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22 09:30:2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社会经济的基本形态,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1.社会经济关系,就是反映社会经济制度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生产始终是“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90页),因而人们在生产中必然发生构成这种社会形式的独特的经济关系。这类经济关系的实质和基础是所有制关系,包括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生产成果的分配方式。正是这类经济关系决定了生产的目的,即生产是为谁的利益进行的,决定了社会的阶级结构。每一种社会制度都有它固有的与其他社会制度相区别的社会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构成了该社会经济制度的质的规定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斯大林指出,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完全以生产关系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由此确定了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五种社会经济关系,规定了五种社会形态。
2.组织经济关系,就是在具体组织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这类经济关系反映在经济运行、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它说明的是各种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具体形式和特点,如劳动的分工、专业化和协作,企业的经营形式和管理方法,调节经济运行的计划手段和市场手段等。这类经济关系,一方面是适应生产一般的需要,因而往往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制度之中,显示出超越社会经济关系的某种共性;另一方面,它又不能不受到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因而必然要反映和体现社会经济关系的特点和要求,成为社会经济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生产关系(经济)是指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进行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以及在这些活动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共性,生产资料所有制体现社会经济关系的特点和要求。
二、生产关系两层次的区别和联系社会经济关系和组织经济关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二者的区别:不同的社会经济关系是不同的社会经济形式在经济上的质的规定性,是不同社会经济形态根本区别之所在;组织经济关系的许多内容往往是不同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显示出它们之间的共同性。
2.二者的联系:社会经济关系和组织经济关系是密切联系的,两者是一种从属关系。社会经济关系反映的是社会制度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组织经济关系反映的是人们在具体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相互关系。前者是决定性的,后者是从属性的,是前者的具体实现形式。
三、正确理解生产关系两层次的意义
1.有助于我们从根本上理解“两个基本点”的内在统一性。“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四项基本原则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从经济上来说,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反映社会制度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即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等。我们的改革(开放也是改革)是改变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对象和内容是在具体的经济运行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所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坚持改革开放是两个层次的问题,非但不矛盾,而且是互相促进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改革开放规定了正确的方向,是改革开放得以健康顺利发展的保证;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助于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可见,分清生产关系两层次,有助于我们从根本上理解“两个基本点”之间的内在统一性。
1.社会经济关系,就是反映社会经济制度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生产始终是“在一定社会形式中并借这种社会形式而进行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90页),因而人们在生产中必然发生构成这种社会形式的独特的经济关系。这类经济关系的实质和基础是所有制关系,包括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生产成果的分配方式。正是这类经济关系决定了生产的目的,即生产是为谁的利益进行的,决定了社会的阶级结构。每一种社会制度都有它固有的与其他社会制度相区别的社会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构成了该社会经济制度的质的规定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斯大林指出,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完全以生产关系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由此确定了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五种社会经济关系,规定了五种社会形态。
