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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的本质8篇

时间:2023-09-20 15: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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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文化的本质

篇1

1 中国传统服饰的基本形制

从服饰的基本形制来看,中国与西方差异是较为明显的。中国传统服饰大多追求的宽衣博带的形制,服饰表达以“意”为美,朦胧而隐约,通常给人一种委婉含蓄的审美感受。这一服饰特点在六朝时期表现尤为突出,东晋末年与南朝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的开发,士大夫生活优裕,衣服宽大,加上当时玄学清淡的风气影响,士人追求自由奔放、自然飘逸的境界,“气韵生动”“以形写神”为当时所崇尚的美学原则,这些更助长了这种倾向。正如《颜氏家训.涉务》所言:“梁世士大夫,皆尚褒衣博带,大冠高履,出则车舆,入则扶持,城郭之无乘马者。”正体现了这一服饰形制的真实写照。(如图1)

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服饰不仅反映出当时人们对生活的审美感知,也是一种文化象征。正如,中国溯有“衣冠王国”的说法,“衣冠”一词从常规来说可以理解为衣帽或是一切服饰的代名词,但同时它在某种情况下还被赋予了一定的文化含义。有时我们看到的“衣冠盛事” 、“衣冠扫地”等词汇,这里的“衣冠”不单是衣帽服饰的意思,它还可以理解为古时士大夫和官绅的代称,同时含有“礼教”与“文明”的文化含义。这种通过服饰本身所引申出来的文化寓意或者有望借助于服饰的形制来体现出时下某种文化思想意识是我国传统服饰中普遍存在的一种文化现象。中国传统服饰文化受儒家思想影响最为久远,在较长的一段历史时期中它影响着我国传统服饰的基本形制。儒家重礼仪规范,讲究穿戴与礼应合二为一,所以在中国历代传统服饰中我们通常能够通过在服饰中的色彩、章纹、结构以及不同的配饰配件中体会到当时严格的礼制规范或等级制度,如,冕服,深衣等。服饰背后所蕴含的政治文化含义有时甚过于服饰的外在造型,是重内涵与实质的装饰精神。正如张直光先生所说:“中国与西方不同,其文明的最初聚集是通过政治手段(国家社会)而不是技术突破来实现的。”

2 西方服饰的基本形制

西方服饰多以凸显身体的形态为美,其尽可能通过服饰的造型体现它的体态美。在这一点上,古代西方服装是完全不同于中国的,西方服装更立体,外形富于变化。如古希腊时期的西方服饰,这一时期的服装多为披挂形式,服装大多为不经裁剪、缝合的矩形面料,通过在人体上的披挂、缠绕、通过别饰针、束带等基本方式将其固定,从而形成了“无形之形”的特殊服装风貌。乍从外形来看服饰基本形制也是宽大而平面的,但从服饰细节来看,它与我国传统服饰宽衣博带的服饰形制还是有差别的,这一时期的古希腊服饰,服装只看做是附属于身体之外的物体,身体才是服装的主人,披挂的服饰形制使服装不会约束于身体,让人随心所欲,人体在行动或是衣服飘动的时候在随时都会暴露肉体,这与我国所追崇的含蓄美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如图2)

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它们都会有各自不同的风俗习惯、有着各自神秘的宗教追求和世俗的伦理指向,这些多少都能在各自“衣食住行”之中所显现出来,从而形成各自不同的文化体系。古希腊这一时期的服饰形制正是受到当时西方宗教文化的影响,由于人们对上帝诸神的崇拜为原始宗教的主要内容,希腊人“把肉体的完美看作神明的特性”,认为神也是有人望的。在这一宗教文化影响下,服饰只作为附属品,而尽可能体现出来的是人的形体美。所以,古希腊时期,对宗教文化的崇拜,除了在服装中的影响,我们还能从当时的文学、雕塑、绘画等其它一些艺术形式中有所察觉。西方宗教文化的发展与变化在一定时期内改变和影响着人们对肉体的态度,也深深地影响了西方古代服饰的发展和变化。如,中世纪时期西方服饰,基督教的禁欲主义理念对当时服饰影响较大,男女穿着要满足端庄正派的要求,服饰大都将凹凸有致的身体曲线遮掩起来。在中世纪女性流行一种罩袍,是将多余的长裙在腹前掖入腰带,前面的堆褶使腹部微微隆起好像孕妇(如图3)。这也许与当时妇女地位低下,女子需在家从父,出嫁从夫,认为女人天生就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世俗观念有关;同时,还据说这是因对圣母玛利亚的崇拜而造成的流行样式。因玛利亚在未婚嫁时就从圣灵受孕而怀孕基督,所以她有孕时的形象也被看作是圣洁美好的象征。

在随后西方服饰的发展进程中,在理性主义精神的支配下,西方转向了人文、科学主义,功能主义的探索,其思想核心是“人乃万物之本”,主张以人作为衡量一切事物的尺度。重视人的价值,提倡个性与人权,主张个性自由,反对天主神权;主张享乐主义,反对禁欲主义;提倡科学和文化,反对迷信。伴随这些文化思潮的到来,西方服饰也发生了与前未有的形制变化。倘若以文艺复兴时期为西方服饰文化的转折期,我们似乎可以由此开始感受到时尚的悄然流行。华美繁缛的细节装饰,精致细密的缝绣工艺,也许,此时的服饰只是作为一种特殊审美要求下的产物装点美化着人体,有甚至还通过改变人体自然形态来满足一种极端而扭曲的审美文化。例如,为了体现体态美,女性服饰开始出现表现腰部曲线的倾向,为了凸显和加强这种曲线美,紧身胸衣、夸张繁琐的衬箍开始盛行,当时女性不惜牺牲自我而桎梏于其中。同时,立体裁剪方式出现,也促使这种窄衣文化进一步发展,由此,西方服饰与中国传统服饰也有了本质上的差别。西方服饰是一种多元化的服饰文化,它从诞生之始就受到众多外来文化的影响,它不同于中国传统服饰有较强的的延续性,这与其所处地理方位、政治、环境等方面都有所关联,这使西方古代服饰形制在前后差异明显,但服饰大多以体现人体体态为美。

3 中西服饰基本形制的差异

影响中西服饰基本形制差异的原因众多,各自服饰特色与风格形成是与民族文化风俗,政治环境甚至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的不同使各自在历史发展和积淀的过程中体现出明显的差异。不同文化背景影响下的服饰形制差异是其主要原因之一。中西方服饰文化有着各自不同的文化特征和魅力,长久以来,伴随彼此在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进步和崛起中,中西交流愈渐频繁,服饰文化也即如此。正如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冲击了封建主义的思想、道德和文化,开启了思想解放的闸门。中国在饱受列强欺凌、被迫开放的环境中不断进行着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的变革,正是在这种特殊的时代背景和外来文化的影响下,中国传统服饰服装也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形制转变,中国的服装开始由松变紧,剪裁的方式吸收了西方三维的立体裁剪形式,服装变得贴体而轻便,改良旗袍正是中西合璧最经典的完美体现;而此时的西方似乎也逐渐摒弃了以往娇柔造作,甚至带有扭曲性的审美文化。尤其是女性服饰,它将女性从损害健康的紧身胸衣中解放出来,伴随女性地位的逐步提高和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服饰形制也从过去的窄衣文化开始走向宽松,设计以人为本,讲究其功能性和舒适性。如今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中西服饰文化的本土化和多元化是其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今天,有关“中国风”主题的设计越来越多的出现在国际时尚语汇中,除了本土设计师,也有很多的国外设计师希望通过自己的设计作品传达出自己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使设计展现出独特的艺术魅力。同样,在如此开化和便利的社会环境下,也有越来越多的中国设计师正走出国门,吸收和接受着外来文化的洗礼,从中学习别人的先进文明及人文素质,开拓自己的视野,在国际的舞台中展现出中国设计师的设计风采。

4 结语

本文分别通过中西方各自服饰基本形制特征描述来阐述其背后的不同文化现象。从服饰的基本形制来看,中西方差异是较为明显的,中方大多追求的宽衣博带的服饰形制,服饰多为平面的;西方重视凸显身体曲线的服饰形制,服饰多为立体的。中国传统服饰表达以“意”为美,以朦胧隐约,藏而不露给人委婉含蓄的审美感受,通过款式,布局,色彩,线条给人整体的和谐之美。西方服饰则相反,重“形”, 尽可能通过造型体现它的形态美。影响中西服饰基本形制差异的原因众多,各自服饰特色与风格形成是与民族文化风俗,政治环境甚至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的不同使各自在历史发展和积淀的过程中体现出明显的差异。本文总结出中西方服饰文化势必伴随着科技、文化的进步与崛起,相互之间的交流也会愈渐频繁,东西方服饰文化进一步互相撞击,互相融合,这是时展的必然趋势,也为时代所需,正是有了这种撞击和融合,才能使当今的服装绽放出一种夺目的光芒,使服装有了个性化、全方位的审美表现。

参考文献

[1] 华梅.中国服饰史[M].中国纺织出版社,2007

[2] 周锡保.中国历代服饰[M].中国戏剧出版社,2002

篇2

关键词: 日本;质量管理;文化传统;制度创新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众所周知,世界上有两个以质量闻名的国家,一个是德国,一个是日本。战后日本之所以迅速成为一个经济大国,很大程度上就与其产品和服务方面的“质量奇迹”有关。是什么造成了这种“奇迹”?

