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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镇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设,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二)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
(三)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在国家和省统一政策目标指导下,各地分别决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坚持“新房新制度、老房老办法”,平稳过渡,综合配套。
二、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四)从1998年12月31日起,全省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各市、县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的时间可以提前,但不能拖后。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原则上只售不租,房价按当年当地经济适用住房的成本价执行,不再享受原政策优惠。凡是当地停止住房实物分配之前开工建设,1999年底前竣工交付使用的住房,既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政策规定以成本价向职工出售,也可以按照本通知有关规定由职工购买。职工购房资金来源主要有:职工工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及财政和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转化的住房补贴等。
(五)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1、各级政府要把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责任目标,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率。到1999年底,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不能低于5%,有条件的地区和单位可以适当提高。
2、要建立健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继续按照“房委会(房改领导小组)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财政监督”的原则,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用途使用,严禁挪作他用,确保住房公积金运营安全。
3、住房公积金和出售公有住房的收入要按照“统一政策、单位(个人)所有、专项使用”的原则,由各级住房公积金(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统一管理。房委会(房改领导小组)在审批有关资金使用时,要有财政等部门参加,确保财政部门发挥监督职能,防止挪作他用。
(六)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房价收入比(即本地一套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平均价格与双职工家庭年均工资之比)在4倍以上,且财政、单位原有住房建设资金可转化为住房补贴的地区,可以对无房户和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实行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
(七)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职工家庭收入线的划分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八)调整住房投资结构,重点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加快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居民的住房问题。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原则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成本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利润控制在3%以下。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特别是降低征地和拆迁补偿费,降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使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与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促进居民购买住房。
(九)廉租住房可以从腾退的旧公有住房中调剂解决,也可以由政府或单位出资兴建。廉租住房的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承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四、继续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
(十一)按照《决定》规定,继续推进租金改革。租金改革要考虑职工的承受能力,与提高职工工资相结合。到2000年,各市(县)公有住房租金争取达到占当地双职工家庭平均工资的10%。租金提高后,对离退休职工、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对象和非在职的优抚对象等,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减、免政策。
(十二)按照《决定》规定,进一步搞好现有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规范出售价格。从1999年1月1日起,居民购买现有住房实行成本价,成本价逐年核定。按成本价购房可以执行原房改售房的优惠政策,优惠的幅度应逐年减少。
