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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8篇

时间:2023-09-22 15:04:5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保险公司的资产管理

篇1

人寿保险公司提供了范围广泛的产品,包括:定期、终生、死亡、疾病、伤残等有关的人身保险和与退休有关的年金保险等等。这些产品都是通过趸交或期交保费来得到将来对死亡、疾病、伤残或退休获取保险利益的赔付或给付的承诺。这种对将来利益赔付或给付的承诺就是人寿保险公司的负债。寿险公司负债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期限较长,期限结构多种多样;二是流动性要求较高,必须保证满期给付、保险金支付、退保金支付等现金支付能力充足;三是负债是有成本的,即发生保险事故的赔付、给付或期满按预定利率本金红利的返还。因此,人寿保险公司资产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具有长期性,有的保险合同期限达二三十年甚至更长;二是具有信托资产的特点,储蓄型业务到期需要返还客户,必须进行资金积累;三是要求收益性,以满足预定利率和支付红利的需要;四是要求安全性,必须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如何保证人寿保险公司在长期的经营中保持足够的偿付能力,确保在将来有充足的资产来匹配负债,是人寿保险公司成功经营的关键。

在经济动荡的年代,由于利息的变化、股票的下跌、不动产的贬值,会使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受到很大的影响,这些都会给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危险。特别是当保险合同签订时人寿保险公司承诺了过高的预定利率,而利率的下调使公司的投资回报达不到预期目标时,人寿保险公司将会承受巨大的利差损。分析利差损问题深层次的原因,关键还是缺乏资产负债风险的管理意识,大量长期资产短期运用,以及高风险品种占比较高等。如果利差损问题长期不能解决,导致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寿险公司将面临被托管甚至破产的风险。人寿保险公司的性质决定其经营要受到许多风险的影响,所以在诸多风险因素的影响下,如果资产负债不相匹配,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占比过高,则大量短期资产的经营将受市场利率的波动影响,导致经营的不稳定性,长期负债形成的长期资产在运用形态上遭受无形损耗。因此如何对与投资以及负债有关的风险进行管理、使资产与负债相互匹配,以同时满足人寿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与盈利能力是十分重要的。

人寿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包括以负债为主导和以资产为主导两种模式,二者是相互作用和相互促进的。以负债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是指从负债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即根据负债的特点安排资产的期限结构比例。要针对不同产品负债的要求,包括期限要求、收益要求、流动性要求、风险承受能力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产投资组合。以资产为主导的资产负债管理模式,是指从资产的观点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根据资金运用情况调整负债结构。一是对销售量的控制,如果资金运用收益无法达到产品设计要求或投资风险过高,则应减少销售量甚至停止销售;二是对产品开发的调整,根据资产期限结构和资金运用收益结果,可以对新产品的预定利率、期限结构提出建议。但无论采用何种模式,都必须充分考虑到与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的风险。

一、与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的风险

(一)精算方面的风险

主要有四种风险:

a:资产贬值风险:即由于资产的市场价值下降引起的损失。人寿保险公司持有许多不同的资产,如:证券、不动产、保单抵押贷款,等等,这使得人寿保险公司对利率与资产的市场价值的变化十分敏感。资产市值的下降,轻者会引起人寿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恶化,更严重的会造成偿付能力不足使公司经营出现危机。

b:定价风险:人寿保险公司的定价包含许多因素,如:死亡率、发病率、营运成本、投资回报等等。而且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期限很长,在确定产品价格时,如果不能准确地将这些因素及其将来变化趋势计算进去,将会影响到人寿保险公司是否能够承担对保单持有人的保险责任。

c:利率变化风险:利率变化的风险对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有着重大的影响。例如:如果利率变化造成资产价值的增减无法与负债价值的增减匹配,人寿保险公司可能会面临倒闭。在过去的十年中,由于利率多次下调,使得部分人寿保险公司经营出现相当大的利差损。

d:经营风险:包括监管制度的变化、税法的变化、经营新的险种等等。在我国,由于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投资作出了严格的限制,允许的投资范围十分有限,主要是银行存款、国债、金融机构和部分大企业发行的债券、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基金,因此投资组合的选择十分有限,造成资产负债无法匹配的风险加大。此外,由于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的长期性,随着时间的迁移,法律解释的变化也会对未来人寿保险公司的给付、赔付责任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财务方面的风险

主要有六种财务风险:

a:费率风险:即在确定费率或给付、赔付标准时不准确产生的风险。主要有两类:费率定价过低和给付、赔付标准过高。

b:系统风险:又称市场风险,即引起资产或负债价值变化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基本风险。人寿保险公司根据利率的变化衡量和管理资产负债,其股票、公司债券和质押贷款与利率基准点的变化紧密相连,任何利率的变化都直接影响到这些投资产品的回报率。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的资产在信用等级、流动性、期限等方面往往与负债并不相关联而影响到两者的匹配。

c:信用风险:即由于债务人因其财务状况恶化或担保物价值贬值无法履行责任而产生的风险。由于人寿保险公司的资产有相当部分是公司债券,因此这种风险对其影响较大。

d:流动风险:即由于无法预测的事件造成资产流动性不足引起的风险。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的业务多数是长期业务,因此其投资也多数是长期投资以与保险合同到期的责任匹配。但由于某些无法预测的事件,如市场利率比保单预定利率高很多,造成保单持有人大量退保,在保险公司现金不足时不得不低价变现长期资产而遭受损失。

e:经营风险:包括公司管理、信息处理、员工行为等方面的风险。由于这些方面低效与失误会给人寿保险公司经营带来昂贵的损失。

f:法律风险:法律法规的变化,包括解释的变化都会给人寿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风险。因此必须密切关注立法发展的趋势,了解未来法律法规的变化,包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经济全球化给法律制度与环境带来的冲击。此外法律风险还包括保险欺诈、违规经营、保单持有人对保险合同的不同理解等,这使得法律风险变得十分复杂。法律风险可能会给人寿保险公司造成巨灾式的损失。

二、资产负债管理策略

在我国,人寿保险公司按照股权的形式可以分为:国有独资、股份制公司,在国外还有相互公司和上市公司。但无论那种形式的人寿保险公司,其根本的经营目标都是在获取预定

的资本回报的同时保持足够的偿付能力。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者必须洞察投资环境的演变,了解投资要素变化的趋势,在分析与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的风险的基础上拟定资产负债组合的策略以及公司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负债管理过程

按照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特点,资产负债管理可以用“计划—实施—反馈”的过程来表示:

计划——包括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长期计划根据各类负债的特点、未来盈利的要求以及利差倒挂的风险,分析与资产负债管理有关的风险,通过模拟测算,决定中长期的资金运用方针和基本投资策略。短期计划根据长期基本投资策略和年度现金流量预测情况,确定短期基本投资计划和年度资金安排计划。

实施——根据不同负债对应的资产情况,由具体操作人员根据年度资金安排计划调整、组合投资结构。管理的重点是投资决策的透明化、明确化,以及拥有一批专业的资金运用人才和较强的投资组合能力。

反馈——寿险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部门,对资金运用战略及实施过程的风险进行管理,对运用绩效进行评估,对投资情况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时反馈投资决策部门,以便使投资结构趋于合理。

(二)资产负债管理图

目前国际上较流行的资产负债管理方法可以用下列资产负债管理图表示:

附图

图1 资产负债管理图

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者进行资产负债管理时,必须考虑到其公司的产品的期限和特征,如:长期和短期产品的比例、传统和投资产品的组成等等;还必须考虑到制约投资组合的因素,如:法律法规对投资范围的限制、资本市场投资产品的可能获得等等;同时还必须考虑到对资本市场的预期,如:利率的走向、资本市场发展的周期等等。通过对上述因素的综合考虑,确定出投资组合战略,并进行检测。目前国际上寿险资产负债管理使用的检测方法主要有:弹性检测、现金流检测(cft)、动态偿付能力检测(dst)、风险资本法(rbc)、随机资产负债模型、财务状况报告(fcr),其中前两种方法较为常用。然后才设定符合资产负债管理战略的投资策略。

当管理者制定出综合可行的资产负债组合以后,必须将有关理念贯彻到公司的每个阶层,同进还要保证有足够的技术支持和组织机构来帮助管理者完成资产负债管理,当然不同的公司具有不同的组织机构,因而不存在某种适用于所有公司的通用的组织机构。有效的组织机构必须根据各公司的战略和对风险的容忍程度而制定的资产负债管理目标来建立,以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但建立一个高层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和实行合理的分别投资并进行财务衡量管理将会大大帮助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

(三)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运用资产负债管理构建资金运用战略,人寿保险公司要健全资金运用机构,除成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外,还应成立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高层的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通常又叫风险委员会,它由高级行政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在连续的状态下监督和管理人寿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风险。它的任务包括审查投资策略、产品开发、产品定价以及市场开发。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销售对市场利率的变动非常敏感,一方面过低的产品预定利率会使公司的产品在竞争中失去市场,另一方面过高的产品预定利率会产生利差损。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必须对产品进行审查,使定价能够与投资合理的匹配,达到公司预定的资本回报率和其他经营目标。

三、根据资产负债管理的原则设计投资组合

依靠资产负债理论确定了投资策略以后,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原则设计投资组合。以下简单介绍有关的资产负债管理原则:(1)规模对称原则:即投资总额与负债总额相一致,建立一种在正常保费收入净流人增长基础上的动态平衡;(2)结构对称:长期负债用于长期投资,而短期负债只能进行短期运用,保持偿还期基本一致;(3)成本收益对称:选择投资品种要把握投资收益与资金成本相对应,保证实现合理收益,而且要根据市场利率变化对资产、负债的现金价值的冲击程度随时调整投资结构。合理地分配资金,构建分散互补的资产组合,这就可以使不同资产间的系统性的风险相互抵消,以降低总体风险水平。一方面,应根据资金来源、成本和期限,选择不同期限、收益水平的品种,设计相对独立的投资组合;另一方面,各投资品种的资金覆盖率要科学合理,单一项目投资比例应适中,力求分散风险。寿险资金不但规模大、期限长,而且保费收入源源不断,可用资金增长数量非常可观,所以建立长期的资产负债管理原则战略是寿险资金运用现实的选择,也是追求保险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必由之路。