2.组织经济关系,就是在具体组织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这类经济关系反映在经济运行、资源配置的过程中,它说明的是各种生产要素相结合的具体形式和特点,如劳动的分工、专业化和协作,企业的经营形式和管理方法,调节经济运行的计划手段和市场手段等。这类经济关系,一方面是适应生产一般的需要,因而往往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社会制度之中,显示出超越社会经济关系的某种共性;另一方面,它又不能不受到社会经济关系的制约,因而必然要反映和体现社会经济关系的特点和要求,成为社会经济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生产关系(经济)是指在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进行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以及在这些活动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反映社会经济关系的共性,生产资料所有制体现社会经济关系的特点和要求。
二、生产关系两层次的区别和联系社会经济关系和组织经济关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1.二者的区别:不同的社会经济关系是不同的社会经济形式在经济上的质的规定性,是不同社会经济形态根本区别之所在;组织经济关系的许多内容往往是不同社会经济形态所共有的,显示出它们之间的共同性。
2.二者的联系:社会经济关系和组织经济关系是密切联系的,两者是一种从属关系。社会经济关系反映的是社会制度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组织经济关系反映的是人们在具体的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相互关系。前者是决定性的,后者是从属性的,是前者的具体实现形式。
三、正确理解生产关系两层次的意义
1.有助于我们从根本上理解“两个基本点”的内在统一性。“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坚持改革开放。四项基本原则反映了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从经济上来说,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反映社会制度本质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即生产资料公有制、按劳分配、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等。我们的改革(开放也是改革)是改变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过渡到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对象和内容是在具体的经济运行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所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坚持改革开放是两个层次的问题,非但不矛盾,而且是互相促进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改革开放规定了正确的方向,是改革开放得以健康顺利发展的保证;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助于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可见,分清生产关系两层次,有助于我们从根本上理解“两个基本点”之间的内在统一性。
循环经济理论在20世纪60年代萌芽之后,经过半个世纪的探索和实践,基本形成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循环经济理论包括:概念、特征、原则、规律、模式和管理等内容。所谓循环经济,“就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为目标,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物质闭路循环和能量梯次使用为特征,按照自然生态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方式运行的经济模式”(王冰冰等,2005),其基本特征是各种经济要素在经济运行中按照闭路反馈式循环方式运行,运动中的物质能量梯次使用,逐步减少,溢出的能量形成新的能源。
循环经济遵循3R原则,即:减量化原则,“就是在生产和服务进程中,尽可能地减少资源消耗和废弃物的排放,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再利用原则,“就是产品多次使用或修复、翻新或再制造使用,延长产品使用期”(王冰冰等,2005);资源化原则,就是最大限度地将生产和消费中的废弃物转化为资源。在3R原则的规制下循环经济运动表现出五种规律性:自然生态式的闭路反馈循环规律;能量梯次使用和转化规律;废弃物向新资源转化规律;循环价值递增规律;循环效应延展规律等。
循环经济按照“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运行模式进行闭路反馈式循环运动,构成循环经济运行程序链。在这种链式循环中传递着物质、能量和信息,形成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三种形式的运动。循环经济在企业、区域和社会三个层面上的运动就形成了循环经济的整体形态。循环经济的发展目标是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统一,通过“低消耗、低排放、高效应”途径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最终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循环经济是一种特殊的经济形态,因此,也形成一种个性化的评价指标和方法,
用来评价和检测循环经济效果(见表1)。循环经济的管理以矩阵循环管理为主,力求做到标准化、标志化、合法化和法制规制化。
循环经济理论的细化
循环经济理论在向实践转化中需要一个理论充实和与实践对接的过程,就是将其理论内容及其对象分解、扩充和对应具体化,即理论细化。循环经济理论细化包括对经济基础和核心内容两个方面的细化。
(一)循环经济理论的经济基础细化
循环经济是改造社会经济的一种形式,社会经济形态是循环经济的经济基础。社会经济形态的细化:
一是产业结构细化。产业分类有三次产业、四次产业等方法。四次产业分类法将产业分为:农业、工业、服务业和信息业。我国产业按照中国国家标准局编制和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分为16个门类,92个大类,300多个中类和更多的小类。16个产业门类是:农业、林业、渔业;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地质勘查业和水利管理;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其他行业。这些产业门类都能构建循环经济模式。
二是经济领域细化。经济领域是根据社会经济的职能性质划分的经济类型,其中包括生产、服务、消费和管理等四个经济领域。在这四个细化领域中同样可以构建循环经济。
三是经济区域细化。经济区域是经济活动的社会平台,分为三个层面:企业—企业内部自成系统的经济循环形成小循环;区域—局部地域和关联行业内的循环经济的有机组合形成中循环;社会—无数企业和地区的合理组合或者小循环和中循环的有机连结形成社会一体化大循环。
