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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的工作重点8篇

时间:2023-09-14 16: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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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的工作重点

篇1

一、进一步完善湖南省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建设

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务部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相关文件精神,省商务领域信用信息建设工作一是建立稳定可靠、运行通畅的省商务领域信用信息系统,做好商贸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披露及报送工作。二是根据商务职能,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分类监管,在日常监管、行政审批和表彰评优等工作中,对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给予便利或奖励;对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市场主体实行惩戒,加强监督管理。

二、加大诚信兴商宣传,努力构建和谐商务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开展诚信经营、互惠互利的宣传活动;3月份,继续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的创建活动;9月份,组织开展好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把“质量为本、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互利共赢”为核心的社会主义商务文化宣传到机关、企业和学校;10月份,组织开展“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征文活动;年底组织评选全省年度商务领域十大守信事件、十大失信事件,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工作机制。

三、完善商业信用销售管理制度,促进商业信用销售发展

大力宣传和促进商业信用销售工作。向商贸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及广大消费者宣传商业信用销售政策措施;推动商贸企业建立健全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引导和规范商业信用销售相关服务业的发展;积极推动和扩大信用消费;完善商业信用销售风险分担机制;鼓励和促进企业、银行、保险机构之间的合作,解决中小商贸企业融资困难。

有序建立商业信用销售链条。鼓励企业主动投保,充分利用保险和担保机构分担信用风险;保险公司积极承保,帮助企业把好信用关,同时拓展业务;银行通过信用保险质押贷款业务,或依据信用保单提高企业信用评级,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困难,同时降低自身风险。通过企业、保险机构、银行之间的合作,建立信用销售、信用保险和银行信贷顺畅衔接的机制,实现三方共赢。

认真组织好试点工作。结合信用销售的发展情况,全省将选择一些行业、区域和企业进行信用销售的试点工作。行业试点工作重点是探索建立行业内部的交易数据交换系统,使会员企业有效规避信用风险;区域试点工作重点是探索在区域内部建立促进商业信用销售的机制,促进区域内信用销售信息的共享,扶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企业试点工作的重点是选择部分信用服务企业,为信用销售工作提供支付结算等信用服务产品,为商贸流通企业、银行和保险、担保机构开展信用销售的顺畅衔接提供便利服务。

四、继续推动全省商务领域社会中介组织的信用建设工作,促进行业诚信自律

继续指导全省商务领域各商会、协会、学会积极开展行业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加强成品油、典当、拍卖等特种行业和酒类、肉类、进出口贸易等重点行业的诚信建设,加强规划和引导,加强商务执法,建立行业自我约束规则;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帮助企业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会员企业信息服务和信用管理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员工素质;规范商会协会对会员企业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加强调研和监督,确保信用评价工作规范运行;指导建立企业联盟,共同制定和遵守行约行规,推进守法经商、诚信经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推动行业内诚信自律和内外部信用信息共享,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强化对失信违约行为的约束。

五、进一步打击商贸活动中欺诈行为,深入治理商业贿赂

重点打击商业零售企业不规范促销、商业零售企业占压及骗取供应商货款、服务业违规经营、特许经营欺诈、外贸欺诈、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欺诈等六类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措施,规范零售企业、特种行业的商贸行为;突出抓好商务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三个重点”:进口配额、许可证的审批及管理,各类展览会、展销会摊位的分配使用,重大项目的招标投标;严厉打击电子商务、外商投资等商贸领域中的商业欺诈行为;完善12312商务举报投诉工作机制,加大社会监督工作力度,制发格式合同,引导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规范购物返券,维护消费者权益;建立公平交易风险预警系统,及时掌握零售商不公平交易行为,并适时;贯彻落实《反垄断法》,创建公平、公正、公开商务发展环境。

篇2

市两型办常务副主任陈同志就“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验区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年我市试验区工作情况和省绩效考核有关“两型”工作方面的情况、年我市“两型”社会试验区工作要点的说明三个方面的内容作了汇报。示范区、循环经济工业区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在会议上做了发言。

