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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农产品展销活动,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近期,2015北京两节国际优质农产品展销会在北京新发地农产品国际会展中心隆重举行。本次展销会由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主办,北京新发地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商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台湾关贸集团、韩国真诚集团协办,展会于2015年2月20日结束。
本次展会是在“元旦、春节”两大传统佳节期间,为北京市民过上快乐、祥和、喜庆的节日而举办的一次优质农产品跨境交易盛会。展会以“开启优质农产品跨境交易新常态”为主题,以“优农丝路”,买全球卖全球为宗旨,努力营造品牌农产品国际化发展氛围,以提升优质农产品国际贸易能力。
本次展会汇集“一带一路”临近国家或地区优农产品,不仅将国际优农产品聚集北京“两节”,也标志着农产品品牌建设成为加快区域经济合作与发展的重要路径,成为保证食品安全获得消费者信任的重要举措,也成为加快优质农产品跨境交易的新常态。
展会设立采购、供应和综合服务三个专区,来自韩国、越南、泰国、老挝、澳大利亚、俄罗斯、蒙古国、日本、哈萨克斯坦、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以及中国台湾关贸、河北、宁夏、河南、山东、黑龙江农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北京市区县的涉农企业、服务企业代表团带着其优质农产品或采购需求参与了本届展会。大会集中展示并销售亚洲等国及国内各地优质特色的绿色、有机、无公害产品近万种,包括粮油、茶叶、禽肉蛋奶、酒水饮料、调味品、休闲食品、罐头食品、水果、水产品、保健食品等。
2011年,山西省主要领导多次赴北京与农业部、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开展农业合作对接,取得丰硕成果。
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山西特色农业发展战略合作备忘录》。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形成全国重要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
签署《北京市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区域合作框架协议》;为进一步加强现代农业发展方面的合作,丰富首都农产品市场,加快转变山西农业发展方式作出重要决定。
签署《山西省人民政府、中农集团农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决定在建设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特色农畜产品网络,开展农业先进技术合作,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等方面展开密切合作。
签署《山西省农业厅、北京首都农业集团关于加强产销对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确保北京市场有效供应,加强晋京两地产销对接,双方在建设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打造中部农产品物流中心、开展农业先进技术合作、区域农业合作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
搭建平台,全面打造山西特色农产品品牌
山西省以“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为平台,全面强化与国内外交流合作。历时7天的第二届中国(山西)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观展人数18万人次,共有10个国家、22个省(市、区)1700多家企业参展参会。共签订贸易成交项目3209个,签约金额332亿元;现场批零销售5576.3万元。投资签约项目159个,签约额398.6亿元;签订了51亿元的京津晋农业战略合作协议,20.88亿元的农机贸易项目,3.5亿元的农超对接项目。
与此同时,山西省也一直坚持走出去战略,在北京建立多个山西农产品展销中心,强化品牌宣传,占领市场。目前已建成的有“农展馆山西农产品北京展销中心”、“朔州市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吕梁市特色农产品展销中心”,东城区天镇县蔬菜直销店等,在建的还有新发地山西农产品展销中心等。
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
2011年,省农业厅共在农产品价格信息采集上投入117万元,用于对各个调查点的经费补助,其中14家农产品批发市场补助42万元;23个超市、23个集贸市场共补助28万元;40个县补助49万元(其中3个蔬菜生产大县每个县多补助3万元),用于产地价格的重点监测。确保了价格采集、供需信息及时、准确报送。省农业厅每年还拿出330万元,用于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冷链物流等系统升级改造,并在市场出现供需矛盾时,及时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充分发挥其集散功能,有效缓解市场供需矛盾。
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工作
2011年,省农业厅把农产品监测预警工作作为本年度一项重点工作,并在全省确定了14家农产品批发市场、23个超市、23个农贸市场、40个县为农产品价格采集点。14个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以批发价为主,每天报送一次,并对每周的价格进行供需分析,作出价格预警、判断;23个超市、23个农贸市场每周报送一次,以零售价为主,每周要进行环比、同比分析,并对市场供需提供综合分析报告;40个县每半月报送一次农产品价格,以产地价格为主,主要了解农民是否有卖难问题,同时也作为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判断指标。每个月初,由省农业厅有关部门、专家和各市农业部门专家联合对上月农产品市场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研判;每季度组织厅有关部门和各市农业部门主要负责人召开季度经济分析会议,为参加省政府全省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提供素材;加大分析研判,及时《山西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和《山西省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分析报告》。
