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计价方式8篇

时间:2023-09-11 09: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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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计价方式

篇1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部署和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在今明两年,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中的问题和偏差,保证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注重发挥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监督监管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本次监督检查以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卫片执法、双保工作为重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同步推进、相互结合。开展“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估、卫片执法检查、双保工作等各项工作结合进行。要坚持边排查、边研究、边治理、边整改,通过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等形式,全面排查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存在的问题。

(四)坚持以查促转,完善机制。开展“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要注重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上下功夫。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形成保证中央和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措施有效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

三、具体内容

为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避免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将该项检查与每年开展的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评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和“双保工程”等工作结合进行,具体检查内容与分工如下:

1、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情况、建设用地审批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局耕地保护科、联系协调单位:市农业局)

2、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主要包括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制定与落实情况、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评价考核体系建立与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供地行为。(责任单位:市局土地利用科、联系协调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3、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和“双保工程”监督检查,重点对卫片执法整改情况、“双保工程”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进行检查。(责任单位:市局执法监察分局、联系协调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

4、土地调控政策用地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包括土地差别化供地政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安排用地计划指标情况等。(责任单位:市局规划科、联系协调单位:市发改委)

四、方法步骤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我市工作实际,监督检查拟采用自查、重点检查、卫片执法检查、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工作分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年8月中旬)。制定“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下发文件进行工作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年8月底前)。各县(市、区)组织自查,由国土资源局牵头,发改、农业、工信、交通、水务等有关部门参加,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四方面内容进行自查,查明问题,形成自查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市局专项办公室,市局汇总后上报省厅和市专项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年9月——10月)。市局上述四个监督检查责任科(分局)联系组织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检查工作内容,对各县(市、区)有重点的进行抽查与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地点由各责任科(分局)根据实际工作确定,并自行组织。检查工作完成后,形成检查报告,交市局专项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检查报告上报省厅。并做好接受省厅和市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四)集中整改阶段(2012年3月——5月)。各责任科(分局)针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对比较严重的问题和带有共性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从主观认识、法规制度、权力约束、行政监管、市场环境等方面,分析产生的根源,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地方和单位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各项整改方案交市局专项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整改方案上报省厅。

(五)完善机制阶段(2012年6月——11月)。各责任科(分局)根据检查出的问题,从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出发,提出需要健全和完善的政策建议,逐步建立健全保障中央和省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长效机制。各项政策建议及时交市局专项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材料上报省厅。

五、主要措施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取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简称专项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责任科(分局)按照分工负责各专题内容的监督检查工作,其他科室积极做好配合工作。各县(市、区)局要相应设立领导机构(人员名单8月25日前连同自查报告一并报市局专项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重要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按照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分阶段有重点推进。省厅和市《实施方案》对今明两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确定为五个步骤,并提出了相应的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各县(市、区)局和市局各责任科(分局)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

篇2

建筑工程造价是指进行一个工程项目的建造所需要花费的全部建筑工程投资费用。即从工程项目确定建设意向直至建成、竣工验收为止的整个建设期间所支出的总的建筑工程投资费用,这是保证工程项目建造正常进行的必要资金,是建设项目投资中的最主要部分。我国现行的建筑工程造价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四个部分,而每一部分又包括几个相应不同内容。

我国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在实施阶段,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工程造价的确定,一般都采用以下几种计价方法进行确定:(1)施工图预算法:其特点是政府是制定工程造价的主体,它是以施工图纸及预算定额为依据,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由分部分项工程量套用相应的定额及地区单位估价表,其工程量乘以各项工程综合单价,计算出工程直接费,再按工程类别及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计算其它直接费、间接费和计划利润等费用,最后确定预(结)算造价的方法。其中单位估价表,是由各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根据省统一预算定额编制的综合单价,也叫预算定额基价,是单位估价表的主要构成部分。通过这种方法确定的工程造价,是计算建筑工程造价的基础,并作为确定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办理工程项目拨款与结算,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及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2)新定额直接费单价方式: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地方定额采用实物法编制,实现量价分离,定额的消耗量指标由指令性变为指导性,利润的计取由原来的规定性利润变为浮动性利润。计价时不需要进行价差调整。这种方法在目前使用的较多。(3)地方定额综合单价法特点是:利用地方定额、工程量清单报价,在单价中包含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等,利用综合单价报价可以简化计算工作量。这种方法目前使用较少。(4)企业定额直接费单价法:在确定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消耗量是不是以社会平均水平,而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水平来确定的。这种方法能充分反映工程报价时不同承包商的个体差异,只有管理水平高、生产中资源消耗量少的企业在报价时才具有价格优势。(5)国际惯例方式的特点是:计价依据是工程量清单、企业定额、综合单价、在综合单价中包含间接费、竞争利润、税金,并且间接费、利润完全由承包商根据企业的经营决策,市场竞争状况自主确定。采用此种方法计价,反映了建筑生产中实际的资源消耗。使工程价格既反映其价值,又反映市场供需。

