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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8篇

时间:2023-10-07 09:14:1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青少年法治教育内容

篇1

一、主要工作

县教体局站在提升学生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高度出发,采取各种措施,丰富宣传形式和教育内容,进一步健全了学校普法工作齐抓共管格局,促进了中小学校法治建设。

(一)抓组织,健全网络。全县中小学普遍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本校教育教学工作总体规划中,作为依法治校的基础工程之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四有”(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要求,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考核,年底有总结。全县各中小学均落实了“一校一警”制度,中心小学以上建立了校园警务室18个,积极开展了警校共建活动;由县关工委牵头,组织教体局等部门成立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联合委员会,聘请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的同志32人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颁发了为期三年的聘任证书,定期到学校进行法治宣传和讲座,并为学校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法治教师一般由学校各班级班主任兼任,利用主题班会、班刊、黑板报等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教育,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抓载体,创新形式。2017年,教体局参与编撰了县法治教材《中小学道德与法治》丛书,教材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分中学和小学版本。由县财政出资10万元,印刷后分发到全县各中小学。在对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学校大多以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激发学生的学法热情,提高趣味性。同时,还以“八荣八耻”、中小学生“三热爱”教育及“师风师德建设”等活动为载体,巩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基础,加大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力度。如大段小学每学期初和学期末都组织学生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远离”的签名活动。一些学校在寒暑假中组织学生自办“法治天地”小报及“法在我心中”的征文活动,开学后评出优秀作品在学校展出;另外还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如2020年上半年组织各校开展了禁毒和疫情防控知识专场竞赛、教育体育法律法规专场知识竞赛、森林法专场知识竞赛、民法典进校园等活动,这些活动的举行,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学生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

(三)抓预防,重在教育。在深入开展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学校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探索出许多有益的做法,收效明显。如棋坪小学因住宿生较多,且大部分属于留守儿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欠缺,生活习惯、学习成绩和品德培养方面问题较多,易出现心理问题,如得不到及时解决,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学校把加强留守儿童的法治教育纳入年度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问题。同时动员老师、社会热心人士等担任留守儿童的“家长”,及时纠正其不足,共同关注其成长,并定期开展法治和心理教育培训,使广大留守儿童在学习上和生活上受到关爱,在身体上和心理上感到温暖,为更好的开展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提高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成效。

(四)抓协作,发挥综合效应。青少年普法和法治教育工作涉及范围广,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尤为重要。各学校均能主动与综治、司法、公安、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如三都小学与官山自然保护区、县林业局组织开展“关爱野生动物,共建美好家园”主题讲座,排埠中心小学与县检察院联动,在高陂小学开展防法制教育示范课,棋坪中学与棋坪交警中队和棋坪派出所联动,在棋坪中学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与治安法律知识讲座。二中专门成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长委员会,建立了以学校为中心,社区、家庭联动的“三方联动”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学校创办了家长学校,定期指导家长了解科学的教育方法以及青少年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另外组织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活动,以及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家长、社会对依法治校的认识,促进了学校、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协调配合,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建设平安校园提供了坚强保证。

二、存在问题及成因

尽管各校在加强对学生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教育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目前学校绝大多数法治课教师基本上由班主任教师兼任,一方面他们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靠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读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存在措施盲区。二是存在认识偏差,少数教师和家庭存在重智育轻德育倾向。少数教师和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倾向,忽视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有的认同“智育”是硬指标,“德育”是软任务,忽视了要想学生“成才”必须首先“成人”的道理。三是综合治理机制有待加强。一些青少年学生离开学校后开始走向社会,有的还不到法定就业年龄,思想不够稳定,如不加强教育管理,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四是普法和法治宣传资金投入不足。中小学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缺乏资金投入,影响了普法和法治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师资,着眼实践,加大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一是大力增强学校法治课的师资力量,配备法律专业专职教师。高度重视初中阶段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那些不能升入高中、过早步入社会的青少年学生,进行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各学校聘请的法治副校长,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以开展“法律进校园”为主题,协助学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师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普法教育,培养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大力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如制作普法和法治手抄报、举办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模拟法庭、充当小交警、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举办法治夏令营活动、开展法治征文等等。

(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工作成效。进一步探索符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的法治教育有效形式,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他们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首先,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用生动、形象、直观的法治教育内容,引导中小学生学法用法。其次,要把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与抓好其他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到全民学法用法的总体规划中。第三,结合道德规范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开展中小学生学法用法活动。第四,要把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结合起来,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手段帮助青少年解决困难和问题,使每一次法律服务都成为一场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第五要把加强对“双差生”、“问题生”、“后进生”、“留守儿童”的帮助教育作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重点之一,树立转变一个“双差生”比培养一个“尖子生”更重要的教育观念。

篇2

普法教育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开展青少年普法工作,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教育,对预防和杜绝学生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都具有重要意义。县教体局按照县“七五”普法工作部署,大力做好普法学习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抓好法治文化建设等工作。现将我县中小学普法和法治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县教体局站在提升学生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高度出发,采取各种措施,丰富宣传形式和教育内容,进一步健全了学校普法工作齐抓共管格局,促进了中小学校法治建设。

(一)抓组织,健全网络。

全县中小学普遍把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本校教育教学工作总体规划中,作为依法治校的基础工程之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四有”(有计划、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要求,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考核,年底有总结。全县各中小学均落实了“一校一警”制度,中心小学以上建立了校园警务室18个,积极开展了警校共建活动;由县关工委牵头,组织教体局等部门成立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联合委员会,聘请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和法院等部门的同志32人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颁发了为期三年的聘任证书,定期到学校进行法治宣传和讲座,并为学校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法治教师一般由学校各班级班主任兼任,利用主题班会、班刊、黑板报等各种形式积极开展法治教育,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抓载体,创新形式。

