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9 09: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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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角度一:改革是永恒的主题
例.2012年3月,温总理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改革是历史永恒的主题。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最为公正的政体,应该不偏于少数,不偏于多数,而以全邦公民利益为依归。”……古典时期的雅典城邦正是以立法和制度来调适贫富差距,防止极贫极富,从而有效保障了公民集体的稳定与发展,实现政治民主,文化繁荣,形成古典盛世的历史局面。
――解光云《古典时期雅典城邦对贫富差距的制度调适》
材料二 在我们之前九百年,中国即企图以金融管制的办法操纵国事,……当王安石对神宗赵顼说“不加税而国用足”,他无疑地已知道可以信用借款的办法刺激经济之成长。
――黄仁宇《中国大历史》
请回答:
(1)材料一中梭伦改革调节贵族与大众利益的方式是什么?结合材料二指出,王安石采取了哪些“信用借款的办法”来缓和阶级矛盾的?(5分)
(2)上述两次改革对于贵族与大众之间的矛盾分别采取了怎样的处理原则?(2分)
(3)上述做法对我们今天建设和谐社会有何借鉴意义?(3分)
解析:第(1)题,根据材料一提供的信息和所学史实可知,第一问梭伦改革调节贵族与大众利益的方式指立法和建立制度。第二问王安石采取的缓和阶级矛盾的“信用借款的办法”据所学知识指出即可。第(2)题,根据材料提供的信息和所学史实可知,处理原则是指折中或中庸、调和。第(3)题,根据上述材料提供的信息和所学史实,可以从“追求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防止贫富差距拉大;逐步推进政治民主化进程”等方面加以归纳。
参考答案:(1)方式:立法和建立制度。办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市易法。(5分)
(2)原则:折中或中庸、调和。(2分)
(3)借鉴:追求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防止贫富差距拉大;逐步推进政治民主化进程。(3分)
命题角度二:改革要顺应潮流,切合国情
例.阅读下列材料,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 克里米亚的失败对俄国的民族主义者和斯拉夫派来说,是一个严重打击。他们已很有信心地预言,俄国专制制度的优越性会导致一个可与1812年对拿破仑的胜利相媲美的胜利。……这场失败起了暴露旧制度的腐败和落后的作用。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二 “”虽然失败了,但它毕竟触动了传统的中国政治体制,为现代国家的建立作出了有益尝试。以后发生的历次革命运动,从现代化的进程看,……因而与有着历史的连续性。也正因为如此,史学界才会把视作近代中国现代化进程的起点。
――《回顾戊戌 重温历史》(《光明日报》2008年12月7日)
材料三 在明治维新期间,我们发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一方面日本全面学习西方,从军事、技术、政治体制一直到生活习惯,日本的精英阶层善于学习,全力促进日本的现代化和西化;另外一方面明治政府在改革过程中出现了看起来非常矛盾和不符合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改革措施,其改革过程中融入了大量日本本身的传统和文化的因素。
――刘涛《中国崛起策十四:从“万世一系”的宗教神话看日本的崛起》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指出材料中“旧制度”的内涵。(2分)
(2)根据材料二和所学知识,指出史学界部分学者将看作“近代中国现代化进程的起点”的主要依据。(4分)
(3)根据材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日本明治维新“融入了大量日本本身的传统和文化的因素”的主要表现。(4分)
(4)综合以上材料,分析俄、中、日三国近代化的改革给我们的重要启示。(2分)
解析:本题考查近代俄、中、日三国的改革。第(1)题要结合克里米亚战争爆发时俄国与西方的政治制度进行分析。第(2)题要结合维新变法对中国近代化的作用进行分析,可从政治、经济、思想三方面归纳。第(3)题要结合日本明治维新的内容,找出能体现其本土化方面的内容;第(4)题是主观性题目,答案言之有理即可。
参考答案:(1)指沙皇专制制度或农奴制。(2分)
(2)依据:政治上,提倡君主立宪,触动了传统中国政治体制,是政治民主化的有益尝试;思想上,宣扬民权、平等、进化论,起到了启蒙作用,影响了近代民主革命。(4分)
(3)主要表现:政治:宪法赋予天皇拥有绝对权力,形成近代天皇制;文化:宣扬忠君思想、武士道精神,形成对天皇的神道崇拜。(其他表述言之成理亦可) (4分)
(4)启示:既要顺应历史趋势及时改革,又要与本国国情相结合。(其他表述言之成理亦可)(2分)
命题角度三:关注公平正义
中外历史上的许多重大改革,往往通过限制、冲击原有特权的方式来追求社会公平与公正。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而集小(郡)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
――《史记・商君列传》
材料二 据家赀高下,各令出钱雇人充役,下至单丁、女户,本来无役者,亦一概输钱,谓之助役钱。……以东、西、南、北各千步,当四十一顷六十六亩一百六十步为一方,岁以九月,令、佐分地计量,验地土肥瘠,定其色号,分为五等,以地之等,均定税数。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
材料三 保甲之法,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十家为保,保丁皆授以弓弩,教之战阵。……自是四方争言农田水利,古陂废堰,悉务兴复。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
请回答:
(1)材料一中商鞅变法的哪些措施有利于推进公平正义、社会进步?(4分)
(2)依据材料二,说明王安石变法是怎样限制原有特权、追求社会公平与公正的。(4分)
