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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体系8篇

时间:2023-08-29 09: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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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篇1

关键词:知识产权 管理 构建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11(c)-0177-02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科技创新已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要素,而知识产权制度为科技创新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一方面需要企业不断地自主创新,即知识产权的创造;另一方面需要企业运用、管理和保护知识产权,即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保证。

笔者根据近二十年的知识产权工作实践,直接与基层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有深度接触,尤其是最近由于工作需要,针对性地对几十家本地市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进行集中调研,调研发现,近几年来,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已经有所增强,但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相对薄弱,基本没有建立较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些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进而对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体系构建提出一些设想与建议。

1 目前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涉及的企业在当地都是具有一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基础,知识产权工作做的相对比较好的企业,例如企业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企业具有相当的专利、商标授权量,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都处于摸索阶段,不具备一完善的管理体系,导致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的很多失误,有些甚至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经过调研,我们发现,上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 缺乏专门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根据调研,大部分企业都有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但很多企业都没有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部,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是在技术部、法务部或财务部的兼职人员,由于这些部门人员其它工作比较忙,很多也没有经过专门的知识产权培训,不具备知识产权管理经验,所以让以上部门人员兼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时存在一些不足,如技术部门的兼职人员可能只对知识产权的申报的技术内容比较熟悉,但对知识产权的维护不够了解;法务部门兼职的人员对涉及纠纷处理比较敏感,但涉及企业的产品技术就理解不够;财务部门兼职人员有利于知识产权缴费等工作,但涉及知识产权实质性的技术内容及涉及侵权纠纷等问题时经验欠缺……

1.2 企业知识产权的工作机制不完善

正是由于缺乏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导致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不完善。在由技术部门兼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业中,一般企业知识产权的申报意识比较强,可以有意识地将工作中的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直接联系,但技术人员经常会疏忽申报后的繁琐的后续程序,流程的管理不够系统化,容易引起因程序疏忽导致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丧失,这在实际工作中是经常会碰到的;在由法务部门兼任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业中,由于法务部门对技术不够熟谙,无法筛选不同技术人员上报的技术,容易造成一些重复申报、交叉申报,申报的权利范围不够准确,也易影响知识产权保护的系统化,在遇到侵权纠纷时,对涉及比较专业的技术内容(如发明专利)细节不易把握;在由财务人员兼知识产权管理的企业中,知识产权的后续与流程工作会比较好,但涉及到具体实质性的技术内容与法律纠纷如专利技术、专利评估、侵权纠纷等就会不知所措,无法很好地把握。

1.3 企业知识产权保密制度不健全

由于企业人员流动大,行业竞争激烈,市场化程度高,尤其是一些外贸企业,企业知识产权的保密工作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竞争力,甚至至关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于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上的不完善,企业在知识产权技术、知识产权文件及涉及知识产权人员的管理上缺乏有效的机制,使企业造成技术流失、技术人员流失、知识产权失效,最终因知识产权原因被同行竞争对手打败。

1.4 企业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不匹配

企业缺乏良好的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没有制定知识产权奖励的制度,也缺乏知识产权疏忽导致的追责制度,导致员工缺乏知识产权创造的积极性,涉及知识产权部门相关人员也缺乏强烈的责任心,容易造成知识产权管理疏忽引起的企业竞争力的下降。

2 企业需要构建一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针对上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只有通过科学设置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立顺畅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做好知识产权保密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的激励机制,才能构建一高效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2.1 科学设置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

企业必须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部),并由副总直接负责,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可以在知识产权部下设专利部、商标部等,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在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如技术部、销售部、采购部、办公室、财务部等)根据需要设置本部门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负责在本部门发生知识产权状况时与知识产权部门的协调合作。

企业知识产权部的主管人员必须是懂专业、懂法律、懂知识产权管理的高端复合型人才,既对企业的产品主要核心技术有所了解,又懂得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经过培训,又具有一定的知识产权管理知识;同时企业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部门按业务领域和岗位可以通过开展知识产权培训,使其具有相关的知识产权知识。

2.2 企业知识产权的工作机制

由于上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科学设置,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应该是顺畅的:技术部门研发的产品经检索认证,提出知识产权申请要求,上报至知识产权部,知识产权部报经企业负责人确认后启动申报程序,知识产权部门工作人员协同技术部门一起完成知识产权申报工作,之后知识产权部门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档案,涉及费用的由知识产权部门与财务部及办公室沟通;企业采购部门在采购过程中,也要对采购到的可能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及时与知识产权部联系,知识产权部可以会同其它部门如技术部、法务部作出相应回应;企业销售部门对企业所销售的知识产权产品在知识产权部门的配合下作必要的宣传,对销售过程中发现企业知识产权有可能被侵权的情况因及时向知识产权部汇报,知识产权部协调相关部门作相关的取证与应答;知识产权部还应该协助采购部与销售部作好涉及知识产权产品的合同签订工作。

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涉外贸易,包括技术引进与输出、合作开发、产品进出口等,知识产权部要协同法务部,了解公司在进出口国的知识产权法律状况,协同采购部门、销售部门在合同签订时明确知识产权归属、侵权责任等知识产权条款,对具有知识产权的出口产品,应尽早进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以防知识产权纠纷带来的经济损失。

2.3 企业知识产权保密工作

由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文件对于企业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包括企业内部的技术创新的文件以及一些涉及知识产权的外来文件,企业应根据需要,建立知识产权申请、维护、管理、奖励以及保密等各方面的文件程序管理体系,并进行保密管理,对于内部创新文件,企业必须建立严格的文件出入制度,企业可以通过系统软件加密等方式使知识产权申报核心文件、技术秘密尽量控制在尽少数可靠的员工范围内,避免技术文件的泄密,被竞争对手获得;对于知识产权外来文件,如申报过程中的程序文件、缴费通知、相关企业的文件往来,企业都应专门部门及时处理,并分类归档,做好保密工作,并保证其完整性。

