时间:2023-10-07 09:14:4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数字经济的新商业模式,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早在20世纪初期,“免费”的商业模式就十分盛行。例如剃须刀厂商通过免费派送剃须刀具,从后续销售刀片盈利,就形成了典型的捆绑销售模式;早期的电视节目也是免费向观众播放的,通过第三方——广告商预付的广告费来盈利。诸如此类的免费商业模式数不胜数,可见“免费”的商业模式来并非一个新生事物,而是不断的改变其模式形式来呈现。20世纪末的互联网革命诞生了互联网经济,随之而来的商业形式的改变则是以数字时代的“免费”商业模式踏上了历史的舞台。
MSN、腾讯、电子邮箱、306软件、维基百科等免费网络工具或网络服务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们的工作和生活的行为方式:利用互联网可以收看免费的电影以及下载海量歌曲,而不用为此付费;相对于传统电信及邮局邮件而言,实时的网络通话及电子邮件因为其几乎免费的成本和使用的便捷性改变了相当一部分人的生活和工作习惯;大量的门户网站和专业类细分网站向我们提供了无穷无尽的信息资源。免费似乎改变了人们数千年来的等价交换法则,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使它愈来愈成为免费经济的代名词。传统教科书中关于资源稀缺性的研究在这个到处充斥着免费产品的“富裕”时代似乎变得不再重要。2004年提出“长尾”理论的经济学家克里斯安德森惊叹:“这个世界太疯狂,全世界都在发送免费的午餐”[1]。
一、“免费”商业模式的理论基础
免费信息产品之所以在互联网经济中大行其道,其主要原因在于互联网经济有别于传统经济的经济形态。荷兰学者AMowshowitz(1997)认为:网络产品在网络平台上的每一道加工工序均能增加它的交易价格。初始定价为零的产品可以看出基础产品,通过在基础产品上再次开发或者升级,会逐步的提升产品的最终价格[2]。Jean Tirole(1988)认为免费和收费产品的捆绑销售的方式是一种价格歧视和市场圈定行为,厂商通过捆绑销售,提高了消费者的支付意愿、获得比一般销售更高的规模效应,从而获得更多的收益[3]。Carl Shapiro和Hal Varrina(1999)在著名的《信息规则》(Informations Rule)一书中阐述了厂商以不同的价格提供不同版本的产品采用的版本化差别定价原则,其关键是通过不同版本的差别化定价来识别不同差别的需求,从而满足不同消费者,以达到利润最大化。该书同时也阐述了由互联网发展所带来的新型商业战略——互联网竞争中的标准战略。这种商业模式中的“标准”扩大了网络外部性,减少了不确定性及消费者的注意力锁定,并通过互联网中免费信息产品的推广,迅速占领市场,从而形成一种新的战略“标准”[4]。
于春晖、钮继新(2003)分析了信息产品市场中广泛运用差别定价的条件,并介绍了版本划分和捆绑销售等差别定价模式在网络信息产品市场的应用[5]。王峰娟研究了软件产品差别定价的四种形式:个人化定价、群体定价、地区定价和版本定价,从而发掘数字产品成本及价格的关系特征[6]。付力力(2003)运用经济学模型分析了信息产品的版本划分和定价决策。当信息产品具有网络效应时,通过免费派送信息产品的低端版本,以扩大其网络价值成为信息供应商的一项基本策略[7]。徐水尚(2007)认为互联网存在网络效应,在互联网经济中,信息产品或服务伴随着使用人数的增其效益才会逐步增加,从而产生规模效应[8]。
在现有研究中,关于信息产品的定价及互联网经济特征的研究对互联网“免费”商业模式的研究和分析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但对于这些定价方法的探索主要集中在策略性方面,并没有深入研究免费商业模式的深刻原因,对互联网经济的特征研究也不够深入。因此,本文以研究免费信息产品的形成机制为出发点,详细分析了信息产品的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等决定互联网采用免费商业模式的原因,并力图建立一个科学的信息产品定价的分析框架,以解释随互联网时展而产生的这种新型的免费商业模式。
二、互联网“免费”商业模式的原因分析
(一)数字产品的成本特征使“免费”商业模式成为可能
数字产品不同于传统产品的特征,它具有特殊的成本结构。生产第一份产品需要投入大量研发和创造成本,但是一旦这份产品创造成功,传播和复制的成本极低[9]。以在线音乐为例,在数字复制品和P2P传输方式的推动下,音乐发行的实际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在微软开发WINDOWS操作系统的过程中,WIND95的第一张光盘实际研发费用就花费了2.5亿美元,而在其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拷贝第二张和第三张却只要几美分。由于数字产品一般通过网络分销,几乎不花任何的分销成本,因此,数字产品具有较大的高固定成本和极低的边际成本特征。
此外,生产数字产品的固定成本主要是沉淀成本,即一旦产品没有研发成功或者研发以后没能大规模推向市场,那么这份产品就不会创造任何利润,并导致严重亏损[10]。以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分析,在企业产品具有大量固定成本而边际成本相对较小的时候,该企业只有通过大量的后期产品生产及销售,以获得规模效应,从而赚取利润。对于这类产品而言,由于后续生产的边际成本远远小于初始生产开发的固定成本,所以产品的数量越大,其平均成本则越小。在销售价格至少大于边际成本的情况下,随着销量的增加,总利润会呈现大幅上涨的趋势。正是这种高固定成本低边际成本的生产关系体现了互联网时代数字产品生产的基本特征。
与传统产品的销售和消费模式相比,消费者或者受众在接受数字产品和服务时所花费的成本很低,产品的运输成本、储存成本以及废旧产品的处理成本几乎都下降为零。消费者需要花费只是搜寻成本、以及学习使用成本,而这两项成本对于大多数数字产品而言也是很低的。随着以谷歌、百度、雅虎等搜索技术的不断进步,未来搜索成本将会不断下降,网络用户可以准确而便捷的查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数字产品。正是基于互联网数字产品的这种生产及消费成本的特征,使得互联网数字产品的制造商往往选择前文所述的“免费”商业模式来销售商品,以期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从而通过大量低边际成本的后续商品销售来实现前期投入的回收,并最终获得收益的最大化。
(二)“免费”的商业模式是“注意力”经济时代的宠儿
Michael H.Goldhaber(1997)最早提出“注意力经济”的概念,他在《注意力购买者》(Attention Shoppers)一文中指出,“注意力经济”是指如何更有效地配置企业现有的资源,以最低成本去吸引用户或消费者的注意力,通过培养其潜在的消费群体,以期获得最大的未来无形资产,即经营消费者的注意力[11]。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极大丰富甚至泛滥的社会,互联网的出现更是加快了这一进程,信息以及同质化的产品非但不是稀缺资源,相反是大量过剩的。消费者去寻找这些信息或产品就需要耗费时间和精力,以便建立对所需商品的了解和信任,而消费者的这种时间和精力的耗费随着信息的泛滥而不断增加。因此,相对于过剩的信息,消费者的注意力开始变得十分稀缺,从而使得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成为了互联网经济的显著特征。特别是当数字产品极低的边际成本使得传统的定价策略在数字产品市场上失效时,吸引消费者注意力就成为成功获取最终收益的关键。
在互联网经济中,互联网企业为了盈利就必须将注意力转化为经济价值,互联网媒体既需要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同时又是要完成注意力价值的交换,所以互联网经济是在吸引大众注意力的基础上创造价值[12]。在注意力经济时代,拥有大量的客户就掌握了大众的注意力,庞大的客户群就成为了公司最大的资产。这种将客户群纳入公司资产的做法改变了传统经济对于资产的认识,与稀缺经济的理论方法有很大的不同。正如目前中国最大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腾讯公司当初所采取的商业模式,在通过“免费”的产品“诱饵”成功获得消费者的注意和认可后,再通过这些产品的后续经营利润去回收当时的大量固定投资和免费产品的成本。当该公司2007年以免费聊天软件QQ赢得8.526亿注册用户后,其后续的盈利模式则变得简单而又清晰了。可以说腾讯公司的成功正是在于有效的吸引了当时消费者的注意力,在市场竞争尚未白热化之时及时的获得了消费者注意力的认可,从而获得了市场的绝大份额,为其后续数字商品的经营创造了非常有力的条件。因此,在互联网时代,如果网络经营企业成功的掌握了大众的注意力,则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成功的完成了经营销售的“战略目标”。
(三)“免费”商业模式是提高“网络效应”的手段
所谓网络效应,是指一个网络的价值取决于该网络用户的数量,用户数量越大,网络的价值就越大,即一种产品越是受到人们的欢迎,人们对它的评价就越高,需求量也就越大。网络效应会产生滚雪球效应,一旦网络用户达到一定的数量后,网络的用户人数越多,就会吸引更多的用户加入网络,从而产生需求方规模经济,即产品的效用随着使用人数的增加而增大。这种效应也称为直接网络效应。试想,当某个消费者使用某公司的邮箱或者通信工具时,而其余大部分人都不使用这一工具,那么该消费者如何能与别人顺利完成沟通和交流呢?互联网企业就是利用直接网络效应来扩大网络或产品的客户群,以吸引更多的注意力。美国著名的流量信息网站Alexa曾就各大门户网站的访问流量与经济价值进行过深入的比较分析,一个显著的结果即是某个网站的访问量越大,则该网站的商业价值越大,这种价值初期表现在该网站的广告费用及网页版面收入上,随即则更深层次的反映在该网站的证券市场市值及评估价值等具体价值之中[13]。
还有另外一种网络效应,即间接网络效应。间接网络效应的作用机制有所不同,它是指同一个网络下多个相关产品的关系,即其中一种网络产品用户数量的增加会带动相关产品需求增加,产品之间有可能存在互补效应,也有可能只是同一网络下或同一品牌下的产品。随着相关产品需求的增加,产品之间会形成正反馈效应。这种互补产品销量的增加从形式上和传统经济理论中互补产品的原理相似,但效果要更为明显。因为网络上的数字商品更容易做到系列上的配套,并且在互补品的设计上也更为简单。当消费者习惯于使用某网络企业的一种商品时,他也往往会被该企业同一系列的其他商品所吸引。因此,互联网企业就可以通过其中一种免费产品来扩大自己的客户群,用其他的产品或者升级产品来获取价值。在这种情况下,产品的效用取决于互补产品的品种多少、质量好坏和价格高低。互补产品的品种越多、质量越好、价格越低,则产品本身给消费者带来的效用价值就越高。可见,互联网企业就是充分利用间接网络效应将注意力转化为价值。互联网企业深知网络效应的重要性,很多企业在产品推向市场的早期,为了产生网络效应,都采取了种种措施,其中免费就是其中的一种。例如淘宝网在成立之初,为了迅速扩大市场就采用了免费的策略;同样,2008年360安全卫士公司也高调宣布360杀毒软件永远免费。这种种免费策略的选择,其目的均在于直接或间接的扩大网络效应,从而使企业最终从消费市场中获得更大的份额。
