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报道8篇

时间:2023-09-27 16:06:56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交通安全报道,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交通安全报道

篇1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公路法,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落实专项整治,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道路交通规范化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确保一方平安。

二、工作目标

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围绕“构建和谐有序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总体目标,继续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实“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面齐抓共管”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格局。

三、组织领导

成立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和督促本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各村要明确主要领导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成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等相关制度。

2、各学校建立落实专人负责学生放学的路队管理制度。

3、乡镇府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道路交通安全计划、监督检查制度、安全严控制度、安全责任制度,结合这些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加大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落实。

4、对各村、学校明确责任,建立安全监管档案、切实履行各自管辖的公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农机车辆驾驶人等安全监管责任。

5、每月召开一次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节前组织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努力消除隐患,排除危险源。积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结合综治例会的惯例、分析和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6、建立保护公路设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村规民约、各村必须配备一名交通安全协管员,配合部门做好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形成交通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7、配合职能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加大打击“三无”车辆非法载客现象,净化本乡运输市场。

五、工作要求

篇2

一是公司对因工作需要外出办事的人员,实行统一派车制度,职工不得驾驶私有机动车办公事,不允许驾驶公车办私车,对违反规定者,发生交通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是公司专职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的车辆检查,不开带病车,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车,不肇事逃逸,开文明车。自觉遵守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和日常管理;

三是公司根据职工居住地区分布情况,配发了班车,因此,凡职工驾驶车辆、骑摩托车和自行车上下班者,属个人行为,如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是根据钻二质安[XX]4号和钻二[XX]1号文《关于转发“关于禁止一线钻井职工在队期间回家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规定,钻井队职工在队上班和下班休息期间禁止回家,换班时职工必须统一乘坐公司安排的换班车,禁止驾车、骑摩托车和自车倒班,否则,发生交通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篇3

××地处昌宁县南大门,全乡总面积236.1平方公里,辖10个村民委员会168个村民小组25859人。辖区内省道“312”线横穿而过,全长20公里,乡村公路全长547公里。有机动车辆1456辆,驾驶员1415名。

近年来,由于乡村道路的不断改善及机动车数量的增加,随之交通事故不断上升,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也增加,因此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1年来,××乡努力减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漏管失控面,把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纳入我乡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好、抓落实,坚决杜绝造成群死群伤的恶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全乡经济和谐发展,为“创建平安××,构建和谐茶乡”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作法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实效。为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乡长任组长,分管交通的武装部长为副组长,派出所、综治、宣传及十个村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派出所所长白中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民警为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细化分工,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提高认识,切实担负起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责任。面对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乡从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和服务“三农”的高度把思想统一到“创建平安××,构建和谐茶乡”的大局上来,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积极研究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为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抓好、抓实,将其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为真正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明确责任,分别与各村、乡直各单位签定了《道路交通管理目标责任书》。在全乡范围推行兼职交通协管员制度,即由各村委会主任或支书担任辖区交通协管员,在派出所设置一名专职交通协管员,组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发动群众参与各种交通安全活动。驻派出所专职交通协管员和辖区兼职交通协管员在乡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及派出所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承担:一是按照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求,定期组织群众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发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二是排查登记辖区机动车和驾驶员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清理登记辖区无牌证车辆和无证驾驶人员,督促无牌证车辆上牌落户和无证驾驶人员培训领证,行动中督促无牌证车辆上牌落户和无证驾驶人员;三是定期组织辖区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教育,传达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求。督促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师事务所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四是对辖区道路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并同上级预防交通事故机构报告,协调有关治理事项;五是组织有关人员在赶集日、重大活动、传统节庆和婚丧嫁娶等聚众集中时段、地点,宣讲群众不乘坐拖拉机、低速汽车等安全无保障车辆;对于不听劝告的交通安全违法人员,及时通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派出所进行查处;六是建立交通管理基础台帐。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对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治本之策,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我乡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好道路交通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国庆前夕还对本辖区内的正三轮摩托、客车、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他们收看交通宣传光盘,××乡派出所所长领学了《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教育培训,提高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基础;为了预防外埠车辆在本辖区发生交通事故,我乡组织人员在云保线两侧张贴交通安全宣传画,各村、各乡直单位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职责,定期深系的村寨和学校开展交通安全专题辅导,讲解交通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宣传货车、低速汽车、拖拉机和摩托车等违法载客的危害性,使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千家万户。2009年1至9月份,共出动车辆65驾次,人员163人次,出黑板报5期,张贴宣传标语2920条,深入到中小学进行宣传教育25场次,培训驾驶员177人次,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攻势。通过宣传教育,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四)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深入推广“丘北经验”。各村、各单位进一步落实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措施,切实加强农村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一盯一”、“一帮一”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结合全乡实际情况,推广“丘北经验”。依靠派出所、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对全乡低速车、拖拉机、货运车车主、驾驶人在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基础上,进一步进行全面的清理排查,将经常从事违法载人营运的车辆及驾驶人纳入重点管理范围,详细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实行“一盯一”、“一帮一”的“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联系,并通过道路交通安全监督员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的沟通联系、宣传教育和提示提醒等日常监管工作,真正将各项动态管控措施落实到具体的、活生生的社会群众及广大交通参与者身上。加强了农村道路监管工作,规范了农村道路路面行车秩序,有效推进了农村道路交通环境的和谐发展。