同时企业必须对涉及知识产权人员进行必要的保密工作管理,如企业新进相关员工(如技术岗位与知识产权部门)时企业应了解新进员工已有的知识产权权利义务,避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进行适当的知识产权背景调查与沟通,以及入职知识产权培训;公司与涉及知识产权员工(如技术岗位及知识产权部门员工)在劳动、上岗合同中应明确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责任、权利和义务,规定其负有的保密义务;员工离职或退休后,应进行离职、退休员工的知识产权事项进行提醒,并签订保密协议,以防止企业员工流动后,造成技术的外流。同时由于知识产权申报后有许多的后续工作,很多后续工作有严格的期限要求,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人员离职后,一定要做好知识产权的交接工作,避免由于人员流动导致的知识产权后续管理上造成的知识产权的丧失,

2.4 企业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企业应建立激励机制,可明确给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发挥企业员工的创造力。例如,根据专利法有关规定,“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给以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的应用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给予合理报酬”。企业可以据此制定知识产权奖励的制度,给予知识产权的创造者一次性奖励,也可以在员工创造的知识产权产生经济效益后给予适当的提出,使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具有创新的动力,从而相应地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同时企业也应该奖罚分明,明确员工在造成知识产权申报及管理工作(如知识产权后续管理工作中年费的缴纳、意见书的陈述都有明确的期限)中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只有这样,员工才会建立更强的责任心,培养企业的主人公意识,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也会有条不紊。

篇2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现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加入WTO后,现代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发生了根本的变革,很多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积累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都有大幅度的提升,但总体而言我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还存在诸多不尽完善之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体系、保护体系、开发与运作知识产权的经验技术、管理能力等还较为薄弱。因此,知识经济时代,企业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视度,大力构建和完善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1 现代企业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是指法律赋予知识产品的所有人对其具有创造性智力成果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在现代企业中,知识产权工作涉及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以及保护等各个层面。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是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特性和功能,从法律、经济和科技的角度,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运营而进行的有计划的组织、协调、谋划和利用的活动。企业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首先,是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需要,企业是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实施的主体,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优化将大大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现。其次,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有利于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知识资源的价值,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全面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再次,是应对经济全球化的迫切需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很多跨国公司将专利大战的目标对准我国,使我国企业屡受损失。因此,现代企业应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意识淡薄,管理体系不健全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比较晚,目前大多数企业主要重视对有形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而忽视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对知识产权管理意识比较弱,不重视专利申请和技术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不足,知识产权基础工作十分薄弱,没有建立健全的管理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未能形成规范化、制度化与全方位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且缺乏管理与运作的人才。

2.2 缺乏自主知识产权

目前,我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都偏低,行业仿制率高,欠缺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企业发挥知识产权的功效不高。据调查发现国内大中型企业平均专利拥有量不足百件,且大多是科技含量较低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涉及现代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偏少。

2.3 对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不够,缺乏相应激励机制

专利情报的合理利用可大大缩短研发时间,节省研发经费。但目前我国企业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不能充分利用这些专利文献,导致重复研究。虽然大多数企业已建立了知识产权方面的激励机制,但科技奖励制度较为单一,科技人员的绩效考核与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未挂钩,奖励报酬与知识产权的创造及收益也未挂钩,不利于激发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2.4 知识产权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

目前,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其主要表现在:(1)知识产权立法不够完善,如法律规定的赔偿额较低,禁令、临时措施的可操作性不强,专利审批期限过长等。(2)知识产权司法机关执法不力。法院与仲裁机构在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处理中无法达到及时正确的裁断。(3)行政执法力度不够。行政机关对严重侵权而致犯罪的行为,缺乏防止措施和指控的权限。(4)市场上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泛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不够。知识产权中介市场不完善,中介机构难以发挥其职能。

3 构建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具体措施

3.1 提高企业知识产权意识

企业要依据自身发展的总体战略目标,开展有针对性、多层次的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增强企业员工知识产权意识,将知识产权管理贯穿在企业技术创新的全过程。同时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设立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专门部门,健全覆盖企业研发、生产、管理、销售各环节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促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另外企业应加大对知识产权管理的投入,配备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人员,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及知识产权运营管理。

3.2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强化自主知识产权研发

企业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应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将企业技术中心作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积极开发能够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性与前瞻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技术,“产学研”联合,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开发人员素质,并积极推进专利技术的产业化,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3 建立有效的企业知识产权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

完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是企业知识产权创新的不竭动力,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考核机制,通过对知识产权方面的投入、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及实施利用情况明确员工的业绩,合理分配知识产权利益,对技术核心员工实行持股计划。同时,建立公平合理、有效运行的激励机制,采取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调动企业员工参与专利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 有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管理工作

企业要建立并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收集和利用,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机制,建立网络化的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首先,通过局域网,加强各个企业各部门的信息交流和沟通,针对企业所在的行业领域建立知识产权专用数据库,收集和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对专利信息进行二次开发,并加强知识产权检索和检验,以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5 善用外部资源,协同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篇3

关键词:知识产权;企业管理;保障措施;研究探索

企业的知识产权是核心的市场竞争力,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快,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有的行业早已在国外建立了分支机构,例如石油、高铁等等,因此,企业加强自身知识产权的管理,是保障其增强市场竞争力的核心法宝之一,所以,要对知识产权实行有效管理,建立健全并逐步完善简洁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从制度、运作、考核和成效等发面不断创新管理形式,以保障企业国际市场竞争的较强态势,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对政府主管部门在实施知识产权的保护中,提供积极地相关条件,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增强蓄势待发的后劲。

一、企业相关知识产权管理的现状和形势

企业的知识产权就是国家用法律手段强制保护企业专有的技术发明带来的利益和商标、名称等非物质的智力成果权益,在经济体制改革开放的过程中,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较快,尤其是近年来,国家实施了科教兴国战略,创新驱动和大众创新、万民创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增长份额在总的经济增长份额的比重越来越大,知识产权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其发展充满了机遇和挑战。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趋势下,企业的知识产权的国际化交流更加频繁。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的纠纷行为也日趋复杂,国家和企业以及知识产权受益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的重要性与日俱增,只有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及早地采取预防措施,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知识产权的侵权风险,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从国际上来看,企业间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以及发案率逐年增加,一方面说明了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另一方面也说明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的纠纷能力必须增强;从我国列入统计调查的14500家工业企业的信息情况来看,99%以上的企业无专利申请,99%的企业没有技术发明或产品创新,60%的企业生产的产品用的国外企业的商标,如此等等,说明我国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竞争力与发达国家的差距相当明显,其中主要的原因,存在国家政策层面的不足,更重要的是我国的大部分企业发展起步晚,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尚不完善,核心问题是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不足,表现在用于产品发明的投入严重不足,专项科研经费几乎没有,企业极其缺乏产品的创新能力,中国是个制造大国,在全世界爱上中国造的情况下,中国创造的经济贡献率却不尽人意,因此,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竞争意识,有效管理和保障知识产产权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对于我国的广大企业来说,任重而道远。