围绕上述问题,学者们发表了不少论著,相关研究主要偏重于日本的现代质量控制体系和制度规范。这大致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为宏观层面的政府规制体系,另一方面为微观层面的公司治理结构。就政府规制体系而言,学者们不约而同地指出,日本的质量奇迹缘于广泛的政府规制,通过政府干预一方面对市场失灵进行了矫正和改善,另一方面对相关产业进行了保护和扶植。对此,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课题组(1994)就指出,日本的经济发展和质量奇迹可以归结为一种“制度上的创新”,即“日本作为一个资本主义制度的国家,却导入了一些社会主义制度的因素,采用了一些社会主义的调解手段”。莽景石(2001)的相关研究解释了日本政府规制的兴起原因,他指出,通过战后的改革,日本“成为一个具有权威主义倾向的官僚制多元主义国家,政党与官僚的长期结盟,导致了一种相对集权的政治结构的出现,形成了实际政治经济过程的官僚控制”,这一政治体制使日本政府具有了较强的议价能力,进而在协调与企业的关系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具有了较大的优势。车(1998)的相关研究介绍了日本政府规制的具体内容,他指出,日本的经济和质量奇迹主要在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这些干预措施包括“制定经济计划和提供情报信息;采取适时灵活的财政金融政策;以产业政策进行平衡协调、政府对企业实施行政指导等”。除此之外,徐超平和秦勇(2001)的《日本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政府规制透析》和谭珊颖(2002)的《论政府规制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通过考察日本相关企业立法》等文章,则从微观视角和具体案例详细论证了政府规制在保障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的作用。就公司治理结构而言,相关的研究也颇为丰富,如杜导正等人的《探索日本》、陈建安的《日本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及其方向》、莽景石的《略论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其改革趋势》和《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对美国模式的偏离与回归?》、胡欣欣的《股份公司制度的机能与股票市场的利弊――关于战后日本股份制特点的思考》,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是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课题组(1998)所编写的《日本经济的活力》一书,在该书中,他们将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概括为五点:(1)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日本企业的所有与经营的分离更彻底,企业经营者可以放开手脚干,经营者受到来自股东方面要求分红的压力较小,因此有更多余裕来考虑企业的长期发展。(2)以终身雇佣制、年功工资制和按企业组织工会为“三大支柱”的日本式企业经营方式使企业成为富有凝聚力的组织,成为一个通过职工的录用、训练、福利、升迁等各个环节“把职工完全掌握起来的系统”。(3)在日本形成了一种“要忠于企业”的近乎宗教式的社会伦理。(4)与战前相比,战后日本企业不仅消除了企业内部人员的身份等级差别和收入上的悬殊差距,而且企业内部的收入差距明显小于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显然,企业内部的平等化是发展现代化企业的必然要求。(5)为了追求长期发展的经营战略目标,日本企业往往把夺取市场占有率的需要看得比利润还重,把市场占有率当做经营状况的关键指标。

笔者十分认同上述学者的研究结论,即制度规范在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方面有着关键性的作用。除此之外,笔者还认为,一个国家能够持续地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意味着它的绝大多数国民具有持久而强烈的、以质量为基本取向的工作伦理,而在这种“质量取向的工作伦理”背后,又是以某种特定的人生哲学和价值观念为支撑。所以,对于日本质量问题的讨论就可以延伸到对日本人的工作伦理及其背后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的讨论。因此,笔者认为,日本质量管理的成功实际上是一种整体的成功,是整个社会的规范体系,包括内在规范(基于文化传统的价值观念)和外在规范(正式颁行的管理制度)体系相互作用、共同产生的结果或“功能”。居于这一规范体系最深层的,是由日本独特的文化传统所型塑的国民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处于中间层次的是各种社会组织中的科学管理制度,如企业终身雇佣制、年功序列制、职工中心主义以及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等;处在表层或宏观层次的是政府的各项规制体系,包括支持型规制和惩罚型规制等。正是这三个层次的相互作用,共同铸就了日本的质量伦理及其闻名全球的质量业绩。换言之,这种日本式的“质量取向的工作伦理”,既是其历史、文化传统持久培育、涵养的结果,同时又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外在管理制度的规训作用。下面让我们对这一问题展开具体讨论。

二、文化精神与日本质量管理的“先验模式”

在日本文化传统中,蕴含着一些对现代日本管理产生非常重要影响的观念资本,如忠诚的观念,团队合作的精神,强烈的规则与标准意识,以及勤奋、敬业的精神和一丝不苟、追求完美精致的工作态度等等。这些观念显然受到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响,同时又是在日本独特的社会历史条件塑造下,发生了某种日本本土化的创造性转换,进而对日本国民的工作伦理、质量意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忠”的观念对于日本人“服从”与规则意识的塑造

日本文化中“忠”的观念虽然来自中国的儒家,但它在中日两国的价值系统中的含义却有很大不同,从而社会政治功能也是不一样的。在中国传统政治伦理中,虽然“忠”的直接含义是“忠君”,但是这种“忠”又是以君主能够“代天行道”、惠民保民为前提的,即必须以君主能够有恩于民为前提条件,否则就会如孟子所说,如果君不像“君”,视人民如“土芥”,人民不仅不应该“忠”,甚至可以视君主为“寇仇”;一个大臣如果不是服从内心良知的判断,处处迎合君主的意志而罔顾天道、民意,恰恰不是“忠”,而是“妾妇之道”、奸佞小人的做法,这就是有些历史人物如秦桧、严嵩、和等生前备受皇帝恩宠,死后却被史家贬斥为佞臣、奸臣的缘故。所以中国文化中的“忠”不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其实质是一种基于良心判断之上,以君恩为前提条件的“忠”。而在日本,“忠”的伦理却逐渐演化为一种对君主或主上的绝对、无条件的忠诚和服从。这首先和日本以天皇制和贵族等级制为核心的政治结构有关。不同于中国的皇帝之上还有个“天”这一最后的主宰,日本天皇本身就是至上的神,在他之上不再有高于他的“天”,天皇所代表的朝廷本身就是“公”(オホャケ)的最高层面(沟口雄三,1995)。因此,天皇像神那样是绝对至高无上的,是不可置疑的。这种绝对的天皇制为日本了树立了绝对观念,即:树立了对原则、对权威的绝对服从、绝对信守的思想观念。与天皇制相配套的是贵族制,它是一种由幕僚、各藩构成的贵族等级制,最高的实际权力掌握在幕府手中,下面是各藩,藩下面是武士,武士下面是农民,“士农工商”的级别森严而分明。在这种纵向等级之下,发展出了日本人的忠诚感和服从意识,全国忠于和服从于天皇,下级忠于和服从于等级制中的上级贵族。这种“无保留的忠”的产生也和禅宗的传入有关。受禅宗“忘我”、断绝生死方能“见性成佛”观念的影响,日本文化传统发生一种“死的觉悟”,其“忠”的伦理才进一步走向绝对化。所以,中国的“忠”说到底是对自我良心的忠诚,日本的“忠则基本上是一种旨在完全献身于自己领主的真诚,是一种无条件、无保留的献身精神、敬畏意识和服从精神(梁漱溟,1987)”。

中国文化中的“忠”固然能够让人面对权威(特别是横暴的君力)时保持某种良心的自由和独立,显示出一定的文化超越精神;但是它把判断忠与不忠的权力交给了每个人主观上的“良心”、“良知”,一旦主观判断出现问题,这样的“忠”就往往在实践中流于每个人“自行其是”、自作聪明,这样的人多了,什么规章制度、法律制度和质量标准都难以落实。日本人的“忠”看似愚昧、武断,但在近代的转型过程中,它所蕴含的对于抽象的规则体系、对法制和权威的敬畏感与服从意识,以及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规则意识等,都非常自然而然地与现代企业制度和行政管理体制相结合,发挥了积极作用。正是在这些敬畏感、服从意识和规则意识的影响下,日本人比较能够养成忠诚于企业和政府组织,服从于上级,以及毫不走样地遵守规章制度的思维和行为习惯,以及为了公共的、公司的利益任劳任怨、不辞劳苦的献身精神和中规中矩的规则意识,而这一切,最终当然会表现为强烈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而提供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日本人一般给人循规蹈矩甚至有些刻板、笨拙的印象,很大程度上恰恰是他们的规则意识所致。

(二)“共同体”意识对日本人团体认同和协作精神的塑造

质量意识也意味着一种重视社会整体利益、团体利益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一个人如果自私自利,放纵私欲,没有整体意识或团体意识,自然就会做事懒惰马虎、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损人利己。而日本人的质量意识就与他们的团体取向的价值观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历史上,这种共同体意识、团体意识的发育主要是受其社会政治结构影响。在日本的那种等级式的贵族体制下,一个人生来就直接地隶属于某个藩、某个领地,这些藩、领地有着明显的共同体的范围界限,从而容易形成明确的共同体意识。另外,村落在日本历史上也比在中国独立性更强。对比中日两国的乡村结构,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人在乡村之间的自由流动迁移基本上没有什么制度上的障碍,在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的情况下,一个人在某地购买了田地,就可以迁居到此地,使得中国的乡村更具有开放性和流动性;而在传统的日本乡村则共同体意识、排外意识相对较强,村落有比较严格的规则体系,对内部成员的行为进行相对严格约束,同时排斥外来人员的迁入,形成了自律性、封闭性很强的共同体,而这也有利于日本人团体意识的发育。这种团体意识延续到现代,也很容易形成日本人对政府和企业组织的强烈归属感和对公共事务的责任意识,使他们在个人与共同体特别是与企业共同体的关系上,更重视团体、共同体的价值和利益,更倾向于从团体中获得生命的价值感和意义感。当1995年阪神大地震袭来的时候,许多日本人的第一反应不是往家里跑,而是往公司跑;看到自己的家变成了废墟,日本人没有哭,而一旦看到公司、企业震垮了,许多人却悲痛失声,支撑不住了,可见企业、公司对日本人来说是多么重要!正是在这种团体意识的影响下,员工们很容易产生以企业为家的思想,将其所服务的社会组织当成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从而形成对团体的强烈归属感和高度责任意识,在工作中表现出勤奋忘我、吃苦耐劳的“工蜂”精神,与企业、与团体荣辱与共、对工作质量一丝不苟的态度,从而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同时,这种团体意识也有助于培养人们之间的团结与协作精神。在现代流水线作业的背景下,一个高质量的产品是每道工序、每个员工相互协调和共同配合的结果,而日本人那种对团体的强烈归属感以及相互配合精神,正好在追求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的现代管理中找到了用武之地。

