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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管理对于上市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至关重要,也是一些上市公司容易出现会计舞弊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将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内容入手,进而分析其对于审计意见的影响,并对于如何提高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质量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审计意见
20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分别在上海、深圳两个城市成立了证券交易所,开始了资本市场的尝试,对企业上市融通资金、促进上市公司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我国政府为了更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各类投资者的利益,在《公司法》及《证券法》中对于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尤其是持续获利能力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上市公司出现经营业绩不佳、连续亏损的情形,且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最终将遭到退市的严厉处罚。少数经营前景堪忧的公司为了保住其上市资格,采取人为调节公司盈余的手段,以达到虚假盈利之目的。因此,国内上市公司因盈余管理而产生的会计舞弊问题时有发生,进而严重地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及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国内证券市场的改革及发展增添了一定的难度。这就需要相关审计机构及人员,在其执业过程中,对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加大审计力度,进而出具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以期达到对公司投资者及债权人负责的目的,并最终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架护航。
一、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内容
目前,盈余管理的理论问题国内乃至国际对其争论较多,其中有代表性的大致可以分为美国会计学家斯考特的“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使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的行为”观点及凯瑟琳•雪珀的“企业管理人员通过有目的地控制对外财务报告过程,以获取某些私人利益”的“披露管理”观点。但笔者认为其本质都是会计主体利用一定手段来人为调节公司盈余,以达到某种目的的行为。
(一)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内涵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大体具备以下涵义:
1.盈余管理主体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一般是指经理执行层及董事会;
2.盈余管理的对象是上市公司向外披露的公司盈余;
3.盈余管理的方法及手段是GAAP即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在允许的范围内综合运用会计和非会计手段,来实现对会计收益的控制和调整,它主要包括会计政策的选用;
4.盈余管理的动机是使其盈余管理主体自身利益实现最大化,以满足某种需求。可见,盈余管理是上市公司管理层或执行层在相关会计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其对外披露财务报告的公司盈余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公司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会计行为。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
1.公司管理当局自身需要。在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日臻完善的今天,公司的所有权、经营权分离愈加清晰,公司经营效益好坏直接决定着管理当局的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因而,公司管理当局为其自身需要,进行盈余方面调整是极有可能的。
2.对外发行股票及上市的动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第一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是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有盈利,而其预计的利润率要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对于这一条限制性规定,一部分公司是无法达到的,因而一些为了上市融资的公司运用盈余管理手段为自己进行所谓的上市包装,以取得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的资格。
3.避免公司被退市的动机。我国为了保护上市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通过相关法律规定了上市公司退市的条件。其中规定,如果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内连续出现亏损,证券监管部门将暂停其股票的上市交易资格,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削除亏损。如仍不能扭亏为盈,证监会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资格,也就是做退市处理。公司上市后又遭到退市将带来巨大的损失,一些“披星戴帽”的公司,为了保住上市资格,会想尽一切办法实现利润。因而,利用盈余管理的方式实现扭亏的做法,也就变得极为常见了。
4.出于节约纳税成本的动机。随着我国税收征管体制的日益健全,纳税成本问题已成为每个企业都不得不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而上市公司的盈余直接关系到其所得税费用问题,进而影响到其留存收益。所以,一些公司为了节省所得税纳税成本,采用诸如尽量少列收入、多计成本的方法以达到减少应纳税额的目的,从而利用少支出一部分企业所得税的盈余管理方式,以实现其节约纳税成本的动机。
(三)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手段
1.通过交易实施盈余管理。收入是实现企业盈余的一个重要条件,而收入是有赖于交易进行的,因而上市公司通过交易可以起到盈余管理的作用。上市公司为了达到其盈余目标,通过一些特殊交易诸如:关联方交易、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另外一些公司通过改变交易方式及时间来操控盈余的实现,一些对外投资较多的上市公司经常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盈亏状况来调节持股比例,以改变对外投资的核算方法,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2.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实施盈余管理。部分上市公司的管理者或是执行层,要求其财务人员采取会计政策变更的方式实施公司的盈余管理。大体包括以下几种方式:通过变更发出存货成本的计量方式、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以及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无形资产的确认、收入的确认原则、借款费用资本化或是费用化的问题等方式人为调节利润,以期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
3.借助于地方政府的支持。因为公司上市的前提条件和要求较为苛刻,所以争取上市资格的难度较大。在过去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唯GDP论”的经济发展背景下,上市公司数量的多寡是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一项内容,因而地方政府对于辖区内上市公司所谓的“壳资源”相当地看重。一些经济效益不佳,甚至是濒临退市的上市公司,当地政府更是千方百计、想尽办法保住其上市资格。地方政府一般给予其一定的资金支持或是财政扶持,以帮助其渡过难关。可见,上市公司借助地方政府的相关支持也可以实现其盈余管理的目标。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对于审计意见的影响
