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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出账流程8篇

时间:2023-09-05 09: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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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出账流程

篇1

关键词:财务管理财务集中管理实施

我公司脱胎于铁路局通信部门、成长于中国电信长期垄断的经营环境下。长期以来,各分公司间作为独立的财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比较粗放。一方面,管理链条较长,资产间的关系不能直接对应,流转不通畅,容易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另一方面,资产权属不易划分加之管理的分散使相当的资产在内部盘滞,难以产生应有的效益。因此要强化财务管理,实现成本控制,会计核算集中就成为必要条件之一。财务管理一直是企业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中,要想在各级分公司形成决策、激励和约束在内的三大财务管理机制,就必须实现由现在的核算型会计向管理型财务转变。现阶段,各级分公司财务人员的主要精力均放在基础核算上,财务部门的管理职能根本没能有效得发挥,因此我们应当以会计核算中心为主线,制定统一的会计作业标准,首先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进而通过建立财务集中管理体系,形成以“会计核算集中、资金筹措统一、内控体系高效地财务管理模式。

一、流程重组,构建以会计集中核算为核心的集中管理体系

企业的工作效率来自职责界面的明晰和各种流程的通畅,要想有效的实施财务集中管理,完善业务流程、生产流程和管理流程,建立省分公司业务流程体系是规范财务管理的源头。因为业务流程是管理的基础,公司扁平化管理势必要将原来被分割的工作复合,压缩成一个完整的任务,删除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同时又要有必要的风险控制,合理设置监督和审批环节,只有这样才能让财务内控体系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1、核心――会计集中核算

在省分公司组建会计核算中心,统一负责各级分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在核算中心内部,执行统一的作业流程和作业标准,并由核算中心负责全省内部资金的统一调配。实行收支两条线,撤消各级分公司的基本银行账户,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办理现金支付业务;保留收入专用账户,将各级分公司的收入款由收入户按期划转至省分公司,保证最大限度地将资金汇集在省分公司,为省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2、支撑――信息集中管理

目前,虽然我公司全部实行了会计电算化,但会计软件平台相对独立,核算软件与报表系统无法对接,因而使得会计信息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共享,既浪费了信息资源又减缓了信息提供的时效性。会计集中核算必须依托信息网络手段,通过与其它原有信息平台的链接,集成方方面面的会计信息,全方位实现数据共享,使公司内部管理与核算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为财务管理与集中核算创造有利条件,同时也为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及时的会计信息。

3、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

财务集中管理平台的搭建决定着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程度。会计核算集中不只是财务的集中,应当延伸到公司整个管理工作的各各层次,使管理工作的广度、深度得到提高。

我公司现在已经实施的二条主线分别为:(1)采购系统一体化的集中管理,集中统一采购,发挥比较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取消各级分公司的物资供应部门,由省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各地市分公司的物资供应业务。通过整合资源,合理降低库存、降低消耗、减少损失、折旧利新。(2)网络资源一体化和集中管理,集中统一在省分公司一点结算,降低网络运营成本,由省分公司网络支撑中心全面负责各地市分公司的网络资源调配,通过优化网络达到网络资源合理利用、出口成本节约支出。

我公司将来应实施的二条主线分别为:(1)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利用资金平台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取消下属单位的资金分户,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权限进一步上移到省分公司,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办理银行资金的收支管理,既可保证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也可将原来的会计事项事后反馈转变为事前控制,同时也强化了资金的管理。(2)对市场业务实行集中管理。市场是公司的终端业务,销售功能的强弱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和经营成果,宜采取逐步集中的管理办法对销售实行集中。现有的集团客户部集中了西安市大型和集团客户,将来应将销售决策权逐步上移,要从提供的业务、公司内部和竞争对手的价值链角度,识别每一项价值活动的成本动因,发掘增加客户价值或降低成本的机会,研究增加收入机会时的成本投入,分业务进行成本核算,建立定价模型,为营销提供支撑。

二、实时与定期集中管理相结合,公司财务集中管理的实现模式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财务集中管理适宜采用混合集中管理模式,即对中小地市分公司采用实时集中管理,对于较大的西安分公司采用定期集中管理。对中小地市分公司财务采用实时集中管理,就是对该公司整个业务发生“过程”的实时控制。在该模式下,地市分公司主要是费用中心,管理侧重点是对整个业务发生“过程”的控制。当发生成本支出时,又可采用两种方式对成本进行处理,第一种是由核算中心集中处理。即各级分公司财务人员采集原始数据,定期或传真到省分会计核算中心,由核算中心完成对费用原始凭证的审核、原始数据的采集,记账凭证的生成、记账,全省制定统一的业务处理流程、标准、规范,对会计核算实现集中控制、集中审核、集中管理,集中决策;第二种是会计核算分散处理,信息数据集中存储。当费用发生时,由各级分公司财务人员完成费用原始凭证的输入、审核、记账,同时通过计算机网络将数据提交省分公司,由省分公司集中存储记账凭证,强化控制力度。定期集中管理,对西安分公司采用定期集中管理,就是省分公司定期通过报表信息、财务分析信息等了解西安分公司的经营状况,对西安分公司进行“结果控制”。在该模式下,西安分公司是一个利润中心,管理关系相对松散。从财务控制角度看,省分公司依据其提供的报表数据反映赢利情况、营运情况等各种财务指标,通过这些指标的分析,对其进行财务控制。这种财务控制与实时集中管理模式的侧重点不同,它不是一种“过程”的控制,而是通过对“报表”的分析,而进行的一种“结果”控制。

三、软硬件平台,公司财务集中管理解决方案

对于实时集中管理第一种核算方式,现有的硬件可以满足会计核算的需要,只需增加会计核算的人员配备,从管理软件入手,解决核算系统与报表系统的数据对接,或依托办公OA的建立达到原始数据的实时传递,从而解决信息提供的及时性、完整性。在资金管理方面,在各地市分公司只保留收入账户,支出账户收归省分公司集中支付,以周为周期,将各地市分公司的支出款按业务量大小划分,固定于周内某一工作日集中从网银支付各类转账业务;同时基于银行省内联网的业务平台,为各分公司人员开设个人储蓄卡,用于工资的发放及现金报销款的支付,减少会计核算中心的现金收支。 对于实时集中管理第二种核算方式,技术架构是在网络技术支持下,省分公司与地市公司财务部间建立实时网络通讯系统,即在省分核算中心设立服务器,整个公司财务软件使用网络版本,公司实现远程“点对点”通信,分公司公司(客户端)全部通过网络进行日常业务处理,并将数据实时传递到省分管理中心的服务器上进行集中存储;服务器数据库由省分核算中心进行统一维护和管理,通过在管理软件中设置组织结构,并在不同控制层面上设置控制参数,实现省分公司与分公司单位信息共享,达到对整个省分公司财务信息的集中管理目标。

四、数据共享,公司财务集中管理的模块基础

1、营收模块,加强公司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管理

目前我公司收入管理除西安分公司外均集中在各分公司财务部门,业务量大、财务人员很大一部份精力花费在此,由于现行计费系统功能不够完善,许多业务数据均为手工操作,且对于我公司的预付费业务、宽带营收等均不能在计费系统中进行自动划转核算,对于后付费业务也无法对用户欠费建立明细台帐,不利于应收账款、预收账款的管理。另外,对于我公司收入中的各类明细业务以及今年重点开展的协同各项业务,在计费系统中也无法进行体现,使得财务收入的数据无法与市场收入进行有效的对接。因此,对于全省收入业务核算管理,需要从计费系统的源头进行优化,进而达到财务数据与计费系统数据的统一,将人为操作降到最低,解决计费数据与财务数据差异较大的现状。

2、物采模块,加强公司库存物资的实物管理

目前我公司物资管理已经建立有物资采购平台,并已实现分级次网络化管理,虽然物资的出入库已进行了平台操作,但该业务信息传递至财务人员仍采用原始的手工操作,财务人员很大一部份精力花费在料票的分捡核对,造成工作量大、核算的准确性保障性差的现状,因此,对于全省的物资核算管理,可以以采购平台与财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各项物资的出入库均在后台进行自动凭证生成,进而达到财务数据与物资实物的统一,将人为操作的失误率降到最低。

3、固定资产模块,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

我公司目前的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由于没有任何应用系统的支持,一直依靠EXCEL来完成,并且没有统一的格式,而固定资产的主要归属部门现采用设备履历系统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对于固定资产的增减、调配均按月进行数据的更新,但该设备履历系统对固定资产金额不做管理,因此固定资产的实物管理与固定的资产的财务核算对应性不强,所以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的很多操作都停滞在纸质化、手工化,影响工作效率。因此如果能将设备履历系统与财务系统进行有机的结合,即可实现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折旧计算计提等日常应用均采用电子化处理,并支持公司内对资产调拨流程及业务单据的制定,与总账系统关联形成内部往来凭证;支持多组织关系下对资产的管理,并与信息系统中其他模块有良好的互动关系;能够对我公司即将实行的全成本核算起到很好的辅助作用。

总之,财务集中管理的实施要点是要理清思路,制定一个科学的构思和切实可行的方案;理顺财务管理职责、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起一支高效协作的财务团队。财务集中管理不是通过财务集中,削弱下属单位的职责和职能,也不是简单的替代,更不是流于形式的集中。

参考文献:

[1]杨敏:《集团公司如何实施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企业经济,2003年05期;

[2]凌龙:《贾可走马,密不透风――希望集团公司如何处理总部与子公司关系》,畜牧市场,2005年07期;

篇2

关键词:结算中心 构建 运作

财务结算中心是根据集团财务管理和控制的需要在集团内部设立的资金管理机构,通过为内部成员单位办理资金结算与资金融通,以管理、规划、调控集团范围内的资金,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一、财务结算中心构建的基础