校园内不能分割及封闭管理的住房不能出售,教师公寓等周转用房不得出售。具体办法按教育部、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鼓励按标准价所购住房向成本价过渡,在1999年底前过渡的,可执行原购房当年的成本价与优惠政策,以后再过渡的,要执行届时的房改成本价和政策规定。具体过渡办法由各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十四)离休干部和离休干部遗偶因租住不宜出售的公有住房,可为其另行提供可售住房,购房后原住房交产权单位;没有条件提供的,现行租金标准不再提高。
(十五)积极稳妥地开放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交易市场。对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准开制度。各市(县)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政策,认真做好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在对城镇职工家庭住房状况进行普查登记、清查和纠正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建立职工个人住房档案的基础上,报经省政府批准,开放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交易市场。职工所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进入市场出售后,其住房只能通过市场解决,单位不再负责。
五、采取扶持政策,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十六)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坚持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在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统筹安排,并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十七)各地要继续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居工程的通知》(豫政〔1994〕56号),并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扶持政策。同时,要控制经济适用住房设计和建设标准。
(十八)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实行招标投标制度,纳入当地有形建筑市场,通过竞争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和施工队伍。要严格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加强对开发建设企业的成本管理和监控。
(十九)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坚持节约用地的前提下,可以继续发展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多渠道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尤其要支持独立工矿区和大中型国有企业利用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建设用地实行集资建房。集资建房实行成本价集资,住房建成后,按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向职工出售。
(二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坚持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相结合,着力建设有一定规模、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居住小区。要完善住宅小区的竣工验收制度,推行住房质量保证书制度、住房和设备及部件的质量赔偿制度和质量保险制度,提高住房工程质量。
(二十一)单位购、建住房要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行相关政策。为防止新房流入旧的分配体制,各单位购、建住房应先经当地房改部门审批,再按程序报批。
(二十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要节约能源,节约原材料。要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步伐,大力推广性能好、价格合理的新材料和住宅部件,逐步建立标准化、集约化、系列化的住宅部件、配件生产供应方式。
(二十三)各市(县)要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库,在认真论证基础上及早进行项目前期工作,保持合理的建设规模。
六、发展住房金融
(二十四)扩大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范围,所有商业银行在所有城镇均可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取消对个人住房贷款的规模限制,适当放宽个人住房贷款还贷期限。
(二十五)对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贷款,实行指导性计划管理。商业银行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要求内,优先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贷款。
(二十六)完善住房产权抵押登记制度,加快发展住房抵押贷款保险,防范贷款风险,保证贷款安全。
(二十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向,主要用于职工个人购买、建造、大修理自住住房抵押贷款。
(二十八)发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相结合的组合抵押贷款业务。住房资金管理机构和商业银行要简化手续,提高服务效率。
七、加强住房物业管理
(二十九)加快改革现行的住房维修、管理体制,建立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
(三十)加强住房售后的维修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建立住房共用部位、设备和小区公共设施专项维修资金,并健全业主对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制度。