(五)、加大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加强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纠正交通违章行为。重点查处农用车、拖拉机违章载人,无机动车驾驶证驾车,驾车不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严重违章行为,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相结合的原则,有效地减少了交通违章行为,大大的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加强对云保线路段和重点时段的巡查。积极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统一行动,对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无牌行驶、未进行年检车辆、酒后驾车、超限载人和违法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整治活动中,共出动警力78人次,警车18驾次,查纠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14起,处理交通违法人员15人。三是加大路检路查的执法力度。在云保线的路检路查工作中,严格按照“三严”的标准进行,即“严查、严管、严惩”,对七座以上的过往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坚决不放过一辆违法车辆,并对违法车辆上限处罚,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在各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以路为市”治理,采取“守巡”相结合、日常管理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方式,对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现场纠正,同时加大查处力度,从而加强规范道路停车秩序。五是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及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兼职交通协管员制度,充分发挥兼职交通协管员人熟地熟的作用,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履行好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增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力量和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篇4

隧道作为高速公路交通的咽喉,不仅事故多发,而且隧道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困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等严重后果。如何利用隧道行车感知网络以及相关集成应用技术,及时了解、处理和隧道运行状态和交通预警信息,提升隧道交通安全的应急联动能力,为隧道监管人员和司乘人员提供快捷的隧道行车安全预警信息服务显得极其重要。

1 系统建设需求

1.1 隧道数量里程的增多,需要做相应的改善措施

隧道行车安全一直是高速公路尤其是山区高速在运营管理中面对的一大问题。目前我国高速公路隧道里程逐年增长,车流量也随经济的发展在逐步增加,为了从根本上寻求解决隧道交通事故多发的现象,需要改变过去被动监控的传统模式,积极介入隧道行车行为,主动预防,防患于未然。

1.2 交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促使隧道安全预警体系技术变革

高速公路隧道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给出行者提供全面便捷的出行服务,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加强隧道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并推向产业化建设。高速公路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应为道路使用者提供良好的行驶环境和优质的交通服务,隧道安全预警体系也亟需进行变革,从而提升隧道行车安全与服务水平。

1.3 出行信息服务需求的提升,专项化的隧道安全需求的成型

司乘人员获得的有效交通信息越充分,出行就变得越来越便捷,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就越低,目前我国高速公路隧道向司乘人员提供专项信息服务程度较低,缺乏指导性和有效性,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出行信息服务需求,面对隧道这样的事故多发地段,专项化的隧道安全需求已经成型,需要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应对策略。

2 建设目的和意义

2.1 可以有效规范司机驾驶行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

通过建设隧道安全保障系统,及时感知隧道洞内交通状况、感知来车速度,采用警示、诱导等信息提前引导司机规范驾驶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达到安全驾驶的目的。

