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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贸易开放;水环境污染;要素禀赋效应;污染天堂效应;动态面板数据
中图分类号:F12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16)03006408
一、问题与文献回顾
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继续快速增长,国内生产总值从2000年的99 214.6亿元增加到了2012年的518 942.1亿元。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中国的对外贸易飞速增长,从2001年到2012年的12年间,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名义值年均增长39.9%。伴随着中国贸易开放度的提升,由贸易引致的环境问题逐渐得到了人们的重视[1-3]。以水污染情况为例,中国2001年到2012年的12年间,废水排放总量增长了92.9%①。很多学者的研究证明,贸易开放与近年来中国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之间存在显著关联,而且,自由贸易加速了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4-5]。因此,贸易开放对环境污染在何种程度上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便成为学术界争论的焦点,也必然是相关宏观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
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有学者认为,经济增长将会受到自然资源和环境污染的约束而不能长期持续,人们必须降低经济发展的速度,以保护赖以生存的环境[6]。然而这只是理论分析,并没有得到实证的检验。直到20世纪90年代,全球环境监控系统(GEMS)为经济增长和环境污染的关系的实证研究提供了数据基础。Grossman和Krueger首次以SO2和烟尘的排放为例,指出了污染物与人均收入之间存在“倒U型”关系(即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并将贸易开放纳入模型之中,提出了贸易开放对环境污染影响的“规模效应”、“技术效应”和“结构效应”[7]。后来,Copeland和Taylor通过构建南北贸易模型,完善了贸易与环境关系的理论研究[8]。然而,关于贸易开放对环境污染的影响方向,迄今为止仍存在很大争议。目前被大部分学者所支持的理论框架是由Antweiler等提出来的,认为当其他因素不变时,贸易自由化对环境的影响取决于国家的类型,并依赖于该国的比较优势,即贸易自由化与污染排放之间并非单一的线性关系[9]。Antweiler等的理论框架包含了一个以比较优势为理论基础的“要素禀赋假说”,以及一个“污染天堂假说”(Pollution Havens),进而代表内生环境规制的人均收入水平和要素禀赋共同决定贸易模式。要素禀赋假说认为,贸易自由化会使资本要素相对丰裕的发达国家的环境恶化,而劳动要素相对丰裕的发展中国家的环境将会得到改善。污染天堂假说则认为,人均收入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会具有相对宽松的环境政策,使得他们在污染密集型产业上具有比较优势,而人均收入较高的发达国家的环境政策相对严格,在清洁产业上具有比较优势,因此贸易开放将导致发展中国家成为污染密集型产业的避难所。
针对以上情况,国内学者也展开了大量贸易与环境问题的研究。包群和彭水军利用1996-2000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研究了贸易开放对六类污染物排放的影响,发现针对不同的污染物排放,其影响方向和效果有所不同[10]。李锴、齐绍洲利用中国1997-2008年30个省市的面板数据,考察了贸易开放与中国CO2排放之间的关系,发现在CO2排放方面,贸易开放对环境的影响是负面的[11]。彭水军等基于2005-2010年中国251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分析了贸易开放的结构效应对三类污染物排放的影响,并通过不同虚拟变量的引入,考察对于SO2和烟尘指标,同时存在贸易开放带来的要素禀赋效应和污染天堂效应[12]。林伯强、邹楚沅利用2000-2011年间的相关数据,实证研究了“世界―中国”和“东部―西部”两种经济活动转移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机制,并得出结论,东西部经济转移过程也会加速东西部的污染转移过程[13]。张艳磊等采用农资生产企业的微观数据,证实了中国农资产品出口存在“污染天堂效应”,为中国环境规制政策制定和农资产品出口关税设计提供了参考依据[14]。
综合已有文献,在采用计量模型对中国贸易与环境问题的研究中,大部分使用静态面板数据,且研究选取了不同类别的指标,缺乏针对性。本文在环境污染指标的选取中,只针对中国的水环境污染进行研究,并合理地选取水污染指标,以确保研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考虑到水环境污染物的排放具有动态变化的特征,本文放宽了模型静态的假设,采用动态面板数据进行估计。模型通过采用合适的滞后项作为工具变量,有助于解决人均收入和贸易开放之间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最后,在基本模型验证的基础上,本文通过加入不同的虚拟变量与贸易开放度的交叉项,进一步对“污染天堂效应”和“资源禀赋效应”进行识别,验证两种假说在中国水环境污染情况中是否成立;另外通过加入地区虚拟变量的交叉项,本文也将考察中国东西部在贸易开放影响水环境污染方面的差别。
二、模型构建
(一)理论模型
本文的实证研究选取Copeland和Taylor[8]、Antweiler等[9]的分析框架。模型考虑小型的开放经济体系,该体系所面临的世界市场价格Pw是确定的。且仅有资本K和劳动L两种要素,生产X和Y两种最终产品。其中X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而Y则不产生。假定以产品Y为基准计价单位(Py=1),产品X的相对价格为P。由于贸易壁垒的存在,使得经济体商品X的价格不同于世界价格Pw,且可以表示为:
在以上三个方程中,M表示式(6)中除lnO以外的其他控制变量,交叉项为lnO与各虚拟变量的乘积。根据污染天堂假说,通常收入水平越低的地区,其环境污染规制越宽松,也越可能成为污染密集型产业的“避难所”。故在式(7)中加入虚拟变量IDum(收入虚拟变量)来捕捉可能存在的污染天堂效应。而根据要素禀赋假说,资本密集程度高的地区往往具有更高的污染排放强度,贸易开放将使得资本劳动比率高的部门成为污染密集型产业,因此贸易会引致该地区的环境污染排放加重,故在式(8)中加入虚拟变量KLDum(资本密集程度虚拟变量)来捕捉可能存在的要素禀赋效应。另外,由于受地理因素和相关经济政策的影响,中国东西部的贸易开放程度存在明显差异,为了考察这种明显存在的差异,在式(9)中引入虚拟变量ReDum(地区虚拟变量)来捕捉可能存在的区域异质性。
三、数据来源和变量选取
本文所使用的数据来自相关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分地区的省市级资料。具体样本为中国31个省市(包括4个直辖市)2004-2013年10年间的面板数据。针对模型中不同的变量,本文结合具体情况和前人的研究选取了相应合理的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其一,水污染物排放指标lnP。水污染的来源主要有居民生活中排放的废水(生活污水)和人类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工业废水)两大类。从水污染的化学指标出发水污染指标根据其性质可以分为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生物指标,考虑到指标获取的难易程度和可监测的准确程度,本文只选取水污染的化学指标进行研究,而不考虑其物理指标和生物指标的污染状况。,本文所选取的水污染物指标包括有机污染物指标和无机污染物指标两种。水环境的有机污染主要来自碳水化合物、蛋白质、脂肪等物质,由于其种类繁杂,难以逐一定量,但上述有机物都有被氧化的共性,即在氧化分解中需要消耗大量的氧。所以本文选取化学需氧量(Chemical Oxygen Demand, COD)排放量及排放强度作为研究的有机污染物指标排放强度为单位GDP内的污染物排放量。。在水环境的无机污染中,污水中的氮为植物的营养物质,而过量的氨氮排放使天然水体中的藻类大量生长和繁殖,水体产生富营养化现象。所以本文选取氨氮排放量及排放强度作为研究的无机污染物指标。而本文所选取的两类污染物指标可以涵盖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两大污染来源,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代表性。
其二,人均收入lnI。根据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假说,人均收入水平是影响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控制变量。本文选取各省市的人均GDP作为代表人均收入的指标进行研究,并考察基本模型中一次项和二次项的估计系数,进一步验证经济增长的规模技术效应在中国水污染中的曲线轨迹。
其三,资本劳动比率lnKL。资本密集程度较高的部分往往污染程度也较高,因此资本劳动比率可以用来反映生产的结构效应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参照林伯强等人的做法[13],本文用人均资本存量作为指标反映资本劳动比率的大小。人均资本存量用资本存量除以年末就业人数得到。其中各省市各年份的资本存量根据张军等人的方法计算得出[20]。