在设计投资组合时,必须根据人寿保险公司业务的特点开展投资多样性的选择并对其进行财务衡量。由于人寿保险公司的产品的多样性以及期限等产品特征的差异性,人寿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不同的产品和险种分别进行多样性的投资,并根据产品或险种的风险特性和其他因素设定资本回报率和投资目标,对投资进行财务衡量。例如,分别投资的决定可以根据产品或险种的保费量大小、风险高低、盈利特点等等来决定。在投资策略的构建上,首先要认真研究负债的特性,建立分险种核算体系,根据每一产品的特性、每一客户的需求,以期望收益率的最大化和控制利差倒挂风险为条件,以满足长期、效率、平衡的资产结构为目标,构建长期的资金运用战略。其次是以分险种核算资金为单位实施资产分配,并在分配过程中不断参考负债信息的变化,如利率选择性、流动性、期间性以及资金市场的成熟性等。第三,寿险公司应具备相应的资本金,并提取一定比例的风险准备金,以保证资产负债管理战略的稳定性。在作出这些决定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到许多运作上的事宜,如:建立某一分别投资的交易规则;投资的融资与组合的重组;税收和费用的分摊等等。此外,公司建立起高效的财务信息系统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管理者需要知道不同险种的现金流量以便作出相应的投资决策。这种分别投资的方法可以是人寿保险公司在整个公司范围内对资产负债组合进行分析,使管理者对公司的投资组合以及资产负债有较深入的了解,及时发现公司资产负债的不足或机会,以及在给定的投资环境下抵消不同险种带来的某些风险。

人寿保险公司有许多方法可以用来优化资产组合以使其与负债结构相互匹配并使公司的价值最大化。在乎稳的投资环境下,例如利率保持稳定时,这将是比较容易做到的,投资回报也比较容易预测。但是,在过去的十年来,由于利率的下调、资本市场的动荡、不动产价值的起落,人寿保险公司面临着重大的考验。同时,政府法规的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加强、市场的开放也给人寿保险公司的运作以及发展战略带来诸多的挑战。因此人寿保险公司的经营者必须制定出适应投资环境变化的资产负债管理策略才能够达到预期的经营目标。

四、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投资风险控制制度

在设计投资组合、建立投资策略以后,人寿保险公司还应根据资产负债管理原则建立一整套投资风险管理制度,并将之贯穿在寿险投资过程的始终。

1.资金的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寿险公司各分支机构按核定限额留足周转金后,其余资金应全部上划到总公司、做到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减少风险产生的环节,实现资金的专业化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其次,要严格授权、层层负责。在资金运用过程中,要严格按额度大小,明确决策

和使用权限,每一层级都要对权限内的决策和使用结果负责。再次,要建立健全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制度的缺位必然带来许多实际操作中的问题,进而滋生风险。因此,必须建立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如资金划拨管理制度、集中交易管理制度、帐户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稽核检查管理制度等,并严格贯彻落实,堵塞风险漏洞。

2.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许多风险案例说明,因决策失误而导致的风险远比一般的经营风险更为重大。因此,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是保险公司控制投资风险的重要任务,应该由保险公司最高管理决策层、包括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公司中长期投资政策,对资产进行战略性分配;另外,还要对资金运用部门提出的业务计划和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审核,并最终作出决策。

3.健全投资部门:人寿保险公司的投资部门是投资的直接执行者,目前国内人寿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体制中担当这一重任的,与国外保险公司负责资金运用的独立的投资管理公司不同,大多以保险公司的一个部门的形式存在,必须依据公司授权进行投资活动。资金运用部门要根据公司决策部门制定的中长期投资政策,依靠专业的分析研究和投资管理人才,对宏观经济形势作出判断,对金融市场进行理性把握,从而拟定中短期投资计划,确定战术性资产配比,并由下属业务部门选择品种具体实施。

4.综合风险评估:在评估资产所面临的风险制定资产负债管理策略时,人寿保险公司还应该注意综合公司的各个分支机构形成的累计风险。在电脑技术和能够提供模拟程序的软件支持下,人寿保险公司可以先进行不同的资产负债管理模拟分析,再作出投资策略的制定。

在当前我国人寿保险市场快速发展以及加入wto市场不断开放的今天,投资业务已经成为人寿保险业的主营业务,而人寿保险公司也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如何保证人寿保险公司在长期的经营中保持足够的偿付能力,确保在将来有充足的资产来匹配负债,是保证我国人寿保险业长期健康稳定发展的一项重要的课题。希望本文能够在这个方面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责任编辑】顾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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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dr.arthur rudd:life insurance and annuity in canada.

篇2

[关键词] 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负债匹配

自2003年5月9日中国人保申请设立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获批准起,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得到快速发展。到目前为止,中国保监会已批准成立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9家,涵盖了国内主要保险公司,管理总资产已超过国内保险业总资产规模的85%。因此说,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不仅成为中国保险业的一支重要队伍,也已经成为中国金融领域、乃至中国经济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而与此同时,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定位与发展始终是理论界和实践领域讨论的重点之一。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应该充分利用制度上的难得契机,秉承“稳健经营、内控严谨、外向开放、治理完善”的原则,将资产管理公司的作用从单纯的防范保险资金风险和提高保险资金收益角度,通过资产和负债管理的双方面突破,进而发展到更具专业性、规模性和市场引导力的金融服务公司,从过程和结果上实现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应有的定位。

一、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行业背景

(一)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是我国保险业行业加强的必然产物

总的来说,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必然产物。虽然我国保险业发展主要在20世纪 80年代,保险资金运用的历史也主要是体现在1995年的《保险法》实施之后,但保险业的发展速度却始终保持在世界一流的水准,从1999年之后的数字来看,保险业总资产从 1999年的2 604亿元发展到2005年的15 226亿元,年平均增长速度在34.47%左右。管理资产的迅速提高必然带来管理方式的变革,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几个阶段来看:

首先,当我国保险业刚刚起步的时候,各家保险公司都是以销售产品为主要目标,成本敏感性不高,现金流的净流入是主要的盈利模式,由于长期负债的压力是以当时的保险密度和保险深度的增长巨大潜力为前提,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对于资金管理工作的危机感基本没有,那就更谈不上统一的管理模式和创新的管理技术。实际上,当时保险资金在全国范围内的“大集中”都没有形成,保费的投资权力完全由保费的收取方来拥有,管理模式的行业内分化现象也非常明显,风险累积较为突出,“保险”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冒险”。

其次,当我国保险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保险业的制度建设逐步得到重视。先是1995年的《保险法》颁布,接着是全国各家保险公司的资金“大集中”的开始,然后是 1998年以“中保集团一分为三”为标志开始的分业经营,各家保险公司将集团、产险、寿险分离的同时也开始加强了保险资金的统一管理。在这个阶段,保险资金的使用开始强调专业性和技术性。与此同时,我国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变化的复杂性也迫使各家保险公司大力引进人才,积极建立专门化的资金运用部门,同时期存在的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和制度风险又加剧了市场风险的管理难度,因此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制度存在明显的进一步创新的内生性。

再次,当保险公司独立的资金运用部门在运作中的专业性和独立性无法进一步提高的时候,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大力提倡和推进的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制度在我国应运而生。目前我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也开始需要保险资金能够独立运作投资业务和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投资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制度也需要能逐步和市场接轨。因此,更具专业性、开放性和全面性的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自然。

(二)保险业发展的资产主导型管理更需要专业的资产管理队伍

资产负债匹配是保险资金投资的主要特征之一,而保险业的发展趋势都是由负债主导逐步向资产主导过渡的过程,这实际上也是检验一国保险业发达程度和保险管理制度健全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资产配置对机构投资者的作用从国际惯例上看也是显而易见的,正如加里·布林森(gary brinson)、布雷恩·辛格(brain singer)和吉尔·比伯尔(gil beebower)在1991年《投资业绩的决定因素》中指出,“大约有90%以上的机构投资组合收益差别来源于资产分配的不同,而仅有少于10%的投资收益差别可由市场时机掌握和证券选择不同来解释。”由此可见,随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投资业务将与保险主营业务共同发展,前者的发展地位是一个不断强化直至并驾齐驱的过程。从西方国家的数据来看,保险主营业务的发展必须依托投资业务的发展,从而也进一步推动了发达国家保险业资产管理的工作开展和公司型建制。

从国际上保险公司发展过程来看,不仅资产负债匹配技术和管理体系在不断强化和发展,单从高管人员工作背景的变化就已经不断说明资产主导型的越发重要:保险创建之初主要是由市场销售的高手担任公司高管;第二阶段是由精算和财务管理的专业人士通过产品创新和成本控制而进入公司管理层;第三阶段是由投资管理人员担任高管,来支撑和承担产品的创新和业务的运行。

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几十年来看,最初的保险公司高管往往都是由政府部门、银行部门等高管人员来担任,这些人有广泛的人脉关系,背景深厚,能快速取得业务。而正式业内培养的第一代高管人员一般都具有保险主营业务背景,然后是具备良好管理才能和技术的管理类或精算技术人员。从19世纪开始,保险精算技术不断发展,现在只要根据生命表,工作人员都已经可以按部就班地开展工作。再经过此后的财务高管人员主导后,目前各家保险公司的高管人员往往是具有较好投资工作背景的业务专家。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在各家保险公司内部往往也具有较好的组织基础,这也构成了目前9家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重要基础之一。