二、企业搞好知识产权保护管理非常重要

我国从一穷二白的农业国家,到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最大货物贸易国、第三大对外直接投资国是在几十年的改革开放中,我国企业实施坚定不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结果,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骨干成分,企业只有通过自主创新,才能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企业的发明创造和品牌是信誉的凝结,品牌一旦在消费者心中竖立起来,就可以成为质量的象征、安全的象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就会在消费市场不断扩大份额。从当前的国际国内市场来看,我国自主品牌建设滞后,不仅全球知名品牌最少、成长慢,就连一些曾经在国内响当当的老字号、老牌子也举步维艰,甚至倒闭破产。为什么我国的制造业大而不强,核心问题是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较低,因此,在创新驱动的过程中,企业作为自主产品创新的主体,必须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创造和使用,加大自主品牌的培育、保护和宣传力度,着力解决制约知识产权发展和品牌供需结构升级的突出问题。

三、企业确保知识产权有效管理的制度措施

改革是破解企业知识产权发展难题的法宝,创新是驱动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前进的根本动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积极构建有利于企业产权发展和提升的机制。1.优化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环境。从国家层面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发展法律法规,清理、废除制约企业知识产权发展的各类不合理的规定和做法,从根本上奠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基础。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壁垒,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2.完善企业知识产权扶持政策。积极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引导能力,带动企业、社会对知识产权的资本投入,不断加大对企业具有核心竞争力自主知识产权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3.增强企业知识产权的创建能力。支持企业加大知识产权建设投入,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档次,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信守承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良好的知识产权形象。4.严格知识产权的质量监管。牢牢守住质量安全底线,抓紧建立知识产权的信用“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让优质产品畅通无阻,假冒伪劣无处可藏;严格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执法标准,通过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措施,使企业打好“技术牌”,念好“服务经”,做好品牌形象。从重从快的打击各种巧立名目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积极搭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平台,通过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标准引领和企业自主的严格自律,使企业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难题,为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的法规制度支持,充分发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主体作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健全高效的鼓励机构,结合科研单位和和高等院校,培养高素质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全员、全方位的知识产权管理网络,严格规范和考核,实行责、权、利的“一票”否决制。企业的行业协会要规范市场秩序,打破垄断,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让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优质品牌产品聚焦,形成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载体。

四、结语

加快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是我国众多生产经营服务企业和全民的义不容辞的时代责任,因此,必须牢牢抓住具有核心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的技术优势,充分利用创造、管理和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各个环节,积极应对国际市场的风云变幻,提升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培育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素养,让追求品牌,讲究质量成为企业乃至中华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因此,国家、企业和相关的社会组织,要立足岗位,面向市场,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的学习和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昂首阔步,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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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钱龙.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构建的路径研究[J].东方企业文化,2014,01:197+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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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陈伟,于丽艳.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保障体系研究[J].经济纵横,2007,24:129-131.

篇4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7-199-03

随着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经济与科技的蓬勃发展,我国科技创新综合实力的提高也呈现出喜人的趋势。而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实际国情,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等技术密集型大,中规模企业无疑为科技创新中的主力军。但不容置疑的是,目前国内大部分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对其知识产权的管理,却存在诸多缺陷与不足,具体体现为缺乏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或知识产权管理模式陈旧,效率低下等等。而这些问题对于以技术创新为命脉的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而言,势必会带来诸多的不利影响,轻则阻碍产品技术的转化与应用,重则危及企业的发展与“存亡”,甚至于国家的科技创新水平。由此可知,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亟待进一步完善、改进与创新。

一、拜耳集团

拜耳集团是一家全球性的高新技术企业,位居世界五百强之一,在全球设有350家分支机构,拥有超过12万名员工,其生产厂家几乎遍及世界上的每一个国家。其核心竞争力主要集中在医疗保健,作物科学及高科技材料三大领域。该集团以创新发明在全球著称,有过很多重大发明,如阿司匹林、海洛因、美沙酮、百浪多息、芥子毒气、塔崩、环丙沙星、伐地那非、聚氨酯、聚碳酸酯、苏拉明(Suramin)、巴拉松及残杀威(Propoxur)等。知识产权运营及管理是该集团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也一直都为拜耳高层所重视。

二、拜耳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4月,拜耳集团在德国成立了一知识产权公司――拜耳知识产权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是集团内知识产权部门从法务部分离出来形成的独立的法律实体,不再附属于法务部门,而是处于一个与其平行的位阶,具有自身的独立性,其定位为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类公司,这点是与当今世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截然不同的。此公司负责拜耳集团内所有的知识产权相关业务,由之前拜耳集团内部所有负责专利,商标及著作权的人员集中构成。拜耳知识产权公司通过精简机构,优化运作经营流程,对该部分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进行独立的统一化管理。将知识产权部从法务部门独立出来,为拜耳集团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带来了多方面的优势:

(一)机构精简,规划统一,内部协调发展

在成立该知识产权公司之前,拜耳集团的知识产权事务分别由集团内医药保健、作物科学、高科技材料三大业务领域内各自的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管理与策划,而这些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又分属于各自法务部门内的知识产权管理部。由于拜耳集团涉猎医药,保健,生物,材料诸多领域,各子业务单元分别由不同人员负责知识产权相关业务,使得集团整体呈现出知识产权机构冗杂,人员较多的缺陷。且由于三大子业务公司的知识产权事务实行分别负责制,各子业务公司内的知识产权律师均独立处理各自内部的知识产权事务,对集团内其他相关知识产权几乎全然不知。加之“各自为政”,各子公司的知识产权人员没有经过统一集中的培训与教育,对相关标准亦难以达成一致,集团内部没有统一的、整体统筹性的知识产权战略,每个业务领域均只考虑自身的业务与利益。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子业务公司难以避免会发生冲突,如何解决才能对集团公司不造成损失?对集团利益的损失减小到最低?事实上,很难找到这种能完好平衡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案。

