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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思想培训8篇

时间:2023-10-07 08:47:2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法治思想培训,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法治思想培训

篇1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发展;培训

在2013年8月19日举行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提出:宣传思想工作就是要巩固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同时,近年来全国各地广泛地不断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专业化发展等方面的工作,相关的制度、机制改革也在逐步深入推行。基于此,本文将以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为例,从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培训的角度来探索促进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现状

目前,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开始重视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并充分地认识到其对于促进教师自身发展、对学校学科建设和教育科研发展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长久发展方面的重要性。但是,目前少数民族地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集中体现在如下三方面:

一是, 教师普遍缺乏专业发展的自身动力。目前,在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将主要的工作重点放在提升教学质量,完善教学质量保证体系等方面。同时,目前已经形成关于教师的相关考核机制中,主要考核的内容也是教学质量、科研贡献等。学校本身对教师专业发展缺乏足够的重视,且教师自身也未认识到自身专业发展的重要性,因而造成在专业发展方面积极性不足,动力不足等问题的存在。

二是,教师普遍缺乏足够的时间自我提升。在少数民族地区学校中,对教师而言其主要任务在于完成相关科研课题项目和完成教学任务。这些几乎占用了他们的所有时间。对于一些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来讲,即便有追求自身专业发展意愿,也没有时间来参与相关培训来获得专业化的发展。

三是,未形成完善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机制。目前,已有不少少数民族学校认识到了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发展的重要性,并通过举办一些培训活动、课题立项活动等等。但是,目前无论从培训内容、培训形式还是培训时间安排等方面均存在一些不足,完善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机制尚未形成。

二、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培训路径探讨

为促进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必须采取符合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实际的培训策略,才能有效地促进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专业成长。

(一)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机制

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培训机制。具体应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需求调研及机制。学校应定期开展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发展相关培训需求的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培训计划,并合理地选择对应的培训教材。

第二,建立高水平的培训基地。通过自主建设或校企合作建立高水平的培训基地,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实践奠定基础。

第三,定期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培训应包括岗前培训与在岗培训、日常培训与骨干培训、一般业务培训与专题培训、脱产半脱产培训与在职培训、学历培训与非学历培训、社会实践与学习考察相结合,逐步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重实效的培训体系。

(二)合理运用新媒体技术,创新教师培训方式

在新形势下,新媒体技术快速发展,也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帮助。在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开展培训时,应注重新媒体技术在培训中的运用。

一方面,要将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引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中,创新培训方式,使培训方式更加高效。

另一方面,教师应充分借助BBS、博客、微博、微信、QQ空间等记记录培训过程中获得的经验、想法等等,并可以与其他同行进行深入的交流,从而形成较为浓厚的学术氛围,强化自身专业知识,推动教师专业发展。此外,通过引入新媒体技术,对于培养教师的素养,形成积极情感,进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三)注重提升自身主动性,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

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必须加强自身素质的主动性。具体体现在如下两方面:

一是,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应注重运用现代多媒体技术和信息技术来实现自我的提升,广泛学习各种利于专业发展的知识与技能。

二是,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要注重自身师德的培养,在专业发展得到明显进步的同时,实现道德与素质之间的协调发展,从而为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三、结语

总之,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是学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也是促进教师自我提升、科学发展的需要。思想政治教育教师是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形成过程中的导航者,也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的落实者。因此,在新形势下,必须正确分析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采取一定的培训策略,促进思想政治教育教师专业成长。

参考文献:

[1]贾宗英.新媒体语境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师的专业发展[J].镇江高专学报,2015(01):78-81.

篇2

为加强公安交通民警执法为民思想教育,打牢民警执法思想,进一步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扎实推进公安交警队伍“三基”工程建设。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全国交警系统开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严格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专项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规范交警队、车辆管理所和事故处理岗位执法行为为重点,以查找队伍管理中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通过集中开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严格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专项教育培训活动,为全省公安交警系统“三基”工程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教育培训,梳理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落实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大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交警队、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岗位的正规化建设,使民警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增强,执勤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方法及步骤

专项教育培训活动要紧紧围绕打牢思想基础,苦练基本功这两个重点,把教育与培训相结合,把教育与培训的效果与执法和管理实践相结合,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专项教育培训活动共分理论学习、查摆剖析、集中培训、总结考核四个阶段,从3月30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

