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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设计思路8篇

时间:2023-08-29 09:18:24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股权结构设计思路,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股权结构设计思路

篇1

一、国有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1、从宏观上看,国有企业面临的形势要求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

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这意味着企业已经开始全面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国际市场环境下国有企业要争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首先必须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是体制和机制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看,经济领域中的竞争,最基本的前提是体制、机制的竞争,经济发展“贵在体制、成在体制、难在体制”,健康的体制、机制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强有力的保障;第二是解决国际市场的认同问题。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相关法规与成员国共识,都认定国有企业是受政府保护的,存在不平等竞争的问题,所以其交易规则中的许多条款对国有企业歧视或限制。

为适应以科技发展为动力,以跨国公司为载体而进行的全球范围的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国家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已提出“有所为、有所不为”,“有进有退”的总体思路,而且自上而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已全面启动。国家对国有企业开始从以行政方式管理向以出资人身份管理国有资产(资本)转变。

2、从微观上看,国有大型企业仍然

面临着诸多困难

国有企业改革风风雨雨走过十几年,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体制、机制问题,企业冗员、企业办社会、企业自身结构等历史遗留问题仍然相当突出,国有企业是背着沉重的包袱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艰难行进的。

3、从我局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已成必然

一是自分开分立以来,勘探局虽然经济总量逐年增加,职工收入不断提高,企业竞争能力不断增强,但企业办社会等问题仍然制约着勘探局的长期稳定发展;二是从集团公司已批准的勘探局产业定位来看,机修、运输、社会化服务单位最终要走向“四自”经营的道路;三是从集团公司的要求来看,到2005年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要全部完成。

企业面临的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用传统的体制、机制、思维方式来应对当今的竞争环境,必将被淘汰,而产权制度改革恰恰是企业实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思维创新的前提,能为企业提供发展的原动力。国有企业在体制、机制上转型是大势所趋,国有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二、国有企业改革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发展的原则

“发展才是硬道理”,要把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首先要用发展的观点来解决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要选择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作为试点单位,以增强职工对改制的积极性,对于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企业体制问题而造成缺乏竞争力的企业作为首选试点单位;其次是要用发展来衡量改制效果,只有改制企业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真正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能证明改制是成功的。

2、坚持彻底转换经营机制的原则

在企业改制方案设计上要力求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全按照现代公司制企业的规范设计法人治理结构,同时建立起与公司制企业相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实践证明传统体制下所形成的僵化的机制不彻底消除,无论企业改制成什么形式,无论企业历史包袱卸掉多少,从长远来看都无济于事,只有彻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才能保证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的重要原则之一。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要因企制宜,从改制企业的实际出发,认真分析企业资源状况,分析企业的内外环境、未来发展潜力、资金筹集能力、职工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应本企业条件的改制方式、方法,以保证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4、坚持稳定的原则

稳定是发展的基石。在改革中要坚持以稳定职工队伍为前提,在确保职工队伍稳定的前提下研究企业改革的诸多问题,正确处理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找准改革的切入点,以改革促进稳定。

5、坚持股权结构多元化的原则

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股权结构多元化,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国家可以控股、参股,也可以完全退出,在股权结构设计中除吸纳职工股外,还可以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先进的科学技术,同时充分发挥法人治理结构的相互制衡作用。

6、坚持充分利用政策的原则

为鼓励企业加快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步伐,并给改制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国家和集团公司都相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文件,有利于改制企业尽快成为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三、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操作

1、确定企业改制形式

企业的规模、经营状况、行业位置、产业发展定位的不同,可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合作制企业,三种形式各有侧重,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2、财产清查和资产评估

一是改制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要对改制企业各类财产进行彻底清查,登记造册,据以确定改制企业改制基准日的财务状况、盘盈盘亏情况、资产负债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等;二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将资产评估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对资产负债提出处置意见。

3、设计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中一般包括国有股、岗位风险股、内部职工股、外部法人股和外部自然人股。

国有股的确定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看改制企业的业务范围,若改制企业的业务范围属于上级企业需做大做强的范畴,则上级企业要控股;二是要避免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情况出现,以利于改制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三是考虑改制企业的意见,若改制企业职工不愿意解除全民职工身份,则国有股要处于控股地位。

岗位风险股比例的确定。为增强关键岗位人员及经营者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感,设置岗位风险股,一般而言,岗位风险股的比例越大越好,而且要强制认购。

内部职工股。在募集内部职工股时要坚持自愿的原则,职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及对企业长远发展前景的预计来决定是否持有本企业股份及持有股份的比例。

外部法人股和外部自然人股。改制企业应广泛吸纳外部法人股和外部自然人股,一是可以缓解改制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可以促进改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相互制衡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篇2

随着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信贷违约率高发,金融机构坏账率攀升。融资性担保行业身处信贷风险前沿,不少担保公司由于大规模代偿而失去经营能力。国有融资性担保公司需要应对来自合作银行和中小企业的业务风险、主管部门和国资部门监管风险,甚至还有来自内部经营层的管理风险。依据COSO《企业风险管理-整合框架》,内部环境企业风险管理所有其他要素的基础,影响着从战略目标到具体控制活动的开展。本文拟对风险管理内部环境的构建进行分析并给出建议。内部环境受到企业历史和文化的影响,包括了道德价值观、风险管理理念、组织结构、人力资源标准等等。而国有所有制下委托关系的不利因素,尤其需要内部环境的优化。我们选择内部环境中的主要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风险管理理念

风险管理理念是一整套共同的信念和态度,决定了企业日常活动中对待风险的态度。当风险管理理念被很好的确立,并且被员工所信奉,企业就能有效识别和管理风险。担保公司由于风险来源广泛,有必要要求全部员工在所有工作环节上防范各类风险发生,形成高度重视担保业务项目风险的“高层基调”,鼓励员工积极创新,寻求更好的风险管理方法。前些年在担保行业竞争逐年加剧的形势下,一些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理念有弱化趋势。到本轮经济下行中,历史风险充分暴露。在出现大量项目风险后,由于缺乏风险管理新思路,部分员工又出现了宁可不出风险而少做业务的保守心态。因此风险管理理念必须是长期秉承而不能随波逐流,不能因外部风险的大小而更改。在其理念的形成和践行过程中,管理层核心成员必须保持理念一致和对理念的坚守。

二、组织结构设计

组织结构包括担保公司上层法人主体间股东结构的设计和内部组织和流程设计。国有委托机制弊端和内部业务风险审查是国有担保公司组织结构设计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首先,股权集中的结构较易形成行政委托干预过强。比较容易丧失决策灵活性,另外也较易形成“人情担保”现象。如果有分散的股权结构,通过股东间博弈减少担保公司来自上层组织的过多干预,会更好地为管理层提供决策灵活度。其次,在内部组织结构上主要考虑决策的灵活和透明。由于中小企业信息可核实的定量信息很少,决策分析依赖大量定性信息,因此组织的决策过程应当公开和民主,尽量减少个人影响。组织结构宜采用扁平化方式,明确部门职责,提高内部信息沟通和决策效率的同时实现部门相互制衡和监督。许多担保公司目前采用了风险管理部B角平行调查制度、评审会制度和董事长一票否决制度等等。这些制度都是围绕中小企业业务的特点而设计。执行过程中主要问题是中小企业业务单笔金额较小,逐个项目进行完整的多人调查和多人评审,时间和人力成本很高。如果没有合理的绩效考评体系配套,可能会导致业务偏向大金额项目(减少工作量)或者导致工作责任心下降和不尽职行为的出现(降低质量)。因此组织结构无法离开人力资源准则构建。

三、人力资源准则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人力资源准则可以划分为用人标准和绩效评价两个方面。目前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主要来源已经从早年的银行信贷部门为主转化为多样化,包括金融、财务、法律以及自己培养等等。首先,担保行业属于金融业务的衍生,遵纪守法是用人的基础要求。在用人标准上要求德才兼备,除了在学历上有最低限制外,对于职业经历强调没有职业操守劣迹。在专业知识背景上应当根据各个岗位需要有不同的要求,业务人员应当首选复合型知识背景,能够应对各行各业的客户。而在风险管理岗位上需要配备专业化的财务、法务甚至工程技术人员。在内部培训上应当为员工设计完善课程,帮助新员工完整掌握开展业务的基本知识,帮助老员工完善业务发展所需要的知识更新。

