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3 15:18:2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财税报表审计,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房地产预售 会计处理 税务处理 纳税申报
一、房地产企业预售业务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房地产企业预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为:当企业收到预售款项时,由于不符合收入的确认原则,不确认收入,而是作为负债计入预收账款,待房屋交给购买方时,再确认收入。对于预售收入,按规定应缴纳的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等,房地产企业直接在“应交税费”科目的借方反映,销售收入实现时,再将预缴税费转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例:甲房地产公司2011年开始在乙地级市开发A地块,A地块共计兴建F1、F2房产。F1房产于2011年8月起开始预售,2012年10月份完工;F2房产于2012年2月开始预售,2012年未完工。2011年共计取得F1房产预售房款4 000万元,当年发生管理人员工资支出50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90万元、广告宣传费支出300万元;2012年销售F1房产取得收入2 000万元(假定为完工后实现的销售收入),预售F2房产取得预售房款5 000万元,F1房产完工开发成本共计4 000万元,当年发生管理人员工资支出55万元、业务招待费支出60万元,广告宣传费支出200万元(营业税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55%,土地增值税按1%预缴,预计毛利率10%,例中未涉及因素假设不考虑)。
1.甲房地产公司2011年度的会计处理。
(1)收到预售房款:
借:银行存款 40 000 000
贷:预收账款 40 000 000
(2)预缴营业税、城建税和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 000 000
――应交城建税 140 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80 000
――应交土地增值税 400 000
贷:银行存款 2 620 000
(3)支付管理人员工资、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
借:管理费用――工资 500 000
――业务招待费 900 000
――广告宣传费 3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4 400 000
(4)年末对预收账款,根据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进行递延所得税处理,即[4 000×10%-4 000×(5.55%+1%)]×25%=34.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345 000
贷:所得税费用 345 000
2011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440万元。
2. 甲房地产公司2012年度的会计处理。
(1)收到F2房产预售房款:
借:银行存款 50 000 000
贷:预收账款 50 000 000
(2)F2房产预售收入预缴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 500 000
――应交城建税 175 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100 000
――应交土地增值税 500 000
贷:银行存款 3 275 000
(3)支付管理人员工资、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
借:管理费用――工资 550 000
――业务招待费 600 000
销售费用――广告宣传费 2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3 150 000
(4)F1房产2011年度预售收入转主营业务收入,上年缴纳的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转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预收账款 40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 000 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 62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 000 000
――应交城建税 140 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80 000
――应交土地增值税 400 000
(5)F1房产2012年度销售收入、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借:银行存款 20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 000 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 31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 000 000
――应交城建税 70 0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40 000
――应交土地增值税 200 000
借:开发产品 40 000 000
贷:开发成本 40 00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 000 000
贷:开发产品 40 000 000
(6)年末对预收账款,根据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进行递延所得税处理。根据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当年新增预收账款5 000万元,与上年资产负债表相比净增1 000万元,年末递延所得税=[(5 000-4 000)×10%-(5 000-4 000)×(5.55%+1%)]×25%=8.62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86 250
贷:所得税费用 86 250
2012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4 000+2 000-4 000-55-60-200-262-131=1 292(万元)。
二、房地产预售业务的税务处理
(一)预收账款确认收入的确认标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六条规定:“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应确认为销售收入的实现。”第九条规定“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基于此规定,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收取预收账款确认收入的时间是以房地产企业与业主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的当天。
(二)预售收入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扣除基数。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关于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扣除的规定,房地产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预售收入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扣除基数,不再待实际结转为收入时再将其作为计算基数。