(一)理论学习阶段。(3月30日—4月10日)

组织广大民警认真学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阐述;结合正在开展的“学习,遵守,贯彻,维护”活动,再次开展先进性教育“回头看”活动;对照先进典型找差距,开展“从警为什么,在岗干什么”讨论;组织开展换位体验、思考等活动。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从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二)查摆剖析阶段。(4月11日—4月30日)

排查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

一是开展一次执法大检查。以路面执勤执法、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事故处理为重点,采取自查与交叉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深入排查民警执法形象不佳、执法态度不好的问题;深入排查事故处理程序不合法、办案不规范的问题;深入排查车辆和驾驶人收费不规范、考试制度不落实的问题;深入排查执法违法、索贿受贿的职务违法违纪行为。

二是开展一次民警思想调查分析。通过多种形式,掌握民警队伍的思想状况;深入了解民警工作、生活上存在的实际困难。在民警中广泛开展算经济账、算违法违纪代价账活动,剖析近期公安队伍特别是交警系统发生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学法,使民警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尤其要在车管民警中开展一次“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车管民警学习部交通管理局最近下发的《交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三)集中培训阶段。(5月1日—6月10日)

对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排查出来的问题,各级公安交警部门首先要自查自纠,实施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以“一队一所一岗位”为重点,采取“以集中培训为主,岗位练兵为辅”的方式,安排民警参加15天的岗位培训。文秘站版权所有

一是在交警队方面,要抓好一线执勤民警和领导干部两个层面的业务培训。总队将举行大队长培训班,对大队长进行轮训,使大队领导的指挥管理能力和抓落实能力得到增强;各支队可通过建立和完善小教官队伍,编写经验材料,制作示范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案例评析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培训形式,对现任中队长和一线执勤民警进行一次交通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疏导交通、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等技能的集中培训活动,使民警的执法管理水平普遍得到提高。

二是在车辆管理所方面,要结合业务岗位特点,分类开展业务培训。总队将对地市车辆管理所领导进行一次全员教育和培训,由总队领导进行授课,各支队也要由支队领导对县级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授课。同时,结合车管所等级评定工作,评选出一批先进车辆管理所,树立标杆,以点带面。

三是在事故处理岗位方面,要结合落实事故处理资格等级管理规定,按要求组织岗位业务培训。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剖析一起案件”、“开展一次家访”、“树立一批标兵”,进一步强化公正、公平、公开处理事故。“剖析一起典型案例”:要选择一起典型交通事故或事故案件,或组织事故处理民警到法院旁听一次交通事故案例的审理过程,深刻剖析现场勘察、证据收集、调查访问、处理程序、责任认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事故处理民警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法制意识。“开展一次家访”:要组织事故处理民警深入到交通事故当事人家中,听取当事人对事故处理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和改进工作。“树立一批标兵”: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一批公正、公平、文明处理交通事故,群众反映良好的事故处理标兵,大力进行表彰奖励,充分发挥标兵的传帮带作用,提高事故处理民警的整体执法办案水平。培训结束后,各地要根据实际,以注重实效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岗位轮换、重点岗位业务规程、业务监督、警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向社会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在程序上、制度上、管理上形成对职务权力的监督制约。

(四)总结考核阶段。(6月11日—6月20日)

教育培训活动期间,要按照 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和《车辆管理所等级评定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各个岗位的具体考核标准,组织开展岗位技能考试,对于不合格的民警要重新培训后进行复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将专项教育培训活动作为实施“三基”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教育培训方案,迅速部署。

篇3

为促进民警执法为民思想进一步端正,执勤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大力夯实“三基”工程建设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支队统一部署,交警二大队紧紧围绕打牢思想基础、苦练基本功“两个重点”,教育与培训相结合、教育培训效果与执法管理实践相结合、主题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三个结合”,多措并举,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严格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专项教育培训活动。

一、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教育培训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大队把此次教育培训活动作为实施“三基”工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成立了以大队长范剑英为组长,教导员苑红宾为副组长,其他副大队长为成员的专项教育培训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专项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教育培训措施,量化教育培训任务,明确教育培训责任,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在全队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确保了专项教育培训活动时间、人员、内容、效果的四落实。

