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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社区基层治理水平8篇

时间:2023-09-14 16: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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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社区基层治理水平

篇1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以深化平安__建设为主线,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为重点,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问题导向原则。针对当前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从改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入手,进一步强化治安基层基础工作。

综合治理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原则,整合资源、综合施策,合力解决社会治安存在的普遍问题、难点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科技支撑原则。坚持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拓展信息网络技术应用广度和深度,整合现有综治信息资源,加强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

重心下移原则。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搭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落实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任务,基层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20__年,科学规划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严密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社会治安满意度和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

20__年底前,平安__建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基本形成,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和关怀帮扶体系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体系完善。

2016年底前,平安__建设深入开展,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系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基层服务管理水平提升,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一)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1.集中部署开展反恐防暴工作。按照市统一部署要求,调整领导小组及成员,组建专门工作力量,配备制式武器和防暴装备,在全区车站、码头、景区、饭店、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武装巡逻,力争做到暴力恐怖案件“零发案”。

责任单位:公安__分局、区维稳办、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2.严厉打击刑事违法犯罪。针对入室盗窃、扒窃拎包、“两抢”、盗窃车内财物、电信诈骗等多发性违法犯罪,深入开展“压发案、打现行”等专项行动,毫不动摇地推进严打斗争,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降低刑事犯罪发案率,提高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公安__分局

完成时限:20__年10月底

3.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组织开展治安重点区域、复杂场所、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深入推进整治“黄赌毒”和打击犯罪工作,对排查出的突出治安问题整治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公安__分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1月底

4.做好大型活动安保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全市系列重大活动、全区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要敏感时期全区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维稳办、公安__分局、区局、交警__大队、交警四方大队,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5.推进视频监控“天网”工程建设。全面整合、维护原__、四方两区的视频监控系统,加大投资力度,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实现对全区主要干道、重点要害部位的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公安__分局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中旬

6.加快社区警务室建设。筑牢“守土有责”意识,扎实推进社区警务室规范化建设,按照市要求打造5个社区警务示范派出所和__个示范社区,进一步推动基层警力下沉。

责任单位:公安__分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7.加强社区安全防范。推动社区安全防范分级分类治理,深入组织开展“无命案街道和无刑事案件社区”综治主题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治安满意度和人民群众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公安__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8.创新社会治安防范社会动员机制。发展壮大专业化的治安联防队伍,大力发展保安队伍、社区辅警队伍和治安志愿者、治安信息员等群防群治队伍,加大社会面巡逻防控力量,提高见巡率,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规范见义勇为协会、治安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建设,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

作,增强基层治安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公安__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二)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9.完善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公安__分局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10.推进流动人口信息社会化采集工作。进一步整合社区民警、综治、计生、劳动等多平台资源和力量,提高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水平,互联网采集流动人口信息达到采集总量60%以上。

责任单位:公安__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三)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

11.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完善调处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排查调处活动,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人员,组织开展不间断的排查活动,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调度会议,全区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局、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12.加强联动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规范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民事审判衔接联动工作制度,推动设立驻法院(法庭)人民调解室,提高调解水平,增强工作效能。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指导推动在各公安派出所、交警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联合调解室,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__分局、交警__大队、交警四方大队、区综治办,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13.健全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网络、人员队伍、工作制度、基础保障建设,再培育推广1-2个以资深人民调解员命名的“品牌化”调解室。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1月底

14.加强司法工作室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向社区延伸,在全区各社区深化社区司法工作室建设,推进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1月底

(四)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帮扶

15.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建设。积极开展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搭建平台,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管理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16.强化重点人员管理措施。利用社区服刑人员电子定位系统,对重点人员实行电子定位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再犯罪率控制在0.06%以内。

责任单位: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17.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落实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教育帮扶、档案管理“四个规范”,加强基层干部培训,基层司法所长业务技能、心理知识培训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18.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整合资源,创新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就业援助(安置)活动,

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融入社会,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19.开展帮扶救助活动。联合团区委、妇联、区关工委等部门,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帮扶救助活动,解除服刑人员后顾之忧。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中旬

20.开展“阳光起航”青少年爱心帮教工作。以教育矫正和帮教服务为重点,积极推进青少年社区服刑人员的关爱服务和犯罪预防工作。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司法局、公安__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__年12月底

(一)统筹社会力量资源。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多元化工作机制,完善社区自治功能,发挥社区培育社会协同主体作用,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计划,安排专人负责,加大资金以及后勤保障力度,从人、财、物等多方面对工作给予支持和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综治队伍建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综治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完善综治干部学习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专家辅导、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综治干部工作能力。