(一)政策基础

人民银行对企业集团是否可以设置结算中心没有明文规定,但对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资金管理是支持的。财政部1997年的《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有条件的企业要逐步建立资金结算中心”;2000年10月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中规定“实行母子公司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应当通过法定程序加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资金监控,建立健全统一的资金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结算中心的功能,对内部各单位实行统一结算。”所以,重在内部资金管理的结算中心是有其存在的政策基础。

(二)现实基础

目前大部分集团公司都采取分散型的资金管理模式,资金都沉淀在下级成员单位的账户上,集团总部无法及时掌握资金的整体情况;部分资金在账外循环,缺乏对资金的有效控制;成员单位资金余缺并存,未实现内部的有效调节。为了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效应,实现集团的战略发展,资金的集中管理成为企业集团日益紧迫的问题。

二、财务结算中心的基本架构

结算中心有其特定的资金管理模式,资金管理范围为集团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企业。相对完善的结算中心通常具备以下职能:

(1)结算管理:根据集团批准的资金预算和规定的审批手续,负责统一结算所属企业日常结算业务及相关账务的处理,并负责与相关银行和所属企业核对账目;

(2)资金预算管理:负责所属企业资金预算报表的统一汇总上报,掌握资金流向,考核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3)资金筹措管理:统一向银行筹措所属企业所需资金,保证集团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运转;

(4)资金监控管理:所属企业的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由结算中心对外统一管理;

(5)资金调剂管理:运用富余资金进行集团内部理财活动,调剂所属企业的短期资金余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为了充分发挥结算中心的各项职能,首先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覆盖全集团范围内的快速、稳定、安全的资金管理系统,满足资金账务核算、资金结算、信贷管理、票据管理等管理和决策分析的要求,实现集团内资金业务处理自动化、信息网络化、管理规范化和决策科学化。

其次,建立合理高效的账户管理体系。结算中心以集团公司的名义在资金归集银行设立一级集中总账户,下属成员单位在同一银行开立二级分账户。分账户可以分设收入专户与支出专户,实现收支两条线。为此须先推进集团范围内的账户清理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将收入支出专户以及特殊专户外的其他银行账户一律撤销,余额转入“支出专户”,同时按规定及时将各项收入资金存入收入专户。结算中心通过银行协议规则或资金管理系统上收单将成员单位收入账户资金上收到总账户,再由专人将总账户的资金根据规则划拨至成员单位支出账户,由成员单位完成对外支付。各单位结算账户资金可保留一定额度,结算中心依据成员单位的资金预算及生产经营情况予以核定,并视需要调整。各成员单位在资金管理系统均设置内部账户,彼此之间的款项划拨,由付款成员单位通过资金系统平台采取内部账户支付方式,使用委托付款书,经由资金制单、资金审核、审核支付等业务审批流程后,以成员单位的实名形式(内部账户)实现资金的内部支付。此外,要实行系统内统一借贷,实现对外统一筹资,必须要先进行贷款账户的清理,各单位所有银行的贷款和授信额度须全部取消,确实需要贷款可向结算中心重新申请贷款,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划入结算中心总账户统一管理的资金属于各单位的银行存款而非往来款,其所有权仍属各成员单位,结算中心可参照银行的同期存款利率对其进行计息处理。

第三,要充分发挥结算中心的资金管理职能,就必须准确定位结算中心。通常结算中心是作为组织机构中独立的财务职能部门,下设结算部、信贷部、资金计划部和风险监督部等部门。有些集团公司也将结算中心设在集团公司财务部内,行政上隶属于集团公司财务部。结算中心设立资金监控、资金会计、资金审核、资金出纳等相应岗位,开展结算中心业务,并对所有账户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结算中心组织结构图如图1所示。

三、财务结算中心的基本运作

结算中心的核心业务是资金结算、内部信贷与统一筹资,这三大业务模块的有效运转是结算中心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保证。

(一)资金结算

篇3

第一条 为有效配置财务资源,构建高效的资金运作平台,规范公司在实行收支两条线下的资金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的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资金收支是指子公司所有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集团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

第二章 基本原则

第四条 资金集中原则。子公司收到的所有资金全部进入收款账户(一般户),除逐级归集上划至集团公司外,收款账户只收不支,由集团公司统筹管理;子公司所有的资金支出均由支出账户(基本户)支付,子公司依据年度预算编制月度资金计划表按月向集团公司申请核拨。

第五条 预算管理原则。资金收支两条线以年度预算为指引,各项支出按管理界面和部门职责,以年度预算为依据分级分工审核。

第六条 分级管理原则。资金收支两条线按公司行政管理级次实行分级管理。

第三章 管理界面

第七条 集团公司负责资金收支两条线政策的制定、管理和考核,负责统筹管理子公司各类流入资金,及时审批并拨付各项支出资金,负责全公司资金的筹措,保证子公司合理的资金需求。

第八条 子公司负责本单位的资金管理,保证各类资金安全、及时的回收,及时、准确编制资金用款计划,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各项资金管理规定,保证资金安全。

第四章 部门职责

第九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是收支两条线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控各子公司银行账户和现金流量状况,负责审核各子公司的经营性资金用款计划,负责归集、拨付与筹集资金。

第十条 集团公司综合业务部负责审议子公司成本项目资金拨付计划。

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运营部负责审议子公司平台建设及投资项目资金拨付计划。

第十二条 集团公司行政部负责审议子公司物资采购及日常办公费用的资金拨付计划。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人事部负责审议子公司工资及社保费用的资金拨付计划。

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按照董事会审定额度拨付下属子公司各项支出资金。

第十五条 各子公司业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项目管理,组织编制月度资金计划表,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后提交给各子公司财务部门。

第五章 账户性质及管理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采取建立收入支出账户的两级管理体系,银行账户按管理级次分级管理,各子公司对所属账户的资金安全和资金使用负责。

第十七条 收入账户是包括产品销售收入、利息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其他收入等的银行帐户。

第十八条 支出帐户的支付范围包括:营业成本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经集团财务部批准的其他支出。支出账户是子公司的基本账户。

第十九条 各子公司设立的收款户只限本地*银行经营网点,并开通网银功能,银行印鉴中的法人私章由集团财务部保管,网银授权钥匙由集团财务部保管。收款户不得收取现金,收入款只能通过转帐汇款。

第二十条 收入账户不允许对外支付,仅限于按级向上归集资金,按月向子公司基本户拨款。

第二十一条 各子公司开户、销户、账户用途的变更须报集团批准,由于银行系统升级、工商登记变更等客观原因导致的账户信息的变更应及时报集团备案。

第六章 收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子公司收到的货币资金必须全额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不得以任何名义开设个人存款户(存折)作为过渡帐户,一经发现将对责任人以挪用公款论处。

第二十三条 各子公司应不断加强应收款项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回收,防范坏账损失风险。各子公司应定期查收各项应收款项,对逾期未收款项应及时向债务人发出催账通知,对久拖未还款项应及时采取合法的债权保全措施,对已作坏账核销、但债务人仍存在的应收款项应专设备查簿详细记录,并及时催收。

第七章 资金申请

第二十四条 各子公司应建立月度资金用款计划例会制度。

第二十五条 各子公司应以年度预算为依据,结合本企业的现金流量情况,按照规定的时间(每月底25日前上报下月资金计划表)和形式(电子档与纸质签字档扫描件)向集团财务部上报月度资金计划表。

第二十六条 各子公司应制定资金申请的内部管理流程,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第二十七条 各子公司向集团申请计划外资金必须及时且有充分合理的理由。频繁申请计划外资金的单位将视情节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各子公司编制资金用款计划务求准确,对于连续三个月出现月末支出账户资金存量大于预付金额度及自留结余资金合计数的,集团公司将予以通报批评。

第八章 资金审核

第二十九条 每月底26日-28日,集团财务部组织各部门召开月度资金计划会,集中审议各级子公司上报的下月月度资金计划表。财务部根据各部门的审核结果,结合各子公司的资金存量和实际支付情况,确定各子公司的拨款额度。29-30日将审议结果报董事会最终审定。

第三十条 集团公司综合业务部以年度预算为依据审核各子公司上报的成本项目支出。

第三十一条 集团公司运营部以年度预算为依据审核各子公司上报的平台建设及维护支出、投资项目支出。

第三十二条 集团公司行政部以年度预算为依据审核各子公司上报的物资采购及日常办公费用。

第三十三条 集团公司人事部以年度预算及工资表为依据审核各子公司上报的工资及社保费用。

第九章 资金拨付

第三十四条 集团公司财务部按照董事会审定的当月资金额度,于每月1-5日向子公司基本支出户拨付款项。

第三十五条 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出差期间,其资金审批权限根据公司领导分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付款内控管理

第三十六条 各子公司采用预算管理、现金流量控制、限额经费核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付款管理。

第三十七条 各子公司所有资金必须严格按照付款审批权限进行支付。重要的资金支付业务必须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制度。

第三十八条 各子公司的资金支付须附有合法有效的支持文件。(包括各类有效经济合同、合法的发票或凭证、领导在权限范围内同意付款的批示等)。支出项目之间不得挪用、占用,若违反规定一经查实,将按所挪用、占用的资金额度扣减次月用款额度,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十九条 采用网络汇款方式必须保证付款人员、审核人员的网络IC卡、读卡器和密码的安全,网络汇款严格按事先设定的电子审批权限流转,不得简化和篡改。

第十一章 资金监控

第四十条 各子公司收入账户与支出账户均纳入集团的监控范围。通过银企直连资金监控系统实现资金信息的实时反映、现金流量的实时监控,资金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第四十一条 集团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资金收、付的各环节进行实地检查监督,检查结果直接纳入子公司财务经理的考核。