(三)“职分”思想对于日本人敬业精神与认真态度的塑造

一个企业乃至全社会能够持续地(而非在某种外在强制下偶然地)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也意味着其大部分社会成员必须拥有一种专注的、心无旁骛的工作心态,意味着能够认真严肃地对待每一件工作,并能从中获得满足感和愉悦感的敬业精神和职业庄重感。中国文化传统特别是在儒家思想中虽然也有些“居敬”、“庄敬”、“职分”等观念,对于中国的敬业精神的发育也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总起来看,诚如牟宗三(1991)先生这位当代新儒家代表人物所指出的,“中国文化的浪漫性太强,英雄气太重,而‘事功的精神不够’,比较偏重于追求大目标、大事业,缺乏老老实实做好‘平庸’小事的精神”。这使得中国人的敬业精神相对不足。日本作为一个国土狭小的岛国,资源贫乏,而且饱受地震火灾的侵扰,这样的地理环境和国情一方面使日本人具有很强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感,同时也促使他们走向一种追求小而精的、内涵发展式道路,从而容易养成把小事做好做精、在“茶壶里翻波浪”的精神。另外,日本人的这种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也与其独特的宗教文化有关。日本是个多神教、泛神教的国家,他们认为万物都有道,都有灵。这使得他们把每一件事里面都赋予神圣的意义。而日本佛教的“职分”思想也对培育日本人的敬业精神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本来,佛教从中国唐朝的百丈禅师开始就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强调世间法即一切法,“担水砍柴无非妙道”,只要认真对待每一件工作,无论大事小事都可以成佛,从而每一件事都含有“道”,都有其神圣的意义。正是从这一思想出发,日本战国末年的禅宗僧人铃木正三也提出“任何职业皆佛行”的“职分”思想,认为“世法则佛法”、“佛法不异于世间法”(“修业之念愿”),“佛法世法同一”,只要专心于日常之职业生活即为佛法之实践,倡导在世俗生活中开显佛法之真精神。商人只要不违正直之宗旨,其经济活动是合理的。农人以锄镰尽心勤勉播种、耕作、收割,就是学佛和行佛之道。正是在这种思想传统和历史条件的影响下,很容易使人形成对于职业的神圣感和敬重感,做事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到过日本的人恐怕都同意这句话,叫做“日本人无小事”,同时也容易对日本人产生“小气”的印象。这种“小气”的风格甚至经常受到我们一些同胞们揶揄,但是这种“小气”用于工作时,恰恰使日本人能够认真做好每一件“小事”,庄重对待每一件“小事”,表现出一丝不苟、勤勤恳恳的职业精神和工作态度。也正是靠着这种“小气”,使他们在做事时追求精致完美,奉行一种尽善尽美的“完美主义”原则,把工作当做享受,在工作中追求艺术的美感。可以说,这种对工作庄重、认真、勤奋、敬业以及追求完美精致的态度和精神,正是日本质量奇迹的奥秘所在。

正如新制度主义所揭示的那样,制度作为一套实现社会秩序的规则体系,包括内在规则系统(内在制度)和外在规则系统(正式颁布的外在制度)两个基本层面。其中内在规则系统主要包括价值信念、道德伦理规范、风俗习惯等,它们构成了各种正式制度的基础或“先验模式”,各种正式制度实际上是对既存的社会内在规则的正式确认,而绝非被任意“制定”出来的(韦森,2005)。因此,一个社会如果没有起码的道德伦理规范的“社会资本”存量,其正式制度规范再完美也没有生命力。上述日本文化传统中的一些人生哲学、价值观以及由此产生的工作伦理,就是日本质量管理规范体系中的灵魂和基础。

三、政府规制与日本质量管理的宏观层面

虽然日本文化中的工作伦理构成了日本质量规范的基础和灵魂,但这种“内在规则”毕竟是依靠员工的道德自律发挥作用的,难免具有一定的模糊性和弹性,仍然存在诱发投机取巧的机会主义行为的可能。再加上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本身就蕴含着外部性、自然垄断、不完全竞争、信息不对称和风险性等市场失灵的问题,如果没有政府的适度干预和规制,就无法保证企业等社会组织持续地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产品,进而为害社会。基于“内在规则”的模糊特点和“市场机制”的失灵可能,作为“外在规则”的政府监管与规制就显得必然与必要。那么,在质量问题上日本政府是如何发挥规制和监管作用的呢?

(一)政府规制的前提:协调型的政府―企业关系

众所周知,由于种种复杂的历史、社会原因,日本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十分独特。它既不是政府对企业的简单规制关系,也不是“消极国家”意义的政府对市场的放任关系,而是介于二者之间,是一种以政府为主导的、政府―企业相互依存的“协调模式”。“在这一模式下,政府和企业形成多元的或多渠道的协调沟通与调控关系。比如在宏观层面上,政府通过各种企业法规、金融政策方面的规制,积极介入企业”(Lee and Yamazawa,1990)。在中观乃至微观层面上,则是在政府各部委与所管辖的民间企事业团体之间形成长期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关系,其突出的表现就是企业以产业界为单位,由产业界团体与政府方面进行交涉,而政府(官僚)方面则按产业类别设立被称为“原局・原课”的部门,专门担当与企业的交涉,形成一种“关系型控制体系”(孙丽,2008)或“官民一体”(王德迅,1998)的产业协调发展体制。图1展示了日本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协调的框架结构,这一框架结构具有以下特点:(1)日本政府各部委之间的管辖范围区分严格,各部委与各管辖范围内的民间企事业团体之间形成了长期的关系;(2)日本经济体制中的“政府―企业关系”由代表产业界的产业界团体和代表政府各部委的原局・原课按产业类别进行交涉,具体表现为图中的虚线部分;(3)日本政策的制定权分散于各个掌管工业的部门和其相对应的产业领域中 ,不同部门之间相互协调,执行地位平等。也就是说,与企业联系紧密的政府各部委在法律的制定上具有主导的作用;(4)日本公司和中央政府之间的关系向来以亲密友好著称,因为政府官僚执行法律主要是用非正式的“行政指导”方式,法律规定外的官员和企业之间的会议不计其数,政府视自己为国内产业的促进者,而非铁面无私的管制者。

上述的特点给我们清晰地勾勒出了一个“具有政策(甚至是法律)主导权、与企业相处融洽并了解企业动态”的日本政府形象,同时也告诉我们,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政府与大企业保有紧密的合作。产业政策、规制体系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绝不是政府单方面计划行动的结果,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也参与和影响了政策的制定。世界银行1994年的报告对此评价道:“日本存在一个能力高、不正行为少的官僚机构,这样的官僚机构一边从政治的压力中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一边利用审议会等和民间企业进行情报的交换和协作。”由此,我们不难想象,在这种情报交流通畅、政府企业关系密切,并且知己知彼的情况下,政府能够制定出合理、有效、符合企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以及规制标准也就理所当然了。因此,协调的政府―企业关系是日本政府规制的前提。

(二)政府规制的保障:健全的法律体系标准

为了保障企业和各社会组织能够提供良好的产品和服务,日本政府在发挥规制功能方面的一个突出特色,就是充分发挥法律的作用,依靠严格而健全的法律体系对生产和服务的各个领域进行全面监管。从国家规制发挥作用的范围来看,日本《东银周报》曾在1995年7月20日的报道中指出,“日本在1990年受国家规制限制的经济领域占所有经济领域的41.8%,而在同时期的美国,这一比例只有6.6%”。这也使得日本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是政府规制最多的国家。从横向上看,这些规制类法律几乎涵盖了日本生产与服务的诸领域,包括电力、铁路、通讯、食品、商业等等;从纵向来看,这些规制类法律几乎涉及从生产到加工,再到销售的各个环节,包括市场准入(认证许可)、生产设备新增、进口、市场售价等等(莽景石,2000)。

日本规制类法律之所以健全,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这是规制的内在要求。所谓规制,主要是指运用法律、规章、制度等手段,直接对微观经济主体及其活动进行规范、激励和约束、限制,修正市场经济的先天性缺陷,引领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规制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制度依赖性”,它是以法律、规章、制度的存在作为前提条件和重要手段,只有这些法律、规制、制度存在了,政府干预企业、经济的行为才能变得合法、合理;另一方面,这是日本质量管理理念的必然结果。从规制手段实施的时期来看,规制可以分为事前规制与事后规制两个阶段。事前规制主要体现为制定绩效标准、规格以及偏差预警系统;事后规制主要表现为对规格、标准的维持进行确认和监督。但是质量本身具有公共安全性的特点,一旦造成伤害即无法弥补。因此,日本政府在质量管理上,特别强调“事前规制”,以期通过“预防行政”收“先下手为强”之功效。在这一管理理念的指导和诱发下,具体到规制类法律上,就特别强调“法律先行,防患于未然”。因此,日本的规制类法律健全不仅理所当然,更是为政府规制的顺利施行提供了制度支持和保障。

(三)政府规制的手段:支持型规制与惩罚型规制的并用

我们知道,政府对企业的规制可以分为惩罚型规制(矫正)和支持型规制(改善)两种类型。就支持型规制而言,有学者认为,日本政府对企业的扶持和支持,是日本质量管理能够长期反复进行的根本原因(张秀敏、高淑娟,2006)。这些支持和扶持主要有:(1)放手让企业进行竞争的同时,积极编制滚动式的长远规划,以引导和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2)日本政府以经济为杠杆(包括税收、信贷、经济立法等)对企业进行扶持和支持,政府先是通过各种规制建立了日本银行的“护送船团”方式和主银行制,进而直接控制了银行和金融业,再通过银行和金融业为企业进行各种贷款支持和产业扶植。(3)日本对中小企业采取特殊扶持方针,鼓励其提高质量,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日本政府为了解决中小企业筹资难等各种问题,一方面设立了专门的机构,另一方面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政策(参见表1);另外,还从劳动力、技术情报、原材料几个方面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协调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关系。(4)日本以“技术立国”为方针,着力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为此,政府将技术开发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由1.7%提高到3%,将技术开发费中政府负担的比例由30%提高到40%,并重点扶植一系列新技术的开发。(5)为促进企业质量发展,日本设置了各种奖励措施,如通产省的“出口企业产品标识制度”和科学技术联盟的国家质量奖――“戴明奖”等,以促使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