(三)我国大金融格局变革中的“混业雏形”趋势奠定了保险资产管理的基础

目前全球的金融监管主要是混业和分业两种模式,兼具其中的经营模式也往往因为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银行优势或财政优势而形成了事实上的混业模式。从各自推行的国家或地区分布来看,金融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家或地区往往是以混业制度为主。

目前由于我国尚处在发展中阶段,因此金融领域里的分业经营模式有制度上的依赖性,但随着金融环境的变化和金融系统内各公司内在生存和竞争的压力,混业发展在我国目前有一定的内生性要求。“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发展规律主要取决于市场发展和监管能力,而这种能力的主要检验指标就是看防范金融业之间风险传导的防火墙是否坚固而有效。

从混业发展的国际趋势来看,往往是秉承金融体系中资产存量的分布规律来进行的,换言之,银行业、保险业开展证券业务和信托业务更为直接。从目前我国保险业管理办法来看,保险公司参与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和信托业务难度较大,而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正好可以解决相应难题,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不仅可以充分利用所在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网络优势,而且还可以通过其集中化风险控制和资金优势达到保险行业向其它金融领域发展的试点作用。

二、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模式选择

(一)国际上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模式

从国际上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内容来看,主要资产包括一般账户资产、独立账户资产和第三方账户资产,三者的结构没有统一规律,根据国别、金融环境和每家公司自身的情况略有差别。但从总体来说,国际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有以下特点:

首先,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对保险业职能的主要支持在于资金融通功能,这是保险三大职能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定位的主要依据,也是其在保险业地位中的不可替代的主要原因。由于保险主业资金的长期负债性特点,在长达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间隔中,没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业化管理对主业资金的增值作用,保险业的补偿和保障的两大功能也就无从发挥。

其次,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行业定位就是金融服务公司,其所遵循的监管法规和业务准则的首要前提就是一种企业资金的投资行为,因此业务类型与保险业自身的业务类型相差较大,在更多情况下主要是与证券机构、信托机构和其它投资咨询机构来竞争,甚至在一些国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展业后台或者展业目标就直接是银行业务。换句话说,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在各国的金融体制中都具有典型的旗帜性、全面性和具备货币及资本领域双重领导力的市场形象。

再次,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目标只能是展业越加丰富和规模越来越大的金融服务公司,这是由残酷的市场竞争决定的,否则保险业资产只能逐步由市场的第三方机构代为管理和投资运作。换言之,保险资产管理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行业竞争模式。从国际经验来看,目前美国和欧洲都出现这样的情况:或者是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不仅管理保险资金,而且成功管理其它各类资金;或者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逐步被淘汰,保险资金被全权委托到保险业外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代为管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一直面临其它 tpam(third party asset management第三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强大竞争,如图1和图2所示,到2001年底,美国市场上第三方保险资产管理领先的5家机构中只有2家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而欧洲市场上第三方资产管理领先的10家机构中只有1家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二)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模式选择

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中国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受托管理保险资金的金融机构。但从实际准人的业务经营具体内容来看,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领域还是明显扩大,比如第29条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范围业务”的规定中包括:受托管理运用其股东的人民币、外币保险资金;受托管理运用其股东控制的保险公司的资金;管理运用自有人民币、外币资金;我国保险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国务院其他部门批准的业务。从目前我国已批准成立的 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来看,保险业资产管理的发展空间和潜力极大,各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正面临难得的制度机遇,同时市场的残酷竞争也为下一步的展业要求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

从现有的业务类型来看,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目前的主要任务还是通过专业化和独立化的制度运作来实现化解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支持保险产品创新等目标。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三方面来看:首先,资产业务中主要还是金融产品投资,存量较小的保单质押贷款业务明显具备客户服务的功能,存量中的非金融产品一般主要是公司自用部分或历史遗留项目;其次,负债业务目前还主要是受托管理所在保险集团的产寿险及集团资金,尽管部分资产管理公司已开始尝试接受其它社会资金的委托业务,但总体来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甚至还没有受托管理到全部的保险资产。再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真正意义上的中间业务目前还没有开展,即使有也往往是从提高投资产品市场份额的角度出发的。因此说,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潜力和前景十分广大。不仅在资产业务上可以通过扩张投资渠道来实现资本市场与非资本市场产品的有效组合,还可以在负债业务上通过大力挖掘投资型保险产品和企业年金理财产品等方式来进一步争取受托其它保险公司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和广大的社会资金,从而实现独立的资产管理和机构运作。

在各方面条件成熟的情况下,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还可以凭借自身的投资及保险行业双方面优势开展进一步的中间业务,最终实现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风险管理——自主经营——资产管理——综合金融服务的四步行业发展目标。在这一发展进程中,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还应该充分借鉴和吸取我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验和教训,加快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的多元化突破,才能立足市场,独立防范市场系统风险,事实上,大部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已经开始了业务的研究储备、人员储备和制度储备。

三、目前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瓶颈

(一)保险资产管理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目前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速度很快,相应的业内制度工作在宏观和微观层面上都得到了明显的强化和重视,近些年来也取得了极好的效果,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也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基础薄底子弱,保险资产管理的制度建设工作仍将是未来行业内的工作重点,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保险资产管理的监管制度需要进一步强化和细化。应该说,目前由于我国还处于金融分业阶段,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还属于部门监管和业务监管相融合的阶段:一方面,我国保险监管机构要对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进行机构监管;另一方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内容还需要我国保险监管机构和银监会、证监会等进行良好的行业沟通。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管需要进一步专门的法规和细则。

其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委托受托关系要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目前保险行业存在一定的资产管理矛盾:一方面,各保险公司在业务竞争的压力下对投资收益率的要求较高,而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制于市场的整体环境难以完全满足委托人的要求;而另一方面,市场上可供选择的受托人队伍还没有达到美国tpam的管理程度,而且在业务初期还需要给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一个成长的机会。在这种情况下表现出很多难以解决的问题,比如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率的计算和保证、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的结合、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利益分配机制、争议的协商机制等等,这些矛盾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保险业本身的快速发展,相当数量的保险公司仍然停留在负债主导型的投资阶段,最终造成市场恶性竞争,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将双方面受损,这些都需要保险业资产管理制度的细则强化。

第三,保险资产管理的其它相关外部制度也需要进一步强化,比如税收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等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与传统的资金运用管理部门的最主要区别在于其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化运作模式,因此不仅需要进一步细化各种相关外部制度,更需要防范诸如重复征税等问题,否则资产管理公司独立运作的制度优势非但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反而因为增加了重复性负担而降低资金运用本身的收益和效率。

(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需要进一步补充和吸引人才

从业务内容上说,目前我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种类发展速度超过了人才的引进速度,很多业务类型还需要市场上更全面、更广泛的专家人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对人才的要求较为严格,不仅需要业务人员具备市场里合格的投资技术,更需要投资技术与保险主业的产品开发、资产负债匹配等技术相融合,而且由于保险资金的规模因素,保险资产管理还需要更多具备“一专多能”的多面手能力的人才。因此一些岗位需要将人才引进和内部强化有机结合,选人录用要符合市场水准和行业匹配的多方面标准。目前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还需要在激励机制和淘汰机制上与市场进一步接轨,充分考虑薪酬水准具备刚性的特点,进一步吸引人才、保护人才和发展人才。

(三)管理队伍专业化也是未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强化的重点

由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金具备期限长、收益要求稳定等行业特点,因此以长期投资为核心的投资理念是未来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的主导理念,这些都需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队伍更具专业化水准。资产管理工作的理论技术性很强,从资产组合模型来看,资产期望收益率的决定和预测机制本身就较为复杂,目前市场上采用非线性回归分析技术来预测资产的期望收益率的作法也越来越多,但还都没有权威的结论。根据经典理论,无论是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还是套利定价理论(apt),论述最多的还主要是单因素模型,而对于多因素模型,往往也就是在单因素模型基础上进行扩展的尝试而已,因此在理论界尚无定论的前提下,实际的资产管理工作对管理队伍的要求就更为严格。只有在公司层面的投资技术、投资策略、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估等方面形成市场化的标准和方法后,该公司的投资收益与资产负债匹配能力才能真正符合保险资金的投资特征。

四、进一步加强和发展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对策

(一)完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经营战略思想

目前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正面临难得的制度机遇和市场机遇,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巨大:一方面,截止 2006年8月,我国保险业内管理总资产已达1.7万亿元,而近年来我国保费收入增长平均在25%以上,因此9家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资产具备一定规模,其投资内在需求很大;另一方面,我国保险业在整个金融领域中的比重还远不足 1/3,虽然保险业总资产规模始终保持在证券业总资产的3倍左右,但离银行业总资产的规模还相差较远。比如至 2006年4月,我国银行业总资产已达近40万亿元,占我国金融总资产的95%,而同期的保险业总资产规模只有1.63万亿元,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充分认识目前的战略任务,而且需要具备在公司内外、行业内外、国家内外的市场竞争能力。

我们可以用迈克尔·波特的五力图或组织效力星状图来分析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状况。如图3所示,从公司发展的角度出发,战略、报酬、结构和过程、文化、人员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展过程中同样需要重点关注的五大方面,而在这五个要素的组合过程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相比既有共性,又有保险资产管理行业自身的特性。首先,从战略上看,稳健经营、内控严谨、外向开放和治理完善是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公司型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思路;其次,在报酬方面,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既要按照市场化的人才配置标准来实施管理激励,又必须在员工发展中凭借平台优势树立事业成就感的隐性激励观念;再次,从结构和过程来看,由于保险资产管理要求的技术性较为复杂,与资金有关的各方面责任压力又较大,因此,需要强调职能性组织管理的效率,同时又必须和委托人建立完善的沟通网络。而在各个产品的投资和决策过程中,更需要坚持科学、规范、严谨、流程化、投研一体化的实施过程原则。第四,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必须有符合自身行业特点和远景规划的文化理念,这种文化需要兼容保险行业、资产管理行业等多方面特点,其中稳健、诚信、专业、服务等内容都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重要企业文化导向。最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人才的发展,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最终主要体现在如前所述的各类技术人才、研究人才、管理人才和沟通人才。

