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10 15:10:5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股权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文/《中国证券期货》记者韩熔桓
“领投+跟投”模式在众多中国股权众筹平台的探索和经营中,出现了一些新的趋势和特征。
2015上半年股权众筹行业报告显示,众筹融资额前20的平台中,有17家采用了“领投+跟投”模式。
除少数垂直领域的众筹平台外,“领投+跟投”已经成为股权众筹平台运作项目的标配模式。
所谓“领投+跟投”,是指众筹项目在筹资时的投资方由领投人和跟投人组成,在众筹过程中由一位经验丰富的专业投资人作为“领投人”,众多跟投人选择跟投。领投人一般由一名专业投资人或者一家专业投资机构担任,在项目中要做专业尽调、估值判断、投资协议草拟等工作,并且投资后一般由领投人担任普通合伙人(为投资项目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股东代表进入项目方董事会,成为众筹轮所有股东的“发声者”;跟投人则指众多的出资者,担任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主要履行出资的义务和享受分红的权利。
“领投+跟投”模式的优势
对于跟投人来说,股权众筹采取“领投+跟投”模式,可以让跟投人参与领投人组织的联合投资体。
跟投人在每个投资项目中只需要投资一小笔资金,就可以借助联合投资体,充分利用领投人在挑选投资项目和投资后管理上的丰富经验。
对于领投人来说,则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撬动众多跟投人的资金,还能额外获得投资收益的分成。通常情况下,领投人通过联合投资模式可以撬动的资金,是他自己投入资金的5到10倍。这使领投人得以参与投资和领投更多的项目,包括参与那些投资金额门槛较高的项目。此外,领投人汇集更多的资金去投资,也有利于领投人代表所有投资人在投资项目中争取更多的权利。除了投资中的好处,通过联合投资,领投人还可以借机融入跟投人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将为领投人及其投资项目带来更多的附加价值。
“领投+跟投”模式对创业企业也有好处。创业企业不需要一一面对每个跟投人,不会陷入投资人众多的纠缠和麻烦中去。它只需要应对一个领投的投资人,就可以获得超出领投人投资金额五到十倍的投资额,还能获得跟投人在社会关系上对企业的帮助。
股权众筹“领投+跟投”的联合投资模式,不会取代风险投资基金,只是VC的一种补充。二者的区别体现在:一是股权众筹单个投资人的资金量不大,只能投一个个具体项目,不能像VC那样投资大量的项目、通过投资组合获得收益。
二是VC在募集资金时,对LP投资人的最低投资金额要求通常比较高。投资人如果参与股权众筹的跟投,单个项目的最低投资金额就要低得多,投资人参与创业投资的门槛相应降低了。三是在股权众筹中投资人可以随时决定不跟投,但是VC的投资人一旦把钱投入到VC里,很难提前撤出来。
“领投+跟投”
成为中国股权众筹标配模式
在股权众筹源起的英国和美国,采用“领投+跟投”模式的代表企业是Angellist。但并不是每个股权众筹平台都采用这种模式,全球股权众筹最早的平台发源于2009年创办于英国的Crowdcube。
美国的知名股权众筹平台Wefunder、Fundersclub都不是“领投+跟投”模式,他们有的采取投资基金式投资,有的是专业投资人合投模式,有的纯粹是小散们的组合模式。“领投+跟投”在中国大行其道主要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是中国股权投资的环境特点决定的。我们股权投资市场形成的时间短,各方参与者的投资意识、投资经验、投资知识都比较欠缺,投资过程中所需要的一些协议、常识都需要专业投资人或机构的引领和支持。如果全部想通过众筹的过程,把每一个参与人都教育到对股权投资、企业治理、法律规则、财务报表充分理解,是不太现实的。在国外,相对来说社会民众股权投资意识强,都知道创业项目的风险高,契约精神强,法律条文明确,每一个参与人都有能力“自我判断、自行决策、自担风险”,模式上就有了多样性。
二是“领投+跟投”的机制满足了各方的权益诉求。对于专业投资人或者机构而言,担当众筹项目的领投人,能够发挥杠杆效应,放大自身的资金管理规模,同样的资金领投比自身单独去投资可以投资更多的项目。对于项目方而言,在“领投+跟投”模式下,既获得了众多投资人的参与、支持,获得了资金、资源,又不用因为和众多投资人直接打交道,而带来管理上的困扰和成本增加。
在构建过程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要有法律严谨性。国家对国有企业股权投资控制相对较严格,股权投资要严格履行企业内部决策,还要受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如国有资产产权备案等,因此流程的构建要符合国家和企业关于股权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要求,使流程具有法律严谨性;二要具备科学性。股权投资的系统性、复杂性决定了在流程构建过程中要全方位考虑各方面因素,按照股权投资操作过程科学地设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高效融合各方资源,以提高股权投资操作效率。三要实用性。流程要符合国有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使股权投资参与人员及部门能够清晰、明确自身在投资实施过程中的职责和责任,保证操作过程合理、流畅,使流程对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操作具有切实可行的指引作用。
二、某国有企业股权投资全过程操作流程的构建
某国有企业将股权投资项目全过程操作流程划分为项目立项、论证决策、实施、日常运营、后评价、清退六个阶段,各阶段都要设计严格、合理的操作流程,股权投资全过程操作流程简图见图1,各阶段具体流程内容浅析如下。
(一)股权投资项目的立项
企业选择的股权投资项目必须从企业长远发展战略出发,选择有前瞻性、超前性,能够掌握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进行投资,从源头确保股权投资项目高质量。因此股权项目提出要从建立全方位信息收集渠道开始,设计严格的项目甄别管控程序,对于有意向的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调研论证,编制项目建议书。初步调研有助于企业决策机构对项目作出初步决策,可以减少项目选择的盲目性,为下一步可行性研究打下基础。
(二)对投资项目进行论证、决策
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的论证、决策,对股权投资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经济效益,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股权投资控制的重要阶段。一个股权投资若出现前期论证决策失误,则不管后期建设实施阶段运营管理如何努力,也无法弥补其损失。因此,项目通过立项审批后,就应该组建项目工作组,项目工作组应包括投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部门、技术部门等,重大投资项目还需聘请外部专家、权威中介机构参与。项目的投资论证由项目工作组组织完成。论证工作主要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组织专家论证,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报告编制完成后交由决策机构进行审批,只有审批后的投资项目才可予以实施。
(三)投资项目的实施阶段
对于审批通过的投资项目,投资工作组应着手草拟投资合同(协议)和章程,其中境外并购、投资项目的合同还需聘请权威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等专业人员进行审核。一般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要载明,只有取得企业决策机构对股权投资项目批准,及按规定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审核、备案后,合同或协议方可生效。如果是合资合作项目,根据草拟的投资合同(协议)和章程,与合作方进行商定,双方达成一致后,投资合同(协议)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员签署。合同生效后,进行资本金投入,货币资本投入要做好财务审批流程,非货币资本投入首先要进行审计、资产评估后,资产管理部门做好资产移交、过户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投资工作组应安排专人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工程进度和存在的问题。
