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31 09:21:1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合同管理整改措施,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事后合同;成因;危害;预防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之一,一切生产经营活动都要通过合同来实现。合同管理成为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企业的方方面面。能否实现合同的高效管理,把好合同关,成为企业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是承担着大庆石化公司生产建设物资的采购、接运、仓储、供货任务的服务型单位。多年来由于市场工期紧、配套保障难以到位、内部管理链条长等多种原因,先办业务后补签合同的情况时常出现,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埋下很大隐患。
一、事后合同的成因及危害
合同的履行日期早于合同生效日期所形成的合同,统称为事后合同。事后合同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方面:一是公司各项管理不协调,比如计划或预算下达迟延、管理流程不合理。二是承办单位的自身原因。有的是故意不签订合同;有的是不了解、不习惯事前签订合同;有的是不知道如何签订合同。三是合同管理制度、流程和合同管理人员的原因。如合同审查审批流程过长,审查审批人员超时限审批;部分合同管理人员系统操作不熟练、不及时等。四是在有些交易行为中我方处于弱势地位,被迫接受先履行后补签合同。通过对事后合同原因的分析,因主观原因造成的事后合同、部分客观原因造成的事后合同通过努力是可防可控并且可以避免的,少部分因客观原因造成的事后合同,很难做到事前签订合同。
事后合同是粗放管理的体现,说明企业整个经营管理制度和流程不够协调统一,企业管理活动与生产经营实际不相适应,管理目的没有实现,如果事后合同处理不好,真的引起纠纷,对整个大庆石化公司的影响很大。
二、预防事后合同发生的方式
近年来,物资供应中心按照大庆石化公司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合同综合管理职能,切实把合同管理作为规范管理、提高水平、降低风险的一项重要举措,有针对性地采取多项措施,认真组织开展事后合同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合同系统培训学习。合同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直接关系到大庆石化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平。由于合同业务人员工作变动频繁,为保证合同签订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通过采取集中培训与工作中辅导相结合的原则,对合同业务人员进行系统的应用培训,加强合同业务人员的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并对事后合同的概念及法律风险进行分析讲解,有效提高了合同业务人员的系统应用能力和水平。
2、加强合同流程跟踪监控。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发挥信息化、标准化管理优势,开展流程提示服务工作,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处理系统内的合同业务,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合同业务流程的执行力,督促审查审批人员及时处理待办的合同业务。对于申报签订的合同及时进行跟踪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合同承办人员,随时解决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合同审查审批流程运行顺畅,合同管理的工作效率和运行质量显著提高。
一、充分认识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过程中,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针对合同改革发展形势,做出开展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重要决策,这既是深化合同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的客观需要,又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建立长效机制的有力措施。
《合同法》实施五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合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合同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合同工作体系基本健全,合同范围和规模不断扩大,合同管理与操作日趋规范,依法采购、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合同功能和作用得到明显发挥,在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推行合同制度改革的时间还比较短,不少方面还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合同活动中仍然存在一些与制度和程序规定不相符合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执行合同政策存在偏差,有的政策和规定还没有得到落实;应当实行合同的项目,没有完全纳入采购监管程序,存在脱离甚至规避监管的现象;合同中的违规操作、随意操作问题时有发生。特别是有的违规性的故意行为,背后还可能隐藏着不正当交易。这些现象和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活动的公正性,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损害了合同的声誉。总体上看,无论是合同规模还是合同行为,都必须着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明确指出,要站在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推动合同制度改革。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开展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在广泛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合同执行情况检查的基础上,摸清和掌握合同领域中存在的问题,重点查找法律制度、管理体制、监督机制、操作执行等方面存在的缺失和薄弱环节;通过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使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受到深刻的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自觉增强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意识;针对自查和重点检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一方面严肃查处和纠正不规范行为,另一方面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建立健全科学的合同管理体制奠定基础。
通过检查,促进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进一步掌握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提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能力,纠正错误观念和不正当交易行为,堵塞管理与操作执行的漏洞,促进廉政建设,确保各项合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得以正确贯彻执行。