成立山西省农产品流通协会
2011年2月28日,山西省农产品市场流通协会成立。该协会是省农业厅和民政厅批准成立的一家全省性行业协会,其业务主管单位为省农业厅,为非盈利性的社团组织,成员主要来自省内农产品市场流通行业及高层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相关中介机构。该协会主要功能包括: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开展行业管理,维护行业及会员合法权益;制定行业规划,对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提出建议;组织会员之间的各种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内外相关组织的联系;组织会员单位共同举办和参加各类农产品展销活动等。
2012年,山西省财政继续投入330万元,用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市场信息化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等建设。有关部门要加大批发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手段,确保产销对接效果,确保农民生产利益。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的同时,继续加强对14家农产品批发市场、23个超市、23个农贸市场、40个基点县农产品价格的监测,特别是要加大对产地出售价、农民出售价的监测力度,及时分析、研判农产品市场运行情况,做好《山西省农产品市场监测预警》工作,确保不出现大的“卖难”现象。
根据*市府办文件《印发*市首届农业博览会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20*〕66号)精神,参加由*市政府、省农业厅主办单位的*市首届农业博览会。目的是总结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成就,展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成果,促进农产品流通和农业招商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全面提升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二、组织、执行单位
(一)组织单位:*市人民政府
(二)执行单位:市农业局
三、活动主题
展示成果、推动合作、促进贸易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年11月28—30日,时间3天半。
(二)地点:五邑华侨广场会展中心。
五、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现代农业成果展览:
1.现代农业成果图、文展示:包括农、林、牧、渔、水利、气象等成果的文字说明,图片介绍等;
2.名、优、新、特、大农产品展示:包括获国家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省的农业类名牌产品;各镇(街)名优特产品等。每个镇(街)推荐不少于3个企业产品参加展销,并于8月20日前填好参加展销企业申请表上报市农业局。
(二)特色农产品展销:重点展销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优质农产品。
(三)农业合作项目洽谈和签约:活动期间,组织农产品购销、农业合作项目洽谈和签约仪式(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六、参展规模和经费筹措
(一)参展规模:*市展览厅的面积约350平方米。
(二)经费筹措:各项活动开支要贯彻节约原则,做好经费预算工作。我市参加本次农博会所需资金主要由市财政筹集解决,不足部分由各参展单位筹措解决。
七、活动安排
11月27日下午:报到。
11月28日:开幕式(上午9:00):
(一)领导致辞;
(二)农产品购销合同、农业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三)嘉宾参观展览、展销。
11月28日下午—30日上午:展览、展销,项目洽谈;
11月30日下午:撤展。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参加农博会工作的统筹、领导工作,成立*市参加*市首届农业博览会工作组委会。人员名单如下:
顾问:*
成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联系电话:*),负责我市参加农博会工作的策划、牵头组织协调、监督执行等工作。办公室主任:*(兼),副主任:*
九、工作要求
农博会期间要加强对大会的宣传推介,提高大会的知名度和市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市有关活动承办单位要积极落实任务,把参加农博会相关工作筹办好。产品展销要充分体现我市特色,突出亮点,争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农业厅厅长艾则孜・克尤木在推介会上致辞。阿克苏地区农业局党组书记阿里木江・瓦依提、阿克苏天玉种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洪涛先后介绍了本地区和企业的优势资源,并与我省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绿色食品加工企业进行了对接。
为了积极培育新疆农产品在北京及华北、东北地区消费市场,进而辐射国内外市场,把新疆优质农产品更好地推向国内和国际市场,促进新疆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北京成功举办了首届新疆农产品北京交易会。
10月18~21日,第二届新疆农产品交易会将在北京农展馆举办。交易会分为自治区、兵团综合展销区、地州综合展售区、兵团各师综合展销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展销区四大版块。展品涵盖了新疆特色农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特色林果干鲜果品及精深加工产品、畜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部分粮棉油产品及精深加工产品等四大类,展品全部都是通过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新疆名优特农产品,涉及新疆农业白、红、绿、黄、紫、黑六大类、300多种、1000多个特色精品。