(一)审计意见的内涵上市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现代企业管理体制的重要标志。同时,二者的分离使得上市公司形成了委托关系,这种关系造成了委托方与受托方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出现,使得投资者对于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产生了一定的怀疑,由此也促进了审计行业的发展。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在完成对企业的审计工作以后,就企业是否符合一定的标准所出具的相关意见。审计意见大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3.保留意见;
4.否定意见;
5.无法表示的意见。上述的第2~第5种类型,又被称作非标准的无保留意见,也就是审计人员对于企业所披露的财务信息存在一定的异议。可见,审计意见是审计工作的最终结果,是检验国内审计工作从业者审计质量的标准之一。
(二)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直接关系到审计意见的客观性和有效性通过对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及其手段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因盈余管理的存在,影响到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公允性。同时也制约着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于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做出正确的决策,最终有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投资者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从现实情况来看,上市公司实施盈余管理是客观存在的,也是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执业过程中所需要面对的一个主要问题。注册会计师作为社会监督方,在其审计执业过程中对于上市公司披露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允性,具有审计和评价的重要作用。
(三)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影响着审计意见的独立性审计独立性对于审计工作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在涉及到市场经济中各方利益时,独立性原则被审计职业界视为审计的灵魂。从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存在的“土壤”来看,一些公司大多围绕着上市资格或是配股资格等融资活动而展开盈余管理活动。注册会计师是上市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证券监管部门的保护者及代言人,能否识别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手段,并且能否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制度、法规对于采用盈余管理较多的行为公正客观地对外披露、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同时将其体现在审计报告之中,已成为检验国内审计市场遵循独立审计原则质量好坏的一个重要的标准。可以说,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存在,已经直接地影响到相关从业人员出具的审计意见,是能否真实遵循独立性原则的重要标志。
三、识别盈余管理、提高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质量的策略
(一)完善和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大处罚力度“无规矩不成方圆”说的就是法律的重要性。盈余管理问题看似是上市公司通过人为调节利润的方式来实现其自身利益,但深究其原因可以看出,实际上是利用我国目前相关会计法规、制度及准则中存在的漏洞而为其所用。若想完全避免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问题,应该从完善及调整目前相关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在源头上扼制该类问题的出现。目前之所以上市公司利用盈余管理调节利润还是因为处罚力度太轻所造成的———即犯罪成本过低。我国应该加大对会计信息失真责任的认定和处罚力度,强化对于审计造假行为的处罚,以达到提高犯罪成本的目的。发现一起类似事件,就要严肃处理,使得会计信息造假者“闻风丧胆”,做到其“不敢造、不能造、不想造”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
(二)加强外部审计的监督力量上市公司与注册会计师之间的关系是较为微妙的。一方面,上市公司聘用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支付审计费用,其相当于注册会计师的“衣食父母”;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又担负着公司投资人、债权人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重托,对上市公司进行独立的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从表面上看,审计人员很难对被审公司的盈余管理出具较为独立、客观的审计意见。因此,这就要求我国的注册会计师摒弃传统观念的束缚,在积极提高业务能力的基础上,加强自身职业操守的培养,严格要求自己,本着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对于发现的盈余管理行为做到及时、准确的披露。也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不断地加强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监督力量,从而堵住其借助盈余管理的方式,人为控制公司经营业绩的漏洞。
四、总结
提高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不但可以保护其投资者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这对于建立我国的社会诚信体系,对国家的进一步改革开放及提高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力,都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对于审计意见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审计人员应很好地利用其职业判断力,并且遵循独立性原则对其执业过程中所发现的盈余管理问题作出公允性评价及披露,以便更好提高其审计意见的质量,并最终为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国家的经济繁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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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小蒙,刘鹏飞.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研究[J].商场现代化,2013.26
关键词:上市公司;结构;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2-0217-01
一、有效运作的董事会是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
在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权力设置中,缺乏足够的制衡机制以监督董事履行诚信、勤勉和谨慎义务。在一定程度上,董事会的构成成为控制上市公司的关键,也是决定上市公司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一个有效运作的上市公司董事会一方面人员构成要具有合理性和公平性的特点,董事会多数成员应该是本公司各种股东的代表,避免一种类型股东垄断董事会的情况;同时在议事规则上至少代表非控股股东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在若干关键问题上具有否决权,对于防止控股股东损害其他股东利益十分重要。建立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分离机制,强化独立董事制度。建议由政府牵头设立独立的外部董事,实行董事问责制度;同时,积极借鉴英美国家的经验,设立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并担任负责人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对上市公司经理层的受托责任进行审核和评价。另一方面,从它的组织构成看,由于董事会的主要功能一是检查和监督公司的长期投资战略,为了履行这一职能,公司董事会倾向于专门成立财务委员会和长期战略委员会。二是减轻与缓和股东和最高管理层之间的冲突。
二、改革企业现行业绩考核制度以及管理者报酬、聘任制度
现行企业业绩考核往往过分注重利润指标,而利润是根据权责发生制计算出来的,极易发生应计项目管理。因此,应当建立一套长期业绩评价与短期业绩评价相结合指标体系,并可采用经济增加值、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等为核心指标。在干部聘任上应注意多方面考核,在任前和离任前应当加强审计,以防“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的不良现象发生。
