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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促进农业发展的建议,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税收政策;体系构建
中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发展阶段,农业产业化遇到了最佳发展时期。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农业与相关产业系列化、一体化、社会化的发展过程。随着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各产业的分工逐渐深化,专业化水平提高,带动农产品加工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产业快速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因而得到相应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化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税收政策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主要工具和手段,也是国家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一、农业产业化需要税收政策支持
我国农业产业化是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的一种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它综合的发挥了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等纵多优越性,提供了符合我国国情发展的途径。我国虽然是农业大国,但距离农业强国还有很大差距。农业是我国第一产业、基础产业,我国要解决十几亿人口的温饱问题,解决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发展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就是农业问题。自加入WTO后我国农业面临很大的冲击和挑战,政府无论是从解决三农问题的角度出发,还是从应对WTO对我国农业冲击而需要扶持角度出发,都迫切需要从政策层面来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税收政策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调控宏观经济杠杆。现行农业产业化的税收政策集中体现在农业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联合发出的《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意见》,主要规定有:国家认定的重点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企业所得税均暂免征收;重点龙头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研究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所发生各项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企业,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以从(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对于符合国家高新技术目录和国家有关部分批准引进项目的农产品加工设备,除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外,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我国从2004年开始逐步降低了农业税税率,2005年全国有28个省(市、区)免征了农业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废止了在我国有47年历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除烟叶税外,所有农业税、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已全部废除。此外,税务部门结合农村税费改革,制定了一系列“以税惠农”的税收优惠政策,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种服务实体减免所得税,降低了农产品经销和加工的增值税税率。
二、现行涉农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分析
1.增值税对农产品和农业产业化保护力度不够。现行增值税规定,对农民生产的初级农产品销售免征增值税,从2001年1月1日开始对收购农产品的企业按13%的扣除率抵减进项税额,虽然解决了部分销项税额按13%计算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税负问题,但对按17%计算销项税额的企业来说,仍然存在税负偏重的问题。再者,就增值税率而言,对农业投入物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的优惠税率还不够完善,保护支持力度不够。
2.税收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比较单一。税式支出的形式包括优惠退税、优惠税率、税式扣除、投资抵免、税式豁免和加速折旧等,不用形式的税式支出会产生不用的效果和功效。现行税收政策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优惠政策主要是对所得税优惠,在流转方面的优惠不够,这就使得现行税收制度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照顾作用远大于鼓励作用。单一的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纳税人税收负担,但不利于农业、乡镇企业及涉农部门的投资增长和技术进步;主要是对国家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及农业科研机构,覆盖面较狭窄,没有形成全程的渗透机制,缺乏促进传统落后农业结构和产品向现代化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缺乏对农业专业化生产、区域化生产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利于扩大农业生产基地,提升农业生产规模。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偏高。国家对“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主要是以规模和效益为标准,对于固定资产规模及近3年的年销售额,东部地区是5000万元以上、2亿元以上,中部是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西部是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还要求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得超过60%,A级(含A级)以上银行信用等级的重点龙头企业的认定需经过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查确定,这就使得大多数企业无法达到认定标准,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有促进作用的中小型企业不能够像大型涉农企业一样享受所得税优惠,造成税收优惠资格的差别,不利于发挥税收政策的刺激效应。
4.财政体制不规范,政策和管理服务有待改进。现行分税制“以基数加增长”的分配方式划分地区政府财力,经济越发达地区得到的财力支持越多,越落后地区得到的财力支持相对越小,地方财力增长缓慢,导致地区财政对农业投入不足,无法保障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资金投入。税收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服务和管理服务待改进,我国缺乏规范性的税法公告制度,宣传力度不够,降低税收政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调整农业经济和增加农业收入,政府应加大力度在政策手段方面加以改善和促进,但是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体制制约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因此必须对税收政策完善,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作用。
1.确立保护和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建立多环节、多层次、协调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保护和扶持农业是世界各国共同的做法,政府把对农业投入作为重点。调整我国产业性税收优惠政策,把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保护和扶持农业的重点,充分利用WTO规则,在不扭曲农产品市场和贸易的“绿箱”条件下,明确农业生产、交易、加工等领域的税收倾斜,建立保护和支持农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尽快提高我国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为鼓励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城市金融机构投资农业经济、为农业经济建设,对农村信用社实施更为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对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投资农业的收入或者支农资金的信贷收入减征、免征营业税。
2.用足用好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发挥倾斜政策的经济效应。调整与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不相适应的区域性税式支持政策,加大对落后地区农业优惠力度,使得落后地区能够以投资软环境的相对优势弥补硬环境的不足。同时,充分运用好国家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集中扶植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效益好、带动农民增长增收作用显著的骨干龙头企业,促进产供销、贸工农相结合的“一条龙”产业链经营机制的形成,大力提高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组织化。认真贯彻落实好涉外税收和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吸引外资发展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优先办理农产品和以农产品为原料加工出口产品的出口退税,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和发展外向型农业。积极运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积极参与研究开发农业优良品种和农业生产技术,鼓励生产优质高效无公害绿色产品,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提升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税式优惠政策对农业倾斜的范围不仅包括农业自身的种植业、养殖业等,还包括与农业相关的产业、行业,如农村生产资料的生产行业、从事农产品深加工、大量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乡镇、村镇企业以及直接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社会化农业服务业等,使农业处于一个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中。