其四,贸易丰裕度lnO。根据前人的研究,本文用各省市相关年份的进出口总额占其GDP的比重作为指标,代表其贸易丰裕度。由于贸易的原始数据单位为美元,本文采用相关年份的平均汇率将其转化为人民币再进行计算得出贸易丰裕度的大小。该控制变量用来衡量贸易开放对水环境影响的结构效应。
其五,虚拟变量。如前文指出,本文通过分别引入虚拟变量IDum和KLDum,在基本模型的基础上将考察贸易开放的污染天堂效应和要素禀赋效应在中国水环境污染方面是否存在。其中IDum为收入虚拟变量,以人均收入水平为标准,其收入水平在中位数以上的省市取值为1,否则为0。KLDum为资本密集程度虚拟变量,以人均资本存量为标准,其水平在中位数以上的省市取值为1,否则为0。此外,ReDum为本文引入的地区虚拟变量,西部10个省市取值为1,其他省市为0西部10个省市包括:西北五省的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省和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以及西南五省市的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和自治区。。
四、回归结果分析
(一)基本模型估计结果
公式(6)用被解释变量(污染排放)的一阶滞后项表征动态面板的同时采用两步估计法对模型结果进行估计。同时,为了解决模型可能存在的异方差问题,参数估计的标准误采用稳健估计量。具体模型估计结果如表1所示。
从模型整体检验结果看,四个基本模型AR1统计量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且AR2统计量均不显著,说明模型扰动项的差分均存在一阶自相关,但不存在二阶自相关,故接受“扰动项无自相关”的假设,可以使用差分GMM模型。所有模型的Sargan统计量均显著,无法拒绝“所有工具变量均有效”的原假设。
表1的估计结果显示,四个基本模型的滞后一期的水污染指标均显著为正,说明水污染的排放量和排放强度的调整确实是一个连续、动态的积累过程,进一步表明本文的动态模型设定形式是有效的。通过对EKC方程形式的估计可以发现,对于有机污染的化学需氧量排放和无机污染的氨氮排放(无论是排放量还是排放强度),人均收入的一次项系数均显著为负,而二次项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人均收入和水污染排放之间呈现显著的“U”形关系,即对于中国水污染排放,经济增长的规模技术效应与“EKC假说”结论相反。四个基本模型中反映直接结构效应的资本劳动比率系数均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生活污水排放在整个水污染排放中所占比重较大,而导致反映生产结构效应的资本劳动比率对污染排放的影响不显著。四个基本模型中反映贸易开放的结构效应的系数lnO均显著为正,这表明贸易开放度提高加剧了中国水环境的污染排放。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结论与彭水军等[12]在水污染排放中得出的结论截然相反。本文认为这可能是他们关于水污染的研究指标选取为废水排放量和排放强度,而并非剥离出主要的有机污染物和无机污染物排放指标而导致的。
(二)污染天堂效应、要素禀赋效应和区域异质性检验
环境污染监管和要素禀赋共同决定一个经济体的比较优势。本部分通过引入贸易开放度的相关交叉项来识别决定中国水环境污染密集型产品贸易模式的比较优势来源,即实证研究污染天堂效应和要素禀赋效应在中国水环境污染中是否存在,二者又是如何作用于贸易引致的结构效应,并就贸易开放对中国水环境影响可能存在的区域异质性进行检验。具体的模型是在基本模型的基础上,采用公式(7)、(8)、(9)的形式进行验证。模型估计结果如表2和表3所示。
在加入收入虚拟变量之后,无论是对于化学需氧量这一有机物排放指标还是氨氮这一无机物排放指标,交叉项回归系数与lnO回归系数相比均显著增大,且弹性值增大为原来的10倍左右。说明与低收入地区相比,高收入地区的贸易开放会导致水环境污染排放的加剧,即对于中国水环境污染并不存在污染避风港效应。在加入资本劳动比虚拟变量之后,交叉项回归系数与lnO回归系数相比均显著缩小。说明随着贸易开放程度增加,资本劳动比较低地区的污染排放水平要高于资本劳动比较高的地区,即对于中国水环境污染也不存在要素禀赋效应。在加入地区虚拟变量之后,交叉项回归系数显著为负,说明对于中国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贸易开放会降低其水污染排放,相反对于中东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贸易开放会增加其水污染排放。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基于2004-2013年10年间中国31个省市的面板数据,结合动态面板数据和差分GMM估计方法,实证研究了贸易开放引致的结构效应对中国水环境污染的影响。与已有文献相比,本研究只针对中国水环境污染,选取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作为指标进行研究,另外,通过引入贸易开放的各种交叉项,进一步考察了中国水环境污染的“污染天堂效应”、“要素禀赋效应”以及可能存在的区域异质性。研究得到以下主要结论。
基本模型的回归结果显示,对于有机污染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和无机污染的氨氮排放指标,贸易开放的结构效应导致中国水环境污染排放显著增加。从弹性值看,贸易开放引致的中国水环境污染排放小于经济增长的规模和技术效应。这表明,经济发展是导致中国水环境污染加剧的主要因素,而贸易开放的结构效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中国水污染的排放。另外,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验证看,中国水环境污染随经济发展呈现“U”形轨迹,即在2004-2013年10年期间,中国水环境污染排放随人均收入水平增加先减少后增加。
通过加入贸易开放的各种交差项识别决定中国贸易开放结构效应的比较优势来源,本文研究进一步得出结论,对于有机污染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和无机污染的氨氮排放指标,中国贸易开放过程中并不存在所谓的“污染天堂效应”和“要素禀赋效应”。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资本要素积累和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发展,中国越来越多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将获得比较优势,进而污染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增加,这也将加剧中国水环境污染的进一步恶化。因此,需要通过不断完善中国水资源环境管理体系,实施最为严格的水污染监控管制,从而避免可能发生的贸易引致的中国水环境污染的进一步恶化。
最后,本文对中国水环境污染的指标选取为包括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一起的化学污染指标。事实上,生活污水在整个水污染排放中占据了较大的比重,这也可能影响中国水污染“污染天堂效应”和“要素禀赋效应”的实证结果。在今后的研究中,进一步剥离出贸易开放分别对中国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的影响将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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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选取在正常水体中生产的草鱼、青鱼和鲤鱼3种淡水鱼类,每种鱼选9条,随机分成3组,先分别从A、B、C三处水源取水,其中A和B分别为不同程度富营养化污染的水源,其中A水源的污染浓度最高,B水源次之;C水源是正常水体,做为对照组,鱼儿继续按照原来的模式进行生长。首先,对放入A、B、C三种水体的试验鱼进行直观观察。在C对照组试验鱼一般游动自如,在72小时内未见异常现象。在A组中的试验鱼整体表现出游动急促,接触水体一段时间后出现跳跃、翻肚,开始是草鱼青鱼,然后是鲤鱼。如将这些试验鱼立即移到清水中观察,可观察到鱼胸、尾鳍颤抖,鳞片基部有血迹,鳃丝充血;将A组试验鱼解剖,可观察到血液红色变深,肝脏颜色深暗不正常。这些表明草鱼、青鱼和鲤鱼在不同污染水体中的反应有较大差异。
通过学习生物知识和网上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氨氮的富集是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主要污染源,其中影响鱼类生存的重要指标是水中氨的浓度,因此我们通过试验观察水中氨的浓度变化对鱼类生长的影响。将草鱼、青鱼及鲤鱼分别饲养在氨浓度为0.01mg/L、0.02mg/L、0.05mg/L中,观察测定三类鱼的呼吸率变化。鱼的呼吸率测定,是指观察一定时间内每条鱼的呼吸频率,计算其每分钟内平均呼吸频率做为呼吸率。
结果表明,水体中氨的浓度能够影响鱼的呼吸率,每种试验鱼的呼吸率随水体氨浓度增大而有减少的趋势,都低于清水对照水体中的呼吸率。在低浓度水体中,试验鱼在水体中长时间放置后,呼吸率随试验时间的延长而增大。但是在高浓度污染水体(氨浓度0.05mg/L)中,没有出现呼吸率随试验时间的延长而增大,反而出现试验鱼死亡。通过调查文献资料发现,氨对鱼类的致死浓度一般为0. 05~ 0.2mg/L。本试验结果表明,污染水体开始致死的氨浓度为0.05mg/L,草鱼最早出现死亡,随后是青鱼和鲤鱼。
