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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煤炭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合同管理风险指在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利益损失或损害存在的可能性。风险贯穿于合同管理的整个过程,涉及到合同管理的各个方面,既存在合同自身产生的风险,也包括外部因素导致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合同标的的实现,同样也制约着煤炭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一)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
一是合同策划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策划的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或者业务目标不一致;故意规避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将需要招标管理或需要较高级别领导审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标的金额较小的若干不重要的合同。二是确定合同对象的风险,主要体现为:将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对象确定为准合同对象;将具有履约能力的对象排除在准合同对象之外。三是谈判风险,主要表现为:对合同标的、产品的数量与质量、技术标准、价款的确定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和地点等涉及合同内容和条款的核心部分,乃至关键细节等忽略或做出不当的让步,可能导致企业权益受损;对可能存在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之事项的忽略。
(二)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
一是合同文本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内容和条款可能存在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或表述不当,可能导致重大误解等问题;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等。二是审核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审核人员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虽然发现了问题但未提出恰当正确的修订意见的风险;合同起草人员没有充分考虑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改进意见或建议,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等。三是合同正式签署风险,主要表现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盖了合同印章;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
一是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降低或丧失的风险。在煤炭经营中,由于受到市场经济形势、政策法规、客观环境的变化与影响,与其相关的合同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是不断变化的,往往会出现对方履约能力下降或者丧失的可能性,从而对煤炭企业的经营造成影响。二是合同变更或转让造成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应当变更合同内容或条款但未采取相应的变更行为;合同变更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变更行为不当或无效;合同转让行为未经原合同当事人和合同受让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合同转让行为无效;合同转让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转让行为不当或无效等。三是瑕疵履行带来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价格等因素会发生变化,但由于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或责任较低,违约所获得的利益大于违约责任的代价时,对方就可能降低履约质量或者直接违约,从而给合同履行带来风险。
(四)合同履行后的风险
一是履约完毕后对合同相对方及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存在的风险。对合同相对方分析评价客观真实的缺失,给以后合作埋下长期的法律隐患;在合同执行评价中未进行全面与重点相结合,造成评价失真。二是合同归档保管的风险。合同保管不善或丢失,涉及当事人在诉讼中可能面临提供证据不充分不足、不能提供原始证据、非原件证明力不被采信等举证风险,导致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二、内部审计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责任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完善企业合同管理、控制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应该充分发挥这一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合同管理,担负以下具体责任:
(一)监督防范责任
内部审计通过参与合同谈判、审核合同文本以及查阅合同履行结果,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分析判断合同管理各个阶段的风险,在准确及时识别合同管理风险的基础上,坚持原则,反映问题,规避防范,扎实做好本职工作,担负监督责任。
(二)总结评价责任
无论是管理审计还是经济效益审计,内部审计都会围绕着经济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开展工作。对于煤炭企业合同风险的阶段构成、形成原因、损失程度作出分析,根据不同风险严重程度逐级排序,为下一步的风险处理提供决策基础。内部审计须加强自身人才队伍建设,具备专业化系统化的评价方法,科学有效地担负起风险评价的责任。
(三)咨询服务责任
咨询服务是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创新功能,也是内部审计转型的重要方向。由于企业管理的最终目的是要对风险的相关因素采取措施,识别、化解和转移风险,规避防范,分担和降低风险损失的影响,合同管理风险的应对也同样如此。煤炭企业内部审计应抓住这一转型机遇,积极拓展企业内部咨询服务业务,关注并参与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应对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在合同管理中提供帮助、健全管理,更好地履行咨询服务责任。
三、内部审计参与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路径
(一)重大合同审计制度化
无论是煤炭生产企业还是煤炭贸易企业,其经济活动大都以合同的形式予以体现和实现。重大合同涉及企业的战略规划、发展策略以及经济效益,合同条款众多、金额巨大,稍有异动就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建立重大合同审计制度,内审部门既担负起了监督的责任,也发挥了参谋的职能,能够更好地实现内部审计由事后审查到事前预防的职能转变。