第十二章 附则

篇4

[关键词]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业务流程

资金集中管理是当前不少集团公司在资金管理上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资金管理中心,借鉴我国商业银行的资金管理模式,依托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实现资金的统一筹集、分配、使用、管理和监督,达到资金使用效率的最大化。笔者作为安徽烟草行业资金集中管理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之一,全程参与了安徽烟草资金管理中心的筹建和运行过程。基于此,笔者对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实施过程中主要业务流程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期望对同行有一定的参考借鉴价值。

一、资金集中管理的目标和特点

目前,很多集团公司都具有资产多、规模大、子公司分散、现金流量充足或参差不齐等特点,其内部也可能没有大量的内部往来结算,但只要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业合计沉淀有大量资金,有提高整个集团资金使用效率的愿望,资金集中管理便是一个效益巨大的选择。

资金集中管理所要达成的目标是:通过建立资金管理中心,加强对集团所属企业资金的宏观调控,盘活存量资金,调剂资金余缺,加速资金周转,降低财务费用,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资金管理中心是在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内部设立的、办理内部成员单位现金收付和往来结算业务的专门机构。资金集中管理的特点表现在:

(一)内部成员单位是独立的核算单位

内部成员单位都具有自己的财务部门和各自的银行账户。集中在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不改变其所有权和经营权。

(二)收支两条线的运作流程

先集中内部成员单位的现金收入,再由资金管理中心根据成员单位上报的现金预算,向各成员单位拨付各自所需的货币资金,同时监控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三)对于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往来结算不再通过银行

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往来结算由资金管理中心通过“走账不走钱”的方式进行内部结算,大大降低了整个集团公司的资金需求量。这样以富余的银行存款来偿还银行贷款,将会大大降低银行贷款的数额,降低财务费用。

(四)统贷统还和内部借款

内部成员单位不单独从银行贷款,由资金管理中心实行统贷统还,保证整个集团的资金需求量。

(五)成员单位与资金管理中心之间形成存贷关系

各成员单位可以向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内部存款、内部借款和还款,实行有偿存贷制度。

二、资金集中管理的主要业务流程

资金管理中心作为整个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机构,负责集团内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测算整个集团公司的资金需用量,统一对外融资;按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进行集团内资金的上划与下拨i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经济业务的内部结算;调剂资金余缺,计算、收取和拨付内部资金占用费;对成员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等。

要保证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的成功实现,必须借助于计算机网络技术,通过信息化来构建资金集中管理系统。针对资金管理中心上述的主要工作内容,资金集中管理系统需要设计出如下一些主要模块,来完成资金集中管理的整个业务流程,即:资金预算管理、资金划拨管理、内部结算管理、借还款管理、资金占用费管理、账务与报表管理、综合查询等。每个模块又分别设置一些子模块,处理不同的业务。资金集中管理各模块的系统功能见图1。

(一)银行账户管理

集团公司在进行资金集中管理之前,需要对资金管理中心和所有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清理,以便集中管理。资金管理中心在所有协作银行(一般选择两到三个协作银行)各开立一个账户,既是收入账户,也是支出账户。通过该账户办理内部成员单位收入的上划和预算资金的下拨等业务。

各成员单位在所在地协作银行的分支机构中选定一家开立一个支出账户,另外选择一到两家协作银行开立一到两个收入专户。收入专户反映成员单位的各项收入及上划资金管理中心的款项;支出账户是成员单位的基本账户,反映资金管理中心拨入的款项以及成员单位的各种支出。

除收入专户和支出账户之外的原有其他账户应逐步清理。

(二)增设会计科目

资金管理中心和成员单位均需增设“内部存款”和“内部借款”两个一级科目。“内部存款”科目对资金管理中心来说。核算的是收到的各成员单位的上划款项,以及下拨到各成员单位的款项;对成员单位来说,核算的是上划到资金管理中心的款项,以及收到资金管理中心的拨入款项。“内部借款”科目对资金管理中心来说,核算的是借给成员单位的款项,以及收到的成员单位的还款;对成员单位来说,核算的是从资金管理中心的借款,以及归还资金管理中心的款项。另外,资金管理中心和成员单位均在“财务费用”科目下增设“内部资金占用费”明细科目,该科目核算收付的内部资金占用费。

(三)资金预算管理

资金预算管理的基本处理原则是网上处理与网下协调相结合。各成员单位将初步核定后的预算方案在资金管理系统的预算管理模块录入上报。每年年末填写下一年度的分季度的年度现金预算表,再据此在每月月末填写下一月的分旬的月度现金预算表。资金管理中心对各成员单位的月度预算计划进行核准,作为日常性预算支出在每句第一天向各成员单位下拨资金。非日常性的现金预算支出,由各成员单位另行单笔申请,资金管理中心单笔审核、下拨。

(四)资金划拨管理

资金划拨管理包括资金上划和资金下拨。

1 资金上划。资金管理中心委托协作银行将成员单位收入实行专户存款,于每日营业终了,通过电子汇划系统,自动将成员单位此时点前收入专户上的所有资金直接上划到资金管理中心银行账户,将成员单位该收入专户上的存款扫数为零。所有上划资金,当日到账。资金上划时,资金管理中心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内部存款一XX成员单位”科目;各成员单位借记“内部存款――资金管理中心”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 资金下拨。分为日常性资金下拨和非日常性资金下拨。对于成员单位的日常性资金需求,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各成员单位每月在预算管理模块上报的分旬的月预算计划,在每甸第一天拨付到各成员单位支出账户;对于成员单位关于基建、技改或对外投资等非日常性活动的资金需求。由成员单位在预算管理模块随时申请,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随时及时拨付。资金下拨时,资金管理中心借记“内部存款――XX成员单位”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各成员单位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内部存款――资金管理中心”科目。

(五)内部结算管理

成员单位之间因销售货物、提供劳务等发生的经济业务以及其他往来业务一律通过内部转账结算。针对不同的结算情由,收付

各方可以分别选择主动付款方式或主动收款方式申请结算,在对方审核确认后,系统根据确认的收付金额,自动减少付款方的内部存款余额,增加收款方的内部存款余额,完成付款行为。付款完成后,资金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可供收付双方打印的资金结算原始凭证。发生内部结算时,成员单位销货(提供劳务)方借记“内部存款――资金管理中心”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科目;成员单位购货(接受劳务)方借记“库存商品(其他业务支出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内部存款――资金管理中心”科目;资金管理中心借记“内部存款XX购货方”科目,贷记“内部存款――XX销货方”科目。

(六)借还款管理

借还款管理分为借款管理和还款管理。当某成员单位测算到所需资金超过自身拥有的内部存款时,可以提前向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借款。资金管理中心对借款的金额、用途、期限等进行审核。核准确认后,软件系统按照核准的金额自动增加该成员单位的内部借款余额和内部存款余额,并从增加之日起开始计收内部借款的资金占用费。某成员单位向资金管理中心进行内部借款时,资金管理中心借记“内部借款――XX成员单位”科目,贷记“内部存款――XX成员单位”科目;成员单位借记“内部存款――资金管理中心”科目,贷记“内部借款――资金管理中心”科目。

如果成员单位以后的内部存款大于正常需用,有富余资金。则既可以到期还款,也可以申请提前还款或可以在到期前分期还款。在申请后由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确认,软件系统按照确认的还款金额自动减少成员单位的内部借款余额和内部存款余额。某成员单位进行内部还款时,资金管理中心借记“内部存款――XX成员单位”科目,贷记“内部借款――XX成员单位”科目;成员单位借记“内部借款――资金管理中心”科目,贷记“内部存款――资金管理中心”科目。

资金管理中心为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加强内部借还款管理,控制贷款风险,可以参照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实行信用评级制度,为内部成员单位评定信用等级。对于集团内部信用等级较高的成员单位,资金管理中心可以核定综合授信额度,需要时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对于内部信用等级较低的成员单位,资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内部担保贷款,由内部信用等级较高的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七)资金占用费管理

资金管理中心按照资金有偿占用的原则,可对成员单位的内部存款和内部借款计算、收取、支付内部资金占用费。内部资金占用费由资金管理系统根据各成员单位的内部存款或内部借款余额每月结息一次,并生成内部资金占用费通知单。资金管理中心、成员单位可以将该通知单打印出来,按照收到或支付的内部资金占用费相应减少或增加财务费用,纳入当期损益。

内部借款和内部存款的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1 内部借款。资金管理中心收取的内部资金占用费=∑[计息期内每笔内部借款数额×实际占用天数×日贷款利率]

2 内部存款。资金管理中心支付的内部资金占用费=∑[计息期内内部存款每天余额]×日存款利率

为了有效调动成员单位在资金管理中心内部存款和内部借款的积极性,制定内部资金占用费率时,在参照银行同期存贷款利率和衡量内部存款总体余额与内部借款总体余额的比例关系后,适当上浮内部存款的资金占用费率,适当下调内部借款的资金占用费率。这主要是考虑不把存贷利差留在资金管理中心。而是让利于所有成员单位。

资金管理中心收取资金占用费时,资金管理中心借记“内部存款――XX成员单位”科目,贷记“财务费用――内部资金占用费”科目;成员单位借记“财务费用――内部资金占用费”,贷记“内部存款――资金管理中心”科目。资金管理中心支付资金占用费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八)账务与报表管理

1 账务处理。整个资金管理系统涉及了所有成员单位和资金管理中心的资金收支和收益,因此,对应的会计账务处理便非常重要。资金集中管理的信息化系统针对所发生的绝大部分资金业务都应自动生成会计凭证并同时记账。只有少数一些不常见的业务需要手工填制记账凭证。这样,可在资金管理系统里产生一个完整的账务处理系统,包括会计凭证、总账和分类别的或分单位的明细账,以便及时反映整个资金管理系统的所有业务处理情况。

