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3 15: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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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等院校;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探讨;建议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最早始于1997年,最近一次,教育部又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教财[2011]2号)。通知中规定了以下内容:一,高校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的首要职责是进行预算的执行,以及统计其它财政收支的数据,并确保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二,负责管理高校内部的投资情况以及统筹高校的财务状况;三,对重要的经济项目具有决策权,可以编订高校内部的财务制度以及监督其执行状况;对下级单位具有监督权和裁决权。此外,责任人必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始终与国家政策衔接,遵守国家有关的经济法规,执行好上级的指示;并处置重大的经济决策事项以及做好与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活动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牢牢树立法律意识,杜绝金钱腐败、权力腐败。
二、当前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所存在的不足
(一)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存在众多缺陷
尽管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已经在我国推行了十多年了,但是,在实际中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比如说在一些比较重要的部门,或者在重大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重大财产处置方面,没有真正的将责任落实的执行者的身上,而且对学校内部所谓的经济责任人的监督不够全面,只停留在制度的层面,没有落实好执行情况,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国内各大高校。
(二)高校难以制定统一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由于高校的职能部门比较繁琐,不仅涉及到各个学院、食堂、医院、图书馆、后勤集团、科研所等,还涉及到社团、商户、游泳馆等,其组成部分比较冗杂。既有事业单位的成分在里面,也有私人商户和公司企业参杂其中,有公益性质的成分在里面,也有盈利性质的成分在里面。由于最近几年高校内部经济制度的改革,导致许多高校内部的管理制度都不尽相同,校内经济更加的多元化,也更加难以管理。
(三)高校现有的财务制度无法满足经济责任审计
虽然我国早在1997年就颁布了与高校有关的财务制度,十多年过去了,管理财务的方式依然没有多大的变革,虽然有一些小小的改进,但整体内容都还是照搬原来的制度,无论是财务报表还是财务审计,早已无法适应新时期高校的财务要求。所以,高校现有的财务制度首先是不能够满足现在的财务核算要求,其次是如果责任人卸任,在交接的过程中会出现财务结算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拖欠账款,贷款,导致接任人无法处理好问题。再就是,资产折旧不及时,容易导致重复折旧,或者被动折旧。
(四)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缺乏有效的管控环节
一般而言,高校的审计人员均是学财务出身,有些人名为“财务管理”出身,实际上却并不通管理之道。因为这些人员往往会从专业知识的角度出发,主要注意力会聚焦在财务统计上,而忽视了管理能力的提升,从而不利于财务工作的开展。因为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关注财务使用的过程就是财务管控的过程,二者缺一不可。
三、提升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水平的措施
(一)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摸清审计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要建立健全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首先要弄清楚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然后后续任务才得以开展。要弄清楚审计对象,细化到高校的各个部门中去,弄清楚不同的部门所使用的审计手段和审计方法。将经济责任审计完完全全落实到个人,谁负责,谁签字,出了差错该怎么办?谁来制定决策,怎样执行,怎样审核项目等,这都要与责任人进行挂钩,以确保责任制度的顺利执行。
(二)拓宽审计渠道和具体的经济行为,更新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
当前,高校的经济活动主要停留在结果层面,而过程往往被忽略,资金使用的动向,资金使用又没有真正的落实,虚假报账等时有发生。比如项目招标,预算和实际会有出入,但是实际上仅凭发票就能报账等,严重影响了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再就是,由于现有的经济责任制度依然沿用的是97年的财务制度,但2011年出了新规,所以高校应当立足新规,引入更加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制度,以提高高校财务的高效性、透明性。
(三)按照高校现有的行政结构,探索全新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体系
由于我国的高校具有普遍的特殊性,若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且适用的体系,必须依托高校现行的管理模式,量身定做适合当前高校管理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从日常考核、廉洁奉公、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依法行政这五个方面入手,才能制定出符合我国高校情况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学校领导在做出有关经济责任的重大决策之前,必须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以及制定科学的方案,切不可,造成经济决策失误,拖累经济责任人。
参考文献:
[1]王亚荣,冯民柱.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几个难点问题及对策探讨[J].当代经济科学,2011.
[2]程海艳.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研究[D].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3]杨晓娜.H大学的经济责任审计改进研究[D].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高等学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有关法规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等有所规定,但并未细化。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由于各种困难造成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规范等问题,了审计质量,增加了审计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不明确。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细则规定中只说明了什么可以评价,并没有规定不可以评价或不可以过多评价的内容。因此,在部分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中,为使审计报告更容易得到被审计对象的认同,往往存在审计评价内容过于全面化的倾向。表现为:一是充分肯定责任人的成绩,对存在的问题只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这种对成绩、问题避重就轻的评价,不利于审计目标的实现;二是把被审计单位的效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工作以及把被审计单位可持续纳入评价内容,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加大了审计风险。
2、审计内容过多,造成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许多审计单位将经济责任审计同一般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审计等合并进行,把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在单位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之上,经济责任审计涉及内容过多,这就产生了审计评价目的不明确的问题。为了避免矛盾,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谈事实,对经济责任的归属采用回避的态度,违背了审计评价的重要性原则。特别是不能区分被审计领导的个人责任和单位集体的责任。
3、经济责任的不确定性和审计对象种类的复杂性,给审计评价带来困难。在高等学校中,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种类非常复杂,涉及院校职能部处、院系所、教辅单位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以后还有可能涉及到校级领导。有些干部上任后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经济责任,学校没有直接授权。有些院长、系主任和所长是专家学者型的人物,他们甚至不直接分管其单位的财务和行政工作。审计对象的经济责任不明确给评价带来困难。
4、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评价最大的困难是没有指标和标准。虽然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经有几年的时间,但是审计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未能建立,审计人员在审计评价过程中缺乏标准,比如对重大经济事项、重大经济损失的判断标准不一致,对审计责任大小的评判就难免存在偏差。
此外,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报告并未采用严谨的、规范的标准文本。在实际评价中没有严格遵照经济责任审计有关文件规定,往往带有主观随意性,评价用语不够准确规范,使人难于理解或产生歧义,有些评价结论过于绝对化。
