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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合规审计8篇

时间:2023-09-10 15:10:5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财务合规审计,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财务合规审计

篇1

[关键词]物资采购;审计;风险

一、物资采购的风险

物资采购风险贯穿于采购过程的各个环节,包括:采购计划,采购询价,选择供应商,直到领用为止的全过程,正是由于风险的存在,决定了审计的必要性和审计方式的确定。只有较好地分析物资采购不同阶段的风险,才能有针对性地确定审计方法,从而达到防范化解风险,达到以审促管的目的。采购中常见以下几种风险:合同欺诈风险,计划风险,价格风险,质量风险,技术进步风险,验收风险,存量风险,报审程序风险,责任风险等。

二、重点采购和非重点采购

企业采购中,重点采购和非重点采购没有绝对区分,要根据企业的规模,工作性质,企业管理的精细程度等来确定,大型企业一般将以下采购视为重点采购:一是采购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二是企业急需的或突发性的紧急物资,尤其是生产用的原材料;三是采购物资来源单一或具有垄断性的物资。对于重点采购审计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应该更具有及时性,灵活性。对处于买方市场且数量金额较大的采购物资,要实行招标、议标方式,投标单位至少有三个以上,投标单位不只仅限于采购部门的要约单位,也含其他部门提供的要约单位。相互监督制约招标过程和招标标准是否符合“公开选购,公平竞争,公正交易”的原则;确定在招标、评标和定标过程中有无违反规定程序;有无私自与供应商串通泄漏招标信息等情况,从而保证物资采购的客观、公正、透明、高效。对企业急需的物资采购审计,一方面在价格上或供货服务方面作出适当让步,另一方面采取派审计人员同采购人员一起去洽谈采购,确保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任务。对于来源单一的采购物资,要有耐心与供货方洽谈,用相关、类似的产品作参照物,从成本分析法的角度进行审计,尽量使价格趋于合理。

三、区别对待集中采购与非集中采购审计

集中采购是指各使用部门提供使用需求申请,由采购部门统一组织采购,这种采购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方法,不仅透明度高,而且责任分工更加详实,防止了个别部门说了算的现象。对这类采购的审计,一是要对经常往来单位作深入的了解,如企业的性质、诚信度、商品质量、工作业绩以及主要货物的来源等;二是抓住数量大的优势谈价,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三是尽可能找货物源头,少一层中间环节,至少可降低5-10%的成本。

非集中采购是指由各使用部门自行采购,这种采购审计相对复杂,难度较大,对这类采购的审计,一是防止虚增采购,虚假采购,高档采购以及“化整为零”逃避审计等行为;二是制定合理的送审金额起点,如果审计金额起点过高,即不利于监督,又给逃避审计增加了机会,审计金额起点过低,会导致送审过于频繁,影响正常工作,也影响审计工作质量,一般以2000-5000元为送审起点(一次或一次结算达到2000-5000元);三是着重加强审计验收,要求购入的物资与送审的品名、货号、数量、质量等严格一致,防止审计与验收脱节的现象;四是非集中采购,涉及面广,商品品牌、种类繁杂,需要多到市场上了解行情,获取相关信息。

以上两种形式的审计,都要防止采购超预算,超标准;防止采购盲目求洋、高档次采购,力争采购物资合理、实用、节约。

四、分别采取多种定价方式,建立价格信息库

物资采购定价难以做到绝对科学、合理,结合实际情况,力取将误差控制在5%左右,常见的定价方式:一是以市场价为依据,求出平均价,再根据采购量大小,是否送货,后期服务等附属条件,略低于或高于所掌握的平均价;二是电话询价,根据商品上的地址、电话,直接与厂家,批发商联系,以采购者的身份询问价格,知道底价后,再酌情定价;三是成本分析定价。有些商品来源单一,询不到价,这就需要对成本进行分析,经双方洽谈定价;四是定价至少有两人,确保价格的合理性,正确性,防止个人的主观行为。

对于周期性重复采购的物资,审计部门应利用微机创建容量丰富的价格信息库,通过市场、网络、报刊、行业公报、供货商及竞争对手等多种价格渠道收集、编制、汇总、整理价格信息,根据市场行情,适时更新,实行价格信息动态管理,而且将价格信息提供给采购部门作为采购报审的参考依据,减少报审部门与审计部门的矛盾,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及质量。