去年,围绕“两型”社会建设改革工作,我市重点推进了6个方面的改革试验。统筹城乡发展改革方面,在区、县社区等区域开展试点;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落实了290公顷指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了363万亩,耕地流转比重达32%,居全省第一。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成立了投融资委员会,重组了城发集团、国投集团等。行政管理体制、医药卫生体制、资源节约体制等方面也取得进展。

今年我市“两型”社会建设工作重点开展低碳城市建设试点、污染治理、综合配套改革、“两型”文化建设等四个方面。目前,我市正在制订创建低碳城市试点方案,拟从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社区、低碳生活、低碳环境、低碳管理等7个层面着手,推动传统产业低碳化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继续推行公交车电动化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出租车油改气工程;建设一批低碳示范建筑;制订政策、鼓励市民购买低碳产品等举措,为低碳城市建设谋篇布局。继续开展污染治理,组织“蓝天、碧水、净土、静音”行动,突出湘段污染治理,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和开展县域环保工作。重点抓好统筹城乡发展、土地经营体制、投融资体制、城区建设体制、医药卫生体制、公立医院、户籍制度、省直管县财政体制、国有企业、集体林权制度等方面十大改革。

篇3

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思路

准确把握治超政策,强化治超工作职责,继续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路检路查力度,强化联合执法、部门联动,推进源头行业监管的不断深入,实现治超工作重点由路面治理逐步向源头治理转化,

进一步推动我区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构建联动机制。按照全市治超工作总体部署,在区政府统一协调指导下,协调区公路分局、区公安交警大队加强公路、桥梁超限超载车辆的联合执法。同时强化对造成撒漏污染以及未按规定采取

密闭措施的车辆实施严格管理。

(二)突出治理重点。以I类治超检测站为依托,以主要物流区域、重要路段、车货总重超过55吨和超载10%以上的车辆为重点,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确保治理有成效。

对查处的车辆,要求卸载到位,并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标准进行处罚。对抗拒管理、阻碍行政执法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加强源头治理。一是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治理。以治超站点为依托,稽查大队牵头,运管、维修等各执法单位联合行动,每年组织两次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治理活动,对非法改装车辆责令恢复原

状,从根本上消除超限超载运输的装载条件,促进运输市场及运输价格向市场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强对装载源头的治理。对辖区内公路两侧的物流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对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便利的运输

站(场)依法予以处罚,确保车辆源头装载符合条件。做好对重点源头单位的派驻管理或重点巡查,落实货运源头单位的主体责任。

(四)健全货运经营企业和营运驾驶员的信誉档案管理。要严格执行超限违法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违法登记和信息抄报制度,确保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登记信息准确,并和执法机构共享。运管部门对多次

超限超载的货运企业和营运驾驶员,要定期公布黑名单,并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五)加强治超信息系统建设。安排专人负责I类治超站的信息系统的的管理、使用及维护,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转,实时与全省治超信息系统联网,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有效监控。

(六)进一步强化治超队伍建设。按照上级对治超工作的统一部署,加大对治超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切实抓好治超站点的规范化管理,杜绝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督查室、法制科要切实加强对治

超工作、执法程序的督查力度,确保我区治超工作健康发展。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廉政教育,坚决落实执法人员“五不准”和“十条禁令”的规定,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执法程序,认真做好调查取证、询

问笔录等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公路“三乱”,杜绝不使用检测仪器、凭目测、凭经验乱扣乱罚行为出现,以及、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现场咨询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参与打击超限运输行为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安全工作。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强稽查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在检查中,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追车、不堵车,不双向和逆

向拦截检查车辆,避免发生重特大事故。

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务求实效”的原则,在巩固历年治理整顿道路运输市场和打击非法营运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经营行为,规范城市客运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治理的顺利开展,特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宿俊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刘云海同志兼任,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宣传、协调、督察指导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组织者,特别是严厉打击有组织的非法营运团伙以及带有“黑恶”性质、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出其中的牵头者和组织者,并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重点查处“黑车”。查处非法营运的“黑车”、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以及二、三轮摩托车、客货二用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的行为。

(三)重点治理主要区域。重点治理主要客运线路、车站、宾馆、商品集贸市场周边、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非法营运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从年5月31日开始,分为二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5月31~6月11日)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通过播放电视新闻,张贴标语,公告等各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黑车”非法经营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6月12日开始)