(三)预售收入所预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准予当期税前扣除。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已销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准予当期按规定扣除”。根据该条规定,房地产企业收取购房者的预售收入所预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按照实际发生的原则,可以在发生的当期在税前进行扣除。甲房地产公司2011年、2012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2011年度可扣除管理人员工资50万元、业务招待费20万元(4 000×0.5%=20,90×60%=54,2054,应扣除20万元)、广告宣传费300万元(4 000×15%=600,300600,可全额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262万元,合计632万元。当年未完工产品销售收入预计毛利额为400万元,全年应纳税所得额=400-632=-232(万元)。
2012年度当年完工产品F1房产总计销售收入为6 000万元,开发成本为4 000万元,毛利2 000万元,扣除2011年度的预计毛利额400万元,加上当年F2房产销售收入5 000万元的预计毛利额500万元,合计2 100万元。可扣除管理人员工资55万元;业务招待费按当年销售收入7 000万元计算的扣除限额为35万元,实际支出60万元的60%为36万元,实际扣除35万元;广告宣传费当年销售收入7 000万元的扣除限额为1 050万元,实际发生额200万元可全额扣除;营业税金及附加应按当年销售收入7 000万元的实缴数扣除458.5万元[(5 000+2 000)×(5.55%+1%)],合计748.5万元。
201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2 100-748.5=1 351.5(万元),可弥补2011年度亏损232万元,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1 119.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1 119.5×25%=279.875(万元)。
三、房地产预售业务的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的填写
(一)预售收入计入三项费用扣除基数的填写。1.预售阶段在附表一第16行“(3)其他视同销售收入”填列预售收入4 000万元,同时在附表三第19行“18.其他”填列同样金额调减4 000万元。2.预售阶段在附表二第15行“(3)其他视同销售成本”填列“预售收入×(1-计税毛利率)”=4 000×(1-10%)=3 600万元,同时在附表三第40行“20.其他”填列同样金额调增3 600万元。
(二)预收收入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土地增值税的填写。1.预售阶段填列附表三第40行“20.其他”进行调减。上述甲房地产公司2011年预售收入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土地增值税为4 000×(5.55%+1%)=262(万元)。2.在完工年度预收账款结转收入时填列附表三第40行“20.其他”以同样金额进行调增。上述甲房地产公司2011年预售收入4 000万元在2012年结转收入,其2011年预售收入4 000万元已经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土地增值税为4 000×(5.55%+1%)=262(万元),在2011年的税前进行了扣除,在2012年填写年度申报表时,应该进行调增处理。
(三)预计毛利额的纳税调整的填写。1.预售阶段在附表三第52行填列“预售收入×预计计税毛利率”进行调增;上述甲房地产公司2011年预售收入4 000×10%=400(万元),在附表三第52行“调增金额”填列。2.在完工年度填列结转该预售收入时征税的毛利额进行转回调减。甲房地产公司的F1房产于2011年8月起开始预售,2012年10月份完工,其2011年预售收入在2012年结转为收入时,2011年的预售收入4 000万元按照10%的预计计税毛利率征税的毛利额400万元,应于2012年度纳税申报时,在附表三第52行“调减金额”填列。
(四)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纳税调整的填写。预售阶段的“三项费用”(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是按比例提前扣除的;在完工年度结转收入时在附表三第40行“20.其他”进行调增预售年度已扣除的金额。甲房地产公司2011年将预售收入4 000万元作为基数进行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20万元(4 000×0.5%=20,90×60%=54,2054,应扣除20万元)、广告宣传费300万元(4 000×15%=600,300
参考文献: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 财税差异 纳税调整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股权投资在企业中所占比例逐步提升,会计准则与税法对投资规定的差异所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的调整相对比较复杂,实务工作中,该财税差异是通过填写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加以调整。实施查账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年末需填写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类)及十一张附表,其中与长期股权投资纳税调整相关的报表包括附表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5税收优惠明细表和附表11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本文以案例方式分析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财税差异的形成及如何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来进行调整,以投资时被投资方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为前提。
案例:假定甲企业是实施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2012年1月1日以5 000 000元购入乙企业30%的股权,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 000 000元,2012年12月31日,被投资企业乙全年实现税后净利 3 000 000元,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项目未发生变化,2013年6月5日,被投资方乙的股东大会宣告分派股利1 500 000元,7月12日,投资方甲以6 600 000元转让所持全部股份。
一、初始投资产生的财税差异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初始投资阶段,因税法与会计准则对投资入账金额规定的不同可能会产生差异。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投资应按照初始成本与所享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孰高原则计价,长期投资可理解为购买被投资方的净资产,因此企业用较低的成本享有相对较高的净资产份额时,相当于接受了对方的捐赠,此时应调增投资账面价值。初始投资时甲企业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6 000 000
贷:银行存款等 5 000 000
营业外收入 1 000 000
税法只认可投资时企业真正的投资成本,因此未来税前可抵扣的金额只能是投资成本的实际支出,因此当投资方对被投方可辨认净资产的享有份额小于或等于初始投资时,财税无差异,但当前者大于后者时,则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本例中,长期股权投资在会计上的入账价值为6 000 000元,而根据税法规定,投资应以购买价款作为其计税基础,则其计税基础为5 000 000元,会计所确认的营业外收入税法上不予认可,应进行纳税调减1 000 000元,反映在纳税申报表上,应在附表11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的第四列“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处填写5 000 000元,第五列“投资成本――权益法核算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产生的收益”处填写1 000 000元,同时在附表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六行“5.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填写调减金额1 000 000元,该差异属暂时性差异。
