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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官履职报告8篇

时间:2022-07-31 1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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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官履职报告

篇1

坚守人大10年,他探索创新,以实绩彰显作为;

身患肝癌5年,他乐观坚强,用微笑面对病魔……

近段时间,临安市板桥镇人大主席朱忠华的事迹被广为传颂。为了探寻其乐观坚强、扎根基层的力量源泉,2014年10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临安市板桥镇,以期通过零距离的跟踪采访,通过一个个看似普通的细节,记录这位乡镇人大主席、基层人大代表的平凡和不平凡……

一次让民意落地开花的探索

长期以来,豆川村的数百户村民都是靠天喝水,要么拿个大缸蓄雨水,或是几户人家拼起来,用一根水管接山水饮用。如果雨水充沛,村民们倒不担心没水喝,可去年那场大旱却让村民尝尽了喝不上水的苦。

这景象,如今已成为历史。“看这水,清吧,关键是不用担心喝不上了。要不了多久,我们豆川村家家户户都能喝上自来水了,这都亏了朱主席。”拧开水龙头,看到“哗哗”的自来水溅出晶莹的水花,豆川村的村民们心里乐开了花。

听到这些,一旁的朱忠华不好意思地说:“哪里,其实工作都是大家做的。”他告诉记者,这项民生工程之所以能顺利实施,还得益于板桥镇人大从今年开始试行的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真正让政府的实事工程做到百姓的心坎上。

自2004年兼任临安市千洪乡人大主席、2006年担任板桥镇专职人大主席,朱忠华在最基层人大岗位上一干就是10年。这10年来,他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如何让乡镇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办些百姓真正想办的事。直至去年底,临安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昌化镇、潜川镇和板桥镇试行镇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朱忠华终于得偿所愿。

为了确保政府实事工程真正是群众想办的事,朱忠华除了组织全体镇人大代表深入选区,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外,还亲自带领镇人大代表进村入户听民意。

“在实事工程票决制的经验交流会上,刚听他介绍完意见征集部分,我就感觉,不愧是朱忠华,工作做得就是比一般人扎实,竟然亲自进村入户征集意见,调查研究的工作做得特别细。”临安市潜川镇人大主席刘金海认为,他也算是一个对工作很负责的人,但跟朱忠华比起来,总感觉“还差那么一点”。

最终,板桥镇人大共收集到实事工程意向项目35个,在剔除一些投资过高、工期过长、立项条件不成熟的项目,合并处理一些同类项目后,确定了12件实事工程候选项目提交镇人代会表决。在今年1月12日召开的板桥镇人代会上,50多名镇人大代表票决产生了10件政府实事工程,其中包括豆川村的饮用水工程。

为了让这些实事工程按期保质完工,朱忠华多次组织代表实地查看重点工程的实施情况。在豆川村的饮用水工程施工现场,村民就经常看到朱忠华的身影。有一次,村委会成员李材生发现朱忠华脸色苍白,就关切地说:“有些事情,你就电话里和我们联系好了,不用亲自跑过来!”朱忠华则笑笑:“不放心啊,只有亲眼看到了,心里才踏实。”

如今,这个让朱忠华牵肠挂肚的饮用水工程已基本完工,现已有280多户人家喝上自来水。预计到明年上半年,全村388户村民全部都能用上自来水。

“要听取群众意见,更要将民意落到实处。”朱忠华打算,明年的镇人代会安排听取镇政府实事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专题报告,组织全体镇人大代表对各项实事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还要向社会公开。

“实事工程票决的意义,不仅仅是上几个项目,办几件实事,更重要的是,它实现了实事工程从政府‘拿主意’到群众‘说了算’的转变,改变了老百姓形式上有权实际上无权的局面。”临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苗强说,他们要向其他乡镇好好推广这些先行乡镇积累的宝贵经验。

而这,也正是一位乡镇人大主席的追求:让民意落地、开花、结果。

为了真正行使好乡镇人大作为最基层权力机关的职能,板桥镇人大除了探索实施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基层站所评议、定向视察政府部门等工作也开展得有声有色,均走在临安市各乡镇前列。朱忠华告诉记者,等忙过这阵后,他还打算在板桥镇成立镇财政预算监督小组,在管好政府“钱袋子”方面真正履行好人大该尽的职责。

一席义正辞严的评议发言

“这次评议虽然没有发现大问题,但一些细节问题还是存在的。希望法官们今后工作能更加严谨,要知道你代表的不是你自己,而是庄严的法律……”

10月17日上午,临安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了法官履职评议情况的报告。作为评议小组成员,朱忠华集中审议时作了一番义正辞严的发言。

“他全程参与了为期3个月的评议调研,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旁听庭审,一样没落,掌握了非常多的情况。”担任评议小组副组长的临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内司工委主任洪中来告诉记者,朱忠华工作认真、对人负责的态度令他印象深刻。

他记得,在评议小组成员汇总各自掌握的情况时,朱忠华针对材料反映的某法官廉洁方面的问题提出,在书面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材料中,写上这些未经核实的情况,不仅对这位法官不负责,也不够严谨。最后,评议小组采纳了他的建议,在书面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材料中删减了相关内容,改为向法院反映相关情况,由法院对其进行调查核实。

可洪中来不知道的是,就在他带领朱忠华等人冒着酷暑调研时,朱忠华刚刚动完肝癌消融手术。“他从来没提过手术的事,有时候我们的调研活动早上、中午、下午连着干,他也一声没吭。”想起这些,洪中来心里有些过意不去。

朱忠华却笑着说:“没什么好说的,我只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

一句“职责所在”,道出了朱忠华身为一名基层人大代表的担当。这些年来,他视替民行权、为民办实事为己任,从不缺席各类代表活动。吴苗强主任说:“他之所以能有这样的责任意识,因为他热爱人大工作,更因为他心里装着群众,把履行镇人大主席、市镇两级人大代表职务,作为为民办事的平台。”

一块见证履职历程的奖牌

在朱忠华办公桌旁的一个书柜里,放着一叠奖状、证书,其中有一块是今年3月临安市人大常委会颁发的奖牌,上面写着“板桥代表小组,被评为2013年度市人大先进代表小组”。

这块奖牌,既见证了临安市人大板桥代表小组11名市人大代表为民履职的历程,也体现了朱忠华丰富代表活动,提高履职实效的成果。

朱忠华认为,代表活动是代表履行职责的最直接途径。每年年初,他都会制定详细的代表活动方案,基本上每个月都会组织代表围绕群众关心的农村饮用水工程实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河道保洁、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开展选民接待、定向视察、跟踪调研、建议督办等活动。

“代表活动能坚持一个季度一次就已经不容易,可他竟然能做到每个月一次,真是不简单。”身为“同行”的潜川镇人大主席刘金海说。每次代表活动从开始策划、组织,到意见交办、督办,其工作量可想而知,再加上乡镇人大人手普遍紧张,真不可想象,朱忠华拖着一个病体是如何完成的,而且经常能交出一些让人咋舌的完美答卷。

灵溪是板桥镇的母亲河溪,在板桥镇灵溪村陈大伯的记忆里,这里曾经河水清澈、鱼虾成群。可后来,经济发展了,村民生活水平提高了,母亲河却受伤了。

今年2月,朱忠华组织在板桥镇的临安市人大代表和部分镇人大代表,邀上镇政府分管领导和镇农办、城建办有关负责人,一行20余人,对灵溪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摸底调研。从凹里桥头,沿灵溪一路向上,拿着照相机、笔记本,一路走一路拍一路记:凹里桥头满眼建筑垃圾,整条河溪混浊不堪,生活垃圾随处可见,还有一个恶臭难闻的养猪场。看到眼前的场景,朱忠华痛心不已,向随行的部门负责人提出了一系列整改意见:马上清理河道垃圾、尽快搬迁养猪场……

时隔半年,朱忠华再次组织部分市、镇人大代表,回访了凹里桥头、养猪场等一些“重灾区”。令人欣喜的是,凹里桥头的建筑垃圾堆放点变成了绿地,养猪场搬走了,河道里的生活垃圾也都不见了踪影,灵溪又恢复了往日的风采。

“现在的代表真是好,一心为百姓做实事。”望着门口那条流水潺潺的灵溪,灵溪村的陈大伯对代表督查河道整治工作赞不绝口。

为了让板桥镇境内河溪都能恢复往日风采,镇人大将全镇所有河道划分成15个河段,由镇人大代表担任每段河道的河道长,市人大代表作为联系责任人,形成镇、村共治的“河长”治理机制。与此同时,每个月10日,板桥镇每个村都会组织村干部、村民代表和市、镇人大代表清理辖区内河道。

朱忠华信心满满地跟记者说:“现在板桥镇的所有河道,随时都经得起检查。”

事实上,除了这些河道,板桥镇的代表联络站建设、代表联系选民工作、代表主题活动,也都经得起考验,不仅实现了代表履职常态化,还解决了一系列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

一张密密麻麻的工作日志

10月16日下午,记者在朱忠华办公室看到,办公桌上放着一本《干在实处 走在前列》和一本工作日志。记者随手翻开这本黑皮笔记本,在2014年5月份的那页,记着密密麻麻的日程安排:

5月4日:到豆川布置工作,安排基建进度;

5月5日-11日:休息(上海);