篇2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总体要求,以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基本任务,以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提高群众安全感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创新、社会治安防控、综治基层基础、公共安全监管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绩效的新提升。

二、工作目标

1、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系列平安创建覆盖率达100%,深化基层基础建设,综治工作各项机制不断完善,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2、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不断下降;治安重点地区得到有效整治,居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明显提升,确保群众安全感92%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机制,提升维护稳定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严格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切实做到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二是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全面实施重大决策、政策、项目和活动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稳评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向村(场)、社区延伸,不断加强评估结果的应用工作,从源头上预防矛盾发生。

三是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扎实推进镇调处中心平台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行,确保人员、经费、制度、办公场所和设施落实到位,强化调解员队伍建设。

四是健全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和相互融合的工作机制。整合专业调解和社会调解资源,推进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大调解与工会、妇联、劳动、法律援助、仲裁、民政等社会资源有效对接。

五是着力解决进京非正常上访。积极参与依法治理进京非正常上访专项治理,大力推行“阳光”,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积案终结制,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依法做好劝返接回工作,依法规范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行为,坚决压降进京非正常上访。

(二)解决影响和谐稳定突出问题,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

一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进流动人口居住区建设,按照“集中住宿、集中服务、集中管理”和社区化管理模式,在工业园区高标准建立新市民服务管理站,落实新市民社会化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和“群租”现象的专项治理。建立对社区、企业、物业、中介、学校、旅馆等全覆盖的流动人口信息采集体系,切实掌握流动人口落脚点动态。

二是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抓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深化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切实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强和改进吸毒人员社会化管控工作,配好禁毒社工,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达80%以上,戒毒康复人员安置就业率达70%以上。建立精神病人定期排查机制,实行分级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达80%以上。

三是构建公共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深入实施交通安全生命保障工作,推进以“四个文明交通建设”为抓手的交通安全进社区工作,加强道路交通智能化、社会化、精细化管理。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大力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今年要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要求,对集镇交通秩序实行挂牌整治,突出抓好校园周边地区的整顿,完善安全隐患“群防、群控、群治”社会动员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提高监管水平,杜绝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创新鲜明正确舆论导向机制。抓好平安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禁毒、反、交通安全、防火防盗等治安防范宣传教育,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平安建设成就和治安防范举措。加强网络虚拟社会服务管理机制建设,强化基础信息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深化“两新”组织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三)紧紧围绕提高群众安全感目标,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一是开展专业化打击违法犯罪行动。组织开展打黑除恶、治爆缉枪、打击“两抢一盗”、打击电信诈骗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多发财犯罪和涉众涉稳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深入开展反专项工作,大力推进“无地区”创建活动。

二是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推进“感知安保3.20”和家庭技防建设,60%以上的城市老小区和安置房小区达到城市安防标准,积极推进“平安E家”等安防项目,提高居民户、商铺等技防设施覆盖率。加强专业巡防队伍常态化巡防,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巡防,大力弘扬见义勇为行为。

三是开展常态化治安重点地区整治。以治安复杂、案件高发的地区和部位为重点,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发挥综治部门牵头作用,组织和动员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排查整治,健全滚动排查整治、包干问责、巡防管控、联合整治等长效机制,落实长效管理。

四是深化系列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平安村(社区)等平安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平安企业、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家庭、平安交通、平安工地、平安娱乐场所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四)强化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

深化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统一指挥、集中办公、整合资源、处理实务的工作机制。加强村(场)、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各村(场)、社区落实1名主管综治工作的干部,实现综治办、治保会、警备室、调委会“运作一体化、运转实体化、流程规范化”,使之成为化解矛盾、畅通民意、治安服务、重点帮教的基层综治工作平台,提升服务水平。

四、工作措施

一是落实责任。强化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严格履行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与个人责任制,通过定目标、定任务、定责任等办法,健全并严格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的责任机制,做到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做、责任有人负,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实现。

二是强化保障。切实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保障,确保组织健全、人员落实、资金保障,为综治和平安建设有序开展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健全完善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机制制度,并切实加以落实,不断提升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绩效。

篇3

关键词:网格化管理;碎片化社会;社区自治

中图分类号:C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9-0018-02

伴随市场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大量人口集聚在城市,人口的流动性大,城市社会群体高度分化,城市社会结构正发生深刻变化,“碎片化”成为基层社会的新形态。单位制的解体,导致应对计划体制下社会结构的传统管理模式也趋于瓦解。在社会关系复杂化、利益结构多元化,社会矛盾尖锐化的碎片化社会中,各大城市掀起了“网格化”管理的浪潮,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但由于在设计理念以及内在机制方面的缺陷,网格化治理方略在自主性社区的应用过程中暴露出诸多问题。本文将回溯网格化管理的内涵及特点,并在深入分析其运行效果的基础上,力图提出创新城市管理模式的新思路,从而实现协同治理格局的建构。