二、持有阶段产生的财税差异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投资持有阶段,会因税法与会计在投资收益确认时间的不同而产生暂时性差异,同时由于权益性收益免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会产生永久性差异。根据会计准则,投资视同购买净资产,当净资产发生变化时,投资方应按其享有份额进行调整。期末当被投资方因经营获利或亏损导致净资产发生变化时,投资方一方面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另一方面应确认投资损益,而当被投资方因宣告分派股利所导致其净资产下降时,投资方调减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同时冲减应收股利,不可重复确认投资收益。可见会计上投资损益的确认时间为期末,因此本例中,投资方甲2012年12月31日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900 000
贷:投资收益 900 000
税法规定的投资收益的确认时间是被投资方宣告发放股利时,本例中,企业于2012年年末确认了投资收益,而根据税法规定,此时还不能对收益加以确认,故应进行纳税调减900 000元,反映在纳税申报表上,应在附表11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的第七列“股息红利――会计投资损益”处填写900 000元,税法角度尚未确认投资收益,因此第八列“股息红利――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免税收入”和第九列“股息红利――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全额征税收入”填写金额均为0,第十列“股息红利――会计与税收的差异”等于会计确认的投资收益扣减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金额为900 000元,并应在附表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的第七行“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中,填写调减金额900 000元。 2013年6月5日,被投资方乙宣告分派股利1 500 000元,投资方甲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由于在2013年年末已经确认过投资收益,因此不能重复确认收益,而根据税法规定,应于被投资方决定分配利润时确认投资收益,即税法此时应确认投资收益450 000元,因此应进行纳税调增450 000元,此时的450 000元为暂时性差异。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间的权益性收益为免税收入,且这项差异属于永久性差异,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应分别体现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和永久性差异。在附表11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的第七列“股息红利――会计投资损益”填写金额为0,在第八列“股息红利――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免税收入”填写450 000元, 第九列“股息红利――税收确认的股息红利――全额征税收入”填写金额为0,第十列“股息红利――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填写金额-450 000元。作为税收优惠的免税收入,在附表5“税收优惠明细表”中免税收入的第三行“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填写金额450 000元,此时填写的金额是由于税收优惠政策造成的永久性差异。由于前期会计上已确认收益,而按税法规定此时才确认,故应作纳税调增,在附表3的第七行“6.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损益”调增450 000元,而免税政策带来的永久性差异应在第十五行“14.免税收入”处填写调减金额450 000元。
三、处置阶段财税差异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处置阶段,财税差异主要是对投资损益金额计算的不同而产生的。根据会计准则,投资损益根据股权出售价款与会计账面价值的差额来计算,本例中甲企业处置股权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6 6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6 000 000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450 000
投资收益 150 000
而税法计算的投资收益应为转让价款6 600 000元扣除计税基础5 000 000元后的差额,税法上无需考虑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及持有期间的损益调整,本例中税法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为1 600 000元,会计上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50 000元,因此应纳税调增1 450 000元,该项差异应体现在附表11和附表3中。在附表11的第十一列“投资转让所得(损失)――投资转让净收入”填写投资转让价款6 600 000元,第十二列“投资转让的会计成本”填写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即投资的初始成本与损益调整余额之和,共计6 450 000元,第十三列“投资转让的税收成本”填写投资的计税基础5 000 000元,第十四列“会计上确认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为投资处置阶段确认的投资损益,金额为第十一列扣减十二列的差额,填写150 000元,第十五列“按税收计算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填写税法对此项投资在处置阶段确认的损益,金额为第十一列扣减十三列的差额,填写1 600 000元,第十六列“会计与税收的差异”则为十四列扣减十五列的差额,填写金额-1 450 000元。由于处置阶段会计比税法少确认了1 450 000元的投资收益,因此在附表3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的第四十七行“6.投资转让、处置所得”中应进行纳税调增1 450 000元。随着投资的处置,前期累计纳税调减暂时性差异1 450 000元,包括投资初始阶段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 000 000元、投资持有阶段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900 000元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50 000元,随着投资的处置阶段所进行的纳税调增1 450 000元,两者相互递减,暂时性差异随之消失。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企业会计准则讲解[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2.张红.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与税务处理[J].中国农业会计,2013,(10).
作者简介:
庞靖麒,女,日照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会计理论研究。
关键词:预决算报表 基层工会 财务管理