三、专项检查的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全区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获得合同资格的社会机构和合同执行情况。
四、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按照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联合成立区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孙爱忠担任,副组长由区监察局局长张毓、区审计局局长赵立群担任,成员由区监察局副局长马文刚、区审计局副局长田欣华、区财政局副局长张寅生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副局长张寅生担任,副主任由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主任周永勃担任。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工作,并负责区直部门和单位以及区直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结束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汇总全区专项检查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五、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5月开始,到9月结束,具体分为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和验收总结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5月19日至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合同法和有关制度规定,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各单位和采购机构开展和合同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内容包括:
1、纳入合同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合同的行为;
2、合同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不编、漏编现象;
3、合同方式选择和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
4、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执 合同检查方案第2页
行情况,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是否都执行了集中采购;
5、采购组织程序、信息、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有无违规行为;
6、工程实施合同情况,有无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
7、上级专项资金实施合同情况,是否都执行了制度规定;
8、合同政策功能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规定;
9、受理质疑案件的答复处理情况;
10、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
11、其他有关情况。
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要对自查自纠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并填写电子版自查自纠有关表格,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购人填写表格1、表格2和表格7;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填写表格3、表格4和表格7;社会机构填写表格5、表格6和表格7)。
区财政局负责对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软件的下载安装提供支持。自查自纠表格软件可以直接从中国合同网下载安装,也可以到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拷贝后安装,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单位和下载安装过程中有困难的单位,请及时与区财政局合同办公室联系。自查报告和自查自纠表格电子版必须在5月30日前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重点检查。6月1日—7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重点对采购规模较大、采购项目较多的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部分社会机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不按时填报自查自纠报表的单位同时列入重点检查范围,采购人的重点检查覆盖面要达到本地所有采购人的20%以上。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或检查工作承担机构要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及时上报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三)整改提高。8月1日—31日为整改提高阶段。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社会机构要结合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提交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整改措施不力、整改效果不好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
(四)验收总结。9月1日—30日为验收总结阶段。整改提高工作完成后,各级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好本地专项检查的验收工作,总结分析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原因,形成分析报告。
各单位要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将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检查期间,省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区、县和市直被检查单位进行督导。市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县区和市直被检查单位进行督导。
六、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区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要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制定符合本区实际的相关配套文件和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安排负责重点检查的工作人员,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要有向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及时加以解决。