交易会秉承“展示成果、推动交流、促进贸易”的办会宗旨和“精品、开放、务实”的办会原则,以“绿色新疆、品质农业”为主题,大力展示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和成果,充分展示和推介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名优特农产品,着力打造新疆农产品“绿色、营养、美味、健康”的品牌形象。通过开展一系列产销推介、对接、招商和交易会等活动,使更多的新疆名优特新农产品进入内地市场,从而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007年11月1日~5日,江城武汉将迎来第四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本届农博会以“绿色农业 健康消费”为主题,以促进企业发展、培育农产品品牌为重点,突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展示和展销,安排了“现代农业展示,农产品展销、招商引资、企业推介,优质农产品评奖、农商对接,农业机械展览、农趣比赛,旅游景点及旅游产品展示”等几大板块的内容。
同前三届相比,本届农博会规模更大,展场面积50000平方米,预计将有国内外近3000家企业前来参展,档次更高,国家级、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将成为展会的主角,包括双汇,在内的近100家国家级龙头企业将在展会上一展风采;外向度更强,国内的郑州,厦门,长春,兰州,漯河等20多个城市都已组团参展我国台湾省也将组织企业参展,境外韩国、澳大利亚、德国、法国、印度,越南、中亚五国等18个国家都将组织相关企业参展。同时,武汉农博会的专业化程度也更深,花卉苗木展区,农业生产资料展区不仅规模扩大,而且内容更加丰富、种类更加齐全。
武汉农博会自2004年在汉口江滩举办首届以来,以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品牌化、国际化为其发展目标,经过三届的历练,已然成为中国中部地区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综合性农业展会。本届更是划分了包括湖北省展区、武汉市展区、龙头企业展区、湖北省外展区及境外展区、花卉苗木展区、农机展区、综合展销区、宠物展区、农业科技展区、农资展区、生态旅游展区、食品加工机械展区等十二大展区。着重展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并通过设置加工农产品展区、农趣活动、“网上农博会”等活动,促进湖北省农产品的对外交流,促进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为湖北省名优农产品开辟更广阔的市场,从而更好地服务农民、促民增收。另外,为突出湖北“鱼米之乡”的地方特色,本届武汉农博会还将举办“楚天鱼王争霸赛”、“侨米之乡文化节”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据主办方介绍,2004年第一届农博会吸引了50万人参观,其中农民2万人。参展企业现场销售2.2亿元,签订订单10亿元,签约农业合作项目23个,总金额7.1亿元,第二届农博会参展企业1300多家,参展产品6000多个,共有35万人次参观,现场销售达3.1亿元,项目签约23个,签约金额10.5亿元,第三届农博会规模达到了3万平米,实际参展企业多达2100家,吸引了来自10个省市的950家企业,另外,美国、韩国、日本和台湾等50个国家和地区的龙头企业共87家到展。展示、展销的优质农产品共1.2万种,其中品牌农产品100多种,参会观众50万,现场实现销售10亿元。前三届农博会总计实现现场销售153亿元,签约金额更是高达近45亿元,还有几十个有关农业产业化的合作项目借助农博会的平台得以签约达成,这一切无不显示出农博会对湖北农业发展所产生的巨大拉动效应。为确保所有参展企业必须“涉农”,不合格产品没有“后门”流入展会,农博会专门设立了招商质量审核员,对所有参展企业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正是有了这样严格的制度,让光明、惠尔康扬子江、超大、正大,维维集团、湖北天种、武汉中百仓储、高农集团等国家级龙头企业及湖北种子集团等纷纷进场,极大地提升了农博会的规格档次和品牌影响力。
值得一提的是,在前三届农博会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第四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成功实现了以政府引导为主向市场运作为主的转变。政府把握办会原则和方向,具体事务由会展公司承担,而政府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宣传农业企业和农业品牌让农民、企业得到真正的实惠,使政府投入实现增值放大。有了这一成熟高效的办展模式,相信本届农博会能够有一个较为全面的提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学苏北精神、促济宁跨越”动员大会和中央、省委今年1号文件精神,整合特色优质农产品资源,打造地方名优农产品品牌群体,提升名优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在全市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的重要意义
农产品品牌是衡量农业现代化和产业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重要标签。在农产品市场国际化、高端化、品牌化快速推进的新形势下,全面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发展品牌农业,是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农产品消费结构换代升级的重要力量,是优化调整农业结构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的迫切要求,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作为加快发展和提升现代农业整体水平的关键举措,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务求取得新突破。