一、基层工会预决算报表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一)少编、漏编或乱编收入预算。收入预算是基层工会规划和开展工会活动的前提,但是少数基层工会对收入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认识不足,少编、漏编或乱编收入预算问题严重。例如,有的基层工会缺少“会费收入”或“其他收入”项目;有的“会费收入”未按照职工工资的0.5%编列;还有的“拨缴经费收入”未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相关比例安排。《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四条规定,预算收入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基层工会应该按照所有收入来源,充分考虑各项变动因素,依法、完整、真实、合理地编制收入预算。
(二)支出结构不合理,工会经费使用未能充分体现为职工服务、为工会开展重点工作服务的方向。出现这个问题的基层工会至少占全部基层工会的5%。例如,有的基层工会未安排“职工活动经费”或“职工维权支出”。《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方面。因此,基层工会在预算支出安排上要对开展职工宣传教育、文化体育、技能培训、依法维权、帮贫救困等活动提供经费保证,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预决算报表之间没有相关性。全国总工会设计的《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和《年度资产负债表》之间许多数据存在内在的联系。例如《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与《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的决算数列以及《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与《年度资产负债表》的年初、年末结余数额等都存在着内在的相关性和一致性。但是,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发现少数财务人员对这几张表格的理解和研究不够,表内勾稽关系混乱,表间数据自相矛盾。
(四)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结余出现负数。《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中明确规定,工会的年度预算应根据上级工会和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本年度无重大支出项目,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结余不得出现赤字。但部分基层工会编制赤字预算,期末滚存结余出现负数。
(五)错误使用会计核算科目。例如基层工会错误使用“行政支出”、“后备金”等科目,按照《工会会计制度》的规定,“行政支出”、“后备金”科目是县级以上工会核算使用的专用科目,基层工会不得擅自使用。
(六)随意调整预算,预算执行缺乏严肃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规定,各级工会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预算收支总额需要增减变动时,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其编制、审批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实际中,至少有4%-5%的基层工会在需要增减收支项目时,没有及时办理预算调整手续。究其原因,一是部分基层财务人员前瞻性不足,仅在年末结账时才发现了预算执行存在一定的偏差;二是部分基层财务人员对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认识不足。
(七)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未能充分体现。全国总工会在预决算报表的设计上充分考虑了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对预决算报表的审查和监督职能,要求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要充分参与工会经费收支的审查并加盖印章,然而在审核预决算报表过程中,我们发现仍有少数基层工会或者未设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或者根本未经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导致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未能充分体现。
二、基层单位预决算报表质量差的主要原因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很多,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少数基层工会对工会财务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工会财务工作作为工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去抓,在经费支出上存在着“只用不管”的错误认识,工会主席对工会财务报表不检查、不监督,造成了预决算报表质量差、数据失真的情况。二是少数基层工会会计人员更换频繁,会计人员不能自觉学习和研究工会财务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随意填报预决算报表。三是全国总工会开发的通用核算软件中的报表功能还有一定的缺陷,没有设置表内和表间审核公式,无法从软件功能上限制和提醒报表人员出现的逻辑性和平衡性错误。四是少数财务竞赛组长不够认真,没有充分行使好预决算报表的初审权。五是预决算报表审核程序不够严谨,部分审核环节把关不严。六是少数基层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财务监督职能缺失,没有真正对财务人员填报的预决算报表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核实和审查,使经费审查委员会形同虚设。
三、加大预决算报表审核力度,提升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的措施
2013年10月,大连市总工会召开了预决算报表总结会议,对基层工会在预决算报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市总工会的治理措施做了重点的梳理和宣讲,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进程。
(一)抓好宣传,提高认识。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工会活动的重要物质保障。针对少数工会主席对财务工作重视程度不足的问题,大连市总工会将加大宣传力度,以会代训,以查代训,促使这些基层工会主席,特别是新任工会主席提高对工会财务规范化、工会预决算报表管理工作的重视,增强工会主席的理财意识和财务管理意识。为进一步做好预决算报表工作,推动财务规范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工会财务培训是提升基层财务人员素质,推进财务规范化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抓手。近两年,大连市总工会以财务规范化宣传为切入点,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成功举办了10期培训班,培训人员近千人次,初步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培训格局。今后,大连市总工会还要进一步通过形式多样的,定期和不定期的业务培训,促进工会财务人员了解和掌握工会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从根本上解决预决算报表质量差的问题。
(三)完善预决算报表软件功能,强化报表软件的系统审核力度。没有设置表内和表间审核公式是通用报表软件存在的最大缺陷。使用这个报表软件,即使表内不平衡,表间不符合逻辑关系也可以顺利地进行报表输出。如果能够进一步完善预决算报表系统软件,依据内在的逻辑关系,设置表内、表间审核公式,形成平衡性审核、逻辑性审核和核实性审核系统,必将大大减少平衡性和逻辑性错误出现的几率。