2017年,教体局参与编撰了XX县法治教材《中小学道德与法治》丛书,教材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分中学和小学版本。由县财政出资10万元,印刷后分发到全县各中小学。在对中小学生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学校大多以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图片展览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激发学生的学法热情,提高趣味性。同时,还以“八荣八耻”、中小学生“三热爱”教育及“师风师德建设”等活动为载体,巩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基础,加大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力度。如大段小学每学期初和学期末都组织学生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远离”的签名活动。一些学校在寒暑假中组织学生自办“法治天地”小报及“法在我心中”的征文活动,开学后评出优秀作品在学校展出;另外还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和微信群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如2020年上半年组织各校开展了禁毒和疫情防控知识专场竞赛、教育体育法律法规专场知识竞赛、森林法专场知识竞赛、民法典进校园等活动,这些活动的举行,有力地促进了中小学生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

(三)抓预防,重在教育。

在深入开展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学校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探索出许多有益的做法,收效明显。如棋坪小学因住宿生较多,且大部分属于留守儿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欠缺,生活习惯、学习成绩和品德培养方面问题较多,易出现心理问题,如得不到及时解决,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因此,学校把加强留守儿童的法治教育纳入年度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切实解决留守儿童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安全失保等问题。同时动员老师、社会热心人士等担任留守儿童的“家长”,

及时纠正其不足,共同关注其成长,并定期开展法治和心理教育培训,使广大留守儿童在学习上和生活上受到关爱,在身体上和心理上感到温暖,为更好的开展留守儿童法治教育工作奠定了基础,提高了学校法治教育工作的成效。

(四)抓协作,发挥综合效应。

青少年普法和法治教育工作涉及范围广,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尤为重要。各学校均能主动与综治、司法、公安、共青团、关工委等部门密切配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如三都小学与官山自然保护区、县林业局组织开展“关爱野生动物,共建美好家园”主题讲座,XX中心小学与县检察院联动,在XX小学开展防法制教育示范课,XX中学与XX交警中队和XX派出所联动,在XX中学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与治安法律知识讲座。XX二中专门成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家长委员会,建立了以学校为中心,社区、家庭联动的“三方联动”教育网络,形成教育合力。学校创办了家长学校,定期指导家长了解科学的教育方法以及青少年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另外组织开展“致家长的一封信”活动,以及多种形式学习宣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家长、社会对依法治校的认识,促进了学校、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协调配合,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建设平安校园提供了坚强保证。

二、存在问题及成因

尽管各校在加强对学生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方面作了很多有益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教育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目前学校绝大多数法治课教师基本上由班主任教师兼任,一方面他们缺少必要的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另一方面缺乏实践经验,大部分仅靠自学相关法律法规读本掌握一些理论知识,遇到实际问题存在措施盲区。二是存在认识偏差,少数教师和家庭存在重智育轻德育倾向。少数教师和家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智育轻德育倾向,忽视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有的认同“智育”是硬指标,“德育”是软任务,忽视了要想学生“成才”必须首先“成人”的道理。三是综合治理机制有待加强。一些青少年学生离开学校后开始走向社会,有的还不到法定就业年龄,思想不够稳定,如不加强教育管理,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四是普法和法治宣传资金投入不足。中小学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缺乏资金投入,影响了普法和法治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师资,着眼实践,加大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一是大力增强学校法治课的师资力量,配备法律专业专职教师。高度重视初中阶段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那些不能升入高中、过早步入社会的青少年学生,进行基本法律知识的普及,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各学校聘请的法治副校长,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以开展“法律进校园”为主题,协助学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师生和学生家长进行普法教育,培养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大力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如制作普法和法治手抄报、举办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模拟法庭、充当小交警、开展法治文艺演出、举办法治夏令营活动、开展法治征文等等。

(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普法工作成效。

进一步探索符合中小学生身心特点的法治教育有效形式,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他们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首先,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用生动、形象、直观的法治教育内容,引导中小学生学法用法。其次,要把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与抓好其他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结合起来,纳入到全民学法用法的总体规划中。第三,结合道德规范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开展中小学生学法用法活动。第四,要把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结合起来,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手段帮助青少年解决困难和问题,使每一次法律服务都成为一场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第五要把加强对“双差生”、“问题生”、“后进生”、“留守儿童”的帮助教育作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重点之一,树立转变一个“双差生”比培养一个“尖子生”更重要的教育观念。

(三)增加投入,完善阵地,提高法治教师队伍的素质。

一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阵地建设。如积极组建法治宣讲团,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校际间的法治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为青少年学法用法提供必要的宣传主阵地和活动场所。二是要开展对教师有关法治知识的培训。鼓励现有的教师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解决中小学法治课师资短缺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培训,完善他们的法律知识结构,培养适合加强青少年成长的法治教育人才。

篇3

为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提升法治观念,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年度我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具体情况,现将我镇的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思想统一,领导重视,根据县文件精神,镇政府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并出台了活动方案,把开展好本次“祖国在我心中  法律伴我成长”宣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精心组织实施。

2、保证了成效。把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与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依法治校创建活动、聘任法治副校长、文明社区创建活动、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确保了宣传声势,保证了实效。

3、协调配合得当。法治宣传主管部门加强了指导,周密部署,教育行政部门接到通知均制定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在落实法治宣传等方面起了关健作用。

二、多措并举,突出教育内容

在本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周期间,全镇上下采取全方位多角度的教育形式,以部门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社会人人动员,学生个个参与,部门积极配合,各方齐抓共管,让青少年在活动中每时每刻、每处每地都置身于教育的氛围之中:

1、争取党委、政府重视,下发专门文件。

2、召开教育行政负责人专门会议,部署方案。

3、在木塘垸中学召开“祖国在我心中  法律伴我成长”青少年法治宣传的动员会,在会上由学生代表宣读倡议书,学校教导主任做总结汇报,最后,由学生自发在横幅上签名,以活跃的氛围,切身体验的宣传方式将此次青少年法治宣传周的活动推向,营造出了浓厚的活动氛围。

4、在木塘垸中学,以班级为单位开主展“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主题班会,就宪法的地位、宪法的重要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蕴含的重要精神、宪法规定的基本内容等,进行了认真讨论,交流思想,进一步加深了学生对此次宣传教育周活动的认识和感受。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将以此宣传周为活动契机,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治教育网络,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传播法律知识和预防校园暴力的发生作出新的贡献。