一、网格化管理之勃兴与特征

在单位制逐渐解体、社区成为社会基本单元的背景下,社会事务向社区累积,但其尚未达到独立承担管理职能的程度,造成了政府治理压力的空前加大。政府必须寻求新型管理模式,以应对日趋复杂的城市管理难题。一种新的治理思路“技术治理”,即国家通过引入新技术,尤其是现代信息技术,更好地提升自己在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效能。并且国家在实现自身管理目标时,其管理技术、治理手段正在变得越来越“技术化”[1]。网格化管理正是作为一种新的城市治理技术应运而生的。

学界对于网格化管理的内涵的理解大致相同,认为网格化管理就是在保持原有街道――社区管理体制不变的基础上,按一定标准将城市社区划分为若干个单元网格(一般一个网格内常住人口为4000-5000人),并搭建与统一的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相连接的社区信息化平台,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的部件和事件的巡查,建立起一种监督与处置相分离的新型基层管理体制[2]。

自2004年北京市东城区开始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以来,这种新型管理体制逐渐在全国各大城市普及,形成了诸如宁夏石嘴山大武口区“4+6”模式、山西长治”三位一体”等典型模式。在实践探索中,网格化管理模式呈现出明显特色和优势。

1.统一进行网格规划与实施

城市网格化管理首先需要得到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预先规划和有序实施。在实践过程中,大多数城市提出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市区联动的工作思路,将网格化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网格化管理的运行需要以全市统一的战略规划和管理信息数据库为支撑,然后按照同一标准划分单元网格,统一进行城市部件普查等,从而形成全市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的有组织的管理模式,并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指导手册,从而保证网格化管理模式的稳定运行。

2.明确划定各层级管理职责

网格化管理是将城区行政性地划分为一个个“网格”,从而在“区―街道一社区”三级管理结构之下,增加了“网格”这一新的层级,变为四级责任体系,并且实行市、区两级分工、监管分离的体制。其目的在于打破以往行政体系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推诿扯皮、权责不清的种种弊端,理顺市、区、街道各级之间的关系,将资源进行重新整合,使各管理主体的权责界限更加清晰明确。

3.管理效率的高效化

网格化管理借助网络平台的信息传递作用,加之权责的清晰化所带来的人为因素干扰的减少,有利于职能部门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处理问题,突破了传统管理模式反映问题的环节过多的弊端,减少了中间环节和管理层级,整个问题处理流程的时间明显缩短,结案率大幅提高,从而提升了管理和服务的效率。

二、城市网格化管理实践之局限

网格化管理在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话语背景下得到了各级政府的大力提倡,并且广泛应用于城市基层社会管理领域。值得肯定的是,网格化管理借助全新的管理架构和治理技术,在打造“数字城市”、整合社会资源、提高行政效率、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体现出明显优势。但应该注意到,这种管理模式在碎片化的基层社会中往往出现“管理失灵”的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1.持久性不强,运行成本过高

网格化管理是在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的社会转型期而创设,依托于信息技术和科层管理结构,将行政性管理延伸至基层社区,进而应对和社会纠纷,带有一定的应急性。尽管网格化管理在基层社会与政府公共服务部门之间开通了较为便利的信息反馈和处理渠道,减少了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的现象,对于政府行政绩效水平的提高具有促进作用。但是,网格化管理的建立及其运行也潜藏着行政成本膨胀的风险。如在一些网格内设置多名网格员,增设各级网格管理指导中心办公室,这就使人力、设备和资金投入势必增加。此外,网格化管理在某些城市只是作为一种非常态的应急措施而被运用到相关活动和事件中。虽然使社会治理水平在短时间内有所提升,但其性质仍是一种非正式的制度安排,缺乏政策法规的有力保障和相关机构的高度重视,从而其效能的持久性受到广泛质疑。

2.抑制社区自治力量的成长

网格化管理通过“行政力”下沉的方式对基层社会进行科层式管理,体现出社区建设的行政化倾向,这是中国传统的城市管理“一竿子插到底”的全方位管理思想和方式的延伸,影响了社区自治功能的发挥[3]。政权力量对以网格形式存在的社区进行全覆盖式管控,不仅使公共服务辐射到基层社会,而且将各利益群体直接纳入进行政性管理,体现出“总体性支配”所不具备的精准性和强制性的管控特征,严重削弱社区的自治能力。因此,网格化管理的推进和加强将引致行政力量的强化、社区自我管理的弱化,进而对社区自治的进程产生不利影响。