5月12日:市人大锦北、太湖源水利工作视察;

5月16日:商议绿化设计方案,研究堤坝除险加固长远规划,豆川村危旧房改造。

5月20日:豆川村“三改一拆”班子会,变电设施施工,确定镇新门面设计字样。

…………

“5日到11日,其实是去上海动手术,我没有记具体内容,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又去动手术了。”朱忠华说,他欠组织、群众和同事的人情太多,所以不想大家老去看他。

自2009年9月被确诊为肝癌,5年间,朱忠华先后动了1次切除手术、3次射频消融手术和2次介入治疗。除了第一次切除手术,之后的每次手术和治疗时间,他都刻意安排在节假日前后,而且一出院就往单位赶,休息时间一次比一次短,为的就是不想被同事知道,不给组织添麻烦。

2011年9月,朱忠华去医院复查,发现右叶肝上又长出了一个2厘米的肿瘤,浙一医院为他进行了射频消融手术。当时正值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关键时期,朱忠华根本无心休息,仅请了一个月的假,便回到工作岗位,从选民登记、酝酿候选人到组织选举,样样亲力亲为。那些日子,身体尚未复原的他,下班时累得根本坐不住,每天都是躺在汽车后座上回家的。

“能不心疼吗?可爸爸坚持,我们也只能支持他。”想起当时的情景,每天负责接送父亲上下班的女儿朱应睿禁不住泪湿双眼。不过,令朱忠华欣慰的是,在他和同事们的不懈努力下,该次换届选举非常顺利,实现了“零上访”,而且没有出现任何“后遗症”。

今年5月份的这次消融手术,是朱忠华最近一次动的手术。从他的工作日志上可以看出,他4日还在上班,5日至11日在上海住院手术,12日回到临安马上就参加了人大组织的水利视察。结果,12日晚他就因体力不支出现不适,被家人送进了医院。挂了3天吊针后,16日,他又参加了研究堤坝除险加固工程规划、豆川村危旧房改造的现场会。

“他基本上没请假休息,出了医院马上就来上班,这些年动了这么多次手术,我们根本不知道。”板桥镇副镇长蔡德锋红着眼圈说。

“其实我没有大家想的那么高尚,做的都是我该做的工作,办的都是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每天的生活充实了,也就忘了自己是个病人,要不然整天闷在家里,对身体也不见得好。”淡淡的一句话,朱忠华笑着解释了他5年来的执著和坚守。

他们眼中的朱忠华

临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苗强――

“他是新时期基层人大干部的楷模”

我和朱忠华同志一起从事人大工作整整八年,对他有些了解。通过近期的学习,对他又有了更深的认识。

朱忠华同志热爱人大工作。他从乡镇党委书记转岗到人大主席, 10年如一日,认真履行着牵头、组织乡镇人大工作,联络、服务辖区代表等职能,始终把人大工作惦记在心里,抓实在手上。我想,正是他对人大工作的真切热爱,才有如此不竭的强大动力,支撑他边与病魔作斗争,边坚守本职岗位,勤勉不懈工作。

朱忠华同志心里装着群众。身为人大主席,他坚持把推动解决老百姓的急需急盼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农村饮用水、乡村道路、防洪工程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实事,都是这些年来板桥镇人大持续监督的重点议题;组织代表结对走访困难户、集中接待选民、落实老百姓反映的具体问题,更是每年的“必修课”。我想,正是他心里始终装着群众,一心想着为群众分忧解难,才会让他在百姓心中有这么高的满意度、公信力。

朱忠华同志坚持“一线”标准。为使人大履职更加务实,更有成效,他坚持以“一线”标准来落实乡镇人大工作。他敢试敢先,在全市带头试行镇人大代表票决实事工程,规范提升代表联络站建设,深化代表主题活动等,这些工作均走在全市前列,为镇街人大积累了很多好做法、好经验。我想,正是他以坚持“一线”的标准,保持 “一线”的状态,才真正做到了“精神没有垮,人就不能垮”,才赢得了全体人大工作者的由衷钦佩。

临安市委统战部部长李赛文――

“他特别擅长和百姓打交道”

我与朱忠华曾在藻溪镇一起共事过。我印象里,他没有官架子,总给人亲切的感觉,善于和大伙打成一片,无论是同事、村干部,还是普通老百姓。

平日,他很少坐在办公室里,喜欢跑到村里去。他特别擅长和老百姓打交道,喜欢和老百姓拉家常,像朋友式、亲友式地拉家常,在交谈中掌握情况,在谈笑风生间化解矛盾。

板桥镇党委书记管浩峰――

“他对集体的事比对自己家的还上心”

2009年朱忠华生病后,镇党委怕他身体吃不消,不敢给他安排工作,可他多次要求分工安排工作。当时,乡里刚好建便民服务中心,就把这个工作安排给他。

朱忠华接手后非常上心,事无巨细,亲力亲为。为了挑到价廉物美的瓷砖,他跑遍了全市的建材市场,比价格、挑颜色;大厅需要安装2台电梯,因为数量太少,只能在本市招标,他就到市委党校、市检察院、人民医院等安装了电梯的单位,了解价格和质量,又与生产厂家多次洽谈,最终以邀请招标的方式买到了高品质、低价位的电梯;大厅的弱电工程招标,他更是逐项对比,并且将原有的音响、投影仪、显示屏全部再利用……几个项目下来,硬是为镇里节约开支近20万元。

毫不夸张地说,他真的比自己家里装修还要尽心尽责。

太阳镇人大主席周勤作――

“他的担当是不可或缺的精神财富”

我和朱忠华共事过两次,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我们一起在西天目乡待了6年,后来又在藻溪镇不期而遇。现如今,我们既是无所不谈的挚友,又是同行。

跟他共事的这些年,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敢于负责。只要是他分管的事情,他一定恪尽职守、全力担当。在西天目乡期间,朱忠华分管林业工作。当初,天目山滥砍滥伐、非法贩卖现象严重,为扭转这一被动局面,朱忠华亲自带队跑遍西天目的山山湾湾,逐家整治涉及的小木材加工厂。有的加工厂为此被关了门、罚了钱,心生恨意,威胁朱忠华及家人要打击报复,但丝毫没有动摇他整治乱砍滥伐的决心。

他在澡溪镇任常务副镇长期间,也总是冲在急难险重、中心工作的最前沿,敢于动真格,敢于得罪人,善于解难题。这种担当精神,正是当前形势下不可或缺的精神财富。

板桥镇计生办主任兼人大办主任蔡文娟――

“他的乐观,感染身边每一个人”

朱忠华常说:“人没有病入膏肓,精神就更不能病入膏肓。”

刚从业务岗位调到行政岗位时,我一度有些畏难情绪,担心做不好工作。朱忠华就像大哥一样鼓励我说:“行政岗位是个很好的平台,多锻炼对自己会有很大的帮助。你看我身体都这样了不是还干得好好的?你还有什么困难不能克服?”

他的乐观,感染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板桥镇桃源村党支部书记徐明良――

“他跟我们像兄弟一样”

他到板桥当人大主席的几年里,虽然没有联系我们桃源村,但他心里却始终惦记着我们,跟我们像兄弟一样。

篇2

一、促发展,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超前谋划,把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工作的主线和首要任务。在农业方面,围绕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就新农村建设、惠农政策落实、土地流转、新能源开发、三年大造林等工作开展调查、视察,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工业方面,围绕企业运行、产业结构调整、节能降耗、革新挖潜、融资等进行调研或视察,提出发展对策,帮助企业把握机遇,化解危机,渡过难关。在第三产业方面,围绕商贸流通、旅游开发等现代服务业,就扩大消费需求提出建议,督促落实,助推发展。围绕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常委会深入一线、潜心调研、出谋划策、排忧解难,积极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发挥大项目拉动效应。同时,常委会积极组织视察滨海新区、罗山旅游等重点建设区域和工业、城建重点建设项目,着力促进重大项目突破。目前,常委会领导包帮的鲁鑫贵金属项目、金泰商厦及绿色生态园开发项目等都已发挥投资效益。在人事任免方面,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地组织保障。同时,号召各级人大代表迎难而上,抢抓机遇,顽强拼搏,发挥推动经济发展的领军地位和作用。据统计,列入市级调度的重点项目,90%以上的项目负责人是人大代表。

二、惠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

加强对群众普遍关注的财源建设、城建环保、三年大造林、农村沼气、计划生育等工作的监督,促进关系民生问题的改善和解决。一是搭建代表信息平台,设立代表联络专线电话,建立代表专用电子信箱,广开言路反映民情。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省、市代表制度,了解代表的心声。二是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通过召开专题交办会议、向代表发放办理情况征求意见函、列入常委会议题、跟踪视察等形式,督促部门整改。从122件代表意见中,研究确定了8条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意见作为重点意见进行重点督办,以督办重点意见带动面上意见办理。三是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要求,对评议部门工作的程序、重点、名次确定和问题整改等进一步探索改进,不断完善评议工作机制,提高评议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切实达到促进部门工作、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目的。

三、保稳定,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依法治市工作。着重对劳动法、科技进步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实施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二是针对农村的干群矛盾,通过建立选民议事、选民说事制度和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在代表中广泛开展联系走访一部分选民、宣传一部法律、协助政府或单位推行一项工作、帮助一户贫困户脱贫、为选民办一件实事等“五个一”活动,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三是针对企业的劳资矛盾,关注和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促进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四是针对人大反映的问题,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及时转办、督办,力争案件处结率达98%以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变上访人为和谐使者。

