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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安全措施8篇

时间:2023-08-30 09:16:41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社会治安安全措施,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社会治安安全措施

篇1

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打击为主、预防为本、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方针,从工作实际出发,切实履行职能作用,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使我局的综治工作稳步向前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年初以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综治工作领导

1.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有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我局落实了综治工作经费,确保了我局各项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2.领导小组提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思想认识,对全局的综治工作在年初就进行了部署,把综治工作纳入各项工作的重点之一,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3.按照条块结合、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我局于年初与分管副县长签订了综治工作责任书,同时与各科室、中心(局)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4.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局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制度》,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各股室、中心(局)认真落实综治各项工作,做到了年初有安排部署。2009年2月召开综治工作会议,对全年综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年度综治工作优秀股室、中心、(局)进行了奖励。

二、解决各项涉及综治维稳工作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的职责

一是扩大就业渠道,增强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截止目前,全县共提供就业岗位(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238个;下岗再就业人数达555人,是去年同期增长的300%,培训创业再就业人员350余名,农民工技能培训2100人,通过争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加强下岗人员、创业人员、农民工等的各种培训,提高了就业率,减轻了我县的就业压力,从实际上解决了就业引发的社会矛盾,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广大参保者老有所养、病又所医、工伤赔偿有保障等。截至目前,参加失业保险527人,参加养老保险2948人,发放金额2159837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9502人(在职人数7584人,退休人数1918人)。企业参加工伤保险860人,生育参保630人。三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件,调结7件,办结率为100%,涉及农民工人数400余人,协调支付拖欠农民工290余万元;签订劳动合同296人;各类企业职工工伤认定9件,赔付金额6.5万元。我局通过大量的开展就业、创业、养老、医保等实际工作,进一步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加强内部防范,主动参与整体联动防范工作

1.建立和完善了干部值班制度和部门制度,落实了人防、物防的各项安全措施。我局和各股室、中心(局)、档案室及其它重点部位进行严密防范,设立了防盗报警器、消防栓,加强了门卫值班力量。

2.积极参与辖区整体联防工程,配合辖区派出所、社区共同搞好联防,认真履行职责。

四、有计划地在全系统内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1.我局开展了“平安创建”活动,并对“安全文明科室”、“安全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2、年初以来,机关干部利用各种机会,以健康向上、活泼有益的方式组织干部开展学习法例法规活动。

篇2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综治维稳工作自查的报告

县综治办:按照县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打击为主、预防为本、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方针,从工作实际出发,切实履行职能作用,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使我局的综治工作稳步向前发展,取得了较好成绩。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年初以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综治工作领导。

1.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有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我局落实了综治工作经费,确保了我局各项综治工作顺利开展。

2.领导小组提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思想认识,对全局的综治工作在年初就进行了部署,把综治工作纳入各项工作的重点之一,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3.按照条块结合、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我局于年初与分管副县长签订了综治工作责任书,同时与各科室、中心(局)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4.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局社会治安安全防范制度》,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各股室、中心(局)认真落实综治各项工作,做到了年初有安排部署。20xx年2月召开综治工作会议,对全年综治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20xx年度综治工作优秀股室、中心、(局)进行了奖励。

二、解决各项涉及综治维稳工作的实际问题,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的职责。

一是扩大就业渠道,增强就业人员的就业能力。截止目前,全县共提供就业岗位(教育、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238个;下岗再就业人数达555人,是去年同期增长的300%,培训创业再就业人员350余名,农民工技能培训2100人,通过争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加强下岗人员、创业人员、农民工等的各种培训,提高了就业率,减轻了我县的就业压力,从实际上解决了就业引发的社会矛盾,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让广大参保者老有所养、病又所医、工伤赔偿有保障等。截至目前,参加失业保险527人,参加养老保险2948人,发放金额2159837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9502人(在职人数7584人,退休人数1918人)。企业参加工伤保险860人,生育参保630人。三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共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7件,调结7件,办结率为100%,涉及农民工人数400余人,协调支付拖欠农民工290余万元;签订劳动合同296人;各类企业职工工伤认定9件,赔付金额6.5万元。我局通过大量的开展就业、创业、养老、医保等实际工作,进一步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加强内部防范,主动参与整体联动防范工作

1.建立和完善了干部值班制度和部门制度,落实了人防、物防的各项安全措施。我局和各股室、中心(局)、档案室及其它重点部位进行严密防范,设立了防盗报警器、消防栓,加强了门卫值班力量。