(二)合同风险预警及时化
在对煤炭企业合同进行内部审计的过程中,当发现重要的合同风险比如合同主体不具备履约资格、合同相对方财务状况不佳以及诚信缺失、合同个别条款变更后致使合同目标无法实现等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审计制度及时提醒业务负责人及公司高级管理者,并在预警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对方案,将损失降低到最小,以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三)合同风险总结常态化
一、煤炭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分析
在煤炭企业的经营过程中,合同管理风险指在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利益损失或损害存在的可能性。风险贯穿于合同管理的整个过程,涉及到合同管理的各个方面,既存在合同自身产生的风险,也包括外部因素导致的法律风险,这些风险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合同标的的实现,同样也制约着煤炭企业经济效益的实现。
(一)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
一是合同策划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策划的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或者业务目标不一致;故意规避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将需要招标管理或需要较高级别领导审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标的金额较小的若干不重要的合同。二是确定合同对象的风险,主要体现为:将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对象确定为准合同对象;将具有履约能力的对象排除在准合同对象之外。三是谈判风险,主要表现为:对合同标的、产品的数量与质量、技术标准、价款的确定与支付方式、履约期限、地点及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争议的解决方式和地点等涉及合同内容和条款的核心部分,乃至关键细节等忽略或做出不当的让步,可能导致企业权益受损;对可能存在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之事项的忽略。
(二)合同签订阶段的风险
一是合同文本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内容和条款可能存在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或表述不当,可能导致重大误解等问题;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等。二是审核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审核人员未能发现合同文本中的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虽然发现了问题但未提出恰当正确的修订意见的风险;合同起草人员没有充分考虑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改进意见或建议,导致合同中的不当内容和条款未被纠正等。三是合同正式签署风险,主要表现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盖了合同印章;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
一是合同相对方履约能力降低或丧失的风险。在煤炭经营中,由于受到市场经济形势、政策法规、客观环境的变化与影响,与其相关的合同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是不断变化的,往往会出现对方履约能力下降或者丧失的可能性,从而对煤炭企业的经营造成影响。二是合同变更或转让造成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应当变更合同内容或条款但未采取相应的变更行为;合同变更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变更行为不当或无效;合同转让行为未经原合同当事人和合同受让人达成一致意见,使合同转让行为无效;合同转让未经相应的管理程序,导致合同转让行为不当或无效等。三是瑕疵履行带来的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市场、价格等因素会发生变化,但由于违约责任约定不明或责任较低,违约所获得的利益大于违约责任的代价时,对方就可能降低履约质量或者直接违约,从而给合同履行带来风险。
(四)合同履行后的风险
一是履约完毕后对合同相对方及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存在的风险。对合同相对方分析评价客观真实的缺失,给以后合作埋下长期的法律隐患;在合同执行评价中未进行全面与重点相结合,造成评价失真。二是合同归档保管的风险。合同保管不善或丢失,涉及当事人在诉讼中可能面临提供证据不充分不足、不能提供原始证据、非原件证明力不被采信等举证风险,导致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
二、内部审计参与企业合同管理的责任
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在完善企业合同管理、控制风险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应该充分发挥这一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合同管理,担负以下具体责任:
(一)监督防范责任
内部审计通过参与合同谈判、审核合同文本以及查阅合同履行结果,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分析判断合同管理各个阶段的风险,在准确及时识别合同管理风险的基础上,坚持原则,反映问题,规避防范,扎实做好本职工作,担负监督责任。
(二)总结评价责任
无论是管理审计还是经济效益审计,内部审计都会围绕着经济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开展工作。对于煤炭企业合同风险的阶段构成、形成原因、损失程度作出分析,根据不同风险严重程度逐级排序,为下一步的风险处理提供决策基础。内部审计须加强自身人才队伍建设,具备专业化系统化的评价方法,科学有效地担负起风险评价的责任。
(三)咨询服务责任
咨询服务是现代企业内部审计的创新功能,也是内部审计转型的重要方向。由于企业管理的最终目的是要对风险的相关因素采取措施,识别、化解和转移风险,规避防范,分担和降低风险损失的影响,合同管理风险的应对也同样如此。煤炭企业内部审计应抓住这一转型机遇,积极拓展企业内部咨询服务业务,关注并参与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应对工作中,积极主动地在合同管理中提供帮助、健全管理,更好地履行咨询服务责任。
三、内部审计参与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路径
(一)重大合同审计制度化
无论是煤炭生产企业还是煤炭贸易企业,其经济活动大都以合同的形式予以体现和实现。重大合同涉及企业的战略规划、发展策略以及经济效益,合同条款众多、金额巨大,稍有异动就会对企业的发展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建立重大合同审计制度,内审部门既担负起了监督的责任,也发挥了参谋的职能,能够更好地实现内部审计由事后审查到事前预防的职能转变。
(二)合同风险预警及时化