(3)结合材料一和材料三,概括指出商鞅变法、王安石变法内容的相似之处。(2分)
(4)结合商鞅悲惨的命运和王安石被迫辞职的结局,谈谈你对改革的认识。(2分)
解析:第(1)题和第(2)题属于对热点知识的考查,商鞅变法中的奖励军功、奖励耕织,王安石变法中的免役法、方田均税法等措施都体现了维护公平正义。第(3)题要从变法内容对人民的控制和重视农业方面去考虑。第(4)题要从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阻力方面去考虑。
参考答案:(1)实行法治;奖励军功;奖励耕织;推行县制。(4分)
(2)实行免役法,按贫富等第收取免役钱;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钱。推行方田均税法,按照土地的多少和肥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也不例外。(4分)
(3)加强对人民的控制和管理;重视农业生产的发展。(2分)
(4)改革会遇到重重阻力和困难,需要改革家付出代价甚至流血牺牲。(4分)
命题角度四:关注商业与市场经济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金生而粟死,粟生而金死。本物贱,事者众,买者少,农困而奸劝(劝,活跃的意思);其兵弱,国必削至亡。金一两生于境内,粟十二石死于境外;粟十二石生于境内,金一两死于境外。国好生金于境内,则金粟两死,仓府两虚,国弱;国好生粟于境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强。
――《商君书》
材料二 盖制(制,管束的意思)商贾者恶其盛,盛则人去本者众,又恶其衰,衰则货不通。
――《临川先生文集・答韩求仁义书》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述商鞅的商业思想。(4分)
(2)根据材料一、二,指出王安石在农业和商业的关系上与商鞅的观点有何相同之处?结合变法内容说明王安石是如何实践“制商贾”的?(6分)
解析:略。
参考答案:(1)商业是国民经济的基本要素之一,商业应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商业要服从农业的发展。(4分)
(2)相同观点:商业过度发展导致农业衰退,应以农业为本。(2分)实践:实行青苗法、均输法、市易法,官府干预商品交换,直接参与经营商业活动,调控商品价格。(4分)
命题角度五:从近代化视角审视俄国1861年改革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1851年,俄国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5.7%,农村人口占94.3%,其中90%是农奴。工厂规模很小,大型企业平均不过40~50个劳动力。
――吴清修、王玲《俄国废除农奴制原因的再思考》
材料二 据统计,1860―1890年,俄国企业数增长18.3%,工人数增长66.6%,生产总额增加100%。生铁产量增加了2倍,钢产量和棉纺织业的产值都增加了3倍,而煤炭产量的增加则超过了19倍,石油产量猛增了200多倍。在此期间,俄国的整个工业产量增加了6倍,铁路线增加了35倍多。
――张广翔《德国学者关于俄国1861年改革研究述评》
材料三
农民在庄园里听贵族宣读“二一九法令”
材料四 欧洲三国人均GDP(单位:元)。
――安格思・麦迪森(英)《世界经济千年史》
材料五 沙皇政府不关心农业的发展,农产品出口挣回的外汇,大部分用于军费、政府和工业部门的支出,只有小部分投入农业发展。因此,俄国农业落后,农民负担沉重,购买力低下……
――杨甘霖《大国崛起的专题学习和研究》
请回答:
(1)根据材料一,概括19世纪50年代俄国工业发展的特点。(2分)
(2)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19世纪60年代至90年代俄国工业发展有何新变化?结合材料三,指出产生上述变化的主要原因。(4分)
(3)根据材料四,概括指出改革后俄国经济发展的状况。根据材料五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原因。(4分)
(4)综合上述材料,谈谈俄国工业化进程的启示。(2分)
解析:略。
参考答案:(1)特点:工厂规模小;缺乏必要的自由劳动力。(2分)
(2)新变化:规模扩大;劳动力增加、工业产量增加。主要原因:“二一九法令”废除了农奴制,大大扩大了俄国自由劳动力的来源;农民支付高额的土地赎金,为工业化提供了一些资金。(4分)
一、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
1.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的内容。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培养,最主要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对于市场营销和工商管理方面基本的理论知识,训练学生关于营销方面的方法和技巧,具备对于市场营销方面的分析和解决能力。所以,对于新时期市场营销专业人才能力的培养最主要的内容应该包括职业性和应用性两大方面。即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还要保证学生综合能力的训练。
2.市场营销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是使学生能够掌握对于营销管理和营销策划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策划、市场公共关系处理、商务谈判的能力;还要具备一定的商务英语的翻译和口语表达的能力。
二、市场营销专业人才能力培养的途径
1.加强公共课设置。在市场营销专业人才能力培养的过程中,首先要培养的就是市场营销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包括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全面的知识结构以及较强的应变能力。这些公共课程的设置能够为学生在今后的的社会实践和工作中起到十分积极地作用,例如数学课程的设置能够锻炼学生敏捷的思维逻辑能力、推理分析能力;中文课程的设置能够锻炼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较强的沟通能力;外语课程的设置能够保证学生掌握一门外语,从而在国际市场营销中更好的与外商进行沟通与合作,还能够兼任翻译的职能;计算机科目的设置能够保证学生掌握现代电子计算机的操作和使用能力,为今后电子商务和网络营销方面的工作提供一项必备技能。
