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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理念8篇

时间:2023-09-26 15:10:2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税收征管理念,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税收征管理念

篇1

一般认为“税收征管社会化”主要是针对个体私营税收征管和基层协税护税问题的。其实,税收征管社会化概念有着更为深刻的内涵,它是顺应历史潮流、促进社会发展、推动现代税收征管民主、公平、法治的重要措施,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税收征管社会化是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的一个方面

税收征管社会化是指税务部门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将一部分征管事项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归还纳税人,积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公民和其他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税收征管,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建设和谐征纳关系的行为或过程。它是政府公共管理行为社会化的一个方面,是全球性政府职能社会化趋势和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税收征管社会化包含对基层个体私营经济中零星税源管理、税收代征代管和社会化协税护税等方面的内容,但不仅局限于这些方面的内容,它还包含有更广泛的外延和更深刻的内涵。

(一)当代世界性的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趋势

当代世界性的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趋势是一种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所谓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是指政府调整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范围和履行职能的行为方式,将一部分公共职能交给社会承担并由此建立起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以有效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

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是一种世界性的趋势。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社会信息化浪潮的冲击下,政府行政改革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世界性潮流。这场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对传统的行政模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不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转型国家,几乎都被卷入了这一潮流。在这场重塑政府的革命中,形成了一种全新的行政理念。这种新的行政理念包括:政府行政应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政府应开放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公共管理和政府职能社会化;注重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政府的管理职能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政府的工作模式中应引入市场化机制等。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西方国家的政府行政改革几乎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而展开的。能够提供最好的公共服务的政府就是好政府的观念深入人心。与此同时,政府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政府职能发展的趋势。

(二)税收征管社会化是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和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

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与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从亚当·斯密的“守夜人”到凯恩斯的政府干预理论;从现代的“委托一”和契约理论到公共选择理论,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的方式和职能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过去传统的强制性行政命令型管理已逐渐转变为现代的指导和服务型管理,政府职能的社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不但在西方国家如此,在我国也一样,政府职能社会化是当代中国政府职能发展的一个显着特点,其呈现四个基本趋向,即政府职能市场化趋向、增强公民自主性的趋向、拓展社会组织自治空间的趋向以及强化和优化社会管理职能的趋向。

在计划经济时代里,我国逐渐建立起了一个全能政府的治理模式,市场被取消,政府的权力渗透到城乡社会的各个领域和个人的诸多方面,最终导致政府整合社会能力下降、行政组织运转低效、社会成员生产积极性受到抑制等制度性危机。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启了转变职能的进程,也由此拉开了政府职能社会化的序幕。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职能社会化的步伐逐渐加快。然而,时至今日,不少人对于政府职能社会化还存在着一些模糊的认识,其表现之一就是对政府职能社会化的基本趋向不甚明确,甚至出台了一些逆向的措施,从而制约了政府职能转变的进程。 二、税收征管社会化是现代税收管理的三大特征之一

篇2

信息:是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的关键因素,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生产力。信息管税:就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以对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完善税收信息管理机制,健全税源管理体系,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进而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信息管税,是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税收征管工作新思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变化发展,给税收征管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将会日益突出。因此,我们要牢固树立信息管税的思路和理念,充分利用集中上线的征管数据,来破解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以健全税源管理体系为手段,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促进税收征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信息管税”要树立三个理念

第一,要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税收风险管理就是税务机关通过先进的管理和技术手段,预测、识别和评估税收风险,根据不同的税收风险制定不同的管理战略,并通过合理的服务和管理措施规避或者防范税收风险,以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有利于从根本上认识税收征管工作的本质和规律,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为“信息管税”提供有针对性的管理需求,找准管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提高管理效能。

第二,树立“数据质量为本”的理念。“信息管税”是运用先进的管理技术手段将数据加工整理成为信息,直接作用于税收管理的过程。从这里不难看出,原始数据的质量是基础,决定了加工后的信息质量,也直接决定了“信息管税”工作的成败。即便是真实可靠的原始数据,如果加工手段有问题,都不一定能够得到高质量的信息。不可靠的数据,无论怎样加工,出来的一定是垃圾信息。所以,我们一定要有质量就是数据生命的意识,宁缺勿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数据质量。

第三,树立“业务技术相融合”的理念。“信息管税”的过程,实际上是税收管理业务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的过程,也是税收管理者与信息系统平台高度融合的过程。税收管理业务是信息技术的先导,信息技术是税收管理业务的支撑。只有二者高度融合,才能真正发挥“信息管税”的威力。为此,我们要根据“信息管税”的需求来规划信息的收集、传输、存储、加工、维护和应用等各项业务。

推进信息管税,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建立维护一套运行平稳高效、信息采集种类齐全、税源控管功能强大的大集中信息管理系统。

二是积极搭建和外部互联互通的社会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充分借助政府网站,定期进行信息交换,以彻底解决信息对称问题。

三是制定数据采集、数据质量的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制度、完善办法、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及强化考核等手段,提高内、外部涉税信息质量,确保数据采集及时、完整、准确、有序。

四是创建税源管理平台,发挥税收预警作用,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实现对各行业、各税种管理的全面覆盖。

五是培养一支既懂信息化、又懂税收业务的复合型地税干部队伍。

篇3

 

关键词:征管社会化;政府公共管理;现代税收

一般认为“税收征管社会化”主要是针对个体私营税收征管和基层协税护税问题的。其实,税收征管社会化概念有着更为深刻的内涵,它是顺应历史潮流、促进社会发展、推动现代税收征管民主、公平、法治的重要措施,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税收征管社会化是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的一个方面

税收征管社会化是指税务部门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将一部分征管事项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归还纳税人,积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公民和其他机构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税收征管,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建设和谐征纳关系的行为或过程。它是政府公共管理行为社会化的一个方面,是全球性政府职能社会化趋势和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税收征管社会化包含对基层个体私营经济中零星税源管理、税收代征代管和社会化协税护税等方面的内容,但不仅局限于这些方面的内容,它还包含有更广泛的外延和更深刻的内涵。

(一)当代世界性的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趋势

当代世界性的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趋势是一种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所谓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是指政府调整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范围和履行职能的行为方式,将一部分公共职能交给社会承担并由此建立起政府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以有效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

