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0-07 08:47:2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公共安全与职业健康,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据统计,我国约有50万厂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超过2500万人,职业病的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和新增病人数量,我国都居世界首位。每年因工伤事故直接损失数十亿元,职业病的损失近百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达800亿元,成千上万的家庭因此受到毁灭性的灾难和无法治愈的创伤。每年国际劳工组织(ILO)大会都有批评中国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言论,世界人权大会等组织也以此为借口攻击中国“忽视人权”。
2 高等职业院校工科专业实施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重要性
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已将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作为职业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近年来也对职业健康安全给予了高度重视,2010年8月,教育部提出了在部分职业院校中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试点工作。随着我国企业规模扩大和生产集约化程度的提高,对企业的质量管理和经营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必须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使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在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按照职业院校“以就业为导向”和“工学结合”的教育原则,从源头上做起,将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关口前移到高职院校并有效实施,已成为当前职业教育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3 在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优势和必要性
职业教育是对受教育者施以从事某种职业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的训练,是学生迈入职业生涯的启蒙和导引。在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有其显而易见的优势:
3.1能针对专业、职业和岗位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在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是按专业(职业)划分进行学习的,相同专业的学生集中在一起学习,为开展相应专业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提供了方便。学生可以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应专业,也就是未来相应职业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知识和技能,从而有针对性地获得相应职业和岗位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知识和能力。
3.2有专业的师资力量。高等职业院校具备“双师型”教师和兼职从事实践教学的企业的“能工巧匠”,这样的专业师资队伍能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有针对性地将职业健康与安全知识和专业知识紧密结合起来进行教学,使学生更容易理解和运用安全与健康的知识和技能。
3.3有利于新一代劳动者形成职业安全与健康的观念。高职教育阶段是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形成和提高的关键时期,在这个阶段进行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不仅仅能够使他们获得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知识和能力,更能够帮助学生培养安全的工作态度,树立安全和健康的职业观,形成健康安全的良好习惯。只有这样才能逐渐推动全民全社会重视职业健康与安全,更好地发挥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的作用。
3.4有利于弥补社会企业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短板。尽管职业健康与安全的重要性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但很多用工企业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工作做得并不好。在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使学生在毕业时就已经获得了一定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知识和能力,显然可以弥补社会企业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短板。
4 高等职业院校工科专业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内容
工科专业的安全健康教育要根据专业特点,重点从劳动者个体的角度出发,普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知识。主要内容应该包括:
4.1职业健康与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重点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法律规定等。
4.2职业健康:重点介绍粉职业中毒、噪声、高温、电磁辐射和工作压力危害及预防等基础知识。
4.3职业安全:重点介绍工作中的用电安全、机械作业安全、起重安全、运输安全、防火防爆、安全色与安全标志识认等知识。
4.4个体防护:包括工作中的头部防护、呼吸器官防护、眼(面)部防护、听觉器官防护、手(臂)、足(腿)部防护、躯体防护、皮肤防护等知识及专业保护装备的运用。
4.5急救与避险:包括事故现场救护、突发安全事件的避险和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6实训实习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实训实习安全一般操作规程、制造类车间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化学实验安全操作规程、电工电子实训实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建筑实训实习安全操作规程等。
4.7校园健康与安全:包括心理健康、饮食安全、传染病预防、交通安全和防盗、防抢、防诈、防暴力侵害等相关知识。
5 高等职业院校工科专业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开展
5.1职业健康与安全公共课程的设置
有效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应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校要把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作为主要公共课程进行授课,把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职业危害和职业病知识、常见事故的防范、事故现场的急救与逃生等知识和技能作为教学内容,使学生树立起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思想意识、获得职业健康与安全的基本知识,掌握职业健康与安全的基本技能。
5.2在专业课程中引入职业健康与安全教学内容。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知识和技能本身就是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师要在各专业的各门专业课程中增加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教学内容,将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知识和技能与专业知识和技能紧密结合在一起,在学生获得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同时就获得职业健康与安全的知识和技能,有利于学生学习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技能,培养安全的工作态度,树立安全价值观,形成健康安全的良好习惯。
5.3培养职业健康与安全专职教师。学校一方面可以通过培训增加专业课教师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知识,在学校推行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引入专业教师或企业安全负责人、安监人员作为兼职教师的方式,形成相应的师资力量。
5.4强调职业健康与安全知识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的运用。倡导和鼓励学生将在教室或实训场所学习到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知识和技能进行经验的总结,并运用到生活中去。
5.5加强与国家安全监察部门和企业的合作。学校应当从安全监察部门及企业生产一线的安监专业人员中聘任兼职教师开展教学和讲座,吸收有关人员参与教材编写、课程设计和培训的实施。
参考文献:
[1]许云兰,李惠民.职业技术教育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7(5).
