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7 09:19:1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农资质量监管,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是多年来主要由于信用环境、行业政策、行政干预等原因形成的,对于农村信用社信贷存在的风险,不能简单的就化解论化解,必须把其置于发展和变革的环境中,在变革中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在发展中消化存在的风险,才能收到好的效果。因此, 要加强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质理管理工作,关键是要对症下药。笔者建议:
一、综合运用多种清收手段
集中精力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是当前形势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重点。既重视信贷资产总量的扩大,以增量稀释存量,又重视以前资产存量的清收与盘活,把优化增量与 盘活存量有机结合起来,应当是当前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的着力点。
(一)农村信用社内部要继续实行不良贷款清收责任人制度。 对不良贷款要按形成原因分为:行政干预、党政干部、金融系统干部职工及家属、信用社人员发放的明责自清贷款等几种,并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上报党委政府或请求有关部门协助、督促清收。
(二)运用各种手段清收不良贷款。 摸清情况,搞清信贷风险底数,严格按照贷款五级分类标准,真实反映信贷风险状况是清收不良贷款的前提。在对不良资产新老划段的基础上划分具体责任:对个人违规操作形成的不良贷款要追究经济或刑事责任;对其他历史原因形成的不良贷款可仿照商业银行成立金融资产管理机构,专门组织收购管理。要运用多种手段清收欠贷欠息,尤其要注重各级政府的力量,提高清欠效果。
二、强化管理工作
完善的内控制度不仅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需要,同时也是实现资产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和农信社增收及全面发展的需要。农信社要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认真落实,确保各项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之内,达到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目的。
一是坚持贷款“三查”制度,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始终是信贷工作的生命线。要在防范和降低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优化信贷资产结构上下功夫,严格贷款的发放和使用,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二是加强信贷审贷分离制度,要健全严密的信贷手续,通过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来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严防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三是适当压缩信用放款,规范抵押合同,完善担保手续,全面推行抵押担保贷款。历史的经验表明,信用贷款风险最大,要想规避信贷风险,实行动产及不动产抵押可以将信贷风险降到最低点,相对能较好地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
因此,尽管发放抵押贷款,涉及到要到各种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协调,放贷手续要比信用贷款手续烦琐得多,可能会流失一部份怕麻烦的客户,但是实践经验表明,其发放效果比信用贷款效益要高得多。
三、进一步加强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环境
论文摘要:本文探讨了数字农业空间管治信息质量指标。提出数字农业空间管治起源于农业发展中土地结构的更新改造,任何一项农业更新改造规划与实施,都需要对更新项目进行空间准人审批和空间管制决策评价。基于对农业更新改造的评价,建立了空间准入评价与空间管制决策指标体系。通过分析影响数据质量的因素,构建数字农业空间管治质量指标体系。
1.前言