五、统一制定采购报审程序,保存审计资料

审计部门需印制物资采购审计送审表,内容详实,含采购时间、物资的名称、型号、产地、供货单位全称、联系方式、领导审批、初审、复审等栏目。首先,由采购部门填报送审表;其次,采购部门负责人签字;第三,属于预算内的项目,报分管预算的人员签字,属于预算外的项目,报分管领导签字;第四,由审计部门初审、复审人员审计;第五,凡是公司采购的物资,不管数量大小,按不同商家、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分门别类登记台帐,以备核查;第六,采购的商品经审计人员验收合格后签发审计验收清单,财务部门方能凭此付款。防止先采购后报审的现象。

物资采购风险的防范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工作,也是企业管理中需要常抓不懈的工作,必须引起民营企业从高管层到一般采购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企业应在采购业务中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对请购、审批、签约、采购、验收、审核和付款等环节建立标准化的业务处理程序;健全以采购申请、经济合同、结算凭证、验收入库单据为载体的控制系统;加强对请购、采购、验收、付款关键点的控制,实施采购决策环节的相互制约和监督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的堵塞采购业务过程中的漏洞、消除隐患、保护企业财产安全、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相信随着管理层对这项工作重视程度的加深,民营企业一定会沿着各项制度良性循环的轨道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程新. 浅析企业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J]广西轻工业, 2007,(10) .

篇2

一、切实做好村级会计工作

(一)强化村级会计基础工作。村级组织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开设银行账户、统一凭证账簿、规范财务流程,并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全面核算反映经济活动和社区管理的财务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村级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除土地补偿费专门账户外,一般不准开设其他专用或临时账户。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分开单独记账核算的,可根据情况分别开设基本账户。要在县级或县级以上范围内统一制定会计凭证、票据和账簿,统一建立财务操作流程。有条件的地方,要抓紧构建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二)规范村级会计委托。实行村级会计委托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利,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不变,确保财务审批权以及经济活动监督权由村级组织行使。机构要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操作流程,强化内部监控,落实责任追究。要以村级组织为独立会计核算主体,分设银行账户;要加强档案管理,以村级组织为单位,单独整理,归类造册,妥善保存。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村级组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独立自主能力。

二、完善村级财务民主监督机制

(一)落实村级民主理财。村务监督委员会或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村级组织发生各项财务活动、制定各项财务计划以及重大财务事项决策都必须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理财人员要按照规定程序产生,具备财会、管理知识,并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更和撤换。民主理财人员应根据业务量按月或按季定期召开民主理财会议,开展民主理财活动,对重要财务事项要随时发生、随时理财。

(二)完善村级财务公开。村级组织的财务计划、各项收支、各项资产资源以及债权债务和收益分配等内容要全面公开;土地征用补偿费、直接补贴给农民的“四补贴”资金等要逐项逐笔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农业小型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等拨付到村使用的财政资金要全程公开。村级组织要定期在固定设置的公开栏进行财务公开,也可通过电视、网络、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开。要探索建立财务公开定期抽查制度,及时纠正和堵塞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漏洞。针对一些地方存在的公开难、监督难等问题,不断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公开方式。

(三)规范村级民主评议。与村级财务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财务主管、村会计(含报账员,以下统称村级财会人员)、民主理财负责人等,都应当接受集体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对其履职情况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村务监督机构主持,每年至少一次。民主评议要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民主评议的结果要严肃运用。

三、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一)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负责对农村集体财务、村干部经济责任等进行审计监督;国家审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对取得财政资金的有关乡村和项目接受、运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对有关村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县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内设专门的审计科室,组织对村级财务会计工作开展审计。各省级农业部门要尽快制定统一标准的农村审计文书,切实规范农村审计程序。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

(二)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力度。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计监督,其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农业部门要联合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研究建立审计查处事项的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审计结论一经核实要立即移交,确保审计处理结果的落实。

(三)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指定具体人员并明确工作职责。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业务上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要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人员的培训、资质认定、招录和解聘工作,由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作出规定并组织实施,审计证由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核发。

四、稳定和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

(一)全面加强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稳定的专业财会队伍是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确保村级财会人员具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岗,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干部换届选举而变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地方,村级财会人员必须在中心登记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村级财会人员应享有稳定的补贴和待遇保障,各地可参照享受财政补贴的村干部标准确定。