上述(1)和(2)两种计价方法是目前主要的计价方法。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两种方法在计价时都需要利用地方定额并且都需要计算工程量来最终确定工程造价。由于这种特点这样就限定了不同级别的施工企业在记取造价时必须执行同一标准的“定额直接费”或“定额消耗量指标”业主也只能处于从属地位,自主定价的权利较小,只能按照政府的“取费标准”进行计算,其所产生的缺陷为:(1)首先现行的建筑工程造价组成的内容很多,计算量较大,定额内容过多过细,消耗在工程量计算上的时间也较长。(2)与各个施工企业的技术水平不相适应,不利于建筑市场价格的竞争。(3)不能体现建筑产品优质优价的原则。(4)全国各省市颁发使用的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由于程度不同,不利于跨地区工程建设承包市场的竞争。(5)现行工程造价计算方法不能真正体现建筑工程的实际价值。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化,对于工程的土建造价(直接费)影响也是最大的。(6)不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开展。

二、工程造价估算

建筑工程造价的估算,从实际上来说,就是利用某种方法对工程造价所做的一个预先估计或称预测。就建筑工程而言,由于建筑工程本身具有单体性、复杂性、多样性以及对建筑地点的依赖性等特点,不存在两个完全一样的工程,所以对建筑工程来说不能成批量的生产和按整个产品确定价格。这样在进行建筑工程造价估算时就应当对其进行系统化、具体化、综合化全面考虑。所谓系统化,是指为加强工程造价的有效估测,应建立完备的、连贯的、准确的估测系统,使建筑工程造价估算中的估算数据采取、估算过程、估算精度三部分都处于严格、客观的分析计量及控制系统中。

具体化是指对某一建筑工程的造价估算应把建筑工程整体进行分解,划分为基本单元子项(分部分项工程),计算出每一单元子项的费用再综合形成整个建筑工程的费用。

综合化是指在建筑工程造价估算中,要对建筑工程进行分析,要注重其结构形式、建造时间、建造地点等不同因素对造价的影响并且使它们之间能够达到总体的平衡。

三、快速估价的思路和原则

现在通行的确定建筑工程造价方法,面临一大堆图纸,要填写表格将近20余种;涉及数据上万个。特别是工程量的计算,还要求计算人员既懂得工程技术,又要全面执行计算规则及取费规定,操作起来相当复杂,计算式重复繁琐,稍不注意就会出错。由于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较多,即使使用计算机,节省的时间也有限:主要是由于计算机不能识图,每一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具体数值还需经过人工进行计算后才能输入到计算机中。另外在编制或审查一个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常常需要各种不同专业的人员参与工作,少则数周,多则数月才能完成,耗时很长。所以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在现有的概预算方法的基础上如何快速而又较为准确的测算出工程的造价,在某种意义上是关系到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重大课题。为此,从建筑工程造价的特点入手,运用一种方法能够快速估算出建筑工程造价是非常重要的,在时间紧时是有利于节省人力,为企业提高中标机率的。

在我们考虑采用何种方法来快速估价时,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利用己经建成的工程的造价来估测某一未建工程的造价。但是己经建好的建筑工程成千上万,并不是所有的已建工程的造价都可以用来估测某一未建工程的造价,只有那些在结构体系、工程构造、建筑规模等诸多因素上与未建工程相似的已建工程才能作为选择对象。然后利用这若干个与未建工程最相似的工程采用某种可行的预测方法,对未建工程的造价进行预测。文章所采用的估算的基本原则就是建立在建筑工程之间的这种相似性上。对于某个要估算的建筑工程(欲估工程),我们可以从众多的已经建造好的建筑工程(典型工程)中找出与之最相似的若干个工程,然后利用这些若干个与欲估工程最相似的工程(相似工程)的单方土建造价或某一工料消耗量作为原始资料,采用某种预测方法,对欲估工程的单方土建造价进行预测而得到欲估工程的单方土建造价。

另外,建筑工程造价的估算是一个实践性和经验性很强的工作。我们关于工程造价的估算和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等方面的大多数知识,以及由这些知识建立起来的规则,不是来自于理论研究,而是来自于生产实践的经验。因此,我们在考虑这种估算方法时还应考虑它既能从理论和模型结构上最大程度的将人们对事

物客观结果经验性的描述总结出来,又能采用定量化的手段将这种结果客观合理的表达出来。综上所述,我们在进行工程造价的快速估算时,所采用的方法希望能处理如下基本问题:(1)能综合考虑施工企业的经营策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等诸多客观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2)能通过建筑工程的结构特性、装修情况等客观因素及其它技术参数,利用凭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建立起来的数据库,来计算工程造价。(3)能充分的考虑到已建工程和待建工程的在多大程度上相似和最相似到最不相似的变化过程,达到准确的得出建筑工程造价。

篇3

关键词:保险业 会计信息失真 防范机制

一、保险业会计的特点

研究保险企业会计信息失真问题,首先需要了解保险业的会计特点,保险业业务的特殊性致使保险业会计具有以下特点:

1、未了责任准备金的提存

保险公司对于会计年度末尚未到期的保单应承担的责任称为未了责任或未到期责任。由于保费收入是在保单时入账的,而保险责任要延续到保险期终,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要把不属于当年收益的保费以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形式。从当年收益中提出,作为下的年收入。这种未了责任准备金的提存是保险企业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特点。