1.机制创新。突出“责任关怀”,推动职校建立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中心,将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关口前移,纳入课程体系,细化技能安全操作规程,形成融企业安全文化的6S教学管理模式,改进评价体系,将行业安全标准融入课程,推进职业安全资格证书准入制度。职业健康与安全课程被省教育厅纳入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和“五课”教研、“两课”评比范围,为全省职校大面积普及与应用提供了保障;《关于制定江苏省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条例的建议书》被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为“地方立法方面的提案”,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架构创新。系统构建“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体系”,从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教材开发、授课计划、教学组织到考核评价的各个环节强化学生职业素质培养,实现了职业健康与职业安全教育全覆盖,即覆盖全体学生、覆盖教学全过程、覆盖职前职后。绘制职业健康与职业安全教育“知识、技能、情感态度”目标全图,从科学性和教育性双维度构建内容体系。
3.内容创新。成果汇聚19所职校群体智慧,组建跨校际、跨专业教科研团队,主持完成了5项省级课题研究,发表了88篇专题论文。构建“防―控―治―护”“四位一体”的课程体系,研发首本“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立项教材《职业健康与职业安全》。创建国家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职业健康与职业安全”精品课程,建立全国首个职业学校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课程资源网站学习平台。
2008年6月,项目组结合江苏省公民教育项目课题“学生在工学结合实习岗位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问题实践研究“,率先开展职业伤害研究,以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形式开展学生在实习岗位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调研。2010年8月,教育部决定在全国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试点工作(教职成司函〔2010〕130号文件)。同年9月,江苏省教育厅颁布了《江苏省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试点工作方案》,省职业教育学生发展教科研中心组(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为牵头学校)组织19所职业学校开展研究与实践:一、二年级开展职业健康与安全课程教学实践,每周1~2课时。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与教学方法,通过情景体验、互动对话,形成自主学习、合作学习的良好氛围,基于工作情境的实践训练实现安全操作无缝对接,完成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知、情、意、行”的完整学习过程。近4年来的职校毕业生、安全培训学员、用人单位跟踪调查反馈表明,学生在企业安全意识强,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企业认可满意度超过90%。培训基地依托国家安全二级培训资质,每年为企业、社区开展安全技术培训8000余人次,累计培训5万余人次,近三年连续获“江苏煤矿安全培训先进单位”称号。
项目组围绕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的通识意义、行业意义、岗位意义,紧扣岗位特性和职校实际,根据2012年最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方面“知识、技能、思维、习惯、文化”五要素内涵,构建岗前“预防”、岗位“控制”、事后“应急”、权益“维护”的“防控应护”“四位一体”课程体系。研发教材《职业健康与职业安全》,涵盖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职业健康、职业安全、个人防护4个模块29个话题。在此基础上,结合专业和岗位实际,还开发了补充教材《珍惜安全,远离危险》、专业教材《矿井通风技术》《矿井瓦斯防治》等。开发国家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项目“职业健康与职业安全”精品课程资源。搭建了全国首个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精品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目前,全国有16所职校正使用该资源,发挥了课程示范辐射作用。
该课程以学生为中心,以课堂和实训基地为阵地,以校园文化和企业文化融合为基础,以主题活动为载体,依托“人人通”“云课堂”等现代教学手段,突出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方面的“前知识”“前概念”,强调“做中学、学中做、做中悟”。将“事故案例”“情景导入”贯穿“探究与实践―知识拓展―综合演练―综合评价”环节,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预判、分析职业岗位存在的潜在风险,形成自觉遵守职业健康与安全法律法规,强化职业健康安全与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推进校企紧密合作,成立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中心,完善学校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制度、细化实习实训安全规范与规程,开发符合行业、专业岗位特点的安全实习手册。引进企业安全文化,在实训教学中形成了“整理、整顿、清洁、清扫、素养、安全”的6S管理模式。建立安全体验馆、自救器训练室、创伤急救训练室、电气安全实验室等9大安全实习实训基地,每学期为3000多名学生提供安全技能体验。还将行业安全标准融入课程,推进职业安全资格证书准入制度,安全上岗证年通过率达98.8%,提高实习生的安全修养,让职业健康与安全意识融入学生的核心价值观体系,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
该项成果着力破解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为何教、教什么、如何教”的难题。
一、破解为何教:明确方向,列入方案
职业学校职业健康与安全教育应涵盖职业健康与安全法律、职业病预防、生理性伤害防控、心理健康和精神健康等层面。亟须将其作为一门课程列入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关口前移,进入课堂,融入活动,渗透专业,引入岗位。
二、回答教什么:研发教材,开发资源
根据国家最新《职业病防治法》和教学实际研发教材,内容包括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职业健康、职业安全及个人防护4部分29个模块,既有通用模块,又有结合专业大类的专业模块。建立全国职业健康与安全精品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开发知识点积件数162个,PPT162张,测试习题205道,及课程标准、教学设计、精品视频、主题教育活动创新设计等原创性资源,服务教学。
三、落实如何教:全面覆盖,校企合作
关键词: 浅析 职业健康安全 环境管理
中图分类号: X32文献标识码: A
前言
企业实现从传统安全管理模式向现代管理模式的转变,意味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逐步趋于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自觉性明显增强,安全绩效不断提升,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一、企业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
职业检查安全管理的目的是在生产活动中,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管理活动,经行对影响生产的具体因素的状态控制,使生产中的不安全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且不引发事故,以保证生产活动中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二、企业建设工程环境管理的目的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对环境管理的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使社会的经济发展与人类的生存环境相协调。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主要是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企业应当遵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和企业自身要求,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并且要注意对资源的节约和避免资源浪费。
三、关于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特点与要求
1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特点依据建设工程产品的特性,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有以下特点。
1.1复杂及经济性
