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爱发表,线上期刊服务咨询

民族文化多样性8篇

时间:2023-09-25 11:18:58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民族文化多样性,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民族文化多样性

篇1

[关键词] 民族民间文化 文化生成环境 文化自觉 文化多样性

民族民间文化,既是一个民族精神世界的写照,又是这个民族所创造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结晶。保护和传承各民族民间优秀的文化传统是在现代化程度日益强烈、范围日益扩大的形势下,对全世界日益消亡的民族民间文化的现实关照,也体现了人们对于“现代性灾难”的深刻反思。所以,在社会文化变迁剧烈、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尊重与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的多样性已经成为世界各族人民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

一、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关键是培育良好的文化生成环境

要保护和传承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关键就是要保证这些文化艺术有好的赖以生长发育的土壤和环境,即文化生成环境。要保护好民俗这块土壤,必须让民众从民俗活动中感受到生活的愉悦、快乐和乡情亲情,让他们在世代相传的民俗文化活动中感受到独特的文化情致和魅力,感受到传统文化与他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如果有了这一点,各种乡土艺术、民间信仰等,都会融入到民众的日常生活中,成为他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贵州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首府凯里东南27公里的苗岭腹地有个美丽的村寨——郎德苗寨。这个村寨和周围的一些寨子都保持着非常浓郁的本地传统的民俗文化,其中很多民俗活动都离不开鬼司,他们至今仍沿袭着传统的祭白虎神(自然神)的仪式。传说白虎神给了他们这片土地和吃的粮食,寨民们许诺要世世代代年年供奉白虎以保平安和丰饶。本寨的鬼司经常在一些丧葬、取名、结婚、占卜、建房等活动中被邀请去寨民家中做法事。

笔者曾经见过朗德苗寨的鬼司主持的祭白虎神的仪式。这种仪式通常在某人或某家有了什么灾难时进行,鬼司如果认定是因为触犯了白虎神,便会举行仪式,用供品向白虎神告罪。在这个过程中,鬼司会不断的念密语,意思是与白虎商量、讲道理,让白虎神帮助他们的生活,而不是毁坏。鬼司是经过严格的挑选和培养的,除了要有着超凡的记忆力和感知力,还要具有身心的超敏感能力,村寨的人对寨子的鬼司都很敬重,参加这个仪式的人都很虔诚,实际上这也是一个传统的生态伦理道德和信仰的场景。

现在很多比较原始的地区还沿袭着这种祭祀的活动,如果用科学理性的价值观去解读这种文化,朗德苗寨的鬼司肯定会被认为是封建迷信文化的宣扬者,祭祀活动也会被认为是一种封建迷信的糟粕,这样的活动肯定是要予以破除的。然而,从人类学的视角分析这种文化事相,苗寨寨民的日常生活意义都深刻的根植于这种祭祀仪式之中,一个简单的仪式蕴涵着苗寨人对天地人神的理解和认知,也是解决个体和家族之间矛盾纠纷复杂关系的一种重要手段。毫不夸张的说,这种被现代人视为荒谬的仪式,正是维系着苗族人千百年来繁荣有序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试想如果朗德苗寨的日常生活被现代人的日常生活方式逐渐同化,祭祀仪式渐渐消失,那么其民族文化的根基也就逐渐丧失了。所以,要保护民族民间文化就要保证各种民族民间文化有一个良好的生存土壤和载体,各种民俗一旦消失或者被外来文化和主流文化所同化,那么人们也就不再会有这样的民俗文化活动的需求了。

一种文化的生成环境与很多因素密切相关,一种民俗活动也会随着社会的、文化的变迁而产生变异。政府、媒体、以及权威机构的评价和态度是影响民族民间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来自政府层面的推动和支持,会促成传统民俗活动的恢复、发展和繁荣,有了民俗活动这块土壤,文化传人就有了显身手的空间和发展传承的条件,反过来,民间文化生成的土壤也自然有了富足的养料,能滋养出优秀的民间文化传人。

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关键是强化社区民众的文化自觉

文化自觉概念,最初是由我国著名学者先生提出来的,先生将文化自觉归结为16个字:“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认知、理解和诠释自己的民族文化历史,联系现实,尊重并吸收其他文化的经验和长处,与他种文化共同建构新的文化语境,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文化自觉。

先生曾提出文化自觉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内涵,应该是指拥有和传承着一种文化的民族、社区或者个人,一定要对自己的文化有一种自觉的意识,能冷静地看待自己文化的利弊,并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来保护它、发展它。

贵州西江千户苗寨地处黔东南州雷山县,被誉为“苗族民族文化艺术馆”,是苗族文化历史研究的“活化石”。西江苗寨的寨民们也曾经受到城市建筑时尚的影响,纷纷拆掉自家传统的土木干栏式建筑,而改建成砖瓦水泥房,寨民们认为像城市里的人一样,住在钢筋水泥的房子里才是好生活的体现。政府部门还曾经计划“改田造景”,把大片的梯田改造成庭院楼阁等颇为现代化小高层建筑景观,把中原地区的新农村建设的经验移植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让西部落后地区共享中原经济发展地区的成果。值得庆幸的是在很多人类学家和民俗学家的严肃考据和强烈建议下,政府及时调整了改造方案,认识到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特殊的发展需要,避免了破坏性建设导致的文化灾难。“新西江改造”充分考虑到寨民的生活需要,在建筑风格上也体现了苗族文化的生命力,很多外出打工的苗寨青年纷纷返乡建设村寨,原来很多苗寨青年都认为自己民族的文化是落后的,都不愿学习手工刺绣、蜡染和苗歌等传统艺术文化,但当他们发现自己的文化传统正是可以供养他们的生活手段时,日渐消亡的苗族文化再一次焕发了勃勃生机,现在的西江千户苗寨已经成为贵州省少数民族文化旅游的一张王牌。

民族民间文化传承的另一个突出矛盾就是是否要强调文化的本真性。无论是官方机构、大众传媒还是民俗学者,大都把对民间传统文化的原生态和本真性作为一个基本的工作原则来强调。事实上,这样的倡导是违背传统民俗文化自身的发展规律的。民俗最大的特征就是既有传承又有变异,在不同的时空下,传统民俗文化总会发生变化和调整,以适应新的环境,只有这样,它才能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代代相传。以西江千户苗寨为例,苗寨13年一次的苗年祭祖仪式,从最初只是自己村寨的一个内部活动演变到现在,已经成为由政府主办,有众多民众和媒体参观的一个大型表演活动。这就是各个利益集团对本真性和原生态的过分宣传和渲染,造成的大众对民族文化原生态的盲目追求所导致的。笔者认为这种主流意识形态对边缘文化的过度追捧主要是出于一种务实的策略,它实际上变成了多种社会力量与政治力量共同参与、共谋利益的一项运动。

三、文化的多样性作为一种普世价值观的确认

维柯在《新科学》一书中认为,文化和文化之间,美德和美德之间如果要想去除相对主义和主观主义的独断性和单一性,可以借助一种“想象力的洞见”,理解的“进入”不同的历史和文化中,正是“人之为人的东西”使得这种自由选择和沟通成为可能。在不同的文化和冲突的价值体系之中自由选择是“进入”对方的前提,而理解和沟通承认了各种价值存在具备同等的客观性和合理性,使得我们可以,从多元的比较中,更好地认识自己,认识到我们的差异和个性并不一定构成我们无法逾越的鸿沟。

一个民族文化的核心是本民族认同的文化价值观。每一种文化都提供一系列评价人类行为的范畴和标准。文化作为人类行为选择的标准体系,既是人类行为的直接结果,又是人类行为的指针。一个民族所共有的选择标准,就是这一民族的价值观。每个民族的价值观,决定这一民族的价值取向。价值观念和价值取向集中地反映出民族意识和民族心理,拢聚着民族的凝聚力,因而占据着民族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由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其文化价值观及价值取向既有中华民族价值观的共性,又有每一个民族的个性。

价值观是不能强加的,文化多样性保护,前提是尊重传承文化的主体价值,而不是以客体的价值尺度去强加的同一性。我们必须看到:少数民族传统价值观属于非主流文化,表现出文化性,而非政治性,与我们国家主流的政治价值观没有冲突。少数民族民间信仰中有许多在现代社会有积极意义的内容,还没有很好的发掘。在昔日被打成封建迷信的民间信仰,经过学者们负责任的价值评估,今天人们已重新认识了人与自然和谐的新的意义。抢救、保护、传承少数民族民间文化的多样性,应当对各种文化现象给予更多的尊重和更积极的关注。

参考文献

[1]:《乡土中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

[2]:《论人类学与文化自觉》,华夏出版社,2004年。

篇2

关键词:文化多样性原生态民族唱法

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1届会议上通过的《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标志着全球已达成提倡文化多样性的共识。保持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维持文化生态的平衡如同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一样,是人类生存和共同发展的前提和需要。文化多样性是一个民族生存和延续的条件,也是世界文化发展的基础。

中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语言丰富,因而声乐种类繁多。中国声乐发展到今天,在唱法上已经形成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共存的百花盛开的繁荣局面(这里的民族唱法特指上个世纪40年代以来,在中国传统声乐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学院派为代表的唱法)。在此文化多样性视野下,笔者就原生态、民族唱法与中国民族声乐的发展发表一己之见。