担保公司员工绩效考核标准是人力资源准则的核心,也是难题。应当考虑到员工工作的量和质。在量的考核上要鼓励新客户开发和存量劣质客户的安全退出。在质的考核上应当既考虑工作过程质量,也要考虑风险结果质量。采用定量结合定性的方法,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定量评价,通过管理层评分对员工工作情况进行定性评价。但在项目风险的识别和评估过程中,如果缺乏详细的评估指标体系记录决策过程,易导致定性评价上更多依赖管理层工作过程中对员工的印象,导致评价过程透明度较低。因此,绩效考核体系不仅需要最终指标的确定,还包括详细的绩效过程记录要求,这对担保公司的内部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篇3

关键词:神经网络;股权分置;对价比例;影响因子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0471042)。

作者简介:屈波(1969-),男,河南郑州人,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投融资优化决策、证券市场流动性研究。

中图分类号:F83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07)03-0141-03 收稿日期:2006-11-27

一、引言

自W.Mcculloch和W.Pitts在半个多世纪前提出MP模型以来,人工神经网络的理论和技术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经济和金融领域特别是在证券市场的分析和预测中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例如应用于经济的预测,股票的选择,投资组合的构建,识别内部交易,分析公司财务状况,债权风险评估,确认财务危机,汇率预测,期权价值评估,期货交易等方面的应用。众所周知,2006年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历史上重大的变革之年,长期困扰中国证券市场正常发展的股权分置的改革全面展开(中国证监会,2005)。中国证券市场也是世界上独具特色的证券市场,长期以来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2/3的股票不能流通,1/3的股票可以上市流通。由于这种股权的分裂造成了流动性的分裂,非流通股东与流通股东利益关系不协调,给中国的资本证券市场带来很大的危害(吴晓求,2004)。2005年我国政府决定自5月起开始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争取在一到两年内,中国证券市场实施全流通,消除股权分置。届时中国证券市场有2/3的非流通股将逐步转化为流通股,从而也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了一系列值得研究的问题:非流通股将通过什么方式实现流通?其流通价值怎么确定?非流通股流通实施方案怎么确定?逐步流通后给中国证券市场流通性带来什么影响?目前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已经结束,全面股改已经全面铺开,并且多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提出,其中主要采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部分公司结合派现、缩股和送配认购权证等方式实现非流通股的流通。本文将基于神经网络在中国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下,利用神经主要是BP网络的广泛的适应能力、学习能力和映射能力和非线含神经元的BP神经网络具备可以逼近任何非线性连续函数的能力来分析非流通股股东“对价”比例及其影响因素。下面将分别讨论BP网络的结构设计和输入输出数据的处理以及在MATLAB上的实现和最后的结论。

二、BP神经网络模型的设计与建立

1.网络结构设计

神经网络在证券市场中的广泛应用,这是因为具含有非线神经元的BP神经网络具备了可以逼近任何非线性连续函数的能力,可通过神经元连接权值的调整,更准确反映出对象输入与输出之间复杂的非线性映射关系,从而可以实现相对精确预测和实证分析。由于三层BP网络具有逼近任意函数的能力,根据我们将要研究的问题特点,我们在此设计一个三层BP神经网络(图1)。

图中输入为10个输入变量x,所以第一层选择了10个神经元,第二层神经元为21个,第三层为输出层一个神经元,输出变量为Y。

设Xi(i=1,2,…10)是每个样本的输入数据,Yn(n=1,2,…44)为输出结果向量。W1,W2,W3…W12为各层神经元的权值;b1,b2,b3为各层神经元的阈值;Si(i=1,2,3,…12)为各层神经元的个数。L1,L2,L3为各层的输出,L3的输出即为Y。其各层对应神经元的变换函数分别为

logsig(x)=1/(1+e-x)

tag sig(x)=1/(1+e-2x)-1

purelin(x)=cx

2.样本的选取和输入输出数据的处理

根据我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非流通股大多通过“对价”或其他方式补偿流通股股东部分流动性溢价方可实现全流通,本文选择了中国证监会已经宣布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方案作为样本,每一个样本取10个与非流通股股东对价比例密切相关的各个因素作为BP神经网络的输入项Xi(i=1,2,…10),输出结果Y∈(0,1)为“对价”比例。通过训练学习BP网络,然后泛化来分析中国证券市场其他所有股票的非流通股的流动性价值,预测即将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公司的“对价”比例。并通过训练后的BP神经网络对输入量采取扰动法来分析影响非流通股流动性价值的各个因素对非流通股流动性价值的影响。

样本选择了中国证监会最初宣布实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44家公司,如G三一、G金牛、G紫江等作为样本。具体影响非流通股股东对价比例的各个影响因素分别为:公司性质,公司的规模,股本结构,流通股结构,当前股价,每股收益,控股程度,上市时间,上市时间和资产收益波动等10个因素xi(i=1,2,…10)。经过一定的数值处理作为输入数据项,其对应的公司“对价”比例YN作为输出结果。

具体每个输入xi(i=1,2,…10)解释并作适当的数据处理如下

X1:公司的规模(总股本数量)。

X2:股本结构(非流通股/总股本)。

X3:上市时间(自上市之日到股改方案公布确定时。单位:年)。

X4:资产收益波动(根据交易所实际数据,取其2004年度最高价,最低价和收盘价减去开盘价计算资产收益波动)。

σ2t=0.511(ut-dt)2-0.019[ct(ut+dt)-2utdt]-0.383c2t

u,d,c分别为当日最高价,最低价和收盘价减去开盘价。

X5:流通股结构(前流通股10大股东占流通股持仓比例)。

X6:当前股价:(股改方案确定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X7:每股收益(按2005年度半年报财务报表数据)。

X8:净资产(根据2005年半年报数据)。

X9:控股程度(第一大股东所占总股本的比例)。

X10:公司性质(根据控股股东的性质,国有X1=1,民营X1=0)。

输出变量:yn∈(0,1)即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比例。每10股流通股可获得的非流通股转送比例。

样本预期结果:T∈(0,1),已公布实施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实际“对价”比例。每10股流通股可获得的非流通股转送比例。

由于样本各分量的数量级差别很大,若以原始数据直接输入,必然会造成各输入分量间的极度不平衡,网络在训练过程中很快就会被数鼍级较大的分量所控制,所以我们有必要对输入数据进行归一化处理,使处理后数据范围在(0,1)之间。

归一化处理公式:

S1=(Xi-Xmin)/(Xmax-Xmin)

为了避免数据过早达到饱和,我们对上述公式进行修正:

S1=(Xi-Xmin…)/(Xmax-Xmin)×d1+d2

d1=0.998,d2=0.001

3.利用MATLAB建立模型并试验仿真

根据以上的模型设计和数据处理结果,利用MATLAB进行建立模型然后进行训练、仿真、并预测其对价比例作为衡量其非流通股的流动性价值,分析影响非流通股“对价”因素..首先,我们选取已经公布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44家试点公司作为样本,输入其数据对在MATLAB工具箱建立的BP神经网络进行初始化并进行训练学习,使所建立的BP神经网络输出结果达到理想的范围,设定通过BP网络得到的结果和实际已经公布实施的“对价”比例的平均误差小于0.001。此时可以认为此BP神经网络模型已经达到要求。然后,再选取已经公布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的数据,通过已学习训练的BP网络进行验证,比较输出结果和实际实施“对价”方案的差异。最后,在证券市场上任意选择一家未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通过我们建立并训练了的BP神经网络模型预测其即将实施的“对价”方案的比例。

对于上述BP神经网络,我们选择采用带有动量项的梯度下降法来训练。该算法的思路是:

(1)初始化,将选定的网络结构中的可调参数设为随机均匀分布的较小数值。

(2)代入某个输入样本,得到仿真输出。根据仿真输出和预期值之间的差异,以及网络中的各个参数计算出输出值对应于各个参数的偏导。

(3)根据(2)中得到的偏导值、输入值,以及上一循环中的修正值,得到这一循环中的修正值,修正网络中的各个可调参数。

(4)输入新样本或者重复输入老样本,重复(2)和(3)的过程,直到网络的修正值或者误差小于某个预先设定的限值。

三、模型仿真结果对比与数据分析

利用MATLAB建模,并输入样本数据,设定最小误筹目标在0.0001之内,经过15000次训练以后,我们可以得到下面仿真输出结果Yn,并与预期输出Tn之间进行对比:

从图2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仿真输出结果Y(图中虚线)基本上与预期结果Tn(星点状)完全拟合。

目前我们可以认为我们所设计建立的BP神经网络经过学习训练后达到了我们预期的目的可以进行泛化。我们选择一家已公布其股改方案的上市公司北方国际(000065)来测试已训练的BP网络,其公布的“对价”比例为流通股东每10股流通股可得到3.6股得补偿。即T=0.36,输入其有关数据X1,X2,…X10,输出结果为Y=0.3648。

Xn=[0.0053744 0.80358 0.58333 0.079093 0.06090.098193 0.17846 0.1733 0.6626 0],Y=sim(net2,p1)=0.3648,T=0.36

比较输出结果和实际“对价”比例,他们之间的误差非常小,可以认为经过训练后的BP网络,具备了一定的预测功能。

BP神经网络虽然能够模拟出输入数据和输出数据之间复杂的函数关系,但不能直接给出每一个影响因子即每一个输入要素怎么影响输出结果。所以我们将通过干扰法来衡量测试每个影响因子对输出结果的影响。我们将每一个影响因子增加1%,比较输出结果的偏离程度,来判断每个影响因子的影响权重。

通过对比和观察我们发现当我们改变影响因子X10、X2和X9时,输出结果与原来的输出发生了较大的偏离,其他影响因子的改变对输出结果的影响不大。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X10即上市公司的股权性质――国有,民营或其他是影响其非流通股上市“对价”比例,也就是其非流通股流通价值的最大因素。其次,是X2即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非流通股所占的比例是影响其价值的重要因素,第三是X9即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所占的股权比例。这个结论也和我们实际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观察到的结果相一致。

假设SXi代表每一个影响因子,我们可以用反归一化的方法计算出每一个影响因子的影响权重(甘霖敏,2004)。

主要影响因子的影响权重结果如图3:

其中主要影响因子影响权重X10是90%,X9是3%,X2是2%。

四、结论

篇4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 企业社会责任 利益相关者

一、引言

传统的“股东导向”发展模式强调企业的经济属性,因此长期以来公司治理问题需要考虑的仅仅是在两权分离的框架下,确保管理层对股东负责。然而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下,企业规模不断扩张,股权结构趋向分散,环境污染、资源枯竭等生态问题频发;大股东通过敌意收购、合并重组来谋取自身利益。环境与资源的压力和各相关方自身意识的增强促使企业发展模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其社会属性日益突显。企业必须重新审视股东至上的治理模式,更多地融入社会责任理念,谋求可持续发展。曹素璋(2004)认为社会责任的本质是企业对自身经济行为的道德约束,这既是企业的经营理念,也是用来约束企业经济活动的内部管理系统。履行社会责任已经成为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实现自主创新和经济转型的有效途径。在获得社会各界广泛认可的同时,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也逐步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一项现实的约束,特别是外部政府、机构监管部门的引导与推动,使社会责任思想渗透到企业内部,主流的公司治理结构理念受到了冲击。2006年深交所率先出台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明确了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所包含的内容,维护各方利益的具体举措,并倡导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信息;2008年国资委推出《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从政府的角度率先在国有中央企业中规定了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内容和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措施。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形成,越来越多的学者尝试将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在一起,力求通过公司治理的手段来推进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目标。本文在分析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社会责任关系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国内现有的相关文献,总结出我国学者针对二者相结合及彼此影响的研究进展与成果,并提出了未来重点的研究方向。

二、公司治理结构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

所谓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在不同企业参与者当中分配企业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一整套制度性安排(张维迎,2005)。这种制度安排以物质资本的可抵押特征和企业经营中的风险承担特征为基础,强调股东的单边治理。但当今的世界正从工业型社会过渡到知识型社会, 物质资本在价值创造中的主导地位逐渐受到人力资本的冲击。特别是在那些新兴产业中,以管理层和技术人员为代表的人力资源已不仅仅充当受雇佣的角色,“资本雇佣劳动”与“劳动雇佣资本”并存,人力资本与物质资本之间逐渐发展成为协同共生的关系。如何在公司治理框架之内协调多元利益主体的权益,保障各方的利益不受企业经营活动的侵害,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随着理论研究及公司实践的进一步拓展,公司治理理论有了新的突破和发展,产生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的本质是一个承受市场与社会当中各方影响的组织,而不是只谋求股东主导与操纵的载体,来自利益相关者各方的利益诉求企业都应予以关注。公司治理与公司决策追求的目标应该是满足利益各方的不同需求,并达到在各方之间的利益平衡,而不只是专注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共同治理”与“相机治理”成为普遍认同的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治理模式,目前在股权创新方面部分企业已经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基于所有权方面的管理层持股、职工持股都是当前典型的表现形式。

对于企业社会责任所包含的内容,我国多数学者比较认同 Carroll(1979)提出的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四级金字塔”框架,至下而上分别是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但由于该理论是从抽象的道德视角出发研究企业行为对社会的影响,欠缺付诸于实践的可操作性内容,很容易被主流经济理论边缘化。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出现与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不谋而合,站在利益相关者视角看社会责任就是企业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责权利关系。由于利益相关者理论致力于公司治理层面,为社会责任思想植入微观企业开创了一条清晰的路径。它指明了企业社会责任付诸实践的方向,明确了具体的对象与范围,有效地将抽象的企业与社会的关系转化为具体的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总之,利益相关者理论提供了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切实方法,为其标准量化及实证研究奠定了基础。1997年,社会责任国际组织(SAI)制定了SA 8000社会责任国际标准,它是世界上评价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首部道德标准和第三方认证体系,主要针对困扰全球企业的劳工问题及管理体系进行了定量化规定,并与企业管理相结合,规范了企业的道德行为,要求在企业各个环节体现社会责任感。2008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我国率先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实操标准指数“每股社会贡献值”,为广大上市公司披露社会责任信息提供了量化依据。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企业社会责任微观践行的手段,履行社会责任是公司治理结构宏观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社会责任要切实地落实到企业各个环节就无法绕过公司治理结构这一内在的制度安排,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载体为二者的融通结合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内在的逻辑必然性。高汉祥、郑济孝(2010)认为在二者结合的框架下,公司治理结构突破了专注于规划企业层面责权利安排的局限,进而着眼于更宽泛的社会关系视角下考虑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责权利的安排,并通过相应的组织机制与结构设计确保这些举措得以顺利实施;反过来企业社会责任也深入落实并细化到企业个体层面,通过内部制度安排与组织机构完善确保社会责任的履行。

三、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文献综述

虽然证监会、沪深两市及部分部委针对我国上市公司、央企、相关行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但理论界从公司治理层面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却难以达到指导实践的目标。仅从研究性文献的数量来看,在中国知网全文数据库中,以“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两个关键词为主题的文献寥寥不到五十篇,优秀博硕士论文不过十几篇,而且多半集中出现在最近的十几年中,这一方面反映出将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纳入统一的研究范畴在我国尚属崭新的研究领域,另一方面说明主流经济管理理论尚未将二者的结合与联系作为关注的重点。对现有的文献进行梳理,关于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主要从二者融合与实现途径;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基于公司治理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分析这三个方面展开。