(三十一)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向用户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切实减轻住户负担。物业管理要引入竞争机制,促进管理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
八、加强领导,统筹安排,保证住房改革的顺利实施
(三十二)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各地可根据本通知的统一政策目标,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省房改领导小组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制定配套政策,加强对各地房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十三)为保证住房制度改革各项政策衔接,凡涉及房改的有关政策,各级政府要认真研究,统筹安排,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其事。
(三十四)加强舆论引导,做好宣传工作,转变城镇居民住房观念,保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省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省直单位广厦(安居)工程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七年六月八日
省直单位广厦(安居)工程实施意见
省人民政府:
为加速解决省直单位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省直单位职工居住条件,根据国家“安居计划”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实施省直单位广厦(安居)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推进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开发建设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建设,作为长沙市广厦(安居)住宅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计划切块单列,单独组织实施,并享受长沙市广厦(安居)住宅建设的同等优惠政策,凭省直房改办的审批手续到省直和长沙市有关部门办理报定和税费减免等手续。
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建设实行集中(小区)建设为主、分散建设为辅。根据长沙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省直单位分布状况,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搞好集中(小区)建设。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建设计划由省直房改办商有关部门拟定,按报批程序审定后,由省计委纳入广厦(安居)住宅建设年度计划。广厦(安居)住宅的设计,应体现经济、适用和美观的原则,安居住宅面积和装修按规定标准控制执行。
省财政全额、差额预算拨款的在长行政、事业单位今后新建住房,由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开发中心组织统一征地、统一规划、集中(小区)建设,各单位不得分散征地和建设。凡违反规定的单位新征地建房,房改部门不得办理审批手续,国土、计划部门不得征地、立项,规划、建设部门不得报建,财政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不得拨款和发放住房贷款。
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建设用地来源:长沙市政府行政划拨成片小区土地;省直单位现有符合城建规划、可供建房的预留地。成片小区土地,由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开发中心统一组织开发建设。省直单位现有符合城建规划、可供建房的预留地,经省直房改办审核批准,可由单位组织中低收入职工集资建房,纳入省直单位广厦(安居)工程计划。
二、广泛筹措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建设资金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原则筹集:即国家“安居计划”专项贷款(从国家下达的“安居计划”专项贷款中切块给省直房改办);单位住房基金;省财政用于广厦(安居)住宅建设的专项资金;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住房贷款;住房预售资金;其他途径筹集的资金。
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开发中心必需的启动资金,由省财政安排专款,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监督。出售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所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由财政部门核实数额后,直接返还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开发中心列入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建设资金。
三、认真做好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出售和售后管理工作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出售,按省人民政府湘政发〔1994〕18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建设成本价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建委、省直房改办按湘价房字〔1995〕第40号文件精神核定。分配出售方案由省直房改办拟定,按报批程序审定后执行。分配出售工作严格实行“三公开、两监督”。出售对象是具有长沙市区城市常住户口的省直单位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中低收入标准及住房困难标准,由省直房改办依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结合省直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为方便就近购房,经批准同意,长沙市属单位职工家庭及居民户和省直单位职工家庭可交叉购买省、市广厦(安居)住宅。对省直单位要求购买广厦(安居)住宅的,要进行全面申报登记工作,其申报登记的对象、人口、面积计算、申报登记办法等,由省直房改办另行制定。