二、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突出重点产品、打造知名品牌”的要求,以微山渔湖产品、鱼台大米和杞柳编织品、金乡大蒜和小米、嘉祥小尾寒羊和山药、邹城食用菌和黄金梨、任城苗木和甜瓜、泗水优质西瓜、汶上芦花鸡、梁山鲁西黄牛等传统优势农产品为重点,以全面提高特色优质和传统优势农产品质量水平和竞争力为目标,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为载体,以市内外经贸洽谈会和农产品展销博览会为平台,以培养农民经纪人、经销商和搞好农产品营销推介为手段,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重点培育,创保并举”的原则,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提高我市农产品品牌上市率,支持做大做强名牌农产品,提高我市农产品附加值、市场竞争力,打造享誉海内外的孔孟之乡农产品品牌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二)任务目标。通过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培育更多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带动力的农产品品牌。到20__年,全市新增山东省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30个以上,新增全国驰名商标2个,新完成绿色、有机食品认证150个,在淡水产品、大蒜圆葱、食用菌、肉鸭蛋鸭、苗木杞柳等十大优势产业产品中形成4—6个区域性优势农产品大品牌,培育出一批生产规模大、标准化水平高、竞争实力强的知名品牌和农业龙头企业。
三、工作措施
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战略,发展品牌农业,培育农产品品牌,应从创建品牌、保护品牌、发展品牌多个层次上下功夫,突出抓好八个环节的工作。
(一)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夯实农业品牌基础。质量是品牌农业的根本。以健全完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应用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全程质量标准控制。着力抓好农产品标准化种养基地建设,把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与推进农业品牌培育战略有机结合。做到质量有标准、生产有规范、过程有监测、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管,打牢农业品牌发展基础。
(二)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业品牌主体。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行业协会是农业品牌培育经营的主体。各地要培育、扶持有较强开发加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的龙头企业,围绕优势主导产业产品,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引导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三)扎实开展农产品“三品”认证,提高品牌农产品质量。把开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认证,作为农业品牌培育的重要基础。按照“统一规范、简便快捷”的原则,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根据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市场需求,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
(四)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促进农产品品牌上市。推进农产品商标注册是农业品牌化工作的重要环节。不断增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纪人、种养专业户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商标意识,鼓励支持农产品商标注册。重视特色农产品商标注册,防止商标恶意抢注和侵权行为。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切实帮助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解决商标注册和商标保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积极开展名牌农产品推荐认定工作,树立良好品牌信誉和形象。积极组织开展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推荐工作。严格操作规范和程序,确保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整合现有地方农产品品牌资源,通过评选认定,推出一批影响大、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名牌农产品。
(六)加大营销推介力度,提高品牌农产品市场影响力。品牌营销推介是将品牌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实现品牌效益的重要措施。各地对认定的名牌农产品,通过参加博览会和展销等系列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积极推介和宣传品牌,扩大地方名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七)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农产品品牌培育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品牌,维护品牌的质量、信誉和形象,是保障农产品品牌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曝光,依法惩处;对恪守信用者进行表彰奖励。品牌主体要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加强品牌质量保证与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产农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品牌,自觉维护品牌形象。