5、审计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审计评价质量难以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审计工作政策性强、责任大,要求审计人员具备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然而,审计工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被重视,审计人员地位不高,造成人员素质不高。审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政策水平差异较大,不能满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需要。
提高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质量是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的重要环节,应从以下六个方面采取对策:
1、规范审计评价的范围和要求。为了避免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随意性,使评价与目标一致,必须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范围。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评价主要是界定和确认其经济方面应负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主管责任是指其任职期间,单位在财务收支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和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上应负的责任。直接责任是指被审计领导任职期间在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上应负的责任。由于高校属于非营利性组织,中层领导工作重点大多在行政管理和教学科研方面。在审计调查中,被审计对象会过多地介绍一些非经济行为的情况。因此,在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时,容易偏离“经济”这个主题,过多地评价领导干部的非经济行为。这就要求我们要准确把握审计机构在干部监督机制中的职能。审计机构不是干部管理部门,而是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我们从事经济责任审计也只是为干部管理部门提供领导干部在经济行为方面遵守财经法规、履行工作职责的相关情况。因此,在作出审计评价时,审计机构应从经济角度,而且仅限于审计所涉及的范围和内容,紧扣经济责任这个主题,客观、公正、谨慎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业绩和经济责任。评价工作业绩必须是审计对象采取经济手段,通过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形式取得的业绩;评价经济责任必须是审计对象行使经济职权过程中发生的,或行使职权过程中发生的经济责任。
评价必须突出重点,应做到:不超越审计职权,对非经济责任,对非被审计人的责任不评价;评价不超越审计目的及其应审的范围和内容,对非审计事项不进行评价,审计未涉及的问题不评价,不属于审计范围的不评价;应避免涉及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人事管理、工作作风甚至生活作风等非经济方面的表现。遵循重要性原则,抓住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进行评价;要依据事实和规章,遵循一定的程序,定性结论要恰当、准确,不至于引起误解和错觉。但对某些与经济活动有关的非经济行为,如某领导干部为节约单位费用压缩各种会议、精简机构人员等,也可作出适当的评价。需要强调的是,为使审计报告更容易得到被审计对象的认同,对被审计对象非经济方面所取得的贡献,如科研项目的争取情况、培养学生的情况等方面可以在审计基本情况介绍中简短介绍,但无须放在审计评价中表述。
2、区分不同审计对象,确定重点评价。高校组织机构比较复杂,因此审计评价的重点也应有所不同。对不同单位的审计对象,在领导干部对本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领导干部应遵守廉政条例等方面是一致的,但对有经营目标和仅有教学科研行政管理职能的院系领导,责任评价的重点有较大差异。前者要重点评价单位资产的保值经济责任审计增值情况,而后者则应将评价重点放在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执行财经法规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以及资金的使用效益等方面。因此,高校审计部门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应规定不同的审计评价标准。
3、把握好评价的尺度和参照标准。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关键是把握好评价的尺度和参照标准。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应根据审计评价所确定的重点内容,参照以下四种标准进行评价:
一是定量评价标准。即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用具体数值来评定领导干部工作业绩与经济责任。这种适用于评价领导干部由于工作失误或管理不善等原因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任职期间国有资产增减变化情况;领导干部自身违反廉政规定、违法违纪等情况。由于定量评价直接引用了审计查证的具体数据,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济行为的本身,既直观明了,又可以有效地防范审计风险。
二是定性评价标准。即审计调查所取得的数据与事实,将要评价的内容划分若干档次来评定某项经济行为的性质。这种方法适用于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财政、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合规性,领导干部对本单位存在的财政、财务活动不真实、不合法及损失浪费等问题应负的责任,这里关键是将审计数据量化成评定某项经济行为性质的具体标准。笔者认为,内部控制制度、财政财务核算可以采用百分率法制定评价标准。即将内部控制制度评审及符合性测试中发现的失控点数量占应有控制点的百分比划分若干档次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基本健全、不健全,运行上的有效、基本有效、无效。将查出的违纪违规金额或虚假账金额占单位总资产的百分比划分若干档次,评价财务核算的合规、基本合规和不合规,真实、基本真实和不真实。界定经济责任可以按照审计署印发的《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确定领导干部对本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应负的直接责任和主管责任。
三是对比评价标准。即将审计确认的某项经济行为在某一时段或某一时点上所取得的量化指标与其他可比口径的同类经济业务量化指标进行对比,用比值来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这一方法适用于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可以采用多种比较方法,如计划与实际完成指标相比较;同期与当期指标相比较;规模、条件相当的不同地区、同行业与本地区、本行业各项指标相比较等。
四是性评价标准。即对一些没有可比口径的经济行为,应用综合分析方法确定一个标准,以此来评价这项经济行为的优劣高低。这种方法适用于评价一些专项资金使用后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和效益;一些经济决策实施后所产生的实际效果。评价一项投资或一个决策,应围绕该投资和决策所处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和投入规模确定应该达到怎样的效益标准,如果明显低于这个标准,即使取得了一定的效益,也不应给予较高的评价。如何确定一项经济行为所应达到的效益标准,既是评价的难点,也是评价的重点。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应用综合分析方法,结合资金投入的项目论证报告和经济决策的可行性报告等资料,充分考虑经济环境、政策环境、工作环境等客观因素对经济行为效果的,确定评价一项经济行为效益性的标准。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现状
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评价依据不充分,评价内容笼统,过于格式化。无论是《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各部委办和各省审计厅所发的文件等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都是从几个大的方面做了规定,具体评价的内容没有细化,没有评价的量化指标,也没有评价的综合标准,审计评价缺少充足的依据。如:对“经济发展项目”、“企业发展状况”具体应该评价那些方面,什么标准界定其为“好”、“较好”、“一般”、“差”,又以什么为依据综合评价“很好履行”、“较好履行”、“基本履行”、“没有履行”经济责任。另外审计报告文本非标准化,没有评价的具体框架,审计评价难度增加,多数情况只能由审计人员根据自身素质,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这样作出的审计评价常出现如下情况:一是评价超出审计范围。对一些与审计事项无关的业绩加以确认,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也加以界定。二是评价主观性太强,语言绝对化,违背谨慎性原则,轻易下结论。评价变成了鉴定式,又无具体事实证明材料支撑,大大增加了审计风险。三是审计评价往往就事论事,泛泛而论,只对单位不直接对责任人,而且评价内容过多,造成评价目的不明确。上述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削弱了审计的作用,增大了审计风险。
二、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意义