购买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可一次付清房款,也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申请住房抵押贷款。凡没有享受房改中的工龄折扣优惠政策的安居住户,在购买广厦(安居)住宅时,经批准可享受一次工龄折扣优惠,其优惠价款由单位从住房基金中列支。省直单位购买广厦(安居)住宅,可再比照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购房条件的职工出售。职工购买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凭省直房改办证明,到长沙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不符合购买广厦(安居)住宅条件而采取欺骗手段购得广厦(安居)住宅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立即收回房屋或按届时商品房价补收购房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推行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体制,由业主单位成立物业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或由业主单位移交给具有物业管理资格的公司管理。
四、切实加强省直单位广厦(安居)工程管理省直房改办负责省直单位广厦(安居)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对省直单位职工住房状况的调查登记,制定省直单位广厦(安居)工程实施办法;研究、制定省直单位职工住房的有关政策和办法;组织编报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建设年度计划,并实施全过程管理;组织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的建设、出售及物业管理等工作。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开发中心具体负责组织省直单位广厦(安居)工程集中(小区)住宅建设、销售、售后管理等工作。广厦(安居)工程的财务管理办法按财政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省计划、建设、财政、税务、国土、物价、银行等部门和长沙市人民政府要大力支持省直单位广厦(安居)住宅建设,以加快解决省直单位中低收入职工住房困难,改善职工住房条件。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长沙市和省直各单位贯彻执行。
1、科目不一样(难度差异不一样):一建比二建多一科,如果有二建基础学一建好学一点,但难度差距很大,二建全国通过率百分之二十左右,一建全国通过率仅百分之四五。
2、用处不一样: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行业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执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来源:文章屋网 )
在方案设计阶段,新建项目一般都是以建筑专业为龙头,结构和安装专业主要是以配合方式参与;而旧建筑改造项目则需要建筑、结构专业共同主导,参与方案设计。除了关注常规项目的总平布置、功能分区、立面造型等方面,还应强调以下两点:1)进行建筑保留价值评价。旧建筑改造项目可以是一个建筑群,也可以是单一建筑体。针对建筑群的评价比较好理解,也就是确认保留建筑和拆除建筑;而针对单一建筑体,则需要对建筑构件进行分项评估,例如屋面、墙面、楼板、外窗门等。为了能够准确评估建筑的保留价值,需要根据项目的性质不同,提炼出项目的关注要点,并以此为基准,进行综合评定。以“成都东郊记忆”为例,设计师分别以建筑历史意义、建筑布局、建筑立面、结构安全、改造后使用性质五个方面作为评估要素,对项目建筑进行分类:①无保留价值需拆除建筑、②有保留价值但需进行立面改造建筑、③有保留价值且具有特定历史感建筑、以及④新建建筑,从而使得项目理性地看待旧建筑保留与改造这一难题。2)进行建筑改造方案评估。针对保留建筑的改造,一般分为:功能改扩建、立面维护或改造、结构修补或加固三大类。建议在此阶段,认真分析前期收集的资料,会同结构工程师,理清旧建筑的结构形式、构造措施,尽可能减少对原有结构主体的改动,以最大限度得发挥旧建筑的剩余价值,同时便于工期和投资的控制;例如在“成都东郊记忆”项目中,有大量始建于上世纪60年代初期的排架厂房,这类建筑体多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大型楼面板,设计师在进行竖向交通改造的时候,通过分析楼面板的分布方式,整体拆除一块或几块楼面板,利用该空间布置楼梯或者电梯;同时,为增设的楼、电梯建立独立的结构体系,减少对原有结构主体的负担和影响,从而大量地简化设计和施工难度。3)进行结构加固措施的评估。因为旧建筑的建设标准往往低于国家现行规范,特别是针对抗震措施、竖向承载力的要求,往往会成为后期结构加固设计的重点。以“东郊记忆”为例,针对砌体结构,大多使用年限已较久远,采取增设构造柱及圈梁的措施,提高结构延性;对于排架结构,主要的抗震措施是补足屋面桁架支撑系统和柱间支撑系统,又或增设耗能支撑、连接梁等,以恢复双向抗侧力体系,保证其抗震能力。而本工程在方案设计阶段对该项设计的预判不足,致使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反复对建筑立面及平面功能进行调整,对业主的方案决策造成重大困扰。因此在方案设计时,需要提前评估结构加固措施,并将其纳入建筑方案统一考虑。
2.施工图设计——重视实施细则
1)进行详细复勘。部分改造项目在正式启动改造前,仍处于停产或在用状态,需要进行物资的拆除和搬运,在其过程中往往会对建筑、结构造成二次损坏。同时为配合施工图设计深度,需要对建筑体进行详细测绘,本次测绘重点主要放在建筑和结构的精确测绘上。除满足常规的平、立测绘以外,还应根据设计师要求增加室内天、地、墙主体材料及饰面做法,门、窗、洞口的准确定位、材质,重要节点的构造做法,并适当增加结构主体抽查的鉴定范围(规范规定为XXX,建议根据项目情况事先也业主约定)。详细复勘在个施工图设计中极为重要,即是快速、准确设计的依据,又能有效避免后期现场变更,因此必须坚定执行。2)明确保护措施。在旧建筑改造过程中,设计师往往会针对某些具有特定价值的元素进行保留,比如墙体上的大字标、架空管廊、大型罐体、总平植被等等,需要在施工图设计时,需要增设专篇,明确指出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3)增绘拆除设计。在旧建筑改造时,不可避免的需要进行局部拆除,包括墙体、楼板、不需要保留的饰面层、结构加固时需破除的部位等等,施工图设计中,应增设专篇,明确指出拆除范围和拆除措施。