2. 积极参与辖区整体联防工程,配合辖区派出所、社区共同搞好联防,认真履行职责。

四、有计划地在全系统内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1.我局开展了“平安创建”活动,并对“安全文明科室”、 “安全文明家庭”进行表彰。

2、年初以来,机关干部利用各种机会,以健康向上、活泼有益的方式组织干部开展学习法例法规活动。

篇3

2009年,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星级平安单位创建,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及早部署,创新措施,圆满完成林业安全生产各项任务。为发扬成绩,找出不足,克服缺点,现将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

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工程建设、林改外业勘界无安全事故。在林业工程建设及林改中,把安全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明确责任人,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完成了油茶栽植1000亩,杉木为主速生商品林建设10万亩,沼气建设257口,天保工程森林管护197.8万亩、人工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8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造林5000亩。特别是农村沼气池建设,成立了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在四个乡镇建设了4个服务点,健全了服务体系,确保了全年沼气池建设与使用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林业职工安全得到保障。林业局一直强调林业干部职工在出差、下乡等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准乘坐三轮车、农用车及其它无安全保障的车辆,确保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并要求不论是林改外业勘界、巡山护林及追、查违法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林业工作中,均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林业企业无安全事故。林业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深入林业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生产,特别是在建国60年庆祝期间,死看死守,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圆满完成维稳、禁毒、防邪反邪、无毒社区建设、节假日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任务。林业局在巩固平安单位成果的同时,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创建星级平安单位为目标,把维稳、防邪反邪等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安全工作抓实抓好。全年处理来信来访39件,化解纠纷548起;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中,铲除大麻1164株;国庆节处理越级上访1件,确保了林区社会稳定。

(六)局机关日常安全工作得到加强。林业局严格按照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以及县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具体要求,抓好机关治安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从几方面开展:一是安排专人经常性对机关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对电源电路、易燃易爆等方面进行检查和管理;二是落实治安安全防范措施,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加强门卫管理,同时号召职工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意识,群防群治,共同维护单位治安安全;三是加强单位车辆管理,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驾驶单位公车,严禁林业系统职工(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单位公车,严禁专职驾驶员酒后和疲劳驾车,开快车;四是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对车辆实行经常性保养检查,杜绝车辆带病作业,严禁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负责。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林业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是早安排早部署,牢牢把住工作的主动权。如森林防火,林业局制定了《××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对预案的可行性进行了实战演练,确保预案具有可操作性,预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即可启动应急预案,将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了林业部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三是落实监管检查制度。单位领导经常对涉林安全工作分组开展大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四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009年,林业局仅森林防火就投入了经费99.43万元,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责任感、使命感。森林防火、工程建设等工作事关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责任重大。为确保万无一失,林业局建立健全了、纠纷处理、森林防火、安全保卫等制度,并实行严格考核,既提高了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资金不足,导致单位安全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和更新;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和家属法律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有待加强。三是森林防火受天气影响大,不确定因素多,防范难度不断增加。

篇4

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森林防火圆满完成。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战胜持续高温干旱天气,全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全县共发生森林火灾12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3起、较大森林火灾9起。火场总面积152.88公顷,受害森林面积79.68公顷,受害率为0.51‰,控制率为6.64公顷/次,损失林木10251.2立方米,火案查处率为91.67%,发现卫星热点12个(境外卫星热点2个)。

(二)工程建设、林改外业勘界无安全事故。在林业工程建设及林改中,把安全措施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明确责任人,杜绝了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完成了油茶栽植1000亩,杉木为主速生商品林建设10万亩,沼气建设257口,天保工程森林管护197.8万亩、人工造林3万亩、封山育林8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造林5000亩。特别是农村沼气池建设,成立了农村能源服务中心,在四个乡镇建设了4个服务点,健全了服务体系,确保了全年沼气池建设与使用无重大安全事故。

(三)林业职工安全得到保障。林业局一直强调林业干部职工在出差、下乡等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准乘坐三轮车、农用车及其它无安全保障的车辆,确保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并要求不论是林改外业勘界、巡山护林及追、查违法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等各项林业工作中,均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四)林业企业无安全事故。林业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深入林业企业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生产,特别是在建国60年庆祝期间,死看死守,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圆满完成维稳、禁毒、防邪反邪、无毒社区建设、节假日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工作任务。林业局在巩固平安单位成果的同时,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创建星级平安单位为目标,把维稳、防邪反邪等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安全工作抓实抓好。全年处理来信来访39件,化解纠纷548起;创建无毒社区工作中,铲除大麻1164株;国庆节处理越级上访1件,确保了林区社会稳定。