(二)要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合同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要通力合作,从经费和工作人员上给予必要的保障,精心组织和安排各个阶段的工作,做到任务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经费落实,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采购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机构要安排专门人员认真细致地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配合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做好重点检查工作。
(三)要依法行政,公正严格。在专项检查工作中,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做到依法检查,准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防止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一、 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根据《通知》的目标和要求,各公司的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各公司应当建立符合规定和适应公司自身发展的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做到岗位职责清晰,授权明确合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财务会计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公司对财务会计人员后续教育有制度性安排。
(二)各公司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符合公司
自身经营特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体系并不断予以完善,明确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流程以及应当履行的决策程序。制度中应包含责任追究条款,对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范围、责任认定的具体标准、处罚措施以及责任追究机构和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责任追究应与绩效考核挂钩。
各公司应当建立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对财务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条件、职责、权限、考核等做出规定。财务会计相关负责人管理制度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各公司应加强财务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保证财务信息系统的独立性,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共用财务信息系统,也不得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任何能够查询、修改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的权限;公司的财务信息系统应当符合会计电算化相关规定的要求,满足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应加强对财务信息系统用户及其权限的管理。
(四)各公司应当加强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凭证填制符合要求,会计档案归档及时、保管安全;应当切实提高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披露水平,能独立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和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制定明确、恰当的会计政策,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不得以《企业会计准则》中的原则性规定代替公司的会计政策。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一),我们在自查中依托财务管理组织架构,明确了各岗位职责、优化了工作流程,根据各岗位业务变化,及时进行了修订更新;对集团内各公司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了解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在 20xx 年12 月份公司组织安排了“财务部门20xx 年度教育训练计划”。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二),自查中公司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制定了公司内部相关制度、具体业务实施细则,如:《财务负责人制度》等。此次整改中又补充完善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制度。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三),自查中公司规模急速发展,经营模式的不断创新,流程操作更新加快,在财务信息系统方面已加强建设和管理,公司ERP 系统已升级至用友8.9.0 版本,人员操作权限由信息部严格控制,职责分明。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已增加了费用预算模块,采用用友软件中的集团预算应用模式,包括深圳、苏州、南昌的预算与业务报销都使用了该模式进行管理,从预算管理设定、预算表的编制、预算的控制与分析,以及日常报销的业务均按照集团模式统一进行。这种模式有利于集团的集中管控,并能够独立部署预算与报销的 IT 系统,利于进行日常维护和风险的管理。合同管理模块,主要为设备、工程、维修、租赁等大型资产合同从签订到付款等全部流程都在ERP 系统中管理,固定资产请购单采用系统打印代替手工单据,极大方便了公司资产合同的管理。网上报销、委外加工、人力资源工资系统、供应商管理平台等模块,这些模块已陆续投入使用。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四),自查中公司进一步强调凭证填制规范要求,摘要简明清晰、科目使用规范、合理,会计档案及时归档、保管,制定了《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并已遵照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具体明确的适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的记账基础和记量属性、外币业务核算方法、收入确认原则、存货核算方法等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差错更正方法。
针对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及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 财务人员和机构设置基本情况
存在的问题:财务部分人员暂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整改措施:根据《会计法》、《深圳市会计条例》中对会计人员资格的相关规定,按照《深圳市会计条例》中第十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从事会计工作”要求,公司对集团内各公司会计人员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审查各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通知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在最近一个周期考取,人事部门将此作为后续财务人员招聘录用条件之一。