篇3

(一)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权的内涵

在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机制中,调查权是最核心的要素。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权是指民行检察部门对人民法院即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审判权、执行权时是否存在违法行为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查的权力,属于依法律授权而享有的一种工具性权力。特点在于:一是调查对象的特定性。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的对象仅针对审判人员和执行人员(下文将详细限定司法工作人员范围)。二是调查手段的非强制性。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采取询问、查阅卷宗、勘验、鉴定等非强制性手段,与职务犯罪案件初查、刑事侦查等存在显著区别。三是调查地位的中立性。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监督,“居中”是对民行检察监督的法律要求。四是被调查主体的配合义务。在调查权行使过程中包含被调查主体负有向检察机关如实反映违法情况、提供证据、配合调查的义务。

(二)司法工作人员的范围界定

根据《刑法》第94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两高三部《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第16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是指依法负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和判决、裁定执行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本文仅针对其中一项即审判人员。笔者认为,从民事行政检察的角度考量司法工作人员的范畴,应与刑法对主体身份的严格限定相区别,所以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界定范围可以适当放宽,大致包括:对案件具有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合议庭成员(当然包括审理该案的人民陪审员);可能影响案件处理结论的人员包括庭长、院长等;辅助审判工作进行的其它工作人员包括法官助理、书记员(涵盖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和聘任制书记员);从事案件执行工作的执行人员以及执行辅助人员(即书记员)。而司法鉴定人员、专业评估人员等,由于其系以专业知识受托仅对专业问题发表意见,并不直接参与案件裁判或执行,虽然其所做专业结论会影响裁判结果,但该类人员由于与审判权的行使不相关,所以不应纳入本文所指的司法工作人员范畴。

(三)司法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内涵

司法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因为其主体特殊性、违反法律的限定性等因素使其范围相对较窄。违法行为调查必须与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目的一致,其权力行使必须限定在该项职权范围内。只要司法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活动中所实施的行为违反相关诉讼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等,均应纳入本文所限定的调查范围。本文限定范围内的司法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特点是:一、违反的法律限定为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官法》对法官行为的规范等。二、其违法情节虽可轻可重,但对司法的负面影响相差不多。三、违法行为对应的法律后果多样,可能涉及司法工作人员,也可能涉及审理的案件。需要明确的是,就民行检察违法调查权而言,该违法行为的性质是一般违法,所违之法仅限于民事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不包括刑法。由于诉讼监督权与职务犯罪侦查权分属于不同部门行使,调查过程中一旦发现行为涉及犯罪,则应移交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转而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立案侦查。

二、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机制的基本内容

(一)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机制的概念

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机制,是指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针对人民法院及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活动中,为准确认定和依法纠正司法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而对该司法工作人员违反法律的事实是否存在及其性质、情节、后果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的监督机制。[1]审判权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对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是诉讼监督的重点。通过建立违法行为调查机制,对原则性授权具体化,也不失为构建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机制的缘由之一。

(二)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机制应遵循的原则

民行检察违法调查的内容不外乎对违法线索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和进行必要的调查两个方面,需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严格依法调查原则。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在行使民事检察监督的权力时,应该遵守严格依法调查的原则,具体要求为:第一是调查主体合法。实施调查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从事民行检察工作的人员,可限定为申诉案件的具体承办人员。第二是调查内容合法。违法行为调查必须在相关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随意超出调查范围。第三是调查程序合法。违法行为调查必须遵循既定的程序规范,不能一味追求调查效果而忽视甚至牺牲程序正义。

2.不干扰人民法院正常司法活动的原则。在违法调查过程中,在未能核实证据线索的前提下,应高度尊重人民法院及其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环节中实施的各类行为。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应该及时高效,只有这样才能将对法院正常司法工作的影响降至最低。

3.全面调查原则。该全面调查原则包括:对调查线索的全面调查核实、对申诉案件证据和事实的全面审查、对被调查主体进行个案考评以及综合考察、可采取多种调查方式开展工作。这是从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式各方面的立体调查。

4.惩治与维护并重的原则。该原则主要是针对调查结果的处理。一旦启动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程序,均应给出确定的调查结论,在处置上应该坚持惩治与维护并重的原则,即违法行为确实存在,则应该依法给予纪律或法律方面的对应惩治;如果经查实不存在违法情形,民行检察部门应该将调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如举报人、知晓开展调查的人员、被调查人所在组织的领导以及被调查人自己)予以公示,如存在虚假举报或恶意提供调查线索的情形,还应依法对该恶意举报人进行惩处。

(三)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机制中适用的调查方式

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作为监督方式之一,原则上仍应坚持书面审查为主,但可根据调查情况的展开以及实际需要,在法律限定范围内采取其他调查方式。具体的调查方式包括:

1.审查卷宗和档案材料。根据当事人举报线索或自行发现的违法线索,民行检察的调查人员首先应该调取案件卷宗或相关的档案材料。人民法院在接受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监督时,有义务提供审判卷宗。对于其他机关留存的档案,如果与本案相关需要调阅,其他机关也有配合义务。通过对卷宗材料的审查,形成阅卷记录或初步审查意见。

2.询问相关人员。民行检察部门在审查申诉案件或进行违法行为调查过程中,有权向有关人员询问情况。该有关人员包括申诉案件的原审承办法官或其他司法工作人员,与案件相关的证人、鉴定人员、评估人员,了解案件情况的其他人员(如涉案人员所在单位领导、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等)。

3.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提供证据。民行检察部门在办理申诉案件或进行违法行为调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委托鉴定、勘验、评估等。民行检察部门在办理申诉案件或进行违法行为调查时,对专门性问题应当委托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对人民法院应当勘验而没有勘验的,检察机关在调查时可以进行勘验并制作现场勘验笔录。

(四)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机制涵盖的调查范围

1.司法工作人员严重不履职或履职不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不履职或履职不当,不仅会有损诉讼参与人权益,更会对司法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该类情形大致分为:一、违反法律规定,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或对不应当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二、送达程序违法,严重侵害当事人利益的。三、法官未能依法释明或不当释明,造成严重后果的。四、委托鉴定、评估程序违法,对当事人权益造成侵害的。五、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2.司法工作人员。实践中存在大量司法工作人员的情形,大致包括:一、明知具有法定回避情形,故意不依法自行回避,或对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作出回避决定,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二、不依法采取保全措施或违法采取保全措施。三、不依法执行或无理由迟延执行,造成对当事人权益侵害的。四、无正当理由剥夺或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如对符合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申请不予答复。五、妨碍证人出庭作证或指使证人作伪证。

3.司法工作人员严重违纪或违法情形。《法官法》以及法官职业道德等法律和行为规范明确规定法院的司法工作人员应该严格遵纪守法,并恪守职业道德。该类情形主要表现为:一是接受当事人或人等的吃请,其后果可能导致办人情案、关系案。二是收受或索取当事人、近亲属或委托人的贿赂,徇私枉法,甚至触犯刑法。三是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侵吞或违法处置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款物,故意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款物,侵害被执行人或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其他违反法律规定导致司法不公的情形。

三、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机制的流程设计

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作为民行检察监督方式的一种,贯穿整个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为了更好地发挥该监督方式的作用,民行检察部门拟将其作为一项工作机制予以建设,赋予其明确的调查范围和可采取方式。同时,违法行为调查也是民行检察部门享有的一项权力,为了规范该权力的运行,亦需要从程序上对其加以规制,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基于此两方面的目的,笔者将初步拟定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机制的流程设计,来保障违法行为调查权的正常、正当行使,发挥该调查机制的功效。

(一)统筹线索收集、分类、整理工作

根据经验,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的线索来源大致包括三部分:一是诉讼当事人、诉讼相关人员的举报、控告和投诉。二是上级机关交办或有关部门转办的材料。三是民行检察人员在办理申诉案件过程中自行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2]在整理申诉案件材料时可分为两类,一是对事即案件情况,一是对人即司法工作人员违法行为情况。内勤人员在收集、整理材料过程中,可制作表格分栏列明,对于需重点关注的线索应着重标示,以便承办的检察人员有针对性地核实。

(二)线索甄别后立案程序

承办人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先行调阅案件卷宗材料,并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证据,在对材料的基本审核基础上,进行对线索的初步审查评估,并拟定是否立案的意见。通过承办人的初步筛查,可筛选掉举报不实、诬告、错告或无任何证据支持的线索。对这类线索,直接将其排除在违法行为调查机制之外,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如决定立案,需具备两方面条件:第一,必须有一定的事实和证据支持。第二,初步判断违法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如违反程序,剥夺当事人诉权;如未依法回避、接受吃请等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涉嫌违纪甚至渎职。[3]只要具备上述条件,则承办人员应拟定立案决定,报处长和主管检察长批准,启动违法行为调查程序。

(三)开展违法行为调查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应该结合违法行为调查的基本原则,注意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对于线索涉及的所有证据要全面审核;二是要明确民行检察调查权的性质,调查方式和可采用措施要严格限定在法律规定和职权设定范围之内;三是要严格履行工作流程设置的审批程序;四是严格按照流程设置的办案期限进行调查,不可久查不决。