就惩罚型规制而言,上述已经提到,日本的规制类法律不仅多而且严,除了国家严厉的法律规制外,通商产业省还有相关的产业政策的约束,这些法律和政策,无一例外地强调,企业必须依法照章办事,绝不允许投机取巧,绝不允许违法乱纪。如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小的方面而言,将会失去国家政府的信贷支持;大的方面而言,高额的罚金足以会使一个企业及个人倾家荡产,甚至锒铛入狱。通过对于支持型规制与惩罚型规制的并用,日本政府真正做到了奖优罚劣,从而维护产品质量法规的权威性,促进质量管理的提升和发展。

四、企业制度与日本质量管理的中观层面

政府质量监管,在整个宏观质量管理体系中,最重要的职能是保证一个国家或区域总体质量的安全。政府当然有促进一个社会总体质量向更高目标发展的任务,但是由于更好的质量标准,实际上根本没有办法加以静态确定。更重要的还在于,“更好的质量标准并不是政府的直接行为就能达成的,它更多地取决于一个良好的、公平的质量制度环境,以及取决于企业的自身努力”(程虹,2009)。因此,要想从“质量安全”迈向“质量发展”,追求更高、更好的质量标准,关键在于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要依法进行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并根据市场规律进行自我经营和自我决策。

日本在经济上具有自由化的特点,市场经济也比较发达,日本各企业为了应对市场自由竞争的压力,提出了“以质量求生存”的口号,积极进行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并发展出了一系列具有共性和特色的制度成果,从中观的企业层面保证了日本的质量管理。概括而言,这些制度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终身雇佣制

日本企业在用工制度上比较普遍地实行终身雇佣制。这种看似不符合市场逻辑的制度模式,其实内含着深刻的经济理性,符合雇佣双方的权利要求。从企业角度来讲,这一用工制度提供了稳定而优质的劳动力资源,进而推动了企业的技术革新与质量发展。培养一个高技术的员工,既需要高成本的投入,也需要中长期的培训。终身雇佣制度恰恰为此提供了资金与时间的保障,并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形成了一种受到法律规范和保护的契约关系。因此,企业可以放心对员工进行长期经营和培训,而不用担心企业员工的跳槽和辞职,以及由此给企业带来的严重人力资本损失及其相关的成本代价。反过来说,受过培训的高技术员工又会进一步改进生产技术,进而推动企业的技术革新与质量发展。从职工角度来讲,有利于规避失业的风险,充分调动职员的积极性。这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员工安于本职。日本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较小,从业人员离职很困难。一旦辞离原来的企业,一般只能到中小企业就职,而这些企业工资低、劳动条件差、福利设施几乎没有,并且还要被嘲笑为“懒惰、轻浮”之人,因此,离职的代价是极其严重的,这进而塑造了日本企业员工“既来之,则安之”的思想观念,强化了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感。另一方面,这一制度也有利于企业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主人翁意识。企业的发展繁荣与职员的物质利益密切相关,所以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就十分关心企业的经营。如果企业经营搞活了,不仅能增加奖金,劳动条件和福利设施也会得到相应改善。但企业一旦亏损或破产,就会减少奖金,甚至失业。因而日本企业的职员为了自己所在企业的繁荣不仅能尽力工作,还积极参加技术革新,提出合理化建议,进而让企业员工形成了一种“干一行,爱一行”的心理观念。总之,终身雇佣制在企业和员工之间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既规定着双方的义务又保障着双方的权利,使双方都有了安全感,有利于创造相互合作及和谐的组织管理气氛,从而间接地促进了质量管理。

(二)年功序列制

日本企业在报酬体系上实行年功序列制,主要体现为工龄工资制和工龄升迁制。这种工资制度不是根据劳动力的供求关系来确定工资额,而是按照职员劳动熟练程度和对企业贡献大小的工龄来决定的。同时根据定期增薪和提高工资标准的规定,使职工每年工资都有所增加。基本工资的增加,决定因素主要是工龄。在年功序列制的前提下,年轻人员的工资所得比较少,在一定程度上是与其贡献度并不匹配的,与之相反,中老年从业人员的工资所得则会比较多。因此,对于年轻从业人员而言,过少的支付意味着对企业的变相投资,年轻时的“投资”会在年老后的“分配”中得以回收。从业人员的这一显性出资甚至比股东的股票所承担的风险还大,因为从业人员在中途离职和企业破产都可能意味着收益的直接损失,日本企业的从业人员也因此不得不与企业结成长期一体化的命运。除此之外,日本企业还通过工龄升迁制来满足从业员工渴望提高社会地位的要求。换言之,对于企业员工而言,物质酬劳、公司职位与工龄大体呈一种正相关关系,工龄越久,酬劳和职位就越高。这就让企业员工一方面对未来有了预期和期待,另一方面也避免了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勾心斗角,有利于创建和谐的员工关系和企业氛围,在这样一种现在时态和谐、未来时态可期的工作氛围下,质量的提升的也就理所当然。

(三)职工中心主义

日本企业“职工中心主义”观念和制度的形成,源于历史和制度两个方面。就历史原因而言,二战后,日本政府通过解散财阀、农地改革、劳动立法等三大民主改革,对既存权力进行了瓦解,对既有资产进行了分配,进而缩短了专业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经济和社会距离,从根本上变革了日本企业的所有观;就制度原因而言,日本企业采用的终身雇佣的用工制度和年功序列的报酬体系,增强了职工的主人翁意识,职工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企业,不遗余力地为企业做贡献。

具体而言,这种“职工中心主义”主要体现在所有观念、实际操作和最终受益三方面。(1)所有观念方面,从业人员虽然不是企业所有者,但是具有所有意识。股东尽管是所有者,但不具有所有意识。1990年日本经济新闻社采用抽样调查对100名企业课长进行有关“企业应属于谁?”和“现实中是谁的?”等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参见表2),无论在应然观念上,还是在实然观念上,“属于职工”的回答分别以80%和77%的高比例占据榜首。这进一步表明,日本企业的所有观是以职工为中心的含有其他利害相关者的观念体系。(2)实际操作方面,日本企业中的经营者与职工的关系与欧美等国不同,企业职工进入公司时,没有多少受雇之感,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很多人都能逐渐进入经营管理层,而且还是职工代表。在1990年对日本113名大企业社长进行的调查结果表明:作为社长支持的基础,最需要重视的主体是职工(63%),其次是董事(18%),最后是股东(12%),可以认为,日本公司从实质上而言,已经变成了职工的财产。(3)最终受益方面,公司收入虽然首先要满足投资者的利益,但全部余额则用于确保公司的未来发展和保证职工的未来利益,因此职工是最终控制者和剩余索取者。

(四)全面质量管理

正如日本科技联盟理事长铃江康平在一次管理者大会上所说:“我们国家什么也没有,只有全面质量管理,我们一定要深入地推行和发展它,否则,我们在国际上战斗的武器就丢掉了。”对于全面质量管理,日本学者狩野纪昭曾这样解释到:“它是指以质量保证为核心的经营管理。各部门和阶层都必须在经营者的领导下,以日常管理(各部门管理)和各种职能管理为基础,实行方针目标管理。”(1984)概括而言,就是全员参加、全员管理、全员教育。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实践,目前的全面质量管理又有了两个新的趋势:(1)向广度、向普及的方向发展。表现为在全社会各行各业都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把销售服务工作推进到产品使用全过程,考虑延长“包修期”,乃至考虑到“社会保险”;注重跨企业组织质量管理协作,这是因为日本企业从外部购入的零部件占到制造成本的一半以上,为了保证质量,企业间相互真诚的质量保证就极为重要。(2)向纵深、向提高方向发展。这表现为:重视加强产品形成早期阶段的管理,把质量管理的重点放在设计方案、加工样品、调整工艺流程等阶段,事先把好关;注意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搞形式主义、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提高人的素质,进行普遍的质量管理教育,把人当成全面质量管理的核心,强调“把质量意识注入每位员工的血脉之中”。日本企业全面质量管理的推行,也为日本带来了高质量的奇效。

五、结语

总之,日本质量管理的成功是文化传统与制度创新合力的结果。经过上述讨论,我们得出了以下两点结论和启示:(1)好的质量首先源自文化和制度两个方面。一是文化,文化的传统以及文化所产生的价值观、世界观和生活的态度,会对人的质量意识产生濡染,要想有良好的质量意识,必须有能够培养忠诚、服从、合作、求精、敬业等观念的文化土壤;另一方面则来自于制度,这里说的是正式设立的制度,而不是习惯和惯例,好的制度既能对人形成一种外在的控制力,又能对人形成一种激励机制,日本质量管理的成功显然是与政府规制、企业政策等制度离不开的。(2)好的质量又源于整体层次功能的发挥。日本质量的成功是宏观政府规制、中观企业制度以及深层文化传统共同作用并且长期坚持的结果,从结构功能主义的角度来看,这三者是缺一不可的,因为任何一者的缺失都会影响到其他层次作用的发挥。这三个层次恰恰是有序存在、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了日本质量管理的发展和进步。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以上两点的结论和启示,对于正处在转型时期、产品和服务质量问题十分突出的中国来说,无疑是值得借鉴的。

参考文献:

[1]车,1998:《日本经济周期研究》,辽宁大学出版社。

[2]陈建安,2002:《产业结构调整与政府的经济政策――战后日本产业结构调整的政策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3]陈建安,2011:《日本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及其方向》,世界知识出版社。

[4]程虹,2009:《宏观质量管理》,湖北人民出版社。

[5]杜导正、宫策、孙铭惠、高洁、刘延州、吴复民,1981:《探索日本》,新华出版社。

[6]沟口雄三,1995:《中国的思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7]胡欣欣,1991:《股份公司制度的机能与股票市场的利弊――关于战后日本股份制特点的思考》,《日本学刊》第3期。