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是一种世界性的趋势。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社会信息化浪潮的冲击下,政府行政改革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世界性潮流。这场轰轰烈烈的改革运动对传统的行政模式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不论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转型国家,几乎都被卷入了这一潮流。在这场重塑政府的革命中,形成了一种全新的行政理念。这种新的行政理念包括:政府行政应以顾客或市场为导向。政府应开放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公共管理和政府职能社会化;注重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政府的管理职能应是掌舵而不是划桨;政府的工作模式中应引入市场化机制等。在这种理念的指引下,西方国家的政府行政改革几乎都是围绕着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而展开的。能够提供最好的公共服务的政府就是好政府的观念深入人心。与此同时,政府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政府职能发展的趋势。

(二)税收征管社会化是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和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结果

政府公共管理社会化与政府职能的转变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从亚当·斯密的“守夜人”到凯恩斯的政府干预理论;从现代的“委托一”和契约理论到公共选择理论,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的方式和职能已经发生了明显变化,过去传统的强制性行政命令型管理已逐渐转变为现代的指导和服务型管理,政府职能的社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不但在西方国家如此,在我国也一样,政府职能社会化是当代中国政府职能发展的一个显着特点,其呈现四个基本趋向,即政府职能市场化趋向、增强公民自主性的趋向、拓展社会组织自治空间的趋向以及强化和优化社会管理职能的趋向。

在计划经济时代里,我国逐渐建立起了一个全能政府的治理模式,市场被取消,政府的权力渗透到城乡社会的各个领域和个人的诸多方面,最终导致政府整合社会能力下降、行政组织运转低效、社会成员生产积极性受到抑制等制度性危机。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启了转变职能的进程,也由此拉开了政府职能社会化的序幕。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职能社会化的步伐逐渐加快。然而,时至今日,不少人对于政府职能社会化还存在着一些模糊的认识,其表现之一就是对政府职能社会化的基本趋向不甚明确,甚至出台了一些逆向的措施,从而制约了政府职能转变的进程。

二、税收征管社会化是现代税收管理的三大特征之一

篇4

〔关键词〕税收征管改革;税收征管制度;征管模式;征管体系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096(2013)03-0010-05

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的。这个变化过程由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循环系统中发挥其职能和作用。共和国成立之初和以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在税收征管方面实行过多种征管制度安排和征收方式。在新形势下,为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应对之进行较为深刻的变革和创新,才能更好地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指导税收的征管工作。

一、我国税收征管制度与模式的确立与嬗变

一般来说,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或行动准则”。[1]税收征管制度包含着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征纳双方应共同遵循的税收征管方面的法律、法规、法令、政策等涉税规程和行动准则。而模式“一般指可以作为范本、模本、变本的式样。……是研究自然现象或社会现象的理论图式和解释方案……”。[1]税收征管模式是把解决征管问题的方法总结归纳到理论图式和解释方案,即是征管模式。我国税收征管改革,除离不开其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管理体制、税收制度、征管对象的选择等外,更与税收征管制度与模式密不可分。凡是范围和规模较大的税收征管改革,都直接或间接渗透着税收征管制度的调整与完善、税收征管模式嬗变与梳理的过程。

1建国初期的税收征管制度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一直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为了恢复国民经济、稳定金融物价、平衡财政收支,国家采取统一税政,对税收实行统一管理,建立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体制。1950年公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明确规定全国统一征收的14种税,其管理权都集中在中央。这种高度集中的税收管理权限是当时特殊历史条件下所必须的,对建国初期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之后,由于受“”和“”的影响,处于“放权”与“集权”的游离不定之中。当时,为了适应统一财政体制和税收管理体制,在税收征收模式上,对纳税人特别是国有企业推行“专管员进厂,各项税收专管,征管查集于一身”的征管模式,税收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当时的国家政策的需要。比如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对私有经济和公有经济就采取“宽严不同,繁简不同”的措施,减少公有制企业的缴税程序,对私有企业也按照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态度,采取了不同的税收管理办法。由于当时的税收制度与税收政策虽有所调整,但一般来说仍比较单一,税收的主要课征客体是占公有制绝大部分的国营企业,由于国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中央政府调控,采取统收统支,企业少缴税的情况也比较少。由此可见,税收制度单一,征收对象范围较窄,而且偷、逃、抗、骗税现象较少,税收管理的任务侧重于“征”和“管”,相比较来税,税务稽查的工作量和征管要求较少,“专管员进厂,各税归口管理,信息不对称、征管查集于一身”,存在专管员“一言九鼎”、权力较大的弊端[1]。

上述税收征管制度虽然在推行时,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但是,20世纪50年代的税收管理模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税收征管模式变化缺乏“顶层设计”,使征纳双方对新的征管形势很难适应;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及征管质量也难以提升;税收管理机制不能走出“重征管、轻稽查”的传统方式;税收专管员直接开票的税款征收方式,也不利于提高纳税人自觉纳税的意识和合法的税收权益的保护,使税收征管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处于“不合理”状态,同时也弱化了税务干部人员配置,淡化了税务稽查工作职能,使税务机关主要业务部门之间出现工作效率低下的非均衡现象[2]。

2改革开放后的税收征管制度与模式

改革开放后,我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对当时的税收征管模式进行反思并推动其改革。20世纪80年代初,先后实行了二步“利改税”,实行新的工商税制,税收收入在中央政府财政收入中的比重稳定增长,纳税人与政府的税收分配关系也逐步规范。但是,纳税人偷、逃、抗、骗税现象却增长较快,如果采取以前“专管员进厂”的模式明显不能符合新形势下的税源变化,创新税收征管模式已是大势所趋。在一些地方试点后,提出了“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或“征管、检查两分离”的管理方式[3],逐渐形成了既相互制约又相互联系的税收征管新体制,解决了传统征管体制暴露出的不利于经济发展和中央财政收入增长的问题,为随之而来的税收管理变革奠定了基础。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又确立了“申报、、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旨在放弃税管员户管制度,把纳税人申报纳税、中介机构的税务和税务机关的稽查管理有机结合,形成一个相互补充、相互制约的整体[4]。