农业空间管治是强调控制和协调,对农业地域空间资源的计划性配置的新理念川。跨人21世纪,国家正在建设信息高速公路、构筑数字农业。农业空间管治面临着发展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数字农业可为农业空间管治提供多元、分散、网络型和多样性的农业管理和控制决策支持信息流,利用数字农业信息高速公路网络构建农业管治决策支持系统,实现科学化的最佳决策。对现代农业这一规模庞大、结构复杂、功能综合的自然与系统施行科学管理,对农业问题做出全面、准确地分析和评价,对农业未来发展进行科学、合理的推断与预测,使其协调可持续发展,并对农业空间管治决策进行科学论证。另一方面,经济的网络化、全球化,使农业空间格局发生变化,农业构造单元的活动已不再局限于本物理空间。若不采取新的农业空间管治模式,即没有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平台支持,农业空间管治就会失控失调。
农业空间管治是以农业空间资源分配为核心,将经济、社会、生态等可持续发展,以及资本、土地、劳动力、技术、信息、知识等生产要素,在虚拟四维时空中的数字化实现。数字农业空间管治可为政府部门和非组织管治决策提供多要素、多层次、多时态的农业自然、生产、社会与经济信息,使其能更好、更有效地实现农业空间管治目标。
数字农业空间管治信息是农业空间管治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数据组成部分。农业空间管治所涉及的信息须按一定的标准和规范置于统一管理之下,使农业空间管治工作有一个规范标准化的高质量数据基础。信息数据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空间管治分析评价与决策结果的可靠程度和空间管治目标的真正实现。对于农业空间管治,由于其操作对象具体,功能目标明确,应用范围集中于农业区域,空间信息的尺度变化较大,数据质量对应用结果的影响非常明显,在数据质量方面的要求也就更高。因此,在数字农业空间管治研究中,信息数据质量体系研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研究工作。
2数字农业空间管治信息数据质量的影响因素
数字农业空间管治信息数据主要有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两大类。图形数据包括基础数据和专题数据,如土地测量数据、地图数据和遥感图像数据等。这些数据的各种数据源都带有一定的误差因素,并将之引人数字农业空间管治信息管理的数据库中。另外,数据源在时间精度(即现势性)和数据空间范围与数据内容方面,若不能满足农业空间管治应用的需要,也会严重影响农业信息数据应用的质量。
数字农业空间管治信息数据的质量问题,实际上是伴随着数据的采集、处理与应用过程而产生并表现出来的。第一个阶段是空间管治信息数据的采集和保存;第二个阶段是数字农业空间管治信息系统数据库的建立,包括数字化、数据录人和必要的数据转换、数据处理;第三个阶段则是在数字农业空间管治决策支持信息系统中对数据的操作、分析评价和决策。每一个阶段都包含前一个阶段所带来的原有误差,并增加了本阶段所引人的新的误差因素。因而,数据质量的影响因素可以数据获取和应用过程的这三个阶段为线索来考查。
(1)数字城市空间管治数据源影响数据质量的因素
数字农业空间管治的数据源,通常包括外业测量、勘丈、调查记录的数字化数据、图纸、图像和文档材料等。数字农业空间管治数据源的质量问题,包括这些数据源的采集和生成过程中产生的误差,如测量中由测量方法、仪器及人员操作带来的误差,遥感的系统误差及干扰误差,文档材料在社会调查和统计时产生的误差,地图本身固有的误差(包括数学基础的展绘、编绘、清绘、制图综合、地图复制以及套色误差),遥感解译过程中产生的定位和分类误差等等,以及数据源在保存过程中产生的误差,如图纸变形误差等。
(2)数字农业空间管治决策支持数据库建立中对数据质量产生影响的因素
根据目前的技术方法和设备条件限制,数字农业空间管治决策支持信息系统所采用的数据源,主要还是来自土地利用规划图、外业测量和调查、统计资料等。这类数据源,必须经过数字化和数据录人以及二者之间的连接配准,也许还要经过一定的格式转换,才能进人空间管治决策支持系统,成为数字农业空间管治决策支持信息系统数据库中的原始数据。
这一部分数据质量问题,包括决策支持信息系统数据获取、数字化和数据录人以及数据格式转换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影响这部分数据质量的因素主要在于数字化采集仪器的精度、数字化方法以及数字化操作精度、统计数据录人中的差错等。这类数据质量问题相对比较简单,影响因素容易发现,可控制程度相对较高。
(3)数字农业空间管治分析和处理过程产生的数据质量问题
在数字农业空间管治评价和决策过程中,运用农业空间管治决策支持信息系统分析和处理,可能影响其数据质量问题的因素包括计算、拓扑、叠加。这一部分的数据质量问题,是由数字农业空间管治决策支持系统的分析和处理过程引人的问题比较复杂,影响因素较隐蔽,产生的误差也比较难估计。
3数字农业空间管治信息的质量指标