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适用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各地审计评价标准不一,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制约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深入进行。在当前形势下避免和消除这些现象,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无疑显得非常必要和迫切。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进行全方位监督的需要,是促进和激励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责任的需要,是补充完善领导干部量化考核体系的需要,是规避和减少审计风险的需要。对此,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原则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总的原则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具体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法制性原则。审计评价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审计评价依据,在法定职权范围、授权和委托范围内作出符合事实的判断,不得使用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用语评价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审计的事实为依据,不受外界的任何影响,不附带任何主观成分,要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过程中还要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依靠审计调查取证所获得的可靠数据,进行计算、比较和分析,力求真实可信。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审计评价不能违背客观事实,笼统地进行评价。必须限定在领导干部任期范围内履行的经济活动,不属于审计职责范围的不评价,与审计无关或未涉及事项不评价,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审计风险。同时,评价要坚持历史的观点,划清前后任的责任、前后任的政绩,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切忌把所有成绩归功于一任领导的政绩来评价,或把单位存在的所有问题都归责于一任领导。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和重大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评价中必须鲜明地分清责任,既要划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又要弄清是主观责任还是客观责任,真正客观地界定领导应负的责任。
四是坚持谨慎性原则。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保持谨慎的态度,该评价的评价,不该评价的不评价。对审计未涉及、证据不充分、依据不明确、责任不清楚、职责超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应该评价的事项,还要充分听取被审计领导的陈述和申辩,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同时还要注意用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不可言过其实作出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在把握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准确的判断,作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一时搞不清楚的和发生的重要经济事项难以下定性结论的问题,要以写实为主,对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给以客观的说明,以保证审计评价的准确性。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
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主要内容是:
1、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置和执行情况,以及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一是事实性评价。通过对被审计单位账表反映的财政、财务收支数据与审计机关依照现行的会计制度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进行审计认定后的数据相符合程度的比较,作出会计资料真实、基本真实、不能真实反映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评价。二是合法性评价。根据审计查证的事实,作出对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符合、基本符合、违反财经法规的规定的评价。三是效益性评价。在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经济效益实绩与相关的目标、指标、标准的比较,对经济效益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四是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通过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情况的审查,作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部分健全、不健全的评价;通过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测,作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部分有效、无效的评价。在对被审计单位作出上述评价的基础上,依据审计查实的事实,作出被审计者对有关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评价。
2、执行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被审计者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不仅有自觉遵守财经法规的义务,而且有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的责任。因此,通过审计,应对被审计者作出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情况好、较好、差的评价。同时,还应对被审计者廉政建设情况及在改革中的经济举措作出评价。
3、经济管理实施情况。一个单位管理的好坏,经营水平的高低,除了客观因素以外,很大程度取决于领导干部管理能力的强弱、努力程度的高低。要针对资产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情况,对被审计者的管理能力、努力程度作出恰如其分的评价。
4、经济目标完成情况。经济目标分为量的目标和质的目标,量的目标包括各项经济指标所要完成或达到的数值,质的目标包括单位经济管理能力、经营水平等内容。通过对被审计者任期内各项经济指标和经营实绩的计算、比较,对各项质的目标实现情况的检测,凭借审计查证的数据和掌握的资料,作出定量和定性分析,肯定业绩与成效,指出差距与问题。同时,对被审计者所起作用程度作出评价。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既要注重综合评价指标,也要注重量化评价指标。综合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发展指标,企业综合绩效,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福利费和招待费的控制率,落实审计决定和整改情况,遵守廉政规定情况等。在综合指标下设置考评分值,系数在0.75至1之间,用分值乘以系数得出单项得分,一般分三个等次,“好”的系数为1,“较好”的系数为大于等于0.75小于0.90,“一般”的系数为小于0.75.量化评价指标包括: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税收增长率/GDP增长率,出口总值增长额,农村人均纯收入,城镇人均收入增长率,科技、教育、计生、新农村建设的投入,企业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状况等。在量化指标下设置考评标准,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大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好”,等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较好”,小于本地平均水平就可评价“一般”。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标准
根据国家、省关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责任审计实际,提出以下标准:
一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评价标准。分为真实、基本真实、不真实。真实性评价运用调整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真实等次的标准为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基本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审计调整幅度>3%、≤6%;不真实的标准为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审计调整幅度>6%.
二是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合法性的评价标准。分为合规、基本合规、不合规。合规性评价运用违规比率与审计专业判断相结合的办法。合规的标准为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违规行为轻微不需要处理的;基本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不合规的标准为违规金额占审计金额的比值>5%,或者违法违规金额虽然不大,但性质严重的。性质严重是指: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以及挪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资金、救济资金、社会捐赠资金、救灾、扶贫、移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等。
三是重大经济决策规范性评价标准。分为规范、基本规范、不规范。规范的标准为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健全,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专家论证意见;决策时履行了民主程序,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基本规范的标准为建立了重大经济决策制度,决策的内容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但个别程序执行不充分;不规范的标准为缺少重大经济决策制度,没有履行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听取集体意见等决策程序,或决策的内容违反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
四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有效性评价标准。分为有效、基本有效、无效。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全面实现决策目标;基本有效的标准为决策被全面执行,基本实现决策目标;无效的标准为决策没有被全面执行,没有实现决策目标。