3.施工配合——重视现场跟踪
1)加强施工交底。不管是新建还是改造项目,施工交底和图纸会审都是不可缺少的项目。而与新建项目不同的是,旧建筑改造项目交底更加注重施工工序和施工细则的沟通,应确保信息直接传达到施工班组,避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2)加强现场签认。在建设过程中,必然会遇到很多不可预见因数,因此应在现场委派具有丰富现场经验的设计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以及业主代表,及时跟进现场情况,对突发状况作出及时、有效地应对措施,并及时做好记录和现场签认工作,避免后期结算风险。
4.结语
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建设第一公司是山西省最大的能源建设企业之一,企业在国有资产保护性审计工作中,保持着持续学习的心态,总结了一系列的心得体会,建立健全了公司审计体系。
【关键词】
能源企业;公司审计体系;同步改进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集团)是全国最大的能源工程科研、设计、建设、顾问、服务公司,也是家喻户晓的葛洲坝发电厂的运营公司。公司旗下拥有设计院14所,施工企业26所,分支机构遍布全国各地,西至新疆,东到江苏,北到黑龙江,南到广东,都有中能集团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驻地。山西省电力公司电力建设第一公司(以下简称山西一建)就是中能集团在山西省的主要分支机构之一。
自从1953年山西一建成立以来,在建筑总承包、高耸构筑物、钢结构、无损检测、工程施工、起重设备安装、汽车运输、物资及机械设备租赁、商混、建筑试验、房地产开发等等诸多方面都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先后承接承建了各类火力发电厂39座,累计安装、调试火力发电设备83台,总装机容量达到了6977MW。
同其他大型国有企业一样,山西一建也存在着投资结构复杂、公司结构复杂、项目众多、地域分散性强、合资项目多、国有资产追踪工作量大、资产负债率高等诸多特点。这些特点导致了山西一建与其他大型国有企业一样,国有资产管理及保护工作任务量较大。
1 企业审计工作难点
因为山西一建是纯国有企业,中能集团是山西一建的唯一投资人,但是,山西一建因为业务开展及项目管理的需要,与民营、外资及其他投资结构的企业有着较多的合作,旗下诸多项目管理公司拥有着复杂的投资关系。所以,如何追踪山西一建的投资去向,如何将山西一建参与投资的项目中国有资产投资部分的安全管理落实到位就成了山西一建乃至中能集团审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因为山西一建参与的建设项目及投资项目始终保持在20个以上,所以,不论是山西一建的自身审计,还是对于项目的审计,都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环境复杂协调难度大的具体问题。
目前,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都存在着老三班新三班并存的现状,也就是“党委、工会、总经理”架构模式与“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并存的模式。因为山西一建是国有独资企业,并不存在股东会的问题,但是,山西一建投资的其他企业的股东会必须由山西一建派驻代表参加。也就是说,虽然山西一建采用的总经理负责制毋庸置疑,但是,不少山西一建参与的项目中,“党委、工会、总经理”管理模式与“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管理模式还是存在着一定的碰撞。
同时,山西一建的总经理、党委书记、财务主管均是由中能集团派驻和委任,所以,财务主管和党委书记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管理工作的监督职能就很难有实质性的发挥。这也是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最大难点之一。
2 改进策略
首先,应该建立健全项目核算机制,由山西一建向旗下项目部派遣经济核算员,对项目的日常账目管理做到初步的和直观的掌握,要求旗下项目部的每一笔进出账,特别是向山西一建申请的每一笔资金,以及银行存款及现金账的流转对账,都必须经过经济核算员的签字确认。
其次,采取财务主管负责制,要求旗下项目的每个会计周期的会计报表,必须报送山西一建进行会审和核算。核算工作由财务部负责牵头,审计科、组织部、纪委、工程部、法律事务部在财务部的协调下进行会审。对于财务报表会审不通过的,特别是项目单独记账与山西一建备份记账不符的,应该追究项目部财务主管相应责任。触犯法律的,应当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对于大型项目及控股项目,我们设立专门的审计科,对项目进行实时审计管理,同时,我们每年会由财务部审计科负责,对大型项目及控股项目进行投资审计。以确保对国有资产的流向做到充分的掌握和绝对的管控。
第四,对于小型合作项目和含油国有资产投资的建设转包项目,我们会要求项目部聘请第三方资质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年度审计,以确保国有资产的管理科学、精准、高效。
第五,政府相关单位及中能集团每年派出到山西一建的审计工作团队,由山西一建负责为其联系相关业务,做好向导和辅助工作。对于三方面审计不相符的情况,应该追究事故缘由,找到责任所在,属于责任问题的,应该追究相关责任人事故,因为业务或者技术问题的,应该做好检查和总结,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最后,建立持续改进体系。山西一建不断的联系兄弟单位,派遣骨干审计工作人员前往兄弟单位学习业务,并且鼓励审计工作者在工作中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对于持续改进工作中表现出众的审计工作者,企业给予丰厚的物质奖励。
3 结束语
国有资产的管理无小事,审计工作是对国有资产保护的最后一道屏障,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门将”。在大型国有企业相对复杂的企业架构和投资融资环境下,为了有效的对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进行审计,我们必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公司审计体系,并且在对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审计工作中,不断学习,持续改进,对于工作中发现的一系列问题,敢于提出、敢于剖析、敢于总结、敢于改进,这样,才可以将我们的国有企业审计工作越做越好。山西一建作为全国最大的能源企业中能集团的旗下骨干企业,在建立健全公司审计体系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勇于创新,取得了以上成绩并总结了部分心得。相信山西一建会在国有资产投资安全管理的领域里,取得更加喜人的成绩。