2.2 可以有效降低隧道内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隧道次生事故

系统及时感知隧道洞内突发事件,与就近的情报板、广播、相关联路段情报板联动,实现与公众服务平动,使司乘人员第一时间获得路况信息,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隧道内交通事故发生,减少次生事故发生。

2.3 提高营运管理水平,提高公众服务形象

以预警识防为主,尽可能将可能在洞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排除在车辆进入隧道之前,防患于未然,提高对隧道交通情况的掌控,及时提供通行信息,提高营运管理水平,提高公众服务形象。

2.4 提升隧道科学化管理,实现智慧隧道

通过对交通事件、火灾、能见度、照度、行人、行车低速、行车高速等全方位、立体式的感知,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采取全面的措施,如照明控制、信息、超速警示、交通诱导、低速告警、行人警告等;综合判断预测预防交通事故,实现智慧化隧道。

3 关键技术说明

3.1 隧道交通事故主动防控技术

在高速公路封闭条件下,针对隧道的特殊行车环境,依据对交通事故发展稳定状况的判断,对高速公路隧道交通安全发展态势进行过程描述、追踪分析危险源形成和及时警情预报。以主动感知、主动分析、主动介入的方式改变过去传统的被动监控模式,提升隧道监管者日常与应急状态下的业务能力,减免交通事故以及二次事故发生率,保障过往司乘人员生命与财产的安全。

3.2 隧道行车状态感知技术

以基于视频的隧道车辆行车状态感知技术为基础,辅助雷达测速、微波车检等多种手段,实时把握即将驶入隧道以及隧道中的行车状态。对可能影响隧道行车安全的诸多不利因素及时采集与追踪,为建立隧道行车危险源预警模型提供数据支撑。

3.3 隧道行车危险源预警技术

以隧道行车状态感知数据为基础,从安全的角度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系统分析,揭示隧道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关联来识别系统中的危险源。对危险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危险导致可能损害的严重程度两方面进行评价分析,通过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的结果,启动相关危险源预警信息措施、应急指挥预案,保证事故的主动防控,以建立隧道行车危险源预警模型。

3.4 隧道安全预警联动服务技术

系统提供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对隧道行车状态安全预警告警数据,及时分析处理,以联动的思想为不同的目标提供专业化的数据服务。调取隧道相关视频以及车辆信息,联动关联设备,为监控人员及时介入提供平台;危险源的提前辨识与评价,为管理人员预警信息服务提供支持;预警信息的及时与警示,为隧道行车人员生命与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4 系统建设方案

安全保障系统将紧紧围绕着高速公路隧道交通事故主动防控的思想,通过如下方式主动介入高速公路隧道行车环境,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1)通过隧道行车状态感知技术,实时把握隧道行车状态,采集相应信息通过后台服务辨识各类隧道行车危险源,通过联动服务隧道行车安全警示,实现隧道交通事故主动防控;(2)采用雷达测速与交警测速等警示手段,主动介入高速隧道行车环节,达到让司机在进入隧道前主动降低车速的目的,从而降低隧道洞通事故发生率,实现隧道交通事故主动防控。

4.1 隧道行车环境感知

4.1.1 基于视频感知。实时感知隧道行车状态,通过视频图像实时采集以及后台数据处理,采集隧道行车安全相关的各类数据:车辆行驶速度、车型大小、超速、低速、逆行、停车、隧道行人状态以及其他异常状态感知。

4.1.2 辅助感知手段。集成现有的各类感知手段,如雷达测速、微波车检、交警测速、隧道环境检测、火灾报警检测等多种检测方式对隧道行车安全相关各要素,实时感知隧道交通行车安全各类信息。

其中雷达测速也可以作为一种警示手段,在隧道入洞前提前规范司机的驾驶规范。

4.2 危险源辨识评价

本系统的数据分析处理过程就是一个隧道行车安全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的过程。此过程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

4.2.1 交通事故主动防控。隧道交通事故主动防控,是指在隧道的特殊环境下,当人、车、路系统的危险状态即将出现却还没出现时,危险因素就被准确识别,系统应以主动的手段及时介入并消除隐患。系统主动防控的评价标准在于隧道危险源是否需要进行处理,并且按危险性大小将各危险源排序,为确定采取控制措施的优先次序提供依据,建立隧道行车危险源预警模型。