(六)局机关日常安全工作得到加强。林业局严格按照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以及县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具体要求,抓好机关治安安全管理工作,主要从几方面开展:一是安排专人经常性对机关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主要对电源电路、易燃易爆等方面进行检查和管理;二是落实治安安全防范措施,对流动人口实行登记,加强门卫管理,同时号召职工提高警惕,加强防火防盗意识,群防群治,共同维护单位治安安全;三是加强单位车辆管理,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驾驶单位公车,严禁林业系统职工(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单位公车,严禁专职驾驶员酒后和疲劳驾车,开快车;四是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对车辆实行经常性保养检查,杜绝车辆带病作业,严禁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负责。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林业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是早安排早部署,牢牢把住工作的主动权。如森林防火,林业局制定了《××县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并对预案的可行性进行了实战演练,确保预案具有可操作性,预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即可启动应急预案,将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二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了林业部门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三是落实监管检查制度。单位领导经常对涉林安全工作分组开展大检查,认真查找问题,及时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四是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经费。2009年,林业局仅森林防火就投入了经费99.43万元,确保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宣传教育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地道工序,林业局在宣传形式、宣传内容上实施创新,力求职工及广大群众受到警示、得到启示,不断增强全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一是通过广播、电影、电视、专题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禁毒等宣传。全年放映森林防火宣传电影110余场次,刷新宣传标语1600余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3300余份。二是借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之机,在林区学校开展禁毒等宣传,不断增强基层林区,特别是山区群众的防范意识。

(三)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责任感、使命感。森林防火、工程建设等工作事关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事,责任重大。为确保万无一失,林业局建立健全了、纠纷处理、森林防火、安全保卫等制度,并实行严格考核,既提高了职工的责任感、使命感,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资金不足,导致单位安全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和更新;二是部分干部职工和家属法律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有待加强。三是森林防火受天气影响大,不确定因素多,防范难度不断增加。

篇5

关键词:视频监控;社会治安

中图分类号:TK4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3044(2011)18-4467-02

The Solution of High Definition Monitor Project for Xinchang's Public Security

JIN Guang-bin

(Shaoxing Branch of Zhejiang Company of China Mobile, Shaoxing 312000, China)

Abstract: The project builds a public security monitor platform, including 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CCTV) subsystem, video snatching subsystem and point monitor subsystem, to realinze CCTV of public security in administrative district.

Key words: Closed Circuit Television (CCTV); public security

1 项目背景

随着新昌县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社会治安形势也日益复杂。同时,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车辆与道路的矛盾日益突出,单一的以人力为主的交通勤务和传统的人防已远远不能满足市民对交通、特别是治安安全的要求。

为深入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快速处置突发事件,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根据《绍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意见》精神,新昌县现有的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工作亟待改进。以“增点、扩面、控要;强基、建制、增效”为基本目标,以平台建设、系统建设和实战应用为抓手,通过政府投资、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面提升和改善政府管理手段和管理能力,切实增强全市可持续发展的软实力。

2 设计原则

系统建设以“统一规划、统一标准、技术先进、突出应用、稳定可靠、资源共享、信息安全”为原则,确保系统的设计和建设满足城市管理的全局需求,体现城市管理的数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领先水平。

2.1 统一规划

系统建设必须统一规划,按照政府统一要求和部署,采用高科技、新方法对城市管理进行综合分析和管理监控,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运行效率,增强城市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快城市数字化进程。

2.2 统一标准

系统建设统一标准,系统建设在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建设基础上,“统一编解码标准、统一联网协议、统一控制协议、统一编号规则、统一图像标注、统一位置标识”,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系统架构,整合治安监控资源、道路监控资源、市政监控资源、社会监控资源和已建视频资源,在同一的标准框架下实现统一部署、资源共享、平台共用,构建全网各种设备接入、各子系统互联互通、区域视频信息系统互联共享的可扩展规模和升级应用的视频信息管理系统。

2.3 技术先进

采用主流的、先进的技术构建系统平台,满足可视化社会治安防控需要,为城市数字化管理、公安治安监控、政府市政管理、应急联动指挥等提供业务支撑,促进城市图像信息综合应用,具有先进的数字化、自动化和智能化技术水平,实现“指挥点对点可视化、系统运行数字化、应对决策扁平化”,使新昌县可视化管理、应急指挥和治安防控数字化水平进入全国乃至世界的先进行列。