2、保险利润的特殊性

第一,保险利润的计算与一般企业不同。其利润的计算应以当年收入减当年支出后,同时需要再调整。第二,保险企业年度之间的利润可比性较差。由于保险费是按概率论和大数法则计处的各年灾害损失的平均数收取的,而赔款支出是按当年的实际损失支付的,而灾害事故的发生率各年很不平衡,从而使保费收入与赔款支出在年度间相很大。

3、年终决算的重点在于估算负债

办理年终决算时,一般企业(如工商企业)的重点在于核算资产。而保险公司年终决算的重点是正确估算负债。保险公司的负债主要是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未决赔款等。其中未决赔款的估算比较困难,特别是涉及到责任范围、损害程度的比例存在争议或最后由法庭判决等情况时,往往要经过时间,因此负债数额的估算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二、保险业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

1、保险业会计特点

(1)双重记账基础

保险企业会计制度不同于一般会计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保险会计制度采用双重记账基础。我国的《保险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保险公司会计核算应当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但保险企业在卖出保单、收到保费时,并不知道承保每项风险的成本到底是多少,只能等到发生保险事故,完成理赔工作,或等到保单有效期限届满时才能确切地对风险成本加以计量。如果对每笔业务都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收入和费用的配比,会计部门的工作量将会十分繁重,而且无法满足及时性的要求。因此,保险会计实务当中,采取了变通的做法。即,在平时按照收付实现制来记录每笔业务,到年终再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进行调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会计报表。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之间的转换中,需要大量运用概率统计的方法对未来事项作出预测,同时也要运用到会计估计政策。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会给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带来负面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

(2)保险业信息的预计性

原则上,一份保单终止效力前,保险公司是无法计算这份保单所带来的真实利润的,只能估计这些保单的未来变化。确认保险业务的真实利润必须依赖估计。会计人员为了满足管理者、所有者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要在财务中报告每一年的利润,这就需要一个独特的方法逐年确认利润,即通过责任准备金的调整使各会计期间损益得到合理的分配。而责任准备金的计量需要运用大量的假设、经验数据和贴现率,因此,保险业确认利润时,人为色彩较浓厚,这样不可避免的带来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2、保险业会计制度不健全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只就保险公司的会计事项作了原则性规定,过于宽泛,没有体现保险业的特点。如出于谨慎性原则要求计提坏账准备、贷款损失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8项准备,这无疑对挤于资产水分,消化不良资产,提高资产质量有重要意义。但是其对各项准备的计提只作了原则性规定,准备的计提与否以及比例都由保险公司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客观上为保险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提供了一定的空间。因为同一经济事项,会计人员可能有若干种可供选择的方法,会做出不同的估计。如该制度权责发生制作为保险业的核算基础,虽然较好地解决了收入和费用的配比问题,使期间损益得到合理的体现,但同时也带来负面影响。因为权责发生制涉及到应计、递延、摊销和分配等一系列体现人为作用的会计行为,并包含太多的估计,所以保险业利润的确认就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主观性。

3、公司治理机制存在缺陷

首先从公司内部关系看,目前保险业实行的是“一级法人,分级管理,逐级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由于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的考核多以单一的保费为主,分支公司保费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自己可支配的费用,分支公司盈利或亏损与经营者没有直接的责任和利益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某些分公司不惜以各种方式虚增保费“挣够自己的费用”,谋求自己的利益。

其次保险公司是一系列契约的综合体,维系公司存在的各种契约的订立、执行与监督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会计信息,使会计成了维系各种契约关系的基础,而委托人和人之间存在着典型的信息不对称,只要存在利益冲突,人就会利用其信息优势侵犯委托人的权利。毋庸讳言,保险公司经理与股东之间的受托责任关系使保险公司的经理(人)有着不同于股东(委托人)的独立利益目标。在所有权和与控制权相分离的条件下,经理在获取公司控制权方面处于有利地位,由于信息的不对称,这种人和委托人的利益偏离情况会造成经理出现道德不良,故意隐瞒公司的真实情况,提供虚假的信息给投资者,特别是对于在保险市场上占有较大市场份额的国有独资保险公司,产权过分集中于国家,产权是虚拟的,这种产权主体的缺位很容易导致“内部人控制”,造成监督不力。

4、外部监管不力

近几年来保险公司虽然建立了统一的垂直领导的保险监督组织体系,但是保险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管时只注重机构的批设和审核,忽视了对财务经营活动的监督与检查,监管的重点仍在条款费率审批、手续费标准管理等方面。而对于关系保险业稳定的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质量等方面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另外,目前的保险监管大多停留在现场检查阶段。一些高效的监管手段和方法在我国没能得到切实使用。

三、会计信息失真的防范机制

1、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同时加快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定

首先,保险业目前要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会计法》、《审计法》、《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减少保险业会计舞弊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其次,由于市场的变化和新业务的发展,目前的会计制度和准则并不能完全适合保险业会计,加快适合保险业会计准则的研究和制订,减少会计虚假信息的施展空间也是一项重要工作。一是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压缩财务报告粉饰的空间,鼓励企业披露非财务信息;二是加快制订和出台新的具体会计准则,针对我国保险业公司容易出现问题的准则加以规范;最后,保险会计核算应严格遵守中立原则,不偏不倚。在进行会计的确认和计量中。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的内部制度安排,为此必须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首先,要切实建立政企分开、产权明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股东等财务信息需求者参与监控的动机和能力,这包括健全董事会、建立审计委员会、建立股东对经营管理者的强力约束、建立董事会与经理层之间基于合约的委托关系等措施;其次,完善业绩评价机制,应考虑增加一些涉及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等的非财务会计指标。使人所得的利益与企业目标约束挂钩;第三,改变激励措施,防止管理者的短期行为,使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措施将长期绩效补偿与短期工薪支付分开;第四,要通过持股结构的调整,分散大股东的股权,增加股权之间的相互制衡,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第五,建立、健全独立董事制度,增强董事会内部制约机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3、加强外部监督