3.1数字农业空间管治评价与决策指标体系
数字农业空间管治是一项起源于农业发展中土地结构的更新改造活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工作。从任何一项农业更新改造规划开始,到更新方案实施,农业空间管治都需要依据国家的各种法规对更新项目进行空间准人审批和空间管制决策评价。从规划控制的系统结构来看,评价对农业更新改造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农业空间管治评价类型与结构。根据农业空间管治评价对象和方法的不同,农业空间管治的评价可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
现状评价:分析和评价土地利用、农业生产结构和环境质量优劣程序,确定现状综合评定值。对现状息信进行评价是农业更新规划控制的起点。一方面,总体上根据现状评价的结果在整个农业区划范围内界定更新的对象,排列土地结构更新的先后次序。另一方面,针对具体更新区域的不良因素进行罚分评价,为下一步制定更新目标提供充分的现状信息。
空间准人评价:针对农业发展目标,评判农业更新改造项目对现状的改进程度,确定更新方案的综合评定值,是确立正确的土地利用规划目标所依靠的有力手段,它不仅可以对单一的目标进行评价,以确定它是否符合农业区划建设,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的原则和农业更新的实际需要,而且可以对多种土地利用方案和目标进行比较和优选,从中选出最为合理的方案和目标。
空间管制评价:评价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实现程度,确定更新后的综合评定值,是对于更新以后的土地利用所进行的检测。它一方面对前一阶段的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进行检验,另一方面为下一步的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提供新的决策信息。
其评价体系主要由两大部分构成,即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体系。指标体系是整个评价程序的框架和基础,也是建立科学的评价方法的必要前提。因此,我们有必要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农业空间管治评价指标体系,使农业空间管治的评价在内容上趋于客观和全面.在结构上趋于系统和严密,使得农业空间管治的决策更为科学和合理。
(2)农业空间管治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影响因素分析:影响农业空间管治的因素很多,诸如国家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耕地保护、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农业政策,国家的经济实力,农业的整体结构和功能,社会对土地利用规划更新的期望值,以及更新区域的社会物质条件等等。其中,对农业空间管治最具直接影响的因素是土地结构更新区域的物质和社会状况,农业的社会物质条件所包含的内容极为丰富,既包括土地结构、建筑建造、农业基本设施、道路交通等,也包括社会组织、历史文化、人文景观、农民收人等经济文化因素。它是土地结构更新地区农民生活质量和农业现代化的尺度和标志,也是农业土地结构更新评价指标的原始素材。因此,需要根据国家现行的各类相关法规和规程规范,全面综合地考虑农业空间管治的各种影响因素,建立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其不同内容将其分为两大类。即空间准人评价体系和空间管制评价体系。
评价体系均以统一标准的位置(坐标)、高程、面积三种几何物理量作为评价指标。无缝镶嵌于数字农业空间管治信息分类体系中。图1为空间准人评价指标体系之一:农业生产控制评价指标体系。
3. 2数字农业空间管治信息数据质量指标确定
数据质量指标是农业空间管治数据质量控制的重要依据。根据对数据误差来源、性质、类型和大小以及产生的原因的分析。提出数据质量控制指标确定思路。
首先,数据质量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甚至衡量数据质量的标准也会随具体应用的特点和要求而变化。其次,数据质量本身具有不确定性,除了可度量的空间和属性误差外,许多质量因素是很不明显或是很难确定的。因此,数据质量问题中,有可以减小甚至消除的误差,也有很难检测和控制的因素。本文研究数字农业空间管治信息的数据质量控制,先仅针对其中可度量和可控制的质量问题而言,主要集中在数据源的信息采集、数字化处理和过程部分。数据质量不确定性另设专题研究。例如土地使用与管理单项空间管治数据质量指标确定,土地资源调查质量指标确定如图2所示。
根据上述确定的空间管治信息质量分类指标,可将空间管治信息质量分类指标归纳统计于表1.