(四)充分发挥竞赛组职能,提升预决算报表质量。竞赛组管理形式是实现基层工会自我管理的一种特别有效的组织形式,具有上下结合、以点带面、促进学习的优越性,充分发挥竞赛组协助服务、互审互助、业务指导、财务竞赛的管理职能,是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利用竞赛组平台,提升基层工会预决算报表质量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督促竞赛组长严格审核报表,行使好预决算报表的初审权。二是将预决算报表量化指标纳入财务竞赛组的考核评比体系,以先进促后进。三是强化竞赛组内业务学习与交流,把预决算报表作为竞赛组内学习交流、互帮互助的主要内容,为实现基层工会财务工作规范化创造条件。
(五)严格报表审核程序,加大审核力度。设定严谨的报表审核程序是做好报表审核工作的重要前提。工会财务预决算报表审核程序包括系统审核、竞赛组长审核、市总工会财务部审核、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核四部分。市总工会财务部将严格报表审核程序,科学设置审核点,逐层检查,逐层规范,特别在市总工会财务部接收和审核竞赛组长报表的环节上,将限定时间,当场、逐项的审核验收,不合格的重新申报,直到全部改正无误,才能正式验收批复。这样做的好处有两个,一是强化预决算报表的严肃性;二是引起基层工会财务人员对预决算报表的高度重视,为进一步做好预决算报表工作奠定基础。
澳大利亚境内B公司和C公司记账本位币均选择澳元。银行借款、归还贷款利息均为美元,记账时换算为澳元;职工工资、勘探费等费用均用澳元支付。矿权、勘探费列入无形资产,人员工资等费用列入管理费用,利息列入财务费用。受全球经济低迷的影响,澳元不断贬值,截至2014年末,由于汇率的变化,澳元折算为人民币,B公司合并报表亏损4亿元人民币。受煤炭市場低迷的影响,自收购以来,C公司以资源勘探为主,确保矿权安全,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B公司合并C公司报表。
二、A集团的报表合并情况
由于会计资料不全,A集团2012年、2013年未将B公司纳入集团合并,2014年开始将B公司纳入合并。由于美元对澳元汇率变动幅度较大,2012-2014年B公司财务报表将汇兑差额列入财务费用,累计亏损0.95万澳元,亏损主要是汇差造成的。B公司向国内报送报表,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将澳元换算成人民币,累计亏损约4亿元,对于新收购的企业纳入集团合并,从而影响A集团增加亏损约4亿元。A集团领导对境外公司纳入合并增加亏损不理解,提出两个疑问:一是美元兑现人民币汇率变化不大,B公司贷款为美元,归还借款也用美元,不会产生这么多的汇兑损失;二是记账本位币选择是否正确。
三、针对本案例中外币折算业务的探讨
(一)《企业会计准则——外币折算》明确了境外经营记账本位币的确定条件、因素
(1)境外经营有两方面的含义,其中一条是指企业在境外的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分支机构。
(2)企业选定境外经营的记账本位币,还应考虑下列因素:一是境外经营对其所从事的活动是否拥有很强的自主性;二是境外经营活动中与企业的交易是否在境外经营活动中占有较大比重;三是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直接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是否可以随时汇回;四是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否足以偿还其现有债务和可预期的债务。
(二)根据会计准则规定,B、C两公司符合境外经营的含义
一是两公司境外经营活动与集团A经营活动相同,为煤炭开采、洗选,视同A集团经营活动的延伸,构成企业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二是在A集团不提供资金的情况下,B公司难以偿还其现有债务和正常情况下可预期的债务。因此,境外两公司符合选择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条件。B、C两公司选择了澳元作为记账本位币,符合澳大利亚的会计政策要求,便于与澳洲当地的财税政策相衔接,便于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
针对上述情况,中介机构审计人员认为B、C两公司记账本位币选择错误,应改为人民币;A集团会计人员认为,B、C两公司设立在澳大利亚,使用澳元作为记账本位币也是可行的,符合当地的财政政策要求,并且当地税务机关允许汇兑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经过A集团会计人员与中介机构审计人员的沟通协商,B、C两公司继续使用澳元作为记账本位币,提供澳洲财税等部门使用;同时要求B、C两公司建立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的辅助账,向国内报送报表时,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即美元贷款及贷款利息将美元直接换算成人民币,工资、勘探等费用直接用澳元换算为人民币。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校企合作;知识转移
一、会计电算化专业校企合作中的知识转移障碍
会计电算化专业校企合作中的知识场可以分为系统场、演练场、源发场和对话场。系统场存在于学校,源发场存在于企业,系统场与源发场等知识场内部沟通比较畅通。然而,演练场与对话场等知识场有效运行需要系统场的学校和源发场的企业之间信息传递的流畅以及有意识的合作。现实中,由于学校与企业所关注的目标不一致等原因,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往往尚未建立,或者建立了但流于形式,从而导致演练场与对话场等知识场不能有效运作,导致了会计电算化专业知识转移存在障碍,见图1。
图1 会计电算化专业校企合作中的知识转移障碍
(一)演练场中的障碍
演练场可以分为学校演练场和企业演练场。学校演练场主要依靠实训室进行,实训主要根据学校教授的知识与技能开设,与社会实践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在理论上,消除障碍最佳的方法是学生参与到企业中对会计电算化专业进行实践,具体包括,学生身份的转变以及学习内容的转变,以消除障碍。但在现实中,学校与企业合作存在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一些行业或企业由于财务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等原因不愿意接受学校实习生,即使接受学生实习,学生从事的社会实践业务也比较有限;学校与企业对学生的管理在制度与时间上存在冲突与差异。演练场障碍的存在导致学生难以学以致用。
(二)对话场中的障碍
在会计电算化专业中,学校与企业在对话场上的有效运行,需要学校与企业团结协作,交流双方组织的特有知识。但双方的有效沟通存在一些障碍:学校与企业由于利益与目标的不一致导致企业缺少转移知识的激励,学校也缺少吸收知识的动机;学校与企业交流的往往是能够清晰表达的显性知识,难以清晰表达而又至关重要的隐性知识交流比较困难;即使是显性知识在双方对话中由于各自常规的不同也并不容易有效转移。
二、解决对策
(一)校企有效沟通消除对话场中的障碍
消除学校与企业在对话场中的障碍体现在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的撰写以及实训教学体系的重组上。
在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在专业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对本专业学生的就业岗位进行调研,撰写会计电算化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报告。调研岗位有出纳、电算化维护、会计核算、会计信息系统营销、电算化管理、财务软件实施顾问等。通过对上述工作岗位的分析,明确各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分析相关的职业技能要求,并根据技能要求完善专业课程体系。
由专业建设委员会根据企业的最新发展提出岗位能力结构的具体要求,了解各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各岗位所需职业能力(本专业学生可能从事的企业岗位―描述该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分析其所需职业能力―匹配该能力形成所需专业训练),进行教学内容的重组,形成会计电算化应用型实训教学体系课程。
(二)构建完善的实训体系消除演练场中的障碍
会计电算化专业在与合作企业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对典型工作岗位进行分析,梳理出会计电算化工作需要的主要工作技能,据此进行实训项目的设计与开发,构建并实施完善的实训体系以消除演练场中的障碍。