篇4

为此,基础教育阶段,加强公民的法治教育,愈来愈被重视。但是,公民的法治教育,并没有真正纳入国民的教育体系。

一、基础教育阶段公民法治教育的现状

要想真正落实公民法治教育,我们必须要客观了解现阶段青少年公民法治教育的现状,这样,才能把法治教育落到实处。

(一)法治教育停留预防和惩戒的主观认识层面

通过调查发现,学生对于法治教育持认可态度。但是,大部分学生认为法治教育的目的是为了预防和严惩犯罪。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认识,笔者分析,这和学校选择的教学内容和大众观点有关。大部分学校,都会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讲,会深刻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教育广大学生遵纪守法、切实加强自我防范。从大众观点来看,很多时候,法律等同于刑法。不可否认,预防和惩戒的确是法治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依靠外力的预防和惩戒,并不是在基础教育阶段主要的目标。真正的目标是实现以内在驱动力为根本的法律意识的养成。

(二)停留知法层面,内容缺少共同思想支撑

以原人教版《品德与生活(社会)》为例,从小学到初中,人身安全生活规则民主权力义务责任等内容安排显得零散而不聚合,缺乏连续性和统一性,缺少共同思想支撑。例如俄罗斯的公民法律教育,其共同思想就是法律的民主原则、人道主义伦理价值观。日本的公民法治教育,围绕规则这一共同思想展开。《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后简称《大纲》)分学段制定了法治教育内容。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涉及各个法律部门,知识量大覆盖面广。对于中小学生而言,光是了解都很难做到,知识的简单积累不代表可以转化为主观能动法律意识的养成。

(三)重知识的讲授,少活动的实践

法治的实现不依赖于国家的强制,而必须以公民对法律的直觉和积极遵守为前提。遵守法律的理由是多样化的,但是,在这多样化背后存在着某种恒常的因素,某种更为基本的力量,这就是公民的法律意识。通过调查发现,大多数学校的法治教育,形式简单,教学方法缺乏多样化,许多学校的法治教育仅局限在校园和课堂之中。调查显示,教学的形式,课堂教学所占比重最大,其次是主题班会和主题讲座。其他也会有法治宣传专栏、国旗下讲话等形式。从教学方法来看,无论是课堂教学,还是主题班会,都是以讲授知识为主,尤其是主题讲座。而法治宣传专栏,也是以法律知识呈现为主要方法。真正让学生接近法律,体会深刻的实践活动却很少。

美国法治教育强调互动与合作策略的广泛使用,利用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经历,为学生提供实践所学技能的各种机会。比如模仿审讯和上诉,解决冲突和调解工作。尤其是社区参与,在社区的真实情境中试验、内化和运用在课堂内学到的知识,从而获得法治教育期望在学生身上培育出的技能、态度和价值观。相比较而言,我国的法治教育明显缺乏实践性,缺乏思考、商议、讨论,缺乏把所学的知识付诸实践的机会。

(四)整体有效的法治教育体系没有形成

法治教育体系包括纵向的教育阶段体系和横向的教育知识体系。当前基础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一般是指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两个阶段的学习。而本文基础教育阶段是指幼儿园阶段、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之所以把幼儿园阶段纳入其中,是参考借鉴了美国和台湾的公民教育,年龄下限划至幼儿园,是因为法律意识养成,幼儿阶段是非常重要的潜移默化渗透时期。

横向的知识体系,既可指内容体系,也可指课程体系。由于我们现有的知识体系缺乏共同思想支撑,导致知识的零散。我们在选择教学内容的时候,首先应当梳理现有的法治内容,围绕共同思想,按照不同年龄,不同阶段,结合不同教学方式,有梯度、有层次的安排教学内容。例如,幼儿园和低段小学生可以采用绘本阅读和讲故事的方式,高段学生和初中生可以采用相关教材(包括视频)增加讨论、互动的方式。而在颁布《大纲》之前,法治教育没有正式纳入课程体系。如果从课程设置来讲,应当有校内课程与社会课程、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显性课程和隐性課程相结合,从而建构完整有效的课程体系,从而建立完整的法治教育目标体系。

(五)师资和教育资源保障机制不健全

据调查,现在从事法治教学的老师,几乎都是非法律院校或法律专业毕业的教师。初中,有专门思政专业毕业的老师执教,多为政治老师,而小学,几乎没有专职的思品教师,多由语文老师或者班主任兼职。法律知识,本身极为专业,这就对教师教学的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师资上看,由于缺乏专业知识,很多教师自己都是一知半解,更不要说在教学方法上的创新了。因此导致在教学中无法深入浅出,只能照本宣科。而有些教师则会避开这些内容,无法真正落实教学。例如八下年级整册教材内容可以归纳为权利义务公平正义四个词语。从专业角度看,权利和义务是法的内容,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尽管教材的内容看似简单,但是,什么是人身权利文化权利经济权利?分别包含哪些?这都需要教师要有相当专业的法律知识储备。而公平正义,实质上是法的价值体现,这册内容均是法理学的知识点,也是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重要构成内容。而现有教师是否真正具备了专业的理解和讲授呢?