3.全能网格的风险问题

社会治理的目标是协同治理格局的形成。面对社会治理压力的增大和社区在承接社会事务管理方面能力不足的困境,以及打破条块分割式管理和加强部门联动的重要目标,网格化管理已成为政府创新管理体制的主导方向。然而,在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实践探索中,“网格化的功能与实施范围都被大大地泛化了。就网格化的功能而言,已经被泛化到可以解决任何问题的地步,似乎与党的系统和政府系统相关的所有问题都可以通过网格化来解决,网格化的范围被大大泛化”[4]。“全能网格论”造成“管理依赖症”,即确信一切问题和纠纷都可以通过网格加以解决、一切资源和服务都能够通过网格来提供。这势必造成社区自我管理能力的削弱,抑制社会组织和自主性社区等社会治理主体的成长,影响社会协同治理目标的实现。

三、行政力与自治力之契合:网格化管理之创新思路

网格化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基层社区日趋分散化和碎片化、利益群体日益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现代社会对于多元治理的迫切需求,根本原因在于其制度设计上的缺陷―“行政下沉”式的四级管理体系利用科层式的组织隶属关系对社会个体进行组织管理,导致行政力与基层社区的自治力的对接处出现“管理缺口”。因此,建构协同治理格局,关键是要实现政权力量与自治力量的高度契合。可以从以下两项策略着手进行:

1.推动一元化管理向多元化治理转变,实现协同治理局面

网格化管理在本质上仍是基于政府对社会资源和权力进行全面垄断的一种管控型治理模式,这与当前“社会协同治理”强调政府、民间组织和社区等多元主体良性互动、深入合作来管理社会事务的话语体系存在着根本性对立和冲突。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的建构,需要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的紧密衔接,民间组织则充当桥梁作用,通过三者的协同配合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首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应是政府今后工作的重点。必须通过创新治理理念和简政放权来明确自身定位,正确履行管理职能,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其次,自主性社区建设需要政策法规和资金的强力支持,鼓励社区利益和志趣团体有序发展,积极培育社区自治力量,提升居民在社区事务管理上的参与意识和能力,将碎片化的个体重新整合,增强基层社会的凝聚力;此外,大力培育公益性、服务性社会组织,合理承接政府的部分服务职能,向社区内部稳步发展,发挥民间组织在公共服务、调控矛盾、化解纠纷、扶贫帮困等方面的服务功能。

2.以社区服务联动多元治理主体

社区服务着眼于社区需求,主要面向社区成员提供各种服务,是社区自治的主要内容;另外,社区服务也是公共服务在社区层面的延伸和补充,既包含联结政府公共服务的诸多服务事项,也涵盖了许多社会组织的服务内容。因此,社区服务可以作为弥合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断裂”的整合因子。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专业组织的发展,并予以政策支持和法规引导,进而以民间组织为中介,向社区居民提供系统性、福利性、多元性的服务资源来满足其从物质到精神的各种需求,使社区重新成为以认同感和归属感为核心要素的自治共同体,最终实现基层社会矛盾的化解与和谐社区的建设。

综上所述,社会管理的创新方向应是从以政府为中心的一元化管理,迈向与民间组织和群众的参与管理相结合的多元化治理。实现协同治理的关键在于以社区服务来衔接行政力量与社区自治力量,消解政府管控与社区自主发展的紧张和冲突。以服务为导向,淡化科层管理的行政化色彩,促进多元治理主体的深度合作,必然能够赋予网格化管理以全新意义,使之在碎片化社会形态下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参考文献:

[1]渠敬东,等.从总体支配到技术治理:基于中国30年改革经验的社会学分析[J].中国社会科学,2009(6).

[2]田毅鹏,薛文龙.城市管理“网格化”模式与社区自治关系刍议[J].学海,2012(3).

