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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基础理论知识8篇

时间:2023-09-10 15:10:59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管理基础理论知识,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管理基础理论知识

篇1

1.知识管理理论。斯克姆对知识管理的定义是:为实现组织目标,通过创造、收集、组织、传播、应用和开发等一系列规范化、系统化的管理手段对知识进行管理。知识管理的内容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知识本身的管理,即对显性知识、隐性知识、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相互作用的管理。野中郁次郎将知识的特性(隐性和显性)与知识创新主体结合,提出了SECI组织知识创新螺旋模型。该模型将知识创造过程划分为社会化、外在化、组合化、内在化四个模式,反映了组织知识创新的动态特征和创新的全过程。知识社会化是隐性知识之间通过共享手段转化成新的隐性知识;知识外在化是通过言语和行为等手段将隐形知识表现出来,形成显性知识;知识组合化是将显性知识与显性知识融合起来,形成更加系统、完整的显性知识;知识内在化是通过学习等手段将显性知识变成自己的隐性知识。第二种是知识基本过程的管理,体现知识线性价值链,其过程包括知识的获取、表示、共享、应用、创新以及存储等几个环节。

2.系统设计思路。基于知识管理理论,基础教育改革项目管理系统应该符合如下要求:

(1)符合“省级管理部门-试点县区-试点学校-试点班级”四级知识主体的要求。

(2)符合项目信息采集、项目活动计划、项目过程监控、项目成果总结四个环节的知识管理需求。

(3)符合隐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的获取、表示、存储和共享的特点。其中,从知识基本过程的管理角度来设计,针对知识获取,拟收集项目基础数据、教师和学生能力状态数据,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通知、方案、活动人员名单或总结报告等数据文档,再进行归类整理,提供搜索,形成可用的、有价值的统计信息和知识;针对知识存储,规定统一的数据结构和规范,利用数据库对适用性知识进行存储,便于相互交流借鉴;针对知识共享,遴选推荐优秀案例或总结报告,推送至前台门户网站,将存储的知识分享给项目参加人员,并构建邮件系统和异步交流论坛,促进项目参加人员分享显性和隐性知识。

二、总体架构设计

基础教育改革项目管理系统分为后台管理系统、前台门户网站两大部分,其中,后台管理系统包括基本数据管理、项目信息管理、项目活动管理、教师能力状态监测、学生发展状态监测、站内通知邮件、在线论坛、前台门户管理七个模块。前台门户网站对外宣传试点项目的通知公告、文件、活动、成效等。根据试点项目分级负责、分级管理的要求,系统采取省级、县区、试点学校、实验教师四级管理模式,操作用户相应分为省级部门管理用户(含管理员和领导)、试点县区管理用户(含管理员和领导)、试点学校管理用户(含管理员和领导)、实验教师和项目专家等四大类。用户登录之后,可以访问后台管理系统。前台门户网站面向公众用户开放。

三、功能模块设计

1.基础管理。该模块用于管理系统的基础数据和设置,分为基础数据管理、系统参数设置、模块管理、用户权限管理、系统帮助等子模块。系统管理员利用模块管理,可以对后台系统的菜单模块进行添加、删除和禁用,指定模块标示和ASPX页面,动态维护后台系统的菜单结构。用户权限管理模块,用于实现系统权限的分配和管理,包括用户管理、角色管理、用户组管理、用户权限分配。基础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是一个动态复杂的过程,涉及到的部门层级多,用户人员广。有鉴于此,该系统采用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RBAC)来实现用户与访问权限的逻辑分离,RBAC的基本思想是:定义一组用户集和角色集,在特定的环境里,权限被赋予角色,而角色被指定给一个用户,此用户就拥有了该角色所拥有的权限。

2.项目信息管理。该模块对参加试点项目的部门和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包括试点县区管理、试点学校管理、实验班级管理、实验教师管理、项目专家管理等子模块。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可以对所辖区域内的项目信息进行查询、统计、导出和打印,以图表方式查阅统计结果,及时掌握试点学校、实验班级和实验教师的数量与结构。其中,数据图表采用JavascriptCharts实现。

3.项目活动管理。该模块用于对各级部门、各类项目活动的计划、实施、总结的整个周期进行管理,便于上级部门监控下级部门的项目工作状态,以及收集下级部门开展项目的佐证性材料,实现项目知识的获取与存储。

(1)活动计划管理,包括上报活动计划、审核活动计划、查阅活动计划统计。每级部门均可上报本级的活动计划,活动计划表需要填写活动内容、起止时间、参加对象人员、活动地点、活动类型、活动负责人及联系信息等。其中,活动类型包括考察学习类、会议研讨类、培训训练类、展示观摩类、实验研究类、评比竞赛类、检查评估类等。下级单位的上报活动计划为待审状态,经上级单位审核后,即进入已审核待实施状态。

(2)活动实施管理,包括实施活动、填写活动报名表、审核学员报名。活动计划经过上级单位审核后,可以向下级单位活动通知,将活动添加到活动实施表,后的活动进入“正在实施”状态,纳入进程监督和考核验收的范围,活动承担部门需要定期上报活动完成的比率。上级部门可以通过所属地市、试验县区、活动实施状态等字段,筛选监控活动实施情况和完成率,可以对完成率进行排序比对。活动参加人员名单是项目活动的重要佐证材料。经授予权限,实验人员和非实验人员可以填报活动回执进行报名。活动承担部门能够对报名名单进行审核,并导出活动人员名单用于会务工作。

(3)活动总结与存档,包括填报活动总结、审阅和浏览活动总结。活动结束后,要求参加教师撰写教师个人总结,活动承担部门撰写活动总结报告,作为项目活动开展的过程性资料进行存档。活动总结的主要属性有:活动效果评级(1~5级)、审阅状态(不存档、存档)、分享范围(不共享、本级部门内共享、后台共享、前台共享)、上传附件(活动的文档资料、视频、图片等)。

4.教师能力状态监测。该模块包括掌握进度监测和能力档案监测,用于对教师参加项目所需能力的掌握进度进行监测,对教师参加项目的教案、获奖、参加活动情况及总结报告等各种档案信息进行管理。教师能力状态监测利用一个基于系统设定的、包含二级项目的评价量规,由教师本人及上级管理部门进行评价,具体分为个人自评、学校评价、县区评价、自治区级评价等四级评价。评价量规中的每个评分项目由未知、知道、理解、掌握、精通五级(用1~5分表示)构成。定期评价教师能力状态,及时更新教师得分。各级管理人员可以按教师、学校、县区三个层面,对教师掌握能力情况的得分进行查询和统计。

5.学生发展状态监测。该模块用于对实验学校学生的中高考成绩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发展状态进行监测,包括上报监测数据、学生发展状态分析等子模块。

篇2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于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约有2200余种。

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曾于1986年、1990年先后了“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86)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将危险物品分为九个大类,并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品名和编号。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第9类:杂类。

由于某一化学危险物品往往具有多种危险性,因此在具体分类过程中,掌握“择重入列”的原则,即根据各该化学物品特性中的主要危险性,确定其归于哪一类。

如上列九类中的毒害品和腐蚀品,就其分类名称来看,似与防火关系不大,其实不然。首先这两类化学物品大多数是有机化合物,而绝大多数以碳、氢为母体的有机化合物均为可燃、易燃物,这是有机化合物的特性之一。大多数有机毒害品不但有毒性,而且易燃烧,有的闪点还很低(如烯丙基氰、烯丙基硫、乙基吡啶等),但因其毒性较突出故列入毒害品;也有剧毒的有机化合物(如丙烯腈)因其燃烧的危险性更大而列入易燃液体类;有机腐蚀品中同时具有腐蚀性和易燃性的也很多,亦因其腐蚀性比较显著而列入腐蚀品。再看这两类中的无机化合物,有的本身虽不燃,但因同时具有氧化作用(如硝酸、高氯酸、双氧水、漂白粉等),能促进使可燃、易燃物燃烧甚至爆炸;或因遇酸分解放出易燃、剧毒气体(如氰化物等);或因遇水分,酸类产生剧毒亦能自燃的气体(如磷的金属化合物等),都直接或间接与防火有关。此外,有些化学品如剧毒的氰化氢、液氯,易燃的氢、液态烃气,助燃的压缩空气、氧气,不燃低毒的多种致冷剂氟里昂,甚至不燃无毒的二氧化碳、氮等,都必须储存在耐压钢瓶中,一旦钢瓶受热,瓶内压力增大,就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所以不管它原来具有哪些特性,一概列入化学危险物品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