4.2.2 预警服务联动体系。预警服务联动体系是建立于主动防控技术的基础上,在系统接收到不同的危险源信息时,隧道监控中心系统将实时发出告警信息,并为后台工作人员联动相关的视频信息与隧道相关技术参数,实现隧道行车环境管理主动介入。同时针对告警级别,系统为管理人员提供综合预警信息服务,从宏观上把握隧道实时行车状况,辅助制定相关预警告警

预案。

4.3 信息服务

针对于隧道特殊的地理环境,系统可采用情报板与防雾警示灯相结合的方式,为即将驶入隧道的车辆提供预警信息服务。

4.3.1 情报板。第一,情报板的布设。根据隧道行车限制速度要求,在安全停车间距之外,选择洞外布设一处情报板和防雾警示灯。利用防雾警示灯的高穿透性,在事故多发的恶劣天气下,也能达到提醒司机规范驾驶习惯的作用。第二,情报板内容。情报板内容根据信息等级利用颜色区分前方行车状况,分级预警内容。

4.3.2 其他信息手段。考虑到国家大力推广物联网技术在高速公路领域的应用,系统将支持车联网技术的应用与拓展。系统采集分析的数据,可以通过与车联网车载单元的互动,实时隧道行车状态与预警信息。另外对于提醒车辆注意行车安全的手段还包括采用限速标志、诱导灯、反光标志警示灯等各类信息化技术。

4.4 联动服务

系统实行联动服务,将隧道行车的安全、服务与管理三方面相结合。采用24小时事件感知,实时预警告警,及时信息,根据交通状况实时显示各种通告信息,为驾驶人员安全快速行车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联动一切可以使用的监控资源,为隧道监控和管理人员提供主动介入隧道行车环境的平台,实行跨部门联动,当有事故发生时,处警人员以及救援人员可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通行。

篇5

    公安部近日通报2005年第一季度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一季度,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7220起,造成23411人死亡、11888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4.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0064起,下降14.6%;死亡人数减少1763人,下降7%;受伤人数增加14638人,上升14%;直接财产损失减少2.1亿元,下降30.3%。

    今年第一季度中,全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保障春运和“两会”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中心任务,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五整顿”“三加强”工作,突出路面交通管控,大力治理“双超”,全面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继续保持平稳。

    一季度,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1起,造成232人死亡、221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4起,下降56%;死亡人数减少100人,下降30.1%;受伤人数减少240人,下降52.1%。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5至9人特大交通事故68起,造成400人死亡,375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9起,下降11.7%;死亡人数减少84人,下降17.4%;受伤人数减少235人,下降38.5%.大部分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其中河北、河南、辽宁、吉林、西藏、江西、贵州7个省(区)降幅超过20%。一季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居全国前5位的省份是:广东(2746人)、江苏(1857人)、浙江(1696人)、山东(1688人)、福建(1158人)。

    一季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其它特点是,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让行等导致死亡人数有所上升。因酒后驾驶导致1113人死亡,同比上升5.2%;不按规定让行导致2089人死亡,同比上升31.4%。超速、客车超员交通事故下降,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等外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增加。客运车辆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公路客运车辆降幅明显。一季度,营运客车肇事14597起,造成3010人死亡,同比减少349人,下降10.4%.其中,公路客运车辆肇事导致1902人死亡,同比下降12.8%.低驾龄驾驶人肇事减少,非本地车辆肇事突出。由于经济活动的日趋频繁,跨省、跨地区客货运输量不断增加,车辆异地肇事情况随之增多,一季度由非本省籍车辆肇事导致3068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13.1%。

    目前正值春游时节,“五一”黄金周将至,道路交通流量增大。公安部交管局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的监管,尤其要严格对学校等单位组织包车春游的交通安全管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对景区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路段;以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一周年为契机,大张旗鼓地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继续加大治理“双超”、打击盗抢机动车、完善路面标志标线等工作的力度,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篇6