从表1可确定出数字农业空间管治各种信息质量需求及数据采集所适宜的必要精度、方法与等级。
Abstract:Building to strengthen the teaching profession, the importance of improving the quality of rural teachers is one of the Third Plenary Session of 17 major policy decisions, but also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compulsory education in rural areas, and comprehensively promote the quality of national education, to promote health education, sustained,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the key. At present, teachers in rural areas there is not enough structure is irrational, the quality is not high enough, poor wages, low stability problem that requires preparation of structural reform, improve the security system to ensure that the funding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raining projects, to stimulate awareness of teacher self-development and other aspects to address.
关键词:农村教育质量 师资队伍建设 编制 素质 保障体系
Key words:The quality of rural education; Teachers; establishment; quality; security system
作者简介:王玉娥;(1983――),女,汉族,湖北秭归人,重庆邮电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5-0174-02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到全国人民的80%以上,一切发展都得从“三农”做起。而农村教育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培养着大量的生力军。显然,广大农村教师在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突出贡献,他们是支撑我国农村教育的脊梁和骨干,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中流砥柱和中坚力量。
一、农村教师队伍现状及问题
(一)数量不足。主要是编制政策的缺陷形成的。本来农村学校、班级规模小,再加上现在大部分农民外出打工,留守儿童剧增、需要寄宿等,需要更多教师。教师编制出现城乡反倒挂,农村教师更加缺乏。以小学为例:城市为1:20 ,农村1:25,农村的教师负担的学生比城市多了25%,达到1/4。这是农村学校普遍超编而数量又严重不足、大量代课教师产生的重要原因。
(二)结构不合理。既包括年龄结构也包括学科结构。“哥哥姐姐教高中,叔叔阿姨教初中,爷爷奶奶教小学”,这在农村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小学,教师老龄化问题,不是严重,而是非常严重。农村的落后使得年轻人不得不为了自身前途而挤向城市。呆在农村里的只剩下“老”、“小”两个人群,自然就出现了“老教小”的现状。学科结构不合理问题,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
(三)素质不够高。在主观方面,农村教师大多对自我专业发展没有强烈的意识,一方面,他们的工作量太大、任务繁重;另一方面,他们受传统习惯影响,对在新课改背景下的一些教育教学改革方法不认同。通常情况下,教师素质的提升需要参加培训,即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想办法把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费拿出来,由于工资待遇太差,教师们连交通费、食宿费、书费也出不起。而且现在新增加的教育技术培训、班主任培训等,还有许多县区未列入政府经费预算。
从客观上来讲,农村教师工作负担过重,工作和学习的矛盾难以解决。在农村,教师的编制按学生数核定,由于农村的学生在逐年减少,因此农村教师的编制相当紧,导致农村教师的角色庞杂,有的既要当班主任,又要全包语文、数学、自然、音乐、体育等多门功课多个年级的教学任务,仅应付上课、备课、批作业、写教案、编考卷、管班级、辅导学生、联系家长、应付检查等日常工作,已是筋疲力尽。
(四)工资待遇差。一些经济落后县的农村教师待遇远低于城市,是造成农村高素质教师的大量外流的重要原因。目前教师的基本工资待遇虽然是统一制定的政策,但实际收人差别很大。据《大河报》报道,郑州市城区和农村仅相距30 多公里,教师月平均收人相差最大的就达到100元以上①。而一些落后地区的教师实际收人比城区低得更多。这并不是他们不重视教育,而主要是地方财政紧张,不少地方只能保证基本工资,其他的补助、补贴、福利、奖金等就很难发放。
(五)稳定性低。城乡教师的待遇差距过大,也使得农村优秀教师大量流失。②以郑州市为例,城区和农村的距离相距仅30多公里,但城市教师与农村教师的月平均收入相差最大的达1000元以上,自然会引起农村骨干教师流动过快。这不仅制约着对农村青年教师“传、帮、带”的专业引领和辐射作用,还直接导致教师专业发展梯队的青黄不接和教师队伍军心的动摇。农村中小学的骨干、优秀教师大量流入城镇学校,使原本就不平衡的城乡校际间的教师资源差距变得更加悬殊。这一现象的直接后果是农村学生大量流入城镇,特别是高中学生,造成城镇高中班额人数严重超编,有的学校甚至每班达到80至90人,极不利于课堂教学和班级管理,也给学校管理带来了许多问题。农村高中学生大量流入城镇有多种因素的影响,但最重要的是追求城镇学校的优质教师资源。