3.改善现行增值税制度。大力推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制度,按农业产业的不同行业确定最低的合理税负水平,对实际税负超过合理税负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推动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对于农户,现行增值税规定销售额免税,但实际农民还需承担进项税,可比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农产品依据收购凭证按13%抵扣进项税管理,农民购入农用机械、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依据普通发票或其他合法的销售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即可对其所含的进项税实行退税,从而有效解决农民的税收负担问题。
4.进一步挖掘税收政策扶植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潜力。尽可能降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认定门槛,取消规模、效益认定限制,中小型企业只要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政策的就予以相应的税收支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使其能真正融入市场竞争,增强发展后劲。结合各种税收支持形式,将税收豁免、优惠税率等直接税收支持与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加速折旧、税收扣除等间接税收支持相结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鼓励和促进、引进、利用闲散资金流向农业产业,提高资金利用率和投资报酬率,还可以对税率、税基制定优惠政策,实施更广的税收优惠扶持政策。
5.全面加强税收管理,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良好税务环境。按照WTO透明度原则要求,建立和完善税法公告制度,提供良好的税收政策服务,将在不同时期、不同经济背景下出台的,散见于各种法规、文件和补充规定中的农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归集和分类,装编成册,使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税收政策公开、易得,易于操作。我国城乡差距较大,不同地区间的农村差距同样存在差距,可考虑对特别落后的农村地区通过制定法律明确其标准和地域界限,采取与经济特区类似的全面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方便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另一方面有利于鼓励企业和个人在地区间投资或服务农业产业,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应通过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渐把资金引向农村和农业产业,充分发挥税收的激励和限制作用,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项目,理顺农村生产关系、经济关系以及城乡关系,加速农业向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和国际化发展。随着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农村各产业的分工日益深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将带动农产品加工、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因而得到相应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化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与优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继而使三农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但是农业因其自身原因制约使得发展受到很大限制,需要国家政策扶植和保护,税收政策就是其中一个保护手段,因此实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税收政策加以保障,我国应从符合现实国情的情况出发,构建一个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税收政策,加速农业产业化进程。
参考文献
[1]周波,施婕.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与思考[J].扬州大学税务学院学报.2009(2)
[2]董洪肖,汪固华.税收政策与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研究综述[J].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10(4)
关键词:农业保险;发展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2
一、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农业保险本身的属性和特点,现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在承保、理赔等业务方面还存在一些复杂性和问题。
一是保险意识方面。从政府角度看,目前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中,保险公司主要依靠基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进行推动,委托村委干部等相关人员配合保险公司实施。个别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对保险认识不够,推动积极性不足,部门间协调配合成本高,甚至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影响了农业保险开展。从保险公司角度看,由于农业保险的复杂性,一些基层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农业保险经营中存在畏难情绪,推动力度不够。从农户角度看,受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影响,农户对利用保险制度进行风险分担的意识还不强,再加上效益不高的农业现状,农民收入普遍偏低,投保主动性不足。
二是业务开展方面。我国农业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绝大部分农户种植的土地面积相对较小,个别农户种植的面积甚至不在同一个地块,农业保险标的的分散特点导致承保时风险评估复杂、成本高。由于农业保险标的的特殊性,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时间集中,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手续繁琐,对从业人员政策水平和能力要求较高,再加上农村交通不便的客观现实,都给保险人造成了不小的困难,从而导致承保成本较高、覆盖面不广。
三是产品本身方面。目前,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的特点是三低和三高。三低指的低收费、低保额和低保障。低收费是指向农户收取的保费较低。有些种植险农户只需要交几块钱,有些保险机构为快速承保,会出现村委或者乡镇企业等单位代为农户缴款进行投保的情况,造成理赔纠纷。低保额带来的低保障让农户缺乏投保意愿。三高指的是高风险、高成本和高赔付。我国自然灾害频繁,农业经营风险大,种植业农户大多为小农经营,种养业农户大多规模较小,承保理赔技术含量高,灾情判断和损失估算程序复杂,赔付率很高。
四是资源投入方面。农业保险业务特殊,涉及面广,相关农业保险业务规定的操作细节还不多,指导性不强,公司缺乏对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农业保险承保理赔需要保险公司贴近农村一线,需要基层机构和大量人员亲力亲为。目前,保险机构的基层组织建设还不能适应农业保险的迅速发展,基层网点铺设不够,从业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都影响了农业保险发展,距离实现“不出村办保险、不出村办赔款”还有差距。
二、下一步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的建议
农业保险惠及千万农户,涉及国家根基。政策性农业保险能有效转移农户经营风险,提升农户抗风险能力,为农民增收“保驾护航”,为农业和农村发展起到“四两拨千斤”作用。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
一是坚持现行农业保险制度。《农业保险条例》从体制上确定了我国现行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即政府与市场合作的制度模式,不仅包括政策性保险,还包括商业险保险。农业保险不仅有政府政策支持,还有各部门共同协助。这是中国农业保险多年发展,不断尝试而得到的正确选择,符合农业保险历史的演变结果。这种制度也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当前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且已显示出巨大的制度红利,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要坚持现行农业保险制度的顶层设计。
二是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农业保险作为政策性险种,必须发挥政府支持作用。根据当前财经现状,可适当加大中央、省、市财政补贴比例,减轻县级财政压力。农户自缴部分可适当降低,甚至取消。可采取村庄或乡镇集中投保形式,降低业务成本,激发保险公司承保热情。建议加大政府对保险公司的支持力度,为保险公司提供经营管理费用补贴,节约经营成本,或者实行税收减免和其他经济手段,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
三是提升创新驱动力。从体制、销售渠道、产品等方面创新,构建各具特色的政策性保险模式。在现行农业保险制度顶层设计框架内,鼓励不同区域创新机制,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建立适合当地实际的农业保险模式。如试行农业保险无赔款优待制度,即对未发生赔款或未达到赔付比例的种植业保险按一定比例无赔款优待,返还给农民一部分保费用作下年度保费,提高农民投保积极性。如简化农险承保理赔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创新销售渠道,突破现行直接销售模式,发展间接营销,适度发挥机构、农村合作组织等中介机构优势,提升推广力度。创新产品,农业保险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发合适的农业保险品种,尤其是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作物险种,从传统的种养扩展到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也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状况,制定不同的保险费率,满足不同层次农户的需求。