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涉及大量的露天作业,受到气候条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地理条件和地域资源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较大;产品的时代性、社会性与多样性决定环境管理的经济性。
1.2多变与持续性
一方面是项目建设现场材料、设备和工具的流动性大;另一方面由于技术进步,项目不断引人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这都加大了相应的管理难度;项目建设一般具有建设周期长的特点,从设计、实施直至投产阶段,诸多工序环环相扣。前一道工序的隐患,可能在后续的工序中暴露,酿成安全事故。
1.3协调性
项目建设涉及的工种甚多,包括大量的高空作业、地下作业、用电作业、爆破作业、施工机械、起重作业等较危险的工程,并且各工种经常需要交叉或平行作业。④持续性。
2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在整个项目工程施工阶段的要求
2.1建设工程项目决策阶段
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办理各种有关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批手续。对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安全预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应组织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预评价。
2.2工程设计阶段
设计单位应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环境保护设施和安全设施的设计,防止应考虑不周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或对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在进行工程设计时,设计单位应考虑施工安全和防护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分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应进行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2.3工程施工阶段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用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生产施工措施的资料。对于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 15 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对于应当拆除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 日前,将拆除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涉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的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4项目验收试运行阶段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审批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因素分析
1主要物料(原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的理化性能指标;建设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2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主要技术、工艺或者方式和装置、设备、设施及其安全可靠性;建设项目的重大危险源分析。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规定确定拟建项目的重大危险源。
五、职业安全卫生健康对策与措施
1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1选择先进、经济、节能、高效的安全技术、材料、工艺和设备,保证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1.2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装备水平和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1.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建设项目设立(审批、核准、备案)前的安全审查,并获得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通过安全审查的文件;
1.4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职业卫生健康对策与措施
2.1建设项目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要求,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与检查装备;研究、开发、推广先进的职业危害控制技术,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促进企业职业卫生状况的改善;
2.2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和职业危害防治与改善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有效防止职业危害;强化对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等检测工作的监察;
2.3可能产生职业并危害的建设项目需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做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提高了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遵守程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明确做出了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并且建立了定期评审法规遵守情况的程序,此外,体系文件还规定了跟踪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情况的途径和方法,以保证各项活动都能满足国家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因此,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后,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得到了较为自觉地遵守,公司遵纪守法程度明显提高。
4员工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用市场机制,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由政府强制性管理转变为企业自愿参与的市场行为,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由被动消极变为积极主动参与,在参与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形成了员工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自觉性得到较大提升。
结语
随着人类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的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安全和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我们必须加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只有这样,员工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自觉性才会明显加强,企业的安全绩效不断提升,在社会上树立良好的口碑,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参考文献:
[1]. 罗森林.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之现状与思考[J].建筑安全.2010(10)
[2]. 严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在燃气集团公司的运行[J].安全.2010(08)
[3]. 崔明训.浅谈企业自主创新体系的构建[J].中国市场.2011(27)
公共交通安全维系千万家庭的幸福,而公交司机的健康状况与交通安全密不可分,一旦公交司机在营运中出现突发疾病,乘客的安全、交通的秩序将无法得到保证。因此,公交司机的健康状况亟待全社会的共同关注。
公交司机健康堪忧
说到“三高”,大多数人想到的是“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但公交行业存在的“三高”是与每位公交车司机形影不离的“高强度、高风险、高压力”。公交司机的工作强度和精神压力之大,也许是很多乘客所无法理解的。他们一天工作八小时以上,平时几乎没有休息日;工作中,他们精神必须高度集中,由不得有一秒钟的分神。有人做过统计,在没有堵车或恶劣天气的影响下,公交司机平均每天要换挡2000~3000次、刹车2000~3000次,开转向灯400~600次,开关门800~900次。这些因素导致很多公交司机职业病缠身,脑血栓、腰椎病、颈椎病、肺病、胃病、前列腺病等都是危害公交司机的“杀手”。
在夏季最炎热的日子,公交司机一天的饮水量平均也只有1000毫升左右。而正常成年人一天中生理需要的饮水量为2000毫升。
公共安全系于司机健康
