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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社会治理8篇

时间:2023-09-08 09:29:13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数字时代社会治理,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数字时代社会治理

篇1

【关键词】 互联网+税务 税收治理 数字经济 大数据

滥觞于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的“互联网+”行动计划,乘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 ”行动的指导意见》及《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东风,逐渐成为国家发展战略,进而影响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作为国家治理重要组成部分的税收治理,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的规范引导下,各级税务部门亦开始探索“互联网+税务”的税收治理新模式、新路径。根据该规范,税务系统会重点推进社会协作、办税服务、发票服务、信息服务及智能应用五大板块二十项行动,以推动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促进税收现代化。实际上,“互联网+税务”不简单的是将互联网创新成果应用税收工作中,更重的是在调试税收规则以适应新一轮工业改革,确保税收治理规范能够与经济社会改革俱进。传统税收治理规则在以数字经济与大数据为重要组成的现代经济体系中,面临着失灵的风险。如何在突破传统税制弊端重围下,主动适应数字经济与大数据的变化,成为了“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理应研究的课题。对此,笔者基于数字经济和大数据给税收治理带来的机遇,剖析现行税法制度适应“互联网+税务”存在的漏洞,并提出相应的修正措施,以期助力税收现代化的实现。

一、“互联网+税务”面临的主要挑战

移动互联网信息的日新月异加速推动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变革,数字经济与大数据的发展正悄然改变着传统经济运行的模式,也势必会对传统税收模式带来挑战,因而推行“互联网+税务”须充分考虑这种挑战。

一方面,数字经济颠覆了传统经济运行模式,对税收治理提出了挑战。数字经济具有以下方面特征:对无形资产前所未有的依赖,数据(尤其是个人数据)的大规模运用,利用免费商品获取外部价值的多边商业模式的普遍采用,以及对价值创造地的判断困难。这就形成一个重要的问题,数字经济中的企业如何增值并产生利润,以及数字经济如何与来源地、居住地概念相联系以及税收收入性质的确定。同时,新的经营方式会导致核心经营功能的重新布局,最终形成不同的税收权力的配置,产生低税收。具而述之,一是随着经济主体的多变性及复杂化,税务机关控制税源的难度及复杂性大大增加;二是随着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一方面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化,另一方面经营形式逐渐多样化,税务机关控制税基的难度亦在增大;三是数字经济下,地理空间上的常设机构及固定营业场所变得模糊不清,从而增加了税源发生地认定的难度;四是在税源与价值创造相互分离的情况下,利润的归属难以简单地做出判断,尤其是国际贸易和国际经营活动利润归属问题。

另一方面,面对大数据所带来的海量涉税信息,税收机关难以有效整合、利用。大数据时代,信息是最重要的资源、生产要素及社会财富。然而,税务机关整合利用涉税信息能力的提升远远滞后于信息化的蓬勃发展。首先,税务系统内部各种信息缺乏有效整合。尽管旨在实现全国税收数据大集的金税三期系统的试点在有序推进,但就目前而言税务系统内部信息仍旧分散在综合征管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及出口退税系统等各种系统中,整合性明显不足。其次,各级税务部门缺乏对高度智能化的企业信息系统的了解,难以有效分析,甚至无法分析存在该系统内的大量企业会计核算和生产经营数据,从而无法掌握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再次,各级税务部门利用第三方涉税信息效率偏低,体现在财政、房管局、银行及工商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以致涉税信息无法共享;缺乏有序、科学的涉税信息的收集程序及规则,以致面对涉税信息反应不够灵敏。

二、“互联网+税务”的法律留白

应该说,现行税法及以此形成的税制基于大工业时代的经济运行模式而建立的,对于数字经济的新型运行模式存在诸多失灵的法律风险。

(一)传统经济关联原则的式微

税收管辖权的行使,主要依据的是经济关联原则,特别强调经济活动与特定有形场所(常设机构或不动产所在地或企业实际管理地)。但面对以互联网和通信技术为支撑的数字经济,原有的经济活动与特定有形场所的联系不再那么具有严密的逻辑性,更多的是具备偶然性和随意性。因此,借助经济活动与特定有形场所的关联进行税收管辖权的划分是不合理的,有时甚至是不可能的。一则数字经济下,伴随确定税收管辖权的连接因素的消失或模糊,传统居民地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认定标准难以发挥功效;二则传统按照交易标的性质及活动形式区分界定所得的定性标准难以适用数字经济下所得的定性;三则在价值链管理模式下,关联企业的功能剥离及有序配置替代了操纵转移定价,使得该原则的运用陷入窘境。此外,企业与消费者的交互性亦使得利润的归属地难以确定。可见,传统以有形场所为要素判断经济关联的规则,难以适应数字经济下企业运营模式和价值形成机理的变化,亟待拓补。

(二)规则漏洞导致BEPS的泛滥

如众所知,混合错配、转让定价、资本弱化、受控外国公司(CFC)及跨境电子商务是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的主要方式,而随着数字经济及大数据的深化而愈演愈烈。虽然,现行税法对上述行为方式予以了规制,但是几乎所有的法律规则皆是立足理论层面而进行的制约,难以适用实际操作。以资本弱化为例,《企业所得税法》从债权性投资、权益性投资及其之间的比例三个方面予以了一般规定,但对于债权与股权的比例计算时点等具体问题并没有明确,难以有效及准确地判断企业是否实施了资本弱化避税行为。又如CFC规则,何为合理经营需要及是否需要根据消极或积极性质划分所得都未得到明确回应。此外,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反避税立法阙如。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为BEPS的泛滥提供了温床。微软通过在爱尔兰、新加坡和波多黎各的“海外地区业务中心”转移大量盈利,规避我国税款8.47亿元就是佐证。因而,必须完善反避税规则,以遏制BEPS的横行。

(三)涉税信息共享法律机制欠缺

现行税收征管法虽然要求“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但未能破除既得利益体系,使得税务机关与政府及其他管理机关的涉税信息依旧呈“信息孤岛”之状,因而难以发挥各部门涉税信息的集群效应。同时,它也只是规定银行、住建、海关、工商等第三方主体应该支持、协助税务机关执法,但是并没有明确这些第三方主体有向税务部门报告涉税信息的义务。此外,还赋予了税务部门在税务检查环节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采集信息及查询的权利,但其适用范围受到严格限制。因此,关于涉税信息共享法律机制的规定实则是一纸空文,不具有任何可操作性。对此,《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一章“信息披露”以强化涉税分享机制。殊不知,税务机关试图将纳税人所有涉税信息进行收集的规定,既给第三方设置了不合理的负担,亦不利于获得有效的信息,更对公民权利、经营自由及政府职能分工的侵害,明显违背了比例原则。

(四)数据权及其法律保障不完善

大数据时代,海量的涉税信息被收集、处理、交易及应用,个人信息安全、社会安全及国家安全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但是,我国现行税法规范,甚至是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皆没有对数据权这一新型权利的保障提供有效的方案。一方面,纳税人权利话语在税法规范体系中匮乏的现状,就决定了纳税人数据信息权保障机制的不健全。现行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了纳税人提供涉税信息的义务,但对于纳税人涉税信息数据权的保障只字未提,即使不久的《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也只是一味强调提供涉税信息的义务,并没有针对涉税信息数据权保护的条款设计。另一方面,由于大数据发展尚处初级阶段,国家战略上的数据及其权利保障尚未进入法律保障的视野,我国在大数据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还付之阙如,税收数据权的法律保障更是如此。

三、“税务+互联网”的法治保障

要全面落实“税务+互联网”行动目标,必须在深入细致的分析数字经济与大数据的特征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税法规则。

(一)现代经济关联原则的改进

经济关联原则对于处理税收管辖权问题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理应在数字经济时代予以坚持,但应根据数字经济的特点予以修正,即“从以前倚重有形场所转向有形场所与虚拟空间相结合,结合企业价值链,对企业的价值贡献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在此基础上识别相关关联要素”。对此,OECD在BEPS行动计划中提出的“价值创造”理论值得借鉴。首先,为契合数字经济虚拟性特征,可采取“实质性存在”(包括数字化或其它形式的实质性存在)替代“常设机构”作为税收管辖权的连接因素。其次,通过识别价值创造的关键要素和环节,分配企业利润,继而划分税收管辖权。换而言之,“实质性存在”和“价值创造”是经济关联原则在数字经济时代的进一步发展,而消费者和消费市场是价值创造的实质关联要素。据此,现代经济关联原则得以修正。需要指出的是,数字经济的到来并不意味传统经济模式的消亡,因而传统经济生产模式依旧适用传统规则意义上的经济关联原则。