关键词:高速公路隧道;事故主动防控;行车环境感知;系统联动;交通安全保障系统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U453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16-0102-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16.049

隧道作为高速公路交通的咽喉,不仅事故多发,而且隧道交通事故发生后处理困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等严重后果。如何利用隧道行车感知网络以及相关集成应用技术,及时了解、处理和隧道运行状态和交通预警信息,提升隧道交通安全的应急联动能力,为隧道监管人员和司乘人员提供快捷的隧道行车安全预警信息服务显得极其重要。

1系统建设需求

1.1隧道数量里程的增多,需要做相应的改善措施

隧道行车安全一直是高速公路尤其是山区高速在运营管理中面对的一大问题。目前我国高速公路隧道里程逐年增长,车流量也随经济的发展在逐步增加,为了从根本上寻求解决隧道交通事故多发的现象,需要改变过去被动监控的传统模式,积极介入隧道行车行为,主动预防,防患于未然。

1.2交通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促使隧道安全预警体系技术变革

高速公路隧道作为交通运输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给出行者提供全面便捷的出行服务,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加强隧道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并推向产业化建设。高速公路综合交通信息服务应为道路使用者提供良好的行驶环境和优质的交通服务,隧道安全预警体系也亟需进行变革,从而提升隧道行车安全与服务水平。

1.3出行信息服务需求的提升,专项化的隧道安全需求的成型

司乘人员获得的有效交通信息越充分,出行就变得越来越便捷,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就越低,目前我国高速公路隧道向司乘人员提供专项信息服务程度较低,缺乏指导性和有效性,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出行信息服务需求,面对隧道这样的事故多发地段,专项化的隧道安全需求已经成型,需要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应对策略。

2建设目的和意义

2.1可以有效规范司机驾驶行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

通过建设隧道安全保障系统,及时感知隧道洞内交通状况、感知来车速度,采用警示、诱导等信息提前引导司机规范驾驶行为,并采取相应措施,达到安全驾驶的目的。

2.2可以有效降低隧道内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隧道次生事故

系统及时感知隧道洞内突发事件,与就近的情报板、广播、相关联路段情报板联动,实现与公众服务平动,使司乘人员第一时间获得路况信息,及时采取措施,避免隧道内交通事故发生,减少次生事故发生。

2.3提高营运管理水平,提高公众服务形象

以预警识防为主,尽可能将可能在洞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排除在车辆进入隧道之前,防患于未然,提高对隧道交通情况的掌控,及时提供通行信息,提高营运管理水平,提高公众服务形象。

2.4提升隧道科学化管理,实现智慧隧道

通过对交通事件、火灾、能见度、照度、行人、行车低速、行车高速等全方位、立体式的感知,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采取全面的措施,如照明控制、信息、超速警示、交通诱导、低速告警、行人警告等;综合判断预测预防交通事故,实现智慧化隧道。

3关键技术说明

3.1隧道交通事故主动防控技术

在高速公路封闭条件下,针对隧道的特殊行车环境,依据对交通事故发展稳定状况的判断,对高速公路隧道交通安全发展态势进行过程描述、追踪分析危险源形成和及时警情预报。以主动感知、主动分析、主动介入的方式改变过去传统的被动监控模式,提升隧道监管者日常与应急状态下的业务能力,减免交通事故以及二次事故发生率,保障过往司乘人员生命与财产的安全。

3.2隧道行车状态感知技术

以基于视频的隧道车辆行车状态感知技术为基础,辅助雷达测速、微波车检等多种手段,实时把握即将驶入隧道以及隧道中的行车状态。对可能影响隧道行车安全的诸多不利因素及时采集与追踪,为建立隧道行车危险源预警模型提供数据支撑。

3.3隧道行车危险源预警技术

以隧道行车状态感知数据为基础,从安全的角度对采集到的信息进行系统分析,揭示隧道系统中可能导致事故的各种因素及其相互关联来识别系统中的危险源。对危险源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危险导致可能损害的严重程度两方面进行评价分析,通过危险源辨识与评价的结果,启动相关危险源预警信息措施、应急指挥预案,保证事故的主动防控,以建立隧道行车危险源预警模型。