所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系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有1000多种。公安部曾于1994年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1994>第18号令),办法中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的消防监督管理作了具体规定。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往往危害大、影响大、损失大,扑救困难。如:1989年8月12日山东省青岛市黄岛油库油罐因雷击导致爆炸起火,大火前后共燃烧104小时,烧掉原油3.6万吨,烧毁大型油罐5座。这次大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40万元,在大火扑救中有14位消防官兵牺牲,56人受伤;5名油库职工牺牲,12人受伤。1998年3月5日下午4时左右,陕西省西安市煤气公司管理站贮气罐区一座400立方米球型贮气罐底部阀门爆裂,导致液化石油气大量泄露,液化石油气站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载体堵漏过程中,由于处置不当,下午6时左右突然发生爆炸起火造成11人死亡(其中消防官兵7人),31受伤(其中9人重伤,在抢救过程中又有3人死亡),罐区内2座400立方米球罐爆炸烧毁,4座100立方米卧罐报废,7台液化石油气槽车烧毁。大量的事实和血的教训告诉我们,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运输的单位、个人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其特性和必须的防火灭火知识。

第一节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是指储存于耐压容器中的压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在钢瓶中处于气体状态的气体称为压缩气体,处于液体状态的气体称为液化气体。

一、特性

1.易燃烧爆炸

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品名表》中列举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超过半数是易燃气体,易燃气体的主要危险特性就是易燃易爆,处于燃烧浓度范围之内的易燃气体,遇着火源都能着火或爆炸,有的甚至只需极微小能量就可燃爆。易燃气体与易燃液体、固体相比,更容易燃烧,且燃烧速度快,一燃即尽。简单成分组成的气体比复杂成分组成的气体易燃、燃速快、火焰温度高、着火爆炸危险性大。氢气、一氧化碳、甲烷的爆炸极限的范围分别为:4.1%~74.2%、12.5%~74%、5.3%~15%。同时,由于充装容器为压力容器,受热或在火场上受热辐射时还易发生物理性爆炸。

2.扩散性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由于气体的分子间距大,相互作用力小,所以非常容易扩散,能自发地充满任何容器。气体的扩散性受比重影响:比空气轻的气体在空气中可以无限制地扩散,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比空气重的气体扩散后,往往聚集在地表、沟渠、隧道、厂房死角等处,长时间不散,遇着火源发生燃烧或爆炸。掌握气体的比重及其扩散性,对指导消防监督检查,评定火灾危险性大小,确定防火间距,选择通风口的位置都有实际意义。

3.可缩性和膨胀性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热胀冷缩比液体、固体大得多,其体积随温度升降而胀缩。因此容器(钢瓶)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火、防晒、隔热,在向容器(钢瓶)内充装气体时,要注意极限温度压力,严格控制充装,防止超装、超温、超压造成事故。

4.静电性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从管口或破损处高速喷出时,由于强烈的摩擦作用,会产生静电。带电性也是评定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危险性的参数之一,掌握其带电性有助于在实际消防监督检查中,指导检查设备接地、流速控制等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5.腐蚀毒害性

主要是一些含氢、硫元素的气体具有腐蚀作用。如氢、氨、硫化氢等都能腐蚀设备,严重时可导致设备裂缝、漏气。对这类气体的容器,要采取一定的防腐措施,要定期检验其耐压强度,以防万一。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除了氧气和压缩空气外,大都具有一定的毒害性。

6.窒息性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都有一定的窒息性(氧气和压缩空气除外)。易燃易爆性和毒害性易引起注意,而窒息性往往被忽视,尤其是那些不燃无毒气体,如二氧化碳、氮气、氦、氩等惰性气体,一旦发生泄漏,均能使人窒息死亡。

7.氧化性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氧化性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明确列为助燃气体的,如:氧气、压缩空气、一氧化二氮;一种是列为有毒气体,本身不燃,但氧化性很强,与可燃气体混合后能发生燃烧或爆炸的气体,如氯气与乙炔混合即可爆炸,氯气与氢气混合见光可爆炸,氟气遇氢气即爆炸,油脂接触氧气能自燃,铁在氧气、氯气中也能燃烧。因此,在消防监督中不能忽视气体的氧化性,尤其是列为有毒气体的氯气、氟气,除了注意其毒害性外,还应注意其氧化性,在储存、运输和使用中要与其它可燃气体分开。

二、消防注意事项

1.严禁超量灌装,防止钢瓶受热。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不允许泄漏,其原因除剧毒、易燃外,还因有些气体相互接触后会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爆炸。因此,内容物性质相互抵触的气瓶应分库储存。例如,氢气钢瓶与液氯钢瓶、氢气钢瓶与氧气钢瓶、液氯钢瓶与液氨钢瓶等,均不得同室混放。易燃气体不得与其他种类化学危险物品共同储存。此外气瓶应直立放置整齐,最好用框架或栅栏围护固定,并留出通道。

3.油脂等可燃物在高压纯氧的冲击下极易起火燃烧,甚至爆炸。因此,应严禁氧气钢瓶与油脂类接触,如果瓶体沾着油脂时,应立即用四氯化碳揩净。

4.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得堆放任何可燃材料。

5.气瓶入库验收要注意包装外形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漏气现象;超过使用期限不准延期使用。

6.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碰撞、抛掷、溜坡或横倒在地上滚动等。搬运时不可把钢瓶阀对准人身,注意防止钢瓶安全帽跌落。搬运氧气瓶时,工作服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油污。

7.储运中钢瓶阀门应旋紧,不得泄漏。储存中如发现钢瓶漏气,应迅速打开库门通风,拧紧钢瓶阀,并将钢瓶立即移至安全场所。若是有毒气体,应戴上防毒面具。失火时应尽快将钢瓶移出火场,若搬运不及,可用大量水冷却钢瓶降温,以防高温引起钢瓶爆炸。灭火人员应站立在上风处和钢瓶侧面。

8.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应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向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拦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

9.为了便于区分钢瓶中所灌装的气体,国家有关部门已统一规定了钢瓶的标志,包括钢瓶的外表面颜色、所用字样和字样颜色等,应按照规定执行。

10.各种钢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定期技术检验。钢瓶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严重腐蚀或其他严重损伤,应提前进行检验。

11.平时在储运气瓶时应检查:

⑴、气瓶上的漆色及标志与各种单据上的品名是否相符,包装、标志、防震胶圈是否齐备,气瓶钢印标志的有效期。

⑵、安全帽是否完整、拧紧,瓶壁是否有腐蚀、损坏、凹陷、鼓泡和伤痕等。

⑶、耳听钢瓶是否有“咝咝”漏气声。

⑷、凭嗅觉检测现场有否强烈刺激性臭味或异味。

第二节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是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特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杯试验闪点等于或低于61℃。

按照闪点大小可分为三类:

1.低闪点液体指闭杯试验闪点<—18℃的液体

2.中闪点液体指—18℃≤闭杯试验闪点<23℃的液体

3.高闪点液体指23℃≤闭杯试验闪点≤61℃的液体

一、特性

1.易燃性

易燃液体的燃烧是通过其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可燃混合物,达到一定的浓度后遇火源而实现的,实质上是液体蒸气与氧发生的氧化反应。由于易燃液体的沸点都很低,易燃液体很容易挥发出易燃蒸气,其着火所需的能量极小,因此,易燃液体都具有高度的易燃性。

2.蒸气的爆炸性

由于易燃液体具有挥发性,挥发的蒸气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所以易燃液体存在着爆炸的危险性。挥发性越强,爆炸的危险就越大。不同的液体的蒸发速度因温度、沸点、比重、压力的不同而发生变化。