(二)切实加强乡镇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已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要尊重历史和现实,保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具体工作人员必须掌握财会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纪,具备从事财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并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未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村,要加大对其财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继续加大农村财会人员培训管理力度。要建立完善财会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组织做好对村级财会人员、乡镇会计委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民主理财人员等(统称农村财会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要切实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

五、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篇3

第二条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审计监督部是指挥部的职能部门,对总指挥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负责对指挥部内部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的审计监督,主要目的是提出建设性意见,为最终审计创造条件。

第三条审计监督部的工作受区审计局的指导、监督。

第四条审计监督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专业知识人员按照审计监督部安排开展工作,并承担和履行与其从事业务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审计监督部的审计内容

一、审计监督部对指挥部内部、城北城司、城北拆迁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及其财务、会计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二、审计监督部对指挥部内部的财务收支审计的主要内容:

1、收支预算的编制情况;

2、融入资金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融入资金的管理是否有严格的制度保证其安全;

3、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帐;

4、财务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执行;

5、各项支出是否合法、合规、效益,手续是否齐全;

6、往来款项是否及时处理,不长期挂帐;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审计监督部对城北城司审计的主要内容:

1、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2、资产形成、运用和管理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3、负债形成、偿还和管理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4、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和管理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5、依法缴纳税费情况;

6、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严密和执行情况;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四、审计监督部对拆迁公司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

1、拆迁项目的立项、审批等法定手续是否完备;

2、实施拆迁的合同、协议是否合法、合规;

3、拆迁工程是否经过招投标及招投标是否合法、合规;

4、拆迁补偿合同、协议是否合法、合规;

5、拆迁的建筑物、设备等资产评估的真实、合法;

6、拆迁安置或拆迁补偿是否合法、合规;

7、特殊的拆迁对象拆迁补偿标准提高,手续是否完备、合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审计监督部对工程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等法定手续是否完备;

2、工程施工是否经过招投标及招投标是否合法、合规;

3、工程变更是否真实、合法,签证单(应有工程部、监理、审计、施工方人员签字)的手续是否完备;

4、施工合同是否合法、合规,建设合同中是否明确“如工程结算、决算核减金额超过总价的7%,则其结算、决算审计费用的浮动部分中,超过7%部分按核减造价4%计算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5、预付工程款是否按合同、协议规定,按进度付款;

6、工程结束竣工后,是否及时组织验收和委托审计;

7、工程款结算是否按审计结果与施工方进行工程款结算;

8、资产形成后是否及时移交相关部门,移交手续是否齐全;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审计监督部的权限

一、审计监督部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监督部规定的期限和要求提供下列资料或有关情况:

1、预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财务会计报告;

2、在金融机构设立帐户情况、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合同、文件及重要会议记录;

3、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二、审计监督部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行为,及时上报指挥部总指挥进行处理。

第七条审计程序

一、审计监督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二、审计监督部自定的审计项目或指挥部总指挥交办的审计事项,审计结束后,及时向指挥部总指挥提交审计报告。

三、审计监督部可以采取直接审计、送达审计的方式实施审计,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监督的审计工作。

第八条法律责任

一、审计监督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根据事实和情况,由区审计局授权依法给予处理、处罚。

二、对违反审计法律、法规或者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下列处罚:

1、警告、通报批评;

2、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处罚。

三、违反会计管理规定,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或者随意改变会计要素确认标准、计量方法,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审计监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责任人员可以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由责任人员上级机关对其给予记过、记大过、开除公职的处分。

篇4

数据采集之后,审计人员要做的工作就是数据分析。数据分析要根据被审计单位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对财务数据的分析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性质确定数据审计分析的重点。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数据分析的重点是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财务收支总体状况和收支结构;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有关违法违规问题等情况。具体做法是:通过分析预算文本、资产负债表及总账、明细账等财务数据,核对被审计单位各项收入是否相符、是否真实,有无隐瞒收入、乱收费等情况;通过分析经费支出等财务数据,审查被审计单位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有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现象;通过分析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台账财务数据,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帐、实是否相符,登记是否完整,国有资产管理是否安全等;通过分析被审计单位往来账财务数据,审查被审计单位的往来帐是否及时清理,是否有收入挂往来现象等。

对财务数据分析之后,要对相关的非财务数据进行数据分析。非财务数据主要分析以下几个方面:

(一)通过对被审计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数据资料的分析,了解被审计单位整体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工作安排和工作成绩,分析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关注重要的投资、债务重组、内控制度的设置及变更等情况,掌握被审计单位经济发展情况。