各成员单位要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工作重点,随时督促检查和指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从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采取集中治理,联合执法等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二)坚持依法行政

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对在执法过程中“粗暴执法”、“野蛮执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执法人员,有关部门要予以严肃处理。执法中,要加强对“黑车”等非法营运司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对逾期不接受处理或者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人员,协调司法机关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的人员,积极协调公安部门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三)畅通举报通道

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举报受理、督办和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举报非法经营车辆,协助查处“黑车”案件。在取缔非法经营行为的同时,坚持疏堵结合,从源头上遏制“黑车”的生存空间。

篇5

一、工作重点和目标范围

工作重点:防治燃煤烟气、企业工艺废气异味、汽车尾气和扬尘污染行为。

目标:实现“三无两达标”的目标,即“空气基本无异味、无冒黑烟烟囱、无可见扬尘”、“重点废气污染源达标排放,全市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65%以上”。

范围:市区及13处镇街驻地。

二、污染现状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行集中供热和管道天然气工程,淘汰燃煤锅炉和炉灶,关停水泥立窑生产线,搬迁大气污染企业,在城区内安装使用两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设施,实现了市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大气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目前,我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我市大气污染主要是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和可吸入颗粒物。城区有26家单位使用燃煤锅炉,锅炉总吨位为962.3吨,燃煤总量约42.85万吨。其中热电厂2家,锅炉吨位为880吨,锅炉排放烟尘及二氧化硫达标率均为100%。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因素呈现多元化趋势。主要是旧城改造、道路建设、环卫清扫产生的扬尘,化工、饲料加工、喷漆、露天烧烤、畜禽养殖产生的空气异味,以及汽车尾气排放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有效解决,将严重影响市民身体健康,影响我市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集中治理大气污染,加大企业烟气脱硫除尘工作力度,整治异味和扬尘污染,已成为当前我市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三、治理措施

(一)工艺废气

所有产生工艺废气的企业要采取封闭作业、安装废气净化装置等措施,实现废气达标排放、厂区周围空气无异味。对不正常使用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管理不善造成超标排污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对化工、饲料加工、淀粉、喷漆等产生废气异味污染企业采取搬迁、转产或治理等措施,确保城区、镇街驻地周围空气无异味污染。(见附件表1重点工艺废气及异味污染源治理工程明细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环保局、经信局、商务局

(二)燃煤设施

发展和推行集中供热,凡集中供热管网送达区域的生产和采暖单位,原有燃煤锅炉一律拆除。对要求加入集中供热的用户,供热单位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对未纳入热网规划区域的,要实行区域联片集中供热。对集中供热管网不能送达区域的生产和采暖单位,严禁新上燃煤设施,现有燃煤设施一律安装脱硫除尘装置,废气达标排放。新、扩、改建含燃煤设施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装置,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对城区内燃烧散煤的茶浴炉、食堂大灶逐步淘汰,改用燃气、燃油、电热等清洁能源。金安热电有限公司要实施脱硫再提高工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见附件表2重点燃煤污染源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市政局、规划局、经信局、环保局

(三)扬尘

1、施工工程。中心城区和镇街驻地工程要实行封闭施工,工地周边须设置1.8米以上的围挡,并洒水保湿压尘,遇六级及以上大风天气,一律停止作业并采取防尘措施;长期的土层应进行绿化、固化或硬化,破土处要洒水保湿、压实或覆盖;建筑工地必须按规定硬化进场道路,硬化后地面不得有浮土,并适时洒水降尘;施工工地进出口设置洗车设施,清洗进出车辆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拆除作业应在采取围挡措施后进行,拆除前和拆除过程中要随时洒水或冲洗,防止扬尘飞散;严禁高空抛洒建筑垃圾;严格按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现场搅拌混凝土。(见附件表3重点施工及拆迁场地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住建局