篇4

一、加强法治建设,推动城市管理法治化

一是完善法规规章。推进重点领域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形成覆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的法规规章制度。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加强立法调研,提高新立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完善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相关制度,解决执法依据不足问题。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城市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二是规范执法。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来管理城市,切实提高专业执法与综合执法水平。加大对违法建设、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等痼疾顽症的日常执法力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科技执法,提高执法效率。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与法院非诉执行的工作衔接。针对对公共利益危害较大的违法行为,探索建立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三加强基层综合执法。推进基层综合执法常态化。发挥基层综合执法平台作用,完善基层执法协同机制,深入推进“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配齐配强基层执法人员,解决抓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严格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专项清单,围绕综合执法、重点工作、应急处置等领域,明确街道办事处、部门相关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

四是营造好法治环境。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强化执法制度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社会法治素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体验式法治实践教育活动。依法公开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处罚标准、违法事实、执法依据、处罚内容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深化科技应用,推动城市管理智能化

一是加强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落实大数据计划,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强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建设;开展城市管理领域数据汇集梳理工作,逐步形成城市管理领域大数据共建共享机制,城市管理提供数据支持。创新大数据利用模式,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大数据建设和应用。

二是健全网格化城市管理体系。明确网格化城市管理各相关部门职责清单,加快建成覆盖城乡、功能齐全、三级联动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网格化城市管理云平台。完善网格化管理发现问题处置机制,针对突出和易发问题,建立健全市、区主管部门牵头,相关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配合的高效处置机制。加强市、区城市管理相关单位和公共服务企业与网格化城市管理体系的协调和对接,提高问题处置效率。建立城市管理基础数据普查更新机制,适度扩展网格化管理事项,加快组建与城市管理相适应的城管监督员队伍。探索将管理范围拓展至农村公共管理区域,逐步实现网格全覆盖。

三、强化科学管理,推动城市管理专业化

一是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加强在岗人员教育培训,建立城市管理队伍培训体系和专业等级制度,积极开展全员培训、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招录城市管理专业人才。健全人才培养机制,鼓励市属高等学校设置城市管理专业或开设城市管理课程,培养懂城市、会管理的专业人才。

二是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坚持以专业化为基础,界定服务范围,优化服务流程,广泛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全面提升专业化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市容景观专业设计,做好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计,统筹设施布局。扩大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引入市场化专业化力量,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垃圾分类全链条管理,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四、引导多元共治,推动城市管理社会化

一是夯实社区治理基础。建立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居委会为主导,业主委员会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架构,办好居民身边的事、家门口的事。加快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制定完善社区职责清单,严格落实社区工作事务准入制度,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大力推广“互联网+社区”服务,推动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延伸到社区,扶持养老、助残、物业、家政、零售等领域社区服务机构发展,为居民提供便捷服务。

二是发挥社会各方作用。畅通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渠道,围绕城市治理突出问题和重大事项,开展社会公众共商共议活动;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与城市管理监督,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落实街巷长巡查、发现、报告职责,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鼓励企业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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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 基层社会治理 社区自治 公共问题 民主

在市场经济体制实行以来,我国政府不断简政放权,在社会公共管理方面,逐渐改变为服务性政府,进一步减少了政府的行政主导作用。在社会治疗模式方面,中国政府也在不断寻求一种多元管理模式,强调公民与政府互动,双方共同管理,而对于社会基层——社区的治理则更多的放弃于民众,并提出了社区自治的管理模式。社区自治模式,是解决中国社会和经济问题的一个重要方法,其集合了公共机构和民众的策略,明确了治理主体,强调公共利益最大化,从而使公众利益真正得到了保障。

一、“善治”理念对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重构启示

对于基层社会治理而言,其在解决基层社会公共事务过程中,也要积极维护社会的和谐关系,而这种和谐是建立在民主基础之上的,因此要求政府遵照社会现实,调整社会治理模式。现阶段,我国政府进一步强调了基层社会治理的民主化,政府要还权给民众。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我国政府大动作“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累积超过700项。在国务院的号召下,各地区各级政府也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幅度,社会活力空前迸发。简政放权不仅是过去两年的改革重头戏,也将会是未来的重头戏,而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也要“简政放权”。事实上,行政主导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因而政府要对基层社会治理模式进行重构。但是,重构需要强大的理论指引,而“善治”理念给了我们较多的启示。

“善治”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管理思想,其中其概念的中心是good governance,“善治理念”主要强调了通过有效的治理,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集体。“善治”对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进行了很好的阐述,具体来看:

(一)合法性质与法治状态

即公众和政府均对社会秩序和权威表示认同,并自觉服从。在基层社会治疗重构中,我国政府也要保证治理模式的合法性,并使其社会大众认同,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公众深度参与

“善治”的基本原则是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社会活动等,同时强调民众的深度参与性质。对于基层社会治疗重构而言,民众(社会组织)参与治理,要体现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两方面。中国式的“善治”更加倡导政府和民众,深层次的友好合作,这样才能提高公民参与社会建设,维护社会秩序的积极性。

(三)公开与透明

“善治”要求治理过程中,关系公民和组织成员的直接利益事务要保证公开与透明。具体来说,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应告知民众,政府、政策等治理相关信息,并给予公众(组织成员)参与治理相关决策制定的机会。此外,也要重视民众对公共决策的监督职能,进而保证管理政策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公共服务优质性