五是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情况的评价标准。如果发现领导干部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则不予评价,可以在审计结果报告、移送处理书中反映。对未发现问题的,一般应表述为:经过对被审计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进行审计,未发现某同志任职期间个人在费用报销、资金使用、领取报酬等方面有违反廉政规定问题。对领导干部住房、汽车配备情况,采取写实的办法,不作评价。
关键词:军队领导干部;责任经济审计;评价分析
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我国的军费发挥的作用提供了保障的同时,也帮助军队管理人员提高了的经济责任意识,加强军队费用投资的使用效果,并从根本上杜绝了的情况产生。另一方面,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还能有效加强军队领导对自身的要求,保护军队干部的同时使其坚定的和人民站在同一个立场上。
一、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存在问题
(一)客观性不足
我军的审计部门是按照不同隶属关系进行层级划分,每一个审计部门都执行本部门归属的经济责任审计,上下级审计部门是递进管理的关系,其经费需要后勤领导负责,因此我国的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一层内部管理的性质。审计部门成为了后勤机关的一部分,还要肩负着监督后勤部门的责任,审计功能的独立性就会被削弱,不论是在管理上还是审计评价上的客观性都会略显不足。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同属一个部门,二者的编制和费用都被一个领导控制,监管者的日常督导工作必然会受到制约,而且两者属于同级的情况也影响着监督功能的弱化和减弱。
(二)科学性不强
我国的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从二十一世纪初开始,从几十年的实践中总结了不少有益的监督方式。但是我国的经济发展也影响着军队现代化变革和军事设备的升级,市场环境和经济环境都日渐复杂,最初设定的审计手段以已经不足以支撑现代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虽然信息化的科学手段已经被应用到我军的军费管理上,但是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使用的还是翻看发票、纸质凭证的低层面技术含量的方式,同时审计工作可依据的法律法规严重不足,而且工作方式过于单一,浪费时间和人力物力,降低了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效率,不能有效对审计中监察到的风险加以识别,形成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不符合规范的情况。
二、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新任务
我国的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是经过国务院严格研讨,出台了不同层次要求的法规政策,并从监督管理和党风清正的角度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
(一)加强绩效效果
军队领导需要对经济活动的严格把关,并为形成的效益或损失负起责任。新形势下的审计评价绩效性要求较之前更加鲜明,对我军使用的军费动向需要确凿的规范和有效基础作支撑。军队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不仅要从横向延伸到经济活动的方方面面,还要纵向发展履行其合法性和指标化。新形势下的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也产生的新的任务和风险,当前的制度和政策也需要适当的调整和修饰,因此总结和颁布行之有效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是当前国家审计工作的重要进程。
(二)增加自主空间
审计制度中许多实际的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因此需要军队领导干部在进行经济活动是依据政策指导方向提出自己的自主意识以作决断。审计部门的这项原则也是为军队领导干部和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一定的自主决断空间,在新时代的影响下也被赋予了新的任务和要求。国务院在会议上指出,民主评价的优秀率更能代表经济活动的有效性,同时测评结果需要进行明确的等级划分,并在结果上填充了自由意识的空间。其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方法有了更多的选择空间,政策中列举了可使用的评价方式,但并不严格要求使用环境和使用范围,这一举措也为审计人员工作的自主性赋予更大的权利。
(三)原则分类情况
审计评价体系构建的原则可以具体总结为三种情况,即相关性、重要性和比较性。其中,相关性是指审计评价体系的构建需要根据被审计对象的部门特性相关联,否则其审计评价结果无法为其部门的经济情况负责,也就不能实现审计评价的价值。重要性的原则就是强调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项目需要适当的取舍,从重点经济行为来反应被审计对象财务部门的关键性问题。审计指标和审计评价都需要被审计部门和其上级部门不同方向的可比性,从横向上需要完成经济活动的比较,纵向需要从经济管理的角度上评价该单位的进步程度。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军队的经济活动密切相关,但是初定版的政策法规已经不能在新形势下的财务审计工作中发挥作用,军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我国还属于待完善的制度,相关法规和理论指导还没有被制定出来,同时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题还没有科学的解决方式,审计人员和信息建设方面还有待加强,因此进行国家审计制度的完善和统一是为存进军队经济活动有效和规范性的新时代改革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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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院系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平衡计分卡;层次分析法
近年来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和教育经费的增加,高校作为承担教学、科研和服务社会等职能的经济组织,对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院系负责人受校长委托全面领导和主持本院系的工作,成为受托经济责任的承担者,其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直接影响着高校的发展。而建立全面、客观的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是公正、合理的评价院系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基础。本文将平衡计分卡引入到高校院系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中,通过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提供科学评价结果,以便委托人参考。
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现状
第一,缺乏科学合理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自高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来,教育部虽然了多项关于加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政策文件,但只在相关审计准则和实施细则中对审计评价内容进行了宽泛的规定,没有对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进行量化和规范。审计人员在缺少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的情况下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多依据主观经验作出判断,会导致经济责任定位模糊,难以全面、合理地进行量化和界定,造成审计评价系统性不足,影响了审计质量。第二,审计评价偏重于高校财政财务收支领域,对非财务指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重视不足。在审计实践中,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依据财务数据和相关规章制度对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内容也仅是对财政财务收支数据的陈述性说明和粗略分析,弱化了对院系负责人经济活动的社会及环境效益和长期战略目标实现情况的监督,导致很难全面反映其任期内履行经济职责的全貌,增加了评价的难度。第三,不同的审计对象评价内容相似,审计重点不明确。高校主要有教辅部门、院系和附属单位等机构,不同机构有不同的职能和经济活动,教辅部门主要是为了维持高校正常运转而设立的,负责日常管理协助工作;院系主要负责培养学生,完成教学科研任务;附属单位主要为校办产业,独立经营并为高校提供资金支持。不同机构负责人因为工作职能和目标的不同,其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内容也应存在差异。但实际工作中,由于高校经济责任制度的不健全,不同机构的负责人职责不明确,审计人员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评价范围和重点无法随着审计对象的变化而变化,导致评价内容相似,重点不明确。
二、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一)平衡计分卡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的应用分析