一、原生态作为中国民族声乐的根基和个性的体现,首先应当受到提倡和保护

原生态唱法是中国百姓在生活的自然空间中,以自然的发声方法为基础,不断总结和改进发展而来的。它不论在演唱的语言、内容、形式还是技巧上都有鲜明的地域特征和民族特色。它多元的音乐风格、鲜明的民族特性、个性化的演唱都植根于特定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有其不可替代的相对的文化价值。近年来,主流媒体上的大量展示使人们对原生态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如青歌赛中朝鲜族卞英花古典的演唱、蒙古族的呼麦、李氏姐弟的海菜腔、扎西拉宗的康巴弦子等众多鲜明地方色彩、浓郁民族特色的演唱,都给大众带来了耳目一新的精神享受,使观众认识到中国除了有以郭兰英、李谷一、阎维文、、宋祖英等为代表的民族唱法外,还有如此丰富、有个性的声乐文化。

原生态是培养艺术家的沃土,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源泉。声乐教育家万昌文教授也曾经说过,要唱好民族风格的创作歌曲,就需要用民间音乐的风格和唱法。民族歌唱家大都有向原生态学习的经历,如吴雁泽到鄂西向放排工学习“打啊哈哈”后,才将《清江放排》唱得更加腔正味浓。胡松华曾深入40多个民族地区体验生活,曾向彝族歌手白素珍学习过“海菜腔”,向“草原长调之王”哈扎布学习过“若古拉”,向藏族“囊达”大师扎西顿珠学习过“真园”,向“花儿歌王”朱仲禄学过“花儿”,还学过维吾尔族“木卡姆”、苗族“飞歌”等原生态音乐,此类例子不胜枚举。

由此可见,原生态是中国民族声乐的根基和源泉,也是中国民族声乐的个性所在。它体现了中国音乐文化的博大精深、丰富多彩和源远流长,也体现了中华各民族的神韵,独特的审美品质以及巨大的艺术创造力,彰显出我们五千年文明古国无穷的音乐智慧。

但由于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及其他诸多原因,使原生态的生存受到了极大地威胁。因此,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该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政策和制度并加强对其实施的力度。特别要重视对原生态的搜集、整理以及对传承者、原生态自然和人文环境的保护。媒体应该更积极地引导大众对原生态的关注和认识。在学校教育中应该增加更多原生态的内容等措施来保护和提倡原生态,这也是对文化多样性的保护。

二、民族唱法作为中国民族声乐共性的体现也应受到提倡和保护

以学院派为代表的民族唱法(以下简称民族唱法)是建立在民族语言基础之上的,适合民族的生理与心理特点,表现民族音乐特有的韵味,反映民族的审美取向和人文精神,植根于民族文化的土壤。在这些特征上,它与原生态没有本质上的差异。它继承了传统民族唱法的精髓,主要以汉民族为审美主体。它的产生与发展适应了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时代的产物。早在1963年,总理就曾经指示要研究出一套不同于别人,训练嗓子基本功的民族的歌唱、民族的发声方法,这就要求确立自己的民族唱法。要确立一个唱法或建立一个学派就必须有一套完整的体系,必须理论化、规范化、系统化。简言之,要有共性作为评价的标准。以学院派为代表的民族唱法正是这样做的并且发展得很快,已经能够作为中国民族声乐的代表走向世界,在新加坡、宋祖英在悉尼和维也纳金色大厅成功的独唱音乐会就是有力的证明。而且它已经被中国千千万万的老百姓接受和喜爱,其民族性、艺术性和时代性相统一的完整体系是其他原生态所无法替代的。它的共性化使其能更好地传承与发展。

由此可见,民族唱法与原生态原本就有着千丝万缕的渊源。如果说原生态是强调中国民族声乐的个性,那么民族唱法则是强调共性,是中国民族声乐这一问题矛盾的两个方面。樊祖荫先生也曾说过:“音乐教育的规范性与民间音乐的即兴性特征有着天然的矛盾,但并不能丢弃任何一方,应学会两条腿走路。”①因此,笔者认为民族唱法和原生态应该共融互补,共同繁荣我国民族声乐,从而达到提倡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目的。

至于田青先生所说“在规范化的歌声里不要说历史,常常连人性都感觉不到,感觉到的就是技术”。②这恐怕有些绝对。宋祖英在维也纳演唱的《孟姜女》,虽然外国人听不懂歌词,但观众热烈的反应说明他们听懂了音乐,听懂了艺术。况且国内更有数不胜数的民族唱法的忠实观众,他们中有几人能听出技术上的孰优孰劣?绝大多数是被歌唱家的艺术感染力所吸引,并接受和喜爱民族唱法。田青先生还说:“这个民族唱法很了不起,最适合歌颂,因为它宏大、亮、通、透、传得远,这种颂歌式的民族唱法就变成了我们唯一的民族唱法……我们的民族唱法就是‘颂’,你听几个有名的歌手唱过几首爱情歌呢?我们的民族唱法唱什么?党、祖国、母亲、父亲、战友、长江、黄河等。”③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似乎是对民族唱法稍有些偏见。就算民族唱法只唱颂歌,颂歌也有它存在的价值。就文化层面来讲,它也是多样文化中的一种,也应该被保护和提倡,更何况它还有如《兰花花》《望月》《五哥放羊》《孟姜女》《小背篓》《辣妹子》等许多颂歌以外的内容。

声乐艺术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声乐均为世界多元声乐文化的一元,都有其相对的文化价值。尊重不同民族声乐的差异性和平等价值,保护和提倡声乐文化多样性,传承和发展民族声乐,也是为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做出贡献。

注释:

①刘晓真.专家说“原生态民歌”[J].艺术评论,2004,10:34.

②③田青.原生态音乐的当代意义[J].人民音乐,2006,9:20,18.

参考文献:

[1]刘晓真.专家说“原生态民歌”[J].艺术评论,2004,10.

[2]田青.原生态音乐的当代意义[J].人民音乐,2006,9.

[3]金铁霖.民族声乐教学的现状及创新[J].中国音乐,2005,4.

[4]郭克俭.传统声乐文化特质及其当下意义[J].音乐研究,2004,4.

[5]王磊、赵英华.原生态民歌崛起的必然性及意义[J].中国音乐,2006,4.

[6]杨仲华、尤志国.中国气派民族神韵百姓欢迎──论金铁霖民族声乐学派的确立[J].中国音乐,2005,1.

[7]杨曙光.多维文化视野中的专业民族声乐教育[J].中国音乐,2004,2.

篇3

滇西北是历史上著名的“茶马古道”要塞,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各民族相互间频繁地进行经济和文化交流,形成了一个独特的“民族文化大走廊”,因此,无论在各民族成份的构成上,还是在宗教、民俗、衣食住行、歌舞艺术等方面都形成了既保留各自的特色,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熔铸出滇西北各民族文化特有的宽容开放精神,促成了滇西北地区各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并存。

滇西北地区各民族的大融合

滇西北纳西、藏、彝、白、傈僳、普米、怒、独龙等族都是藏缅语族族群,与西北的氏羌族群有渊源关系。这种同源共祖的历史奠定了各民族之间唇齿相依、友好相处的客观条件,并在历史发展历程中逐渐形成了同源异流、异源同流,在分化和融合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亲缘关系。历史上滇西北各民族形成同区域交错杂居、聚居而相安无事〔除了过去因各种历史原因而产生过的一些短期民族纠纷)的格局,也是这种友好关系的反映。

纳西族《创世纪》中说藏族、纳西族和白族是同父同母的三兄弟,彝族古老的故事《居木乌乌》中说汉族、彝族、藏族是居木乌乌和天女所生的同胞:藏族传说《萨当汉・松诺罗丹》的故事,把丽江木氏土司称为萨当汉,即“丽江王”, 他的藏语法名是“松诺罗丹”,意为今“柞永盛”,这些传说都反映了滇西北各民族源远流长的友好关系。唐代洱海地区“乌蛮”蒙氏王族与“白蛮”贵族联合建立多民族集合体南诏政权的历史,是滇西北不同民族联合实现地域性统一的反映。从古至今,滇西北各民族之间相互通婚者很多,从中也可以看出各民族和睦相处的传统。历史上,汉族和汉文化对滇西北各民族的影响很大,白族即英人与到滇的汉人融汇而成的民族,南诏、大理国的整套典章礼制深受汉族政治、文化的影响:明代为滇西北霸主的纳西族木氏土司广采博纳汉族文化,大量引进中原汉族人才,极大地推动了其统治区域的经济、建筑、医药、汉传佛教和道教文化等的长足发展。各个时期的汉族移民与滇西北各民族在城乡杂居,和睦相处。少数民族学习汉文化,很多汉族也入乡随俗,学会了各民族的语言文字。

在历史上,滇西北一些民族之间也有过因封建中央王朝的政策以及民族上层利益导致的冲突和纷争,但各民族人民之间在经济、文化上的友好交往是一直存在的。南诏统治者曾与吐蕃联盟抗唐,后又联合唐朝军队击败吐蕃:唐代磨些与吐蕃之间既有争夺盐池之战,这段历史纠葛形成藏族著名的神话诗史《格萨尔传奇・姜岭之战》的历史背景,但唐代磨些和吐蕃之间又有着密切的友好关系,吐蕃贵族与磨些酋长之间建立姻亲关系。