[关键词]地方政府;税收竞争;环境污染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总量迅速扩张,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使得我国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带动下,尤其是GDP持续高效增长使中国成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而且我国实行财政分权改革以来,地方政府的独立经济地位大大加强,促使国内税收竞争日益激烈,这些都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环境污染。近年来,雾霾天气、饮水安全、土壤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形势越来越严峻,也损害生态的自我修复系统。因为近年来地方政府间为谋求经济快速发展和政府官员“唯GDP”的政绩考核观,使得地区间税收竞争状况也愈演愈烈,税收竞争不但会造成地方税收收入的减少、征缴税收秩序混乱,还会影响我国社会经济与区域的不协调发展,产业重复性、同质性严重,以及经济的不平等和税负扭曲加剧生态资源消耗和恶化问题。因此应积极采取减排等控制措施,转变以环境质量为导向的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治理环境污染,才能实现绿色健康发展,建设美丽中国。
1税收竞争的成因
1.1不彻底的分税制
自我国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地方政府在财权与事权不统一的矛盾,但并没有真正解决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错位问题。不彻底的分税制加之我国地方税系和税权不完善,造成地方财力不足,致使地方政府被迫参加税收竞争,在竞争过程中采用非法手段,很可能引起竞争过程中的无序和不规范。因此,各地方政府在处理地区事务、提供更多的公共品供给时往往缺乏足够的财力,而且在发展地方经济建设时往往也捉襟见肘,无奈只能靠争夺邻近地区的税收或其他资本,税收竞争由此广泛展开。
1.2不合理的政绩考核机制
改革开放以后,为加快经济建设发展,国家和地方政府不惜利用各种手段吸引投资、扩大出口来推动经济发展,且在地方政府官员为求政绩谋升迁,对地区的经济发展建设只认GDP快速增长的现象,而不顾一切招商引资、购买高新技术和人才,盲目建设经济、产业园区,然而没有巨额财力的支撑就很难实现经济快速增长,也就使地方政府更多地围绕各类税收资源展开激烈竞争。地方政府间在进行税收竞争时不仅为了获得经济资源,其主要目的还是提升政府在政治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一些政治资源,如升迁、连任等等,实现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利益最大化。
1.3内生性原因和外生性原因
居民会选择福利水平最大化和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辖区居住,地方政府及官员为了尽可能满足居民的需求就必须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以及需要筹集更多的财政资金,但辖区居民却不愿承担改善福利水平的相关成本,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将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成本转嫁。但如果所有居民均不愿付出成本,那么地方政府将会利用税收竞争手段夺取邻近辖区资源来补偿本地区的福利成本,从而引起政府间的利益冲突,进而展开税收竞争,这是其产生的外生性原因。本地政府面对其他地区政府的税收竞争手段会采取相应措施来争夺经济资源和税收资源。改革开放前期,各经济特区竞相为投资企业谋取各种税收优惠政策,目的是能较其他地区而言获得更多有关经济资源和税收资源较大的比较优势。比如珠江三角洲为吸引投资就出台过“五免五减半”“十免十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后来,中西部地区也相继出台除税收优惠政策外的其他优惠政策,主要在土地、金融信贷方面。由于这些外生性原因的存在使得税收竞争会更加无序,甚至出现恶性循环。
2税收竞争与环境污染关系
地方政府在治理环境污染、宣传环保方面有着重大责任,也具有难以替代的作用。特别是财政分权改革以来,地方政府有了在税收方面的剩余索取权,具有支配经济资源的决定权和独立的经济地位,当然也要在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进行环境资源的分配和环境污染的治理。地方政府以税收手段作为推行环保和防治污染的最有效工具,而参与地区间税收竞争的地方政府又会因为想要将经济资源不断引入本地区与邻近地区展开激烈的税收竞争,甚至地方政府会为了本地区获得巨大的经济税收利益,不惜牺牲以外部性环境政策为代表的公共职能。在整个税收竞争过程中,地方政府在为谋求经济资源最常用的税收竞争手段是降低税负水平和执行宽松的环境政策标准,由此也就不可避免地带来环境污染。一方面,地方政府通过税收竞争竞相降低税率,以较低的税负水平使得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得不到补偿,降低环境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水平和税收效率;另一方面,税收竞争的持续进行还会影响地方政府的环境政策制定和执法力度,致使地方政府放松环境监管以降低生产要素的流入门槛,提升本地区经济实力,诚然,这种弱的环境政策所带来地方政府环境政策的“趋劣竞争”现象。总之,地方政府通过降低有效税率以及执行宽松的环境政策,直接导致环境的负外溢效应无法补偿,最终造成环境污染。我国由于没有环境税,但具有环境税作用的其他税收和行政收费是地方政府在环境方面的主要财政收入来源,若地方政府一味放任利税高的污染企业为所欲为也不加严格管制,必将导致地区间环境政策出现更明显的趋劣竞争现象。同时,有效税率的降低造成地方政府税收效率低下,使地方政府在改善环境质量方面效果甚微。
3结论
分税制改革后,我国地方政府有了更多的地方财政自,而地方政府为使本地区经济效益最大化,采取以低税负水平和减少具有环境税性质的税收政策及排污费收费的税收竞争手段,不惜以环境为代价来吸引产值高、利税高,但高污染、高耗能的污染企业进入,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了地方政府间税收竞争的“趋劣竞争”现象,造成了环境污染。相关人员应通过立法手段促使地方政府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平衡税收,规避恶性税收竞争。首先,通过法律明确中央和地方税收权限的划分问题,完善地方税制和税系,使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得以真正统一。其次,可由中央政府引导地方政府在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上面,坚持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避免税务部门过度使用税收自由裁量权。最后,中央和地方政府可以针对现有的税种进行改革,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税收政策的可操作性,主要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第一个方向是制定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政策,通过企业所得税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第二个方向是在制定消费税相关政策时,明确环境保护政策意图。制定消费税相关政策时应明确调节消费结构和促进环境保护这两个目标。在制定政策时应考虑生产项目的资源消耗量和环境污染程度,对于资源消耗量大、环境污染严重的,应征收较高的消费税;反之,则应征收较低的消费税。为了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就要通过不同的税收政策来引导消费行为,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清洁消费。只有坚持良性、适度的税收竞争,才会促使经济、税收资源在地区间自由、快速的流动,提高地区经济实力,让地方政府在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改善公共服务和福利水平方面有足够的财力支撑,营造地区间优良的纳税环境,协调地区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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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浓度控制
中图分类号:X7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24-0053-03
1 引言
浓度控制是指以控制污染源排放口排出污染物的浓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总量控制是指以控制一定时段内一定区域内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总量为核心的环境管理方法体系[1]。污染源达标排放属于浓度控制范畴;污染物总量控制属于总量控制范畴。2000年之前我国的“排污收费”、“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等都是以浓度排放标准为主要评价标准,2000年以后,特别是进入“十一五”以后,环境管理是以浓度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为评价标准的,并且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逐年减少[2]。对于存在环保欠账的机械行业某老企业来说,污染源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总量减排控制要求给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对于污水国控企业而言,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和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是非常重要的。