二、细化步骤,精心组织开展

一是集中学习,提高认识。大队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公安部关于开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严格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专项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精神,组织民警集中学习支队专项教育培训活动方案内容,使民警充分认识到公安部在全国交警系统开展专项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民警端正执法为民思想、规范执勤执法行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二是深入排查,认真剖析。大队结合工作实际,在全队范围内深入排查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扎实进行整改。通过开展执法大检查活动,找出民警执法形象不佳、执法态度不好的问题,找出车辆和驾驶人收费不规范、考试制度不落实的问题,找出执法违法、索贿受贿的职务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开展民警谈心活动,掌握民警队伍的思想状况,掌握民警工作、生活上的存在困难;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听取基层民警反映的真实情况,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届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及时制订整改计划加以整改。三是强化教育,组织培训。大队采取“以集中培训为主,岗位练兵为辅”的方式,对民警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首先是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阐述,深入开展“从警为什么,在岗干什么”的讨论活动,树立民警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全面提高民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其次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岗位轮换、业务监督、警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在程序上、制度上、管理上形成有效制约,促使民警不愿、不敢、不能违法违纪;再次是抓好业务培训,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案例评析会、经验交流会等各种形式,集中对一线民警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促使民警的执法管理水平普遍得到提高。文秘站版权所有

三、加大力度,强化督察考核

在专项教育培训活动期间,大队按照公安部《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车辆管理等级评定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各个岗位的等级化管理和考核标准,组织开展岗位技能考试和岗位纪律考试,切实把“三考一剖”贯穿专项教育培训活动始终。通过考试,测试民警“三懂五会”的落实情况;通过考查,检查民警执法文书、车管档案等情况;通过考核,了解党委政府和社会各届对交警执勤执法工作的具体评价;通过剖析案件和违法违纪案件,检查民警的执勤执法水平。同时大队还将建立民警业务培训和考试考核档案,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总成绩,与评先评优挂勾,好的通报表彰,进行奖励;差的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篇4

明确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示范者、引领者、维护者的“关键少数”,其法治理念的树立尤为关键。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法治理念,才能维护法律权威,才能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也才能影响带动全社会厉行法治。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让法治理念成为领导干部主动自觉的惯性思维方式,成为领导干部在处理问题时的一个价值选择,以此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既要靠领导干部的自身努力、主观自律,也要靠优化外部环境,严以约束。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1、要牢固树立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信仰。法治理念是法治方式的思想根源和理论支撑,法治方式是法治理念的外在表现和行动实践。从行为学的角度讲,一个人其行为模式在一定意义上是由其思想观念影响并控制的。因此,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理念,用法治理念指导其实践,首先要破除我们个人在思想层面所存在的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之所以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就是因为在许多领导干部灵魂与思想深处仍然残存着大量的人治思想,并且这种人治思想日益成为实现中国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阻碍因素。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要努力树立起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信仰,彻底抛弃过去形成的对人治的习惯和依赖,坚决反对和克服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带头信法,带头敬畏法律,把法治理念深化为内心信仰,转化为行为模式,从而确立符合法治要求的权力观与职责要求。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在我国实现全面法治化的关键困难和关键前途所在。

2、要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

(1)、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加强法治学习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认识理解: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法治素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要求;是全面推进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是领导干部健康成长的内在需求。

(2)、领导干部要加强法治学习,注重法治精神的养成。一是法治学习的内容上,要注重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对于领导干部而言,不可能要求其熟知所有的法律规范,这对于一个即使是从事法律专业的人,也是很难达到的。因此,对领导干部来讲,培训、学习的重点不是要求其掌握多少法律条文、法律知识,关键是宪法等一些法治的原理、精神及法律的价值要学好吃透。其次要认真学习掌握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对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的主要规定要“知”,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要“通”,对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法规要“精”,搞清楚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该为如何为。二是学习方式上,要注重加强多元化和有效性。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培训方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要通过初任培训、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专题交流、学习考试等多种形式外,还需要旁听具体案件的审理,乃至积极亲身参与具体案件的处理,从实践中去学习,使法律知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融入身心,内化为领导干部的自觉意识和精神修养,外化为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1、要大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首先,媒体要理性的传播。媒体要引导民众强化规则意识、责任担当意识,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美德引领社会风尚,引导社会舆论,培育民众法治文化。