审计组织是进行经济监督的专职部门,它们在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性方面具有其它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不可替代的优势。国家审计机关重点做好财政、税收、国有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审计监督工作。发展和完善注册会计制度。注册会计师作为市场经济的“经济警察”,应充分体现其职能和作用。同时也发挥银行、证券和社会力量对保险业会计信息进行监督,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形成综合的会计信息监督体系。

参考文献:

[1]申兵,保险业会计信息失真原因探析[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1年第1期

[2]杨江春,谈会计信息失真原因及治理对策,经济师,2006(7)

篇4

世界经济严重失衡是此次金融危机的根源

此次全球金融危机的根源来自于美国过度透支未来财力的消费。虚拟经济的过度繁荣而实体经济的空心化,而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国家自身消费不足、严重依赖海外市场,低水平扩张产能从而导致生产过剩。同时,由于近几年国际油价高位运行,石油输出国积攒大量美元,为了寻找获利空间,这些美元流入国际市场推高资源价格和资本市场价格进行投机或回流美国,供其借贷消费。这也是加剧危机的根本原因。所以,全球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全球经济的失衡:即主要经济体自身的消费与生产失去平衡、主要经济体间的国际贸易失去平衡、当前与未来失去平衡等。

世界经济应当作出调整

世界经济未来要走向健康的新模式。首先要解决经济体自身的消费与生产失去平衡的问题。而美国作为世界经济的引擎,是这次危机的始作俑者,因此经济转型也必须从美国开始。因此,美国必须解决过度的透支消费、金融服务业在经济中比重偏高、制造业失去竞争力等三个问题,改变纵容居民过度借贷消费的政策,引导国民注重储蓄、量入为出。同时。对金融业要加强监管,限制金融衍生产品的过度杠杠化、泡沫化。另外,为了解决美国劳工成本过于高昂,使得美国制造业失去竞争力,美国必须解决美国劳工阶层贵族化、工会权力过大等问题。

对于亚洲主要经济体来说,必须改变无限扩张产能和依赖出口的局面,做到自身的生产与消费保持基本持平。亚洲地区必须深刻了解到为什么本国储蓄率居高不下、为什么国民消费不振。因此,除了必须改变分配体制外,亚洲地区更要转换原来的经济发展与国民福利的基本思想,放弃“世界工厂”的虚名,放弃追求经济规模的“GDP崇拜症”,而把思想放到追求国民的福利上来。

我国经济在这次危机中显现的问题

中国宏观经济的根本问题是储蓄率过高,消费率过低,根本原因在于资本的比重越来越高,劳动的比重和知识的比重越来越低。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经济的问题逐渐暴露,出口导向的增长模式走不通了,经济下滑,社会矛盾凸显。

21世纪最初几年,资源瓶颈和环境瓶颈已经完全收紧,依靠资源投入驱动的经济发展方式无法再继续下去了。依靠资源投入驱动的经济发展方式对中国经济造成的损害,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就已经暴露出来,但是转变一直没有得到实现。其次,由于中国一直采取出口导向型经济政策,利用劳动要素禀赋优势和国内的自然资源优势,走一条粗放型经济的发展模式。近些年,我国对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保持巨大顺差,积累了将近2万亿的外汇储备。到了2003年,出口需求驱动的经济发展方式造成的种种问题也日益显现。等到美国次贷危机爆发以后,各种矛盾都同时暴露出来,就使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式显得更加复杂和难于处理。与10年前积极财政政策的“时代背景”相比,中国经济结构已然大变样,外贸依存度(进出口总额与GDP的比值)从1995年的近40%逐年上升到2007年的约67%。

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

对于应对本次经济危机,中央政府应吸取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的财政货币政策经验。当时,中央政府以基础设施为主的财政支持填补了外部需求暂时下滑造成的缺口。当全球经济恢复增长时,中国以出口为主导的经济已经占据了最佳位置,因而得以抓住全球贸易上升带来的机遇,使中国形成了外向型增长模式。中国近些年从中获益匪浅。但是近两年,此模式已经显得越来越不可持续性,遇到诸多麻烦:贸易摩擦加剧、人民币升值压力空前、国内资源消耗过量、环境污染严重。况且本次危机之后,外部需求是否会加速回复,值得怀疑,因为本次危机横扫全球主要经济体,而不像1998年只有东南亚遭殃,所以经济快速恢复的几率很小。当外部需要没有及时跟上时,国家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对经济拉动不可持续,到时经济还会陷入麻烦。