四是企业经济细化。企业经济是社会经济的基本构件,从企业经济构成要素及其运动分析,企业经济包括资本、资金、物资、设备、技术、工艺、人才、信息、生产、运营、管理和项目开发等要素及其运动摸式。资本运行模式:G—W—G’;资金运行模式:货币资金—材料设备资金—产品资金—货币资金;物资运行模式:材料—加工—产品—废弃物;设备运行模式:购置—安装—运行—报废;技术运行模式:开发—采集—运用—废弃;工艺运行模式:编制—采集—运用—废弃;人才运行模式:开发—采集—运用—闲置—流失;信息运行模式:采集—输入—处理—输出;生产运行模式:材料—加工—产品—废次品;运营运行模式:供—产—销;管理运行模式:建制—执行—调整—废止;项目开发运行模式:设计—构建—运营—调整—终止等,这些企业经济构成要素及其运行模式也一样可以构建企业循环经济。总之,从以上四个方面对循环经济理论的经济基础的细化分析,为构建循环经济的实践活动提供了对象和路径选择。
(二)循环经济理论的核心内容细化
3R原则细化。3R原则的内容是“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减量化原则要求对物质性、能量性和信息性的投入在所有经济活动中力求投入少、消耗小、产出大。再利用原则要求对资源材料、技术工艺、人才、产品、功能、信息、运营管理和废弃物再利用等进行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回收处理。资源化原则要求对可再利用的资源材料、技术工艺、人才、产品、功能、信息、运营管理和废弃物等尽可能转化成新的经济资源。
运行模式细化。循环经济的运行是“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闭路反馈式循环模式框架。资源在框架的始端,指社会经济中的所有投入;产品是对资源的处理结果;废弃物是指社会经济活动中剩余、残损、闲置、遗弃、排放和丧失功能而废弃的物品;再生资源是废弃物经过资源化处理形成可再利用的新资源。这种新资源反馈式进入循环经济运行模式构架中再循环流动,从而形成不断地经济循环活动。
循环物流细化。循环运动的本质是物质运动,其中包括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三种流动形式。物质流指有形物质的流动,如物资、材料、能源、资金、设备、办公用品和生活用品等;能量流指无形物质传递,如数量、质量、功能、作用和效应等;信息流就是指循环过程中的知识和“知识差”的传递,如知识经验、科学文化、技能技术、工艺设计、规划指令、市场动态和管理规制等。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循环经济形态是一个复杂的社会范畴,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全面、系统地在社会各产业、各领域、各区域和各企业实现了经济循环运动,才能构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乃至世界的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理论的实践对接
(一)对接原则
循环经济理论与实践对接的原则:一是系统原则。循环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构建和运行中必须系统组合,协调运作。二是对应原则。首先是经济理论对应经济实践,切实着手对现实经济的改造。其次是循环经济原理与经济产业、领域、层面和区域的对应,构建不同类型的经济循环。最后是循环经济运行模式与生产消费流程的对应,框架设计和构建生产消费流程中的“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运行模式,并按照这种模式运行。三是规制原则。循环经济理论也是一种规制,运用循环经济的理论原则规制社会经济的循环运行。四是激励原则。循环经济是一种长效经济,必须建立激励机制,才能保证循环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对接方式
循环经济理论的对接方式,分为三种:一是全面对接,指一个地区和国家的各产业、各领域、各区域和所有企业全面、系统地按照循环经济理论构建和运行社会经济;二是全程对接,经济活动从设计、构建、运营和管理的全过程都按照循环经济的理论原理进行规制构建和规范运作;三是分解对接,因循环经济实践对象的环境、条件和战略需求的差异而形成的差异性对接,但总的要求是总体设计,分步实施,最终全面落实。
(三)对接战略
发展循环经济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战略性,这种战略性就决定了循环经济理论的对接战略选择,一是因势战略。根据构建主体的状况、环境、条件采取量力而行、量势而动地发展循环经济。二是功利战略。通过诱发构建主体的功利需求引导和推动发展循环经济。三是互促战略。通过示范、功利和激励形成竞争格局,引导和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循环经济理论的规制
循环经济理论既是一种范式,也是一种规则,具有一定的约束性,这是循环经济理论的社会功能之一。循环经济理论的规制性有两个特点:一是范式性;二是约束性。范式性是通过整合认识,制作规范,构建范例,引导和规范循环经济的发展。约束性是采取法规、政令、惩戒等手段强行推动和管制循环经济正常发展。循环经济理论的规制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理论导向。即通过理论传导作用于人的思想理念,使循环经济理论成为社会意识、公共理念。二是规范供给。即提供可借鉴和仿效的理论规范和实践示范并进行指导和咨询服务。三是制约管理。即通过组织形式和法制制度等手段规范和制约循环经济运行,发挥循环经济理论的管理职能。
综上所述,循环经济理论是目前世界各国经济形式的最佳选择。这种理论要转变为经济现实,除了本身应当具备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外,最重要的是因为循环经济具有“设计经济”的特点,要求理论系统应当较为系统和完善,理论对应较为具体,因此,循环经济理论的细化和对接就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使构建和发展经济循环成为切实可行而有效的社会经济活动,从而促进循环经济广泛而深入地发展。
参考文献:
1.王冰冰,于传利,宫国靖.循环经济企业运行与管理[M].企业出版社,2005
2.张扬等.循环经济概论[M].湖南人民出版社,2005
3.水.产业经济学[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一、大数据的概述
对于大数据而言,人们主要是在数据模块的方向进行问题的解释及分析,由于大数据存在着巨大数据控制的特点,使其海量的数据资源以及数据模块会按照数据库的基本需求,进行数据资源的整合及管理运用。因此,在大数据运用的背景下,只有将数据对象、应用以及技术等内容的综合性分析,才可以体现大数据的基本价值,实现大数据背景下,社会经济的稳定创新。
二、大数据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一)大数据的开发促进产业革新
伴随大数据时代的发展,产业升级、产业创新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保障。在研究中可以发现,大数据所涉及到的领域相对较多,而且在产业资源整合中也蕴含着较大的能量,同此,通过大数据资源的开发,可以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在大数据资源运用中,可以实现对大数据产业、数据分析以及书评平台等资源的整合,优化项目决策服务机制,通过数据化学、数据材料以及数据制药等新兴产业的擦护功能性,满足新时代产业的基本需求,并在此基础上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改革。