[8]梁漱溟,1987:《中国文化要义》,学林出版社。

[9]莽景石,2000:《略论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其改革趋势》,《世界经济》第7期。

[10]莽景石,2000:《日本市场复归中的政府规制改革》,《日本研究》第6期。

[11]莽石景,2001:《后发展国家的转轨与政府比较优势――战后日本的案例分析》,《天则内部文稿系列》第17期。

[12]莽景石,2009:《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对美国模式的偏离与回归?》,《比较管理》第1期。

[13]牟宗三,1991:《政道与治道》,台湾学生书局。

[14]狩野纪昭,1984:《日本质量管理的发展过程与问题》,《现代日本经济》第6期。

[15]孙丽,2008:《日本政府―企业关系模式解析》,《现代日本经济》第4期。

[16]谭珊颖,2002:《论政府规制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通过考察日本相关企业立法》,《行政与法》第10期。

[17]韦森,2005:《经济学与哲学:制度分析的哲学基础》,上海人民出版社。

[18]王德迅,1998:《日本的放宽规制》,《世界经济》第6期。

[19]徐超平、秦勇,2001:《日本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政府规制透析》,《经济师》第6期。

[20]伊丹敬之,1992:《日本企业体系》,文真堂。

[21]张秀敏、高淑娟,2006:《日本质量管理的三个层次》,《新东方》第1期。

[22]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课题组,1993:《日本的经验与中国的改革》,经济科学出版社。

篇3

1.日本文化的特征

个体团体来看,日本传统文化的“忠”、“诚”的观念和身份意识非常顽固。形成自己和团体的相互依存拥有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以此为基础,日本人是命运共同体意识。“忠、诚、义”的核心伦理体系日本人的理论价值观表示:“忠”。“诚”是行为的评价标准。日本人认为履行义务是人生的最高任务。把追求幸福作为人生重大目标是不道德的行为。幸福仅仅是消遣,是否幸福以国家和家庭的评价为标准。武士道精神武士道是职业中与日常生活中一定坚守武士阶层身份出来的义务。其内容为义——“不害怕或没有顾虑地大胆行事”、“堅忍不抜”的精神,仁——“同情心”、“礼”、“名誉”、“忠义”、“克己”。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精神被全体国民所景仰和得到灵感。“大和魂”成为岛国的民族精神,武士道精神到目前为止一直都对日本人产生影响。

2.日本的传统文化与企业管理制度的关系

没有日本的传统文化,就没有其特有的企业管理制度。但如果说日本传统文化决定了日本企业也是不确切的。客观的说传统文化对企业制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日本文化在日本企业之前生成。与自然的变迁不同,日本企业的管理制度是强制性的制度移植。因此,企业制度和文化之间有关系也有区别。因此,日本文化的特性决定了日本企业制度的特性。然后,雇佣制度,产权制度、企业合并制度、经营制度、分配制度、企业家精神的背后是日本传统的“家”的观念、独特的“继承”的思想,团体主义、民族主义、国家主义,武士道精神等文化观念浮起。这一传统文化对日本近代企业制度的形成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3.日本的传统文化对企业管理制度的影响

篇4

关键词:武术发展;文化本质;武术本体

中图分类号:G85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 号:1007-3612(2010)08-0142-03

A Cultural Theoretical Review on the Essence of Wushu

ZHANG Feng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Shandong Normal University, Jin an 250014,Shandong China)

Abstract: Based on cultural essentialism in the framework of dialectical materia lism and historical materialism, and from an perspective of practice and the the ory of subject and object, the thesis analyzes the essence of Wushu, gives a phi losophical insight into the essence of Wushu, and explores the self-discipline t heory related to Wushu. The study represents a new perspective for examining th edevelopment of Wushu, thus providing a theoretical basis for the development an d dissemination of Wushu. The thesis concludes: 1. Wushu is a kind of “cultur alcarrier”, which is in nature a kind of human activity that involves defendingand attacking consciousness with distinct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2. Wushu cu lt ure is the “personalization” of defending and attacking consciousness, and a f orm of existence of those who perform Wushu. 3. The objective of Wushu study i sto explore the “self-discipline theory”; the study of Wushu culture should see k the “original point” of Wushu, turning Wushu into a tool with physical reali ty, so that Wushu can be promoted on a material foundation rather than just by w ord.

Key words: development of Wushu;cultural essence;noumenon of Wushu

从传统中走出的武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沃土中诞生并茁壮成长,汲取了中国传统文化 的甘露和营养;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武术又在新的文化气象中沐浴和洗礼。在全球化成 为当今时代最为显著特征的时刻,武术已经站在了“古今中外”的峰巅浪尖之上。 所谓的“古今”就需要解决“继承和创新”,所谓的“中外”就要思考“文化的冲突与融合 ”。随着国家对文化研究与文化产业的重视,从“文化”视野研究武术的浪潮愈演愈烈。本 课题从文化学视角对武术是怎样的文化、承载着怎样的文化?怎样建设“武术文化”? 为武术继承与传播提供理论依据,从而探PWV 武术运动的发展之路,弘扬民族文化。

1 研究方法

1.1 文献资料法本研究以文化本质、符号学、语义学、民族学、主体性需要、本体论、价值论等为关键 词在中国知识资源总库查阅收录相关文献。

1.2 专家咨询法本研究通过电话、书信、面谈、(或E-mail)等方式咨询有关文化学、符号学、语义学 、哲学等方面的专家,对本研究的思路及方法等进行咨询及访谈。

1.3 逻辑分析法和系统辩证的思维方法

2 武术的文化学思考

文化是“什么”?什么是“文化”?什么是 “传统文化”?武术是怎样的文化、承载着怎样的文化?武术的“传统文化”是怎样的?建 设怎样的“武术文化”?怎样建设“武术文化”?这是本研究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2.1 文化概念的界定概念是任何理论大厦的第一块基石。文化的概念是任何探讨文化问题的研究者所必须面 对的首要问题。关于文化概念的界定可谓众说纷纭,不同的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选择 或者提出”也必须“选择或提出”对文化的不同概念。本文所选择的文化概念是以各种民族 的、区域的、世界的文化形态出现的,它的本质含义是自然的人化[1]。“百花齐 放,百家 争鸣”是中国的一贯文化政策。在“文化花园”中赞同或提出文化本质是“自然的人化”观 点的文化学者也是为数不少的,庞朴说:“文化本质是人的本质的展现和成因。李权时主张 :“文化本质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社会实践的产物,人类活动方式的总和。”武术作为 体育项目,在人体运动中是人们认识自身、认识社会、认识自然的实践活动结果,从文化的 本质内涵来看,勿庸置疑,武术是“文化”。

2.2 传统文化视野中的武术《中国文化研究二十年》从语义学及其民族学、文化学的角度来诠释传统,指出:“从 语义学的角度讲,传,是指前人‘以传示后人’;‘统,继也’,是指后人承续前人;因而 所谓传统无非是人类社会生活中前后相承、世代相继的东西。从民族学、文化学等学科的角 度讲,这种传统乃是某一地区或民族由其历史延续积淀下来的具有一定特色的文化观念、思 维方式、伦理道德、情感方式、心理特征、语言文字以及风俗习惯等等的总和[1] 。”

武术代表着一种文化现象、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特征(或称基本精神),但是, 传统文化作用的“两重性”又给武术文化研究以警示。武术是“中华悠久文化的组成部分” ,从中国传统中诞生,无疑打上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烙印。浩如烟海的传统文化世界,武术所 承载、体现的传统文化又该从何处着手进行描绘?武术讲求形神兼备,体现着中国传统文化 对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认识,而且,文化是人创造的,文化又塑造着人[3] 。因此, 就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三者而论,武术、中国传统文化找到了共同的结合点。本 文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形神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天人关系”、“义利观”与 “人与人的和谐”等方面的认识出发,一边探寻“民族自信心”,一边“深入剖析本民族文 化的不足[4]”,为武术文化寻找“继承与创新”之路。

2.2.1 “人与自然的和谐”与“天人合一”“通古今之变,究天人之际”是中国古代哲人们的最高追求。但是,需要时刻注意的是 ,“天人合一”毕竟从传统中走来,传统文化作用的两重性理论是不能忘记的;“天人合一 ”是个历史、具体的词汇,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它的涵义是不同的。正如编著中国哲 学发展史的任继愈先生所说的那样:“不要给古人穿上时装,把今天理解的东西强加到古人 的头上”。本文首先对“天人合一”的内涵进行阐释,再把其中所蕴涵的在今天仍然还有着 价值、意义的“人与自然的和谐”进行解释,最后阐释武术所蕴涵的在“人与自然的和谐” 基础上的已经赋予新的解释的“天人合一”理论。

本文认为理解和辨析“天人合一”时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其一对人的认识 ,人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在现实关系上,人的本质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其二, “人类社会与自然不是同类的(冯友兰语)”,承认人类社会的物质性和把人类社会等同于 自然,用自然界的规律、现象来解释社会现象,这是标准的“旧唯物主义”。“ 旧唯物主 义理论失误在于简单的还原论。他们把社会、人简单地还原为自然、动物、机械性试图用原 于论、机械论来说明社会,这种方法缺乏科学性,因而没有说服力和理论力。换言之,旧唯 物主义用自然实体、自然因素、自然规律来解释人类社会。[5]”

本文认为,武术需要继承的是“物质的自然”之“天人合一”。武术中许多拳种如少林 拳、形意拳、象形拳中蕴涵着“人与自然和谐”的情趣和理念。这就告诉武术练习者,人是 自然的一部分,自然界是人类社会的物质基础,人与自然应该和谐相处。这就使“天人合一 ”这一观念在“武术”文化载体上得到了充分体现。