在对煤炭企业合同进行内部审计的过程中,当发现重要的合同风险比如合同主体不具备履约资格、合同相对方财务状况不佳以及诚信缺失、合同个别条款变更后致使合同目标无法实现等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应按照审计制度及时提醒业务负责人及公司高级管理者,并在预警的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对方案,将损失降低到最小,以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三)合同风险总结常态化
(一)传统体制的影响
传统体制的影响使得大部分的煤炭企业认为,企业的安全管理放在第一位就可以了,而忽视了整个合同订立的相关情况,导致相应的合同管理流于形式,没有发挥相应的作用。虽然煤炭企业的发展有相关的规章制度,但是其制度只是流于形式,可操作性相对较弱,工作上不易执行等。这些体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相关人员的法律合同的意识相对薄弱,合同不签订,关系合同存在,人情担保严重等现象,这些现象减小了相关合同管理部门的作用,使得整个经济合同处于无效状态以及缺乏相应的监管体系。
(二)管理体系不规范
合同管理体系的不规范是煤炭企业经营发展的硬伤,由于我国传统经济的影响,现在的大部分煤炭企业仍然处于粗放型管理的状态,没有建立完善的现代管理制度,合同制度的健全也只是纸上谈兵。虽然部分的煤炭企业出台了相关的管理条例,但是这些制度的执行缺乏可操作性,在真正的工作环境中不容易实施。
(三)管理流程不严谨
合同管理的流程不严谨是现下的合同管理中最容易出现的一个问题。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在进行合同签订前没有进行详实的调查工作,没有对签订人的主体资格,履行合同的能力以及相应的资信状况等进行深入的了解,仅仅以一定的关系介绍形式进行合同的签订,造成了相应的人事风险,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同时,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对于整个合同的签订审查工作较为随意,导致条款的审查不够细致,提升了整个违约率以及相应的违约成本。合同的短期管理较差,现在的煤炭企业比较看重短时间的合同签订工作,对于合同的履行不重视,没有对具体的合同部分以及人员进行合同履行状况的确定,导致后期的合同执行过程中,没有履行到位以及不协作的情况发生。更有甚者,将合同档案类证件的管理形同虚设,没有进行相关的保存入档的工作,并且在与用工人员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没有找到相应的合同,给企业造成较大的伤害。
二、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相关的管理人员
相关的专职人员的设立可以规范整个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对企业存在的一系列合同上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方法来保障整个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存档的安全。对于合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整理,由上至下地对合同签订的整个过程进行综合性分析。加强整个合同管理的规范性,通过使用统一格式的合同文本规范合同的形为,解决由于管理人员的法律水平欠缺以及语言水平较低所产生的管理问题,对于合同中承担责任的一方进行明确的定责,方便整个合同问题的解决。
(二)重视合同管理的作用
合同管理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便是对整个合同档案进行相关的保存工作。通过建立相应的合同,以明确整个客户层面的信誉。合同的建立不仅是对工作人员的形为进行良好的约束,也是对不守约的客户等进行相应的黑名单制度的制定,通过剥夺相应的资格以完成本部门的信誉的积累,提升用工规范。
(三)规范管理体系
煤炭企业在进行工作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煤矿大小进行人员的设置以及安排,使得整个工程的涉及较广,而相应的结算资金较少。相关的工作人员忽视了碎片合同中的管理工作,集腋成裘的原理使得零星工程逐渐增多,纳入到合同管理中的相关问题也随之增多。所以在进行工程合同的操作时,必须先进行报告的制定,通过预算的合理定制,确定出最后的合同方案,以精确化的方法量化各方的施工以及责任。
(四)加强管理流程
(内蒙古霍林河露天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霍林郭勒 029000)
摘 要:煤炭企业属于一种高危行业,加强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管理,需要明确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市场发展规律以及有关的法律手段,切实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切身利益,有效地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和法律风险,构建一种和谐的劳动关系。本文将主要围绕煤炭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改进与完善展开论述。
关键词 :煤炭企业;劳动合同管理;问题;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F2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772(2014)10-0200-02
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劳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构建和谐的企业和员工关系。下面,我们将对煤炭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进行详细地阐述。
1.煤炭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法律意识不强,劳动合同管理主体缺位
煤矿企业属于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关系管理中处于主体地位,是劳动使用者以及劳动合同法的要约方。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的煤矿企业的管理者缺乏对劳动合同关系管理的重视,有的企业的管理者简单地将劳动合同关系管理看作是一种事务性工作,没有将劳动合同关系管理归入到企业经营管理中,导致劳动合同关系管理的主体严重缺乏责任意识,严重制约着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国有的煤矿企业在企业内部没有设置相应的劳动合同关系管理专人负责制,有的企业虽然设置了专门部门或者是个人管理劳动合同关系,但是许多的管理措施没有贯彻落实到实处,导致劳动合同关系管理工作停滞不前。虽然,我国颁布了新《劳动合同法》,但是由于法律意识不强,许多人无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没有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严重阻碍着企业的发展。有的企业甚至抵制新《劳动合同法》,认为新《劳动合同法》极大地限制了用工单位的行为,影响了企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
1.2 劳动合同管理不完善,容易出现劳资纠纷
劳动合同关系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合同关系管理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体系内容包括制度体系、业务流程体系以及组织体系等方面,需要具有一定的规范性和系统性。但是目前,大部分的企业没有建立科学系统的劳动合同关系管理体系,企业经常由于合同关系管理不当而引发各种劳资纠纷,给企业带来的巨大的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形象以及声誉。许多煤矿企业的用工管理人员没有认真研究和分析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片面地认为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之后,就不能解除或者终止,否则违反了合约。由于企业的用工管理流程不规范,导致劳动合同签订之后就被放置在一边,从而严重影响着劳动合同的续约、变更以及终止手续的及时办理,有的劳动合同甚至已经遗失。