(二)通过对被审计单位重要决策的会议记录、纪要等数据的分析,了解被审计单位有关经济决策情况,检查决策的正当性、合法合规性等情况。

(三)通过对被审计单位业务数据的分析,审查被审计单位在各项业务流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例如我们在某商业银行进行审计时,对采集的关联企业贷款数据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分析,从贷款企业信用等级、表内外欠息贷款、“五级分类”正确性、重点贷款的合法性四个方面入手,产生了信用等级不良贷款表、表内外欠息借新还旧贷款表、“四级不良五级正常”贷款表、金融机构贷款表等15张关联企业贷款疑点数据,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明确了重点范围。通过进一步核实,发现了部分企业采用提供虚假会计报表等手段获取银行贷款;部分支行将不良贷款在正常贷款中反映,未真实反映该行的信贷资产质量;部分支行违反有关规定发放违规贷款;违规办理商票贴现业务等问题。

分析财务数据和非财务数据可利用EXCEL表格和AO系统提供的审计软件,也可利用成熟的数据库软件(例如SQLSERVER)进行分析。这些分析数据方法,即使计算机技术掌握不太熟练的审计人员也可轻松做到。对于复杂数据的分析,如审计人员计算机水平不高,无法达到预期审计效果,可以请具备相关知识的人员参与数据分析。审计人员要将数据分析期望达到的目的,表述给数据分析人员,由其设计出达到数据分析目的的SQL语句,得出需要的审计结果,完成数据分析任务,顺利进行审计取证。

准确汇总数据取证

通过数据分析,进行数据取证工作结束后,要利用AO审计系统进行数据取证汇总,以便使同一性质的多个数据取证汇总成一个问题,编写一份审计工作底稿,为写出高质量的审计报告提供依据。

汇总数据取证时,首先,要对已获取的数据取证进行分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多为跨年度项目,有时,发现的共性问题会在不同的年份重复出现,按照年份进行的数据分析,获取的各个年份的数据取证,最终要形成一份汇总数据取证,编写一个审计工作底稿。如往来帐未及时清理、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度预算等问题,可以将不同年度的数据取证,在AO审计系统中,进行数据取证汇总,然后引入编写的审计工作底稿中,作为一个问题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另外,还有同一性质不同问题的数据取证,也要把它们放在一起定性反映,如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不同的收入要分别进行数据取证,最后进行数据取证汇总,编写一份审计工作底稿。因此,审计人员要对已经落实的数据取证问题,在AO审计系统中认真进行分类、汇总,尽量不要出现同一性质的问题在审计报告中分别反映的现象。

篇5

关键词:审计目标 审计职责 审计风险 内部审计价值

面对经济全球化、科技信息化和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的新形势下,企业在发展战略、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创新能力、加强风险控制等方面着重力研究。随着新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颁布实施,企业的财务审计管理逐渐完善,财务审计管理向精细化、向流程化创新发展。在新的形式下,如何作好内部审计监督、服务职能,实现内部审计价值,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以下是笔者以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多年财务审计工作经验,谈谈如何提升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促进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规范化,实现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内部审计职责,是指企业内部审计人员以审计服务的形式提供的一种评价活动,内部审计的职责包括检查、评价和监督内部控制的恰当性和有效性等,内部审计目标已经从传统的“查错防弊”提升为“内部管理效益审计”,如审计委派制就是为实现企业的内部管理效益,内部审计定位已有所提升。那么,如何让企业内部审计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一、定位内部审计原则

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时应遵循以下原则与方法:

1、内部审计与生产业务活动、财务活动审计相结合;

2、内部审计与风险导向审计、风险管理控制相结合;

3、内部审计与促进推动企业内部控制及自我评估相结合;

4、根据不同的审计对象,审计目标和审计所需的证据选择不同的方法,以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审计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企业内部审计质量。

二、定位内部审计目标

企业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目标差异很大,注册会计师审计是根据审计目的,发表独立、客观、审计意见。内部审是计内部审计机构独立监督和评价企业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内部审计目标应包括:

1、对企业的内部控制的监督,包括评价控制、监督控制的运行以及对内部控制提出的改进建议;

2、对财务信息和经营信息的检查和评价,包括生产经营业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进行评价,对确认、计量、分类和报告信息和经营信息的方法进行评价,对个别重要事项进行的专门询问,以及交易、余额及程序实施细节测试;