(四)终结违法行为调查

民行检察的承办人员应在限定期限内,根据违法行为调查情况,制作违法行为调查终结报告(该报告可与申诉案件的审结报告合并,也可分列),并提出处理建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经主管检察长决定。该报告的内容大致包括:被调查人基本情况、案件来源、工作开展情况、经调查认定的事实及相关证据、承办人处理建议和法律依据、其他需说明的问题等。如果经调查认定被调查人存在违法情形,在形成最终结论前,需当面听取被调查人的申辩意见,如认为确有必要还需进行补充调查。

(五)调查结果的处置

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权是一项具有现实功能的检察职权,检察机关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调查完毕后,应根据已查明的情况提出不同的处置意见,大致包括以下处置方式:一、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违反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可以据此对申诉案件依法提起抗诉或向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二、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虽未严重违反诉讼法的规定,但被调查人继续承办案件将严重影响正在进行诉讼活动的公正性的,检察机关应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或建议更换承办人。三、经调查发现司法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报经检察长决定,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进行初查或立案侦查。四是经调查没有违法事实的,应当及时向被调查人所在单位说明情况。调查中询问过被调查人的,应当及时向被调查人本人说明情况,并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消除不良影响。同时将调查结果及时回复举报人、控告人、投诉人。对于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检察机关应对举报人予以批评、训诫,情节严重的并涉嫌犯罪的,应依法移送有关单位追究刑事责任。

(六)违法行为调查工作备案存查

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并出具处置意见后,民行检察部门应将该项调查工作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建立单独的违法行为调查卷宗,可作为申诉案件的特别副卷归档存查。下级检察机关经调查认为违法行为成立的,应依程序向上一级民行检察部门报告并备案,以便民行检察部门统一掌握情况,同时也方便人大等其他部门对检察机关该项工作的正确性和规范性进行监督。

四、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机制与其他机制的衔接

由于法律规定不具体,各方面对民行检察调查权的认识不一,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机制在实际操作中必然会遇到阻力,因此要发挥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机制在实践中的作用,须注意与其他工作机制的衔接配合。[4]

(一)严格检察职能分工,完善检察机关内部衔接机制

根据两高三部的司法解释,民行检察调查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则对该行为的后续侦查应由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部门进行。因此民行检察部门应按照侦查一体化的工作格局要求,将调查结果或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

(二)强化业务指导,建立上下级检察机关业务部门之间的配合机制

在办理民行申诉案件过程中,如果是抗诉案件,涉及到司法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调查,则应由承办案件的检察人员直接实施,不宜再交被监督对象的同级检察机关进行。如果因平级监督而遇到一定难度和阻力,则需要上级院加强对下级院的领导和支持,在有明确违法线索时,上级院业务部门应对下级院的调查工作给予协调和指导,必要时可组成联合办案组,保障民行检察调查权的有效行使,发挥其监督效力。

(三)明确调查目的,搭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

检察机关的调查是以外部监督的方式,既要做到纠正法官的违法行为,更要做到消除当事人的猜测与误解,化解矛盾,维护正确裁判的权威性。作为民行检察对司法工作人员违法行为调查工作机制的配套机制之一,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建设,既涵盖法定监督方式下的正常工作往来,也可以就某一时期监督态势举行座谈,或就某一监督个案进行单独通报等。该沟通协调机制的建立,既有助于民行检察违法行为调查工作的开展,也有助于个案监督效果的影响扩散,以确保民行检察中违法行为调查机制作用的发挥。

新的民事诉讼法即将实施,新法对民行检察监督中的调查权给予明确规定,虽然其范围相对较窄,调查对象仅限于案件当事人和案外人,但这种权利的明确授予并不是对民行检察监督权权限范围、监督方式、监督手段的限制。民行检察部门应该在该工作机制之下,严格依法、慎重用权,真正让检察监督促进司法维护、提升司法权威。

注释: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对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的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第17条对调查作出规定。

[2]杨彦军:《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违法行为调查机制研究》,载《诉讼法学》201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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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紧贴中心、助推转型,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努力提升服务效能

1.搭建“智力平台”,积极为政府决策发挥参谋作用。(1)专报提升地方话语权。紧紧围绕我市今年排定的40个重点项目,定期向市委市政府编报《市场主体情况分析》、《民营经济发展简报》和《外资企业发展情况》等各类经济情况专报。在年报、半年报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季报、月报及周报制度,促进市场主体信息报告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工商专报的覆盖率,努力把市场信息分析工作推广为工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红盾品牌”。(2)成立重大项目服务组提升社会满意度。成立“工商服务全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对接各镇区及经济园区的重点引进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辅导、预约服务和现场办公。对疑难复杂事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试行会商、会办制度,畅通“海归创业服务”绿色通道,继续推进个体工商户升级和企业集团组建服务工作。(3)信息共享提升社会公信力。解放思想,积极主动向其他部门提供企业登记管理信息,扩大信息主体的交换范围和数据种类的交换范围,形成信息互通的良好机制,努力形成部门监管的合力。

2.深化服务举措,为企业转型升级发挥职能作用。(4)积极创新登记机制。在外资远程核准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省、市局的授权,力争在我市设立外资核准点。同时,全面启动内资企业名称远程核准登记工作。(5)建立工商联络员制度。各分局通过实行工商联络员制度,建立包括企业和政府招商人员在内的工商联络员QQ群,加强与各镇区招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为其提供在线答疑服务,及时帮助招商人员破解登记难题。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定人、定点、定责服务,在第一时间帮助企业答疑释惑、帮扶解困,实现工商服务零距离对接。(6)开展个私培训。以个私协会为平台,继续举办会员企业培训活动,采用EMBA研修、集中培训、短期轮训等方式对全市50名职业经理和200名高级管理人员开展轮训,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持。同时,适当组织一些文体比赛活动,扩大会员之间的交流,提升工商形象。

3.整合工商职能,为企业做大做强发挥导向作用。(7)积极推进商标战略。争取市政府出台全市实施商标发展战略文件,召开全市商标战略推进大会,把商标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目标考核体系,及时将创牌计划分解到各乡镇(区),积极指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运用商标战略开拓市场。年内力争推荐申报成功1一2件省著名商标争创驰名商标,推荐2-3件市知名商标争创著名商标,10-12件普通商标争创市知名商标。(8)加强广告市场监管。认真履行广告指导职能,尽快促成市政府出台《市广告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行城西分局户外广告监管模式经验,探索分类监测新路子,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率和权威性,逐步建立起基层分局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力争户外广告登记率、监管率、查处率达到100%。(9)推进工商服务指导站建设。完成11个行业商会的工商服务指导站建设工作,重点辅导市纺织服装行业商会基地申报市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加快推进“白塔香葱”注册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积极推行“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经营模式,进一步放大优势农产品的品牌效应。

二、严格执法、规范经营,在维护全市市场主体竞争上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4.完善监管体制,推进履职到位。(10)推进标准化监管模式。进一步细化《监管手册》的职责分工,强化数据质量和基础台帐。通过推行分局每月点评和开展优秀监管片区评选等举措,积极把面上的难点工作拿到点上去探索,把点上的成功经验拿到面上来推广,使一个点的经验做法在更大范围内发挥效用,不断促进日常监管向精细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发展。(11)落实案后规范工作。进一步强化案前的指导、案中的监管和案后的规范,通过案前深化案源线索管理,实现案源线索分级处置;案中推进办案力量整合,集中办理各类案件;案后实施规范指导,塑造良好执法形象。(12)深化巩固案源线索集中管理。实行案源线索目标管理考核,对在12315投诉举报、日常巡查监管和商品质量检测等工作中收集到的各类案源线索信息均要实行网上登记、网上排查、网上流转、网上处理和网上反馈,实现对案源线索流转处理过程的实时监控和同步督办。

5.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经营行为。(13)深化外资企业监管档案工作。全面推行“台帐+档案”的监管新模式,促进外资企业监督档案管理规范,使分局能够清楚了解辖区外资企业现状,真正做到户数清、状态明,提升外资企业监管水平。(14)强化食品安全群防群治机制建设。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宣传员、联络员、监督员、信息员”的“四员”作用,更好地协助工商部门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参与的“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15)推进流通领域食品监管溯源机制管理。以推行“放心通”安装为契机,积极研究食品安全电子监管模式,力争在规模较大的商场、超市推行电子触摸屏溯源查询系统。同时,进一步强化“痕迹”监管,建立和完善巡查监管台帐,做到巡查监管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

6.努力维护民生,促进社会和谐。(16)提升无证经营综合整理成效。借助“无照经营信息交换系统”,定期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通报无证经营信息,研究落实整治措施,实现与前置部门的互动和考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环境、群众反映强烈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17)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银企沟通”,积极推进股权质押、股权出资,广泛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宣传,年内力争帮扶企业成功办理1-2件商标权质押贷款。(18)推动城乡经济一体化进程。支持连锁超市、农家店、农家乐经营者发展,积极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农村金融机构,努力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积极支持“农超对接”,引导更多的农产品进商场、进超市,不断降低蔬菜交易成本,稳定市场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三、强基固本、凝心聚力,在提速基层窗口全面建设上全力提升管理效能