2 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和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内涵
2.1 有助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环境保护责任是企业的重要社会责任。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人们开始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从各个方面着手保护环境。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员,理应承担起相应的环境保护责任。这一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产品绿色化,二是保护和治理环境。而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这也是为企业进行污水治理工作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因此,企业对污水进行治理,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和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是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非常重要的。
2.2 有助于企业防范环境法律风险
国家在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对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或超过水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法律责任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上级部门和母公司也将水重点污染物如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排放总量作为绩效考核指标。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对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处罚外,还规定了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水污染防治法也对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处罚进行了明确规定。另外,省环保厅总量办对企业COD、氨氮总量指标也进行了核定,同时企业的上级母公司也下达COD、氨氮指标绩效考核规定。如果企业污水超标排放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将面临环境处罚和绩效考核的风险,所以为规避这一风险企业必须实现污水达标排放和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
3 水污染源现状
3.1 水污染源概况
据调查,机械行业某企业2010年生产生活用新鲜水量270万t左右,排放污水约200万t。主要水污染源包括机械加工车间产生的的废乳化液,油漆喷涂线产生的油漆污水,锅炉冲渣污水,探伤产生的的废磁悬液污水,洗浴产生的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有COD、石油类、悬浮物、氨氮等。
公司有两个污水处理站,都是采用集中处理方式进行水污染防治。需要把污水集中收集后运送到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3.2 水污染源存在的主要问题
污水总排放口石油类、悬浮物、氨氮、pH值能够达标排放,但COD偶有超标排放现象,最高浓度达314.6 mg/L,标准值为150 mg/L。
3.2.1 部分水污染源没有进行治理,不能保证COD达标排放
企业无第一类污染物。影响COD浓度的主要污水有乳化液污水、油漆污水、磁悬液污水和生活污水,具体污水情况如表1。生活污水每年排放量30万t左右,COD浓度超过排放标准,没有进行治理。其余各类污水水量虽少但COD浓度高,其中乳化液污水收集后运到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油漆污水、废磁悬液、生活污水直接排入下水管网。
3.2.2 污水总排放口无污水处理设施 ,不能保证COD稳定达标排放
由于污水最终要汇集到总排放口的特殊性,总排放口没有污水处理设施,使污水总排放口COD偶有超标排放的现象。
按照COD控制指标要求,污水总排放口COD浓度应低于标准值150 mg/L才能完成总量要求,低于的数量取决于污水排放量,对于污水总排放口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厂区而言是有难度的。
4 对策与建议
企业为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满足政府和行业环保要求避免环境法律风险[3],考虑了环保历史欠账,采取措施予以应对,主要对策措施是对污水实施过程控制,研究中水回用系统[4]。
4.1 积极实施节水项目以减少用水总量,使新鲜水量逐年降低
企业对没有循环利用的冷却水实施循环利用;对已经循环的冷却水实施内循环系统替代外循环系统;对宅区和厂区供热系统实施改造,取消燃煤锅炉,减少了除渣及除尘系统用水和系统补水等等。最终使得新鲜水量逐年降低。
4.2 对所有除生活污水以外的重度污水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企业与高校合作,对油漆污水、磁悬液污水进行科研攻关,也实现了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2011~2015年累计处理重度污染废水1243.48 t,如表2。其中2014年处理水量390.05 t与2010年调查出的重度污染废水412 t仅差5%。至此,除生活污水以外的影响COD浓度的乳化液污水、油漆污水、废磁悬液污水等重度污水都得到了有效的处理和控制。
4.3 在污水总排放口安装重点水污染物COD和氨氮在线监测设备
企业将在线监测设备相关运维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企业管理,保证了在线监测设备的有效运行。在线监测设备在运行过程中,COD和氨氮浓度一直在指标控制范围内。由于取水系统受冬季燃煤采暖锅炉冲渣污水携带炉渣进入下水管网的影响,影响污水悬浮物浓度,在取暖期间出现了取水泵抽不上水的情况,导致在线监测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燃煤采暖锅炉取消以后,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也降低了悬浮物排放浓度。
通过以上三项措施的实施,企业实现了污水达标排放,重点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并呈递减趋势。2011~2015年有关重点水污染物总量和浓度指标完成情况如表3。
5 结语
从表3可以看出,企业产品产量无论是增加还是减少,新鲜水用量都逐年降低[5],重点水污染物COD和氨氮达标排放,且排放总量也呈递减趋势,有效降低了环境法律风险。但由于新鲜水用量的减少会导致污水总排放量的减少,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水污染物的浓度。从长远考虑,需要对中水进行治理回用才能保持污水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企业已完成了中水回用系统的可行性研究,以期实现污水的资源化和水污染物 “零”排放。
Abstract: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impacts of water pollution issues of cities in Jiangsu Province,by sysmatically analyzing cause of water pollution,this paper put up countermeasures to prevent water pollution and secure city water supply safety thus to enhance social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methods including pre-alarming, adjusting ecomoic and industry structure,planning, setting up pollution emission right system, setting up upstream and downstrem linkage prevention mechanism and establishing minds of saving water and preventing pollution.