3、对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的评价,包括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对法律法规、管理理层政策、指令和其他内部要求的遵守情况;

4、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应有助于企业识别和评估面临的重大风险,并提出改进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建议;

5、其他管理效益服务,内部审计有助于企业道德和价值观的建立完善,实现业绩管理和经营管理,向企业其他部门传达风险和控制信息,向管理层、注册会计师等这间有效的沟通。

三、定位内部审计职责

1、监督职责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对内部审计明确定义,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因此,内部审计首先是企业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监督,随着内部审计的常态化开展,内部审计对企业财务收支活动是否合法、合规、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从而督促企业各部门、经营管理者遵守财经法纪,改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2、审查、评价职责

内部审计对招投标、合同签订、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实行事前、事中的跟踪常态化审查,对是对整个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了解,掌握了企业真实的经营管理情况,对相关部门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规、政策、计划、预算、程序、合同等遵循性标准的情况作出相应评价,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规章制度是否建全完善,生产经营活动中漏洞不足,是否正常运行提供评定和建议,不断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以提升企业内部管理。

3、咨询、服务职责

随着企业内部管理水平提升的需求,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从传统的“查错防弊”提升为“内部管理效益审计”发展,为企业管理、决策提供审计咨询服务,内部审计的职能也从监督、评价向咨询方面延伸,从审计派驻的身份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错误和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发挥内审计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咨询服务作用。

四、目前企业内部审计存在的不足

1、审计理论及审计方法掌握不深

要成为作为合格全面优秀的内部审计人员,首先熟悉各种审计准则和制度,如《审计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内部审计准则》,其次要熟练掌握各种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目前,审计已向风险导向审计发展,从企业的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的风险审计把握整体审计风险,在审计过程中运用统计、经济分析、信息化手段作为审计的辅助,审计人员在审计法规体系和审计方法手段上有待提高。

2、审计团队能力亟待提升

内部审计活动应是在具有专业能力和职业谨慎的原则下开展,审计人员的专业技能、知识、能力等决定了是否能够为企业内部管理效绩服务。审计人员不仅要熟悉财务知识,更要掌握经济法规、工程建设、税收法规和企业管理等相关知识,内部审计人员多是从财务岗位上转岗过来,未经过系统的审计培训,尚无系统的审计知识理论,审计人员对财务知识比较熟悉,对于企业管理、工程建设和经济法规方面的知识相对欠缺。

篇6

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的重点

1.检查会计凭证管理内控制度。所有会计业务是否都取得或填制了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复核、稽核是否符合《会计法》和上级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记账凭证的编制是否合规、合理、合法,要素是否齐全完整;凭证的传递、交接有无漏洞,是否及时有效;费用开支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责任是否明确有效。

2.检查货币资金管理内控制度。钱、账是否由不同人员分管,是否符合相互制约的原则;银行账户的设置、使用及核算是否合规、合法;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结算票据、印鉴的管理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有无漏洞,执行是否有效;货币资金收支有无审批制度,控制是否有效;货币资金有无定期盘点制度,出现差错或出现长、短款时处理是否及时并符合规定。

3.检查往来账目管理内控制度。往来账目的设置和使用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资金借入、借出有无审批制度,执行是否有效,财务处理是否附有批件;债权、债务是否定期核对、清理、清偿,制度执行是否有效;呆账、死账的清查、处理是否合规、合法。

4.检查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调拨、出租、出借、投资、闲置、报废、定期检测、盘点等财务处理是否附有主管机关的审批凭据,附件是否合规、合法,手续是否齐全完备;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器材物资的采购、入库、发出、盘盈、盘亏、处理积压和报废等的财务处理是否都附有主管业务部门的审批凭据,附件是否合规、合法,手续是否齐全;在产品、产成品入库、发出、盘点、定期检测、处理积压和报废等财务处理,是否附有主管部门的审批凭据,附件是否合规、合法,手续是否齐全完备;固定资产、材料、产成品等管理部门是否有账目,是否与财务部门的账目定期核对并及时调整处理,调整处理是否合规、合法。

5.检查成本管理内控制度。成本费用的收集、分配是否合规、合法;产品成本的收集、计算、分配、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合法;专项费用(如折旧、养老保险、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的计提和分配是否合规、合法。

6.检查销售及利润管理内控制度。产品销售的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合法;税金的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合法;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的归集、核算是否合规、合法;利润的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合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大部分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财务内控制度,财务内控制度比较健全,但有相当一部分制度得不到落实,执行效果不佳。