1.3劳动合同签订后执行不力
由于有的企业没有设置专门的劳动合同关系管理部门或者是专业人员,导致劳动合同签订之后,各个部门没有及时进行交流和沟通,没有对合同的履行进行明确地分工;有的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没有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履行合同义务,对已经到期的劳动合同也没有终止,而是任其自行延长为长期合同;有的企业在企业员工出现工伤之后,没有及时上报,出现欺上瞒下的现象,没有及时对员工的工伤进行鉴定,一直等到企业与员工的合同终止或者是接触员工的劳动合同时,企业和员工之间容易出现劳动纠纷,导致企业不能启动用工伤保险金,但是必须进行赔偿。
1.4 劳动合同争议处理不及时
有的煤矿企业在发生劳动纠纷时,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协商、仲裁处理,而是放任不管,有的员工已经向法院提出诉讼,企业也不置之不理,当判决书送达后明知不公也不上诉,只有等到法院执行时,企业才开始忙于应付,因此,导致企业处于一种被动的局面,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有的煤矿企业出现劳动纠纷之后,也没有对产生劳动纠纷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也不追究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只是一味地强调客观因素,很少主动地分析主观因素。
2.改进和完善煤炭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增强法律意识
煤矿企业需要加强对新《劳动合同法》的学习,提高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在企业内部加强新《劳动合同法》的宣传,组织企业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学习《劳动合同法》,正确地认识和掌握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精神,全面地掌握法律内涵,利用新《劳动合同法》指导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管理工作。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以及工作人员需要树立正确的劳动合同意识以及法律意识,在思想上真正地认识到提高合同法律意识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通过学习新《劳动合同法》,企业需要明确地表示在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时,自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招聘劳动者后,需要马上签订劳动合同,积极做好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解除以及终止等手续的办理工作,有效地避免产生劳动纠纷问题,从而有效地防范、化解和控制各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最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另外,相关的劳动合同关系管理部门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可以通过举办企业负责人和劳资专干培训班等方式进行宣传,充分地利用集中授课的形式加大对劳动政策的宣传,促使劳资双方能够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有效地增强企业以及职工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创造一种遵纪守法的良好就业氛围。
2.2 企业要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机构
企业需要加强企业内部法律事务工作队伍的建设,提高企业相关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培养政治素质好、法律意识强、业务扎实的工作人员,将这些人员安置在管理机构中,从而有效地维护企业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工作责任制度、授权制度、归口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争议调处制度等制度,积极做好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完善等工作,制定清晰明确的合同处理工作流程,明确合同审批过程的责任。
2.3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煤炭企业用工行为
采用分类指导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完成一定工作量的建筑业而言,根据完成工作量为期限指导签订劳动合同;对于餐饮业而言,如果用工时间不满足三个月,则可以知道签订简单的劳动合同;如果每天的用工时间没有超过4个小时,则可以指导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对于一些临时性、短期性、可替代性的用工,可以选择直接用工或者是劳务谴责,指导签订劳动合同。应该主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准确把握劳动合同的期限,对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以及续签工作进行跟踪管理,逐月进行清理,对于一些到期的合同企业应该及时进行终止,依法办理终止或者是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形成有关的协议以及台账;建立合理的职工医疗期台账,及时上报发生工伤的员工,及时进行救治,严格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工伤签订,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的内容比较广泛,比如,合同份数、履行率、纠纷次数以及合同变更情况等,需要及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地分析,及时制定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
3.总结语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管理是一项基础的管理工作,管穿于企业发展的全过程。因此,合同管理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加强对与合同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需要加强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减少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从而促进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邓超、史玉虎.试论《劳动合同法》对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的影响[J].现代经济信息,2013.10(11):109-110.