近年来,公交行业因司机疲劳驾驶、身体不适引发的事故频发。使得建立保障公交司机的安全机制更加刻不容缓。政府相关部门在发展公共交通事业的同时,也应将公交司机的福利、待遇,特别是医疗保障等“软指标”纳入政策制定范畴中,适当提高司机的收入,有利于吸纳更多的新鲜血液加入到公交司机队伍中,提升队伍的整体活力;公共财政也可划拨专项资金用于公交司机的定期体检,让他们享受到全面细致、富有针对性的检查,做好前期预防。
公共汽车公司要以人为本,格外关注司机们的身体状况,保证他们适当的休息时间。对身患疾病的司机师傅要给予充分关心和重视,减轻他的工作量,并督促其治疗。
・ASFC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高级执照持有者
・ASFC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考核中级委任技术代表
・AOPA模型直升机教员
・“珠海市中小学生航空科普基地”高级讲师
2017年1月15日,网络上传出一段使用无人机航拍民航客机降落的画面,并在各大社交媒体引起热议。次日,消息得到证实,这是某网友操作无人机在杭州萧山机场进近航线附近拍摄民航客机降落。
两周后的1月29日,成都双流机场民航客机进近时受到无人机干扰,导致7个航班临时改变航线躲避。这是201 6年双流机场屡受无人机干扰后再次遭受无人机威胁。
仅仅一天后,1月30日,网上又出现无人机挂载烟花爆竹升空,并进行相互追逐射击的视频。类似事件于1月31日晚在上海市中心区再次发生。
2月3日下午3时左右,深圳机场附近发现不明升空物飞行,机场部分进出港航班受到影响。还是当天下午,揭阳潮汕机场附近上空发现不明物体,导致一进港航班更改跑道降落,比原定落地时间推迟了十几分钟。
2月5日,昆明长水机场公告称机场净空保护区近期连续发生多起无人机非法飞行事件,对飞行安全造成了一定隐患……
短短半个多月,多起有关无人机飞行危害公共安全的新闻充斥各种媒体,也成为航模及无人机爱好者圈中的热议话题。
近几年,全球无人机行业呈爆发性增长态势,而无人机的肆意乱飞则日益成为妨碍甚至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问题。上面所述最近发生的这一系列事件并非偶然,早在2013年12月,北京某航空科技公司的3名员工就曾操控无人机“黑飞”航拍测绘,导致首都机场附近多架次民航飞机避让、延误。2015年4月13日,3名当事人被检方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宣判3名被告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两年。无独有偶,同年7月1日,深圳一架“黑飞”无人机从市民中心起飞,最后竟意外坠落在3千米外的沙尾村,砸中了地面停放的私家车,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在国外,无人机的危险接近事件也屡屡发生。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FAA)曾于2015年统计报告,截止当年8月9日,美国境内飞行员遭遇无人驾驶飞行器的次数高达650次,为上年同期的2.7倍。该报告指出,如果按当时的速度发展,到2015年底,相应的遭遇次数将比上一年度翻4倍。
监管难题 亟待破解
无人机之所以会引发如此之多的危险事件,除了无人机爆发性增长外,监管措施的严重滞后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事实上,对无人机的监管,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性难题。据不完全统计,自2013年12月17日至2015年9月12日,各国无人机和遥控模型与民航客机共发生危险接近事件327起(该数据与FAA于2015年的650次存在较大差异,应该是统计依据不同所致),其中28次导致飞机为避免与无人机相撞而改变航线。
对于此类事件,各国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如英国相关方面规定,无人机在飞行时必须远离民航客机、直升机和机场。除非获得航空交通管理部门的许可,否则无人机不得进入机场的交通管制区域。如果无人机飞行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操纵者有可能面临入狱5年的刑罚。
而在国内,公安部于近期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其中就有涉及无人机飞行的相关条款。该征求意见稿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在低空飞行的无人机、动力伞、三角翼等通用航空器、航空运动器材,或者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升空物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针对日益增多的无人机安全事件,各大一线城市及部分二线城市划设了无人机禁飞区,并通过多种渠道信息或设立明显的警示牌。
虽然相关规定、规则已经或正在相继出台,但对于无人机的监管者来说,如何发现违规飞行、如何界定非法飞行以及如何处罚等都面临一系列的现实困难。
行业自律 人人有责
在无人机监管方面,仅靠国家的法律法规显然远远不够。
首先,对于无人机生产企业而言,应当主动提高入门者的门槛,限制当前无人机一些过度智能化的功能。毕竟无人机属行器,并非简单的玩具,严格意义上说,它不应该被划入消费类产品的行列。因此,只有当企业与政府紧密配合,才能推动无人机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否则,放任无人机“自由”飞行,真到了不得不管或出现“一刀切”的局面时,将会毁掉整个行业。
笔者始终认为,这类产品做到完全智能、可脱离人的操作并不是一件好事。相反,这样做极不负责任,毕竟飞行不是儿戏!像波音、空客等民航业巨头,其研发的民航客机已经能够实现完全自主的起飞、降落,但为什么要花重金去培养高素质的飞行员?道理显而易见:在事关乘客生命安全的重大问题上,机器要取代人还有非常漫长的路要走,飞行员仍是保证安全的最后一道保U!因此对于“飞行员”在地面的无人机来说,最终控制权也应该掌握在操纵者的手中。
其次,作为新时代的媒体,其从业者也应当加强相关专业知识的学习,不应过度炒作、宣传无人机的功能、用途,而应以倡导爱好者安全飞行、合法飞行为己任。如春节期间,国内某知名无人机媒体就曾曝出,有网友在无人机上挂载烟花爆竹飞行的事件。该媒体不仅没有谴责这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还在文章中“赞扬”这是一种“脑洞大开”的新玩法,措辞中似乎还有鼓励这种“创新”行为的意味。作为媒体,这显然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做法,势必会误导很多无人机的初学者,甚至怂恿不守规矩的爱好者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另外,仅就传统的航模产品而言,造成低空空域安全隐患、发生事故的事件少之又少。因为经过正规训练的航模爱好者大都非常注重飞行安全,很少主动造成安全事故甚至触犯法律。而真正给低空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是边缘化的航模产品,以及所谓的“无人机”。就拿现在市场上热销的消费类无人机为例,大多数产品都具有GPS定位、自主设定飞行航线等功能,其价格低廉,购买几乎没有门槛。新加入的爱好者,往往没有经过正规的教育培训,缺乏基本的航空知识与安全意识,加之厂商的过度宣传,导致无人机伤人事件频发,更有甚者,还可能泄漏国家军事机密、危害国家公共安全。
因此,笔者始终强调,玩具、航模、无人机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只有具备了基本的航空知识与安全常识,才能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为此,笔者多年来一直坚持为大众普及航空航模相关知识及安全常识,希望爱好者不因基本的安全问题而发生意外。从2015年至今,笔者联合深圳、珠海的各大媒体、行业协会,在各大院校开展了以“轻松加入、愉快飞行、关注公共安全”为主题的大型公益活动,为公众普及航模、无人机飞行的相关基础知识,倡导大家关注公共安全。希望通过这些努力,能让更多的人意识到自己手中的飞行器有可能对身边的人、物以及公共安全造成威胁,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此外,笔者还积极呼吁各大媒体以及相关行业部门,能进一步规范对玩具、航模及无人机的认识,在推动新兴行业发展的同时,不做过度甚至错误的宣传。
“职业”飞手 遵规守矩
事实上,早在2013年,中国航空运动协会(ASFC)便出台了《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技术等级标准实施办法》,根据飞行技术将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到八级共9个级别。只有通过国家或获得授权的地方组织的统一考试,才能取得遥控航空模型飞行员执照。其中,特级、一级、二级为高级执照,可从事飞行表演、商业飞行等活动;而六级及以下为初级执照,不得从事商业飞行活动。
另外,国家民航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器飞行规则》,出台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管理无人飞行器,并授权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负责考核并签发相关等级证书。
要想成为一名职业飞手,必须取得相关的职业资质。无论是ASFC还是AOPA的考试,都要经过理论考核、实际飞行考核。特别是理论考核中关行安全的条例,飞手们必须加倍重视。这里所说的“职业”,并不是说一定要从事飞行工作,而是要时刻把飞行安全放在第一位。
对于一名职业飞手,需要掌握很多方面的知识与技能,并不是简单的会飞或飞得好就能被称为职业飞手。笔者认为,操作无人机,就相当于无人机的飞行员,就应以飞行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民航机长肩章上的四道杠分别代表Professional(专业)、Knowledqe(知识)、Flvskill(飞行技能)and Responsibilitv(责任),从普通的爱好者成长为职业飞手,同样需要从这四方面入手,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
Professional(专业):成为职业飞手,首先要比其他人专业,这就需要学习很多航空专业知识,如飞行器基本常识、空气动力学等。换句话说,就是首先要了解自己手中的飞行器。
Knowledge(知识):这里所说的知识不仅仅包括专业知识,作为职业飞手,还要了解专业以外和飞行相关的知识,如气象学、航空法律法规等。这些知识能让人更好地理解飞行、规范飞行。