2.4 突出应用

本次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必须突出应用,鉴于系统技术复杂,投资巨大,在建设中以现实需求为导向,以有效应用为核心,以技术建设与工作机制的同步协调为保障,确保系统能有效服务于公安和政府工作的需要,充分利用视频信息资源,结合各种应用业务,围绕打造“数字新昌”、创造“平安新昌”、保障和谐的城市环境和良好的社会治安条件,不断提高公安机关预防、打击犯罪、严密治安管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的水平。

2.5 稳定可靠

本次高清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不只是各种视频资源的简单组合,而是统一标准构架下的有机组成,系统采用的软硬件根据统一的规范、协议和要求选型,根据最新的标准规范,并经过具有相应资格的软件评测中心、产品检测中心的测试,质量达标,性能稳定,能够持续有效运行,满足城市管理24小时持续运行的需要。

2.6 信息安全

本次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构建信息传输专网,保证专网专用,安全畅通,社会监控资源通过互联网或VPN接入时,需采用严格的网络隔离和安全措施;不同专网之间,如视频监控专网与公安业务网之间采用严格的网络安全和隔离措施,确保各专网的信息安全。

3 系统设计

3.1 总体架构

建设新昌县公安视频监控实战平台,实现对高清治安监控系统、视频抓拍系统、高清卡口监控系统等业务系统的整合,实现对本期项目新增监控点位、改造监控点位的整合接入。

在县局监控中心部署两台视频综合平台,并通过光纤级联。前端高清光纤球型摄像机、高清固定网络监控点、卡口业务系统统一在县局监控中心实现接入。

城东、城西、七星、羽林四个派出所及县局监控中心部署监控客户端及控制键盘,通过千兆光纤网络接入新昌县局视频监控实战平台,通过统一平台授权,实现所辖区域职能范围内监控业务的察看与管理。

新昌县局视频监控实战平台可满足与绍兴市视频监控平台进行级联,实现辖区范围内视频图像的上传,并可通过绍兴市局平台授权,调看其他分局监控图像。

新昌县公安视频监控实战平台架构如图1所示。

3.2 县局指挥中心

县局监控指挥中心监控显示系统采用DLP投影单元拼接的建设模式,建设2*6块67英寸DLP投影单元拼接大屏幕电视墙,电视墙顶端设置双基色LED显示屏,用于显示共享的文字信息。

县局监控指挥中心建设两套视频综合平台,通过裸光纤互联。利旧指挥中心原有的Pelco模拟矩阵,配置控制键盘,通过视频综合平台可控制、切换原有建设的模拟视频画面上墙显示。

前端的高清监控点位及卡口全景录像单元采用NVR构建高清存储系统,视频图像信息直接写入县局指挥中心的磁盘阵列,无需经过存储服务器。减少设备单点故障、降低系统设备成本。根据公安部标准对每个高清监控点保证15天的不间断录像存储。

前端的视频抓拍及卡口系统采用应用服务器加IPSAN的模式部署在县局监控指挥中心机房作集中图片存储管理,根据公安部标准对每个车道过车信息的保存时间为180天。

派出所监控中心

新昌县建设4个接入视频专网的派出所,包括城东、城西、七星、羽林派出所,部署监控客户端及控制键盘接入公安视频专网,并能连接新昌县公安视频监控实战平台,根据被授予的权限,实现视频监控录像检索、数据查看等功能;实现所辖区域监控资源的调看与控制;实现职能范围内业务信息数据的浏览与监管。

3.3 网络系统设计

为使新昌县视频高清监控应用顺利实施,更好地为公安实战应用服务,新昌县公安应组建一直独立的视频监控专网,按照“既满足需求,又适度超前”的设计原则,以光纤网络为基础,实现全数字化信号传输。

高清光纤球机采用点对点裸光纤模式,直接接入县局监控中心的视频综合平台。高清网络枪机视频数据及抓拍系统图片视频数据,通过RJ45以太网口输出到就近的光纤收发器,经由光纤传输到县局监控中心。

各接入视频专网的派出所核心交换机与县局指挥监控中心高端核心交换机采用光纤互联,网络主干达到千兆,并提供万兆以太网的扩充能力,确保监控数量后续增加时整个监控网络的带宽和速率。

构建的视频专网系统如下:可实现高清晰的图像画质;网络覆盖范围广,接入形式多样;支持用户权限管理,做到设备统一管理、用户灵活控制;视频切换和控制延时低,转发性能高;实现高带宽存储的接入。

新昌公安视频专网配置市局分配的专用网段,并通过千兆防火墙实现与公安业务网的安全隔离,以保证公安业务网的使用安全,公安业务网内的用户通过千兆防火墙可实现对公安视频专网上视频监控资源的调看。

参考文献:

[1] 孙明俊,卢秋波.视频监控标准化现状[J].通信世界,2007(34).