[2] 庄丽春、杨波.煤炭企业内部整合中劳动合同管理体系的研 究[J].时代金融(下旬),2013.11(22):109-110.
一、年度销售合同签订
年度销售合同由各市公司根据区域资源掌控和煤炭采购、上年度用户合同执行、承运配送情况,初步同用户衔接,提出需求意见,由集团公司统一制定年度煤炭产量衔接方案,确定大客户目录,制定煤炭销售谈判价格,通过年度煤炭产需衔接会,按照“统一订货、统一谈判、统一合同、统一计划、统一调运、统一结算”要求与用户签订销售合同。
二、新增销售合同签订
新开发用户和增量用户销售合同,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也可由集团授权市公司与用户进行谈判,通过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进行签订。
新增销售合同网上签订时间定为每月下旬集中办理。贸易类企业必须出具终端用户的委托书。
三、销售合同补充协议签订
年度及新增销售合同执行中,合同有关条款、价格需要调整或增加补充协议的,原则上由集团公司与用户统一谈判,通过集团公司煤炭信息网进行网上签订。各市公司与用户基本形成统一意见的,也必须经集团公司审批,实行网上签订后执行。各市、县公司不得私自签订任何形式的补充协议。
四、销售合同签订审批流程
1、合同签订原则。按照先省内、后省外,先终端用户、后贸易用户的要求,按照统一销售配送制合同、提货制合同文本和条款的要求,统一登陆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签订。
2、用户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前,直接用煤类的用户必须提供企业相关附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授权代表或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贸易公司类的煤炭经销企业,除出具上述“五证”外,还必须出具“煤炭经营资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持终端用户委托书。
3、用户会员制管理。通过资质审核用户,均需填写《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路煤炭物流信息网会员申请表》,签订入会协议,缴纳会费,取得会员资格,经集团公司确定用户编码后,方可进入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络签订合同,获得相应业务服务。
4、合同录入。由市(县)公司进入网站合同报批系统,按照集团公司煤炭产需衔接方案,对照合同文本及条款录入销售合同。
5、客户确认。合同用户登录集团煤炭物流信息网站,进入客户管理系统,浏览合同内容并予确认。
6、交易费收取。合同报批前,市(县)公司负责按要求代收交易费,逐级汇总,由各市公司按月向集团公司太原煤炭交易市场支付。
7、销售合同审批。进入审批程序的销售合同将在集团公司煤炭物流信息网络系统自动流转,县公司、市公司、集团公司三级审核。集团公司终审后,市县公司根据实际,打印纸质合同、签章、备案留存。
五、销售合同签收、系统导入
出省站微管员是合同签收导入出省站计算机系统的责任人。为了保证合同及时导入出省站系统,微管员收到纸质合同后,及时与网络审批信息对照,半小时内导入出省站计算机系统。凡经集团公司终审的合同,出省站不得借故拒绝签收,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
【关键词】煤炭企业劳动合同 创新管理
前言
如何建立合法平等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如何让劳动合同起到对劳动合同双方都有利的作用?这是煤炭企业首先应该考虑的,也是企业认真要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劳动合同的内容应该是平等的,不应该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只要内容是合法平等的,权利义务规定的明明确确,双方的劳动纠纷才能最小化、最少化、最容易解决。企业应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结合煤矿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的规章制度,应与本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平等协商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予以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同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因此,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首先要高度重视,切实制定好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劳动合同管理的工作。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被招聘录用的劳动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煤炭企业作为具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业,生产条件特殊,生产规律变化大,劳动用工管理等工作也比一般的工业企业复杂,因此,为避免劳动纠纷,也为了维护职工与煤炭企业双方的利益,煤炭企业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一、煤炭企业中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及解除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为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起的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因煤炭企业的特殊性,招工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固定性。为了更好地体现煤炭企业的“惠工”政策,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初次就业的;改制企业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续订劳动合同的。