而拜耳知识产权公司成立后,这些问题便迎刃而解。该公司涵盖了拜耳集团所有知识产权事务,公司人员对各子公司的知识产权业务均已掌握,经过统一的教育培训,解决知识产权事务不会存在标准不一致,抑或是理念偏差等问题。且各子公司之间发生知识产权纠纷、冲突时,由作为第三方的拜耳知识产权公司处理,会制定出最为中立,对集团最有利的解决方案,同时还减少了集团内部各子公司的冲突,促进内部协调发展。无论对拜耳集团,还是对各子业务公司,由独立的知识产权公司处理相关事务都是一个最佳选择。

(二)工作高效准确

由于拜耳知识产权公司为一独立法律实体,不隶属于集团内任何一个子公司,所以该公司具有明显的中立性,在处理集团内部的知识产权事务与纠纷时,会更加地 中立,客观,得出更为准确的结论。且由于该公司是由集团内所有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工作人员构成,并专门负责集团内部的知识产权事务,呈现出强烈的系统性与专一性,在此种情况下,人员分工会更加具体与明确,工作效率也会大幅提高。

(三)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地位提升,工作热情增加

拜耳知识产权公司的设立不仅对拜耳集团产生了积极影响,对知识产权法律人员也不失为一个发展事业的契机。该公司目前已拥有近200名员工,其中专门负责专利的律师就有近100人,与拜耳集团在全球的相关数据(近390名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人员以及包含在内的180名负责专利与商标的律师)相比,这家独立的知识产权公司几乎集中了拜耳全球接近一半的知识产权人力资源。

一般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往往受制于法务部,其地位及分量相较于独立的知识产权公司,会有明显的落差。知识产权公司独立后,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的地位有所提升,其提出的专业化建议也更容易被参考和接受。作为一个良性循环,知识产权律师等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便会更加高涨。并且,对于一个刚刚成立两年的,受制于一个注重创新,注重知识产权管理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公司而言,其生命力及发展前景是不言而喻的。该独立知识产权公司的职位对知识产权律师是十分具有吸引力的。

(四)靠近研发部门,双方合作紧密

拜耳知识产权公司分别设立在德国的孟海姆,柏林的舍纳费尔德,以及位于法兰克福南部的埃施博恩。之所以如此选址,拜耳集团是有其用意的,对该公司与集团研发部门的紧密合作具有重要的作用。该知识产权公司设在德国的三大办公地,均靠近集团的研发中心。比如,孟海姆位于拜耳作物研发中心、医药保健研发中心的附近,柏林有拜耳的医药公司,而勒沃库森有聚合物研发中心,由此可看出,拜耳知识产权公司办公地点优选为研发中心所在地,遵循此种原则的原因在于,知识产权是以权利人科技创新的成果为载体的,其管理及相应的解决方案往往与创新成果具有直接,密切的关系,将办公地点设在研发地,使得知识产权公司与研发部门的合作更加紧密,直接,有助于更有效,准确地完成有关工作与任务。

三、我国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现存不足

(一)对国内外知识产权转化相关制度和政策重视不够,宣传培训和信息共享机制欠缺

从制度层面看,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均出台过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促制度和政策,但此类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却没有意识到该种制度培训教育对于企业员工的重要性。我国大多数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一般只对研发人员及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制度政策的培训与信息共享,却忽略了这些信息对其他部门工作人员的重要性。例如,市场销售人员在进行产品技术销售时,若其不了解知识产权的相关政策规定,便极有可能被对方所欺骗,而损失己方利益,更有甚者,还可能造成泄漏商业技术秘密等等。由此可以看出,依靠科技创新存活发展的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政策规定培训与信息共享十分重要。

此外,由于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产品一般还销往海外,与国外具有密切的业务联系,对于有产品技术业务联系的相关国家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该类企业也应给予同样的重视,因为往往国外对于外来进口产品会有一定的壁垒,而这些贸易壁垒则体现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若企业对国外的政策规定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势必会对企业造成重大的损失。所以,对于国外的 相关法规政策亦应对相关员工进行足够的培训教育与信息共享。

(二)单位内部知识产权管理相关制度未成体系,科研成果转化激励不足

从知识产权转化相关制度的运行效果来看,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未形成体系,企业员工对知识产权转化机制的认识多停留在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办法或类似文件阶段,相应的财务制度、奖励政策、孵化制度的建设尚未得到广泛认可;同时,知识产权转化的促进措施多集中于资金补贴,职称评定、针对专利实施的奖励政策、场所设施建设、保密协议限制等配套措施也尚未深入人心。对于企业对科研成果转化的激励措施,其激励程度相较国外的同类型企业,例如拜耳,也明显不足。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有效建立,依赖于规范性文件、财务制度、奖励政策、孵化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有机结合,资金补贴,职称评定、针对专利实施的奖励政策、场所设施建设、保密协议限制等一系列配套措施成体系地运作;科研成果转化率的提高,依赖于建立强而有效的、让员工满意的激励措施,以激发企业科研人员的科研创造热情和促进转化知识产权的热情。

(三)缺乏专门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系统、机构、及专、兼职人员

我国大多数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目前都有负责知识产权事务的人员及机构,但这类机构及人员并不专门负责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事务,往往还“身兼他职”,企业内部缺乏专门负责知识产权事务的专、兼职人员。就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而言,往往是设立在法务部门中,由法务部的工作人员兼负责知识产权相关工作,亦或是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设在研发部门中,由相关研发人员或领导担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这两种做法都存在弊端。前者由于法务部门的人员往往是商法、国际法等法学专职人员,缺乏相关技术领域的知识,对处理相关知识产权业务常常会出现偏差。后者由研发技术人员担任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与思维,在处理企业与外部的知识产权纠纷时,往往会由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匮乏而力不从心。而将知识产权管理系统、机构下设在其他部门中,使其缺乏相应的独立性,无法更好地完成知识产权管理等工作。

(四)知识产权转化、专利申请等业务外包,成本高昂,成效不足

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企业,知识产权转化、专利申请是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极为频繁和重要的一部分,而企业内部又缺乏专门负责此种业务的系统或机构,所以此类企业常常选择将此部分工作外包给外部的孵化器、专利机构或是从事此类业务的律所来负责。但这种做法成本较高,而且由于这种对外合作以合同为载体,对方常常仅完成合同文本上明确规定的义务,不会最大化地为该企业谋取最大利益。这种做法最终将导致成本高昂,但成效却不足的后果。