2.加强知识结构的设置。在公共课的学习基础之上,一定不能忽略市场营销专业的理论知识,包括会计学、统计学、经济学和管理学等市场营销专业人才所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这些专业知识的学习,不仅能够保证学生在今后的社会实践和工作中处理专业问题时的能力,还能够保证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创新或者更好的完善传统市场营销的变化。
3.加强专业课程结构安排。目前国内市场营销专业的课程大概包括十一门学科,这些课程的设置关系到学生在今后的市场营销工作中的表现,所以对于市场营销专业课程的结构安排一定要有所侧重,分清主次,保证课程设置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三、市场营销专业人才能力培养教学方法教学实践
在新时期对于市场营销专业人才能力培养呈现出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相结合的新趋势。传统的理论知识包括了基础的市场营销专业的知识,而实践知识则包含了实际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包括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交流沟通的能力、团队合作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
为了适应新时期对于市场营销专业人才能力培养的改革需要,我们在传统的教学实践的基础上引入了素质教育和能力培养等方式,例如,国际商法、商务谈判和国际市场营销等专业内容较强的课程中添加了素质教育和综合能力培养的内容,在枯燥乏味的理论知识的基础之上适当的结合实例进行讲解与练习,不仅使得学生对于传统的基础知识不在产生畏难情绪,还能够增添课堂师生互动的程度,活跃课堂氛围,使学生能够在轻松活泼的课堂氛围中愉快的接受理论知识的学习,增加学生学习的自主性。
案例教学在市场营销专业教学中是非常重要的。通过生动形象的教学案例将学生带入到实际的案例之中,让学生产生身历其境之感,使学生真正的参与到市场营销方案的设计、投入到市场营销的管理工作、模拟市场中的竞争,既能够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又能够提前感受到市场营销的氛围,为自己今后的工作规划有了一个大致的理解。
摘要:三峡库区旅游人才需求缺口大,传统教学模式培养的旅游人才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要以“面向应用、面向行业、面向区域”为导向,改革传统教学模式和方法,培养大批高素质旅游专业人才。
关键词:三峡库区;旅游人才需求;旅游管理;教学模式改革
一、三峡库区旅游人才需求的背景分析
根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接待国和世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那时,中国的旅游产业规模将是现在的6倍。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近些年来,我国的旅游企业已经如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而随之而来的人才缺口也日渐扩大。数据显示,我国实际需要旅游专业人才高达800万人,而目前旅游业人才缺口至少有200万人,尤其是旅行社、酒店等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从中国有旅游的那一天起,三峡旅游就是中国旅游的王牌景点,到目前为止仍然是。三峡旅游所具有的人文古迹、山水风光、民俗风情等特色,不仅在中国旅游业中有代表性,就是在世界旅游业中也具有独特性,三峡旅游是国际品牌。在2010年,围绕《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轴贯通、两极辐射、三区联动、腹地延伸”的总体布局,“将长江三峡旅游建设成以新三峡为品牌,以自然生态观光和人文揽胜为基础,以休闲度假和民俗体验为主体,以科考探险和体育竞技为补充,融生态化、个性化和专题化为一体,具有国际影响力、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世界级旅游目的地”。
“十二五”时期是重庆旅游业大发展的黄金期,亦是重庆旅游业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旅游人才成为旅游业转变发展方式、进行调整结构的决定性因素。
重庆市“十二五”期间旅游人才需求量预测表(单位:万人)
重庆市“十二五”旅游人才规划预测,到2015年,重庆市旅游行政管理人才将由2010年的0.15万人,增至0.25万人。到2020年,旅游行政管理人才将由2010年的0.15万人,增至0.52万人。到2015年,重庆市旅游专业技术人才将由2010年的0.75万人,增至1.87万人。到2020年,旅游专业技术人才将由2010年的0.75万人,增至4.64万人。到2015年重庆市,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将由2010年的1.36万人,增至2.97万人。到2020年,旅游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将由2010年的1.36万人,增至6.49万人。
当前重庆市拥有旅游人才5.78万人,占该市旅游直接就业人数28.9万人的20%,即百名直接从事旅游工作的人员中,仅有20人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旅游人才短缺,特别是中高级人才的匮乏是制约三峡库区旅游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
以上所述,切合三峡特色旅游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尤为紧迫。
二、旅游专业课教学现状
旅游相关行业是一个动态性非常强的行业,不同季节,不同年份,不同的社会环境和发展模式相关的旅游产业模式、旅游行业要求都不同。但长期以来,学校对旅游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主要依托于制定和完成教学培养计划,对于现实旅游行业的了解和行业发展情况得不到及时更新和跟进,旅游教学部门与相关旅游行业的紧密联系较少,导致教学部门缺少对旅游行业不断变化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的深入了解,以及对实践和工作学生情况的有效总结和改进。