签订劳动合同时,我们严格核实职工信息,如身份证信息、个人照片信息、档案信息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续订。
签订有固定期限的职工在合同到期时,需续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微机化管理后,我们能够迅速掌握和了解合同到期时间,基本上在职工签订合同期限到期一个月前就开始做合同续订工作的准备,主要包括审查职工在合同期内有无违反劳动合同条款、职工是否自愿继续签订合同等,经考核合格,开具《续订劳动合同征求意见书》,在征求主要领导的意见和职工本人的同意后,由本人续订签字(盖章),我们及时造好续订合同花名册等。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某种因素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当事人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主要有三大类(一)辞退解除合同(二)辞职解除合同(三)协商解除合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无故旷工且屡次劝教不改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在实际工作种,充分体现煤炭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人性化”。以无故旷工为例,由单位每月统计旷工人员名单,下发限期返矿通知单,限定期限内不回来报道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后,需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并登报通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需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向指定的人员交接财、物和工作,并出具书面交接单据。根据交接单据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作为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失业登记、求职登记的凭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要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日期、所从事的岗位等。
二、当前煤炭企业在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虽然煤炭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都会定制符合自身条件要求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制度却不能落到实处。有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有的执行缺乏保障,不易执行等等。
(二)错误信息较多,不易于后续工作开展。
煤炭企业招工前期,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和对劳动合同管理不重视,没有严格核实人员信息,导致好多人员信息错误,为劳动合同的续订等后续工作带来不便。
(三)合同后续管理工作容易被企业忽视。
因多数煤炭企业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一些需要在后续管理工作中开展的工作,如对合同履约情况的跟踪管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相关材料的归案保管等等,没有具体的开展。
三、加强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方法
(一)培养专门负责劳动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选择适合的优秀的人才担任劳动合同管理人员,对其培训,加强其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增强责任感,提升工作能力。
(二)做好合同订立前的基础管理工作。订立劳动合同时,要求职工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认真审查其主体资格,做到准确无误;如有疑问,必与个人档案相核对。订立合同者必须本人签字或盖章,一式两份,坚决杜绝他人代签现象的发生。签订完成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文本交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关键词:通风系统 通风方式 布置 事故 特点
1、合理矿井通风系统的特点
合理的矿井通风系统是利用通风动力,以最经济的方式,向井下各用风地点提供足量的新鲜空气,提供适宜的温度、湿度,保持良好的气候条件,以保证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改善劳动环境的需要,并采取符合实际的矿井通风方式、矿井通风方法和矿井通风网络。且要求发生灾害时,能及时而有效地控制风向及风量,并配合其它措施,将事故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防止灾害的进一步扩大。
2、构建合理通风系统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2.1整体性