(二)大数据的开发激发产业经济
在大数据资源开发中,其技术内容的创新不仅可以形成全新性的产业形态,而且也可以通过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分析,为社会经济创造出更大的发展价值。在宏观角度分析中,我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会将大数据资源运用在工业化、城镇化以及农业现展的背景下,通过对大数据资源平台的构建,可以明确产业的发展方向,满足大数据结构调整的新产业、新模式以及新服务等需求,提升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在微观角度中分析,大数据的开发及运用需要将企业经济决策水平作为基础,通过对企业经济效益的综合性分析,认识到客户的心理特点、运用习惯以及消费理念等,实现产品项目研发的科学性及系统性,满足大数据时代下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需求。
(三)大数据的开发提升了安全保障
通过大数据资源的分析可以发现,大数据内容在某种程度上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同时也是国家发展中的战略性维护目标。通过大数据开发系统的构建,可以全面提升国家安全保障机制,提升安全问题的应急处理能力,从而为大数据背景下信息资源的运用提供有效支持。例如,在国防以及反恐中运用大数据,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的构建以及信息内容的整合分析,提高国家信息的安全保障能力。同时,在大数据开发以及资源运用中,需要通过对产业控股状况的分析,进行企业安全定量评估的问?}整合,通过对企业宏观、区域以及行业保障关联性的分析,降低政府的债券以及融资管理平台,从而为社会的经济发展提供安全、有效的保障。
三、应用大数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创新思路
(一)加大信息资源的投入力度
在大数据发展的背景下,为了实现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以及积极创新,需要将互联网、物联网以及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有效融合,完善大数据产业链背景下的基本结构。对于大数据生产链而言,其主要包括了对产品的出售、分析以及加工等。伴随商业管理以及商业活动的活动开展,电子商务形式也得到了热门的广泛运用,所以,在该种环境下,需要通过个性化服务活动的开展及时进行经营策略的准备,实现信息资源整合的个性化。同时,在大数据互联网技术以及网络环境结合中,需要积极开展精准营销的活动内容,通过对大数据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的分析,优化数据资源的分布,保证信息资源整合以及项目资金投入的完善性。
(二)构建协同化的大数据与社会经济整合理念
伴随社会经济的运行及发展,创业产业为了更好的自身的发展需求,需要在管理工作关心以及资源网完善的同时,构建系统化的工作管理体系,充分彰显出创新主体之间的合作交流价值。同时,在社会经济转型以及资源优化发展中,也需要通过对数据资源的御用,明确大数据战略化的发展目标,并在经济发展以及转型发展的同时,建立创新性的大数据服务管理机制。在大数据资源整合的过程中,需要将大数据作为基础,通过对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以及新材料等内容的研制,提升产业的结构价值,实现企业的稳定转型。
(三)发挥大数据对社会治理的创新作用
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社会治理数据展现出可获得性以及逐渐扩大的发展趋势,通过对治理数据输出、分析以及储存等内容的设计,实现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例如,大数据背景下,通过数据平台的构建,可以为用户营造良好的沟通交流环境,充分保证货物供应以及交货的正常进行,同时,也可以通过对大数据资源开发的问题分析,满足金融机构大数据的跟踪分析机制,提升了企业的经济形象,市场了企业的资本活力。
关键词:经济形态 经济逻辑 计划经济 逻辑矛盾 结论
关于计划经济:历史结局还需逻辑结论
由社会主义国家信奉并实践的计划经济作为在一定历史时期具有重大影响的经济形态、经济体制或者说经济运行方式,先后宣告结束。近年朝鲜、古巴也宣布“改革开放”,进行经济体制改革,改变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看来计划经济的历史实践行将结束,而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形态成为经济全球化的基本内容。
但是,如何看待这种“历史终结”?计划经济的终结是不合时宜、不服水土、还是不合逻辑?换一种说法,就是如何看待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关系?由于计划经济在记忆犹新的现代经济史上曾经具有相当的时空影响,作为一种理论构想有其思想源流,更由于计划手段在现代国家的经济生活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计划或者计划经济的问题在今天仍然是现实话语。由于现代经济问题的错综复杂,乱象丛生,市场经济还没有达到理想状态,也不可能到达理想状态,甚至在经济生活中市场失灵无效的状态成为市场软肋,计划又是观察这一问题的重要角度。因此,在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人们对诸如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讨论显得复杂多样,也是很正常的。就我们要讨论的计划经济在历史舞台上日渐式微以至消失的客观现象,人们的评判观点莫衷一是,大相径庭。这反映出:一是计划及计划经济现象本身的复杂性;二是对其认识的过程性,有待于从更高层面去作出逻辑结论。
关于计划经济:不同经济形态的历史表现及逻辑比较
(一) 不同时空下经济形态的历史表现
人类经济活动史表明人类社会存在过自然经济、商品经济(或者市场经济)、计划经济三种经济形态或者说经济运行方式。从微观角度去观察,自从私有制和国家产生以来,自然经济、商品经济、计划经济的经济因素和形式,在人类经济生活中是同时并存的,构成一个国家或社会经济的整体。但是从宏观角度去观察,三种经济形式或因素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在一个社会或国家的经济总体中所占的比重和地位很不相同。一般认为,在资本主义以前的漫长历史上,自然经济在经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此一时期的经济形态从性质上就被称为自然经济形态。而在奴隶制社会以来的自然经济形态中,作为经济形式的商品经济或计划经济的成分,就已经存在,只不过从数量、比重、地位上都是从属性质的。此时社会占主导地位就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自给自足是自然经济最基本的特征。自资本主义社会以来商品经济便取代自然经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自此以后的经济形态便被称为商品经济。