Flvskill(飞行技能):关行技能,不用多说大家都明白,它是考核职业飞手的重点之一,也是最能直接体现驾驭飞行器能力的部分。而要想提高飞行技术,就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苦练基本功,有目的性的练习飞行动作,积累飞行小时数。
就拿多旋翼飞行器的练习来说,在通过GPS辅助熟悉飞行后,要有意识地关闭GPS,在姿态模式或纯手动模式下练习飞行动作。在手动操纵飞行器掌握定点悬停、四位悬停、水平“8”字、航线飞行这些基本动作后,才算向职业飞手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在日常飞行中,经常还会遇到一些突发或危险情况,能否进行应急处理避免飞行事故或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也是职业飞手必须掌握的重要技能。只有多做练习,才能掌握突况的应急处理方法。此外,养成良好的飞行心里素质同样是职业飞手必须具备的能力,日常飞行中需要在这方面进行强化训练。
Responsibility(任):职业飞手不仅要飞得好,肩上还背负着一份责任。对于任意一种飞行器,每次飞行都会有风险,鲁莽、蛮干、出风头这些都是飞行大忌。作为职业飞手,应该沉着、冷静,对每次飞行都要认真负责,既对自己负责、对飞行器负责,更要对飞行安全负责。
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内涵和类别
1.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内涵和特征
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突发事件明确界定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公共安全事件。从这一立法界定可以看出,突发事件的界定具有高度抽象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其题中固有之意,它与突发国际安全事件、突发国家安全事件共同构成突发事件的整体。因此,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内涵应界定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紧急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归纳国内学者观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具有如下特点_:
第一,突发性,即事件的发生突如其来,不能或者难以预料。
第二,危害性,即已经或者可能给不特定的多数人带来严重损害。
第三,紧迫性,即事件发展迅速,有导致局势恶化、社会混乱的危险或者威胁,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应对。
第四,社会性,即事件范围及于一定的社会公众。
第五,公权力介人的必然性,即公权力在事件应对过程中发挥领导、组织、指挥、协调等功能。
第六,社会资源的整合性,即需要综合动用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加以应对。
2.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类别
基于一定的分类标准,从不同的视角可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作不同界分。这有利于针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不同类型规定相应的应对措施,提高应急措施的针对性。笔者认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作如下分类:
第一,从事件引发原因角度,可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其中,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事故灾害主要包括工矿民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等。
第二,从法律规定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性质、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及预警级别的角度,可分为突发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公共安全事件,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表示。《突发事件应对法》第3条规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从事件危及或可能危及的客体角度,可分为突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安全事件。第四,从事件发生领域角度,可分为发生在经济、政治、意识形态和社会领峨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二、我国民商法的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
就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民商法调整而言,我国目前立法规定较少,分散于不同的法律部门之中,且未形成具有内在逻辑的法律体系。
1.法律调整现状
我国现阶段调整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一般法律是《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是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法的上位法,规定了大量以政府为主导的对突发事件的行政应对,因此其突出特点是行政色彩浓厚,民商事立法内容较少。如其中仅有第l2条规定:“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此外,只有少数几个条款涉及民商事法的调整内容。
其他涉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调整的法律也多体现行政法或经济法色彩,民商事立法内容近乎空白。如关于自然灾害预防和应对的《防洪法》、《气象法》、《防灾减震法》、《地震灾害防治管理条例》、《海洋环境预报与海洋灾害预报警报管理规定》、《森林防火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等法律;关于事故灾难应急的《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煤炭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关于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国境卫生检疫法》、《食品卫生法》、《执业医师法》、《职业病防治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就民商法而言,民商事法律事实是其调整对象,分为民商事行为、民商事法律事件及特定意义上的民商事法律状态。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能否成为民商事法律的调整对象,在我国目前的民商法研究成果及民商事法律规定中尚难明确觑见,更遑论形成体系。民商法对该种法律事实的立法分散在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保险法中,尚未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视角形成系统、明确、具体的立法阐述,存在很多不足。其中,民法通则从民事制度的一般规定角度,通过宣告失踪、死亡、监护、诉讼时效中止,不可抗力及不可抗力免责等制度规定,间接体现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一般法律效果;物权法的规定体现在民事主体的权利限制与救济制度中;合同法的规定体现在合同履行时遭遇突发事件这一障碍时,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约,当事人可否援引不可抗力、情势变更条款免除自己的合同责任等制度中;保险法的规定体现在自然灾害保险及保险利益、保险免责等方面;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则体现在行为人的行为(主要是针对社会公共安全事件而言)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承担时是否具有减免主体民事责任的法定条件及责任承担方式等方面。
2.存在的问题
笔者认为,在我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对立法中,行政应对法的内容相对比较丰富、发达,但民商事救济法的内容分散且近乎空白。这与国外发达国家相关立法形成了巨大反差,亟待完善。目前,由于我国存在因经济社会发展导致环境遭到破坏、社会治安环境恶化等诱因,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已由特殊案例转化为经常、大量出现的事件,但我国民商事应对立法制度(如应对资金的商事运作与公共补偿制度、私人财产征用后的民事补偿制度、巨灾商业保险及责任保险制度等)相对缺失,已成为我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立法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我国民商事立法亟需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的角度形成清晰的法律体系以解决此类问题,并且在条件成熟时进行民商事法律清理,实现系统立法,以达到充分保护民事主体私权利的立法目的。
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商事应对法律制度的构建
鉴于我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商事应对法律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笔者认为,在目前情况下,我国应从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民商事应对法的视角,首先在物权法、债权法、商主体法、保险法等领域建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救济制度,进而在其他法领域形成系统的应对体系。