据唐代《蛮书》等记载,铁桥〔在今丽江塔城)上下的吐蕃与磨些等族民众之间的牛羊等商贸交往十分频繁。明代,中央王朝推行“以蛮攻蛮”的政策,扶持纳西族木氏土司,认为木氏土司“守铁桥以断吐蕃,滇南籍为屏藩”。木氏土司在明王朝扶持下多次出兵与藏族土司交战,其势力远达滇川藏三地藏族地区,战争给藏族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但木氏土司在促进藏族地区的佛教和经济的繁荣方面也起了较大的作用,如土司木增在明万历末年至天启年间主持刊印“丽江一一理塘版《甘珠尔》大藏经”,广建藏传佛教庙宇,推广较先进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农作物品种等等,都赢得了藏族人民的好感。该文原载于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主办的《环球市场信息导报》杂志http://总第547期2014年第15期-----转载须注名来源在滇西北,既有称为“磨些古宗”的藏族,也有称为“藏纳西”的纳西族,反映了两族的相互融合和密切的关系。

滇西北各民族之间的经济贸易有悠久的历史,遐迩闻名的“茶马古道”即是滇西北各民族长期进行贸易而形成的充满活力的商业通道。历史悠久的大理三月街、洱源鱼潭会、鹤庆松桂会、兰坪营盘街、丽江三月龙王庙会、七月骡马会等,都是滇西北各民族进行贸易的集市和物资交流会。清代和民国年间,藏族、白族商人纷纷在丽江开商号,纳西族商人也在中甸、德钦等地设立很多商号。纳西族、白族商人深入到傈僳、怒、独龙族的居住区域经商,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商贸交流。在“茶马古道”上,滇西北纳西、藏族商人还齐心协力修桥筑路,促进这条滇藏贸易通道的繁荣。如位于德钦县澜沧江上的云南进重要渡口溜筒江铁索桥是由丽江纳西族商人赖耀彩在1946年倡导并出资、得到迪庆藏族商人马铸材等的积极响应而修建成的,此桥建成后,改变了过去这里只能用溜索渡江、危险异常、人畜渡江辛苦万分的原始状况,极大地促进了“茶马古道”商贸的繁荣。

滇西北民族文化的多样性

在长期的相互交流过程中,滇西北各民族的文化在相互影响中发展。比如,滇西北不少民族中都是本土和外来宗教并存,如纳西族,既普遍信仰自己的本土宗教东巴教和民间巫术,同时远至唐时始就将吐蕃的苯教文化内容吸纳到自己的本土宗教中来,后又将一些藏传佛教、汉族道教的文化吸收到东巴教中,形成了东巴教这种以纳西本土文化为主,又融合了多元文化的独特的民族宗教形态。明代,在纳西族木氏土司的积极倡导下,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教派〔白教派)在今丽江、维西、迪庆纳西族和藏族地区得到蓬勃发展,该教派黑帽系八世活佛和十世活佛先后到丽江,促进了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教派在滇西北的繁荣。产生了著名的噶玛噶举“滇西十三大寺”。佛教道教传入纳西族地区后,与纳西族的本土东巴教和民间巫术一起在民间流行,祭司东巴、巫师桑尼、和尚、喇嘛、道士各行其道,在民间各有影响。丽江过去每逢甲子年举办甲子会,各种宗教的教徒分别在各个不同的地方举行法事,各有信徒,和平相处。有时祭司东巴、巫师桑尼、和尚、喇嘛、道士同时登场为民众举办法事。在丽江甚至出现了诸教寺庙融和一体、不同宗教教徒同堂和平共处的文化现象。如有的寺庙前院供佛、住和尚,后院供道教神、住道士。一些民间盛行的寺观节庆,不论它是属于哪一种宗教的,都会有各种宗教的僧人、道士和信徒一起来参与,共同欢庆。

篇4

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之一,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象征。一个民族之所以区别于其他民族而存在,就在于这个民族有自己独特的民族文化。从文化生态学角度来看,民族生态位决定了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民族文化多样性是民族文化生态平衡的基本条件,也是民族文化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文化生态”是文化生态学最基本的概念之一,最初的文化生态学是作为美国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出现的。1955年,美国文化人类学家J.H.斯图尔德首次提出“文化生态学”的概念,倡导建立专门学科,以探究具有地域性差异的特殊文化特征及文化模式的来源。此后,文化生态学为越来越多的人类学家和生态学家所重视,逐渐形成一门新的学科,其理论和概念主要是用来解释文化适应环境的过程,认为人类是一定环境中总生命网的一部分,在这个总生命网中引进文化的因素,即在生物层上建立起一个文化层,两个层次之间交互作用、交互影响,形成一种共生关系,这种共生关系不仅影响人类一般的生存和发展,而且也影响文化的产生和形成,并决定着不同的文化类型和文化模式。也就是文化生态学所要研究的是环境所导致的文化变迁[1]。

首先,民族文化多样性的产生是由民族生态位决定的。生态位是生态单元在特定生态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生物个体或物种可以在其中不受限制地生存下去的多维生态因子。生态位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对某个生物个体或种群来说,它在种群或群落中的地位与功能,包括空间、时间、营养及与其他生物个体或种群的相互关系;其二是环境所提供的资源谱和生物对环境的生态适应度[2]。在民族生存和发展过程中,每个民族都拥有具有特定空间和资源基础的共同地域,这就是每个民族特定的生态位。不同民族的生态位是民族间均势妥协的结果,各个民族在特定生态位上,受他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影响,形成了本民族特定的民族文化。而民族间均势的改变,相应的造成一个民族对另一个民族生态位的侵入。由于生态位的改变,对入侵的民族或对被征服的民族而言,都改变了他们原有的和自然环境的关系,从而使他们原有的民族文化发生变化。由此可见,特定的民族在特定的地域为适应特定的环境产生了本民族的文化特质,生存环境和经济生活的多样性造就了民族文化千姿百态的个性特征。不同民族文化特征所赋予的价值观念、道德意识、行为偏好、选择方式等,成为民族特定的文化价值标准,使每一个民族文化都有各自的独特风格和内涵。

其次,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存在和发展是由文化生态决定的。文化生态是影响文化生存、发展各要素的有机统一体,它包括文化的自然生态和社会生态两方面,是由特定民族的生活环境、生产方式、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文化因素构成的,是追求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维护人类与自然界共存的共同利益,使人口、环境和资源良性循环的文化体系。民族文化生态是特定民族的物质、制度和精神文化的有机组合,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民族传统文化是各民族在千百年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它是各民族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的精神财富,也是各民族精神联系的血脉,是各民族最持久的特征。语言文字、文学艺术、建筑服饰、医药体育、风俗节庆、婚丧嫁娶、、生产技术、民族历史等都是各民族文化延续发展的重要形式。一个民族及其文化,其生成和发展离不开特定的环境,这一特定的环境就是民族文化赖以存在的文化生态。按照文化人类学家的观点,人类不仅是生物意义上的人,同时又是文化的产物,人类生理功能在发展进化的同时,人类自身又在文化进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文化不仅是人类文明进化的产物,也是人类与外部环境相协调和适应的手段和途径,因而文化的本质和特征与人类生存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文化生态环境密切相关。不同种族、不同地域的文化现象、文化差异、文化模式,是人类为了适应自然条件、生产力发展水平等所做出的选择。

最后,民族文化多样性的消失将导致文化生态平衡的破坏。与自然界的生态系统一样,文化生态体系也可以作为一个系统来看待。在系统内部,它是由不同层次的子系统要素按一定的规律组成的有机整体,各种内部要素相互制约、保持动态平衡。例如,各民族饮食、服饰、居住、语言、信仰、观念等民俗文化共同构成了类型多样、稳定有序、互动共生的民族文化系统整体。生态观是一种整体观、协调观,也是一种运动的发展观。因此,民族文化生态系统平衡是一种相对的、整体的平衡,即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以及不同文化形态之间的相对平衡。按照生态学原理,当生态系统达到动态平衡的最稳定状态时,它能够进行自我调节和维持自身的正常功能,并能在很大程度上克服和消除外来的干扰,以保持自身的稳定。当生态系统的构成要素减少,系统整体性遭到破坏,则生态平衡无法维持,系统也将失去正常功能和生命力。民族文化形态的多样性是文化生态系统生命力和活力的表现。不同民族不同形态的文化作为文化物种链上的一环,各有自己的生态位,彼此关联,保持着文化生态系统的相对平衡。如果文化种类减少,甚至不断灭绝,文化环境遭到破坏,人类的文化生态平衡就会遭到威胁。正如自然界一样,单一的物种无法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单一的文化物种也不适合人类社会的发展。在日益趋同和现代化的现实世界中,就像人类需要多样性生物、洁净的水源和清新的空气等良好的生态环境一样,人类对拥有丰富多彩的文化模式的需求也日益增强。

二、问题的提出

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有一亿多人口,分布在全国各地。民族自治地方占国土面积的64%,少数民族文化资源是全国民族民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民族在发展过程中都创造了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呈现出丰富多彩的多样性。由于我国少数民族众多,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多样且异质性强,因此民族文化成为旅游资源开发的热点。

在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出现了生态旅游热,也暴露出旅游资源开发的一些误区和问题。如,认为生态旅游仅包括自然旅游,忽视文化资源的存在;认为生态旅游本身就是可持续旅游,忽视资源的保护。由于开发方式的不科学导致环境污染,由于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产权不明晰带来利益分配不均,在强势文化冲击下民族传统文化的稳定性、完整性、延续性受到威胁;文化同化、异化和消失现象不断出现,民族文化产品庸俗化、商品化、价值退化现象时有发生。