农村师资队伍的现状不禁发人生省:在如此多残酷的现实下,要实现城乡的统筹发展,要实现教育的公平,没有师资力量的迅速提升,这些艰巨的任务,只能永远是美丽的童话。随着《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实施,会给农村教育带来巨大冲击,会给教育秩序的稳定埋下巨大的隐患。不用代课教师,开不了课;用代课教师,不合法;正式教师,没有。这些矛盾快要把农村教育逼到了绝境。而在短时间内无法改变我国农村普遍落后的情况下,我们只能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更多的优惠的政策支持,寄希望于通过提高教育者自身的素质来带动教育质量的提升。
二、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的对策
(一)给足编制,重在考核。国家实行城乡一元结构的编制标准,指令性执行。这样做可以解决农村教师数量的大部分问题。对于数量较少的学校,政府只拿指导性的意见,钱由地方拿。这样做,起码可以解决一部分有知识也有能力的县域农村教师的数量问题。当前,教师编制的安排极不科学,统得过死,是用静止的观点处理问题,数年一贯制,不考虑发展。这实实在在制约和阻碍了农村教育的发展。实事求是讲,解决编制问题,只是为解决农村教育的生存问题,还谈不上真正的发展。解决了数量,再想办法提高其质量。在保证编制的基础上,通过年度考核来促进教师的自我提升。
(二)完善农村教师社会保障体系。待遇低、工资拖欠不仅影响了农村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和进取意识,而且使农村教师的社会保障资金严重缺位。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村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是完善农村教师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前提。
(三))明确各级政府在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中的责任,确保农村教育经费落实。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农村教师的积极性,留住能力强、素质高的教师。近些年,政府和教育部门选送一批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到偏远农村支教,由于政府对这些支教人员的在福利待遇上的承诺没有兑现,很多支教的大学生合同期限未满就迫于生存压力毁约了。
(四)开展一系列免费的教师培训计划和培训工程。如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师学历学位层次提升工程,班主任、骨干教师、新课程、教师技术能力建设、农村教育硕士、教师网络联盟计划以及农村青年教师岗位技能竞赛、送教下乡、送课下乡、城市支援农村教师、师德主题教育等活动。
(五)增强教师自我专业发展意识。政府要提高农村教师地位,落实待遇,促进尊师重教浓厚氛围的形成。作为广大农村教师,要终身学习,做学习型社会的楷模,要围绕“做德才兼备的老师,做最有思想的老师,做最爱学习的老师,做最出教育质量的老师,做最受学生欢迎的老师”的目标和标杆要求自己。
参考文献:
一、建立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
各级农业局和工商局要加强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双方互通情况,共同磋商农资市场监管中的突出问题,研究解决的办法。市农业局法制科和市工商局市场科作为两局农资打假工作联络机构,应加强对紧急事务和重大问题的沟通与协调。
二、建立农资打假护农联合执法制度
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双方适时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护农联合执法行动,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突出治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带动整个农资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具体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由双方联席会议商定。
三、建立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协作制度
农业部门在认真做好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前置审查和培训工作,并对农资经营户进行登记管理。会同工商部门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渔药和农机具等农资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定农资经营资格条件的,工商部门一律不得为其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不得发放营业执照。
四、建立农资质量监测、公告制度
各级农业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农资质量监测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资质量抽检计划,安排产品抽检经费。双方要及时相互通报抽检计划,避免重复抽检。各级农业执法部门要发挥技术和仪器设备的优势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供支持和帮助。双方农资质量监测结果要及时向对方反馈,实现共享。对于抽检的农资产品和企业,要分产品名称、厂家、批次、质量等次等内容公告抽检结果,特别是对于不合格的农资产品,以及有违反法律法规进行违法经营的农资经营者(企业),以双方名义联合在媒体上进行公告,予以曝光。
五、建立农资经营备案管理制度
农业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农资经营备案管理。对于经营的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渔药和农机具等农资产品,进入市场前须向农业行政执法部门提供有关生产许可、产品审定(登记)以及技术质量标准等资料,填写经营商品登记表,予以登记,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样品封存由辖区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留存。对未经登记、备案的农资产品,双方要加强监管,严禁入市销售。