在美国,律师协会资源被带入法治教育领域,建立青少年公民教育特别委员会。全美各州都有一个州立法治教育网站,还有各种由国家机构支持的法治教育计划。教育资源信息中心(ERIC)也为法治教育提供广泛支持。在我国,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资源有青少年法制网,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等,但是,这样的网络资源屈指可数。此外,社区资源人士,例如律师、法官等,还没有进入法治教育领域。正因为如此,学校的法治教育,很难在校外开展实践活动。

二、教育现状的思考和启示

根据现有基础教育阶段的法治教育现状,带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主要是:

法治教育目标全面落实

《大纲》明确了法制教育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具体来看,包括了知识目标、技能目标和态度目标。从现状来看,知识目标落实得较多,而技能目标和态度目标则被忽略。如何在日常教学中培养初步具备运用法律知识辨别是非的能力,初步具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这就要求在教学中落实实践环节,培养学生运用已有的法律知识对法律事件进行思考、要论、处理的能力。如果只注重法律知识能力目标的实现,会出现学得高大上,实际生活中却无法内化运用,最后导致学不能致用的现象。因此,教学中真正落实法治教育目标的全面实现,要从主观认识到实践运用,充分做到位。

(二)确立共同思想,由此展开教學内容选择和课程设置

尽管《大纲》有明确的目标制定,但是在教学内容的选择和课程设置上,我们依然需要确定共同思想。可以借鉴日本法治教育的做法,以规则为共同思想展开法治教育。《宪法》是母法,是基本大法,其他法律法规均是依据《宪法》而制定。从《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说规定的教育内容看,已经涵盖了《宪法》的主题部分。因此,我们的法治教育也可以以宪法教育为共同思想。

(三)加强师资培训和教学资源建设

篇5

一、初中法治教育的背景

近年来,社会出现许多因缺少法律意识和知识,青少年触犯法律,走向犯罪的道路,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关注青少年的法律建设,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开展进行普法教育,必须给以高度重视。学校是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的最佳场所,如何有效的开展法治教育,是学校和教师应该考虑的重要问题。

中学的法治教育通过对青少年讲解基本的法律概论,让其了解并掌握接受法律的知识,规范自身社会行为,成为遵纪守法、自觉护法的社会主义文明法制下的好公民。

二、初中法治教育的理论依据

初中阶段的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黄金时期,虽然随着年龄和社会阅历的增加,自我意识逐渐形成,但整体上来说还不够成熟,对是非的分辨极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有时过于强调个人利益,导致产生一些极端行为的产生。社会上没有形成良好的守法环境,一些制度存在诸多漏洞,让青少年产生投机心理,最终做出违法行为,走向犯罪的道路。

现在党和国家大力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大对法治建设的投入力度,普法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出台更多的法律条文,这为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工作提供很好的理论依据,学校和教师应积极在道德与法治课堂上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提升他们的法律观念和意识,规范他们的日常行为

三、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的法治教育策略

(一)合理利用教材资源

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要合理利用教材资源对学生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在这当中,教师要将教材法制内容进行深层次的挖掘,分析,划分侧重点,借助教学工具,将其形象贴切的传递给学生,让学生接受并掌握相关知识,渗入到思想意识中,潜移默化去影响规范自身,形成思想觉悟,真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引导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维护法律尊严,实现法治教育开展的最终目的。如针对教材课本中列举出的法制教育方面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讲解,必要时可让学生进行现场演绎,发挥创造,提出自身对事件的看法,做出总结。或安排学生写出相应的案例读后感,对案例进行剖析,自我思考,加深印象。

(二)改善教学方式,激起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

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是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的重要任务。教师是传授法律知识的主力军,发挥着重要指导作用。

首先教师自身要有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法律素养,为学生传授相关法治知识时更有说服力,讲解起来也更加得心应手。学生学习起来也更加容易接受、理解和掌握。

其次要有丰富的教学技巧储备。法制教育涉及到的相关条文非常枯燥,繁多,一味单纯地进行语言阐述解说,容易引起学生的心理疲劳,产生厌烦的情绪,法治教育走进课堂就没有思想基础。所以,要求教师在实际的教学中改进自己的教学模式,多样化的向学生展示法律知识,带动学生兴趣,营造轻松愉悦的课堂氛围,潜移默化的影响学生接受相关教学内容,实现自主学习的意识。教师可以创设法律情境,组建班级法庭,让学生对某些法律案例进行分析研究,分享感悟,得出结论,并在相互间辩解和探讨中,深刻理解法律条文,提高法律意?R,自觉履行规范自身言行的义务。

(三)时时刻刻注重法治教育的渗透

良好的行为习惯从细节入手,注重坚持。因此,在日常的教学注重对学生的法治教育,从预防着手,从小事做起,从遵守基本课堂秩序入手,不迟到早退……让学生灵活运用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自觉规范自身行为,远离罪恶。鼓励学生间互相监督,相互纠正,共同进步。树立法制宣传标语,创立法制板报、墙报等形式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成立法律学习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进去,设立相应的激励措施。课外鼓励学生积极收集法律知识和案例进行同学间的互相探讨等。

(四)扩展法制教育

打破课堂教学的空间局限,开阔学习范围,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实践活动,强调实践活动开展的必要性,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感受法律,理解法律,有所启发。例如组织参观社会法制宣传展览和讲座,欣赏法制教育影片,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将法治意识更好的融入到自身生活中,切实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法治教育的意义

(一)有助于初中生增强法律意识,规范行为,预防犯罪

目前我国犯罪人群呈现出了低龄化的趋势,青少年人群在其中占有众多比例。这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现有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大多出于法律认知薄弱,法律观念不强,法制意识淡薄。缺少正确及时的引导,自身是非辨别能力差,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学校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法治教育,有助于学生增强自身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规范自身行为,健全思想认识,预防犯罪。

(二)有助于学生正确法制观念和意识的形成

观念决定意识,意识影响行为,行为产生结果。注重校园中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有助于帮助学生建立起正确的法制观念和思想意识。初中学生正处于青春发展的关键时期,心智还不够成熟,极易受身边环境和他人的影响,思维上容易偏激、易怒,面对问题不能冷静对待,片面性的思考问题,盲目的做出判断,采用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学校是教育学生,传播法律知识的重要场地。利用开设的道德与法治课堂,对学生进行法制方面的相关教育,能正确的指导、帮助他们分析社会现象,明确利害关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健全心智,形成正确的思想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更好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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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青少年法治教育为重点,推进以法育人

将青少年法治教育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都开设了法治教育课,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并构建起了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新机制。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一是建立完善了师资、教材、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制度,选派了42名政治素质高、有责任感、业务精的政法干警到全县21所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工作。二是结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活动,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广泛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辩论会、“争做最美守法少年”征文等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三是积极支持学校建立家委会,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宣传教育格局。今年,全县各中小学共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42场(次),上法治课50余课时,免费发放编印的《法律进学校》2300册,受教育师生达3000多人次

