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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与应急管理8篇

时间:2023-09-12 17:02:0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安全培训与应急管理,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安全培训与应急管理

篇1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必须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实施。

第十二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合格,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发给安全资格证书。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发给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第三章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六条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第十七条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八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章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总公司(集团公司、总厂)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指导和监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省属生产经营单位及所辖区域内中央管理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分公司、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区域内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市级、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省属生产经营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除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应当支付工资和必要的费用。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开展安全培训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及其持证上岗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的情况;

(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的情况;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本规定严格考核和颁发安全资格证书。考核不得收费。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负责考核、发证的有关人员不得和。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的;

(二)未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

(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期间未支付工资并承担安全培训费用的。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本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

(三)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发现煤矿未按照本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发现煤矿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给予警告,吊销安全资格证书,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编造安全培训记录、档案的;

(二)骗取安全资格证书的。

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有关人员在考核、发证工作中、的,由上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或者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矿务局)局长、矿长(含实际控制人)等。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篇2

一、培训目标

1、新招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的实现率达到100%以上;

2、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100%;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5、广场工作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复培复审完成率100%。

二、培训内容

1、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的概念、方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专业知识:各项应急预案,对应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达标规范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培训计划

1.一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防盗、抢事件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2.二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加油站消防安全制度。对象:加油站员工

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对象:管理人员

3.四月:消防安全学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4.五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初起火灾的扑救与人员疏散逃生

消防设施种类及使用情况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5.七月:食品安全知识及应急预案。对象:餐厅、超市员工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服务区。对象:全体员工

6.八月: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防雷击应急预案

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7.十月:“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冬季道路安全保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8.十一月:冬季锅炉技能及防火培训。对象:锅炉工

除雪防滑应急预案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篇3

一、培训目标

1、新招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的实现率达到100%以上;

2、企业全员接受安全培训达标率100%;

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4、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5、广场工作人员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6、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复培复审完成率100%。

二、培训内容

1、基本知识:安全生产的概念、方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专业知识:各项应急预案,对应特种作业人员专业知识、安全达标规范等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三、培训计划

1.一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

春节期间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

防盗、抢事件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2.二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加油站消防安全制度。对象:加油站员工

安全管理员工作标准。对象:管理人员

3.四月:消防安全学习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4.五月: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初起火灾的扑救与人员疏散逃生

消防设施种类及使用情况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5.七月:食品安全知识及应急预案。对象:餐厅、超市员工

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服务区。对象:全体员工

6.八月: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防雷击应急预案

山体滑坡及泥石流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7.十月:“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冬季道路安全保畅应急预案

对象:服务区全体员工

8.十一月:冬季锅炉技能及防火培训。对象:锅炉工

除雪防滑应急预案

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与义务

篇4

关键词:提高;安全培训;效果;有效途径

中图分类号:C35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安全对于每个来说都事关重大,是生存的根本,没有安全,效益无从谈起,员工工作环境无法保障,员工利益无法得到兑现,安全不仅是员工的人生安全,更是的生产安全,两者都要得到保障,对于从事安全工作的员工来说,如何在从事之前得到科学的管理方法,科学的防范方法至关重要,对于普通员工来说安全更是一个高压线,不但要掌握好自己岗位的理论知识,实操技能,更要了解安全对于整个工作的重要性,下文将对安全培训展开论述。

1、安全培训存在的问题

1.1培训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管理领导不重视或重视程度不够。虽然国家针对安全生产制定了许多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使得个别私企甚至是国企有些领导过分追求市场份额,盲目追求经济效益,从而忽视了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视,造成了生产事故不断,重特大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的。

1.2培训师资素质低

安全培训应以“自主培训为主,送外培训为辅”的安全培训原则,除借助外部培训机构外,还应选拔、训练和聘任内部培训教师。为什么特别强调内部自主培训?未来真正能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靠自己,不但要有专业培训师来授课,更要有中的优秀管理人员来承担训练下属、培养员工的职责。

1.3培训课程内容与培训方式单一

培训作为管理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与的发展战略相协调、相统一、相接轨,应该统一部署规划,培训内容应该结合实际,能满足目前和将来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

1.4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培训重视程度不足

安全应急预案防范措施的编制有它的具体细节操作方法,安全管理部门有些人员由于知识程度有限或重视程度不够,造成编制的应急防范预案可操作性不强,甚至不能有效指导现场应急工作,结果全应急防范措施得不到进一步落实,应急演练也沦为了形式。很多生产事故因为应急预案编制不规范或者是未培训演习结果导致事故灾难扩大。

1.5安全与技术培训脱节

安全培训往往只针对三类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却忽视了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当今生产发展趋势,技术与安全必须融为一体,有的安全措施往往由技术人员编制,技术人员如果不懂安全,编制的措施无安全针对性。

2、培训效果的有效途径

2.1围绕一个中心

安全培训工作都必须围绕安全生产这个中心工作,通过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能力,削减安全风险,实现本质安全和生产过程受控管理。