三、规范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披露
我国的准则指南应尽可能全面、具体地对关联方关系范围作出说明,使关联方关系得以规范。在关联交易披露中,应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特点,对有关原则和法规进行修订,考虑增加必要的披露内容,如对于资产、股权的转让,应披露转让缘由、定价原则、产生的效益占公司利润的比重、对交易双方当前及长远生产经营与发展的影响等。披露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或生存发展存在重大影响的关联交易时应同时披露其影响程度。同时,关联信息的披露还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大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所进行关联交易的资产进行评估,并披露市场公允价格以及其关联交易的定价与市场公允价格的差额,使外界信息使用者能够判断其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对不重要的事项或问题可以不予披露,而对相互提供资金、资产转让、相互担保等交易不论金额大小都应进行充分披露。要加强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建设,尽快制定《会计信息披露》规则,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内容、披露方式、披露方法、披露时间、格式范例等予以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
四、加大对违规行为的监管及惩处力度和加强上市公司守法诚信,严格自律的意识
相对于发达国家和地区而言,我国上市公司的外部环境较为严峻而公司所受到的监管却较为宽松,现有的法规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和惩处力度较小,这就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而且目前的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更趋隐蔽,由于信息不对称,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管理被审计出的概率很小,而其所能够得到的收益又是如此的巨大,因而上市公司就更愿意冒险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管理。如果我国加强对关联方交易盈余管理的监管和惩处,其在进行关联交易盈余管理时就不得不考虑后果。另外,控股股东在没有相应制裁措施约束的情况下,利用控制权操纵关联交易,将更加倾向于侵害公司利益,造成中小股东利益受损。因此,应尽快建立健全投资者保护法,加大对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惩处力度,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上市公司在关联交易中之所以出现一些问题,与有些高管人员缺乏相关基本理念,如守法理念、诚信理念、自律理念等也有着重要的关系。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都应认识到,作为公众公司,应该有自律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应将守法诚信内化为自身行为准则,以此来推动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五、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和改变上市公司的评价体系
提高资金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发挥市场自身对盈余管理行为的约束力。企业管理当局盈余管理的最大受害者是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如果所有的外部利益相关者都是理性的,并且具备了辨析财务报告及其附注的能力和知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取信于外部相关利益者,企业管理当局就会减少盈余管理。盈余管理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制定更细致的监管措施,而应不断加强“证券市场透明度”,让市场作为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做出裁判的法官,才是治本的方向。
上市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并获得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是取得上市资格、配股和发行新股,而我国关于股票上市、配股和发行新股的规定都是以净资产收益率为唯一核心控制参数。这样固然可以大幅度降低管制成本,但很可能诱发上市公司在利用关联交易提高净资产收益率方面大做文章,增加市场的投资风险和信息成本。因而,应改变上市公司取得上市资格、配股和发行新股的评价体系,同时建立一个包括货币量指标和实物量指标、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综合经济指标体系,以全面考核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及经营质量。
一、对盈余管理手段剖析
(一)盈余管理手段之一――变更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
1、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改变
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变更主要包括折旧方法和使用年限的变更,折旧政策的变更直接影响公司的利润。如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从加速折旧法改为直线法(在固定资产使用早期),从年限平均法改为产量法或工作量法(在年产量或工作量降低的情况下)以及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延长,都会导致当期和以后各期固定资产折旧率的下降以及利润的相应上升。一般而言,延长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对提升以后各期利润的影响较为持久,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变更对当期利润的影响较为显著。尤其是对制造业的上市公司而言,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改变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是非常重大的。
2、利用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变动
根据我国《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规定,凡是能够为母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企业都属于其合并范围。一个公司是否是另一公司的子公司,事实上存在着一个时点的问题。只有在12月31日这一编制合并报表的时点仍受控制的公司才是子公司。然而,子公司的变动超过一定程度会导致母公司这一会计主体的变动,而不同会计主体的财务信息之间是有很大区别的。基于这两点上市公司则通过年度之间收够或出售等手段,增加新的子公司或减少原有的子公司,从而改变合并会计报表年报编报的合并范围,操纵公司当年或以后年度的合并利润表,为实现盈余管理打开方便之门。
(二)盈余管理手段之二――利用收入与费用的确认
1、利用收入确认进行盈余调节
(1)提前确认收入。按会计惯例,收入应在收入的赚取过程已经完成和交易已经发生以后才可以确认和记录,但企业管理当局纷纷在过程完成之前即确认和记录收入。如有提前开具销售发票;在未来存在巨大不确定性时仍确认为收入;仍需提供进一步服务时确认收入等手段。这些手段的共同点就是提前确认了收入,虚增会计盈余。
(2)递延确认收入。与提前确认收入正好相反,它是将应在本期确认的收入推迟到未来期间确认。企业一般会在当前收益较为充裕而未来收益预计可能下降时才会使用此种盈余管理手段。递延收入可以平滑企业的收益,使企业收益呈现一种稳定上升的趋势。但推迟确认收入会误导投资者,使投资者高估本期收益。
(3)创造收入事项。是企业为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而人为制造经济业务以增加收入行为。例如:有上市公司在年度时做一笔销售,再于第二年度退货,从而达到虚增当年利润,实现扭亏保盈目的。还有一些上市公司利用一家子公司按市价销售给第三方,确认该子公司销售收入,再由另一家子公司从第三方手中购回的做法,使合并会计报表收入和利润同时增加,达到盈余管理的目的。一些上市公司还会为达到盈利目标还可能放弃一贯采用的信用政策,突然放宽信用标准、延长信用期限,把风险教大的客户也作为赊销对象,把以后年份的销售提前到当年,不顾一切地创造没有现金收入的盈利。
2、利用费用的确认与计量进行盈余调节
(1)费用资本化。主要是借款费用和研究开发费用资本化。
借款费用资本化表现为利息资本化,上市公司通过利息费用资本化的方法有三种:(1)在新制度颁布前,会计制度规定,企业为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而支付的利息费用,在这些长期资产投入使用之前,可予以资本化。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上市公司就滥用利息资本化规定终止时间的弹性进行盈余管理。如在资产先支付使用,后办理竣工决算的情况下,为了增加利润,就以某项资产还处于试生产阶段为借口,把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时间作为资本化终止的时间,有些上市公司甚至拿出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对“在建工程”的定性,利息费用年年资本化,同时固定资产帐户也暂不提折旧,以此达到虚增资产和利润的目的。利用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在实际运用中无法分清其界线的事实,通过人为划定资金来源和资金用途,将用于非资本性支出的利息资本化。