其次,要加大对领导干部违法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媒体要善于通过领导干部共同关心的、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公共政策和公共事件等案例,从法治的角度进行广泛讨论,提高其对法治价值和精神的认同,促使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第三,要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从政环境犹如一个生态系统,领导干部作为其中的一分子,必受其影响。没有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没有一个正常的政治生态,好干部就无从谈起,好作风就无从树立。因此,要持之以恒加强和推进作风建设,通过加强作风建设,净化、优化政治生态,营造领导干部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从政环境。

2、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形成强大的约束机制。

一要建立群众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体系。与黄炎培在延安纵论历史“周期率”时说,“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因此,在促进已建立起来的监督体系、监督制度能够在监督合力和实效上不断增强的基础上,更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评议作用。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重大行政决策上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落到实处。

二要加快法治评价体系建设。要将“法治建设成效”引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选拔任用的标准之中。只有将“法治建设成效”引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选拔任用标准之中,并且占相当大的分值,才能让法治理念成为领导干部主动自觉的惯性思维方式。因此,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真正使法治理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成为一种硬指标、硬要求和硬约束。

篇5

依法治区是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十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依法治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作出的重要安排部署,也是深入推进法治的迫切需要。住建系统作为建设法治的执法部门之一,执法内容关系到全区很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更应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将法治建设落实到工作中。

二、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

贯彻依法治区工作,住建系统以党的十、十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好省委、市委、区委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相结合,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努力构建法治住建,到2020年进入法制轨道。

三、贯彻依法治区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

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定期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例会,推动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强化对局各科室、各单位依法行政考核,稳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通过法律专题讲座等形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公务人员、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思想转变

认真学习依法治省、治市、治区的文件精神,按照服务型政府的理念,不断更新行政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思想观念,充分发挥服务作用,加强建设服务型法治部门,增加行政执法的说服力、公信力和执行力,实现行政管理效果的最优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点公开工程招投标、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情况、房屋征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完整性、规范性、合法性和实用性,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进一步提升法制建设的质量水平

机关各股室在审批办理各类建设工程手续时,严格执行“两集中、两到位”,在审批工作中,行政审批股严格审批制度,对申请单位报建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资料、手续齐备的,转交业务股室按程序安排两名及以上工作人员现场踏勘,核实材料,对符合规划且符合规定的及时办理和颁发许可证,对资料、手续不齐备的及时告知申请单位完善资料和手续,按程序审批。城监大队执法人员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运用法律的准确度,强化对建筑工程、违法建筑等的执法工作,在执法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论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发生。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效能

以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为目标,确保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能够严格依法行政、按章办事,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健全以新任执法人员集中培训为重点的执法人员准入制度和以法律知识更新为重点的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制度,要始终将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作为依法行政的基础抓紧抓实,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加强执法行为的后续监管,采用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民意调查、现场查看和案件回访等形式,了解执法动态,限时整改问题,杜绝和减少行政违法和行为失当。

(五)进一步大力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进一步畅通信、访等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推进依法治访。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扎实开展积案化解,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大格局,严肃追究违反工作纪律、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施步骤

本实施意见从2014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阶段。2014年6月,对全系统依法治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营造好氛围,局办公室根据《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区委《关于贯彻落实〈省依法治省纲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建设法治的实施意见》精神,拟定实施意见。

(二)组织实施。2014年7月至2017年,全面深入贯彻《省依法治省纲要》和区委实施意见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全系统职工实施依法行政相关规定,做到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努力建设法制住建。

(三)深化建设阶段。2018年至2020年,深化法治建设成果,形成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依法治区目标的基本实际。

五、保障机制

篇6

教师是社会上特殊而崇高的职业群体,是传承人类文明的使者和凝聚、传播社会文化的中坚力量,理当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楷模。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形势下提升教师素质的迫切需要,也是落实育人为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客观需要;既是大力推进依法治校、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的时代需要,又是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内在需要。