(四)股权投资日常运营管理
企业股权投资形成的子企业、参股企业如何管控,是实现预期投资目标的关键。在股权投资完成后移交日常管理过程中,一定要衔接好,企业管理部门要在投资过程中参与进来,对子企业的管理架构预先设定好,在后期移交后,能够顺利将投资目的贯彻到日常运营管控中。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某国有企业根据被投资企业特性不同,分别构建了不同日常运营管控模式,企业股权投资完成后,根据被投资企业特性,直接划入与之相适应的日常管控模式,其中主要的管控模式有:境内全资、控股子企业管控体系,境内参股企业管控体系,境外全资、控股企业管控体系,境外参股企业管控体系。
(五)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
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承担了重要的项目总结及评价工作。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主要是对项目的决策是否正确、执行效果如何、效果是否达到预期要求所进行的总结和评价,并通过信息反馈,指导股权投资主体的投资活动,达到提高股权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的目的。股权投项目后评价一般进行一整个会计年度后进行,其内容主要包括四方面,一是对项目实施过程的评价,二是对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效果后评价,三是对股权投资项目的影响评价,四是对股权投资项目的综合后评价。
(六)长期股权投资的终止、清算和处置
关键词: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性主体;后续计量
一、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特点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一)股权投资基金业务特点
我国股权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私人股权”,即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股权的投资基金。私人股权包括未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换债券。本文研究对象为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未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和交易的普通股”。本文中的股权投资基金泛指所有主营业务为股权和准股权投资业务的基金,包括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的基金、按照私募投资基金法律法规设立的其他基金和按照国家战略需要设立的各类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运作一般包括募资、投资、管理和退出四个阶段,单个投资项目运作期限通常需要3年以上。
(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1.CAS2关于非投资性主体权益性投资的核算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CAS2)对投资业务的后续计量按照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等进行划分,“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下简称CAS22)也做了相关要求。
2.CAS33关于投资性主体权益性投资的核算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下简称CAS33)对投资性主体的投资业务后续计量做了专门要求。投资性主体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准则对于投资性主体权益性投资后续计量和披露约定为“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应当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应当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不予合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投资”)。不合并的规定豁免了投资性主体对项目投资编制合并报表,CAS2也豁免了投资性主体的联营合营类投资的权益法核算,而且豁免后所披露信息对于投资者来说相关性更强。投资性主体在权益性投资后续计量中,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以下简称CAS39)中对估值技术的要求于各会计期末对项目投资进行估值。
二、股权投资基金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可能选择
股权投资基金按是否是投资性主体,分别适用不同的会计准则,会计核算方法和披露要求也显著不同。股权投资基金按运作和考核的市场化程度从高往低分可分为市场化基金、市场和政策性混合基金、政策性基金等。CAS33对投资性主体有“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的要求,股权投资基金按照上述分类,在该要求的符合度方面随市场化程度的降低而下降。相应地,各投资基金对投资性主体定义的符合度也由强到弱,其投资业务的后续计量方法也相应有所变化。
(一)市场化股权投资基金
市场化基金由于投资者对投资回报和投资期限一般有较为明确要求,基本都是符合投资性主体要求的股权投资基金。为了体现投资业绩便利于考核,也为了加强投资项目价值实现的过程管理,一般都依据投资性主体和金融工具相关准则,通过公允价值计量方式对所有股权投资业务进行后续计量。
(二)市场化和政策性混合基金
部分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业务即包括市场化运作项目也包括政策性项目。这类基金依据实际情况,可能符合非投资性主体,也可能符合投资性主体定义。对于具备“成立时间不长、投资业务数量不大、投资项目公允价值与投资成本差异不大、尚未有进入退出期的项目、尚未按照公允价值对项目投资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政策性项目占绝大部分”等一个或多个特征的基金,更加符合非投资性主体的定义,可依据非投资性主体对投资业务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具备市场化投资机制(含项目估值体系)完善、存量投资项目中政策性项目占总的投资金额比例较小、具备按照公允价值对项目投资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等特征的基金,比较符合投资性主体定义,按照投资性主体对投资业务进行后续计量。
(三)政策性股权投资基金有的基金
设立和运作特征具备明显的政策性,如:无市场化业绩考核要求、基金的募资成本低或没有成本、投资机制直接受政策引导、没有市场化的退出通道、所投资项目公允价值难以取得等,不符合投资性主体定义,一般按非投资性主体对投资业务进行后续计量。
(四)非投资性主体和投资性主体后续计量比较分析对于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业务后续计量按照投资性主体和非投资性主体划分,在财务信息披露、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差异。具体而言,对于三无类投资差异不大,联营合营类投资、具有控制权的投资差异较大。
三、股权投资基金投业务后续计量方法建议
股权投资基金行业有力地促进了创新创业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④,对于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较大作用,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业务的价值实现是其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对于被投资项目而言,股权投资相比较债权类资金具有共担风险、利益共享的优势,能有效解决项目快速发展面临的资本金短缺问题;对于股权投资基金本身而言,由于所投项目预期经济效益实现、设计的退出方案能否落实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而面临较大风险,但所投项目一旦成功实现超额收益或在资本市场成功退出,也能为投资者获得巨额回报。投资基金在发现项目价值并实现出资后,及时、有效的价值管理对于最终的价值实现尤为重要。对于市场化基金和更符合投资性主体定义的市场和政策性混合基金而言,应按照投资性主体后续计量要求,对所投资项目进行定期估值,并采取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能及时反映投资项目的投资绩效,通过对影响价值变动的重要因素进行专项管理努力提升项目价值。