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与发展,我国税收征管改革实行了“建立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在2003年,为适应当时征管改革的需要,针对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疏于管理、淡化责任”问题,突出了“强化管理”的内涵,实施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5]的征管模式。这就是现行的“34字”征管模式。

3对我国税收征管模式的评介

从现行征管模式实施的实际情况看,与以往的税收征管制度和模式相比,“34字”征管模式的内容有以下不同。

(1)提出了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税的法定义务。在传统的税收征管改革实施过程中,一般由税务干部上门征收税款,对一些单位尤其是重点纳税大户,都有专管员负责直接管理。“34字”模式取消了专管员户管制度,规定纳税人按照税法要求,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申报纳税。其初衷是要划清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逐步提高纳税人按期申报的纳税观念。与此相适应,全国各地逐渐形成了税务组织体系,税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发展迅速[6]。

(2)确立了为纳税人服务的现代治税理念。在税收征管模式中,突出建立服务型政府或机关是与时俱进的理念。作为税务部门除了国家公布的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外,还要及时税收行政规章和税收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持续地宣传、辅导和答疑纳税人提出的有关涉税审批、办税流程和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涉税信息和问题,按照集中、实用、方便纳税的原则为纳税人提供高效的办税服务场所,充分发挥实体办税服务厅和网络办税服务厅各自的作用,使登记、申报、缴纳税款、咨询、发票管理和复议诉讼等涉税事项可以集中办结,不断地为纳税人提供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服务。

(3)运用税收信息技术,逐步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为适应征管改革的要求,总局组织设计开发金税一期、二期工程,现正在试点运行和开发金税三期工程。就征管模式提出的“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以建立一个全国范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系统,达到充分遏止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目的,杜绝增值税的流失,有效保障现行增值税制度。同时,各级税务机关都自行开发、使用一些税收征管软件,进一步防止税收流失,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

(4)利用人机结合的税务稽查资源,持续加强税务稽查力度。原有的税收征管工作存在着重征收、轻稽查的做法,在税务机关组织内部形成了强征收、弱稽查的格局。现行征管模式强化了稽查功能。各地税务机关利用人机结合的税务稽查力量,为税务稽查工作配备了素质更高的人员和优良的办公环境以及办案设备。在税务稽查部门内部,按照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环节设置职能,按岗位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有机整体,逐步实施和完善稽查工作责任制、双查制和稽查错案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税务稽查工作力度不断增强。

(5)突出从源头治税,强化管理职能。为对原“30字”征管模式进行纠偏,凸显从源头紧抓税源,提出强化管理的工作内容。“强化管理”的初衷是为弥补原“30字”征管模式的不足而提出来的。因为原模式只强调“征收”与“稽查”,缺少“管理”的相关内容。新模式的提出,不仅仅是补充了原模式的不足,更重要的是发展和完善了新形势下税收管理的基本内涵。既是对税收管理方面的总要求,贯穿于税收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也是从征管查分工合作的基础上阐述的。税收征管要实现科学化、精细化的战略思路逐步形成。

二、对我国税收征管模式实施效果不佳的理性分析

我们对税收征管模式是一个由浅入深、逐步认识和理解消化的过程。如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发挥税务的作用、重视税务稽查工作等。但是,这个模式实施状况受到多方面的限制,直接对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征管效率产生影响,最终表现出来的效果远远没有实现所希望达到的目标。

1“34字”征管模式未能明确体现纳税人自主申报的主体地位

“34字”征管模式只是单方面强调“自行”,而不是“自主”,没有完全体现税收上的“主人翁”地位,即纳税人在纳税申报上的“当家作主”地位。在税务机关任务紧、工作量大、管户多且纳税人不及时申报的情况下,由于存在着对税务干部准期申报率的内部考核,往往有替纳税人申报之嫌疑;未能明确促进税法遵从的根本目标,过于强调完成税收收入任务目标;未能整体体现信息化对征管的支撑作用,各自开发自己的外挂征管软件,信息化的利用效率大打折扣,而且也增加了征纳双方的税收成本。

2“集中征收”未能明确强调依法征收

“集中征收”原意是指办公场所(主要指办税厅)的集中,是特指场所和管理事项的集中。随着信息化发展,电子申报和缴税的普及,场所集中的概念已经淡化 。此外,“集中征收”是纳税人自行缴纳还是税务机关上门征收?这里的 “征收”是大概念还是小概念等,存在着模糊认识。我们认为,就其实质来说,这里的“征收”是征管程序中的具体概念,不是税收征收的大概念。而在国际上,具体征管程序中的征收一般是特指经评估和稽查后的强制征收。在操作上,在确定了“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的征管模式后,在具体的征管过程中,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的税款占整个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绝大多数份额。在新型的征纳关系和信息化条件下,以税务机关为主体的征收概念发生实质性的转移。现征管模式中将纳税人自主缴纳的行为定义为征收,本身与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的提法存在矛盾。因此,不得不说该提法仍保留了以税务机关为主的管理理念的痕迹。

3“重点稽查”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

“重点稽查”旨在集中征收后,税务机关主要任务是实施税务稽查,并规定稽查人员要达到一线人员的一定比率(或40%)及以上[7]。但经过十几年的征管实践,这一要求不仅未能实现,而且暴露出一些诸如国地税重复稽查、大征管中的评估与稽查如何衔接与定位等问题。总之,税务稽查的威慑力还未充分发挥。

4体现“强化管理”的两项主要措施也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税收管理员“一人管多户、各税统管”的属地化管户制度已不能适应纳税群体日益增长、经营方式日渐复杂的需要,尤其是难以对跨国、跨地区经营的大企业集团管理到位。税收管理员过多地承担了大量事务性工作,真正用于评估等税源管理方面的时间、精力有限。此外,由于管理员长期固定管户,也不利于从机制上消除“吃拿卡要报”的现象。二是对纳税评估定位不够准确、程序不够规范,至今也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之内容的评估规范性要求,仍然是难以突破“摸着石头过河”的传统思维和做法,未能有效发挥引导和促进税法遵从的作用。