矿井生产系统是由几大系统组成,通风系统仅仅是矿井生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因此在拟定和分析通风系统时,必须与其他系统同时考虑。所以,在进行矿井通风系统设计时就要实地考察矿井的实际生产情况,全面分析影响矿井生产与安全的各项因素并结合地质和开采条件来拟定出一套合理的矿井通风系统;而采掘巷道在布置时也必须考虑到对整个矿井通风系统的影响,以保证各子系统之间相互协调有序地运行。
同时,矿井通风系统本身又是由进、回风井、通风机和其附属装置、通风网路以及通风设施等多个要素组成,这些要素之间也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因此,在分析和设计通风系统时,不能够单从某一要素考虑,必须从通风系统整体考虑;在对生产矿井的通风系统进行技术设计和改造时,不仅要考虑到新系统的可靠性、优化性、合理性和适应性,而且还要考虑矿井整体的实际条件。
2.2适应性
适应性就是指通风系统的设计构思、布置安装、调试使用要和矿井的具体实际情况相适应,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地调整通风系统,其最本质的原因是矿井的动态变化性。首先,矿井生产由若干个时间周期组成,建井期、试运转期、投产初期、生产期、扩大生产及矿井收缩期、不同生产过程的地质构造、工作面推进速度等因素对通风系统的影响不同的;其次,矿井本身的情况也在不停地发生着改变,如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顶板的垮落、等会使通风系统的各项参数发生较大改变,此时亦需要针对所发生的具体情况,采取措施、确定参数、保证正常通风系统。
2.3抗灾性
尽管我们采取了各种措施来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的发生。但事实上,事故的发生防不胜防,隐患的出现更是难以杜绝。因此,我们在进行通风系统设计时,不仅仅要考虑现行生产系统的需要,还应针对将来可能发生的事故或隐患预先采取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一旦真的发生事故,就可以利用预先设立的通风系统将灾害控制在一定的区域内,减小或避免风流逆转,防止灾害扩大,避免更大事故的发生。
3、构建合理的矿井通风系统
3.1矿井设计施工阶段
3.1.1矿井通风方式的选择
一般来说,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高瓦斯矿井、煤层易自燃的矿井及有热害的矿井,宜采用对角式或分区对角式通风;当井田面积较大时,初期可采用中央式通风,逐步过渡为对角式、分区对角式或混合式。而大多数矿井建井初期,一般都采用中央式的。有时为了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也可以考虑多井口进风,多井口回风的混合式通风系统,在功能划分上,可以将一部分系统设为常规通风,另一部分系统设为事故通风。
混合式通风方式是根据井田实际情况布局的通风方式,是最好的通风方式,目前一些大型矿井皆采取此种通风方式。
3.1.2矿井通风方法的选择
对于瓦斯矿井我国一般选用抽出式通风方法,抽出式通风方法具有瓦斯涌出量大,通风费用高的再大缺点,压入式通风方法则相反,压入式通风方法抗灾能力比抽出式通风方法强,但目前来说,多数矿井采用抽出式的通风方法。
混合式通风方法需要较高的管理、技术水平,尽量不采用。
3.1.3建立合理的通风网络结构
合理的通风网络结构应当简单,网孔数目少,风阻小,避免在采区或两个工作面之间出现角联网络,保证风流的稳定性,达到安全通风的目的。
3.2矿井生产阶段
矿井生产阶段应作到以下要求:
(1)对生产系统严格规范,当出现通风系统、生产工艺以及矿井改、扩建等影响到矿井通风能力时,都要进行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坚决避免出现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现象。
(2)加强对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提高密闭、风门、挡风墙等设施质量,减少漏风,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同时,通风构筑物和风量调节设施应该最少,以便于管理。
(3)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局部通风机对于保证采掘工作面的正常安全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应该采取各种措施,尽量减少或避免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现象的出现,对于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
(4)尽量避免巷道的突扩、突缩或急转弯等非直巷道布置,定期对回风巷进行清理维护,防止冒落的顶板阻塞巷道,保证其有合理的通风断面,减小通风阻力,从而保证风流顺畅。
(5)定期对通风系统进行优化,进行通风阻力进行测定,及时掌握矿井的通风阻力分布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风量调节措施,保证井下各用风地点的供风正常。
(6)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可靠性评价,进而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增强对事故的防范和抵御能力。
3.3矿井事故应急阶段
一套矿井通风系统无论多么合理,多么有效,也不可能达到一劳永逸的效果,矿井通风系统的适应能力和抗灾能力毕竟是有限的,它随生产和时间的变化而不断地发生着改变,因此,我们在对通风系统的设计和日常管理中必须留有一定的“弹性空间”。在井下发生事故的情况下,必须有一套完善的救灾系统,这可能需要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相应的改变,以适应救灾的需要。
4、通风系统发展前景展望
由于矿井通风系统自身的复杂性,仅仅依靠人工凭借经验的手段来进行日常管理和事故救灾决策,实施起来难度非常大,而且可靠性不高,极易出错。因此,借助于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技术,以计算机作为辅助手段来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管理已是大势所趋。