对于研究开发费,我国至今还没有正式颁布有关的具体会计准则,一些上市公司就可以根据当地政府鼓励企业研究开发的优惠税务规定,从销售收入中预提研发费用,自由度颇大。而无形资产准则中,对于企业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只能以中介费为准入帐,而这相对于研发费用微不足道,结果造成了要么公司研发费用过低,后继发展无力,要么采用盈余管理方法以将研发费用资本化,一些上市公司会将研发部门单独分离成其子公司,使研发费用资本化。
(2)费用的递延和提前确认。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规定要求当期的收入与其相关费用应相互配比,然而现实中费用的受益期很难确定。如很难确定广告费到底能使哪个会计期间的收入增加及增加了多少。对这种费用如何在各个会计期间分配及分配多少需要一定的主观判断,上市公司管理层正是利用这一点,随意确定推销时期进行盈余管理。
(3)潜亏挂帐。是指不确认可能发生的损失,导致帐面资本价值的虚计和本期利润的虚增,从而达到管理盈余的目的。这种方式,盈余管理手法多样,归纳起来有:低转产品成本、高估存货、投资损失不冲销、不良债权长期挂帐、财产盘亏与损失挂帐、少提不提折旧、少计负债等手段,以此导致企业虚增资产和利润。
(三)盈余管理手段之三――利用非经常性收益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手段主要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出售资产,转让股权,资产置换,债务重组,税收减免,利息减免,政府补贴等。企业利用非经常性批准进行盈余管理时,往往以关联方或当地政府有关,并从时间上看,一般在会计年度即将结束时突击确认大额的非经常性损益。
1、利用计提减值准备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表现形式有:(1)坏帐准备计提比例确定存在随意性,上市公司可根据自己需要高估或低估坏帐准备计提比例;(2)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和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可收回金额难以确定,使上市公司计提这四项资产减值准备时存在一定的投机行为;(3)对企业的某些滥用会计估计以多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行为难以规避。2001年以来,资产减值准备在一定程度上已成为上市公司操纵经营业绩,粉饰财务状况,规避上市监管的工具。在少数上市公司中,特别是面临着被“特别处理”或“退市”的上市公司,滥用资减值准备现象已达到触目惊心的地步。
另外,一些上市公司凭借财政补贴,投资收益及出售、转让与置换资产等方式取得的非经常性损益达到扭亏目的。特别是对于主营业务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重组成了其摆脱困境快速而有效的方法。靠一次性收益装点门面或躲过退市,戴帽的公司也常利用这些方法进行盈余管理。
二、结论与建议
由上可知,上市公司违背会计政策,滥用盈余管理已造成了会计信息的严重失真,使会计报表上的反映的企业业绩同企业经营实际脱节,给投资者,债权人的投资决策造成误导,也给整个社会资源的配置和宏观调控带来不利影响。盈余管理既损害了会计生命力所在――有用性,对会计职业和上市公司本身的资本市场发展前景也造成不利。因此建议:
【摘要】关联交易作为上市公司的一种经济行为,具有中性的经济属性。但是由于我国证券市场和会计制度法规不健全等原因,不少企业对关联交易进行了过度的盈余管理,这不仅是对市场秩序的一种严重扰乱,也会降低企业的信用和信息的可靠性,阻碍整个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本文提出了有关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中盈余管理行为的规范建议。
【关键词】关联交易;盈余管理;规范建议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一)关联交易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将关联交易定义为:“关联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对关联方进行了界定:“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二)盈余管理
盈余管理是指在会计准则的范围内,对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进行的披露管理。
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中盈余管理行为的规范建议
(一)完善关联方交易及其相关准则
上市公司在进行盈余管理时,大部分是采取将关联交易非关联化,钻相关关联交易准则的空子来掩盖其操控盈余的行为。因此,完善相关准则可以有力的防止上市公司的这种行为。
1.加强关联交易定价政策的披露
在完善关联交易价格方面,会计准则应纳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依据及方法,如果上市公司实际交易价格与关联交易价格存在差异的话,还应该披露此差异对上市公司当期盈余的影响程度。
2.扩大关联交易的披露范围
新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应该在财务报表中列报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性信息。《股票上市规则》则只对上市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即“上市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上的关联交易”有硬性要求必须披露,而对重大交易以外的关联交易没有强制性的披露要求。这是准则可以修改的地方,该硬性规定上市公司及时披露所有关联方交易。
(二)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改善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可以从根源上控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盈余管理的行为。
1.进一步完善管理层激励机制
首先,制定合理的薪酬结构。管理者在薪酬激励制度的启发下,往往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操控会计利润。因此,最有效的做法是在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激励和风险之间寻求平衡点,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确定变动薪酬和固定薪酬的最优比率,才能让管理层激励机制发挥正确的作用,抑制盈余管理行为。
其次,制定合理的薪酬水平。在制定管理者薪酬水平时,不仅应该考虑管理者的经营业绩,而且还应该考虑行业平均薪酬水平、同地区管理者的薪酬水平及内部职工的薪酬水平。此外,还应该在科学的绩效考核基础上制定管理者的薪酬水平。否则将会丧失有效的激励效果。最后,完善绩效考评制度。一个科学的绩效考评制度一定不能过于依赖企业的经营业绩,可以考虑赋予经营性现金流较高的权重,因为其持续稳定性和不容易被盈余操纵的特点。另外,客户满意度、企业创新能力、市场占有率等一些非财务性指标也是绩效考评体系中不应缺少的一部分。
2.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
《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应该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的主要任务是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不被大股东侵害,因此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尤其重要。为了敦促独立董事履行自己的义务,一方面,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发放津贴来给予激励;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可以建立对独立董事的约束机制。
(三)加大监督力度
我国上市公司所处的监管环境较为宽松,法律法规的惩罚力度较小,上市公司冒险进行盈余管理的意愿很强。如果加大对关联交易的处罚和监督力度,会带来盈余管理成本的上升,上市公司在进行盈余操纵之前会权衡一下利弊与后果。所以,监管部门可以重点关注一些扭亏为盈和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公司并对其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故意隐瞒重大关联交易或故意虚构交易的上市公司,按其情节严重程度应追究其责任人的民事甚至是刑事责任。