三、积极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征管体系

针对多年来围绕税收征管模式争论不休的实际情况,有必要进行反思。如果新的税收征管思路仍然沿袭着传统的思维定式而没有实行“顶层设计”;如果没有把税收征管系统看成是一个有机整体,仍片面追求用多少字推行税收征管工作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一般认为,体系是指若干有关事物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而而构成的一个整体[1]。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征管体系就是要厘清新形势下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必要性,确立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的目标和基本内容,把税收征管视为一个系统工程不断完善。

1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必要性

近年来,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税务系统“自上而下”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信息化管理,开展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和信息管税工程建设。各级税务机关“自下而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实施了一系列加强管理的新方法、新举措,税收工作面临新的形势,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成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1)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出新的要求。逐步形成有利于促进科学发展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收征管体系建设,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要求,形成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的主体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税收方面的体现就是构建新型的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使税收征管改革融入加强社会管理和创新之中。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必须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促进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2)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适应税源状况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税源状况产生了重大影响。税源状况的深刻变化集中反映是纳税人的数量急剧增长。据统计,截止2012年第一季度,全国税务登记的纳税人3 353万户,全国税收管理员277万人,人均管户数量在100户以上,沿海发达地区甚至达到人均1 000户以上[8],跨地区、跨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相继涌现。纳税人的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不断调整、日益复杂,纳税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涉税诉求多样化、服务需求个性化的趋势日渐明显。这些都给税收征管工作理念、管理方式、资源配置等带来深刻影响。

(3)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顺应现代信息革命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当前,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方兴未艾,为我国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了重要机遇,也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更加严峻的挑战。企业经营和管理的电子化、智能化趋势日益明显,规模庞大、交易复杂的电子商务飞速发展,使税收征管的复杂性越来越强。虽然近些年来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但信息管税水平不高,现有信息没有得到充分利用,第三方信息来源渠道还不通畅,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状况日益加剧。

(4)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推进我国税收管理国际化的必由之路。税收征管是税收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与世界经济已经成为密不可分的有机整体,“引进来”和“走出去”企业数量不断增加,税源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跨境税源管理成为新课题。

2确立税收征管体系的目标

确立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的目标是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具体来说就是要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 2012年7月,全国税务系统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会议在安徽合肥召开,会议提交并讨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

(1)提高税法遵从度。提高税法遵从度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共同的责任和义务。税务机关率先遵从税法,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税收管理权力,促使税法得到公正执行;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高自主申报纳税的质量。通过提高税法遵从度,既要减少纳税人的税法遵从风险,也要减少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

(2)提高纳税人满意度。税务机关通过优质服务、规范管理,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增进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满意,提高纳税人对税务机关服务与管理行为的认可程度。

(3)降低税收流失率。缩小税收实征数和法定应征数之间的差距,提高税收征收率,确保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体现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遵从税法的程度,同时也反映税务机关服务和管理的水平。

(4)降低征纳成本。降低纳税人的遵从成本和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在征管工作中,落实“两个减负”,即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和基层人员额外的工作负担,并提高税务行政效率。

3规范税收征管体系的基本内容

在税收征管目标确立后,针对现征管模式存在的不足,结合征管实际情况,应加强税收征管体系基本内容建设。

(1)进一步明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按照市场经济发展中“经济人”的要求,清晰界定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确立税收征纳双方法律地位的平等,使遵从税法既是对纳税人义务履行的要求,也是对税务机关义务履行的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征管制度设计,开展征管活动。真正把纳税人看做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有依法履行自主申报纳税的义务,享有税务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权利。税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征税,不能从事“保姆”式管理,更不能“越俎代庖”,而应通过建立税收征管程序,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2)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把风险管理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不是独立强调“集中征收”或是“重点稽查”,而是实行税收风险分析监控,依托信息技术平台,通过对涉税信息进行分析比对,识别可能存在税收流失风险的纳税人,进行风险等级排序后推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应对,并对应对结果进行管理和评价。对税收风险不同的纳税人可采取风险提示、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和税务稽查等应对手段,识别和消除纳税人的税收风险,有效防范和避免税收流失。

(3)大力推行税收专业化管理。对纳税人进行科学分类,对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管理权限、职责进行合理分工,对管理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税收管理的集约化水平。“34字”征管模式强调的“强化管理”更多关注的是“源头”管理和属地管理,而对征管流程中易出现的税收“跑、冒、滴、漏”没有从专业化管理的视角加以足够重视,因而应加强分类分级管理。分类管理是在按纳税人规模、行业,反避税、出口退税等特定业务的基础上,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纳税人按照纳税服务、税收分析、评估与稽查等涉税事项实行管理;分级管理是将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部门和岗位间进行科学分解、合理调配,并相应设置专业化的机构,配备专业化管理人员。

(4)进一步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税收信息化是利用信息技术的先进生产力改进税收工作,实现税收管理的现代化[9]。在税收征管改革的过程中,应统一规划,克服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的“信息孤岛”,发挥信息技术的整体优势,即准确把握信息革命发展趋势,充分应用信息技术科学发展成果,大力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为税收征管提供有力依托,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效能。此外,充分发挥信息化的业务引领作用,坚持征管业务与技术的协调发展,推动税收征管与时俱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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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钱冠林,王力中国税收30年(1978—2008)[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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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李林军专业化管理的探索之旅——税源专业化管理与深化征管改革的思考[J]中国税务,2012,(7)

[9] 王雯婷完善信息管税提高征管质量[J]中国税务,2012,(4):36

[10] 孙开,金哲论环境保护视角下消费税改革的再次深化[J]财经问题研究,2013,(1):66-72

篇5

【关键词】杂多县;国税;税收征管;措施

杂多县国家税务局地处青藏高原腹地,隶属西部偏远地区,自然条件恶劣,该地区所辖纳税人只有几家涉及民生领域的国有企业(水,电等)和金融企业,其余均为个体工商户,居民以藏族为主,原始的畜牧业和采挖虫草是当地牧民的主要经济来源,生态环境十分脆弱,经济环境十分脆弱,经济基础十分薄弱。2011年纷繁复杂的宏观经济势必会继续影响2012年,国税工作,面临难度大,任务重,随着2012年地震灾后重建工作的大规模展开,又将为杂多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给国税发展带来新的契机。为保证县域经济稳定,各项事业稳定有序开展,今年杂多国税工作压力很大,可谓困难与机遇同在,风险与机会并存,今年必须对原来的征管方式方法进行调整,加强税收征管,目的在于实现税收收入应收尽收,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尽可能减少税收收入的“跑冒滴漏”,切实为今后的工作交上满意的答卷。