激励机制。管理公司按照项目投资提取1%-2%的管理费用。基金投资收益分配:基金投资收益在满足省联发投和国开金融基本收益(8%-10%)基础上,普通合伙人(管理公司)与有限合伙人(省联发投和国开金融)按照2∶8的比例进行分配。
对农发行投资业务经营平台的初步构想
(一)经营平台的构建与市场定位———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农发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基金业务必须充分体现农发行服务支农的政策导向。农发行参与出资设立的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以及正在筹建的粮食安全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新农村建设基金,正是履行政策性支农职责的创新举措。目前,农发行基金设立和募集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当务之急是要建立有效的运作模式和经营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提升投资效率,放大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和引导作用,确保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1.在重点区域和领域成立子基金。根据农发行政策职责,总行联合相关部门和其他投资人建立政策性产业引导基金,并作为母基金(FOF)出资,在重点区域和支持的重点领域以私募方式向相关投资人募集资金建立子基金。以母基金出资设立子基金,引导更多的资本参与,不仅能够充分发挥母基金的杠杆作用,放大基金投资业务的支持效率。同时母基金通过与各地资本的结合,充分发挥当地行和利益相关方参与基金投资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基金提供优质丰富的项目资源。基金设立要充分体现政策性引导基金的特征,基金募集对象要符合基金性质和投向,以保证基金投资人之间在经营决策时能够形成共识。基于目前“三农”产业现状,国内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模式是由政府、银行与其他机构联合创立产业投资基金的方式。北京、河南成立的农业开发产业投资基金就采取这一模式。目前农发行基金募集的对象可考虑:地方政府农业综合开发部门、政府各类融资平台;大型担保公司;农产品交易市场和期货经纪公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团。此外,还可以参与国开金融和地方政府设立的相关投资基金。
2.构建基金投资经营平台。目前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种类型:公司型、有限合伙型和契约型基金。参照国开行和其他产业投资基金成功运作模式,农发行可按照“有限合伙制+公司制”的模式建立基金经营平台。在条件成熟的地区,由有关分行主导,按照有限合伙制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金来源除母基金部分出资外,其他可根据基金性质向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和相关产业的市场主体募集。同时由主要基金投资人和专业机构共同出资,按照公司制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参与基金投资,其他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LP)出资。当地农发行可派人出任基金管理公司管理人员,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经营平台承担基金经营管理职责。基金实行有限合伙制可以在有效隔离母基金投资风险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基金经营平台的经营积极性。农发行参与基金管理管理公司的投资和经营,有利于实现农发行投资意图,提高当地行的经营积极性。同时又能够以出资为限将投资风险控制在有限范围内。
3.建立有效的基金经营管理体系。一是农发行内部管理。目前农发行现有部门设置和管理体系,无法适应基金的经营管理。建议按照事业部制建立相对独立的投资业务经营管理体系。要按基金设立经营机构,实行相对独立核算考核。二是农发行与私募股权投资‘PE’。从国开武汉城市圈建设发展基金来看,国开金融既是有限合伙人(LP),又参与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又作为普通合伙人(GP)投资基金。农发行要充分尊重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的市场主体定位,总行可委托当地行按照协议派出出资人代表和管理团队参与基金公司经营管理。按照市场规则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能实行简单的行政管理。三是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保证投资基金的有效运行。要适当引进专业投资机构参与基金管理,设立主要投资人参与的投资决策机构,建立有效的基金投资决策机制和有限合伙人(LP)之间协调机制,提高投资项目的成功率和决策效率。合理确定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费用水平和投资项目基本收益目标,基金管理公司在保证有限合伙人(LP)基本的投资收益的基础上,方可按照比例取得投资收益。
(二)经营平台的经营模式与经营策略———综合服务,协同经营
农村金融市场多元化的金融产品需求,客观上需要具有综合金融服务功能的服务商。农发行应定位为中国“三农”金融服务一揽子解决方案的提供商,实现服务的综合化,经营的协同化。
1.搭建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一方面,以基金经营平台为基础平台,承接和参与多只基金经营管理,做大做实经营平台。同时整合现有财务顾问等中间业务,引进专业机构和专业人才,不断创新服务产品,逐步开展投、债、租、期、险等多样化的金融服务。逐步打造成具有投资银行职能的专业经营平台。另一方面,以传统信贷业务为基础,依托农发行在农村基础实施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领域的优势地位,扩大各类金融服务产品在农村领域市场份额,逐步形成融资融物、股权投资、咨询顾问、中介服务等多样化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2.投资与信贷业务协同化经营。一是投资业务之间协同化经营。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在不断丰富投资业务产品的同时,针对各地的区域特点和优势,制定农发行投资业务的发展战略,明确投资业务发展的重点和序列。在优势领域,对于投资条件成熟的客户,优先开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和金融租赁业务;对于不良贷款处置、贷款客户之间的并购等,尝试开展资产证券化,杠杆收购、债转股等方面的投资业务;在农发行现有网点无法覆盖区域,投资建立村镇银行;参与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的债券发行等。此外,在农发行与中介机构合作基础上,创新合作模式,与投资业务配套开展咨询顾问业务。二是投资业务与信贷业务的协同化经营。要按照客户和项目资源共享、服务功能互补、投贷结合的原则实现投资业务应与信贷业务的协同化经营。如通过信贷手段支持优势龙头发展,具备上市潜质后投入Pre-IPO基金,通过投贷结合支持企业的IPO。企业上市后经营规模的扩大,又拉动对农发行的信贷需求。以PE方式介入平台公司,既可以满足银监会“做实平台公司”的要求,充实项目公司资本金,同时又为农发行提供优质的项目资源。将农发行重组贷款与PE方式结合,还能够促进产业升级和农发行信贷结构的优化。三是内部资源的协同化经营。农发行可利用多年来积累的项目评审技术和管理经验,为投资业务提供技术支持。农发行完善的组织体系以及与地方政府、客户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为投资业务的项目营销、项目管理等方面创造了良好的经营条件。投资业务在依托农发行管理资源的同时,也会更好地促进农发行自身业务的发展。