3.热膨胀性

易燃液体和其它液体一样,也有受热膨胀性。储存于密闭容器中的易燃液体受热后,体积膨胀,蒸气压力增加,若超过容器的压力限度,就会造成容器膨胀,以致爆破。因此,利用易燃液体的热膨胀性,可以对易燃液体的容器进行检查,检查容器是否留有不少于5%的空隙,夏天是否储存在阴凉处或是否采取了降温措施加以保护。

4.流动性

易燃液体的粘度一般都很小,不仅本身极易流动,还因渗透、浸润及毛细现象等作用,即使容器只有极细微裂纹,易燃液体也会渗出容器壁外,扩大面积,并源源不断地挥发,使空气中的易燃液体蒸气浓度增高,从而增加了燃烧爆炸的危险性。

5.静电性

多数易燃液体都是电介质,在灌注、输送、流动过程中能够产生静电,静电积聚到一定程度时就会放电,引起着火或爆炸。易燃液体的静电特性,在实际的消防监督检查中,可以确定易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可以检查是否采取了消除静电危害的防范措施,如是否采用材质好且光滑的运输管道,设备、管道是否可靠接地,对流速是否加以了限制等。

6.毒害性

易燃液体大多本身(或蒸气)具有毒害性。不饱合、芳香族碳氢化合物和易蒸发的石油产品比饱和的碳氢化合物、不易挥发的石油产品的毒性大。

另外,石油产品还有沸溢喷溅性,即具有宽沸点范围的重质油品由于其粘度大,油品中含有乳化或悬浮状态的水或者在油层下有水层,发生火灾后,在辐射热的作用下产生高温层作用,导致油品发生沸溢或喷溅。沸溢性油品是指含水率为0.3%~4%的原油、渣油、重油等油品。

二、消防注意事项

1.闪点低于23℃的易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低沸点的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大量储存(如苯、醇、汽油等),一般可用储罐存放。储罐可露天,但气温在30℃以上时应采取降温措施。机械设备必须防爆,并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2.装卸和搬运中,严禁滚动、摩擦、拖拉等危及安全的操作。作业时禁止使用易发生火花的铁制工具及穿带铁钉的鞋。

3.一般不得与其他化学危险品混放。实验室少量瓶装易燃液体可设危险品柜,按性质分格储放,同一格内不得混放氧化剂等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4.热天最好在早晚进出库和运输。在运输、泵送灌装时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运输易燃液体的槽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有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的静电。

5.绝大多数易燃液体的蒸气具有一定的毒性,会从呼吸道侵入人体造成危害。应特别注意易燃液体的包装必须完好。在作业中应加强通风措施。在夏季或发生火灾的情况下,空气中毒蒸气浓度加大,更应注意防止中毒。

第三节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一、易燃固体的特性、分类、消防注意事项

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质。

1.特性

(1)燃点低,易点燃

易燃固体的着火点都比较低,一般都在300℃以下,在常温下只要有很小能量的着火源就能引起燃烧。有些易燃固体当受到磨擦、撞击等外力作用时也能引起燃烧。

(2)遇酸、氧化剂易燃易爆

绝大多数易燃固体与酸、氧化剂接触,尤其是与强氧化剂接触时,能够立即引起着火或爆炸。

(3)本身或燃烧产物有毒

很多易燃固体本身具有毒害性,或燃烧后产生有毒的物质。

(4)自燃性

易燃固体中的赛璐璐、硝化棉及其制品等在积热不散时,都容易自燃起火。

2.分类

易燃固体按燃点的高低、易燃性的大小可分为两类:一级易燃固体和二级易燃固体。一级易燃固体的燃点和自燃点较低,容易燃烧爆炸,燃烧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二级易燃固体的燃烧性比一级易燃固体差一些,燃烧速度慢,有的燃烧产物毒性也小些。

3.消防注意事项

(1)有些品种如硝化棉制品等,平时应注意通风散热,防止受潮发霉,并应注意储存期限。

(2)对含有水分或乙醇作稳定剂的硝化棉等应经常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损坏要及时修理;要经常检查稳定剂干燥情况,必要时添加稳定剂,润湿必须均匀。搬运时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包装破损。

(3)在储存中,对不同品种的事故应区别对待。如发现赤磷冒烟,应立即将冒烟的赤磷抢救出仓,用黄砂、干粉等扑灭,因赤磷从冒烟到起火有一段时间,可以来得及抢救。但如发现散装硫磺则应及时用水扑救;而镁、铝等金属粉末燃烧,只能用干砂、干粉灭火,严禁用水、酸碱灭火剂、泡沫灭火剂以及二氧化碳。

二、自燃物品

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自燃物品包括发火物质和自热物质两类。发火物质是指与空气接触不足5分钟便可自行燃烧的液体、固体或液体混合物。自热物质是指与空气接触不需要外部热源便自行发热而燃烧的物质。

1.特性

(1)遇空气自燃性

自燃物品大部分非常活泼,具有极强的还原性,接触空气中的氧时会产生大量的热,达到自燃点而着火、爆炸。

(2)遇湿易燃易爆性

有些自燃物品遇水或受潮后能分解引起自燃或爆炸。

(3)积热自燃性

2.分类

根据自燃物品发生自燃的难易程度,自燃物品可分为两类:一级自燃物品、二级自燃物品。

3.消防注意事项

自燃物品种类不多,在化学结构上无规律性,同时由于不同物质的分子组成不同,又导致性质的不同,因而引起自燃的原因和如何防止自燃也就有所不同。因此应根据不同自燃物品的不同特性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证物资的安全。有关要求,有下列几点:

(1)黄磷在储运时应始终浸没在水中;忌水的三乙基铝等包装必须严密,不得受潮。

(2)应结合自燃物品的不同特性和季节气候,经常检查库内及垛间有无异状及异味,包装有无渗漏、破损、及时妥善处理。

(3)运输时应按各类品种的性质区别对待。铁桶包装的一级自燃物品(黄磷除外)与铁器部位及每层之间应用木板等衬垫牢固,防止磨擦、移动。

三、遇湿易燃物品

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些甚至不需明火,即能燃烧或爆炸。

1.特性

(1)遇水易燃性——这是这类物质的共性。

(2)遇氧化剂、酸着火爆炸性——这种化学反应比遇水的反应更剧烈,危险性更大。

(3)自燃危险性

(4)毒害性和腐蚀性。

2.分类

遇湿易燃物品可分为两个危险级别:一级遇湿易燃物品、二级遇湿易燃物品。

3.消防注意事项

(1)此类物品严禁露天存放。仓库必须干燥,严防漏水或雨雪浸入。注意下水道畅通,暴雨或潮汛期间必须保证不进水。

(2)库房附近不得存放盐酸、硝酸等散发酸雾的物品。

(3)钾、钠等活泼金属绝对不允许露置在空气中,必须浸没在煤油中保存,容器不得渗漏。

(4)不得与其他类化学危险品,特别是酸类、氧化剂、含水物资、潮解性物资混储混运。

(5)雨雪天如无防雨设备不准作业。运输车、船必须干燥,并有良好的防雨设施。

(6)电石桶入库时,要检查容器是否完好,对未充氮的铁桶应放气。

(7)此类物品灭火时严禁用水式、酸碱、泡沫灭火剂;活泼金属火灾还不得用二氧化碳灭火。

第四节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是指处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燃烧,与松软的粉末状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化合物,对热、震动或磨擦较敏感。

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磨擦极为敏感。

1.特性

氧化剂的危险特性主要表现在8个方面:

⑴强烈的氧化性;⑵受热撞击分解性;⑶可燃性;⑷与可燃物质作用的自燃性;⑸与酸作用的分解性;⑹与水作用的分解性;⑺强氧化剂与弱氧化剂作用的分解性;⑻腐蚀毒害性。

有机过氧化物的特性:

⑴分解爆炸性;⑵易燃性;⑶伤害性。

2.分类

氧化剂一般分为两个级别:一级氧化剂、二级氧化剂。

3.消防注意事项

⑴仓库不得漏水,并应防止酸雾侵入。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混存混运。

⑵不同品种的氧化剂,应根据其性质及灭火方法的不同,选择适当的库房分类存放以及分类运输。

⑶储运过程中,力求避免磨擦、撞击,防止引起爆炸。对氯酸盐、有机过氧化物等物更应特别注意。

⑷仓库储存前后及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清扫、清洗。严防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第五节毒害品和腐蚀品

一、可燃助燃毒害品是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变化,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变,甚至危及生命的具有可燃性或助燃性的物品。

大多数毒害品遇酸、受热分解放出有毒气体或烟雾。其中有机毒害品具有可燃性,遇明火、热源与氧化剂会着火爆炸,同时放出有毒气体。液态毒害品还易于挥发、渗漏和污染环境。毒害品按其毒性大小分为一级毒害品(剧)、二级毒害品(有)。根据毒害品的化学组成,毒害品还可分为无机毒害品和有机毒害品两大类。根据储运中毒危险程度,将毒害品包装划分为三个类别:Ⅰ类、Ⅱ类、Ⅲ类。

毒害品的主要危险性是毒害性。毒害性则主要表现为对人体或其它动物的伤害,引起人体或其它动物中毒的主要途径是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造成人体或其它动物发生呼吸中毒、消化中毒、皮肤中毒。可燃毒害品的危险特性除了毒害性外,还具有火灾危险性,主要表现在:⑴遇湿易燃性;⑵氧化性;⑶易燃性;⑷易爆性。

二、可燃助燃的腐蚀品

可燃助燃的腐蚀品按化学性质分为三类:

1.可燃助燃的酸性腐蚀品。

2.可燃助燃的碱性腐蚀品。

3.可燃助燃其它腐蚀品。

可燃助燃的腐蚀品的危险特性:

1.腐蚀性。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对人体的伤害;二是对有机体的破坏;三是对金属的腐蚀性。

篇3

关键词:城市;行政执法;理论基础

中图分类号: K915 文献标识码: A

引言:城市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公安交通、市政、城市规划、工商行政以及法律、法规授权进行的其他方面的城市管理,其目的在于维护城市的正常秩序,保障市民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建立和谐的城市家园。从城市管理的内容来看,它与市民的公共利益密切相关,是城市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保障。所以,系统地研究与城市行政执法相关的理论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和推进行政执法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城市行政执法的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

1.1执法主体地位与职责不明

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可以由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但是,只有公安机关能够行使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城管作为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被赋予了庞大的行政权力。在2000年和2002年,根据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分别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2000]63号)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文件明确要求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不得作为政府一个部门内设机构或下设机构,而应当作为本级政府的一个行政机关。然而,在事实上,城管部门直接由地方政府管辖,这样很容易成为完全附属于地方政府的工具。

1.2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机制不完善

目前,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机制不健全,在工作中往往容易让人钻空子。从内部来看,对于城管监督的设计忽视了人的利益,未从“经济人”出发。引人市场经济之后,“经济人”逐利行为难免在城管执法活动中存在,城管执法人员寻租行为的出现自然而然。现行的内部监督制度没有对于城管执法活动进行完整监督的制度,仅仅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当前所有的监督均未从“经济人”角度出发制定标准,使得执法趋利化,“钓鱼执法”“经济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现象层出不穷。

从外部来看,外部监督机构分工不清。外部监督体系的设计主要表现在监督的“交叉带”和“空白带”两个方面,每个部门表面上严抓严打,但时效性差。在城管执法过程方面的监督仅仅局限于上级法制部门监管,其他部门“无人问津”,有损群众权益。

1.3城市执法工作的理念滞后

城市执法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对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权限模糊,往往将许多不属于自己职能的事件纳人自身范围,尤其当全国范围内普遍进行清查活动时,各地城市执法人员往往四处遍布,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歧视现象,造成越权执法和不遵守法定程序现象时有发生,不仅给百姓心目中留下不良印象,而且极易产生冲突,甚至导致暴力抗法现象。

2、公共利益优先的依法治国理念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的核心则是行政执法。所以,理清依法治国的理论依据,也就明确了行政执法的理论基础。治国理念总是建立在既有的传统思想文化基础之上的,传统哲学及其反映的民族精神对于治国理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人们不需要争“物”的和谐,显然是真正的和谐,因为这种和谐满足了每个人的愿望。权利是用来保障公民利益的,所以当公民利益得以实现的情况下,权利就成为被动的“看客”。国家依据法治原则,赋予公民权利,确保公民在“争”的过程中尊重并遵守规则,即法律。所以,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守护者和分配者,其管理和执法的公正与否对于公民利益直接产生重大的影响。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作为行政管理者或者行政执法者,从管理和服务公众的度来看,道德层面上应该是高尚的“自愿者”,其承担的职位在剥离“权力”的味道之后,就只剩下精神层面的满足感,因为从党的先进性及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可以得出,行政管理或执法的承担者必须在道德层面具有高尚性,在思想层面具有先进性,将为公众服务作为终极目标是行政执法者理所当然的选择。所以,明确作为依法治国方略的法治目标具有基础上的指导意义,因为行政目标必须服从于法治目标,而法治目标决定了行政目标的指向,即对公众的服务性和行政执法者的高尚性、先进性。与其相应的是,行政执法者的选拔和考评以及公共监督制度对于我国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建立将具有指导意义。

3、“市民社会”理论与权利本质

“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以自身为目的,其他一切在他看来都是虚无。但是,如果他不同别人发生关系,就不能带到他的全部目的。因此,其他的人便成为特殊的人达到目的的手段。但是特殊目的通过同他人的关系就取得了普遍性的形式,并且在满足他人福利的同时,满足自己。”黑格尔认为,在家庭之中,每个人都受家庭伦理的约束,以“爱”为纽带,置身其中。然而,就像人无法摆脱家庭一样,人同样也无法摆脱社会群体,所以人就同时具备了家庭与社会的二重性。与家庭中的关系不同,人不能奢望在社会交往中一定获得在家庭中的“爱”的联系,所以在市民社会中,“人是目的”便成为主要特征。在黑格尔看来,在市民社会中,每个人都首先为自己着想,而且其他人则成为实现自己愿望的媒介。但是由于这种思考和行为模式是每个人的特征,所以就具有了普遍性。每个人在满足自己愿望之前总是要满足他人的愿望,从而达到满足自己愿望的目的。

在我国的法治建设过程中,法律与道德的界限经常被混淆。在很多情况下将本应该是法律要求的事项表述为道德诉求,将遵守法律和尊重法律混为一谈,常常使人误解遵守法律是一种道德义务。

“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社会的发展在倡导高尚品格的同时,必须铺设坚实的基底规则,或者底线规则,而这个规则的基本原理是:遵守法律,即是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对于每个人来说,遵守法律不是一个道德要求,而是现实的自我利益保护的要求。遵守法律本身并不体现为高尚,而是体现了对自我利益的认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生的很多事件,都是基于对于守法道德化的误解而产生的。很多执法者不懂执法的根据乃至法律的内在涵义,只知执法,不知违法;同样很多执法相对人的法律意识淡薄,甚至不知法为何物。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常常会成为暴力事件的旁观者,被冷落到了一边。

结语:城市行政执法作为依法行政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在理论源头上为其执法搭建制度框架,形成究责机制,使行政执法不再是对于“事件”的事后补救,而是在合理的制度设计基础上实现真正的和谐执法。

参考文献:

[1]王仰文.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领域法律冲突的基本特征[J].岭南学刊,2011,04:83-87.