(二)坚持多样化和差别化的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

目前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虽然只有9家,总体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但各家的基础情况略有差别,市场股东的背景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应当坚持多样化和差别化的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充分尊重委托方的意愿。委托方可以根据自身的资产规模、管理力量和投资团队来确定资金委托形式和额度。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的资产管理公司主要分为

三类:部分超大规模的资产管理公司由于还没有做到全部受托集团内所有资金,因此可以进一步加强与委托方的沟通,提高为委托方服务的意识,不断提高本保险集团自身内的受托资金规模和效率;部分大中规模的资产管理公司由于目前基本上是全权受托集团内全部资金,因此可以根据自身优势,集中精力先把自己的事情办好,实现资产管理的顺利转轨;部分中小规模的资产管理公司由于集团内资金规模较小,因此可以依靠其自身的专业化队伍,积极向所在保险集团外的整个金融市场的资产管理业务做战略渗透,为整个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做示范效应。

(三)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在整个保险行业经营向资产主导型转型中的作用

当前,保险业发展仍处于由负债主导型逐步向资产主导型过渡的阶段,我国保险业正处在行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义务也有责任在这项改革中承担更多的推动作用。从国际上通用的偿付能力理论和实践标准来看,责任要求理论、风险资本要求理论和加强管制风险评估框架理论等最终都要求保险公司的资产市场价值大于负债,此外还需有足够的流动资产以履行所有因债务而导致的财务责任。“技术上没有偿付能力”表示承保人未能符合由监管机构所制定的最低程度偿付能力;“实际上没有偿付能力”则表示资产的市场价值比负债低。因此单纯靠保险主营业务使保险公司在保单持有人得到充分保障和保险业运营成本较低这两个因素的权衡中达到均衡的做法是不完整的,保险公司在完善储备金、偿付能力保证金等财务制度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强调投资的主导性。只有投资的收益性和流动性得到充分体现,情景测试、随机性模拟测试、资本充足测试、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等检测方法才能真正实施,理论到实践的接口才能真正实现。

实际上,保险投资如果停留在负债主导的被动投资层面上也不利于保险资金本身的增值作用的发挥。在原来的投资模式下,由于保险投资是部门运作而非公司运作,投资的独立性有一定的制度障碍。因此,在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制度基础上,保险资金在投资层面上起码应该具备建议权和独立性。从资产主导型的特征来看,最主要表现两点:一则资金投资能对产品销售量产生影响;二则资金投资能对产品设计产生影响。目前阶段,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可能还难以具备双方面权利,但加强与保险主营产品设计与开发部门的沟通和建议应该是未来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基础之一。

(四)搭建保险公司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互信平台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我国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还需要与作为委托方的保险公司建立充分理解的互信平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区别于传统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部门最主要的制度体现就在于能施行更有效的组织激励机制与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因此互信平台也需要搭建在有效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础上。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必须是成熟盈利的保险公司,而且股权有25%的空间可以留给外资和民间资本等战略投资者,这说明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拥有一个明确的外部治理结构基础。这种制度安排不仅可以为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搭建有效的互信平台,在未来的第三方资产管理中,这种互信平台将显得更为重要。因此作为委托人的保险公司应当信任作为受托人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这不仅是未来业务的需要,也是符合目前我国国情的重要选择,更是规模经济和成本节约的实践结果。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也应该突破原来的部门管理依赖性,加强市场危机感,主动接受委托人的监督管理,强化服务意识,实现保险行业内的“双赢”。

(五)建立符合保险资产管理行业特征的is09001质量管理标准和评级体系

在发展资产管理模式的初期,保险公司也应该逐步考虑质量管理和品牌管理,目前国内已有金融机构取得了标准认证,其它金融机构也都正在积极推行这种国际化管理模式。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建立之初就应该考虑在实践的基础上建立符合资产管理行业的is09001标准,进一步强调以客户为中心,加强市场的快速反应,坚持核心作用、全员参加、过程方法、管理系统方法、持续改进、事实决策和与合作方互利的原则,通过标准化进一步推动专业化。并且注重在监督管理过程中的“p—d—c—a循环”(p:plan策划,d:do实施,c:check检查;a:act处置),逐步建立风险管理与整合体系审核、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投资绩效评估等子系统。

综上所述,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的建立是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国际行业经验的重要借鉴。由于我国各保险公司的基础不同,因此应当坚持多样化和差别化的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模式。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保险资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理顺委托方与受托方关系,坚定“稳健经营、内控严谨、外向开放、治理完善”的发展战略思想,实现我国保险业资产管理的重要突破和市场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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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存款保险机构内设资产处置组织的必要性

目前,尽管已经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体系,但由于各国所处的人文环境和经济发展阶段各不相同,它们在存款保险制度的机构设置中均带有“自己的特色”,因而,在对问题机构资产的处置上,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概括来看,主要分两种类型:

一是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责较为广泛,包括了对破产银行的干预和处置。这种模式以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为代表,存款保险机构负责设计和实施低成本、高效率的处置方法,使得破产银行的资产负债安全转移至另一健康经营的金融机构,以使对存款人、客户以及地方经济的影响达到最小。

二是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责单一,仅在被保险机构倒闭时负责赔付。这也就是以日本存款保险公司(JDIC)为代表的所谓“出款箱”型存款保险。在这种体制下,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责仅限于在相关机构的指导下,对存款人进行赔付,并事前或事后向金融机构收取保费及机构运营成本。

美日设立资产处置组织的比较

1.美日的存款保险制度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现代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也是迄今为止存款保险制度运行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美国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拥有三大功能:保护银行存款;监督管理银行;处置、清算问题金融机构。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初期美国银行业的危机是FDIC自1933年成立以来所经历的第一次大规模银行危机。事实证明,FDIC比较成功地化解了这场银行危机,能将资产快速返还私人,维持了公众信心,避免了危机蔓延到经济其他部门而引发全面衰退,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FDIC拥有资产处置权。虽然处理资产数额巨大,但是由于FDIC拥有专门的清算部门处置问题机构的资产,因此拥有专业的清算队伍和高效的清算流程,保证了问题银行资产处置有条不紊地进行,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银行系统的稳定性。

在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制度建立近40年后,1971年日本才建立存款保险公司(JDIC)。JDIC受大藏省监督和领导,它的业务仅限于保险费的收取、存款保险金的给付、资金援助及损失弥补、债权收购等。对发生保险事故的金融机构,JDIC只有两种可选择的做法:向存款人赔偿或向问题机构提供财务援助以使所有存款人都得到保护。因此,JDIC仅仅扮演“出款箱”的角色,既不对参保银行进行监管,也没有对破产银行的资产处置权。对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一开始由大藏省安排大银行兼并,后来又由日本银行成立了一家新银行――东京共同银行,由JDIC赠与资金接管问题金融机构的资产,并要求其他金融机构给予该银行低息融资。从对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方式可以看出,JDIC因受大藏省和中央银行的控制而失去独立性,变成了在政府决定兼并之后提供资金的机构。JDIC职责的单一性直接导致了其作用的有限性。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的银行危机使得日本泡沫经济破灭,并开始了长达十年之久的经济萧条,由于对问题机构资产处置的低效率和不彻底,使得保险基金大量流失,JDIC财力已经难以为继。同时,大量不良资产仍然留在银行系统,没有得到有效处置,加大了银行体系运营的不稳定性。

2.IMF最佳实践准则

通过对包括美、日在内的各国存款保险运行的成效研究,1999年,IMF了一份关于常态下存款保险具体制度的最佳实践准则报告(Garcia,1999)。“最佳实践准则”中明确指出,监管当局须确保能迅速处置倒闭的金融机构,以保证金融秩序的快速恢复。因此,由存款保险机构内设专门的资产处置组织,充当问题金融机构的清算人,才能保证金融机构资产处置的迅速和高效。

存款保险机构内设资产处置组织的必要性

如何促进有效、快速和有序地清理倒闭问题银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保险基金损失方面,更好地执行作为清算人的权利,对于存款保险机构来说,显得十分重要。否则,存款保险机构可能仅仅成为问题银行的提款机,这不仅会加大问题银行的处置成本,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银行所遗留的不良资产和其他问题。因此,必须在存款保险机构内设专门的资产处置组织,处置问题银行的资产,最大限度地回收债权,降低损失。

1.有利于提高问题银行处置的效率

一方面,由存款保险机构内设资产处置组织,有利于保持问题银行处置的连贯性,加快处置速度。一个“全面参与”型存款保险机构具有监管职责,它会对银行日常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因此在银行发生问题前已经对银行状况有相当的掌握。因此,将对问题银行的资产处置工作交由存款保险机构去履行,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搜集信息的成本和时间,加快问题银行处置的速度。

另一方面,由存款保险机构内设资产处置组织,有利于促进问题银行处置的专业化,提高效率。通过内设专门的资产处置组织,全面参与问题银行市场退出的处理,有利于逐步建立和培养一批高效精干的专职清理、清算队伍,形成专业化的清算流程,从而大大缩短问题银行处置需要的时间和成本,提高问题银行处置的效率。

2.有利于提高保险基金的回收

存款保险机构的保险基金是由各投保银行按照存款的一定比例交纳的,一般来讲,保险基金的来源都是相对稳定的。问题银行的资产处置效率会直接影响到保险基金的充裕程度。

由存款保险机构内设资产处置组织处置问题银行的资产,有利于存款保险机构通过法律规定的优先权,最大限度地从问题银行的资产中回收已赔付的基金支出,从而降低对保险基金的财务需求。将对问题银行的资产处置交由存款保险机构履行,可以将问题银行资产处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委托-问题降到最低,存款保险机构有动力最大限度地回收债权,实现成本收益最大化,以补充已赔付的保险基金。