二、开展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一)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积极利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青少年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解答青少年的法律咨询,以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主阵地,在全县乡(镇)设立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在中心村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在每个组落实一名联络员,建立健全了“点线面”的法律援助全覆盖体系。畅通便民利民举措,对青少年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推行预约、上门服务,代为受理、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相关材料,法律援助中心对符合法律援助申请的青少年及时指派或安排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让青少年享受到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二)降低申请门槛,优化服务。对青少年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实现青少年申请法律援助“零等待”。对青少年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害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于家庭经济状况审查。

(三)建立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督促承办案件的律师、法律工作者认真做好案件的审阅、调查和开庭准备工作,对群体性或影响较大、较复杂的青少年案件,由法援中心工作人员指导或协同办理。通过陪同会见,旁听庭审,案件回访等多措并举,及时做好律师卷宗检查,以多位一体的监督模式,来提升青少年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质量。

三、真情帮扶帮教,给予青少年更多司法关怀

县司法局注重保护青少年矫正对象的自尊和隐私,对其宣告不公开进行,在宣告时进行红色教育,通过讲述红色故事、解读新宪法,让青少年矫正对象潜移默化中接受爱国主义的教育和洗礼。加强与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室衔接,充分了解青少年服刑人员的家庭环境、犯罪类型、成长过程、心理特点等情况,分析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制定差别化、个性化的矫正个案,确保矫正成果着实见效。对存在心理疾病、心理危机的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沟通交流,进行心理疏导。同时协调教育局、学校、就业处为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在就学、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使其更好的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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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青少年;弱势群体;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 G63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1297(2013)02-0065-01

弱势群体在任何社会都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青少年本身是弱势群体的一部分,而青少年弱势群体又是青少年中需要特别关注的群体。青少年弱势群体的生存质量和发展状况不仅关系到青少年弱势群体自身的发展,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也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 青少年弱势群体的界定

青少年弱势群体是弱势群体的一部分,是指在青少年群体中,由于生理、社会等原因,其生存与发展远远落后于其他同龄人,在参与社会权益分配与社会资源分配中处于相对劣势的群体。青少年弱势群体分为生理性青少年弱势群体和社会性青少年弱势群体。生理性青少年弱势群体包括肢体残疾、精神障碍、身患疾病和无劳动能力的青少年;由于社会经济的转型和社会结构的分化,社会控制和保障制度的变化,家庭和家庭功能的变化,学校收费、管理方式等的变化,导致社会上出现了新的青少年弱势群体成员,他们属于社会性青少年弱势群体,主要有:单亲家庭的青少年弱势群体、家庭贫困的青少年弱势群体;能够部分得到家庭的支持而不能得到学校和社会支持的青少年弱势群体,主要涉及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进城务工的青少年;既得不到家庭也得不到学校和社会的有效支持的青少年弱势群体,主要有“三无”青少年(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无法定义务抚养人),失学、失业青少年等。此外,问题青少年诸如少年犯也属于社会性青少年弱势群体的一部分。

二 青少年弱势群体思想政治教育的界定及主要内容

青少年弱势群体思想政治教育是指社会或社会群体用一定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道德规范对其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协助其进行心理状态的调整,正确认识自我,提高承受挫折的能力,从而形成正确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青少年弱势群体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生命教育,挫折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感恩教育和成才教育几个部分。

1.生命教育。

生命教育是青少年弱势群体思想政治教育的起点。青少年弱势群体大多深处逆境,在承受过多的挫折和打击时,可能会有轻生的念头,而生命是十分可贵的,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轻易放弃生命。青少年弱势群体生命教育旨在唤起他们对生命的热爱,消解自杀等行为对其生命的威胁。生命教育就是要要让青少年弱势群体从认识人的自然生命的特征入手,进而体会自我之社会生命,意识到人的生命必须在社会中孕育和成长,从而处理好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达到与自身、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境界。

2.挫折教育。

挫折教育是青少年弱势群体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挫折是指人们在某种动机的推动下,在实现目标的活动过程中,遇到了无法克服的障碍和干扰,使其需要或动机不能获得满足时,所产生的紧张状态和消极的情绪反应。青少年弱势群体因为其经济上、生理上等各个方面的不利处境,往往比普通青少年面临着更多的挫折,在面对生活中的挫折失败时,他们需要的更多的是来自教育者的理解、支持、指导和帮助。挫折教育是对人们面对挫折时的一种态度和思维方式的教育,教给人的是一种乐观向上,百折不饶的精神。

3.公民意识教育。

所谓“公民意识”主要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国家主人地位、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的自觉意识。公民意识的培养对青少年弱势群体的社会化和现代化具有积极影响。青少年公民意识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公民意识的基本内涵是国家主人意识,因此,青少年弱势群体公民意识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培养青少年弱势群体的国家主人意识和祖国民族意识。(2)公民意识的核心内涵式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青少年弱势群体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并使其成为具有高度主体性精神的好公民是青少年弱势群体的公民意识教育的核心任务。(3)民主法治是公民意识的基础内容,青少年弱势群体的公民意识教育的基础内容就是培养青少年弱势群体的民主与法治意识。

4.感恩教育。

感恩教育是青少年弱势群体思想政治教育的必要内容。青少年弱势群体的感恩教育涉及以下内容:一是对父母的感恩。父母赐予了子女生命,对父母的尊重与回报是作为一个人的基本要求。二是对救助者的感恩。救助者对弱势群体施加帮助,并不是他的义务,而是一种善良与美德的体现,受助者必须心存感激。三是对生活的感恩,感恩生活,才能积极乐观地对待生活中的灾难,保持对生活的激情。

5.成才教育。

成才教育是青少年弱势群体摆脱弱势,解决群体问题的根本途径,是青少年弱势群体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对弱势青少年进行经济援助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并不能帮助其彻底地摆脱困境,“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要帮助弱势青少年彻底摆脱困境,就必须帮助其发愤图强。具体来说,就是要帮助其培养青少年弱势群体的专业知识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政治法律素质、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和适应环境能力,专业技术能力、科学认知能力,开拓创新能力。这才是青少年弱势群体摆脱弱势境地,实现自身发展的最重要环节。