1.教学思想陈旧,强调“四个中心”。目前,中国大多数旅游院校仍沿袭了传统的讲授式、灌输式的教学模式,即教学过程强调“四个中心”:教学主体以教师为中心,教学活动以课堂讲解为中心,教师讲解以教材为中心,讲解教材以应付考试为中心。学生在学校被动地接受较抽象的、呆板的知识,从书本到书本,所学理论与旅游产业客观实际发生较大的偏差。这种传统的旅游教育教学模式,忽视了学生的主体作用,使学生学习缺乏自主性、自觉性和灵活性,造成过分依赖课堂教学,被动学习,从而造成学习的惰性,最终培养的人才难以满足21世纪旅游业对高素质、会求知、能创新的旅游人才的需求。
2.教学过程呆板,教学主体注重“四点式”。旅游业虽然是现代化的开放产业,但旅游专业教学的现状却大都是教师在“讲旅游”,教学主体注重“四点式”:讲台、黑板、课本加粉笔构成了课堂教学的主体。教师在讲台上面讲,学生在课桌上记笔记,老师是讲课的主体,学生是课堂上的听众,学生没有真正的旅游体验、训练和实践机会。尤其是现代教育技术发展很快,多媒体网络、多媒体教学软件等层出不穷,但旅游教育引进现代化的教学手段不足,不注重与外界的系统协作,从而不能达到使学生扩大视野、增进知识,提高理论及能力的教学目的。
3.实训条件不足,实践教学环节存在狭隘和滞后性。目前在旅游专业的教学设施设备方面普遍存在缺陷。许多旅游专业的教学设施投入严重不足,多媒体教学设施缺乏,旅游模拟实验室条件较差,有的模拟导游室、客房和餐饮在一个实验室内,学生操作起来拥挤不堪,达不到实训的基本目的。这些旅游教学设施方面的不足,成为旅游管理专业体验式教学模式设计的最大障碍。另因实训基地较少,在旅游教学环节安排上仅仅安排了理论课时,未安排实践课时,仅安排毕业实习作为实践课,而技能课的技能训练所占的课时比例也很小,毕业实习的面也比较窄,大多是服务性的学习,管理性的实习很少,而且实多安排在最后一年,平时的实习和见习很少。学生没有见习基础,使得学生实践知识非常贫乏,这对灵活掌握所学知识是极为不利的。
因此,传统教学模式下培养的学生根本不能适应现代企业的需要。
三、新型课堂教学模式的教学策略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由于具有批量大、业务范围广、经营收入稳定等特点,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的主导业务和重要收入来源,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相对落后。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日益提高,个人对金融服务和资产增值的需要越来越强,个人理财产品的多样化与个性化日益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客观需求。同时,面对国内外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个人理财业务成为了国内商业银行吸引高端客户、扩大市场份额和增加利润的核心业务。国内商业银行有必要走出低水平同质产品的竞争,转向金融创新能力的竞争,不断开发真正适应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1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发展现状
近年来,国内一些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逐渐增多,理财业务呈现从单一产品推销向综合理财服务发展的趋势。但与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差距。相对于国际大银行来说,中国银行业用于客户个人理财的投资工具相对落后,现阶段个人理财工具仍以传统的银行产品为主。
因此,中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工具的创新,应充分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国际性银行的理财产品,并根据中国的市场和客户对象特点进行改造。国内商业银行要突破限制,必须更新观念,树立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的服务理念,创新经营机制,加强营销策略,加大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个人理财业务飞跃发展。
2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创新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开展过程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2.1 个人理财产品品种趋同,理财资金使用效率偏低
目前,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产品设计上更多的是把现有的业务进行重新整合,没有进行真正意义上的针对客户需要的个性化设计,理财产品附加值低,且各家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逐渐趋同,仅在收益率和期限上略有差别。同时,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资金仍以投向风险较小的货币基金、债券基金为主,投资渠道狭窄,影响了理财资金的使用效率。
2.2 信息披露不够完整明晰,风险提示不充分
部分银行在信息披露过程中使用了笼统、概括的语言,未将理财资金投向、市场运作、交易细节、风险和收益分配变化及外汇理财中所涉及的交易结构等重要信息及时向客户披露,客户对自己投资的理财产品信息知之甚少。另外,目前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宣传中的复杂条款和专业化的语言,也制约了客户对产品的理解。
2.3 部分银行将理财产品作为竞争手段,理财成本不断提高
通过调查和分析各行的个人理财产品营销策略发现,目前个人理财业务已更多地成为各家银行争揽客户或避免客户流失的竞争工具,同时,大多数银行在推出新产品时,由于其他银行的竞相效仿,很难在短期内获得收益。
2.4 理财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偏低,难以适应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需要