(四)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报告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独立审计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有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存在着财务依赖性,部分中介机构为了谋求高额利益,迎合上市公司的需求,丧失职业道德与操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因此,不仅要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加强监督,而且要监督和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同时规范其竞争行为,才能从这个环节有效抑制关联交易盈余管理行为。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要保持独立性,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应该深入分析该项交易是否属于非公允的关联交易的范畴,充分考虑该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披露时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建立关联方交易独立审计制度也是规范关联交易盈余管理的有效途径。
(五)加强自律监督
政府与外界的监管往往具有滞后性,因此,在会计准则和法律尚未规范到的地方,更需要上市公司从公司的长期利益及企业的社会责任角度出发来对自身行为加强自律监管。上市公司可以借鉴国外自律行业协会的管理经验,通过建立自律性组织发展自律机制,与政府监管实现有机结合,从而有效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盈余管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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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盈余管理 监管 诉讼 博弈论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25-0084-02
一、盈余管理概述
盈余管理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兴起的实证会计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盈余管理一般是指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会计准则允许范围之内,为了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或上市公司价值最大化而做出的会计选择。依据上市公司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可靠程度不同,盈余管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合理性盈余管理,它是指上市公司管理层在会计信息可靠性原则允许的范围内实施盈余管理的行为;另一类是投机性盈余管理,这种行为更多地是过度利用会计准则与制度规定,使得财务信息的可靠性超出一般会计信息原则所允许的范围。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必然会引起上市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即会计信息使用者与提供者之间的冲突和对抗,这种冲突与对抗可以模型化为一种博弈行为。
二、盈余管理的前提条件与基本假设
1.假设上市公司、政府监管部门、投资者都是理性实体。
2.假设对于上市公司所选取的投机性盈余管理,政府监管部门存在查出与未查出两种可能性。
3.假设投资者在进行决策时,完全依赖上市公司所提供的财务报告且无法识别上市公司采取何种盈余管理,只有当监管部门查出是投机性盈余管理时,投资者才会采取相应的手段,即向相关部门提出诉讼。
4.假设上市公司实施投机性盈余管理所获得的收益为P,这些收益包括上市公司实施盈余管理行为所获得的财富转移价值;盈余管理行为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出时,监管部门将对上市公司进行处罚,上市公司所付出的罚款额为F;同时投资者也将对上市公司提出相关法律诉讼,诉讼的收益S。那么P-F-S为上市公司实施投机性盈余管理被监管部门查出所获得的收益。
5.假设政府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检查费用(成本)为C,这些费用包括监管部门的人工费用和与被检查上市公司的沟通费用等。-C为监管部门检查而上市公司未实施盈余管理所获得的收益。D为监管部门实施监管并查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所获得的收益,主要包括对上市公司的罚款收入、上级领导部门对其的奖励以及公众的好评等。那么D-C即为监管部门检查上市公司实施盈余管理所得到的收益。同时假设B为监管部门未查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所遭受的成本,包括上级部门对其的惩罚以及公众的不好评价,此处B也可理解为监管部门未对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检查。那么-C-B表示监管部门进行监管但未识别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所获得的收益。
6.假设投资者的诉讼成本为H。当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被监管部门识别后,投资者的诉讼收益为上述S。假设T为上市公司实施盈余管理使投资者所遭受的损失。那么S-H-T为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被监管部门查出,投资者进行诉讼后所获得的收益。假设投资者进行诉讼的概率为m,只有当诉讼收益大于诉讼成本与所遭受的损失之和时,投资者才会选择诉讼。
三、上市公司、监管部门与投资者三方博弈模型的构建
在相机行为混合策略下,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概率为p(0
因此,本文构建的上市公司、政府监管部门和投资者三方的博弈论模型的收益矩阵(如表1所示):
表1上市公司、政府监管部门和投资者三方的收益矩阵
根据上述三方混合博弈模型的收益矩阵分别求出其纳什均衡解。则监管部门的期望收益为:
E监=q{p[ab(D-C)+(1-ab)(-C-B)]+(1-p)(-C)}+(1-q)[-Bp+(1-p)*0]=pqab(D+B)-qC-pB
对q求偏导,得到■=pab(D+B)-C。令■=0,得p=■。
由上式可知,在政府监管部门实施监管情况下,增大a和b,即完善现有会计制度和监管部门的监管体制可以降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概率。另外,增大D,即提高监管部门的收益也可以降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概率,这些收益包括对上市公司的罚款收入、上级部门的物质奖励和公众的好评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监管部门监管的积极性,对遏制盈余管理行为有所帮助。上述式中p与C之间呈现正比例关系,即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而其未实施盈余管理的成本与上市公司实施盈余管理的概率成正比,这种情况可以理解为上市公司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博弈。当上市公司认为监管成本越高时,其实施盈余管理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此时即使出现一些难以识别或在判断上无法达成一致的盈余管理行为需要经过大量的调查工作(即监管的成本越大),尽管这些调查在事后可能会被证明是不必要的,但是监管部门还是应恪尽职守进行相关的调查工作。
同样可以求得上市公司的期望收益为:
E企=p{(1-q)[ab(P-F-S)+(1-ab)P]+qP}+(1-p)*0=p(P-
abF-abS+abqF+abqS)
对p求偏导,得到■=P-abF-abS+abqF+abqS。令■=0,得q=1-■=1-■*■。本文将■定义为上市公司实施盈余管理行为的成本收益系数,该系数与监管概率呈反方向变化,即过高的系数会降低监管的概率。这可以解释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上市公司出于收益角度考虑,有机会主义倾向,会采取一些扭曲资源配置的寻租行为;二是在不完善的会计制度与监管体制下,监管部门监管的概率会更小。另外,提高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行为的惩处罚款F和投资者的诉讼收益S,可以相应的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概率。
由于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实施盈余管理行为是否进行诉讼,取决于监管部门的监管概率以及能否查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本文求得投资者期望收益为:
E投=p{m[ab(S-H-T)+(1-ab)(-T)]+(1-m)(-T)}+m*(-H)=
p(abmS-abmH-T)-mH
对m求偏导,得■=abpS-abpH-H,令■=0,得p=■*(1-■)。本文将■定义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实施盈余管理行为时的诉讼收益系数,该系数与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行为的概率成反方向变化,即较高的诉讼收益系数会降低盈余管理的概率。同时,由于诉讼收益系数与监管部门实施监管且识别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概率具有联动效应,所以在会计制度与监管体制相对完善的情况下,■会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四、鉴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政策建议