一、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作用

税收征管是指国家税务征收机关依据税法、征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税款征收过程进行的组织、管理、检查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随着纳税申报和税款征收方式的多元化,纳税主体的多元化,税收征管重要性日渐突出。税税收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征管组织收入的重要手段,税收征管对象是纳税人,税收征管的目的表现为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进而达到组织收入的效果,加强税收征管,不断提高征收率,已经成为促进税收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手段。在当前宏观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财政收入必须坚持开源节流的原则,依法加强征管,就是要以税收信息化为依托,以税源监控为核心,管理与服务并重,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这样才能确保财政收入科学稳定增长,有效保证县域经济稳定繁荣。

二、税收征管的目标

1.执法规范。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抓手,坚持完善科学执法机制,努力打造规范执法平台,塑造优质执法队伍,推进文明执法工作,自觉履行肩负起政治、经济和社会责任,自觉规范日常税收执法行为,自觉做到既文明执法又严格执法。

2.征收率高。依据税法和政策,通过各方面管理和服务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

3.成本降低。充分考虑成本效益原则,构建和谐收征纳关系既利于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保障国家财政收入,降低税制执行成本,提高税收行政效率。降低税收征纳成本,以尽量少的征纳成本获得尽量多的税收。

4.社会满意。建立纳税服务体系,制定税收服务工作制度,建立其税收服务工作平台,有效发挥税收作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税务部门形象日益改善。

三、杂多国税当前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在过去工作中,杂多县国家税务局在税收征管方面下大力气,组织收入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连续几年以10%的速度递增,但审视宏观经济状况,杂多县经济发展形势,国税干部队伍情况,不免有些忧虑,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工作状况方面。税收政策变化较快,一线征管资源少,工作压力较大。杂多县国家税局税收管理员只有3人,但是固定管户有200多户,加上灾后重建一定程度上繁荣了本地经济,流动纳税人保守估计有400多户,税源监控环节薄弱,其中个体工商户较多,其点多,面广,税源零散分布,流动性强的特点造成了税收管理战线长,工作量大,加上杂多县国家税务局人力,时间有限,管理力度也有限。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税款流失,财政损失。

2.纳税申报方面。受利益驱使,纳税人往往不提供真实信息,提供虚假申报,诚信纳税意识淡薄,杂多县的纳税人多为个体,由于其规模较小,无力建账,更无力负担聘请财务人员的薪资,所以对这些纳税人一般采取定期定额税的“双定式”管理,其真实性较差,实际操作中能达到纳税人实际销售额的百分之六十就不错了,缺乏有效的验证申报合法性与真实性的稽核体系,对纳税人的虚假申报行为控管及纠正乏力。

3.队伍建设方面。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高学历年轻人员较少,干部普遍计算机水平较差,基层服务力量力不从心,有于我县地处偏僻,条件艰苦,很难留住人才。普遍存在“优势资源向上走、大量工作在基层,管户责任找基层、骨干人员干行政”的现象,然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灾后重建工作的大规模开展,一大批高学历、高素质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到来,跟加剧了这一矛盾。上述常规化的人员摆布方式,突出了人力资源的矛盾,也加剧了一线征管人员不足,加剧了征管工作的困难。

4.税源管理方面。管理理念更新较慢,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税收征管不断面临新形势、呈现新特点,而一些管理理念却没能跟上这种趋势,迟后的理念导致税收征管难度加大。当前,主要是管理理念欠缺,还停留“同质化管理”的阶段,有些税务干部在征管中习惯于“全面用力”、平等对待,不因纳税人的管理特点和风险等级而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没有进行科学整合管理力量,没有把人力、时间资源倾斜于风险评估、风险识别、风险应对。这种非“差异化管理模式”容易造成税源管理力量特别重点税源管理力量的欠缺。

四、强化税收征管的几点措施

杂多发展的新机遇,征管工作存在的困难,全体干部迎难而上,集思广益,为顺利完成组织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稳定,从以下方面完善税收征管工作:

1.运用科技服务税收征管。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高科技术进入寻常百姓家的生活,同样杂多县国家税务局也享受科技税收带来的便捷,通过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从机制上堵塞征管的漏洞,减少税收流失,按区域,分行业建立电子管户台帐,详细记录管户信息,同时分类筛选,建立典型类别台帐,税收管理员随即登记,主管领导随即抽查,及时准确的掌握信息。加强管户电子清册管理,逐户发放个体工商户规范办税指南,及时催办督办,规范发票领购条件,综合考虑路段,商誉,房屋租金,从业人员,定期核定的发票代开额等因素,科学核定集贸市场定额,规范定额核定程序,明确达不到起征点标准。随着网络的普及也同时开通电子邮箱和在线QQ大力宣传税收政策,深入与纳税人交流,将大量涉税信息通过各种方式传递给纳税人,是纳税人明白税务机关是在“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真是纳税不仅是依法治税的需要,还是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真是申报纳税,进而促进本区域业户形成合法经营,有序竞争,长远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2.加强税收征管队伍建设。加强税收管理员队伍建设,税源管控如何,征管效能如何,关键在人。一是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和标兵选拔赛系列活动,通过这些活动并辅助奖惩措施,建立起了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团队,使讲学习,比技能,争先进形成风气,加强队伍素质,激发干部活力。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用最新的税收理论政策武装头脑,用于日常的税收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充实基层税源管理力量,选拔懂一定财会、经济知识,熟悉税收业务,责任心强的干部加入税收管理员队伍。同时强化税收管理员的纳税意识,优化服务方式,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及时全面,使用性高的服务。三是加强激励机制,吸引人才服务基层,专门拨出一部分经费奖励一线优秀工作人员,逐步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从基层选拔制度。激发干部活力,努力自学,从而提高税务人员素质,提高知识水平,不断降低税收征收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基础之上,相应改善税务机关的工作条件和提高税务人员工作水平,实现低成本,高效益的税收征管。