目前大多数基层网点的理财人员往往由一线营销人员兼任,在考核指标的压力下,理财人员在面对客户时首先想到的是推销自己机构的产品,而非客户资产的保值增值,这就有违理财产品的设计初衷。现有部分理财人员尚不能很好地掌握与个人理财有关的基本专业知识,难以适应日益专业化、复杂化的个人理财市场发展的需要。
3 创新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策略
3.1 加快对个人金融业务的创新
根据笔者调查显示,有71.9%的个人理财产品客户具有生活理财需求,有56.8%的个人理财产品客户具有投资理财需求。而且,有30%理财客户同时兼有生活理财和投资理财目的。此外,资产保值增值、购房、子女教育、养老、创业和医疗是主要的理财需求。不同年龄段有着不同的理财规划,而养老、子女教育和资产保值增值的理财需求则是各个年龄段的普遍需求。因此我们可以根据年龄和收入进行初步的市场划分,并为不同目标客户群定制适合的理财产品。
3.2 网上个人理财渠道和个人理财服务的创新
个人理财网络的发展趋势是以物理网络为依托、以电子银行服务为扩展的一个随时随地可进行个人理财服务的全国以至全球化的立体网络。自助服务、电话银行服务、网络服务将进一步整合,拓展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并通过优化服务界面、提高服务设施运行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个人理财的服务质量。在国内商业银行中,招商银行60%以上的个人业务已经实现了非柜台化操作,这一比例还在不断上升。
3.3 银行理财产品流动性创新
基金理财有两大优势,其一在于它的相对稳定增长的收益;其二流动性较好。不管是开放式基金还是封闭式基金,都在申购、赎回或是二级市场交易等方面做了细致的安排,正是这些安排使基金获取了很大的流动性,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偏好流动性的投资者的需要。而流动性的缺乏正是银行理财产品设计中一个重大不足。客户只有在满足某些特定的条件下才有提前终止该产品的权利,并且在获得相关权利的同时,可能会付出一些代价,比如在某些产品设计中,就要求投资者必须支付违约金,甚至取消之前的部分收益才可以提前终止该产品。
3.4 品牌营销和业务的创新
个性化、高科技已成为当今银行个人业务的两大发展方向,而个性化的一种有力体现,就在于个人理财业务。商业银行之间有着很强的模仿力,因此各商业银行要在产品创新上仅依赖良好的产品设计并不是长久之计,只有在市场中确立了自己良好的个人理财品牌形象,才能在各式理财服务中脱颖而出,并大大提高自身品牌的附加值。当然,在树立品牌营销的同时,还要进行业务的创新,积极开发和引进新品种。
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适宜的创新方式有以下三个方面。
[摘要]个人理财业务在我国蓬勃发展,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新的重要的利润增长点。但不容忽视的是在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时面临着诸多风险,其中法律风险是制约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必须认清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并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关键词]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成因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居民个人财富急剧累积,个人理财意识也逐步增强。居民个人的理财服务需求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面对这样强大的市场,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保险公司等都已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而各家商业银行更是利用自己得天独厚的优势纷纷进入这块领域,推出各自的个人理财品牌。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然而,巨大的市场潜力给商业银行带来重大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必然伴随一定的风险,而其中法律风险是制约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主要瓶颈。因此认清法律风险并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的关键问题。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界定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在实际操作中出现诸多不规范的现象,有些银行甚至以个人理财业务之名行高息揽储之实。有鉴于此,2005年11月1日我国正式施行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办法和指引秉着“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的监管原则,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了系统的界定和规范。此外,2006年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了《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对商业银行代居民个人进行境外理财的活动给予了规范。至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有了比较清晰的规范依据和保障。