另外,由于数字产品边际成本极低,因此网络新增一个用户或者多售出一个产品的边际成本也会很低,特别是随着科技飞速的发展,存储、信息处理和带宽通信等成本的急速下降,一个网络能承受的用户数量变得几乎无限大。这也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网络效应的扩散“威力”,使通过“免费”商业模式来扩大商品的网络效应成为企业的重要选择。
(四)市场竞争特点决定了“免费”商业模式的盈利性
网络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后工业经济之后的又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这种经济形态在继承传统的同时也表现出新兴经济的特点。首先,互联网经济是一种充裕经济,它的特征是当产品一旦创造出来,供给可以无限大,在网络经济中绝大部分信息和产品和的供给是不受任何限制,并且几乎是相同的。例如,同样一则新闻在不同的网站上播出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同一首歌曲和视屏可以通过无数个网站提供下载,即便存在技术垄断的产品,如微软的操作系统,也很难限制别人拷贝。因此,当信息和数字产品的供给变得无限大且同质化时,对商品的需求方就成为经济均衡的关键。换句话说,互联网经济是以需求为中心的买方市场。由此特征导致的结果是:在网络经济中,大部分的数字信息和产品市场几乎是完全竞争市场。对于边际成本几乎为零、同质无差别的产品或服务来说,在竞争的驱使下,产品价格降到很低或者干脆免费就成为必然[14]。所以,网络经济也表现为以需求为中心的商品经济。
其次,在互联网经济中,相对于那些因为同质化和边际成本为零的产品所造成的完全竞争市场的经营模式,互联网经济中也同时存在着其他的竞争模式,这些多种竞争模式的共存体现了互联网经济的另一个基本特点[15]。随着对互联网商品要求的不断提高,现在互联网中也存在着很多个性化或者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而这些产品和服务从质量效果上区别于网络中所提供的同质化的免费产品,并且边际成本也相对较高。对于这些产品的需求,消费者则会面对一个有价格差异的产品市场。例如通过网络得到过去的经济数据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是如果为了研究的目的需得到有关未来经济数据的准确预测则要花费大量的金钱;如果某个消费者想拥有一个3G的免费邮箱,只需要去门户网站申请即可,但是如果需要更为先进的专业邮箱,则就需要付费了。这些专属化、个性化的产品以差异化服务决定差别市场价格的形式表现出来,从而形成互联网经济中的另一个主要市场——垄断竞争市场。
通过对互联网经济所形成的市场竞争模式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同质化的完全竞争市场,还是专属化、个性化的垄断竞争市场,网络市场的供给方都可以通过选择“免费”模式来达到盈利性的要求。因为在同质化、低边际成本的完全竞争市场,生产企业正是通过免费产品的提供来吸引消费者注意力,从而起到很好的广告作用和目的;在专属化、个性化的垄断竞争市场,生产企业也是通过提供免费商品与付费商品的结合,以免费商品吸引潜在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以免费商品引导消费者的消费导向,以免费商品衬托付费商品品质的提高,从而最终引导部分消费者购买付费商品,实现企业的盈利。
三、基于互联网免费商业模式的分类
在互联网经济中,人们确实享受到了种种免费的好处,但作为互联网企业所最关心的问题必然是企业的盈利模式与盈利能力。互联网企业在短期内基本均倾向于通过免费迅速占领市场,扩大“客户资产”以引起注意力,从而形成网络效应,但是长期来看互联网企业必须建立自己的盈利模式,以达到最终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因此,每种免费模式下一定会有互联网企业根据不同经营战略需要所选择的商业模式。以下是互联网经济中几种常见的免费商业模式,对于这些商业模式的运用,企业往往不是单一的依靠某一种,而是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和市场竞争的程度选择多种模式综合运用。
(一)免费加收费版
免费加收费模式是互联网最常见的一种商业模式。互联网企业先期通过向大众提供边际成本极低的数字产品或者服务,来吸引消费者的注意。这些几乎免费的“馈赠”,就像用来吸引大量消费者参与进来的诱饵,这些少许的一点甜头有特别深的用意[16]:首先,它们会直接吸引有购买能力和购买意愿的消费者来购买他们的产品和服务,让大家注意到这些产品和服务,毕竟大家的注意力相对这个充裕的世界是极其有限的;其次,这些馈赠还会逐渐改变消费者的消费行为,使原来不具有购买意向的消费者对收费的产品和服务产生购买意向。当一个网络吸引了足够多大众时,它就不必担心赚不到钱,因为总有少数人去购买他们的收费产品,这些少数人就足以使他们盈利。从销售价格与商品成本的关系来看,一项网络软件和服务中有99%的用户选择免费版,而只要有1%的付费用户就可以支撑整个业务。Gmail和网易邮箱,360安全卫士可以看成这个模式的集大成者。360安全卫士在中国有2.4亿用户,其中只要有1%的人需要付费服务,则企业所获取的收益就能够完全的支持其整体的经营战略:因为它意味着该企业可以拥有240万的付费消费者,这一数量远远超过传统经营模式中在商店或书店能销售出去的商品总量。可以说正是提供免费商品所起到的广告和导向作用,才能使付费商品有如此大的潜在市场。
(二)三方市场
经济学家把这种模式称为“双边市场”:由第三方付费来参与前两方之间的免费商品交换。三方市场的一个典型例子就是电视媒体:电视媒体负责向观众免费播放新闻、娱乐节目以及广告,而广告商向电视媒体支付广告费,广告产生了较好的效应可以扩大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的销量,最终弥补广告费;媒体运营商用广告费收入来弥补运营成本并获得利润。观众虽然免费收看了电视节目,但是只要观众中有极小的一部分人在观看广告后购买了广告商的产品,那么广告商就能获取广告效用的回报。
可见三方市场模式下仍然可以用注意力经济来解释,媒体播放的免费节目只是为了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当大量的观众观看了广告之后,就有可能成为广告者的潜在客户。如果观众在观看了广告之后购买了广告者的产品,这样媒体和广告商的合作就成功的将消费者注意力转化为价值。现实经济环境中不只存在三方市场,还存在比较复杂的多边市场,这种模式严格来说是一种相对复杂的交易结构,彼此之间通过契约联系在一起,共同提供服务,完成产品的交换。
(三)非货币市场
非货币市场来自于个人行为的外部性。由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成本很低,人们上网的时间几乎是免费的,唯一花费的就是时间成本,这也是互联网能迅速普及的一个重要原因。如今互联网已经成为一个大的平台,人们在互联网上完成各种各样的互动,用来满足自己各种需求,或者进行交换。只要存在一个大型的平台,就存在交换的可能型,人们通过交换各取所需,彼此增加对方的福利[16]。例如,为了满足自己的表达欲或者增加在某个组织的认同感,人们倾向于在网上发表自己的观点,或者告知他人一些信息。随着大量人群在互联网社区的聚集,在网络效应的作用下就会吸引更多的参与进来,从而形成更大规模的聚集,使互联网具有的一定的公共性。个人行为的外部性给其他人带来效用的提高,从而使公众处于一个有利的外部性平台上,这就是互联网络商业模式的非货币市场本质。
四、结束语
科学技术的进步成就了互联网,而得益于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新型的“免费”商业模式不断的攻城略地,向传统的商业模式发出强有力的挑战。环顾四方,一片片的商业沃土上已然遍插“免费”大旗,这已经是一个用户对“免费”习以为常,商者视“免费”为盈利模式的时代。正如已经易帜的互联网商业巨头Ebay易趣更名为TOM易趣,重新选择“免费”模式作为企业经营的主要战略一样,诸多昔日的网络巨头正在通过一系列的调整来迎合现代互联网新兴商业模式的到来,从而期望抓住下一轮经济变革的“命运”。可以预言免费的商业模式正在大行其道,并将最终成为改变我们生活及消费模式的重要因素。(来源:《商业研究》杂志 编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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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报业的式微是因忽视媒介市场网络化的现实。报业遭遇经营拐点的根本原因在于报业固守传统的商业模式而无视数字化、网络化对传播经济规律的冲击,低估了在数字背景下资讯的海量和受众主体性的崛起对传统的受传关系的改变程度。在 “碎片化”的受众市场面前,单一报纸的内容生产能力(或影响力)是渺小的,即使是报团,如果在生产的内容结构和内容的生产模式方面未有相应的调整而想固守传播产业链中的“内容提供商”的位置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数字传播环境中传播主体的多样化已经彻底的打破了几大传统媒体主宰传者市场的格局,多媒体融合趋势促使传播机构“混业经营”,报纸、电视等传媒的传统商业模式已逐渐被“消解”和“入侵”。就报纸而言,内容的“二次销售”模式已难以为继,因为数字环境中,报纸的内容已被其他数字媒体轻易取代(复制),信息接受渠道的多元化也给了受众更多的选择。
数字报业是网络经济的有机组成。所谓网络经济是指建立在计算机网络基础上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经济关系。它是一种建立在计算机网络技术(包括Internet和移动互联网)、数字存储、传输技术基础之上,以信息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网络产品为主要内容,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的经济形态,是一种在传统经济基础上产生的、经过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的高级经济发展形态。与传统经济相比,网络经济具有以下显著的特征:快捷性,高渗透性,自我膨胀性,边际效益递增性,可持续性和直接性。
所谓数字报业,是以“数字化”为引擎的在媒介定位、发展方向、组织结构、管理手段、经营方式、盈利模式等诸方面对传统报纸的全方位的战略升级和产业再造;是建立在对传统媒体业务和新媒体业务结合、整合、融合的基础上,实现报业核心能力与信息网络技术的深度融合,建构一个数字化、网络化的内容产品采集、存储、编辑、制作、、增值服务的业务架构,进行多种媒介形态的内容产品的开发、组合和销售,是多元传播格局下报纸出版方式和报业经营模式的重塑。从技术层面来看,数字报业就是以互联网为依托,进行信息生产、传播的经济形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手段来对传统报纸以铅字生产、以纸质传递的业态的全新改造和提升,数字报业的介质技术、显示技术和传播技术都是以数字、网络、多媒体为代表的新型的信息技术来支撑的。从经济学角度而言,从传统报业向数字报业变革的实质其实就是打破报纸传统资源配置方式,确立以网站、手机(彩信和WAP)、PDF电子报和手持阅读器等新媒体为主、纸介报纸为辅的数字化资源配置方式。这从发达国家,如美国的《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甘尼特报团等成功的数字化改革实践中得到了验证。因此,从本质上来分析,数字报业完全符合网络经济的所有主要特质,是网络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