3.运用现念,探索税源管理新模式。根据纳税人的特点和风险等级,将工作重点、时间精力优先用于较(下转第172页)(上接第170页)高风险纳税人的管理和风险处理上,防止征管力量与税源规模的失衡,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可以适应税源规模化、扩张化的发展趋势,通过评估和区划风险类别,制定有针对性的、差异化的管理策略,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按照“抓大,控中,规范小”的原则,综合纳税人的规模、行业兼顾特定行业和灾后重建等因素,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将管理重点放在税收规模较大,水源流失风险较多的环节和领域。按照事权分离的原则,改变过去划片分户的管理模式,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的职责,科学配置人力资源,优化内部机构设计,形成因事设岗,分事到人,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管理合力,有效解决以往权利过于集中,执法和廉政风险较大的问题,有效解决了沿用几十年的的传统的“管户制”向“管事制”的转化模式的转型。

4.探索纳税评估工作新思路。不断探索纳税评估工作新思路,制定纳税评估规程,完善作业规范,分行业研究纳税评估模型。结合杂多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开展各类日常及重点税源评估工作,探索路子,积累经验,综合分析行业总体税收状况和纳税人个体纳税情况,具体分析企业相关税种纳税情况与其销售收入、实现增加值、实现利润等指标的对应关系,摸清规律,发现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行业平均利润率和平均税负等评估指标,经过不懈努力建立起与本县经济关系最为密切的电力,零售业,修理修配和加工行业,以及与灾后重建密切相关的沙石行业的科学使用纳税评估模型,编写了行业相关的纳税评估手册,建立评估指标,确立预警值,同时排查税收风险点。系统结合内勤与外勤的工作,同时密切与地震灾后援建办公室的关系,了解灾后重建开展情况,有意识,有重点采集数据,进行案头分析,实地核查等工作,要将案头资料分析与必要的实地检查结合起来,深入了解纳税人纳税情况。逐步建立健全了纳税评估长效机制。

5.充分利用现在征管的方针。现在征管方针是:“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强化征管”。2009年,随着我国税收征管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征管改革探索的不深入全国,税收征管和科技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信息化、专业化、立体化的税源管理体系”,拉开了税收管理模式变革的大幕,这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繁荣,越来越多的基层税务部门参与其中,杂多县国家税务局虽地处偏远也不甘人后,加大计算机应用力度,提高计算机控管水平。不断充实和完善现行税收征管软件在税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尽快逐步实现与工商、国税等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积极推行多元化纳税申报,提高征管信息的共享度和数据处理的集中度,逐步建立起税源信息传递顺畅、综合分析准确、监管有力的计算机网络。同时.在加速国税、地税系统信息共享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联网,重点应放在工商、银行、财政、金库、审计、统计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提高税款解缴入库、纳税户控管等环节的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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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税务部门要把纳税服务工作提高到依法的高度去对待,真正认识到,纳税服务是税务部门行政执法的基本职责。

新的《税收征管法》的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增加了大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规范税务机关行政行为的条款。充分体现了纳税人与税务人员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体现了纳税服务已经成为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内容。那么税务部门就要树立全新的观念,充分认识到在新的征管体系中,纳税服务是基础,搞好纳税服务是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要转变观念,彻底摆脱过去打击监督型管理的残留理念,全面树立管理服务型的征管理念。

在过去多少年中,我国的税收征管体系是打击监督型的,在此种体系中不相信纳税人能依法纳税,所以税务机关包揽了许多纳税具体事宜,而不考虑纳税人在想什么,希望什么,满意什么,所以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益不高,甚至在某些程度上起到了催化纳税人偷逃抗骗税现象的发生。管理服务型的税收征管体系,是相信纳税人能够依法纳税,那么税务机关的主要工作,就是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向他们宣传税法,帮他们了解掌握纳税的程序,让他们清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及享有的权利,使他们能够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办完应办的所有纳税事项。

第三,要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到搞好纳税服务,是世界税收征管发展的大趋势,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方向。

我国加入WTO后,要不断扩大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往来,进一步提高我国在世界上的位置,那么就要在各方面与世界接轨,纳税服务是世界各国现代税收征管的大趋势,现在有些国家已经把税务局改成了服务机构或服务办公室。只有搞好纳税服务,税收征管水平才能跟上世界潮流。所以要认识到纳税服务,是我国税收征管的新战略,是顺应世界税收征管潮流的举措,也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方向。

第四,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纳税服务的管理制度。

认识提高了,那么制度就是搞好纳税服务的基本保障。现代管理的核心就是用制度管人治事,要建立纳税服务制度、纳税服务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奖励制度。以制度确保纳税服务的高质量。比如“首问负责制”的高质量运行,就可以提高纳税人纳税自觉性、主动性和情愿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首问负责制”的内涵,就是要求首次接受咨询的税务人员,就纳税人询问的涉税事项,按照政策给予及时、正确、耐心、细致、热情的答复,并给予具体指导,直至办完全部事项,这个制度,是搞好纳税服务的首要环节,它能使纳税人在具体办税过程中,学到税法知识,掌握办税程序,从而提高办税能力。同时满腔热情的服务,会使纳税人感受到所尽的义务,受到极大的重视和尊重,从而感到心情愉快,同时拉近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距离,实际上也就是拉近了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距离,减少或清除了纳税人的抵触情绪,促进了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提高和接受税务机关的纳税引导的自觉性。

第五,根据纳税人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纳税服务方式,便利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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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税收征管信息化应用问题,主要表现为对税收信息化应用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数据采集、传递、存储有待完善,信息不能共享,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提出当前在信息化应用的理念,拓展数据采集领域,提高数据准确度,改进数据存储手段,整合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推行信息人才战略和业务流程重组等建议。

Abstract: the application of informatization of tax collec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roblem, main show is on tax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exists the misconceptions, data collection, transfer, storage to be perfect, do not share information, personnel quality to be raised, etc. Curren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pplication in the idea, the expansion of field data acquisition, improve the data accuracy, improve data storage method, the integration of tax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 the realization information sharing, promote the information talent strategy and 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 and so on.