篇4

关键词: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施工质量问题、处理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国家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事业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在我国各项建设事业发展进步的同时,国家建筑施工管理水平也不断进步,这对我国建筑施工水平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虽然我国的建筑施工水平得到了很大进步,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容易发现我国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水平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反过来影响了我国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笔者在实践中发现我国建筑施工技术的管理在发展中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而且建筑施工质量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所以笔者在研究我国建筑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对我国建筑施工技术管理进行全面论述,并对建筑施工质量的问题提出一些解决的措施,希望可以促进笔者自身工作的进步,也可以为我国建筑施工技术管理的发展和施工质量的问题的解决有所帮助。

施工技术管理

建筑施工技术的管理对于整个建筑施工的发展和建筑施工质量的保障都有着很大的影响,做好建筑施工技术的管理不仅对我国建筑施工技术水平的发展有着深刻影响作用,而且对我国建筑施工技术的管理体系建设和发展都有着深刻影响,所以,笔者将从建筑施工技术管理的不同部分对建筑施工技术的管理进行论述。

图纸会审

任何建筑工程在施工建设之前有必须完成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施工的图纸也是建筑开展施工建设的重要依据和指导。要确保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就必须要在施工建设之前对认真绘制图纸,并且对施工的图纸进行科学的会审。在会审施工图纸的时候要认真检查施工图纸是否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各项指标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质量安全标准等。在会审中将施工图纸存在的问题提出来共同讨论和解决,而且要注意分析施工图纸中的各项设计在具体施工阶段可能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将这些难点和问题在会审阶段提出来并尽量做好相应的解决预案,以便在问题真正出现的时候可以及时有效解决,避免对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造成较大影响。在会审施工图纸的时候要尽量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全面的协商,切实了解不同主体对于施工图纸的设计和要求,尽量在会审之后达成一致,将会审的结果进行详细的记录,作为施工的重要技术资料和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

作为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过程和施工的质量水平都有着深刻的影响作用。要保证施工过程有科学合理的指导,就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的工作。首先,对建筑施工的顺利进行科学的安排,确保整个施工的顺利是符合建设要求和标准的,也能保证整个工程的进步符合预期的安排,以便确保工程能够按时完工。认真做好建筑施工的各项资源的配置和合理安排,确保施工所需资源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以保障施工建设的顺利进行。其次,根据建筑施工的科学顺序对工程的施工建设进行安排,根据科学的先后顺序安排工程的建设,先对低下的工程进行建设,再对地上的工程进行建设,先建设主体的项目,再建设围护的项目,先做好结构的施工,在做装修的工程,这样不仅符合科学的施工建设顺利,而且也可以使得工程建设的一些资源得到节约。第三,对施工的机械进行科学的选择,既要根据施工的各项技术要求进行选择,又要根据施工地点的具体条件进行选择,不要选择那些与实际施工地点的情况不符合的施工机械,另外,还要选择安全系数较高的施工机械,这样才能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也能保证施工进度的按时进行。第四,做好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措施的安排工作,根据施工过程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的施工阶段选择适宜的施工技术,还要根据施工人员的具体施工技术水平选择相应的施工技术,这样既能保证施工人员可以科学合理的采用施工技术,也可以保证工程的建筑工程的建设顺利进行。第五,对施工的进度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不同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不同的阶段有着不同的施工进度安排,在施工组织设计的时候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安排施工的进度,认真遵循施工不同阶段之间的衔接顺序,以确保施工的进度符合科学性,也能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完工。

技术交底

不同的建筑工程有着不同的施工特点和施工技术要求等,所以在技术交底的时候也有着不同的特点。在技术交底的时候要根据不同的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来进行,仔细将工程涉及到的施工技术方法、安全措施、质量标准等内容向相关人员进行交代,以便相关人员在工程的施工阶段认真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要求开展工作,这样才能保证整个建筑工程在施工的时候符合相关的标准,确保施工的质量符合标准。

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的质量受到施工不同阶段的影响,无论是施工的设计阶段还是竣工阶段都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起到很大的影响作用。因此,在施工的时候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要求,对工程的施工进行检查,确保工程的施工技术措施在工程中得到合理应用。首先,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单位要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把好关,坚持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进度进行施工,不能因为赶进度而减少施工的环节和施工的日程,更不能降低工程施工的成本,也不能偷工减料,确保整个质量把关的环节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其次,在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安排相应的管理人员对工程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的头上,这样才能保证在施工的不同阶段都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对工程进行监督,这样也才能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也使得工程施工质量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可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避免出现无人负责的现象。最后,避免将工程施工的检查流于形式,要注重具体可行的措施,因为对施工的工程进行检查只是手段,并不是最终的目的,目的只是保证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所以要做出具体的措施,这样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达到标准。

施工质量问题处理

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不仅关系到整个建筑的使用和寿命,也关系到建筑工程的投资和回报,更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必须有效保证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随着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我国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水平得到了很大进步,但是,笔者在实践中发现我国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对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有很大的限制作用,因此,笔者认为应该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下面,笔者将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和实践的经验,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问题处理措施进行论述。

工程质量的变化情况

由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处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问题时要兼顾到很多方面的内容。首先,如果发现施工的工程出现了一定的裂缝,那么就要及时寻找原因,然后针对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如果建筑出现了一定的表面质量问题,那么就要仔细研究问题的性质,对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全面的预估,在恶果发生之前做好相应的改善和挽救措施,避免更大损失的出现。如果出现了较大的质量事故,那么就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必要的警戒,避免人员进入现场受到伤害。对建筑工程的结构进行检验,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要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建筑工程的结构稳定性进行认真的监视,避免建筑工程的结构出现安全事故。

质量问题处理事项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质量问题,因此,要根据不同的问题采用不同的方式对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首先,面对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要处理得彻底,不能将问题遗留,避免问题的再次出现。其次,在处理问题的时候不能仅仅针对出现质量问题的部分,还要对质量问题的周围部分进行检查和管理,以便将存在隐患的问题发现然后将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消除同一个质量问题对周围产生的负面作用。第三,针对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理方案,根据不同的质量问题分析其出现的原因,然后再研究切实可行的问题处理对策,根据处理对策方案处理问题,在处理的时候也要避免过于急切而忽视了细节,总之,在处理质量问题的时候要先制定相应的方案,然后循序渐进的实施处理工作,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最后,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工作进行必要的检验,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是否对问题进行了有效解决,这些都需要经过检验之后才能得到结果的,而且对于质量问题的解决效果进行检验也是十分必要的,所以要注重对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结果进行检验。

质量问题处理所需的资料

要处理好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就要认真准备好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资料。首先,要准备好建筑的质量事故相关的施工图纸。其次,准备好相应的施工相关材料,比如材料施工记录和其他检验报告等。第三,质量问题分析报告,事故情况、出现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描述、事故观测记录、事故发展变化规律、事故性质,区分属于结构问题,还是一般性缺陷,是表面性,还是实质性的,是否需及时处理,还是采取防护性措施。第四,事故原因:如地基基础不均匀沉降,温度变形、结构裂缝是施工振动,还是随载力不足。

结束语

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作为影响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以及施工质量的重要因素,对我国建筑工程的整体发展有着深刻影响作用。虽然我国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水平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笔者在文中针对我国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管理现状和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问题,论述了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和处理施工质量问题的对策问题。

参考文献

【1】赵文良;;浅谈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及施工质量问题处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年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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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

中图分类号 TU9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9671-(2012)122-0234-01

1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要点及处理办法

1.1 城市能源设施建设

城市供电系统问题是城市能源基础设施建设中比较重要的一方面问题。城市供电比较要求具有较高的供电可靠性,这一点对于不同地域的城市将会有所不同。举例来说,我国某城市主要以220千伏为供电主干网架,更高电压的电网网架并没完整形成,导致系统电压并能够保证持续稳定。

针对这样的问题,有关政府部门应做好协调利用土地增值等办法,以严格控制城市电力网设施的发展用地和线路走廊用地,并在城市范围内可采取不同划区域的设施建设规划用地政策。

1.2 城市燃气供应设施建设

目前,我国城市燃气供应主要以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能源为主。问题就在于城市对于利用燃气的结构不合理的情况非常普遍,客观上造成燃气输送配管设备的限制和浪费。坚持利用多种气源,以因地制宜和合理利用能源的发展方针作为某本原则.充分利用现右的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能源。