1.完善会计准则体系,降低盈余管理的空间。通过上述模型分析可知,完善的会计准则体系可以有效降低上市公司实施盈余管理的概率,降低其对社会的一些不良影响。改进会计准则体系,应从财务会计角度出发,通过完善的会计准则的制定,可以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问题。
2.改进监管体制,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第一,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监管人员要不断探讨盈余管理的具体表现形式,研究上市公司实施盈余管理的背后动机。从现实惩治和体制完善方面来规范盈余管理行为,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持资本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第二,加强宣传,形成监管部门、投资者、审计部门与媒体等多方位的监督体系,为消除盈余管理行为创造良好的环境。
3.建立重复交易机制,强化上市公司声誉机制。根据博弈论的逆推法表明,任何有限次的交易都难以产生良好的合作关系。信任的一个关键前提是重复交易即无限次地博弈。要强化上市公司的声誉,必须建立重复交易机制。由于盈余管理的主体是上市公司管理者,所以应从建立管理者重复交易机制角度出发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解决目前博弈主体之间有限次的博弈管理,上市公司的声誉机制才能建立。
参考文献:
[1]邓春华.基于博弈分析的盈余管理问题研究[J].会计研究,2003,(2).
[2]陆建桥.中国亏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实证研究[J].会计研究,1999,(1).
[3]苏灵,史伟.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与政府监管问题研究[J].财会通讯,2007,(2):3.
【关键词】盈余管理审计意见相关性
一、二者相关论
Ferdinand和Judy(1998)使用应计利润分离法来计量盈余管理的效果,他们认为:盈余管理扭曲了会计信息,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越高,被出示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就越大。Chen等(2001)把盈余管理指标用“保牌”和“配股”表示,研究结果显示:盈余管理与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之间是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21世纪以来,国内也有许多学者利用我国上市公司的数据,对盈余管理与审计意见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章永奎和刘峰(2002)运用修正的琼斯模型,以1998年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128公司及被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128家公司作为测试样本和控制样本进行研究,他们认为:注册会计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审计出盈余管理,盈余管理程度越大,越有可能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何红渠和张志红(2003)以2000年-2001年在沪市上市的制造业公司中所有被出示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作为测试样本,用琼斯模型对审计意见识别盈余管理程度的能力进行实证研究。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审计意见具有一定的信息含量,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现象。徐浩萍(2004)对修正的琼斯模型进行了再修正,研究结论表明: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鉴别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这种鉴别能力与上市公司所采取的方式有所联系。张长海和吴顺祥(2010)采用计量经济学模型直接检验了盈余管理方向对审计意见的影响,结果发现:盈余管理程度越高,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审计意见的可能性越小。
二、二者无关论
Marty Butler和Michael Wallenberg(21004)选用可操纵应计利润来表示盈余管理的程度,重新验证了盈余管理与审计意见的关系。他们认为,并没有证据可以表明审计意见的类型和盈余管理水平的高低有任何联系。
我国有些学者利用我国上市公司的资料进行研究,也得到类似的结果。李东平、黄德华和王振林(2001)研究了1999年和2000年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46家上市公司应收账款与存货的变动和审计意见的关系。他们的研究结果显示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没有引起注册会计师的注意。夏立军和杨海斌(21002)对上市公司审计意见和监管政策诱导盈余管理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通过研究得到结论:财务状况较差的公司容易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李补喜、王平新以2002年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审计意见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研究发现,位于微利区间的净资产收益率对审计意见有显著影响,而位于“保配”区间的净资产收益率与审计意见不相关。
三、现有研究评论
国内的研究对审计质量的提高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二者相关论”说明了当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能够发现管理当局的盈余管理行为;“二者无关论”给注册会计师一定的警示作用。但是,我们应当看到,以前学者的研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不足,就国内学者举例而言,李东平和章永奎等许多学者的研究中,由于选定特定公司和相应对照组作为研究目标,其样本容量较之总体偏小,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结论的推广性;Chen等的研究样本都比较早,其后审计市场发生了脱钩改制等重大变化,因而,这样的研究虽然当时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但也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徐浩萍的研究只做了简单的组间T检验;夏立军和杨海斌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计量和鉴别采用了边际ROE方法,而这种方法用于计量和鉴别盈余管理过于主观;何红渠和张志红的研究仅仅局限于沪市制造业等等。
对盈余管理和审计意见关系问题的研究,我国明显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国外的研究有完善的制度保障,市场给研究人员提供了充足的素材。另外,国外的研究普遍是基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上市公司有良好的信誉体系,以及各项制度基本健全的审计市场环境,这和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完全不同的,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处于初步发展的阶段,事务所之间的竞争比较激烈,虽然近些年的合并浪潮使得规模有所扩大,但审计质量没有因规模的扩大而真正得到提升。
一、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坚决维护垦区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社会稳定
一年来,交警支队以服从服务于垦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确保垦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己任,以创新垦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新机制为抓手,以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根本,以服务群众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目标,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龙江交警精神,攻坚克难,拼搏进取,采取层层明确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层层落实包保,事事都有指标,强化督导考核措施,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以不死人、少死人,保安全、促稳定为目标,大力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教育”活动。广大交通民警以高昂的斗志、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用他们的辛勤汗水、扎实的工作、艰辛的付出,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打造成“积德工程”和“平安工程”。特别是在做好十安保工作中,支队领导高度重视十安保工作,提出了“保秋收与保十安全并举,整治交通违法与开辟秋收绿色通道并重,警力下沉与督导检查并进”的工作措施,有力地维护了垦区的交通安全与社会稳定,为垦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二、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坚定不移地开展事故预防和违法整治活动
