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7 14:51:3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Abstract: Production insecurity has become a prominent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ssues. In view of the safety control problem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are put forward.
关键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对策
Key words: production safety; effective system; 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X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9-0186-01
0引言
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个突出的问题。近十几年来,我国因各类事故死亡人数都在10万左右。近年来,重特大事故的数量虽然有所减少,但总死亡人数仍然居高不下,甚至呈现上升的趋势。由此可见,安全生产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颗毒瘤,对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而言,这一问题的解决已显迫在眉睫。
造成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原因十分复杂,除了生产力总体水平较低,监察体制不够完善、法制不够健全和国家企业安全投入强度较低之外,企业安全技术装备水平落后也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长期以来,国家和企业在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方面投入严重不足,安全欠账太多,尤其是像煤炭等重要的基础工业问题更为突出。由于设备老化,技术落后,一些重大危险源得不到有效治理,形成了特大事故隐患,时时威胁着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已成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瓶颈。安全技术装备改造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企业本质安全现状无法改变,安全生产条件很难保障,也不利于尽快扭转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不利局面。
1中国安全生产管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统计,我国自建国以来颁布并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约280余项,同时国家还制订、颁布了100余项安全卫生方面的国家法规和标准。此外,各地区、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法规。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管制制度框架已初步建立,并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伤亡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种体制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也日益显现。
1.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时间较短,虽然国家颁布的法律基本覆盖了安全生产的所有层面,但仍存在较大的缺陷。我国专业立法发展缓慢,直至2002年才颁布建国以来第一部安全生产管制工作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立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发展。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多为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差;各单项法规标准各自为政、单兵作战,有些法规还存在着重复和交叉;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也不健全。此外,执法过程中存在比较普遍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使得安全生产的法制效果大打折扣。
1.2 政府安全生产管制机构力量薄弱长期以来,我国实施计划经济体制,安全监察机构、监督管理模式变化比较频繁,造成我国政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存在一系列问题。首先,我国缺乏安全管制权威机构。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局,集立法、执法、技术管理于一体,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而我国,政府机构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而不是法律手段来管理安全生产,许多措施无法落实。其次,安全生产管制职能分散。我国的职业安全监察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几个部门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协调。这就造成安全生产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程序不规范,多头管理、多头处罚的现象时有发生。
1.3 安全监察缺乏有效的技术保障手段目前我国安全监察缺乏有效的技术保障手段,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培训、应急救援等体系极不健全,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和鉴定、安全标识和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等尚未在全国各行业普遍、有效地推行,安全生产监察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2完善中国安全生产管制的对策和建议
2.1 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我国虽然实施了《安全生产法》,但目前我国法律还未形成以其为核心的体系。因此,在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时,应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其他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为骨架,形成多层次的、专门具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立法和执法上的相互冲突,确保法制的统一性、完整性和权威性。同时应从我国国情出发,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尽量与国际劳动公约接轨,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
2.2 设立权威的国家安全生产核心机构、完善安全生产机构体系安全机构涉及到多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首先要建立一个权威的核心机构,如美国的OSHA,能够立法、执法、管理于一体,从而协调各部门运作,明确各部门职责,改变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上存在的职能交叉、职责重叠、多重多头执法、权威性差的状况,解决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不分和机制不顺的问题,做到既不脱离我国的实际,又能使安全生产监察工作有效进行。建议设立直属国务院的权威、高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实行中央与省级地方政府两级监察,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责任区、省以下垂直监察的安全生产监察体制。
2.3 加大国家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国外发达国家重视生产安全,每年都投入大量的经费,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局的经费预算一般都超过五亿美元。2002年美国联邦政府预算中直接分配给国家职业安全研究院和事故伤害控制中心的经费为4.1亿美元,而我国每年直接用于安全科研和事故预防的经费不足2000万元,约为美国的二百分之一。多年来投入资金不够,使我国的安全生产在整体水平上和重大关键技术方面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政府应加大安全生产管制投入力度,并像我国环保治理那样列为中央预算。
[关键词] 安全 管制 职业安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是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随之逐渐显现出来,安全生产问题就是我国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据统计,2002年我国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00万起,死亡14万人,2006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60万起,死亡11万人。据统计,我国每年因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初步测算在1000亿元以上,加上间接损失达2000多亿元,约占GDP的2.5%。由此可见,安全生产问题已经成为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颗毒瘤,对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而言,这一问题的解决已显迫在眉睫。