关键词:城市 水污染 事件 起因 对策建议
Keywords: citywater pollutionseventscausecounterparts
作者简介:申鹏(1990-),男,江苏姜堰,河海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热能与动力专业本科生。
一、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工农业生产用水急剧增加,排污量也随之增加,导致城市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恶化,水污染事件等现象发生。水污染事件[1-4]是指含有高浓度污染物的液体或者固体突然进入水体,使某一水域的水体遭受污染从而降低或失去使用功能并产生严重危害的现象。导致水污染事件的影响因素众多,包括工业废水排放、有毒物质泄漏、二次供水过程中引起的污染等人为因素,以及水灾、地震、干旱和战争中化学、生物武器造成的污染等自然因素。这些影响因素通过地表径流、污染物沉降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源,从而影响城市河流生态系统,并进一步威胁城市饮用水源安全。江苏省位于长三角地区,是以工业发展为主,支撑农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的产业结构布局。近几年来,江苏省城市水污染事件逐渐增多,严重威胁到城市供水系统的安全,影响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城市水污染起因探析
2.1 江苏省城市水污染事件
2.1.1 水污染事件概述
江苏省城市近年来出现的水污染事件概况如表1所示。
2.1.2 水污染事件的社会经济影响剖析
根据表1所示实例及相关资料可知,水污染事件对城市社会、经济以及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4-5]:
(1)威胁城市居民饮水安全和生命健康。城市供水源地受污,导致城市自来水水质下降甚至断供,居民饮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被污染的水体中含有有害物质,易引发致癌、致畸、致突变,通过饮水或食物链,污染物进入人体,使人急性或慢性中毒,威胁生命健康。
(2)破坏城市河流生态系统。水污染事件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强度很大,往往造成一定区域的生态失衡,有的甚至造成长期的危害,致使生态环境难以恢复。
(3)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水污染事件给城市带来巨大经济损失,由于水体严重受污,未达到工农业的用水水质要求,影响工业生产,农业灌溉,进而影响工农业产值。水产养殖业和河流观光旅游也因为水质恶化而到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此外,治理水污染、恢复生态环境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4)引发社会纠纷。水污染事件导致自来水不能正常饮用,销售商借机哄抬矿泉水等饮用水物价,易引起社会混乱。上下游跨界水污染事件往往导致下游地区经济和生态受损,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支撑,上下游地区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因各自利益难以达成协商一致,易引发官司纠纷和冲突。
2.2 城市水污染起因的多视角探析
导致城市水污染的影响因素众多,主要是由于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过程中随意排放废污水等人为因素造成。人为大量排放污染物,缺乏对污染物的严格控制和监管,未及时达标处理污染物,是导致城市水污染存在的根源。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城市水污染起因进行多视角探析。
(1)城市大量污染物的排放。一方面,工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所产生的大量液体废物和固体废物源源不断地排入河流,此外,较多的悬浮固体、病毒和细菌伴随着地表雨水径流汇入河流,导致水体受污,水质下降。另一方面,污染物未及时处理,产生累计效应,导致水体富营养化,藻类暴发,进一步导致水环境恶化。
(2)上游城市污水下泄带来大量污染。上游城市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处理或未达标处理,直接开闸下泄到下游城市所在地区。若短时间内大量污染物侵入到下游地区自来水取水口,极易造成饮用水源地污染发生。
(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体制薄弱。由于目前排污权总量控制的相关政策未得到严格规范地实施,造成相关工业企业的排污权总量控制缺乏保障制度。另外,尚缺乏排污权交易制度立法依据,实践之中也存在信息不对称及不断变化等诸多问题,不少企业为了利益,存在偷排污水行为。
(4)水污染治理不到位。由于受资金缺口制约,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难以保证正常运行。部分污水得不到处理而直接排入江河,部分污水处理厂能力闲置,或因管网雨污合流影响污水处理正常运行等一系列问题。
(5)水污染多头管理造成监管缺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涉及的相关管理部门众多,主要包括环保部门、交通主管部门、水行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卫生部门、建设部门、农业部门、渔业部门,以及江湖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造成管理部门之间的权责不明,水污染监管缺位。
三、城市水污染防治的对策建议
城市水污染事件的频繁出现,暴露出体制、机制、管理、技术以及基础工作等方面的诸多问题。在接连不断的停水警报声中,水污染应急预案在很多地区相继出台。然而,应急只能是在事发之后,却并非治本之道。只有解除污染威胁,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从而为防治城市水污染提供有利的保障。
3.1 建立水质监测预警预报体系
城市水质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应主要着眼于对城市供水水质的预防跟踪、紧急通报和应急监测,及时掌握重点企业、重点敏感地带、河段等的污染隐患情况,建立详细的档案[6],实行旬测旬报制度,及时跟踪。做好水质监测人员培训、仪器设备装备和技术储备,按照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进行水质监测,重点污染源要立即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做到事前有预防,事后有跟踪。
3.2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布局
城市应结合自身的区位优势和资源承载能力,明确城市发展定位,合理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布局。鼓励节水型、高技术、污染少的企业发展,对于污染严重而又无法治理的企业要坚决关停。按照城市环境功能分区及土地利用方式的生态要求,建立完善的工业生产地域综合体,使工业生产与环境能够协调发展。
3.3 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规划
做好城市水污染防治规划,严格拆除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排污口,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有污染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制,规划并建设完善的雨、污网水系统。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制,督促其实施所负责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抓好督促检查,确保规划、项目、资金和责任“四落实”,带动治污工作的深入开展。
3.4推进排污费征收制度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各省市制定的《排污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大力推进排污费征收制度。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标准,坚持“依法、全面、足额、按时”的征收原则,在能够补偿环境治理的成本的基础上,一方面使治污企业能够盈利,另一方面调动企业减排的积极性。提高排污费征收率,加强组织领导及资金监管,切实抓好排污费征收、管理和使用三个环节的工作。
3.5 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
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可以实现环境容量高效率配置,有效控制污染。政府应根据城市的环境功能、环境容量大小、经济发展水平、技术条件、城乡规划等诸方面条件,科学地对城市排污指标进行优化分配,然后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调节,以待促进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和环境质量的改善。政府要在重点污染源建立排污交易政策,实施监督管理系统,努力提高维护和管理排污权市场竞争交易秩序的能力。
3.6 建立上下游联动防范机制和污染赔偿机制
因流域的整体性和人为行政区划分割间的矛盾、排污的外部不经济性,地方政府在无强制力协调解决环境问题的博弈中上下游地区难以合作,在跨行政区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中效率低下[7]。对此,同一流域跨界的上下游地区应合理布置沿河岸产业结构,上游城市应制定相应的流域水环境事件防范应急预案,建立与下游城市的联动防范机制和污染赔偿机制,实现废水达标排放,减少和避免下游污染事件的频繁发生。