3.有利于存款保险机构职能的充分发挥

一个能高效运作的存款保险机构必须拥有完整权利的银行危机处理机构。它不仅包括危机前的监管和危机时的赔付,更应该拥有危机后问题银行的资产处置权,只有这样,存款保险机构才能拥有广泛的法定权利和权力来保证问题银行处置过程的有效性,充分发挥存款保险机构的作用,致力于维护银行体系的稳定和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

4.有利于问题银行处置过程的公平、廉洁

由存款保险机构内设资产处置组织,有利于问题银行处置过程的高效、公平和廉洁。在存款保险机构不负责问题银行资产处置的情势下,通常是由银行监管当局临时任命清算人,根据《破产法》对问题银行资产进行清算。因此,对临时清算人的选择权很可能滋生银行监管方面的腐败,使得最终被任命的清算人并不是最适合、高效的,而仅仅是和监管当局关系最密切的。另一方面,受益者也会试图进一步获得更多授权和尽可能地延长清算时间。所有这些问题都将直接或间接地导致问题银行清算效率的低下,造成存款保险基金的流失。

我国存款保险机构如何设立资产处置组织

作为一个职能部门,资产处置组织可以在设立存款保险机构的同时全新创建。然而我国的情况是,1999年我们已经先后组建了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要任务是分别收购、管理和处置相应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这和存款保险体系下的资产处置组织在其职能上有很强的共通性。因此,在我国构建存款保险体系时,可考虑将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重组合并后纳入存款保险体系,使之成为存款保险机构内设或附属的资产处置部门。如此,不仅可以利用其相对成熟的资源优势,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节省大量成本,同时也可以妥善地解决好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出路问题。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现实困境和历史抉择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通常是在银行出现危机时由政府设立,非盈利,总的使命是以挽救身陷危机的银行业为目的。与其他机构相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有比较特殊的法律地位和专业地位。不无例外地,由于处于政策和市场的矛盾结合点,我国的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也从成立开始就受到理论界和社会相关方面的极大关注。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现实困境

我国的资产管理公司是在特殊背景下建立起来的,经过多年的实践磨合,已经摸索实践了诸如债务重组、资产重组、企业重组、司法诉讼、资产拍卖等多种处置方式,拓展了不良资产处置运作的国内和国际空间,吸引了一大批民营资本参与进来,处置了大量的不良资产(见表1)。

随着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不断推进,可供处置的资产越来越少,先天不足的外部环境和内部运作体制的弱点开始暴露出来,这一切成为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持续稳健运作的现实阻滞。

同时,我国企业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不足,也导致资产管理公司债权所对应的资产和权益的让度缺少足够的价值载体。此外,我国资本投资市场本身的不成熟,投资人才的匮乏,都导致了我国资产管理公司运作的外部环境先天不足,运行到现在已经开始面临困境。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历史抉择

根据国务院最初的设计方案,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10年。因此随着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不断推进,特别是10年存续期的日益临近,资产管理公司的命运已经成为业界十分关注的问题,明确其发展思路日显迫切。

关于资产管理公司未来发展的若干观点。从世界各国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实践来看,各国金融市场和不良资产的处置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最终发展方向的设计也各不相同,概括起来,大致有三种模式。

一是随着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资产处理的不断推进,逐步收缩机构和人员,待不良资产及外部债务全部处理完毕后,资产管理公司即解散清算。如美国的RTC。

二是政府注资成立一家持续经营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除接受政府委托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外,还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不良资产处置任务。如韩国的KAMCO。

三是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完毕后资产管理公司不解散,而是转型为商业性资产管理公司或投资银行。如瑞典的Securum。

当前国内最普遍的观点是,将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成为现资银行。他们认为,我国不良资产处置具有长期性,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成为投资银行有利于其功能的发挥;同时,资产管理公司现在的业务绝大部分都类似于投资银行。因此,无论从完善我国金融体系、构造现资银行的需要出发,还是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成现资银行的可能性分析,资产管理公司向现资银行转变都是最具现实意义的选择。

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道路。虽然大多数人觉得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为投资银行是其最优的选择,但笔者的看法是,这样的分析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就是“人才缺乏”。投资银行是一个专业性要求极高的行业,需要法律、会计、投资银行、企业经营等多方面的专业人才,而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员工大多是从对口商业银行抽调过来的,本身对投行业务并不熟悉,缺乏先进的技术和经营理念,一旦将其推入资本市场,人才结构将成为其最大的制约因素。况且,我国资本市场本身仍处在发展过程中,将其效率本来就受到严重质疑的资产管理公司推入资本市场,其业绩很可能比目前的问题证券公司业绩还要差,一旦在资本市场运营中出现问题,国家和社会也很可能为此承担巨大的成本。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的意见是,在我国银行业整体发展水平不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尚需继续发挥作用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首先在现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基础上,整合其精干力量,组建一家专门的资产处置机构继续存在,专门负责商业银行中不良资产的处置。但资产管理公司本身只是一个危机处理机构,不可能在经济中长期单独存在,对此可以借鉴美国RTC的经验,待我国存款保险体系建立后,将其作为附属机构纳入存款保险体系,专门处置问题银行的不良资产。这样不仅解决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永久出路问题,对还在筹建中的存款保险机构来讲,也是一个更有效率的抉择。

存款保险机构内设资产处置部门的方案选择

资产处置组织作为筹建中的存款保险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设立有两个方案可以选择。一是新建方案――将资产处置部门作为存款保险机构筹建的一部分,全新创建设立;二是兼并方案――整合当前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其重组合并之后作为资产处置部门纳入存款保险机构。图1列出了兼并方案的优势和待解决的困难: 下面我们分别从资产管理公司、存款保险机构和社会处置成本三个角度分析兼并方案的优势:

1.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率

以威廉姆森、克莱因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于1975年提出的管理协同理论(Williamson,1975)解释了管理效率在企业并购中的影响。该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如果A企业拥有足够的资源,且管理效率优于B企业,则A企业并购B企业后可将B企业的效率提高到A企业的水平,提高整个经济的效率。

将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合并重组后纳入存款保险体系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是一次政府行为,但是从本质上来看,它其实是存款保险机构对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一次兼并重组。存款保险机构内设资产处置组织是必须的,筹备过程中必然拥有足够的资源,因此只要满足管理协同效应发挥的前提――存款保险机构比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效率高,重组方案就可以提高现阶段我国不良资产处置的总体效率。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效率低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后,其总的现金回收率一直徘徊在20%左右,截至到2005年12月,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现金回收率为21.03%(见表2),同时,不良资产的处置费用则高达7%。我们可以很容易地计算出我国资产管理公司平均处置费用占回收资产的百分比(以2005年底数据为例):

这个比率大大高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不良资产处置组织处置不良资产的费用率。下面以美国的处置信托公司(RTC)为例。RTC是美国为了应对20世纪80年代的银行业危机而设立的,主要职责就是处置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其设置背景和主要业务都与我国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非常类似。

图2显示了美国处置信托公司从成立到解散(1989~1995年)每年的不良资产处置费用占回收资产的百分比(PER):

由图2可以看到,除了第一年,RTC每年的费用比率都远远低于28.48%的水平,大多数年份只有不到15%。虽然我国国情和美国千差万别,不良资产的成因也很不相同,但是作为两个类似的不良资产处置机构,如此大的处置成本差距仍说明了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营效率的低下。正如上文的分析,由于体制等各方面的原因,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经面临困境,要靠其自身优化配置来提高运营效率并不可行,所以只能借助外部力量,将其彻底重组。

管理协同效应的发挥。虽然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仍处于筹备阶段,无法直接得到我国存款保险机构运行效率的数据。但是正如前面的分析,问题银行清算后,存款保险机构往往是最大的债权人,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直接关系到存款保险机构的切身利益,相比当前资产管理公司几乎完全无约束的内部运作体制,存款保险机构内设的资产处置组织无疑将会更有效率。我们不妨假定我国的存款保险机构是一个有效运作的机构,并以FDIC的资产处置数据作为参考(见图3)。

从图3可以看到,FDIC的处置费用占回收资产的百分比大多在20%以下。若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纳入存款保险体系,根据管理协同效应理论,存款保险机构将优化生产管理,提高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效率,不良资产处置费用将大大降低。即使采用偏高的比率――20%来计算,处置费用占资产回收额的比重大约可以降低8个百分点,而我国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总额累计超过万亿元人民币,现金回收率通常在20%左右,粗略估算回收费用就可以降低上百亿元人民币。

因此,兼并方案可以发挥管理协同效应,提高当前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效率;相比新建方案,兼并方案还可以同时解决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出路问题,真可谓一举两得。

2.有利于存款保险机构自身的发展

对存款保险机构来说,选择新建方案还是兼并方案,实际上类似于企业战略扩张中内部扩张或者外部扩张二者间的选择,需要符合市场效率的原则。相比于全新设置资产处置组织,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重组纳入存款保险机构,将在以下几个方面有利于存款保险机构自身的发展。

提高行业集中度,实现规模经济。不良资产处置是一个专业性非常强的工作,需要较高的固定投入,因此在相当大的数量范围内,处置的资产数量越多,平均处置成本(即处置成本占处置资产总额的百分比)就越低。表3列出了1980~1994年美国银行危机时期FDIC每年的资产处置情况。

利用表3的数据,可以很容易地求得FDIC每年处置的资产数量与处置成本占处置资产总额比例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331。这证明了处置的资产数量与平均处置成本之间存在明显的负相关关系,平均处置成本随着处置资产数量的上升而下降,因此资产处置市场存在规模经济效应。