数字报业发展应借鉴成熟的网络经济模式。网络经济从发轫至今,蒸蒸日上,就是因找到了成功的商业模式。互联网企业千千万,各有各的经营之道。有人总结出网络经济几种到十几种模式,我们认为,“3种模式说”概括得比较精当,即广告赢利、销售赢利、渠道盈利。广告赢利是指网络作为媒体,靠帮助广告主制作或者广告来获得收入,如新浪等门户网站的运营;销售赢利是企业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产品或者帮助生产商销售产品来盈利,这以阿里巴巴、淘宝网、慧聪网等代表;渠道盈利是企业搭建通往用户的网络渠道,通过渠道服务来获得收入,如流行的SNS社区、即时通等。当然,从实操层面看,各类网络平台在经营中的模式多表现为以主导兼营的形态。
数字报业的“奶酪”在哪?作为网络经济的有机部分,理论上,数字报业应该遵循网络经济的商业规律。无论是把网站、电子报(网络版)、阅读器作为数字报业的呈现形式,还是将手机视为未来重要的终端,广告盈利无疑是数字报业最可能的选择,其他相关的增值服务赢利突破的方向。
广告赢利模式是互联网从Web1.0时代到今天Web2.0一脉贯穿的主要商业逻辑。网站靠内容聚集注意力而实现二次营销的目的。内容为王是网络作为第四媒体的价值所在。“内容为王”模式下形成了多种商业形态,包括有自己做内容(新华网)、买内容(新浪网)、搜集内容(奇虎网)、用户贡献内容(博客、论坛),或者仅仅提供内容索引(百度、google),等等。这类网站往往是以综合门户或专门性门户为主要业态,靠生产、整合内容的能力聚集人气。
做内容本是报纸的专长,因此,几乎所有的报业集团和有实力的其他报纸很早就开设了自己的网站,可为何这类网站的广告不尽人意?这里可能有几点值得注意:一是点击率门槛问题,像传统报纸一样,获取广告的基础是一定的发行量和传阅率,数字报业的经营网站时必须达到一定的点击率门槛问题,否则,即使内容丰富也不能转化为广告收入;二是定位问题。除三大中央报团外,我国其他报团(报纸)都是地方性的,他们的新闻门户在内容整合能力上远逊于人民网、中国经济网和光明网,在内容几乎免费的环境中又如何与全国性的门户网站(如新浪等)如何去竞争?我们认为,关键是做好定位,在地方性、专门性和专业性上做文章。在这点上美国甘尼特报团数字化经验可以给我们很好的借鉴。他们强调“更加全面, 细致、深入地报道极其“本地化”的新闻,各子报将在网站上建立本地社区子网站,报道各社区发生的新闻事件”。
作为网络重要的商业模式,销售赢利和渠道盈利其实反映的是网络的服务价值。除了广告外,数字报业要赢利同样可走其他服务增值的道路。这就要求我们不要简单的将数字报业定位为“数字内容提供者”,而应是“综合信息服务商”。
一般看,在销售赢利模式下的网络公司的核心价值是商品,是对线下资源的整合能力。同时,我们认为,信息本身也是商品,许多从事内容生产和传播的网站就靠将线上资源库(内容、观点、商业资讯和服务类信息)包装为可出售的商品,成功盈利。如新华网靠强大的内容生产力占据价值链的上游,华尔街日报网靠财经类的权威观点(资讯)开展付费阅读业务,新浪等门户开展各类SP业务,等等。当前,数字报业在手机报(彩信版)普遍赢利也是数字报业成功转型的范例。此外,通过多种数字平台,数字报业如能依靠报纸多年做分类广告信息的经验和资源,转型做相关的信息服务,甚至是电子商务未尝不是一条很好的出路。我们关注到,江南都市报“网上商城”就开始了这种尝试。
“人气”和互动是Web2.0时代的主题。基于人与人的沟通和社交需求建立起来的“人气”是社区、即时通等网络平台是其渠道赢利模式的根本。从以即时通发家的腾讯QQ到一大批SNS社区,虽多数还在盈利线上挣扎,但不少得到了风险投资的青睐。渠道赢利模式的核心价值是“人气”资源,凡是聚集到“人气”并策略性的运作好这个“群”的网企就能够成功。有了人气,广告、会费、销售及相应的增值服务都是其赢利点。通过网站、手机等平台,数字报业完全可以依靠多年积累下的品牌力和影响力建设各类数字社区、论坛,在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赢利。
参考文献:
[1]娄珍须 贾 岳:从技术到战略――“数字报业”解析,《新闻战线》.2007年05期
关键词:共享经济;纳税;问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移动终端的普及,共享经济商业模式在全球范围内兴起。目前,共享经济发展较为成熟的领域主要集中在共享出行、共享空间、共享金融等九大领域,并向更多的传统行业和细分领域渗透。从消费者角度看,共享经济商业模式能较好地满足他们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对于经营者来说,共享经济商业模式能帮助经营者提高现有资产的使用率,降低资产的闲置率。但共享经济商业模式同样也带来了一些问题,诸如消费者权益保障不足、不公平竞争以及偷漏税等问题。本文试着对我国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下的纳税问题展开讨论,希望能为我国共享经济的健康、持续地发展提供相应的建议。
一、共享经济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一)共享经济的扩张迅猛,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中投顾问在《2016-2020年中国共享经济产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中提出,从行业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形态、用户习惯、平台建设、供需双方认知等方面都尚处于起步阶段,部分细分行业(例如租车、房屋短租等)将进入高速成长期。从共享经济的市场规模来看,我国共享经济发展迅速,平台企业成长快速。速途研究院提供的数据显示,共享经济各领域代表性企业的参与人数快速增加。以我国在线短租市场为例:我国在线短租市场是从2012年起步,当时的市场规模仅有1.4亿元,2014年已达到38亿元,2015年超过100亿元,环比增长幅度为163%。从上述数据不难发现,短短几年时间我国共享经济的发展速度远远超越了传统行业。可以说,共享经济的崛起已对我国传统行业的发展以及现有的法律法规产生了深远影响,使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二)共享领域不断拓展
我国共享领域拓展迅速,从最初的共享交通、共享空间迅速渗透到金融共享、餐饮、物流共享、服务共享、岗位共享、师资共享等多个领域,并向高端装备制造领域、新能源领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扩张。正如共享经济的倡导者所希望的,在不久的将来,一切可分享的东西都将被分享,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将因其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三)中国共享经济企业开启国际化进程
尽管全球共享经济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各国的共享经济发展不一,市场竞争激烈。市场的竞争压力同样迫使我国一些共享经济企业在模仿国外成功共享经济平台的基础上,进行本土化创新,而且一些创新成功的共享经济企业已经走到了世界前列。以WiFi万能钥匙为例,2015年5月,WiFi万能钥匙凭借成功的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在不到一年里,其已经在巴西、俄罗斯、墨西哥、印尼等近50个国家和地区的GooglePlay工具榜上排名第一,用户遍及223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少数能覆盖全球用户的中国移动互联网应用之一。
(四)与传统经济之间冲突不断
较传统经济模式,在共享经济模式下,供需双方仅需通过共享平台匹配相关信息完成交易,作为回报,仅需要支付少量的费用给共享平台的提供者——网络公司。可以说,共享平台帮助供需双方既节约了双方的时间,又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了经济成本,使得经营成本较高的传统企业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此外,共享经济的发展也冲击着我国原有的商业逻辑和经济秩序,引发了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使得共享经济与传统经济之间冲突不断。
二、加强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纳税管理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税法对于共享经济商业模式没有明确的规定,对共享经济企业(或个人)缺少相关的执法依据,从而给人们造成了共享经济企业(或个人)不需要纳税的认识误区。事实上,在我国只要进行交易,取得了所得是需要交纳相关税费的。因此,加强对共享经济企业(或个人)纳税管理可以有效控制国家税收流失的问题,同时,对缓解与传统经济冲突、促进公平竞争、实现税收公平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控制税收流失的需要
共享经济商业模式在我国的发展时间不长,但其发展速度和规模迅猛,根据新华社相关报道,2015年我国共享经济及其相关市场的规模已高达1.95万亿元。并预测未来五年,共享经济将会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占我国GDP比重将在10%以上。由此看来,共享经济在很大程度上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新动力,但对我国税收征管来说,共享经济造成我国税收收入的流失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需要完善相关税收法规,将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下的业务活动纳入税收征管范围内,并加强监管,从而控制税收流失问题。
(二)缓解与传统企业冲突、促进公平竞争
虽然中央政府在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支持分享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但政府部门对共享经济的监管以及相关政策还在制定之中。在目前相关政策不明的情况下,共享经济逃避了传统企业的税收、社会保险等,加之一些行业准入门槛低,只需向运营平台提出申请即可经营,使得一些共享经济企业(或个人)以低于传统企业的成本经营,这样对传统企业产生了不公平竞争。为了缓解与传统企业冲突、促进公平竞争,应加强对共享经济企业(或个人)的纳税管理。