1.3 城市给排水设施建设

城市给排水设施建设工程主要是供给全市的生活用水和部分的工、农业生产用水。施工管理应主要考虑到各个工业发展区和生活区的用水人口增加量,给水和排水管网的施工修建必需要与城市发展建设同步,避免城市供水能力不能满足供排需求的问题出现。另外,由于我国相关部门对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要求越来越高,以往一些陈旧的施工工艺和设施设备也不能够满足新的规范标准要求。城市排水系统对分流制排水不能完全展开实施,仍留有合流制排水的模式。

完善城市市政给排水设施的建设施工管理,首要任务应加强对地方水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扩建市政水厂工程,确定水厂的供水规模大小和布局,完善改造当下的现状管网,重点与扩建水厂配套新的输送配水管网等。排污管网可采取一定数量的中水回收设施,以补充部分生活用水和城市绿化用水。

2 市政基础建设管理措施

2.1 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建设

加强质量监督队伍建设,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员工的培训考核,各区县城乡建设要按要求配备质量监督人员。主动与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促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编制和经费的落实,确保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廉政、职业道德和工作业务的教育培训工作,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水平和市政工程监管力度。

2.2 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管理

组织开展对《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和制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强化监理管理的制度建设,推行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合同备案制度。采取巡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重点整治工程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履行监理责任等行为,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

2.3 切实把握工程质量监管控制重点

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工程,特别是轨道交通工程、大跨度桥梁工程,要建立工程质量风险防范和质量控制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切实加大监管和服务力度,确保重点工程的质量安全;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要切实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要强化重大质量风险源的事前预控,防范其技术风险;对高边坡、深基坑、挡墙等工程,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重点检查勘察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质量,确保项目自身及周边建筑的安全;治理质量通病,制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要点》,从设计、施工等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治工程质量通病,做到防范于未然。

2.4 规范质量检测行为

建立全市检测机构检测数据自动采集和上传制度,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进行实时监控。采取不定期的“飞行”检查、现场检测备案管理等措施,加强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切实规范检测行为。组织开展全市检测机构资质就位和人员换证工作,建立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利用信用记录管理检测机构及其人员。

2.5 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

促进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制定《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和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落实预拌混凝土质量监管责任。

2.6 积极培育推广市政工程建设先进技术工法施工

鼓励和支持建筑业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开展科研合作,实施科技攻关,形成一批质量稳定、成熟可靠、国内领先的技术和工艺。组织开展市级工法的评审及国家级工法推荐工作。积极培育市场对新技术的有效需求,进一步引导应用“四新技术”,提高建筑业的科技含量,促进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的提高。

2.7 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质量监督效能

推行质量巡查,建立以质量巡查为主要方式、强化工程质量验收,以行政处罚为主要手段的工程质量监管模式,凡发现违反强制性标准或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除按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整改外,还必须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提高质量监督的震慑力和权威性。

实施差别化监管,突出对质量管理较薄弱项目的监管,强化市场与现场的联动,强化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试行工程质量监督手册。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抽查频次及主要内容,结合具体工程项目的监督工作方案,提出质量监督工作要求,细化配套工作用表,促进监督工作的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建立质量监管、益理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以及相应人员资格管理等信息系统,全面加强对工程项目、监理和检测单位及其人员等基本信息、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管实效。

建立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状况报告制度,及时全面掌控市政基础建设工程质量动态,认真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建立从业企业质量行为评估评价体系。制定《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质量行为评价标准》,研究开发工程质量及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评估评定信息系统,通过日常监管掌握的信息和定期巡查检查结果,及时对工程业主、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在施工阶段的质量行为进行评估评价、综合评分,评分结果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并与招标投标活动联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建筑市场竞争格局。

2.8 加强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违反法律法规突出问题

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违反《建筑法》、违反《建工程招投标法》、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进行专项治理和排查、排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重点、难点、热点质量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管理层面、一线操作层面,认真整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症结,进一步深入调研,拓宽视野,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先进的管理经验,找到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3 结束语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与发展对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是巨大的,其施工质量管理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到城市的形象,对提高城市使用功能和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通过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进行科学合理地施工管理,既是为能够促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顺利发展,也为广大城市居民生活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

参考文献

篇6

关键词:信息;教育管理;控制

在教育管理活动中,控制主要是人对人的控制过程,换言之,教育管理的控制是以活动主体(人)之间信息的双向交流为基础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双方都既是信息的接收者又是信息的发出者,但是他们并非只是接收或者发出信息这种物质形态,而是为了传达一种意识,这里便有一个双方如何理解对方发出的信息中所承载的意识的问题。理解必然需要一定的知识为基础,于是为了更好地掌握控制过程的运作机制,我们就有必要分析一下教育管理控制的基础――信息传递。

一、信息传递的障碍分析

1.信息传递模型。人们传递信息,作用之一是让信息接收者了解原来所不知道的事情。描述这种信息传递过程的是一般信息传递模型,即:信源 发送机 信道接收机 接收者 。

如果重点描述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传递,而把人与人之间进行信息传递所依赖的所有媒介都看作信道,则得出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传递模型,即:信息发出者的大脑 发信息器官(嘴手等)信道接收者的器官接收者的大脑。[1]

但是,在教育管理过程中,信息发出者的目的是通过传递信息来影响或控制信息接收者的行为。这时,信息发出者的作用就不仅仅是单纯把信息传递出去,而是要根据信息接收者的反应不断地调整自己所发出信息的内容和形式,使信息接收者不断地调整自己的行为,从而达到管理控制的目的。其信息传递模型可以表示如下:

然而,根据我们前面对信息的理解,对于人来说,信息是与人的意识体验紧密相联的,对于信息发出者,他发出信息往往是因为其大脑中存在着某种意识;而对于信息接收者而言,他接收到信息之后同样要产生一种意识体验。所以,我们认为教育管理控制过程中的信息传递主要是对意识的传输。这里就有必要先了解一下意识传输理论。

2.意识传输模型。在人与人之间,除了物质的变化运动之外什么也感知不到。所以,传输意识也就无法以裸的意识运动的方式实现,而必须借助某种物质运动的形式,即传输意识必须利用物质载体,这种载体就是信息。在教育管理控制过程中,管理者的意识以物质载体即信息的形式发出,被管理者把这些信息接收下来,把它在自己大脑中转化为的意识,据此,被管理者才能发出反馈信息(此时被管理者是信息的发出者)。如图2所示:

3.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偏差。从上图可看出,意识的传输者和意识的接收者,所产生的意识可能并不相同,即管理者想传输的意识与被管理者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加工而体验到的意识可能具有不同的含义。因为,从上图我们可以看到信息接收者接收到信息后还需要一个把信息转化为意识的过程,即一个从信息中析出意识的过程。显然,意识的析出需要一定的条件。首先,信息接收者必须有与对方相对应的语言知识。假如信息的发出者用英语,信息的接收者却只懂汉语,接收者就无法从对方发出的信息中析出任何意识。其次,如果没有一定的逻辑思维知识,就难以推出所要求的结论性意识。最后,如果没有与对方相应的专业(行业或工作)基础知识,也难以析出相应的意识内容。例如,对出纳员讲化工产品的配料如何改进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因此,信息接收者要从信息发出者的信息中析出(客观)意识必须具备三种与对方相应的原意识:语言知识(知道如何解码和编码信息)、逻辑思维知识(知道如何推理)、对应的行业知识(为逻辑推理提高依据)。语言知识使接收者能够懂得对方所表达的语义,逻辑知识使接收者能够从前提意识推出结论意识,专业知识使接收者能够在本行业的特定活动内来理解对方的真实意图,实际上它与逻辑知识是不可分离的。[2]

二、信息传递障碍的解决途径

要解决两者意识不同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需要双方有共同的语言知识、逻辑知识和专业知识基础。