经过十多年的税收信息化建设,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信息化应用上已达到一定水平,但距离税收业务高度信息化处理的最终目标还相距甚远,主要表现在税务机关内部还不能有效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税源信息库,以加强税源监控;外部还不能与工商、银行、质监、审计、国税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社会性的全方位、高效率的税收征管。

1 当前税收征管信息化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思想认识上的误区

税务人员信息化意识和理念还很淡薄,片面地认识和理解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内涵。部分税务人员把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仅仅理解为外在的机构和人员的重新组合,也有税务人员把税收信息化建设当成是单纯的技术问题来看待,技术开发和业务需求之间存在被割裂的现象。

1.2基础数据采集不全面

在征管和报税软件中,目前普遍重视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税务登记、税款入库、专用发票等涉税数据的收集,而对于纳税人的财务报表、经营状况、银行存款等大量相关数据基本没有或无法采集。因此对企业整体纳税情况的评估和对税源变化的因素分析缺乏依据,信息管理与应用有很大的局限性。

1.3数据传递、存储技术不完善

(1)数据传递不及时。

地、市局为单位的数据库集中还没有实现,绝大多数地区是以县局或以基层局为单位建立数据库,大量而分散的小数据库需要通过网络并经过数据库复制技术,才能将基层的征管数据逐级传到市地局,不仅时效性、可靠性差,而且不够准确。

(2)一方面由于各级在思想上对数据安全重视不够,另一方面受社会信息化发展水平不平衡及系统内技术力量、管理体制、资金等条件的制约,无法形成完整、严密的管理体系。其三,税务系统目前尚未建立灾难备份中心,一旦遇到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大量数据将彻底消失。

1.4信息不能共享

目前,地税、工商、银行、国库等部门的信息化建设程度各不相同,尚不具备实现税务与相关部门间的网络互通和信息交换的条件,无法实现信息共享。

此外,整个征管信息化系统多个应用软件在不同领域自成一体,形成了“信息割据”的局面。目前大量的日管信息无法实现跨区域交流共享。

2 促进税收征管中的信息化应用的建议

2.1树立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新理念

税务机关应该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和“一体化”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理顺工作机制,将信息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一体化管理。税务人员必须树立起信息化管理的新理念,消除在纸介质条件下去理解信息化的思想障碍,全面树立信息化税收征管理念。

2.2 拓展数据采集领域,提高数据准确度

首先要全面采集,税收征管相关业务数据的采集中,不能仅仅采集与税收征管直接相关的数据,还要采集与税源监控与纳税评估相关的数据,包括纳税人的银行存款动用、商业往来、财务报表及金融信用等。其次要严把质量关,要把保证数据的真实和准确性作为一项硬指标,在引导税务工作人员及干部充分认识数据的重要性的基础上,建立基础数据采集二级、三级审核和考核机制,进行严密考核,保证税收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工作的质量。

2.3改进数据存储手段

(1)搭建高质量数据平台,深化数据利用。

一方面要研究制定一套系统完整的数据管理制度,规范一线操作人员及各级数据管理人员的操作行为,减少或者杜绝垃圾数据产生,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在区市一级税务机关内部设数据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系统的数据规划,监督数据的采集、加工的全过程,做好系统运行后数据使用价值的研究,深度开展数据分析,使用系统数据能够得以充分利用。

(2)尽快落实网络、数据安全措施。

在落实防火、防盗、防雷电等相关初级保护措施的同时,要通过建立各级技术层次的安全体系,利用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的安全机制设置,拒绝非法用户进入系统和合法用户越权操作,避免系统遭到破坏,防止系统数据被窃取和篡改;采用具有容错功能的服务器和具有双机热备份技术的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迅速恢复并有适当的应急措施;健全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采取身份认证、密码签名、访问控制、防火墙等技术手段,加强内部网络和数据库安全管理。

2.4整合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1) 实现税务部门内部的信息共享。

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必须走一体化道路,实行统筹规划、总体设计,建立起一个包含网络、硬件、数据标准以及软件一体化的建设平台,实现数据信息的集中处理。应该尽快实现不同主体硬、软件的兼容性,提高信息系统应用的集成度,减少以至消除信息“孤岛”,实现资源共享。

(2) 实现与其他公共部门信息系统的信息共享。

采用“逐级推进”的方式来完善我国信息交换的保障体系。一是以登记信息交换为基础,构建登记信息的电子信息交换平台,重点是做好国地税之间、税务与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信息交换。二是以纳税人银行资金信息共享为重点。进一步实现储户实名制,使税务部门能抽取出所有银行的数据,利用金融部门的优势,发挥其对税源监控的协作能力。三是以代码的唯一性为最终目标,实行公民和企业代码统一制和代码终身制,从根源上强化税源监控、降低监管成本。

2.5推进业务流程重组

在规范业务流程的基础上,首先要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收法制等到相关制度。其次要加强税源监控工作,严格税务登记、强化户籍管理,按照“一户式”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户籍档案。再次要统一内外部信息的业务标准和数据标准,规范征管流程中的信息载体――表单证书,将内部使用的表单证书简化或者逐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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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局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通化地税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到目前为止,已拥有标准局域网8个,全区已形成广域网环境,基本带宽8M,拥有计算机500多台(套),从事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人员27人,占全局干部总数的3%,应用的范围有征管信息化、政务信息化、网络传输、专业软件等,征管信息化包括JTAIS2.0、征管信息分析系统;政务信息化包括公文处理、内外网站、政府网站;网络传输包括省、市局间使用FTP、市县(市)间使用地税信使;专业软件包括计会报表、人事档案、劳资报表、工资管理、征管报表等专业科室应用软件。

二、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模式

总体上讲,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应紧紧依靠税收征管改革模式,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要依托覆盖全区的税收征管网络和互联网络为基础,建立税务系统的信息化高速公路为最终目标,以信息的集中处理为核心,以高速便捷的服务为根本出发点,提升税收征管及税收工作的计算机处理程度,全面实现税收征管及其相关工作的现代化。