(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涵和分类。根据《办法》,个人理财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的服务活动。按照管理运作方式的不同,个人理财业务可分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前者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财务分析与规划、投资建议、个人投资产品推介等专业化服务,客户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理财顾问服务管理和运用资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收益和风险。后者指商业银行在向客户提供理财顾问服务的基础上,接受客户的委托和授权,按照与客户事先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进行投资和资产管理,风险与收益由客户或客户与银行按照约定的方式承担。而按照客户获取收益方式的不同,理财计划分为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后者又可进一步分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二)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严格限定。在《办法》出台之前,关于是否允许商业银行提供保证收益理财计划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很多人担心商业银行会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把它作为一种高息揽储和规模扩张的工具,变相突破国家利率管制,进行不公平竞争。《办法》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承认,但为防止利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变相高息揽储,《办法》明确规定保证收益理财计划或相关产品中高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当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利益;商业银行使用保证收益理财计划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由客户承担。此外,银监会对保证收益理财产品实行严格的审批制。
(三)综合理财服务的准入起点。为保证投资者的抗风险能力,《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应综合分析所销售的投资产品可能对客户产生的影响,确定不同投资产品或理财计划的销售起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人民币应在5万元以上,外币应在5千美元(或等值外币)以上;其他理财计划和投资产品的销售起点金额应不低于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的起点金额,并依据潜在客户群的风险认识和承受能力确定。由此可知,《指引》提高了理财业务准入的门槛,这将使很大一部分中小投资者退出该市场,而拥有大量闲置资金的投资者将会成为购买个人理财产品的主力军。由此,个人理财产品结构也就随之发生了变化。
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面临多重风险,而其中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很可能是无法估量的,因此新巴塞尔资本协议把法律风险单独列为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之一。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范,我国《办法》和《指引》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将其列为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风险管理内容之一。如《办法》三十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进行严格的合规性审查,准确界定个人理财业务所包含的各种法律关系,明确可能涉及的法律和政策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解决办法,切实防范法律风险。”
具体来说,我国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业务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如下的法律风险:
1未按规定进行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的法律风险。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办法》和《指引》分别规定了商业银行在开展个人理财顾问服务和综合理财服务时必须履行相应的风险揭示和信息披露义务,否则将可能会遭到客户的索赔请求并受到银监会的处罚。如商业银行利用理财顾问服务向客户推介投资产品时,理财计划的宣传和介绍材料应包含对产品风险的揭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客户揭示相关风险,说明最不利的投资情形和投资结果;按照要求对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如个人理财顾问服务中风险提示应设计客户确认栏和签字栏,由客户抄录确认栏的语句进而签名;保证收益理财计划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的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风险提示内容至少包括语句“本理财计划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宣传和销售中的法律风险。我国对商业银行宣传和销售理财计划或产品的活动提出了一定要求,商业银行必须予以遵守,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如商业银行不得销售未经批准的理财计划或产品,也不得将一般储蓄存款产品单独当作理财计划销售或者将理财计划与本行储蓄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理财业务人员和一般产品的销售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范围应有明确的界限;对于市场风险较大的投资产品,特别是与衍生交易相关的投资产品,商业银行不得主动向无相关交易经验或经评估不宜购买该产品的客户推介或销售。