一是积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开展集中整治机动车“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等专项整治行动,注重强化源头管理,切实加强应急管理。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狠抓源头管理。加大对客、货运企业、场站的安全监管力度,制定落实《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十七条刚性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了处罚交通违法历史性突破。
三是狠抓交通秩序管理,全力以赴保障道路安全畅通。积极与周边地市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加强区域管控、科学组织、定向引导。实现了事故少、秩序好、党委满意、群众满意目标。
四是广泛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是以客运企业为重点。二是以校车安全为重点。三是以重点路段为重点。四是开展加强大中型客货车检验和驾驶人审验工作。
五是积极开展整治酒驾专项行动。各大队把整治酒驾专项行动,作为预防交通事故的重点工作来抓。各大队集中警力,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排出干扰,拒绝说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酒驾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六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一是以“实施文明交通计划”为载体,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除陋习、保安全”和“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等宣传活动。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八进”活动。三是支队与垦视台和北大荒日报建立了协作关系,在“民生”栏目设置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在北大荒日报设置“交警在我身边”专刊,记者随警采访,扩大了交通安全宣传的影响面。四是充分发挥“护卫天使”作用,女警深入学校,增加了学生掌握交通安全的知识面。五是抓住新驾驶人培训宣传教育关,各大队深入驾校指导宣传教育活动,有效防止了“新马路杀手”的出现。六是充分发挥车管所和驾驶人考试中心的宣传阵地作用,筑牢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七是深入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八个管理局全部实现了省级达标,建三江管理局申报国家级达标单位。
三、固本强基、夯实基础,坚定不移地加强交警队伍的正规化建设
2012年支队把加强作风建设,提升民警素质,夯实基础工作,作为加强交警队伍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升民警综合素质,打造过硬交警队伍,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一是以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民警的纪律作风教育,转变了工作作风,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
二是以“交警岗位练兵活动”为载体,努力提升民警的综合素质。从提高民警的科技应用能力、执法办案水平、应知应会能力出发,牢固树立“强素质、练精兵、不为形式,不走过场,志在民警素质提升”理念,岗位练兵活动切实起到了促进学习、提升素质、有利实战、规范执法的作用。
三是以“学习英模人物”为载体,强化民警的争先创优意识。队伍建设呈现出,纪律严、作风硬、讲团结、勇奉献、打硬仗、树新风、无违纪的良好局面。
四是以“三项建设”和“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强基础上科技重执法。一年来,支队一是在基层基础建设上下工夫,有效改善解决了眼下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二是在规范执法上下工夫,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防止了上访事件的发生。
四、服务群众,构建和谐,坚定不移地走创新垦区交管工作发展之路
支队牢固树立创新是交管工作发展的动力理念,用创新的理念、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措施,谋划交管工作,实施交管工作。一是用建立垦区交通安全宣传大格局的思维,积极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为加快垦区“文明示范公路创建”,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用服务群众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理念,积极推进车管分所建设。三是制定完成了交警指挥中心的国家立项工作,为垦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社会管理创新铺平了道路。
五、直面问题,兴利除弊,坚定不移地破解制约交管工作的瓶颈问题
2012年,尽管垦区交警支队做了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绩,但我们也深感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巨大压力,还存在着一些制约垦区交通管理工作的瓶颈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垦区交通管理工作快步发展,我们要积极地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资源,扎实有为地开展好各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用工作业绩赢得各级领导支持,解决警力不足、装备滞后、交通设施不完善问题;用创新求发展,开拓垦区交通管理工作新局面;用服务构和谐,赢得社会理解和群众满意;用严格管理手段,整治交通违法,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打造平安工程,迎难而上,力克制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瓶颈问题,创造宽松、和谐的工作和执法环境。
六、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坚定不移地推进垦区交通管理工作跨越发展
2013年,垦区交警支队将乘十的东风,在农垦总局党委和垦区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维护稳定的责任感,顾全大局的使命感,倾力推进垦区交通管理工作跨越发展,为维护垦区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基层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示范单位现场会,上午组织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区的村、油库、区的应急指挥中心和玉岩中学,刚才庆彪同志介绍了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市政府向第一批49个示范单位授了牌,区政府、黄埔区穗东街、增城市中新镇、南沙区黄阁镇乌洲村、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市第47中学等6个单位代表全市49个示范单位作了发言,各有特点,都做得很好,他们的做法和经验对推进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天我们这个会在区召开,说明区在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方面做得好。区长刚才的讲话给我们很多启发。区区委、区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认识很到位,而且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刚才石区长讲,第一,应急工作是大事,而且是心头大事,一定要把这个大事处理好,才有精力做其他工作;第二,应急工作要钱给钱,要人给人,要物给物,而且是要什么给什么,这个非常重要。当然,有的同志说,区钱多可以这样做。其实,这个钱每个区可以出得起,这个钱并不多。而且钱多有钱多的做法,钱不够也有钱不够的做法,关键是把这套机制、体系建立起来。正是有了这样的认识,区才做得很好。刚才小华同志介绍了他们的做法。所以,怎么评估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工作,做得不好与不好的因素是什么呢?很简单,做得好,是因为领导重视;做得不好,是因为领导不重视。大家回去要给主要领导汇报,有些地方确实做得不好。原因是什么呢?我刚才讲了,关键是领导不重视。