“善治”强调治理的关键是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否优质、高效直接决定管理的成败。同样,在重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中,也要保障公共服务的高质量,具体来说基础建设、软等都要保证较高的治理效果。民众与政府的协作管理,将最大限度的突显公共利益。

从“善治”理念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重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启发,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集中体现为“还政于民”,完成这个过程也将提升社会自治能力。对于社区自治问题,我国应以培育自治能力为主,进而完成整个治理模式的重构。

二、基层治理模式重构——社区自治的治理路径

重构社会治理模式其本质就是改革社会管理方式的过程,对于社区治理而言,“自治”要求社会个体要逐步实现“社会人”的转变,这样才能做好基础社会自治与政府治理的良好互动。在治理模式重构中,社区要尽快实现“政府主导”完成到“自治”的转变,具体来说其治理路径应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自治主体多元化发展

在社区自治中,需要对政府的职能、管理行为等进行重新定位,以提高治理的规范性。在社区自治中,自治主体已经发生了改变,其包括政府、公民、社区组织三部分,与传统治理模式相比,重构后治理主体不再单一,而是出现了多元化发展。在社区自治中政府仍占有关键的主体地位,但是要保证社区的公民充分发挥其管理的职能。作为政府,要重新定位自身参与社区建设角色,将原有“全能政府”职能进行分解,让各类社会事务管理下放至公民治理。同时,近年来一些社会非营利组织逐渐开始承担起行业内社会事务的管理,这使得政府不必浪费精力管理纷繁的事务,社会非营利组织已经成为基层政府的左膀右臂。由此来看,公民、社会非营利组织将作为政府的补充力量,在社区自治中担负起重要的责任。在社区自治主体向多元化转变的过程中,还应完成以下几个任务:

1.定位权力与关系。应构建新的现代社区组织结构,传统的自上而下单向权利运行结构不能满足合作、协商的多方管理关系。因而,要构建一种上下联动的互动管理模式,要求多方管理主体可以进行良好的合作、协商。定位权力与关系的关键是保证管理主体处于一种伙伴关系,多方主体可以友好的协商确定管理目标,这种多方认同的管理模式也将提高公共事务的效率。现阶段,政府要“简政放权”,提高社会非营利组织、社区公民的主体地位,共构建三者“鼎力”的社会组织结构。

2.加强社会非营利组织培育。社会非营利组织作为第三部门组织,应突显其社会服务功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中,各行业的自治管理需要一些行业组织、社会非营利组织进行管理,而政府加强这些组织的培育,将极大减轻政府管理的负担。这些组织属于民间力量,也是重要的社会资源,应鼓励这些组织发挥出应有的社会服务功能,达到优化社会资源配置的目的。社会非营利组织的主要社会服务内容主要为中介服务和针对两部分,这样能迅速解决问题,同时也能提升服务的专业性。

3.激发内各方参与社区建设热情。社区自治的效果直接关系社区内每个个体,因而要广泛调动社区内各单位的参与积极性,营造社区共建的氛围。当前,我国社区内各单位参与管理的程度较低,且参与热情不高,尤其是一些私营企业参与率较低等。因而,在社区管理中,要积极宣传社区共设的精神,鼓励各方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同时,要完善制度规范,如政务公开制度、社区管理体制、听证制度等,从而用制度规范社区自治。

(二)自治方式转向复合型

传统社区治理方式以“管制”为主,强调单一治理主体(政府)绝对的管制权,而在社区自治中要打破这种绝对控制的统一管理模式。在重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中,要体现出治理主体服务社会成员的理念,并不进行统一化管理,而要尊重社会个体的差异性。因而,社区自治的自治方式,应是服务、协调、回应等组成的复合型管理方式。社区自治方式要趋于复合型发展,可以运用法律、政治、文化等多种手段。

1.加强改革措施完善。社区自治一次全面的改革,改革离不开各项改革措施的支持。首先,要加快社区改革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构建一套完整且规范的社区法律体系,使社区自治模式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为社区自治深化提供法律依据;其次,要完善社会政策,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注重公民的权益,促进社区治理向民主化发展。

2.明确公共服务的需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民间组织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我国政府已经开始向民间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未来应进一步明确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为原则,增加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种类和数量,这些公共服务将覆盖教育、扶贫、卫生、教育等社会领域。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较为有限,而购买公共服务可以为公众提供更加多样化和异质化的公共服务。但是,当前基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量较少,不能满足公众的现实需求,因此要求政府转变态度,鼓励民间力量支持社会建设,并针对现有公共服务的不足,购买公共服务。此外,基层政府还要加强公共服务供给信息评估公开,使社区民众可以监督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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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新基层管理模式,提升网格服务水平。