整改结果:未取得会计证人员将在20xx 年6 月份深圳财政局会计证资格考试报名期间内考取,12 月参加财会电算化考试,预计年底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范性情况
存在的问题:对合并范围往来定期对账,每月一次明细账核对,只是核对正确,未对结果签字确认。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规范各会计人员岗位职责,完善各往来对账手续,从此次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之日起销售会计已按月及时与苏州、南昌子公司往来对账,在次月14 号前完成对账工作,由双方签章确认,现已遵照执行。
整改结果:从20xx 年11 月起销售会计已对内部往来对账双方签章确认,后续持续监督执行。
3. 资金管理和控制情况
存在问题:
(1).出纳人员获取部分银行未实施快递派送的银行对帐单;(2).部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复核。 整改措施:
(1).明确出纳岗位工作职责,加强出纳工作管理,更换由其他会计人员从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做到相互牵制,明确责任;
(2).监督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签批手续完整,并且指定专人复核,在每一账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完成后,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统一填制汇总表,核对银行存款明细科目,以防相关表档遗漏。
整改结果:
(1).出纳人员从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已整改安排由财务部会计人员从银行索取银行对帐单。
(2).部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未有专人复核,已整改由资金部负责人复核,并且签名确认。
4、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存在问题:公司财务制度体系建设不完善,相关制度没有更新,存在部分已在执行的工作流程,没有形成书面制度文件。
整改措施: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业务特点,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并将已经实际执行的制度书面固化。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变化,及时修订更新相关制度。
整改结果:现已补充部分制度: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后续据实补充修订,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并严格遵照执行。
5、母公司对子公司财务管理和控制情况
存在问题:公司对子公司的资金情况进行不定期的财务、审计专项检查,财务、审计检查资料尚未形成明确、固定的制度控制。
整改措施:公司相关审计、财务检查工作规范制度,后续对子公司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材料。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录用、晋升、调动均通过母公司集团财务中心审核,报母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子公司经营支出须经母公司进行审批。由子公司填写申请审批后转深圳财务中心进行审批,最后经董事长批准。母公司资金部负责人对子公司日常资金进行监控及管理,子公司每日发银行、现金日报表到母公司资金部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资金申请情况邮件指令补充收付款所需资金。
整改结果:公司制定 《内部审计制度》,对子公司专项检查结果出具了书面的内部审计、检查报告材料。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巡检工作管理,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切实履行好资金审批权限,不断提升财务、审计检查工作效率,保证公司资产安全。
二、证监局走访提出问题及整改情况
深圳证监局于20xx 年12月份对我公司现场走访检查了有关财务制度、资金管理、财务核算、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等相关方面问题,针对证监局提出的问题,我公司按照要求已全部整改并取得良好的效果,现就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 关于票据管理问题
存在问题:支票管理登记、领用记录不齐全、规范。只有领用记录,未有登记购买记录。
整改措施:建立票据管理登记台账,严格登记购买支票日期、数量及支票号码、签收人、单位等票据信息。
整改结果:票据管理在整改中已按要求改正。严格票据管理,完善了台账登记内容,并遵照执行。
2. 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登记问题
存在问题:缺少手工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整改措施:专项活动自查开展时,即已安排出纳补录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贵局在走访过程中已补录了大部分月份日记账。
整改结果:手工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现已按要求补录完毕,后续出纳严格按照要求及时登记、日清月结。
3. 关联方、董高监日常出差报销用借款问题
存在问题:存在关联方、关联股东、关联自然人、董事、监事、高管在公司有临时借款,此借款全部为日常出差用的临时借款。
整改措施:公司已通知要求有在公司借款的关联方、关联股东、关联自然人、董事、监事、高管立即归还所借日常未报销完款项。公司了《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并且已遵照执行。
整改结果:经过整改公司在20xx年12月31 日前所有关联方、董高监在公司的日常出差部分借款已报销,未报销借款部分已全部归还公司。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合同管理;措施
合同管理由始至终都存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管理全程中。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结构繁杂、风险性较高和参建单位较多,在建设阶段或多或少都存在各类纠纷问题,为减少问题的出现,所有参建单位应共同遵守项目合同中的约定,强化项目合同在建设全程中的管理作用,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实现社会和经济双重效益的有效提升。本文列举了某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实例,根据合同管理的要点对合同管理在项目进程中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分析,针对当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改善建议。
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要点
1.1事前防范
先审查合同中相对利益方的参建资格,包括允许经营的范围、具备相应的等级资质、安全许可的有效期限、财务水平现状、技术管理的能力水平等。再根据相关评审制度的要求,由专业法务人员对业务部门草拟的合同进行全面审查,包括合同的关键性条款、违约处理的方式等方面。再确认保证金制度执行情况,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其提供履约保证金后完成合同的签订。
1.2事中控制
合同管理中的事中控制环节主要是监管合同的履行情况,跟踪合同的履行过程,作好记录并进行评价,针对履约过程中出现的纠纷问题及时通过协商加以解决。协商时,对于原合同中明确的义务和责任的履行结果加以督促,避免出现违约现象;对于原合同未明确的义务和责任协商达成一致后,及时完善合同作补充协议处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1.3事后应对处理