(二)完善反避税规则应对BEPS

为应对BEPS,必须完善反避税相关规则。就转让定价规制而言,一是建议通过细化转让定价调整方法及采取案例明确相关操作程序的方式加强其适用性;二是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详尽其转让定价调整方法,以便税务机关可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关判定及操作;三是强化预约定价协议的法律效力、举证责任、救济机制及违约责任等方面的立法研究,以增强其制度的实用性。就资本弱化规制而言,参考美国和OECD的策略,在采取固定比率法下,视债务和股本的比例而明确企业审查的范围;同时,限制企业从股东处借入资金利息的税前扣除。就受控外国公司规制,须对“合理经营需要”等条款进行细化,增加“无避税动机豁免”、“微量所得豁免”等解释性税收条款,并依据积极与消极所得的不同性质采取不同课税措施。此外,还需认真对待混合错配安排规制,必要的时候予以引入。当然,对于电子商务、云服务、在线广告及虚拟货币等数字经济新商业模式立法应及时跟进,以回应社会需要。

(三)涉税信息共享制度的立法完善

高效的涉税信息共享制度是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应以税收征管法修改为契机予以全面的完善。首先,立法应当明确涉税信息内涵与外延,奠定涉税信息共享制度的基础。其次,应通过立法打破部门壁垒,构建不同领域及环节纳税人涉税信息的共享机制。明确工商、住建、银行等政府其他管理部门向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涉税信息的义务,联合政府管理部门力量,对不同领域涉税信息进行整合与应用,以此构建一个先进、严密的信息共享系统。再次,建立健全纳税人主动提供及第三方主体被动提供相结合的涉税信息提供制度。纳税人应通过定期纳税申报及应税务部门要求提供其掌握的、真实可靠的涉税信息;而第三主体则是对纳税人信息不充分、不客观、不真实的补充及矫正,在税务机关发出书面查询函之后,就其领域相关的纳税人涉税信息进行供给。此外,立法上还必须对税务机关获取涉税信息的目的予以明确,除为税收目的,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同时,接触纳税人涉税信息的组织或个人负有信息的保密义务。

(四)数据权确立及其保障机制健全

法律因回应社会需要而产生,须及时跟进社会发展。当数据承载着资源、财富及生产要素,必然应受到立法的确认,并加以保障。在个人方面,首先应明确个人数据权的法律地位,坚持个人数据权保护之消极同意、质量与安全、处理有限及保证主体参与的原则;其次,根据纳税人信息数据有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基本生产经营及涉税负面信息之别,实施不同的保护规则。对于非法窃取及侵害纳税人信息数据的,应课以法律责任。在国家方面,税收资源是国家的重要战略资源,事关个人安全、社会稳定及国家兴亡,数据的利用和占用必将成为国家间税收竞争和博弈重要法器,所以必须确立税收数据,即享有税收数据管理权和税收数据控制权。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能篡改、伪造、毁损、窃取及泄露涉税信息数据,否则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参考文献】

[1] 经济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解析与应对》,廖体忠、李俊生编译,中国税务出版社2015年版,第76页。

篇2

【关键词】互联网 政府治理 流程再造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眼下,全球信息化正在朝着高端方向发展,主要特征是在数字化和网络化基础上,智能化正粉墨登场:企业的经营模式被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发生深刻变革。O2O、分享经济、跨界整合等诸多新的经营模式以及移动出行、互联网金融、移动医疗等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有可能会颠覆传统的企业概念、社会生活内涵、政府治理方式等,进而重构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模式。政府用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等手段来宣传政策法规正被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取代,政府用实体手段提供服务和管理也让位于互联网服务与管理。在这样的环境中,政府若要实现华丽“转身”,就必须依赖大数据支持,打破现有的数据分割体制,构建共享平台,实现政府流程的再造。

互联网改变了政府治理环境

首先,政府公共服务外部性被赋予新的内涵。按照传统公共管理的理论,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是政府的基本责任和职能,因为公共物品具有外部性(如路灯、灯塔,任何人都是可以使用的)。这是公共管理理论长期坚持的基本观点,也是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税收理论的基础。但现在,在互联网的发展过程中,一些网络平台,诸如百度、谷歌尽管是私人公司创办的,但任何人都可以上网搜索和使用,并不必为此付费。拥有数亿用户的微信也是免费提供的,它甚至成为当今人们交流的主要方式。由此要问,在这些领域,公共与私人公共服务的边界在哪里?谷歌、百度以及微信为什么可以具有外部性?微信中形成的社交群体,通常被人们视为社会组织形态,人们之间互换信息、提供服务,也呈现出了外部性。在这里,政府、企业和社会的边界变得不是清晰了,而是模糊了。在模糊的基础上,重新界定它们之间的关系和职能预示着公共管理、市场管理和社会治理方式方法及其理论都将发生革命性的进步。

其次,组织方式日趋平台化。著名企业家史玉柱曾提出:“在我看来,未来公司就是一个平台,公司组成的大平台,然后让很多小的团队在上面跑,谁跑赢了谁就成功了。”一语道破公司的平台化趋势。进入新世纪以来,计算机技术日新月异。社交网络、传感器网络以及企业、学术部门、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储存了巨大的数据,那里面有人、有时间、有地点、有事物、有事件,国际国内,古往今来,彼此之间还相互关联。大数据每年以6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在数据储存和处理能力不断提升的同时,计算机的各种认知能力不断扩张,如触觉、视觉等,它将与人类与生俱来的能力一同发展,并与人类互动。过去人类通过个体和集体以及传统的通讯方式建立的市场体系正在发生变化,互联网改变了市场的外部场景和内部认知系统,随身不离的手机已经成为人类认知系统的延伸。

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预见到了“网络企业”的出现对就业、工作方式的影响。他写道,“网络建构了我们社会的新社会形态,而网络化逻辑的扩散实质性地改变了生产、经验、权力与文化过程中的操作和结果”。未来“网络政府”的出现也不是没有可能,在社交网络基础上的政府,也需要建立自己的“朋友圈”来创新治理模式和服务供给方式。政府将主动公开信息与市场社会分享,激发企业和居民的积极参与,努力建设“开放和分享型政府”。

互联网环境下的政府流程再造

第一,适应互联网环境的决策模式。互联网时代,消费者消息灵通、选择空间大、消费需求苛刻,加上企业之间竞争激烈,这就要求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信息和便利。“数字打假”在许多国家已经成为政府治理的重要手段,并成为政府治理的重要目标。“数字打假”成功地节省了政府的行政成本,提高了行政效率。美国医疗系统在这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实践探索。数字技术的发展与成熟,正在改变人们原有的消费需求模式。数字时代的新消费模式正在打破原有的旧模式。这是当前认识互联网对政府决策影响的前提。

第二,应对互联网环境的“马背原则”。政府角色是互联网时代的角色,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政府角色。互联网时代,政府是要给互联网立规矩。问题恰恰在于,网络企业的发展速度远远快于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以过去规避风险的经验来约束未来的行为,在传统社会往往是可行的,特别是在那些不流动和变化缓慢的社会中是可以的,但在互联网时代却不适应。政府决策如果在“马背原则”下实施,可能会比传统意义上的决策实施更加奏效。“马背原则”讲的是在美国许多西部大片中看到的情景:骑在马背上的牛仔将住,对周边情景进行一番观察,好决定下一步的行动,因为他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对于迅速变化的互联网、消费者以及企业来说,政府要想使自己的政策奏效,就必须成为马队中的一员,而不是临时叫来救火的“消防队”。许多新事物、新业态,与其马上规范,不如给它们一个发育的时间和空间,待趋势明了再做决策,岂不更好?