六、建立农资经营档案联合监管制度
农业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共同制定全市统一的农资经营档案和信誉卡,所有农资经营业主必须建立规范的农资进、销台帐,与农业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定农资质量保证承诺书,销售农资产品必须开据销售发票,提供销售信誉卡。双方要共同加强农资经营档案的管理,保证农资商品质量做到有保障、可追溯。
一是积极引导,构建农资连锁经营网络。以供销系统“新网工程”为依托,大力培育发展“三农”服务农资连锁经营模式;以龙头农资销售企业为依托,培育“企业+农户(会员)+订单农业”农资连锁经营模式;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培育集约化配送农资连锁经营模式;以邮政物流为依托,培育发展“邮政三农”农资物流配送经营模式;逐步形成四种农资连锁经营模式为主、其它渠道连锁经营并存、公平竞争、相互促进的农资市场安全流通格局。
二是简化手续,规范农资连锁经营行为。在县行政服务大厅和各工商所设立专门窗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登记手续,对申办农资连锁经营的,优先受理、核准、发照;对农资连锁企业设立的配送中心和门店,只要持有总部的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即可直接到所在地工商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发挥服务职能,指导和帮助农资连锁企业建立统一店面标志、统一配送方式、统一销售价格、统一营销策略、统一质量监督、统一制度规范的“六统一”经营管理模式,进一步推动农资连锁经营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三是健全制度,促进农资连锁经营有序发展。严格溯源管理,对在县内设立连锁经营的农资总部销售的农资商品,按照不同生产厂家,根据生产批次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实行备案登记。加强连锁经营制度的管理,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制度,切实履行农资质量安全第一人责任。建立农资经营信用保证体系,对农资连锁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引导其诚信、守法经营;
进入2012年,××县工商局立足监管服务职能,采取五项措施,大力实施“兴企助农”工程,推进农资连锁发展,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一是积极引导,构建农资连锁经营网络。以供销系统“新网工程”为依托,大力培育发展“三农”服务农资连锁经营模式;以龙头农资销售企业为依托
,培育“企业+农户(会员)+订单农业”农资连锁经营模式;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培育集约化配送农资连锁经营模式;以邮政物流为依托,培育发展“邮政三农”农资物流配送经营模式;逐步形成四种农资连锁经营模式为主、其它渠道连锁经 营并存、公平竞争、相互促进的农资市场安全流通格局。
二是简化手续,规范农资连锁经营行为。在县行政服务大厅和各工商所设立专门窗口,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登记手续,对申办农资连锁经营的,优先受理、核准、发照;对农资连锁企业设立的配送中心和门店,只要持有总部的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即可直接到所在地工商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同时发挥服务职能,指导和帮助农资连锁企业建立统一店面标志、统一配送方式、统一销售价格、统一营销策略、统一质量监督、统一制度规范的“六统一”经营管理模式,进一步推动农资连锁经营向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三是健全制度,促进农资连锁经营有序发展。严格溯源管理,对在县内设立连锁经营的农资总部销售的农资商品,按照不同生产厂家,根据生产批次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质量合格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生产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证件实行备案登记。加强连锁经营制度的管理,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制度,切实履行农资质量安全第一人责任。建立农资经营信用保证体系,对农资连锁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引导其诚信、守法经营;
2011年,农业部等九部门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据统计,2011年全国农业、工商、质检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33.4万人次,查获假劣农资4.7万余吨,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55个。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假劣农资案件3000余起,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犯罪嫌疑人83人,全国法院共审结假劣农资案件28件,生效判决31人。2011年农资打假工作共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88亿元。随着农资打假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据中消协统计,2011年消费者对农用生产资料投诉数量比上年下降了25.2%。