四是加强机构人才等基层建设。农业保险技术性强,不仅需要大量精算、管理等复合型人才,更需要懂农业技术和保险技术的一线人才。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历程导致农业保险基层机构人才断层,队伍薄弱,发展受限。支持承办农险公司在乡镇铺设基层农村网点或者建设三农服务站。支持通过引进和自己培养等方式吸引人才进入农业保险领域。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作用,探索切实可行的高效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技术,积极推广。为从业人员提供交流学习机会和平台,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加强队伍建设,为农业保险奠定发展基础。
五是提高农户保险意识。农民是农业保险的参与主体,没有农民参与,农业保险是发展不起来的。由于我国农民收入水平低,生活水平差,农民参与保险的积极性不高。有些农民认为支出加重家庭负担,没有必要,有些农民认为灾害短期内不会发生,保费白交了。政府和保险公司应加强宣传,向农民宣导农险保费的重要意义,让农民了解投保的益处,切身感受参保的积极作用,逐步由依赖政府意识向自我保障转变,提高参保积极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在于真正提高农民风险防范和自愿投保意识,只有农民真正了解保险、选择保险,才能有效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快速发展。
六是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农业保险也是一种商品,要想让更多的农民购买这种商品,必须提高商品服务质量。商业保险公司应该强化农业防灾防损服务,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将农业风险防线向前移。按照发达国家通用的做法,农业保险应该是“一条龙”服务,即把科学技术、信贷、供销、气象等服务统筹运作,全方位、立体化地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
[关键词] 农业机械化;组织;农民;增收
苏北地区地少人多,使各农户家庭所能耕种到的土地量减少,决定了农户不具备实现机械化的经济条件和技术能力,从而导致农户不可能成为实现机械化的基本经营载体。农户的价值取向使得即使具备了农业投资能力的农业大户,也不肯把资金放到回收率极低的农业机械上,从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的发展。而另一方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劳动力的转移,逐步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又必须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如何协调当前存在的矛盾,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笔者经过调研,认为应从如下几点入手。
一、组建农机跨区作业协会,引导农民结伴作业
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农机资源出现结构性的相对过剩,加之农机大户急需有一个机构能引导他们有组织地实施跨区作业。农机跨区作业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农民增收。针对这一新情况,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应充分发挥农机系统的优势,创建农机跨区作业协会,以协会这种民间组织的形式,将机手组织起来,通过详实迅速的信息服务将农机作业引向市场。切实加强作业市场调研,一方面组织农机人员实地了解全市作业量及联合收割机需要,逐镇建立台帐,做到心中有数,一目了然。另一个方面积极开拓作业市场,组织若干个考察组,分赴安徽,山东,浙江,四川等地实地考察,签定作业合同,并将各地汇总的作业信息定期向广大机手公布,免费发放《跨区作业信息手册》。农忙期间开通两部热线电话,公布服务承诺,为跨区作业机手提供维修配件等后期保障。
二、搞好管理与服务,提高农机作业组织化程度
1.强化跨区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
近几年跨区作业的实践使广大机手认识到,谁最先掌握跨区作业信息,谁就赢得跨区作业工作的主动。因此,应积极适应发展形势需要,加强市,县两级跨区作业信息网络建设,选择有条件的镇设立分会,牵头组织跨区作业,吸引机手参加,努力提高农机作业组织化程度。邳州市碾庄镇农机跨区作业协会还自办网站,通过网络了解作业市场,定期作业信息,深得机手喜爱。
2.强化跨区作业规范化管理
随着跨区作业的不断推进,对组织管理工作的要求愈来愈高。因此,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分析形势,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在提高跨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经常化运作、规范化管理上下功夫,促进跨区作业有序开展。按照部、省、市要求,制定严格的发证制度,做到“四不”,即:车辆牌证不齐全,技术状况不好的不发证;不参加培训,不参加检审的不发证;不参加跨区作业队的不发证;不属于辖区范围的不发证。强化镇级农机人员责任,要求对跨区作业的机手,实行“五统一”管理,即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安排调度,统一维修保养,统一作业质量,统一收费标准。欲参加本地跨区作业的机手必须首先到镇农技服务中心报到登记,由各镇按作业区域、种类,组织编组,联合作业。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免费发放作业证,对跨区作业服务中介机构收费的,严格执行“谁服务谁收费”政策,严禁只收费不服务以及乱收费。在收割机跨区作业期,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在各镇各主要交通要道、路段展开检查,发现未参加年检年审、未领取跨区作业证者,除批评教育,责令限期参加检审和领证外,还要给予一定的处罚。对个体作业的机手一律就地整编,编入当地跨区作业队参与作业,着力打击“无证”或“散机”等扰乱跨区作业程序的行为,促进跨区作业的规范化管理。
3.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
通过协会的组织和信息服务,强化农机监理的发牌、发证和保管保养。根据农机管理的要求,外出跨区的联合收割机必须“三证齐全”,即驾驶证、行驶证和跨区作业证。以往机手对领取三证的目的和意义不了解,积极性不高,特别是在农机转制后,部分机手既怕麻烦,又怕花钱,给农机监理带来难度。现在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行业协会,每年召开农机跨区作业农机户代表会议,既传达省、市跨区作业会议精神,又部署全年的农机跨区作业的工作。同时,严格把好《跨取作业证》的发放关,建立申请、登记、发放管理制度,对无牌证、无驾驶证和未经年度检审的机主,一律不予核发《跨区作业证》。这样既能强化管理,又可促进农机监理工作的开展,实现农机安全监理与农机手跨区作业的双赢。
三、拓宽农机服务市场,增加农民收入
1.在确保农机总量的基础上,优化农机资源配置
以发展带动调整,以调整促进优化,走量效并重、协调发展的路子,依靠农业机械不断向农村各个领域扩展,促使农村劳动力转移,从事多种经营,以促进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
2.积极用活现有的农机资产,提高机具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
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全方位提升农机化水平。要以跨区作业为龙头,进一步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更好地利用现有的农机资源,扩大作业区域,提高跨区作业规模和整体效益,积极促进农民增收。
3.发展农村农机运输和物流业
目前,农村80%以上的运输量靠农机来承担,农机在农村物流业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要以乡镇农机站为依托,加速发展农机运销龙头组织。使农机运输和物流成为农村的新兴产业和农民增收的一个重要渠道。
4.扩大农机销售和维修市场
培植农业机械化新的增长点,努力实现全年农机销售总额和维修服务收入新的增长。同时,要努力研究和发展农机作业、技术咨询、信息服务等市场,完善市场服务功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5.搞好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目前农民的整体素质普遍较低,知识的匮乏,信息的闭塞,是影响农民增收的一大障碍,特别是在新技术发展较快的今天,就必须要有一定知识和技术的农机人才,这样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农机实用技术的培训工作是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
参考文献
[1]白人朴.农业机械化与农民增收.农业机械学报.2010(6)
[2]王瑜才.农业机械化助农民增收.现代农业装备.2011(9)
[3]郭燕.发展农业机械化 促进农民增收.浙江农村机电.2011(7)
意见认为,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新阶段,要应对农业兼业化、农村空心化、农民老龄化,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的问题,亟须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经营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保留了农户家庭经营的内核,坚持了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适合我国基本国情,符合农业生产特点,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是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升级版,已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家庭农场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政策扶持和工作指导。
意见强调,要把握好家庭农场基本特征。现阶段,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是农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主要依靠家庭成员而不是依靠雇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农场专门从事农业,主要进行种养业专业化生产,经营者大都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具有商品农产品生产能力。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适度,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当地确定的规模经营标准,收入水平能与当地城镇居民相当,实现较高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各地要正确把握家庭农场特征,从实际出发,根据产业特点和家庭农场发展进程,引导其健康发展。