第三,构建互享信息、互信互利的合作平台。在互联网时代,政府部门必须建立一个为自己决策服务的,目的在于寻求更好决策方法的超级大数据系统。把层级节制的政府决策转变成无缝隙的决策过程,需要寻求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和一整套不同的组织原则,即政府流程“再造”,通过“再造”使决策机制充满新的活力,这是适应新形势的强有力工具。当前我国搭建统一数据平台的关键问题是,政府各部门、各地区之间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大数据在当前遇到的不是技术问题,而是体制机制问题。国家治理体系依赖于制度建设,应当从制度建设入手来重构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互动与协同治理体系。要紧紧围绕“透明、参与、协同”的原则来完善制度体系和政府的治理水平,提高企业信息的开放水平和全社会的参与水平。政府应当更加关注信息公平、共享,保护民众的参与,同时加强企业和民众的合作,以此打破行政壁垒,转变干部作风,建立开放共享的服务型政府和政府治理与服务平台。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副主任、教授)

【参考文献】

①[美]曼纽尔・卡斯特著,夏铸九、王志弘等译:《网络社会的崛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

篇3

关键词:电子治理;数字化建设;市政管理

中图分类号:TU9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日趋成为全社会的中心所在,对推动我国21世纪的社会变革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城市是大众基层民主的摇篮与发源地,市政管理变革一直作为政府变革的重心。随着电子治理手段在一些领域的使用,导致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开始进行数字城市建设。而市政管理数字化又是数字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提升市政管理效率和水平的一种重要的手段,同时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种具体体现。

1、电子治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及民主意识提高,社会民众和团体对政府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而且特别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参与政务的管理工作,共同建立一个透明、高效、富有快速回应力的服务型政府。作为信息时代的全新和先进的治理模式,电子治理目前在国外正在得到日益广泛的重视和推行,以政府、民众、社会组织为中心的多元治理模式将成为适应未来发展的治理途径。

1.1 电子治理的意义

在当今城市化进程加快,信息化进程迅猛发展的时代下,推行市政电子治理,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

①有利于市政府的角色和管理观念的转变。传统政府的工作模式以政府为中心,而电子治理则不然,其将建立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的服务型政府。

②可以大大提高信息传递的速度和效率。

③对促进政务和信息公开有重要意义,可大大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因为政府本身是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制定者,又拥有大量的公共信息,对公众而言,它处于信息强势地位。

④电子治理推行对现代民主社会的形成有较大作用。科学技术包含着民主的成分,再加上网络技术的发展,利于中国的民主与法治。

1.2 实行电子治理的面临挑战

目前,中国的网民群体仍以青年为主,总体网民中的31.8%都属于18-24岁的青年。这个年龄段的网民中,学生占有重要地位,其比例最大为28.8%。中国网民年增长率为53.3%,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学生。城镇与农村的互联网发展水平仍存在很大差异,城镇居民的互联网普及率是27.3%,农村仅为7.1%。青少年中学生虽然是网民的主体,他们的身份地位决定其绝对不是现实网络消费的主力军,但却会成为未来网络消费的主体。城乡及城市网民之间的差距,都会存在不足。其次信息安全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并且信息失真和各类信息泛滥问题。如何保障电子治理信息安全及真实性,是实行电子治理所应面对的难题。

另外,在我国特殊国情下,电子治理的实施不具有普适性,但那些有优势条件的城市可先发展, 再带动乡村信息化, 最终实现社会电子行政、电子商务、电子服务等融合一体。可喜的是很多城市都提出“数字城市”建设,可见,未来的城市一定是在电子平台上高速互动的“数字城市”。

2、市政管理数字化建设

近年来,我国一些部门大力推行电子政务,这样使得在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建设两个方面城市市政管理数字化取得了较大进步。

2.1 数字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市政管理部门建立了办公局域网、OA系统等,提高了办公效率和对外的公众形象。城市市政管理数字化建设存在较多问题。

2.1.1 缺乏高起点、高标准、统筹兼顾的战略发展规划。市政管理部门出台的规划中缺乏数字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即使出台的规划也缺乏统筹规划,导致彼此之间很难协调。最终使数字化统一平台不能较发挥其作用。

2.1.2 数字化发展平台的体制机制僵化。从体制这个角度看,市政管理的数字化建设中存在较为严重的重复建设的现象。并且市政设施和公用事业管理的系统很多方面不统一,也不能进行数据交换,数据不能共享。要整合这些数据,需要付出比建设更大的代价。

2.1.3 市政管理数字化队伍建设不适应快速发展的数字化要求。

目前市政管理数字化队伍建设的总体水平较低,有些要求较高的技术岗位人才少, 而很多从事市政管理工作的人员缺乏数字化知识的储备。这就导致其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平台安全建设的需要。

2.2 数字化建设的途径

目前市政管理数字化建设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革其体制建设,从而使我国市政管理数字化工作上一个新台阶。要想搞好市政管理数字化建设,首先要加强市政管理数字化规划,这是市政管理数字化规划的必经之路。规划就要规划一个相对统一、完整的,涵盖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水务公用事业等领域相关基础数据的数字化市政管理平台体系。在此基础上,要规划一个智能决策支持系统。同时市政管理部门要进行统一筹划,解决一系列问题,实现各系统相互兼容。其次合理的制度化分权下地方政府也获得较大的主动性,能够根据当地情况执行中央政策并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推动体制创新。

3、加强法制建设,明确法律职能

3.1 以执法为民为宗旨,改善市政管理执法

市政管理执法的内容和目的,是确保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完好,本质上是为社会提供服务,保障大多数人的生存空间和生活质量,执法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树立执法为民、文明执法的观念,改进市政管理执法方式。将法律的刚性和人文精神的柔性结合起来,做到刚柔相济、亲民爱民,更好地发挥法律的功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2 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调整和变革

市政管理部门与相关行政机关的职能权限市政管理部门是由财政全额拨款供给,比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根据法律、法规授权长期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市政执法管理工作的难点在于相关权力过于分散,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互相监督、协调机制没有形成,存在“依法”争利,“执法打架”的现象,有利可图的事情 (如收费、罚款) 争着管,吃力不讨好的事情相互推,如对违法占用、违法挖掘道路、违法采砂搭建等违法行为处罚,市政执法监察发现后以书面形式告知执法局后,执法局常常是疏于处罚或者以罚代缴、以罚代管,导致正常的市政设施执法管理工作陷入被动。

3.3 以沟通为重心,健全市政管理法治的运行机制

沟通是市政管理部门与管理相对人相互联系、对话协商、执法互动的必要途径。加强沟通有利于增进了解、消除隔阂、促进执法。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贯穿执法全过程的沟通渠道,并主动与管理相对人开展交流。

3.4 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为关键,全面强化市政执法队伍建设

依法行政,要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法纪严明、吃苦耐劳的行政执法队伍,就必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们要清醒地看到,执法人员的素质低下,僵化地动用法律条文,简单地机械执法,不仅容易造成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统一,而且往往会给国家和人民群众带来一定的损失或一定的负面影响。因此,加强市政执法,必须大力提高相关法制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结语

综上所述,要想做好城市市政管理工作,应采取电子治理手段,虽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城市市政管理的数字化建设正在发展,采取一定的途径会使其发展的更好。另外加强市政管理力度,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完善市政管理的执法工作, 进一步做好城市市政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 徐初佐.论市政管理中“电子治理”的意义与实践建构[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8

篇4

关键词:城市市政管理;方法;数字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TU99文献标识码: A

一、现代市政管理方法

1.1经济方法

经济方法是市政管理方法之一,主要指政府借助经济手段,遵循一定的规律来维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市民利益之间的平衡。经济方法的运用最终要以引起的社会效果为考察对象,所以,市政管理部门在运用经济方法时要综合考虑市政管理效果及市民经济承受水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存在利益冲突,城市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也错综复杂。为了进一步处理好国家、集体及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城市基础设施与系统的正常运行,市政管理部门需要运用价格、税收、财政等经济杠杆,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才能够实现利益平衡,才能够间接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及系统的正常运行。物价及税收是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两种经济活动,这两者的变化会直接影响到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所以,市政管理部门在管理工作中要能够充分利用这两种经济工具,使市政管理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要能够鼓励城市居民积极配合市政管理工作,主动参与到市政管理工作中来。