2、城市保洁。全面推行机吸为主、人工捡拾为辅的保洁作业模式。禁止使用机械法干式清扫,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I级道路全部实行机械化吸尘作业,每天机吸一遍,洒水(结冰期除外)一次;夏季气温30°C以上时,每天洒水不少于两次。洒水要达到清洗路面和路牙石积尘的目的。道路两侧地面要落实绿化、硬化和覆盖等防尘措施。(见附件表4重点城市保洁及道路交通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城管局、各镇街

3、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应在城区敏感区域实施大型货运机动车禁行措施。入城车辆必须在入城前清洗轮胎、底盘和车身,严禁车容不整洁的各类脏车入城行驶。车辆运输砂石、土方、煤炭和垃圾等可扬尘物料时,必须覆盖或密封,防止运输车辆沿途泄露遗撒。严肃查处违规扬尘的运输车辆。

责任单位:公安局、各镇街

4、物料堆场。严格落实洒水、封闭、遮挡等防尘措施;干燥季节装卸过程必须采取喷淋等防尘措施;大风天气不得进行露天装卸,并对物料堆进行覆盖;要及时清理遗撒物,不准停留过夜。(见附件表5重点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经信局、环保局、城管局

(四)露天烧烤、饮食油烟

取缔城区一切沿街露天烧烤点;酒店、食堂等饮食服务单位禁止油烟横向排放,并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实现油烟达标排放。(见附件表6重点露天烧烤及饮食油烟污染治理工程项目表)

责任单位:各镇街、城管局、环保局

(五)秸秆、落叶焚烧

各镇街要落实措施,禁止焚烧作物秸秆,严肃查处焚烧秸秆、垃圾、落叶等污染空气的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镇街、环保局

(六)机动车排气

环保、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气年检工作,对检测合格的车辆发放环保标志,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责令限期维修治理;对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维修企业实行资质认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未获得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不予年审、过户;对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辆,依法实行强制性报废;限制三轮车、低速货车在城区内行驶;会同环保部门严厉查处“冒黑烟”的机动车辆。

责任单位:公安局、环保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空气质量改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空气质量改善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具体负责日常调度、协调等工作。环保、经信、市政、公安、建设、交通等部门要按照“一线工作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各镇街主要负责人是属地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第一责任人。

篇6

根据市交通局、公安局《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金市交[2009]16号)等文件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通知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规范我县出租车、道路客运市场秩序,维护道路客运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二)重点查处"黑车"。查处非法营运的"黑车"、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经营的异地出租车以及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和其他车辆等非法经营行为。

(三)重点治理区域。要对"黑车"等非法经营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治理,重点治理主要线路、车站、医院、宾馆、商品集贸市场周边地区、旅游风景区、城乡结合部等的非法营运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期间的非法营运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黑车"等违法经营行为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开展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作为今年建设"平安*"的重点,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合执法工作制度,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治理等措施,全面推进治理活动。县交通局、县公安局成立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统一领导、协调、指导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运管所),负责专项治理联络、协调、信息统计报送等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凝聚合力。一是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是维护社会和行业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站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的重要意义以及内容和政策,及时报道打击黑车过程中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对重大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曝光,使更多的群众明白黑车的危害性,为专项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对部分从事无证经营多次被举报的黑车车主,要会同当地相关部门主动上门宣传教育,纠正其违法行为,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

(三)各司其职,联合执法。交通、运管部门要重点对无证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严查各类道路运输违法违章行为。公安部门对不听劝阻,妨碍、阻挠、围攻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程序的;对从事非法营运的黑恶势力,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制度,加强沟通。交通、公安部门以联席会议的形式开展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专项整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互相通报情况。遇有特殊或者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并建立应急机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五)堵疏结合,综合治理。一方面要坚持严厉打击、决不姑息,另一方面也要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在治理的同时根据市场需求,通过开通新班线、增加运力、增加班线密度等措施切实解决公众出行问题,从源头上杜绝"黑车"。

四、工作要求

要认真学习义乌市廿三里街道的做法,结合实际进行认真推广,力争2009年在主要乡镇至少要有一个试点。

(一)规范执法行为。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发生,坚决遏制有损群众利益的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杜绝公路"三乱"行为。在行政处罚上对重点线路、重点区域内的重点车辆要从严从重处罚,但对危害不大,不以营利为目的的"黑车"要以批评、教育为主,不能搞"一刀切"。