合同管理中的事后处理环节主要是为了应对合同的履行变化情况,针对违约行为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业务部门在发现相关行为后应及时报之法务部,同时上报给相关领导,结合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事后处理。处理完毕后,总结经验,优化合同条款,在后续的合同管理中约定明确,尽可能规避风险。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现状
2.1项目基本情况
某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组建于2016年,线路全长约19.493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17座,最大站间距1.708km,最小站间距0.732km,平均站间距1.161km。具体施工项目有土建、安装、设备采购、车辆购置、工程咨询、勘察设计、保险、征地拆迁、管线迁改、交通导改等。截至日前签订的合同类型较多,数量达到830来份,总投资接近百亿。
2.2合同管理办法与执行
目前,某轨道交通工程在合同管理方面,重点在于建设期上,对于运营期本文将不做细述,相关合同主要有4种。
2.2.1招标项目合同某轨道交通工程的初始建设阶段,均是以《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签订的合同,后期对其做过多次修订处理,以适应建设过程的变化要求,通过调整修订逐步规范对建设过程的有效管理,以减少潜在的风险发生。在制定合同范本时需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项目的建设标准,具体包括土建施工、设计、机电设备采购等不同类型的项目,以达到法律风险防控的目的,确保合同能够顺利地履行。截止当下签订的招标项目合同共有27种类型,且符合合法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的合同签订要求。
2.2.2非招标项目合同修订后的《合同管理办法》对非招标项目的委托范围进行了界定,使合同管理更具完整性,小额项目的委托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修订后的办法对非招标项目合同的谈判、比选、讨论和会签等相关活动有明确的规定,使得非招标项目的实施过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管理更规范、更科学。
2.2.3管线拆除及迁移补偿合同管线的改迁是一个繁杂的工程,对修订后的《合同管理办法》针对管线迁移等前期工程合同提出了补充要求。当下各管线权属单位的情况不同,在管线迁改上采用了框架合同与委托单相结合的方式,为同类管线迁改费用的结算起到了保障作用,使其更具同步性和一致性,相关流程得以简化,委托和改迁的速度得到了提升,主体工程也获得了充足的施工时间。目前执行的大标段管理模式,直接将前期工程纳入土建工程合同中同步管理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执行效率。
2.2.4专业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工程是合同管理的重点部分,针对分包工程制订专门的管理办法加以强化合同的履约效果,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中作有备案和定期审查的要求,采用了资料审核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制度管理方法,在备案中提出全面合理的管控要求,确保了专业分包合同备案的有效落实。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3.1合同条款存在缺陷
此工程的土建施工合同约定工期为计划工期,但对实际工期与计划工期出现较大偏差时如何处理未做明确约定。因建设报批手续办理、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影响,此工程的实际工期晚于计划工期长达两年之久,施工单位发生大量误工损失,建设单位索赔风险增大。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在进行项目招标时,此工程在合同中明确人工费不调差,价格风险由施工单位在风险包干费中自主报价考虑。由于招标竞争激烈,各单位此项风险费用报价严重不足,又由于工期的大幅延长,导致人工费大幅上涨,造成施工过程中资金难以周转,施工单位出现大规模亏损,严重影响工程正常开展。合同条款中存在的缺陷,严重制约着此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建设。
3.2管理与实践相脱节,监管效力不强
此工程合同中还出现了防水材料供应方式与招标文件约定不一致的低级错误。防水材料招投标答疑时修订为乙供关键材料,由各投标方自主报价;而最终签订的合同依然是甲供材料,实施阶段还是按乙供材料执行,合同条款形同虚设。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但实际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人员与现场实施人员经常性出现协调脱节,容易造成协调性和监管效力的欠缺。招投标管理和工程合同管理是相互衔接的,有的建设方部门职责划分和管理制度独立设置,对合同管理的认知不充分,制度存在较大漏洞。长期以来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部门化分类授权管理,缺乏有效的全面审查监管机构,导致监管效力不强。
3.3合同管理人才数量少、素质低
除了政府和建设管理单位外,参与此项工程建设的单位还包括设计、施工和监理等,但存在一个共性问题,就是缺乏高水平的专业合同管理人才,高水平的专业合同管理人才成为稀缺资源。合同管理专业人员是一个综合的岗位,业务能力要求非常高,不但要懂管理,还要懂技术,更要懂法律。加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自身特点,因此出现了合同管理人才数量少、素质低的现象。人才问题已经成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4.1规范合同文本,维护各方利益
由于我国建筑市场管理不规范,业主单位在工程承发包中处于主导性优势地位,对承揽单位提出许多苛刻的要求,无限制地将各类风险转移至承包方,各类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屡禁不止,迫使承包方低价中标,不合理的压缩工期。为项目后期管理埋下隐患。为规范建筑市场合同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颁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科学合理地明确了发承包双方的权利、责任和风险。建设单位可以依据此示范文本,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通过专用条款对相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实际执行中,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维护各方利益,从合同管理方面降低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经济等各方面的隐患。
4.2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开展阶段性检查监督
首先要组建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由单位主管领导担任组长,便于高效开展协调工作,由各专业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发挥各个专业的优势资源,形成合理,统一规范领导合同管理工作。其次要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管理程序,用制度和流程管控合同,避免各种人为失误造成合同管理风险。还应该在合同管理全过程建立阶段性检查监督机制,联合工程管理、预算造价、财务税务、法务行政等各部门,在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开展全面检查工作,梳理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工作开展的效果,不断总结经验,在后期的合同管理中改进,不断提高合同管理的效果,维护各方的合同利益。