2002年,中国生态旅游论坛一致通过了《关于中国生态旅游发展的倡议书》,提出“所有生态旅游资源富集和生态脆弱的地区,都必须注意保护生态完整性,同时还必须提高对人文生态的认识,将抢救和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与抢救和保护文化生态资源应放到同等高度来对待”。由此可见,旅游资源的开发不仅要保护自然资源,更重要的是要保护民族文化资源。

三、旅游对民族文化生态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地区有着丰富而独具特色的文化资源,目前这些资源在被开发利用的同时,也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从文化生态角度看,民族文化资源受到破坏主要是由于文化生态受到破坏而引起的。由于文化生态是文化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因此一旦文化生态遭到破坏,民族文化资源就会发生变异或丢失。同自然生态具有脆弱性一样,文化生态也具有相同的属性。相对于自然生态脆弱区,有的学者提出“文化生态脆弱区”的概念,指一种文化处于抗干扰和生态恢复能力较弱的地区,或者处于不同文化圈交接地带的区域[3]。文化生态脆弱区在空间上,是被主流文化包围的孤岛;在时间上,是某种文化进化的分支;在文化表征上,表现出一定的异质性和脆弱性,很容易被主流文化融合抵消。

一方面,随着旅游资源开发范围的不断扩大,民族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文化生态不断遭到影响和破坏,民族文化的变异、融合、消亡也就不可避免。

第一,民族文化资源过度利用。近年来,随着民族地区旅游业的较大发展,人们已经认识到,要使旅游业创造更多的价值,必须增加旅游业的文化含量。因此,各地开始大规模盲目地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一些地区甚至对民族文化资源实行掠夺式开发,结果造成许多资源遭受严重破坏,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民族文化严重滥用。民族地区为了增加旅游的吸引力,在自然景区内建设众多的民俗景观,大兴民俗表演,人为的文化旅游商品也同时被生产出来,与民族原生态文化相去甚远。各民族地区文化旅游商品开发雷同,毫无特色。

第三,民族文化资源大量流失。由于民族文化资源属于不可再生资源,其稀缺性导致其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吸引有经济实力的个人和集团深入民族地区收集民族文物,如民族雕刻品、民族乐器、民族服饰、盛物器皿等民间保存的物品。此外,不少民间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缺乏有效的保护,在强大的现代文明冲击下也逐渐消失。

第四,民族文化资源自然损坏。在民族地区,许多民族文化遗址、建筑物、墓室等珍贵物质遗产,由于保护不力,自然磨损较为严重,不少民族器物残破不全,价值受损。此外,由于施工不当致使不少民族文化遗址和民族建筑物遭受严重损害,有的造成永久性破坏。

另一方面,大规模的民族文化旅游开发干扰了民族文化生态过程,超越了民族地区环境承载力,透支了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的生态价值,使民族文化因社区居民对已变化环境的社会生态适应而发生变异,使民族文化因异质文化的侵入而改变了原有的民族生态位而发生变异,从而使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威胁[4]。

第一,民族文化资源的过度开发干扰了基本生态过程。生物群落与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和动态特征总是通过基本的生态过程来表达和实现。对于特定区域的旅游生态系统而言,基本生态过程的驱动力在于系统生产力的提高(自然和社会)及生物量的积累(自然),表现为区域旅游生态系统的波动、演替和更新。民族文化资源的过度开发将导致正常的生态过程扰,生态平衡受到破坏,自然和文化生态结构就遭到破坏,其系统共生、循环再生和自我调节的生态功能也受到损害,这将不利于旅游地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民族文化资源的过度开发超越了环境承载力。“承载力”是指某一特定空间或区域的接纳、包容能力,在旅游学上通常指某一旅游区所能接纳的最大游客数量。旅游环境承载力侧重的是区域旅游的生态容量(当然包括自然生态和文化生态),即在特定时期内,某旅游地旅游生态系统能够正常发挥整体功能所能承载的最大游客数量。环境承载力问题是旅游开发的一个核心问题,环境承载力可以不断提高,但不是无限扩充。如果旅游地为了追求更大的经济利益,不顾资源、生态环境、服务水平、基础设施以及社会文化容量,盲目扩大规模,将导致游客旅游兴致下降、生态环境及资源遭受破坏,无法实现旅游地可持续发展。

第三,民族文化资源的过度开发透支了生态价值。生态价值是指地球生物圈作为生命维持系统的价值或人类生存的价值,它是自然界物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是不可替代的,是最高价值。生态价值涉及自然界的消遣价值、美学价值、生命价值和科学价值等,它是自然界价值的主体。在旅游地生态系统中,生态价值是当地环境和居民共同创造的。大规模的旅游资源开发破坏了生态价值的产生机制,导致超前消费生态价值,造成“生态赤字”,因而无法实现旅游地自然与文化资源的永续利用。

四、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性开发

民族文化资源保护主要是保护该文化生成的最为主要的条件,即保护民族文化生态。“生态保护”这一概念确切地说,应涵盖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地球生态保护,二是文化生态保护。既要保护人类生存的物质生态,又要保护人类生活的精神生态。丧失了自然生态等于失去了物质家园,丧失了文化生态无异于失去了精神乐园。开发旅游资源,既必须保护自然生态,又必须保护文化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必须是保护性的开发,这是旅游可持续开发的先决条件[5]。

发展旅游业与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之间并不是对立的。文化生态保护不是拒绝外来文化进入。外来文化因素进入及外部环境的某些变化并不意味着整个文化生态发生了变化。同质文化或同类文化的交流不会导致文化生态变化,非同类文化或异质文化发生交流也不一定会产生文化生态变异。民族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并不一定要通过破坏传统文化和文化生态来实现。一方面,对于文化渗透和文化冲突,人们可以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文化调适来实现文化之间的整合。只要采取恰当的手段,处于弱势的民族文化完全可以得以保存。另一方面,在强势文化的冲击面前,民族传统文化并非完全处于被动状态和弱势状态,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不少思想和观念与现代文明的理念是一致的。民族文化传统中的自然生态观和生态保护思想包含着众多科学成分,这些文化资源经过现代转换,对于人类走出目前所面临的生态困境有启示意义。

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就是要维护文化物种的多样性和文化生态系统的平衡,建立主客体之间平等和谐的交流机制,促进整个社会文化向最优化的方向发展。具体表现为:

第一,要突出民族文化的原生性和完整性。自然生态系统总是朝着种类多样化、结构复杂和功能完善发展。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与系统的组成成分有关,成分越多样、结构越复杂,调节能力越强,对文化生态系统也一样。文化种类多样性和文化结构复杂性同样影响到文化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平衡性。所以旅游资源开发必须关注民族文化的原生性和完整性。否则,将会使一些深具文化内涵的文化资源,在市场开发中被肢解和庸俗化。久而久之,文化的独特性和差异性就受到了损害。而民族文化的地域差异是旅游行为产生的主要动机。不同的地域有其不同的自然环境、人文景观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在特定的地域背景下所形成的独特的生活方式、饮食习俗、语言、服饰、等。这些对当地人来说是习以为常的事情,恰恰是吸引很多旅游者趋之若鹜的因素。由此可见,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只要体现出地方特色就有生命力。

第二,要寻求民族文化的传承载体。在民族文化资源开发中,将民族文化纳入旅游业中,既可以丰富旅游活动的内容,民族文化也因此实现了其经济价值,获得生存土壤。民族文化有其特定的传承方式,以旅游为载体,通过民族艺术节来传播民族歌舞文化,通过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来传承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利用旅游观光景区和各地重大节庆,展示各民族特色鲜明的民族传统服饰和歌舞艺术,通过影视剧、戏曲等方式,将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爱国主义精神、美好的道德情操、乐观豁达的生活态度加以传扬。

第三,要拓展民族文化的生存空间。通过开发利用民族文化资源,为传统文化寻求新的社会市场和生存空间。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与社会需求密切相关,如果失去社会需求,民族文化就会消失。通过发展文化产业,既可以创造经济价值,又可以使这些文化事象获得新生。

第四,要将民族文化置于自然生态系统中。民族文化的生成环境由自然生态与文化生态组成。任何文化生态都是自然与人文的结合,许多民族文化事项不是孤立存在的,必须与相应的自然生态结合才显出其价值。不少人文景观的价值与自然景观和环境形成一个整体,离开这些相应的自然环境,人文事项的价值就会降低。

第五,要不断强化文化主体的生态意识。民族文化是各族人民在长期生活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本民族独特的传统特性。因此,人在民族文化健康发展的进程中始终处于核心位置。文化主体主要指文化传承人、旅游者和旅游开发者。对于文化传承人来说,自然、人文生态环境是民族文化旅游的依托。保护民族旅游地的自然、人文生态环境,要通过宣传教育将保护生态和文化的意识上升为当地居民的全民意识,通过教育的形式使当地居民对本民族文化进行再认识,重新审视本民族的民俗文化,以增强民族文化的自豪感。在民族文化旅游开发过程中,社区居民参与的方式既能实现文化的多样性保护,又能实现主体的自身发展和当地的经济发展。

总之,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必须遵循文化生态系统内在规律。民族传统文化在历史中的很多功能在现代社会里已经丧失,这样的文化若以活态文化形式继续存在,则会出现功能与系统之间的不和谐。从文化生态系统内部发生发展的规律看,文化生态系统内部具有自我调适的功能,这一功能源于民族文化多样性。因此,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就是保护民族文化生态平衡,就是保护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能够世代传承和永续利用。