3.4隧道安全预警联动服务技术

系统提供强大的数据处理功能,对隧道行车状态安全预警告警数据,及时分析处理,以联动的思想为不同的目标提供专业化的数据服务。调取隧道相关视频以及车辆信息,联动关联设备,为监控人员及时介入提供平台;危险源的提前辨识与评价,为管理人员预警信息服务提供支持;预警信息的及时与警示,为隧道行车人员生命与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4系统建设方案

安全保障系统将紧紧围绕着高速公路隧道交通事故主动防控的思想,通过如下方式主动介入高速公路隧道行车环境,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1)通过隧道行车状态感知技术,实时把握隧道行车状态,采集相应信息通过后台服务辨识各类隧道行车危险源,通过联动服务隧道行车安全警示,实现隧道交通事故主动防控;(2)采用雷达测速与交警测速等警示手段,主动介入高速隧道行车环节,达到让司机在进入隧道前主动降低车速的目的,从而降低隧道洞通事故发生率,实现隧道交通事故主动防控。

4.1隧道行车环境感知

4.1.1基于视频感知。实时感知隧道行车状态,通过视频图像实时采集以及后台数据处理,采集隧道行车安全相关的各类数据:车辆行驶速度、车型大小、超速、低速、逆行、停车、隧道行人状态以及其他异常状态感知。4.1.2辅助感知手段。集成现有的各类感知手段,如雷达测速、微波车检、交警测速、隧道环境检测、火灾报警检测等多种检测方式对隧道行车安全相关各要素,实时感知隧道交通行车安全各类信息。其中雷达测速也可以作为一种警示手段,在隧道入洞前提前规范司机的驾驶规范。

4.2危险源辨识评价

本系统的数据分析处理过程就是一个隧道行车安全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的过程。此过程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4.2.1交通事故主动防控。隧道交通事故主动防控,是指在隧道的特殊环境下,当人、车、路系统的危险状态即将出现却还没出现时,危险因素就被准确识别,系统应以主动的手段及时介入并消除隐患。系统主动防控的评价标准在于隧道危险源是否需要进行处理,并且按危险性大小将各危险源排序,为确定采取控制措施的优先次序提供依据,建立隧道行车危险源预警模型。4.2.2预警服务联动体系。预警服务联动体系是建立于主动防控技术的基础上,在系统接收到不同的危险源信息时,隧道监控中心系统将实时发出告警信息,并为后台工作人员联动相关的视频信息与隧道相关技术参数,实现隧道行车环境管理主动介入。同时针对告警级别,系统为管理人员提供综合预警信息服务,从宏观上把握隧道实时行车状况,辅助制定相关预警告警预案。

4.3信息服务

针对于隧道特殊的地理环境,系统可采用情报板与防雾警示灯相结合的方式,为即将驶入隧道的车辆提供预警信息服务。4.3.1情报板。第一,情报板的布设。根据隧道行车限制速度要求,在安全停车间距之外,选择洞外布设一处情报板和防雾警示灯。利用防雾警示灯的高穿透性,在事故多发的恶劣天气下,也能达到提醒司机规范驾驶习惯的作用。第二,情报板内容。情报板内容根据信息等级利用颜色区分前方行车状况,分级预警内容。4.3.2其他信息手段。考虑到国家大力推广物联网技术在高速公路领域的应用,系统将支持车联网技术的应用与拓展。系统采集分析的数据,可以通过与车联网车载单元的互动,实时隧道行车状态与预警信息。另外对于提醒车辆注意行车安全的手段还包括采用限速标志、诱导灯、反光标志警示灯等各类信息化技术。

4.4联动服务

系统实行联动服务,将隧道行车的安全、服务与管理三方面相结合。采用24小时事件感知,实时预警告警,及时信息,根据交通状况实时显示各种通告信息,为驾驶人员安全快速行车提供优质服务。同时联动一切可以使用的监控资源,为隧道监控和管理人员提供主动介入隧道行车环境的平台,实行跨部门联动,当有事故发生时,处警人员以及救援人员可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通行。