3.创新基层管理模式,提升网格服务效能。

4.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网格服务。

5.创新社会治理社会化新思路,打造社区工作网格化新模式。

6.大力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7.管理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服务零距离。

8.管理网格化,服务心贴心。

9.管理无盲点、服务无缝隙、联系无遗漏。

10.继续解放思想,坚持网格为民,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11.坚持科学发展,加快网格建设。

12.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落实网格化管理,开展组团式服务。

13.坚持以人为本,贯彻科学发展,推进网格为民。

14.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现社区工作网格化。

15.健全网格管理,推进网格服务。

16.讲科学、谋发展,抓网格、促和谐。

17.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网格管理、服务为民。

18.社区管理推行网格化、信息化,居民服务实现全天候、零距离。

19.社区管理网格化,受惠群众你我他。

20.社区划网格,管理进网格,服务在网格。

21.网格化社会治理新模式,大事小事一“网”打尽。

22.深入推行网格化管理,全力打造和谐新农村。

23.深入推行网格化管理,全力打造文明和谐校园。

24.实行网格管理,完善服务体系。

25.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26.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网格建设。

27.推进网格化管理,实行人性化服务。

28.网格管理员,您的社区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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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安排部署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渭南市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会精神,印发了《华阴市2021年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要点》,重点聚焦“加强社区干部管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加大街道改革力度,充分发挥统筹功能;优化城市基层服务,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质量水平”等四方面内容20项具体工作任务,对本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是创新推进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制定印发了《华阴市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实施细则》《华阴市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示范点评选办法》。4月中旬,深入全市各镇(街道)、社区,开展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综合研判,共确定8个首批拟打造的示范点。初步提出筹备召开全市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推进会的意见。对社区物业党建联建示范小区太华办华城一三小区、南桥社区凤凰城小区、银河湾小区,岳庙办福惠家园小区进行了初步验收,并就有关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全面深化“街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便捷的接诉、高效的响应、完备的评价等工作机制,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行”,积极开展渭南市“吹哨报到”示范街道创建活动,目前,岳庙街道党委按照关于创建西岳社区“街社吹哨、部门报到”工作示范点的方案,积极推行“轮值主席制”、街道社区党建与单位行业党建“双考双评”机制、“群众点单、组织建单、党员接单”服务模式,做实建立“服务民生类”“社会治理类”“综合执法类”三类清单,切实发挥制度优势,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做实城市党建助推全域旅游发展。通过建立商圈党支部,党建引领旅游发展,以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搭建服务平台,向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向商户提供更加全面的旅游咨讯、向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经营环境,实现企业、商户、游客共享共赢的良好局面,促进全市商业和旅游业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目前,已制定《华山禧悦巷子旅游商圈党群服务中心创建工作方案》,围绕建立“一心五区(党群服务中心,文化展示区、为民服务区、党群活动区、产品展示区、信息交流区)”,指导督促相关单位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加大创建工作力度,现已完成方案设计和选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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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村社区;管理;治理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6.12.142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6)12-0-02

“社区”一词最早由斐济南・滕尼斯定义为:“由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人情味的社会团体”,这一定义用在我国的农村社区上同样比较贴切。我国农村社区一直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变化发展着,当前很多地方也开始了对农村社区治理模式的探索,但总体而言,我国农村社区的建设仍推行管理模式,这一模式的种种问题制约了农村社区的建设和发展。

1 我国农村社区管理的现状及其问题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式将村民自治制度引入法律轨道,为农村社区治理奠定了制度基础和群众基础。而当下农村社区的建设模式还不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网络治理模式,仍是一种缺乏参与、缺乏合作的管理模式,存在着诸多问题。

1.1 管理方式落后,民主制度落实不到位

目前,我国村民自治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4个方面,村民自治制度主要是通过村委会及村民小组等形式来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和推动农村事务的公开。然而在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尽管采取了这一自治模式,实际上仍沿用了传统的管理方式。很多地区村委会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并未定期召开村民会议,一些村务活动常常是部分干部说了算,未做到及时公开,还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这就无法保证村民的自治权,村民自主这一民主制度就没有落实到位。