篇5

[关键词]文化认同;新疆民族文化;新疆民族文化认同

民族文化是一种无边、无形的存在,它是一种不可加工铸造的形式做为存在实体。新疆由于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所以形成新疆民族地区文化的多样性。所谓“文化认同”是人们在一个民族共同体中长期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对本民族最有意义的事物的肯定性体现和认同,其核心是对一个民族的基本价值的认同;是凝聚这个民族共同体的精神纽带,是这个民族共同体生命延续的精神基础。因而,文化认同是民族认同的重要基础,还是民族文化差异性的本质所在。

一、新疆民族文化认同发展沿革

新疆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重要组成部分,新疆民族文化认同是在新疆历史民族文化沿革中逐渐形成的。由于新疆民族、宗教的多样性,导致形成了具有新疆特色的民族文化,并以此为起点形成多民族文化认同的情感基础。

汉朝统一西域与公元60年设立西域都护府,奠定了新疆民族文化发展的基点。魏晋南北朝进一步加深中华民族的民族文化认同感。由于连年的战争,西域人民渴望有一个统一团结的民族局面,对于民族文化的认同从心理层面突出的表现出来。唐朝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在西域设置的安西、北庭二府,并为新疆的民族文化治理起到不可磨灭的贡献。由于完备的民族的治理建设,使得新疆在唐朝的民族向心力也得到了显著地加强。这为新疆的民族文化认同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元朝的强大导致西域的各民族处于从属地位。因此,新疆民族文化认同处于高度的发展时期。民族文化认同从表层的文化现象融合到真正意义的文化大发展。明、清时期,伊斯兰教的传入使得新疆民族文化呈现多元民族文化并立的局面,从而影响了多民族的文化并存且相互依存的局面。因此,在古代新疆的民族文化的多元,进一步加剧了新疆民族文化多元一体的格局。

历史的沿革是新疆民族文化的一个渊源,留给新疆民族的文化发展的空间。并由于历史的原因,成为当今分析新疆文化发展的源头。

二、当代新疆民族文化发展的现状

新疆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西部边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因此,当代新疆的民族文化就与新疆的民族、宗教紧密的联系起来。当今民族文化发展的现状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华民族文化与新疆民族文化的差异性

民族的多样性、语言的多样性、生产方式的多样性、信仰的多样性等,构成了新疆地区文化的多元性。新疆是多民族聚居之地,塞、粟特、古代突厥、匈奴、羌、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塔尔、塔吉克、蒙古、锡伯、回等诸多民族与族群,都曾在西域的大地上生息繁衍。

新疆是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地域,历史的沿革促使十三个主体民族在新疆繁衍变化。新疆民族文化的存在相融、相存,伊斯兰文化、乌兹别克文化、克尔克孜文化、塔吉克文化、塔塔尔文化、俄罗斯文化、锡伯族文化、达斡尔文化和回族文化、汉文化等几种形式相互影响、相互渗透。新疆民族文化的多元一体,但是具体表现形式上存在差异性,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语言的差异性

在新疆由于各种文化的传播,使这里的语言文字对外来的语言文字的接受性和认同性十分强。通晓各种语言的人在新疆形成了一个广泛的阶层,他们首先是吸收了外国词汇作为外来语,然后自己造词来补充这种外来语。现今的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文字便是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蒙、锡伯文字则是以回鹘字母为基础的。维吾尔语、哈萨克语、塔塔尔语、乌兹别克语都属于阿尔泰语系的突厥语族语言。

2.风俗习惯的差异性

新疆民族与宗教有着天然的联系。新疆各穆斯林民族在语言文字、宗教历法、年节礼仪、饮食服饰、婚姻丧葬等传统文化方面已基本定型,如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塔尔、塔吉克等民族文字的阿拉伯字体化,在宗教历法方面均采用伊斯兰教历,由制定的两大祭典形成的“肉孜节”和“古尔邦节”已成为最重要的穆斯林节日。在新疆历史文化中由于伊斯兰文化、阿拉伯文化所形成的风俗习惯与中原文明有着一定的差异。这种表现在风俗习惯上的差异性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影响新疆民族文化的认同。一方面,汉族的迁入为少数民族带来了新的农业种植技术、新的科技文化和生活习惯;另一方面,由于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稳定性、社会性、传承性,新疆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和风俗也在汉族的日常生活中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3.的差异性

自古以来新疆就是一个多宗教地区,不仅流行过原始的萨满教,还曾有袄教、佛教、道教、景教、摩尼教、伊斯兰教、喇嘛教,以及天主教和基督教,丰富了新疆的民族文化宝藏。在新疆各民族传统文化中,具有深远影响的宗教文化主要是萨满教文化、佛教文化和伊斯兰文化。新疆地区由于不同,就有了伊斯兰民族与非伊斯兰民族之分。

(二)新疆民族文化的内部多样性

新疆地处亚欧大陆中部,是亚欧大陆两大民族、经济、文化的必经之地。也是世界四大文化体系:中国文化、印度文化、古希腊罗马文化和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交汇之处。于此同时,由于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性与多元性导致新疆民族文化内部的多样性。

(三)新疆民族文化的影响因素

1.语言文字对新疆民族文化的影响

新疆是多民族聚居的地区,维吾尔、哈萨克、蒙古、锡伯等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语言和文字,都有其独特的文化特色,使得新疆的文化丰富多彩且具有独特性。在新疆由于各种文化的传播,使这里的语言文字对外来的语言文字的接受性和认同性十分强。通晓各种语言的人在新疆形成了一个广泛的阶层,他们首先是吸收了外国词汇作为外来语,然后自己造词来补充这种外来语。现今的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文字便是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蒙、锡伯文字则是以回鹘字母为基础的。

2.对新疆民族文化的影响

新疆历史上由单一宗教到多神教并存再到有佛教衰落伊斯兰教的兴起。具体体现为新疆各民族宗教文化是新疆传统历史文化架构中的重要部分之一。在实行自由政策过程中,以民族政策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民族政策的执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新疆民族文化的发展。

3.风俗习惯对新疆民族文化的影响

新疆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对新疆的民族文化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随着操突厥语诸民族的伊斯兰化,萨满教在思想信仰上的统治地位已被伊斯兰教代替,其原始文化的影响,主要遗留在各民族风俗习惯、生活禁忌和民间巫术之中,特别是在哈萨克、柯尔克孜等以游牧生活为主要生活方式的民族中,原始信仰的风习还比较浓厚。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穆斯林文化蓬勃兴起,早在喀喇汗王朝,信仰伊斯兰教的文人学者们就已在继承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吸收阿拉伯、波斯文化的营养。在新疆的风俗习惯中具体体现在饮食习俗、接人待物习俗、节庆习俗、民间文体习俗、丧葬习俗等方方面面。

三、新疆民族文化认同发展趋势

新疆自历史以来由于民族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决定了新疆在未来民族文化认同的发展趋势的复杂多样性的特点。多民族的存在和新疆地处欧亚大陆的结合部不仅决定了新疆文化的多元特点,而且也决定了多种文化的交流与互补是新疆文化发展的主要特征之一。

(一)新疆民族文化认同在认知上表现的一致性

新疆民族在其语言文字、风俗习惯、等方面,经过少数民族的干部和爱国主义的宗教人士的带领之下,表现在民族认知上表现一致性。同时表现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社会主义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对中华文化认同的高度认同的情感。新疆民族文化认同认知表现的一致性不仅体现在国家制定相应的民族地区的政策上,还具体体现在少数民族之间风俗习惯和文化传承的认知上是一致的。

(二)新疆民族文化认同在感情上表现的趋同性

新疆民族文化的发展是通过爱国主义教育等途径,以法律为准绳确定下来,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族信仰自由。新疆各族人民具有爱国主义的传统,特别是在近现代史上,新疆各族人民为抵抗外来侵略、维护祖国统一做出了贡献,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之所在,也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

(三)新疆民族文化认同在行动上的表现统一性

实际上,民族政治行动上的统一性,是建立在个民族政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大前提下的,尤其是新疆的民族文化。党的民族理论及政策还是宗教理论及政策,都是以维护中国华人民共和国的统一,维护中华各民族大团结为前提。在处理宗教问题时,着眼于民族的根本利益,着眼于民族的发展和进步,着眼于把各族人民中的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紧密团结起来,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

我国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其地域辽阔,少数民族众多,文化多元一体共同交流。新疆的各民族文化所表现的兼收并蓄、的特点。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新疆作为我国民族文化发展战略的重点地区之一。面对西部大开发的潮流,新疆的民族文化也在不断发展,并且为新疆的团结稳定打下坚实的民族文化认同基础。

参考文献:

[1]马正大.新疆史鉴[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6.

[2]张先亮、戢广南.文化认同-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社会建设之魂[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2008(4):11-15.

篇6

在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今天,民众日常文化、娱乐的内容、形式和节奏等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广播、电影、电视普及以前的文化、娱乐大多是小范围的,从直观的“数量级”和“影响面”来说是属于相对“小众”的。在“小众化”的时代,文化艺术基本上更多的是以具有明显地域特色的、原汁原味的“原生态”的形式、内容为主要的存在方式,也正因为那种交通不畅、信息闭塞的状态而使得交流、传播不便,导致了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相对封闭和独立,文化艺术的存在也才能够呈现出更多种多样、有着独特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的、多姿多彩的局面。

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交通的不断改善和传媒技术手段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文化娱乐就更多地以一种“大众化”的局面出现了。成千上万上亿的人操着同一个腔调、喊着同一个口号、唱着同一首歌曲就成为一种时髦,而一旦成为了一种时尚就会成为更多人追逐、消费的娱人娱己的追求娱乐体验的“产业”。这种所谓“众口一词、万众一心”的“文化消费”对文化多样性来说无疑就是灾难!