5结语

高速公路隧道交通安全保障系统的建设,是当前隧道交通信息化建设的必然产物和发展方向,通过不断的系统完善和新知识的输入,隧道交通安全将得到有效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也随之会体现出如下好处:(1)隧道交通事故主动防控思想的介入,改变传统隧道被动监控的局面;(2)通过隧道入洞前安全信息服务与警示手段,建立缓冲区,提高隧道行车对于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降低隧道交通事故和二次事故的发生率;(3)隧道行车状态的实时感知,提升隧道监管人员对于隧道行车状态的掌握能力;(4)高速公路隧道基础设施的充分利用,提升隧道信息资源的服务价值;(5)隧道危险源预警算法的引入,提升隧道管理系统预防事故发生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6)隧道安全联动服务模式的完善,及时提醒行车人员规范驾驶行为。

参考文献

[1]巩航军,魏显威.高速公路隧道运营安全综合评价研究[J].公路交通科技,2010,(8).

[2]戴学臻.公路隧道运营安全评价及管理系统开发研究[D].长安大学,2010.

[3]曾祥平.公路隧道交通安全预警理论与方法研究[D].重庆交通大学,2008.

篇7

为确保全年的交通安全,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每一位驾驶员都有必要签订好交通安全保证书来提高交通安全的认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遵守道路交通安全保证书!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交通安全保证书1

为保证学生的交通安全,我保证做到:

一、认真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戏闹。上学、放学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二、教育孩子乘车时要遵守秩序,注意乘车安全。

三、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我保证孩子不乘坐无标识、无证、无牌或不合手续的报废车、农用车及个别私自组织的无运营手续的违规车辆。否则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四、教育孩子文明乘车,不拥挤,不抢座,不打架,自觉遵守乘车纪律,确保乘车期间的人身安全。

五、现在个别接送学生的车辆超员严重,保证自己的孩子不乘坐超员的车辆。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后果由自负。

]六、监督孩子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等车、坐车。不得提前出门,更不得在大街上跑闹。

七、监督司机,使其驾车时不饮酒、不违章、不超员,并按时给车辆消毒,保证为学生创设一个安全、良好的乘车环境,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对违纪的司机,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报。

年级 班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xx年10月21日

交通安全保证书2

为了保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家庭的幸福与安康,在xx年为吕梁大道一期工程期间,我保证做到:

1、树立首都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学习道路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的约束能力。

2、行车中做到中速行驶,安全礼让。不尾随和穿插有警车护卫8确保行车安全。

3、出行时带齐有效证件以备查验,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时,虑心接受交通民-警的教育与处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拨打122、110报警并及时抱救伤者。

4、行人在出行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认真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要走人行斑马线和过街天桥,不闯红灯,确保人身安全。

5、有私家车同志,出行前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行驶。

6、开车时系好安全带,并线打转向灯,行车时注意礼让行人,不开斗气车。

吕梁大道一期工程项目部 安保部 保证人:

xx年6月28日

交通安全保证书3

为认真贯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提出创建“平安莱西”的工作要求,推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_________(中)小学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家长要认真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在公路上踢球、游玩、戏闹。上学、放学要戴好安全帽,放学必须站好路队,中途不准散队、购物、串门、并排走,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二、教育孩子乘车时要遵守秩序,注意乘车安全。

三、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必须保证孩子不乘坐无标识、无证、无牌或不合手续的报废车、农用车及个别家长私自组织的无运营手续的违规车辆。否则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四、家长要教育孩子文明乘车,不拥挤,不抢座,不打架,自觉遵守乘车纪律,确保乘车期间的人身安全。

五、现在个别接送学生的车辆超员严重,家长要确保自己的孩子不乘坐超员的车辆。否则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后果由家长自负。

]六、乘车的学生,家长要监督孩子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等车、坐车。不得提前出门,更不得在大街上跑闹,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七、家长要督促孩子准时上学,学生不能乘车,但有条件的家长可亲自接送,学校严禁学生独自骑自行车上学。如果家长违背学校规定,纵容学生违纪、独自骑自行车上学,那么发生的一切问题均有家长负责。

八、家长有权监督司机,使其驾车时不饮酒、不违章、不超员,并按时给车辆消毒,保证为学生创设一个安全、良好的乘车环境,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对违纪的司机,家长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举报。

年级 班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莱西市______(中)小学(章)

交通安全保证书4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或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我特与学校签订交通安全保证书.