1.2行政方法

行政方法是市政管理方法中最为传统也最为常见的一种方法,主要是指政府部门利用行政手段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监督与管理。行政方法经常被认为是政府主要职能之一,因为行政手段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与不可抗拒性,政府运用行政方法下达行政命令,就意味着该行政命令具有强制性。正因为这种强制性,行政方法才被视为政府部门特有的权利特征,其代表了政府的意愿,是政府部门的决策。行政方法是政府部门一种命令的下达与执行,这就使得行政方法的使用需要经过上下级的传达过程,这种纵向的管理方式不需要在命令的宣传上花费太多时间,具有传播速度快、效果显著、有令即达的特征。城市居民需要严格遵循政府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来确保该行政命令的执行,由此可见,行政方法具有强制性与实效性。市政管理部门在使用行政方法的时候,要能够确保行政职权与职责的统一,要能够明确各部门的行政权限及管辖范围,同时还需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以确保市政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保

1.3咨询方法

最近几年,随着管理理念的创新,咨询方法在市政管理工作中逐步发展起来。咨询方法就是市政管理部门以采纳各咨询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及社会群众的意见为基础,充分研究、认真分析各种意见,最终使政府部门的决策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合乎民意,能够使一些复杂棘手的问题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随着我国社会机构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咨询机构的数目与质量都与日俱增,更多的专业咨询人员参与到市政管理工作中来,为市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工作提供了较多的意见。咨询方法有利于确保市政管理工作符合民意,能够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

二、电子治理

2.1电子治理的意义

①有利于市政府的角色和管理观念的转变。传统政府的工作模式以政府为中心,而电子治理则不然,其将建立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的服务型政府。②可以大大提高信息传递的速度和效率。③对促进政务和信息公开有重要意义,可大大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因为政府本身是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制定者,又拥有大量的公共信息,对公众而言,它处于信息强势地位。④电子治理推行对现代民主社会的形成有较大作用。科学技术包含着民主的成分,再加上网络技术的发展,利于中国的民主与法治。

2.2实行电子治理的面临挑战

目前,中国的网民群体仍以青年为主,总体网民中的31.8%都属于18-24岁的青年。这个年龄段的网民中,学生占有重要地位,其比例最大为28.8%。中国网民年增长率为53.3%,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学生。城镇与农村的互联网发展水平仍存在很大差异,城镇居民的互联网普及率是27.3%,农村仅为7.1%。青少年中学生虽然是网民的主体,他们的身份地位决定其绝对不是现实网络消费的主力军,但却会成为未来网络消费的主体。城乡及城市网民之间的差距,都会存在不足。其次信息安全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并且信息失真和各类信息泛滥问题。如何保障电子治理信息安全及真实性,是实行电子治理所应面对的难题。

另外,在我国特殊国情下,电子治理的实施不具有普适性,但那些有优势条件的城市可先发展, 再带动乡村信息化, 最终实现社会电子行政、电子商务、电子服务等融合一体。可喜的是很多城市都提出“数字城市”建设,可见,未来的城市一定是在电子平台上高速互动的“数字城市”。

三、现代市政管理数字化建设

近年来,我国一些部门大力推行电子政务,这样使得在基础设施和应用平台建设两个方面方面城市市政管理数字化取得了较大进步。

3.1数字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市政管理部门建立了办公局域网、OA系统等,提高了办公效率和对外的公众形象。城市市政管理数字化建设存在较多问题。

3.1.1缺乏高起点、高标准、统筹兼顾的战略发展规划

市政管理部门出台的规划中缺乏数字化发展的战略规划,即使出台的规划也缺乏统筹规划,导致彼此之间很难协调。最终使数字化统一平台不能较发挥其作用。

3.1.2数字化发展平台的体制机制僵化

从体制这个角度看,市政管理的数字化建设中存在较为严重的重复建设的现象。并且市政设施和公用事业管理的系统很多方面不统一,也不能进行数据交换,数据不能共享。要整合这些数据,需要付出比建设更大的代价。

3.1.3市政管理数字化队伍建设不适应快速发展的数字化要求

目前市政管理数字化队伍建设的总体水平较低,有些要求较高的技术岗位人才少, 而很多从事市政管理工作的人员缺乏数字化知识的储备。这就导致其不能适应高速发展的平台安全建设的需要。

3.2数字化建设的途径

目前市政管理数字化建设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改革其体制建设,从而使我国市政管理数字化工作上一个新台阶。要想搞好市政管理数字化建设,首先要加强市政管理数字化规划,这是市政管理数字化规划的必经之路。规划就要规划一个相对统一、完整的,涵盖市政、园林绿化、市容环卫、水务公用事业等领域相关基础数据的数字化市政管理平台体系。在此基础上,要规划一个智能决策支持系统。同时市政管理部门要进行统一筹划,解决一系列问题,实现各系统相互兼容。其次合理的制度化分权下地方政府也获得较大的主动性,能够根据当地情况执行中央政策并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推动体制创新。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市政管理部门最常用的管理方法就是经济方法、行政方法与咨询方法。市政管理部门在管理工作中,要能够充分发挥这三个方法的作用,想做好城市市政管理工作,还应采取电子治理手段,虽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但城市市政管理的数字化建设正在发展,采取一定的途径会使其发展的更好。另外加强市政管理力度,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完善市政管理的执法工作, 进一步做好城市市政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钱松.面向城市市政数字化综合管理的地理信息系统[D].复旦大学,2012.

篇5

“移动互联网的效率已经放缓,但它的体量是很大的,还有很多可以创新的地方。人工智能是在云端的,而移动互联网很多是终端的变化,终端变化和云端变化两者是相辅相成的,不是有这边就没有另外一边。人工智能绝对是一个大的风口,但是现在未必到了最关键的时间。”面对记者的提问,腾讯公司董事局主席兼CEO马化腾回答得四平八稳。这一幕,发生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企业家代表集体采访会上。

11月15日至18日,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以“乌镇进行时”为主题特设的系列会,在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新闻厅连续召开。系列会共计10场,包括4场会、5场集体采访和1场记者见面会,分别为:浙江省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新闻会、“互联网之光”博览会新闻会、大会闭幕新闻会、国家信息化发展评价报告专题会;浙江省信息产业领军企业家集体采访、专家代表集体采访、数字经济专场集体采访、企业家代表集体采访(两场);“世界互联网领先科技成果活动”记者见面会。

最科技:彰显互联网创新力量

“举办世界互联网领先科技成果活动,目的在于展现全球互联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扩大互联网创新力量的影响力,彰显互联网领域从业者的创造性贡献,搭建一个全方位的创新交流平台。”在“世界互联网领先科技成果活动”记者见面会上,国家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局长徐愈介绍道。

作为领先科技成果活动的主持人,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邬贺铨对这场活动的价值和意义深有感触。“这次给了大家一个信心:互联网是有可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希望通过这次彰显互联网创新的力量,正如主席所说,互联网是当今科技创新竞争的高地、是最活跃的。”

在这场记者会上,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教授胡正明表示,这种形式的活动,既能鼓励人们将智慧更多地用于科技创新,又可以激励年轻人在互联网领域抓住更多的创新机遇。

自今年3月以来,谷歌智能机器人AlphaGo大胜世界围棋冠军李世石后,人工智能便被推到了舞台中央,此次大会更是频频被提及。百度公司总裁张亚勤在记者见面会上坦言,人工智能其实并不神秘,已经走过60年的发展历史。近10年中,由于深度学习、大数据、计算能力的不断增强,所以变得比较实用了,现在已经比较广泛地应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而人工智能的基础是数字经济,作为大数据先行者,贵州一直在致力于大数据产业发展。贵阳市副市长徐昊在“数字经济专场集体采访”中透露了贵州大数据产业的布局和规划。一是要让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企业做主角,企业是创新的主角,企业是创新的活力之源;二是要做好打基础的工作,发展数字经济,全球形成共识,首先要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做好一块试验田,这个试验区意味着先行先试,在互联网时代、在数字经济时代,很多先行先试是颠覆性的。

最有效:潘多拉魔盒变身世界宝库

主席说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打开阿里巴巴的宝库,用不好就是潘多拉的魔盒。如何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一个非常深刻的命题,创新驱动是手段,造福人类是根本目的。那么,如何让互联网成为造福人类的宝库,怎样缩短数字鸿沟,我们又该如何构建世界命运共同体?