2.2.2 “人与人的和谐”与“义利观”“人与人关系”分为“人与他人的关系”和“人与社会的关系”。对“人与人的关系 ”的观点,中国传统文化是以“义、利”等范畴来表述的。“义、利在传统的社会中含义很 多,大体说来,义是指主体在行为活动中确立的神圣不易的最高原则、追求善这种最高的道 德价值,代表着社会人生中那祟高庄严的价值与境界;利是指主体在行为活动中达到的预期 目的、获得的实际效果,代表着社会人生中切近而现实的价值与境界[6]。”儒家 的“己所 不欲,勿施于人”和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就是中国传统中对“人 际关系和人与社会关系”的最为典范的观点。从社会的角度讲,“义”是指国家利益为重, 个人利益为轻;从人际关系来讲,“义”是以他人利益为重,所谓“舍己为人”为“义”; 从个人角度来讲,“义”指重视精神利益、以物质利益为轻。这是中国传统儒家的“义利观 ”。当然,中国传统文化中也有“重利”的言论。武术的健身理论也同样能够为“人与人的 和谐”服务的。武术所追求的“系统健康”与“人与人的和谐”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关 系。

以上阐述了武术作为文化载体所体现的传统文化的几个方面,并以对传统文化的双重作 用的认识为基础,对武术承载的传统文化时所应该注意的事项与问题进行了简要说明,目的 是阐述武术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定位”。

2.3 传承武术文化的思考“文化的存在下去――发展”是文化研究的最终目的,武术文化研究也不例外。找到了 武术本体所在――“人体运动”,不把武术的“人体运动”运动下去,肯定不会有武术健身 文化的传承,但是,仅仅是把这种“人体运动”运动下去就是能够传承武术健身文化了吗? 现代语言符号学,把人体动作作为一种符号进行研究。从符号学的角度,武术的人体运动作 为一种符号的确蕴涵了中国传统文化。但是,符号学认为“符号是构成意义世界的东西,而 不是世界本身。”同样的一个人体动作也可以解释成不同的意义世界。

那么,如何传承武术文化?

武术文化的传承离不开“人体运动”。武术是文化的载体,这个载体是以“人体运动” 为基点的,离开“人体运动”就找不到文化的踪影了。“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如果把武术的“人体运动”看作是“器”,把武术蕴涵的健身文化看作是“道”,那么这 “道”需要“学习和体悟”。对具体的练习者而言,“学习和体悟”是传承武术文化的基本 途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所有学科的共同要求,传承武术文化需要进行“人体运动” 来“体悟”它的文化内涵。

3 武术本质理论研究

作为一种中国传统体育项目,武术的诞生可谓源远流长,在武术传遍全球的今天,武术 学得到日渐成熟和完善,但是把武术纳入现代武术科学的视野,却仅仅是近几十年的事情。 武术概念问题,即,回答“武术是什么?什么是武术?”的问题,这就是武术的本质理论, 因为,只有弄清“武术是什么”的问题,才能够知道“如何传承,传承什么”的问题,才能 够懂得“如何以武术为载体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并使这一优秀传统精神得到继承”。

3.1 “武术本质理论”释义在武术学中,“武术是什么”的问题,是整个武术学科的“原点”。明确了“武术是什 么”,就能明确武术学研究什么,就能懂得怎样研究。

简而言之,武术学是以武术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研究的应该是武术自身的规律,寻求的 是武术的“自律理论”。[7]

武术本质理论研究的终极目的是,“通过对武术本质的哲学思考”,奠定武术学科大厦 的第一块基石。所谓“武术本质理论”研究,就是对探寻一切作为“武术者”的终极存在, 是对“武术是什么”的终极追问[8]。

3.2 武术本质理论的探析既然确认了以“武术本质”为寻觅目标,那么就要拿起开辟探寻道路的方法与手段,踏 上寻觅的征程。武术本质理论探寻,是以寻觅“武术自律理论”为目的,以通过“习武者” 的理性思维方法认识“武术是什么”的过程。

3.2.1 武术本质――人体运动本文从三个不同视角探寻武术本质。一是来自舞蹈学的启示;二是从武术自身的理论研 究中;三是武术概念的所归“属”中。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吕艺生在《舞蹈学导论》中,以寻找舞蹈的“自律理论”为 目的,通过列举以鲁道尔夫・拉班和吴晓邦为代表的舞蹈家们的“自律理论”,最终把“舞 蹈本体”集注于“‘人体运动’这一根本运动形态上”。 武术史研究中,在论述其起源时 ,认为“武舞同源”。

把“武术”作为研究对象,并成为一门学问后,它的理论研究范围是围绕着武术本质在 展开着。提到“武术”,懂得一点武术知识的人,脑海中肯定会浮现几个“踢打摔拿击刺” 的影子。纵观博大精深的武术,无论是徒手还是器械,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这个“武术自 然”都落在了“人体运动”上面。

形式逻辑学下定义方法是“属+种差”,定义所表述对象的上一层“所属”,通常认为 ,武术被“归属”于“体育项目”。因此,我们可以从对“体育”和“文化”本体的论述中 寻觅武术本质。

宋震昊在《“体育”本体论(三)体育的本体和哲学矛盾》[9]一文中用“更加 简约、更 加自由”的“本体”来表达体育的本质――“身体运动(physical activity)”。把武术归 属于“体育项目”,就是标明“人体运动”同样是武术本质最终落脚的“物理实在”。

3.2.2 武术本质――“攻防技击意识”“技击”,更为准确地说,应该是“攻防技击意识”,是众多武术研究者承认的武术本 质特征。同样是一个双手舞花棍的动作,三岁孩子手拿小木棍也有可能做出舞花棍的动作来 ,他可能只想模仿直升机螺旋桨的转动,而没有任何“攻或防”的意识,那么这个动作就不 是武术动作。武术概念一般表述为“以技击动作为内容,以套路和格斗的运动形式的民族传 统体育项目”。无论哪种运动形式,套路、格斗还是基本功,其共同点就是必须寓有“攻防 技击意识”。就像无论多么精美的书法艺术,必须把墨汁书写在纸上,必须把书法寄托的豪 情壮志落在“一笔一划”上那样,武术所特有的攻防技击意识,只有同“一招一式”、“一 拳一脚”的人体运动相结合,才称其为“武术”。搞书法的人空谈书法文化与理论而不能见 之于笔端,搞武术的人空谈武术文化与理论而不能见之于拳脚,这都不算真正的“××家” 。[10]

3.3.3 武术运动的可持续发展武术在中华的大地上诞生、成长,是中华民族长期以来形成的、带有攻防技击意识的人 体运动文化,是中华各民族集体智慧的结晶,她沉积在中华民族文化中数千年,打上了鲜明 的中华民族的印记。这种鲜明的中华民族特色,使得武术的传承与推广拥有了“弘扬民族文 化,传承民族精神”的价值与作用。[11]

4 “将武术运动下去”

文化本质理论认为,“在最一般的意义上,文化是人类在改造世界包括改造 人自身的对象性活动中所展示的,体现的人的本质、力量、尺度的方面和成果”。 “文化 是人所创造的、为人所特有的东西,一切文化都是属人的。”“文化是自然的人化。”在这 个意义上,可以说,“武术文化是‘武术自然’的‘武术人’的人化”。人的对象性活动就 是一种实践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讲,武术作为一种文化的存在,武术发展就是“武术人”进 行的一种“可持续的实践活动”。

5 结 语

综上所述,武术是“文化载体”的外在表现形式,实质上是带有鲜明中华民族特色的攻 防技击意识的人体运动;武术文化是“习武人”对武术中攻防技击意识的人体动作进行的“ 人化”,是“习武人”的一种存在方式;武术学研究的目的在于探求“自律理论”,武术文 化的研究应以寻找武术自身的“原点”为出发点,使武术成为“物理实在”意义上的工具, 使得民族文化的弘扬有了“物”的依托,不再是一种口号般的宣扬。

参考文献:

[1] 李秀林,王于,李淮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M].北京:中国人 民大学出版社,1995:407-408.

[2] 邵汉明.中国文化研究二十年[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465-466.

[3] 陈华文.文化学概论[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61.

[4] 张岱年.正确对待民族文化遗产[A].见:张岱年.文化与价值[M].北京:新华出 版社,2004:93-102.

[5] 李淮春,李冠英,周蔚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辅导[M].北京:中 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123.

[6] 李瑞兰,季乃礼.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新论:中国传统整体主义价值观的历史理性 与现代价值[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1:206-207.

[7] 颜骁.武术传承的文化学思考[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9,25(12):23-25.

[8] 张峰,王言群.武术本体论研究[J].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8,24(7):21-23 .

[9] 宋震昊.“体育”本体论(三)――体育的本体和哲学矛盾[J].南京体育学院学报 ,2006,20(4):7-15.

篇5

关键词:传统文化课;教学改革;新文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30-0236-02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过去,构成的就是这个民族、国家的传统,传统文化。了解自己的历史和文化,以史为鉴,是必要的。也因此,《中国传统文化》课的教学目标,被界定为“向大学生们展示中华民族在五千年文明史上创造出的灿烂的古代文化成就”,以期增进“一个民族的社会成员、尤其是年轻成员对本民族的向心力”,使他们具有“深刻的爱国情怀”(陈廷湘《中国文化》前言),照理说,这是非常正确的。不过,如果从学生角度来看,这就意味着学习传统文化,只是为了回到历史,回到过去,而不是立足于自身的需要,立足于当代的需要。因此,这门课的价值和意义离自己太远,空泛不实际,学习的积极性和兴趣也就不高。这是学生的错吗?其实,学生也是懂得“鉴古以知今”的,学了知识,对自己总有用,他们这样想并不是过于功利。然而表述迂回,目标不具体不明确,到底还是会打击学习自觉性的。

最关键的是,把传统文化课的学习定位为了解过去,很容易让教师把课堂讲授变成单纯的罗列、介绍。既然中国的历史那么悠久,文化有那么丰富多样、灿烂辉煌,那就像开店铺那样一一陈列展示,加以说明;于是驳杂涣漫,不分轻重,结果是事半功倍,费力不讨好。学生呢?虽然也惊叹于传统文化的丰饶精深,但也就止于惊叹而已。他们会觉得,那都是过去,而我们现在却似乎在走下坡路,走到了死胡同,什么都不如人。炫耀过去有什么用?