意见指出,在我国,家庭农场作为新生事物,还处在发展的起步阶段。当前主要是鼓励发展、支持发展,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规范。发展家庭农场要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生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来开展,重点鼓励和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基础上,结合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扶持、示范引导、完善服务,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进。充分认识到,在相当长时期内普通农户仍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基础,在发展家庭农场的同时,不能忽视普通农户的地位和作用。要充分认识到,不断发展起来的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多种经营方式,各具特色、各有优势,家庭农场与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种经营主体,都有各自的适应性和发展空间,发展家庭农场不排斥其他农业经营形式和经营主体,不只追求一种模式、一个标准。充分认识到,家庭农场发展是一个渐进过程,要靠农民自主选择,防止脱离当地实际、违背农民意愿、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的倾向,人为归大堆、垒大户。
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为增强扶持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县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家庭农场档案,县以上农业部门可从当地实际出发,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对经营者资格、劳动力结构、收入构成、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提出相应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建立和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引导和促进家庭农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依照自愿原则,家庭农场可自主决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以取得相应市场主体资格。
引导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等便捷服务。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土地经营权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方式,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形成适度的土地经营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土地确权登记、互换并地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建设连片成方、旱涝保收的农田,引导流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
落实对家庭农场的相关扶持政策。各级农业部门要将家庭农场纳入现有支农政策扶持范围,并予以倾斜,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稳定经营规模、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技术水平、改进经营管理等。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面向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把家庭农场作为重要服务对象,有效提供农业技术推广、优良品种引进、动植物疫病防控、质量检测检验、农资供应和市场营销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建设试验示范基地,担任农业科技示范户,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引导和鼓励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面向家庭农场的代耕代种代收、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集中育苗育秧、灌溉排水、贮藏保鲜等经营性社会化服务。
完善家庭农场人才支撑政策。各地要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培训力度,确立培训目标、丰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实效,有计划地开展培训。要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鼓励中高等学校特别是农业职业院校毕业生、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兴办家庭农场。将家庭农场经营者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阳光工程”等培育计划。完善农业职业教育制度,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多种形式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农民技术职称。
引导家庭农场加强联合与合作。引导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的家庭农场通过组建协会等方式,加强相互交流与联合。鼓励家庭农场牵头或参与组建合作社,带动其他农户共同发展。鼓励工商企业通过订单农业、示范基地等方式,与家庭农场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关键词:武陵地区;农业产业化;税收政策:建议
武陵地区农业产业化与全国一样是20世纪90年代初出现的新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它综合地发挥了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管理企业化等诸多优越性,提供了符合武陵地区区情的发展途径。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已成为武陵地区农业经济发展和改革的突破口。税收政策既是国家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区域农业与地区经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的主要工具和手段。从农业产业化问题的一般规律出发,研究和探讨如何实现税收政策的优化以促进武陵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合理界定税收政策支持武陵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领域
税收政策支持武陵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目的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培育出一批引导武陵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骨干力量,使武陵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在农业增加值中的比重有较大提高;带动武陵地区更多的农户和生产基地,促进武陵地区农民稳定增收;加快形成符合武陵地区农业产业化要求的农业经营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具体来说,税收支持武陵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领域应为:一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税收应加大对武陵地区多种所有制、多种经营形式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龙头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引导龙头企业自建研发机构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联合科技攻关,开发具有区域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产品、新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二是农产品基地建设。其重点是在税收方面创造宽松的环境,解决好基地建设与龙头企业加工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促进武陵地区农产品加工转化增殖,鼓励武陵地区出口企业获得符合进口市场要求的国际认证,增强农产品出口的竞争力。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对武陵地区专业合作组织及其所办加工、流通实体减免有关税费,支持其开展技术培训和推广、发展标准化,增强合作组织的服务功能。四是支持武陵地区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应从税收政策上引导龙头企业采取保护收购价、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武陵地区农户建立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以多种利益联结方式,带动武陵地区基地和农户发展。五是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应通过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逐步把资金引向武陵地区农村和农业产业;应充分发挥税收的激励和限制作用,促进武陵地区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发展高附加值的农产品生产和加工项目,理顺农村生产关系、经济关系以及城乡关系,加速武陵地区向产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和国际化发展。
二、加大对武陵地区农村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
我国城乡差距大,不同地区的农村间差距同样很大,可考虑对特别落后的武陵地区农村,通过制定法律明确其标准和地域界限,采取与经济特区类似的全面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方便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另一方面有利于鼓励企业和个人在武陵地区投资或服务,促进武陵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建立健全鼓励武陵地区农业工业化、规模化的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在武陵地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实施增值税转型。其次,对武陵地区农民合作组织或行业协会的经营性收入、会费收入、服务收入和接受捐赠收入等应实行免税支持政策。再次,对武陵地区所有企业和个人转让农业土地使用权的收入免征营业税、所得税,以鼓励武陵地区农业用地的合理流动和集中。最后,采取鼓励生产要素在武陵地区城乡之间流动的税收政策。对在武陵地区农村从事旅游、观光农业、休闲农业等新兴产业的企业,予以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对武陵地区专门服务于农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服务产业予以营业税和所得税优惠政策。武陵地区企业专门服务于农村的交通运输、通讯、有线电视、电力所获得的收入,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实施税收优惠,促进武陵地区农业产业化经营