1.语言知识。从事教育管理活动的人在教育管理控制过程中是以语言(包括文字)为媒介来相互传达意识。语言交际是人和社会的重要的组织化机制,语言或者说言语既是个体的行为,也是社会的行为。语言交际必然要受社会的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的制约,一个民族现有的语言表达方式是历史地形成的,一个民族不可能具有完全相同的历史,因此其语言表达也不尽相同。当使用不同语言表达方式的个体之间形成教育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时,这种对共同语言知识基础的要求就变得更为强烈了,原因十分明显:假设,教育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一方使用汉语,一方使用外国语(这种情况在当前国际合作办学中会时有发生),或者双方使用不同的地方方言(这在我们这个多民族多方言的国家也是非常普遍的一种现象),或者双方使用不同的民族语言(民族地区办学中可能出现的现象),又或者一方使用普通话,而一方坚持使用地方方言(这在我国大力推行普通话的过程也是常见的一种现象),双方之间不知道对方所使用的语言的每个基本发音指代的是什么、每个基本文字符号指代什么、每个基本发音和每个基本文章符号之间是如何联合起来表达意思的,那么他们之间是无法进行沟通的,正常的管理活动也就无法进行下去。

所谓需要有共同的语言知识,就是表示教育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能够理解对方所使用的语音和文字符号所代表的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关系。用信息学的话来说就拥有对对方发出的信息进行解码和编码的知识。这里的语言知识主要指语音(知道对方所使用的语言的每个基本发音指代的是什么)、文字(知道对方所使用的每个基本文字语言指代什么)、词汇(知道每个基本发音、每个基本文章符号之间是如何联合起来表达意思的)、语法、修辞等方面的基础知识。那么,这是否表明使用同种语言的个体之间就自然地具有了共同的语言知识基础呢?也不尽然,因为语言既受社会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的制约,又受个体表达的创造意愿的约束。个人的表达方式既是一个民族有史以来的语言经验的积累,也是一个人一生的语言经验的积累。所以,每个个体即使在表达相同的意思时,也会有各自不同的表达习惯,相互了解对方的语言表达习惯,也是对共同的语言知识基础的一种要求。

2.逻辑知识。语言的任何陈述、描述或者报道都是在完成一种行为,因此除了有关陈述的真假问题之外,言语还有是否恰当等问题,这便是一个是否合乎逻辑的问题。这里,我们首先用一个事例来说明逻辑知识基础的作用:一天,秘书送一份材料给领导参考,领导看后说:“材料中的统计数字可能有水分。”(a)并问秘书:“你说是不是?”秘书想:统计数据是我到有关部门作过核对的,都有真凭实据,根本不存在“桌面上出世的”的估计数,何来水分?但又觉得,在领导面前说话还是婉转点好,于是作了如下回答:“我想材料中的统计数字可能没有水分。”(b)秘书的用心是不难理解的,但是,领导听了回话后,不自觉地置之一笑。领导为什么笑呢?这实质上涉及一个逻辑问题。因为(a)、(b)两种句式,在逻辑上称为“或然(可能)肯定判断”和“或然(可能)否定判断”,一般简写成:

(a)S可能是P(或然肯定判断)

(b)S可能非P(或然否定判断)

根据逻辑学原理,(a)(b)之间属于蕴涵关系。这就是说,当你说S可能是P时,S可能非P已经蕴涵其中,即S可能非P是S可能是P的应有之义;反之亦然。在上举实例中,当领导说“材料中的统计数字可能有水分”时,也就同时寓示着“材料中的统计数字可能没有水分”秘书以(b)作回答,除了重复领导所寓示的意义外,别无其他任何意义。也就是说,秘书反馈的有效信息量是零,这对管理者的控制活动不能发挥任何作用。前面我们已经指出,在教育管理控制活动中要实现有效控制,关键是活动主体之间的语言理解问题。理解特别是两种语言之间的相互理解必然需要逻辑分析和逻辑活动穿插其间,必然要深刻领会彼此的语言逻辑特征特点、规律规则以及相互间的逻辑差异与共同,即是说,在理解过程中,或多或少要涉及言语的逻辑问题。这是由任何语言都有其语音、句法、逻辑等规则所决定的。理解过程中不可能不需要逻辑思维的参与,从而逻辑知识也是不可少的。这种理解不仅是要求接收者理解原文或原话而且要求对包含的思想进行整理。这种思想的整理过程表面上是语言表达过程,深层次上就是接收者思想的逻辑处理过程,即首先感知原文的诸多零碎的思想(词义、句法、结构等,如果是外语还要考虑文化的问题。)然后将这些获得的零碎思想进行逻辑处理,用自己的语言表达出来。这个理解的过程也就必然要求活动主体双方有着相应的逻辑知识。而且前文我们已经提到,这种逻辑与特定的专业知识是不可分离的,因此在教育管理活动中,这种逻辑知识不仅是形式逻辑的知识更是辩证逻辑知识,是教育逻辑学的知识。[3]

3.专业知识。管理作为一种依附性的活动决定了管理者还需要有本体活动的相关知识,才能与从事本体活动的主体(被管理者)进行恰当的交流。所谓“外行”对“内行”的管理由于双方之间交流的困难终会对管理活动和本体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这种与本体活动相关的知识,我们就称之为专业知识。在教育管理活动中也就是要求教育管理者有相关的教育、教学知识。这就要求我们的学校管理者和各级教育行政人员实现专业化和职业化,特别是学校校长。关于教育管理人员专业化,相关研究者已经有很多的论述,本文就不再赘述了。

三、解决途径的局限性

上面我们给出的意识析出具体图示依然是简化了意识析出的过程,更真实的意识析出不仅仅是三种知识基础在起作用而是信息接收者的整个主体认知图式在起作用。主体认知图式的组成部分包括:主体的观念、意志、个性、情感、动机、需要等,知识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间的主体认知图式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很难达到一致,这就导致两者的意识不可能完全相同,但是经过双方相互之间信息的多次反复传递,两者的意识是有可能趋于相同的。这里我们应该遵循西蒙的满意原则,只需要两者的意识大体相同,能达到信息传递的目的就可以了,而不必强求完全相同;但是无论怎样教育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具有相应的知识基础对于提高整个教育管理活动的质量和效率来说都是十分必要的。

作者单位:新乡学院

参考文献:

[1]孙绍荣.教育信息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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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管理会计 知识经济 价值链 

 

管理会计是以现代管理科学为基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把管理与会计这两个主题结合起来,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划和控制的信息系统。管理会计为决策与计划提供信息,协助指导与控制,制定激励目标,计量与评价绩效,对强化内部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在21世纪,随着经济一体化和知识经济的愈演愈烈,管理会计又面对怎样的挑战呢?

一、要求管理会计的目标发生变化 

按照世界经合组织的说法,知识经济就是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核心的,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存储、使用和消费之上的经济。知识经济时代管理会计的一个主要的职责就是把握知识经济的特征,提供多样化的信息。由于管理环境的变化,要求管理会计系统提供管理过程的“长期战略”信息、提供“服务”、“交货时间”等信息;而这一切都需要传统管理会计目标发生转变,由原来以“成本”为中心,转变为以“增值”为中心,继而转变为以“核心能力”的培植为中心。 企业只有具备核心能力才能持续获得价值增值

二、要求现有管理会计技术方法的革新 

1.合理计量智力资本 

20世纪80年代,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例仅为38%,有形资产为62%;90年代,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例为62%,有形资产为38%;21世纪,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例为85%,有形资产为15%。 

传统会计模式注重有形资产的计量,而知识经济下,知识等无形资产的贡献对企业价值创造的影响已远远超过了其他实物资产,为了有效地管理企业的智力资本,同时也为了更真实地反映企业的价值,就必须对智力资本进行计量和报告,知识经济下作为主导生产要素的知识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而人是知识的创造者,只有准确的计量了人力资本和其他无形资产的价值,才能正确计算企业的价值,做出正确的决策。 

2.成本计算和管理方法要求随之改进 

在管理会计中传统的成本计算方法必须作革命性的变革,以“产品”为中心的成本计算将被以 “作业”为中心的作业成本计算所代替。随着高新技术对传统工业领域的渗透,将会引发生产的大幅度增长和人工成本的显著降低,当前的管理会计方法已不能适应新技术的要求。如制造费用的分配,一直以来,对其主要是以直接人工工时为分配标准,而随着高新技术的比重越来越大,人工成本在产品成本的结构中所占的比重会越来越少。因此,如果制造费用的分配仍以工时为标准,必然会使产品成本信息失真,企业据此做出的短期经营决策和业绩评价,就可能出现较大失误。 