青少年弱势群体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是青少年弱势群体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时代背景和社会现实全面分析青少年弱势群体的思想道德发展现状,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实施科学的教育内容,是青少年弱势群体思想政治教育取得实质性效果的必要前提。

参考文献

[1] 陆士桢,宣飞霞.关于中国社会城市青少年弱势群体问题的研究[J].青年研究,2002,(7)

[2]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3] 苏宁.关注成长——未成年人道德建设前沿问题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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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法治教育;途径;策略;启示

[中图分类号] C913.5 [文献标识码] A

培养具有法治精神的合格公民,塑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民文化,可以为我国当前的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环境。这就需要我们充分提高我国国民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扩展中学生安于社会的意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种价值教育,其根本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实现积极的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培养学生具备自主型人格,形成强烈的批判精神以及参与精神,进而促使学生能够参与到民主生活中,从而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30多年的历史已经使美国的法治教育形成以学生为本、多管齐下、多方互动、注重实效的法治教育模式。可见,美国的法治教体育不是单一的课堂灌输,而是多元互动的结果。本文拟梳理美国法治教育的主要途径和策略,以期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从臣民社会到公民社会:公民教育视野下的法治教育

美国十分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迄今为止,经过30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使其成为适应未来发展的合格公民,是其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所秉承的基本理念。鉴于此,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一直都是在美国公民教育的体系下展开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在美国公民教育中占有重要位置。

公民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在当代,公民不仅是一个政治概念,一种法律概念,而且是一个历史范畴和文化范畴。很显然,奴隶制以及封建君主制的背景下,根本不存在公民的概念,因此也就谈不上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等。在欧洲漫长而又黑暗的中世纪,人们在教会的统治下,都成了上帝的“子民”、“臣民”,神性代替了人性,根本没有公民的存在,公众是以臣民而非公民的身份而存在的。随着宗教改革的深入以及文艺复兴运动的勃兴,人的重要性被提高到空前的位置,人的世俗性得到张扬,个性逐渐得到解放,个体的诉求越来越强烈,于是表现出参与国家事务的渴望。

由于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从开辟新大陆到摆脱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等,在多元文化传统和契约精神影响下美国人形成了以个体为本位的价值取向。这种特性为美国的中小学校公民教育奠定了文化基础。 [1]美国人崇尚依靠自我奋斗改变自身的命运,强调个人的价值,而且积极的参与国家的政治事务。这就形成了所谓的美国精神。[2]伴随着公立教育的逐渐普及,公民教育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美国学校的法治教育主要是通过“公民教育”来进行的,从根本上来讲,是为使学生成为一名合格的公民这一目标服务的。美国学校法治教育注重对学生进行权利义务观的教育,旨在培养合格的美国公民。成为尽到公民责任的合格公民。这也是属于树立法律意识的体现。权利和义务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从法律关系到法律责任的逻辑联系的构成要素。

二、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途径与策略

美国的法治教育有明确的目标和课程体系,而且教育部门注重通过联合法院、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参与法治实践的机会。特别值得提出的是美国的法治教育受到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这就为法治教育的全面开展提供了社会支持。以下着重介绍美国法治教育的主要途径和策略,分析其法治教育背后的深层次原因。

(―)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建立以学生为本的法治教育模式

美国的法治教育注重发挥学生的主体性,让学生成为真正独立的个体,而教师只是充当“引路人”的角色,为学生提供方向以及解疑答惑,不断的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求知欲望。教师要为学生提供一个更宽松、更有创造性的平台和空间,而不是把学生禁锢在老师预设标准答案内,这样很容易使学生丧失实际操作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扼杀学生的创新能力。

现代教育理论认为,教师的目标是把学生头脑中的创造火花点燃,因此有教师是火把之说。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生潜能的发挥是提高教学有效性的根本途径。只有学生真正理解的东西他才会很好的掌握,才能逐渐把所学到的东西纳入他的认知结构。在法治教育的过程中学生与教师是平等的。我们要改变教育活动中学生的消极被动地位,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与兴趣。在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过程中,单纯的法律理论、法律条文的解释会显得比较枯燥,与学生的年龄特点不相适应。如果过分关注既定的理论的“外灌”,忽视学生的主体性,学生容易从心理上产生抵触情绪。归根结蒂,以学生为本的法治教育模式是要注重考虑学生的需要和兴趣,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并且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这样才能为学生所接受。

(二)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行动与实践参与

美国学校的法治教育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法治教育过程中贯穿知行合一的原则,强调在实践活动中加深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为法律意识的形成打下基础。美国许多学者认为,单纯的法律规范的灌输无助于学生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真正有效的教育途径就是实践,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逐步体会法律的博大精深。

美国通常将真实的案例引入课堂教学,这样可以激发学生的浓厚兴趣。老师往往会通过案例的分析和讲解逐渐向学生阐释法的精髓。法治教育工作者认为应该避免法律条规、法律术语过多,内容繁杂、远离学生、成人化等现象,这样不易形成以权利、义务观念为核心的公民意识等弊端。美国教育大纲规定,法治教育内容要贴近学生的生活,让法治教育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教育部门经常定期组织大型的法治教育活动,号召社会各界携起手来共同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帮助学生走出学校走进社区去体味法律的实施环节,充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注重法治教育内容的层次性、完整性、连续性、科学性

美国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建立在合理、科学的法治教育体系基础上的。就学校教育而言,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规定了具体的教育内容,并且环环相扣。

层次性,是指法治教育贯穿义务教育的始终,内容随着年级而改变难易程度,充分考虑到学生的生理和心理规律。完整性是指法治教育涉及的广度,法治教育涉及民事法律、权益保护等。连续性是指内容从纵向上来说是一个整体,这样可以保证学校的法治教育有一个连续的过程。科学性是指法治教育内容要有合理的依据、符合逻辑规律,要符合生活实践的需要。美国对法治教育内容的规定保证了法治教育内容有一个完整的体系,而且容易为教育者所操作。