四、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新构想

根据上文对拜耳集团设立的拜耳 知识产权公司的分析,对我国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现存问题的阐述,可提出针对我国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新模式。考拜耳集团,我国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可根据自己所在领域的特色,建立适当规模的知识产权公司。

(一)人员配备

该公司仍受制于总公司,其人员应由各子业务单元内法务部下原来负责知识产权业务的人员集中构成,如果人员不足,可向外招聘相关专业人员,对于规模较大的大型企业,亦可招聘一些专业人员作为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此外,该公司内的人员应有一部分人对国外知识产权业务较为熟悉,以促进该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的管理与运营。对于该分离出来的独立的知识产权公司,企业应明确其独立法律实体的性质,这样便于其更加客观、中立地处理企业内部所有的知识产权业务。

(二)机构设置与业务培训

对于公司内部的所有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应进行统一的培训与教育,使得公司所有业务人员在处理知识产权相关问题时能够标准一致,理念统一。此外,该知识产权公司应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的特征,设立出详细的部门,机构,对企业内全部知识产权相关事务都做到分工明确,细化到人头。由于现阶段我国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存在对相关人员的法律政策规定培训与教育不足,在对该知识产权公司人员培训教育时,应注重以下几方面:(1)领导决策层加强对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和政策的重视;(2)科研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对普通员工宣传、普及知识产权转化相关制度和政策;(3)重点培训科研成果转化专职(兼职)人员、中层领导干部、科研骨干,加深其对知识产权转化相关制度和政策的了解;(4)建立公司内部有关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和政策信息更新与共享平台,实时更新与共享国家、地方即其他相关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和政策信息。

此外,为了提高该知识产权公司人员的工作热情与效率,应明确其与法务部等其他相关部门的平行位阶关系,提高该部分人员的福利与待遇,完善相应的激励制度,使得公司整体的处理业务效率得到提升,吸引更多有能力的知识产权律师及其他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加入到该新兴公司中去,使得该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三)财政资金

既然新设立的知识产权公司为独立的法律实体,就应拥有独立可支配的财政资金。但该公司的资金从何而来?仅仅由企业总公司给付?这种做法仅适宜短期内公司的维持,并不能维持公司的长期运营。本文建议,该公司可通过与企业内部各子业务单位进行计费服务,来获取利润,用作自己的资本。虽然该公司受制于企业的总公司,服务于企业内部,但收费制并不与此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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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内部审核;外部审核

1引言

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对企业来说,可以降低企业经营中的知识产权风险与负面影响,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竞争优势,创造产品附加值。实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管理。贯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对企业知识产权专员个来说,可以促进个人全面发展,拓宽个人视野,拓展工作人脉,提升综合能力。

2步骤

2.1总动员

因为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涉及整个公司:人力资源部、物资采购部、生产技术部、科研部门、质量管理部、技改部、行政管理中心以及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等,所以企业要统一思想,齐心齐力,完成最后的认证工作。

2.2制定相关制度文件

为了健全和完善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促进知识产权活动的系统化、规范化,要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手册,要制定知识产权认证管理制度文件以及程序文件,要制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记录文件目录、空白记录表单格式并执行。制订公司《知识产权手册》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配套文件,真实地描述了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过程与运作程序。知识产权手册在整个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它是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纲领性文件,对内作为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的法规性文件,用以协调公司、统一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对外可以阐明整个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作为对外提供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的保证和第三方审核(例如中知、中规公司)的依据;是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时需遵守的纲领性文件,是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管理的准则,是公司以此统一和协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产品实现过程的各项活动纲领性文件,是监视评定、评价企业满足顾客、法律法规和自身要求的能力。所以要求企业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并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手册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相关文件里面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以满足企业知识产权认证的要求,更好的创造、运用以及维护公司的知识产权。

2.3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企业要充分运用专利手段,建立企业专利数据库。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制度,强化公司各阶层知识产权意识,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运用能力,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济发展。围绕核心技术、核心产品,以逻辑性强、规律排布的方式整理公司产品、技术信息,建立企业专利数据库,检索查询,使之成为企业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充分利用专利技术成果,改善研发工作效率,提高核心竞争能力。重点围绕公司核心技术、产品申请专利,提高保护力度。重视对竞争对手及同行的技术进展监控,定期提交预警报告,作及时作出应对决策。

2.4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建立

企业要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形成了文件,包括知识产权手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程序文件、记录表单及其他管理、技术标准等系统化文件。实施和保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适宜性。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知识产权方针和目标;知识产权手册;知识产权管理程序文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记录表单。

2.5知识产权管理程序文件,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建立

企业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承担以下职责:制定企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参与监督和考核其他相关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知识产权相关部门负责落实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标准要求,企业应当规定建立、实施并保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以及支持组织过程有效和高效运行所需的文件,包括相关记录。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程序文件、知识产权记录的编写。这些体系文件的编写要求必须是流程优化、接口处理、语言表达、节点控制、进度跟踪、文件审核、修改调整、最后统稿成批、报批运行。

2.6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

(1)审核包括审核的启动、文件评审(文审报告)、现场审核的准备(审核计划、检查表)、现场审核活动的实施(审核技巧、不符合报告)、审核报告和审核完成、审核的后续工作。(2)内部审核:有时称第一方审核,由组织自己或者以组织的名义进行,用于管理评审和其他内部目的(例如确定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或者获得用于改进管理体系的信息),可作为企业自我合格声明的基础。在很多情况下,尤其在中小型企业,可以由与正在被审核的活动无责任关系、无偏见以及无利益冲突的人员进行,以证实审核的独立性。(3)外部审核:包括第二方审核和第三方审核。第二方审核由组织的相关方,由其他人员以相关方的名义进行;第三方审核由独立的审核组织进行,如监督机构或提供认证或者注册的机构。(4)内部审核与外部审核的依据与标准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和知识产权管理法律法规,审核包括审核准则、审核发现、审核证据、审核结论;审核方案、审核计划、审核范围等相关内容。(5)审核应覆盖受审方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中涉及重要知识产权管理要求的每一个现场和部门(例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研发部门、专利或商标使用部门现场等)。(6)审核的原则:保密性、独立性、基于证据方法的原则,为了确保信息安全,审核员应对审核过程获得的信息保密,审核是要建立在可得到足够信息样本的基础上,而且抽样的合理性也与审核结论的可信性密切相关,要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审核结论的客观性,整个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必须具有客观性、独立性与系统性。(7)审核完成后,就要形成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应提供完整、准确、简明和清晰的审核记录,审核报告应当包括的内容有审核目的、审核范围、审核组长和成员、现场审核活动实施的日期和地点、审核准则、审核发现与审核结论。(8)审核结论是评价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保持和改进。(9)后续活动:包括审核后续整改及证书颁发,受审方确定和实施纠正、预防或改进措施,并向认证机构报告实施纠正、预防或改进措施的状况,认证机构委派的审核员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验证,验证纠正、措施在现场验证、书面验证。