平衡计分卡是20世纪90年代初由卡普兰和诺顿提出的一种先进的战略管理和绩效评价体系,通过将战略分解为可衡量的指标,从财务、客户、内部流程和学习与成长等四个层面进行业绩评价。而经济责任审计是对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的业绩情况进行评价,两者的目的是一致的,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引入平衡计分卡是可行的。作为一种新型评价工具,平衡计分卡具有严谨的科学理论基础,能对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管理。其采用的多层面评价机制,在传统的单纯考核财务指标的基础上,引入了客户要素、内部流程要素、学习与成长要素等非财务指标,从而能够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价。首先,财务指标仅能反映已发生的历史信息,具有一定的客观性,主要为定量指标,非财务指标则包含了定性指标。其次,财务指标只关注到结果,不能说明影响业绩的重要因素和实现途径,非财务指标则揭示了业绩的创造过程。再次,财务指标主要是对组织内部的评价分析,非财务指标则强调了组织对外部社会的贡献程度。最后,财务指标会导致组织负责人过度关注短期业绩,非财务指标则加强了对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关注,避免了片面追求短期利益而放弃长期利益的倾向。平衡计分卡有机融合了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达到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的平衡,结果与过程的平衡,内部与外部的平衡,短期业绩和长期业绩的平衡,所以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中引入平衡计分卡,可以更加全面、客观、公正的反映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
(二)构建高校院系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
本文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原理,从财务、客户、内部流程和学习与成长等四个层面进行高校院系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1)财务层面评价指标的构建。高校作为非营利性组织,所属院系具有传授知识、科研创新和服务社会等公益性职能。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预算拨付和学费收入,经费支出主要为事业支出和基建支出,虽然不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但充足的经费保障、较高的资金利用率等依然是其持续健康发展和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保障。所以财务层面主要评价被审计人任期内所在院系的财务管理效率,包括预算收支情况、资产管理状况和资金使用效率等指标。(2)客户层面评价指标的构建。高校院系是向学生传授知识和技能、为用人单位培养才人、推动社会创新的基层实体组织,面对客户主要为学生、用人单位和社会,该层面应关注满足客户的核心需求情况。对于学生而言,要在所在院系学习专业技能,提升综合素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高校院系要为其培养高质量的创新人才;对于社会而言,高校院系要不断推进知识创新,推动经济快速发展。所以客户层面主要评价被审计人任期内所在院系对客户需求的响应程度,包括学生满意度、用人单位满意度和社会认可情况等指标。(3)内部流程层面评价指标的构建。内部流程层面是高校院系提高管控能力、加强风险防范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和组织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表现为院系内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被审计人的职业操守,包括教学、科研、财务、风险等方面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所以内部流程层面主要评价被审计人任期内所在院系有关规章制度建设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和遵守廉政法规情况等指标。(4)学习与成长层面评价指标的构建。学习与成长层面是高校院系不断创新和发展的内在动力,要重点关注教师科学研究能力、教育培训机会、教师个人素质等方面。高校院系负责人要积极探索有利于教师成长的有效途径,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氛围,激发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实现教师与院系目标的一致。所以学习与成长层面主要评价被审计人任期内所在院系教师的科研情况、培训情况和教师素质提高情况等指标。
三、指标权重的确定及综合评价
(一)使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
层次分析法是一种将定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决策分析方法,其将复杂问题逐级依次分解为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从而构造一个多层次的结构系统,再借助专家的判断确定各层要素的相对重要程度,并进行量化处理,最后确定各要素在整个系统中的相对重要水平。对于包含了目标层、准则层和指标层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而言,可以使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水平。其计算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构建成对比较矩阵。在层次分析法中,为了避免同时对所有要素进行比较而出现可比性差的问题,采用了专家判断对每一层次中要素的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若某一层次包含n个元素,则要做出n×(n-1)/2次的成对比较。成对比较后,使用数值1-9及其倒数作为比较结果的衡量,其中aij表示某一层次中要素i与要素j的重要性水平比值。(2)计算各指标权重向量。构造矩阵A后,计算最大特征根λmax和与其相对应的最大特征向量w,使之满足公式AW=λmaxW。(3)一致性检验。由于在对同一层次要素进行两两比较时,存在人为判断现象,为了避免由于主观性而可能出现的逻辑性矛盾,需要进行一致性检验。(4)整体层次总排序。这一步骤是确定最低层次要素对于最高层次的相对权重水平,以上述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模型为例,总目标A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准则层包含4个要素,分别为A1,A2,A3,A4,其层次单排序后权重值分别为a1,a2,a3a4;指标层包含22个要素,分别为B11,B12,...,B46,其层次单排序后权重值分别为b11,b12,...,b46。那么指标层各要素对于总目标A的权重值为wij=aibij(i=1,2,3,4;j=1,2,...,6),然后再按照步骤(3)进行一致性检验。
(二)综合评价
在计算出指标层各指标对于总目标权重值后,审计人员对各指标按照百分制打分。
四、结论
基于平衡计分卡的高校院系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指标体系,克服了指标单一的弊端,达到了更加全面评价的效果。但是由于评价指标的选取、计算和分析都有一定的主观性,且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因此平衡计分卡在高校院系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的运用还需要实践来进一步完善。
参考文献:
[1]韦小泉、王立彦:《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审计研究》2015年第5期。
[2]黄勇、查道林:《基于灰色层次分析法的大学院长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财会通讯理财版》2010年第6期。
[3]范经华:《基于平衡计分卡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评价指标体系探讨》,《审计研究》2013年第2期。
作为监督形式的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构对收支及经营等活动,依法规实行监督审计、鉴证和评价的活动。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审计机构按法规和政策对县级以下领导干部财政、财务收支、经营投资决策与发展、遵纪及廉洁等情况监督审计、评价。审计机关是县以下干部审计的主要部分,还可委派内审机构实行审计工作,并强化对社会和内部审计业务的督查和导评。
(一)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主体及对象 审计机构、人员即经济责任审计主体,由指定人员、部门实施审计。审计对象是县、县级以下干部;国有及控股企业的法人。审计中,并增大审计范筹至少数省部级及地厅以上干部。国家最基层行政机关就是县级以下人民政府,不管是对县级以下干部还是党委书记,经济责任审计的实施,县以下政府皆是对象,所属机构承担县级以下一切经济活动,如县级以下财政所、经委、民政所、土管所、教委及派出机关。县级以下经济责任审计实施重点是审计财政职能的地税所、县级以下所,还要延伸审计、调查与评价县级以下所属机构,县级以下企业,行政村等。
(二)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党政、中央、企事业和地方经济责任不同,审计内容有差别。一是县级以下干部除对一审计事项单项评价外,还需进行专题及综合评价,更要注重综合评价。二是经济责任审计,要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用数字讲话。能有效检验县级以下干部执政力,树立科学的政绩观。三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要恰如其分,结论得出要慎重,不评价法规没规定的内容。四是要把握时间段。设定审计评价时期为被审期间的事项,分清以往和被审期间的活动,超出被审期间不作评价。评价角度分宏观和微观两部分。评价办法除看政绩,还看履行责任好坏,政绩要评价他经济是否搞好,还评价宏观的环保、减排节能等实施部分,给出全面、综合的评价。
二、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指标评价体系
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在合法性与真实性基础上,评价其行政、经济活动效果和效率。评价审计指标很多,根据审计要求,评价重点分定性与定量指标,图1为定性指标。
(一)考核指标的选择 但因各地地理环境、经济等情况不同,评价时要以当地实情来选用哪些指标。考核评价指标的建立,是按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要求、目标和重点,从不同层面、侧面分析、评价与衡量经济效果及效率。既可跟本乡历史所达经济目标的指标纵向对比;也可跟本地方较好县级以下经济同期指标横向对比,或与本县全部县级以下同期平均水平对比;还可对照本县级以下各计划水平或指标及国家标准与要求。统一的指标有较强广泛性,具体到某县要以当地情况侧重点不同。评价指标分析要突出重点、特点,严禁面面俱到,具体评价某县县级以下干部时,要参考该县以往、条件、和经济发展,评价时选择适宜的指标,并尽可能转定性为定量指标。
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定量指标设计公式为:
负债率=负债额/所得收入×100%
开支增长率=[(本期开支决算数-前期开支决算数)/前期开支决算数]×100%
财政支出增长率=[(该期支出决算数-前期支出数)/前期支出数]×100%
所得开支完成计划率= (当期所得/当期计划所得)×100%
集体财产保增率=(期终权益/期初权益)×100%
税收所得完成率=所得额/计划额×100%
平均所得增长率=[(该期纯人均所得-前期纯人均所得)/前期纯人均所得]×100%
投入公益设施增长率=[(该期所益资金-前期公益所投资金)/前期所益资金]×100%
违纪数额率= (违纪金额/审计总资金)×100%