(三)投资与退出策略———优势互补,发展共赢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目的是通过投资对象企业价值的提高,在顺利退出的基础上获得超额投资收益。因此,在确定股权投资策略的同时就必须充分考虑投资退出路径。通过投贷结合支持优势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开上市,是投资基金退出的理想方式。但对于农发行来说,实行IPO退出方式的投资对象有限。结合农发行服务领域特点,投资基金退出应重点考虑以下路径:
一是产权交易市场回收。湖北省是国内产权交易市场的发祥地。省内各市现有10多家各种类型的产权交易机构。目前,湖北省拟以湖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和武汉产权交易市场为基础,组建华中联合产权交易所,建立区域性产权产易市场。基金投资应积极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客户经营结构调整相关项目,依托产权交易市场实行基金的顺利退出。
二是投资项目回收。政府融资平台的产权实际为地方政府,其项目决策、收益分配和资本运营受地方政府主导。对其股权投资后的效益无法直观体现,从而给投资基金回收带来不确定性。将基金作为项目资本金直接投入新设法人项目,只要项目成功,即可通过项目效益保证基金投资的顺利退出。因此,基金投资项目应更多地参与新设项目法人的股权投资,减少对股权结构复杂的既有法人的股权投资。
三是项目回购。利用BT模式,对于水利等大型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和公益性项目投资。投资基金可与有实力的工程施工企业共同投入项目资本金,设立新设项目法人。通过项目融资取得农发行贷款,项目建成后,政府以财政资金和专项建设等资金回购项目。通过政府回购项目实现投资基金退出。如寻求与葛洲坝、清江、汉江等建设工程公司等大型水利施工企业合作,通过股权合作承接各类流域治理工程项目和大型水利工程整治项目建设,政府以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回购工程,从而实行基金退出。农发行以项目融资的形式提供信贷支持,投资业务和融资相结合的方式,还可为农发行支持农村水利建设寻求新的路径。
投资部务虚会汇报材料
今年,投资部在公司领导的关心指导下,根据年初下达的投资管理目标任务,在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帮助下,我部始终围绕“一个中心、两条主线”顺利开展投资管理各项工作,基本完成了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首先,就部门本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简要汇报;然后,重点阐述如何着眼当下,通过“四种结合”,加强现有项目跟踪管理和过程评价;最后,就如何谋划未来,通过“四个坚持”,对公司未来投资发展方向进行展望。
一、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交通集团投资战略指导方向,结合公司自身投资可持续发展需求,我部始终坚持以“投资收益”为工作中心,同时紧抓并落实“确立投资项目管理考核制度和建立投资项目储备机制”两条工作主线。
1、坚持收益为本,努力提高对外投资收益实效
作为投资经营型企业和交通集团资金缺口的有益补充,公司目前已投资的12个项目预计年底收益超过4000万元,投资收益90%以上集中在房地产经营利润,其他来自于金融投资分红、石油贸易收益以及时代传媒现金分红等(见附表)。
2、坚持制度为先,确立项目投资管理考核制度
根据国资委和交通集团项目投资管理的具体要求,结合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具体特点,在对外借鉴投资管理考核成熟经验和对内征集各部门意见后,投资部牵头草拟了《南京交通 公司投资选择及考核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简称“投资考核体系”),基本搭建了公司对外投资的组织机构、审批程序、监督管理、后评价、投资处理以及对外投资考核体系基本框架,对外投资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实践中,我部也在不断探索投资项目跟踪管理的具体措施,一方面,每月定期采集投资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另一方面,以季度投资例会的形式(先后在金基通产和石油公司成功召开了两次季度投资工作例会)建立健全了对外投资项目的常态联系机制,保证了投资项目公司和 公司联络渠道的畅通,以供公司领导和集团相关部门及时掌握项目投资进展情况。
3、坚持项目为源,建立投资项目储备机制
立足现有成熟投资项目,适当扩大成熟 投资规模,基本做到了每季度至少储备一个投资项目并在公司内部通过初步审核。首先,立足当前投资 ,适当增加投资收益稳定且高收益房地产项目,完成了小粉桥、杨庄保障房以及代建拆迁项目的投资可研,并参与了项目公司组建工作;其次,持续关注金融 ,对紫金信托、小额贷款、源昌担保公司和中金 整合基金等金融类股权投资项目进行了项目调研和可研分析,目前,正在进行担保公司的尽职调查;再次,会同集团相关部门和相关机构,对北斗导航卫星项目、出租车营运项目、中国彩棉集团、奇瑞汽车股份公司等进行了前期调研工作,其中,由市经信委牵头的北斗导航卫星项目已经完成实地调研,项目可研论证有待进一步加强,该项目江苏平台公司的组建方案正在积极筹备,同时出租车项目也在积极努力争取。
此外,我部还加强了与金融机构的联系和交流。一方面,与南京银行、南京证券、紫金信托、国海证券、中金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动态联系机制,并定期开展交流,积极探索合作机制;另一方面,积极主导了公司投资业务的培训工作,邀请了德邦证券、国海证券等券商保荐代表来公司开展企业上市、广告资产运营等知识讲座,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对上市融资等投资业务的认知度。
当然,我们的工作尚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工作主动性有待提高,自主投资项目有待挖掘,项目可研论证水平有待提高,投资管理考核体系的指标细化和实际操作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着眼当下,做好“四种结合”,切实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和过程评价
项目跟踪管理是对投资项目组织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各个管理阶段的重要环节和控制要点进行动态管理与监督,过程评价是指整个项目周期对项目每一环节(一般包括项目立项、可研、贷前咨询与评估、跟踪监督与事中评估以及后评估这五个前后衔接阶段)进行评价。项目跟踪管理和过程评价是全过程、动态化的管理,两者是相辅相成的,目的是一致的,即主动管理、加强引导、增进沟通,避免违法行为产生,是不断完善管理手段、提高投资收益的重要保证。
自公司确立“投资收益型”战略定位以来,在国资委和交通集团投资管理战略指导下,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实际操作经验,构建了项目外派人员联系机制和投资工作例会机制,打下了扎实的项目立项和可研工作基础,但随着投资项目不断增多, 类别不断延伸,投资规模不断增加,投资管理模式从“合投”逐步向“单投”、“牵投”逐步转变,项目跟踪管理和过程评价管理的制度性、动态性、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下就制度确立、组织构建、手段完善等方面的思路做简要阐述:
1、现实和前瞻相结合,建立健全投资管理框架制度
立足现有项目管理实际,留足未来 投资发展空间,在公司《投资考核体系》整体框架下,单列并明确跟踪管理和过程评价两个制度,深化三个“确定”:一是管理(评价)阶段确定,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完成并组织实施,直至投资收益期结束后的各个环节;二是原则确定,做到“四要”:要以投资管理为主线,体现股东地位;要以投资程序为依据,体现宏观管理;要以 特点为差别,体现机制灵活;要以掌握情况为宗旨,体现过程控制。三是任务确定,做到“三性”,即抓重点环节和管全方位的全面性,掌握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及时性以及确保情况掌握的准确性。
2、主导和借力相结合,提高投资管理专业水平
一是自身主导和借助外力的结合,提高投资管理专业水平。不仅是项目前期的尽职调查,在项目组织实施事中、事后的跟踪管理,包括中期评价和后评价过程中,都要充分借助第三方力量,一方面是长期合作的专业咨询机构,另一方面是集团正在搭建的专家库平台,增强项目管理专业性,提高自身运作管理水平,全过程为项目管理保驾护航,减少项目风险。二是建议对应“投资决策委员会”,尝试搭建“项目跟踪管理小组”或“全过程评价小组”,明确职责,构建专家级组织保障机制,确保管理评价具体落实到位。
3、内管和外评相结合,加强项目管理全面性