从理论上分析,税收调节产业结构的机制有以下方面:一是实行差别税率或通过税率变动来影响相对价格结构及投资结构,进而引起产业结构的变化。二是通过税收优惠的激励措施调节税后投资收益,进而影响投资结构和技术状况,达到调节产业结构的目的。创造良好的税收政策制度环境,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应从以下方面人手:首先统一武陵地区各类农业产业化企业的税收制度。鉴于目前国家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比照《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规定,对武陵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具有区域经济特色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园区,以及向武陵地区农村转移扩散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及部分城市工业的配套企业取得的所得,均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以延长农业产业链,促进武陵地区农村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实现武陵地区城乡生产层面的衔接,吸收武陵地区农村剩余劳力,增加武陵地区农民收入;对武陵地区农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同样适用于新《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第(一)项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的规定,实行所得税前加计扣除,以促进武陵地区农业的科技创新,发展高效高产优质农业。其次,对出口武陵地区农产品实行彻底退税的零税率政策。我国对出口农产品增值税采用出口退税的办法,依据出口退税率来计算实际应退税额,低于农产品中实际所含税额,退税不彻底。为了增强武陵地区农业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考虑到WTO允许对农业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发达国家对农产品进行财政补贴及我国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低的实际情况,我国应对武陵地区出口农产品实行零税率政策,使出口农产品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
五、完善农业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武陵地区农业科技进步
税收对农业科技进步具有明显的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影响技术研发的直接成本与收益,激励技术创新机制的建立。从实质上讲,主要是通过制定有利于农业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
企业和社会增加科研技术的应用与推广的投资,加快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步伐,从而大大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水平和效率。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致力于农业科技进步总体投入活动中的风险。农业科技进步的整个实施和实现过程,是一种实验新技术成效的风险过程,尤其是在高新技术领域中的科技成果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实施阶段,这种风险更高也更明显。国内外经验证明,农业科技只有渗透至土地、劳动力、资本等其他生产资源中才能真正成为有实际意义的创新。从一个农业科技成果到创新出产品往往需要几年、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另外,由于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有些农业高科技成果能否带来预期收益是不确定的。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起到降低和化解这种风险的作用,从而促使企业解除后顾之忧,投入科技研究和应用。事实上,从税收实践来看,广泛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与发展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武陵地区就更不能例外。首先要明确武陵地区农业高科技研发和应用的特点,实行差别优惠待遇;其次要加大对武陵地区农业科技^员的税收优惠力度,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迅速转化为农业实用技术。现行税收政策应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下一步税收优惠设计的重点应转移到创新孵育体系和高新技术或果产业化支持体系方面,建立起比较符合国际规范和要求又能满足武陵地区需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并制定有关武陵地区风险投资的税收倾斜政策,鼓励武陵地区风险投资机制的建立。加大对武陵地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的税收支持,促进人力资本投资。包括对农业科技人员的科技投入减免个人所得税,以促进个人多接受教育培训,增加个人的人力资本投资;对社会各界向武陵地区农村教育培训机构和农业科研机构的捐赠不设最高捐赠限额,可在税前据实列支。
六、加大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力度,促进武陵地区循环农业的发展
首先,通过对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武陵地区生态农业和生态示范区建设,搞好土地整理,推行节水灌溉、科学使用肥料和农药,把生态农业建设和保护耕地、水等自然资源作为促进武陵地区农村经济和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其次,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武陵地区农村新能源建设,有针对性地引导投资和消费,从而限制发展能耗高、污染大的农产品,鼓励发展低能耗、无污染的农产品,对投资于防治污染、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纳税人给予税收减免,促使武陵地区农业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向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向调整。再次,要加大对武陵地区农业科技园区的秩持力度,进一步提高武陵地区农业科技园区的税收优惠程度。如对企业用于农业高新技术开发但国内又不能生产的进口农业设施和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园区内直接用于农、林、渔、牧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企业购置清洁生产设备时,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以降低企业购置清洁生产设备的费用;允许用于清洁生产的设备加速折旧;对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技术生产的产品或生产有利于环境的绿色环抱产品的,给予企业所得税减税甚至免税的优惠。
摘要:台湾农民创业园是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大陆承接台湾农业产业转移的重要园区。基于苏皖两地的调查,发现台湾农民创业园往往难以吸引真正的台湾农民创业和台资企业。引进的台资企业示范带动作用不强,园区发展对财政投入依赖较大,且普遍存在用地困难。本文提出要在科学准确界定台创园的功能基础上,统筹园区扶持配套政策并进行顶层设计,多管齐下促进园区发展,合理设定绩效考核评价方案激励园区发展。
关键词 :台湾农民创业园;两岸农业合作;台资企业
为了促进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向台湾释放大陆和平发展友好信号,国台办和农业部从1996年开始陆续在19个省份先后批准设立了29家台湾农民创业园。经过多年发展,台湾农民创业园已经成为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在大陆承接台湾农业产业转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台湾农民创业园也成为两岸农业合作模式创新的基地、两岸农业人员交流互动的基地。各个园区成立之后虽然保持了良好势头,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困境,如何进一步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促进两岸农业开展深度交流与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基于江苏、安徽两地3家台湾农民创业园的调研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一、苏皖两地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现状
南京江宁台湾农民创业园于2008年12月,淮安淮阴台湾农民创业园、马鞍山和县台湾农民创业园于2009年5月经农业部、国台办批准设立。在各级政府部门的扶持政策引导和管委会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之下,三家园区都取得较快发展。
1.园区发展定位较为合理
淮阴台湾农民创业园将“台资农业集聚高地、都市农业发展典范”作为目标定位,以园区为载体,以农业科技创新为突破点,积极开展两岸农业交流合作。江宁台湾农民创业园以科技农业、生物农业、新能源生态农业和都市休闲农业四大产业为重点,目标定位在将园区建设成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县台湾农民创业园依托蔬菜种植基地、畜禽生产基地,建设生态农业、高效农业、休闲农业,打造台湾食品加工企业集聚地。
2.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
淮阴台湾农民创业园累计投资规模3亿多元,优化了园区交通架构,开工建设通讯和网络设施,兴建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展览馆、高科技智能温室、古镇旅游购物街等一批重点工程。江宁台湾农民创业园已经投资5亿元,按照国家4A 级景区标准建设,完成了15万平方米设施农业基础设施,完善了道路、水、电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完成精品休闲观光农业区、现代农业科技展示区、生物农业产业创新区和新能源生态示范区等功能片区建设。和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累计投入近5亿元,基本完成道路、电网、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建设了20.7万平方米现代化蔬菜种植大棚。
3.政策保障力度不断增强