3结语

最后形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制度文件、程序文件,也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后,企业就要为保持目标,保持整个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持续发展的后续运行。让验证获得证书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继续满足审核准则以及有关认证要求,确保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长期性、稳定性以及常态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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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和内容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

2002年4月,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关于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作用的若干意见》,明确高校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上任务决定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与知识产权制度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相适应的、符合高校科研规律和特点的管理体系,以防止高校知识产权流失,促进高校科研成果的有效利用,真正践行高校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最终促进高校和全社会的和谐发展和互动。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内容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立法主要涉及著作、计算机软件、商标、专利、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多种知识产权。高校作为主要科研基地之一,其知识产权管理几乎能覆盖全部知识产权种类,其中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是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问题最多的部分,也是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关键。具体而言,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二是防止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从管理机制的角度来看,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包括管理的原则、管理组织体系、管理的具体制度等,而后者又涉及评估机制、激励机制、财务制度、利益和责任的分担机制等。具体到每一项知识产权上,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又包括对知识产权的形成、保护、实施的管理。

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机制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基本原则

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应当注意体现高校科研工作的特殊性质和规律,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1. 鼓励创新的原则。知识产权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激励创新,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也应以此为基本原则。鼓励创新包括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制度激励,高校管理者应当充分运用这些手段来激励科研人员创造的积极性。具体而言,在实施该机制时应当注意平衡以下几方关系:

一是高校和研究者之间的利益平衡。这在专利的管理上尤为突出。我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对于职务发明,高校应当在维护本单位利益的同时,给科研人员以适当的奖励,以激励其继续创造。

二是产业利益与科学价值之间的抽象利益平衡。虽然促进产业发展是科研的一项重要任务,但高校的科研,与企业的最大不同在于它还肩负着基础研究的重任,它要为应用研究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提高国家的科学水准与研究能力。因此,较少或没有直接经济利润的理论性、基础性研究在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各项评价体系中也应得到足够的重视,否则将打击其积极性。

三是各种形式的科研成果之间的利益平衡。目前高校在评职称等各种评价制度中常常以论文的多寡来衡量,对于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和资金的专利发明关注却较少,这也是科研人员出成果后急于,怠于寻求专利保护的重要原因。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将严重妨碍高校的专利申请和保护。

2.加强保护原则。科研成果的产出,仅仅是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迈出的第一步。如果没有保护,科研成果就不能产业化,这会严重影响科研人员和高校科研发明的积极性。前文提到的“高校成为知识产权流失的重灾区”,就是长期以来高校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保护技能的结果。之所以形成这样的局面,除了观念方面的原因外,知识产权知识和技能的欠缺也是重要原因。一方面,许多高校领导层和管理人员没有受过系统的知识产权教育,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及必要的法律、经济常识,致使其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难以做出明确判断,难以进行积极有效的管理。另一方面大多数科研人员“重论文、重成果、轻专利、轻知识产权”的状况普遍存在,申请专利保护的敏感性较差,缺乏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偏重学术水平,轻视产业效益。

3.促进应用的原则。应用性科研成果只有应用于产业,转化为社会生产力,才能真正实现其研究价值。为此,高校应制定相关成果转化机制。在应用性科研立项时就应考虑到其市场需求和可能带来的产业利益,在研究过程中也应根据产业需求适时调整科研内容,在成果产出后还需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地将科研成果进行产业应用和市场转化。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组织体系

早在1999年教育部3号令第16条就规定:“高校应建立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然而,至今许多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并没有建立起来,高校的知识产权工作仍由科研处兼顾。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无法满足知识经济时代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需要。

有学者调查,目前我国高校的知识产权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 :

1. 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以武汉大学为典型,其在科研处下设知识产权办公室,职能为:全校科研成果的鉴定、登记、申奖;专利审批过程中的有关事务及专利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为领导决策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咨询意见等。该机构涵盖了大部分知识产权管理的职能,但未纳入有关知识产权转移的工作。

2. 在科研处内设置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科室,与其他处内机构共同管理。如大连理工大学由三个科室管理知识产权:成果科(校科协、办公室)、科技开发部(振兴办、技术转移中心)和专利中心。

3. 未设立知识产权办公室,由相关科室附带管理。这属于小管理模式,侧重知识产权中对专利成果和对该成果的转化管理。

笔者认为,本着权责统一和专业化原则,科研规模较大的高校应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暂称为知识产权管理处,简称“知管处”,其下设总务科、科研科、管理科、成果转化科和法律工作室。其中,总务科负责知识产权管理的服务性工作,如组织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培训,制定日常管理制度,组织各项评奖工作,总管各项财政资金,协调其他各科室的工作等。科研科,是将高校原有科研处纳入改编而成,主要负责科研的前期和中期工作,如科研项目的立项、组织、登记、申报项目奖项等科研前、中期常规工作。而管理科、成果转化科和法律工作室则主要分工负责科研成果产出后的保护、转化工作,以及协助科研处做好科研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管理科负责本校知识产权的鉴定、申请、登记、注册、评估等工作,包括专利申请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成果转化科负责分析市场、筛选有产业价值的科研成果推向市场,负责签订、审核和管理本校知识产权的开发、使用和转让合同。法律工作室处理有关知识产权纠纷,维护本校及其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各种合同进行审查、公证,监控知识产权市场,提出预防纠纷的各种建议。