一是多层面渠道沟通,加强项目管理信息反馈及时性和信息收集准确性。一方面,主动加强与集团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集团投资战略发展动态;另一方面,与项目公司形成良好信息反馈机制,第一手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二是加强外派人员和投资项目的双重管理。外派管理人员即是项目投资代表,也是项目实际联系人,对外派管理人员的管理要做好“内部考核和外部评价”两结合:一方面完善项目外派人员管理条列,加强公司自身对外派管理人员的内部考核;另一方面,建议设计《外派管理人员评价表》,定期发给项目公司获取对外派管理人员反馈意见,作为考核重要依据。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建议可通过设计《项目跟踪管理卡》和《项目跟踪管理情况公示表》,定期收集项目进展情况,作为项目过程评价的依据。
4、差异和流程相结合,逐步完善投资管理手段
一是要根据不同管理模式进行差异化管理。公司 投资跨度大,管理模式多样,有直接参与管理(如房地产),也有不参与管理,只负责投资和固定回报收益(如金融类)项目,跟踪管理方面,具体主要体现在设计不同的管理阶段、关键环节、控制要点和管理流程;全过程评价方面,主要体现在项目周期五个阶段设计不同的过程评价指标体系。
二是建议借鉴较为成熟的 投资基金投资管理流程,加强项目流程化管理,规范投资管理行为,提高投资管理效率。例如,投资管理操作流程设计具体包括投资决策权限、投资决策操作流程、投资后管理和风险管理。首先,投资决策操作流程可设计为:项目收集-项目初步筛选(直接筛选)-项目调查(尽职调查)-项目再筛选(一般筛选)-项目评估-办公会审议-谈判(投资设计)-办公会再审议-对拟投资项目审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投资决策审批-签约-合同执行;其次,投资后管理流程包含投资后管理分工和投资后管理负责人。投资后管理包括监督管理、管理咨询、投资退出设计与实施(IPO、企业回购、收购或合并收购、破产清算)、分阶段投资项目或企业的投资后管理、追加投资管理。然后,风险控制可以包括:建立合理的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技术风险、企业家风险、企业风险、金融风险、环境风险),实施严格的投资前和投资后的风险评估机制。
三、谋划未来,立足“四个坚持”,合理规划投资发展方向
目前,从外环境来看,世界政治经济增长前景依然黯淡,国内宏观调控政策依然趋紧,地方投融资平台资金压力依然严峻,对外自主投资监管依然从严,集团对外投资无论是战略上,还是战术上,都提出了迫切的需求和更高的要求。
作为二级投融资平台的 自身而言, 自有存量资产规模一般、自有投资体量较小(年均投资不超过1亿元),投资收益规模难以大幅增长,主业反哺贡献极为微弱。如何既要“稳步发展”,又要“辅业优质”,则要以集团对外投资战略为指导,具体要做到“四个坚持”,通过“投多、投对、投狠”,最终达到“优质”目标。
1、战略上,坚持“投资收益”为中心
根据“主业突出、辅业优质”的 发展要求,坚持“投资收益”一个中心,收益是“辅业优质”关键衡量标准。根据国资委最新调整的集团主业范围,集团主业包括铁路及综合枢纽、高速公路、过江桥隧、商贸物流、土地收储与房地产五块,因此,“辅业优质”则是要做到交通相关 和收益型股权投资的优质,也就是要努力提高辅业的投资收益。
2、战术上,做到“投多、投对、投狠”
一是坚持投资和经营两个抓手,做到“投多”
根据集团“投融资和资产经营管理并重”的投资管理要求, 加之集团自身资本金严重紧缺, 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体现在如何增加 资产规模,形成资金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的投融资循环机制,逐步依靠自身融资实力,扩大投资规模,提高投资收益,即“多多益善”。具体策略有:首先,积极争取集团部分可经营性资产托管,增加 资产规模;其次,将上缴集团后剩余的资产经营收益连同资产本身一起打包,通过资产证券化进行融资;再次,将资金投向收益较高的 ,形成稳固现金流,作为资本利息重要支撑。
二是坚持投资收益结构优化组合,做到“投对”
通过高收益、一般收益和潜在收益项目的股权投资比例调控,坚持高收益和固定回报结合、长投和短投结合、“合投”与“单独投”结合的最佳投资组合,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做到项目不仅“投对”,更要“投好”,具体实施步骤有:
首先,对高收益(房地产)项目,未来2-3年仍继续加大投资规模,大幅提高收益规模。
其次,对一般性收益(加油站、广告等传统交通 )项目,加大资源重新整合,在未来1-2年探寻 投资基金资源整合的联合,拓宽经营收益路径,争取第三年实现成本递减、收益递增的收益规模高点发展态势。
再次,对潜在收益(金融、能源、传媒等股权投资)项目,未来1-2年逐步增加项目储备(每季度保证一个项目储备);未来2-3年,适当延伸 类别,逐步增加金融和传媒 的股权投资比例,并储备新兴能源等国家重点扶持 ;力争第三年实现资本市场上市突破。
最后,对收益低下项目,在未来2-3年,根据协议退出机制,逐步清理并退出股权。
三是坚持资本效益最大化,做到“投狠”
在现有 投资规模增大、 投资跨度增加、投资收益稳步增加的情况下,逐步过度到资本市场,鉴于目前国有投资程序重于效益的客观环境,建议操作如下:
首先,从单纯资本股权投资角度,尝试直接投资信誉高、专业强的 基金,谋求资金潜在放大效益,如 整合基金的pre-IPO投资模式。
其次,从资源整合联合上市的角度,未来2-3年,尝试与成熟的创业( )投资基金联合,将 自有资源和基金拟上市资源进行有效整合,通过IPO股权退出、股权收购或合并收购等多种退出机制,取得资源性整合上市收益。
现代意义的PE投资在中国不足10年历史,我们在疑问:国内PE投资规模究竟如何,较之国外还有多大差距;而创业板的推出,引发了“PE投资热潮”,我们在思考:除了高收益,创业板对PE产业发展有何促进作用;券商作为新型主体参与直投业务,我们在猜测:“保荐+直投”的业务模式,是否能在国内激烈的PE产业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
中国特色“PE产业模式”开始起航
全球PE产业在进入21世纪经过短暂的萧条后稳步发展,融资额及投资金额从2004年开始大幅度提高,2006年基金募集增长率全年上涨49.68%,分别达到区间内最高值。自2006年开始,投资额及资金募资额增速放缓,但总规模维持进一步扩大趋势。
国内PE从2005年开始,受益于股权分置改革、A股IPO的重新启动,国内PE投资骤然间获得迸发式的发展,到2007年投资数量及投资金额都创下历史新高,2008金融危机导致PE市场形势直下,无论是募资、投资还是退出都严重受阻,PE产业在艰难中寻求成熟的发展模式。随着2009年IPO的重新启动、创业板的开启,国内PE产业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
PE产业链的类型选择与国际机构存在明显差异
PE投资包含各个阶段: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Pre-IPO以及PIPE。
阶段选择上,国内私募股权机构侧重于投资处于扩张期、获利期的企业,投资家数及投资金额都占有绝对多数比例,这与国际惯例接近,重点关注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成长性企业。
资本类型上,并购基金是国外成熟的股权投资公司主要的资本类型,2007年并购基金份额占71%,而成长性投资仅占17%;而国内机构以成长投资资本(Growthcapital)为主,自2008年开始平均每季度投资份额占74.51%,PIPE占19.78%,而并购形式仅占5.71%,这主要是受制于自身企业管理及资产组合能力的不足。
中国特色的PE期待跌宕起伏后的明朗
1992年,IDG技术创业投资公司,这是第一家进入中国市场的美国风险投资公司。2009年以来,创业板的开启,为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提供了良好的退出渠道,使PE产业迅速发展。到2010年上半年结束,内外资投资规模实现了短期平衡,未来国内PE发展在即。
行业投资:PE机构倾向于对传统行业投资,制造业、能源、食品饮料等属于重点投资范围,农林牧渔近年成为新的投资热点;服务业投资热度不减,受益于金融、医疗健康、物流等行业的投资份额贡献,使服务业的投资金额明显超出其他两大类;IT行业作为高收益、高风险的代表,是典型的风险投资对象,但PE投资涉猎相对较少,不过今年上半年显示其投资比例同比增加30%。
地区投资:根据统计资料显示,PE投资也显示出一定的地域偏好,经济发达地区明显占据更大的投资份额,主要包括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包括深圳)等省市。
中外投资份额:2008年以来,外资PE机构在我国依然显示出绝对的成熟性,投资案例数量多于中资机构,投资金额则更加遥遥领先,即使在2009年投资案例数量中资机构超过外资的情况下,总投资金额也仅仅为12%,而外资占到87%;今年上半年的数据显示,中资机构已经全面赶上,在国内PE投资领域基本达到了与外资分庭抗礼的程度,这也充分说明了近年来我国PE投资的快速发展情况。