2.2强化培训管理和教材管理

2.2.1强化培训管理一是编制合理的培训计划;二是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三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2.2.2管理安全培训质量的优劣,不仅取决于教师素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教材现行的安全培训教材,其利.学性、针对性和通用性较强,但缺乏系统性,不够完善,应当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对教材内容有计划地进行增删;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人员编写出适合本单位的、针对性强的、完善的、先进的教材。

2.3完善三项机制:完善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

2.3.1完善约束机制

严格培训考核管理,明确领导和部门责任,定期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责任者的经济利益挂钩同时,要实行岗位任职资格制度,按照不同岗位应具备的水准,要求在岗者必须获得任职资格,否则,实行下岗、待岗或降级使用。

2.3.2完善激励机制

将员工业务素质和安全培训作为利益分配的一个重要指标,并与每个人的经济收人挂钩,使员工自觉自愿地学习掌握安全技能,提高业务素质。

2.3.3完善监督机制

实行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将培训组织形式、项目设计、培训计划编排、培训方法等与参训人员的要求和预期目标比较,评估出培训质量的优劣,并与培训主体的业绩考核与工资奖金挂钩,同时实施培训教师资格认制度,以提高培训教师的素质安全管理部门应进行监管,使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参加安全培训的权力。

2.4着力四个联系

即:安全培训要联系员工思想实际、安全培训要联系企业生产规律、安全培训要联系生产实际、安全培训要联系季节性特点。

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发展的重要举措,搞好安全培训应着力在“四个联系”上下功夫。

2.4.1安全培训要联系员工思想实际

安全培训是员工思想教育的一部分,教育的对象是人,这就要求安全培训者在综合分析员工安全心态的基础上,采取普遍教育和重点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2.4.2安全培训要联系企业生产规律

比如,《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法》等,都是对企业安全生产规律性认识的智慧结晶,企业安全培训自然离不开对这些法规的学习、贯彻和落实,特别要组织各工种人员有针对性地选学重点章节内容,灌输安全生产知识,把握其中的规律由于企业生产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出现和被广泛应用,安全培训的内容要有超前性,不断推陈出新。

2.4.3安全培训要联系生产实际

一是安全培训的内容应与员工所从事的工种岗位必须具备的知识、技能相一致,尤其是在安全培训中,切忌不符岗位实际的教育培训二是安全培训在时间上是间断的,所以要突出重点,不能每次都强调全面性三是安全培训要请反面典型现身说法,要请老师傅“传经送宝”,改变“说教式”的呆板教育形式四是安全培训的内容要随着岗位生产条件的变化而变化。

2.4.4安全培训要联系季节性特点

安全培训节拍要联系季节性特点,有张有弛,有紧有慢比如春节等节假日前后,员工思想活跃,精力分散,此时必须绷紧安全这根弦,对各种安全培训丝毫不能放松此外,在高温雨季期间和冬季干燥时节,要充分加强对员工的高温雨季安全培训,针对干燥气候条件下设备发热等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适时对员工进行季节性教育。

3、培训方式

常见的培训方式主要有理性灌输法、情感启迪法、活动熏陶法、情景模拟法、言传身教法、氛围感染法、期望激励法、自我教育法等,本文选取几个加以说明。

3.1理性灌输法

主要由施教者将培训内容以课堂讲授的方式向受教育者传授,这是用得最多的一种教育方法其主要目的是从理性的角度,向受教育者传授安全理论和方法;引导人们理解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的目标;掌握预防、改善和控制危险的手段和方法。

3.2活动熏陶法

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受教育于熏陶之时这一类培训方法集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为一体,其形式丰富多彩,可分为4种类型:活动类、表演类、竞赛类、参观类。

3.3情景模拟法

通过设置情景,让受教育者获得身临其境的感受,是这一方法的主要目的其形式可以是采用事故预想、事故预案演习、预防救护演习以及应用事故模拟软件,建立类似于真实情景的局部环境,让受教育者进人环境之中或在模拟操作和判断中,获得经验和感受。

3.4言传身教法

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优秀领导者自身的素质修养、人格魅力和行为方式,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员工效仿的楷模,给员工带来信心和力量在安全生产中,企业领导者应自觉成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模范执行者,并要善于用自己的示范作用和良好素质去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使企业形成持久的安全生产局面。

结语:安全培训是公司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也是员工从事工作的第一项培训工作,更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始终牢记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安全培训工作没有终点,要时刻根据企业的发展提出新的培训方法,但安全工作也是有规律科学的,要遵循科学的安全培训方式,遵循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为企业的生产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做好安全培训工作时每一个从事这项工作的神圣使命,企业只有安全生产,安全发展才能创造业绩,员工才能获得收获,企业才能获得成长。

参考文献:

[1]康冬梅.浅谈如何提高安全培训效果[J].技术与市场,2011,02:59+61.