一、提高教师法治素养是落实育人为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必然要求。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工作要求,强调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核心内容有三,即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这些规定和要求必须落实到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必须融入或渗透到学校课堂教学、学生生活和学生管理之中,最终要切实落实到教师身上,落实到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的神圣职责在于:既教书又育人。其中传授科学文化知识、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重要职责,但更为重要的职责是以言传身教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培养学生良好品质、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一名优秀的教师,一名受学生欢迎、让学生终身受益、终身难忘的教师,往往是在课堂的学科教学中和日常学生管理中善于挖掘人文精神、科学精神、法律精神并向学生传播的教师,往往是既教书又育人的教师。让学生对教师印象深刻、终身难忘的,不仅是教师传授的知识,更是教师的育人作为,即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适时进行的思想品质、人文精神、科学精神、法律精神教育。最好的育人方式恰恰是寓于学科教学或知识传授之中的。教师的人格魅力、学术魅力,内在地包含着育人魅力,内在地包含着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和法律精神。只教书不育人的教师是不称职的。目前,还有一些教师片面地认为:育人不是自己的份内事,只是德育课教师的事,自己只管教好书就行了。这是不称职的表现,也是不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表现。我国《教师法》明确规定的教师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就是“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由此可见,所有教师都有育人为本、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法定职责,都应当把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渗透或寓于课堂学科教学、学生生活和学生管理之中。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的新形势下,在加强对学生的公民意识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新任务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当高度重视并着力提升教师的法治素养,进一步加强对教师的普法工作;教师应当自觉学习相关的法治知识,充实调整知识结构,提升自身法治素养,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

二、建立完善教师法治培训制度。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依法治校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对教师的普法教育,提升教师的法治素养,同样要以制度作保障,同样要建立完善教师法治培训制度。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和教育部普法办《关于贯彻全国教育系“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教师普法工作的通知》都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做好教师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把法律理念和知识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积极推动在师范生培养过程中增加法制教育课程,为教师普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进一步完善教师法律培训制度,在教师的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国培计划’课程体系中,明确法制教育的内容与学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重要的和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要实现全员培训”。这些规定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加强对教师的普法教育,建立完善教师法治培养培训制度。为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高度重视教师普法工作,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的高度,将教师普法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为新形势下提升教师素质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要在师范院校和在教师培养的过程中,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增加法制教育内容,将宪法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列为师范教育必修或选修的内容,整体提升准教师的法治素养,为教师普法工作和为教师对学生实施公民教育、法制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三是要在教师准入即教师资格认定中,将申请教师资格者掌握相关法治知识、法律法规内容的情况,列为必要的测试或考核内容。四是要在教师的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近两年启动实施的“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各种教师培训中,把法治知识、法律法规列为必要的培训内容,纳入培训课程体系,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同时,鼓励各地推行或试行教师法治知识合格证制度,将教师是否取得此合格证作为认定教师资格和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和晋升的一项条件。五是要明确教师普法教育或法制培养培训的主要内容。教师要深刻理解和掌握“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深刻理解和掌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基本原则;要全面学习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精神,树立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要围绕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的要求,学习和掌握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六是要加强教师全员培训,即对已经颁布施行的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重要教育法律法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教师切实熟悉和掌握教育法律法规的规范、精神和内容;对新颁布施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也要组织对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三、着力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虽然经过20多年的普法教育,我国广大教师的法治意识有了普遍提高,法治素养也不断增强,但少数教师依法执教意识淡薄、个别教师侵害学生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现象仍时有发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加强对教师的普法教育,根本落脚点就是要提高教师依法执教、依法施教的意识和能力,进而促进依法治校,促进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形成浓厚的学校法治文化氛围,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要通过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宪法、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法规、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明确教师依法执教的法定依据,即教师的法定权利、法定义务和法定职责。一要通过组织学习宪法及相关法律,使教师明确作为公民所拥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切实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并认真履行公民的基本义务和正确行使公民权利。二要通过组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特别是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明确教师的法定权利、法定义务和法定职责。我国教师法集中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义务和职责。教师的法定权利有六项,分别可以简称为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管理学生权、获取报酬权、民主管理权、进修培训权;教师的法定义务和法定职责也有六项,分别可以简称为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思想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益义务、提高水平义务。此外,其他教育法律法规以及一些地方性教育法规,对教师应当做什么,不应当做什么,也作出了一些明确规定,如有的地方性义务教育法规就明确规定:教师“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学生有偿补习活动,不得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有偿兼职兼课,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社会办学机构举办的补习活动。”在推进依法治校的过程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学校,应当进一步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的法定权利、法定义务和法定职责,准确把握其内涵,并全面把握其他法律法规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让教师充分行使法定权利,全面履行法定义务,自觉远离禁止性规定。同时,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学生的法定权利和法定义务,熟悉和掌握学校、教师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以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三要通过分别组织学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进一步明确自身的职业道德规范,深刻把握教师职业规范的内涵,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教师应当把职业道德规范内化为心中的法律,敬畏之、尊重之、恪守之、遵循之,为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奠定良好的职业道德基础。四要通过组织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典型案例,明确作为教师应当禁止的违法行为。教师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应当知法懂法守法,应当遵循有关的法律规范,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更不得乱作为。教师应当熟悉和了解作为教师应当禁止的违法行为,以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常见的教师违法行为主要有:(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2)侮辱学生,主要表现为讽刺、侮辱、谩骂学生,致使学生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受到伤害;(3)侵犯学生财产权,主要表现为非法没收、罚款和乱收费等;(4)限制学生人身自由;(5)侵犯学生隐私权;(6)对学生进行非法搜查;(7)违法对学生进行负面宣传;(8)对学生进行害;(9)不作为或过失的失职行为,如对在校生未尽教育、管理、保护责任;(10)随意剥夺学生受教育权;(11)学术剽窃,等等。教师应当通过学法知法,准确把握自己的“权利边界”、“义务边界”、“职责边界”,摒弃一切违法行为。