[2] 石文淼,张巍.运营级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J].电信工程技术与标准化,2008(10).

篇6

第一条为加强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特种行业是指旅馆业、印章刻制业、印刷业、旧货交易业、废旧金属收购业、典当业、拍卖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和机动车维修业。

本办法所称的公共场所是指歌舞、游戏游艺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以下简称娱乐场所),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营业性射击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举办大型公众性的文体、商贸、庆典、展览等活动的场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治安管理的其他公共场所。

第三条公安机关是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查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工商、文化、体育、卫生、劳动、经贸、交通、物价、环保、新闻出版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四条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和举办大型公众性活动的负责人,为治安责任人;个体工商户开办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业主为治安责任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承包人为共同治安责任人。

治安责任人、共同治安责任人承担本单位或者大型公众性活动的治安责任。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扰乱治安秩序、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公民制止、举报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中违法犯罪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治安管理

第六条经营旅馆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住宿登记制度,五十个床位以上以及其他有条件的旅馆应当建立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二)执行贵重物品保管和值班巡查等制度;

(三)旅馆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四)三星级或者相当于三星级以上的宾馆,应当在大堂、电梯、楼道、停车场安装安全防范监控系统。安全防范监控室应当配有值班人员;

(五)不得进行、、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经营印章刻制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许可不得承接公章刻制业务;

(二)刻制公章应当查验公安机关出具的准刻证明,按照规定的名称、式样、规格和数量刻制并逐项登记,办理印鉴备案;

(三)经营公章刻制的,应当符合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

(四)执行公章保管、作废章坯销毁制度。

第八条经营旧货交易、废旧金属收购、典当、拍卖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收购、寄售、典当和拍卖验证、登记制度;

(二)不得收购、寄售、承典、承当或者非法拍卖国家禁止经营的物品;

(三)从事异地拍卖活动的拍卖企业,应当将拍卖物品清单提交拍卖地公安机关备案;

(四)经营旧手机交易业的,应当登记手机电子串号和寄售者的身份证明。

第九条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更换发动机或者车身(架)、改装车型,应当查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机动车变更、改装证明,并执行验证、登记制度;

(二)禁止改装、拆解、买卖明知是盗窃、抢劫、走私等违法犯罪所得的机动车;

(三)禁止更改发动机号码和车架号码、回收报废机动车;

(四)禁止拼装、组装机动车。

第十条经营印刷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照国务院《印刷业管理条例》、《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经营娱乐、按摩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的包间、按摩操作间应当安装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

(二)有禁止违法行为的告示和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场所的标识;

(三)娱乐场所和桑拿按摩场所应当聘请保安人员负责保安工作;

(四)不得进行、、赌博、吸毒、贩毒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二条经营射击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使用军用枪支,使用民用枪支弹药按规定报批;

(二)设立接待区、等候区、射击区、观众区,各区间有明显标志和安全隔离设施;

(三)射击靶位配有熟悉枪械性能的技术服务人员;

(四)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和枪、弹库的安全设施;

(五)执行民用枪支、弹药使用、存放、保管、检查和顾客登记等制度,并符合国家有关枪支、弹药管理规定;

(六)禁止在射击场所内销售酒类饮品,禁止酒后进入射击场所。

第十三条举办大型公众性的文体、商贸、庆典、展览等活动,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应当在举办活动十五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认为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制订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三日内向主办或者承办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经整改符合要求的,方可举办。

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应警力维护现场秩序,指导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

第十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公安机关许可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许可证。

对依法申请办理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办单位或者个人书面申请报告后十五日内,进行治安安全检查、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业主的整改验收申请后十日内,重新检查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许可证。

第十五条开办除应当办理许可证以外的特种行业、娱乐场所、设置按摩项目的服务场所,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受备案的同时向报备者出具备案回执,并书面告知开办者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十六条领取许可证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停业或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原发证的公安机关办理许可证注销或者变更手续。

须备案的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停业或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或者变更手续后十五日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备案。

第十七条特种行业、公共场所依法建立的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公安民警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实施日常治安管理检查时,必须同时出示人民警察证件和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的行业场所治安检查证。不出示证件的,被检查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章治安责任