“命运共同体一定是共同治理,而且在不同的层面上,既有国家、政府层面,也有企业、技术层面,更有网民等各个层面来共同构建命运共同体。”国家网信办网络新闻信息传播局局长姜军在“专家代表集体采访会”上表示,在全球互联网治理上各国、各企业要协同联动。

如何协同联动?在复旦大学中国研究院院长张维为看来,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就是很好的方式,大家针对不同议题分别讨论,逐步形成一种世界范围内的共识。“总的框架是国际社会应该形成共识,首先就应该是尊重网络,因为网络是自然空间和政治空间的延伸,所以要达成这个共识。”

随着互联网发展程度加深,旧体制被打破,新规则在不断形成。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薛澜建议,在新规则形成过程中,各国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让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参与,最后让这套新的规则引导网络空间更健康地发展。

在构建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既需要政府和国际组织进行网络空间治理,又需要网民自治,缺一不可。“这两种方式都很重要。网络社区里有许多规则及契约,这些规则形成网民的行为准则,大家要进入这个社区就必须遵守这样的规则。这些规则是通过自下而上的讨论产生的。而政府的治理是制定规则,如果我们单独强调政府的治理,那么成本是比较高的,所以我主张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武汉大学资深教授马费成在专家代表集体采访会上建议,“要双管齐下,既要自律也要他律”。

最浙江:让信息插上腾飞的翅膀

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落户浙江乌镇,不仅使乌镇成为世界的焦点,更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以互联网为核心的信息经济,带来了重大的机遇。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之际,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浙江,同意设立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浙江同意设立杭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秀军在“浙江省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建设新闻会”上表示,希望浙江省通过国家信息经济示范区创建工作促进省内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并为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探索出新路,在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中树立中国标杆。

“设立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对于建设完善我国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满足社会信息服务需求、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工信部副部长陈肇雄提出要求,力争2017年上半年建成开通。

篇6

关键词:网络空间治理;社交媒体;网络政治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17)01-0013-03

互联网以其无可比拟的优势在世界上得到了快速的推广和运用,并在运用中不断地进行技术革新,以适应新的需求。在这一过程中,互联网的优势也随着时代的发展有一些变化。随着网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网络背景下的社会治理也发展到一个新的高度。相对于早期网络偏重于单向和传播,社交媒体则更偏重于网络政治的双向沟通和共同创造,它在带来新的思想和观念的同时,社会治理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进行系统的研究。

一、网络媒体时代的主要内涵和特征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时代特征也发生了一些根本性的变化,随着六度分隔、长尾分布等理论的广泛运用,网络社会进入了以社交媒体等应用为主的一种新的互联网发展阶段理念。这个社交媒体时代的网络发展具有以下鲜明特征。

1.开放性的社会结构

互联网本身就是一个开放式的架构,由于社交媒体的运用,使得网络社会开放性的优势更加明显。美国纽约城市大学杰夫・贾维斯教授认为,“互联网是我们这个世界中的一个新的层次,也许是一个新的社会,或者是通向不同于现在的更加公开化的未来的路径。”“在全世界范围内,我们的生活正不断地趋向于公开化……由于社会向更加公开化的方向发展,这是显而易见的,也是不可避免的。[1]”

2.共享性的服务方式

在网络时代,网络的数字化是一项重要的技术发展。在数字化的基础上实现了信息的共享性,使信息用户从被动接受技术信息转换为有意识、有目的地创造信息,提高了信息共享的水平,并且开辟了一种新“时空”。“共享不仅是一种接入互联网的潮流,一些很酷的服务程序,一种新的商业模式,以及闪光的政治辞令,年轻的幻想。共享更是社和经济重组的核心……共享是划时代变化的标志。它具有重要的裂变性。共享对那些把权力用于控制信息和受众的机构构成了威胁”[1]。

3.互动式的网络管理

现在的网络社交媒体更注重用户的交互作用,用户既是网络信息的浏览者,同时也是制造者。互动是新媒体的重要特征之一,“在网络情境下,个体之间的互动就是符号的互动,新媒体比传统媒体所传递的符号形式更加多样化,内容更加多元和立体”[2]。在网络时代,各种社交媒体和新媒体的运用,一方面可以为政府制定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多个可以选择的方案;另一方面。也给政府决策带来一定的压力[3]。

4.协作化的共创模式

马克思在《资本论》里面写道:“许多人在同一劳动过程中,有计划地一起协同劳动,这种劳动形式叫做协作” [3]。在网络时代,协作成为依靠团队共同的力量,跨地区跨时空来共同完成某一件任务。著名协作平台有:百度百科、维基百科等。共同兴趣爱好的一群人可以跨时空聚集在一起创作、交流、互动,每一个人在创作的过程中,都有权利编辑、修改内容,从而共同完成某一文章或项目的创作。协作精神也可以用于政府管理,负责美国奥巴马总统的“政府公开计划”的贝丝・诺维克女士认为“协作是双方面的,政府并不是资料的唯一来源。外来者也可以为政府提供数据,以帮助政府更好地运作。[1]”美国总统奥巴马上任伊始即签署了《透明与开放的政府备忘录“协作”原则》。协作是其三原则之一:协作将让更多的公民参与到政府的决策过程中来。

二、网络空间治理的新问题

在进入互联网新的发展阶段后,信息传播多样性、信源的多元化、分散化,使得人们对信息有了更多的选择。人际交往虚拟化,社会组织虚拟化、扁平化等,使得公民参与和政府治理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

1.信息传播的新变化

在社交媒体时代,网络舆论又出现了谣言迅速扩散等负面效应,出现盲目参与、无序参与和非理性参与的情况。网民往往对政府的声音不相信。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从而容易引发,对社会的安定有序产生负面重要,社会治理的难度大大增加。社交媒体,如微信传播具有隐蔽性强、传播性快等特点,给现代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社交媒体传播对社会稳定带来了新的冲击。一些信息强国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开放性、廉价性和影响的广泛性,跨越国界大范围地传播本国的文化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制度形态,同时贬低和动摇其他国家人民的信念和社会政治制度,使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保持本国的政治独立、人民的政治信仰和文化的独立性方面面临严峻的挑战。随着媒体不再那么大众化,而变得更加个人化,“个性化政治可以标志着政治家们竞选和管理方式的范式改变”[4]。数字数据可以导致更广泛的政治协调,也给社会动员和社会变革提供了有效的工具。

2.人际交往的新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网络社交媒体时代是一个关系为王的时代。在网络社交媒体时代,从人与内容的关系到人与人的关系成为新的网络时代的核心指向。网络从“内容为王”进入“关系为王”的时代[5]。这不仅仅是一种表达的改变,更是一种价值观的转变,世界上任何技术的进步都是为了人的全面发展,网络的发展更符合历史的发展规律。网上的接触补充并增加了人际沟通关系。现实生活中,经常有这样的矛盾现象,家庭或朋友聚会,面对面的交流少了,却用手机和远方的朋友互动不停。一方面是一个孤独的个体,缩在电脑或者手机屏幕前,逃避所有的人际互动,另一方面是一个地球村,一个无边界的世界,来自世界各地的无数的朋友,瞬间可以即时跨越时空来交流。

网络社交媒体时代的人际关系的建立和维护变得更轻松。在网络时代,“个人、集体和组织越来越多地直接联系起来,甚至跨越很远的距离联系在一起”[6]。社交媒体强调用户参与,并且以人为中心,人就必然会产生社会性的需求。社交媒体正好满足了用户的这一需求,将“六度空间”理论应用于信息传播,并通过“社会性软件”的方式实现。社交媒体的应用成为个体能量放大为社会能量的转换器。网络扁平化、去中心化的特点提供了公众的参与感。社交媒体强调用户参与,并且以人为中心,人就必然会产生社会性的需求。他们渴望表现自身价值,得到社会认同,但是也有相信陌生人的弱点。一些活动的策划者和组织者往往利用这一特点,“几十个抗议者就能发起并推动一场上万人参与的抗议互动”,从而引起“政治动乱”[4]。