至于其他小规模的科研高校,可以此为基础进行职能合并或舍弃。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的具体制度

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涉及方方面面的制度,其中利益责任分配制度和评估激励制度是最棘手、也是最重要的制度。

1. 利益责任分配制度。该制度主要涉及高校和科研人员的利益平衡问题,主要包括职务发明的界定和利益分享、专利申请费和维护费的承担。对于职务发明,专利法已有界定,但在具体管理工作中可操作性不强。对此,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德国洪堡大学的职务发明报告制度,即:科研人员对其非职务发明应向学校报告,并提供非职务发明的证明。对于职务发明,在科研人员工向学校登记其发明后,学校必须在1~4个月内审查决定其是否作为发明所有人。如果学校放弃此项发明,则该发明作为非职务发明由发明人自行处理;如果学校决定为发明所有人,则学校会与发明人一起就可能的转化结果的分享问题进行协商,以学校的名义申请专利,学校在享有专利权的同时承担申请、维持、转化等方面的全部费用,即遵循“谁所有,谁付费”原则。对于已转让的科研成果,可从转让获益中优先支取专利维护费用。至于确定科研成果转让后的利益分享比例时,除不低于法律规定外,高校不能仅看眼前利益而打击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还应统筹考虑,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和积极性。

2. 评估激励制度。高校在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中应建立合理的成果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用制度创新保障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创新效益。为此高校可引入适当的政策、物质、精神、竞争等多种激励制度,不断激发科研人员研发和保护成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首先,在对研究人员的激励上,高校应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合理的科技创新和学术贡献评价体系。既重视量的考核,更要重视质的考核 ;既重视当前的产出,也重视潜在的创新成果 ;既奖励成功,也要容忍失败。其次,在对高校整体水平的认识上,高校应自觉寻求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管理评估标准,自我检测,及时发现和改进不足之处,以免夜郎自大,造成严重后果。

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策略

前文从宏观上论述了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的组织体系和制度构建,下面将结合知识产权的形成、应用过程对管理过程中的具体策略作简要分析。

高校知识产权的形成策略

高校作为培养高级人才的主体,在形成知识产权成果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知识、设备和人才优势,理应为国家和社会贡献更多更优的知识产权成果。

首先,高校应增强创新意识,加大科研投入,制定自己的“科研创新行动计划”,制定各项激励机制,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其次,既要加强基础研究,又要走出“象牙塔”,广泛吸收社会创新要素,有效整合校内外资源,开展委托开发、技术协作、共同研发等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形成更多具有实用价值的知识产权,力求实现产学研紧密配合、前沿问题与现实问题密切结合,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再创新中找准自身定位,发挥自身科研的独特优势。

高校知识产权的保护策略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首先,高校及其科研人员应对自己的创新成果进行慎重分析,确定是采取专利保护、技术秘密还是其他保护方式。凡要申请专利的,应及时提出申请,再进行、评奖、产品展销等活动,防止因技术内容公开而丧失新颖性,将创新成果拱手让人。在这方面,我国已有不少教训,例如,中国发明的水稻插秧机被菲律宾人申请了专利,折叠式自行车被日本人申请了专利等,这都给我国带来了很大的损失。其次,高校要经常进行专利检索和市场监控,及时发现侵权人,尽快通过诉讼等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第三,高校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收集专利资料。即使在面对专利诉讼时,也应灵活运用专利无效制度、在先使用制度和交叉许可谈判等诸多措施,尽量将损失降至最低。

高校知识产权的转化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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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F913.3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632227

重庆市已经构建了2个部级农业环境以及农产品安全质量相关检测机构,11个市级农产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相关检测机构和9个区县级农产品相应质量安全检测站,可以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管理工作提供比较全面的数据资料,可是质量安全管理效率依然有待提升。

1 体系建设研究具体内容

站在系统角度进行分析,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管理体系建设来说,其主要研究内容包含下列方面。

1.1 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管理体系理论

深入分析并且考察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应管理系统的具体结构、主体和该系统运作所具有的复杂性,详细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管理体系所处研究背景、产生的意义以及价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应管理体系的具体理论研究,重点是调查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管理对象[1]。

1.2 处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管理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应该依据重庆市农产品安全具体管理体系构建现状、产生的问题、问题出现根源和有效解决方法深入开展研究工作,并且提出合理处理问题的对策以及措施。尤其对于不法分子造成的投机取巧、产品弄虚作假、刻意哄抬价格以及鱼目混珠等现象,应该采取有效的打击手段和相应制度性管理措施。

1.3 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管理体系建设的相应措施

比较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管理体系以及国外有效体系,找出我国具体管理体系存在的不足之处[2]。结合重庆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管理体系构建实际情况,分析其中需要改进的地方,从而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管理体系更加完善。

2 明确体系建设具体指导思想以及目标

通过过去的不断实践,现阶段我国农产品质量检测、认证以及标准化体系具体框架已经基本上形成,给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管理体系的体制建设带来了基础以及前提条件,可是依据实践效果可知,我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依然存在较大差距:运行管理比较落后、缺乏检测能力以及人员素质水平较低等。

2.1 指导思想

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来说,不仅应该保证生产质量,还需要严格的监管,检验检测方法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个主要支撑[3]。针对农产品具体质检体系的构建以及管理,一定要遵循公益这一原则,采取依法推进以及规范建设手段提升体系运行管理实际水平,依据科学规划、有效布局、公正为民以及技术优先方针,显著提升这一质量监管体系所具有的服务能力。

2.2 构建目标

应该科学有效地推进农产品合理质检体系的构建,对运行保障、项目以及机构管理和团队建设进行不断的强化,增强技术能力,保证检测结果具有足够的可靠性,为当地农业发展以及农产品安全提供服务,大力推行合法资质的有效认定,提高体系运行管理水平,构建比较完善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具体市场准人体系、科学质量检测体系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监管体系等。