7.以创先争优为主线,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19)搭建干部学习平台。建立“一日一题”、“一周一案”、“一月一法”等培训机制,依托OA系统,编制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试题库,实现网上出题、在线学习、模拟测试和日常练兵。(20)成立学会交流论坛。围绕难点和热点问题组建工商理论师资库,对内,满足全系统教育培训的需要;对外,广泛开展工商法律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宣讲活动,提升工商法制的“渗透力”。(21)实施人才梯队“青蓝计划”。以全系统35周岁以下的青年干部为重点培训对象,以“师傅带徒弟”方式,为每位新进同志配备一名导师,通过传帮带促进青年干部快速成才,努力缓解基层人才梯队断层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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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务员管理处对全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组织了调研。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公务员考核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各市(县)区、市直各部门及时组织自查,回顾总结了近几年的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情况,上报了书面汇报材料。接着我们又到宜兴市、北塘区、滨湖区、惠山区等进行公务员考核工作实地调研,并召开了部分市级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专题座谈会。

一、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现状

总的来看,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发展是健康的,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优秀比例的掌握,考核结果的兑现等,能按照省、市的有关要求操作。各地各部门在考核工作的方式、方法上,也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领导重视,摆上位置。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是搞好考核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全市在经过多年考核实践的基础上,在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和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考核工作政策规定的过程中,许多单位的领导及公务员管理部门,在认真总结分析考核工作的经验教训中,越来越认识到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考核工作是公务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公务员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是单位、部门管理工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各市(县)区、各部门领导和组织人事部门把搞好考核工作放上重要位置,认真组织,落实措施,坚持考核质量,扩大考核效果。许多单位的主要领导重视考核工作,有的还亲自动员部署,抓好每个环节的措施落实。

(二)建立制度,规范考核。建立制度是规范考核工作,提高考核效果的重要措施。《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的出台,为全市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多年来的实践探索,逐步使大家认识到,任何工作仅有制度框架,如果没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和操作方法,就难以坚持和奏效。对此,许多机关部门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特点,研究出台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制度和考核办法。如滨湖区出台了《滨湖区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对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标准、考核程序、考核结果使用、几类特殊人员考核等次的确定等五个方面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区属各机关单位,规范了区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市规划局为加强平时考核,相继出台了《市规划局机关效能考评办法》、《市规划局机关内部管理考核办法》,把全局工作具体分解为公共工作、业务工作、重点目标、其他工作四部分23项,工作目标的分解细化,使考核工作有了具体内容;同时每季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使机关年度考核有了扎实的工作基础。市房管局制定了《房管局日常考核规定》。市法院系统建立了法官业绩档案,对法官的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审判质效指标、庭审能力和调研能力一一存档,作为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依据。市公安局、市地税局根据摊子大、管辖范围广、公务员人数多的特点,将基层派出所、税务所的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人,根据不同业务、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考核指标,在年终对基层所工作目标考评的同时,一起对公务员进行考核,使考核工作更具有目标性和针对性。考核指标量化细化,考核措施注重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促进了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考核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定性定量相结合,增强考核的科学性。许多单位在考核实践中,顺应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创新考核的方式方法,使考核工作常抓常新,具有活力。如有的单位在定量考核的基础上,将民主测评、民意测验引入考核之中,在不违背考核程序和基本方法的前提下,个人述职述廉结束后,增加民主测评或民意测验这一程序;有的在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既发扬了民主,提高了群众参与考核的程度,又便于领导掌握公务员的全面情况,群众公认程度。团市委在年终考核中,让基层团干部对团市委机关干部进行测评,扩大了参与民主测评的范围,广泛听取了基层的意见。民主测评、民意测验的引入,拓展了考核工作视角,使考核工作更全面更科学。

(四)创新考核方法,提高考核效能。要使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有较大的转变,创新考核方法显得尤为迫切。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积极探索市公务员绩效考核考评信息化管理建设。在借鉴省人事厅组织开发的信息化考核系统及兄弟城市经验的基础上,与市人才信息与技术服务中心一起,共同研究开发《市公务员绩效考核考评信息系统》,8月在市人事局机关试用,在多次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不断加以改进完善,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之后又在10个市级机关试点使用。从试点使用的情况来看,这个系统尽管还有许多地方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但在强化岗位职责和个人工作目标的考核方面都具有十分明显的促进作用。

二、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的考核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及组织人事部门的认真组织下,考核工作越来越制度化、规范化。但是,公务员考核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单位之间的差异较大,这些都影响了考核效能的发挥。

一是认识上还不到位。个别单位的领导和少数公务员,对考核工作意 义的认识未完全到位。有的认为考核工作年年搞,年年都是老一套,少数单位对考核工作的形式、方法缺乏创新,满足于依葫芦画瓢,考核中只图形式不求实效;有的把考核工作当作是负担。认识上的偏差影响了考核工作的质量。

二是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备。目前大多数单位没有制订适合自身职能和特点的细化、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公务员考核仍然停留在自我总结、定性考核阶段。定性考核是一种比较模糊的评价方法,印象和人为因素很大,容易影响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是考核标准掌握不严格。从近五年考核等次分析,全市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比例极低,约占到参加考核人数的0.09%;事实上高比例的称职以上等次并不能与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之间简单地划上等号。有的领导经常埋怨对公务员管理缺乏措施和手段,公务员之间忙闲不一,工作推诿、扯皮,公务员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但又不运用公务员行为规范、纪律、辞退、考核等法律法规,实施严格管理,以制度和规定来约束公务员的行为。特别是在对待违纪公务员的处理和确定考核等次上,心慈手软,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该处分的不处分,该定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放宽确定等次的标准。有的单位为达到回避矛盾的目的,在确定公务员考核等次时完全依赖民主测评或民意测验的结果,有的甚至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确定优秀等次,这种不以工作实绩为基础,仅凭测评结果确定考核等次的简单化做法,缺乏客观性和公正性。由于少数单位掌握的标准不严格,采用的方法具有随意性,挫伤了认真做事的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也影响了考核工作的严肃性。

四是考核的激励作用不明显。以前有些单位曾将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结果,与单位发放的奖金及目标奖挂钩,强化了考核激励作用。由于市级机关实行了统一标准的津补贴,各单位不能再发放奖金,平时考核无法与奖金挂钩,年终考核的结果虽然与工作性津贴挂钩,但额度大大降低,与平时考核结果不相关,考核的激励作用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连续多年考核优秀的公务员,在职务晋升上没有体现出优先考虑的原则,影响了公务员争当优秀的积极性。

三、对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规范的考核是实施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客观公正的考核是激励公务员尽职干事的导向,严格认真的考核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的有力措施。因此,不能满足于现有考核模式和习惯的做法,要不断解放思想,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指导考核工作,不断探索考核工作新方法、新途径。公务员考核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科学政绩观为指导,以上级有关公务员考核规定为依据,建立以岗位职责和部门工作目标完成绩效为基础,以定量与定性考核、日常和定期考核相结合为主要方法,以信息化考核考评系统为依托的公务员考核体系。

(一)在考核内容体系上求突破。由于各机关部门的工作职能不同、岗位职责不同,采用内容笼统的考核目标体系,很难使各单位都达到考核实效。因此,全市各机关部门要联系本单位实际,拓宽思路,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大胆探索适合本单位、本系统,既简便易行,又切实有效的绩效考核方法;要结合市确定的重点目标和部门工作目标,联系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形成具有自身部门特点的目标考核体系,使考核目标成为公务员尽职的导向,效能建设、部门管理的措施。

(二)在考核方法上求突破。目前大多数单位公务员考核仍停留在定性考核阶段,必须逐步向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向努力。各机关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能特点,把业绩量化划分为若干单元,设定完成日常工作绩效和质量的量化值、创新工作量化值、创优工作量化值等,强化业绩的量化考核考评。总之,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能量化的指标尽可能量化,避免考核工作凭印象,评优评先搞平衡的做法。同时,要根据考核目标体系,搞好平时、季度、半年考核工作,发现公务员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指出纠正,防止年终考核算总账。总之,做到平时业绩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建立起以业绩考核为导向的绩效考核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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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帮助联系点建标准化苹果基地250亩 甘肃省天水市人大常委会派员再次深系点秦安县郭嘉镇暖泉村,邀请市林业局的专家举办了一期苹果栽培和果园管理培训班,并帮助村上在南山菜子坪柔来洼新建标准化苹果基地250亩,引进新品种苹果树苗2万株。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修建暖泉村庙子沟至日来湾农路1.5公里,窑坡至柔来洼农路4公里。搬迁新建一处占地2亩300平方米,砖混结构的二层楼,内设惠农服务大厅、农家书屋、便民超市、卫生室为一体的村级活动场所。(石 峰)

华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为联系村办四件实事 甘肃省华亭县人大常委会机关针对所联系的安口镇马家堡村存在的实际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与相关部门讨论研究,并组织安口镇、发改局、交通局、林业局、水务局负责人召开了帮扶工作现场会,确定落实四件实事:硬化马家堡村新农村道路及8公里新马路的桥梁、排洪渠建设,马家堡村河堤治理800米,新马路沿线路网绿色通道行道树补植,马家堡村环境卫生和小广场建设及配套体育健身器材。目前,这四件实事都在顺利进行当中。(朱 磊 夏广灵)