淮阴台湾农民创业园积极争取省级农业产业化等项目、科技支撑项目、科技富民强县项目,共累计争取资金2550多万元。江宁台湾农民创业园专门在管委会下成立单独经济实体“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独立运作方式承担园区开发建设任务,吸引江宁区政府1亿元平台建设资金。同时,管委会实行向园区倾斜的政策,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高效农业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资金,近年来共争取各类资金累计达3000 万元。和县台湾农民创业园积极争取和县财政支持,近年来累计拨付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规模已近5亿元,并获得和县建设用地指标内调剂的600亩指标。
4.对台优惠政策不断健全
淮阴台湾农民创业园出台了《台湾农民创业园投资优惠政策》,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科技含量较高、带动能力较强的入园台资企业,在土地流转费用上提供补助,对台商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台资企业项目建设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台商个人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免征个人所得税[1]。江宁台湾农民创业园对进入园区的台资重大农业项目,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并在税费方面提供优惠待遇[2]。和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出台了《台湾农民创业园优惠政策》,对入园台资项目在土地租用、税费、资金上给予优惠。例如,对投资高效设施项目的台商,前五年可免交土地使用租金,由县政府投资建设的温室大棚可供台商免费使用五年,对投资涉农工业项目的台商,根据项目投资额度、科技含量和税收贡献等情况按比例给予项目基础建设补助,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免收[3]。
5.对台招商力度不断加大
淮阴台湾农民创业园专门成立招商小组赴台招商,共引进皇达兰花、台生源菌业、景台农业、三商农业等高科技涉农项目21 个,其中台资项目12 个,总投资2.5亿美元。江宁台湾农民创业园积极实施以台引台的招商策略,引进了台湾景台厨馀循环利用项目、果蔬植物工厂、台湾精品农业种植园等项目,园区目前已经落户18个项目,其中台资项目5个,实际到账台资1000万美元。和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共吸引17家企业入驻园区,其中13家建成投产,园区内台资独资与合资企业共4家,全部企业年产值达到18亿多元。
6.对台交流更加热络
淮阴台湾农民创业园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两岸乡村座谈会、台湾江苏周、两岸农渔水利交流会、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等活动,就产业发展、农业科技和管理经验等内容进行广泛交流;先后接待南京台湾投资协会、台北市农业代表团、台湾南头农会参访团、海峡两岸农业促进会、台湾中华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台湾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等多家团体共1000余人次,其中不乏台湾知名企业家;园区还推动码头镇与台湾屏东县东港镇结为友好乡镇,并组织与台湾生态教育农园协会、屏东县农会等台湾8家民间团体结对。江宁台湾农民创业园充分利用台商分布密集的区位优势,开展赴台考察、两岸互访、节会互动等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积极组织开展赴台参加海峡两岸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台湾江苏周、海峡两岸食品展等交流活动,邀请接待台商考察访问,加强人员交流往来,近年来园区共接待台湾农业组织、台商、台资农业企业200多批。和县台湾农民创业园与台湾高雄市国际休闲产业发展协会、屏东建农青果合作社、南台湾企业商事协会、台南市工商业发展促进会等企事业团体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举办了两届“皖台现代农业发展”研讨会,与南台湾经济产业联盟、南台湾商事企业协会等建立了合作机制。
二、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存在的问题
1.缺少真正的台湾农民
从名称含义理解,台湾农民创业园应当是台湾农民创业的乐园,但从调研的三家园区来看,吸引台湾农民难度较大,缺少真正的台湾农民。目前引进的所谓台湾农民大多是从建筑业、传媒等其他行业转行投资农业的台胞。园区缺少真正的台湾农民的原因在于:一是台湾岛内真正的农民经营资金规模有限,难以到大陆投资农业创业。二是台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十分健全,台湾农民离开该体系到大陆创业将面临一定困难。三是台湾农民在岛内的社会地位较高,各种福利待遇也较为优厚,很多台湾农民到大陆创业的主观愿望并不十分强烈。
2.吸引台资企业比较困难
台湾大型涉农企业数量较少,有的企业早期已经进入大陆投资发展,率先在一些优势区域进行布局,且短期内难以改变布局。而台湾农民创业园是近些年刚刚批准成立,大多数位于新兴开发区域,区位优势不突出,难以吸引大型台资涉农企业入驻。台湾涉农中小企业资金规模有限,投资能力较弱,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且对园区优惠政策的依赖程度相对较高,园区对中小型台资企业的引进积极性不高。
3.台资企业示范带动作用还需进一步提高
台湾农民创业园内的台资企业对先进的农业技术保持一定的控制力,其经营模式主要是利用大陆价格较低的土地和劳动力要素为企业增产增效服务。台湾农业技术向当地农民辐射传播的比例较低,加之园区内台资企业数量偏少,台资企业对农业技术示范和推广等方面的影响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调研的三家园区为了克服上述发展瓶颈、促进园区持续发展,不得不将大陆本地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具有一定影响能力的企业也纳入引资对象。
4.对地方政府财政依赖程度较大
为了促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又好又快发展,地方政府对园区建设进行大量投资,积极完善基础设施,促使园区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但是,园区自身独立发展能力比较薄弱,对地方政府投资依赖性很强,一旦减少地方政府资金支持,园区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都会明显受到影响。从企业角度看,园区内的台资企业都是在地方政府优惠政策扶持下获得较高的效益。例如,电费优惠、税收优惠。如果优惠政策执行到期,台资企业的利润空间将面临萎缩的风险,个别企业甚至可能出现撤资破产的情况。
5.园区普遍存在用地困难
虽然台湾农民创业园是农业性质的园区,但是单纯依靠农业,园区产业结构不仅变得单一,发展效益和发展质量也变得难以兼顾。为了促进园区可持续发展,发挥非农产业对农业的带动作用,苏皖两地园区都将农产品和食品加工业、服务业作为重点产业加以培育。这些产业的发展又会给园区带来税收收入,弥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投入。受国家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影响,园区内加工业、服务业用地指标和建筑用地指标十分短缺,可容纳的加工业和服务业企业数量有限,增加了发展农产品和食品加工业、服务业的难度。
三、完善发展台湾农民创业园的政策建议
1.科学准确界定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功能
台湾农民创业园从名称理解应当是台湾农民到大陆创业的乐园,是为促进两岸和平统一、大陆做好台湾中南部农民工作的重要内容。从实际情况来看,台湾农民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短期内来大陆进行农业创业还有一定难度。但也应当看到,台湾农民创业园在发挥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平台作用方面是非常明显的。然而,园区的发展不可回避其经济建设问题,园区经济效益好、发展速度快,将能进一步促进园区品牌和影响力发挥,将更加有利于吸引台资企业投资和台湾农民创业。同时,也对两岸农业交流和合作产生更加积极的影响。因此,台湾农民创业园的发展必须同时兼顾其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园区经济建设两个方面的工作,以达到互相促进的目的。
2.统筹台湾农民创业园扶持配套政策并进行顶层设计
从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历程来看,各地台湾农民创业园初期采取以探索为主的方式进行发展。目前,台湾农民创业园已经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每个园区所面临的困难和制约因素也不再像初期那样,能够通过园区自身和地方政府推动就可以解决。例如,工业和建设用地问题、融资问题、行政级别合理设置问题等。当前需要从中央层面出发,对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进行顶层设计,实行一场自上而下的改革,将各个园区面临的难题通过更加宏观的手段统筹安排加以解决。一要提升台湾农民创业园作为国家级园区的影响力,在园区政策倾斜上与其他国家级农业园区同等对待;二要规范园区规划论证程序,促进园区规划更加科学,符合国家现行法律和政策要求;三要对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行政级别问题出台指导意见,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
3.多管齐下促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
目前台湾农民创业园都面临吸引台湾农民和台商难度大的问题。如果单独依靠台湾因素和农业因素进行发展,很可能会导致园区发展后劲乏力。很多园区前期投入较大,建设运行成本较高,保持健康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每个园区亟待解决的问题。部分园区开始探索增强园区发展后劲的新途径、新措施。从政策调控上,可以考虑在完善园区规划的基础上,对园区不同功能区域实行分类管理。例如,将每个园区的加工业核心区列入国家发改委工业园区目录,争取等同工业园区的政策待遇;将休闲农业核心区列入国家休闲农业示范区,享受同等待遇并配套用地指标;将科技创新核心区列入国家农业现代科技示范区,享受同等政策待遇。而园区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功能区域、辐射区域或带动区域等非核心区域依然保持农业园区特点,享受国家普惠农业政策待遇。
4.合理设定绩效考核评价方案激励园区发展
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起步时间有差别,园区工作人员发展理念不相同,地方政府支持力度不一致,主导产业存在差异,发展模式迥异,很多做法都处于探索阶段。合理设定绩效考核评价方案,通过绩效考核结果,加以政策引导,能够促进台湾农民创业园更好发展,达到扶持较好的园区,激励较弱的园区的目的。在构建考核评价指标时,要突出台湾农民创业园作为两岸农业交流合作平台的作用,将园区引进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新农机情况,两岸农业人员往来情况,台资企业对当地农业示范带动作用发挥情况作为优先指标,促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在两岸农业交流合作上取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淮阴台湾农民创业园.淮安淮阴台湾农民创业园投资优惠政策[EB/OL]. http://hatcy.com/news1.asp?ID=21&ClassID=11, 访问日期:2014-11-6.
[2] 江宁区政府. 江苏南京江宁台湾农民创业园基本情况[EB/OL]. http://jiangning.gov.cn/tcydwjj/100841.htm, 访问日期:2014-12-5.