(一)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会计凭证填制不规范。记账凭证上填制、审核、记账、主管人员印鉴不全;原始凭证要素不全,如购货发票缺少品种、数量、单价,住宿费、餐费发票缺少日期等。凭证传递不及时,由于部分管理人员不及时将有关凭证向相关岗位交接,当期的生产成本(费用)和销售收入跨期入账的现象时有发生。

2.不相容岗位职责划分不清。《会计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有的单位以精简人员为理由,让出纳人员兼管报销,单位的财务专用印鉴也由出纳一人保管,严重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这种做法不但容易造成工作中的差错,而且为职业犯罪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3.往来账目管理混乱。有的单位将往来科目当作万能科目,实行经营责任制后,部分经营责任人为了满足个人利益或小集团利益,将潜盈、潜亏以各种名目长期挂入往来科目不作处理;外投外借资金挂往来科目,有的外投资金由于对方倒闭、破产,已完全不可能收回,但仍然挂在往来科目中核算;债权债务中有的明细科目几年都没有任何变化,也不作相应调整和处理。以上做法导致债权债务严重不实。

4.物资采购、管理不善,账账、账实不符。有的单位物资采购管理不严,不管生产实际用量而大批采购、重复采购,造成了物资的积压浪费,加重了管理成本、资金成本;有的单位材料入库、出库手续不全,材料管理部门长期不与财务部门对账。我们在审计中发现某油田的一个二级厂处材料出库已达一年之久,总金额500多万元,但该单位领导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纵容财务人员长期不作账务处理,不但造成了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而且造成了该单位业绩良好的假象。

5.成本费用管理不严。乱挤乱摊成本现象比较严重,如将应列入资本性支出的固定资产、各种赞助款、捐赠款列入生产成本,应由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承担的费用也列入生产成本;费用分配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分配方法不合理,有的单位机构发生了变化,但仍延用以前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分配方法,有的单位分配方法前后不一致,甚至不是同一个会计人员做账,就运用不同的分配方法。

(二)财务内部控制本身具有局限性。

不论内控制度设想多么周到,执行多彻底,也只能对管理者提供合理的担保,不能提供绝对担保。

1.财务内部控制不能避免串通作弊的行为。不相容职务分离可以避免单独个人作弊的行为,但不能防止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合伙作弊的行为。

2.财务内部控制不能有效防止人为差错。因为内部控制不能防止工作人员粗心大意、精力分散、理解错误、判断错误,歪曲、曲解指令等。

3.财务内部控制不能有效防止管理越权行为及滥用职权。

4.财务内部控制更新跟不上经营管理变化,过去的控制措施对新出现的业务无能为力。

篇7

【关键词】人民银行;绩效审计

2011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对绩效审计做出了更为全面的规定,并对绩效审计的关注点由经济效益扩展到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体现了立足本土现实需要的务实态度。2011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内审工作转型规划中明确指出要深入探索开展绩效审计,对人民银行各类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各项目标的充分实现情况进行审计。近年来,人民银行已经在许多项目中探索开展了绩效审计,积累了一些绩效审计的经验和方法,但较为成熟的绩效审计规范还没有建立起来,无法满足大规模实施绩效审计的需要,如何在人民银行建立一套规范的绩效审计实施方案并推动人民银行绩效审计快速发展等问题还需进一步探索研究。

一、绩效审计的内涵及特征

绩效审计是审计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真实性合法审计的基础上,参照相关标准,对被审计组织利用资源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资源节约性进行综合监督评价的过程,达到促进规范经营科学管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目的。与真实、合规审计相比,绩效审计具有以下特征:

1.审计对象广泛。绩效审计作用对象是不同领域的内容,判断标准广泛,既有以节约成本为目标的经济性标准,又有以运行效率为目标的效率标准,还有以建设目标实现程度为目标的效果性标准,因此绩效审计的对象和判断标准具有广泛性。

2.审计专业性强。在绩效审计中,虽然判断的总体目标有同一性,但对不同的对象很难遵循相同的判断标准,因此绩效审计又具有明显的专业性。

3.审计结论独立。绩效审计的判断标准是从公共利益的角度作出的,是代表公共利益的审计结论,在审计过程中,应该从超越私人和局部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不受任何利益相关者的支配和主导,因此,绩效审计又具有独立性的特征。