2 报表管理。为了反映资金集中管理的总体运行状况,资金管理中心需要编制多种资金报表。资金管理系统附属的资金报表模块可以在每月月底自动生成多种资金报表。供集团公司领导了解整个集团的资金运行状况。需要编制的资金管理报表主要包括:资金平衡表(类似于资产负债表)、内部存款增减变动表、内部借款增减变动表、内部资金占用费收支表等。

3 对账管理。资金管理中心需要在资金管理系统里及时记账、复核、结账(一日一结)。资金管理系统可以提供自动对账的功能。每月对账一次,月末的最后一日为对账截止日。主要是核对成员单位在资金管理中心的内部存款和内部借款的发生额和余额。

三、资金集中管理实施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争取银行、财政和税务部门的理解与支持

资金管理中心需要与协作银行达成共识,签订银企合作协议,争取更好的服务和优惠条件。商业银行的结算服务和信贷支持可以保证资金集中管理的顺利运行,确保资金汇划快捷、安全,保证生产经营的资金结算和需求。

针对资金管理中心内部结算这一新的款项结算方式,可以请求财政和税务部门下达专门文件,明确集团公司内部成员单位之间通过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的收付款凭证可以视同合规的款项结算依据。

(二)资金集中管理的风险控制

资金管理中心在进行资金集中管理的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风险:

1 商业银行的借贷风险转嫁到集团内部。原来基层企业各自在银行的借款转为在资金管理中心的借款,当某基层企业效益不好甚至破产时,原来商业银行承担的贷款损失风险可能会转移到集团公司的资金管理中心。

2 分散风险转变为集中风险。以前,如果一个或几个基层企业经营运行困难,一般不会影响到其他企业和整个集团,而现在就有可能拖累到整个集团。资金管理中心统借统还的融资方式,虽增强了融资管理,但也承担了整个集团的融资风险。

因此,风险控制将是集团公司资金管理中心需日常重点关注的问题。资金管理中心和所有成员单位都要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建立和遵守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制度。通过必要措施,有效降低财务风险,促进集团公司加强对所属企业的控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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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序顺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

3、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3.1分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股份公司财务部(书面报告)才能收取,严禁收取省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银行承兑汇票。

3.2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要素必须齐全:日期大写;金额大、小写要一至;并必须有银行的“汇票专用章”的钢印或红印(只有农行为钢印,其他银行均为红印)。银行承兑汇票下面左边“承兑申请人盖章”处必须由承兑汇票申请单位(即出票单位)盖上预留银行印签,出票人的全称与出票人签章的财务专用章必须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核对无误。

3.3银行承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B、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C、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4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即其出票日期与到期日不得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转账背书回股份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取得连续背书,第一背书人必须同票面收款人全称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书人同第一背书人相同,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3.5信用社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资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为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在当地向开票银行查询确认其为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确信开票银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级的银行),才能发货。

3.6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除了通过分公司开户行向开票银行查询外,还必须带银行承兑汇票到分公司开户行找银行票据的专业人士辨别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同城银行开出的,要求财务经理亲自到出票行落实该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分公司为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且必须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二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寄回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在背书栏盖分公司银行印鉴章的同时,必须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以免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给总公司造成损失,如在背书栏内盖章,而没有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如果该银行承兑汇票遗失,任何单位或个人即可将该银行承兑汇票送往银行解付或贴现。

4、借支制度。公司人员借支应该根据需要核定额度,填写借支单,由财务经理和销售分公司经理审批。上一笔借支未清账,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员工出差借时需附经审批后的《出差申报单》。

5、关于严禁非授权人员向经销商(客户)收(借)取“钱、物”的规定

为防范风险,防止经济纠纷,现就关于禁止分公司员工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事宜规定如下:

1、股份公司严厉禁止销售分公司任何人员到公司的任何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禁止业务人员为任何经销商(客户)带款、带货。

2、销售分公司财务经理要负责给与分公司有往来关系的每一个经销商法人发一份书面函件(一式二份并盖公司财务章,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发,经销商法人签章确认后,分公司财务部回收一份存档备查,经销商自留一份),明确股份公司严禁业务员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及其他任何经手钱、物的事情。

二、往来账管理制度

1、应收账款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销售,减少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在减少呆账、坏账,对销售分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规定:

1.1公司的产品销售规定是:“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所以原则上销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许有应收货款余额。

1.2各销售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赊销,对确需赊销的,应先向股份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必须要说明出现应收账款单位的资信状况(包括其经营资格、资信状况及经营能力等)并有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签署意见,报告经股份公司财务部、销售总监、总经理审批,且该应收账款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应收账款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分公司必须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1.3有应收账款的分公司财务经理每月应编报“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对分公司的对外应收账款作详细的分析,不得只报余额不作账龄分析。每月末都必须与经销商对账,并获得经销假商签字、盖章的确认书。

1.4销售分公司不得以“应收账款”来调节销售额,任何虚增虚减“应收账款”发生额、人为提高或降低销售业绩的做法,均属做假账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反财经纪律从严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公司必须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坚决杜绝呆、坏账的发生,特别是分公司财务经理,绝不能做假账,否则,股份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直至免职。

2、内部往来管理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分公司与股份公司货款、费用等经济业务往来的结算,各销售分公司之间不能有任何往来挂账。

2.1、本科目按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2.1.1 当收到大连分公司开具的税票时,按税票上的价款借记“库存商品”,按税票上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税票总额贷记“内部往来”。当分公司把货款划回股份公司总部时,借记“内部往来”,贷记“银行存款—货款户”。

2.1.2 股份公司拨付给各销售分公司费用时,分公司借记“银行存款—费用户”,贷记本科目。

2.2、为了保证股份公司与大连分公司、各销售分公司的往来账项清楚准确,有据可查,所有往来账项均需使用有编号的一式三联的《转账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由经济业务发生的单位填写,并送交双方同时入账。内部往来业务必须每月核对,根据总公司的对账单编制一式两份的《内部往来调节表》,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调节项目只允许是时间差的调节,并要及时查明原因给予调整。

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会计政策: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则及折旧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

2、管理部门:销售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由分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取得后,即由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标签;低值易耗品由仓库保管。

3、移交:对于固定资产应按所列使用部门详细列清册办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按照库存商品出库程序审批后领用。

5、盘点:销售分公司固定资产应由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外应该于每季度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点表“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一份报分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门说明原因报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根据盘盈盘亏原因做出相应处理。

6、购置审批程序及相关手续:销售分公司无权购置任何固定资产,若需购置,必须向股份公司财务部在月度预算中列出预算,并专项报告,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和相关权力部门批准后购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预算中申请,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险: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求办理财产保险。

8、费用承担: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使用费由分公司承担。

四、发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销售公司购、销货发票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1、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

1.1、各销售分公司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1.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1.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经办人是客户的,还需注明客户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由业务员签字确认,或附该客户的单位介绍信,随同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

1.4、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的,须向对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

1.5、所有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1.6、凡是已实现销售,客户未索取发票的,必须开具普通发票附于记账凭证后,并计提销项税,客户联单独由会计保管,并在发票登记簿登记。

1.7、对于赊销的,除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2、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2.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须提供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单位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2.3、公司具体经办业务员依据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对方的收货单据,或收回的普通发票等,按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编制开票申请单(开票申请单附后),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由对方的具体经办人员来办的,应由来人签字并填写其身份证号码,公司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经理审批,然后由财务经理审批,审核无误后的开票申请单才能开票,开票申请单和发票记账联一同作为记账凭证附件。

2.4、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具体经办人员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不得遗漏。

2.5、开票申请单要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入账。

2.6、对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动的,客户要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以利业务结算;变更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管理。

2.7、退货发票的处理:对于批准的退货,将已开具给客户的兰字销售发票联及抵扣联(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3、接受发票的管理规定

3.1、接受发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

3.2、接受的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

3.4、对于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参照以上规定审核外,应先到税务机关及时办理认证手续,然后再办理业务结算手续;

3.5、接受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可以让其提供无抵扣作用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

3.6、业务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票据入账手续,不得拖延,暂时无法完成货物品质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须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

3.7、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列支装卸运输费必须取得“运输行业专用发票”,“运输行业专用发票”是指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货物业的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予抵扣。合规的运输发票,按照结算金额的7%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或根据税务局要求进行调整),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3.8、无法按规定取得合法发票的,应向当地税务局要求代开发票,并征询当地税局抵扣应当具备的条件,全项详细填写。

4、违反公司发票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于已开具的发票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对经销公司有关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违反规定触犯刑法的,后果自负;违反规定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缴税款的,或者因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往来结算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要负赔偿责任。

五、存货管理制度

1、分公司要货申请

1.1分公司的库存管理应坚持“库存合理、加快周转”的原则,尽可能降低库存风险。

1.2分公司在要货时须根据销售计划,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订货次数及数量,在合理库存内保证销售的需要。

1.3根据上述要求,分公司计划员要填好《要货申请表》,《要货申请表》经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并通过传真给大连分公司销售部,经销售部和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办理发货程序。

2、存货入库流程。首先由申请人填写入库申请单,入库单至少有下列:

产品品种 货位号 数量( ) 单价 金额(元) 备注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入库单,填写好由检验员(或库管员)检验后签字,并由库管员核实入库数量登记。入库单至少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库房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申请人留存。入库时要求严把质量关,做好各项记录,以备查用。财务部门根据入库单财务核算联和其他相关单据入账。