1.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身交通法制观念和交通安全意识,为学生树立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良好形象。

2.对学生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每周利用晨夕会,班会等时间,进行1-2次交通安全方面专项教育或专项检查总结,并要采用教学挂图,黑板报等形式坚持经常地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文明行路,主动防范交通安全事故,自觉拒绝乘坐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及无牌、无证、无运营手续的和超载的车辆。

3.利用家长会等有利时机,搞好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请家长配合做好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路队值班制度,在学生放学时坚持值勤,疏导交通,监督引导学生按交通规则行走,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5.做好学生与班级的交通安全保证书签定工作,配合学校做好家长与学校的交通安全保证书签定工作。

6.及时发现,掌握学生在交通安全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努力进行整改.做好车辆的摸底排查工作,发动学生及学生家长向学校和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以上各项我保证做到,请领导进行监督。

班主任(签字):

校 长(签字):

xx年9月

交通安全保证书5

交通安全事关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近年来,中小学生交通事故频发,惨痛的教训已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为此,我校号召广大学生及家长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乘坐安全的车辆,并养成良好的乘车习惯。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学生及家长承诺如下:

1、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交通安全。

2、严格遵守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不骑“病车”,不违章骑车,骑自行车不带人。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不满16周岁的学生不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

3、严格遵守行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包括爱护护路法规),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不翻越护栏,不横穿绿化带,不向过往车辆抛掷石块等。

4、严格遵守乘车时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例公交车、公共汽车等),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在车内戏闹或大声喧哗,下车时不急于过马路等。

5、严格遵守“四不”原则,即:不搭乘“三证”不全的车辆(三无车辆);不搭乘超载车辆;不搭乘车况不好的车辆;不搭乘驾驶员有问题(酒后、疲劳等)的车辆。

6、家长要教育子女按时上下学,不驾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不在公路上踢球、溜滑板、游玩、奔跑、戏闹,时时处处注意交通安全。

7、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要经常检修,按规定停放车辆,不违规超载,不违章驾驶。

8、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

篇8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应该说《道路交通安全法》与《保险法》存在着不太衔接的地方,与现行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条款、保险理赔体制等更有很多的矛盾和冲突。

一、抢救费用的矛盾

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看,在抢救交通事故受害人时,根本不需要也不可能首先确定被保险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更不可能确定被保险人是否承担保险责任、应赔偿的保险金数额等。而无论如何,保险公司都要按照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首先把钱拿出来,用于抢救人命。这体现出国家保障人权、维护人民人身安全的立法本意,但是与现行《保险法》恰恰相反。

《保险法》第五十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无论从法律规定还是实践运作来看,都要首先确定被保险人对受害人依法应负的民事赔偿责任,才能计算出保险公司应当赔偿的保险金数额,然后保险公司再拿出钱来赔偿受害人。

如果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那么受害人就有权要求保险公司立刻拿出钱来救命,但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恐怕都没有这样操作过,其内部审核、批准手续不可能那么迅捷。一边是刻不容缓,一边是毫无准备,可想而知纠纷必会集中爆发。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赔偿金额不一致的矛盾

《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使用了“责任限额”这个词,这个词并不是《保险法》中的概念,我们可以理解为“责任限额”就是指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可是这就会产生冲突:即第三者责任保险中,保险金额往往与保险公司实际赔偿额存在差距,谁又来承担这部分差距呢?

比如,一辆汽车被车主投保责任保险时,保险金额10万元。该汽车某天在高速公路上撞了人,保险公司首先拿出钱来抢救受害人,花了8万元,后来经过有关机关判定,交通事故主要由于受害人横穿高速公路导致,汽车方最多只承担1万元赔偿责任,那么保险公司也只应承担1万元赔偿金责任,那么其已经支付的7万元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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