3.对网络社会的发展进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社交媒体时代自组织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互联网的自组织特性已经得到了若干研究人员的证实,互联网用户已处在一个觉醒的、连接的、实时的、自组织的网络之中,口碑、沟通、对话、分享、交流的效果越来越强,这些特性将互联网社交媒体的特性发挥到极致,用户充分体验了即时沟通、实时共享的传播乐趣”。社交媒体是一个开放的复杂适应系统,用户广泛参与,制造和传播信息,形成了自发的、无中心的平台组织,对网络社会的发展进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社会组织是一个相对平坦和水平的分层社会结构。社交媒体时代的社会组织的基础具有科学性、理性和自反性。他们按照个体、双人、三人、群体、组织和组织间的层次建构他们自己的理论。社交媒体时代的社会组织呈现多种形式,有平台型的,也有网格型的,有直线联系,也有铰链式联系,从而影响并改变着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由于网络社会的信息和传播的碎片化特点明显,网络社会组织也会是一种碎片式的、临时性的。网络的分层矛盾会更加突出,网络社会可能会呈现更加不平等的趋势。掌握信息权和技术精英将会获得更多的关注,普通大众可能被排除在外,这和早几年对网络发展对社会发展的预测有一些变化。

网络组织是一种不稳定的社会类型。由于信息传播的碎片化产生的碎片式、临时性社会组织的出现,在现实社会结构和虚拟社会结构之间容易产生新的矛盾和偏差,从而也容易产生一些新的社会矛盾。社交媒体广泛使用容易带来政治动荡。其中数字化传播在一定程度上帮助抗议者传播观点,甚至帮助他们形成组织,像脸谱这样的社交媒体在转型组织群体和非正式网络、建立外部联结、形成现代型和社区性、吸引全球关注等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例如,社交媒w曾经被西方国家用来推动发生于在中东北非的“茉莉花革命”,最终导致中东和北非四个国家政府被,也导致十几个国家发生抗议活动,有些国家的政权被,社会动荡延续至今。需要关注的是,社会组织虚拟化容易引起社会失控。在社交媒体时代,人们可以利用社交媒体形成虚拟组织。一些社会活动者也会有目的地利用网络公开性的特点,在网上招募组织成员。从而对社会稳定带来极大的挑战和威胁。

三、网络空间治理范式创新

新型的社会治理范式应该包括社会治理制度、体制、机制这三个主要维度,三者形成一个整体,形成网络时代社会治理的“三维一体多元共治”新范式。该治理路径的主体包括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企业和各种市场主体(包括消费者和代表整体利益的行业组织等)、社会组织(公益性和互益性、网上和网下)、公民和公民各种形式的自组织等四个方面。

1.完善地方政府的约束机制

网络时代要坚持“依法治网,严格遵守即将出台的《网络安全法》。为了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必须建立各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发掘普通民众有效参与政治进程的方式、创造有效治理新机制、在控制制衡体系最坏影响的同时,避免权力的过度集中、提高单一民族国家合作的能力。要重塑政府的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国的终极理想。我们要加快各个环节的立法建设,对政府治理的方方面面完善法制,在不涉及国家信息安全和法律禁止之处,完善法制的柔性落实。政府采用大数据、云计算、智慧政务等手段,以大量的社会、经济、法制信息的高效计算和统计分析来指导政府治理的具体方向,提高政府治理的现代化、智能化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府治理与百姓意愿的融合,实现政府治理的亲民化和智慧化。

2.构建政府媒体企业的平衡机制

网络企业也面临着多种竞争和经营压力,但是千万不能为了吸引眼球而丢了媒体的良心。对于一些敏感话题应该在亲自核实的原则下予以刊登。社交媒体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必须得到有效发挥。“移动社交网络极强的组织动员能力,便捷了人们的生活,方便了沟通交流,但缺乏规范也给社会与个人带来了危害”[7]。为了加强社会治理,必须建立动态平衡的治理机制。如果我们将这里的社会精英视为政府,就得出了一个社会治理中的互动模式。努力实现政府、网络媒体、网民在各种社会治理问题上的动态平衡。社交媒体时代的社会治理,必须努力形成融会贯通的治理情景,应该鼓励各种利益相关者多能平等参与其中,包括政府、社会组织、企业、以及民众个人,从而使社会治理行动者的多元理性能够交往、融合,而网络企业无疑从中发挥十分重要的支持作用。

3.优化社会组织的协调与融合

为了加强社会治理,必须促进多元理性的交往与融合。在社交媒体时代,跨系统的合作与交往十分普遍,不同系统间的密切协作和配合使用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协调发展,网络推动产生了许多小型的多元社群,在这种治理模式中,人们设想将具有更多表达自己观点的责任、并能够更容易接触到政治系统中的民意代表。社交媒体时代,社会组织利用新媒体,可以加强政府、公民和网络管理部门协同合作,形成合力。培养社会共同体意识是网络时代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应逐步把一些传统意义的社会治理职能通过多种形式转移给社会组织承担。尤其是在社会服务领域和福利领域,可以由贴近居民、自发组织的非营利组织来承担,可以提高办事效率、方便解决问题,取得民众满意,而且还可以培养社会共同体意识、增强社会的凝聚力。为了加强社会治理,必须通过“互联网+”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开网民关注的信息、回应网民关切,争取民众的信任,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为社会治理积累正能量,在应对灾害、事故等突发性事件中发挥更大的活力。

4.强化网民的参与意识

网络时代的社会治理必须积极构建民众的参与机制。根据国内外实践研究表明,社交媒体既可以在各种重大事件中传递正能量,也可能会传递不和谐的声音。在社交媒体时代,公民参与型社会逐步形成。使得参与渠道更加多元化,参与的主动性也进一步增强。为了加强社会治理,必须增强民众的文化自觉和自信。社交媒体时代,民众的自主意识、平等意识和竞争意识不断增长。几乎所有成功的社交媒体应用,都可以吸引大量的陌生人进行执法协作,这不仅可以改善信息世界的治理秩序,也可以进一步优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社交媒体的健康发展需要民众的文化自觉和自信,只有这样,才能发挥社交媒体在社会治理中的正能量作用。依法依规上网,文明理性发言,不造谣传谣、不攻击谩骂他人,同享权利,共担义务,一起建设文明理性网络社会,传递网络正能量,做一个符合文明社会规范的“中国好网民”。

总之,网络空间治理任重道远。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要加强网络伦理、网络文明建设,发挥道德教化引导作用。”网络空间治理新理念新思想新鹇裕对我国的网络政治和社会治理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开拓了新视野。国家、企业和民众都应该各自按照自己的角色制定和应用互联网的发展和使用过程中的原则、标准、规范、决策步骤和共同规划。政府起到重要的主导作用,媒体企业应恪守道德底线,把握职业操守,社会组织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民众应自律与自觉,懂法、守法,从而实现社会的良治和善治。在“互联网+”的精神引导下,真正形成以“互联网+人”为核心的价值观念和服务形态,促进网络空间治理新范式的形成。

参考文献:

[1] (美)杰夫・贾维斯.南溪译.公开:新媒体时代的网络正能量[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13: 11-14,11-13,254.

[2] 黄秀娟,唐静,李晓莉,新媒体对大学生人际交往的影响探析――基于符号互动理论的视角[J].高教探索,2014(6):176.

[3] 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362.

[4] (美)肖恩・杜布拉瓦茨.姜昊骞等译.数字命运:新数据时代如何颠覆我们的工作、生活和沟通方式[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5:243,93-94.

[5] 彭兰.社会化媒体与媒介融合:双重旋律下的关键变革[J].新闻战线,2012(2):83-85.