一、中国安全生产管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统计,我国自建国以来颁布并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约280余项,同时国家还制订、颁布了100余项安全卫生方面的国家法规和标准。此外,各地区、部门也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的法规。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管制制度框架已初步建立,并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伤亡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种体制存在的缺陷与不足也日益显现。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时间较短,虽然国家颁布的法律基本覆盖了安全生产的所有层面,但仍存在较大的缺陷。我国专业立法发展缓慢,直至2002年才颁布建国以来第一部安全生产管制工作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立法还有待遇进一步发展。与工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多为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可操作性差;各单项法规标准各自为政、单兵作战,有些法规还存在着重复和交叉;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也不健全。此外,执法过程中存在比较普遍的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使得安全生产的法制效果大打折扣。
2.政府安全生产管制机构力量薄弱。
长期以来,我国实施计划经济体制,安全监察机构、监督管理模式变化比较频繁,造成我国政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存在一系列问题。首先,我国缺乏安全管制权威机构。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监察局,集立法、执法、技术管理于一体,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而我国,政府机构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而不是法律手段来管理安全生产,许多措施无法落实。其次,安全生产管制职能分散。我国的职业安全监察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几个部门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协调。这就造成安全生产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程序不规范,多头管理、多头处罚的现象时有发生。
3.安全监察缺乏有效的技术保障手段
目前我国安全监察缺乏有效的技术保障手段,安全生产信息、宣传、培训、应急救援等体系极不健全,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和鉴定、安全标识和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等尚未在全国各行业普遍、有效地推行,安全生产监察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二、完善中国安全生产管制的对策和建议
1.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我国虽然实施了《安全生产法》,但目前我国法律还未形成以其为核心的体系。因此在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时,应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其他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为骨架,形成多层次的、专门具体的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尽可能减少和避免立法和执法上的相互冲突,确保法制的统一性、完整性和权威性。同时应从我国国情出发,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尽量与国际劳动公约接轨,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
2.设立权威的国家安全生产核心机构、完善安全生产机构体系
安全机构涉及到多各部门,要进―步深化安全生产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这首先需要建立一个权威的核心机构,如美国的OSHA,能够立法、执法、管理于一体,从而能够协调各部门运作,明确各部门职责,改变当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上存在的职能交叉、职责重叠、多重多头执法、权威性差的状况,解决安全管理与安全监察不分和机制不顺的问题,做到既不脱离我国的实际,又能使安全生产监察工作有效进行。建议设立直属国务院的权威、高效的国家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实行中央与省级地方政府两级监察,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责任区、省以下垂直监察的安全生产监察体制。
3.加大国家和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
国外发达国家重视生产安全,每年都投入大量的经费,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局的经费预算一般都超过五亿美元。2002年美国联邦政府预算中直接分配给国家职业安全研究院和事故伤害控制中心的经费为4.1亿美元,而我国每年直接用于安全科研和事故预防的经费不足2000万元,约为美国的二百分之一。多年来投入资金不够,使我国的安全生产在整体水平上和重大关键技术方面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国政府应加大安全生产管制投入力度,并像我国环保治理那样列为中央预算。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体系
安全管制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生产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增加了导致工人收到伤害的几率。因此完善安全管制信息体系至关重要。首先,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行业性基础数据库,如煤炭、化工、冶金和建材企业的技术参数信息库,为信息加工、分析、预测提供基础数据。其次,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使企业工人了解更多安全生产信息和相关法规,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让工人能够更好的保护自己。
5.加强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许多企业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根本原因是为了获得超额利益,因此,加大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能够有效生产安全。加强惩罚力度一是要针对各种违法行为规定具体处罚标准,二是对受害的工人给据赔偿,这种赔偿不仅包括身体损害,还应包括精神损害。
参考文献:
关键词: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亟待加强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里程碑,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特大事故频繁发生、煤矿瓦斯居高不下、小煤矿事故多发、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执法不力等问题还相当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要想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最终实现本质安全。从法治的角度看,必须进一步加强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一、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法制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第一、法制观念有待加强。虽然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与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有的监管人员没有真正认识到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治安的重要性和深刻内涵,不熟悉、不懂得法律手段和法制在政府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和市场监管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遇到问题不是依法办事,而是凭“感觉”和经验办事。