一、互联网促进农业发展文献综述
(一)互联网与农业发展结合研究
当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在农业领域广泛应用,原本在农业领域分散的线下销售模式与原手工粗放式生产转向线上销售与智能化生产,信息、网络和高科技慢慢融入农业的整个产业链条,包括产、供、销等多个环节,并且带动IT设备、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大数据信息服务等产业链条的全面升级。在互联网对农业信息传递功能方面,汪雷、汪卫霞(2010)以信息不对称理论为基本分析工具,通过重点分析农业信息的传播内容、传播途径等方面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研究了我国农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导致农业信息传播滞碍的原因与机制。严方(2006)、李志达(2011)、李亮(2013)对“互联网+农业”信息利用现状、存在问题、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研究。从以上学者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互联网+农业”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应当首先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参与性,同时调动企业、社会、政府的参与,拓展“互联网+农业”发展模式,从而打开农业经济发展的新篇章。
(二)互联网促进农业发展对策建议研究
在利用互联网促进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方面,朱链萍、张建华、王泽天(2015)等学者从定性层面做出了探讨,从“互联网+金融”“互联网+支农”“互联网+耕地宝”的多种模式出发,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赵爱雪(2015)提出农业“互联网+”行动方向。万宝瑞(2015)认为互联网渗透到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自然会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作为政府首先应该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资金支持;其次在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方面,要注重物流、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建设;最后在提升农村信息水平和农民互联网应用能力的基础上,将农村基层应用互联网与农业现代化连接起来,将信息化渗透到农业政务管理、农产品销售、农业生产等各个环节。从众多学者的研究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利用互联网促进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要结合本地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从政策支持、顶层设计、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开发、电商平台等多个角度来探索互联网促进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二、互联网促进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比较落后
互联网与农业的结合首先体现在信息技术方面,但是我国农村信息技术的发展水平和普及率却不尽人意。首先,互联网技术并未彻底改造农业生产环节以提高生产率。其次,互联网技术并未运用于农业生产过程中品质监督和管理过程。最后,互联网技术并没有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个环节打通并整合成精炼而完善的产业链。
(二)农村信息技术人才匮乏导致农民积极性不高
农村教育资源缺乏,对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农民普遍受教育程度低,学习理论知识的能力有限,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农业从业人员接受新事物的速度较慢且农民对于“互联网+农业”潜在价值和发展前景没有正确的认识,因此对于互联网促进农业发展的认识不够深刻,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三)“互联网+农业”的相关配套服务发展滞后
完备的物流体系和金融支持是农村“互联网+农业”发展所必备的条件。而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发展所需的农村物流、金融服务等跟不上,如目前农村物流已经实现县城和乡镇全覆盖,但是绝大多数行政村还没有物流点,“最后一公里”问题严重,农民网上经营农产品销售面临发货难问题。金融服务上更落后,目前大多数银行只在县城有网点,在乡镇只有农村信用社或者农业银行,而且大多数网点并没有自动存取款的ATM机,金融服务跟不上,影响农民的网上交易。
三、互联网促进农业发展的对策
(一)加强“互联网+农业”发展的顶层设计
用互联网思维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新体系“互联网+农业”的本质是将互联网技术和思维全面融入农业经济发展的全过程,而不是互联网与农业的简单拼接,是一个渐进的、动态的长期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顶层设计、分阶段推进。因此,必须从全国层面加强和完善“互联网+农业”的顶层设计,制定“互联网+农业”的发展战略规划,从基础设施、专项应用和服务体系等方面入手,明确入手环节、支持重点、推进措施,用互联网思维方式,将互联网有机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各个环节,对“互联网+农业”发展的建设任务进行合理布局和优化配置,形成全国统筹布局、部门协同推进、各市分类指导的“互联网+农业”发展新体系。
(二)加强网络覆盖面,注重发展延伸要发展
农村互联网,首先,是要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全面覆盖,考虑到目前互联网金融的覆盖速度,传统互联网金融还需要发挥主力作用,要不断地投入,并且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优化、培养、发展农村金融的主体,并且还要向相对落后的地区进行推进、延伸等,要更大程度地发挥传统金融的作用,增加其规模,有利于将来传统金融向互联网金融的过渡,扩大金融服务的范围,为将来的农村互联网金融打下基础。
(三)利用互联网打通农业各个环节
农村基层应根据本地区的特点,把自己本地区的优势与农村现代化建设连接起来,将互联网渗透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各个环节。农业只有把金融、物流、销售各个环节都打通,搭建电子商务平台,给予参与的农户以政策、资金的支持,以促进当地互联网行业和农业的相互协调发展,才会促进我国现代化农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汪雷,汪卫霞.基于信息不对称的现代农业信息传播体系构建[J].情报理论与实践,2010(7):97-100.
[2]严方.互联网上农业信息资源的整合、利用与管理研究[D].湖北:华中农业大学,2006.
[3]李志达.基于互联网的农业专家系统发展研究[J].农业科技与装备,2011(6):135-136.
[4]李亮.农业个性化门户服务模式研究与实现[D].陕西: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3.
[5]朱链萍.互联网金融优化农村支付环境路径选择[J].金融经济,2015(10):62-63.
[6]张建华.互联网金融对农村信用社转型发展的启示[J].吉林金融研究,2015(4):43-45.
[7]王泽天.互联网金融下的农村金融发展策略调整[J].吉林金融研究,2015(7):40-42+54.
[8]赵爱雪.辽宁省农业农村“互联网+”行动方向[J].新农业,2015(18):8-12.
关键词:绿色农业;现代农业;发展模式
中图分类号:F3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7)01013103
1引言
《“十三五”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提出,农业现代化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遵循农业现代化发展规律,加快发展动力升级、发展方式转变、发展结构优化,推动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同步发展。绿色农业是创新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模式,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增强农业综合生产力和提高农业产业竞争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绿色农业的内涵与理论基础
2.1绿色农业的内涵与特征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有不少专家开始探索研究绿色农业问题,并取得了一些意义重大的研究成果。王艳秀、周旗等认为,按照生态经济学原理绿色农业是一种依靠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合理利用农业资源,生产无污染、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严立冬等从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角度提出,绿色农业以绿色技术进步为基础,充分应用绿色高科技手段,集节约能源、保护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发展农业经济于一体,并倡导绿色消费生活方式的可持续农业发展的模式。刘连馥等在综合国内绿色农业概念提法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绿色农业是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先进工业装备和先进管理理念,以促进农产品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和提高农业综合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为目标,以倡导农产品标准化为手段,推动人类社会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发展模式。
绿色农业实质上是一场农业创新、农业技术革命,是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新时代的重要发展模式。概括国内学者关于绿色农业特征研究,绿色农业主要有6个鲜明的特征:国际化、现代化、标准化、多样化、产业化和高效化。
2.2绿色农业发展的理论基础
目前,国内诸多学者研究认为,绿色农业发展的理论基础包括有:生态经济理论中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的原理,可持续发展理论中的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论,循环经济理论中能量多级利用与物质循环再生原理,农业生态学中生态系统中生物之间协调共生理论,创新理论中农业制度创新和农业技术创新等。
3我国绿色农业的发展历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生产水平的普遍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压力逐渐增大,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走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农业道路已成为世界各国农业发展的共识。综观我国绿色农业的发展历程,主要包括以下3个阶段。
(1)第一阶段是初步探索阶段(1986~1991年)。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研究员包建中在1986年提出了“绿色农业”的概念。部分农业学者也开始对绿色农业的内涵及实践应用开始进行初步的探索和研究。