本实训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会计手工处理(会计基础、制造业财务会计两项)和信息化实训(会计电算化基础、财务业务一体化、财税一体化、审计电算化、信息化企业岗位体验和VBSE全景体验)。
本实训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计基础与操作手工实训
在实训过程中,通过做分录,填制凭证到制作账簿来巩固所学理论知识。可以让学生更加直观地了解会计凭证的类型,理解会计核算的基本原理,理解和熟悉会计业务操作流程,为后续会计业务的学习奠定基础。
2、制造业财务会计手工实训
通过实训操作,使学生掌握填制和审核,登记账薄,制作财务报表的会计工作技能和方法,同时能够体验出纳、总账会计、成本会计、会计主管等角色的具体工作,从而对之前所学专业技能课程有一个较系统、完整的认识,实现会计理论与会计实践的融合。
3、会计电算化基础实训
初级会计电算化实训通过建立电子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和掌握电子计算机会计的基本操作,实现会计工作的现代化。这一门课的内容包括财务处理基本操作、报表处理基本操作、应收/应付款核算的基本操作、工资核算的基本操作和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操作等。
4、财务业务一体化实训
通过本实训,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任务,即会计软件的安装与基础设置、总账系统、工资管理系统、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会计报表管理系统、采购管理系统、销售管理系统、库存管理系统、存货核算系统等技能和知识,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使学生掌握电算化操作岗位上所需技能与知识,并通过相关的实践训练,强化学生对电算化操作及处理能力,以实现学生与企业相关岗位零距离接触。
5、财税一体化实训
通过本实训进行财税业务仿真应用软件的学习,将财政税收的业务利用大量新的财税业务应用软件和设备进行处理,提高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加深对航天信息软件的认知和掌握,强化动手能力,提高专业基本技能,为他们走出校门后即将从事工作进行提前预热。
6、审计电算化实训
这次实训的目的主要是弥补审计理论课堂教学“纸上谈兵”的不足。通过实训,使得学生可以将审计基础知识、审计基本理论和审计实务有机结合起来,并在“实战”演练中增强对审计的感性认识,加深对审计过程的了解,熟悉审计基本理论和技能的运用,为将来从事审计、会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7、信息化企业岗位体验实训
信息化企业岗位体验中心通过互联网系统将合作企业的真实业务数据引入到财务软件中,学生通过不同的角色体验与实践,加深对企业会计核算内容的认识。信息化企业岗位体验实训可以大幅度提升学生的职业技能,启发学生的职业意识和学习动机;同时也有助于加强与合作企业的密切联系,进一步深化校企合作。
8、VBSE全景化信息化体验实训
通过对不同形态组织典型特征的抽取,营造一个虚拟的商业社会环境,让受训者在虚拟的市场环境、商务环境、政务环境和公共服务环境中,根据现实岗位工作内容、管理流程、业务单据,结合与教学目标适配的业务规则,将经营模拟与现实工作接轨,进行仿真经营和业务运作,可进行宏观微观管理、多人协同模拟经营,是一个可以满足多专业学习与实践一体的实训。
9、校内生产性实习基地实训
充分锻炼学生会计实务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较为全面的综合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综合处理问题的能力,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职业自豪感。学生参与到企业的实际工作中,按企业要求进行培训,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提高学生的责任感、团队意识和实践技能。
10、企业顶岗实习
了解企业的经营特点和管理组织,企业的会计工作,企业生产技术的特点和生产工艺流程,企业(单位)纳税的种类,纳税的计算及与纳税部门的联系情况;在了解实习单位会计有关内容的基础上,具体进行各种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填制,各类明细账和总账的登记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现金流量表的编制;了解实习单位所使用的财务软件的基础上,能够熟练的运用财务软件进行各种经济业务的处理,如材料的核算、工资的核算、成本的核算、利润的核算,财务报表和内部成本报表的编制等。
会计电算化专业实训体系逐步提升学生的技能。实训项目的实施,概括来说,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基本技能培养;第二阶段,核心技能培养;第三阶段,综合技能培养。第一阶段在第一学年实施,通过会计基本与操作手工实训和会计电算化基础实训,培养学生会计从业入门的基本技能与操作能力。第二阶段在第二学年实施,通过制造业财务会计手工实训、财务业务一体化实训、财税一体化实训和审计电算化实训,培养学生账务处理能力、账务信息化处理能力、纳税申报能力、审计及运用计算机查账能力。第三阶段在第三学年实施,通过信息化企业岗位体验实训、VBSE全景化信息化体验实训、校内生产性实习基地实训和企业顶岗实习,培养学生综合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校企合作进行有效沟通,整合校内外资源完善实训体系,才能消除对话场和演练场中的障碍,发挥专业特色和优势,培养更好的应用型人才服务经济社会。(作者单位: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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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很多时候对于同一个领域,两个不同的概念是从误区的认识开始的,会计责任和会计审计也是这样,会计信息编报不断的更新,并日益复杂,以及会计信息常常失真。这将会直接导致会计报表的使用者产生一种与事实不相符的,完全依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假设会计报表可能出现较大错报或漏报,在这样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却没有在审计时发现,而原因不是注册会计师本人,但却会直接给报表的使用者带来损失。此时,会计报表的使用者很有可能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混为一谈,并根据自个的推论和分析擅自的认为审计过报表人(也就是注册会计师)就是会计报表质量唯一保证人,按照这个理论的推断,会计师报告人可以认为注册会计师即要承担会计责任的同时又要承担审计责任,这是目前存在较为严重认识误区之一。
2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不同
2.1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本质不同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层面的二个问题,而要了解两者的本质不同,我们还是要从概念说起,会计责任是被审计单位在经济管理活动中,为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而应负的直接责任。请注意,它是保证资料的真实可靠,而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在经济监督活动中,或者在经济行为中,为发现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误或者做假,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负有的更高层次的责任,这跟注册会计师的规范审计是有必然因果关系。所以,当我们在发现会计报表出现重大问题时,是从这两个方面进行追究,一方面在追究被审计单位会计责任的同时,另一方面要更加严格地追究作为高层次监督活动的审计责任。