3.7建设节水防污型社会,提高节水防污意识
加强并促进节水防污型社会建设,以价格杠杆推进工业和生活节水,以项目建设推进农业节水,鼓励积极提高污水回用率,保护地下水资源,全力推广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采取各种措施以达到污水减排目的,从而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经济环境的协调发展。同时,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保护环境和水资源的重要性,加大节水防污思想的宣传力度,加强科学普及工作,以丰富多彩的形式普及节水防污知识,提高城市政府,企业和居民的节水防污意识。
四、 结语
江苏省城市近年来水污染事件给人类的生存发展敲响了环保的警钟。本文通过多视角的系统分析,对江苏省城市近年来出现的水污染事件及其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对城市水污染起因进行多方面探讨,并从诸多方面提出了防治城市水污染的相关对策和建议,从而为保障城市安全供水,加快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步伐提供有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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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国氧化铝产能一直处于高速增长状态,2012-2015年年均复合增长率9.45%,而同期全球其他地区整体增速为-0.64%,使得我国氧化铝产能在全球中占比不断上升。截至2015年我国氧化铝产能已经达到7,160.27万吨,占全球总产能的51.98%。
据统计,2017年中国氧化铝预计新投产产能600万吨,届时总产能有望达到8000万吨,按照去年82%年平均开工率算,2017年产量有望达到6560万吨,同比增速9.2%。
二、氧化铝行业环境审计的重点
氧化铝工业是资源、资金、技术密集型原材料产业,因生产过程中要产生大量的尾矿和赤泥(至今未有较好的处理办法添加到水泥原料中,产品也只能用于工业),在氧化铝生产过程中有一定的含碱废水产生,水污染非常严重,因此在氧化?X行业水污染是对环境影响是最为严重的,因此氧化铝行业环境审计的重点是水环境污染审计。
三、氧化铝行业环境审计
环境绩效审计是指由国家审计机关对政府及其各隶属部门跟环境相关的经济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的审计。这个定义突出了绩效审计是以3E为核心的,即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在环境审计过程中应该建立相应的绩效审计指标。氧化铝行业重点环境审计项目为水污染环境审计,具体为水污染绩效审计是检查氧化铝行业企业是否减少了废水排放,企业的水污染治理目标是否达成,是否提高了企业的水污染治理效率,水污染治理效果如何。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关于业绩效审计指标,指标可以是定量与定性相结合。
1.定量指标
(1)工艺绩效评价指标
氧化铝企业主要在生产工艺流程和废水处理流程中产生水污染物,因此,在水污染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检查水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达标,来评价氧化铝企业的水污染治理情况。
(2)污水减排目标完成指标
此项指标主要检查氧化铝企业的污水是否减少排放,是否完成了水污染排放的治理目标。
(3)技术改造指标
由于氧化铝企业的水污染治理环保设备的使用和采用新工艺淘汰落后产能可以减少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因此,用技术改造指标可以反映企业的水污染治理能力和效率。
2.定性指标
2005年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和2007年的太湖流域水污染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流域跨界水污染的广泛关注。就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立法而言,《水污染防治法》、《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相继出台。但是以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实践观之,现状不容乐观。究其原因,我国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立法及相关制度不完善是主因。鉴于此,从我国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现状为出发点分析我国相关立法及法律制度的不足,并在借鉴英国泰晤士河流域跨界水污染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
流域跨界水污染;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立法;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制度;法律对策
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08017102
1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显著。2007年的太湖流域水污染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流域跨界水污染的广泛关注。
太湖是我国的第三大淡水湖,位于浙江省和江苏省的交界处,北临无锡,南滨湖州,西接宜兴,东临苏州。2007年5月29日,太湖水污染事件爆发,无锡市发生了饮用水危机。5月28日,据无锡市南泉水源厂的工人表示,从太湖引来的水中的溶解氧含量于当天晚上就开始下降了,太湖无锡水域水体大面积发黑、发臭。5月29日,政府开始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到六月份初,蓝藻事件带来的影响才逐渐消除。
若对2007年这起太湖流域污染事件进行深入的分析,便能看到我国对流域水资源的管理以及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法律制度等方面均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对于我国的流域管理,相关部门仍是不能明确把握流域与区域之间的关系。在实际管理中,相关部门未能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两种管理模式相结合,不能很好地调动流域和区域两方面的积极性;在立法方面,重视实体性的立法而忽视程序性立法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种现象的存在使得实体法与程序法“一长一短”,造成了实体性立法不能发挥功效的局面
为贯彻对流域水资源进行全面的保护以及对流域跨界水污染进行预防的理念,应该对我国流域跨界水污染立法现状进行全面的分析以及对不完善之处进行修补,需要思考这些问题: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的立法体系的不完善之处?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的不健全?完善相关立法的缺陷及提高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的效果的对策又有哪些?
2我国关于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的立法现状
对我国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的立法现状进行分析,较为贴切的方法是以两个不同的角度作为出发点,其一是将现阶段的法律体系、制度与过去的法律体系、制度进行比较,其二是对我国现阶段具体的水污染防治情况加以考察。通过这两个角度可以较为清晰、透彻的了解立法基本现状及其实效。
为应对日益严重的水污染问题,1996年我国修订实施了水污染防治法。进入21世纪后,我国在立法层面上对于水资源的保护更上一层楼。第一,立法目的和原则规定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使得其更加的鲜明;第二,从内容上看,我国不断地完善法律体系缺陷,继而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环境保护法》、《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第三,从管理体制上看,相关部门根据流域的特点,提出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对我国的流域水资源进行了较具特色的管理,且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归纳而言,立法对水污染防治机制的完善起着重要的作用,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的立法体系、体制的完善对水污染防治机制的进一步改革尤为重要。
虽然我国在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但是从实际情况看,我国的水污染仍较为严重。第一,相关管理体制仍存不合理之处,流域管理机构缺少“硬性”职权,只具备“软实力”;第二,在法律体系层面上,我国紧缺在刑法上对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进行管理的法律条文,使得进入刑法领域的流水污染事件少之又少;第三,制度的不完善较为明显,首先是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其次就是制度执行机制不完善。
