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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社会管理,为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宜业宜居的治安环境。
2、工作目标:通过整改,确保实现“两个明显提高”(公众安全感明显提高,公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明显提高)、“两个明显改善”(全区治安环境明显改善、法院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四个不发生”(不发生有影响的重大,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治安灾害事故,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因政法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影响稳定的事件)的目标。
二、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1、强化组织保障
本次整改工作由杨元忠书记牵头具体组织实施,下设办公室,公办室主任由李玉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雷会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为院办公室、研究室、政工科和监察室人员组成。雷会同志担任信息联络员。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与上级机关、本院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本院综治工作计划安排和具体实施。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因素、强化打击、加强防范、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拟写工作方案。
(2)对本院各部门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群众反映、投诉的问题进行调查,对查实的短期内可以解决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3)负责对本院开展打击犯罪、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等方面落实整改措施的宣传报道。及时上报整改工作方案、计划、总结、典型经验、工作成效、述职报告等材料。
2、强化制度保障
以落实责任为重点,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1)建立综治工作专题研究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综治工作专题研究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二召开),研究贯彻上级综治委文件精神。听取办公室对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安排下一阶段综治工作等。
(2)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由办公室及时上报我院整改工作方案、计划、总结、典型经验、工作成效、述职报告等材料。整改工作信息快报每月不低于四条。
(3)完善接待制度。大力加强“立案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在立案、大厅配备休息椅、空调、饮水机、便民箱等服务设施;设立便民服务立案电话,电话:4616112;建立“便民诉导员”制度,积极为群众提供导诉、答疑、调解等便捷服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农民工追讨工资、工伤抚恤、赡养、抚养及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等情况的当事人,视情况给予减、免诉讼费用,以真情体恤人民群众疾苦,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
(4)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对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或者有利于法制宣传教育的案件,在有计划组织安排社会群众和邀请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的基础上,应主动邀请新闻媒体报道案件审理情况,并给新闻媒体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在院监察室设立投诉专线电话,电话:4617035,电话号码通过新闻媒体和入户宣传向社会公开。受理群众对我院干警违反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我院“四项绝对禁止”的规定,解决好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
(5)建立责任查究制度。严格落实《白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查究办法》(白党办发[2010]21号)和《白云区人民法院2011年岗位目标责任制》,督促本院各部门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对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不负责任,工作推进不利的部门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6)建立包片负责制。我院包片塔山社区,协助塔山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点协助塔山社区查找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理清抓好治安防范的工作思路,协助抓好塔山社区治安防范,加强流动人口中、重点人群的管控和社区矫治等工作,落实社会服务和管理措施,有效减少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案。全院分十二个工作组,每月开展不少于两次进塔山社区入户调查走访工作,每次入户不少于5户。
(7)完善“巡回法庭进项目”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工作大局,加强完善“巡回法庭进项目”工作,对我区78个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对其在项目推进过程所遇到的挡工堵路、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现象积极协调处理并帮助化解。同时妥善处理好工作开展过程的五个关系:处理好诉讼与非诉讼矛盾化解间的关系;处理好主动服务、能动司法与审判中立的关系;处理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与把握通过巡回法庭工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法院工作“点”与“面”的关系;要处理好热情服务与廉洁司法的关系。
(8)开展好“四无单位”创建活动。“四无”创建活动要与“三创一办”活动有机结合,要与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精神有机结合,确保创建工作务必意识到位、态度认真、执行力强和效率高,通过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强化监督、扩大宣传等得力措施,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最终达到:“无责任事故”即:无发生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无枪支等警用器械被盗、丢失事故,无失窃、泄密、火灾、重大交通事故;“无执法过错”即:即无违反《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五条禁令》等规定的情况;“无违法违纪”即:无违法犯罪行为,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行为,无违反“三创一办”相关要求的行为;“无有责投诉”即:无违反执法办案有关规定被投诉查实有责任的情况,无违反窗口服务承诺被投诉查实的情况,无明显因工作不作为、乱作为而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
三、深入持久开展“五大活动”
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的要求,着力解决制约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深层次问题,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大讨论”、“大排查”、“大整治”、“大走访”、“大宣传”活动,使“六大活动”的开展取得实效。
1、在全院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低,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结合“三个建设年”及“四帮四促”工作要求,重点开展讨论在开展依法治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如何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拟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细化、量化、责任落实,不走过场。
2、突出重点,落实措施,继续加强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在去年此项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工作的力度,对各审判法庭、沙文人民法庭的安全性进行彻底排查,找出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死角进行整改,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3、以“百千万”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以“听民声、访民意、察民情、排民忧、解民难、维民权”为主线,认真开展好“百名院长下基层、千名法官进社区(村组)、万件案件听意见”活动。通过走访,达到以下目的:了解所包社区的社会治安动态;搜集群众对社会治安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化解群众的负面情绪;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4、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大宣传”活动。继续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把“严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六五”普法规划,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纵深发展。加强“庭审直击”的新闻媒体宣传,以正确的舆论的导向引领市民遵纪守法。
四、以开展“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
要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从规范办案行为入手,加强队伍的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强化队伍的执行力,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为构建和谐白云,有效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1、继续在全院推行绩效考核机制。以“效率优先、综合考评”为原则,以物质奖罚和职级升降为手段,突出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促进工作效率的提升。