2.2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内容不同会计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责任是对被审计单位而言的。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被审计单位负有以下会计责任:建立和健全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本单位的资产安全和完整;保证提交审计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应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中,以示负责;而审计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该如实反映审计范围,明确审计的内容和过程,并有充分的审计依据和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并应给予发表的审计意见、通审计意见来明确了解过程,通过审计报告的编制和出具必须符合《注册会计师法》的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特别是对会计报表上能否达到的总体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所列金额的真实性、资料的完整性、以及所有权、估价、分类、交易截止时间等内容,同时报表所披露的公允性进行评价和判断。从以上内容可以分析得出,审计责任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履行会计责任的情况进行评价。是平等于会计责任的一种法律责任,在司法中不能被忽略的相同责任。
2.3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主体不同主体上因为涉及到会计责任的承担者、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追究而在这些承担追究的过程中主体在不停的变化,而会计责任的追究一般是财税部门;而有权追究会计责任的部门包括: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审计部有权追究审计责任的部门包括: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省级以上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司法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企业的其他利益相关者。从以上可以明确有看出,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是有着许多不同之处的。
法务会计作为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需要掌握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包括会计、审计和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辨别舞弊的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尤其是证据规则知识,计算机和信息技术方面的知识,同时要具备高度的职业分析判断能力。这种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必将在许多领域发挥重大作用。
企业需要法务会计
因商品购销产生的债权债务纠纷,需要法务会计人员运用会计、合同法、证据学等方面知识收集证据,以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纳税方面原因引起的税务纠纷,需要法务会计从会计、税法方面提供专业支持,确认应纳税款:如今会计处理的网络化、信息化、适时化、前瞻化等特点,使企业内部舞弊行为变得更加复杂和隐蔽,表现形式更加多样化。与会计有关的法律纠纷更需要法务会计人员作出审查和判断。
法务会计走俏中介结构
近年来,随着企业对一门式服务需求的增强,社会中介组织跨业经营趋势日趋明显,如大的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大量律师为职员,以弥补其法律方面的不足;律师事务所吸纳大量具有财会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以弥补其会计方面的不足;而税务师事务所亦在竭力寻求既具有扎实的财税理论知识又精通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务会计人才。
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业务的需要
目前,法务会计已经成为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一项重要业务,他们致力于培养法务会计人员,从事法务会计鉴定服务。反观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其业务主要还停留在审计、验资等传统领域,而较少涉及法务会计业务,仅少量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司法会计鉴定工作。面对激烈的竞争,会计师事务所必须积极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需求日益增长的法务会计无疑是具有会计和管理咨询专业优势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较优选择。
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的需要
律师在法律上很精通,但法律和会计毕竟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律师对企业的运作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不可能准确地解读企业的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会计核算的全过程,对企业舞弊的手段、方式也不够熟悉,而法务会计在这一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于是,律师事务所对法务会计产生了需求。
当接收案件涉及会计事项时,法务会计人员可以协助律师从会计角度分析当事人在利用会计信息方面存在的弱点,评估有利事实,在会计问题上制定出有效的诉讼策略,以争取胜诉机会:在经济案件中,诉讼当事人需要相关证据来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而这些证据有相当一部分来自相关会计记录,法务会计人员熟悉会计记录的具体产生过程,通过取得必要的凭证包括其他市场或者行业信息,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当事人的主张,也可以协助律师获取、鉴别、组织和解释这些会计信息。
税务师事务所开展税收策划业务的需要
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税收筹划反映出综合性和专业性的要求。在国外,许多企业都聘用税务律师、会计师、国际金融顾问等高级专门人才从事税收筹划活动,而且很多个人也需要这些专业人士提供的涉税服务。
合法性是税收筹划成功的首要和关键因素,这使得财税律师在税收筹划领域得以大展身手。他们除精通法律外,还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这些“会算账的律师”,‘在税收筹划中直接给企业带来安全、合法的效益,被企业家们称为“财税与法律的优美结合”。由此中国的财税律师宣告诞生。实际上,他们就是财税服务领域的法务会计人员。
财税律师通过对不同的经济法律关系进行权衡、比较,变通处理相应的法律关系或稍稍调整某些经济活动,改变其在征纳关系中的法律性质,以寻求税务筹划的最优方案。譬如,在房产税税务筹划中,经常遇到以房产原值还是以房租作为计税基础的问题,若经综合考察认为后者较优,则需进一步考虑为企业拟定一份房屋出租合同。财税律师特别注重方案合法性的考量,仔细甄别合法与违法之间的界限,注意尺度的把握,在作业方式上表现为调查取证、寻求低税负法律依据:同时他们也注意研究不同方案的账务处理效果,仔细甄别不同方案可能达到的经济效果。
经济类司法鉴证需要法务会计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经济犯罪案件日渐增多,贪污金额日益加大,舞弊方式也日趋隐蔽和复杂,我国投资人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会计信息的质量也日渐不满,涉及虚假会计信息披露而导致投资人遭受损失的法律诉讼不断出现。司法机关在审查处理这些案件时,必须对以下问题作出判断:
会计信息是否虚假。专业人士判断的依据是会计准则和制度,认为只要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会计处理和披露,提供的信息就是真实的。非专业人员判断的依据是发生的事实,认为只有反映事实的会计信息才是真实的。可见,两者对同一案件作出的判断结果不一致。