退出: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方式主要包括IPO上市、股权转让和清算等三种,IPO因为其收益率最高一直以来都是退出方式的首选。2008年PE投资在退出方式上75%以上选择了上市,而2009年也达到了51%;限于IPO条件较难满足,以股权转让方式退出也占据很大比例。
IPO退出市场:2010年上半年,国内共有212家企业完成IPO,其中80家具有VC/PE背景。其中境内上市企业为172家,境外上市40家,分别占比81.1%、18.9%;境内外融资规模分别为2119.74亿元、288.77亿元,占比88%、12%。这一数据一方面说明了国内目前上市渠道的畅通,建立了包括主板、创业板、中小板、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报价转让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另一方面也凸显了目前国内IPO高市盈现状,不过是否存在泡沫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证实。
未来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将在未来很长时间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围绕产业基金的改革将循序渐进的开展。
存在问题:产业基金系各级政府作为牵头人引资并占大部分股权,身负过重的行政色彩,带来了诸如高层行政任命违背“专家理财”、寻租行为、“地方保护”、对于法律法规的制定难以做到公正等问题。
改革之路:一方面产业基金要继续发挥对于产业扶持的作用;另一方面产业投资基金势必要经历一场“国退民进”的革命,建立市场化的民营私募股权基金,使民营资本、外资得以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投资效率方面的优势,这对于产业转型和区域经济的发展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以外资私募为示范,建立市场化的民营私募股权基金,形成品牌化。私募股权基金之所以在美国取得长足发展,重要原因是建立了自身的品牌和信誉,如黑石、高盛等。
策略:以成熟的机构为示范,结合自身优势,明确市场定位,专注于自身有优势的领域进行投资;设立长期发展战略,扩大投资领域广度,形成包含各种专项投资基金的私募集团,保证单一领域的投资深度,注重每一个项目的质量,建立良好市场形象;完善服务,利用自身经验和广泛的人脉为企业经营和公司治理提供策略性建议和附加服务。加强同业间联系合作与兼并。借助创业投资协会平台,广泛开展业内合作,合作中积累更多的投资经验,更重要的是实现行业内的合并,不仅可以提高小型私募的业务能力、扩大资产规模,还可以进一步使大型私募基金开展兼并从而提高竞争能力。
券商直投作为“最阳光的私募”将会异军突起,在中国的PE投资市场占据重要地位。自2007年9月证监会启动证券公司直接股权投资业务试点以来,有29家券商取得直投业务资格,其中19家已经成立全资直投子公司。截止目前,券商背景的股权投资资金近300亿进入市场,雄厚的资金实力、畅通的融资渠道、广泛的项目来源、“保荐+直投”的优越性等都决定了券商直投将可能引领市场。
国内私募彰显自身特点
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形式较为复杂,按照资金来源不同,包括国有资金主导的基金、地方及民间创投型基金、券商背景型公司等;各个类型又因为中外资金比例不同分为其他形式。(见表1)
中科招商
―行政与市场的结合典范
目前,我们认为中科招商是行政资本与民间资本结合的典范,即保证了投资路线的正确性,又充分利用了市场化的投资策略,形成了较为明显的风格。
出资方面:管理团队控股管理公司,并与基金股东互相持有股份。
激励约束方面:2%管理费+25%增值提成,亏损弥补+淘汰机制。
投资权限方面:管理公司董事会与投资基金董事会双重决策机制。
根据测算,自2003年以来,总投资金额105000万元,已实现收益157500万元,平均资产收益为150%,年均收益为21.43%。
已上市项目:赛为智能、中青宝、彩虹精化、数码视讯和钢研高纳。
联想投资―民间资本的招牌
自身特色:以联想控股为依托,提供增值服务、利用项目源。注重成长期投资,由“VC“到“VC+GC” (即成长资本)。
专注中国项目,少量涉猎海外的中国项目,单个项目累计投资额不超过1500万美元。不绝对控股,持股比例额一般为10%―30%。
已上市项目:包括卓越(亚马逊收购)、展讯通信、阳光纸业、文思信息、宇阳科技、中讯、林洋新能源和科大飞讯。
弘毅投资
―从民资到外资的蜕变
弘毅投资成立于2003年,是联想控股旗下另一个从事股权投资及管理业务的公司,目前管理着一只人民币基金和四支美元基金,总规模超过200亿元人民币。弘毅人民币基金由联想控股作为发起人,全国社保基金作为主要投资人;弘毅美元基金主要投资人来自北美、欧洲、亚洲等著名投资机构。弘毅投资通过组建投资业务团体和咨询业务团体,运用北京和香港两个运作平台,致力于与被投企业团体共同创造价值,帮助企业实现行业领先地位。
弘毅特色:“增值服务,价值创造”,重投后管理。主战国企,重成熟企业。基金方式募资,从民资到外资蜕变。
已上市项目:中联重工、物美商业、林洋新能源、先声药业和中国玻璃。(见图)
国际私募成熟度高
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类型主要包括独立型基金、附属基金及半附属基金三种。
独立型基金:从各种不同渠道筹集资本,由富有经验的基金管理人代表投资者进行利益管理,并取得每年固定的管理费和超过约定资本收益以上一定份额的报酬。
附属基金:是一些有实力的独立型基金的大型投资机构为了获取更高收益,不投资到独立型基金,而是自己成立独立的机构来进行投资,一般不需要对外募集资金,多数作为大型机构的分支机构,只管理母机构的资金。
半附属基金:前两种基金的组合,一些大型投资银行及咨询公司旗下的直接投资部门可以归为此列,不仅管理母公司的资金,而且将基金管理作为母公司的一项业务和重要收入来源,通过对外募集来成立更大规模的基金。(见表2)
高盛
―私募股权投资的产品超市
131年历史的高盛集团其私募股权投资发展有20余年,期间共组织投资基金35只(不包括作为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而参与其他的基金),管理资金规模达到1114.77亿美元以上。
高盛私募股权投资形式完备,在多个领域提供私募股权投资产品,真正称得上“产品超市”。借助其投行水平,高盛从2001年开始已在我国开展直投业务,所投资企业大部分实现了海外上市,是最早在中国开展“直投+保荐”模式的国际投行,其发展路径也成为了国内券商效仿的典范。
黑石―收购之王和赚钱机器
从40万美元开始,截止2007年5月21日上市前,黑石集团管理的资产规模已经达到884亿美元,其发展速度之快显而易见。
黑石采用合伙人制度,其中私募股权有限合伙人94%是机构投资者,这样就保持了基金的稳定性,从而保证其长期投资的理念。同高盛一样,管理的基金形式完备,不同的是,黑石倾向于大规模的进行收购重组,形成具备世界竞争力的企业集团,投资规模巨大,如收购EOP、希尔顿酒店、杜莎集团等,投资金额之大叹为观止。
2007年5月20日,中投以30亿美元投资黑石。自1987年至2010年3月21日,旗下基金在各行业共投资了141个独立的项目,总交易金额达到2890亿美元,并建立了独立的资源池。截止目前在中国投资项目较少,但高达30亿美元的人民币基金未来将主战国内市场,随着政策的进一步开放,届时会不会在中国出现如收购EOP这样的大手笔将可想而知。
创业板开辟国内PE投资市场新空间
2006-2008年全球PE投资中美国和中国各自平均所占比例为:62%、2.61%,这一数据反映了国内PE投资市场与国际成熟市场存在的明显差距。主要原因包括两个方面:“进”―投资主体缺乏,未能通过基金形式有效的实现社会闲散资金集中形成规模,供求的信息不对称;“退”―主板IPO渠道关闭且上市条件高、缺少中小企业上市平台,单一的股权转让形式退出收益率低;因此,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机制是一个项目实现收益的最后步骤,也是整个产业链最关键的地方。一般的退出方式包括股权转让、IPO和破产清算。在2009年的PE投资项目中,有50.38%的项目选择了通过IPO上市来完成退出,对于高收益的追逐使IPO成为了PE项目退出的首选。
而创业板的推出,对于私募股权投资来说无疑是巨大的利好,PE投资项目倾向于具有高成长性的高科技产业,如软件与服务、医疗保健等,创业板的推出为这些中小企业提供了上市平台,从而为PE投资主体提供了退出的机会。2009年投资机构成功退出的企业有66家,通过创业板上市29家、中小板上市18家、境外上市19家,创业板上市占到了44%,充分显示了创业板开辟对于我国PE投资产业的促进作用。
之所以创业板的推出带给了PE市场巨大的发展空间,主要是由于其存在的比较优势决定的。