在商品经济形态下,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成分仍然存在着,只不过处于从属地位。强大的商品经济并没有消灭或者排除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相反在整体经济中包容着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商品经济的最基本的特征就是交换经济,经济活动不仅是为了生产者自我满足,而且是为了交换而进行的。计划经济如果把它看作一种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和调控,或者说国家和政府主导下的经济活动的话,它由来已久,自从有了国家,国家发挥经济职能必然会产生计划经济因素或形式。但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在经济总体中,国家主导的经济活动始终不占优势数量和地位,长期经济史没有出现计划经济形态。而计划经济理论是在18-19世纪对资本主义的经济批判中初步提出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傅立叶、欧文都有各自的计划理论,其它学派如马尔萨斯也有计划经济思想,马克思恩格斯在提出未来社会即社会主义社会构想的时候,提出了其影响很大的计划经济理论。在后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后建立的社会主义国家中,普遍按照计划经济理论构建计划经济的制度、模式和经济形态。世界上凡社会主义国家都先后创建计划经济模式,但在计划经济形态下,没有也不可能完全消灭自然经济、商品经济的成分。虽然计划经济的推行者试图用计划经济、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要消灭自然经济、商品经济的所谓资本主义的尾巴,但是并没有真正达其设想。计划经济的显著特点是国家(政府)的计划、指令、管制成为经济运行的枢纽,国家的经济活动尽力按照一套计划方案和蓝图来实施,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成分都被国家大大削减,甚至一度试图将其消灭。但是计划经济形态在历史的长河中可谓昙花一现,其历史时空最为短暂,其中玄机需要揭示。
(二)不同经济形态的基本逻辑比较
经济活动从最一般意义上讲,是人类满足自己吃穿住行用等经济需要的能动活动。人类通过自觉的目的性的活动满足对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的需要。经济活动服从和服务于人们的经济目的。经济目的,是经济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性价值,经济产品是经济活动的产物,是经济活动的客体性价值。人的能动实践活动是架通二者,实现主客体统一的中介。因此,目的性原则是经济活动的首要原则,从目的到活动到手段,人的经济活动是人的经济目的与经济手段之间通过人的劳动活动形成的能动的平衡关系。传统经济(自资本主义以前)由于较落后的生产力水平,是一种相对短缺的目的和手段的平衡关系,但仍然总体上处于平衡状态,因为经济平衡与人自己的平衡能力直接相联系。而现代经济以来由于生产力的极大提高,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了过剩性的平衡关系(尽管在资本主义早期存在的是相对过剩,实质短缺),但经济总要维持一种平衡状态。因此,经济活动的一般逻辑就是遵循实现经济目的一定的经济平衡状态。
自然经济的一般经济模式或者逻辑可以描述如下:
作为经济活动出发点的我和落脚点的我是统一的,即“我满足我自己。”在外部条件正常的情况下,此一模式可以达到人的经济目的。这一模式实现经济目的的特点是目的与手段的平衡性,包括人自我的平衡性以及自我平衡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平衡;同时表现出满足经济目的的封闭性即小范围内的自我满足;以及满足经济目的的经济性或节约性,即以自我的经济需要确定生产的数量,不进行过量生产,过量生产在一定社会条件下是无价值的。
商品经济的一般经济模式或逻辑可以描述如下:
这一模式包含了自然经济“我满足我” 的简单内容,在此之上形成了多重叠加关系,其满足经济目的的特点具有简单性自我平衡之上的复杂社会平衡性,即在此条件下人们的生产仍然包含着为自己生产的目的性或目标性,同时也表现为他人和社会生产的扩大性。表现出满足手段和范围空间的开放性、满足程度和数量的丰富性。但与此同时生产活动自我预见的范围和自我控制的能力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比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大大弱化。商品经济的经济风险、在全社会范围的生产不经济状态(浪费性)也显然比自然经济条件下有所增长。但是,商品经济在逻辑上包含着自然经济,其在正常条件下达到人们最基本的经济目的是完全可以成立的。
而计划经济模式或逻辑可以描述为:
在这里经济活动的直接出发点是国家,而落脚点是人民(我们),二者之间的基本关系不具有统一性;国家成为经济的出发点,也违背了经济活动的最基本的目的是满足人民对物质文化的需要,而不是国家的需要。从平衡性来看,国家(或政府)是拟制主体,其数量是一,而国民的数量是多,一和多之间是一种很难平衡的关系。“一”不能代表“多”,“一”不能满足“多”。尽管这里的“一”是超越个人的一个庞大的组织或机构,但是从其主体性、人格性来看,其无疑是“一”。从逻辑模式上显而易见,计划经济偏离最基本经济目的逻辑风险已经是显而易见,其满足经济目的的手段和方法从总体上来说是不足的。这样一种逻辑结论也被计划经济的历史实践证明了。前苏联,改革开放前的中国等社会主义国家的计划经济曾经创造了大量的产品,但是直接满足人们衣食住行基本需要的产品却相对短缺;从人们的经济生活水平来看,长期的计划经济中人们的生活质量处于低水平,而这种状态在生产力水平较落后的历史上,在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体制或形态下却是没有出现的。因此,计划经济对基本经济目的的背离性、经济目的与经济手段在社会经济生活的平衡关系上严重失衡,成为计划经济不能主导经济生活的根本逻辑根据。
根据上述分析,三种经济形态的区别在于:在满足经济目的上,自然经济是“我满足我”;商品经济是“我们满足我们”(隐含了我满足我);而计划经济则是“它(国家)满足我们”;自然经济、商品经济都体现经济目的与经济活动(手段)的统一性;而计划经济在逻辑上却反映为经济目的和经济手段的背离性;在经济目的与经济手段平衡的数量关系上,自然经济是“1人(我)满足1人(我)”,商品经济是“多人(我们)满足多人(我们)”,而计划经济则是“1人(国家)满足多人(我们)”。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都具有这种数量关系上的平衡性,而计划经济则不具有这种平衡性。因此从逻辑上得出,在一定条件下,主导的自然经济、商品经济都能实现经济活动的目的性和平衡性,而主导性的计划经济却会背离经济活动的基本目的性和平衡性。
关于计划经济:在什么意义上宣告终结
如前所述,在一般逻辑意义上,一个国家或社会试图采取主导性的计划经济形态或体制,在经济逻辑上是行不通的。过去社会主义国家既有的计划经济模式试验的失败也历史证明了这一点。出于基本逻辑问题,在将来的社会(国家)计划经济模式也不会成为未来的现实。因计划经济从逻辑上不能成为一种基本的经济形态,即使在任何现实的经济条件下。