(一)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的融合与实现途径

虽然切入点不尽相同,但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融通结合的发展趋向在理论界是被广泛接受的。王长义(2007)着眼于历史的研究视角得出结论,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产生的基础都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现代公司制的出现,二者具有历史的渊源性和发展的共生性,它们在发展过程中相互作用,逐渐衍化成一种彼此促进与相互呼应的关系,统一于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实践。张兆国等(2008)从制度层面分析认为公司承担社会责任的关键是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公司治理机制,要内部治理与外部治理协同共管,实现制度管理的创新,指出在公司内部治理方面应建立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共同治理机制,在公司外部治理方面要提高社会责任的法治化程度,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制定完善的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机制等。高汉祥、郑济孝(2010)从同源、责任、分流及融合4个方面系统地阐述了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二者关系的沿革与发展,指出现代企业的出现是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共同的理论起点,责任层面是二者共同的理论发展的内部基点,并深入剖析了二者由于侧重点不同在演化过程中出现了分流现象的原因,总结当前社会环境的变革与经济发展模式的变迁为二者的融合提供了外部机遇,“责任”作为这一共有的内核为融合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石和清晰的逻辑性。谭利、李亚楠(2010)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支撑,论述了企业为何要承担社会责任以及企业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的关系,强调通过转变公司治理目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手段来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提出了公司治理结构优化设想并进行了分析论证,认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是公司治理发展的必然选择,股权分散化、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提高监事会地位及建立风险控制机制是实现共同治理的有效途径。史亚东(2010)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内部治理结构相互呼应,根据契约理论和产权理论,企业的治理结构是各方利益相关者通过谈判而形成的,并通过Nash-Zethuen讨价还价模型进行了解释,总结出治理结构的内生性导致企业社会责任也具有对应内生性,所以其内容表现出动态变化的特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提高社会总体福利水平,但必须依靠市场机制来调节实施。

(二)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单纯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的研究国内学者已经进行了大量工作,但着眼于公司治理层面的探索并不多见。为数不多的文献其思路模式如出一辙:首先采用指数法构建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然后针对公司治理的组成因素影响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程度进行检验。李斌(2010)以内部治理结构中处于核心地位的董事会为突破口,将交易成本与冲突成本两类分析模式联系起来,分析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公司治理价值,同时运用指数法,在沪市筛选出423家上市公司的2008年年报作为研究对象,检验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董事会因素之间的关联性。结果发现董事会结构和规模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显著正相关;董事会两职合一的组织结构具有负相关性,审计委员会的设立对信息披露质量的改善发挥出积极的一面,但二者的作用均不明显;董事会薪酬构成则未体现出预期的关联性。于晓谦、程浩(2010)选取2008年我国沪深两市158家石化塑胶类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将样本公司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进行分类赋值,以内容分析法为基础构造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指数,经验检验公司治理结构中的董事会特征、股权结构、薪酬激励和领导权结构方面的因素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结果发现国有控股公司身份以及经理人薪酬激励设计完善的上市公司更倾向披露社会责任信息;而对独立董事规模、董事会两职是否合一的特征并没有明显的反应。

(三)基于公司治理层面的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分析

企业社会责任影响因素分析的难点在于社会责任的计量问题,理论界比较认可“社会责任会计方法”,该方法就是利用部分或者全部社会资产、社会负债、社会成本、社会收益的信息来进行量化研究。2008年上交所推出的反映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性指标“每股社会贡献值”就是这种思想的体现,基于公司治理层面的分析大多采用该方法或在此基础上进行改良、再设计来量化企业社会责任,但其表现出的衡量标准缺乏统一性,公司间数据可比性差的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宋建波、李爱华(2010)选取沪深两市799家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对2007年度财务报告分析得出我国上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总体水平较低、公司间差强人意的结论,并根据社会贡献率从股本结构和董事会特征两个方面来检验公司治理因素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检验结果显示通过加强公司高管力量,扩大监事会规模能够减少上市公司违背社会责任的行为;减持大股东的持股比例,降低大股东彼此之间的关联度可以促进公司实现利益相关者管理。谢文武、许晓(2010)以我国家族企业为研究对象,在2008年沪市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的上市公司当中选取45家家族控股公司作为样本,考察公司社会责任对治理因素的反应,结果显示家族企业社会责任受到治理结构和治理环境的影响,治理结构和治理环境越完善,则社会责任表现越好。持股比例与之并非简单的线性关系,而董事会、监事会规模以及独立董事的比重与公司社会责任的关系并不明显。陈智、徐广成(2011)基于利益相关者各方权益构建衡量社会责任的综合指标体系,选取沪深两市502家上市公司2001―2005年财务数据为研究对象,分别从公司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检验治理因素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研究发现公司内部治理方面的法人股性质、独立董事规模和经理人薪酬激励因素表现出明显的正相关性,而董事会结构与规模表现出显著的反向相关性;外部治理方面的市场培育程度和法律完善程度因素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显著正相关,政府干预程度显著负相关。姚飞、王晶晶(2013)选取2010年469家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实证公司内部治理因素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联度,企业社会责任观测指标采用更为科学、全面的润灵环球评级指数来代替目前广泛使用的社会责任会计方法,结果发现董事会结构与规模、股权结构、高管薪酬等治理因素与企业社会责任之间存在显著关联性。

四、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展望

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公司所有权结构趋于分散的模式仅仅适用于英美等资本市场成熟国家的大公司,而基于所有权集中的模式在全球范围内更具广泛性。因此,公司治理研究的重心逐渐从所有者与经理人之间的委托问题,转移到中小股东与拥有控制权的大股东之间的利益矛盾。韩亮亮、李凯(2008)认为在股权相对集中的国家,公司并不是由名义上的第一大股东控制,而主要是受来自相对隐蔽的终极股东的支配,终极股东通过金字塔结构持股、交叉持股等潜移默化的控制方式操纵上市公司,因而终极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利益冲突成为股权相对集中条件下公司治理的主要矛盾。由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掌握在终极股东手中,其通过转移价格、关联交易等隐性方式的所谓“隧道行为”肆无忌惮地掠夺公司财富,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如果不剖析终极股东的特征及其拥有的控制权和所有权情况,自然也就无法实现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目标。“共同治理”、“协同治理”等当前理论界比较流行的举措是在尚未突破“股权至上”经营逻辑的条件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改良,仅适用于股权相对分散的国家。对于我国这样的新兴国家,企业所有权高度集中,管理层持股、职工持股等形式更多的是企业内部激励机制的体现,是大股东确保自身利益的手段,经理层、职工身份的转变不足以影响现有的股权结构。因此,在我国“共同治理”、“协同治理”等治理方式还无法充分发挥其促进大股东履行社会责任的条件下,将我国资本市场表现出的股权相对集中的特性融入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基于公司治理的责权利分配机制、决策机制、管理制度设计等方面将是当前具有现实意义的研究领域。Z

参考文献:

1.张维迎.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2.高汉祥,郑济孝.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同源、分流与融合[J].会计研究,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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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完善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76.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10-0136-03

[作者简介] 袁志锋,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为工商管理、电子商务。

(河南 濮阳 457000)

完善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化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近10年来,我国学术界对国企改革和国有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研究甚多。本文将从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模式、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和问题、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分析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涵义

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一般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用于保障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有效分离,在股东、董事和经理层及其他利益关联人之间分配权力与职责,说明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用以实现公司目标和监控经营的制度和手段。

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价值在于通过合理分配公司的权力资源,建立利益制衡机制,确保企业的经济运行效率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并最终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治理结构首先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即公司的出资者、经营者、管理者、监督者之间是一种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体现。其次,公司治理机构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相互制衡、相互协调。再次,公司治理结构是以一种契约――委托的形式来实现的,股东大会作为纵向授权的起点,以委托人的身份将财产交董事会,并委托监事会进行监督;董事会作为第二层次的者,将公司财产委托给经理层。第四,委托人对者的激励与制衡是公司治理结构中一个内容的两个方面,委托人除用报酬形式对者激励外,还通过一整套制衡关系对者行为进行制约,以尽量避免可能发生的利益损失。因此,要达到公司的目标,就要进行相应的公司治理结构设计。

公司治理结构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优化公司内部的权利配置,优化公司内部的权力配置是公司治理的首要作用。二是平衡公司的利益矛盾,实现公司内外部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制衡是公司治理的本质。三是强化公司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治理的激励功能是指通过公司治理,使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能够更好地实现委托人的利益或目标。

二、公司治理模式的选择

当今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由于社会历史文化传统、政治体制和经济制度的不同,各国的产权模式、融资方式、资本市场结构性的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不同股权结构,形成了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大体上可以归类为“英美模式”与“德日模式”。

英美模式以证券市场为中心,以股权分散为特征,贯彻契约主义的价值理念,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在英美模式下,证券市场发达,公司股权分散,银行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有限,证券市场及相关联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在公司治理问题上的地位十分突出。