第二、安全生产立法有待完善。虽然安全生产立法的数量不少,但还没有健全上位法与下位法、国家法与地方法、专门法与相关法、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相互衔接配套、统一和谐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一是《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一些重要的法律制度尚无配套法规作出具体法律规定,如安全监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等。二是有些现行立法的制定时间久远,情况变化,亟待修订,如《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三是有些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需要衔接。四是有些地方立法滞后,需要推动。少数地方立法滞后的省区虽然经济总量不大,但是高危行业比较集中,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应当加快立法进程。五是有些立法质量不高,需要完善。有的立法存在着可操作性差、程序不明确、条文表述不规范的问题,应当修改补充。第三、行政执法机构力量有待充实。现有的行政执法力量与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很不适应,编制少、任务重、责任和压力大。第四、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成立较晚,由于一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及经验欠缺,在短时间内难以胜任繁重复杂的监管执法工作,以至有的地方安全监管监察不到位,行政执法力度衰减,甚至出现行政不作为或者滥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引发了一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第五、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有待深入。近年来法制宣传教育拓展到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但是对《安全生产法》等许多重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学习远未到位,仍有走过场和不深不透的现象,存在着死角和盲区,没有做到家喻户晓、耳熟能详。因此。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依然任重道远。
二、对策及任务
局属各单位、股室:
为确保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扎实抓好全县水利水电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__县水务局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及时传达贯彻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__年水利水电安全生产工作。
(一)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制定、完善20__年安全生产目标,落实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认真组织开展好20__年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继续抓好安全整治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力度,完善水利水电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
(二)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集中力量解决好水利水电施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在建水利水电工程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依法行政,强化行业监管
(一)按照《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从源头上抓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把好“三同时”审批关。
(二)依法行政,逐步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加强对水电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狠抓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从机构、队伍、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逐步建立和完善水务行业县、乡、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及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活动,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和从业水平
(一)多渠道、多形式地深入开展宣传、学习,促使《安全生产法》及水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我国建筑业的事故发生率仅次于矿山行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已经严重阻碍了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了有效遏制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施工企业要全面贯彻国家、 行业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全体员工的安全法律意识,使其明白“安全才能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道理,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扎实的工作才能避免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提高工程的投资效益。基于对安全的认识和我国的实际情况,为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文章提出了几点建议。
一 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制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制,全面贯彻《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已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以法制的权威来规范建筑市场。通过教育逐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激发安全责任感,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明确安全责任,严格政府安全监察,加强保护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约束不重视安全生产的行为,惩办忽视安全生产,导致安全事故的失职人员。
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要搞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施工企业必须设定包括为制定、实施、审核和确保“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所需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干,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有较强的责任心。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有较强的安全责任意识,能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项目安全生产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监督和落实,配备专职安全员,承担日常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同时,还要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列为干部考核、职工奖惩、评比竞赛、经济承包的重要内容之一,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三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要符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内容要齐全、针对性强,体现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指导企业一线安全生产的实施,有利于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能让全体人员体会并理解透彻,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建筑企业最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的具体体现。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了企业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工作及应负的责任。