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政府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其初衷是希望通过政府投资的扩大,使总供求均衡维持在接近充分就业均衡的水平。利用投资转化的收入效应,改变居民消费预期,提高边际消费倾向,刺激民间投资意愿增强,最终使市场机制恢复自动运行能力,经济增长恢复内在的秩序。这也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实际执行的情况是,积极财政政策对防止经济失速的效果是明显的,1998――2002年GDP年均增长率达到7.6%,保证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但是作为一项反周期调节的政策,积极财政政策始终未能在刺激有效需求、恢复经济自主增长方面产生明显的效果,投资需求越来越依赖政府,对居民消费拉动弱,而政府消费率却节节上升。亚洲金融危机之后的财政支出主要专注于基础设备投资,而当时经济变革的方向却截然相反。20世纪90年代的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将员工的医疗、教育和住房方面的包袱转移给家庭。因此,家庭不得不增加预防性储蓄来应对住房和医疗支出的增加。正如1999年至2003年间家庭储蓄率的显著上升所示。此次经济政策加剧了我国内外失衡,内需不足,严重依赖出口,为这次遭受外部冲击,埋下了伏笔。

四万亿投资的分配应考虑国家长期的经济发展

虽然四万亿投资将有力地拉动经济增长,同时也应看到,四万亿投资的目的绝不只是为了保持增长速度这一目标。应该看到我国经济深层次的矛盾并未解决,经济结构畸轻畸重、民众消费能力低下一直是悬而未决的重大问题,由出口和投资导向到消费导向的转型也还远未完成。

本次金融危机,中央政府已经迅速做出反应,出台的一系列推动经济增长的举措,刺激经济增长力度之大几乎前所未有。虽然加大了对民生的投资,以降低预防性储蓄,并鼓励居民进行消费,但是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支出还是占的比例过大,其对创造就业岗位能力有限;政府花费对关乎国计民生的项目资金有限,只有有限的资金用于社会福利支出:医疗、廉租房、教育、养老金以及社会保障,而这些措施有助于支持消费并重新平衡经济增长。

分析四万亿投资分配方案可知,用于基础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费用在中国财政支出中的比重最大,而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长期偏低。以教育支出为例,中国教育经费在2007年是全球总教育经费的0.78%。而人口则占世界总人口的近20%。近几年还有不断下降趋势。我国教育支出与GDP之比,医疗卫生与GDP之比,均大幅度落后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国家财政投入全民社会保障份额较少,目前老百姓的后顾之忧多,医疗、子女教育等问题都制约人们不敢消费。在外向型经济调整的背景下,老百姓不敢消费将对经济增长产生极大的制约作用。中央财政可以借此调整机会,在全民社会保障领域大有作为。只有加大对低收入阶层的补贴,大幅提高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投入,才能实现内需型增长。

我国应该采取的措施

解决问题的根本路径还是在转变增长方式、发展方式上。在此次经济危机中出现的问题是坏事,但也是好事,又一次逼着我们要解放思想,必须采取科学的发展方式。在这样一个历史性的压力面前,如果处理得好,会开创出一个中国经济增长的新格局,挖掘出一个大国消费市场。

篇5

【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治理

一、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表现形式及其危害

(一)会计造假的表现形式

1.虚构经营行为。

上市公司最常见的会计造假手段,即通过虚构交易,增加销售收入或其他收益,同时虚增资产。这类方式往往需要伪造经济合同、应付账单、税务发票、海关报关等一系列法律凭证,它不仅违反了会计法规更是对合同法、税法等重要经济法规的公然蔑视和挑衅,是性质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

2.关联交易方式操纵。

作假公司除了虚构经济行为,更多的是通过关联方式进行特殊交易,比如债务重组、资产置换、非货币交易等方式来达到操纵业绩的目的。处于正常交易需要的关联交易本来无可厚非,早先法规对此无过多限制,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借交易之名,行操纵之实。

3.会计手段歪曲。

相比较前两种类型,利用一些特殊的会计手段歪曲反映企业经营情况,操纵会计信息的造假行为在国外会计舞弊案件中更为多见。

(二)会计造假的危害

愈演愈烈的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已给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

1.各类部门接受失真的会计信息,会导致宏观决策的失控,严重影响产业结构的优化、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削弱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并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

2.影响会计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损害了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打击了他们的投资信心,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破坏了投资环境。

3.造成了国家税收和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影响管理当局做出正确的生产经营决策,破坏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4.破坏市场游戏规则,加剧市场投机和市场波动,严重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5.会计造假助长了各种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据统计,我国由于造假与腐败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消费者福利损失估计每年在9785亿到12 570亿元人民币之间,约占我国GDP的13.6%~16.8%左右。

以上种种,严重影响了我国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阻碍了我国市场经济稳步、健康、快速的发展。

二、会计造假原因分析

(一)产权不明晰

我国目前会计造假之所以成为普遍现象,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在企业制度转型期的企业产权归属关系界定不清楚,导致原有监督机构的职能受到削弱,而代表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监督机构又尚未建立。因此,会计造假问题也就比较突出。

(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由于我国股市的先天性股权结构缺陷,使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呈现与西方国家不同的国有股“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进而造成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相互制衡关系的扭曲。