那么当我们把传统文化的学习目的直接指明为“了解我们自己,认识我们当代的社会”的话,情况会好得多。我们知道,“人逃不出历史的掌心”,人是历史的产物。要理解“我们是谁?我们为什么这样?”之类的问题,就必须回溯历史,到传统中寻找答案。如此一来,庞大驳杂的传统文化,该讲哪些,可以不讲哪些,就比较明确了。这是就教师而言。就学生而言,由于本就生活于这个文化中,本就是中国人,对我们自己,对社会,到底也还是有所了解有所认知的。追究自己何以是这个样子,对于他们来说,就很有意思,很有必要。这样,学习的积极性自然会高涨。

是的,如克罗齐所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了解历史,学习传统文化,必须立足于当代,立足于我们自身。《中国传统文化》课的教学指导思想,必须首先确立于这一点上。

高校教师,既是教育者也是研究者。对于中国文化的本质,我们更应该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事实上,文化虽然包括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或加上制度层面),但动物未有文化而人独有之,说明文化其实是根源于人的精神需要。任何文化产品都是负载着人的精神理念的,在根本上,文化是人的精神产品。由于作为人的精神所在,人的意识领域包括的内容,按一般的划分,就是知、情、意三部分(也有论者把“意”归并到另二者中,于是人的意识就只是“知”和“情”两大块),那么,这样来划分,一种文化,要么是偏于认知,要么是偏于情感,或者是两者交杂。如果我们认为,西方文化属于理性主义文化,则中国文化则属于情感主义文化,是以情感为本位的。情感本位,是中国文化的本质和内核,是贯串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的纽带,因此也是我们讲授传统文化这门课的逻辑主线。

把中国文化的本质界定为情感本位,对不对呢?我们知道,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体。儒家创始人孔子,“述而不作”,努力要恢复三代的礼制(老庄的道家说返璞归真,回归自然,也是指向三代。当三代这种理想社会消失时,儒家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努力去恢复;道家则失望而消极对待现实。儒道其实有相同的社会理想,只是话语方式不一样而已)。而三代其实就是以血缘为基础,以家庭为单位构建的部落社会。在这样的部族社会中,人因为有血缘关系,有自然的人际伦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情感关系,所以也就相亲相谐,民风古朴,社会安宁。“儒学”也称“仁学”。所谓“仁”,按许慎《说文解字》的解释,就是“二人”。孔子又说,“仁者爱人”。这就是说,孔子所肯定的社会,以及社会中理想的人际的关系,就是人与人都相亲相近,就是要通过用情感来维系人际间,建立起和谐幸福的世界。而当儒家思想一当建立,特别是成为统治意识形态,而且也使统治行之有效之后,以情感为内核的文化,于是也就牢固下来,并不断延续下去。问题只是,这种内核,越来越隐蔽(人口扩大、社会发展使得人与人的关系变得更多样更复杂了),以至人们都注意不到了。但文化的情感本位主义,即使在今天也依然体现着――通常我们说中国人喜欢讲关系,讲人情,甚至是江湖义气,这不就是极好的注释吗?

以情感为本位,在中国的传统礼俗,中国传统文学、音乐和绘画艺术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在中国古典哲学美学中也是如此(宋明理学作为中国传统哲学的高峰,由于其鼓吹“存天理灭人欲”,主张以理抑情,很容易让人误认为它不属于情感本位而是理性主义的。但其实只要明白宋明理学诸人其实都是承孔子之衣钵,是在解释和阐发儒家仁学,这种误读就可消除),甚至在传统的教育制度、官宦制度上也沁润良深。因此,把情感本位界定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本质,将之作为《中国传统文化》课程的讲授的逻辑线索,是可以成立的。对于学生而言,通过学习了解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最后能够认识到自己文化的这一本质特征,就是一个很大的收获。因为达到了这一点,也就实现了前面我们说的“了解自己,认识我们的当下处境”这个目标。

必须要让学生明白,了解和学习传统,不是为了回到过去,按旧的方式来生活。社会现实是向前发展的,一切都不可能停滞,更不可能回头;文化也是动态的,永远处于运动变化之中。学习《中国传统文化》课,不仅是要在认识和了解我们传统的基础上,达到对我们自己,对我们这个社会的认识理解,更要在此基础上,不断进行更新和发展文化,构建起适合于我们当代世界和未来发展需要的新文化。简单地说,中国传统文化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新文化的建设。

既然每一个“现在”都是“过去”的延伸,既然我们都是历史的产物,那么,这就意味着传统不仅塑造了我们,而且这传统有适合于我们生存的东西。而同时,文化作为一定时代和环境的生活样式,当环境和时代变化时,它的适应性就会有问题。对传统的所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或“批判地继承”,说的无非就是保留对我们依然有价值的方面,舍弃其中不再适用的观念、取向或行为方式。问题在于,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哪些是它的精华,哪些又属于糟粕?我们要继承哪些东西,又抛弃哪些东西呢?这就有需要辩明的地方。

以情感本位为本质的中国文化,肇基于远古时代以血缘为纽带形成的宗族社会。人与人之间因为有血缘关系,所以情感相依,亲近团结,社会和谐。又因为血缘家族中存在年龄级差,因而有上下尊卑的格序;这种尊卑秩序被延展放大到全社会,于是形成了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等级关系。同时,个体的价值和权利也在这种尊卑格局中被淡化了。缺少个性,缺少生动活泼的个体,是中国传统时代的基本生命状态。由于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化,于是做什么都讲关系论交情,喜欢小圈子抱团,把情凌驾于理之上,所以传统中国人往往原则性不强,也缺乏公平正义的信念。公共领域不健全,公共事务无人管。这种种弊端,直至今天的中国社会,也还普遍存在。这些现象,为我们所深恶痛绝,也认识到是传统中固有的因素,所以很多人主张彻底否定传统,虽然显得极端,但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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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武术 武术文化 传统文化

一、前言

中华武术是从中国传统文化中剥离与凸显出来的民族体育文化形式,根植于中国特有的历史传统和文化土壤。它除了具备文化特点之外,自己拥有独特的内涵和民族文化特征。一方面,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出中华民族的社会、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另一方面,作为一种体育运动形式,有着巨大的健身价值。因此从中国传统文化内涵中研究、分析、提升中华武术的本质特征, 体现完整的精神实质 ,正确把握武术运动的发展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武术运动的特点

部分体育项目只注重人体机能的锻炼,强调通过锻炼把人体机能提高到“更高、更快、更强”的水平。而武术在注重锻炼人体机能的同时,还强调对人的思想精神方面的修养。如果把人的各种锻炼作一个简单的分类,可划分为“内练”和“外练”两种。外练,即是对人的机体功能的锻炼和提高;内练,是指对人的学识、品德、思想、意识方面的锻炼和提高。这即是对传统武术的一个较为完整的认识。

三、武术与中国传统文化的联系

武术萌生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其发展与演变过程带着显著的传统文化烙印。中国传统文化以儒、道、佛为哲学基础,这些哲学思想蕴含在武术搏击理论及实践运用中,同时也形成了历代武术家个性气质的思想基础,像道家的柔静,修身养性,凝神静气,提倡以人与自然为核心,以无为、虚静、自然为主旨,注重人与天的和谐。佛家讲究调心、调身、调息,主张明心见性,重在“顿悟”。儒家倡导以人与社会为核心,以礼制心,注重内心的修养与社会实践等。

(一)武术文化的历史性、地域性

武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客观上存在由萌芽、成长、壮大的历史过程,其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是其主要来源,例如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老庄”学说,华佗五禽戏及河图洛书等古代文化是构成武文化的主要基石。武文化从上述文化土壤中萌芽产生,并在武术活动实践中不断总结升华为专业性武术理论,随着武术运动的不断普及而不断发展起来。

由于各地生活方式,社会环境差异,再加上传统武术门派观念的影响,使得武文化有了明显的地域性特点。如:维吾尔族古老的高空走绳就是轻功的一种形式;再如蒙古族的摔跤,哈萨克人的骑马叨羊等,无不充满了浓郁的地方民族特色,这些地域差别导致了武文化鲜明的地域特点。

(二)武术的文化内涵充满了朴素的中国古代哲学思想

武术理论受中国哲学影响较多。由于东方哲学和宗教传统总是倾向于把精神和身体看作一个整体,因而东方发展出大量的从身体方面来解决意识的技术是不足为奇的。《易经》 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源头。武术文化也大量渗透《易经》的思想。《易经》指出世界上万事万物神奇莫测的变化均为阴阳对应所使然。由阴阳对应观念,衍生出了一系列对应概念:动静、刚柔、虚实、开合、内外、进退、攻守等等,此一系列描述事物变化的原理,被极其广泛地运用于各个拳种、门派的武术理论之中。它们所代表的诸多对应的不同组合,及其对立与转化的种种变化,构成了中国武术的极为丰富、色彩各异的多种技击原理和方法。

(三)武术的养生功能与道家的养生理论

“练精化气,练气化神,练神还虚,练虚合道”,是典型的道家气功修炼路线。注重“气”的练养,使既能强身,又能御敌,便成为后世武术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向,其最高成就便是举世闻名的太极拳的问世和推广。作为民族传统体育的武功,不仅表现在技击威力上,而且表现在强身延寿的特点上。只有内外兼修的武功才是练武的正路。只有这样,才能使练武者受到受益终身的效果。

四、结语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各民族文化的相互交融渗透,特别是希望武术进入奥运会的今天,挖掘武术文化的内涵更具有现实意义。总之,没有传统文化就没有传统武学,就没有中华武术。正是由于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才造就了中华武术的玄奥神奇,才称之为瑰宝。才有中华武史的灿烂,武侠的传奇。进一步认识传统文化对武术的影响,继承传统文化是发展中华武术的基础和前提,发展中华武术是弘扬传统文化的方法和手段,从而确保武术的文化内涵、本质特征和民族特色。武术在传统文化的支持下,必将得到长足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马文国,邱丕相.文化的自信:传统武术的希望[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6(6).