德日模式以银行为中心,以股权集中为特征,贯彻共同体主义的价值理念,追求利害关系人价值。德日的证券市场不如英美市场发达,信息披露和市场透明标准较低,公司控制权市场不活跃,银行在资本市场上占主导地位,公司股权集中并受大股东控制,银行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以上两种模式各有特点,英美模式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资本市场分散股权结构,促使股东积极运用投票权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监督约束,侧重市场机制、竞争机制和破产机制对公司的外部治理,重视股东利益,顺应了公司治理机制的发展趋势。英美模式通过合理的报酬制度或激励机制,使经营者利益与股东利益结合起来。利用股票期权刺激经营者为自己的最大利益也为股东的最大利益努力工作已成为英美模式中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德日模式以组织为导向,通过严密的组织结构来制约公司经营者,强调投资者、企业职工及工会组织的平等参与,注重发挥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代表了当今世界公司治理结构发展的另一种潮流。

我国在构建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践中,侧重于借鉴德日模式,在实施和探索的过程中,发现也存在一些问题。

三、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与问题

我国数千年的历史文化传统,充满了浓厚的官本位文化与关系文化,中国公司治理体现着富于中国特色的官本位理念。在国有国营计划经济体制时代,企业不具备完整的法人资格。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我国开始企业制度改革,先是放权让利、扩大企业经营自,继而确认企业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后来从法律上明确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促进政企分开,给企业以自。1994年以后,我国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按照公司法规定进行了公司化改制。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但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仍存在一些问题:

(1)股权结构失衡带来诸多问题。控股股东变动频繁,股权结构不稳定;在股东大会上国有股东出席率最高、中小股东参会意愿不强、流通股东“用脚投票”现象严重。

(2)董事会结构不合理,董事会独立、科学决策的功能受到很大限制。主要表现为:内部董事比例过高、独立董事作用有限、董事会决策机制落后等。

(3)处于从属地位的监事会起不到事前监察的作用,独立监事在监事会中的比重过低。

(4)公司经理们权力不受约束,“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

(5)经理层激励机制扭曲,非报酬激励作用大于报酬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与公司经营绩效相关程度不高。

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支撑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上寻找根源,进行深层次的分析,寻找相应的对策。

四、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分析与对策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产生,主要是在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和实践中,在支撑公司治理结构的公司理论、公司目标的价值理念、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制约机制以及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制衡机制四个方面存在理论错位和偏差。

(一)公司理论与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理论是公司治理结构制度设计的理论基础,不同的公司理论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设计有着不同的指导思想与制度安排。伴随着西方国家公司的发展史,公司理论从传统的公司拟制论,到公司否认论和公司实在论,发展到当代公司法契约理论。公司拟制论、公司否认论、公司实在论和公司法契约理论建立在各自的理论假设之上,在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设计应当遵循何种公司理论,需要我们进行探析,也是解决我国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必须回答的。

当代公司法契约理论的基础是契约自由的市场经济价值理念和其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工具,这两点值得我国借鉴。首先,契约理论的基本思想建立在契约自由的基础上,这点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并不相悖。其次,契约理论作为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分析工具,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公司内部运作关系和准确把握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构造原理,在实证意义和规范意义上均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运用契约理论研究和解决我国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应首先采用当代公司法契约理论,其次是公司实在论。契约理论观察到公司内部关系与市场关系的共性,从契约自由的价值取向提出减少国家干预和由市场与当事人自行决定的理念;公司实在论主张公司独立于股东、独立于国家的人格地位,二者对于促进政企分开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契约理论解剖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对指导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设计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二)公司目标的价值理念。确立公司的目标,形成基本的公司治理约束,为公司各参与方提供行为准则,是十分重要的公司治理机制。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趋势,特别是资本的全球性竞争,促使公司向契约主义转移,即以契约主义为确立公司目标、建立公司治理机制的理念基础。现在欧亚大多数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已向坚持股东价值的契约主义转变,公司治理呈现共同体主义向着契约主义发展的趋势。当然,公司以追求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并不意味着公司不承担社会责任。事实上,由于政治的、法律的、伦理的等各方面因素,公司不能不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于社会责任的实施途径,不应提倡利害关系人参与公司董事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保护应主要通过合同法或者相关法律如消费者保护法、劳动法等来实现,可以授权公司管理者在公司目标以及相关法律规范所许可的范围内实现公司社会责任。

(三)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制约机制。股东参与公司决策是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是实现股东价值的必然选择,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司股东不应参与公司决策,特别是不应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但股东拥有公司的所有权,有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特别是对股东利益影响较大的公司决策,公司股东必须参与。

从公司治理机制上看,股东参与公司决策是制约公司管理者行为、确保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重要监督机制。因此,在限定公司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范围、确保公司管理者经营管理权充分实现的同时,对于股东参与公司决策的权利,必须通过适当的制度设计来保障。可以这样设计:赋予股东和监事会一定的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权,建立区分股东提案与股东建议的制度,建立不出席股东大会的直接投票制度,确立董事、监事选举的平等机会原则和累积投票制度,建立适当的表决权征集制度,健全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等。股东经由行使表决权直接参与公司决策固然重要,在公司管理者与股东之间决策权力划分的法律框架下,股东的决策权力仍然有限,只能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就公司决策权力的中心内容而言,股东大会虽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但实际上远离决策中心。股东表决权制度设计更多地旨在制约公司管理者权力,防止出现问题,而不是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解决已经发生的问题,可以在法律上另设股东诉讼制度。股东诉讼机制包括公司管理者受托义务及其法律责任和股东诉权,公司管理者的法律义务、法律责任和股东诉讼具有联动关系,一起发挥公司治理作用。

改进我国现行股东诉讼机制的三点想法:

1.将公司管理者义务明细化,以便在公司实践中遵循。建议去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规定,明确股东大会决议事项以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为限,以便在公司实践中遵循。

2.建立派生诉讼制度,赋予股东法律救济手段。若公司的控制者,包括股东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行为不当,侵害了公司的利益,但由于公司在加害人的控制之下而不愿对其,小股东又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时,结果是公司所受到的损害将无法得到恢复。为了解决普通法上的这一危机,应当建立派生诉讼制度,赋予股东法律救济手段。

3.确立公司管理者对抗股东诉讼的适当机制。权的争夺在国内外均有出现。

(四)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制衡机制。要解决我国公司“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必须对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进行合理设计,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制衡机制与董事会的组织结构有密切的关系,不同国家的董事会组织结构有不同的特点。

1.董事会的组织结构与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董事会的组织结构,英美模式采用一层结构,设董事会,董事会聘任经理;德国采用二层结构,设监管会与经管会;日本及我国采用三角结构,设董事会,董事会聘任经理层,但同时另设监事会专门负责监督职能。目前,由于各自国家公司治理结构的现实需要,英美一层结构董事会与德国二层结构董事会有融汇的趋势。

2.我国公司“内部人控制”问题的对策。针对我国公司“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在公司法确定的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三角结构的基本框架内,我国采取了三大改革举措,用以改善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的公司治理作用,一是引进英美模式独立董事制度;二是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实行国务院委派监事的办法;三是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在完善和改进董事会、监事会制度方面加强规范。

在我国公司法框架内,以及上市公司引进独立董事制度追求“双保险”监督的现实条件下,为在制度设计上避免独立董事与监事会监督职能的交叉与冲突,建议采取两条措施作为补充:

(1)独立董事的职能重新定位:独立董事兼具监督职能与关系职能,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按照参与决策的同时实施决策监督的原则予以限定,即独立董事监督职能基本上以对公司董事会决策行为以及公司经理某些重大决策行为的监督为限。这与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相一致。

(2)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监事会专门负责监督职能,监督职能不受范围限制。为确保监事会监督职能的落实到位,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强化。首先,可以借鉴意大利、日本的做法,遵循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实践的政策思路,在我国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监事制度。其次,采取强化监事会监督职能的具体措施;赋予监事会以公司费用实施表决权征集的权利,主管机关如证监会应采取推行独立董事制度一样的手段与力度来推行独立监事制度和强化监事会在公司实践中的地位与作用,等等。

参考文献:

[1]冯根福.中国大中型公司治理结构模式选择的理性思考[J].新华文摘,1996,(7).