相对于主板市场而言,上市条件更为宽松;PE投资对象主要是具有成长性的高科技产业,软件与服务、医疗保健等企业类型属于重点投资项目,这些企业共同特点就是高成长性、小规模,因此要达到主板上市条件是很困难的,因此创业板的推出对于提供退出渠道、发展PE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相对于海外上市而言,除了存在上市条件外的优势,更重要的是没有监管限制;海外上市―即“红筹模式”在监管层面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从自由―管制―禁止―重回管制,使国内外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我国的投资对象海外上市之路逐渐被商务部严格监管,这一退出渠道很难在继续维系。而创业板完全没有这些严格的监管要求,且因为市场的狂热导致收益空前倍增,平均市盈甚至超过百倍,选择创业板已经成为首要选择。
目前,许多国际大型私募机构都组建了人民币投资基金,很大程度上因为创业板退出方式的优越性。
根据部分已公布投资金额、持有股数的项目,综合考虑股价、股利分配政策等因素,除去一个最高收益(中青宝),45家机构所投资的项目隐含收益率平均值为1079.22%;根据深交所关于创业板首发原股东限售流通的规定,并综合考虑投资期限,初步计算出平均年化收益率为323.25%,收益率之高显而易见。
从创业板PE“投资―收益”来看,除了少数项目带来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收益,多数项目收益率为5-10倍之间。因此,我们认为无论从短期还是中长期来看,创业板的推出不仅给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带来了丰厚的收益,更重要的是提供了退出渠道,其深远意义溢于言表。当然,目前的PE热潮的确引发了创业板估值泡沫,还有待于理性的价值回归。
券商直投路在何方
了解了国内外各种类型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而对于国内券商这一新型投资主体则是我们需要重点研究的对象,因为其规范性、独立性、透明性等特点,一致被业界评为“最阳光的私募投资主体”,那么券商开展直投业务是否有其优越性?是否能形成市场竞争力?
自2007年9月证监会启动证券公司直接股权投资业务试点以来,有20家券商取得直投业务资格。其中19家已经成立全资直投子公司。
除了成立全资子公司,券商还通过合资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募集产业投资基金的形式参与私募股权投资,目前已有7家基金管理开始投资或在建,其中3家为券商参股,4家为券商直司参股基金。
同时,直投政策环境逐渐开放,法律依据“从无到有”,券商设立直司条件明朗化,直投子公司经营范围初定。
开展直投业务的优势和劣势
资产规模上,短期劣势,长期来看优势明显。根据15%限制率测算上市券商最高直投金额,目前已设立直司的10家上市券商的最高投资限额为246.1亿元,平均单家公司的投资额为24.61亿元;而我们发现国内外代表性的投资机构管理资产规模普遍超过了这一水平,一般达到100亿元以上,国外如黑石等甚至达到了近千亿美元;充分说明了在规模上券商开展直投业务与专业投资基金相比存在明显差距。
但同时,直司以券商为背景,可以充分利用其服务对象和广阔的融资渠道,一旦政策法令松动,允许对外募集资金扩大资产规模,必然能迅速壮大,所以从长远来看券商开展直投业务在资产规模上存在优势。
其他方面,喜忧参半,目前可最大化利用自身优势。专业优势,借助内部研究及投资银行团体专业意见;退出优势,“保荐+直投”模式,借助券商承销保荐的资格,利用IPO和兼并收购等方面的经验,更易获得被司认可;本土化优势,更贴近国内资本市场,对国内市场的运作细则、法律规范更理解深入;规范性、独立性,坚持独立子公司的运作模式,一举一动处于公开监管之下,更易得到被投资企业信任;客户多、服务全,依托证券业务平台,能在全国范围内共享客户资源,而且还能提供企业治理以外的其他如投资顾问咨询等增值服务。
但同时,证券公司在股权投资领域与专业的股权投资基金相比略逊一筹,作为新的业务,所面对的投资流程不同、关注的决策指标不同、面临的风险不同;另外,券商直司以金融服务为背景,在企业管理方面缺乏专业人才及实际经验,若被投企业希望获得更多投资以外的价值创造,则明显存在比较劣势;对于国内好的企业谋求海外上市,本土证券公司与具有海外背景的创业投资基金相比存在劣势。
总体来看,券商开展直投业务还是具有自身特点。拥有专业性、规范性、投行业务背景、资源广泛、融资畅通等优势,在未来如果政策松动,得以扩大资产规模,并引进专业的企业管理人才以提供增值服务,我们认为在直接投资领域券商具备很强的竞争能力。
各路券商争相出动,路在前方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杭州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保障投资资金的安全,实现各基金合伙人的最大化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资管集团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投资,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运用非公开方式所募集的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谋求股权增值后转让获利的经营行为。
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增资入股;
(二)股权受让;
投资内容及方向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从事对以国内长三角、珠三角为重点区域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退出渠道的现代服务、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环保节能、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第四条 投资应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集约化经营为手段,须坚持以下三大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确保拟投资项目以及投资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
(二)谨慎性原则: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单个项目的投资规模应当与各管理的基金的资产总额相适应,原则上不超过资产总额的20%;
(三)效益性原则:促进资产有序运作和资源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提高投资收益,确保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五条 公司投资理念:主动投资收益良好、现金流稳定、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的节能、环保、健康、先进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适当参与团队优秀、技术领先的高科技、高成长初创企业,最终构建一个主业突出、布局合理、回报良好、周期平衡的可持续发展的投资业务体系。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是公司的投资决策机构。依据《公司章程》,负责对公司基金投资、项目投资及退出等相关事项进行决策,给出决策意见。
第七条 投资管理部是公司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战略研究;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市场开拓、策划、论证、实施、项目退出;负责投资信息系统数据、信息录入、管理工作等。
第八条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风险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投资项目调查结果进行风险控制;共同参与尽职调查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分类处理投资项目的风险预警信息等。
第三章 投资流程
第九条 项目筛选
投资管理部负责项目市场开拓、项目信息收集;投资经理对有意向的项目进行初步调查,做出初步筛选。
第十条 项目立项
投资经理认为有必要对项目进一步调查的,由经办投资经理编制《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一),报部门经理审批后上报总经理,同意后完成立项。
第十一条 项目调查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投资经理提出方案并报投资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成立项目小组。项目小组至少由一名项目负责人、一名调查辅助人组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配备法务和财务专业人员。