使用专项金额违规率= (专项违规金额/专项总额)×100%
招待费控制率=[(支出总额-国家标准费总额)/国家标准费总额]×100%
人均开支水平= (开支总额/在编人员总额)×100%
综合GDP能量消耗=能量消耗/GDP×100%
投入环境金额占GDP 比率= (所投环境金额/GDP)×100%
(二)考核指标的审计内容 县级以下财政收入真实性重点审查县级以下财会收入材料的实际性、完全性与法规性,县级以下执行财政预算与决算状况和达到目标程度。审查县级以下政府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和情况,及管理使用所收现金事宜。县级以下重大经济活动执行要点为开发公益事业、转让国有和集体土地、转制企业、建设城乡、发展农业项目等较大经济责任的方面。审查县级以下大型项目投资管理和决策过程有无违反法律和法规、投资混乱、管理不当、损失重大等情况。遵守我国财经法规事宜包括政府及部门有无违反规章、法规政策、财经制度等问题;是否有收费违规事情。自身自律廉洁问题重点是相关与审计收支的执行纪律和廉洁状况,主要是县级以下干部职责事宜的履行支出状况。还要审查本县级以下村、社区、单位对精神文明建设力度。审查健全县级以下民主制度力度,以及民主制度的制定、执行事项。居民行使民利满意度重点审查政治文明建设中重视与保证公民民利问题。
(三)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综合评价模型 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参照图1中的经济管理、经济决策、经济事项决策执行、经济发展、廉洁自律这5个准则层下再分别对应设计n个评价指标构成总体系和评价方法与标准,并进一步使各评价指标分值(五分制)确定,乘以指标权重等于此评价指标的加权分,加总每个情况层下的指标加权得分,可得每个情况层的评价分,再乘以准则层权重,得到经济责任五分制下全面审计评价总分。
经济责任综合审计评价总分= (■Bi*Wi)
Wi是准则层权重,Bi 是准则层得分,
Bj=■Cij*Wij)
评价指标权重为Wij,评价指标分为Cij。对应与评价层次,换算五分制成百分制综合总分:
领导经济责任综合审计评价总分= (■Bi*Wi)*n
综合评价领导任期经济责任,以综合得分分四档:90-100为优秀,经济责任履行很好;70-89为良好,经济责任履行很好;60-69为一般、经济责任基本履行;60以下为差,经济责任没有效履行。
三、县级以下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案例
现应用以上研究于2013年度某县审计局屯计L社区干部经济责任实践,并参与审计工作,对本审计评价设计验证了其可行性。3人组成审计组,审计项目应用同步审计,追溯和延伸重要事项,且涉及多任领导多个任期。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与领导任职情况 L社区面积75. 41平方公里,总人口51618人。张某自2007年8月至2012年6月任L社区书记,对党委工作进行全面主持,王某自2007年3月至2012年6月任L社区办事处主任,对办事处、政府工作进行全面主持,对财政工作进行分管。
(二)L社区张某、王某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完成财政收入情况为:县政府在2007年到2012年间,下达L社区3228.9万元财政计划收入,完成了3845万元,占计划120%。完成工商税收2947. 3万,为计划2780. 4万的106%;完成契税及耕地占用税286. 3万元,是计划102万元的280. 3%。超额和全面完成各年度收入计划。总体收支情况为,2007到2012间,内外预算总收入15687万元,13776. 49万元为总支出,累计至2012年底结余1503. 6万元。2007到2012间9983. 36万元为可用财力。债权债务及负债状况核实的审计结果,L社区截至2012年底1456. 68万为总负债,3879. 5万为总资产,2452. 9万元为净资产。2008年初718. 83万元为债权、1208. 22万元为债务,2012年12月末1482. 21万为债权、1354.59万为债务,增加了763. 38万债权,增加了146. 37万债务。
(三)张某、王某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的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论指出:张某、王某任职于L社区时,账务处理与财务核算属实;财务财政收支等经济活动合法;关于L社区已建立财务规范的内控管理、票据管理制度;以政府采购来定购固定资产,但国资办对资产报废没批;管理债务较好,无盲目举债;以年度总结看出,2008年后,L社区开发与改造了城镇房屋几十多万平米,配合进行了公路改造与房屋拆迁,完成了村级公路建设,引入了酒业、冶炼厂等项目投资,并民主决策主要项目投资,没大的决策失误;两人在L社区任职时无个人经济问题。但L社区有较差的债权管理、往来中核算收支、欠规范的资金核算、少数没及时用的资金安排、用大额现金对工程款项支付及需改进、纠正的问题。
(四)张某、王某经济责任审计主要问题与处理意见 一是应缴1671427.98元未缴非税收入。其中,包含164910. 4元转移登记费。2007至2012年9月前164910. 4元转移登记费被村建、国土管理所收取,金额作为单位开支,没交财政专户;要交纳1083246元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2007年到2012年收取1083246元配套建设费,列为转往来或其它收入,审计出没有给县财政上缴;应缴未缴的78332元罚没款,收到2012年27111元罚没收入、还有之前年度财务余额挂账的51221元罚没款,审计时总78332元没交纳县财政;要缴344939. 58元其他收入,经清理,2007―2012年收到344939. 58元利息、房租、卖废品、零星罚款等,转其他收入长期挂在往来帐上,专户管理未纳入。上面于此县公布的《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4条“人民政府有非税收入征缴所有权,各级财政有管理权。部门收取非税收入需全上缴财政”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中“有以下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责令改正,对相关会计账目调整,收缴应缴收入……挪用、滞留、截留应缴财政收入” 规则不符,令缴1671427.98元非税收入给县财政。
二是未缴国库所征11321元占用耕地税。L社区将2007年前所征收11321元占用耕地税余额至审计时挂往来(2008年起改税务部征收占用耕地税),没缴国库。于《预算法》45条“征收预算收入部门,须按法规、法律条例……,严禁隐瞒、截留应当上交收入”规则不符。以《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4条“执收单位及人员违反财政收入交纳规则之一的,责令改正,对有关账目调整,收缴应缴财政收入……挪用、滞留、截留应缴财政收入”规定,令缴11321元占用耕地税给县财政。
三是用81064.71元扩大支出范围。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在“地震灾害重建补助”列支中不属于重建补助的81064.71元用于房屋建设。于《预算法实施条例》(第186号)38条“应加强管理预算支出,对财政制度及预算严格执行,支出范围严禁扩大……资金使用要严格依预算支出规定”之规则不符。以《财政违法处罚条例》6条“……责令改正,调整有关账目,追回资金……”之规则,令归还81064.71元于原渠道,调整账目。
四是部分原始凭证不合规。民政局于2009年6月“地震199900元救灾款没取得原始凭证(经查,此款拨至社区工程,用于道路建设),2007年12月一2010年12月发票购物品数量不完整和列支167765. 3元白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4条 “……原始凭证须填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48条1款“原始凭证须具备:……经营内容、数额和单价”违反此规则,需规范。
五是少记固定资产161163元。2007年9月用145310元购汽车,2010年6月用11530元购播种机,没写入固定资产账,2007年6月购买日用品多加了4323元账,总共161163元固定资产没记。于《行政单位财务规则》31条“增加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登记”规则不符。以《审计法》45条4款“责令以统一会计制度相关规定来处理”规则,对相关会计账目责令调整。
六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2012年末审计出长期挂账33笔往来款2628930. 2元,6年以上13笔挂账186369. 2元,2到5年21笔2442561. 01元。其中大兴厂66609元的暂付款、中力公司91527. 1元、宝发企业71063. 16元等;有755386. 82元代管费、101753. 9元村委补助等。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29条“行政单位要严力管制暂付款项目,要清理及时,不得长期挂账"、36条“应加强管理暂存款,单位收入纳入的不得作为暂存款项;”之规则。以《审计法》45条4款“责令以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来处理”规则,对往来账款清理,对相关会计账目调整。
1-6项问题张某承担主要的领导责任;王某担当主要的主管责任。
(五)审计建议 组里以审计中的综合问题,以下建议提出:管理非税收入要加强,“收支两条线”规则要严格执行,并按时交纳非税收入;强化项目核算与管理,应用项目金额一定要依照范围和规定,不可他用,充分发挥资金最大效益;加强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要求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要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程序,搞好会计凭证的审核,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加强往来账款管理,要求县国库收付核算中心和L社区全面清理往来款项,对相关账目及时整理,不得长期挂账。
上述案例表明,从整体上,设计的评价综合模型能全面评价被审领导在职履行责任状况,与传统审计报告中的分项评价、责任界定和描述结合,使审计能从各方了解清楚被审计领导责任履行状况,清楚地反映是非功过,明确总体状况,使经济责任审计更利于达到目的。
参考文献:
[1]夏业良:《中国财富集中度超过美国》,《财经国家周刊》2010年6月8日。
一、开展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健全外部监督制度,推进村级经济的快速发展 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许多地处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已不再是昔日单纯的农业生产,而是跻身到商贾竞逐的海洋,村级经济已经成为实力雄厚、生机盎然的经济实体。而村级经济发展越快,加强对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必要性就越显突出。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国家各级部门的资源投入,村里经手的钱多了,村干部面临的诱惑也大了,一些村干部法纪意识淡薄,挤占、挪用国家资产和资金的事件屡有发生。通过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可以建立良好的外部监督机制,使村务公开、村级财务制度更加规范完善,有利于村级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农村经济的发展潜力。