在历史经验和理性思辩之上,对曾经在社会主义国家占主导的计划经济模式及其理论的思考和批判由来已久,不乏真知灼见。在20世纪30年代自由主义者与计划经济论者、国家干预论者之间的争论中,以哈耶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者提出过反对计划经济的经典性思想。哈氏主要从计划经济获取信息的成本接近无穷大,无法分清企业经营失败或过错的责任,甚至人的智力具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因而计划经济具有低效性,据此哈耶克不相信集中计划经济的模式能够正常运转。而现代制度经济学也运用交易费用理论、产权经济理论等对计划经济作出否定性评价。学者党国印在《计划经济制度及其理论的历史终结》一文中对提出计划经济的零交易费用假设、利他人假设、人类理性天赋差异假设等三个前提假设,作出辩驳批评,也对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与计划经济的必然联系性提出否定性分析;甚至对“完善计划论”试图把市场交换规律转变为计划者的自觉行为来一个对市场机制的人为模仿进行了批判。
虽然在历史验证的立场和理论分析的立场计划经济及其理论都日趋被归于错谬和荒唐,但本文的对计划经济及理论的否定,不是从经济技术、经济活动假设的角度提出的,而是基于计划经济在经济目的统一性、经济手段的平衡性上存在的基本逻辑错谬和障碍,得出计划经济不能作为一种基本的主导的经济形态正常地存在于人类经济生活的过去、现在和将来;而作为一种经济手段,补充性的经济形式和因素,计划的存在既有其经济的现实性,也有其历史的合理性。
参考文献:
1.石齐平.朝鲜与古巴:计划经济模式的真正终结[J].中外管理,2010(10)
2.程慧敏.试论马克思的计划经济思想[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0(4)
3.党国印.计划经济制度及其理论的历史终结[J].开发研究,1994(5)
艺术的技术性、文化性决定了只有社会经济高度发展才有艺术文化的繁荣。从艺术其本身的发展来看,艺术起源有两个显著特征,其一是劳动的分工,其二是生产工艺的改进使得大规模生产和低消耗成为可能。艺术发展变化,都处在因社会分工而造成的社会经济高度发达的时期。因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结合下的经济无疑是艺术发展的根本动力。
艺术服务于社会经济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自身素质的提高,人们不再仅满足于物质需求,而越来越重视消费过程的精神享受。这个时代我们越来越需要社会给予我们的精神食粮。艺术本身将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种方式。知识经济为艺术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与土壤。时代的变革,经济形态的变化,为艺术的创新发展将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因素。艺术也必将以自身更为完善的运作体系,更好地为社会经济服务。
GDP的增长不等于幸福水平的提高。不能以物质消费为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人在物质生活方面得到满足后就会产生更高的精神需求,所以人们对产品的层次需求也会提高。艺术作产品就是以满足人的需求、引导人的需求、创造人的需求为目标的,艺术产品的服务对象是人的精神需求,它的目的是人而不是物。艺术在满足人的精神需求的同时,也会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例如,话剧,歌剧,画廊和博物馆,还有电影等,这些艺术活动所来带来的经济效益可以推动本地区的经济向前迈进。还可以服务于社会的需求,繁荣人们的社会生活。艺术所带来的,不仅是精神上的愉悦与享受,更重要的是,它可以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艺术家的创意产品的产生,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发展的层次上的而社会的进步离不开经济的进步。艺术家的艺术作品也可以看作是一个时代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艺术的内容也要以社会的物质生产为基础。在物质基本并不匮乏的今天,艺术体现着人民生活水平程度。
当代产品不仅要有消费功能还要有审美享受功能。最好的产品应该是物质效应与体验效应的统一,要使消费者在消费中有审美的体验。当人们在生产劳动过后,茶余饭后,在闲暇时间我们对艺术活动的需求就会上升。当代人们对艺术活动的需求不断高升,以至于现在人已经脱离不了艺术产品带来的精神食粮的享受。艺术活动帮助人类丰富社会生活,丰富情感世界,有利于人的身心健康。艺术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同时艺术活动所带来的经济收入在国名经济生产总值中占有一定的比例,艺术产品也为经济的发展添砖加瓦。
小结:
一个地区艺术活动完全可以体现出这一地区的经济发展的水平。艺术活动繁荣与否应作为当代经济水平的衡量标准。来衡量一个地区的经济水平高低,评价人民生活水平的高低,我们可以从这个地区艺术活动的多少,参与艺术活动的人数,艺术活动的产所,以及接受艺术教育人群的年龄和多少,可以判断这一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程度。
总结:
一、明朝的货币金融制度与政策
在历史发展中可以看出,货币金融在各个方位都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产生着重要的影响。货币本身的变革运动就是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反映,是社会是否发达或者发达程度多高的外化物。在明朝建立的初期,明太祖朱元璋鉴于以往朝代的经验,发行了宝钞,这样做的目的是想建立一个宝钞货币金融体系。为了保证这一整套的货币制度与政策的不断推行,也为了保证制度实施的顺利,这个时期,国家开始采取一些强制性的政策和相关措施。但是这个时期国家的努力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取得的效果微乎其微,大明宝钞贬值的速度很快,慢慢地退出了货币流通的领域。与此同时,在唐朝宋朝以来就实行的货币,也就是白银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沉寂之后又逐渐地活跃起来,慢慢地成为明朝的主导货币,这个时候,明朝国家就迫不得已地颁布相关法律,在法律上承认了白银货币的合法地位。唐宋以来就取得一定货币地位的白银经过一段时期的蛰伏后崛起,最终成为主导货币,明代国家不得不以法律形式承认白银的合法地位。白银货币化的完成导致社会商品经济、价格衡量尺度和货币信贷等方面均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如钱庄、信用票的普遍出现和兴起,这些新的变化最终导致国家与社会在诸多方面都随之发生深刻变动。货币金融制度,也可以叫做币制,主要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用法律的形式明文规定的一种组织形式[1]。通常意义上,货币经济学认为国家货币制度主要由确定货币材料、确定货币单位、确定流通货币种类、规定不同种类货币支付能力、管理不同种类货币的铸造和发行等要素构成,具体到中国的货币流通的主要组织形式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内容:有关货币金属的规定、有关货币单位的规定、各种货币的铸造、发行与流通程序、金准备制度等。
二、明朝货币金融发展变迁