(三)会计立法不健全

我国自1990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起,陆续颁布并完善了《公司法》、《证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从实际执行的效果来看,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缺陷。一是法规出台严重滞后于实践的发展,立法似乎更多地是被动、消极地“堵窟窿”,缺乏预见性。二是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且执行不力,特别突出地体现在对注册会计师违法人员的打击制裁不力上,违法者往往以接受行政处分代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缴纳少量罚款代替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及附加高额罚款,《会计法》规定行政处罚金额个人最高是5万元,单位最高是10万元,这种对造假者微不足道的处罚措施很难对其他违法者产生以儆效尤的作用。

(四)注册会计师管理水平低下

90年代以来,随着国内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尤其是适应证券市场扩张的需要,注册会计师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我国会计师行业发展至今毕竟只有二十多年历史,同经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1)执业水平低;(2)不正当竞争现象严重;(3)注册会计师缺乏“独立性”。

三、防范和治理会计造假的对策

(一)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1.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目前我国公司对经理层的激励机制落后,大多数仍停留在传统的工薪制上,经理层及员工收入与公司效益结合的程度不高,应从法律角度明确允许和鼓励公司将股份作为激励手段,并允许管理层在达到经营目标后增加其持有股份。

2.保护中小股东权利。要彻底改变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控制现象,监督大股东、董事会和经理层的行为,必须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利。因此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鼓励中小股东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如建立征集投票权,代表广大中小股东参与上市公司重大决策的参与表决权;完善赔偿机制等。

3.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增加董事会中独立董事的比重,在董事会下设立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专门委员会,以有效的约束控股股东和经理的行为;完善现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对其相应的权利义务做明确的划分,使其权责利保持一致;建立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为独立董事提供合理的薪酬,使其追求长期利益,关心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

(二)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上市公司应重新确立内部审计的地位,设立内部委员会,发挥其对财务报告的监督作用,内部审计向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会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负责,使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与内部审计三者之间应有独立交流和信息沟通的渠道;通过权力分配、权力制衡、信息披露等机制,在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上减少会计造假的风险;在制衡方和大股东在会计信息上的权利方面,实行职务不兼容制度,杜绝高层管理人员交叉任职。

(三)完善会计立法

1.建立健全民事赔偿制度。我们可以借鉴美国《萨班斯法案》的经验,强制要求公司负责人就其出具的公司会计信息做出"个人书面认证"把会计信息责任具体落实到个人;在法律上,这种法律制度的实施可以为广大股民“民事赔偿诉讼”提供证据,从而调动有关利益人的积极性和提高对造假者的威慑力。

2.提高对会计造假的惩罚力度。《萨班斯法案》对会计造假者做出了一系列严厉的处罚规定,如相关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如果涉嫌会计造假,最高可处500万美元的罚款或者20年的监禁。而我国的相关会计法规对会计造假的惩罚力度远不如美国.因此,我国应建立严格的上市公司高层经理人员的经济处罚制度;加大对会计造假人员个人的刑事处罚力度,使造假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四)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

1.提高和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收费标准,减少会计师事务所降价竞争的空间,全面推行有限责任合伙制(LLP),提高会计师事务所违法成本。

2.完善上市公司审计委托受理制度,实行审计业务由证监会、中注协同意招标委派制。

3.实行上市公司审计轮换制,每隔三年强制性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以免注册会计师与上市公司过于亲密而丧失独立性。

4.建立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机制,注册会计师因串通舞弊或重大过失而未能发现上市公司重大会计造假,致使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诚信、规范的经济发展软环境对中国的上市公司发展壮大乃至成为国际型的大企业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通过对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研究,同样会对我国的会计行业及相关领域的改革提供了理论支持,从而更好的创建和谐的发展的社会。

・・・・・・参考文献・・・・・・・・・・・・・・・・・・・・・・・

[1]劳伦・福克斯.安然沉浮[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2]尹平.财务造假监控与检测[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3]黄世忠.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泛滥根源在制度缺陷[J].上海证券报,2002.

[4]左志民,李明辉.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原因及对策研究[J].河南高等商业专科学校学报,2002,(5).

[5]罗雨薇.上市公司会计造假探源[J].邵阳学院学报,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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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刘姝威.上市公司虚假会计报表识别[M].上海:技术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9]陈志武,杨林.谁揭穿安然[J].财经,2002,(1).

篇6

一、指导思想

坚定不移地把继续解放思想贯穿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全过程,积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发展理念,形成支持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强大思想动力。充分发挥科技行政管理工作的创新动力作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推进科技事业大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督查内容

主要是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支持方向,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是否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来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三、督查计划

为确保督查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决定自年6月开始,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开展督查检查工作。

1.安排部署阶段(年6月)。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重点和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目标和措施。

2.自查自纠阶段(年7月-10月)。组织局各业务处室、工业研究院、知识产权局、创新基金中心、技术市场办、科司等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摆在落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科技行政管理尤其是科技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目标。

3.重点督查阶段(年11月-12月)。市科技局督查检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

4.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1月)。各相关处室和单位对落实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情况报告局监督检查领导工作小组。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市科技局党政负责人为组长的督查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篇7

一、 单项测试赛

单项测试赛适用于比赛前期,其优点是简单、灵活、易组织,强度中等,队员兴奋点高,针对性强,效果明显。

教练员为了解决某一技术环节或检验某阶段训练效果,或为了提高弱项训练强度,可采用单项测试赛,即安排1~2项测试项目进行班级比赛。例如:为了提高立定跳远的起跳能力,解决学生不会起跳的问题,教师可以组织形式多样的班级对抗赛。对抗的方法可以安排在足球们上定出三个不同的高度(既三个分值),在相等的距离处划一条线做起跳线。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不同高度,要求落地必须有缓冲,通过高密度的练习是学生形成动力定型,达到有的学生没有起跳高度的目的。