(八)建立农村经济信息网络,构筑农产品信息平台。为不断提高我市品牌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加快建立功能齐全、高效快捷、覆盖面广的市、县(市区)、乡三级农村经济信息网络体系。建立名优农产品资源、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经纪人与经销商队伍数据库;及时搜集整理和分析预测国内外名优农产品市场需求动态;定期各地名优农产品生产情况和供求信息,宣传推介名优农产品知名品牌,指导品牌农产品生产,促进品牌农产品产销有效对接,促进品牌农产品顺畅销售。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办、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业局、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农惠农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瓯海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区政府决定,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都市农业发展及现代农业园区、农业功能区建设。现特提出如下具体扶持意见。
一、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
1.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技改投入。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改投入额在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10万元奖励。种养业相应减少(下同)。
2.鼓励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对农业龙头企业销售额首次突破500万元、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种养业可以相应减少,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
3.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积极申报上一级农业龙头企业。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称号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
4.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加快农业“走出去”步伐。总部在瓯海并在区外直接投资设立的生产基地,具有一定规模的规范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
5.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出口优势特色农产品。农产品自营出口额50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上、500万美元以上的,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5万元、15万元。
二、积极培育涉农市场主体
6.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对当年购置农机具、运输车辆并为本区农业生产服务的,凭发票按购置金额给予1/3的补助。对购置钢管大棚,且面积在10亩以上的,给予10元/平方米的补助。农产品加工设备和新建加工、销售、仓储、管理用房的投入,在10万元以上的,给予投入额20%的资金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为5万元。
7.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销售上台阶。对农产品销售额首次突破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的奖励。
8.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化建设。新获得省级以上、市级、区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
9.当年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手续齐全,并经区农林渔业局备案的,给予补助1000元;成立当年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10.注册在瓯海的新农业种养企业,注册资本在200万元以上,具有自主品牌,并能组织正常生产加工或销售服务的,一次性给予补助2万元。
11.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组建集团公司。注册地在本区的农业企业集团(含农产品专业市场),一次性奖励20万元;种养殖企业集团、园林绿化集团一次性奖励15万元。同时获得园林绿化资质一级、二级、三级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三、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
12.鼓励实施品牌战略。对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的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和组织奖励100万元;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名牌”产品、“名牌农产品”、“著名商标”的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和组织奖励10万元;对获得“名牌”产品、“名牌农产品”、“知名商标”的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和组织奖励2万元;对获得“瓯海名牌商标”、“瓯海名牌产品”的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和组织奖励1万元;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单位和组织分别给予奖励30万元、50万元;对获得其他农产品集体商标的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和组织给予奖励1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企业和组织每注册一枚农产品商标的给予奖励2000元。