2009年7月23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基本原则: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既要继承、保护、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又要推动各民族文化相互借鉴、加强交流、和谐发展。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把握规律性,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推动少数民族文化的改革创新,不断解放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生产力……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先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族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断完善扶持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①就科学地、提纲性地阐述了民族文化艺术的保护、传承和交流、发展以及文化艺术事业和产业之间的关系。

云南有4000多公里的边防线,与3个国家接壤,地处中华文化圈、东南亚文化圈、南亚文化圈的交汇地,与西亚和非洲文化圈邻近。云南有15个民族是全国特有的,其中有16个民族是跨界而居的,境内外同宗同源,特别是云南各民族与东南亚、南亚各国人民亲如一家,和睦相处,世代友好,大多都有着与邻为善的历史传统,更有着血脉相通的人文渊源,同一民族拥有相似的文化底蕴,在语言上、文化上、宗教上是相通的。云南各民族自古就与东南亚、南亚地区有着较为密切的经济文化联系,具有广阔的文化吸纳和辐射的交流空间。这种民族同宗、文化同源的跨境而居,对于边界的和谐稳定非常有益,但同时也会存在着一定的边界、跨界问题、多民族文化及多宗教问题。

在云南这样一个世界上少有的多民族群体共处、多文化形态共生、多共存的地方,不少民族都有自己的信仰,南传佛教、藏传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道教等多种宗教在这里共生并存,信教群众彼此尊重、各得其所。文化的多元性始终都是依存、体现在民族的多样性之中,每个民族都有自己不同的文化体系。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有着各自文化特色的民族风俗,节庆、宗教、祭祀、歌舞、工艺品、服饰、建筑、饮食等种类十分丰富。云南有26个世居民族分布在省内各地,总体上是一种大杂居的状态,同时又依循云南的地理特点围绕着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坝子”形成一种小聚居的格局,大一些的坝子往往就有“街子”,“街子”又连接着村子、寨子。在周期性的“街天”或“三月街”“火把节”之类的民族节庆日的时候,人们除了进行物资交流之外,由于人员的聚集就自然而然有了更多跳舞、对歌之类的出于沟通、交流、娱乐需要的活动,就会举行“灯会”“对歌”“打跳”“目脑纵歌”之类的文娱活动,人们既是欣赏者,又是参与者、演出者,使得村子、寨子里的歌舞、礼仪、习俗等有机会得到一定范围内的展示、传播和交流、发展,平日的劳作辛苦在这类活动中也得到舒缓调节。

云南因为地形地貌的多样性、复杂性,导致族群村落之间交流走动不便而造成的相对独立性、封闭性,也客观地使得云南丰富多彩、底蕴深厚的民族文化能够更多地“原汁原味”地保留了下来。在具有生态环境、生物资源的多样性的同时民族文化也多种多样,使云南有了“民族文化聚宝盆” 的美誉。据调查,云南有7000多种(个)民族舞蹈,200多种地方戏剧(戏曲),以及名扬海内外的白族银饰加工工艺和剑川木匠的传统建筑、雕刻技艺等,有多种多样的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是各民族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文化习俗、技艺,还是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文化理念,都是经历了漫长的历史积淀而成。云南所特有的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就是云南民族文化大省的标志,但“文化大省”并不等于“文化强省”,我们应该遵循“包容性增长”的原则(也只有“包容性的增长”)才能更好地使云南多姿多彩的多民族文化更好地和谐共处,共同发展。

在现时消费主义社会追求娱乐享受的背景下,社会经济发生着巨大的变化,社会文化与快速转型的经济社会之间如何更好、更快地相适应,多民族的、多元文化语境中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怎样和谐发展?民族文化的发掘、传承与发展、创新之间以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之间如何互动、协调才能更好地发扬光大和持续发展?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这四项建设当中,怎样使文化建设这一块不成为短板而使我们及后辈避免文化断层、缺失、衰落的窘境?无论是从国家、从云南的角度,还是从整个中华民族、从全世界的角度都是非常重要的,都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持续关注的问题。

注释:

篇7

关键词:版权战略;传统文化产业;精神价值;经济价值

中图分类号:D9923.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0)10-0150-03

收稿日期:2010-02-09

基金项目: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阶段性成果(08SFB2039)

作者简介:黎六娅(1982-),女,四川泸州人,知识产权研究所助教,硕士研究生,从事知识产权法研究;汪虹(1966-),女,湖北武汉人,科技处副处长,硕士研究生,从事知识产权管理研究。

一、版权战略中的传统文化产业

(一)对传统文化进行版权保护的基石――产权激励理论

传统文化,作为人类文明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一个民族文化特性的体现,又是现代科技与文化成果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文学艺术的创新之“源” [1]。因此,应当承认和尊重传统文化的特殊价值,并进行多形式、多维度的保护和利用。 世界各国基于对传统文化重要性的认识,都在努力从不同角度对其提供保护,并促进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

产权激励理论是古典经济学家用以论证公共产品保护合理性的主要理论基础,也是最主要的有关知识产权的经济学理论。“产权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表明,产权实质上是一套激励与约束机制,影响和激励行为是产权的一个基本功能。”传统文化的私法保护可以授予传统文化的权利主体以垄断性权利,有利于保存、发展、合理利用本群体、本部落的传统文化 [1]。拥有这样的垄断性产权,便能激励享有民族传统文化的部落、民族、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实现文化的精神价值和经济价值。

(二)版权保护的动力――传统文化产业的精神价值与商业价值

1.保护传统文化的精神价值。首先,对传统文化实施版权保护是对民族文化权利的尊重。这种对精神价值认同的理论依据是“族格”理论。“族格理论”认为各个民族都有保护和发展本民族文化的权利,所谓族格就是指在一个多民族国家里(或在国际关系中),每个民族都有平等的权利和尊严。在一个多民族国家里,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族格,所以各民族无论大小强弱,无论其宗教、文化的差异,均享有天生的平等自由 [2]。从古代开始,中国各民族就在不同的自然条件之下,从饮食起居、衣衫服饰、生产劳动、娱乐活动等生活的各个方面,创造着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即使是在各民族之间相互隔绝的状态下,这样的文化创造活动依然在延续和更新。中国各民族文化的特性表现为拥有自己独特的生产、生活方式,从而形成了他们认识世界的独特视角 [2]。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目的就在于实现民族平等和法律范围内的民族自由发展。尊重民族文化权利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体现,也是必然要求。其次,对传统文化实施版权保护是对民族文化多样性的尊重。一定地域内或世界范围内文化要素的数量庞大、文化类型的多种多样,构成了文化多样性 [3]。2001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文化多样性宣言》。宣言指出,“文化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文化多样性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从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利用考虑予以承认和肯定。”西方经济学家斯蒂芬・玛格林指出:“文化多样性可能是人类这一物种继续生存下去的关键” [ 4]。“文化是民族的精神命脉和生存根基,失去了文化身份和特殊性的族群,仅仅是‘人口’,根本谈不上是独立的民族。” [5]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是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稳定的需要。尊重文化多样性是基于对民族文化权利的尊重,中国拥有56个民族,各民族特色鲜明的文化共同组成了一个色彩斑斓、各具个性的华章,拥有这样的丰富宝藏,得益于在广阔的文化发展空间内各民族的长期并存。所以,为保护民族文化多样性,对传统文化作品给予版权保护在中国有着尤其重要的意义。

2.实现传统文化产业的经济价值。传统文化的恰当开发和利用能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在版权视野内,对传统文化作品的商业开发如火如荼。例如,将具有民族特色、区域特色的传统文化图形、标识用于对该区域旅游业的宣传,既能宣扬其瑰丽的区域和民族文化,更能为该区域、该民族带来实际的经济效益。“土著部落文化旅游”就是一个值得借鉴的实例,这种以土著部落传统文化为底蕴的文化旅游在世界旅游市场拥有其独特的魅力。据统计,1993年2月和3月在澳大利亚的国外游客中,1/3到1/2的游客希望亲身领略和感受土著部落的传统文化,如观看他们的图腾、有关器物、手工艺品等。与此相似,在新西兰的Kaikouta地区,1987―1995年的文化游客从3 400人增加到188 000人!在美国,西南土著部落艺术家出售其土著艺术品和工艺品每年可以获利8亿美元 [6]。中国的民族特色旅游业的发展蒸蒸日上,将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标识作品与该区域、该民族旅游业的恰当结合,对旅游业的发展无疑是如虎添翼。

但不容忽视的是,“传统文化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的传播,可能导致对一国文化遗产的不适当利用。传统文化的任何商业上或者其他自然的滥用或者任何扭曲,是对一国文化和经济利益的损害。” [7] 一旦传统知识和传统文化的“卖点”出现大量的仿制品或者渐渐淡化“其价值将大打折扣”并渐趋消失 [6]!因此在版权战略视野中,传统文化作品的商业化过程需要版权保护这样的有力工具进行干预。

(三)版权战略中的任务详解

中国于2008年6月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第四部分“专项任务”之一的版权任务部分指出:支持具有鲜明民族特色作品的创作。对此可作如下理解:

1.战略立场:扶持传统文化的发展。中国是具有五千年文化的文明古国,同时也是拥有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从时间维度上,中国所拥有的传统文化历史久远;从文化域限上,中国各民族文化风格迥异、各具特色;从地理区域上,中国幅员辽阔,传统文化的覆盖面广阔。对这样一笔“深而广”的无形财富,认识到其商业性价值并为享有该文化的民族和国家所用,能够为享有者和使用人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因此中国日益重视对传统文化的保护。

2.作品的标准:传统、民族特色、鲜明三项标准。虽然中国传统文化作品的形式多种多样、风格迥异,但真正进入版权战略保护视野的传统文化作品应当符合如下三个标准(严格程度递增):

首先,传统标准。“传统”是个发展的过程,传统的事物并非都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意义。传统文化需要时间的沉淀和“优胜劣汰”自然法则的筛淘。版权战略倡导的是优良的传统文化作品,即能体现该民族的先进文化与积极文化、具有美感的文化作品。如,云南丽江古城东巴文化中的“金色青蛙”文化标识,就是传承了纳西族的宗教文化,该民族自古将青蛙视为智慧之神,认为其能救人于危难之时。纳西族保留至今最古老的民族舞蹈《勒巴舞》也源于金色青蛙的跳跃 [8]。纳西族自古流传下来的纳西福蛙文化向世人传递着该民族的信仰,具有积极的意义,符合版权战略的传统标准。

其次,民族文化特色。版权战略中的“民族”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指“nationality”而不是“ethnic group”,指我们中华民族;另一层是指“minority”,即中国55个少数民族,正如加拿大民族学家威尔・金里卡在其作品中所述:“这里我所说的少数民族是指聚居于某特殊区域,拥有自己的体制、文化和语言,且在归属于一个更大国家管辖之前,就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社会并运作着的群体。” [9]

任何文化都有其独一无二的民族禀性,这种独特的民族特征是各民族对在漫长的历史中形成的认知世界的反映 [1]。一个民族之所以是这个民族而不是其他民族,根源在于其“民族特色”。“民族特色”对于一个民族来说,重要性不亚于个性特征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如果一个人丧失了自己的个性,结果便是同化于他人、随波逐流;如果一个民族的核心文化消失湮没,民族有可能逐渐同化于其他民族而消亡,民族集体人格不复存在;如果一个民族核心的文化体系遭到破坏,这个民族完整的集体人格无疑也受到了严重的损害;表现为民族身份的模糊、民族威信的下降、民族尊严的受损等[2]。版权战略强调“民族文化特色”标准,着眼点并不仅仅在于关注该民族自古传承下来的文化,更着眼于该民族文化的长远发展,因为“保持自身独特的传统文化体系对于本土居民和地方社区未来的福利和可持续发展以及其知识和文化的活力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10]。体现该民族文化特色的作品能成为传承和宣扬其文化的媒介,更能成为实现该文化持续发展的助推器。

再次,鲜明性。“鲜明性”强调该作品的文化特性,该标准类似于注册商标必须具有鲜明的“可识别性”。历史传承下来的民族文化经历了时间的沉淀,成为了各民族自己的“识别码”。中国拥有56个民族,就拥有着五十六个识别码。

中国版权战略将那些烙着识别码的民族文化特色作品纳入版权战略中传统文化的保护范畴,强调各民族文化之间、各区域文化之间的“界限”,强调文化特征的绝对性,从而形成不同特征的地方文化 。只有能将该作品归入其所代表的文化,符合下列具体条件之一的作品,方能称之为具有“鲜明性”:对外,能代表中华民族的民族特色。例如,中国于2008年举办奥运会为世界呈上的一道文化大餐:奥运会轨道线北土城站贯穿奥林匹克公园,连接“鸟巢”、“水立方“等场馆的奥运轨道线的起点站地铁10号线的换乘站北土城站装饰一新,绝妙应用了民族传统文化符号青花瓷,获得了中外游客的一致好评,该设计的实施应用大大提升世界对中国传统民族符号青花瓷的认知度 [8]。 对内,能代表特定区域文化、特定民族风俗文化。如重庆的“铜梁火龙”、前文所述的“纳西福蛙”,都体现着地方、民族独特的文化。

二、传统文化产业发展的版权战略

1.特殊版权模式。1990年颁布并于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和国务院于1997年5月20日制定颁布的《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一并构成了中国对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著作权保护机制。这样的保护机制随着时间的推进和民间民族文化的日益多样,已不断暴露其不足之处:第一,《著作权法》鼓励对中华文化、各民族民间文化的搜集、整理,着眼于传统文化作品创造人、创作民族权益的保护,侧重的是对版权人精神利益的保护;而于2008年6月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版权战略的主旨不仅仅是为了传承文化、保护传统文化资源,更强调开发民族文化资源、实现经济效益。二者在主旨上的分歧不利于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保护、传统文化产业的发展(无论是精神价值还是经济价值);第二,中华文化、各民族民间文化发展的无限延续性对著作权保护时限具有挑战性。《著作权法》规定的作者著作权的短期时限,将严重束缚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由此可见,需要调整民族传统文化领域的著作权模式。《著作权法》设立著作权保护期限的立法宗旨是基于对著作权人的私人利益与知识共享的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防止无限期保护著作权人的垄断性权利而导致知识独占。但是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初衷本身就是为了凸显民族特色,对外,保护中国中华民族文化的特色;对内,体现各民族文化个性。基于此,笔者认为,对实行短期时效保护不利于实现文化的“民族特色”,因为期限终结后,民族传统文化作品(例如传统文化标识)将进入公有领域,建议对民族传统文化作品延长期限,并可借鉴《商标法》规定的“续展制度”,用可续期的制度来实现民族文化的无限延续。

2.扶持难以参与市场竞争的优秀文化作品的创作。并非所有民族传统文化作品都具有经济价值――为所有者和使用人带来经济利益。虽然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宗旨是为了实现产业化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但对于版权领域中“难以参与市场竞争的优秀文化作品”,特别是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作品,依然是重视的对象。这需要从源头着手。可行的措施包括[1]:支持创作人及其后续创作人的创作;例如,提供创作金费、解决创作者生活福利问题 [2]。解决作品的出路问题,主动创造作品的流通链;例如提供专门的作品展示平台。

3.鼓励传统文化产业的创新。“传统文化”虽然是由古至今流传下来的古朴事物,但是与物质文化不同,传统文化①总是动态的,由于和实际的生活紧密相连,他总是不断发展的。传统的文化表达方式必须适应现代生活,才能保证生存下去 [11]。因此,版权战略鼓励传统文化产业的创新,促进基于传统的创造性和创新,使之成为可持续经济发展的不可分割的部分。② 为地方文化、民族文化注入新鲜血液。

三、结语

版权战略视野中的民族传统文化既是由古至今流传下来的古朴事物,拥有体现民族尊严和民族文化权利的精神价值,又是可以融入创新元素的文化产业,能够成为可持续经济发展的不可分割的部分,为享有该文化的民族、区域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因此,根据实际的需要,改变旧的著作权保护模式、扶持难以参与市场竞争的优秀文化作品的创作、鼓励传统文化产业创新,将是版权战略促进传统文化发展的新措施。

参考文献:

[1]黄玉烨.保护传统文化的政策目标论纲[J].法商研究,2008,(1).

[2]马俊毅,席隆乾.论“族格”――试探民族平等与民族自治、民族自决的哲学基础[J].民族研究,2007,(1).

[3]陈洋.论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以文化多样性为视角[J].河北大学学报,2007,(1):7.

[4]世界文化报告:文化的多样性、多元与冲突共存[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59.

[5]寇清杰.树立全球化时代的健康文化心态[J].南开大学学报,2001,(5).

[6]严永和.论传统知识知识产权保护的正当性――以人权为视角[J].学术论坛,2005,(2).

[7] UNESCO and WIPO ,Model Provisions for National Laws on the Protection of Expressions of Folklore Against Illicit Exploitation and Other Prejudicial Actions with Commentary ,WWW.wipo.gov.tw/cooperation/cooperation_4_3_12.asp.

[8]李芳.浅析中国民族传统符号在标识导向设计中的应用[J].广告大观,2009,(4).

[9]威尔・金里卡.少数的权利.民族主义、多元文化主义和公民[M].邓红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

[10]朱瑾.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及民间文艺保护的战略性思考[D].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论文,2006,(11).

[11]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无形遗产部主任爱川纪子(NORIKOAIKAWA). 无形遗产:新的保护措施[EB/OL].中国民族文学网,省略.cn,日期:2006-07-13,访问日期:2009-06-26.