二、 限制条件的测试赛

限制条件的测试赛适用于比赛中期,优点是增加练习难度,提高比赛的强度,强化队员比赛的心理素质,增强队员对考试的适应能力。

教师为刺激学生考出最好成绩,先和年级领导联系把每次的测验成绩加到月考总分之中,在测试前先向学生讲明如何在800米起跑后抢占有利位置,如何处理好体力分配等。可采用15~20人一组起跑等方式。限制条件的测试赛。如在考试中有走着时间较长的可判为例取消本次成绩。跳跃和投掷项目只允许试跳(投)1~2次,为例得分为零。

三、 恶劣天气时的测试赛

不同地区,中考测试一般要持续5~7天,既可能遇上风和日丽的天气,也可能遇到大风天气或雨天,上下午测试学生的适应能力也不一样。例如,上午8―11点学生比较适应,但是下午1―3点正是人的兴奋点最低的时间,就会造成学生的测试成绩大幅度下降。如果学生没有在时间差上和恶劣天气下测试的经验和适应能力,在测试中则会造成师生在心理上较大起伏,直接导致测试成绩大幅度的下降。因此,教师安排测试时,既要安排良好天气时的测试,又要安排恶劣天气下的测试,还要考虑上下午的问题,以便提高队员的适应能力,掌握应对措施。

四、 异地测试赛

如果每次测试都在同一个地方,会导致学生对裁判、场地和环境产生心理适应,突然改变环境会造成学生的心理波动,况且加试是在本市(县)的某个高中学校进行。因此,教师应安排几次不同地方的测试,不仅能提高学生快速适应环境的能力,还能解决学生因环境的变化分散注意力而造成的心理紧张的问题。

例如,如果我们是一个山区学校,学生从未接触过标准的400米塑胶跑道,会使学生的注意力分散造成无意注意。因此,就有必要进行异地测试赛,可到附近市区有标准的400米塑胶跑道的学校进行测试,并且提前到达测试场地进行适应性练习。

安排测试赛的注意事项:

(一) 安全问题

教师安排比赛,首先要检查好场地、器材。其次,赛前的准备活动,赛中要做到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赛后放松整理活动,如要外出比赛,注意交通问题。

(二) 比赛的目的

教师安排比赛要有极强的目的性。如教师是要检测训练结果,还是要阶段测试,还是培养学生的适应能力。

篇8

本文主要描述国际会计准则中关于投资性房地产计价模式的相关规定及其具体运用。虽然关于该准则最新的修订也已经是在两年之前,但现在研究该准则中的详细规定并不过时,它有助于理解国际会计准则与我国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以及产生差异的原因,从而有利于更好地运用投资性房地产的计价模式,准确把握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精神和改进方向。

计价模式

《国际会计准则第40号―投资性房地产》允许主体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两种计价模式中任选其一。

成本模式

成本是指资产购置或建造时,为取得该资产而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其他对价的公允价值、或者在适当时候按照特定要求进行初始确认时归属于该资产的金额。采用成本模式,要求投资性房地产在初始计量后采用折余成本(减去任何累计减值损失)予以计量。

在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中提出了两种模式:成本模式和重估价模式,第16号准则主要是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而投资性房地产若是选择了成本模式,可以比照该号准则中成本模式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符合持有待售分类标准的(或归类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包含的)投资性房地产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核算。

公允价值模式

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在初始计量后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确认为损益。

所谓公允价值,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之间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的金额。所谓“熟悉情况”是指自愿的购买者和自愿的销售者双方都对投资性房地产的性质和特征、其实际和潜在的用途,以及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状况适度熟悉。“自愿的当事人”包括了自愿的购买者和自愿的销售者。自愿购买者是指自愿而不是被迫购买,该购买者既不过分急于也不准备按任意价格购买。假定的购买者不会支付高于由熟悉情况的、自愿的购买者及销售者构成的市场所要求的价格。而自愿的销售者则不是一个过分急于出手,也不是一个准备接受任何价格的被迫的销售者,更不是一个抱着固定价格不放,而不理性考虑当前市场状况的销售者。自愿销售者愿意根据市场条件,以所能取得的最好价格出售其投资性房地产。而“公平交易”是指在不存在特别或特殊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进行的交易。这种关系可使交易价格不具有市场状况的特征。这一交易假定是在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各方独立地发生行为。

公允价值有别于常提到的另一个概念:使用价值。公允价值反映了熟悉情况的,自愿的购买者及销售者的知识以及估计。与之相对,使用价值反映了主体的估计,包括可能是主体特定的而不是适用于一般主体因素的影响。例如,公允价值不反映以下因素(因为熟悉情况的、自愿的购买者及销售者一般不具备这些因素):将不同地理位置的房地产进行组合所产生的附加值;投资性房地产与其他资产之间的协同作用;只针对目前所有者的法定权利或法定约束;以及针对目前所有者的税收利益或税收负担。