3、存货出库流程。存货出库的方式主要有3种:客户自提、委托发货和公司送货。第一种:客户自提。是客户自己派人或派车来公司的库房来提货;第二种:委托发货;第三种:公司派自己的货车,给客户送货。无论采用哪种出货的方式,都要填写出库单。出库单(或销售单)至少有下列内容:发货单位、发货时间、出库品种、出库数量、金额、出库方式选择、结算方式、提货人签字、成品库主管签字。如下表:

发货单位: 出库日期

产品品种 产品数量 金额 备注

出库方式选择 1、客户自提 2、委托发货 3、公司送货

运费结算方式 1、公司代垫运费 2、货到付款

出库单(或销售单)也是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成品库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提单,提货人留存。提货的车到达仓库后,出示出库单据在库房人员协调下,按指定的货位、品种、数量搬运货物装到车上。保管人员做好出库质量管理,严防破损,做好数量记录,核实品种、数量和提单。

4、存货盘点。分公司财务部每月底要协同库管员对库存商品进行一次盘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要查明原因,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进行相应处理。

六、销售分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在人事关系上属于股份公司总部,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和解聘财务人员。下属各销售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经理提名,报股份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2、下属各销售分公司核定财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统一管理和发放;财务人员为销售分公司办公或出差等而发生的费用由各销售分公司承担;财务人员的培训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股份公司总部承担。

3、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股份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的指导;总部财务审计部对其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审计和不定期专项核查,对于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公司总部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违返国家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协助所在公司领导搞好经营管理,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积极为分公司领导的经营决策出谋划策。

5、下属各销售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定期向总部财务审计部述职,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创新,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鼓励多提合理化建议。

6、股份公司总部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以此作为年终奖金和工资标准的考评依据。

七、岗位职责

分公司财务岗位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制度,现关于分公司每个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分公司财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优劣作为对财务人员的晋升、奖惩依据。

1、分公司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

1.1在股份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在分公司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

1.2审核分公司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法规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1.3审核上报股份公司的财务资料,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编制分公司经营费用的预算,并就经营费用预算的执行差异进行,然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及股份公司财务部。

1.4复核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核对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审核分公司的会计报表,并在限期内寄回股份公司财务部。

1.5严格审核分公司物料收发凭证,坚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对分公司的实物(包括库存商品、物料、固定资产等)与货币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并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1.6在坚持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地配合销售分公司总理推动分公司销售业务的提升,做好分公司总经理的参谋。

1.7做好分公司的物流、资金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分公司内、外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1.8妥善保管、归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协调好与当地税务部门的关系。

1.9按股份公司的规定管好、用好分公司的印章,并做好分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的审核、备案工作。

1.10协调好分公司的财务岗位工作,并组织好分公司财务每月的工作小结会,分公司财务工作中存在的和不足,并书面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财务内控制度,安排好分公司节假、双休日财务人员的值班,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原则。

1.11按时完成股份公司财务部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分公司财务队伍,将分公司财务工作做好。

2、分公司会计的岗位职责

2.1按照国家会计法规制度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明细账(不包括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和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报告分公司财务经理。

2.2登记好有关备查账簿;定期和不定期对账,使账账、账实相符。

2.3与库管员共同验收分公司物料入库,并填制入库凭证。

2.4根据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的附表。

2.5月初装订分公司上月的记账凭证、物料收发凭证并归档(财务资料归档管理)。

2.6负责税务申报及税控系统的维护。

2.7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分公司出纳的岗位职责

3.1严格、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

3.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的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货款,不能白条抵押现金,坚持货款现金与费用现金分管的原则。必须是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3.3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使用支票必须经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两人签同意后方可开出。出纳员办理每一笔收付款业务的依据,必须根据会计(财务经理)编制的,并经审核无误的凭证。

3.4建立、建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各种账目,出纳员每办理一笔收付款业务前,必须坚持复核每一笔收付款凭证所反映的内容和金额,对不完整、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经理或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反映。

3.5月末分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3.6为了确保安全,分公司向银行提取或存入现金时,应由分公司财务经理配备人员同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交给他人。

3.7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代他人代管,如确有原因离岗时,必须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指派他人代管,而且交接手续双方必须清楚。

3.8出纳员使用的各种印章,如支票印鉴、“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都要妥善保管。为了分清责任,支票印鉴必须坚持分管的原则。任何时侯都不能一个人保管和使用支票的所有印鉴。

3.9加强有价证券的管理,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设立备查账,保护有价证券安全、完整不受损(要转回股份公司的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转回)。

3.10出纳人员不能兼任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簿登记工作。

3.11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注:销售分公司未设会计岗位的,由财务经理兼任会计工作岗位。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3、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本制度第七条。

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股份公司财务部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4、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公司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5、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6、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

7、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 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5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 15年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 5年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5年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永久

(四)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 永久

(2)、财务成本计划 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 永久

九、 附则

篇6

1、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1)公司支票的购买由出纳员负责,并填写支票备查簿,支票备查簿由销售公司财务经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纳员负责保管,签发支票所需的财务章由财务经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纳保管。

(3)现金支票只能由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时使用,公司与其他单位之间金额在结算起点以上的经济业务往来,一律使用转帐支票。

(4)各部门或个人因工作需要领用支票时,应填制规定的借款单,由部门经理和财务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并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人员签发。借款人应在支票领用之日起,十日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其程序与现金支出报销程序一样。支票领用人应妥善保管已签发的支票,如有丢失应立即通知财务部门并对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5)出纳员不得签发不确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当付款金额无法确定时,可签发限额转帐支票,并写明用途和收款单位。

(6)财务人员不得在支票签发前预先加盖签发支票的印章,签发支票时必须按编号序顺使用,对签错的支票或退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并与存根一起保管。

(7)应及时登记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及时核对存款余额。

3、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定

3.1分公司收取银行承兑汇票必须经股份公司财务部(书面报告)才能收取,严禁收取省辖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注有“不得转让”字样的银行承兑汇票。

3.2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要素必须齐全:日期大写;金额大、小写要一至;并必须有银行的“汇票专用章”的钢印或红印(目前只有农行为钢印,其他银行均为红印)。银行承兑汇票下面左边“承兑申请人盖章”处必须由承兑汇票申请单位(即出票单位)盖上预留银行印签,出票人的全称与出票人签章的财务专用章必须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称、账号、开户行必须核对无误。

3.3银行承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A、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B、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C、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3.4银行承兑汇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即其出票日期与到期日不得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转账背书回股份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取得连续背书,第一背书人必须同票面收款人全称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书人同第一背书人相同,依次前后衔接,最后一次背书转让的被背书人是票据的最后持票人。

3.5信用社无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资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为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必须在当地向开票银行查询确认其为有效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确信开票银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级的银行),才能发货。

3.6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除了通过分公司开户行向开票银行查询外,还必须带银行承兑汇票到分公司开户行找银行票据的专业人士辨别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同城银行开出的,要求财务经理亲自到出票行落实该票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分公司为收款人(或被背书人),且必须在收取银行承兑汇票的二个工作日内将所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寄回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在背书栏盖分公司银行印鉴章的同时,必须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以免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给总公司造成损失,如在背书栏内盖章,而没有注明被背书人的全称,如果该银行承兑汇票遗失,任何单位或个人即可将该银行承兑汇票送往银行解付或贴现。

4、借支制度。公司人员借支应该根据需要核定额度,填写借支单,由财务经理和销售分公司经理审批。上一笔借支未清账,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员工出差借时需附经审批后的《出差申报单》。

5、关于严禁非授权人员向经销商(客户)收(借)取“钱、物”的规定

为防范风险,防止经济纠纷,现就关于禁止分公司员工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事宜规定如下:

1、股份公司严厉禁止销售分公司任何人员到公司的任何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禁止业务人员为任何经销商(客户)带款、带货。

2、销售分公司财务经理要负责给与分公司有往来关系的每一个经销商法人发一份书面函件(一式二份并盖公司财务章,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发,经销商法人签章确认后,分公司财务部回收一份存档备查,经销商自留一份),明确股份公司严禁业务员到经销商(客户)处借款、借货及其他任何经手钱、物的事情。

二、往来账管理制度

1、应收账款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销售,减少经营风险,保证公司的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在减少呆账、坏账,对销售分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规定:

1.1公司的产品销售规定是:“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所以原则上销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许有应收货款余额。

1.2各销售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赊销,对确需赊销的,应先向股份公司财务部提出书面报告,报告中必须要说明出现应收账款单位的资信状况(包括其经营资格、资信状况及经营能力等)并有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签署意见,报告经股份公司财务部、销售总监、总经理审批,且该应收账款的期限不能超过一个月。对应收账款超过一个月的单位,分公司必须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并采取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解决。

1.3有应收账款的分公司财务经理每月应编报“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明细表”对分公司的对外应收账款作详细的分析,不得只报余额不作账龄分析。每月末都必须与经销商对账,并获得经销假商签字、盖章的确认书。

1.4销售分公司不得以“应收账款”来调节销售额,任何虚增虚减“应收账款”发生额、人为提高或降低销售业绩的做法,均属做假账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违反财经纪律从严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和财务经理,分公司必须要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坚决杜绝呆、坏账的发生,特别是分公司财务经理,绝不能做假账,否则,股份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直至免职。

2、内部往来管理

内部往来科目核算分公司与股份公司货款、费用等经济业务往来的结算,各销售分公司之间不能有任何往来挂账。

2.1、本科目按单位设置明细科目:

2.1.1当收到大连分公司开具的税票时,按税票上的价款借记“库存商品”,按税票上的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税票总额贷记“内部往来”。当分公司把货款划回股份公司总部时,借记“内部往来”,贷记“银行存款—货款户”。