(三)实现税收公平
作为一种新兴的经济模式——共享经济除在交易方式上与传统经济模式有所差别外,在交易的本质上两者并无区别(与传统餐饮住宿行业、车辆租赁行业一样,提供住宿餐饮、出租自行车服务)。因此,共享经济企业(或个人)发生了应税行为或取得了应税所得应该履行纳税义务,对共享经济企业(或个人)加强纳税管理不仅能够对我国现有的税收征管工作带来积极的促进意义,而且对我国经济均衡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实现税收公平。
三、共享经济商业模式面临的纳税问题
相对传统经济活动,共享经济活动具有方便快捷、减少交易成本、提高资产使用率等优势,因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近几年在我国出现了“井喷”之势。值得注意的是,共享经济活动具有无纸化、虚拟化等特性,也带来了不少纳税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纳税主体的确定问题
纳税主体是我国税法最基本的构成要素之一,在我国现行税收法规中,纳税主体主要通过交易所产生的物理痕迹及凭证等因素来确定,但在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下,这种判定方式不再有效。一方面,我国现有税收制度未对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纳税主体制定明确的、具体的规定。在通常情形下,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对其实施税收监管。但是,部分共享经济的经营者(特别是个人经营者)只是按照共享运营平台的要求,办理简单的登记,没有进行工商登记,更别说税务登记,导致无法准确认定征税主体。另一方面,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中,供应者和需求者之间的连接渠道仅是借助网络等第三方平台,因此,交易双方也可以利用高科技技术变更或隐匿真实的姓名、身份和地址,加大了税收征管难度。
(二)税目和税率的不确定
企业(或个人)将闲置的资产提供给他人使用获得收益,对于这种收益,从经济学的角度,被认为是对原有资产价值的提升,是一种增值。从税法角度看,获取这部分增值的企业(或个人),是增值税和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负有纳税义务。如何确定税目和税率,如何抵扣等问题将随之产生。以增值税的税率确定为例,自2016年5月1日起,我国全面实现“营改增”,纳税人在缴纳相关流转税时,不再需要判断应交增值税还是应交营业税。但是,由于课税对象(属于提供实物?还是提供服务?)界限模糊,不易辨别,使得税目和税率难以确定。以家庭美食共享平台——“妈妈的菜”为例,其收取的费用中涵盖了菜品原料和提供服务的费用,因此,在判断税目时,是属于商品销售,还是属于提供生活服务业服务,较难辨别。目前,我国税法对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而对提供生活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6%,所以,如何确定税目和税率成为纳税的争论点。目前,我国税法尚未对共享经济相关税目和税率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在共享经济商业模式下,由于税目和税率的不确定性,导致不同纳税人的税负差异较大。
(三)无纸化交易带来的税收计征问题
在一般情况下,共享经济交易活动是以共享网络交易平台为基础,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交易记录以及凭证等都是各种电子化的数字信息。由于传统纸质的财务账簿和凭证被无纸化的数字信息替代,以票控税的方法难以有效实施。其次,数据信息易被修改和删除,使得税务机关无法准确掌握真实的数字信息,导致税务稽查困难。此外,由于存在为了赚取各类共享补贴而进行的刷单行为,使共享服务的供应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真实交易金额难以与虚假的刷单金额进行分离,进而难以确定真实的应纳税所得额,给税收计征造成困难。
四、解决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纳税问题的建议
(一)完善共享经济的税法体系
共享经济若要健康、有序发展,势必要形成一个和谐的法制环境作为保障。可是,至今我国还没有为共享经济提供一个合适的法制环境。这就需要我国借鉴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先进经验,针对我国共享经济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专门的税收法律法规,明确共享经济的纳税主体、交易活动中的适用税种和税率等,构建我国共享经济的税收法律体系。
(二)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式,共享经济具有提高闲置资产利用率、低碳环保以及实现充分就业和弹性工作等优势。而且,据相关报道,在我国,共享经济正在向各个行业渗透,对刺激我国经济增长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基于上述因素,国家应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共享经济发展。此外,考虑到目前我国的共享经济仍在起步阶段,不少共享经济模式的企业还在萌芽期,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其抗压性不强,需要政府给予一定的扶持(如财政补贴、低税率、减税等税收优惠等)。
(三)推行网上电子税务登记制度
想要解决纳税主体的问题,就必须加强对共享经济企业(或个人)的税收征管工作。第一,先要做好税务登记。不同于传统的税务登记,对于共享经济经营者的税务登记,可采用电子式税务登记。第二,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相应的数据库,采集登记纳税人的主要应税服务(或商品)的种类、常用交易结算方式、相关银行账户的账号等信息,并要求纳税人当信息发生变更后,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更新相关资料,便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有效监管。第三,建议税务机关与共享经济第三方平台合作,对平台的共享经济经营者实施强制的电子税务登记,可以有效地帮助税务机关确定共享经济经营者的纳税主体资格。
(四)推行第三方平台代扣代缴
在共享经济交易过程中,第三方共享平台一方面收集闲置资源信息,另一方面引入资源的需求者,在适当的时间对供需进行匹配,各取所需。所以,第三方共享平台在整个共享交易中,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既是信息交换、资金收付的媒介,也是信息流和商流的记录者。由此,为税务机关与第三方共享平台合作进行税款的代收代缴提供了可操作性。让第三方共享平台对共享经济经营者的应税所得进行代扣代缴税款,可以形成税务机关监管平台监管经营者的有效管理链条,起到提高征管效率、加强税收监管、降低征税成本的作用。
五、结语
在共享经济中,每个人既可成为消费者,也可变身为经营者,这种模式逐渐被大家所认可和接受。共享经济的纳税问题是现阶段税收研究的热点。值得注意的是,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手段的支持下,对共享经济经营者征税的条件已经具备。税务机关将对目前的税收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促进共享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波,王金兰.共享经济商业模式的税收问题研究[J].现代经济探讨,2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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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猫双11全球购物狂欢节1207亿元的销售额、17.5万笔/秒的交易峰值、12万笔/秒的支付峰值,是未来5年消费场景的实战性预演,背后是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最新技术力量的支持。数据驱动经济增长。从计量的角度看,PB是大数据的临界点。根据IDC《数字宇宙报告》,到2020年人类拥有的数据量以ZB(1ZB=1,048,576PB)计量。预计,随着IoT的应用普及和在线化,人类将迎来“数据核爆”。数据将如同农业时代的土地、资源、劳动力,工业时代的技术、资本一样,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生产要素。技术驱动发展范式持续创新。传统工业时代形成了包括科技研发模式、标准化流水线、批零体系、物质资源消耗等在内的发展范式,在数字技术的驱动下,消费者成为推动创新的核心力量,产业模式的变革围绕消费者需求的变化而展开。在线常态化。
截至2016年,全球网民达32亿,智能手机用户达25亿,在线用户将逐步拓展到每一个角落、每一个人。到2016年6月,中国互联网网民达7.1亿,渗透率已经超过50%,日均上网达3.8小时。网络购物、支付宝、滴滴打车等已经成为路边小贩卖菜,偏远农村地区大妈购物,上班族出行的新常态,在线化已经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存在。
1.0vs2.0
数字经济1.0的核心是IT化,互联网刚刚开始发育。在这个阶段,信息技术在传统的行业和领域得到推广应用,属于IT技术的安装期。通过推广应用IT技术,大大提升了原有经济系统的运行效率,降低了运行成本。同时,成长起了以IT设备制造和相应软件业为主体的信息产业,互联网开始兴起并得到初步应用,但是没有能在全社会形成成熟的互联网商业模式。这个阶段持续到21世纪10年代。近年来,基于数字技术、以互联网平台为重要载体的数字经济发展开始兴起,我们称之为2.0时代。数字经济2.0的核心是DT化,即万物在线互联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增长,数据成为驱动商业模式创新和发展的核心力量。数字经济2.0架构在“云网端”新基础设施之上,生长出互联网平台这一全新的经济组织,并带来了商业模式、组织模式、就业模式的革命性变化。对比1995年和2016年两个时代的主要互联网科技公司,我们可以发现二者在技术水平、业务方向、组织架构都存在着根本性的不同。
三大特征
架构在新的数字技术基础设施之上的数字经济2.0,具有平台化、数据化、普惠化三大特征。