农资质量水平的提升,为实现我国粮食“八连增”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在会议上指出,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农业农村经济实现稳中求进、再夺丰收任务繁重,面临发展基数和生产成本高、气候条件和市场变化不确定等诸多挑战,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做好当前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全力以赴,狠抓落实,确保今年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韩长赋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以净化农资市场为主线,以维护农民利益为根本,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逐步建立健全农资打假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农资质量和数量,持续提高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实现粮食稳产增产、农民较快增收提供基础保障。一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要在春耕备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集中力量抓好种子打假、饲料监管、禁用农药查禁等工作。特别是在种子打假方面,继续深入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二要加强农资生产源头把关。严格农资产品生产主体资质审查,着重加强证后监管,坚决执行不合格退出机制。强化生产过程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三要强化农资市场整顿。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加强对农资市场和物流配送等环节的监控巡查,开展农资经营企业诚信评价。加大农资抽检力度,健全质量抽检通报制度。四要狠抓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建立假劣农资涉案线索移送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严管,坚决打击假劣农资制售源头。五要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大力推广农资连锁、农资农技“双连锁”等农资经营模式,继续组织开展“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快构建以县级农资监管信息平台为基础的农资监管网络。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TS20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1)21-0339-02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的餐桌安全,而作为源头的农业投入品管理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质。随着农产品质量安全各个监管环节的全面开展,农资监管已成为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环节,如何有效做好农资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源头环节不出问题,已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研究的新课题。
1 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
目前农资监管中暴露出的问题,已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农产品源头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经过广泛调研,结合近几年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农资监管环节中凸显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 不法流动药贩活动猖獗
尤其在边远山区,不法药贩甚至有制售假、劣农资的专门仓库,利用现行农资监管覆盖面大、监管人员少的特点,向一些农户售卖劣质农资,游移于田间地头,与农资监管部门打“游击”战术,直接给农产品质量带来风险隐患[1]。
1.2 农户购买放心农资意识薄弱
现有农村劳动力多为40~50岁,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较为淡薄,购买农资为了图便宜或方便,不到正规的农资店购买;有些农户为了防治病虫害,实现农产品高产,通过非法渠道购进高毒、禁限用农药,结果造成高毒农药长期残存在地里,为农产品质量的安全埋下长期隐患。
1.3 农业执法力量薄弱,综合执法水平有待加强
在很多地方,农资执法部门通常是各自监管,一方面势单力薄,依赖于工商、技术监督等多个部门的共同参与,农业部门作为农资打假主体的威力被削弱,对一些制售假劣农资的钉子户无法彻底根除[2]。另一方面各农资监管部门之间由于职能分工有区别、交叉,做不到有效衔接,往往出现监管空白和盲区,农业综合执法监管队伍亟待成立。
1.4 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手段越来越隐蔽
随着农资打假的不断深入,某些不法分子制售假劣农资的手段越来越狡猾、掩蔽,假冒伪劣农资仍时有出现。以农药为例,在最近2年的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中,一些无公害蔬菜基地,在没有使用违禁农药的情况下,蔬菜产品中却被检测出违禁农药成分[3-4]。这些情况说明单靠表面的农资打假已经不足以保证农资市场产品质量,加强农资市场质量抽检,尤其是重点加强检测农药中是否有被添加禁用高毒农药成分,防范不法分子将禁用高毒农药添加到其他农药中进行销售,已成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新形势下研究应对的新课题。
2 农业执法监管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执法体系不健全