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担当。项目小组应在项目立项后15日内完成项目尽职调查工作。
项目负责人根据拟投资项目材料和尽职调查结果,撰写《项目投资建议书》(附件二)。
风险控制部根据投资管理部提交的《项目投资建议书》对拟投资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调查与评估,根据实际需要参与重大项目的实地尽职调查工作及投资方案设计、谈判工作,撰写风险评估报告,给出风险评价意见。
第十二条 投决会决策
投资项目完成项目尽职调查后,由投资管理部将《项目投资建议书》等材料提前2个工作日提交投决会各成员,召集投决会,根据投决会议事规则进行审议表决,并出具《投决会评审意见表》(附件三)。
第十三条 项目投资
经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由投资管理部负责办理投资事宜,项目小组及其他部门进行协助。
第十四条 拟投资项目因故未能正常投资的,公司应将该情况及时通报投决会,并出具《项目撤销表》(附件四)以备查阅。
第十五条 项目投资完成后,项目小组将该项目全流程相关文件及重要资料建档成册,移交综合管理部统一保管。
第四章 投后管理
第十六条 项目完成投资后,由投资项目负责人和风险管理人员共同组成投后管理小组,专人对接投后管理工作,定期整理、汇总、形成投后管理报告等材料提交本级审计风控部。
第五章 投资退出
第十七条 项目主体应根据被投资公司发展状况,制定相应的退出方案并出具《投资项目退出意见表》(附件五)。
第十八条 经投决会通过的投资退出方案,由投决会授权投资管理部具体实施。
第十九条 投资项目成功退出后,投资管理部向公司总经理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经总经理核查后通报董事会,同时备案留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投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如有与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规定之投资全过程与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结合使用,如与信息系统之要求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附件(可根据具体业务指引或规范做调整):
1.项目立项审批表
2.项目投资建议书
3.投决会表决意见表
关键词:
创投;股权投资;财务管控
中图分类号:
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21013001
1创业投资企业集团管控相关概念
1.1创业投资企业
创业投资企业是指我国境内注册的,以投资创业初期的高科技企业股权为主要业务的投资类企业。该类企业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
1.2集团财务管控
集团财务管控就是母企业通过一系列的财务制度安排和设计,用财务或非财务方式来对子企业进行控制,以保障自身权益的一种管理方式。
2创业投资企业的市场现状分析
(1)行业整体竞争加剧。2011-2012年国内创投市场连续下降,进入2013年8月,创投机投资额、退出额开始逐步回升。
(2)投资呈现向前端延伸态势。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资金进入创投领域,项目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在成熟项目和Pre-IPO项目领域,迫使不少创业投资机构开始进行新的战略布局,将投资产业链逐步向早期阶段延伸,以获取更好的项目和更优惠的投资价格。
(3)加强财务管控的必要性。
在创投行业整体不景气,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加强对创投企业已投项目的管理尤为重要。在IPO退出渠道收窄,探索多渠道的退出机制是实现创投行业资本增值的主要课题。而做好财务管控是这个课题的关键一环。
3创投企业集团财务管控方式
3.1对控股单位的管理
(1)向被投企业派出财务人员。
根据出资比例或相关投资协议,向被投企业派出财务部门负责人或财务总监,代表投资单位管理、监督被投企业财务和会计工作。财务部门负责人或财务总监的考核权由投资单位负责。派出财务人员应就被投单位的重大财务事项及时向派出单位汇报,对损害投资人利益的行为应予制止,制止无效的应及时汇报。
(2)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加强资金管控。
资金集中管理可以提高企业整体的资金风险防范能力;发挥规模优势,提高整体资信能力;盘活沉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最重要的是能够强化母子企业管控体系及资金监管,提高信息反馈及时性。
(3)以会计集中核算为依托,加强会计控制。
将控股单位的会计核算纳入到集团统一的会计核算系统平台,及时了解和掌握控股单位的财务信息。
(4)以预算控制为抓手,加强事前、事中的控制。
预算反映了企业特定期间内的资源配置状况和经营活动的详细安排。通过预算管理,不仅能够起到规划作用还能够起到监控作用。通过预算分析,可以新的增长机会或明确经营中的问题和风险,从而相应调整经营战略或修正预算,更好地促进企业价值增长。
3.2对参股企业的管理
对于参股权的财务管控,主要是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投后管理是指完成实质性投资起到该项投资退出之日止的投资业务管理过程。
3.2.1根据在被投企业中的股权比例及投资协议,采取不同的投后管理方式
(1)达到派出董事、监事及产权代表条件的,派出相应人员参与被投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
(2)达不到派出人员参与管理的项目,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走访被投企业,了解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情况的方式
3.2.2建立多部门联动的投后管理体系
(1)项目投资完成后,投资业务部门需对投资项目进行经常性的分析检查,了解、掌握其运营情况。
每季度向企业提交投资项目季度管理报告;每年针对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书面管理建议,作为对投资项目提供增值服务的重要内容。
投资业务部门应对投资项目实施动态监控,在发生影响企业投资安全的情形时,应及时向企业汇报,由企业研究采取相关措施。
(2)企业派出人员参与被投企业经营管理的,派出人员应按季度提交被投企业经营情况报告。当出现影响企业投资安全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汇报。
(3)未派出人员参与管理的,由项目团队定期、不定期现场走访被投企业,了解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并按月索要被投企业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提供投后管理报告
(4)财务部门负责对数据的汇总,分析,并及时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
4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保障财务安全
以企业风险控制总监为中心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逐步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规避、减少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确保企业安全、健康地发展。
(1)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起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运用风险管理手段对风险控制指标实施动态监控,做到对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重大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
(2)加强投资过程风险控制。健全投资管理制度,明确和规范投资决策程序、投资风险管控重点以及各部门、各决策机构在风险控制过程中的职责。
(3)加强合规、法律事务管理。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经营活动合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