1.应对资金的商事运作与公共补偿制度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所需的救援资金数额巨大,单纯依靠国家财政拨付远远不足。因此,有效的立法尝试之一就是由国家建立应对资金的商事运作制度,通过民事赠予制度的长效化,于通常时期募集资金,并将募集资金商事主体化,通过商事登记形成基金会,通过基金会模式进行商业投资运作,以募集救灾资金,形成有效的运作机制。公共补偿制度是在一般民事救济手段对受害人救济乏力而启动国家赔偿救济又无法律依据的情况下,通过政府征收税费、企业提供基金、财政拨款及社会筹集等多种方式,共同形成公共补偿基金,对受害人因突发公共事件导致的损失由公共补偿基金予以及时、有效、直接的支付与补偿的填补制度。我国目前民商事立法尚未建立针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的资金商事运作与公共补偿制度,立法处于空白状态,亟需填补。
2.征用补偿赔偿制度
突发公共事件应对的一个突出特点是:突况下,为公共安全价值目标的实现,出于迅速应对的目的,需要大量征用私人财产。此种行政强制措施直接影响民事主体物权的得丧变更与补偿。间接地,当被征用的财产招致损坏时会出现赔偿问题,此种补偿、赔偿如何进行?范围、依据、标准、方式如何?对这些问题,现行立法均无规定。我国《物权法》目前仅对征地补偿进行了相应规定,各省有相对明确的法律依据。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应于事后遵循及时、充分的补偿救济原则,借鉴征地补偿制度的立法内容,建立我国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民事补偿、赔偿救济制度。
3.巨灾商业保险制度
《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还规定了国家发展保险事业,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在地震频发的日本,早在1966年就通过了《地震保险法》,该法律规定商业保险公司和政府共同建立地震保险体系,其灾后救助体系的特点是以自助和政府救助为主,以社会救助为辅¨¨。日本创造了一种由政府和民间保险公司分担的二级再保险模式,即家庭财产的地震保险业务先由民间保险公司承保,然后再分给地震再保险公司,超出承保限额的部分由国家承担最终赔偿责任。笔者认为,这种模式值得我国借鉴。保险是社会的减震器,在防范自然灾害风险和抵御重大损失方面具有显著的制度优势。目前,我国相应的险种开发程度低,专门针对自然灾害的保险产品不多,可资借鉴的版本较少,因此,可以借鉴日本的模式,结合中国国情组建由政府和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分担的巨灾保险机制。
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切实加强检查督促和考核。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各司其职、科学合理地设定考核指标体系,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每年年底对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考评,严格奖惩。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示范区、生态文明展示区、文化繁荣先行区、平安和谐优秀区”建设,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立足市情,从薄弱处求突破,普及上求提高,通过实施项目带动、加大资金争取、健全保障制度,推动公共资源向落后地区、困难群众、社会事业倾斜,有效解决民生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
二)努力实现“六个明显提高”即:城乡基础教育水平明显提高,总体目标。通过构建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住房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二、主要内容
一)构建覆盖城乡的教育均衡发展体系
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升学率达99.8%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83%高中毛入学率达75%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1基本目标:2012年。高质量、高水平巩固提高“普九”义务教育成果。全市公办中小学基本实现规范化学校标准,完成覆盖全市的基础教育网络化建设。2015年,建立相对完善的覆盖城乡的教育均衡发展体系。
加强基础教育建设,2主要工作任务: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补充、合理配置原则。不断改善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规范化和均衡化发展。健全义务教育就学保障机制,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加强贫困家庭子女教育救助体系建设,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积极发展幼儿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特别是干部教育,构建开放式终身教育体系。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建立教师合理流动制度,实现师资力量的区域均衡发展。优化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形成覆盖城乡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构建职业教育多元化发展格局。依法落实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重点抓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3近期工作重点:全市完成3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年完成30%加固施工改造任务;继续扩大普通高中教育办学规模,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建设,保持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相当;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争取民生工程评比单项考核进入全省先进行列;加快教育人才培养、引进和交流力度,培育一批名教师;加大争创国家级重点职校和区县职教中心建设力度,积极筹建黄山职业技术学院、黄山技师学院,构筑人才发展保障体系。
二)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2012年,1基本目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5%以上。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达80%以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法定传染病发病率、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全省较低水平。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机制,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们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2015年,建立相对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机制,2主要工作任务:建立动态增长的基本医疗保障筹资机制。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使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健全覆盖城乡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巩固和完善城乡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加大公共卫生基本设施投入,推进乡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社区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健全农村卫生三级服务网络,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促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同发展,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3近期工作重点: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九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乙肝补种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开展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率销售试点;继续扩大新农合保障面,2010年筹资水平提高到150元;通过卫生培训、进修、招募、支农等多种形式,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提高服务能力。
三)构建覆盖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劳动关系和谐稳定,1基本目标:城乡就业比较充分。分配格局比较合理。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绝大多数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障,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管理服务规范高效。2012年,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覆盖率分别达到95%以上。逐步建立覆盖全面、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2015年,建立相对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就业、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