因此,若存在多家资产处置组织,以追求规模经济为动机,它们会竞相扩大规模,但扩大的处置能力和金融系统相对稳定的不良资产数量不一致,会破坏供求平衡,使得整个行业面临生产过剩,造成资源闲置浪费。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重组纳入存款保险机构,最直接的效果就是减少了金融系统的不良资产处置组织,可以使得不良资产的处置权利集中到存款保险机构手中,既能实现规模经济,节约社会资源,又能避免生产能力的盲目增加,使不良资产的处置保持较低的成本。

集中优势资源进行不良资产处置。通过重组兼并,存款保险机构可以调整整个行业的内部结构,淘汰低效率的管理制度,精简部分员工,集中优势资源组建新的高效的资产处置机构。其结果,既可以减少国家财政损失,也可以减少专业工作人员的流失。

降低资产处置组织制度设计的成本。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纳入存款保险体系,在重组过程中,存款保险机构可以充分了解它们在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运作状况,总结管理技术方面的经验教训,减少资产处置组织制度设计需耗费的试点检验次数,节约时间成本和公司资源。同时,资产管理公司已经拥有大量专业和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对他们经过考核后上岗将节省公司大量培训成本。资产管理公司经过几年的运作,已经积累了包括客户、信用度等多方面的无形资产,这也是全新设立的资产处置组织无法在短期内马上获得的。

3.有利于节省社会处置成本

从全社会的角度看,若在存款保险体系内新建立一个资产处置部门,它的业务必定会和现有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重合。同样都是需要政府注资成立的机构,两个职能和业务都类似的部门在人员和机构设置上肯定会出现重复现象,这将造成社会资源不必要的浪费。

综上所述,成功地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纳入存款保险机构,不论是对资产管理公司、存款保险机构,还是对全社会都是一个多赢的抉策。但是,要有效地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成功地纳入存款保险机构,必须采用行之有效的政策方案。

如何将资产管理公司纳入存款保险机构

目前,我国的存款保险机构尚未真正建立起来,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立即纳入存款保险机构不具备可行性。因此存款保险机构内设资产处置组织应采取两步走的策略,如图5所示: 第一步包括两个任务,一是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整合为一家临时的资产处置机构,二是我国存款保险机构的筹建。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结合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现状和存款保险机构的筹建情况,制定出符合效率原则的整合计划。 第二步是将临时资产处置机构纳入存款保险机构,完成存款保险机构内资产处置组织的设置。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根据资产管理公司的整合情况和存款保险机构的完善程度来制定计划。

很明显,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重组纳入存款保险机构将面临两次整合的过程。整合过程将不可避免地面临许多问题,例如:时机的选择,人力资源和文化的融合,有效工作关系的建立,资产管理公司历史成本的处置等,这些将成为影响协同效用发挥的最大制约因素。针对这些问题,下面我们依次研究两个整合过程,提出相应的政策方案。

整合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组建临时资产处置机构 在存款保险机构还没完全建立起来时,随着不良资产处置任务的不断推进,可以先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业务和人员进行整合,组建成为一家不良资产处置的临时性过渡机构。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继续处置剩余的不良资产;另一方面,可以为将资产管理公司最终纳入存款保险机构做准备。四家资产管理公司重组整合过程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临时资产处置机构的运行效率。结合实际,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尽量避免整合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建立起一家能高效运作的临时过渡的资产处置机构。

1.重组时机选择

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整合为一家临时过渡机构不是一次简单的合并,需要结合它们的实际情况,将其重组为一家初步符合存款保险机构需要的资产处置组织。因此,首先要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调查研究,选择合适的重组时机。

由于是政策性的机构,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现在还背负着较大数额的不良资产处置任务,如果贸然将它们合并,一方面,庞大的机构设置和不良资产数量很可能造成合并后的内部管理混乱;另一方面,资产管理公司整合的目的就是为了精简机构设置,在重组后的临时机构继续保持庞大的机构和人员数量,不利于将其纳入存款保险体系的进一步整合。此外,在中国,市场和企业职工对重整制度非常陌生,人们很容易把重整理解为破产,给市场带来不必要的打击。资产管理公司重整时拥有的待处置不良资产越多,对市场冲击越大。

因此,对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重整必须选择合适的时机。当务之急是必须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进度,同时精简各自的机构和人员,待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数量降到合适水平之后再进行整合。这个水平大体应以维持在存款保险体系日常需处置的不良资产规模上下为宜。

2.人力资源的整合

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合并后的人力资源整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无效的人力资源整合管理必然导致重组策略的失败。

员工的精简。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拥有庞大的机构和人员设置,因此在重组整合过程中,人员精简在所难免。为了避免出现人事关系紊乱、员工情绪不安等问题,首先应在整合过程中尽早明确制定人员去留方案。 要确定原有员工的去留,组建新的人事架构,最有效公平的方法就是对员工进行考核。对此,可以制定一个透明的考核标准,根据员工专业分工的不同首先进行专业能力的测试;同时综合职位评价、工作描述、资格、技能以及工作经验等多方面的因素,对员工的职能作用与职业范围进行判定,得出一个综合的考核成绩作为确定员工去留的依据。

留住关键人才。留住关键人才需要制定和实施一个综合性的、周密的重新聘任计划。首先,必须在重组之前就依据一定的标准确定应该挽留的重要人员,可以对关键人才免除考核要求,以减少他们的不确定性压力;其次,要制定一项可获得实质支持的说服工作方案并尽快实施,以加强他们在新的资产处置机构的在位参与感和安全感等。

3.有效工作关系的建立

我国四家资产管理公司都是政策性机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都有浓厚的政府色彩,因此,整合后如何建立起有效的工作关系,需要从多方面入手。

建立清晰的整合目标。在企业进行重组整合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很多问题,都是人们突然脱离了原有的轨道,失去明确的目标而造成的。因此,在整个整合的过程中,应不断向员工陈述明确的整合目标,明确他们的紧迫感和目标感。

重组整合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目标非常明确,是为了最终能纳入存款保险机构,成为高效运作的资产处置部门。因此,在整合过程中,应以此为基础建立新的核心原则,确定各种可以考核的指标,用清晰的、统一的目标凝聚原来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的管理者和优秀人才,建立有效的工作关系。

保持业务的连续性。按照计划,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整合前都还有部分不良资产未处置,重组整合不应该造成业务的中断。因此,在整合开始前,资产管理公司就应该与其关联客户和企业进行充分的交流,保证在整合前后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连续性。否则,待整合完成后再重新开始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会增加不必要的信息成本。

强调速度的重要性。在整个整合过程中,速度与风险是紧密相连的,速度越慢,即整合时间越长,就意味着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离开正常轨道越久,不确定性越大。所以,在整合一开始就应该计划以快速行动完成整合过程。可以通过设定时间表向管理者传递紧迫意识,制定符合进度要求的整合管理措施。

完成存款保险机构内资产处置组织的设置

当前,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内外条件已经成熟,随着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整合的完成,我国的存款保险机构也应该尽快建立起来,待时机成熟时,将整合后的资产管理公司纳入,完成存款保险机构内资产处置组织的设置。

这个过程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置资产管理公司剩余不良资产问题,此外,并入存款保险机构后资产处置部门的定位也会影响其职能发挥。

1.资产管理公司剩余不良资产的处置

将四家资产管理公司现有的不良资产全部处置完并不是件容易的工作,可以预见,在将其纳入存款保险机构时,仍会剩余不少待处置的不良资产。虽然可以直接将这部分不良资产一起并入存款保险机构,表面上看,这也极具操作性,国家一下就卸下了包袱。但是,从存款保险机构的角度,这意味着它一开始就得背负资产管理公司遗留的包袱。况且,最后剩下还未处置的不良资产肯定是最难处置甚至是根本无法处置的资产,将其强加给刚刚成立的存款保险机构,将极大地影响存款保险机构从一开始的运作效率,使其无法轻装上阵。这部分不良资产很可能会成为存款保险机构的长期成本,由新成立的存款保险机构为历史成本买单,这在道理上也是不可行的。

因此,在将资产管理公司纳入存款保险机构前,必须将不良资产尽量处置完毕;即使有剩余部分,在纳入前也应先从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出去。剥离步骤可通过商业化招标等方式完成,将这部分历史成本交给市场去消化,以此保证我国的存款保险机构不必背上历史的包袱,走上良性循环的运营轨道。

2.资产处置部门在存款保险体系中的定位

资产处置部门在存款保险机构中的定位也将影响到其职能的发挥。对此,存款保险机构应制定出合理的运作机制,一方面充分赋予资产处置部门权利,使其可以运用存款保险机构内部资源,相对独立地进行不良资产处置;另一方面,应加强对资产处置部门的规范约束,使它的运作符合整个存款保险机构的利益原则,这样才能避免出现现在资产管理公司低效率运作的局面。

赋予资产处置部门适当的权利。不良资产的处置需要信息资源的支持,存款保险机构在进行问题银行的检查、清算的时候可获得大量的信息。赋予资产处置机构合理运用存款保险机构内部资源的权利可在很大程度上节省不良资产处置的成本。

同时,不良资产的处置也是一项相对独立和专业的工作,存款保险机构应赋予其适当的独立性。如果事无巨细都需要存款保险机构核准,且不说专业性问题存款保险机构本身并不熟悉,单是层层核准需要耗费的时间成本就会极大地损害资产处置部门的运行效率。

对资产处置部门的文化融合。将资产管理公司纳入存款保险机构后的文化融合也非常重要。只有当并入的资产处置部门从根本上认同与存款保险机构的从属关系,才能使其在资产处置过程中以整个存款保险机构利益最大化为准则,否则,它的运作很可能会重蹈现在资产管理公司低效率运作的覆辙。

篇4

[关键词]财产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F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8-041-01