灵台县人大代表为群众措办实事好事200多件 甘肃省灵台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联村联户,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开展为选民办好事办实事活动。居住在灵台县独店镇秋射村的市人大代表马宏林,发挥自己精通磨菇栽培技术和有一定生产设施的优势,动员指导本村困难群众发展磨菇栽培这一产业,并为10多个困难户免费提供菌种,帮扶他们解困致富;60岁的县人大代表贾浩堂,钻研果园管理技术,对本村1000多亩苹果园逐树进行查看,义务对拉枝不到位的拉技,对发生病虫害的自己掏钱买药防治。据统计,三个多月来,生产、工作在不同岗位的人大代表,发挥自身优势,为群众措办各类实事好事200多件,受到人民群众的赞誉。(朱景平)

玉门市人大代表傅志民帮扶2户贫困户10名贫困生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在甘肃省玉门市拉开帷幕后,市人大代表、甘肃广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西号乡分公司总经理傅志民来到玉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主动请求联系帮扶2户贫困户、10名贫困学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当即协同玉门市六墩乡昌和村为他选定了帮扶对象。在联系户高春生家中,少言寡语的傅志民表示计划人均每年资助1000元现金用于学生的生活补贴,直至他们完成学业。在得知六墩乡修建学校困难较多的实际情况,他当即表示捐部分教学设备和健身器材,用以改善该乡办学条件。(马雪盈)

武山县非公企业家代表在“双联”行动中建功立业 “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开展以来,甘肃省武山县人大以“人大代表在运行”为载体,组织非公企业家各级人大代表投身“双联”行动。各位代表迅速行动,并根据不同情况制订了各自的行动目标和具体任务措施,人大代表中涌现出了许多“双联”工作先进个人。省、市人大代表徐西仓出资55万元,给联系的山丹乡魏家沟村6户特困群众修建房屋,解决了这些群众的住房困难,筹措资金20多万元、为魏家沟帮建占地1300多平方米的群众文化娱乐广场;市人大代表漆理明捐助山丹乡任门村修建河堤款10万元,建文化广场投资28万元,计划续建投资25万元,已投资13万元修建竣工连心桥一座,拟捐资20万元建设的马力镇北顺村卫生所正在筹划;市人大代表张春军、县人大代表张东强共同出资130多万元,为城关镇西岔村建设的群众文化中心于4月底开工;市人大代表马四武为李堡村帮扶户李景峰垫资5万元开了百货商店,为李堡村刘应红、徐德林各赠送水泥5吨,还为徐德林解决了低息创业贷款10万元;县人大代表包建平出资2万元,给四门镇四门村全长2300多米的巷道安装了路灯,解决了群众夜间出行不便的问题,据了解,由她出资为马力镇北顺村修建的幼儿园,正在前期规划之中。(田富有)

岷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双联”人大代表在行动座谈会 甘肃省岷县204名人大代表中的党员领导和干部职工代表94名,确定联系贫困村88个,联系贫困户260户,他们联实情、出实招、办实事、解难题,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为了把此项行动推向深入,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召开“人大代表在行动”座谈会,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人大代表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的工作成效和对此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卢刘盛)

定西市安定区人大常委会向特困户印发《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一册明》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人大常委会结合“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政策宣传工作困户召集会议难、到会率不高,且难以通过一两次会议全面了解和掌握各项政策的实际,设计编印了《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一册明》。这本小册子44页,3.5万字,内容包括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民情连心卡、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龙滩村联系单位(领导)一览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干部联系特困户一览表、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特困户基本情况登记表、2012~2014分年度联系计划、干部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记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政策摘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一百问、农村实用技术一点通等内容。(马占忠)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审议警察法贯彻实施情况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深入碌曲、玛曲、夏河等县,对全州贯彻实施警察法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在州十四届人大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听取审议了州政府的专题报告和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在审议中,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工作机制,抓好制度落实,稳定、强化公安队伍;加大经费保障投入力度,改善办公环境,加强民警装备配备;落实好公安民警的职级和待遇,特别是妥善解决玛曲县公安局骑警大队待遇问题等七条意见。(梁民安)

兰州市城关区人大常委会检查城关区法院三项重点工作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等形式,对区法院三项重点工作(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开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对存在的案件量大、法官工作压力大等困难和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进一步完善民事案件速裁机制,对民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急缓分类,从制度上推动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系与配合,加强与行政机关、工、青、妇组织及社区等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形成调解工作的合力;开门接访,带案下访,畅通渠道,切实解决尚存的少数疑难案件的屡诉屡访;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加大对不履行判决、裁定的处罚力度;完善执行公开工作机制,实现执行信息的网络运行和监控,建立和完善社会整体联动的执行威慑机制;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对审判活动的规范和管理,加强办案监督,坚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定案,防止因个人的偏见而导致实体裁判的不公。(杨学珍)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游牧民集中定居工作实施情况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游牧民集中定居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县发改委和各乡镇关于游牧民集中定居工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对每个乡镇1~2点进行了实地察看,对今后实施游牧民集中定居工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王 磊)

渭源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甘肃省渭源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和县人大代表,先后深入6个乡镇的16所学校,对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随后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的汇报。委员和代表们在肯定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成绩的同时,提出了拓宽高中教师用人渠道、加快职业中学建设步伐、建立健全教师队伍合理流动管理机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提高对农村教师关注度的建议。(渭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山丹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新型工业园区建设情况 甘肃省山丹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深入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委、工信局以及部分企业和乡镇,采取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征求人大代表及群众意见建议等方式,对全县新型工业园区建设情况开展了调研。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建议:要进一步完善园区建设规划,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着力发展循环经济。(赵文波)

陇西县人大常委会检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 甘肃省陇西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先后深入云田、菜子2个乡镇和百绿草业公司、渭河福利机械制造公司、汇丰农机公司3户企业和县农机监理站,检查和了解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法律宣传深度和广度不够、对农机化投入不足、基层农机服务能力不足、农机化基础建设和保障措施滞后、农机结构不尽合理(动力机械较多,配套农具少,小型机具较多,大中型机具少,低档机具较多,高性能机具少)问题,提出:加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力度,为农机化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县人民政府要把农机化发展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编制陇西县农业机械化发展实施意见;转变政府调控方式,建立多元化政府投入机制;加强农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机化综合服务能力等建议。(王占军)

临泽县鸭暖乡人大聘请代表当“三员”促进无职无权代表闭会期间作用的发挥 针对无职无权人大代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履职意识不够强的问题,甘肃省临泽县鸭暖乡人大从促进全乡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村务社务公开、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无职无权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和积极性等方面入手,将66名市县乡人大代表中的30名无职无权人大代表分别聘请为村务政务监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工作信息员,使无职无权人大代表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张自伟)

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对垂直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的办法 近日,甘肃省永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垂直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的暂行办法》。《办法》从七个方面细化实施监督的主要内容,明确了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开展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受理申诉、控告和检举,进行询问、质询和特定问题调查等五种监督工作方式,并对阻碍、干扰监督的行为,提出了具体的处理办法。(焦益民)

篇7

一、树立服务公正理念,由热情服务向公正服务转变

服务公正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基本要求,工商部门强调服务公正理念,就是指工商部门的服务要建立在依法行政的基础上,提供力所能及的职能服务。

在大力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一些地方一些部门为了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将服务定位在“热情服务”上,强调态度上的热情周到,手段上的想方设法,结果上的有求必应。这种“热情服务”的理念。仅仅是抓住了服务的表面现象,而没有抓住服务的本质内涵,服务的热度上去了,但方向却迷失了,造成了服务的不公正,工商部门也存在这种现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服务范围任意扩大,致使我们在工商服务过程中位置没摆正。走人了“越位”、“错位”和“缺位”的误区。如帮企业词债、为企业谋划发展、帮企业代办其他部门的证照等,而本是自身职责范围内的职能工作却没有抓好。工商部门的职能权限是法律赋予的,不能超越这个权限,二是服务方式有所偏向,致使我们在服务过程中立场没摆正,走人只顾结果不顾原则的误区。有些同志认为服务好,就是让服务对象满意。这就产生了讨好服务对象的倾向,凡事都向服务对象倾斜,而忽视了原则性、程序性的规定。如有些地方为招商引资引人大项目,对依法需要严格前置审批的项目也“特事特办”、“政策放宽”,在行政审批程序上违反国家法律的规定,三是服务目标有所模糊,致使我们在服务过程中方向没摆正,不少同志对服务目标认识模糊,认为让前来办事的服务对象将事情办好就是服务的目标。这种认识还停留在狭隘认识的基础上,没有从切实履行法定职能的角度去认识服务目标,使服务缺乏一个明确的方向,将监管与服务对立起来。

要从根本上改变服务不公正的现象,就要树立服务公正理念。由热情服务向公正服务转变。首先要明确服务的范围。这一范围就是“法律”,对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而言,“法不禁止即自由”,但对行政机关的职权而言,则意味着“法不授权即禁止”。工商部门要提供好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所能提供的服务,管好该管的事情,“缺位”的地方要“补位”:不管不该管的事情,“越位”的地方要“退位”:在上下级之间和同级各部门之间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能和权限,“错位”的地方要“正位”。其次要遵守服务程序。遵循“正当程序”的原则,服务不偏向、不歧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市场监管、行政调解等各项工作。使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达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程序化。再次要树立履职服务目标的意识,树立大服务观念。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四个统一”的要求,科学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实现执法、监管、维权与服务的有机统一。