[2] 温力.中国武术概论[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5.

[3] 杨建营.武术文化特色研究[J].体育与科学.2005(9).

[4] 周伟良.中国武术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5] 习云太.中国武术史[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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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传统文化 广告创意 民族文化

中华民族自古以宽广胸怀借鉴和融合着外来文化及文明的精华。我国传统文化是广告创意的一大重要来源,包括图形、文字、民族音乐、民族戏剧、曲艺、国画、诗词歌赋等。中国传统文化是几千年的历史积淀出的民族智慧,它以儒家思想为核心,融会了中国各民族文化,同时也吸收了道家、墨家、佛家的思想。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曾创造过辉煌,中国传统文化是以人为本的人文道德文化,重伦理是它的核心和特点,注重道德修养和理想人格的实现是它的本质内涵。

中华民族喜欢运用直观的思维方式思考问题,不偏不倚,追求中庸。同时,中国人缺乏冒进心理,总是平稳行事,不习惯惊险刺激的文化品位。中国人民置身于传统文化的氛围中,其思维方式、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审美意识乃至话语、行为等无不受到这种文化的影响,人们对信息的理解、接受也常常受到这种文化的制约,讲求诚信,自谦、尊老爱幼,追求真、善、美,重礼仪、讲情感的核心价值至今对世界有着极大的影响。

儒、道、佛是构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在历史上,中国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主要由儒、道、佛三教所支配、所决定的。今天,儒、道、佛依然对中国社会文化生活有着广泛的影响。

作为一个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其文化传承性决定了现代广告不可能割断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联系。儒家文化对中华民族传统文明影响深远,在整个中国文化、思想、意识形态、风俗习惯上,处处可见到孔子及其儒家思想的印痕,可以说在中国,无论什么人,无论他受过多少种文化的影响,都或多或少地要受到儒家文化的熏陶。

1、儒家文化对广告创意的影响

儒家人生哲学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求上进,讲现实。儒家是现实主义者,追求现实的道德永恒价值和现实生活中的理想人格。孔子一生罕言利、命,不谈鬼神,总是教导弟子们在现实生活中学习、进取、奋斗,教导人们有意义地度过自己的一生,对人生采取积极有为的态度。中央电视台文艺频道的形象广告《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就是鼓励人们敢作敢想,去追求理想的人生;中国移动通信公司的《我能》篇以奥运健儿决胜自己的事例,强调了个体发挥主观能动性,最终战胜自己获得成功的能动精神。而现在很多运动品牌都有这样的趋势,像匹克的“我能,无限可能。”这与国际品牌耐克倡导的“想做就做”真是不谋而合。

2、道家文化对广告创意的影响

自然无为是道的本性,也是天、地、人的本性。人法天地,天法自然,天地人都应自觉恪守自然之道。

“道”在老子眼中是一种广大无边的客观存在,是一种自然状态,恒久不变,宇宙万物由道而生。庄子强调人的精神追求绝对的自由,在《逍遥游》中追求的“无待”就是希望从世俗形象世界的羁绊中解脱出来,与外物融而为一,与天地精神往来,获得精神的绝对自由。时下流行的休闲文化,其价值观念的本质追求和这种“逍遥游”的心灵境界的追求是相适应的,受影响颇大。

由韩国影星李英爱出演的“农夫茶”广告片向受众发出“好水,好茶,好人喝”的诉求点,将水、茶、人三样看似不相干的事物由一条内在的联系放在一起,体现了人、自然与社会的和谐统一。白沙集团的“鹤舞白沙,我心飞翔”以及大红鹰集团的企业形象广告也深化了“天人合一”的主题思想。

天人合一的思想在中国银行形象广告的竹林篇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止,而后能观,竹动、风动、心动,有节,情义不动。知止是指明确原则,扫除妄念;有定是指站稳立场,坚定不移;能静是指动机纯正,心不妄动;能安是指身心安详,从容有度。

3、佛教禅宗文化对广告创意的影响

所谓禅宗之意境,最终达到了悟、实现“无我”的禅境,那时早已剥离了事物的现象,洞悉了事物的本质,本体和现象已不是两样对立的东西, 本体的实象已不是两样对立的东西,本体的实在,即在于现象的不实在之中,这是思想上、精神上至高无上的境界。这样的境界。这种境界从某种意义上为现代广告作品的表现提供了精神境界追求方面的现实借鉴意义。广告作品如何通过变幻不已的现象来透视本体,正是当今广告人所苦苦思索的问题所在。这种“意境”,就是作品形象中所蕴藏的情感和理智,也是创作构思时的自由无羁。广告作品本质上是一种带有一定功利性的艺术作品,随着人们审美能力的不断提高,广告作品也日益讲究意境方面的追求,让广告作品在意境方面借用禅宗的这种意境以摆脱其单一的功利性追求,从而使作品具有更高的情感、哲理方面的已经追求,以融合人们的智慧,启迪人们的智慧,作品不是更优秀,更符合现代人的审美观吗?例如汰渍洗衣粉的“远离尘世”的广告创意,借用尼姑、和尚的形象,把禅宗的“尘”同灰尘的“尘”相结合,运用佛教禅宗文化对人们的影响,达到了一个很好的广告创意。

4、结论

广告是商品促销的重要手段,同时,广告也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是社会文化的组成部分。广告创意的过程是一种复杂的思维过程,它与民族文化密切相关,广告作为一种大众的消费文化在推动社会发展面起了重要的作用。不同民族的价值观接受不同的广告创意,不同的广告创意则孕育着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经过儒、佛、道文化两千多年的熏陶,形成了中国人独特的文化心态,并留下了丰厚的文化遗产。它包含有民族的性格、民族的传统文化价值、民族的本质文化精神。中国传统文化是以人为本的人文道德文化,重伦理是它的核心和特点,注重道德修养和理想人格的实现是它的本质内涵。广告中的传统文化可以展现中国的软实力并体现了和谐文化的思想。所以现代广告要有效地影响顾客的文化性消费心态,让中国广告走向世界,就需要从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

参考文献:

[1]肖建春等著.现代广告与传统文化[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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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历史悠久;中国特色;产品设计

中图分类号:J5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08-0072-01

一、中国传统元素的思考

作为中国传统符号,应该是积极向上的正面形象,应该是能够体现中华精神的元素,同时还应该是反映中国文化本质的符号。

第一,在思想上,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就得先深入学习中国传统思想,中国人的儒家文化思想根深蒂固,“和谐、中庸、忠孝礼义”这些都是中国人一直崇尚的哲学思想,传达了中国人对真善美的追求,体现人本向善的精神本质。

第二,在形式上,汉字、斗拱、宫灯、图腾、皮影、白鹤、四圣兽、祥云、阴阳等,还有天圆地方的造型,呈中轴线对称分布的布局,都是一些能反映中国传统文化的符号。

第三,在色彩上,每一个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独特的色彩情感,人们对于颜色的理解通常是跟民族的和神话故事联系在一起的,比如中国红就是趋利辟邪欢乐喜庆的象征,而中国的绿色也有独特的意蕴。因此,颜色是有符号特性的。

第四,在装饰样式上,中国传统纹样的装饰不仅仅只是表现审美更多地是体现在特定的时期内文化环境,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应用和借鉴装饰的时候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所以说,中国元素并不是一个一成不变的符号,而是一些具有中国深远文化意义的符号。

二、产品设计中的传统符号

第一,产品设计要求将美观与实用功能完美的结合起来,运用现代的设计手法将传统的文化符号合理的变形和融合就可以有效实现设计文化的延续性,同时又不失现代感。

第二,一个产品如果能够取得成功,那么一定就是生动传神的设计,一定是能够体现一定的文化内涵的设计,也一定是能引起人们某种情感的共鸣而这种内涵通常就是一种文化的东西,一种能唤醒人内心深处记忆的东西,也是一种象征传统意义的符号。

第三,中国传统符号讲究图形的虚实关系和审美装饰性,而产品设计同样也讲究结构地均衡和统一,形式的连贯和呼应,产品的设计形式同样也可以从传统符号里面找到灵感。

第四,传统文化的符号通常是看起来简洁而实际意义丰富深远,运用传统符号将产品进行重新设计,以传统而又不失现代时尚的构成方法,创造出人文化时尚化的产品。

所以产品中的传统符号应该是一种现代与传统的整合,是意义与形式的统一,而不是部分设计情况和内容胡乱地把传统文化的形式硬塞在没有对应意义的产品身上去。

三、传统符号在产品设计中的应用

首先,中国文化里面有很多传统元素,但并不是每一种元素都可以应用产品的设计中来,所以在应用传统文化符号时不能只是停留在表面,而要结合不同的设计背景和意义,合理选择适当的元素。

其次,产品的形式与功能是相互统一的,有很多传统形式已经无法承载现代产品的功能,所以在进行产品设计时,应该打破传统形式的束缚,在不改变传统文化实质内容的前提,融合现代社会流行的时尚元素,创造出新的传统符号形式,这才是传统符号应用的本质所在。

最后,作为中国元素应该是中国所特有的,它是一种能够被识别和记忆的,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中国的设计。所以,在经济全球化文化交融的时代背景下,产品设计要想在国际竞争中脱颖而出,就必须体现本土化的特点和创新,既要让世界都认识和接受中国文化,同时也要保留文化的精髓不断地用现代方法进行创新。

四、总结

随着中国2008年奥运的召开,对中国文化的继承、发扬和对中国元素的发掘已经提升到了不可忽视的地位。对于产品产品设计而言,远不止运用色彩和造型这么简单,还需要顺应时展趋势,结合我国受众心理,从过去对功能的满足进一步上升到对人的精神关怀,继承、重视和发扬中国文化,在设计中融入文化,增加产品的文化附加值,那么中国的产品设计也必将会辉煌于世界。作为设计师应该正确认识我们的传统文化、传统符号,我们应该在进行创作时,也应从我们自身的传统文化中吸取丰富的素材,创造出属于中国式的现代设计作品。

参考文献:

[1]张宪荣.设计符号学.上海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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