一、财产保险业人力资源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近年来保险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人力资源开发与利用将是未来保险业在竞争中取得平衡发展的重要课题。徐亚哲说过:一个国家保险业国际竞争力和控制力的高低主要受三个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国内的环境或体制、国内的保险产业结构、国际保险市场;曲君红指出人才资源是生产要素中最活跃、最具能动性的因素,作为保险公司,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完善人力资源管理体制已经成为保险公司发展的重点。在此研究的基础上文章针对财产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希望对财产保险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有一点借鉴。

二、财产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目前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1 人才供需不平衡,管理结构相对不合理。整个保险从业人员在数量、结构、素质等方面不能与保险市场发展需求相匹配。在150万的从业人员中,10%的人支撑着公司60%的保费收入。再加上保险行业的精算,核保,投资,理赔,展业等专业人才的培养也是近几年才起步的。目前各方面的保险人才都严重不足。

2 保险公司人员频繁跳槽,保险人才的正常流动受到限制。因为专业人才的培养周期至少是10年。新的保险公司从同行中挖掘优秀人才是最省事的办法。对于保险人才来讲,保险做到一定层面必然会面临瓶颈,再加上有些保险公司的员工晋升机制不灵活,人才看不到升职的希望,跳槽就成了一个必然选择。

(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1 人员选拔及配置不合理。保险公司人员招聘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方面,从其他保险公司引进优秀人才,新引进人员往往由老员工推荐,存在从业人员随意性大、排除异己、任人唯亲的问题。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招聘的大学毕业生大部分都处于普通岗位,造成人力资源严重浪费。

2 员工培训方式单一及职业生涯规划不完善。保险公司的员工职业生涯规划重点放在中层干部,基层员工在具体工作中,缺乏有效地指导。公司对除管理人员及内勤人员以外的员工,合同是一年一签,导致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极低,对员工及公司长远发展都极为不利。

3 激励机制不合理。随着业务增长,导致大量所谓的非在编员工产生,这些员工与在编员工做同样的工作,却得到较低的报酬,使其产生不公平感,进而影响工作效率。

(三)财产保险业人力资源管理改善对策

1 完善人员招聘制度。在外部人员招聘上,不能只贪图高学历,以适用人才为主。一方面对从业人员进行再培训、再教育,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另一方面与教育部门,特别是高等院校紧密联系,培养一批适合保险业需要的高素质综合人才。

在内部人员选拔上,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规划,推行以竞争上岗和岗位交流为主要内容的人才选拔机制,实现人员与岗位的有效匹配。对重要岗位人员定期轮换和交流,大力推行竞争上岗,促进员工合理配置的有效方式。

2 强化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健全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员工的继续教育和终生教育。在培训教育的内容上,既包括普通文化知识和技术技能的培训,又包括公司各部门业务流程的培训,还要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在培训的层次上,既要满足不同层次员工的需要,又要建立相互衔接的初级、中级、高级教育培训体系,以适应市场对于人才不同层次的需求。

3 完善薪酬激励机制。薪酬制度强调基本原则的高度统一和相对稳定。一方面,在销售人员的收入分配上建立一种以销售预计利润为基础的薪酬分配制度,使之与公司的经营目标高度吻合。在各类人员的分配上,则应在坚持以短期业绩导向为主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年度贡献,体现企业长期发展成果的全员分享精神。另一方面,更多的关注职工对金钱以外东西的需求,使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以满足员工通过工作而获得自我发展与实现自我价值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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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负债匹配的含义

二、寿险公司资产负债的主要特征及风险

三、资产负债匹配不善导致破产的案例

四、资产负债匹配的目标

五、建立利率敏感现金流量分析模式

六、资产负债匹配的实现方法:久期(duration)管理

七、实现资产负债匹配的组织结构保证

八、资产负债匹配的基本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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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预算管理作为对现代企业成熟与发展起过重大推动作用的管理系统,是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一种主要方法。这一方法自从上个世纪20年代在美国的通用电气、杜邦、通用汽车公司产生之后,很快就成了大型工商企业的标准作业程序。从最初的计划、协调,发展到现在的兼具控制、激励、评价等诸多功能的一种综合贯彻企业经营战略的管理工具,全面预算管理在企业内部控制中日益发挥核心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产保险业获得了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财产保险公司的数量也迅速增加,由2000年的15家发展到2011年的59家,其中中资公司38家,外资公司21家。虽然国内保险业发展迅速,但我国中资财险公司并没有达到与其发展速度相应的管理水平,而是普遍存在“管理滞后”的问题。财险市场上了外资竞争主体越来越多,而中资财险公司同外资公司管理水平相比,差距较大。中资财险公司普遍存在经营短视、缺乏长远规划、内部控制薄弱等问题。粗放的经营模式和管理方法已经不合时宜,必须尽快提高全面预算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缩小中外保险公司的管理水平差距。

一、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特点

财产保险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遭受经济损失时给予补偿的保险。财产保险中所指的财产除了包括一切动产、不动产、固定的或流动的财产以及在制的或制成的有形财产外,还包括运费、预期利润、信用和责任等无形资产。因此,财产保险的范围很广泛,除了人身保险以外的各种保险,均可归为这一类。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保险业务”。

作为金融服务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既不同于一般制造业,也不同于银行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活动有自己的特点:

1.资金来源有一部分是资本金,大部分是保费收入,而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支付赔款的预收资金,带有负债性质。

2.保险公司的资金流动方向是收入在先,支出在后,基本不需要垫付资金来支付成本和费用。

3.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不存在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的运动状况。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给付赔款完毕,保险责任即终止。即便没有保险事故发生,保单到期保险责任同样终止。如果被保险人还想继续投保,必须重新缴纳保险费。

4.保险资金具有流入的确定性和流出的不确定性的特点。保险公司是先获得保费收入,后发生成本费用。在保险合同签订,保费收取后,即可基本确定资金流入量,但是未来资金的流出量则具有不确定性。因为,未来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很大的随机性,事故发生的时间、损失的金额都不能预先知道,也不能事先控制,保险公司只能根据经验数据,通过精算方法预先提存一部分准备金,以备赔付需要。

5.保险产品定价有一定的预测性。保险费率是保险产品的价格,费率主要依据以前年度的平均保险事故发生率、平均费用率的统计数据以及利率和资金运用收益率的预测来制定的。

二、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对财产保险公司的意义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可以说是提升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一个关键。通过全面预算管理,企业才能进行有效的战略规划、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因此,从本质上来看,全面预算管理不仅仅是一种手段,它更是一种制度安排。财产保险公司引入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将对其管理产生深远的意义。

1.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有利于中资保险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体制框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和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应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入手。保险业作为金融行业的一个分支,其现代企业制度的特征自然也离不开这一范畴。而全面预算管理则是与保险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制度创新。

2.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有利于明确企业发展目标,实现长期战略规划和短期策略实施的结合。

在市场经济规律中,能否广泛收集信息、把握信息,及时抓住机遇是企业驾驭市场、占领市场的关键。面对规模快速成长、改革不断深化强化、竞争日趋激烈的中国保险市场,各财险公司必须从自身实际出发,研究确立总体战略,选择差异化竞争战略,积极实施各领域职能战略,不断提升战略管理水平。因此需要通过编制全面预算,有计划、有步骤地将企业的长期战略规划、短期经营策略和发展方向予以具体化和有机的结合,明确各自的责任及其努力方向,激励每个员工参与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地从各自的角度去完成企业发展的最终战略目标。

3.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有利于企业加强各项管理的基础工作,控制日常经济活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当前,我国监管机关对于保险业的监管重点主要是市场行为和偿付能力两方面。2008年7月10日,保监会公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于2008年9月1日起实施。《规定》首次引入资本充足率概念,并对可能出现偿付危机的保险公司进行预警。2012年3月保监会的《2012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将继续强化资本充足性的刚性约束,对偿付能力不足的公司、处于警戒区域的公司、核心资本金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坚决采取督促公司增加资本金、缩减业务规模、缩减费用等监管措施,切实防范资本杠杆率过高积累的风险,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偿付能力长期不足的公司研究退出市场的措施。可见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是越来越严格的。

而全面预算管理作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内部的、自觉的监督。从要达到保险业监督的目的来看,外在的监督只有通过公司的自我约束,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自我约束是保险公司内在的、保证保险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的层次,而自我约束能力又取决于及时、有效的内控管理。因此,保险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能满足监管机关的相关监管要求,一方面是我国保险业监管有效性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更是我国保险公司加强自身发展,主动应对我国日臻完善的保险监管制度的有效方法。

4.全面预算管理有利于完善中资保险公司的企业文化制度。

篇7

平安保险投资管理中心50人的团队由深圳北上,在上海静安广场落户;中国人寿的投资管理中心9月份挂牌成立,办公地点从公司总部迁至北京金融街;因为看好上海将成为亚洲金融中心,华泰财险的投资部即将从北京南下上海,从形式上开始独立运作;人保设立的投资管理部,从一开始就在财务上单独核算,人员上单独招聘,体制上已经是“一司两制”;新华人寿、泰康人寿等公司对投资部门的改组也已列入议事日程,有消息称,保监会有意支持保险公司根据自己的情况成立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经营保险公司的金融资产。

《金周刊》记者分析:国内几家主要的财产险、人寿险保险公司对投资部门的外挂、改制或搬迁,不是普通的机构调整,而是反映了保险业对提高保险资金运用专业化程度的空前重视,预示着我国保险业面临一次结构变革,保险公司延伸出来的资产管理公司也许很快就会浮出水面。一位业内人士说:“(新的投资机构)将参照投资银行、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投资机构的管理运作模式进行构建。”

管理着7133亿欧元资产的德国安联集团下一步是在中国拿到资产管理业务的许可证

中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的进程可能超过很多市场人士预料。保险(集团)公司的资产管理公司在我国尚未“出世”,但在国际保险业,却几乎已是“标准模式”了。