二、绩效审计与真实、合规审计的关系

真实、合规和绩效是政府审计要关注的三大重要目标。真实性审计主要审查审计对象的财务数据与其财务运行的真实情况是否一致,判断其财务行为与财务数据的相关性和一致性。合规性审计主要审查审计对象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判断其财务和经济行为有否违法、违规的情况和问题。绩效性审计主要从成本控制、建设效果、运行效率等角度审核审计对象对公共资源配置和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判断资源利用是否实现充分、节省和有效的目标。

就绩效审计与真实、合规审计的关系而言,两者之间相对独立,互相联系又互相制约。一方面,真实合规是绩效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建立在真实、合规基础上的绩效,才是有意义、有价值的绩效,如果没有合规性做基础,绩效性也就失去了起码的前提,也很难持续。同样,绩效性审计是真实性、合规性审计的拓展和延伸,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只有在真实、合规的基础上把审计的关注点拓展到资源配置和使用的绩效上,审计工作才更加完整,审计的职能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

强调真实、合规与绩效审计相互联系的关系,并不否认其相对的独立性。对绩效审计的重视,并不是对其他审计的弱化,也不是以绩效目标来替代真实合规目标,而是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确定不同的审计目标,采取不同的审计类型,使审计监督更具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确定绩效审计项目的原则

绩效审计项目的选择,是有效开展绩效审计工作的前提。在实践中,人民银行可以在遵循以下原则的基础上,做好充分的研究论证,最终确定绩效审计项目。

1.重要性原则。重要性是指被审计项目要在目标管理、资源运用或社会需求等力面较为重要,即群众关心、政府关注、领导重视、资金投入大。一方面应围绕本行的中心工作开展,另一方面要考虑项目覆盖面的大小或财务资金的投入量等因素。

2.时效性原则。作为内审机构,必须考虑管理层的需求。只有把管理层急需进行效益审计的领域和内容作为审计重点,才能使有限的审计资源产生出更大的效用。反之,如果偏离了管理层需求的重点,审计的效益就无法有效发挥,甚至出现负效益。

3.节约性原则,绩效审计作为一项制度安排会取得一定的效益,当然也要支付一定的交易成本,即审计资源的耗费。必须要考虑开展绩效审计付出成本与取得效益之间的关系,这样才能产生较好的审计效益。

四、人民银行开展绩效审计的重点领域

1.对基本建设项目开展绩效审计。基本建设项目领域是央行开展绩效审计的重点,建设项目普遍具有投资规模大、工期长、施工过程复杂等特点,基本建设领域容易出现损失浪费、管理混乱、舞弊等问题,因此对基建项目采用绩效审计形式,实际是增加审计的频次、增强审计的力度,将建设过程置于更为严密的审计监督之下。在审计内容上,在合规性审计的基础上,应将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控制、公允价格等均纳入审计范围,使绩效审计真正成为效益审计的载体。

2.对重点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开展绩效审计。一是要跟踪专项资金,就是要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跟踪专项资金的全过程,即预算一拨款一使用,抓住资金流向的各个环节,落实资金的到位情况或使用效果,重点审计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等违规违纪问题。二是要关注养老统筹、住房公积金等资金的收缴和管理情况。

3.对重要决策、制度等执行落实情况开展绩效审计。重要决策和制度在内部的执行落实情况也应纳入绩效审计范围,并作为重要内容开展,要在基本建设项目和重点资金全面开展绩效审计的基础上,探索对重要决策、制度等在各级行的执行落实情况开展绩效审计。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

[2]中国人民银行内审工作转型2011-2013年规划.

[3]何洪彬.后金融危机时期深化财政绩效审计的思考[J].审计研究,2010(4):18.

[4]吴勋.绩效审计实施瓶颈、技术支撑与治理机制研究[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1(3):31-38.