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按照多层次、广覆盖的要求,2主要工作任务: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资机制。实现社会保障工作重心由城镇为主向城乡统筹转变。根据城乡居民不同的社会保障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采取分类施保,体现阶段差异,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社会综合救助平台。对城乡家庭生活困难又未纳入低保对象的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遭遇突发灾害等困难人员,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救助制度。积极稳妥地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落实相关征地保障政策,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有序推进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及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搭建全方位的促进就业服务体系和政策扶持体系,充分发挥市场的引导作用,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种形式就业,健全面向各类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服务制度,加大就业和全民创业基础建设扶持力度。
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制度,3近期工作重点:加强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建立城乡人力资源动态管理台账;扎实做好农民工技能培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三项民生工程,认真落实好困难企业就业扶助政策;加强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扩面征缴工作;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权益;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保障标准,加快推进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全面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扶助困难家庭脱贫。
四)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70%行政村都有一个“农家书屋”有条件的村实现“一个标准篮球场、两张室外乒乓球台”从根本上解决全市边远山区农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1基本目标:2012年。实现城乡群众广播电视共享服务。充分发挥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力军作用,全面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2015年,建立相对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设施和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2主要工作任务: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开展“农家书屋”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尽快完成已通电广播电视盲村“村村通”建设任务。深入推进体育健身工程,加强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把文化体育健身设施覆盖到社区和农村。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发展体育产业。紧扣徽州文化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实施“文化产业精品打造工程”推进“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坚持政府引导、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投资原则,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培育多元化文化产业投资主体。加强文化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建设,把徽州文化品牌优势变成文化产业优势,全面促进徽州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
确保全省民生工程评比单项进入先进行列;加强各类文化馆(站)博物馆、图书馆建设;加大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3近期工作重点:年完成49个行政村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组织好国际山地车节、登山大会等集体育、旅游、经贸为一体的国际赛事活动;完成174个“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和41个乡镇文化综合站建设。启动“百村千幢”古民居保护工作,实施“文化产业精品打造工程”完成573个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建设。
五)构建覆盖城乡的困难群体基本住房保障体系
实现应保尽保,1基本目标: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并逐步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房保障户数2012年达到1.5万户。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消除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农村群众居住条件稳步改善,全市城镇人均住房面积明显提高。2015年建立相对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困难群体基本住房保障体系。
着力解决面向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重点的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强化政府主导,2主要工作任务:加快建立适应全体居民需要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创新保障方式,实行实物配售,加快廉租房建设步伐,加大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逐步建立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机制,逐步改善农村地质灾害区和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3-5年内使低收入家庭的居住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和提高。
抓好现有申请对象的保障资格审查和认定工作,3近期工作重点:做好住房保障对象的调查摸底等基础性工作。年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m2城市低保家庭做到应保尽保;规范租金补贴发放程序,确保中央补助的资金按规定及时发放;加快推进廉租房建设力度,积极探索廉租住房租售并举;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扎实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建立良性运行机制。
六)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全面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治安灾害事故稳中有降,1基本目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组织体系、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2012年,全市平安县(区)达标率100%平安乡镇达标率在94%以上,平安村(居)达标率在90%以上,平安单位达标率在85%以上,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安全保障服务体系。2015年建立相对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公共安全保障体系。