众所周知,成本是确定产品价格的重要依据。在目前煤炭市场竞争激烈,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价格疲软。依靠煤炭价格上升提高经济效益困难很大。因此,降低成本、节支降耗成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下面根据煤炭企业成本的构成、材料消耗的特点,浅谈如何通过加强管理、控制材料成本。
一、煤炭企业成本的构成
煤炭企业是对地下自然埋藏的煤炭资源进行开采的企业,它的产品就是煤炭。在煤炭生产过程中要消耗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比如要消耗坑木,要使用单体液压支柱、顶梁、矿用工字钢、锚杆、网等支护材料,要消耗钢铁管、钢丝绳、输送带等大型材料,要投入各类设备配件,还要使用火工产品等材料;要耗用电力,支付生产工人和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并按规定计提福利费,要使用大量的机器设备、房屋和井筒、井巷、峒室等建筑物,要对其损耗转移折旧费和大修理费,还要支付其他各种费用等等。以上这些为生产煤炭产品所发生的支出构成煤炭成本,即煤炭产品成本是生产煤炭发生的各种耗费和支出。在成本项目中,除材料外的其他项目或根据国家规定提取,如维简费;或呈增长趋势如工资费用;或一般是常数如其他支出。要减少其支出相当困难,而根据统计资料表明,材料成本约占总成本支出的30-40%。因此,通过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材料消耗不仅节约物质资源,而且可以直接减少成本支出,是降低成本的重要途径。
二、煤炭企业材料消耗的特点
在不同的企业,由于生产的产品不同,生产过程及技术装备不同,降低材料成本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煤炭企业是开采地下资源的企业,材料消耗具有以下特点:成本的高低受客观条件影响极大;为保证正常生产,排除地下水、火、瓦斯、煤尘、冲击地压等自然灾害的影响,所耗费的一些必要辅助生产和安全保护费用较大;工作地点经常移动,且工作地点分散,在用设备多,损耗大,安装费用支出高;随着矿井的不断延深,地压不断增大、地温增高、运输距离加长、运输环节增多,运输、排水、通风、防尘、巷道维修等费用不断增加;随着机械化程度的提高,配件消耗不断增加;当矿井达到一定深度时,还要采取专门的措施,如降温费用,而这些费用一般与产量关系不大,从而形成材料固定费用在支出中占的比重加大;煤炭生产没有原材料和主要材料,燃料和外购半成品也不多,所耗费的材料不构成产品的实体,除炸药雷管属一次性消耗外,其它大多数并非一次消耗掉,可用来周转使用,因此大部分材料可回收复用,修旧利废潜力大。
三、加强管理、控制材料成本的主要做法
1、核准材料数量,包死基数
年初将材料费指标一次包死。回采材料费根据煤层产量,分工作面,按支回方式、落煤方式和材料消耗定额进行测算,并根据支护建议计划考虑单体、铰接顶梁、铁鞋等材料;掘进材料费根据进尺分头按支护方式、断面、岩性、材料消耗定额进行计算,钢管、风钻、潜水泵、小绞车钢丝绳根据定额并考虑历史实际使用情况测算;延深材料按国家标准定额测算;其他各承包组和辅助单位根据历史水平测算。材料费指标一经确定便包死基数,并与产量进尺挂起钩来,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予变动。对坑木、支护材料、大型材料、专用工具等用量大、价值高的材料品种按定量或使用周期确定其使用量,按管理范围分配到承包组。
2、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一个企业没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无异于失去了约束机制,将一事无成。煤炭企业的材料管理是一个全员、全过程的管理,必须层层分解、落实责任,通过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运用经济杠杆约束各责任者按即定目标发展,从而形成较强的自我约束力。从材料的计划、验收、领用、运输、现场、回收复用、报废、统计考核等各个环节入手,具体到每个环节、每个责任人员,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管理条理清楚,层次清晰,一目了然。建立各项严格的管理考核制度,通过奖惩机制,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3、加强现场管理,杜绝丢失浪费
监督考核是加强经营管理,实现目标的关键职能,也是落实经营管理一系列制度和措施的重要保证。充分发挥监督考核的作用就是运用各种信息揭示差异,兑现奖惩,实行超前控制管理的重要手段。监督考核必须坚持效益原则,而煤炭企业的特点决定了监督考核的重点在井下现场并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通过动态的调度对种种材料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从节支降耗提高效益的角度巡回检查各种材料的使用情况,及时制止各种丢失及积压浪费现象,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单位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过程中不应有损失。
4、大力开展修旧利废、回收复用
煤炭生产的特点决定了煤矿消耗的材料不构成产品的实体,大部分材料可回收复用,有些材料可复用多次,因此修旧利废、回收复用最直接的效益是减少新材料的投入。
5、正确处理生产投入与节支降耗的关系
生产投入与节支降耗是相辅相成的,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没有投入,生产就不能继续;不合理的投入就会造成浪费,不符合节支降耗效益原则,只有合理投入,才能产出最佳效益。控制材料的目的是最佳使用材料,而不是限制投入,对生产急需的材料必须加以保证、对能保证生产且能修复使用的材料原则上通过回收复用,修旧利废来补充,从而达到减少投入,节支降耗的目的。对投入的材料通过各种手段进行监督,通过政策导向形成宏观约束机制,从整体上保证生产建设的发展。
6、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探索材料管理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