4.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职业素养
高素质的专业合同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保障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因此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尤为关键。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招聘来挑选更加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但是更有价值的是加大人才的培训力度,帮助合同管理人员度过专业瓶颈,实现员工的成长与企业的成长。一个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需要通过内外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来满足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对人员的实际需求。同时还可以委托法律顾问等专业咨询机构的参与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职业素养和合同管理水平。
本科室负责组织编制城市市政设施各项专业规划;负责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市区河道的建设、管理和户外灯饰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桥梁(立交桥、人行桥、涵洞)、排污泵站、排水排污管网、照明设计、市区河道、城市道路的维修、翻新和疏浚计划,下达维修任务;负责全市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定、工程报建、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和安全监督等工作;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地段(场所)和重大项目灯饰建设方案的审定和户外灯饰设置审批工作;负责市政企业资质的审核和审批;负责办理外地进瑞市政行业的设计、施工、质量监理单位的登记、注册、资质审验工作;负责审批市区道路的路面开挖;负责城市道路临时占用(含公用设施的设置)审批工作;负责市区内洗车场(点)的审批。
二、分权重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
我们根据科室工作的实际,把道路开挖、排水许可证、住宅小区(组团)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专项验收和施工许可证等四项审批工作作为分权制衡的重点。
(一)、道路开挖
1、原办理程序:(1)、填写表格:要求道路开挖的单位或个人在施工前递交申请报告及所需资料,并填写《道路挖掘审批表》一式三份交市政管理处。(2)、审核审批:由市政管理处、城建监察大队、公安交警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市政管理科,重大事项报分管局长审批(前阶段实际情况是市政管理处没有将审核意见报市政科和分管局长审批)。(3)、缴纳规费:向市政管理处预缴道路挖掘修复和保证金。(4)、领取《道路挖掘许可证》。
2、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从现场踏勘到审批都由市政管理处经
办人负责,中间环节缺少监督,职权过于集中,重大审批事项不透明。
3、整改措施:本项目审批的业务流程在现有的基础上,我
们根据分权制的精神,确定流程为初审、审核、审批三级审查制度,成立一个审核小组,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相关科室人员作为成员。整改后的审批流程如下(1)、由市政管理处和城建监察人员、公安交警进行现场勘察,对道路开挖出具初审意见。(2)、由市政管理处上报市政管理科审核,经办人员进行审查后,由科长负责审核,并上报分管局长。(3)、分管局长召开审核小组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是否同意审批。以此分散权力,严格程序,权责明确,形成对审批权的监督制约。本审批项目时限为5天。
(二)、排水许可证
1、原办理程序:申请单位或个人提出报告,由市政管理处派
人到现场勘查,符合条件即办理押金手续,签署同意意见。
2、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市政管理处的权力过于集中,没有形成
严密的程序。
3、整改措施。首先是成立排污接管审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分
管局长担任,相关科室人员作为成员。其次整改后的审批流程分权如下:(1)、由市政管理处发放审批表。(2)、市政管理处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并对周边环境、交通出入、污水接管方案签署勘察意见,报市政管理科审批。(3)、市政管理科经办人员进行审查,报科长审核。(4)、由分管局长召开审核小组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是否同意审批。(5)、待业主把有关排水设施完工后,由市政管理处进行验收,并把有关资料报市政管理科备案。(6)、发放排水许可证,办理时限为3天。这样的审批流程既严格了审批程序,又把权力和责任分到了各个职能科室,实现有效的分权制衡。
(三)、住宅小区(组团)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专项验收
1、原审批流程:(1)、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书面申请报告。(2)、
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相关资料。(3)、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不具备条件的,5日内告知,具备条件的,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4)、对小区进行验收,达不到标准的,发整改通知书。(5)、接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整改通知书后进行正式验收。
2、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审批事项结构不合理,审批流程不流畅,
基本有我科独自操作,没有形成对权力的有效监督。
3、整改措施。首先是成立验收领导小组,成员由局级领导和各科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局长担任。其次整改后的审批流程分权如下:(1)、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书面申请专项验收报告和有关资料。(2)、组织三个局科室和三个下属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初步审查,不具备条件予以退还,具备专项验收条件的,在5个工作内组织专项验收。(3)、由我科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和单位进行现场勘察和预验收,三个局科室和三个下属单位结合各自职能对验收项目逐项进行审查,提出整改意见。(4)、整改意见统一上报验收小组,由其发出预收整改通知书,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整改。(5)、接到开发公司整改完成通知书后,由我科牵头组织三个局科室和三个下属单位进行正式验收。验收评定意见报验收小组审批,审批同意后签发住宅小区(组团)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地专项验收评定表和会议纪要。
(四)、施工许可证
1、原审批流程(1)、领取申请表。(2)、提交相关资料。(3)、
由经办人员进行现场踏勘,报科长审核。(4)、分管局长签署意见。(5)、发施工许可证。
2、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审批事项过于简单,没有形成有效监督,