2、推行案件当事人评价和群众评议机制。在案件审判执行及开展服务工作中,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案件审理、司法调解等事项实行当事人评议和服务对象评议制度。(相关评价评议表格新制作)
3、强化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上级及我院的错案责任追究责任制度,坚决执行有关文件精神,对有责人员严格追究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追究领导责任。
4、实行回访、告知制度。在案件的立、审、判、执等过程中,及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告知当事人。对已审结、执结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了解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处理过程中干警的工作态度、处置措施等的满意度。并将有并回访、告知案件(案件除外)的简要情况、当事人改名及联系方式向区委政法委备案、备查。
5、继续推进群众办事流程公示制度。将案件审理流程,办理时限、所需诉讼材料等全部上墙公示,在立案大厅设立问询处,耐心解答当事人的疑惑,引导当事人到相应归属点办理相关事宜,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6、开展“司法为民、警民连心活动”。结合法院工作实际,以“法庭开庭审判”等司法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警民、警校、警企共建、警民连心等活动,突出司法为民的工作主题,以最有效的方式、最诚恳的态度,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构建亲密和谐的警民关系。
五、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提升公众安全感
1、依法严厉惩罚恶性、暴力、涉黑涉恶犯罪。通过审判打出声威、打出气势,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有力保护,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2、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两抢一盗’,保卫百姓平安”专项行动,遏制此类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犯罪的高发势头。
3、加强对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从严惩处腐败分子,充分运用财产刑,决不让犯罪分子通过犯罪行为获得非法利益,依法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4、严厉打击强买强卖、强揽工程等构成犯罪的不法行为,确保我区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5、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做到宽严有理、宽严有据、宽严有度。对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人员,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和过失犯罪,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区别对待,依法从轻处罚。对当年判处的本辖区“免、管、缓”人员由承办人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送当地派出所(外地人员邮寄执行通知书),推进监外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杜绝“免、管、缓”人员的脱管、漏管和再次犯罪现象的发生,堵住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责任的漏洞。
6、认真落实《关于全市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贯彻和谐司法理念的具体措施》,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自诉案件和有和解基础的其他刑事案件,积极适用刑事和解的方式及时结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7、适时选择典型案件到案发地或被告人所在地进行公开宣判,有效地震慑犯罪,起到宣判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及时妥善处理好社会保障、医疗纠纷、服务纠纷、房屋拆迁、人身损害赔偿和婚姻家庭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和切身利益。
2、依法及时审理好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特别是涉案人数较多的群体性案件,要从稳定大局出发,既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又要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3、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事审判原则,以“调判结合”为手段,以“案结事了”为目的,完善民事调解机制,加快和谐审判进程。全年民商事审判调解(含撤诉)结案率达40%以上。
4、逐步建立和完善预防、发现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坚持从维护社会和谐出发,着眼于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各部门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坚持对一些重大的矛盾纠纷跟踪督办,严格落实责任制。
5、对政治敏感性强、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案件,当事人对立情绪严重、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要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法委和上级法院进行汇报。在案件的审理中,要从稳定的大局出发,多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积极争取区委、人大的支持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平衡利益,消除隔阂。
6、行政审判要坚持“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行政审判要求,严格贯彻执行市中院《关于行政审判业务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开展行政诉讼协调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我市法院审理房地产登记、许可和房地产拆迁裁决等行政诉讼案件执行管辖的有关意见》,审理好相关行政案件,依法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工作,通过协调,尽最大努力化解行政争议,疏通官民矛盾,促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七、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最大限度地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提升法院公信度
1、开展集中执行活动。调整警力,制定方案,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争取最大限度的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沙文法庭、法警队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拳头,重点突击“骨头案”。必要时,本院其他部门也要参与执行,形成“大执行”格局,力克执行难关。
2、继续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一些影响较大的执行积案进行清理;强化执行和解,多做思想工作,争取当事人自动履行,提高案件执行和解率,最大限度地化消极为积极,化对抗为配合,营造诚信、和谐的执行氛围。
3、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上下级法院间的联动,依法惩处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的犯罪行为,对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强化冻结、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努力实现胜诉群众的合法权益。
4、继续开展好“四项专项治理”活动。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围绕案件找问题、围绕问题追责任、围绕责任抓查处的审判监督和职务监督体系。每季度对案件评查的结果(含法律文书的错、漏字情况)进行通报,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八、牢固树立“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创建服务型法院,提升群众满意度
1、简化立案审查程序,畅通立案渠道,拓宽立案方式。做到当即审查、当即受理、当即立案,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
2、完善服务设施,开展诉讼引导,正确引导当事人依法进行诉讼活动,并做好诉讼风险提示。严格执行我院下发的《文明用语及禁忌用语规定》,坚决杜绝态度粗暴和“冷、横、硬、顶、推”等不文明行为发生。
3、强化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服务,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方便群众诉讼,全年巡回审理案件达案件总数的30%以上。
4、继续完善便民措施,严格执行我院《司法便民三十条具体措施》,积极开展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等司法服务,认真落实司法救助的规定,确保有理无钱的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从源头上有效控制非正常上访事件的发生,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
5、继续推行“便捷案件”审理机制,对双方当事人矛盾焦点争议不大的案件采取便捷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
6、认真做好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事项或督促办理的案件要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答复和办理。答复率达到100%。
7、加强司法廉洁建设。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和我院“四个绝对禁”规定,坚持“廉政勤政恳谈会”制度,建立法官廉政档案,在完善监督机制和检查问责上下功夫,努力解决廉政体系不健全、监管责任不明确、工作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九、建立健全舆论宣传工作机制,加强法制宣传力度。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工作。做到电视有影,报刊上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