Copyright Strategy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Traditional Culture Industry

LI Liu-ya,WANG Hong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9, China)

篇8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学保护;评估标准;传统文化DNA;文化多样性; 民族文化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7)01-0137-0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o是一门技术含量颇高的学问。保护得好是保护,保护得不好便是破坏。那么,什么样的保护是科学保护?什么样的保护又是反科学的保护呢?在长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中,我们提炼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科学评估三标准。

一、通过保护是否保住了民族传统文化的DNA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最能代表一个国家或是一个民族文化传统的地域标志性文化。譬如看电影,屏幕上掠过的是满目青山,肯定不知道这是到了哪里。但如果随着画面切换,《沂蒙小调》响起,肯定知道到了山东沂蒙;《海菜腔》响起,肯定知道到了云南石屏;《信天游》响起,肯定知道到了陕西北部。而这《沂蒙小调》《海菜腔》《信天游》便是地域标志性文化,也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一个民族的民族文化DNA主要蕴藏在这里。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最稳定的文化DNA,也是一个民族区别于另一个民族的标志性符号。“同时,它也是一袋救命的‘脐带血’――无论世界如何变化,外来文化如何冲击,自身传统如何失落,只要保护好这最后一袋‘脐带血’,这个民族的传统即或命悬一线,也能起死回生”[1]。传承人的任务,就是要把本民族的传统文化DNA以活态的形式原汁原味地继承下来并传承下去。“原汁原味”的标准有三:一是“表现内容”必须“原汁原味”;二是“表现形式”必须“原汁原味”;三是“所用原料”必须“原汁原味”。这既是判断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是否“原汁原味”的基本标准,也是衡量传承人是否在科学传承的三条“底线”[2]。

(一)对表现内容“原汁原味”的要求

拿传统戏曲来说,只要唱的是传统剧目,在内容上便是“原汁原味”。拿唐卡来说,画的是佛祖菩萨、佛本生故事、密宗本尊各神、观音度母、护法神、上师高僧与大成就者等,就是“原汁原味”;如果是旧瓶装新酒,排的是当代戏,画的是世俗人物或是风景名胜,在传承内容上肯定已经出了问题。

(二)对表现形式“原汁原味”的要求

拿传统戏曲来说,只要用的是传统唱法,在形式上便是“原汁原味”。拿唐卡来说,只要所绘唐卡符合《造像量度经》规定的比例,符合《造像量度经》的固有表现方式,就是“原汁原味”;反之,如果在表现形式上已经发生改变,不再按《造像量度经》规定比例与表现方式来画,这样的传承至少在表现形式上已经出现了问题。

(三)对所用原料“原汁原味”的要求

称得上“原汁原味”的戏曲,生旦净末丑的角色定位、说白方式、曲词唱腔、科介表演必须是固有的。只要坚持这样做,传承便是“原汁原味”的。拿唐卡来说,一幅“原汁原味”的唐卡,所用原料必须是传统的矿物质颜料。如果使用原料出现变化,用广告色、油画色取代了传统的矿物质颜料,就不再是正宗的唐卡。

总之,只要传承人没有逾越这三条“底线”,即或有所变动,都算是“原汁原味”。作为传承人,就算很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相反,如果传承人放弃传统,在表现内容、表现形式、使用原料上已经不再沿用传统,而是摒弃固有,全心创新,那么可以肯定地说,这时的他,已经不再是真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这样的传承人必须“下课”。这样要求传承人,是想告诉他们:这一代传承人是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极度濒危的境况下“上岗”的。全国人民都希望通过传承人让已经所剩不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起死回生”“死灰复燃”。如果传承人不负责任,而是一门心思地搞所谓的创新,其结局只有一个――这些已经传承了千百年之久的好东西,如历史上的金砖制造技术、弓箭制作技术、皮影演唱艺术、评书表演艺术等,很可能就会在这一代因为传承人的“渎职”而彻底“断流”。我们尊重所有人的每一个选择――毕竟人们服务社会的方式各有不同。但一旦走上了传承人这条路,就应该把该传承的东西传承好。如果不愿从事这项工作,当然可以早早退下,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嫌弃而影响到民族优秀文明的传承。因为,传承人所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简简单单的工艺品,简简单单的民间土方,更不是简简单单想编就能编出来的歌舞表演。相反,它是一个民族最重要的历史创造,代表着一个民族某一历史时期传统手工技艺的最高水平,传统医疗技术的最高水平,传统表演艺术的最高水平。它们既是后人了解本民族历史与文化的重要窗口,也是创造新文学、新艺术、新科学、新技术的重要源泉。正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此重要,所以,历史上一代又一代的先人们,即使遇到再大的困难,也都义无反顾地坚守了下来。作为社会一分子,一定要明白传承人所做工作的特殊性,一定要鼓励他们凝神聚气、全心全意地保护好中华民族的传统基因,而不是仅凭着自己的嗜好,让传承人学素描、学人体、学一点透视、学时尚构图,对传承人施以“西方化”“时尚化”或是“艺术化”的改造。改造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许会变得更加“靓丽”,更加“时尚”,但是,这些改造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不再是祖先所创“遗产”,而是今人所创“现产”,保护这样的每天都能生产出来的“现产”有何价值?有何意义?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经走过了整整14个年头,现在想想,我们是否真的已经忘却了出发时的目标?是否真的已经无法找到“回家的路”?

社会在发展,但社会为了更快更好地发展,肯定会给人分为两类:一部分人负责保护传统――比如考古工作者、博物馆工作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他们的任务不是创新,而是原汁原味的继承;而另外一部分人――也是社会上的绝大部分人专门负责创新――譬如小说家、文艺工作者、文化创意工作者。他们的任务,就是根据祖先留下的老样子,创作出更多更好的产品。一个治疟疾的老方子成就了屠呦呦,就是最典型的一例。如果你把老方子改得面目全非了,对屠呦呦而言,就已经失去了起码的借鉴价值。在中国,承载祖先智慧的这种老方子可谓成千上万,到底能成就多少个屠呦呦呢?但有一点可以很负责地告诉大家,继承与创新并不矛盾,只要处理得好,两者就会相辅相成,共同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久发展。事实将会证明,人类社会的发展完全没有必要以牺牲本民族传统基因的纯正性为前提。

二、通过保护是否保住了民族文化的多样性

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再加之山水阻隔、族源差异,中华文明本身便具有明显的多样性特征。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其任务就是要保护好这些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特别是那些独具特色的优秀的地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最终实现对于人类文化多样性的保护。如果经过培训或是改编改造,多样性变成了单一性,独特性变成了普泛性,保护便是失败的;如果经过努力,保住了地域文化的独特性,并进而实现了对于人类文化多样性的保护,保护便是成功的。目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急需解决的问题是来自各个层面的“文化霸权主义”。它们最典型、最直接的做法,便是根据自己的喜好,用西方文化取代中国文化,用汉文化取代少数民族文化,用时尚文化取代自以为“已经过时”了的传统文化。事实已经证明,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有两个:一是导致本国传统的迅速“异化”,二是导致本国传统的迅速“同质化”。这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倡导的通过保护地域文化的独特性,进而保护好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初衷显然背道而驰。

有人也许会问:为什么历史上从未提到过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而偏偏在工业化迅猛发展的今天提出这个问题?原因很简单――在传统农耕社会中,由于手工操作的缘故,人们每生产一个产品都是独特的,整个社会生产出的产品自然呈现出明显的多样性特征;但进入大工业时代之后,大工业生产的单一性,严重地破坏了人类文化的多样性,这让人们突然意识到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可贵,故而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名,启动了保护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历程。历史将会证明:只有保护好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才可找到更多的与祖先交流的渠道与窗口,才会了解到更完整的古代文明;只有保护好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才能为新文化、新艺术、新科学、新技术的创造,积累下更多更好的参考与资源;只有保护好人类文化的多样性,才能建立起更多的与其他民族交流的渠道,进而促进民族和谐、推进社会稳定,实现天下大同。

如果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认识不足,就会很容易想到用自己的审美一统天下审美,用自己的文化一统天下文化。其结果,必然会伤及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并最终成为破坏民族文化、破坏民族传统的罪人。先生生前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他的意思是说,各民族人民在保护好本民族认为最美好东西的同时,也应学会欣赏其他民族认为美好的东西。只有把所有美好的东西都保护下来,天下大同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保护遗产应该从尊重遗产,特别是尊重他人遗产做起。

三、通过保护是否促进了民族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一个民族要想实现可持续发展,创新是必不可少的。但盲目创新的危险如影随形。譬如前些年,听说人们喜欢红心鸭蛋,便有人喂鸭子苏丹红,结果给人吃出了癌症;听说人们喜欢浓牛奶,便有人往牛奶中添加三聚氰氨,结果把娃娃脑袋吃大了;听说人们喜欢白馒头,便有人在笼屉中吊白块,结果把人的肝肾吃坏了。这都是“创新”,但无人喝彩。说明没有榜样、没有参照、没有道德底线的创新不仅误国,而且害民。

人类社会要发展,创新是必然的选项。但创新决不能以否定传统为前提。历史经验证明,作为一种宝贵的民族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但不会阻止社会发展,反过来还会在文化创新、艺术创新、科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创造新文化、新艺术、新科学、新技术的重要源泉。历史上,无论是乐坛上的《茉莉花》《梁祝》,文坛上的《水浒传》《三国演义》,还是让屠呦呦获得诺贝尔奖的青蒿素,都是在民间智慧的基础上创造、研制出来的。反之,如果蔑视传统、否定传统,人类社会的发展就会因资源短缺、后劲不足而裹足不前。恼飧鼋嵌壤此担要想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保护好那些尽管已经所剩不多,但却足以代表人类文明最高水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就像一潭“源头活水”,只要保护好,想做可乐就可以做可乐,想做雪碧就可以做雪碧,想沏茶就可以沏茶。但是,如果我们霸占了、搅浑了这潭“源头活水”,或是在源头上直接做起了可乐,以后别人做什么都只能是一句空话。对于一个民族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那潭“源头活水”,再好的“开发”也应该在它的“下游”进行。

总之,无论是谁,无论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只要通过努力,保住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文化DNA,就能够保住中华民族的民族文化多样性,并为中华民族的发展积累下深厚的文化资源,从而促进中华民族的可持续发展,那么保护就是科学的,反之就是破坏。参考文献: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