1.2 农村社区居民缺乏主体意识,参与积极性不高

在村民自治制度中,村民本应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但受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大部分农民对农村社区建设缺乏参与积极性,“面对农村社区推行的政治民主建设,村民广泛存在着村民政治冷漠现象”。从主观因素来看,农民受自身知识水平、法制意识限制,缺乏民主观念和参与热情。从客观因素来看,受我国几千年来“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农民形成一种“唯官是从”的习惯性思维。尽管当前赋予了农民自治的权利,但很多农民仍然认为作决策的应该是部分干部而不是自己,对于农村社区重要事务他们更愿意采取一种观望的态度而不愿意“出头”,甚至对于侵犯了自己利益的事情,也选择忍气吞声。

1.3 农村社区资源利用率低,缺乏资金、人才、技术等支持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乡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农村大量劳动力流入城市,使农村社区缺乏规划者、引领者和建设者,影响了农村社区的建设。而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影响,社区建设无法调动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导致了农村社区的资源闲置和流失,使我国农村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进一步制约了农村社区功能的发挥,不利于农村社区的建设。

2 农村社区由管理向治理变革的必然性

传统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农村社区建设的要求,而治理理论却为人们提供了一条改革思路,治理模式不同于管理模式,它要求各主体能够分享公共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这一理念同样适应当前农村各方面的情况,有助于农村社区的建设。

2.1 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提升为治理模式的推进奠定了经济基础

一方面,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以及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村社区居民的需求已经不仅仅停留在物质层面上了,他们希望了解更多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自己所享有的权利,逐渐形成了一定的参与意识,这为推动村民的自治开启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另一方面,农村经济的发展,吸引了一部分资金和人才的流入,同时也吸引了一些民间组织的进入,其中经济性的民间组织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反映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确实为实现多元共治奠定了基础,开拓了广阔的空间。

2.2 政府政策支持为治理模式的推进奠定了政治基础

过去农村和农业为推动我国的城镇化和工业化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随着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以及国家对粮食安全的重视,国家开始扶持农业。2003年全面取消农业税这一政策改变了传统的建立在税费收取基础上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扭转了乡镇政府乱收费的状况,缓和了干群矛盾,也推动了基层政府职能的转变,这就为治理模式的推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随着我国执政为民理念的不断推进,农村发展道路的选择也必然要作出新的调整,以人为本的目标要求基层政府转变“大包大揽”的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协同社区居民、企业和非政府部门共同致力于农村社区的建设。

2.3 农村社区建设的复杂性要求实现多元治理

过去农村社区是一个封闭而同质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是一个“无法”的社会,是一个“礼治”的社会。然而,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大量的农民选择到城市务工,打破了封闭而同质的农村社区结构,增加了农村社区的流动性,使农村社区结构逐渐向开放性、异质性和流动性转变,改变了传统的礼治秩序。当前农村社区的建设就同时面临着发展问题和秩序重建的问题,要实现农村社区的有序建设,就必须寻找一条新的治理途径,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各参与主体的资源和积极性,更好地应对农村社区建设中不断出现的问题。

3 实现农村治理转型的对策

农村社区建设的迫切性和复杂性,要求从根本上改革之前的管理模式,推动农村社区的治理改革,调动多元主体的参与积极性。

3.1 优化基层政府职能,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并不是忽视政府的作用,而是要更正之前越位、缺位以及错位的现象,发挥好政府在整个治理系统中的主导作用。首先,应该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相关政策更加具体、更加贴近实际,使乡村社区建设做到有法可依;其次,乡镇基层政府要依照法律法规来行使手中的权力,根据当地的特色对农村的建设进行科学的规划,调动其他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共同致力于农村社区的建设;最后,基层政府还要转变管理理念,树立服务意识并努力提升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

3.2 提升农村社区居民的主体意识,调动村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村民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农村民主治理的根本目标是村民自己依法管理村务,在地方政府的帮助下最终依靠村民自己达到善治。在村民自治条件成熟的地区,基层政府应该放手发动群众,充分保障群众的自治权。在一些自治条件不够成熟的地区,在保障农民物质利益的基础上,加大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村民权利的宣传,增进村民对自治的了解,逐步推进自治制度。只有让村民切实感受到参与治理的好处,才能带调动他们的参与积极性,为社区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3.3 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优化投资环境,吸引人财物的进入

农村社区的建设离不开人才、资金、技术以及物资的支持,然而当下在很多农村地区由于基础设施条件差和服务体系配置不齐全,难以吸引人财物的进入。因此,围绕农村社区需要不断完善农村社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就变得很有必要。只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善农村的投资环境,吸引企业和民间组织加入农村社区的治理行列中,从而针对农村社区提供更多农民需要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建设效率,节约社区建设成本。

3.4 鼓励农村社区中民间组织的发展,特别是农村社区社会工作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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