(二)有利于稳定农村局面,构建和谐干群关系中国的发展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环境,尤其是在聚集了全国近七成人口的农村。近年来,部分农村在资源的管理以及利益的分配上,产生了一些较为突出的矛盾,从而引发了农民群众上访告状、游行示威等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不仅如此,村级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村务公开不彻底,村干部借此利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群众往往是敢怒不敢言,也是导致干群矛盾扩大的主要原因。因此,通过开展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使村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有利于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化解部分干部和群众矛盾,促进农村的和谐稳定。
(三)有利于加强村干部经济管理的意识和责任感长期手握职权却得不到有效的监督,是很多村干部滋生贪念、管理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之一。通过经济责任审计,有经济问题的村干部会受到应有的处分;认真履行职责的村干部则得到客观、公正地评价,从而营造了一个良性的竞争机制。一方面提高了村干部的自律意识,起到了预警机制的作用;另一方面,增进了村干部“主人翁”意识和荣辱感,加强了他们发展经济、规范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农村经济责任审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合理的审计指标和评价体系 目前仅有极少数经济发达地区针对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立了审计指标,但这些指标中还存在一些问题:(1)指标过于陈旧。指标使用的周期太长、更新过慢,使得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无法通过指标反映出来;(2)指标不具备针对性。一些指标在设置时忽略了其揭示的含义,导致建立评价体系时难以将其归纳到对应的类别;(3)指标重复设置。由于指标在选取的过程中,存在相关系数较高的指标往往会对同一经济责任重复反映,评价体系中该类指标的权重被增大;(4)指标缺乏量化体系,难以进行评价。在制定定量指标权重及如何量化定性指标时,更多依靠评价人的经验进行判断,使评价结果带有较大的主观性。
(二)审计缺乏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工作的灵魂,审计工作只有在确保独立性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公平公正的审计、给出合理的审计结果。由于目前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的村干部除了在村中任职外,往往还兼任了县、市的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职务,通过人大和政协的“施压”,审计部门在执行对部分村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很难保持客观公正地评价。
(三)审计部门人、财、物相对匮乏 村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是整个社会构成的最基本单位,其管辖权归属于上级政府部门,该特殊性质决定了在农村经济责任审计的工作很难像企业一样由审计师事务所来承担,相对来说,政府审计要容易一些。但由于目前仅在(市、区)一级设有审计局,乡镇缺乏相关的审计部门,这对于农村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来说,无疑是巨大的阻碍。此外,根据“中国审计论坛”的调查,目前地方审计机关的经费来源有三项:一是财政包干经费,勉强能发工资;二是临时预算,勉强能把临时人员工资补发;三是执法补助,也就是罚没收入返还的一部分,勉强能维持办公费。由此看来,在缺乏足够的资金作为支持的情况下,将审计工作普及到基层农村还存在很大的困难。
(四)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员缺乏相关的审计知识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针对审计政策法规不断地进行调整和完善,相关的审计知识和审计方法也不断更新和完善。作为审计工作的执行者,审计人员必须具备与时俱进的审计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但有别于事务所中的审计人员,审计局的审计工作者在走上工作岗位后,在缺乏竞争机制的环境下进行实质性的培训学习并不多,导致一些人员审计知识陈旧过时,在运用中与现行的政策有差异。在乡镇一级的监察、农经部门中缺乏专业的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大多是根据上级审计文件生搬硬套,或是仅凭自身的经验进行审计,审计工作存在诸多漏洞。更有许多村干部由于缺乏被审计的意识,对经济责任审计存在一定的误解,将被审计看作是党和国家对自己工作的不信任,容易产生抵触情绪,阻碍审计工作的开展。
三、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及运用
(一)评价体系建立的原则建立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体系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与效用性原则。任何一个有效的评价体系都应当建立在完善的指标选取和科学的评价方法的基础上,避免评价体系因使用者的不同而带来相异的结果。同时,指标体系的建立应衡量成本与效益之比,在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村级经济责任状况的条件下,尽量选取代表性强,易于获取的指标,并构建相对简约的评价体系,使体系的效用最大化。(2)可比性原则。评价体系的建立是为了将不同性质的指标加以综合,通过综合指标反映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的实际情况,因此,评价体系需计算各项指标的权重并将定性指标采取合适的方法定量化,使指标之间具有可比性。(3)重要性原则。在量化指标时,定量指标的权重可根据科学的方法计算出来,而定性指标则需通过评价者的经验判断进行打分,所以,定性指标的权重应当根据其对经济责任影响的大小来设置。此外,通过对现行村级规章制度的研究,发现一些指标在评价经济责任时至关重要,因此设定了一票否决事项。
(二)评价指标的选取为了进行客观、全面地评价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的实际情况,本文采用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在选取定量指标时,参照和借鉴了现行的一些乡镇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由于农村实际情况和发展策略与乡镇有较大区别,因此,在充分听取审计机关工作者和村干部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增长、农民保障、资金结构、违法收支四个方面建立了12项定量指标。
(1)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率。该指标反映农村集体经济总量增长和减少的情况,计算公式为: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率=(年末村集体经济总值-年初村集体经济总值)/年初村集体经济总值×100%。
(2)村人均粮食产量增长率。该指标反映村级农业发展状况,计算公式为:村人均粮食产量增长率=(年末村人均粮食产量-年初村人均粮食产量)/年初村人均粮食产量×100%
(3)村财政收入增长率。该指标反映农村财政收入情况,计算公式为:村财政收入增长率= (审计年度村财政收入-上年度村财政收入)/上年度村财政收入×100%
(4)村办企业利税增长率。该指标反映村办企业发展状况,计算公式为:村办企业利税增长率=(审计年度村办企业利税额-上年度村办企业利税额)/上年度村办企业利税额×100%
(5)村资产负债率。该指标反映村级经济的财务风险状况,计算公式为:村资产负债率=村负债总额/村资产总额×100%
(6)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占财政支出比重。该指标反映村干部对发展农村基础设施的重视程度,计算公式为: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占财政支出比重=全年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当年财政支出总额×100%
(7)村干部经费比率。该指标反映村干部在管理过程中花费的成本,计算公式为:村干部经费比率=全年村干部经费/当年财政支出总额×100%
(8)村人均耕地面积。该指标反映农民的耕地保障,计算公式为:村人均耕地面积=审计年度村耕地总面积/当年该村总人口数
(9)农民人均纯收入。该指标反映当地农民生活水平和村干部的政绩,计算公式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审计年度农村经济总收入-相应总费用)/当年该村总人口数
(10)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该指标反映村干部对人口增长控制程度,计算公式为: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年末村总人口-年初村总人口)/年初村总人口×100%
(11)农保覆盖率。该指标反映农民得到生活保障的程度,计算公式为:农保覆盖率=审计年度农保登记人数/当年该村总人口数×100%
(12)村干部违法收入比率。该指标反映该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计算公式为:村干部违法收入比率=审计年度村干部违法收入/当年该村干部总收入×100%
笔者在设计定性指标时,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农经发[2005]12号)《关于做好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专项审计的通知》的要求,同时深入了解了当前农村经济的热点问题,选取了代表性较强的定性指标6个。此外,根据重要性原则,参照现行的村级考核制度,设置了一票否决项目2个。定性指标设置如下:(1)村级财务制度是否规范完善。(2)农村经济政策是否落实到位。(3)集体土地的发包、承包是否做的“三公”。(4)专项资金的管理是否科学合理。(5)村干部的职能与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清晰。(6)重大决策事项是否科学民主。(7)有无重大案件。(8)有无重大生产事故及社会治安突发事故。
(三)评价方法的建立根据评价目的,本文对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和功效系数评价法这三种较为普遍的定量指标评价方法进行比较、验证,认为主成分分析法:(1)通过计算指标的累计贡献率,可以选取出关联度小、综合性强的指标,简化了计算过程,达到评价的目的;(2)相对于同样能够精简指标的公因子分析法,由于计算原理和方法的不同,在变量数不多、提取因子数目相同的情况下,运用主成分分析法比公因子分析法具备更强的解释性;(3)虽然运用功效系数评价法时,通过采用德尔菲法同样能够确定指标体系的权重系数,但这种方法在缺乏领域专家的判断时包含的主观性成分太大,考虑到村级经济责任审计的主体的限制,运用该方法得出指标的权重不符合评价体系中的科学性原则。而主成分分析法可以借助SPSS等软件进行处理,由数据自身来确定指标的权重,能够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因此本文选择主成分分析法作为定量指标的评价方法。