1.明朝货币金融发展的第一阶段———大明宝钞。明代的货币形态繁多,中国历史上存在过的各种货币形态,明代基本上都存在。其中最重要的、流通范围最广且占据主导货币地位的货币形态主要有三种,即大明宝钞、铜钱和白银。在国家发行大明宝钞之前,也没有颁布具体的法律法规来证明元钞已经废除,还是在一段时间内被使用。在洪武七年,明太祖已经开始计划着印发大明宝钞,在这一年的九月份,朱元璋开始设置宝钞的提举司机构,也在一定程度上为这个机构配置了管理人员。铸造大明宝钞主要是因为明初国家鼓铸铜钱铜料不足,需要民间输铜助鼓,甚是劳民。明初铜料匮乏是决定造钞的重要原因。另外,频繁发生盗铸私铸现象。还有铜钱制作材料比较粗重,携带不方便,使一些远程贸易受到了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而且,在以往的历史上,宋朝和元钞都出现过印制纸钞的现象,也可以效仿。还有一个比较重要的原因就是,明朝建国的时候,国库的金银相对比较匮乏,财政开支比较窘迫,印制纸钞可以弥补金银的空缺。如果站在货币金融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就是大明宝钞———纸币是这个经济社会发展的产物,只有经济发展到了一定的程度才会产生纸币,纸币的产生、流通都需要有充足的状态。大明宝钞与元钞的宝钞一样都是纸币,就纸币本身而言没有任何价值,但是这两种宝钞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元代的宝钞是可以兑换纸币的,主要是丝银为准备金[2]。但是,明朝的宝钞这种货币,没有建立任何形式的准备金,是在国家强制下进行发行和使用的。在性质上,元钞属于管理货币,大明宝钞是属于不可兑换纸币。不论是铜钱还是白银,它们本身属于商品,具有一定价值,在性质上是商品形态的货币。
在大明宝钞发行的初期,并没有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水平,主要是考虑到国家的财政问题。于是,在国家强制力的情况下,宝钞在一定时期内的流通得到了短暂的稳定。在稳定了大约二十年左右,由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有限性条件以及以财政为中心的明代国家货币制度中纸币制度本身存在的不可克服性缺陷,大明宝钞行用不久就出现贬值的情况。而大明宝钞出现的数量最为巨大的时候在永乐年间,这个时期的国家财政支出主要是军事方面,比如,郑和七次下西洋,还有北京城的营建等等,这个时期的货币支出数量巨大。此外还有国家大兴土木的费用以及供皇帝贵族享乐的费用等等。这就可以说明,这个时期的货币金融是为满足军事性开支的需求而发行的一种不兑现性纸币,而不是基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商品经济对货币的真正需求。历史证明,基于国家财政需求发行的不兑现纸币没有不发生通货膨胀与货币贬值的。从货币经济学的角度来说,明朝初期的这种货币贬值与通货膨胀都是财政型的,也有一定的信用型性质。而明朝的统治者根本没有经济方面的理念,也不明了货币金融方面的原理,调整物价的政策违背了基本的经济规律。
一、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难题
无论是根据我国的宪法,还是从党和国家的根本制度来看,我们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化,国有从竞争性领域的退出和国有股权的转让出售,以及国有资产较低的积累率,必然是国有资产在整个社会中的比重迅速下降,最终是退居次要地位。这实际是我们目前所看到的发展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国有经济(更确切地说是公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如何体现?有一种说法是,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并不取决于数量上占优势,而是体现在质量上、控制力上或发挥的作用上,典型的如国家作为股份公司的大股东可以控制超过自身数倍甚至数十倍的资产。应该承认 ,这种情况是存在的。但是,国家作为大股东如果能够控制股份公司,则这样的股份公司与传统的国有企业就没有什么区别,过去的弊端照样存在,这样做,不符合改革的初衷和要求。
所以,我认为,公有制占主导地位最基本的条件还是要在数量上占优势、保持优势,有了数量优势,作用上的优势也就有了保障,但又必须符合产权改革的方向和要求。这就是一个难题,破解这一难题关键则是要将国有制与公有制区分开来,并且不要将国有制当作公有制的基本形式。这一点,笔者在多篇文章中都有详细论述,这里仅作一个简单的说明。即:国有制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中都存在,性质也大不相同,这说明,国有制本身并没有一个什么固有的内在性质,相反,它的性质是由它所服务的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它是为作为社会基础的私有制服务的,它本身就是一种私有制,如资本主义国有制;相反,如果它是为作为社会基础的公有制服务的,它也就是、也才是一种公有制形式。实际上,作为社会主义基础的公有制基本形式就存在于民营经济之中。
二、社会经济形式结构图中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国有、公有、私有、民营等等概念实际上是从不同的角度对社会经济形式所作的分类,不同的分类是相互交叉的,许多人搞不清这一关系,这是造成有关概念混的原因。所以,下面我对有关的社会经济形式作一个系统的分类,见下表。
基本社会经济形式分类表
按经济性质
公 混合 私
按经济主体 国家(官) 国家公有国营 国家混合国营 国家私有国营 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 按产权结构
国家公有民营 国家混合民营 国家私有民营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社会(民) 社会公有民营 社会混合民营 社会私有民营 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
社会公有国营 社会混合国营 社会私有民营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上表作出的分类一目了然。经济性质维度:公—混合—私;经济主体维度:国家(官)—社会(民);产权结构的维度: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形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形态。三个维度两互交叉,构成12种基本类型(应该是8种,考虑公、私混合经济性质,为12种)。
“国家公有国营”和“国家私有国营”就是我们常讲的“国有国营”,性质有公、私之分。同样,“国有民营”也有公、私之分。隶属不同部门或地区的国有资产股份结合以后,就成为“混合国有”,它有国营、民营及公、私之分。
类似地,民(社会)有也有公、私、混合及国营、民营之分。合作制就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公有民营”形式;而“股份合作制”则是一种“社会混合民营”形式;“社会私有民营”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非公有经济,有两种类型,即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明显分离的小私有制(包括个体经济)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分离的大私有制。“社会公有国营”、“社会混合国营”就是过去存在过的集体经济和集体国有的混合经济,实际上是国营的,故被称之为“二国营”。