第十九条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日常治安管理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

第二十条公安机关的治安管理职责:

(一)监督治安责任人建立治安安全制度、落实治安安全措施;

(二)检查治安安全情况,发现治安隐患和其他治安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三)查处刑事、治安案件,对突发性的治安灾害事故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四)指导、组织治安责任人、经营负责人、保安人员、治安保卫人员的治安业务培训。

第二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规范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执法行为,实行警务公开,建立监督检查制度。

第二十二条公安民警在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管理中,应当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参与特种行业、公共场所的经营活动或者利用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利益;

(二)为非法活动提供庇护;

(三)不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不依法审批;

(五)检查时不依法出示证件;

(六)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员打骂、虐待、侮辱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七)其他违法行为。

第二十三条治安责任人的治安责任:

(一)根据场所规模,配备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或者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保安人员;

(二)组织本单位的经营负责人、保安人员、治安保卫人员接受治安业务培训;

(三)做好保安人员、治安保卫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四)制订治安安全制度和岗位责任制,检查治安隐患并进行整改,组织落实治安安全措施;

(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本单位的治安情况,配合公安机关查处刑事、治安案件和处置治安灾害事故。

第二十四条治安责任人和保安人员、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履行治安责任,防范治安灾害事故、治安事件和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发现、、赌博、吸毒、贩毒、寻衅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立即制止并报告公安机关;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可疑物品的,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时,治安责任人和保安人员、治安保卫人员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救援、处理,组织抢救伤员、疏散群众,维护好现场秩序。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对、违法犯罪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第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没收非法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吊销许可证。违反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不符合要求仍举办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主办或者承办单位停止活动,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特种行业、公共场所治安责任人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未履行治安防范责任,造成场所内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

第三十六条公安民警违反本办法规定,在治安管理中,、、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给予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篇7

    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学习安全知识和进行安全技能训练,提高师生员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能力。 

    安全教育以学生为重点,同时也要对校长和教职员工进行教育。 

    二、安全教育的目标 

    1.小学阶段安全教育的目标是: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自护的简便方法,熟记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号码,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2.对教职员工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审批程序及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各类安全知识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方法;掌握识别学生心理疾病和正确处置的方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护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4.对校长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工作列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和办法;熟悉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根据地域、环境、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 

    三、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防震安全教育、校舍安全常识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2.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加强师资培养培训,通过学科渗透、专题讲座、心理咨询、心理辅导、优化育人环境等形式,帮助学生消除心理障碍,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避免自伤、自残事故发生。 

四、安全教育的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系统,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分管主任为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签定责任书。 

    2、将安全教育列为素质教育的内容。教师要关心并参与对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学习安全知识,并有机地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充分利用《中小学安全须知》、《小学生安全教育》等现有宣传教育资料及部分年级课本中有关的安全常识,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要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种活动中。结合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场合、不同季节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初、期中、放假前进行三次。使师生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自护的方法。 

    5、认真落实七部委确立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并突出活动主题,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 

6、要重视学校的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阵地和设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寓教于乐,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篇8

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学习安全知识和进行安全技能训练,提高师生员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能力。

安全教育以学生为重点,同时也要对校长和教职员工进行教育。

二、安全教育的目标

1.小学阶段安全教育的目标是: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自护的简便方法,熟记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号码,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2.对教职员工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遵守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审批程序及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具备分辨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各类安全知识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方法;掌握识别学生心理疾病和正确处置的方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护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4.对校长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工作列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和办法;熟悉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根据地域、环境、季节变化,有针对性地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故。

三、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防震安全教育、校舍安全常识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2.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加强师资培养培训,通过学科渗透、专题讲座、心理咨询、心理辅导、优化育人环境等形式,帮助学生消除心理障碍,培养学生坚韧不拔的意志,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青少年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避免自伤、自残事故发生。

四、安全教育的工作措施

1、健全组织系统,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分管主任为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层层签定责任书。

2、将安全教育列为素质教育的内容。教师要关心并参与对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积极学习安全知识,并有机地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充分利用《中小学安全须知》、《小学生安全教育》等现有宣传教育资料及部分年级课本中有关的安全常识,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3、要把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种活动中。结合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场合、不同季节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初、期中、放假前进行三次。使师生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和自救自护的方法。

5、认真落实七部委确立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并突出活动主题,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

6、要重视学校的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宣传阵地和设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寓教于乐,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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