平台化——平台是数字经济2.0的基础。依托“云网端”新基础设施,互联网平台创造了全新的商业环境。信息流不再被工业经济供应链体系中巨头所阻隔,供应商和消费者的距离大大缩短,沟通成本大大降低,直接支撑了大规模协作的形成。信息的透明使得企业信用不需要和规模挂钩,各种类型、各种行业的中小企业通过接入平台获得了直接服务消费者的机会。在物种上,成熟的数字经济2.0平台上的物种极为丰富。以阿里巴巴为例,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了基础、标准的服务,大量个性化的商业服务,则由生态系统内各种各样的服务商所提供。目前,服务市场已聚集数万家服务商及服务者,为千万淘宝及天猫卖家提供服务,年交易规模数十亿,提供了包括店铺装修、图片拍摄、流量推广、商品管理、订单管理、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外包等相关服务与工具几十万个。借助数字经济2.0平台能够实现超大规模的协作。在大淘宝的零售平台上,大淘宝平台+4亿消费者+约1000万在线商家,共同构成了一个超大规模的分工/协作体系。这种超大规模的用户数,是工业时代的公司无法比拟的。
数据化——新兴的数字经济2.0最重要的特征就是高度数据化。工业时代的公司,以IT技术为核心实现数字化,数据的流动以及在线化范围有限,数据应用场景主要局限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小的生态圈之中。数字经济2.0时代,数据的流动与共享,推动着商业流程跨越企业边界,编织全新的生态网络与价值网络。正如埃森哲首席科学家齐韶先生所言:“云计算模糊了企业内部IT与外部IT的界线……公司间传统的数据与程序相隔离的状态将有望被打破,随之将出现新的商业生态和价值网络……未来五年,公司间的业务流程可能会高速增长,这反过来将有助于商业生态系统的建立……公司IT系统一旦穿过防火墙,就非常容易与其它公司的IT系统实现信息交流与交换,从而越过公司界线执行业务流程。”
普惠化——在数字经济2.0环境中,“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特点,实现了普惠科技、普惠金融和普惠贸易。在科技领域,以云计算为代表的按需服务业务形态使得个人及各类企业可以用很低成本就轻松获得所需要的计算、存储和网络资源,而不再需要购买昂贵的软硬件产品和网络设备,大大降低了技术门槛,根据阿里研究院测算,云计算的使用可以使企业使用IT的成本降低70%,创新效率提升3倍。在金融领域,以互联网信用为基础的新型信用评分模型,对于普惠金融的实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大数据统计概率计算,可以使得不同风险的个体得到精准的风险评估,从而能够匹配差异化的金融信贷服务,让更多的个体享受到适合其各自风险特质的金融信贷服务。据网商银行业务团队的计算,假设不良总金额保持不变,如有新型信用评分模型的支撑,那么可授信的客户数量将大幅提升。可授信的企业类客户数量将增长360%,为原有数量的4.6倍;可授信的个人类客户数量将增长1600%,为原有数量的17倍。
在全球贸易领域,数字经济2.0为全球带来了普惠贸易的全新局面。普惠贸易意味着各类贸易主体都能参与全球贸易并从中获利,贸易秩序也将更加公平公正。普惠贸易包括以下几个特点:弱势群体能够参与国际贸易;贸易流程更加方便透明;国际贸易信息对称;全球消费者能方便购买来自全球任意地点的商品;贸易中的参与主体,如消费者、小企业,都能从中获益。跨境电商快速发展、eWTP理念得到积极认可,正是普惠贸易快速发展的例证。
未来的样子
过去20年是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这轮技术自身的积累与进步。而未来十年,这轮技术则向零售、制造、教育、医疗、文化等行业深入渗透。与此同时,各种新技术将层出不穷,量子计算、区块链与生物科技等将在未来获得突破性进展。伴随技术进步,经济组织也将进一步演化,数字经济2.0时代的平台经济体将进入蓬勃发展的黄金阶段,成为全球经济活动的主角,彻底改变我们的工作、生活。
想象一:自由连接体
在网络的连接下,数字经济将为社会创造上亿的就业机会,成为促进民生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亿万个体将成为数字经济生态系统中的一个个自由连接体,未来社会就业将出现六个趋势:
“平台+个人”的“平台式就业”将成为基本的就业景观。
基于互联网的“创业式就业”将成为一种重要的就业方式。
U盘式就业、分时就业、斜杠职业等“灵活就业”将极大提升人们的幸福感。
基于网络、跨越地理距离的“分布式就业”将越来越普遍。
基于数字技术的产业、商业和经济模式快速创新、快速演化、快速迭代,大量高度细分、快速演化的新职业将大量涌现。
在数字技术的帮助下,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将获得更加公平、更加可贵的就业机会。
预计未来十年到二十年:
未来十年,数字经济将创造更多的岗位和就业机会,人类将更多地倾向于成为芭蕾舞演员、专职音乐家、数学家、运动员、服装设计师、瑜伽大师、小说作者等等,成为给机器人安排任务的“主人”,人类和机器之间将形成一种共生共存关系。
未来二十年,八小时工作制将被打破,50%劳动力将通过网络实现自我雇佣和自由就业,灵活就业成为未来人们的重要就业形态。
未来二十年,在制造业领域60%、服务业领域30%的重复、枯燥、繁重劳动,以及大量的家庭服务将被人工智能机器人取代,人工智能机器人将成为重要的劳动力大军,形成人类特定时期的技术性失业。
想象二:人人经济
在网络的连接下,每一个个体都有权力、有机会成为数字经济活动中的活跃主体。每一个个体的创新、创业、创意、创造能力将得到极大释放,人人设计、人人制造、人人销售、人人消费、人人贸易、人人银行、人人物流等新的生产经营模式将逐步涌现,催生人类经济活动的新范式,形成人人经济的新景象。
预计未来十年:
经济和产业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数字经济规模将超越制造业规模,贡献全球25%的经济总量。
众创众设将成为企业与用户改进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的重要创新方式,用户和消费者通过网络参与研发设计,成为企业聚集智慧,提升研发设计能力的新渠道。
4D打印将成为满足个人化、快捷需求的重要制造模式。
自然人经营权、消费权、资源获得权,将成为数字经济时代人类的重要权力。人人都有利用互联网开设网店、开网约车、售卖自家农产品、交换个人闲置物品等的权力;人人都拥有在全球范围内获得商品和服务的权力;人人都享有通过自己的信用、无需担保平等地获得贷款等金融普惠服务的权力。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将成为数字经济服务业发展的新形态。每一个个体在获得金融普惠服务、快捷高效物流服务的同时,也有权利和义务为经济社会活动提供资金支持、物流快递等服务并从中获得收益和报酬。
想象三:平台经济体
技术的创新将伴随经济组织的变革,“共享平台+企业/个人”的经济组织方式在未来20年将获得突破性进展。当小企业或个体接入到“平台经济体”,他们将变得强大起来,能像大企业一样可以自由地进行创造、创作并在全球分享、交易。个体只要有一块屋顶就能做太阳能的生意;有一辆车就可以做网约车;通过手机甚至联网的眼镜就能买卖全球。
想象四:万物在线与数据核爆
移动互联网如同一个强大吸引力的黑洞,将世界万物连接在一起。到2016年底,全球网民数量将突破35亿,约占世界总人口的1/26。人的在线化程度不断提高的同时,物的在线化也正在迅猛发展。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构建了互联互通的网络,人与机器自由穿梭在边界日益模糊的虚拟与现实之间,共同编织着生动的实时在线世界。数据量将呈现爆发式增长,真正成为核心生产要素,通过在线数据、迭代算法、实时计算匹配供需,进行市场资源配置。
预计未来十年:
超过万亿传感器将接入移动互联网,超过10%的衣服、鞋、眼镜等都能接入移动互联网,首款植入人体式手机也将上市。
无人驾驶汽车将占美国汽车保有量的10%,人们将乐于使用汽车共享计划而非使用私家车,全球范围内使用汽车共享服务的行驶里程将超过私家车。
超过10%的人拥有人工智能私人助理,帮助我们买菜、饮食搭配、健康建议、安排行程、补充知识等。
自然人机交互成为主流,人类可以通过自然语言、身体动作甚至思考意识与机器进行交流。
全球的数据量将超过230ZB,以数据计算为基础的零人工干预的经济模式也将迅猛增加,将超过经济总量的10%。
计算量将代替耗电量成为衡量经济活跃度的重要指标。
想象五:再造经济学理论
数字经济是以交易和账户为中心的经济体系,交易效率远远超过生产效率,不同于以生产为中心的工业经济体系。从生产到消费,从柜台到平台,从IT到DT,数字经济的发展对经济学带来三大冲击:一是诸如市场理论、产业经济学理论、边际成本理论、博弈论、就业理论、产权理论、竞争理论等一些具体领域;二是资源稀缺性、理性人等基本假设;三是方法论。
预计未来十年:
经济学研究者将更深入地参与到数字经济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数字经济的核心概念,研究数字经济的核心问题,创造性地构建起数字经济的理论体系或框架。
摘要:文化消费已成为人们精神生活方面的重要的消费需求,文化消费一方面能够满足老百姓的文化需求,同时也成为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当前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生活在网络时代的人们生活方式也更加个性化和多元化,这就要求文化消费商业模式也要不断创新。本文主要对商业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基本内涵进行了分析,阐述了商业模式创新的必要性,并提出创新文化消费商业模式的对策。
关键词:文化消费;商业模式;创新
中图分类号:F287.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52-0235-02
一、商业模式与商业模式创新