施工企业要坚持全员管理、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预防安全事故的一个重要措施,而且应该具有计划性、长期性和系统性,目的在于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要适时、适地,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安全教育一般包括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管理人员重在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操作技能和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的教育培训。对企业全体员工应建立企业、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必须坚持不懈、经常不断地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培训,通过采取多种多样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激发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热情,促使员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
3.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落实整改措施、改善劳动条件及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检查能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各级安全生产组织必须配置较强的力量,对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各方位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深入生产现场,主要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和员工的操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检查,决不能敷衍走过场。通过查制度、查思想、查管理、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使安全管理自始自终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
4.安全监察制度
安全监察制度是指国家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对企业的生产过程实施职业安全监察,以政府的名义运用国家权力对生产单位在履行职业安全卫生职责和执行职业安全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惩戒制度。执法监督管理机构要强化法律观念,转变思想,改革细化安全管理监督程序,全面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法规、治理事故隐患、降低伤亡事故,重视安全生产。另外,安全监督人员必须不断地学习,丰富自身的安全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总之,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作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制度条例,要认真落实企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只有始终不渝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安全生产,积极探索,加强管理、不断创新,才能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进行,取得最佳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编.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为确保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扎实抓好全县水利水电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xx县水务局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及时传达贯彻各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20xx年水利水电安全生产工作。
(一)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制定、完善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落实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认真组织开展好20xx年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继续抓好安全整治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监管力度,完善水利水电施工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
(二)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集中力量解决好水利水电施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预防在建水利水电工程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依法行政,强化行业监管
(一)按照《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从源头上抓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把好“三同时”审批关。
(二)依法行政,逐步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加强对水电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狠抓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从机构、队伍、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逐步建立和完善水务行业县、乡、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及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活动,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和从业水平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持我镇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根据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做如下决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执法力度,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成立组织
镇调整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姚传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经济发展办。
三、加强基础管理,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全面落实生产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私营投资者以及村(居)委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全面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报告、整治、清除安全带事故隐患,提高单位和职工抢险自救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机制,不断发送安全生产条件。
2、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企业、单位、村(居)委会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配备一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名单于5月10日前由企业、单位、村(居)委会以文字形式报送镇安全生产领导组办公室。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重要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堆积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4、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各类企业要按照国家颁布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质量工作标准建立各生产环节、各岗位和安全质量责任制和完整详细的安全生产台帐,加快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要求,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
四、健全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