(二)畅通举报渠道。要积极创造条件,畅通"打黑"举报投诉渠道,指定专人负责对举报的受理、督办和回复工作,做到件件有记录、有落实、有回复。

交通运管部门要继续发挥"96520"举报投诉服务电话作用,实施《*省道路运输举报制度》,鼓励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对"黑车"等行为进行举报投诉,鼓励社会各界协助查处"黑车"案件。

(三)探索长效机制。要在专项整治活动中,继续探索、完善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的工作机制。不断总结、推广工作中的经验,借鉴、交流好的措施,因地制宜地摸索出切实有效的长效工作方案,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6日至3月30日)

交通运管与公安治安、交警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打击"黑车"等非法经营的意义,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黑车"。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交通与公安部门要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治理联合执法队,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等方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领导要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工作重点,随时督促、检查和指导。

(三)总结巩固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

篇7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2021年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切实掌握全区食用林产品种养殖基地和林产品加工质量安全隐患,采用日常督查、单位自查和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计划配合省市开展集中抽查,检一批重点品种,整治一批重点隐患。通过安全监测和监管,着力解决食用林产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掀起食用林产品安全整顿治理,实现对辖区内食用林产品生产经营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信息畅,继续深化重点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严密防控,重点施治,确保食用林产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经营行为规范有序,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食用林产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工作重点

(一)落实主体责任。对区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进行食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监督食用林产品经营者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制度,落实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推动食用林产品经营者诚信自律,建立健全食用林产品进、销货台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将行政监管行为转化为经营主体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质量监管。强化食品林产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突出重点,增加抽检频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展食用林产品抽样检验工作,切实做到程序合法、行为规范。开展专项监测和监督抽检,配合完成国家、省级、市级对本区的抽检任务,组织开展区级抽检,同时积极引导鼓励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种植大户开展自检工作。加强食用林产品抽样检验结果的综合运用,进行综合研究和比较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组织,促进源头治理和行业自律。

(三)严查违法案件。对食用林产品违法行为必须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决不能姑息迁就。要通过查办案件锻炼执法队伍,提高执法能力,树立执法权威,打造依法履职尽责的部门形象;通过查办案件,震慑食用林产品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切实净化生产环境,进一步提高食用林产品安全保障水平。

(四)推进社会共治。在新形势下,应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努力营造群策群力、社会共治的局面。利用现代通信技术手段进行食品安全信息互动沟通,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三、工作方法及步骤

(一)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监管力度。将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将日常巡查任务落实到基层林业站。将乡镇管辖区域作为一个网格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监管,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建立主体档案,强化规范运作。加大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力度,研究确定科学合理的分级分类标准,创新信用分类监管的方式方法,注重监管的实效和综合信息的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效性。同时注重与相关部门建立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的融合和共享。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食品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林业部门的重要职责,该项目已纳入2021年省、市林长制目标考核任务,为进一步落实食用林产品安全监管责任,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把责任制和组织领导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宣传教育及培训力度,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生产环节食用林产品经营者的守法意识,不断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加强信息管理,既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又要防止不必要的炒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解决突出问题。针对本辖区生产环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突出、多发和易反复的问题,明确工作重点,找准突破口,集中整治风险隐患较多的的重点品种,务求逐个解决难点问题,取得整治实效。

篇8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稳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是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三、对象和范围

区域范围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配合市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开发区实际重点针对建筑施工、冶金、机械制造等生产经营企业。

四、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域、本行业特点,制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时间安排、排查范围、隐患治理要求等向社会,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提高生产经营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8年全年):对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安全投入和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等。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通过排查,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建档,建立事故隐患库。

(三)隐患整改阶段(2008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对重大安全隐患单位,要逐级上报,加大整改力度,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督查验收阶段(2008年11月至12月)。11月底前,认真做好准备迎接市政府安全生产督查组检查和督导,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贯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情况、隐患排查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治本之策落实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员工,发挥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创新监管机制,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事故防范能力。要把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与落实安全生产治本之策结合起来;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契机,既要治标,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加强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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