篇8

    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审计的重点

    1.检查会计凭证管理内控制度。所有会计业务是否都取得或填制了原始凭证;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审核、复核、稽核是否符合《会计法》和上级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记账凭证的编制是否合规、合理、合法,要素是否齐全完整;凭证的传递、交接有无漏洞,是否及时有效;费用开支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责任是否明确有效。

    2.检查货币资金管理内控制度。钱、账是否由不同人员分管,是否符合相互制约的原则;银行账户的设置、使用及核算是否合规、合法;现金、支票、有价证券、结算票据、印鉴的管理是否符合制度规定,有无漏洞,执行是否有效;货币资金收支有无审批制度,控制是否有效;货币资金有无定期盘点制度,出现差错或出现长、短款时处理是否及时并符合规定。

    3.检查往来账目管理内控制度。往来账目的设置和使用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资金借入、借出有无审批制度,执行是否有效,财务处理是否附有批件;债权、债务是否定期核对、清理、清偿,制度执行是否有效;呆账、死账的清查、处理是否合规、合法。

    4.检查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调拨、出租、出借、投资、闲置、报废、定期检测、盘点等财务处理是否附有主管机关的审批凭据,附件是否合规、合法,手续是否齐全完备;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器材物资的采购、入库、发出、盘盈、盘亏、处理积压和报废等的财务处理是否都附有主管业务部门的审批凭据,附件是否合规、合法,手续是否齐全;在产品、产成品入库、发出、盘点、定期检测、处理积压和报废等财务处理,是否附有主管部门的审批凭据,附件是否合规、合法,手续是否齐全完备;固定资产、材料、产成品等管理部门是否有账目,是否与财务部门的账目定期核对并及时调整处理,调整处理是否合规、合法。

    5.检查成本管理内控制度。成本费用的收集、分配是否合规、合法;产品成本的收集、计算、分配、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合法;专项费用(如折旧、养老保险、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的计提和分配是否合规、合法。

    6.检查销售及利润管理内控制度。产品销售的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合法;税金的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合法;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的归集、核算是否合规、合法;利润的会计核算是否合规、合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们在审计工作中发现,大部分单位能够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财务内控制度,财务内控制度比较健全,但有相当一部分制度得不到落实,执行效果不佳。

    (一)财务内控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会计凭证填制不规范。记账凭证上填制、审核、记账、主管人员印鉴不全;原始凭证要素不全,如购货发票缺少品种、数量、单价,住宿费、餐费发票缺少日期等。凭证传递不及时,由于部分管理人员不及时将有关凭证向相关岗位交接,当期的生产成本(费用)和销售收入跨期入账的现象时有发生。

    2.不相容岗位职责划分不清。《会计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有的单位以精简人员为理由,让出纳人员兼管报销,单位的财务专用印鉴也由出纳一人保管,严重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这种做法不但容易造成工作中的差错,而且为职业犯罪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3.往来账目管理混乱。有的单位将往来科目当作万能科目,实行经营责任制后,部分经营责任人为了满足个人利益或小集团利益,将潜盈、潜亏以各种名目长期挂入往来科目不作处理;外投外借资金挂往来科目,有的外投资金由于对方倒闭、破产,已完全不可能收回,但仍然挂在往来科目中核算;债权债务中有的明细科目几年都没有任何变化,也不作相应调整和处理。以上做法导致债权债务严重不实。

    4.物资采购、管理不善,账账、账实不符。有的单位物资采购管理不严,不管生产实际用量而大批采购、重复采购,造成了物资的积压浪费,加重了管理成本、资金成本;有的单位材料入库、出库手续不全,材料管理部门长期不与财务部门对账。我们在审计中发现某油田的一个二级厂处材料出库已达一年之久,总金额500多万元,但该单位领导为了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纵容财务人员长期不作账务处理,不但造成了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而且造成了该单位业绩良好的假象。

    5.成本费用管理不严。乱挤乱摊成本现象比较严重,如将应列入资本性支出的固定资产、各种赞助款、捐赠款列入生产成本,应由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承担的费用也列入生产成本;费用分配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分配方法不合理,有的单位机构发生了变化,但仍延用以前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分配方法,有的单位分配方法前后不一致,甚至不是同一个会计人员做账,就运用不同的分配方法。

    (二)财务内部控制本身具有局限性。

    不论内控制度设想多么周到,执行多彻底,也只能对管理者提供合理的担保,不能提供绝对担保。

    1.财务内部控制不能避免串通作弊的行为。不相容职务分离可以避免单独个人作弊的行为,但不能防止两个以上的人或部门合伙作弊的行为。

    2.财务内部控制不能有效防止人为差错。因为内部控制不能防止工作人员粗心大意、精力分散、理解错误、判断错误,歪曲、曲解指令等。

    3.财务内部控制不能有效防止管理越权行为及滥用职权。

    4.财务内部控制更新跟不上经营管理变化,过去的控制措施对新出现的业务无能为力。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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