1、严格执行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要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调查程序准确定性,从严处理,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2、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要依法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成立以副镇长*为成员的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监管责任组。成立以副书记王德斌为组长,龙宏喜、顾承新、余晓明、叶忠福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监管责任组,成立以副书记孔庆勇为组长,副镇长齐庆凯为副组长,施正芳、郝军、龙宏喜、姚传珠、陶政、丁永辉、余晓明、叶忠福为成员的企业、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责令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关闭。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企业负责人或业主,要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发现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爆破器材生产场所,及时给予严厉的打击取缔。对企业或村(居)委会的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五、加强领导,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村(居)委会、企业、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即:四项报告制度(重大隐患适时报告制度,安全检查定期报告制度,日常工作分季报告制度,专项整治分月报告制度),督查督办制度,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关键词:安全生产;企业;重要性;企业发展;措施
中图分类号:X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0)16-0048-02
在迈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在创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下,安全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特别是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安全工作已经越来越被摆在重要的位置,这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健康发展,关系到企业的发展与壮大。所以,如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1 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安全问题是自人类存在开始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生存问题之一。安全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安全问题随着历史的传承变得越来越复杂。安全生产就是当今安全问题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
当今社会已经成为大工业主宰的社会,各行各业中的各个环节基本上都由机器生产所占据。这里面人们所面临的最基本也是最主要的问题的就是安全生产问题。安全生产不仅仅是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能够顺利进行,还牵涉到人们的生存及生活权利,以及社会发展的科学有序等等。
第一,安全生产是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基础和基本结果。科学发展观是当前中国各行各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我们在生产过程中要贯彻执行的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在生产过程中要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科学的操作为主导,从生产的开始到结束都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框架下进行。安全生产要求生产过程中以科学为准绳,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生产全过程的完全安全性,也是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基础;而达成安全生产也是贯彻执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结果。
第二,安全生产是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一个企业要发展要做大做强,首先要保证生活活动的顺利进行,而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首先要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性。也就是说安全生产是一个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最为基础最为根本的保证。没有安全生产,企业的发展壮大也会成为一纸空谈。
第三,安全生产是维护员工基本生存权利的必然要求。做为企业,要保证员工的生存权利。安全生产是保障员工生存权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必然要求。
2 安全生产对企业发展的作用
企业生产活动的安全与否在许多方面影响着企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安全生产对企业各项日常工作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安全生产是一个现代化企业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现代化企业管理环节中的重要一环。企业通过遵守相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定安全生产各项章程,规范职工操作流程,监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等手段,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各项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只有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才能使职工得以安心放心地工作,也才能使得企业各项日常工作得到正常有序的进行。一旦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企业不仅要面临着社会等各方面的压力,还要面临着职工心思涣散、工作消极等方面的挑战,企业的日常工作也就难以有效地开展。如此一来,企业的发展就会受到不良影响。
第二,安全生产对企业成长起到推进作用。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对于企业来言,安全生产就是保证一个健康“身体”的前提,而只有保证有了一个健康的“身体”,企业才能在成长发展的路上走得更稳,走得更远。一个企业的发展进步必须打好基础,安全生产就是基础中的基础,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根基,基础和根基稳了,那么企业发展也就成功地迈过了一个槛。
第三,安全生产对企业形象起到重要作用。企业形象是一个企业的“脸面”,对企业而言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形象的形成与维护是方方面面的,其中安全生产就是重要的一环。一个企业生产活动的安全与否,直接通过各个渠道散发到社会当中。这些舆论对企业而言就是企业形象的体现。生产活动的安全,则代表着企业形象的正面、积极、向上,同时,反过来则是体现着顾客及社会对企业的信任。长远来看,对企业的发展及壮大有着重要的作用。
3 保障安全生产的措施
第一,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实处。
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不健全,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基层安全管理员责任与权力不对等现象屡见不鲜。基层安全管理员本是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最后一道屏障,也是奋斗在安全生产第一线的第一道屏障,对安全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现实情况是,他们的作用在企业中往往被弱化,甚至是被忽视,处于权小,甚至是没有权力的地位。面对安全生产的隐患往往是有心而无力,使得他们的作用发挥不出来,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虽然《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基层安全管理员的责任与权利,但在实际生产活动过程中,责任往往被过于强调,而权利则成为一张白条。