二、树立服务公平理念,由重点服务向公平服务转变

公平正义既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推进公平准入”“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十七大报告多处凸显出公平正义的要求。

然而,有些工商部门在服务过程中缺乏公平、平等的意识,为服务对象提供有重点、有差别的服务,出现了一些服务不公平的现象:一是服务规则不公平。受计划经济体制和观念的影响,在市场准入方面仍保留着一些不公平准入的条款,特别是在一些公用性、垄断性的行业中体现得较为明显。二是服务方式不公平。有些地方在服务方式上搞创新,对不同的服务对象区别对待,只为重点骨干企业提供重点服务、最优服务,这实质上对其他企业而言就是一种差别待遇、歧视待遇。有违公平精神。三是服务态度不平等。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有些同志对待行政相对人采取高人一等、高高在上的态度,在服务过程中“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时有发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能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将行政相对人当成是“犯人”或是“刁民”,执法手段简单、粗暴。四是服务结果不公平。从宏观方面,就整个市场秩序整顿而言,对垄断行业的垄断行为、公用企业的限制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从微观方面,在行使执法权限的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还不规范,执法的随意性较大,受人情、关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同种情节的违法行为却区别对待,执法不公的现象依然存在。

对于工商部门而言,在服务中融入公平的理念显得尤为重要。工商部门的服务公平理念应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是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权利平等,平等主体平等对待,要尊重其平等的权利,要给予其平等的机会。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对社会的公平正义提出的两个层次对我们很有启发:“作为社会公平正义。首先要保护每个公民的自由平等权利,使每个人都有平等的生存、发展的权利。第二是要机会平等,在机会有限的情况下,机会应向全社会成员开放,每一个社会成员只要愿意,就有权利参与竞争去获得机会。”其次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平等,尽管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具有行政优越权,但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主体人格上是平等的,要努力做到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等和均衡。

工商部门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贯彻服务公平理念:第一,在市场准入上,推进公平准入,破除体制障碍,给予各种经营主体以平等的机会,积极促进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商投资等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健康发展。第二,在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要有一种“非人格化”的依法精神,给予一视同仁的对待,即不因亲而优特,也不因疏而冷漠,既不因位高而特殊,也不因位低而歧视。第三,在执法监管中,要善待行政相对人,首先要从态度上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遵循嫌疑从无的原则,即在违法事实尚未查清前,应以认为其无违法行为的态度来看待,即使是实施了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也应要遵循法定程序,对法律规定行政相对人所享有的各项权利要充分予以保证。第四,在行政处罚中,一方面要充分运用《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垄断行为、限制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的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另一方面要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做到过罚相当,

情节相同处罚幅度相同,使我们的执法更加公平公正,更加具有公信力。

三、树立服务公开的理念,由封闭服务向公开服务转变

公开、透明是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标志。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度”。

服务工作不公开、不透明,使得工作缺乏监督,权力的行使随意性大,对工作的要求也不高。产生了服务不公平、不公正、不及时等诸多弊端,近几年来在服务型政府的构建过程中,政务公开工作已经引起了广泛的重视,但是有些同志仍然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公开、透明是对我们工作的束缚,会带给我们工作难度。影响我们工作进度,在思想上对政务公开工作就产生了应付、排斥的情绪,在行动上仍然习惯于过去的封闭式服务形式。因此,工商部门要树立正确的服务公开理念。明确公开、透明的重要意义。公开、透明是一种权力运行的制度保障,它是杜绝“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的有力武器,能使我们的工作在群众的监督下,更加规范、更加公平。同时。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才能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形成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良性互动,提升我们的服务水平。服务公开理念的要义主要有三点:第一是信息公开,要求我们将利用行政资源掌握的公共信息向社会公开,以便公民了解更多的资讯来实现自身的利益:第二是程序透明,要求我们把权力运作的程序和过程都放置在公众面前,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第三是公众参与,要求我们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让行政相对人参与到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良性互动。

工商部门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贯彻服务公开的理念:第一,服务公开的意识要主动。有些地方将政务公开当成是搞运动,强调时搞得轰轰烈烈,搞过运动后,就懒得再理。例如有些工商部门的政务公开栏的内容居然还是半年前的,有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了,而公开的行政执法的依据和程序仍然还是旧法规的规定。因此,要增强服务公开的主动意识,切忌形式主义,要长期不懈地坚持这项工作,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岗位责任制,对开展不力的单位或个人追究相应的责任。第二。服务公开的效果要互动。目前政务公开的内容带有很强的倾向性,是从工商部门自身需要的角度出发。对工作有利的公开、不利的不公开,没有从行政相对人的需求出发。针对人民群众的需求来公开。因此要以开展调研或者座谈会、听证会的形式。充分了解行政相对人的需求,并对不同类型的行政相对人的需求进行细化,根据不同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行政指导活动,从而加强与行政相对人的联系与互动,第三,服务公开的内容要全面。既要公开依据,又要公开过程和结果:在行政许可方面,要公开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服务时限等;在行政执法方面,要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处罚结果等;在行政收费方面,要公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进度等。第四,服务公开的媒介要拓宽。有的地方一提到公开。就认为是各种规章制度上墙,宣传栏上贴布告,公开的媒介和方法不多。因此,要通过多种媒介来开展工商部门的服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特别是要利用网络技术在互联网上建立工商部门的门户网站,将政务公开的内容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为了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扬州工商局从机关到每一个基层分局的登记注册服务厅内都配备了电子触摸屏,让前来办事的人员“一触即知”。通过“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形式,使行政活动过程和行政权力的运用公开化、透明化。

四、树立服务效率理念,由应付服务向效率服务转变

随着新公共服务理论的进步和现代法治追求时效精神的发展。注重行使公共服务职能的时效性成为时展的必然,西方有一句著名的谚语:“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这句谚语就强调了效率与正义的密切关系。我们注意到现代行政法中不再仅仅强调“合法性”与“合理性”这两大基本原则,“效能性”逐渐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接受为是行政法的第三大基本原则。我们发现,最近几年新出台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如《行政许可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工商部门常用的法规中,有关时效的规定频频出现,有些同志认为工商部门行使职权、提供服务。指导思想就是只要履行了作为义务,确保不违法、不出错,凡事只要有个交待就行。这是一种“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应付式工作方式。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生活节奏日益加快,人民群众希望政府部门能提高工作效率,提供及时、快捷、高效的服务。这种应付式工作方式在新形势下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服务需求,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

因此,我们工商部门要在新形势下树立服务效率理念,不再仅仅满足于“应付服务”的层次上,要有一种“行政慢作为就是不作为”的认识。由应付服务向高效服务转变,要给人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服务。在行政许可工作中,要给相对人提供“一站式办公”,对相对人的办照咨询回答要做到“一口清”,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应提交的有关材料,对于法律已明确规定行政时效的必须要在规定时效内完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效的,也要尽可能为行政相对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事情办好。大大减少行政相对人的时间成本:在消保维权工作中,要依托12315投诉举报网络,建立消费者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依据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查结案情,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迅速得到处理,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五、树立服务质量理念,由粗放服务向质量服务转变

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这体现了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方向转变,工商部门要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其服务发展的理念和思路也要与时俱进。有所创新。周伯华局长提出了要“创新和完善服务方式,切实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因此,工商部门在服务过程中要树立服务质量的理念。把提高服务的质量与效益摆在突出的位置,不断创新和完善服务方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现在,工商服务形式和内容虽有很大进步,但是从效果上看粗放型的特征明显,服务质量和水平还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针对性不够。企业生产产品和提供服务,首先要研究市场需求,并对市场需求细化,为市场生产和提供适销对路的产品。工商服务要借鉴企业营销理论,针对服务对象的需求来提供适需对路的服务。二是服务知识层次和业务水平尚待提高。服务质量好不好,服务员的素质是关键。当今时代是知识经济的时

代,新知识新学问层出不穷,而我们的一些同志却停留在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服务,不学习知识不钻研业务,越来越跟不上时展的要求,其提供服务的质量难以保证。三是服务的现代化水平不高。我们服务的手段仍然比较单一,监管方式仍然比较落后,信息化的技术手段在我们的工作中应用的还不够。四是服务追求造势、追求形式,而不追求实效。有些地方搞服务方式创新,不从实际出发,盲目求大、求新、求特、求多,既劳民伤财,又收效甚微。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从以下五个方面人手,由实现粗放服务向质量服务的方向转变:一是树立“以民为本”意识,要加强与各类市场主体的互动联系。经常倾听群众意见,研究群众需求,并对服务对象的需求进行细分,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适需对路的服务。二是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要想给服务对象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服务者的高素质是关键因素。因此,我们要加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继续搞好登记注册官、行政执法官、基层法制员等队伍建设。并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和积分制学习教育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工商干部的业务技能和工作水平。三是以信息化为载体,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创造监管的高水平和服务的高质量。一方面依托信息化着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完善工商部门门户网站的各种服务功能,积极推进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网上登记、网上查询等各种便民服务:另一方面依托信息化着力提高监管执法的科技水平,推动信息化手段在登记注册、经济户口巡查、食品安全监管、广告监测、公平交易执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四是制定科学的工商行政管理绩效评估体系。改变按案件和收费任务的完成情况为主要考核指标的方式,代之以所管理的辖区内的综合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的绩效评估方式。五是借鉴企业效益成本的预算方式。通过加强成本核算和效益评估,精打细算,避免铺张浪费,以较小的成本赢得较大的收益,为人民群众谋取更大的利益。