以上模式只是对税收征管信息化的总体概括,我们认为税收征管信息化应能够达到以下几个目标,或者基本具备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一)必须建设成功覆盖全国的税收征管信息网络系统。建立税务系统信息高速公路,并完成与国民经济信息化连接,逐步深入国际互联网的全球信息化轨道,这是进行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要达到的基本目标,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我们认为,一是要建成总局到县市局的四级税收征管信息网络,并且是平等性能够互通的,用来保证信息的及时迅速传递;二是税收征管网络要能够与各银行、工商、企业、公安等部门以及政府网络实现互通,不然税收信息化只能是良好愿望、空中楼阁。

(二)必须对全部的税收征管信息进行相对集中的处理和分析。这包括所有税收征管信息都必须能够达到网上传递、加工、存储、处理和分析,所有信息能够达到一定层次的共享。

(三)税收征管及其相关税收工作都要通过网上运行。要能够达到通过网络实现网上异地申报,网上稽查、网上征收税款,真正意义上的实现网上办公的目的。

4()税收征管网络能够对税源情况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监控,要能够对税收征管的前期过程包括纳税人经营、资金运行和纳税等情况进行徽机监控,实现计算机网络帮助税务部门进行税收与经济的分析管理功能,同时也是配合新征管法规定的纳税评估约谈制度,从管理方法上要求税务机关不能象传统的方式直接向纳税人提取涉税信息,而是由纳税人主动提供涉税信息,这就要求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有一条简捷快速的通道。

5、要真正让纳税人感动方便快捷。要能够让广大纳税人和单位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现有通讯网络,如电话、手机、互联网和媒体实现纳税申报和查询纳税情况。

三、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在思想认识、人员素质、硬软件建设、财税体制、法律支持和网络安全上存在诸多问题。

1、思想认识问题

目前,基层税收工作者对税收征管现代化建设在思想认识上尚存在分歧。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无为论,认为现有的税收征管手段能够完成和处理现阶段的税收征管业务工作,缺乏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信息化观念,认为税收征管信息化是无为劳动。二是失权论,普遍认为实行信息化管理后,税务部门和人员会失去特权,对企业和纳税人失去强有的控制力,只考虑到眼前利益没有顾及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和趋势。三是落后论,认为我国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国民综合素质较差,推行税收征管信息化不会取得好的效果,不如安于现状。四是目前的JTAIS软件在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由于开发商的服务不及时造成工作上的不便利。

2、人员素质问题

从税务内部来讲,信息化是历史发展的潮流,时展的要求和方向,科技加管理是对每个税务干部的要求,再好的设备和先进的信息库,也要高素质的人员去操作,但是目前的人员素质现状不容乐观。一是信息化素质普遍较低,税务机关已基本上对所有人员进行了计算机知识轮训,但是仍有相当人员不能操作计算机。二是缺少高精尖的系统管理人员,目前,每个县市区局只有1至2名能够进行数据库管理和网络维护的高层管理人员,一旦出现严重故障就会束手无策,难以就付。三是缺少信息化管理研究人员。从外部来讲,社会各界特别是地方政府对税收征管信息化的了解只限于政府上网等方面,缺少对税务信息化管理的认识,我国国民素质和整体纳税意识不高,对税收信息化管理不理解,有抵触情绪,严重阻碍了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发展。

3、软硬件问题

经过几年的发展,我们全区在税收征管信息化上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仍存在问题。一是硬件投入多利用率低,基层分局计算机只限于打字报表功能,大多用于征收大厅的登记、申报、征收、发票管理等方面,许多功能没有得到全部的开发利用。二是网络功能不健全,由于税务部门与工商、公安、交通、银行的网络还未真正实现联通,制约了税务系统广域网络作用的发挥,造成资源的浪费。

4、法制问题

税收征管信息化最大的特点是网上实现税收工作的计算机处理,有资料表明,到20*年全球电子商务销售额达350000亿美元,将成为21世纪的主要贸易方式,电子商务的无界性、虚拟性和无纸化特点将使税收征管信息化工作面临挑战。而我们现在的状况,一是电子申报缺乏法律支撑,没有相配套的法律作保证,难以保证信息数据的合法化,现行的申报纳税是以纳税申报表为纳税的纸质依据,电子申报后难以界定其纳税申报的数据真实性和具有法律效应;二是电子商务活动缺乏法律依据,没有法律来明确规定其基本的电子合同、交易支持、企业帐本及其它电子文档的操作规范,使税务机关难以监控其经济行为;三是税务机关上网信息管理缺少法律依据,税务机关对企业和银行其它部门的电子访问没有得到法律明文许可,阻碍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企业的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和力度的加大。

5、安全问题

一是税务机关内部的广域网和局域网安全性差,缺乏必要的安全软件保护,容易被非法用户侵入。二是网络安全技术落后,还没有真正开始研究税务机关与银地等政府部门网络以及因特网对接后的安全保护问题。三是存在泄密隐患。税务机关与政府、企业、银行等网络实现信息共享,如果缺乏必要的保护,开放性的电子信息和网络就会受到来自多方的恶意攻击和发生泄密现象。

(二)建议

1、提高认识,强化观念。必须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加快和网络化、信息化建设的飞速发展,以税收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已成为必然选择。领导干部首先要转变观念,把信息化建设提高到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高度来认识,敏锐把握信息革命发展的大趋势,创造性地把信息革命的成果运用于税收管理实践。

2、转变观念,加快人才培养,提高税务部门群体信息化管理素质。树立税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理念,从我局的现状来看,应注重引导税务人员全员积极参与信息化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加大对税务人员的计算机知识培训,重点放在具体的操作规程上,在普遍提高全体人员整体素质的同时,特别要加强信息技术管理人才的配备和储备,使从事信息化管理的人员有轮训和再提高的时间和精力,向高层次发展,以适应信息化发展的需要。

3、加大基层单位的硬件投入,树立一次性投入终身受益的指导思想。

4、加强信息中心建设,强化信息管理部门职能和作用。从实际工作上看,信息中心的职能和作用还远远未得到发挥和应用,要加快信息中心建设步伐,从总局到县市局的四级税收征管信息数据处理中心职能要进一步明确规范,赋予信息中心必要的职权,明确信息中心权威地位,全权负责各地的信息收集、加工、分析和处理等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动征管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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