13.鼓励农产品标准化认证。对建成连片面积500亩以上的绿色农产品基地,或被新认定为省无公害农产品(省森林食品)基地的,每个奖励5000元;被新认证为国家无公害农产品的,每只奖励2万元;企业新通过HACCP认证的,每家奖励1万元;首次通过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每只奖励3万元;首次通过出口基地认证的每个奖励3万元。
14.鼓励农业标准化生产。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农业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每个标准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5000元;对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面积在100亩以上的,经验收合格后,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
15.扶持农产品展销营销。积极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加各类农产品推介会和展销会,给予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金奖的农产品,每只奖励1万元。
16.鼓励农产品营销模式创新。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虚拟经营、农产品配送等营销模式,培育建设农产品品牌集中展示、产品展销等新型流通业态的,对取得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认可为瓯海名优农产品展示展销的(或有标志的),给予1-5万元的奖励;对经业务主管部门许可、由农业企业组织在举办全国性农产品展销会、博览会的,一次性给予5-10万元补助。
四、突出农业“两区”建设
17.鼓励各类生产主体参与农业“两区”建设,给予争取省级及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包括现代农业综合区、主导产业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精品园)财政支农建设项目、市级农业功能区建设项目的,按有关要求优先给予项目立项的经费配套。
18.鼓励杨梅、瓯柑等基地果园技术改造和基础设施改造。对列入集中改造计划、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的基地,经农林渔业局备案,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亩200-500元补助。
19.鼓励发展蔬菜基地。安排一定资金,重点对连片面积200亩以上的市级蔬菜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设施改造项目予以1/3配套资金补助。
20.鼓励做精、做强花卉种苗产业。重点扶持花卉种苗生产,对利用山坡地、废弃地建立花卉种苗培育基地,面积在5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1000元的奖励。
五、鼓励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
21.大力开展“森林城市”创建,积极建设美丽乡村。对获得省“兴林富民”示范村称号,省级“森林城镇”称号,省级、市级“绿化示范村”称号的,分别奖励省级5万元、市级2万元。
22.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对发展观光休闲农业基地,面积在2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0元;新建市民体验农场、家庭农场、虚拟农场、农业休闲观光园的一次性给予1-5万元奖励。
23.鼓励发展“农家乐”项目。对村户型“农家乐”项目,经市级、省级评比确认为三、四、五星级的,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奖励。以行政村为单位,达到10家以上,形成“一村一业”聚集效应,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每家5000元的奖励。
24.鼓励保护野生保护的动物驯养繁殖与保护利用。对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符合法律规定与规划要求的野生动物养殖基地,其养殖规模、技术能力、繁殖数量在全市领先或在经营利用(延伸产业链)上有创新的,一次性给予2-5万元的奖励。
25.积极鼓励并引导初级农产品加工、生产单位改造提升、转型升级。以行政村为单位,凡初级农产品加工生产单位达到5家以上,并按照标准化生产、规范化加工等要求落实监管措施,分别给予村、企1万元、3000元的奖励。
26.扶持种子种苗产业发展,重视农业本土种质资源保护和乡土树种的开发。鼓励农作物及经济林木的野生近缘植物物种的搜集、整理、鉴定、保护、保存和合理利用农业种质资源。对农业种质资源原生境保存的保护小区或保护点,非原生境保存的低温种质库或田园种质库(种质圃、植物园)的建设,视情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组织通过国家或省部级新品种认定的单位,视效益给予每个品种2-10万元奖励。
六、完善农业创新体系建设
27.鼓励农业科技创新。对被认定为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的,给予补助5万元;对被认定为市、区级科技中小型企业的,分别给予补助4万元、3万元。
28.发展农业创新创业平台。鼓励农业企业与院校合作、交流,共建农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增强农业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对被认定为区级以上行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的,给予补助10-30万元;对被认定为省、市、区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的,分别给予补助10万元、5万元,3万元。
29.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凡注册在瓯海的规模上农业企业,在本区没有厂房的,经有关部门认定,三年内给予每年每平方20元厂房租金补助,科技试验(中试基地)基地每年每亩补助300元。
30.鼓励大学生从事农业创业。凡在瓯海工商注册登记且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满1年,并经区农办认定备案的,给予企业2万元的一次性专项创业补助,生产、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50%的贷款贴息补助,同时列入重点劳动力素质专项培训。