重大事项不透明。
3、整改措施。首先是成立审核领导小组,其组长由分管局长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视察调查组7月24日在《关于对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落实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情况的视察调查报告》中指出的我局在落实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措施存在的问题和要求,局领导十分重视,及时召集局务会议认真研究,逐一对照检查,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强化领导,着力进行整改。现将落实整改措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于年初就研究制定了服务项目、服务企业的九条措施。服务措施出台后,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并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这一点,我局领导7月24日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已经作了具体汇报。但是,宣传力度确实不够大,社会知晓率不是很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我局根据审议要求,经过认真研究,并与有关方面取得了联系,今后除了要继续运用以往好的做法诸如在仙游人力资源网、LED电子显示屏上公布宣传外,还将在全县327个村居分别设立的固定用工公告栏上公布宣传,并争取加大投入,在县电视台播报宣传(过去我局曾与县电视系过,拟在该台播报宣传九条服务措施及企业招工信息等,但由于收费较贵,且今年工作经费又十分紧张,所以没办法落实),以扩大宣传效果,努力使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措施和劳动法律法规及就业政策的社会知晓率更高。
二、积极搭建平台,帮助企业招工
要进一步增强发展意识和责任感,继续做好促进就业和帮助企业招工的牵头工作。要继续促进部分乡镇挂钩帮助企业招工制度的落实,拟建议县政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相关部门帮助企业招工的责任,并拟在仙游经济开发区和鲤南工业园区设立劳务工作站,按照市场运作模式,为企业招工包括引进外来农民工搭建平台,提供方便,构建起多家共同帮助企业招工的格局。要根据新形势下的新任务,重新界定县人力资源市场的功能,使之在促进就业和帮助企业招工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要继续落实每半年定期组织基层劳动保障所、站对农业劳动力和每月定期对规模企业用缺工情况进行调查的制度,并加强研判,为县委、县政府促进就业和服务项目、服务企业提供参谋,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促进。要根据目前我县有就业愿望的农业富余劳动力数量不是很多的情况下,进一步密切与外省劳务合作基地联系,根据缺工企业需求,及时协助做好外引劳动力工作,缓解企业缺工难题。
三、加强培训工作,提升劳动力技能素质
要利用已获得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支持批准在我县职业中专学校建立古典家具工艺培训基地的优势,加强跟踪督导,要求按规定办班培训,扩大生源,并加强与企业对接,努力把培训做大,为我县古典工艺产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逐渐旺盛的势头提供支撑。要继续争取开设更多、需求旺盛的产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专业。要继续采取由县政府给乡镇(街道)下达农业劳动力转移培训指标的做法,并把它纳入年终绩效考评的奖分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劳动保障部门要率先做好农民工和城镇失业人员的培训鉴定工作,今年拟完成免费培训农业富余劳动力(包括农民工岗位提升技能)4500人、免费组织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850人,免费组织职业技能鉴定2800人、免费为高级工发证280人、免费为技师发证56人。
四、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
要本着扶持企业发展与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的指导思想,加强日常巡查和举报专查工作,促进企业规范用工,以减少用工成本。拟于9月上、中旬分别在仙游经济开发区和鲤南工业园区举办劳动用工管理和涉及劳动争议有关法律法规及调解处理做法的专题讲座,邀请企业负责人参加,由我局领导和业务人员授课,讲座将通过剖析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举一反三。今后还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来我县为企业主举办讲座,以增强企业依法用工意识。要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内部建立主办监察员制度,结合平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由于种种原因,实际上5年多来没有对企业处罚过一起),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外部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及时督促企业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规范用工管理。要落实劳动用工报备制度,将各项指标任务分解到各管辖区,并把它列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内容,建立监督机制,使劳动合同管理逐步实现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切实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针对审议指出的我局下属保险中心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的问题,8月初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再次组织学习机关效能建设的有关制度和服务项目、服务企业的措施,并就服务问题进行再强调。分工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社会劳动保险中心个别工作人员存在服务态度不好问题的限期整改工作。该中心已成立行风监督小组,印发纸质办事满意度测评表,不定期组织测评、汇总公布,并将作为年度绩效考评和评先评优依据。同时要求下属各窗口单位以此为戒,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本月初,我局成立了机关作风效能督察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并制定《仙游县劳动保障系统机关作风效能督察办法》(试行),加强明察暗访和定时不定时督察工作,发现存在服务态度不好、服务效能不高问题,及时严肃查处。要通过加强管理,切实改变机关作风面貌,让群众满意。
六、其他有关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关于南林玩具有限公司请求为其引进外来农民工搭建平台的问题。我局已指派工作人员专程前往该企业,共商帮助搭建引进外来农民工平台的事宜。据我局领导向该企业了解,该企业目前只缺7名木工。经过我局联系,温泉移民已有2名工人到该公司上班了。若该企业需要,我局还将协助从外地引进。
以上报告,若有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有禄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二)任务分工