[2]奚晓明.公司治理产生的背景及其主要法律措施[J].中国民商审判,2003,(1).

[3]李维安.中国公司治理原则与国际比较[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4]鲁桐.公司治理改革:我国与世界[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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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内部控制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指经济单位和各个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建立的一种相互制约的业务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制度,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完善的过程。其目的在于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完善。为了提高保险公司的竞争性,提高对内部控制在保险风险防范及维护整个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性的认识,有必要对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进行分析。

1、风险意识薄弱,承保不规范

在国内,内地保险公司有一普遍的共性就是以保费论英雄,各保险公司无论大小,都是一切向保费看齐,将目标定位在扩大业务规模上,而忽视了承保的质量,风险意识薄弱。对基层和业务员的考核、奖励都以保费为标准,工资总额也与保费挂钩,而与赔付率无关。在如此强烈的保费收入为王的导向下,保险业务员们也是使劲浑身解数拉保费,有人甚至不惜置公司利益于不顾,去医院病房展业签单,其风险之大可想而知,这种对保险人的健康不加以区分,只要投保就接受的做法无疑是会加大理赔风险和赔付责任,是无法促进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

2、内部稽核功能发挥有限,难以促进内控体系完善

内部稽核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但由于我国保险公司引入内部稽核的历史不长(1999年)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 各保险公司对内部稽核缺乏足够的重视。内部稽核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对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它不同于内部审计制度,前者是会计机构内部的一种工作制度;后者是单位在会计机构之外另行设置对会计工作进行再检查的一种制度。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将其内部稽核工作的重点放在业务经营合规性、财务收支真实性等方面,对于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的稽核,十分欠缺。在美国,内部审计协会早就把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作为内部稽核的主要内容,其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公司治理并列作为内部审计的工作对象,明确要求内部审计参与风险管理和公司治理过程。认为内部稽核人员在风险管理的监控中承担着重要责任,他们必须协助管理层和董事会监督、评价、检查、报告和改革企业风险管理,相比之下,中国的内部稽核还没有达到应有的水平和高度。

3、组织结构设置不科学

内部控制的功能发挥与企业的组织结构设计有很大关系,因为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提供了活动框架和路径。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流程欧普遍存在设置不科学,层级结构复杂,经营管理决策执行乏力的问题职权划分清晰和岗位设置合理是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基础。比如如公司不相容职务的分离控制,例如在财务上出纳与会计,支票与印章不能由同一人承担;在承保中,展业、出单、核保不能由同一人承担,对财产的保管、记录、盘点不能由同一人执行等等。这些职务不能兼职,而且控制措施与管理模式相适应。假若由于部门和岗位职责及权限不清,相互间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部门和岗位设置与业务运作程序脱节等原因,将使得企业难以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经营效率的提高。如果机构和岗位设置都不符合实际,成为企业发展的障碍,对于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显然是不利的。

完善内控的思路如下:

1.将内控要求融入各项工作流程。内控项目着力将各种内控要求融入工作流程各个环节,将内控项目的工作成果有机嵌入信息系统,使公司内控体系与经营管理过程真正融为一体,并借助统一的信息系统,全面推广作业流程标准化,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管控,坚决杜绝系统外操作。同时,适应不同业务发展和内控管理的需要,积极开发各类新系统和先进的管理工具, 如风险分析模型、风险识别清单、风险预警指标、风险控制矩阵等,充分发挥内控建设作用,加强对业务运营风险的监测与分析,切实解快内控方面的突出问题。另外,保险公司应该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标准,将内部控制标准融入到经营活动中,深入到对公司员工培训、教育和日常工作和行为中,能够有效的防范不正规的行为发生,有效的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任何公司一样,公司治理结构是构建良好的内部环境中最重要的工作。由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所在,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者的工作目标不仅应包括实现股东的利益最大化,更重要的是要保护投保人的利益。因此,完善公司组织结构要充分考虑保险公司治理的这种特殊性,优化股权结构为基础,董事会建设为核心,形成公司内部制衡机制为主要内容。首先,应当建立扁平化的组织架构,这样会节约不少的管理费用,并且能够直接拉近上级和下级之间的距离,更便于经营。管理层和企业广大员工之间有更多沟通交流,能够促进上下级能更好的合作。其次,要加强团队合作,增强组织弹性。为了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保险公司管理人员不能将组织结构的设置过于程序化,也不要将职责划分过于详细。这样的合作方式既能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同时又能提高员工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综上所述,在保险公司面临激烈竞争的今天,如何从内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一直是备受瞩目的话题,根据本文的叙述可以发现,加强内部控制正是提高公司竞争力的关键所在。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自我调节和自我制约的内在机制,在企业中枢神经系统中处于重要位置。可以说,内部控制的质量和效能是影响企业经营成败的重要因素。因此,国内的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者为了实现长远企业发展的战略理念,必须给予内部控制高度的重视,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这样才能保证保险企业战略目标的落实,降低经营风险和实现保险企业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张莉——我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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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产业资金;公司合作(PPP);新型城镇化;运作模式

一、引言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的发展目标,国内的城镇化率在2020年有望达到 60%左右。据测算,倘若在2020年实现国内城镇化率60%的目标,累计的投资资金总量预计在40万亿元以上。

但是,目前城镇化进程所需要的资金总量远远大于国内的财政投入,以往地方政府通过土地出让金或依托地方融资平台举债,来实现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但是,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日趋低迷,土地出让金收入逐渐减少,与此同时城投债规模的迅速扩张也给地方财政的问题埋下了潜在的隐患。在此背景下,依托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我国政府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在城镇化进程中引入社会资本,有望成为缓解地方债务危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效手段。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破解融资难的问题成为了PPP能否获得推广的关键所在。正式基于此问题,本文对PPP产业基金的相关制度和运作模式进行深入分析,为解决PPP融资难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决模式。

二、PPP产业基金设立的意义

(一)产业基金的定义

目前,国内尚未对产业基金的做出明确的定义。通常,产业基金是一个对还没有上市的企业进行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利益共享和股权投资,共担风险的集合投资制度。产业基金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较为新颖的融资方式,与银行贷款相比,具有门槛较低、资金使用灵活、资金量充裕的优点,因此近些年来,越来越受到各级地方政府以及企业的重视。

(二)产业基金的优势

第一:通常产业基金追求是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这与城镇化进程中基础设施项目资金规模较大,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不谋而合。采用PPP产业基金的融资模式,不仅拓宽投资者的投资渠道,使得民间资本得以充分利用,而且可以做到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无缝衔接。

第二:PPP产业基金所提供的资金可以使项目发起人资产出表,避免了项目发起人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从而保证了公司的稳定营运。与此同时,产业基金与一般的股权投资相比,具有多种退出通道,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投资的流动性。基金公司通过雇佣项目运作经验丰富的基金管理人,提高了项目的运行效率,也进一步提高了投资可靠性以及投资者的积极性。

第三:资金筹集时间灵活。产业基金可以在成立后, 根据建设资金需求分期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尽量在时间上匹配,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还可以降低基 金融资成本。

三、PPP产业基金的制度设计

(一)产业基金的形式

通常,产业基金的组织形式可以划分为:有限合伙制产业基金、契约型产业基金、公司型基金。近些年来,有限合伙制产业资金成为国际上股权投资的主要模式。因为在有限合伙制产业基金具有基金组织较为灵活、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等优点。在该制度下,普通合伙人投入少量的资金,并对其投资活动承担无限责任,从而可以有效的激励基金管理人,保证项目的稳定高效运行。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基金的具体经营管理,对投资活动承担有限责任,但具有监督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在有限合伙制基金制度下,基金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更佳匹配,弱化了在公司型基金制度下可能产生的委托风险。基于以上分析,PPP产业基金的设立形式采用有限合伙制为宜。

在PPP产业基金的结构设计中,可参照有限合伙制基金的通常设计。社会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GP),负责具体的项目审核和基金管理。追求长期稳定收益的金融投资者,如企业年金、社会养老金、保险资金及基金等,可作为有限合伙人(LP)享受优先分红的权利,但不参与基金的具体运作并只承担有限责任。