2.1.2股份公司拨付给各销售分公司费用时,分公司借记“银行存款—费用户”,贷记本科目。

2.2、为了保证股份公司与大连分公司、各销售分公司的往来账项清楚准确,有据可查,所有往来账项均需使用有编号的一式三联的《转账通知单》,《转账通知单》由经济业务发生的单位填写,并送交双方同时入账。内部往来业务必须每月核对,根据总公司的对账单编制一式两份的《内部往来调节表》,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查,调节项目只允许是时间差的调节,并要及时查明原因给予调整。

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会计政策:固定资产的入账原则及折旧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会计政策详见会计政策部分。

2、管理部门:销售分公司的固定资产由分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取得后,即由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标签;低值易耗品由仓库保管。

3、移交:对于固定资产应按所列使用部门详细列清册办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按照库存商品出库程序审批后领用。

5、盘点:销售分公司固定资产应由财务部门会同使用部门每年盘点一次。另外应该于每季度就固定资产的项目中根据登记卡册,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点表“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一份报分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对于盘盈或盘亏除应专门说明原因报股份公司总部财务部,根据盘盈盘亏原因做出相应处理。

6、购置审批程序及相关手续:销售分公司无权购置任何固定资产,若需购置,必须向股份公司财务部在月度预算中列出预算,并专项报告,经股份公司总经理和相关权力部门批准后购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预算中申请,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险: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要求办理财产保险。

8、费用承担: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使用费由分公司承担。

四、发票管理制度

为加强各销售公司购、销货发票的管理,制订本制度。

1、对外销售开具发票的规定

1.1、各销售分公司根据税法等有关规定,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或会计专人办理发票的领购、开具和保管业务。

1.2、发票上的客户名称,要依据客户在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单位全称为准,不得写错别字,不得写单位简称;客户为自然人的,要如实填写姓名。

1.3、已开具的发票,须有经办人按发票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经办人是客户的,还需注明客户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由业务员签字确认,或附该客户的单位介绍信,随同发票记账联交财务部门办理入账或归档管理。

1.4、发票由业务员亲自送达的,须向对方索取签收证明,并有收到人签字和单位盖章,该证明要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门,附发票记账联后入账。

1.5、所有对外出具的发票,均得经办人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登记。

1.6、凡是已实现销售,客户未索取发票的,必须开具普通发票附于记账凭证后,并计提销项税,客户联单独由会计保管,并在发票登记簿登记。

1.7、对于赊销的,除经特殊审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将发票出具给客户。

2、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对外开具增值税发票除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要遵守以下规定:

2.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对象仅限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对一般纳税人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须提供该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在税务机关备案的单位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名称和银行账号。

2.3、公司具体经办业务员依据财务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对方的收货单据,或收回的普通发票等,按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编制开票申请单(开票申请单附后),要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计算准确;由对方的具体经办人员来办的,应由来人签字并填写其身份证号码,公司业务人员签字确认后,送公司经理审批,然后由财务经理审批,审核无误后的开票申请单才能开票,开票申请单和发票记账联一同作为记账凭证附件。

2.4、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定要具体经办人员全部联次一次性签字,不得遗漏。

2.5、开票申请单要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入账。

2.6、对于增值税发票上的记载事项有变动的,客户要及时提供变更证明,以利业务结算;变更证明要即及时作附件入账或归档管理。

2.7、退货发票的处理:对于批准的退货,将已开具给客户的兰字销售发票联及抵扣联(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或原未交给客户的发票联及抵扣联)或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销售退回及折让证明单》(购货方已作账务处理),粘附在红字发票存根联后,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并按照退回单据开具相应的红字发票(附红字记账联外,其他联次均不得撕下),编制通用记账凭证,并在红字发票存根联注明原兰字发票及红字发票的记账联存放地点。

3、接受发票的管理规定

3.1、接受发票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违反发票管理的处罚》的条款进行审核。

3.2、接受的发票要依实际交易的金额为准,票面要整洁,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盖章清晰,手续齐备,计算准确,并与所附的其他资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名称要与关于该单位的往来款项的单位名称,及提供发票的单位名称相一致;如果名称等记载事项发生变更,对方一定要提供变更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作附件入账或存档备查。

3.4、对于接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参照以上规定审核外,应先到税务机关及时办理认证手续,然后再办理业务结算手续;

3.5、接受发票要根据业务的性质和实际情况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以降低成本、费用;对无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发票或无资格提供该类发票的单位,可以让其提供无抵扣作用的发票,但要以扣除税额后的金额结算。

3.6、业务人员取得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发票后,应及时办理实物入库、票据入账手续,不得拖延,暂时无法完成货物品质鉴定的,可先办理入库、入账手续,但须通知财务部门暂不作为付款依据。

3.7、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列支装卸运输费必须取得“运输行业专用发票”,“运输行业专用发票”是指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各类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货物业的发票和定额发票不予抵扣。合规的运输发票,按照结算金额的7%的抵扣率计算进项税额(或根据税务局要求进行调整),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3.8、无法按规定取得合法发票的,应向当地税务局要求代开发票,并征询当地税局抵扣应当具备的条件,全项详细填写。

4、违反公司发票管理规定的处罚

对于已开具的发票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将对经销公司有关直接责任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违反规定触犯刑法的,后果自负;违反规定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缴税款的,或者因接受或开具发票造成往来结算损失的,直接责任人要负赔偿责任。五、存货管理制度

1、分公司要货申请

1.1分公司的库存管理应坚持“库存合理、加快周转”的原则,尽可能降低库存风险。

1.2分公司在要货时须根据销售计划,结合实际需求,合理安排订货次数及数量,在合理库存内保证销售的需要。

1.3根据上述要求,分公司计划员要填好《要货申请表》,《要货申请表》经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并通过传真给大连分公司销售部,经销售部和财务部审核无误后,办理发货程序。

2、存货入库流程。首先由申请人填写入库申请单,入库单至少有下列内容:

产品品种货位号数量()单价金额(元)备注

申请人持填写好的入库单,填写好由检验员(或库管员)检验后签字,并由库管员核实入库数量登记。入库单至少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库房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申请人留存。入库时要求严把质量关,做好各项记录,以备查用。财务部门根据入库单财务核算联和其他相关单据入账。

3、存货出库流程。存货出库的方式主要有3种:客户自提、委托发货和公司送货。第一种:客户自提。是客户自己派人或派车来公司的库房来提货;第二种:委托发货;第三种:公司派自己的货车,给客户送货。无论采用哪种出货的方式,都要填写出库单。出库单(或销售单)至少有下列内容:发货单位、发货时间、出库品种、出库数量、金额、出库方式选择、结算方式、提货人签字、成品库主管签字。如下表:

发货单位:出库日期

产品品种产品数量金额备注

出库方式选择1、客户自提2、委托发货3、公司送货

运费结算方式1、公司代垫运费2、货到付款

出库单(或销售单)也是一式四份:第一联,存根;第二联,成品库留存;第三联,财务核算;第四联,提单,提货人留存。提货的车到达仓库后,出示出库单据在库房人员协调下,按指定的货位、品种、数量搬运货物装到车上。保管人员做好出库质量管理,严防破损,做好数量记录,核实品种、数量和提单。

4、存货盘点。分公司财务部每月底要协同库管员对库存商品进行一次盘点,对于盘盈、盘亏、毁损等要查明原因,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进行相应处理。

六、销售分公司财务人员管理制度

1、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在人事关系上属于股份公司总部,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和解聘财务人员。下属各销售分公司财务负责人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经理提名,报股份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聘任或解聘。

2、下属各销售分公司核定财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由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统一管理和发放;财务人员为销售分公司办公或出差等而发生的费用由各销售分公司承担;财务人员的培训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股份公司总部承担。

3、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股份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业务上接受股份公司总部财务审计部的指导;总部财务审计部对其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审计和不定期专项核查,对于违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公司总部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违返国家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下属各销售分公司的财务人员必须协助所在公司领导搞好经营管理,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积极为分公司领导的经营决策出谋划策。

5、下属各销售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定期向总部财务审计部述职,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要不断创新,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鼓励多提合理化建议。

6、股份公司总部将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考核,以此作为年终奖金和工资标准的考评依据。

七、岗位职责

分公司财务岗位责任制是一种管理制度,现关于分公司每个财务工作人员的职责、任务、权限、完成任务的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根据分公司财务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优劣作为对财务人员的晋升、奖惩依据。

1、分公司财务经理的岗位职责

1.1在股份公司财务部的领导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在分公司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给予制止,并及时书面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

1.2审核分公司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法规及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1.3审核上报股份公司的财务资料,确保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编制分公司经营费用的预算,并就经营费用预算的执行差异进行分析,然后报分公司总经理及股份公司财务部。

1.4复核记账凭证、登记总账、核对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编写财务分析报告,按股份公司的要求审核分公司的会计报表,并在限期内寄回股份公司财务部。

1.5严格审核分公司物料收发凭证,坚持“现款现货、款到发货”的原则,对分公司的实物(包括库存商品、物料、固定资产等)与货币资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并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1.6在坚持股份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积极地配合销售分公司总理推动分公司销售业务的提升,做好分公司总经理的参谋。

1.7做好分公司的物流、资金流的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分布在分公司内、外的财产安全与完整。

1.8妥善保管、归档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协调好与当地税务部门的关系。

1.9按股份公司的规定管好、用好分公司的印章,并做好分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的审核、备案工作。

1.10协调好分公司的财务岗位工作,并组织好分公司财务每月的工作小结会,总结分公司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书面上报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财务内控制度,安排好分公司节假、双休日财务人员的值班,坚持服务与监督并重的原则。

1.11按时完成股份公司财务部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同时以身作则组织与带好分公司财务队伍,将分公司财务工作做好。