虚假的会计信息是故意、一般过失、重大过失还是欺诈。故意和欺诈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而过失只承担民事责任,依据不同判定结论所作出的法律判决是有区别的。
虚假的会计信息给使用者带来多大损失,在实际操作中,如何认定这些损失存在很大的困难。
除了上述问题外,经济纠纷案件还常常涉及舞弊、会计信息的披露是否充分、有无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建立的完善程度、会计政策的选用是否合适等问题。这些问题都不是法律人员依据专业知识所能确定的,必须由法务会计人员来对此进行审计和判断,并出具书面鉴定结论供司法机关判断使用。
[关键词] 税务会计 财务会计 会计模式
欧美等西方发达国现在的税务会计理论和方式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并且形成了多种样式的税务会计模式。对于我国而言,我国的税务会计理论则还不健全不完善,现在会计准则已经越来越国际趋同化,这对健全我国的会计准则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西方发达国家的会计税务模式的对比
税务会计是进行税务筹划、税金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一种会计系统。通常人们认为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自然延伸,这种自然延伸的先决条件是税收法规的日益复杂化。在我国,由于各种原因,致使多数企业中的税务会计并未真正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中延伸出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会计系统。
1. 英、美独立税务会计模式
英美国家的税务模式采用的是财税分离的模式,其模式特点是: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存在差异,财务会计具有其独立性,不受到税法的管束。纳税人的纳税事宜由专门的税务会计办理,这就使得税务独立于财务会计。英美国家采用的是投资者导向性会计模式,他们更强调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财务会计准则遵循的是公认的会计准则,不会受到税法的任何约束,这就使得会计提供的信息更加的真实,可靠。所以该模式很有利于财务会计的完善和税务会计的形成。
2.法、德的合一税务会计模式
法国和德国则是财税合一模式的代表国家。其税务模式的特点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税务当局,税法对会计有很强的约束力,对其提出了明显的要求。要求会计准则和税法准则的要求要保持一致,禁止财务会计和税法会计存在差异。企业对内部的会计事宜必须严格遵循税法的规定。法国和德国采用的是政府导向性会计模式,其对企业的要求是其纳税申报和股东提供的财务报表要一致,企业纳税的额度应该和纳税钱的会计利润相差不是很大,到纳税时候可以直接依据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依据纳税,因此没有必要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
3. 日本的混合型税务会计模式
亚洲的日本,其税务会计模式独具一格,其既不像英美等国的财税分离情况,也不像法德等国的财务合一模式。采用的是混合型税务会计模式,其具有独特的特点:依据税收法则对财务会计进行协调,也就是说其税务会计是一种纳税调整会计方法体系。日本的“企业导向型会计模式”,强调会计为企业管理服务。会计准则制定的目的是要促进企业会计方法的统一,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高,公平税负
二、 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对税务会计模式的影响
最近几年,会计准则模式的国际趋势应经发展成为国际趋势。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对会计国际化目标的更为具体和现实的表达,但这一过程仍然需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各国政府多方面的努力。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必然会影响税务会计模式的变化。有研究表明,法国、德国的上市公司、跨国公司等大型企业的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已是必然趋势。美国、英国等非立法会计国家,其会计与税法分离,并由此导致的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发展。完全采用以税法导向的会计而未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实行的是财税合一的会计模式。美国于2002年底颁布了小企业税务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根据会计原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的编制基础一致。2004年,我国财政部颁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基本上是财税分离的会计模式,虽然有利与当时的《企业会计制度》对接,降低制度的转换成本,但却提高了小企业的制度遵从成本。因此,不论从我国的国情看,还是从国际趋看,小企业应该选择财税合一的企业会计模式,即税法导向的税务会计模式。其他类型的企业可以先采用财税混合会计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再过渡到财税分享会计模式。
三、构建我国税务会计模式的思考
我国的企业会计改革和税制建设在改革开放后也得到了质的飞跃,会计模式的改革和税务的改革目标清晰,都符合我国的发展和国际发展的趋势。我国在1994年的税务改革中,表明了我国税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严肃性,使税务不在依附应纳税所得的财务会计。例如在企业所得税中规定:在计算纳税人应纳税时,如果财务会计和税法规定的不一致时,纳税人应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经过这样规定纳税人在要在会计准则下计算会计利润,然后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之后才能作为纳税人应纳税的额度,这种情况克服了以往我国的税法过分依赖会计的弊端,真正是实现了税法和会计分离。特别是我国在2006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这也充分表明了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相趋同的趋势,加速了我国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分离的步伐。会计制度和税法其存在的功能不同,这肯定会导致税法和会计制度存在不尽相同的地方。我国的会计准则要想在国内得到很好的执行并与国际接轨,就必须实行税法和会计制度相分离的原则。自我国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对财务会计从开始的陌生不认识到逐渐的接受认识,在到被国家重视并不断的健全制度。我国现在的会计,税法等课程,也表明了税务会计既有理论支持也有实际意义。我国目前税务会计已经呈现更多的“独立性”,甚至有时财务会计不惜委曲求全地去适应税法,从而降低了自己的信息质量(如增值税的会计处理)。由于我国目前是财税混合,在财务会计中产生大量的纳税调整事项;另外出于对财务报告目标与纳税目的的会计政策选择,不得不统一,而它是以放弃某一方目标为代价的。因此,从发展和长远的观点看,我们应该积极努力,实现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完全分离,从而更好地发挥会计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四、结论
不同的国家会选择不同的会计模式,会计模式的选择是有其所在的外部条件所决定的。影响会计模式的选择因素是多方面的,我国应在特定的环境下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会计模式以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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