归纳而言,我国较之过去的立法有“质”上的进步,但是立法上的完善不是能一蹴而就的,现阶段立法仍存在很多急需完善的地方,若忽视这些不完善的“点”和“面”,这些“不完善”将严重阻碍我国对水资源的保护。所以就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现状而言,我国在流立法上较之20世纪90年代的立法来说的的确确是取得了惊人的进步,但是较之于水污染的现状来看,我国立法完善的脚步仍没有跟上水污染逐步加重的速度,以至于水污染的治理仍难以在实质上取得成效。
3我国对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立法的不足
对我国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立法的不足在上述已略有介绍。将我国的立法现状与相关部门的执法管理、水污染防治效率以及其他层面相结合进行分析,可以清晰看到我国水污染防治立法上存在的不足之处。
3.1中国流域跨境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尚不健全
在水污染突发事件频发的近几年,存在一种怪现象,即我国对水污染事件责任人的刑事制裁方面的法律严重缺位。据国家环保部门的权威统计数据表明:我国水污染突发事件呈与日俱增的势态,但是进入司法领域的水污染事件却很少,加上我国刑法对这一层面所涉程度较浅,导致以犯罪的名义进入司法程序的水污染事件少之又少。宜兴市人民检察院的5名检察官写出了长达5万余字的课题调研报告。他们认为:“刑法的立法现状与我国将水当成‘重要的具有战略意义的物质元素’的地位很不相称。”
3.2中国流域跨境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尚不完善
第一,我国对水污预防和水污染治理的做法,有主次颠倒之嫌。《我国水污染防治》规定,水污染防治应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然而实际情况却与此前所提规定大相径庭。较多水污染突发事件在水污染预防阶段的人力、物力投入较造成水污染事件后的人力、物力投入相比可谓是冰山一角。这一现象的产生仍要归因于法律制度上的不完善。若是在水污染产生之前加大水污染预防的力度,如持续有效地对企业的排污进行管制与监督、真正意义上推行污染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等,那么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出现的概率必定会大大降低。
第二,我国对水污染防治的法律制度缺乏与时俱进的特点。我国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管理、重点水体总量控制、水污染限期治理以及其他基本制度。相对于外国而言,我国目前水环境监测网络不完善,公众参与制度不健全,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的实施仅限于重点水体,对于小打小闹的企业排污并没有严格的进行监督以及其他之法律制度上的不完善,因此我国需要从流域跨界水污染的现状出发,对我国的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3.3中国流域跨境水污染防治立法技术存在不科学之处
对于我国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立法,总体表现为立法速度快、数量多。但是在立法技术上的表现来看,我国立法技术仍出于较低水平,立法技术不科学,使得水污染问题的处理以及预防的效果都被限制在一定的程度。与国外的立法技术进行比较不难发现我国的立法技术存在着较多不完善之处。首先是立法技术上存在着缺乏公众参与的问题,公众参与往往能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提高公众参与程度能够使得对水污染问题的解析更加透彻。第二是我国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的地方立法质量比较低。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分别从实际情况出发实施颁布了各式各样的地方性法规等,但是这些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往往不能从流域的整体性出发对流域水污染起到防治的作用,使得水污染的防治效果不佳。
4我国流域跨界水污染的法律对策
通过对我国流域跨界水污染防治的立法现状的分析、其不足之处的论述以及对松花江事件和太湖流域水污染事件的了解,得出的结论是:我国急需相应的法律对策来应对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律层面的缺陷,使水污染突发事件频发这一现象得到控制。
第一,完善水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是“有法可依”的需要。上述对刑事立法严重缺失为例说明,我国对于水污染防治的法律体系上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应该更加具体的增设跨界水污染问题产生时在承担责任这一领域的相关法律,促进我国解决“跨界水污染问题难以进入刑事领域”的怪现象。现阶段我国以《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为核心。但是仍是停留在这一单薄的立法体系上尚不能有效的处理所有水污染防治问题。所以我国应该根据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现状和需要,建立健全的流域水污染防治法律体系,这是遏制我国流域水污染恶化的一个基本对策。第二,提高立法上的主动性。《水污染防治法》的最新修订是在近几年层出不穷的重大水污染突发事件导致饮用水危机的背景下提出的。往往水污染问题的产生能够使得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出现,采用这种“水污染进”则“法律进”,“水污染停”则“法律停”的现象实为不合理。针对这种情况,我国的立法机关在立法上应该放长眼光,既能对已经出现的跨界水污染问题进行深层次的分析从而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第三,合理完善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执行机制。在水污染防治中不难看到这种情况:各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考虑问题,忽视整体利益,在水资源保护实践中互相推脱,不愿意承担相应的职责。为应对此种情况,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执行机制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在立法层面上对各部门给予明确的职责,充分调动各大流域管理机构的积极性,一改以往流域管理机构只被赋予“软职能”的消极被动局面,使得这些作为派出机构的流域管理机构能够发挥其真正的职能,从整体上提高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执行水平。第四,须在立法上规定:流域作为一个独立整体的对象。其因在于分割了流域的整体性势必会导致流域的管理出现混乱的局面,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如几个区域之间就跨界流域水污染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能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情况,使水污染问题的及时解决遭到阻碍。为防止流域水污染进一步的加剧,我国应该采取立法的形式确定流域的整体管理,不然很难对流域的水环境状况进行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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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大气和水污染;健康损害评价;经济损失
中图分类号 X51;R1514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7)04-0071-05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气和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现实问题。大气和水污染的主要危害是人体健康损害。如何评估环境污染的健康损害或治理污染的健康效益价值,不仅是环境质量评估的主要任务,而且也是污染管理的重要工作。本文从我国北方城市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大气和水污染对人群健康造成损害的事实,以西安市为案例,引入公共卫生学领域评价人群健康的指标―YPLL 潜在寿命损失年(years of potential life lost) 对城市大气和水污染人群健康危险度进行定性定量评价,并应用修正人力资本法采用不同的价值评估方法―YPLL 潜在寿命损失年法、VSL统计生命价值法(Value of a statistical life)、WTP 支付意愿法(Willingness to pay)对大气和水污染人群健康损害进行经济价值评价。
1 方法和技术路线
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危险度定量评价方法,即危害认定、暴露评价、剂量―反应关系评价和危险度特征阐述,结合污染每增高一单位所产生的健康损失,对大气和水对健康的不良影响分别进行定量评估,然后将健康不良影响与经济价值相联系,最后得出控制污染(或污染损失)的经济价值。其基本思路为:①建立污染剂量―健康反应之间的关系:X―Y;②建立健康反应―经济价值之间的关系:Y―Z;③得出污染控制(或污染损失)的经济价值:X―Z。