记者在多次采访德国安联、英国商联、美国信诺、美国信安、林肯金融集团、瑞士丰泰、加拿大宏利、瑞典斯堪的亚保险集团等国际保险大鳄的过程中了解到,国外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部门往往比银行和基金公司更具有融资能力,巨大的融资能力造就了管理财富、消化资金、专业投资理财的资产管理公司,而资产管理公司对巨额资产的管理经验随着保险公司的百年历史日臻成熟,这样的资产管理公司又会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不断“放大”融资水平。

德国安联保险集团包括三大块业务:寿险、非寿险和资产管理。令安联引以骄傲的是,安联还是世界10大机构投资者之一,最近的数字中,安联集团管理的资产7133亿欧元。目前,安联已获准在中国开展寿险业务和非寿险业务,据说,安联的下一步是在中国拿到资产管理业务的许可证。

另一家主要的国际性的机构投资者茂利资产管理公司属于英国商联保险CGUplc的控股公司。商联是一家国际性保险集团,它的业务包括四大块:寿险、非寿险、国际业务和资产管理。作为机构投资者,它还是欧洲最大的基金管理人之一。至1998年12月31日,商联保险管理下的资产超过2000亿美元。这相当于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近20倍的资产。

瑞士苏黎士保险集团的业务也分为四大块:寿险、非寿险、再保险和资产管理公司,其资产管理公司属于独立性质的公司,除负责母公司的资产管理和投资外,还代客理财及负责第三方基金管理。

这些国际保险集团内部的资产管理公司都具有完全独立的董事会、管理团队和组织结构,有着各自不同的投资理念和鲜明的业务特色,拥有投资领域内最出色的专业队伍。

中国人保投资管理部的组织架构已能看出基金公司的“身形”

保险投资部门上演“独立运动”

国内保险业的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大,催生出专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的诞生。

今年年初,新华人寿董事长在他的年度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入改革投资管理体制,推行投资银行运作模式……将金融投资部比照投资银行管理模式,模拟独立法人实体运作,财务上单独核算……”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张鸿翼接受采访时亦认为:“保险与证券两个行业确实是有隔膜。这两个行当在运作机制、决策机制、工作效率、人事制度、薪金制度很难对接。从保险公司资金运作的安全性方面考虑,也应该在保险公司内部对保险业务和保险资金实行分业管理。”

来自保险人士的共识是:由于投资部门的工作性质、专业方向、管理手段都与保险业务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大相径庭,因此,按照现资银行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模式成立相对独立的投资公司或单设投资机构,有利于从组织上避免不同性质的业务工作间互相掣肘、提升保险投资业务的专业化程度,使保险投资能真正按照专业化投资业务的要求去做。

记者了解到,几家欲成立独立资产管理机构的方案都是比照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如下辖投资研究部门、基金管理部门和业务操作部门。

于2000年底筹建,今年年初建立的中国人保投资管理部的组织架构已能看出基金公司的“身形”,人保投资管理部分为四个部门,即研究部、运营部、核算部、投资管理部。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各家保险公司的上上下下都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狭窄而着急,但果真渠道打开,如保险资金入市,面对成千只股票,成千家上市公司,保险公司假如不在组织和人才方面做好准备,保险资金入市的风险将难以控制。从这方面考虑,与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拓宽相配套的政策应该是让保险公司的投资部门形成专业化、独立运作的机构。

“保险公司狭窄的投资渠道也是保险公司长期以来没有大力发展投资专业队伍的重要原因。”新华的沈志卫说。那么,保险公司的投资部门与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相比,存在哪些专业方面的不足呢?“主要体现在投资专业队伍的单薄,特别是市场研究力量普遍存在比较大的欠缺,但现有的保险公司的管理模式和薪酬水平又很难吸引到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因此,成立独立运作的投资管理公司,可以从根上理顺管理体制,以专业化公司的结构组成专业化的投资团队。”

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险投资部门的“独立运动”也正反映和顺应了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的逐渐放宽。

对于何时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各公司似乎并不着急。张鸿翼认为,“这件事,政策一放开,就会水到渠成的。”

篇8

对于王冠龙和他的同事而言,12月份是他们今年最忙碌的一个月。“华泰资产管理公司拿到保监会正式筹建批文后并投入紧张筹备中,目前人员已经基本到位,组织结构等也已搭建,我们希望能赶在年底挂牌。”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王冠龙在其位于金茂大厦的办公室接受记者专访时如是透露。

同样将办公地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区的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掐指算来成立已有一年半的时间。华泰是《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后,保监会批准筹建的第一家资产管理公司,而人保则是在上市前进行改制重组时,由国务院直接批复准予成立的。

另一方面,太保、泰康、新华三家保险公司也在焦灼地等待监管层的一纸“准生证”。泰康人寿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陈东升12月4日在一次会议上向记者透露,目前泰康已经在紧锣密鼓地筹备组建资产管理公司,人员招募、风险控制等一系列工作正在进行中。

种种迹象表明,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势不可挡,随着这个市场新机构群体成员的逐渐扩大,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体的专业化组织模式将渐渐浮出水面。

拓宽受托资金来源

“保险资金的运用都需要有质的提高,以现在国内保险公司内设投资部门的组织架构,显然很难满足保险资金专业化投资的需要。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提供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有效平台,使保险自身业务和资金运用业务成为保险业发展的‘双管齐下’。”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梅君一语中的。

根据《规定》第二十九条,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受托对象主要是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保险企业,受托管理的资金性质限定于保险资金。同时,该条款也不排除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受托管理其他类型的资金。梅君认为,这符合目前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现状,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风险的控制。但从发展趋势看,将来我国金融分业经营的体制如有突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仅可以管理保险公司自身的资产,同样可以受托管理非保险性质的资金。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对于资本市场的发展和活跃有着极其重要的推进作用。

“华泰组建资产管理公司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拓宽受托资金来源,我们希望借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进一步开拓第三方资产管理市场。”王冠龙告诉记者,目前华泰投资管理中心正在寻求第三方资产管理来源。有市场预期,随着监管层对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的政策松绑,企业年金和养老金将是今后资产管理公司拓展业务的“主角”。而早先出台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就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所拓宽。

受托管理资金来源多样化的过程是从保险范围逐渐向外围拓展的过程。“今后资产管理公司不排除受托管理社保基金,中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无法承办外资保险公司委托的资金的历史也有可能会改变。”梅君如此冀望。有业内人士指出,根据实际情况看,现有的外资保险公司因为无法获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营业执照,但又希望宽余的资金能够获取较好升值,因此,外资保险公司希望委托现有的有资格经营者委托经营管理。有业内人士指出,从外资委托部分的资金不占资产管理公司受托资产很大比例的角度考虑,中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受托管理外资保险公司的资金可以试行。

加大风险控制力度

在对王冠龙的采访中,“风险控制”的出现频率颇高。据王冠龙介绍,华泰上报给中国保监会申请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材料超过1000页,其中大部分围绕制订投资管理制度方面。

“华泰自成立以来,共实施过五次对投资管理制度的修改工作,这次我们按照保监会对筹建资产管理公司的要求,对原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了第六次梳理和修改,重新审视公司业务各项风险点。一个有效的管理体制能揭示所有投资业务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避免这些潜在的问题发生,因此,定期检查和修正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如同资本市场一般,风险控制也是保险资金运用的重中之重,只有在风险控制夯实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拓展投资渠道。可以说,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金运用前的准备都是围绕风险控制展开的。”据梅君介绍,人保在四个层面上控制风险,第一层国务院监测会,第二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测会,第三层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第四层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设的风险控制部。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对风险防范控制的重视程度可窥一斑。

虽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已成一大发展趋势,但现有政策还是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了较高的门槛,运作的要求也比较严格。比如要求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人至少有一家必须是保险公司,且该保险公司净资产不得低于10亿元人民币,而据业内人士介绍,目前符合这一条件的保险公司估计不到10家。而在这10家中,并不是全部青睐于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少公司从风险控制和成本结构方面考虑后,暂时对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持观望态度。

平安高层几次公开表示,目前没有设立资产管理公司的打算。据平安一位内部人士透露,目前平安设有投资运营中心,该中心聚集70多位专业人士,与此同时,平安专门成立了权益投资部,基本可以满足公司投资要求。

对于有些保险公司暂时放弃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问题,梅君和王冠龙的观点基本一致,“并不是每家保险公司都有必要和可能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保险公司的规模、现有资金运用部门的运作效率以及规范程度、公司有无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无相应的人才储备和人才发展计划、资产管理公司今后的发展规划和所要达到的目标等指标,应成为保险公司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必要考察内容。”

磨合与探索

由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未来的业务范围与现有的基金公司相类似,因此,便有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与基金公司“抢饭吃”的说法,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在长期内还会一定程度上改变资本市场投资主体的竞争格局。

对于市场中谈论的“保险资金和基金必有一争”的说法,王冠龙并不十分赞同,“只有双方共同参与,才能把市场这块蛋糕做大,对于整个资本市场来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将加快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也有利于市场的稳定。”梅君认为,竞争和合作将是两者之间的主旋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基金公司与资产管理公司是不同性质的资产管理机构,前者托管的资金多数来自社会公募资金,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托管的资金多数还是来自保险公司的资金,双方更多的是相互支持的关系,因为保险公司本身就是基金产品的购买者。

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在国内还是个新生事物,而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又是第一家成立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人保资产管理公司在成立后遇到的诸多问题都是史无前例的。“可以说,自人保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一年半以来,委托、受托和托管三方一直在不停的磨合和探索过程中培养默契,以便更好地沟通。我们定期举行三方联席会议,交流投资方面的事务,今后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三方职能分工,将是我们讨论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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