2、分公司会计的岗位职责

2.1按照国家会计法规制度和股份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明细账(不包括现金日记账与银行日记账)和结账、对账,做到账务处理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对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拒绝编制记账凭证并及时报告分公司财务经理。

2.2登记好有关备查账簿;定期和不定期对账,使账账、账实相符。

2.3与库管员共同验收分公司物料入库,并填制入库凭证。

2.4根据有关资料编制会计报表的附表。

2.5月初装订分公司上月的记账凭证、物料收发凭证并归档(财务资料归档管理)。

2.6负责税务申报及税控系统的维护。

2.7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3、分公司出纳的岗位职责

3.1严格、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现金管理的制度。

3.2严格执行库存现金的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货款,不能白条抵押现金,坚持货款现金与费用现金分管的原则。必须是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3.3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使用支票必须经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两人签同意后方可开出。出纳员办理每一笔收付款业务的依据,必须根据会计(财务经理)编制的,并经审核无误的凭证。

3.4建立、建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各种账目,出纳员每办理一笔收付款业务前,必须坚持复核每一笔收付款凭证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和金额,对不完整、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经理或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反映。

3.5月末分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3.6为了确保安全,分公司向银行提取或存入现金时,应由分公司财务经理配备人员同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交给他人。

3.7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代他人代管,如确有原因离岗时,必须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指派他人代管,而且交接手续双方必须清楚。

3.8出纳员使用的各种印章,如支票印鉴、“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都要妥善保管。为了分清责任,支票印鉴必须坚持分管的原则。任何时侯都不能一个人保管和使用支票的所有印鉴。

3.9加强有价证券的管理,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设立备查账,保护有价证券安全、完整不受损(要转回股份公司的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转回)。

3.10出纳人员不能兼任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簿登记工作。

3.11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注:销售分公司未设会计岗位的,由财务经理兼任会计工作岗位。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3、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保管年限详见本制度第七条。

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股份公司财务部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4、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公司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5、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6、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

7、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15年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四)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2)、财务成本计划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九、附则

篇7

关键词:电力营销;电费管理

1传统的电费管理工作

传统电费管理就是人工抄表、核算、收费的过程,抄表人员每月根据抄表时间和抄表卡到每一个客户处抄表,把电能表的止数记录在抄表卡上,再把抄表卡的数据抄录在账务卡上。再根据国家核准的电价标准、供电营业规则和相关的电费计算规则分别手工计算目录电费和各种代收费用,经人工审核无误后,填写电费发票,并分类汇总各种电费报表,经复核后把电费票据和应收报表交给收费人员收费。在传统电费管理中,由于人员素质不齐,容易写错、算错电量、电费等,既浪费时间又不规范,抄表人员可能调整抄表时间,从而影响收费和线损工作。

2电费管理工作的信息化

根据国家核准的电价标准、供电营业规则、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电费核算。电费核算是电费管理的中枢。电费能否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收回,账务是否清楚,统计数字是否准确,关键在于电费核算的质量。

2. 1利用四方电力营销信息系统进行电费管理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对电力营销管理的规范,新开发的四方电力营销信息系统,解决了人工计算电费和汇总报表的问题,规范了电费核算工作,既减少了人工计算电费的差错,又节约了时间。但四方电力营销信息系统有一定的弊端:一是客户数据仅限于客户的一些基础信息,并非所有的客户联络记录都被完整记录。因此所产生的报表并不精确,报表所能反映的问题也十分局限。二是客户数据、基础数据、交易数据等不能共享。三是系统可以对日常业务进行办理,但不能支持这些业务进行集中管理,对外接口比较分散。四是系统不能很好地支持业务流程的运作和监控,甚至一部分业务出现营销系统是手工操作备份的现象,不仅增加了工作量,更难保证业务按照规定的流程正确办理。五是许多业务的实现机制是由人工前台干预,自动化程度不高。六是在电费核算上需要人工根据台区在系统中计算,然后把电费发票打印出来进行人工审核,该系统针对大工业客户在新装、增容、暂停和暂停恢复时也不能自动计算基本电费和变压器损耗。七是系统没有对权限进行限制,不能记录修改权限信息,不能自动记录修改人员信息。

2. 2利用SG186营销信息系统进行电费管理

因四方电力营销信息系统存在较大缺陷,SG186营销信息系统比四方电力营销信息系统更完善,能更好的对电力营销工作进行管理,在电费管理方面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

在抄表方面,可以对抄表日期进行排程,在计费前对抄表数进行验证;可以根据以往的实际用电量或设定的参考数值来估算抄表数;可以对抄表率进行监控,利用事先计划好的日程记录,限制抄表时间,抄表员不能随意变更抄表时间;在计费前对抄表数进行验证,最大限度地保证抄表数据的正确性,避免在出账时出现不必要的错误。验证抄表数可以尽量避免窃电、表计读数错误等情况出现,可以控制连续估抄次数,以及长期由于客户自身原因不可以抄表的情况,减少客户对抄表错误产生的高用电量的投诉。

在电费核算方面,系统晚上批量执行计费出账,减少操作人员的工作量,不需要手工计费,节约人力,提高工作效率;提供调整性冲销账单功能,发现有补退电费时,不需要手工出账单,特别是在电价调整期间这个优势更为突出,允许对错误抄表数进行更正,确保客户每月用电量数据的准确性;冲销账单进人工作流程,方便管理和监控,同时冲销的账单仍然被系统保留,对错误信息更为清晰;对于操作人员的监控非常严密,任何操作都会被系统记录;通过后台配置实现适合于业务的分拣标准,减少在计费出账时的错误;模拟账单与发票格式相同,为审核人员提供方便;计费灵活,计费结构严谨,通过配置可以处理多种计量方式的计费;电价维护更为方便;统一计量方式和计费方式,便于集中式管理,方便维护和升级;统一管理避免直接在供电局层次维护电价的风险,有助于电价的管理,以及电价政策的规范执行。

在收费账务方面,实现客户电费信息的共享,可以进行实时性和时效性的监控,分析电费的应收、实收、缴款、达账等电费的明细信息,有利于及时发现和防范电费回收风险;信息的集中管理,使电费资金信息变得透明、集中,增强了实时对电费资金的沉淀时间、在途时间的可控性及在控性;“账务中心”的建立,加大了公司管理层对电费的监督和管理,使收款及对账流程更系统化;分期付款、分期预付款计划、分次付款计划有利于电费资金的及时实现,以预防坏账的产生;建立客户信用体系,有助于评估客户的信用程度,并且作为采取催收、确定付款方式等一系列程序的重要参考;大部分催收行为的实施过程是通过系统自动完成的,整个催收行为的实施较少有人为参与;总账和总账调节都由系统自动完成,减少人工的操作,从而减少失误;支持多种收款方式:前台收费(足额付款、不足额付款、超额付款)、委托收款、银行承兑汇票、金融机构代收代扣、网上及电话缴费、POS机等;系统对客户电费应收、实收、缴款、达账的电费明细信息进行实时监控,可以及时监控和管理电费账款情况;实现多个区域内所有客户电费信息的共享;公司电费账务中心可以实时监控账款催收行为的实施情况,以加强公司对电费催收管理;提高公司对客户信用管理和防范电费风险的能力;通过应收、实收、缴款、达账等电费信息的细化,实现电费回收过程和电费资金在供电局、银行等环节的管理监控,使电费资金得以及时体现在公司财务上,从而改善公司的现金管理。

SG186营销信息系统属于大集中系统,彻底改变了营销系统的自主维护权,大量业务和数据进行了统一管理,统一维护,保证了营销数据的完整性、一致性,从而也改变了业务流程、业务规则。

3 SG186营销信息系统的缺陷及运用补足措施

通过对SG186营销信息系统中电费的操作,发现SG186营销信息系统虽有很多的优势,但也有一定的缺陷:一是对少数的大客户在计量结构上不能满足要求,例如在今年新投运的宇通矿业有限公司,一条线路供电,一台630KVA专变和一台250KVA专变,两套高压计量,低压有联络,而SG186营销信息系统不支持这种计量结构,不能自动满足电费计算要求。二是SG186营销信息系统对大工业客户在新装、增容、暂停和暂停恢复时也不能自动计算基本电费。三是SG186营销信息系统在进行高压客户的计费信息查询时,不能在主界面下一目了然的知道客户是高供高计、还是高供低计;当客户报停一部分变压器容量时也不能在系统中很直观的看出客户报停和运行的变压器容量;查询客户的变压器容量时需要把每一台变压器的容量查出来进行相加,如图1所示:

图1SG186营销信息系统客户环境

针对SG186营销信息系统的缺陷,在实际电费抄收工作中,我们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一是对宇通矿业有限公司这种客户,根据自己对系统的熟练操作,采取的措施是在一个户号下建两套独立的计量扣减关系,可客户由于刚上马不久,开工率低,在通电不久后,要求暂停一台变压器,此时客户低压必须联络才能保证正常供电,而SG186营销信息系统不能自动满足电费计算要求,不能正常进行准确的出账。只有手工在系统中把暂停那一台变压器的低压子表改在另一台变压器的高压表中进行扣减,才能正常进行计算电费,当抄表人员不知道要通过手工在系统中修改时,容易造成错收电费,当客户恢复变压器时也需要手工在系统中修改。二是当大工业客户在发生增容、暂停和暂停恢复时,每次需要人工根据客户的用电天数,在系统外正确的计算出收取基本电费的容量,然后在SG186营销信息系统中客户的主安装点上进行契约容量的修改,才能正确的计收基本电费,这容易造成漏收和错收基本电费,如图2所示:

图2 SG186营销信息系统个别数据

4结束语

电费管理工作是电力营销工作的最终环节,它直接关系到整个电力营销工作的好坏,因此,如何充分利用电力营销信息系统做好电费管理尤为重要。SG186营销信息系统电费操作实践过程中,暴露出的对少数的大客户在计量结构上不能满足要求,对大工业客户在新装、增容、暂停和暂停恢复时也不能自动计算基本电费,在进行高压客户的计费信息查询时,不能在主界面下一目了然的知道客户是高供高计、还是高供低计等缺陷,我们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并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参考文献:

【1】李敏.电力营销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及应用[J].管理观察,2009,(23).