篇7

东营市东营区委、区政府为更好地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加快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在密切结合本区实际的基础上,设立了东营区数字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并着力于打造以“听民声、解民忧、集民智、聚民心”为服务宗旨的“民心在线”工程。这是东营区主动谋求政府职能转变、开拓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模式的深刻体现。数字中心自成立以来,共接待全国各地考察观摩100多次,创新性的管理服务模式得到了有效的推广。

打造管理服务新平台,实现公共服务信息化

为实现公共服务供给和需求的精准对接,东营区于2013年开工建设数字信息管理服务平台,2014年建成投入使用,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平台通过整合全区热线、视频、业务、数据信息资源,打造集政务运行管理、民生服务、社会治理、应急指挥等职能于一体的线上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平台的建成使用有效整合了政府各类数据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了资源共享与跨部门合作,有效解决了公共服务传统供给方式存在的部门分割、资源分散、协作困难等症结。

整合各类资源,凝聚服务合力

为有效解决各部门之间工作相互独立,资源不能共享等问题,将全区语音热线、视频监控,业务工作、数据信息等资源统一整合,优化服务流程,强化行政监督,规范管理机制,提高办事效率。一是整合热线资源,实现“一号受理、协同办理”。将全区20部非紧急类热线资源统一整合到民生热线“8112345”,配备20个坐席,在传统单一的电话受理上增设手持终端、微信、网站、邮箱等多渠道24小时集中受理居民提出的各类求助、咨询、投诉、建议,实行“一号受理、分类处理、限时办理、跟踪回访”,畅通了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二是整合视频资源,实现“四位一体、同步监控”。将东营区公安、城管、文化等部门建设的2000余路视频监控资源全部整合到平台,建立起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市容卫生、文化管理“四位一体”同步快速监控管理模式,实现视频资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通过统一建设,集中管理,极大地减少了视频资源在各部门的重复投资,降低管理成本,实现了视频资源的综合有效利用。三是整合数据资源,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共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联动采集、资源共享”的原则,对东营区范围内的人、地、事、物、组织等基础数据及区直各部门单位的公共政策和便民信息进行统计采集、存储,建成人口、法人、地理信息三大数据库和知识库,将各要素信息化、动态化地直观展示在三维仿真地图上,实现了数据的集中采集和共享共用,提高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数据准确性。四是整合业务资源,实现“不同业务、无缝衔接”。将区、街道、社区与居民密切相关的业务整合到区数字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立了社会保障、社区服务、计划生育、老龄工作等19个业务模块,实现各业务工作的无缝隙衔接。

完善数据信息,夯实业务基础

为把系统建设成为全覆盖、全时段、精细化的综合信息系统,建成了人口、法人、地理信息三大数据库和知识库,作为数字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运行的基本支撑。据统计,目前平台共有数据256406条,其中人口数据库录入辖区内常驻人口、流动人口信息240097条,法人数据库录入企业法人信息16309条,地理信息数据库包括三维仿真地图120平方公里、纯三维地图3.2平方公里,知识库录入政策法规、各部门办事指南等346类信息。同时为保证数据库信息的准确性,各级配备专职管理员实时更新、动态核查修正数据库信息,并将各要素信息化、动态化地直观展示在三维仿真地图上,为政府分析基层形势、研判动态趋势、处理突发事件、集合各种资源提供了前期准备,成为开展各项任务重要信息基础和事实依据,实现了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

优化公共服务,增进民生福祉

数字信息管理服务平台目前主要包含政务服务平台和民生服务平台,其中政务服务平台包括行政办公、电子政务、网格化管理、智慧党建、数字城管等系统,民生服务平台包括民生热线、民心在线网、社会养老、社情民意调查等系统。

东营区民生热线8112345,在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百姓困惑、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热线把事件分为求助、咨询、举报、投诉等8个类型,并划分为城市建设管理、居民生活、三农问题等14个大类、75个小类,受理的每一件事都完成受理、转办、回访这一流程并由话务员详细记录、归类。为保证事件受理质量,设置了效能监察专席,实行效能监察制,负责热线工作人员和热线事件受理部门、单位的监督工作。热线每个月通过简报、区报专栏等渠道向社会公开热线受理情况,方便群众监督,不断提高为民服务的效率和水平。民生热线自运行以来,共受理群众来电、区长信箱、微信事件、社会养老、网格化管理等各种来源的事件10万余件。同时民生热线还兼顾社情民意调查功能,通过对辖区内居民进行电话调查,为公共政策制定提供坚实广泛的民意基础,从而提高公共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为拓宽为民服务渠道,东营区数字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在民生热线的基础上,开通了民心在线网和“东营区数字信息管理服务中心”微信公共服务平台。民心在线网开设社区服务、办事中心、查询中心、大厅、诉求中心、查询服务等板块,微信公共平台,提供投诉建议、政策咨询、便民服务(家政服务、违章查询、地图导航)等服务形式。民生热线、民心在线网、微信公共服务平台已实现了互联互通,居民通过任何一个渠道就可以满足投诉、建议、咨询等多种需求。

除当前的政务服务平台和民生服务平台外,目前正在加快推进第三大平台――居民生活服务平台的建设。各社区将吸纳社会优秀加盟企业、一技之长服务者、党员志愿队伍加入,采取收费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模式,为居民提供服务。同时通过建立完善的服务商监督考核和准入退出机制,对服务商准入、运营、退出全过程实行动态监管,结合服务开展、质量回访等情况,淘汰服务能力弱、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服务商,并定期开展培训、比武等活动,确保为社区居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优质服务。

运用“互联网+”新手段,实现居家养老智慧化

东营区政府通过整合全社会的养老服务资源,并将其融入数字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使其成为连接老年人和服务机构的中枢。东营区数字信息管理服务中心联合东营区民政局,建成集老年人服务需求受理、服务工单派发、服务质量回访、监督管理功能于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将居住在城区范围内、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服务范围,由加盟企业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便民、健康护理、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服务。把老年人的服务分为A类和B类,A类为城镇“三无”老年人、困难“空巢”老年人、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人,由政府按照每人每月平均300元的标准为其购买服务项目,并免费配送“关爱通”呼叫终端,加盟企业按约定上门提供服务。B类可根据老年人个性化需求,采用网上预约或拨打8112345服务热线的方式,由老人自愿购买养老服务。目前,为东营区1043名城镇A类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近5万次。同时做好对3家加盟企业服务质量的回访,并将回访结果作为考核加盟企业的重要依据,真正让老年人能够享受到放心、安心的居家养老服务。

“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有效利用了电脑、电话等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平台,及时、准确、完整地将老年人的需求传递给养老服务供给方,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了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同时也推动了当地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为更多的家政服务人员带来了就业机会,实现了养老的互动性、个性化、产业化和智慧化。

推行网格化管理新模式,实现社会治理精细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治服务管理平台,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的利益诉求”,这是网格化管理首次被上升到国家层面。东营区为适应社会治理的这一新形势、新要求,在全区推广网格化管理,并打造了东营区全新的社会管理服务模式,即以数字中心为中枢,区、镇街、社区、网格、楼院五级管理服务的层级联动新模式。

按照“方便群众、便于管理、规模适度、全面覆盖、动态调整”的原则,根据城乡居民居住区域方位和辖区人、户、房、组织分布情况,按照300―500户的规模,将东营区的每个社区划分为848个基础服务管理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一格三员(网格长、网格管理员、网格联络员),所有网格实行全区统一编码管理。区、街道、社区作为一、二、三级网格,分级建设数字信息社会服务管理服务站,为网格员配置了“民e通”手持移动终端设备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中学习,使其利用手持移动终端,实时更新人口、法人数据库,对网格内日常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并尽早察觉问题,争取解决问题的先机。

在网格化管理的施行中,将网格内的事件分为日常事件、一般事件和较大事件。日常事件是网格员在每日的巡视中可以自行解决的问题,一般事件是需要镇和街道解决的问题,而较大事件则是需要区直部门协助解决的。网格管理员需要按照事件登记分类上报并上传事件解决前后的图片和文字说明。通过合理设置网格,确保系统服务在东营城区的全覆盖、无缝隙,从而将社会治理触角延伸到社会最末梢,把服务工作做到了群众身边。网格化管理自运行到今年6月底,共处理日常事件113153件,一般事件2249件,较大事件86件,入户走访4282次,处理各类事件总数正在以每周2000多件的数量不断增长着。