(四)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相关技能,提高学生参与社会的能力

毋庸讳言,参与法律实践需要相关的技能。这些技能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需要后天认真努力才可以达到的。一般来说涉及到的相关技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社会参与清楚表达有关法律问题的思想、信念与意见;发展与来自各种背景和环境的人交流互动的能力;劝说他人关心与法律有关的信念与行动;集体参与规则的制定与目标的确定;通过商量、谈判、妥协与冲突的解决来达成共识;与他人一起就假设的或真实的法律及与法律有关的社会问题做出决定。教育者往往运用大量真实的案例和有趣的情境来引导学生获得上述技能。这些技能需要学生具备独立的思考能力和强烈的批判精神,而且要掌握相关的语言和人际关系技巧。当然这些能力不是人人都可以达到的,但是都可以通过一定的努力达到相应的程度。

其次,法治教育要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如何反映以及塑造公共的价值观、信念和品质,而这些公共的价值观、信念和品质又是如何地反映以及塑造法律;法治教育同时帮助学生理解法律如何能够增进社会凝聚力以及影响社会变革。批判地评价法律与法律问题;发展理解并评价法律问题中出现的争议和冲突的能力。 [3]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

美国大部分的学校除了开设有专门的法治类课程以外,其法治教育的内容还分散在其他文理各科课程中,如历史课、职业道德课、社会研究课、政治课、人文课等,都有相关的法律问题的讲述,以及通过其他形式实施法律的渗透式教育。渗透式教育最大的优势在于它能突出行为养成教育和对青少年社会化的长期影响,能使法治教育充斥所有的教育时空,使教育对象在耳濡目染和潜移默化中就能接受教育,并且在教育力量上能十分系统地、稳定地、有机地、全面地实现整合,教师应在此时鼓励学生进行讨论、推理和总结。

此外,互动的、参与性的实践活动是法治教育正式课程的一种必要补充。它通过将知识与学生的实际经历相结合的方式促进学生对法律规范的理解,是实施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4]

(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增强教师的教学技巧,采取丰富的教学策略,突出情景教学模式

美国的法治教育课程一般由受过正规法学教育的教师担任,教师具备较为健全的法律知识和实践体系。这就保证了法治教育有一支专业化、学术化、高质量的师资队伍。与此同时还有一大批兼职教师比如律师、社会志愿者等,充分保证了教师结构的多元化。

教师在课堂上非常重视教学材料的呈现,这些材料往往能够引发学生激烈的争论,其中老师充当裁判,通过价值澄清、角色扮演、合作学习等方法逐渐帮助学生掌握法律的真谛。适当材料的选择使学生在对法律的尊重与对法律的实际应用的建设性批评中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可以对法律问题的所有方面进行平衡的处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避免将法律系统以完美无暇或者一贯正确的形式呈现,而是为学生提供质疑教师的可信性和内容实用性的机会。

美国的法治教育在课堂上杜绝“一言堂”的现象,不能让教师成为教学活动的主角。因此,在法治教育中经常使用一系列的互动策略:模仿审讯和上诉,到立法机关听讼,了解在逮捕和搜查情景下警察机关的程序,解决冲突和进行调解工作,集体解决问题,同社区中的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沟通等。特别是情景教育模式,该模式为学生提供了真实的场景,让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并且感受到法律不是那么的神秘和高不可攀。这种互动充分尊重学生的需要,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情境,给与学生参与和表达的机会。因此学生自己的真实体验将积极促进学生法治意识和相关技能的形成,大大提高了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七)挖掘多种教育资源,重视学生的参与,培养学生的参与意识

社区参与在为学生提供真实的情境理解法律、法律系统、法律程序,将课堂中所学法律知识内化。

美国中小学的法治教育不是给予人们准备好的问题解决方案,而是试图帮助人们学会如何解决问题。在激发学生兴趣以及相关教育资源开发,在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社区参与的过程处处体现着对于独创性、自主性的尊重。学生可以根据兴趣和能力自行选择主题与资源人士,帮助教师设计实施方案,并且在具体过程中根据情况可以随时改变方案。在参与活动中,学生有机会自由发展和运用自己的想法做出重要的决定。

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中的社区参与为学生提供有意义、有趣的经历;赋予学生自主发挥的空间和对经历进行积极反思的机会;向学生展示社区中司法机构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在鼓励学生“实践”法律的过程中推动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目标的实现,法律、法律体系、法律程序“祛神圣化”。 [5]

(八)整合教育、家庭与社会资源,构筑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模式,实施民主的家庭教育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系统化法治教育的阵地,但是单纯依靠学校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变学校的个体孤立教育为家庭、社会与学校全方位配合的教育,才能共同承担起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的重任。

父母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她们的法治观念、教育方法等,直接影响到学生主体性人格和法治意识的形成。一般来说,父母的教育子女类型可分为放纵型、强制型和接纳型,其中最后一种是较为民主的教育模式,该模式为孩子的成长提供了足够的空间,儿童的天性得以发挥。美国家庭则是采取启发式的教育,家长一般不把自己的观点、立场强行灌输给孩子,而是启发、引导孩子独立思考,自己得出结论。家长与孩子的关系更为平等。美国人崇尚自由、民主,不相信权威,强调精神和思维的独立性。家长从孩子小时候起就让孩子拥有许多家庭中的权利,让孩子有选择的自由,给予孩子绝对的自由去选择他们自己的道路。家长更注重鼓励孩子去实践去摸索,美国教育的一个很显著的特征就是一般不灌输某种既定的观念、规范,而是由每个人通过独立思考,自由选择,教育的重要职能在于引导他们如何进行选择。

(九)充分发挥网络资源在法治教育中的作用

美国既有官方的法治教育网站,也有来自民间的法治教育网站,全美各州都有一个州立法治教育网站,还有各种由国家机构支持的法治教育计划。在互联网上,全美国的法治教育教师都能够从每月更新的法治教育专题中获取课时计划和策略。