【2】李娴君《论述电力市场营销分析与管理》[J] 广东科技 2008(16)。

篇8

【关键词】集团公司;母子公司;财务管控;对策措施

一、集团子公司财务管控的含义

集团子公司财务管控是以母子公司之间的产权与资本纽带关系为基础的,他要求集团公司对其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与控制。财务管控的目的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管控一个企业的财务核算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财务管控更是应致力于将企业资源加以重整,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二、集团子公司财务管控的现状:以R集团为例

R集团公司是2012年新成立的医药公司,公司业务涉及工业、批发、零售、中药材种植。旗下子公司、分公司遍及全国多个地区。随着国家医药事业的发展,R集团公司业务范围也将不断多元化,规模将不断扩大,子公司将不断增多,具体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分权管理。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方式以产权管理为主,相应的,对子公司的财务管控也实行了分权的模式,以间接管理为主,除了对子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收益分配状况和对外担保进行审批外,基本不干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及资金运用。子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自行组织生产与销售,设置财务管理部门,拥有充分的财务管理决策权。

2.财务信息化建设水平参差不齐。集团公司下属大多数子公司、分公司实现了会计电算化。其中规模较大的子公司实施了ERP系统中的总账、应收账款、应付账款以及采购、库存、销售模块,实现了财务业务一体化。有些子公司仅实施了财务软件总账与报表模块。新成立的子公司仍采用手工帐进行财务核算。

3.没有实行资金集中管理。集团公司没有统一的资金管理制度。各子公司有开户自,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对于资金的融入,购置固定资产支出,以及日常经营活动中的收入与支付,各公司有独立的审批与支配权限。

4.只有部分子公司实行会计人员派遣制。大多数子公司的财务部门负责人由该公司直接任免,其人事关系、工资薪金与福利待遇归属于子公司,只对所在单位负责。集团对子公司的现场财务检查工作较少,且不规律,未形成制度。

三、集团子公司财务管控存在的问题分析:以R集团为例

通过现状分析可见,R集团公司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管理水平相对落后,存在许多问题,具体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没有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制度,财务工作不规范。子公司按照各自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政策、会计制度开展工作,针对同一事项,各子公司采取不同的财务管理方式,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使各子公司之间财务信息缺乏统一性和可比性。另外,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控制权限及责任没有统一明确的规定,子公司许多重大财务事项没有经过集团公司或是董事会审批,而且财务决策的审批流程尚不规范。

2.会计信息不及时、完整、深入,存在信息失真现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信息的掌握主要是通过每月报送的财务报表,对每项具体的经营业务及处理不甚了解,财务数据可视化程度低,财务信息掌握滞后。而且,集团公司经营目标是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子公司经营目标是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这种目标的偏差导致子公司存在不及时提供准确的相关信息的现象,造成会计信息严重的不对称。更有甚者,子公司中存在一些对会计报表非法操作的处理,造成财务信息失真,使集团公司不能全面掌握子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影响了集团公司整体的财务规划与决策。

3.资金监控乏力,使用效率低下。各子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拥有资金的使用权、决策权和融资权,只是通过每月报表向集团公司汇报资金状况,这种落后的管理方式,使集团公司不能及时掌握子公司的资金状况,控制不了子公司的资金运作行为。个别子公司有私设小金库以及资金体外循环的现象。由于集团公司对资金无法进行统一调配,导致有些子公司资金充裕,形成大量低收益存款,有些子公司资金紧张,依靠贷款度日,支付较高的贷款利息。各子公司独立进行融资活动,信用低,融资困难,融资费用高。

4.财务监管不到位,集团决策不能有效贯彻和执行。子公司财务人员受雇于子公司,很多情况下,财务工作都是根据子公司的领导意图进行开展,以追求子公司局部利益最大化为目标。针对集团公司所制定的财务政策和制度,子公司没有完全有效的执行,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开展工作,造成了子公司各自为政的状况。

四、集团公司加强子公司财务管控的举措:以R集团为例

针对R集团公司财务管控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集团公司可以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加以改善: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体系,为财务管控提供充分的工作依据。首先,以国家相关经济法律为依据,完善集团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资金、预算、对外投资、重大资产购置、处置、担保等重大事项的基本管理制度与要求,规范重要财务决策的审批程序和流程。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集团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有权决定子公司发展战略、资本变动、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适度协调各子公司之间的资源配置;有权调整子公司董事会成员,通过董事会实现对子公司重大财务事项的管理和控制;通过董事会制定子公司高管层的薪酬方案和激励机制。这些规定,明晰了集团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控的职责权限,为实现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奠定了制度基础。

其次,以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准则、制度为准绳,兼顾各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建立集团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方式和账务处理程序,统一财务报告、财务分析内容及质量要求;统一会计科目(到2级明细)等。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体系,规范了财务基础数据,统一会计语言,确保了各子公司财务信息的高度可比性。同时,为不同企业背景的财务人员提供了详尽工作指南,大大提高了核算质量与工作效率。

2.建设统一的财务信息化平台,使财务管控工作更具及时性、可控性、集约型和深入性。在对子公司财务管控中,信息化建设无疑是重要举措之一。集团公司构建一套服务器,建立一个高度集中的ERP管理信息系统。所有子公司的账套数据集中建立在统一的ERP系统上,形成财务信息化平台。各子公司建立客户端,依托网络技术与计算机的应用,通过访问总服务器来进行账务处理以及业务处理。集团公司统一对服务器进行维护和备份,杜绝子公司修改后台数据库的可能。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应用模块,规模较大的重点子公司不仅要实施财务信息系统,还必须要实施采购、库存、销售等业务模块,完善财务业务一体化核算模式;规模较小,信息化建设薄弱的子公司先进行财务系统的建设,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完成业务系统的建设。

建立统一的财务信息化平台后,集团公司根据授权制度,可以实时登陆任意一家子公司的账套,了解子公司每笔财务凭证、账务的处理过程,并通过财务业务一体化系统,追本溯源,进一步了解子公司具体业务活动的细节,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及时性得到极大提高,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也得到良好改善。集成统一的财务信息化平台能够提供跨单位、跨年度、溯源、汇总等综合查询功能,集团公司可以通过强大的查询功能获得各子公司多维度财务分析数据,使集团公司更加深入地评价子公司真实的价值,以及对集团效益的贡献度,从而为集团公司将资源在各子公司中进行优化配置提供有力的依据。

3.以结算中心模式,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R集团现有规模与子公司分布状况,可以选择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结算中心模式,对子公司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结算中心负责资金管理和运筹,办理子公司之间资金往来结算,资金调拨,现金收付等业务。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预先设定资金额度,每日终了将超出额度的资金上划结算中心,进行统筹安排。对于子公司大额支付,按权限报经审批后,由结算中心拨付子公司支出账户,变“事后管理”为“事前管控”。同时,为保证子公司经营的灵活性和零星开支需要,集团公司给予子公司限额以内的资金支付权。

结算中心作为资金管理的枢纽将分散在各家银行的账户统一集中管理,使集团公司实时监控到各子公司的资金流向,观测子公司的运营状况,并通过资金结算、调配、投放从而达到对子公司进行财务管控的目的,有效地防止子公司的舞弊行为。结算中心将各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资金及时归集起来,统筹投放到集团重点项目中,或是投放到资金短缺的子公司中,可以减少不必要的对外融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集团公司将资金集中管理,以集团的名义对外进行融资,可以充分发挥资金规模优势,提高集团公司整体偿债能力与信用等级,很大程度上能够增加借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与筹资成本。解决了子公司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的难题。

4.加强对财务人员管控力度,完善财务监管工作。(1)实行财务经理派遣制度。本着“统一管理、定期轮换、严格考核、奖惩分明”的原则,对于规模较大的子公司实行财务经理派遣制。被派出人员的人事关系、工资及福利待遇归属于集团公司,避免与子公司的利益关系。首先,派出的财务经理必须对子公司的日常财务活动、资金收支进行监控,定期向集团公司汇报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保障子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其次,派出的财务经理必须参与子公司各项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对子公司非经常性事项,以及重大或有事项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确保子公司的经营活动都是按照集团公司整体目标而进行的,确保集团的整体利益不受侵害。

(2)实行定期财务检查和培训制度。为了完善财务监管工作,集团公司定期对子公司进行现场财务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子公司对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的审批程序、账务处理是否合规,财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其次,为了提高整体财务管理水平,集团公司制定详尽的培训计划,定期对子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内容涉及新颁布的财政法规、不同行业财务管理特点,以及生产工艺流程等。

以上这些财务管控举措主要是针对R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的管控规划,除此,关于子公司财务管控的举措还有全面预算管理、财务集中管理、强化内部审计等有待企业进一步研究、深化、落实。总之,集团企业应不断加强子公司财务管控研究,逐渐探索适合本集团实际情况的财务管控体系,做好财务管控工作,从而保障集团资产的保值增值,防范财务风险,提高整个集团的核心竞争力,保障集团战略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王吉鹏,杨涛,王栋.集团财务管控[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8年

[2]李秉成.集团公司财务控制[M].北京:大连出版社,2011年

[3]庄明来,汤四新.会计信息系统[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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