(2)第二阶段是持续关注阶段(1992~2002年)。1992年开始,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农业发展向“两高一优”方向发展,即农业发展要高产、优质、高效。全国各地先后开展了绿色农业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并逐步开发和生产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开始建立绿色食品原料生产基地。
(3)第三阶段是稳定发展阶段(从2003年至今)。2003年,在亚太地区绿色食品与有机农业市场通道建设国际研讨会上,我国正式提出了 “绿色农业”的概念。2005年,卢良恕等6位专家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绿色农业科学研究与示范基地建设的建议》的报告。回良玉副总理对报告作了重要批示,并充分肯定了绿色农业理论研究和示范推广工作。2006年起,部分省份先后建立了绿色农业研究中心,绿色农业科学研究与示范的科研专项研究相继启动。2013年,在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上,由九三学社中央提交的《关于加强绿色农业发展的提案》成为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001号提案,建议因时因地发展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绿色农业发展模式,构建绿色农业产业体系。绿色农业发展逐渐变成当前发展的共识,被广泛认同和支持,各地也在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发展绿色农业。
4实践中创新绿色发展模式分析――以四川江安县为例
近年来,中央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指导文件,要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四川宜宾市从实际出发,在农村劳动力继续转移的情况下,积极推进现代农业改革,探索完善绿色农业发展模式。其中,江安县坚持绿色发展,围绕“走产村相融道路,创绿色农业典范,建幸福美丽新村”思路,推进麻衣坝现代农业综合改革验示范区建设,形成了“五化”引领的绿色农业发展新模式。
4.1管理模式标准化
麻衣坝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先后引进一家生猪养殖企业和一家农业发展公司,分别从事现代种、养殖业发展,建成特色种植基地2000余亩,存栏种猪5000余头、年产仔猪10万头的大型养殖场及家庭代养场。已建立绿色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实行过程管控;并建立绿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确保供港蔬菜实现企业自查、政府抽查、香港检查3个达标。积极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制定并实施科学规范的饲养管理流程,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4.2生产设施现代化
示范区通过实施土地整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适应产业化运作的“田、路、水、电、管”五网配套体系,新建高标准农田2000亩,道路13.8 km,排渠4.6 km,种养循环管网12 km,喷灌头10万个,配套农产品产业服务中心和生猪养殖智能化的流水线设施,实现农业生产设施现代化。蔬菜基地实施土地整理后,大力推广育苗、播种全机械化生产,实现喷灌设施全覆盖,大幅提高了生产效率和资源利用效率。
4.3产业分工专业化
示范区依托两家龙头企业,大力推广“企业带动、农户参与、协会统筹、金融服务、保险兜底、政府扶持”六方合作机制,将企业、农户、县级农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县财政部门引入参与到现代农业发展中,并明确各方责任主体分工,形成农业生产车间集群,实现专业化发展。针对部分有资金、有意愿经营种植蔬菜、生猪养殖的农户,以“公司+家庭农场”为纽带,按“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培训指导、统一物料供应、统一防疫、统一生产管理、统一销售回收”的六统一模式,带动发展家庭农场。通过供港蔬菜、生猪产业化这两个项目,直接解决了当地1000余人就业,带动江安600户以上的农户致富,间接带动2000余户农户增收,助农户均增收上万元。
4.4资源利用循环化
示范片两家企业“牵手”推进循环农业发展。在生猪养殖过程中所产生的粪污和废水,经过分级沉砂、分级粪池收集处理和厌氧发酵,沼液就富含溶解氮、磷、钾和植物生长细胞的黄腐酸,成为了生态种植业难得的有机肥料。沼液经提灌站输送至高位沼液池,通过铺设灌溉管网进入麻衣蔬菜基地用于蔬菜种植,形成“猪-沼-菜”、“猪-沼-果”生态循环产业模式,有力的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收。同时,养殖场厌氧发酵所产生的大量沼气,还可以用于发电,为示范园区生产生活提供便利,促进“生猪产业-生态农业-新能源产业”循环互动。
4.5产品销售国际化
在示范区建立的供港蔬菜基地已具备直接出口农产品资格。每批次蔬菜先经过机械车间分拣,对蔬菜品质进行分级、装箱冷链物流运输至深港检测点,抽样合格直接进入香港蔬菜协会指定仓库,并在香港、广东市场形成“错峰销售”。同时,还不断加强市场开拓,实现了蔬菜直供韩国、新加坡市场,每年可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积极加强与俄罗斯、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并与欧盟签署意向合作协议,着力推动加工猪肉出口外销,逐步实现生猪产业国际化发展。
5思考与建议
从现代农业的发展情况来看,在四川乃至全国,绿色农业已在一些地方实施并快速发展,但是西部地区绿色农业起步晚,发展中还面临绿色农业品牌少、基层设施建设不足、绿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第一、三产业融合发展不足,农业培训和技术推广力度不够等制约因素。为了推进西部地区县域经济中绿色农业快速发展,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5.1挖掘自身优势,科学选择绿色农业发展模式
发展绿色农业要根据各县域经济条件和地理优势选择不同的发展模式,利用独特的气候和土壤条件,大力发展名、特、优农产品,不断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以山区为主的区县,建议以发展经济林业(包括茶叶、果木等)和畜牧业为主,选择发展当地的优势主导农副产品和农业龙头企业,以进一步推动循环农业的发展。以浅丘或平坝为主的区县,要充分利用水陆交通便利、水源丰富等优势,发展粮食作物种植业(包括瓜果、蔬菜等),加快设施农业发展,带动整个县域经济发展。以浅丘为主的区县,要充分利用近郊交通便利、立体种植的优势,发展都市休闲观光农业,带动整个区域内农旅经济发展。
5.2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做好绿色农业发展的要素保障
政府部门要加大绿色农业扶持力度,加强绿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抓好以农田、水利、交通、生态、农村沼气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御灾害能力。创新绿色农业科技推广机制,构建农业科技“教学、生产、研究、推广”一体化发展模式,完善相关配套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技推广与服务条件。另外,要建立绿色农业发展的长效投入机制。既要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群众投资、投劳,开展农业、农村、农民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和生产设施建设;也要创新投入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发展绿色农业。
5.3培育绿色农业主导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产业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是绿色农业发展的前提和核心。在当前经济形势压力大的情况下,要以地方主导产业为支撑,全面成片推进,实现产业规模化发展,进而走向标准化、现代化、高效化发展。在全面成片推进主导产业发展的同时,要注重休闲观光功能的布局,注重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别是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结合乡村旅游功能,以各类乡村文化节为契机,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式农业,积极创新都市观光型绿色农业发展模式。
5.4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提升绿色农业品牌知名度
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不仅能带动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发展壮大,更重要的是能促进农民增收。要大力发展绿色农业龙头企业,突出其对以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销售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农业建设的引领带动作用,从而促进绿色农业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建议启动多方面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示范作用大、带动能力强、具备引领区域绿色农业发展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对企业在贷款贴息、品牌打造、基地扩建、科技创新、市场拓展等方面进行扶持。
5.5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绿色农业生产效益
积极推动各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并以专业社为主要成员,联合科技、供销、农村合作银行等部门组建联合社,构建“多位一体”的办事平台,完善绿色农业社会化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的物流体系建设,改造一批绿色农产品专业销售市场,积极引导多种经济组织与专业大户参与绿色农产品流通,大力培育农民产销合作组织。加快绿色农业信息化建设,建立市、县、镇三级农业信息互通平台,加快建设一批标准统一、实用性强的农业信息库,加大农村一体化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对绿色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要加快产销对接。重点搞好绿色农特产品、食品展销和对接活动,提高当地绿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5.6绿色农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民能力和素质
积极开展绿色农业职业培训,充分l挥农业中专、农广校、农函大等农民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广泛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和远程教育手段,着力先进适用绿色农业技术的普及推广,培养一大批适应绿色农业发展的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要充分发挥基层农技部门和科技人员的作用,分期分批对农民进行绿色农业实用技术等的培训,促进绿色种养殖。要重点搞好专业大户、职业农民和新型农场主等核心农户的农业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培训,为发展现代规模经营和绿色农业产业化培养合格的生产经营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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