此外,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应该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状况。之所以强调资产负债表日,原因在于公允价值是指定日期的特定时点上的价值。由于市场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在另外一个时点上估计的公允价值的报告金额就可能不正确或不恰当。另外,实际上,公允价值的定义还假设了销售合同的交换和完成是同步的,没有任何价格上的变化。如果交换和完成不是同步的,则熟悉情况的、自愿的当事人之间的公平交易中就很可能出现价格的变化。

值得注意的是,在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企业不应当重复计算作为单独资产或负债确认的资产或负债。例如,电梯或空调等设备往往构成某一项建筑物整体的组成部分,通常应当包括在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之中,而不是单独作为不动产、厂房和机器设备来确认;再如,如果某一间办公室与配备的家具一同出租,办公室的公允价值通常包括家具的公允价值,因为租金收益是配备了家具的办公室的收益。在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中包括家具的情况下,企业不应当将家具作为一项单独资产确认。

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也不包括在特殊条件或情形下夸大或缩小的估计价格,例如,由与销售有关的任何人所给予的特殊对价或让步等等。公允价值不反映为提高或改善房地产而发生的未来资本性支出,同样的,也不反映由这些未来支出所产生的相关未来利益。

计价模式的具体运用

资产要进入会计系统进行反映需要衡量和确定价格。对于大多数资产而言,其账面金额的确定并不十分困难,所以并不需要专业的估计。但是,投资性房地产具有其特殊性:第一,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价值量一般较大,估价的花费和资产的价值相比可能只占其很小的份额,从而使得估价可行;第二,房地产具有独特性,不同房地产可能因为地理位置、结构、用途的不同,而在价值上差别很大,而且在企业持有房地产的过程中,其价值还可能发生很大的变化;第三,投资性房地产不同于机器厂房,其持有的目的在于未来出售或是出租,因此,一旦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大大提高,企业就很有可能将其出售从而获得收益。所以,如果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都单单以最初获得投资性房地产的历史成本来反映其价值,显然不能很好地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所需的信息。此时,就需要对投资性房地产应计录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常见的房地产计价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market comparison approach)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的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做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市场比较法的理论依据是房地产交易中的替代原理。根据替代原理,在房地产交易时,当事人都会将拟交易的房地产价格与类似房地产的成交价格进行比较和分析,从而做出买或不买的决策。因此,类似房地产的价格之间必然会接近或相互影响。所以,在对投资性房地产计价时,可以用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交易价格,通过比较、修正,从而得出计算对象的价格。运用市场比较法,要求在同一供求范围内存在较多的类似房地产的交易,而对于不存在房地产交易活跃市场的,或是很少发生交易的特殊房地产则很难适用。

收益法

收益法(income approach)是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之后的正常净收益,选取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累加,以此估算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收益法以预期原理为理论依据,将投资性房地产不断取得的年净收益视为银行存款利息,按照一定的利率,还原出房地产价值总额。这种计价方法主要适用于有收益或一定潜在收益的房地产,而对于纯粹消费性和无明显市场经营收益的房地产,或是以自用、自住为目的的房地产则不适宜用收益法估价。

成本法

成本法(cost approach)一般以建造房地产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扣除折旧,再加上一定的利润和应纳税金来确定房地产的价格。然而,成本并不等于价格,有些成本的增加并不能增加房地产的效用或价值。因为这一原因,更多的时候是在对特殊目的、特殊建造、狭小市场或是无交易的投资性房地产计价时采用成本法作为估价方法。

比较上述三种方法,当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时,采用的是公允价值模式;而当采用成本法时,运用的则是成本模式。可以看到,房地产的计价方法并不是唯一的,而且不同计价方法的理论依据并不完全相同,所以计算出来的金额也是不相同的,甚至可能差别巨大。会计准则规范投资性房地产在确认、计量、披露等各个环节应记录多大的金额才是适宜的,其实,也正是对如何选择上述计价方法的规范。准则具体规定了在不同情况下应该采用何种计价模式,运用何种计价方法。在国际会计准则中提到:公允价值最好的证据是在活跃市场中对同一地理位置和相同状况并具有类似的租赁和其他合同的类似房地产的现时价格。主体应注意辨别房地产在性质、地理位置或状况方面的差异,或与房地产有关的租赁和其他合同条款方面的差异。显然,这里运用的是市场比较法。然而,很多时候并不存在上述情况,可能无法在活跃市场上找到类似的资产进行比较,此时,准则规定:在不存在上述的活跃市场现时价格的情况下,主体应考虑各种不同来源的信息,包括:(1)在活跃市场中,不同性质、状况或地理位置的房地产的现时价格(或不同租赁或其他合同中的现时价格),对其进行调整以反映那些差异;(2)相似房地产在不太活跃市场的近期价格,对其进行调整以反映自按这些价格发生交易之日以来经济状况的变化;(3)根据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可靠估计所作的折现的现金流量预测,辅以任何现有的租赁和其他合同,以及(如果可能的话)处于相同地理位置和状况下相似房地产的当前市场租金等外部证据,采用反映当前市场对现金流量的金额和时间的不确定性估计的折现率。显然(3)中提到的是收益法。而当投资性房地产不满足上述条件,无法运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进行计价,也即企业无法可靠确定公允价值时,应采用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

计价模式的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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