(二)产业基金的投资对象

在基金投资对象的选取上,PPP产业基金通常以具有稳定现金流的经营性PPP项目为主要的投资标的。对于是否投资准经营性或非经营性PPP项目,则需要考虑地方政府提供相应的补偿措施之后,该项目是否还存在盈利的空间。大体而言,适合PPP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项目通常具有以下特点,项目规模较大、受众广泛,消费者议价能力较弱,对价格较为不敏感,例如高速公路、电力工程等领域;同时,该投资项目市场化程度较高,不容易受到政策的波动性影响。

四、PPP产业基金的运作模式

第一:在项目前期从经济、行业等方面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筛选符合要求的项目。尽可能的追求投资回报是PPP产业资金的必然要求,因此在投资项目的选取上,必然有着严格的要求。在项目运作的前期,在筛选项目上,应当从财务回报、法律合规、项目的行业属性、项目的市场容量等诸多方面对投资项目进行详细的可行性研究,确保意向的投资项目能够产生稳定持续的现金流,确保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能够得到满足,将投资项目的风险尽可能将到最低,严格的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排出在外。

第二,在基金的确立阶段,要对PPP合同的具体细节进行磋商,确保各种执行的细节。2014年,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中详细规定,社会资本可通过多种方式参与PPP项目,例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等。特殊目的公司(Special Purpose Vehicle,SPV)的股权结构会因为PPP产业基金的进入而产生一定程度的变化。所以,从SPV的招投标阶段,初选阶段以及后期的竞争性谈判等阶段,应当对PPP产业基金的参与机制进行研究与谈判。具体来说,谈判应当包括产业基金如何进入、退出通道、是否可以增资减资等机制,以及产业基金作为少数股东应如何参与SPV 的管理等。

第三,在项目的营运阶段,特殊目的公司(SPV)将会与各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组织项目的建设工作。PPP产业基金作为特殊目的公司(SPV)的股东之一,有权参与项目开发、有权监督项目运营。在项目的营运阶段,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产业基金也可在后续阶段继续募集资金,为项目建设全过程提供资金保障。

第四,特许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向政府转让项目的经营权和所有权,并办理SPV的清算手续。

五、结论

近些年来,随着地方投融资体制的不断改革,社会资本相比较以往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PPP模式也将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运用。本文分析了PPP的融资难的问题, 并提出产业基金进入PPP这一模式,并详细分析了PPP产业基金的优势、制度的设计、以及运营各阶段需要注意的问题,为今后推广 产业基金在PPP项目中的应用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参考文献:

[1] 吴伟,丁承,鲁阳晋.混合所有制背景下的PPP模式与投行创 新思路[J].新金融,2014(7):31-37

篇8

关键词:高管团队;薪酬体系;民营企业

一、民营企业高层管理团队薪酬设计的理论基础

我国民营企业正在实施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的委托的经营管理模式,委托制度存在着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激励的不兼容问题,由此带来了更大的成本、道德风险和效率损失问题。问题的产生原因在于传统产权理论的缺陷以及对人的自利性的忽略。所以,对企业高层管理团队的薪酬设计,需要以经济人假设和现代产权理论作基础。

1.经济人假设

理性经济人作为西方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设,假定人都是利己的,而且在面临两种以上选择时,总会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案。西方经济学的鼻祖亚当・斯密认为:人只要做“理性经济人”就可以了,因为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可以使每个人积极性、创造性与社会责任感得以充分发挥。

基于未来企业绩效目标的提升,客观上产生了企业高管团队进行人力资源整合的需求。显然,较之个人,企业高管团队行为的确会给企业带来更高的绩效,但同时也会使团队个体的努力与团队整体的贡献难以界定。面对如此情景,如果高管团队个体贡献与企业利益的分配不相契合,特别是与团队个体边际贡献差距较大时,就会挫伤个体的积极性。为了改进报酬与贡献的非对称性,尤其更是为了弥补期望报酬的损失,个体可能会通过消极的方式或者采取其他利己的替代性措施,使个体的利益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2.知识资本产权理论

传统的产权理论观点中,财务资本的出资人――企业所有者,作为企业净资产的所有者与风险责任的承担者,享有资产的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这种责权利关系对企业的所有者具有激励的产权动因,有助于激励或者说迫使所有者不断实现企业的经营绩效的提高。但作为受托方的经营者,由于缺乏产权及其相关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也就缺乏激励的产权动因,也就缺乏提高企业经营绩效的内动力。

财务资本产权理论缺乏对企业经营者激励的相关性,人的自利性本质需要遵循人的本质思想,重新审视经营者的角色定位,研究经营者知识产权的资本属性,通过财务资本和知识资本相结合的产权激励机制,兼容委托制度下的企业、股东、经营者、员工之间的激励机制,为企业管理机制的完善和高效运转做好保障。

二、企业高层管理团队薪酬设计原则

知识产权的资本化,使知识资本同财务资本一样对企业的剩余利益进行分配,这对企业的经营者具有极大的激励作用,也为经营者管理的高效性提供了内在的动力源泉。但是,具有了知识资本产权的利益驱动机制,并不意味着企业的管理绩效就一定会提高。所以,在设计企业高层管理团队薪酬时,必须遵循一定的设计原则。

1.竞争机制原则

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对经营者不但需要产权利益的激励,而且需要控制权利益的激励。企业在设计高层管理团队薪酬时,必须考虑到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状态,如果企业在竞争中失败,管理绩效就不能达到股东的期望,经营者的控制权的稳定性就要受到严重的威胁,随之的知识资本价值也就不会存在了。所以,在竞争机制下的引入控制权利激励,经营者就会面对市场竞争,努力工作,提高企业绩效,而且市场竞争越激励,经营者为了追求产权利益,就必须付出更大的努力,追求更高的效率。

2.剩余贡献原则

剩余贡献也就是剩余税后利润,即企业的税后利润超出市场平均利润水平的部分。在静态上,剩余贡献以市场或行业平均水平为最低判断标准,在动态上,必须以与市场或行业最好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为着眼点。高层管理团队薪酬水平的高低,应当取决于剩余贡献的大小。没有剩余贡献,高层管理团队的知识资本就不能取得报酬。剩余贡献越大,或者比较市场或行业最好水平的差距越小,高层管理团队分享剩余贡献的比率就越高。

3.利益分享原则

高层管理团队薪酬设计,还要遵循利益分享的原则。所谓利益分享的原则,就是剩余贡献并不能全部归属于高层管理团队的知识资本,而应当由知识资本和财务资本共同分享剩余贡献,因为对于剩余贡献的创造,财务资本是不可或缺的。离开财务资本,高层管理团队的知识和管理也不能转化为税后剩余利润,所以财务资本也就当然要同知识资本一同参与剩余贡献的分享。

三、企业高层管理团队薪酬设计思路

1.结构设计

按照知识资本产权理论,企业高层管理团队具有双重身份,一是企业的雇员身份,二是作为知识资本拥有者的身份。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企业高层管理团队的薪酬结构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与企业绩效无关的薪酬部分,二是与企业绩效挂钩的知识资本报酬部分。

(1)雇员薪酬

企业高层管理团队的雇员薪酬分解为基本薪酬和风险薪酬两个部分。

①基本薪酬

管理团队成员的基本薪酬一般按照员工的平均薪酬为基准,且不考虑职位差异,一般以员工平均工资的两倍为最高界限。

②风险薪酬

企业高层管理团队成员的风险薪酬与其职位的高低及其承担的职责风险的大小相关。又可以包括职位风险薪酬和附加薪酬,其中职位风险薪酬取决于职位的高低和承担的风险责任的大小,附加薪酬取决于主管业务的重要性。风险薪酬以基本薪酬为基数,乘以职位风险系数或附加系数得出。

尽管高层管理团队的雇员薪酬与企业的管理绩效不直接挂钩,但这部分薪酬也是随着职工平均薪酬的变化而变化的。如果高层管理团队不能通过管理绩效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长,必然影响员工平均薪酬的增长,从而也就导致团队成员雇员薪酬的增长。并且团队成员的职位越高、职责越大、主管业务越重要,对薪酬的影响也就越大。所以,以高层管理团队的职位风险、管理业务重要性为前提,将成员的雇员薪酬与员工的平均薪酬挂钩,不仅体现了风险与报酬的对称原则,而且具有杠杆效应,通过员工的平均薪酬为支撑点,使管理团队的薪酬利益与广大员工以致企业的整体利益融为一体,形成一种良好的激励、约束的互动机制。