当前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深入发展,商业模式创新是产业竞争发展的必然结果,创新商业模式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最重要的途径。企业进行商业模式创新设计,这对企业制定未来发展战略、实现长远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商业模式是企业把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作为发展目标,通过提品和服务、营销渠道、资本的保障、持续供给等要素,把企业内部的和外部的各种要素有机地整合起来,同时结合客户需求、市场环境、现有资源和条件,形成一个完整的、具有竞争力的运行系统,给客户创造最大化的价值,在创造客户价值的过程中,企业获得商业价值。商业模式创新就是对企业基本经营方法进行变革。一个企业通过不断改变它的客户价值定义和相应的利润方程来变革自身现有的商业模式,同时在不断变化的市场条件和社会环境下,企业会从更加宏观的层面重新定义用户需求。商业模式创新还包括企业技术、企业文化、组织管理、资源配置等各个方面的变革,企业要对整个商业运营流程进行系统设计,采用新的产业组织形态,使企业运行系统达成持续赢利的目标。商业模式创新具有几个特点:①商业模式创新更加注重从客户的角度出发,去思考和设计企业的行为,把客户的需求作为出发点,主要关注客户的需求,并考虑如何有效满足它。企业的视角更加外向和开放,更多注重涉及企业发展多方面的因素。②商业模式创新不是单一因素的变化,它涉及商业模式多个要素同时发生大的变革,企业需要进行较大的战略调整,是一种集成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还包括产品和服务的内容与方式、工艺技术、组织管理的创新及组织形态等多方面的创新变化,反之,则不能构成商业模式创新。③从企业的绩效看,商业模式创新如果提供的是全新的产品或服务,那么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开创了一个可赢利的全新的产业领域,这样即使企业提供原有的产品或服务,也会给企业带来大的竞争优势和持久的赢利能力。传统的创新形态一般都是企业局部内部的变革,例如通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成本等方式进行变革,这种方式很容易在较短期时期内就被其他企业竞相模仿。商业模式创新,它涉及多个要素的同时变化,因此这种创新更加系统化、根本化,也很难被竞争者模仿,因此,商业模式创新会给企业带来战略性的竞争优势,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二、扩大文化消费,要创新商业模式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消费将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来有效满足广大居民群众多元化和多样化的文化消费需求,这对于带动就业创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活的追求越来越注重品位和精神需求的满足,文化消费支出方面有大幅的提升,文化消费成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在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升级方面,文化a业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选择方向,文化消费成为调整产业结构和居民消费水平的重要手段,对于拉动居民消费增长、扩大内需、提高居民素质、提高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未来世界各国的竞争在文化领域方面将日益激烈,在综合国力竞争中文化软实力越来越具有重要的影响力。当前我国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水平整体还很低,文化产品的供给和需求不相匹配,文化产品和服务创新性存在一定不足,不能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因此,文化消费商业模式要不断创新,为城乡居民提供内容更加多样、类型丰富、质量可靠的文化产品和服务,这样才能满足个性化的消费者对于文化消费的不同需求,使得广大消费者在进行文化消费的过程中更具有主导性。同时要调查和分析消费群体潜在的文化消费需求,针对他们的需求推出更多具有特色、更能被群众接受和喜爱的文化产品,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改善文化民生、提高人们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文化消费商业模式的创新,有利于成熟的文化消费市场的建立,对促进文化产业升级,提高文化产品的竞争力,促进我国经济增长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文化消费商业模式创新的对策分析
1.要为商业模式创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当前,商业模式创新与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等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一些文化企业不断创新商业模式,这些创新的商业模式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政府应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完善相关财税政策积极支持,一些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企业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应享受相应优惠政策。政府通过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制定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积极创新产品开发,完善服务运营模式,引导企业开拓文化消费市场,为社会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
2.以客户价值为导向,要开发特色文化消费,提供多样化消费方式。客户价值是商业模式的出发点,也是企业发展追求的目标,企业的存在就是不断地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首先要制定一个有力的客户价值主张。商业运作模式要以客户的价值为导向,根据客户的消费需求,根据目标消费者的诉求设计文化产品,使文化产品的设计理念与顾客的期望价值达到最大限度的吻合,这样才能使消费者心理上认同,从而使企业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同时文化企业要有效地实现自己的价值主张,就要创新商业模式,不断拓展文化消费市场、开发特色文化消费产品,面对广大城乡群众的不同层次的文化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有品质内涵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形成多样化的消费方式和消费增长点,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3.加速融合信息技术与文化产业,创造新的产业发展模式和大众消费模式。当前,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成为人们生活和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在数字化时代,文化消费面对更多的变革和重构,文化消费具有文化消费内容的数字化、消费体验的虚拟化、消费渠道的网络化、消费终端的集成化等四个特点。例如出现了电子图书、在线影视、数字博物馆等,文化消费内容正在向数字化方向迈进。“互联网+文化”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例如提升内容品质、互联网产品的版权保护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落实解决。要推动“互联网+文化”深度融合,面对互联网对文化消费带来的冲击和变革,文化企业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带来的数据资源优势,充分挖掘文化消费的巨大潜力。文化企业要深入分析消费者的不同需求,为目标顾客提供更个性化、定制化的文化产品,最大化满足消费者需求,创造新的产业发展模式和消费模式,激发文化消费的活力。
4.“全产业链”商业模式,促进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全产业链”是文化产业采用的一种典型的商业模式,通过把为客户提供不同产品和服务的各个互补企业有机协调,组成完整的产业价值链体系,然后对“全产业链”关键环节进行有效掌控和系统管理,把整个文化行业组织起来,并引领和带动文化产业升级,实现覆盖“全产业链”各环节的企业价值共赢。“全产业链”是一种系统化的、整体的、有机的商业模式创新,它对于文化产业自身进行产业升级以及文化产业集聚园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非常合理的解决方案。由于文化产业与其他产业能够进行很好的融合,因此文化产业在延伸产业链上具有很强的优势。通过运用产业价值链(包括横向和纵向的产业链)进行经营的方式,文化产业将呈现不断扩大的规模化发展形态。
参考文献:
[1]乔为国.商业模式创新[M].上海:远东出版社,2009:39-42.
一部分传统的企业试图摆脱缘之已久的组织风格和结构,延揽合适的人才,在快速塑型、快速决策和快速变化的环境中不断磨练他们,让他们能与新兴的“数字化商业颠覆者们”竞争。
快速演变的消费者需求为企业家们带来了新的商机,传统的商业模式往往不再适用于日益复杂多变的市场动态,就算知名的公司亦需要自我改革。很多公司追随潮流,引入了数字化能力和解决方案,如设置“首席数字化官”,推出新的公司网站或是开始利用社交平台。
然而,成功的数字化企业采用的方法并非如此,而是首要注重商业模式。技术是推动力,但并非成功的关键。初创公司和小公司在起始时处于有利地位,因为它们无须摆脱成规或是再造。企业传统的空白使它们更加灵敏快速地响应外界变化。相比之下,很多传统的公司需要克服组织惰性,市场策略和决策需要更加敏捷迅速。快速原型法将成为主要手段,通过与商业假设试验、迭代产品发行和验证性学习相结合,缩短产品开发的周期。除了数字化变革,真正颠覆性的创新产生于对消费者需求变化的理解、利用和快速准确的把握。
活跃的互联网企业有能力在短期内将既存的价值链破坏,而且在抢占主要的市场份额之前,这个过程往往很隐蔽。
同硅谷的模式类似,中国也孵化了不少类似的数字化企业。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等较大型的企业形成了各自互助的生态系统。它们利用相互的能力互补,将业务扩展到各类产业并拓宽了它们的范围。这类平台试图通过形成协同的关系和共同的价值,产生额外的价值。
当上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共存于同一生态环境时,这些公司会形成很高的行业准入门槛,其他公司难以对它们产生干扰。这些数字化企业往往具有轻资产、信息量大的特征,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在其核心业务周围不断建立其他与之互补的业务。另一做得不错的公司是小米。众所周知,它不仅是手机生产商,还是创新型的互联网企业。它正在构筑覆盖各种智能设备的全球物联网生态系统。
不同于五年前名不见经传的小米,知名公司在数字化转变的过程中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老牌家电零售业巨头苏宁电器就是例子。2009年,苏宁意识到了零售业数字化的重要性,开展电商业务。与此同时,小型的创业公司京东也开始了网上零售业务。2010年,苏宁电器在中国零售业排名第一,销售额达800亿元,京东同期的销售额仅为100亿元,相形见绌。2014年,苏宁的销售额增长至1090亿元,京东则超过苏宁达到1150亿元。如果计算第三方交易,京东的实际销售额为2600亿元。