31.切实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优秀农村实用人才评选活动,鼓励广大农村实用人才更好地发挥其创业、致富带头作用。对获评区级以上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其生产、经营的农业项目贷款额度在50万元以内,给予贴息补助。
32.加大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扶持力度。对按省、市、区规定完成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与村级服务站点“三位一体”建设任务的镇街,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助。33.安排100万元建立农业风险基金。主要用于:农业基地自然灾害应急基金,技术改造风险补偿基金;对农产品加工企业与本区农户签订蔬菜等农产品保护价收购合同,如遇市场价格波动,农产品市场价低于合同保护价时,按合同保护价收购,由此造成的损失,对下订单者给予一定的补助。
七、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
34.项目的实施: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项目单位组织实施。项目专项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运作,专项资金可滚存使用。
35.坚持节约土地、集约用地的原则。根据有关政策,建立和规范农业设施用地和配套用地审批、建设和管理制度,支持和服务农业发展。
36.项目的管理方式。区农办、农林渔业局要会同区财政局制订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由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对项目实行申报、立项、跟踪、验收一条龙服务。按照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健全项目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建立公示制和项目后评价制度,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
屯昌是农业大县,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非常重视农业发展。为贯彻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屯昌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并制定了《屯昌县渔业种苗扶持补贴办法》、《屯昌县畜牧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办法》等15个配套相应优惠措施,要求把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纳入科学发展大局中谋划,坚持以绿色、生态、健康、文化为基调,通过发挥热带高效农业优势的条件和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做大做强“屯昌黑猪”、“屯昌黄鸡”和“枫木苦瓜”等传统农业产业。依托农博城、林产品交易市场、槟榔交易市场、农机农具交易市场,创建省会经济圈纯天然的绿色蔬菜园、肉类食品生产基地,打造海南现代农业示范区,以促进该县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增进农民的收入。
农民博览会原叫屯昌县农民博览会暨民间技能大赛,自2010年创办以来,已经举办了三届,其知名度逐年提高,影响力不断扩大。今年的农民博览会除了省农业厅、省供销联社外,还得到了农业部市场司、科教司,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等单位和部门认可和大力支持,经省政府备案,更名“第四届中国海南(屯昌)农民博览会”,成为了海南省大型农业综合性品牌盛会。本届农博会的主题是:做大做强农业品牌,促进农业产业升级。本次展会共设置了26个展区,布展面积达17805平方米,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54个参展单位,148家企业参会。
期间,海南省18个县市的品牌农产品一条街也已揭牌开业,以后游客到屯昌就可以购买到海南省各市县的农特产品。
今年农民博览会展示产品多,活动内容丰富,亮点不少,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内容丰富,影响面广。农民博览会已成功举办了三届,取得了非常好的效益,许多特色农产品不仅在省内畅销,还远销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不少农户表示,农民需要这个平台,也喜欢这样的平台。今年除了省内18个市县组织项目参展外,还邀请了湖南、浙江、吉林等省市的厂家、商家、农民朋友前来参展、观摩、洽谈业务,并邀请了北京市的10位专家作为经济顾问。在民间技能竞赛活动中,组委会组织了一些如沉香技艺比赛、创意果蔬篮项目比赛、风筝制作比赛等创新性强、观赏性强的项目来提升屯昌知名度,扩大农博会的影响力。通过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以及农业生产竞技活动,努力将农博会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较有影响力的海南品牌农业产品展示展销、农民展示生产技能的年度盛会。
二、立足农业,体现特色。本届农博会组委会在秉承往届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立足当前农业发展形势,紧扣时势发展要求,以“做大做强农业品牌,促进农业产业升级”为主题, 力争使农博会和技能大赛的“农”味更浓,力争为现代农业、高效农业及农业品牌搭建更宽、更广、更好的产销对接平台。
三、节俭办会,力求实效。组委会围绕突出现代农业主题,注重实效、与时俱进、安全节俭的要求,将农博会会展浓缩为主体活动,即:开幕式和农产品展销街揭牌仪式、全国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海南特色水果品竞买、农副产品和特色美食展销、民间技能竞赛、农业科技研讨、招商推介和洽谈及项目签约、颁奖晚会和闭幕式。整个展会的日程安排更紧凑、内容更精炼,力争把本届农博会办成一届上档次、上规模、上水平、有特色、有影响、有实效的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