网格化不仅是加强管理,更是强化服务;不仅重在发现问题,更要重在解决问题,尤其要更加突出为民、利民、惠民的目标,根据群众的需求不断拓宽为民服务内容和提升服务水平。为规范网格化管理,东营区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并实行网格包靠制度,由中心选派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包靠各个街道,及时解决、反馈基层网格管理员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通过不断健全网格工作的运行机制,实现民情联系无遗漏、社区管理无盲点。同时开展“最美网格员”的评选活动,以鼓励网格员不断完善自身,树立服务意识,准确传递与掌握基层群众的诉求与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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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数字化公共体育;农村体育;乡村振兴

2021年3月14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五篇中指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可见,数字化建设已上升到国家战略,以数字化赋能企业发展、赋能政府服务、赋能“中国梦”的实现,从而推动人民生活方式、企业生产方式和国家治理方式的变革,全面迈入数字社会时代。在数字政府领域,数字化公共服务水平的发展,也成为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和关键抉择。

一、农村数字化公共体育服务对乡村振兴的价值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这是在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农村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国家战略,是新发展阶段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将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所作出的总体部署。随着《“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和体育产业相关系列文件的出台,农民的生活方式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对健康的需求更加突出。由于历史形成的城乡差异和农村地广人稀的地域特点,短时间内城乡公共体育服务的差异还难以消除。数字化公共体育服务则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撑,实现服务模式、服务内容、供给方式的整体变革,通过数字赋能,让优质的体育资源惠及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缓解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滞后的现状,为乡村振兴提供保障和支撑。

二、衡水市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现状调查与分析

尽管2017年党的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但受历史化的城乡二元结构影响,衡水市农村的常住人口构成基本没有发生变化,青壮年外出打工和学龄儿童寻求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使传统行政村中老年人常住人口占比较大,很多村落成立“空心村”。

(一)衡水市农村体育场地设施现状

《关于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意见》(2006)提出:“农村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基本标准是:一块混凝土标准篮球场,配备一副标准篮球架和2张室外乒乓球台。在此基础上,提倡经济条件较好,人口较多的地区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增加面积、器材及设施,形成体育文化广场,更好地满足农村体育文化生活需求。”从2006年开始,衡水市从最初的“一场二台”到后来的乡(镇)健身工程、乡(镇)示范工程、新民居健身工程、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工程、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不同形式,逐年对农村体育场地设施进行持续投入。截至2020年,衡水市下辖5148个自然村已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全覆盖,所有村落都有健身路径,但受行政村的规模、常住人口和场地影响,健身场地大小、健身设施数量、整体布局略有差异。

(二)衡水市农村健身活动的特征

衡水市农村健身活动呈现明显的性别、项目和村镇“三差异”特征。1.性别和项目差异。调查得知,几乎所有的行政村都有常态化的广场舞活动,而且这种活动形成至少已有5~6年,以45~60岁的妇女为主,男性主要以散步为主,儿童活动呈多样化、随意化现象。衡水从2013年开始每年都开展“村、乡、县、市篮球联赛”,按照规定进行选拔,历时2个多月,因此衡水市篮球运动一直有较好的民间基础,但非赛季的农村,篮球项目只有学生在周末锻炼,成人极少参与。2.村镇差异。乡(镇)健身活动的丰富程度和参与人群也远远高于行政村,除了健身舞,乡(镇)还有健步行、太极拳、柔力球等活动。

(三)衡水市农村体育组织现状

衡水市农村体育组织属于村民自发行为,由健身爱好者、村体育骨干或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以自娱自乐形式为主。一些活动开展比较好的体育组织通过参加上级行政部门或社会商业活动获得部分资助或奖品。

(四)衡水市农村体育技能培训现状

衡水市每年都会举办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县级举办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但除了传统的线下晋级培训,没有任何其他形式的继续学习培训,农村体育骨干后期开展日常健身项目的更新完全靠线上自学。从以上调查可以看出,衡水市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场地设置能满足村民最基本的锻炼需求,但随着农民健身意识的增强,体育场地不足成为农村体育活动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矛盾。虽然能开展常态化的有组织的体育活动,但活动形式比较单一,这和县市每年以广场舞为主的赛事引导和培训服务密切关联;村民健身意识增强,移动终端基本普及,体育骨干能利用网络进行学习;在健身人群方面,儿童活动呈现随意化,男性和老人的活动项目匮乏,急需引导;在技能培训方面,体育系统的培训指导仍然以传统的服务模式为主,不管是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都没有和信息技术发生联系,滞后的服务模式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加的健身需求,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三、农村数字化公共体育服务促进乡村振兴的路径分析

经过十几年的持续发展,衡水市农村公共体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的健身意识、健身活动也发生了质的变化,并由此带来了村容村貌、农村文化、农民身体素质、农民精神面貌的极大提升。但由于农民对公共服务需求的总量增加,需求人群和结构出现多元化,仅靠增加供给总量的传统公共服务模式,已难以适应农村社会的变化。而数字化公共服务不但可以削弱农村地域分散的制约因素,还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满足群众健身的多元需求,提高农民的文化素养。

(一)建立统一的数字化政府运营机构

在现有的管理体制下,政府的各个机构分工明确,缺乏协同,在数字化政府运营建设中表现出来的问题是:第一,政府的行政职能和信息化管理合二为一,各部门各系统自行负责和建设本系统的数字运营工作,这样就使大量行政人员从事与行政无关的数字技术工作,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其二,各自为政,出现“信息孤岛”或“数据烟囱”现象。[1]公共体育服务数字化建设同样应该吸取数字政府建设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必须用数字化服务的“整体理念”来进行建设和运营,而不是由各个基层部门进行建构。因此应由省级部门采用委托经营的方式,牵头成立公共体育服务数字化运营中心,以市场化方式进行运作,各级政府作为使用者,只负责具体内容的建设和平台的使用。这种政企合作的整体理念可极大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数字化进程和运营效率。

(二)构建城乡一体化数字公共体育服务层级平台

数字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平台不是单独在农村构建,而是采取“主站+分站”的站群系统模式。[2]整个站群管理系统采用模块化的设计,方便以后的更新和维护;有完善的管理权限配置功能,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对子站进行管理,如市可以指定县管理员进行管理县级子站,县管理员可以设置乡管理员管理属于乡级子站,依次类推。

(三)衡水市农村数字化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

根据我国政府的职能转型要求,政府角色要从“划桨”走向“掌舵”,这就意味着政府要调动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农村数字化公共体育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可以在健身活动基础好的村设立数字化公共体育服务设施示范点,政府通过补贴或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优秀的创新企业加入,提高运营效率和活力。

(四)开展衡水市“农村数字扫盲工程”活动

公共体育数字化建设虽然是政府牵头的一项民生项目,但服务最后对接的是普通民众,要实现从技术层面到社会层面的转化,在实现创新的同时,也给社会转化带来了冲击和挑战。[3]所以要使数字化服务在农村地区发挥应有的作用,实现助推乡村振兴的目标,首要的现实问题就是要消除“数字弱势群体”,弥合“数字鸿沟”,避免因受教育程度不高、网络技术不敏感而导致资源浪费或效率受限。因此,在建设数字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同步开展线下“农村数字扫盲工程”活动。“农村数字扫盲工程”活动可分层推进,首先对所有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数字化使用培训,能熟练使用网络平台和移动终端的数字资源;其次发展、挖掘和培训关注运动健身的农民和社团,发挥他们在数字化推广中的作用;最后,以点带面,在村民中开展数字扫盲活动,从线下推进数字化进程,营造数字化发展氛围,从而更好地发挥线上资源的作用。数字化公共体育服务是以协同治理为核心的系统工程,它赋予了农村体育新的内涵,既是农村体育供给侧改革的触发器,也是激发农村体育市场活力的发酵剂,更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创新公共服务范式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逯峰.整体政府理念下的“数字政府”[J].中国领导科学,2019(6):56-59.

[2]温雅婷,余江,洪志生,等.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公共服务创新路径研究——基于多中心—协同治理视角[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21(3):10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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