既然制定了正确的战略,是什么导致了苏宁的落后?首先,等级森严的公司结构很难改变,而数字化企业要求全新的结构和企业文化。在“砖头时代”,军事式的管理方式或许可以让企业获得成绩,但在数字经济里它却会阻碍公司的改革发展。此外,新型业务和传统业务在文化、方法和标准各方面的统一相当困难。员工的参与方式和激励方式也需要改变。这就是苏宁遇到的鸿沟。
数字化商务还扩展到B2B领域,影响着供货商和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关系。合同开始采用按使用次数付费的灵活模式,取代固定年限的合同。从外部角度,企业与合作伙伴、供应商、顾客和其他股东的信息交换更加深入综合,包括商业计划和生产数据、作用于供应链、减少浪费并使资源协调更加高效。从内部角度,“共享式经济”使数字化经济更加灵活,与顾客以及其他公司的联系更加紧密。功能互补的企业相互合作,即时的人员配置和资产利用带来了更高的运营效率。
在数字时代里,企业最关键的因素是拥有人才和正确的思维模式。大胆授权、摒弃等级意识同样重要。创业公司在这方面有天然的优势,这方面成功的企业往往全体人员都具有主人翁意识,主动承担责任。
对于大企业,设置分散的实体是摆脱大企业组织结构的一种方式。大型企业设立派生公司成为趋势。海尔鼓励雇员创立自治的微组织,快速应对消费者的需求。小米则通过投资新型初创公司进行能力互补,推广物联网生态系统。这些做法不一定成功,但却规避了在传统架构下的一些毛病。
很多行业出现了颠覆的现象。在汽车业,福特和大众之类的生产商正受到“即时交通”软件的挑战,比如优步打车、快的打车、滴滴打车。它们顺应分享式经济的潮流,充分利用了车辆。出版业也是另一个受到很大影响的行业,数字化版本的报纸和社交媒体正在替代印刷的出版物。博客使文本的出版和传播变得简单,智能手机的用户滑动手指就可以使用社交媒体。大学也在推动数字化商业模型。如哈佛和斯坦福之类的顶尖学府将更多的课程放在Coursera和Edx之类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平台上,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网络学习者的需求。
随着新一代数字消费的线上迁移,以及消费者的崛起,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改变传统营销手段,更加注重利用互联网与消费者连接互动。
在中国,互联网除了催生一批新增产业,更大的意义在于改造和提升庞大的传统产业。“互联网+”就是传统产业的互联网转型之路,但“互联网+”不是修修补补的改善,而是一场脱胎换骨的变革。随着互联网在产业纵深的渗透,传统产业运作的核心商业逻辑正在发生改变。经历过刮骨疗伤,部分传统产业正内生出一套新的神经、肌肉和血液循环系统。经过解构、重建之后的传统产业,加上纯新增的互联网产业(以电子商务为主),以及新的互联网经济基础设施(互联网平台、云计算平台、互联网金融和信用平台、智能物流平台)部分,一起构成了“新实体经济”的主体。
消费者假定是一切商业逻辑的起点。孤陋寡闻、消极被动、彼此分散的消费者群体,诱导出工业经济B2C(厂商主导)的商业模式,以及“大批量生产+推式订货制+大众营销+大品牌”的商业范式。当下,由于互联网、社交网络和大数据为消费者赋能,消费者正变得见多识广、积极主动和广泛连接,从而商业主导权发生转移,并引发“多米诺骨牌”现象。工业经济B2C的商业模式正在被改变,互联网经济的“柔性化生产+拉式补货制+个性化营销+小而美品牌”的C2B商业范式正在一步步夯实、确立。
从营销角度看,随着新一代数字消费的线上迁移,以及消费者的崛起,越来越多的公司开始改变传统营销手段,更加注重利用互联网与消费者连接互动。例如,到2015年底,已有100万认证企业入驻微博,覆盖粉丝人数6.6亿。
从配销角度看,推式订货转向拉式补货订货制在二十一世纪初期开始代替配货制,成为业界运营的主要模式。订货制让品牌商完全掌握了生产、营销计划性,也拥有了财务的主动性。很多品牌商开完订货会,拿到销售业绩就可以报告股东了。但是,订货会制漫长的订货周期,以及鼓励大批量订货政策等于完全将风险转嫁给了渠道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渗透和产销数据的更大范围流动,原来的订货制正趋于土崩瓦解,更为先进的轻订货―重补货的机制应运而生。“轻订货―重补货”是首期小批量铺货、测试市场,后期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来连续补货,是一种以市场和消费者为中心的供应链模式。
去年初,我应邀到一个中部城市,参加一场关于大数据与区块链的研讨会。看到政府安排来接站的司机开着的是一辆私家车,于是我好奇地问他是属于哪一家机构:政府接待办、出租汽车公司还是汽车租赁公司?他的回答让我脑洞大开:我是跑软件的,不属于任何公司。彼时滴滴、优步、易到还各自发展着,那位司机的手机上运行着这三家共享出行公司的终端,可以交叉接三家公司的派单,他把这形象地称之为“跑软件”。他不是任何公司的雇员,他的车也不是这三家公司中任何一家的财产。他与这三家公司之间的关系就只是靠一套运行在移动互联网上的软件来维系。基于互联网的共享经济模式,推进了这个社会两方面的经济制度变革:一是企业组织,人不是企业的员工了;二是产权关系,车也不是企业的资产了。
“跑软件”的现象并不只是出现在公司与个人的商业关系上。我们每个人几乎都遇到过这样的场景: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因为某种因缘际会,被邀请进入了同一个微信群。一旦意味相投,也许群中的两个未曾谋面的人就互加了好友,经年累月,也许两个微信好友就在线下碰面了。在线下碰面之前,其实你们早就是数字世界里的好朋友,只不过你们的朋友关系只是一种数字化生存方式。这是人际关系中的“跑软件”,大家不隶属于任何机构、任何组织,只是依靠一套软件系统在数字世界里建立了一个新型的数字化社会关系。 从IPO到ICO
今年3月,一家核心开发者希望在继比特币区块链和以太坊区块链之后,集前两个区块链之所长,建设一个新一代公有区块链,以非营利基金会形式在新加坡注册,以全球区块链社区共识、共建、共享、共担方式运行的公有区块链组织――量子链(QTUM),以向区块链社区发行自己的数字代币(Coin或token,以下称为token或代币)的方式,在五天时间里发行基于自身量子区块链上的量子币,从全球区块链社区里轻松换取到了价值1500万美元的比特币和以太币。
量子链的这种做法被命名为“ICO”:Initial Coin Offerings(首次公开发售代币融资);ICO相对应的是“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_发行股票融资)。区块链社区为了在合规性和合法性上与IPO做个区分,也有把ICO叫作“Initial Crypto―Token Offerings”的,即首次公开发行加密数字代币融资,这个ICO的叫法确实更切合“ICO”的实质。
量子链(Qtum)ICO的主要规则为:1)以非营利基金会的形式注册,该基金会负责运营量子区块链及作为量子币的发行主体;2)量子区块链是开源软件系统,任何人无须许可都可使用该系统;3)该系统的开发、运行、应用采用去中心、分布式、自组织的社区制;4)基于量子区块链上的量子币是一种功能币,在使用量子链或量子链上的各种应用时,需要支付些微的量子币;5)只能发行代表量子链使用权的代币――量子币来融资以支持量子链的开发工程;6)量子链公布将发行总数1亿量子币,其中51%公开发行。另外的在四年时间里,29%将分配给社区的学术研究、教育推广和商业应用项目,20%分配给创始人和开发者;7)所有用量子币换取来的价值1500万美元的比特币和以太币,都将全部存入多重签名的钱包,钱包地址可公开透明,由多人签名才可能被使用;8)量子币可以在数字货币交易所交易;9)量子币的公开发行,得到了基金会注册地监管机关的有条件“无异议函”,在“监管沙盒”机制下,获得了最低限度的合规性。
“ICO”是区块链与生俱来的特性。2009年1月上线的比特币区块链,就是“ICO”的创世之作。只不过,2017年的“ICO”与其还是有所不同:比特币的ICO采用的是持续发行的“挖矿”机制,而现在的ICO采用的是一次性发行和持续分配机制。ICO正在成为区块链上的主要融资渠道:据统计,2016年区块链方面的风险投资4.96亿美元,而ICO金额也达到2.36亿美元,接近风险投资金额的一半,截至2017年5月15日,今年以来区块链上的风险投资约为1.07亿美元,而ICO已经达到1.25亿美元了。ICO目前的发展速度明显高于区块链方面的风险投资,有可能成为区块链行业的主要融资渠道。 零边际成本社会
我一直认为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过渡,是一场堪比人类祖先走出非洲那样的大迁徙,只不过这是一场“数字化大迁徙”。如果说12世纪到13世纪欧洲的“大航海”时代是人类社会发现了一个物理上早就存在的“新大陆”;那么,正在进行的数字化迁徙时代就是人类社会的第二次“地理大发现”,只不过这次是建设了一个之前并不存在的、非物理结构的数字世界。
无论是共享出行司机的所谓“跑软件”现象,还是量子链(Qtum)的发行加密数字代币的“ICO”模式,本质上就是一种建立在数字世界里、用数字化方法来重构的、新型的企业制度和产权关系。现代产权理论的基础是科斯观察到的市场机制运行中的“交易成本”,而企业之所以成为市场活动中的基本组织单位,就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
我们看到的数字化经济运行规则,和1937年科斯看到的工业化经济运行规则,有了巨大的新变化。一首歌曲要发送给一万个人,在工业化经济运行规则下,我们得灌成一万张唱片,原子结构的边际成本是递增的;而在数字化经济运行规则下,我们通过互联网发送,比特在互联网上的传递,别说一万个人,一千万个人来接受这首歌曲,边际成本也几乎为零。在数字化世界里,像“跑软件”和“ICO”那样的分布式商业模式,已经不同于1937年科斯眼里为了降低交易成本(科斯,《企业的性质》)而设立的企业了。 共享经济模式
人们已经习惯于把这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叫作共享经济模式。而我更愿意把它称之为“分布式商业模式”。相对于共享经济模式,分布式商业模式涵盖的范围更大:共享经济之外,还包括开源软件社区、非营利服务机构、分布式商业自治组织等。
分布式商业模式最大的几个特点是:1)基础技术架构体现为分布式网络结构,相关各参与方处于点对点对等关系,相互互不隶属;2)价值创造机制体现为数字化规则下的零边际成本;3)价值增长机制体现为“摩尔定律”,一旦越过拐点,立马实现指数级增长;4)组织机制体现为以社区自治、平台组织和生态系统作为运行架构;5)协作机制体现为依靠共识而不是指令;6)激励机制体现为羊毛出在猪身上的互联网思维;7)利益分配机制体现为共享、分享、他享。