但主成分分析法根据不同时期采集的指标数据所计算出的主成分及比重并不相同,因此,每次建立的指标体系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建议审计部门以5年为一周期,重新采集数据并建立指标体系。此外,由于各地区实际情况不同,所计算的主成分也不尽相同,该方法的步骤如下:(1)各县(市、区)审计部门通过随机抽样的方法在所在辖区选取15-20个村作为样本,根据上述定量指标收集最新年度样本的数据;(2)由于指标量纲的差异,需运用公式对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使不同度量的指标转化为同度量的指标而具有可比性;(3)将标准化后的数据形成相关系数矩阵;(4)利用相关系数矩阵,求解特征方程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5)计算指标的贡献率和累计贡献率;(6)根据特征值大于1的指标,或指标累计贡献率超过85%的标准选择主成分;(7)计算主成分载荷;(8)可以通过观察主成分所包含指标的类型,解释每个主成分的含义。
通过主成分分析法计算出指标权重后,由各村指标可计算出综合得分L值,根据L值高低排序可以得出该地区各村的定量的排名情况,由于主成分分析法所得出的分数并不是标准分数(可能含有负值),不能直接与定性指标得分加权平均,需进行处理。本文建议采取的方法是:在计算出非标准化得分后,给所有得分加上一个最小负得分的绝对值,使结果中不存在负值,然后再将以最优的评价结果为基准,令其评价值为100,其余欠优的评价结果依据比例得到响应的评价值。
由于评价人员所在行业、拥有经验不同,对于定性指标的直接判断往往带有较大的主观成分,无形中增加了经济责任评价的难度。模糊综合评价法却可有效解决这一难题。这种方法主要是依据不同层次和部门的评价人员已有的分析判断能力,参照具体量化的标准,从不同侧面对评价对象进行衡量,描绘出评价对象的总体特征。它具有结果清晰、系统性强的特点,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评价的主观性。该方法的步骤如下:(1)采取五级评分制原则,分别设定定性指标达到相应得分的标准;(2)根据定性指标的设置,分别从财政、审计、、农经等部门挑选经验丰富的工作者共50名参加综合分析判断评价人员;(3)通过德尔菲法,给定性指标赋予权重,剔除异常值后,得出指标权重的平均值“W”;(4)根据参考标准,对每一定性指标打分,并计算给出相应分数人员比重,形成评价矩阵“R”;(5)计算模糊评价结果“A=W×R”,对A进行归一化处理得到矩阵B;(6)用B乘以五级评分制中相应的分数,得到最终定性指标的判定结果。
(四)指标体系的综合评价 在掌握各村定量指标得分和定性指标得分后,需要将两者加权得到综合评价结果。由于定量指标通过数据本身能够更精确地反映事物的本质,为避免评价的主观性,在制定评价体系中指标的比重时,应将定量指标设置较大的比重。本文参考了各地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及年度总结报告,发现多数地区将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权重分别设置为70%和30%,在此,笔者推荐使用此权重;另外,也可采用德尔菲法获取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的权重值。
由于同一辖域各村因自然条件、政治地位等因素不同,发展的客观条件也是不一样的。为确保对各村村干部的经济责任能够公平、公正评价,各村不仅应同自身往年的成绩进行纵向比较,当地审计部门也应根据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总量等指标将各村划分为不同的层级,相应层级内进行横向排名。纵向评价时,审计部门可以设置各村每年的进步幅度;横向评价时,可以采取末尾淘汰制。当该村的纵向目标和横向评比都不合格时,应纳入次年的重点审计对象;此外,对在一票否决项目中得分最低的村部也应纳入重点审计对象。其它村部应根据其排名给予相应奖励和处罚。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科研专项“研究生科技基金”项目(项目编号:CDJXS11020034)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吴其佐:《五个原则强化四项保障全力推进村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农村经营管理》,2008年第3期。
1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和评价内容
目前,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对象包括各极党政领导干部、行政部门或单位领导干部、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三大类,这些对象的管理范围和职责不同,因而在评价内容方面既要有所侧重,又要对其共性方面的内容加以统一和规范,达到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效果的目的。
1.1 不同审计对象的评价侧重点。
1.1.1 对各级党政综合部门的领导干部,重点从宏观管理和效益方面去评价,要重点体现执行国家方针政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指标,包括:GDP及其增长水平、财政收支规模及增长水平、人均纯收入及增长水平、社会保障覆盖面等,同时要对上级政绩的真实性进行评价。
1.1.2 对一般行政部门或单位的领导干部,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考核和评价:一是法定职责范围内监督和管理的目标、效果;二是本部门或单位自身的行政行为。
1.1.3 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领导干部,侧重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评价,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实现利税总额、资产报酬率、社会贡献率等。
1.2 不同审计对象评价的共性内容。
1.2.1 经济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根据上级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每年度下达的有关经济责任目标,针对不同单位的职责、任务和特点,进行考核和评价。
1.2.2 资产负债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①任期内资产负债情况。主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各项资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各项负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专业评价。②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对被审计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无隐瞒收入、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其它公款、有无坐支、截留罚没收入、应纳入预算的规费收入和应缴财政专户存储的预算外收入、有无拨款不及时、抵扣、截留基层单位经费问题,有无挤占挪用专项经费和专项资金问题,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及违规发放资金、津贴和实物等问题进行评价。
1.3 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的情况。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经过符合性测试和检查,看其健全程度及其执行效果。一是看单位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科学;二是看能否维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和完整性、保证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和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三是看能否改善单位内部管理,堵塞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4 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主要对被审计单位债权债务的合法性及各项资产增减变化情况进行审计,评价资产占用结构是否合理,有无闲置浪费,资产是否保值增值;同时对代政府管理的各项基金、资金是否安全、完整;其保值增值是否合规、合法,管理制度是否有效,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等进行评价。
1.5 投资决策情况。主要看被审单位对外投资,大额支出及在建工程等是否经过集体决策,是否按程序审批,有无挪用或盲目举债问题,有无计划外基建,有无基建超标和严重损失浪费等问题。
1.6 任期内遵纪守法及廉政情况。一般应从有无贪污、私分、侵占国有财物的行为及违反规定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挥霍浪费、收受贿赂等方面问题进行评价。
2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应注意的几点要求
2.1 注重可比性。审计评价一般是在事后进行的,在评价中,要考虑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因素带来的影响和其他不可比因素的影响,使评价的数据具有可比性、增强说服力。
2.2 把握灵活性。审计对象广泛,单位情况各异,对一些违纪违规问题的界定和评价,要做到定性准确、恰当,对有些问题要考虑法律、法规的层次性,有的问题则要结合实际考虑地方性法规的要求。
2.3 讲求量化性。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中,要坚持以定量考评为主,依据可靠数据和客观事实,采取写实、量化的方法予以评价,即能用数字量化的政绩或问题,一定要用数字来表明。
2.4 保持稳健性。评价要持稳健、谨慎的态度,做到审计评价的范围、内容和审计的职责相统一。就是要严格按照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履行经济职责,对财政、财务收支所体现的被审计对象的经济行为进行评价,绝不能超出审计的职能范围。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的审计事项或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以及超出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予评价。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被审计人的其他相关问题已移送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审计评价可以持保留意见。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