从上表看,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基本公有制形式有哪些呢?它应该就是“社会混合民营” 、“社会公有民营”,在此基础上可作一些扩展,如国家混合民营。国有国营只是少数。少数国有国营企业的目标主要不是盈利,而是社会目标、目标,是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的。
至此,我们可以就标题中的“民营经营”作一说明了。最广义的“民营经济”与“国营经济”相对称,指“国营经济”之外的所有经济形式,既包括国有民营经济,也包括其他非国有(包括公有和私有)的民营经济形式。狭义的“民营经济”实际上是“民有民营经济”,既有私有性质的经济形式,也有公有性质的经济形式。而最狭义的“民营经济”则指私有制经济或非公有制经济。我们最好在第二种含义上使用“民营经济”这一概念,或者范围再小一点,仅指“民有民营经济”。
三、关于“中国经济”和“中国社会主义经济”
“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或“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等概念的形成有其原因,它们最初确实包含“社会主义经济等同于中国经济的观念”——当时谁敢说中国经济还可以甚至应该包括非社会主义的成份呢!于是我们又用强调“中国特色”撇开了一些抽象的无意义理论之争,特别是批判了纠缠于理论是非忽视实践和阻碍实践发展(中国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的不良风气。可以说“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促进了思想解放。但它的实际含义却是有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经济,它强调中国经济的主体是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但并不意味着因此就可以将非公有制或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份也归到社会主义的经济范畴之中。
所以,现在看来,“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这一概念确实有它容易引起误解的地方,但它已约定俗成,我们不妨继续使用,只是要明确它的具体含义,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如果指中国经济,它所强调的是中国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这就是说,这一概念已内含着“非公有制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的含义,如果再提出“非公有制经济”也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就是出尔反尔,并引起人们的误会了。
当然,从语法的角度来看,用“社会主义的中国经济”或“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中国经济”来指整个中国经济应该更好,而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特指 “中国经济”中的社会主义部分的主体地位,或者用于强调中国经济的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
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相关的另一个整体概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概念是从调节经济的手段的角度来说明中国经济的,首先,它以市场机制为基础,这区别于传统的计划经济;其次,它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所以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十五大报告的提法是“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没有使用“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的提法,我认为是非常慎重的。
公有制是中国经济的主体,非公有制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因而中国经济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事物的性质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它也是中国特色的特色所在,这些本来是明明白白的事情,为什么人们仍然喜欢将非公有制经济往“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或“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堆里归呢?我以为仍然是“恐私症或恐资症”在作怪,这又与社会实际经济生活中非公有制经济、非社会主义经济继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有关。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除了要下决心切实纠正实际生活中的偏差之外,理论上的问题也应该搞清楚。但决不能为了使非公有制名正言顺而采取将它硬塞进社会主义经济的框框的办法,因为这样做,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对理论的进步都毫无补益,反而混淆了问题,使人们重新陷入姓公姓私、姓资姓社的无谓之争。
道理其实很简单,制度是为人服务的,是为发展生产力服务的。具体来说,公有制也好,非公有制也好;社会主义经济成份也好,非社会主义经济成份也好,都是为发展中国经济服务的,为中国人民服务的,我们最终选择了公有制为主体,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将非公有制、将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份也作为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因为这样做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的进步和中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个道理明白了,也就大可不必因为“恐私症”的阴影违背基本常识而牵强附会地将非公有制、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份归到社会主义的名下,大大方方宣称它们是发展中国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好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
1 朱正国:产权结构重心转移和主义劳动股,学术,1996(6);
2 朱正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新论,南方,19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