分布式商业模式尽管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在目前这样一个早期阶段,我们还没有穷尽的能力。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质:轻所有权,重使用权,甚至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比如开源软件社区,比如共享经济模式,比如非营利性机构,再比如分布式自治组织(在区块链上,人们把分布式自治组织称为“DAO”:系Distribut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的缩写),指的是无中心控制机制的、去第三方中介服务的,以点对点、端到端方式来运行的组织。类似比特币区块链、以太坊区块链那样的公有区块链,是一个最典型的分布式商业组织的案例:产品著作权完全开源免费、没有服务器没有运维人员没有组织、一套软件到网络上之后就完全依靠志愿者社区来开发维护、任何人无须许可就可以下载终端成为网络节点、非营利无权益人也无收益分配…… 资本与资产VS所有权与使用权
根据现代产权经济学理论,所有权适合私有,否则无法很好地解决“公地悲剧”和“租金消散”的问题。而在分布式商业模式运行规律之下,我们发现:与所有权的私有不同,使用权适合“公有”!一辆汽车,在私有的状况下,使用率大概10%;而在共享经济的模式下,使用率可以提高到50%;有研究机构甚至提出,在无人驾驶技术成熟之后,采用分时共享模式,一辆汽车的使用率可能提高到90%。很显然,这种情况下,无论从内部效用还是外部效用来分析,使用权一旦“公有”,对各方面的效用都是最大化、最优化的。
张五常先生说到,经济社会的基本规则就是产权规则,你改变了产权的规则,你就改变了整个系统。所有权的虚化、轻化或者幻化,催生出来一种新的金融服务体系,一块完全崭新的风景画展现开来:以所有权为基础,对应的是资本市场;而以使用权为基础,对应的是资产市场。技术的开源、产品的分享、组织的自治及商业目标的非营利使得分布式商业模式下,没有了资本的立足之地。在消费者、投资者和交易者眼里,代表所有权的资本失去了价值,作为提供消费和体验的产品或资产才具有价值。金融新疆域由此而开辟。
在移动互联网之前,手机叫功能手机,移动互联网之后,手机叫智能手机,中间的差别就在于功能手机不能24小时连网,手机一旦在线,就成为了智能手机;同样道理,IBM在其发表于2014年的物联网白皮书中,把能够24小时连网在线的机器设备也命名为智能设备;当区块链技术于2009年横空出世,业界把登记在区块链上的能够24小时在线的智能设备称作智能资产(在线与在链)。
资本与资产这一字之差,金融涵义却别有洞天。资本更适合证券化,不适合货币化;资本的基本形态是股权或债权,适合证券化为股票或债券。资产更适合币化,不适合证券化;资产的基本形态是使用权或分享权,适合货币化为数字代币(Coin、Token)。证券化的资本,使得所有权可以拆分转让,因为流动性提高,融资也随之方便;货币化的资产,使得使用权可以拆分转让,因为是以数字货币的形态流通,7天24小时全球交易,税收结构最为简单,交易费用最为低廉,流动性更高,融资也更为方便。
我们相信,人类刚创造出房屋时,是没有产权、物权意识的,最初的房屋只有遮风避雨的功能意识。物权、产权意识的出现,导致房契、地契等权益凭证的产生,而这些权益凭证的产生,极大地提高了物权、产权等资本品的整体可转让性;证券化更使得房契、地契等权益凭证可以份额化,使得物权、产权的可转让性极大提升,其价值也大幅提升,财产性收入也成为人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而区块链带来的资产数字化,是在物权、产权等资本品份额化之后,把使用权等资产也份额化了,资产数字化的金融表现形式就是资产的货币化。
资产货币化是一个实物资产“液化”的结果,一旦实物设备被数字化,数字的传输和水的流动一样高效多能了,实物资产一旦获得像“水”一样的流动性。一台设备或者一辆汽车,如果24小时与互联网连接,设备的身份登记在区块链上,我们就可以确保它的身份的唯一性、确认它传输的数据的真实性、追踪设备的轨迹和状态、用它每分每秒传送过来的数据重塑一个数字化的它,以其作抵押物或以其使用价值作锚定物来发行数字货币融资。
基于所有权的金融体系有如下特点:1)是营利性商业机构;2)往往依据《公司法》采用公司法人体制;3)发行股权、债权及其衍生品等投资工具融资;4)投资者具有收益分配权及剩余财产追索权;5)除特殊结构,大多数情况下,股东承担有限责任;6)需要建立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既约束股东,也约束经理人;7)负有在企业经营的不同环节缴纳各种税收的义务;8)需要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来增加透明度;9)外部监督机制:政府部门、第三方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等。
基于使用权的金融体系特点却不同:
1)主体经营活动追求非营利性;2)往往采用开源基金会的公共性组织结构,没有权益人;3)共建、共有、共担、共享、共治的分布式自治组织;4)社区治理机制取代了公司治理机制;5)外部监督机制除有限度的依靠政府外,不再依靠第三方中介机构,基本采用各种数学算法模型来作内部约束;6)发行数字货币(coin)或数字代币(token)等投资工具融资;7)投资者对发行机构不享有股权债权、收益分配权及财产追索权;8)发行的数字货币与法定货币不同,没有利息收入(这点类似黄金),只有数字货币价格变化的损益;9)只是在数字货币的交易环节才有税收产生;10)最重要的是:基于使用权的金融体系一定是建立在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上的。 业界动态
截至2017年5月19日,以比特币、以太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总市值已经达到850亿美元左右。去年我曾经预计数字货币(包括数字资产在内)将在十年内达到1万亿美元的总市值,届时任何资产配置模型都不可以对数字货币忽略不见。以目前数字货币市值的增长速度和新数字货币的发行速度,我去年的预计看来是过于保守了。全球黄金的总市值大约8万亿美元,而数字货币被誉为“数字黄金”,因为数字货币和黄金一样都不能生息,它确实离货币更远而与黄金更近,万亿市值的数字货币并不是天方夜谭。目前市值达到5亿美元以上的数字货币已经达到8只,编制数字货币指数的条件日臻成熟,也许六个月以内我们就可以看到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数字货币ETF。据了解,还有其他几个海外证券交易所也正在积极探讨数字货币ETF挂牌的事宜,届时一些配置另类资产的投资工具,就可以合规地把基金资产配置在数字货币ETF上。
假以时日,我们甚至不排除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在内的传统证券交易所,也会创立为ICO服务的平台。纳斯达克早已宣布与区块链创业公司Chain合作,利用区块链技术设立一个私募股权交易平台,并且这个区块链私募股权交易平台已经开始试运行了。
在基金投资方面,目前已经有几家稍微激进的VC基金,开始投资在ICO上。Boots VC、Blockchain Capital和Polichain Capital等三家基金已经公开宣称会投资ICO代币,Blockchain Capital甚至计划用ICO的方式来筹集一笔专门投资ICO代币的基金。
一些区块链创业者已经为ICO创立了专门的服务平台,提供从合规性、信息披露到评价标准的服务,他们仿照美国私募证券144A规则的要求,提出了SAFT(Simple Agreement For Future Token,未来代币简明协议)的ICO发行标准流程(比照资本市场已经实施的“未来证券简明协议”),整理了专门针对ICO的信息披露要求,并开始建立ICO价值和质量评估体系。一些国家的监管机关已经在关注ICO的相关活动,建立了金融科技“沙盒机制”的国家,如新加坡和英国等,把ICO纳入“沙盒”给予观察,同时要求ICO必须遵守简单的KYC规则,比如不能销售给不符合美国144A规则下的不合格投资者及不能宣传为股票、债券等等。美国证监会数字货币研究主管也公开提醒区块链业界,不管ICO的数字代币是否属于“证券”,发行者都负有投资者保护的责任。 ICO是金融深化的终局
ICO有巨大的创新性,几乎可以说是金融深化的终局。
第一,ICO使得共享经济模式、开源软件项目、非营利性机构及分布式自治组织得以享受到融资的便利;
第二,ICO让使用权公有化,解决了公地悲剧和租金消散的经济学难题,使得产品和商品的内部效用和外部效用都能够最大化,交易无摩擦;
第三,ICO使得数字代币的投资者与产品的使用者合为一体,使用者用得越多,投资者获得的价值越大;投资者价值越大,网络越健壮稳定,使用者也越受益;
第四,ICO的51%代币公开发售、募集获得的数字货币存放于地址公开的托管钱包并实行多重签名的方法,利用了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底层信息穿透、透明、共享的机制,创造性地为分布式商业模式建立了商业自治的技术可信性;
第五,ICO降低了区块链创业项目的融资门槛和投资者的投资门槛,在这一点上与众筹异曲同工;
第六,ICO倡导融资民主化,还权于创业者,削弱了资本的力量,增强了创业者对项目的主导权,最大化了创业者的利益;
第七,ICO的代币可以在数字货币交易所交易,相比股权投资,拥有极高的流动性,方便了投Y者退出;
第八,ICO代币的交易跨越全球,7×24小时交易,实时清结算,全球投资者共同发现价值,辨识真伪,交换价值。
并不是任何资产都适合ICO。
首先,能够ICO的资产,一定是运行在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上的资产,链下资产无法做到去中心化的分布式模式。
其次,到目前为止,成功的ICO都是公有区块链或分布式自治商业模式上的项目。也就是说都是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的项目。反过来也说明,夹杂所有权的项目并不适合ICO。
其三,ICO是介于私募股权融资和众筹融资之间的,但更偏向于产品众筹模式的融资方式,ICO用使用权来融资。
其四,凡ICO的项目在区块链上创立时,都设计有原生数字货币,这种原生数字货币一方面是使用者使用该项目时的费用支付手段,另一方面它又是ICO时的融资工具。我们买来该ICO代币,可以是为了卖出获利,也可以是拿来付费使用该产品。
其五,ICO代币的价值高低决定于该项目的使用功能的好坏。使用前景广阔,深受使用者欢迎,代币价值就看涨。以太坊作为公有链,在其链上做应用开发的项目比在比特币区块链上的要多,因此我们可以预计以太币的价值有超过比特币的可能。
因此,ICO代币是使用权的众筹;持有代币不应该用于利润的共享;代币的使用范围仅限于特定区块链上的特定资产,不能通用于链外。
在这点上,代币类似赌场的筹码,仅限在本赌场使用。从合规性角度来说,ICO与IPO最大的区别在于:ICO只适合用于公有区块链、非营利机构、分布式自治组织、共享经济模式等没有所有权归属或者所有权不再重要的创业项目的加密数字货币化融资,而且这些项目必须建基于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之上。 风险隐患
任何金融创新在初始阶段往往都伴随着混乱和诈骗,ICO也不例外。要辨别一个ICO是否是骗局,先要看它的项目是否运行在区块链上,项目代币是否是原生加密数字货币,这个代币是否是项目运行时的某项必须功能,这个区块链项目的开发者们是否在区块链社区早有名气,筹集的数字货币是否存放在托管钱包,该托管钱包是否是地址透明的多重签名钱包,该代币是否在知名ICO平台上发售,是否有知名数字货币交易所同意帮助该代币进行交易,进行ICO的项目白皮书描述的项目是否靠谱,是否有项目开发的时间表和里程碑及打算如何公布开发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