教育资源信息中心也为法治教育提供广泛的支持,这包括课时计划、课程指南、评估研究和研究性学习法。在课时计划中,中小学教师可以得到与学生面临的民主问题有关的丰富的法治教育素材。这些问题包括美国弱势群体法案、言论自由、少数民族权利和争端的解决等,这些丰富的材料为教师的备课提供了丰富的资源。

随着高科技的日新月异,现代教育技术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美国充分为学生提供各种法律案件的模拟场景,包括提供大量的法律信息。

三、美国法治教育的启示

美国的法治教育由于起步较早,因而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模式,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认真反思我国法治教育的薄弱之处,以期提高我国的法治教育水平,提高中小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其成为合格的公民,适应未来社会激烈的挑战。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我国的法治教育。

(一)摒弃法治教育功利化倾向,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原则

法治教育效果的产生是潜移默化的过程,是润物细无声的浸,它需要教育管理者有长远的规划,需要相关人士的不懈努力,才可以达到满意的效果。法治教育要以学生为本,而不能片面应付评估或追求一时的荣誉等。要建立起法治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摒弃法治教育中学生被动接受的倾向,坚持学生主体性原则

要努力避免教师的单向灌输,而要充分发挥学生的内在潜能。主体性是人所具有的本质特性,它一方面表现为人对客观世界规律自觉能动的掌握,另一方面表现为人的自觉能动的创造,集中体现为人的独立性、主动性、创造性。21世纪要求人的主体性能进一步弘扬;要求学校培养的人更具有自尊自信、自我控制、独立判断、自立自理等独立的人格,有创新意识、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因此,我们认为研究法治教育过程中如何发展学生的主体性,是我们的法治教育面临的主要课题。

(三)摒弃教条主义倾向,坚持知行合一原则

不能只关注法律条文的死记硬背,这样只会陷入教条主义的泥坑,培养出来的学生只能是“应声虫”而没有自己的思想。要充分提高学生参与实践的能力,处理好知和行的关系,知和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知为行提供理论指导,而知在行中得到了修正。

(四)摒弃法治教育知识化倾向,坚持实践化原则

法治教育知识化虽然有利于学生对法学基础知识系统学习和掌握, 可以使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和认知程度在短时间内得到较大提高。但也存在一个难以弥补的缺陷, 那就是易陷入“法条主义”的泥潭之中, 把法治教育简单地看作是一种法律条文的传播和强记, 从而忽视对学生的法律精神、法治理念的塑造, 显然, 众多法学知识的讲解其实只是对具体法条的阐释, 回答的是“是什么”的问题, 若对法条背后法律的价值意蕴没有着力去引导, 也就无法回答“为什么”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真正领会法律条文的真正含义。

(五)摒弃法治教育形式化倾向,坚持实效性原则

在学校法治教育中,应注意避免形式主义,彻底根除利用学校法治教育“做”宣传、走形式的作法,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适合不同兴趣爱好学生的法律实践活动,把理论知识融合到学生日常生活环境中去,让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活动相互紧密结合,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有效性。避免假大空,真正让法治教育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实效性。

(六)摒弃法治教育灌输化倾向,坚持对话互动原则

用这一思想来观照我们的学校教育,我们不难发现,我们的学校和教育者把学生当作“机器人”进行空洞的理论说教,或把学生当作“管教对象”进行强化制度管理等违背教育规律的现象比比皆是。在一些人眼中,学生仿佛是没有生命、缺乏感情的机器,好像只有那些诸如管制、批评、惩罚、督促等手段作为辅助器,才能促使他们正常运转,而不考虑他们的主体性人格因素,从而导致学生的公民主体意识缺失以及健全人格缺损。我们说教师与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关系,只有两者真正建立起对话关系,进行良性互动,才能使法治观念深入到学生的内心中去。

(七)摒弃法治教育课程化倾向,坚持多渠道原则

法治教育单靠课程来进行,那么不会产生多大的实效性,只有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包括学生以积极的态度投入到社区队伍活动当中,通过“模拟法庭”、“我来当法官”等活动,提高学生对法治教育的兴趣和参与性,能够从心底对法治精神产生强烈的认同,并且转化为自我认知结构中的一部分。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目标强调了法治教育应关注影响现实情境中现实的人的现实法律问题,应通过为学生提供积极的学习经历来提高他们的能力。

(八)摒弃法治教育单一化倾向,坚持多元化原则

法治教育不能单靠学校教育、依靠教师来进行,而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多种资源,包括专职律师、法官以及其他志愿者,学校可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邀请他们投入到法治教育中来。我们可以在课堂中适当地使用律师,法官,警察和立法者等资源。这样可以极大地增加学生对于法治教育的兴趣,使学生以浓厚的兴趣投入到法治教育中去。

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注重“储备”社区参与所需的社区资源人士,这项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扩大社区资源人士的来源,选择合适的社区资源人士,将尽可能多的人员引入社区参与活动中;二是注重对于教师和社区资源人士的培训,应对背景不同的学生,使学生对于资源人士具有亲切感。

另外多元化原则也是指教师的教学方法要从单一迈向多元,教师可以采取丰富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参与热情和参与兴趣。

(九)摒弃片面化原则,坚持网络性原则

使法治教育由点到面,呈现网络化趋势。只有各个部门互相联合,包括积极的社会支持,法治教育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法治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否则单靠学校单兵作战,(转第75页)(接第66页)则不会取得好的发展。

综上所述,美国的法治教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范本。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我们可以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将公民教育与法治教育进行整合,确保法治教育的理念不发生偏差。要积极地对其进行本土化的改造,以适应我国的具体国情,只有这样,我国的法治教育才能取得长足的发展。当然,我们要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的优势,如丰富的古代法律思想,几千年的优秀教育成果,只要能够充分利用其中的优点,推陈出新,积极扬弃,就一定能够使我们的法治教育达到较高的水平。

[参考文献]

[1] 袁利平.美国学校公民教育的历史演进与实践改革[D].西北师范大学2005年硕士学位论文.

[2] [法]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董果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3] 蒋一之.培养积极公民的另一种努力―美国中小学法治教育述评[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