发展和改革局重点督查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和工程投标及工程质量情况。财政局重点督查国债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审计局重点督查财务审计制度的执行情况。监察局重点查处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移交的群众举报案件。国债资金各项目单位负责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质量等情况的自查工作。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调配合。
二、监督检查的范围和内容
联合督查组重点对年新建及续建国债项目的建设情况;对2004年自治区发改委检查中存在问题的生态移民工程和异地移民搬迁项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的履行情况,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和资金的拨付到位情况。
(二)工程的招投标情况、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的执行情况。
(三)工程质量和工程概、预、决算的执行情况。
(四)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对国债资金实行“三专一封闭”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挪用、挤占和骗取国债资金的现象。
(五)财务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现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其他有关规定,是否存在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
三、监督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全区*年10月1日以后竣工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和目前在建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整治重点区域是城乡结合部和工业园区,整治重点工程是政府投资工程和轻钢结构工程。
二、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自查、重点抽查、全区联动、集中整治的原则,深入开展建筑业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整顿建筑市场行为,规范法定建设程序,促进我区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整治内容
(一)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情况;
(二)工程招标投标情况,重点是有无规避招标、规避公开招标和招投标弄虚作假等;
(三)工程承包情况,重点是有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无证、越级承包工程等;
(四)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尤其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五)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情况,重点是有无违反规定搞地区封锁或部门保护等;
(六)依法行政和严格执法情况;
(七)建筑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
其中重点是:
(一)不依法办理施工图设计审查、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监督、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等违反法定建设程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避招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无证或越级承包勘察设计、监理、施工业务,出卖或向他人提供证照、图签、图章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其它群众投诉的违反监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合同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步骤
(一)自查阶段(6月1日∽6月15日)
结合近几年在建筑市场和建设程序管理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对整治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建筑业有关法律制度执行情况的全面检查。检查按《*市*区建筑业专项整治自查表》(附件一)的要求,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业主牵头,各方主体自查并填写自查表,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落实措施,及时整改,并由业主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存在问题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处罚,补办相关手续。对自查中主动批露问题、积极采取整改措施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二)抽查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自查结束后,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抽查。抽查面不得少于自查项目的20%。抽查时,要对照项目立项情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证情况、招标(交易)情况、质量监督情况、施工许可情况和竣工验收备案等情况,确定抽查对象。对拒绝自查和自查不彻底的工程项目,必须列入抽查范围。对抽查中新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从严从重处理。
在此基础上,结合自查和抽查情况,分析当地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抽查结束后,列出10个重点案例并写出整治总结报告,填写《*市建筑业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二)和《*市建筑业专项整治重点案例表》(附件三),在6月30日前报市城建监察支队。
(三)重点抽查阶段(7月1日∽7月15日)
重点抽查由市局组织。重点抽查的范围是列入重点案例的项目、自查未发现问题的项目、自查整改措施未完全落实的项目和已作出行政处罚的案卷。
(四)正常管理阶段(7月16日以后)
集中整治结束后,要在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筑业执法监察工作,确保职能到位,力度不减,不留死角。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分局成立建筑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解军辉副局长担任组长,陶春才、刘健任副组长,周书钦、林威、王建明、石晓海、鲍如兵、陈子健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建工处,陶春才兼办公室主任。
六、整治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区局负责制订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并将整治成果上报市局。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根据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落实措施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