3 .要求存货管理模式的改变 

在知识经济时代,全球范围内的网络支付、网络采购等活动都可在网上进行,传统存货模式受到挑战,“零存货”的概念有可能成为现实。存货乃是一种资源的闲置,它会降低资金的使用效果,造成资源浪费,因此,应该务求“及时适量”生产,预防产生存货堆积的现象,以至于逼近零存货。传统管理会计中对存货的处理方法已不适应现代管理的要求。

三、要求改变对现行投资方案的评价 

目前的投资方案评价,主要是考虑企业的财务效益。目前管理会计所采用的决策评价标准主要是利益最大化(成本费用最小化)和现金净流量最大化。在知识经济时代,企业的投资主要以智力投资为主,随着企业投资的取向从物力投资向智力投资的转变,管理会计决策方案的评价标准也将从单纯的以财务效益为重点转向财务效益和综合信息并重的评价标准体系。投资的评价和选优,应以方案可能产生的全方位效益为出发点。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产品价值的大小将主要由其具有的知识含量或技术含量决定,因而经营决策的重点应集中在如何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积极作用,如何通过适当地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而使企业产品得到最大限度的增值。

四、要求管理会计加强对非财务信息的重视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量的非货币信息将充斥于社会经济的每一个角落,要求企业的管理会计人员及其他各个责任中心从中选择对本企业有用的信息,即利用管理会计所提供的非货币性和货币性信息来满足各方面的需求,有时非财务信息的影响甚至超过财务信息。例如,新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引进人才的未来效益、引进高级制造技术的长远利益等,都关系到企业全方位的效益。

五、知识经济要求管理会计着眼于整个产品生命周期而不是仅仅关注企业的生命周期

现行的管理会计仅考虑生产者所承受的成本,而不反映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一个重要因素——消费者所承受的成本,不仅包括购买价,还可能包括与安装、运行、支持、维护、丢弃相关的成本,这些成本应该在产品的设计阶段引起企业产品的设计者的足够重视。

六、知识经济要求管理会计注重价值链分析 

迈克尔•波特教授认为,价值链是开发、生产、营销和向顾客交付产品与劳务所形成的一系列作业的价值。价值链分析要求管理者注重企业的外部环境,分析从供应商到最终用户这条价值链及其一系列的相关活动,从而管理成本。价值链构成了企业的生命链,是企业具有生命价值的基础,价值链的每一个环节都应当增加价值。在识别了价值链中每一阶段所增加的价值及相关活动所涉及的成本后,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保持和发展企业的持续竞争优势。有效管理价值链对于增加顾客价值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强调顾客价值,要求企业经营者以顾客为中心分析价值链中不同作业的性质。 

正如著名会计学家余绪缨教授指出,“与知识经济的深入发展相联系的智力资本管理会计的形成和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21世纪管理会计将“以人为本”,围绕企业核心能力的培植构建其基本的框架。这也是未来管理会计研究的方向。

参考文献:

[1]余绪缨:现代管理会计研究的新思维[J].财务与会计,2004年第二期 

[2]甘永生:21世纪管理会计的发展模式[J].会计之友2002,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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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建工程;管理制度;施工质量;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TU753 文献标识码:A

随着近些年来的经济繁荣发展,各行业都在向更广更深的领域渗透。电力基建工程牵涉面甚广,合作关系网络复杂,进一步加大了电力基建工程的管理控制难度,作为电力行业发展的重要依托,电力基建工程的质量管理问题日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一、电力基建工程管理存在的问题

1 管理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

部分管理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管理资质及管理经验,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缺乏及时发现并分析解决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为电力基建工程的施工质量埋下的巨大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管理人员在职责分工方面落实不到位,没有形式良好的责任划分及责任意识,都在严重影响的电力基建工程的施工质量。

2 成本控制效率有待提高

在电力基建过程中,不少企业尤其是国企存在着超支投资的问题,超支问题直接导致了企业债务压力严重,甚至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等问题,造成企业凝聚力及核心价值观得不到维持,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工作积极性大大降低,为电力基建工程施工埋下了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3 管理机制落后

现阶段的国内电力基建企业在内部管理机制上的改革不够深入,原有的管理机制已不适应现代高速发展的市场经济体制及日益竞争的市场环境。随着社会需求的不断加大,各项大型电力基建工程项目的开展,建立现代化的基建工程施工管理体系已显得尤为迫切。

4 施工安全防范工作不到位

电力基建工程由于牵涉面甚为广阔,施工过程中所需的专业人才数量较大,不同的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意识不够强,再加上电力基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安全事故频出不穷。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不仅对整个基建工程的整体质量及施工进度产生一定的影响,还严重威胁到了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二、问题解决策略

加强对电力机电企业的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了我电力基建企业的发展前程,我们应在对现有问题进行充分分析了解的前提下,融入问题分析解决思想,探究完善的电力基建企业管理体系。

1 改善管理思路

电力基建工程质量管理有三个主要任务:一是加强对建工程的问题发现能力,通过对现行管理制度的全面分析总结,找出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及安全问题。二是管理体制要与时俱进,应在逐步完善电力基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中作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与创新,摒弃传统的落后管理观念,查漏补缺、扬优弃弊,从多方面解决思考基建项目施工过程前后遇到的各种问题,使思维模式灵活化开放化。三是落实生产责任制度,以方便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究其根源,作出及时的补救措施。

2 加强施工进度控制

电力基建工程的施工进度控制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施工阶段控制工作细则、控制具体措施、综合进度计划、绘制目标分解图、把握进度执行情况、协调成本与质量关系、风险分析。在施工过程中可以根据施工阶段各种不同情况,运用甘特图法、行政干预手法和网络计划技术法对工程项目的进度关系作出清晰完善的呈现,达到良好的施工进度控制:

(1)甘特图法:在项目计划及进度安排过程中,用线条标注出作业程序的起始时间和延续时间,普遍使用与工程规模相对较小且工期相对较短的电力基建工程项目。甘特图在电力基建工程中的运用,可以使管理人员对各项目工程的要点内容及管件问题进行清晰的了解,有利于工程进度的合理有效控制。

(2)行政干预法:行政干预手法特别适用于电力基建工程中的交叉作业及工序交接管理。作为行政干预的管理者,应站在企业整体立场之上,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采用行政方式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矛盾及问题做到协调解决,从而保证工程主体的顺利进行。

(3)网络计划技术:网络计划技术在电力基建工程施工中的应用充分证明了其对项目工程施工的组织安排工作的有效性。通过项目网络图的制定,减小了项目执行的难度,通过对项目工程路径及开展结束时间的清晰显示,使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员工能很快对整个项目的具体计划及实施进度有一个准确的了解。借助网络计划技术,能准确有效的计算出各工序的时间计划参数,使工程项目在进度控制方面更加合理。

3.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首先,应完善电力基建工程的管理体制,管理体制作为核心,能有效分析现在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指引管理者进行创新改革,双管齐下,针对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有效管理体制下提出解决方案。

其次,应落实基建人员责任制和加大施工现场的管控力度。提高自身业务能力,通过责任制度的完善,增加基建工程中的责任感及危机意识,对潜在的工程质量问题及风险意识有一定程度上的提升。另一方面,注意对现场施工工序的顺序控制工作,通过敲定各项目施工工序之间的实际施工顺序,为相应的计划编排的制定提供有利可靠的参考。同时在搭配时,综合考虑到各种逻辑关系,也更有利于保障整个工程项目计划的进度和预定质量。

第三,应加强基建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基建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决定了工程质量的好坏,合同作为这三者的纽带,在电力机电建设质量管理中处于不可动摇的重要地位。合同在签订前应在法律的引导下,体现公平自愿的原则,合同条款应体现法律的强制性。在后期对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对实际中所履行的各项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结语

基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的前提条件,电力基建工程在近几年内仍会处于建设高峰期,掌握先进的管理机制,在基建工作中融入科学管理手段,对工程细节进行合理优化,寻求最佳质量控制方案,是电力基建工程迫切需要解决的难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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