【参考文献】
关键词:新疆维吾尔族、居民建筑、建筑形式、方案设计
引言:
近些年,在全国普遍关注民生议题的背景下,新疆各地引发了“新农村”建设,许多乡村居民旧房拆除建新。由于重点放在全面“建新”上,没有注意到地域风貌的保存,形成大拆大建、千层一面的“排排屋”。新旧建筑形成鲜明的对比:部分老民居盲目追从中东地区伊斯兰建筑,而新建安居房造型上又过于机械,两者都未能反映出新疆本土建筑特点。为此,我们针对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聚居区的调研与测绘,经过分析与思考,认为新疆维吾尔民族受地域、自然条件、历史因素等影响,长期的与周边个名族的文化交流,形成了不同于中东地区、自己独有的维吾尔民族文化,在新建的安居房设计中,应充分挖掘这种本土文化,淡化宗教色彩,突出民族文化,形成中国本土独有的维吾尔族新农村。使当地居民找到真正的民族归属感,从而不去盲目跟从中东地区的伊斯兰文化。不仅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民族文化健康发展;同时对周边旅游产业也有着积极影响。
部分老民居盲目追从中东地区伊斯兰建筑,而新建安居房造型上又过于机械,两者都未能反映出新疆本土建筑特点。
1、 调研情况介绍
1.1实地勘察
传统村落欠缺统一规划,一般为沿路盖房,道路笔直,缺少公共空间并且不利于防风防沙。
村民住宅条件差异较大,较好的每户约140平方,房屋多为砖混结构,院墙多为土夯堆砌,占地8分左右,院内有牛羊圈、果园等。较差的条件非常简陋,房屋小而破旧,很多为黄土砌筑,居住条件急需改善。
1.2传统民居调研
(1)内院采光――为了防止风沙,疏附的民居院落的外墙基本不开窗,或者窗很小,而在内部住宅墙面则设置较大的窗,满足内部采光。
(2)L型户型平面――民居建筑较多采用L型平面设计,结合苏帕的设置增加采光的角度。
(3)建筑色彩主要以土灰,土黄,土红,驼红为基色,辅以蓝,黄,绿,白,红色。力避黑色。建筑外墙材料应以尽量体现建筑的厚重,柔美,历史的沧桑和延续。整体风格以民族风格为依托,融入疏附多元文化特征。
(4)由于气候干燥。维吾尔族都爱在庭院里活动。如春夏秋三季里。人们在庭院里待客、吃饭、纳凉、睡觉、做零活等。把庭院作为住室的扩大和延伸.普通的维吾尔族民居多是长方形的平房,房前往往设计有拱式前廊和平台.拱廊在维吾尔语中被称作“皮夏以旺”。
1.3现有安居点调研
目前,疏附县已有的安置点户型设计具有以下特点:
(1)以封闭式的围合院落为主。
(2)户型建筑面积从50~120 不等,部分户型考虑了两代同居的需求。
(3)户型设计中,交通流线外置,不同使用者有不同出口,卫生间与厨房分离。
(4)尊重民俗,多数设计融入了苏巴、葡萄架、家畜圈等要素。
1.4现存问题
现有安居房为统一建设,在规模较小的情况下便于实施,但大规模建设难度较大,且成本较高。
(1)现安居房布局基本同北方早期新农村建设的棋盘式布局,这样布局整齐,但直通的道路对于喀什地区防风防沙十分不利。
(2)部分老民居盲目追从中东地区伊斯兰建筑,而新建安居房造型上又过于机械,两者都未能反映出新疆本土建筑特点。
(3)传统建筑以土夯为主,造价低‘但其抗震强度无法控制,新建安居房多为单一粘土砖,不环保切造价相对略高。
(4)新建安居房虽统一铺设了排污管,但造价较高,且污水经排污管直接排向自然水系,很不环保。
2、分析与思考
2.1实施方式
针对现有安居房为统一建设,在规模较小的情况下便于实施,但大规模建设难度较大,且成本较高。我们可以通过村民自建,村民自建可大大提高村民对安居房建设的积极性,并且部分门窗等建材可由老房拆卸重复使用,大大节约工程造价。但是村民自建对施工质量很难控制,所以建议建规划布局和筑主体统一建造,凉棚、围墙、牛羊圈、沼气池等附属设施又专人监督’村民按照统一规划部署自行建造。
然而村民即乡领导对连片建设十分拥护,并有很高的积极性,但对施工队统一建设的造价表示无法接受,提出可由乡里统一规划部署,政府补贴,村民自建住宅。
2.2规划布局
现安居房布局基本同北方早期新农村建设的棋盘式布局,这样布局整齐,但直通的道路对于喀什地区防风防沙十分不利。
然而我们通过对传统民居的调研,发现传统民居中很少出现十字路口,大都是丁字路口,或是死胡同,这种布局对防风防沙十分有利,但不利于防火及车辆通行。本次规划采用人畜分流,丁字形路网贯通组合的布局模式,及有效地保证了人形空间的防风防沙,又通过畜行道路解决了防火、机动车通行和夏季通风问题。(本方案布局)如下:
2.3建筑风格
部分老民居盲目追从中东地区伊斯兰建筑,而新建安居房造型上又过于机械,两者都未能反映出新疆本土建筑特点。而新疆维吾尔民族受地域、自然条件、历史因素等影响,长期的与周边个名族的文化交流,形成了不同于中东地区、自己独有的维吾尔民族文化,在本次农村富民安居房设计中,力求挖掘本土文化,淡化宗教色彩,突出民族文化,形成中国本土独有的维吾尔族新农村。使当地居民找到真正的民族归属感,从而不去盲目跟从中东地区的伊斯兰文化。不仅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民族文化健康发展;同时对周边旅游产业也有着积极影响。
2.4建筑材料
传统建筑以土夯为主,造价低‘但其抗震强度无法控制,新建安居房多为单一粘土砖,不环保切造价相对略高。
在材料上建议采用多种材料配合建设,如当地的粘土砌块可做院墙、牛羊圈;木材可做楼梯走廊等。当地居民大都自己种有杨树,属于私人财产,在村民自建中每户都有一定量的木材可以使用,并有独立加工的能力。当地对粘土(黄土)的砌筑加工技术已比较娴熟,用于院墙等位置可大大节约成本,且地域气息十足。
3、总体规划构思
3.1规划理念
(1)集中连片、紧凑布局、组团构成、成街成坊。
(2)适宜尺度、亲切宜人、人畜分流、人车分流。
(3)地域特色的景观规划、地域特色的户型设计
(4)丰富的公共活动空间、配套完善的社区中心
(5)生态友好的市政设施
3.2项目分布特点
总体来说,目前各乡的安置试点选址主要是结合示范展示的需求,将项目布置于乡内主要道路周边,但受用地和交通条件所限还稍显凌乱。
萨依巴格乡与英吾斯塘乡的安置试点内已完成了部分富民安居工程的建设。其选址均靠近乡镇范围内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站敏乡也拟将未来的安置试点布置于乡政府周边,临近乡内主要道路旁;吾库萨克乡内的安置试点主要结合商务新城分区规划考虑,布置于克孜河南岸。
3.3空间组织
(1)不同类型的户型独立形成组团,再形成若干特色组团。每个组团根据生活习惯的不同,形成明显的风格特征,并依照安置区内的区位特征,布置组团,形成有机整体。
(2)强调每个组团的尺度控制,避免由于过大的院落相互拼接,形成单调的景观界面。同时在组团与组团相接的地方适当布置若干景观节点,强化公共活动空间。