8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我代表市在会上介绍了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建设工作,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其他兄弟城市的好评。省政府正在推广我们的做法和经验。我们不要被其他兄弟城市迎头赶上。我们在宣传自己的经验,但我们的兄弟城市佛山和肇庆也有一些好的做法,我们不要被赶上。经过两年多的实践,为进一步规范“五个一”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规程,市应急办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示范单位标准》,并以市府办公厅的名义颁发。今天召开的现场会,主要目的就是总结经验,进一步把这项工作推向深入,全面提高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前段时间,市应急办还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到各区、县级市进行了调研。从各方面反馈的情况来看,各区、县级市都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各显神通,找差距、补不足、争先进,扎实推进“五个一”工程建设,取得了突出成效。下面,我就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再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五个一”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基层是预防、发现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主体,也是第一关口。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如何在基层迅速地实施先期处置,将事件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有效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关键。实践表明,应急管理群众基础较好的地方,通常能有效地实施预警和应急处置,以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比如,东风日产公司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编写了应急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努力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救援水平,有效地防范了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相反,如果基层预警缺位,应急保障不足,就会在灾难突发时难于应对,最终遭受惨重损失。因此,基层应急工作抓好了,我们的工作就成功了一大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座谈会,对全市基层应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但基层应急工作怎么抓,抓什么,没有现成经验可循,没有统一模式可套,要靠我们在实践中去摸索。因此,开展“五个一”工程建设,就是希望通过这五个不同类型的基层单位作为典型、作为样板,给其他单位树立榜样,以此来全面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全面把握“五个一”工程的重要意义,抓好典型,带动全面。
二、进一步营造“五个一”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通过前一段时间调研反馈的信息来看,各地的示范单位基本上都能按照《应急管理“五个一”工程示范单位标准》要求,建立了制度,制订了预案,完善了机制,组建了队伍,配备了装备,但也发现个别单位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氛围不够。有的墙上没有应急工作的宣传栏,没有主要应急预案的操作方式,没有应急工作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还有的甚至连应急办的牌子都没有挂。这样我们就很难把应急管理工作融会到日常工作中去,就很可能在出事时才去找联系人、找应急预案。今天上午大家参观的这些单位,工作都做得比较好。各区(县级市)回去以后要对照进行整改,树立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标兵形象,为即将举行的亚运会增光添彩。
三、进一步提升“五个一”工程示范单位的水平
社会在发展变化,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的应急管理理念、预案、装备等都必须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一是示范单位的标准必须根据新的形势进行修订、调整,要从实际出发,不断拓展示范标准新内涵,尤其是在硬件标准建设上下功夫。各区(县级市)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提高街(镇)、社区(村)、企业、学校的示范标准。如区从一开始起点就高,要求所有街(镇)、社区(村)应急管理工作按照标准全面推进,不再确定具体的示范单位,全面提高基层应急管理水平;二是要对示范单位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调整。同时,市应急办和各区(县级市)应急办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不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示范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也要摘牌;三是各示范单位不能固步自封,停滞不前,而是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不断推动我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进一步增进“五个一”工程建设的交流
实施“五个一”示范单位建设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通过试点、通过典型,探索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规律,指导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从实际情况来看,各个示范单位各有千秋,都有一些好的做法,比如黄埔区穗东街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家访居民群众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街道实际情况,做到了“大事不出、小事少出”的目标。黄埔油库、第47中学、玉岩中学的应急预案、科普宣教、应急演练等工作都抓得很到位。大家要相互学习借鉴。今天的现场会就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大家可以多多交流,取长补短。但这不够,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扩大交流面。现在全省都在开展“五个一”工程建设。很多兄弟城市都有一些好的做法,比如深圳、珠海都做的不错。市应急办要组织基层的同志去观摩学习,把好的做法带回来。各个区(县级市)之间、各个示范单位之间也应该相互走动,相互学习,共同的目标就是把基层应急 管理工作做得更好。
五、进一步掀起“五个一”工程建设的
这次现场会上,给各示范单位正式授牌,标志着我市应急管理“五个一”示范单位全部确立,也标志着我市“五个一”工程建设从创建阶段进入总结推广阶段。各示范单位要认识到自己是市的示范单位,代表着的形象,一定要珍惜荣誉,高标准要求自己。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推广示范单位经验,在全市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真正发挥示范单位的带头和引领作用,全面推动我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六、进一步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
市应急办成立后,就着手编制了我市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对全面、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十一五”工作已接近尾声,要切实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的评估工作,认真梳理,看看完成了哪些工作,还有哪些工作需要列入下一个五年计划。要组织力量认真做好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盘子中。各区、县级市也要抓紧做好这项工作。
七、进一步做好亚运会应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