3 建议

3.1 建立差异化分层次具体质量安全体系构建政策

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体系慢慢产生了一种分层次发展趋势,对于基础性以及高端性农产品来说,其采取的生产方式、实际消费方式以及销售方式均具有非常大的差别[4]。所以,需要依据其不同特征建立差异化具体支持政策。生产基础性农产品的时候,为了确保其质量安全,当地政府必须承担主要责任,建设支持无公害相应农产品生产基地,并且对农民合作社里面的治理结构进行不断的完善,与合作社规范化以及标准化发展保持一致,大力扶持无公害农产品的市场营销以及农超对接。在生产相应高端性农产品的时候,当地政府要将引导作用有效发挥出来,制定发展规划,奖励那些创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品牌的企业,并且提供一定投融资支持,比如财政投资参股、贷款担保以及J款贴息等。

3.2 制定可行性比较高的绿色无公害农业发展规划

当地政府必须基于目前产业发展规划合理衔接的条件下,结合本地土壤、水质以及空气环境条件与农产业实际情况合理规划绿色无公害农业有效发展 [5]。选择条件比较适宜的位置规划发展相应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需要打破行政区划开展规划工作,大力扶持本地规划区里面的龙头企业,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正确引导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里面的农户把那些承包地利用租赁以及入股方式移交给龙头企业,从而有效提高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所具有的规范化以及集约化程度。

3.3 建立农产品产业链具体整合机制

整合农产品整个生产、加工以及销售过程能够对农产品安全质量起到有效控制作用。建立农户、农业合作社以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整个产业链具体整合机制,必须对合作社以及村级集体经济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处理,大力支持以及鼓励跨区域、复合型以及多功能合作社的有效发展。针对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可以将龙头企业当做主体,开展产业链整合工作[6]。主动引进实力比较强的龙头企业来有效打造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产业链,并且支持企业在农产品产业链前端有效控制品种,在其中端有效控制生产以及加工过程,在其后端有效控制产品销售市场,保证农产品从生产环节一直至销售环节都足够安全。

3.4 不断提高农产品相应质量安全技术

不断提升公益性农技具体推广服务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所具有的服务能力以及服务强度,构建专门满足生产者实际需求的合理农技服务机制。大力扶持本地龙头企业对相应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有效改造升级以及科研攻关工作,对绿色农产品生产以及认证技术规范进行不断的完善,使其更加细化,促进其和国际标准相符。

3.5 对管理体系构建中政府合理购买服务机制进行探索

应该选择达到标准要求的相应合作社以及龙头企业进行合作,并且签订农产品质量相应委托检验检测具体协议,委托其有效检测某一片区里面的农产品质量。当地政府应该提供检测需要的机器设备以及技术指标,严格监管合作社以及龙头企业产生的行为,并且支持中介机构以及第3方企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追溯系统进行研究。其中前期让当地政府出资委托相应企业追溯其中一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到后期的时候就引导和别的企业之间的商业合作,并提供有效质量追溯服务。

4 结束语

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构建能够推动我国农业的进一步发展,给人民健康带来保障,是使我国社会以及经济实现和谐稳定发展目标的关键。所以,我国各个地区应该结合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际情况,构建可靠性比较强的管理以及检测体系,并且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以此来让绿色农产品生产以及认证技术规范,尽量和国际标准接轨。

参考文献

[1]张冬青.RFID技术在构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应用和困境[J].学术交流,2011(5):130-132.

[2]王可山,李秉龙.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现状、问题与建议[J].调研世界,2010(6):7-9,13.

[3]周宁生,苏生平,冯咏芳,等.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创建之我见[J].上海蔬菜,2011(5):9-10.

[4]戴萍,卢伟伟.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存在问题和对策[J].北京农业,2014(36):291-292.

[5]李晓峰,康薇.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研究[J].现代经济(现代物业下半月刊),2012,6(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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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寻求人体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基因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的制度安排的时候,我们遵循一条基本的经济学原理―― 责任与权利的匹配原理。不论是谁,从乡村开采人体信息资源都必须与乡村里的资源所有者分享“深度加工”的利润。基于这一经济学原理,针对人体信息资源的“共享性”和基因知识产权的现代状况,还基于我们对自由市场制度的理解,我们提出一些更具体的政策建议。

首先,根据已有的统计资料,我们知道,开采人体信息资源的主要群体是西方跨国公司,尤其是生物制药公司。这些公司大多与西方的大学和研究机构签署了基于金钱关系的“委托研究”合同,从而在客观上改变了生物与人体“科学”的非盈利性质。我们在上引文章里列举了相当多的实例来说明这些跨国公司是如何从不发达地区的人体信息资源获取垄断利润的,我们同时指出,国际社会需要回应的第一个“跨国公司问题”,是如何对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给以合乎理性的跨国市场的保护。

这里必须回避伦理问题的讨论,让我们看看人体信息资源的经济学计算。根据我们收集的药业专利资料,假设跨国制药公司为每一新药物申请的专利权价值10亿美元,假设跨国公司从每一地区采集到的人体信息样本可以成功开发10种生物药品,从而本土的人体信息资源总价值为100亿美元,假设本土储藏的与这10种生物药品相关的人体信息资源总量为100万人,假设基因研究的成功概率为1%,再假设每100种新药方案有一种可以成功获得专利权。在所有这些现实假设下,容易计算,100万乡村居民平均每人从实现了的资源价值当中分享到不超过1美元的利润。

上面的计算还仅仅基于主要制药公司大宗药品的市场价值。如果我们考虑到未来的基因药品通常的“个性化”和“小规模”特征,上面计算出来的每位居民分享1美元利润就显得太多了。可见,生物制药业虽然从市场上攫取着巨大的垄断利润,但利润来源却异常分散。未来的药品市场是小规模的、个性化的、被垄断者切割了的市场,所谓“第三类垄断”的市场。

由于人体信息资源的下游产品市场将被切割成为无数细小的“个性化市场”,上述“责任与权利相匹配”的经济学基本原理,运用起来就十分困难。这困难首先在于上百万分散的资源所有者难以监督跨国公司在无数小市场上的定价策略和庞大垄断利润的分享方案,其次,上百万居民之间如何分配跨国公司返回给他们的垄断利润呢?再次,如果采取“第三方监督”的方式,由政府代表分散的居民的利益,那么还需要建立居民监督政府行为的相应制度。

于是我们提出下列三项政策建议:

如果我们赞同“信息共享”的理念,那么,已有的比较成熟的制度安排是,类似美国的天文观测站的做法,向全世界公开招标,从相互竞争的天文观测方案里选择最具科学价值的方案,由竟标成功者免费使用观测站的天文望远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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