创新公共安全服务体制。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管理体制,2主要工作任务:改进公共安全服务方式。提高危机管理和抗风险能力。按照预防应急并重、常态非常态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高效的信息平台,建设精干实用的专业救援队伍,实现全社会整体联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技防和人防队伍建设,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群防群治工作。加强城镇、旅游景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全社会预防火灾能力。逐步改造“四无小区”提升小区防控水平。加强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城乡公共安全体系,抓好公共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安全、消防安全等日常监管工作。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3近期工作重点:坚持实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强化维稳责任制工作落实,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巩固平安和谐的社会基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抓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快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将技防措施向农村、城郊结合部及案件多发地区、路段和部位延伸;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制,落实群防群治措施;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抓好目标任务的分解细化。市委、市政府成立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区县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推进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积极作出相应的决策和部署。市直各责任单位要联系部门实际,抓紧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稳步推进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相应措施落到实处。
关键词:城市边缘社区;社区;公共安全
中图分类号:D631.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11月30日
城市边缘社区是我国城市化大背景下一种特殊的地域结构,是城市环境向农村环境的过渡地带,是城市功能和农村功能相互渗透十分活跃的地区。它是城市和农村管理体制的交错区和真空区。由于其人口、经济和社会构成的多元性,使得大量危险性因素滋生,严重地威胁着该地区的公共安全治理建设。因此,研究城市边缘社区的公共安全问题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一、城市边缘社区的定义及其特征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规模急剧膨胀,“入侵-演替”的景象在城市四周的边缘地带同时或交替上演,造就了城市边缘带的形态和功能的多样性,使其成为经济社会的多面体。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学术界较多的提法是城市边缘社区、城市边缘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流动人口聚居区等。例如,陈月从地缘和居民构成的角度认为,城市边缘社区“大多位于城乡结合部,其成员为来自外地的农民工,他们相对集中地居住在一定的区域内,从事一定的行业,以地缘、血缘为纽带形成特殊的社会群体。由于该社区既不同于城市社区,又不同于农村社区,具有独特的社会属性、社会地位、人群特征及地域位置,故而称之为边缘社区。又如,戴宾、杨建从地理位置和城乡经济发展的角度给城市边缘区下的定义是,“城市边缘区是指城市建成区的地带,或由城市向乡村过渡的地带。它是城市在自身的近域推进和广域扩展过程中,城乡要素逐渐过渡、彼此渗透、功能互补而形成的特殊区域,具有明显的城乡经济混合增长特征。”
它具有如下几个特征:一是交叉性。这些社区基本上已经实现了产业的非农化和社会成员职业构成的非农化,但在管理上仍然沿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模式。城市与农村“二元管理体制”并行存在、共同发挥作用,管理体制交叉,这构成了城市边缘社区的一个基本特征;二是动态性。“随着城市的动态发展,城乡结合部也由城区向农村扩展,城乡结合部位置的动态变化,导致其人口和经济等诸多要素也呈现动态发展趋势”;三是复杂性。在城乡结合边缘社区内人口构成复杂,既有农民也有居民,还有大量的流动性人口,他们虽多年居住在这一地区,但真正融入城市中也是很难的。
二、城市边缘社区公共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公共安全是指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公共财产安全。当代中国正处在巨大的社会变迁和“风险社会”阶段,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城市边缘社区由于其特有的特征,在发展中呈现出明显的滞后性,严重地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和农村的建设,特别是在公共安全方面更是对我国的公共安全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交叉性的二元体制造成边缘社区的公共安全隐患
1、边缘城市社区居民非农转化不彻底造成其无法享受城市居民应享有的待遇。目前的状况来看,“全国范围内,除极个别做得比较好的地方政府外,绝大多数这样的社区,其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机制、贫困救济机制、养老机制、医疗卫生机制等,都没有跟上非农转化的步伐。虽然住房出租市场的形成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社区居民的收入来源,但是,在按照城市统一规划建设的小区内,居民可供出租的房屋数量毕竟是有限的。”相反,社区内失业、半失业、隐性失业带来的社会闲散人员增多,以及随之而起的黄、赌、毒成风,却是实实在在的治安隐患。
2、从社会治安管理看。有的城乡结合边缘社区分别由农村派出所和城市派出所管辖,单从人口管理看,有的是单一的农业人口,有的则是既有农业人口也有非农业人口。有的地区则将同一区域内的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分属城市派出所与农村派出所管辖,从而形成了交叉型的人口管理体制。这种人为造成的管理体制的交叉性,带来的后果必然是管理乏力,也形不成“齐抓共管”,而这正是产生社区案件高发的一个主要原因。
(二)城市边缘社区的复杂性是对公共安全管理的严峻挑战。城市边缘社区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农居混杂,外来人口居多,因此公共安全问题尤为严峻。一是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城乡结合部地区,使得原有的社区管理资源匮乏;二是外来流动人口成分比较复杂,大多数人的知识水平低、法律意识差,受到犯罪分子的引诱后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三是本地居民有着强烈的排外心理,对外来人口具有某种不认同感,双方易引发口角,甚至是躯体和武力冲突,所以城市边缘社区成为公共安全高危地带。
(三)城市边缘社区的动态变化造成社区居民缺乏公共安全参与意识。城市边缘社区刚刚脱胎于传统的乡村,与现代城市社区的发展要求相比,缺乏一个有相当发育程度的公民社会。由于公民社会发育不良、不成熟,自主性、规范性较弱,对成员的负责性较低,特别是由于社区成立时间不长,居民还没有完全摆脱镇村体制的影响,只是把社区当成居所,社区参与意识比较淡薄,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社区自治的主体,没有很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公众的公共安全参与意识普遍缺乏。
三、城市边缘社区公共安全治理建议
针对上述边缘社区公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笔者有以下建议:
(一)加快地方基层政府改革,完善边缘城市社区公共安全服务各项配套机制
1、打破边缘城市社区行政体制上的“二元管理”模式,将其纳入城市社区管辖范围,从而彻底消除管理体制上的交叉性。同时,可以把城市社区管理的成功经验推广到边缘城市社区,突出边缘城市社区“居委会”的独立性,充分发挥其在社区公共安全服务中的作用。
2、加快边缘城市社区农转非居民社会保障机制的构建工作。政府要通过制定社会保障与福利政策来保护农转非居民的就业安全,主要涉及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
(二)从源头上杜绝公共安全的威胁性因子。一是必须做好流动人口的登记工作。可以从加强综合治理的角度,考虑由公安部门、用人单位、居住地管理单位和个人等四方共同开展登记工作,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对流动人口的登记造册工作,用人单位和居住地管理单位负责对在单位工作或居住的流动人口进行内部登记并报公安部门备案,个人则要及时申报和申办暂住证;二是要对流动人口实行分类管理与重点管理、网络化管理与柔性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对重点人口实行专项管理,既充分发挥流动人口的积极作用,又有有效措施防止、防范各种违法犯罪现象。
(三)建立一个公共安全宣传引导系统。建立一个公共安全宣传引导系统,有利于日常加强对公众的公共安全防范意识、防范知识的普及,有利于强化对公民公共道德、公民义务的宣传教育,有利于提高公众维护公共安全的能力和水平。作为社区公共安全宣传引导系统应做到两个方面:一是要利用社区优势,主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做好日常宣传;二是要配备至少一名的专门公共安全联络员。与其说是公共安全联络员不如说是公共安全辅导员更为贴切。因为这名联络员不仅自身要从事日常公共安全知识的宣传,同时更要担负起社区里答疑解惑的重任。
主要参考文献:
[1]陈月.“边缘社区”的犯罪问题及其控制[J].郑州大学学报,1997.1.
[2]戴兵,杨建.城市边缘区与统筹城乡发展[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04.11.
[3]刘建凤.我国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公共安全治理研究[J].理论观察,2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