(2)知识资本报酬

企业高层管理团队的知识资本报酬是团队薪酬设计中最重要的内容,是根据企业的管理绩效从企业的税后利润中支付给企业高层管理团队知识资本的报酬。这部分报酬必须以企业的管理绩效为基础,通过对管理团队业绩的评价,并使之充分体现竞争优势原则、剩余贡献原则及利益分享原则。知识资本薪酬设计需要解决两个重要问题:一是管理绩效评价指标如何设计,二是绩效评价如何与高层管理团队知识资本报酬挂钩。以下部分重点阐述这两个问题。

2.绩效评价体系设计

一个良好的管理效率,必须建立在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之上,所以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上,需要与市场或行业的平均或最好水平相比较,从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两个方面设计绩效评价体系。

(1)绩效评价指标设计

①财务指标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财务指标应该包括资产的营运效率指标、财务安全指标、成本控制指标、获利能力指标、资本保值增值指标,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和经营情况选择适合提高自身企业经营管理效率的指标,比如反映资产营运能力的资产销售率、营业现金流入率,反映财务安全能力的营业现金流量指数、营业现金流量适合率、产权比率、流动比率、速冻比率;反映成本控制的成本系数,反映获利能力的资产收益率、净利现金率;反映资本保值增值能力的净资产收益率、资本报酬率。

②非财务指标

非财务指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高层管理团队的管理能力、人力资本、创新潜力、企业形象提升力指标。比如反映高层管理团队的管理能力的决策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交际能力、团队精神,反映人力资本方面的员工稳定率、员工人气指数、中高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流失率、用人机制,反映创新潜力的专利指数、研发投入强度、管理创新,管理企业形象提升力的顾客满意度、企业市场形象名次、顾客名单增长率、市场占有率。

(2)绩效评价指标权重设计

要想对各项指标的权重做出准确地划定是不可能,但通过分析,可以找出一些共性的关联特征来参考。

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权重设计。

国际权威机构在对企业价值进行评估时,将非财务指标置于了极其重要的地位,原因在于对于一个企业的成功来说,以人为本、顾客至上、创新与冒险都是必不可少的。非财务指标可以形成企业强大的核心能力,保持优势的竞争地位、赢得客户的信赖,从而使企业赢得市场。因此,在对高层管理团队管理绩效进行考核评价时,必须将各项非财务指标,特别是其中的顾客满意度、员工人气指数和创新指数纳入重点,一般非财务指标的权重设计在30%左右为宜。

财务指标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占有主要地位,但在众多的财务指标中,需要将70%的总权重分配到各指标中去。企业营运效率的高低,不仅使企业各层次、各环节资源配置与营运效率的综合反映,同时也是企业财务目标实现与持续经营增长的前提基础,所以在财务指标中,资产运营能力指标具有综合性,成为高层管理团队绩效优劣的重要指标,需占30%左右的比重。其他指标如资产保值增值指标、财务安全指标和成本控制指标可以按20%、10%和10%左右。

3.剩余贡献的分享设计

各项评价指标及其权重确定以后,接下来需要确定高层管理团队参与剩余贡献的分享比例,进而计算出经营者可以获得的剩余贡献的最大额度。这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针对管理团队群体而言的剩余贡献的分享比例的确定,另一个是群体贡献报酬在团队内部的分配。

(1)管理团队对剩余贡献分享比例的确定

剩余贡献的创造,是财务资本和知识资本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参与剩余贡献分配之前,财务资本和知识资本各自的投资机会成本均已得到补偿,知识资本得到了基本薪酬和风险薪酬,财务资本得到了相当于市场或行业平均水平的资本报酬。基于此分析,剩余贡献在财务资本和知识资本之间分配的比例以50%为临界点最佳。

这一分享比例也并非是绝对的,不同的企业可以进一步结合高层管理团队的管理绩效,或借助社会评价机构对管理团队的知识资本价值以及剩余贡献的分享比例进行准确的研究确定。或者,股东和高层管理团队之间根据职业经理人市场条件,进行谈判确定。

(2)贡献报酬在管理团队内部分配比例的确定

以上确定的贡献报酬是针对团队整体而言的,所以这一贡献报酬还需要在团队内部进行分配。企业的高层管理团队应该包括总经理层、副总经理层和各业务经理层三个层次,三个层次的管理者互相依存,构成了一个责任密不可分、绩效和利益共存的有机整体。他们相互间尽管存在着责任层次和管理分工的差异,但对于企业的整体经营绩效而言,任何一个方面都是不可或缺、彼此无法替代的。所以,贡献报酬在管理团队内部进行“三三制”的分配,比较合理的。“三三制”就是将贡献报酬总额均分为三份,总经理层、副总经理层、业务经理层各占三分之一,每层次的贡献报酬再根据管理者的业务重要性和风险程度进行分配。

四、支付方式和支付策略设计

1.支付方式

(1)现金支付

采用现金支付的特点是,简单,财务成本小,企业的原有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动。但是,现金支付还存有缺陷,当高层管理者得到现金后,现金的激励方式就成为了过去式;用大量现金支付,企业的支付能力有可能变弱。

(2)股票支付

股票支付是将经营者的知识产权资本化的一种方式,在绩效评价的基础上,将经营者按知识资本得到的价值按照规定的价格折合成业绩股的方式。用于折成股份的价格可以是股票市价、每股账面净资产价、或者按规定的其他价格。按股票市场价格计算,有利于将公司的市场价值与企业的经营者的绩效统一起来,但是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常常为公司带来不可预见的影响。采用账面净资产的方式可以避开证券市场的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干扰,能够准确的反映经营者对所有者净资产增值的贡献,既提高了操作性,又对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具有实用性。

(3)期权支付

股票期权也称认股权证,实际上是一种看涨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行权期)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行权)。股票期权只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持有者在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时可以放弃这种权利,因而对股票期权持有者没有风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己为行权支出现金。

(4)其他支付

除了以上的几种方式外,还可以有实物交付,债权等其他形式。

2.支付策略

(1)即期支付策略

包括即期现金支付和即期股票支付,即期支付就是在当期将报酬支付给经营者。即期现金支付对于经营者是一种最现实、最直接的感觉,但对经营者的激励效用和约束效用是最短暂的。如果直接用大量的现金支付报酬,势必影响到企业的资金流,影响企业的发展。使用即期股票支付方式,虽然可以控制公司的现金流出的问题,但是会影响到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股票市场价格,这种方式适合公司现金流出量大、现金支付困难的情况或者是增发股票调整股票市场结构的状况。企业对经营者知识资本报酬和职业风险报酬采用即期股票的支付方式不易在整体支付方式中比例过大。

(2)递延支付策略

递延支付就是在未来的时间里根据经营者具体的业绩情况决定前期的报酬是否发放、发放的时间、发放的方式、时间进程安排的一种方式,主要包括递延现金支付和递延股票支付两种形式。该种方式将经营者的长期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的战略结合在一起,更加充分的体现了收益与风险的一致性。对于经营者会产生更大的激励效能和约束效应。

(3)期权支付策略

目前许多企业采用了期权支付的这种方式,他们大多都是应用了期权这种概念,而实质还是递延支付的方式。对于经营者来说,期权支付是最有激励效用和约束效应的,最能将公司的长远利益和战略目标与经营者的利益结合在一起的,是对经营者知识资本价值的最有效用的一种支付方式,建议企业最好将期权支付与递延支付策略结合使用。

五、结束语

在企业支付高管团队的报酬中主要有以下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日常生活保障部分,保证经营者日常生活的薪金应当的采用即期现金的支付方式;第二部分是激励部分,对于经营者职业风险报酬和知识资本报酬,采用递延支付和期权支付相结合的策略,该部分的报酬主要体现的是对经营者的激励作用,更有利于将企业的长远发展和长远利益与经营者的个人的职业风险和收益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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