六、树立服务均衡理念,由突击服务向均衡服务转变

周伯华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提出:“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这就要求我们在监管和服务中要树立均衡的理念。工商部门的服务均衡理念,是指工商部门的服务工作要在深入分析把握客观事物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合理调配服务资源,按照正常的规则和程序持续、有效地行使行政职能,为市场主体提供常态、均衡的服务。

篇8

去年述职以来,市工商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四大一新”发展战略,打造独具特色经济“小巨人”总体目标,发挥新时期工商联“五项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认真履行职责,开拓创新,奋发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全省工商联系统评比中,成绩突出,名列前茅,荣获年度先进单位称号。现述职如下:

一、认真履职,当好“五员”

1、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宣传员”

为了宣传和塑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形象,去年9月,我会编印了《鹰翔蓝天——市非公有制经济改革开放30周年成果展》画册,彰显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精神风采;10月份,围绕我市眼镜产业发展历程,协助江西电视台,完成了改革开放30周年专题系列电视片《突围》第五集的摄制工作,12月26日在江西电视台播出,由著名主持人赵忠祥解说,播出后反响热烈;为提升民营企业社会责任感,激发企业员工主人翁意识,今年3月份,我会组织开展了“民企之星”评选表彰活动,授予彭保太等10名非公经济人士“民企之星”称号;2月22日联合市总工会下发了“关于推荐评选市‘优秀员工’的通知”,并在5月13日召开了表彰大会。

2、当好民营经济发展的“服务员”

以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宗旨,努力当好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我会建立了机关干部联系帮助民营企业制度,经常深入企业,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达26件;选派了一名优秀干部到美运鞋业挂职,一干就是2年,用真心去工作,用真情去服务,使外商真切的感受到良好的投资环境,坚定了把生产中心转移至的信心;今年春节期间,我会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展了“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扩大了返乡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就业和再就业;随后又制定了措施,建立了长效服务机制,推出了就业再就业“绿色通道”,开通了就业服务咨询电话。针对目前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就业问题,5月15日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与我会等五个部门联合开展了“二零零九市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我会进一步完善了维权服务体系,并邀请江西华星律师事务所律师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举办了2期《劳动合同法》讲座;与市司法部门合作,促成了一批律师与民营企业结成法律服务对子,调处各类纠纷28件。

3、当好民营企业发展交流的“组织员”

为充分发挥工商联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民营企业与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了解,我会进一步完善了与公、检、法、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建立的宣传教育、预警防范、指导帮助和表彰激励互动机制,先后组织会员开展了《纳税人看地税》和《法官、检察官与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等活动,通过座谈与参观,使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一步了解了国家税收政策和公检法等机关的工作职能,以及解决企业困难的方法和途径。为增进交流与合作,我会在继续为会员做好生日庆贺、体检等活动基础上,还先后组织开展了各种不同规模的餐叙会、茶话会、联谊会、参观考察等活动,进一步增进了党和政府与民营企业之间的了解和联系。为帮助民营企业组织开展好各种经贸洽谈和系列宣传推介活动,我们先后指导市古玩艺术品商会,举办了首届市古玩艺术品交流会;市建材家居行业商会,举办了两届家装建材文化节营销推介会;帮助市眼镜商会利用眼镜产业发展论坛,组织开展了产品展销和推介活动,以及部分眼镜生产商、销售商到余江(国际)眼镜工业园参观考察,洽谈购销合作意向,开启了眼镜经销商与眼镜生产企业合作的大门。为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我会及时与银行、信用社联系,以基层商会为基础,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和引导会员组建了联保互保组织、担保公司、投资公司、贷款公司等民间金融组织,成功实现融资2亿多元,初步搭建起了民企立体融资平台。

4、当好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引导员”

为帮助我市民营企业,特别是铜材加工企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税收政策调整后带来的冲击与挑战,我会在危机影响刚刚显现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密切关注铜产业形势的变化,深入企业展开调研,提交了《关于解决铜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建立政策洼地的几点建议》的调研报告,并协助金融部门建立了退税担保封闭运行机制,及时有效地帮助了铜企业应对因危机和税收政策调整带来的资金周转困难。今年初,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江西时提出的“三保一弘扬”重要指示精神,与市委统战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帮助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共克时艰促发展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联组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非公经济人士认清当前经济形势,抓住和利用国际、国内产业转移机遇,加快产业调整升级步伐,增强了企业战胜危机的信心和能力。

5、当好建言献策的“信息员”

去年以来,我会以“四大一新”发展战略为主题,组织开展了加快铜产业和微型元件产业发展、加强大框架城市建设等调研活动,完成了《市大框架城市建设发展思考与建议》、《加强政务环境建设,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等4篇调研报告和政协提案,其中《依托江铜,加快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思考与建议》被评为优秀提案。同时还组织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了“应对危机促发展”建言献策等活动。在今年“两会”上,提交集体提案2件;提交个人及联名提案、意见、建议12件。

二、夯实基础,服务大局

1、加强商会组织建设

去年以来,我会进一步加强了商会组织建设和管理。5月份,组建成立了市工商联古玩艺术品商会;8月份,组建成立了市建材家居商会;10月份,市眼镜商会升格为江西省工商联眼镜商会,组建了江西省拓兴职业培训学校,走出了一条以眼镜商会为依托,培养眼镜专业人才,支持商会发展的新路子;12月份,在成都市成立了江西省工商联眼镜商会四川省分会,在支援灾区、捐资助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四川扩大了影响;今年3月,成立了市工商联温州商会。为进一步发挥工商联商会网络优势,去年11月,我们组织了32名非公经济人士赴浙江绍兴市学习考察,与绍兴市工商联建立了友好商会;在二零零八年海峡西岸工商联协作恳谈会上,我会与20个城市工商联缔结了友好商会。目前,广东、福建等地友好商会已组织3批民营企业家考察团来我市考察,与部分企业达成了投资合作意向。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会制定了以商招商、以会招商的工作方案,全力以赴开展招商引资。今年3月22日,由我会引进的江苏昆山华英精密模具工业有限公司投资6000万元的江西欧力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正式签约,落户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已注册。2月25日,由我会与市经贸委联合引进的,由中国华尔达集团总裁宁、中国康都集团董事长张理宇以及江西瑞兴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志晓等共同投资8000万元生产太阳能光伏产品、铜材加工项目正式签约,落户市龙岗工业园,现已动工。2007年6月份以来,由我会挂职干部跟踪服务的美运鞋业爱威亚世界生产中心转移至项目,4月18日完成了签约,投资总额1.2亿元,现也已开工建设。4月3日,我会再次联合余江县人民政府成功举办了第二届眼镜产业发展论坛,330多名来自国内外籍眼镜生产、经销商和其他省市眼镜同仁参加了论坛,初步搭建起了眼镜生产企业与眼镜销售商的产销合作桥梁。会上,签约招商引资项目两个,投资总额达8000万元。

3、强化中心工作意识

对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新农村建设、“联建共创”、农村“卫生清洁”工程等重要任务,我们做到合理安排,落到实处。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被评为全市新农村建设先进帮扶单位。教育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投身光彩事业、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活动。去年5.12汶川大地震后,我会紧急发出了《关于组织开展向四川地震灾区献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工商联机关干部职工和137名非公经济人士捐款达336万元;为保护环境,减少白色污染,联合日报社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了“喜迎奥运,保护环境”活动,向市民免费赠送了200只菜篮子、2000只布袋子;在全市“联建共创”工作中,分别在市“联建共创”简报、日报上发出了《迎省运会,创文明城——致全市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倡议书》,号召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支持和参与联建共创活动;在全市农村“卫生清洁”工程活动中,与市爱委会等单位联合发出倡议书,到目前为止,机关干部和民营企业家捐建农村垃圾焚烧炉、沤肥窖,共计5.4248万元。

三、强化素质,提高效能

1、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按照“打基础、立规矩、守底线”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工作长效机制。班子成员做到“四亲自、五带头”,形成了相互尊重、合作共事的良好氛围;在机关干部中开展了“你发展、我服务”的教育活动,服务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2、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全市工商联系统中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主要着力“四个结合,四个突出”,即结合“四大一新“发展战略,突出抓项目加快招商引资;结合应对金融危机挑战,突出帮助民营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等,既较好地完成了第一价段的任务,又体现了工商联的特色,得到市委督导组的肯定。

3、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党建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党员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廉洁自律反腐倡廉教育片,提高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我会以上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亲切关怀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各有关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工商联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当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取得成绩的同时,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1、指导和管理基层商会的力度还不够;2、深系民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还不够;3、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开阔。这与我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工作任务重、人员少等因素有关,但主要与我们学习抓得不紧、认识不足是分不开的。对此,我会将以此次述职评议活动为契机,制定措施,克服不足,以“抓重点、创特色、争一流”为目标,努力在服务大局、参政议政、组织建设、招商引资、廉洁自律等工作上有新的跨越,以优异成绩向国庆六十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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