市、区(县级市)除了地级市外,各区(县级市)执法机构不对应,体系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办案能力不高,造成很多案件进展迟缓,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2.2 执法手段落后
相对于工商部门,作为农业执法主体的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存在执法手段落后和相关设施不足的问题,包括小至抽样工具,大到执法专用车的匮乏,制约了其开展工作和执法。
2.3 执法经费缺乏
除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外,大多数农业部门缺乏相应的专项执法经费。特别是因缺乏经费,没收回来的假劣农资只能储存仓库中而无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导致随着农资监管工作开展的深入、没收的假劣产品增多,而形成更大的经济负担[5]。
3 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对策
3.1 加强农资使用管理
一是抓省、市、县一级的农业龙头企业、无公害生产基地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求他们按相关法律要求,建立专门的农药储存仓库,建立农药购进、领用、施用和农产品生产的登记制度。二是抓千家万户的种植户,建议散户到各街道、镇办推荐的农资经营店定点购买。
3.2 加强对农资市场检查,提高农资质量
把加强农药市场质量抽检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除了监督抽查外,不定期地抽查加上日常例行检查双管齐下,形成常年的农资质量动态管理机制。通过对农资质量动态抽查监管,及时曝光和查处经营不合格农资产品的经营单位,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尤其是春播、秋种之际,以及每年农药销售旺季,加大农资检查力度。重点抽查杀虫剂、杀菌剂等类农药,查处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分、掺杂高毒、剧毒农药成分、扩大使用范围、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冒证、一证多用、套证等行为。
3.3 加强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按照“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五不放过”的原则,以查处要案大案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以农资批发市场、农资经营大户、交通不方便的城郊结合部、边远山区作为整治的重点对象,通过常规检查、明查暗访、群众举报等方式,堵源头、端窝点,遏制假劣农资进入市场流通。坚持抓生产源头,抓批发市场,重点做到端窝点、打惯犯,狠抓要案大案。
3.4 重视基地管理,排查用药安全隐患
建议形成常年稳定的科技人员包村制度,熟悉掌握各乡镇基地生产情况,上市前多抽查基地安全用药情况、检测产品农药残留情况,严惩使用高毒、限禁用农药现象,对发现用药安全隐患事件,第一时间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销毁或无害化处理。
3.5 完善监管队伍,成立联动综合监管执法队伍
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议成立专门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严格监管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统一进行综合执法,有利于发挥强大的联合职能,对少数不法农资经营分子、乡间游贩起到严厉警示、打击、制裁作用,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环境。
3.6 注重宣传、服务工作
一方面针对农户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的现象,革新现有的宣传、服务手段。与各镇办结合,挑选出各镇办放心农资门店,制作宣传名单,对农户免费发放,让农户少走冤枉路、少花冤枉钱,不给乡间游走药贩留有可趁之机。另一方面要经过常规的宣传教育、培训等途径,加强对广大种植户购买和使用农药的技术进行服务和指导[6]。如在各镇办人员密集区举办“放心农资下乡”、“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定期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对无公害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开展“科学使用农药”培训等活动,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培养农户购买农资时的索取票证意识,增强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和能力。适时使用农药的指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加强农药使用新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工作,引导农民科学用农药,节本增效,防止因使用不当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
4 参考文献
[1] 雷郑莉,张玲,祁玉峰.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现状及构建[J].河南农业科学,2007(2):114-116.
[2] 杨虎臣,符建伟.郑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实践与探讨[J].河南农业科学,2005(7):108-110.
[3] 李光.浅谈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J].河南农业科学,2005(8):109-111.
[4] 杨红茹,齐亚婷,李刚.农药市场的问题及监管对策与建议[J].农药科学与管理,201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