面对这种情况,我们需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强化基层安全管理员的权利,使得责任与权利保持对等状态,这样则可以充分发挥其监督的作用。其次,政府相关部门要不定时地对企业安全生产进行调查及暗访,发现企业在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督促其改正。政府相关部门要适时派驻安监人员到企业中对其生产进行监督管理,避免企业自我监管过程中出现的人情关系等主观问题的发生。最后,要适当提高基层安全管理员的待遇。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是一项责任极重的工作,风险无处不在,责任无处不在,事故也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这导致基层安全管理员的职位一向是鲜有人问津。这种情况下,适当提高基层安全管理员的待遇是保障其顺利积极工作的一招妙棋。
第二,企业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将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
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应当按照我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完整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要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的长期规划当中,不间断地坚持与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除此之外,要随着时代的发展,随着安全生产形势的不断变化,及时的修正与补充相关的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做到与时俱进,保障安全生产的持续长远进行。
有了制度并不代表着安全生产就能够顺利进行了,企业在制定安全生产制度的基础上,要把制度落到实处。不能有了制度却没有落实,导致制度形同虚设,安全生产也就成为了空谈。许多企业只是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为了应付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根本无视员工的生命安全。面对这种情况,政府相关监督部门在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之时,也要将监督工作做到实处,不能仅仅流于表面,走马观花般地检查一番,而是要搞突击检查,深入到企业生产第一线去看看企业在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方面的表现。
只有将制度落实,才能真正地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才能真正地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三,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将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与素质提高到更高层次。
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加大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许多事故的发生并不是因为制度不健全,而是因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薄弱所致。许多员工自我保护意识差,违规操作现免屡禁不止,侥幸心理强烈,对安全生产法规及企业相关制度知之甚少等等。这些都直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员工是工作在第一线的人员,他们安全生产意识的强弱关系到安全生产能否顺利进行,也是安全生产最关键的一个环节。
所以,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与安全素质。首先,要对企业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企业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起带头的作用,他们安全生产意识的高低影响着员工们安全生产意识的高低。所以,第一步要对企业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使得领导层能够重视安全生产,并时刻存在安全生产的意识。其次,要对员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培训,时刻保证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强烈。尤其是对新员工的安全培训,要做到实处,不能掉以轻心。最后,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考察,要对员工们安全生产意识做到及时提高,要做到员工对安全问题时刻保持警惕,不能走过场,也不能虎头蛇尾。
第四,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保障安全生产有法可依。
《安全生产法》在万众期待中于2003年颁布施行,从此中国的生产安全有了法律上的保障,也为企业的生产安全问题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从此安全生产走上了有法可依的道路。此后,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及各地方政府也相继制定了相关的法规,与《安全生产法》互为补充。这样,中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然而,新世纪以来,安全生产形势复杂多变,各种新问题新形势不断涌现。当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并不能够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安全生产需要。我们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根据新问题新形势进一步补充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那些已经不再适合新形势的内容要进行必要的修改,对于新形势下产生的安全生产新问题,要在认真调查之后,予以补充进来。只有不断地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才能使得我们的执法有法可依,才能使得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法可依,也才能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第五,提高企业科技水平,提高职工操作水平,双管齐下保证生产安全。
许多企业为了节省成本,对企业的各种生产设备和设施升级缓慢或不进行升级,对各种安全设施维护不到位等等;平时也不注意职工操作水平的培训及考察,对新职工不进行培训或走走过场。这些现象都可能导致生产事故的发生,达不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因此,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企业要提高自身生产设备及设施的科技水平,及时升级;要及时维护各种安全设施;同时要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操作培训,定期对员工的操作水平进行测试,以保证员工能够熟练地操作各种生产设施。除此之外,政府相关部门,要对企业进行检查,对于那些不合格的或过时的生产设施,要求企业及时整顿,以保证生产的安全进行。
第六,企业要鼓励员工主动参与,保障安全生产三位一体。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国家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要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而员工则是这些法律法规及制度落实的群体。只有落实到了员工身上,安全生产才落实到了实处。
企业在制定安全生产制度之时,要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要听取员工们的意见和建议。员工工作在第一线,在生产过程中有着许多的经验,对安全生产有着他们的见解,甚至还有着深刻的教训。这些经验和教训是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制度的重要资源,也是宝贵财富。企业应该听取员工们的建议和意见,更好地制定相关的制度,达到真正的实事求是,也只有总结了员工们的经验和教训,才能更好地实现安全生产。
此外,为了提高员工参与的积极性,可以通过各种奖励措施,以激励员工积极地参与到安全生产过程中来。
第七,要采取有效的事故处理及事故求援措施。
有效的事故处理及事故求援措施也是企业安全生产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安全生产并不仅仅指生产过程的安全,也包括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措施。如果事故处理得当,则可以减免或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如果事故处理不当,则可能加重生命财产的损失。所以,有效的事故处理及事故求援措施也是安全生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首先,企业要建立相关的事故处理救援体系。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措施对事故进行处理及员工救援,将损失降到最低。其次,企业要建立有效的事故求援体系。在发生企业无法自行处理的重大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向政府及社会求援,配合政府一起行动,积极救援,最大化的减小损失。切不可在事故发生时瞒报,以免酿成更大的灾难。
总之,安全生产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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