(3)疏附县乡镇传统的集会场所习惯放置于街口,街口空间对于乡民来说是最重要的交流场所,是一种特质空间,需要再设计中强化。同时,在传统维族民居设计当中,是非常注重入口空间的梅花与装饰,个社区、院落的入口都需要细致设计。
3.4绿地景观、道路设计
(1)水系规划――疏附县被盖孜河和克孜河两条河流滋润,在缺水的新疆形成了独特的“小桥流水人家”的模式,密布的水网成为了疏附县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结合道路网的设置,将水网融入到安置区设计中。
(2)生态防护体系――防风林与葡萄架是新疆最具特征的景观要素;结合道路,利用高耸的白杨形成景观标志,布置于重要的道路两旁,成为社区形象骨架;同时在人的尺度以葡萄廊架为景观基础,形成廊道、景架、葡萄园等一系列景观小品,强化社区景观组织。
(3)人畜分流――强调人流线与牲畜流线之间的相互独立,在院落设计与道路设计中专门设置供牲畜通行的道路,避免牲畜给社区环境造成的破坏;同时在道路系统组织与断面设计中考虑牲畜路网的独立性。
3.5公共服务设施
以村民文化中心为核心的社区中心. 疏附县乡镇传统的集会场所习惯放置于街口,街口空间对于乡民来说是最重要的交流场所,是一种特质空间,需要在设计中强化;同时,在传统维族民居设计当中,是非常注重入口空间的梅花与装饰,个社区、院落的入口都需要细致设计。
4、初步方案
4.1单元组合模式
拟按照0.5亩占地面积进行设计,宅基地划分简明有序,便于实施,同时有机组织道路,绿化,广场等公共空间,起到人畜分流,防风防沙的作用。组合单元中配置A,B,C,D,E,F五种标准单元户型,满足各式生活空间的要求。如下图所示:
4.2住宅组合模式
(1)住宅单元各自独立布置,保证了各自单独施工的可能性,及使用时屏蔽户间干扰。
(2)住宅采用横L型布局,即均充分利用南向采光,又保持传统民居的院落围合感,使生活空间区隔于生产空间。
(3)每户各设人畜独立出入口,实现人畜分流,生活及生产空间可以明确分区。
4.3绿化组合模式
由当地传统的葡萄架,果园等院落绿化,组织规划形成整体的组团绿化。并延续发展形成屋顶绿化,实现生态化的屋面隔热系统;经济有效地改善整体组团的生活环境与各单元的居住空间。如下图所示:
关键字:建筑;结构设计;问题
实际中常常发生住宅结构设计的种种概念和方法上的差错,这些差错的产生,有的是由于设计人员没有对一般住宅尤其是多层住宅设计引起高度重视,盲目参照或套用其他的设计的结果;有的则是由于设计对设计规范和设计方法缺乏理解;还有的是由于设计者的力学概念模糊,不能建立正确的计算模式,对结构电算结果也缺乏判断正确与否的经验。
为了避免或减少类似的情况发生,确保住宅设计质量能上一个台阶,建筑结构设计人员应注意以下常见问题:
一、从建筑概念设计及抗震要求出发,进行合理的结构设计
建筑的概念设计在整个设计过程中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幢建筑物的设计,如果没有事先经过全盘正确的概念设计工作,以后的计算模式即使再准确、计算再精确,配筋再合理,也不可能是一个经济、合理、安全的优秀设计工程。
根据最新的国家建筑工程抗震要求及规定,按抗震地域划分在抗震等级较高的地区,住宅设计无论是多层砖混或和框架剪力墙结构.都必须从抗震的角度,采用二阶段设计来达到三个水准的设防要求。为此,结构设计人员必须及早参与建筑结构的概念设计,否则,将会导致建筑结构设计的不合理,给以后的结构设计带来难度及重复工作。
1.在一般多层砌体住宅结构中,应优先采用横墙承重或纵横墙共同承重的结构体系;纵横墙的布置宜均匀对称,沿平面内宜对齐,沿竖向应上下连续;楼梯间不宜设置在房屋的尽端和转角处;设计中不宜采用无锚固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挑檐。
2.对钢筋混凝土多的高层结构住宅,应该力求做到:框架与抗震墙等抗侧力结构应双向布置,以便各自承担来自平行于该抗侧力结构平面方向的地震力。框剪体系的各抗侧力结构要形成空间共同工作状态,除了控制抗震墙之间楼、屋盖的长宽比以及保证抗震墙本身的刚度外,还需采取合理措施来保证楼、屋盖的整体性及其与抗震墙的可靠连接。结构布置应尽量采用规则结构,对复杂结构,可以设置防震缝。
二、防止由于地基沉降或不均匀沉降引起的构件开裂或破坏
预防或减少不均匀沉降的危害,可以从建筑措施、结构措施、地基和基础措施方面加以控制。诸如:尽量避免采用建筑平面形状复杂、阴角多的平面布置;避免立面体形变化过大;将体形复杂、荷载和高低差异大的建筑物分成若干个单元;加强上部结构和基础的刚度;同一建筑物尽量采用同一类型基础并埋置于同一土层中等等一系列措施。
对于高层建筑来说。由于需要一定的埋置深度,基础一般采用桩箱基础或桩筏结合的形式。此时应保证箱体的整体刚度,群桩布置的形心应与下部结构重心相吻合。当土层有较大的起伏时,应使同一建筑结构下的桩端位于同一土层中,并应考虑下部地基土层可能产生的液化影响。对多层建筑来说,尤其是软土层覆盖层厚度较大地区的多层建筑,一般都需要经过地基处理的方式来达到控制建筑物沉降的目的。常用的软土地基处理方式类型较多,但在选择地基处理方案前,必须认真研究上部结构和地基两方面的特点及环境情况,并根据工程设计要求,确定地基处理范围和处理后要求达到的技术指标,以及各种处理方面的适用性。同时综合考虑各种处理方案的成熟程度以及施工单位对这类工况的处理经验,进行多方案比较,最终选定安全实用、经济合理的方案。地基经处理后,还必须满足规范所规定的强度和变形要求。
三、从结构计算和构造上满足规范要求
1.从结构设计计算角度看结构计算应注意的问题。底框砌体结构验算时应注意的问题有:底部剪力法仅适用于刚度比较均匀的多层结构中,对具有薄弱层的底层框架混合结构应该考虑塑性变形集中的影响;底层框架混合结构的剪力分配不能简单地按框架抗展墙的方法,因为底框架结构中只有底层框架抗震墙,而应采用双保险的方法:抗震墙承担全部剪力,框架按刚度比例承担剪力。刚度计算时框架不折减,抗展墙折减到弹性刚度的20%~30%;计算中还应考虑底层框架柱中地震作用产生倾覆力矩吸引起的附加轴力,避免在楼板计算中不正确方法。连续板计算不能简单地使用单向板计算方法代替;双向板查表计算时不能忽略材料泊松比的影响,否则,由于跨中弯矩未进行调整,将使计算值偏小。避免荷载计算的错误,诸如漏算或少算荷载、或荷载折减不当、建筑物用料与实际计算不符,基础底板上多算或少算土重。以及电算结果的正确性不能作出合理评价。目前结构计算大多采用结构设计计算程序进行计算,如何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评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必须根据工程设计的经验对计算结果进行分析、判断,根据其正确与否,决定能否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2.从构造角度看应注意的问题。注意构件最大配筋率和最小配筋率的限值。尤其是在抗震设计中既要保证建筑结构在地震发生时具有一定的延展性,又必须满足最小配筋的要求。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保证钢筋在各个部位所需满足的锚固、延伸和搭接长度,材料选用也必须满足强度要求。为了防止屋面温度应力 引起的墙体开裂 ,必须采取有效的通风散热措施。按抗震构造要求设 置的构造柱,应在整个建筑物高度内上下对准贯通,上至女儿墙压顶,下伸入基础圈梁 ,或伸入室外地面以下500毫米,构造柱与圈梁、楼板和墙体的拉接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参考文献:
[1]徐建.建筑结构设计常见及疑难问题解析[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关 健 词建筑工程施工中房建的质量管理施工要点
中图分类号:F25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筑工程施工中房建的质量控制的要点
施工中影响质量的问题:在建筑工程中房建的前期勘察、设计,施工场所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本地的水文气象,开始施工前的成本预算、材料购置、机械设备进场和工程中制定管理制度,施工中的操作方法、施工工艺、技术措施、各类设备的配置和施工工期等,更主要的是人员的行为和素质更应加强,它直接影响工程质量。
施工中产生质量变异的问题: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房建质量中的系统性问题、偶然性问题,这些都会影响房建施工质量。所以,很易发生施工中产生质量变异的问题。比如机械设备在施工长期使用出现的正常磨损,购置材料时同种材料不同生产厂家产生的性能差异,施工生产中操作方法、周边环境波动,都会引起偶然性问题从而出现质量问题。在施工中施工方法不正确、操作时没按操作规程、机械老化没能及时检修发生机械故障、检测设备精度失控等,这些都会引发系统性问题出现质量变异,从而造成施工工程的质量事故。
建筑工程房建竣工后检测不可拆卸、解体:建筑工程房建项目竣工后不可能像工业产品那样进行检测或重新更换零件,即使出现质量问题也不能像工业产品那样实现包换。
工程质量还受到投资制约:通常情况下投资较大的项目质量就比较好,相反,就相对较差。
二建筑工程中影响房建质量问题
人员问题:这指的是参与建筑工程施工的每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每一个人员的道德观念、心理素质、组织观念、生理缺陷、技能高低、等方面都可能对施工质量产生影响。
购置材料:它包括半成品、成品、原材、构制件,它的自身质量都可能对建筑施工工程质量产生影响。
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的自身质量和每一个施工环节都可能对建筑工程质量产生影响。
施工中的每种方法:这些方法包括施工前制定的管理方法、施工设计方案、施工中的技术措施、施工工艺等。每种方法是否周密计划、设计正确、考虑全面,都会对建筑工程质量产生重大影响。
施工中的环境:环境因素也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如施工工程所处的地质因素,本地的水文气象,施工现场的场地是否合理、施工作业等,有时会间接影响施工质量,还有可能直接影响施工质量。
三每一施工阶段的质量管理
建设施工中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质量,使每一阶段施工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可以把建筑施工中项目建设质量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
第一阶段:
这指的是在建筑工程施工前的质量控制,它的控制要点就是在施工前做好准备工作,并把这项工作贯穿施工全过程中。
应对整体现场施工作对象,对每一项工程施工做出准备。
对建筑工程中的每一建筑主体为对象做出事前准备。
建筑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和专项工程进行施工准备。
拟建项目开工前所进行的一切准备。
在项目开工后每一个施工阶段的准备。如建筑工程中框架结构工程施工,它基本可分为基础工程施工、主体工程施工、建筑屋层面施工、建筑工整体装饰施工等施工阶段,每一阶段工程施工内容各不相同,它们需要的各物质技术条件、施工现场布置、组织要求也各不相同。所以,就要做好相应的施工准备。
施工时所要准备的内容
施工技术:这包括施工图纸在施工前的预审、审核、交底、通过;施工项目所在的建筑地点自然条件、气候条件等的调查分析;根据项目施工图纸进行工程预算;编制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组织设计。
各类物资准备:构制件、制品加工、各类建筑材料、各类施工器具、机械设施、施工工艺等的准备。
组织准备:工程建设前确立项目组织机构;施工时所要的建筑施工队伍;对入场前施工队伍制定出施工、安全等各个方面的各种培训教育制度等。
建筑施工现场准备:建筑工程施工时确定精确位置进行测量所用的控制网、基准点、测量坐标装定位;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各种机械设施、施工材料入场等;编制相关试制、试验和施工技术等计划;制定不同季节施工措施;合理制定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阶段:
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所要进行的每一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建筑工程施工期间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方法:
对每一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工序做好质量控制。
在施工中每一工序的交接要进行细致检查
对质量的预控要有相应对策。
对工程项目施工制定分项方案。
施工技术要进行交底。
施工图纸的会审要做出书面记录。
施工前对所要施工的各项做出施工前试验、
对隐蔽工程做出验收。
实验室、拌和站各类计量器具校验有复核。
对施工中出现的设计变更有合理的手续。
施工中出现钢筋代换要有一定制度。
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后要做出复查。
对施工中的成品要有一定的保护措施。
第三阶段:建筑工程施工完成后的质量控制。
各类分项工程统一完工后,整体建筑工程验收完成,对工程进行水、气、电的安全性能、使用功能进行检测,检验工程的内在质量。
准备自检、初检和竣工的验收资料。
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单元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在组织竣工验收要准备以下条件:
必须按照设计图纸、文件规定内容和签订合同的范围内完成施工,施工质量要达到国家规定的规范验收标准,满足生产和使用的要求。
主要生产工艺设备安装配套,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设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