篇5

目标:根据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的需求,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情况,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管理,不断提高职工及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转,特制定我公司20xx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要求: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领导层与管理层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第一的观念;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熟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安全行为的自觉性。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与内容

1、公司主要负责人

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年度培训计划(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

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培训内容:

(一)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护措施等

(二)车间(厂)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有关事故案例;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9)化学品危险性信息:物理特性、化学特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

(10)工艺信息: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安全上下限值;

(11)设备信息:设备材料、设备和管道图纸、电气类别、调节阀系统、安全设施。

(三)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危险岗位作业人员

培训内容:

(1)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有关事故案例;

(8)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三、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和时间

1、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

统一组织培训和考核,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车间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见安全培训计划表

3、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在新进员工入厂报到时及时组织,统一安排,做到真实有效。

4、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危险岗位作业人员

由车间(厂)针对设备特点,组织危化品仓库、关键部位、关键设备等危险岗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并组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四、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实施与管理

1、培训教师:一般由公司内部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及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尽量聘请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2、培训教材、教具、设备的确定

培训教材、教具、设备按培训对象的不同而具体安排。

3、培训过程的管理

要加强管理,确保教育培训的质量。管理责任人要明确具体职责,具体承办部门及协办部门要明确分工,通力合作。

4、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与存档管理

(1)、考核:为考察培训效果,必须对培训对象进行考核,考核可采取笔试和实际操作等形式。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指定部门的考试,合格者可取得上岗证。

篇6

各位领导、老师和安全教育培训行业的同仁大家下午好:

今天很荣幸能够作为本期培训班的学员代表在此发言。首先,非常感谢省应急管理厅宣教中心给我们来自各个职业院校和安全培训机构的同仁提供了这样一次宝贵的开拓眼界、更新观念、提升自我素质的培训进修机会。培训中,我们将系统地学习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培训教师的基本素养与职业能力、安全培训授课与微课技巧、职业安全课程设计、互联网+安全培训、安全应急救护技能提升等内容,这使我们未来有机会为我省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应急素质和技能提升工作贡献一份力量。

在此,请允许我代表本期培训班的全体学员对本次培训学习做出郑重承诺:在接下来为期一周的培训中,我们将严格遵守培训管理制度,绝对服从培训的各项组织安排、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培训班布置的各项任务,坚决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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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对象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全部从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

要重点突出班组长、新员工、农民工、危险(危化)作业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和关键岗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同时还要做好企业季节工、临时工、职工换岗、生活保障等人员的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及要求;行业安全生产基本知识;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常识;交通、用电和防雷安全常识;消防安全常识;岗位安全生产知识和岗位应急处置、应急逃生知识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关知识。

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三、培训要求

1、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培训工作的主体,必须保证全体员工具备必要的,与工作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各企业2014年全员安全培训任务必须在年内完成。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参加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培训,并取得资格(合格)证书。企业普通员工可由企业自行组织培训也可由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培训,同时要统一组织考试,成绩须在合格以上,并发给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2、注重培训质量。各企业要按照“统一安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步步推进”要求,分阶段、分批次、分专业制订培训计划,广泛动员,周密部署,落实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特别要注重安全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因地制宜,因人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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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训工作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统筹规划,改革创新,强力推进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为重点的企业全员培训,大力推进培训内容规范化、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手段现代化,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培训工作安排

1.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知识培训班

主要对烟花爆竹法律法规、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烟花爆竹事故案例等内容进行讲授辅导。拟于3月份举办1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负责人和从业人员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从业人员。

2.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

重点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事故应急救援与职业危害及预防等内容进行讲授。拟于5月份举办1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和储存企业从业人员。

3.金属非金属矿山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主要对矿山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山安全管理、露天开采安全或地下开采安全、爆破安全、机电安全、职业病防治及事故应急处置、自救与现场急救等进行讲授。拟于7月份举办2期培训班(其中1期地下矿山从业人员培训班、1期露天矿山从业人员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全县地下矿山和露天矿山所有从业人员。

4.砖瓦粘土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重点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本单位环境危险因素及所从事工作可能造成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各工种的安全工作方法及强制性标准,事故应急处置及如何预防事故等问题进行培训和学习。拟于9月份举办1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砖瓦粘土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5.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班。重点对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本单位环境危险因素及所从事工作可能造成的职业伤害,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知识和典型事故等问题进行培训和学习。拟于10月份举办2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建材、制鞋、制衣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行业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

6.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中小学校校长安全生产研讨班。重点对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和任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安全发展理论、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案例分析与事故调查处理、职业安全健康、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等问题进行学习和研讨。拟于8月份举办1期,培训对象为乡(镇)政府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全县中小学校校长。

7.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联合工信局、民营局、工业小区管委会、消防大队和水利局等部门,对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三、几点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安全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安全培训工作作为事关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作为生存和发展的大事,作为推进安全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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