其技术路线为:
危害认定:总死亡率、呼吸道疾病死亡率、心脑血管死亡专率、呼吸道症状、肺功能。胃癌、食道癌、膀胱癌死亡专率、甲、戊型肝炎和痢疾死亡率;住院人次、急诊人次。
剂量反应关系评价:颗粒物和SO2浓度上升使总死亡率、呼吸道患病率增加、急诊人数增加,呼吸道症状增加,肺功能改变。水污染引起的死亡率病因占胃癌、肝癌、食道癌、膀胱癌死亡专率比例;甲、戊型肝炎和痢疾死亡专率比例。
危险度特性阐述。大气污染对暴露人群的健康效应主要有:总死亡数,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病超死亡数,超额门诊、急诊人次数,超额呼吸道病状发生数,肺功能变化人数。水污染对人群的健康效应主要有:总死亡数;胃癌、肝癌、食道癌、膀胱癌及甲戊型肝炎和痢疾各病因死亡数;门诊急诊人次数。
经济价值评价:减少过早死亡的健康效益;减少误工和医药费的健康效益。
2 西安市大气和水污染对人体健康损失的经济计量评价研究
2.1 西安市大气污染对人体健康损失的经济计量评价研究
大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是国内外环境科学、环境流行病及环境经济学家所一直关注的热点。众所周知,高浓度的大气污染不利于人群健康并且会引起人的早逝。特别是对于迅速扩张中的发展中国家的城市而言,其污染水平通常高于世界卫生组织所推荐最大值的数倍[1]。根据1996-2003年有关监测统计资料,影响西安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其次为总悬浮颗粒物,再次为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2000-2003年西安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均值变化情况见表1。
根据实际情况,选取PM10、SO10、NO10为主要污染物来计算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失,因为我国主要城市对上述几种污染物有比较全面的监测数据。
PM10是指吸入人的呼吸道、空气动力学直径小于10μm的可吸入颗粒物。颗粒物附着在人的呼吸道内壁上,能刺激局部组织发生炎症。出现咽喉刺激、咳嗽、胸闷,甚至出现憋气等症状。逐渐发展可引起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COPD),包括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等疾病,重者可引起肺心病、心力衰竭。很多颗粒物具有致癌的危险性,粒径越小,致癌危险性越大[2](见表2)。
二氧化硫是一种常见的和危害较大的大气污染物,它主要来自含硫燃料(如煤和石油)的燃烧、含硫矿石的冶炼、化工、炼油和硫酸等的生产过程。当SO2浓度达到10×10-6~15×10-6时,呼吸道功能受到抑制;浓度达到20×10-6时,刺激作用明显增强,引起咳嗽、眼睛不适。若每天连续8小时吸入浓度为100×10-6则将引起急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其还具有致癌作用以及影响人体糖和蛋白质的代谢[2]。
YPLL―潜在寿命损失年(Years of Potential Life Lost)是流行病学中用以衡量疾病负担的一个指标。1982年美国疾病控制中心首次用它衡量人群疾病负担和分病因疾病负担。YPLL是指死亡时实际年龄与期望寿命之差:
式中:EY―期望寿命;DY―死亡时的实际年龄
某人群的YPLL是每例死亡的YPLL之和,某死因在某人群为YPLL总和除以该死因死亡数,得到这一死因平均每例死亡的YPLL,其单位为人年。YPLL表示某死因所致不同年龄组人群寿命损失的年数,与传统的死亡率指标差别是能反映整个人群的死亡全貌,并强调了低龄死亡比老龄死亡更具危害性,现已被美国、加拿大等国列为衡量健康水平的指标。YPLL其实质是把某人群不同年龄的死亡人数转变为统一的死亡人年,这样就可以避免计算死亡人的价值,而只计算每个人年的价值,一个人年的价值用一个人一年的工资来表示。
我国流行病研究学者利用全国疾病监测系统5年监测资料,计算出了我国1990-1994年我国几种主要疾病分死因的YPLL值[5],并据此计算出了分死因每例死亡平均YPLL值(见表4)。
2.2 西安市水污染对人群健康损失的经济计量评价研究
目前,对水污染所造成的健康损害研究较少,主要困难在于:水污染的暴露人群常发生在家庭或较小的社区范围,其计量难度大;水污染所传播的疾病大部分都是非规律性的,很难评价其暴露水平;水污染介水传染疾病的传播途径很多,很难确定其是哪种原因所引起的;许多与水污染相关的暴露――风险关系至今还没有建立,即疾病负担至今还没有建立可信的关系。实际上随着经济的发展,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和经济发展也正带来越来越大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现实问题。城市饮用水可以受到众多化学有机物污染,其中一些污染物已被证明是确凿的或可疑的人类致癌源,水源的氯化消毒、工业排废以及地表渗漏等等都可导致饮用水的污染。
水污染与某些疾病肯定存在着一定的联系。中国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课题研究报告中就假设胃癌、肝癌、食道癌、膀胱癌等过早死亡疾病,其病因的25%是由水污染引起的;由于饮水卫生条件的变化所引起的常见流行病为肝炎和痢疾。
本文借鉴国际上通用的危险度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危害认定、水污染健康效应的参数确定、水污染健康危险度―YPLL指标评价和危险度特征阐述,结合国际组织和我国流行病学近年来的研究成果,对水污染健康损害的不良影响进行定量评估。
西安市与水污染有关的主要疾病潜在生命年损失(YPLL)的计算。在计算YPLL时,首先要计算某种疾病所引起的YPLL总数,然后再计算出每例死亡的平均YPLL。
式中:EY表示平均期望寿命,西安市人零岁时平均期望寿命为70岁;DYi表示某疾病死亡年龄段组中值;DNi表示某疾病该年龄段死亡人数。
根据西安卫生年鉴的有关数据,并整理代入式(1)、(2)计算得出西安市1996-2003年与水污染有关的5种主要病因所导致的潜在生命年损失(YPLL)值及每例平均YPLL值(见表5)。
3 城市大气和水污染造成人群健康的经济损失价值的计算
城市大气和水污染造成人群健康的经济损失主要由早逝引起的健康损失价值、住院误工收入损失和医疗费以及急诊病例所引起的门诊费用所组成,其公式为:
4 西安市1996-2003年大气和水污染健康损失的经济评估
上限值运用支付意愿法(WTP),中限和下限值运用修正的人力资本法(YPLL)和(VSL),我们可以得到西安市1996-2003年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健康损失估算结果(见表6)。在1996-2003年间,西安市大气和水污染健康损失年
平均为228 792万~434 237万元的区间内,占GDP的3.69%~7%。由此可以看出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对居民健康的显著影响。
5 结 论
运用多种方法评价环境污染健康损失,不仅弥补了单一方法的不足,而且给出的经济价值损失不是一个数值,而是一个区间段,大大提高了评价的可信度,对完善污染损失计算方法和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建立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对环境经济学应用实践是有益的尝试。
通过实证数据计算分析,可以看出西安市在1996-2003年间,大气环境、水环境污染健康损失呈现减少的趋势,占GDP 的比重也在下降,从另一个侧面表明西安市城市环境质量在逐年好转,这是西安市政府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和采取环境保护措施所取得的积极成效。
1996-2003年间,西安市大气和水环境污染健康损失年平均为228 792万~434 237万元区间内,占GDP的3.69%~7%。由此可见西安市的大气、水环境污染情况仍不容乐观,其中大气污染健康损失占总损失的77.6%。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必须加强对大气环境的保护,继续采取强有力措施治理大气环境污染。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 Maureen L Cropper, Nathalie B Simon. Valuing the Health Effects of Air Pollution[R]. Washington D C: The World Bank, 1996.
[2] 中国大百科全书―环境科学编委会编.中国大百科全书环境科学[M].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2. [Encyclopedia of China-edited by environmental science editorial board. Encyclopedia of China environmental science [M]. Beijing: Encyclopedia of China Publishing House,2002.]
[3] 陈秉衡等. 大气污染健康危险度评价的方法研究[J]. 环境与健康杂志,2001, 18(2): 67~69.[Chen Bingheng, et al. Research on the Healthbased Risk Assessment on Air Pollution[J]. Environ Health, 2001, 18(2): 67~69.]
[4] 陈秉衡等. 上海市城区大气二氧化硫污染对健康影响的定量评价[J]. 环境与健康杂志,2002, 19(1): 11~13. [Chen Bingheng, et al. A Quantitative Evaluation of the Impact Of Air sulfur Dioxide on Human Health in the Urban Districts or Shanghai[J]. Environ Health, 2002, 19(1):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