四、着力加强法制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需要建立一支专门从事法制教育教学的教师队伍。高等学校可以充分发挥自身拥有的法学教师队伍,对师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师范院校除了在师范生的课程体系中应当增加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的法治课程外,可以增设法制教育教学专业,为中小学实施法制教育提供师资力量。中小学校应当积极引进和培养专门从事法制教育教学的教师,或者加强对现有教师的培训,提高学校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全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建立中小学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制度”,“对中小学负责开展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能力培训”;“本规划实施期间,要采取国家和地方分级培训的方式,保证每所中小学至少一名教师接受法制教育能力培训”。这就明确要求,各中小学要落实专门从事法制教育教学的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专职或兼职的法制课教师的培训,“六五”普法期间每所中小学至少有一名法制课教师接受过法制教育能力培训。此外,根据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将法制教育与学校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中小学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的规定和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中小学认真实施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工作,并着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这既能提高教师的法治素养,解决中小学教师普法教育问题,又能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对学生实施有效的、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达到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与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双提升”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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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推进依法统计,保障“四大工程”,组织开展以“依法治统”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全县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向全社会表明统计系统干部职工贯彻依法治统的坚定决心,进一步提高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的认识,增强全社会对统计部门依法行政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三、宣传的主要内容

重点宣传全州统计系统依法治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要点,宣传推进依法治统的成功经验,宣传群众关心的有关依法治统方面的热点问题,宣传各地的宣传工作动态、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四、宣传的途径和方法

按照州统计局统一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灵活运用电视、专访、公益广告、知识竞赛、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等多种宣传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展示依法治统工作,使依法治统工作的影响以最有效的形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

(一)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我局要围绕“四大工程”的推进,结合统计报表布置、统计业务培训、统计资料、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继续教育、统计咨询服务等,开展依法治统宣传。特别是要加强“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企业配合推进一套表制度和联网直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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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全体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人员。

二、学法内容

(一)学习宪法相关知识;

(二)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知识;

(三)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关知识;

(四)学习党的十有关民主法治建设相关知识以及中央、省、市、县有关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相关知识;

(五)学习农业、农机、林业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学法方式

采取集中培训、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

(一)集中培训

以局为单位,邀请法律专业人员、法律顾问、上级法制执法部门领导授课,对全局职工进行集中培训。主要培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依法行政基础知识,宪法、合同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及行政执法规定等。

(二)集中学习

以股(站、室)为单位,组织职工进行集中学习。主要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三)个人自学

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自学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各股(站、室)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落实好职工学法工作。

(二)各股(站、室)每年组织职工集中学法次数不得少于7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5学时。

(三)各股(站、室)要作好职工集中学法的学习记录,并于每年12月底前将集中学法学习记录交政策法规股考核、备查。

(四)职工个人要作好个人学法学习记录,个人学法学习记录作为法治档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与结果运用

(一)建立职工个人法治档案,职工的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个人法治档案考核内容,个人法治档案与个人年度考核一并存入职工个人档案。

(二)没有集中学法学习记录的部门,其部门职工法治档案考核不合格;没有个人学法学习记录的职工,法治档案考核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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