3证据保留的法律风险。《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商业银行未保存有关客户评估记录和相关资料的,不能证明理财计划或产品的销售符合客户利益原则,给客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旦出现诉讼情形,商业银行应当承担举证的责任来证明自身理财计划或产品销售的正确性。因此,商业银行应妥善保存完备的个人理财业务服务记录,为以后可能产生的诉讼提供全面有力的证据。此外,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或根据业务需要签署客户授权委托书和其他必须的法律文件,并妥善保管相关合同和各类授权文件,使合同文本能够齐全。
4金融分业格局下的法律风险。虽然我国现行法律对混业经营已显现出认可的趋向,但实际上仍然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政策,商业银行不得开展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由此,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往往也只能将客户的资金投向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等融资工具。然而,成熟的理财产品无一不和资本市场相连,随着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为了能够获得比较优势,必然会积极为客户的资金寻找更多利于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这会导致商业银行在现行分业格局下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和政策风险。
5代客境外理财违反投资所在地法律法规的风险。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受境内居民个人的委托可以以客户的资金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的经营活动。这要求商业银行在开展境外理财业务时不仅应该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及行业规定,而且还必须知晓且严格依照投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来开展投资活动,否则将会面临违反投资所在地规范的法律风险。
三、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成因分析
个人理财业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新业务,其法律风险的产生必然会有一定的端由,只有认清成因,追根溯源,才能真正找到解决此问题的良策。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针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现有规定虽然出台的比较及时,但随着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势必将涌现许多新的问题需要法律法规来加以明确。且仅就我国目前的规定来看,还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有些问题仍处于法律规制的空白状态。例如我国现将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性质界定为委托关系,但这种界定十分牵强,模糊和回避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属于信托范畴的实质,这种法律界定和现实业务运作的冲突必将难免法律风险的发生。再有,我国虽然对保证收益理财计划给予了认可,但商业银行一旦破产,在破产清算中个人理财产品将处于何种清偿顺序,《办法》和《指引》都没有予以提及。另外,个人理财业务在商业银行获得资格的情况下可以涉及金融衍生品交易,且实际中复杂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一般也都会涉及该类交易,而金融衍生品往往具备“理财”的内涵,因为它也承担类似规避风险和保值增值的功能,由此导致的情形是个人理财业务和金融衍生品交易出现监管法规上的“交集”,商业银行对在判断适用何种法规及相应程序上存在困难。
(二)金融分业体制滞后于金融业务创新的整体趋势。国外个人理财业务的繁荣是以其本国金融混业的现实背景作为支撑的。由于西方国家放宽金融管制、实行混业经营,他们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推出的理财产品可谓花样繁多,无论是证券交易、外汇交易、黄金交易还是保险业务、基金业务,只要客户有需求,银行统统可以代为,可以说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实现了个人理财业务投资领域多元化和服务全能化,体现出“理财”的真正要旨。相比之下,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基本原则,这种分业经营的格局使金融机构之间缺乏足够的竞争和效率,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拓展也因此受到一定限制,许多与资本市场相结合的理财品种无法开办,最终导致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理财品种和服务手段的创新受到制约和束缚。
(三)银行法律风险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银行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对法律风险的防范可以说是起到根本性的作用,由于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兴起较晚,商业银行对个人理财业务可以说是在摸索中前进,所以其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尚没有得到系统完善的建立。例如商业银行制定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操作依据等不够完备、存在疏漏,有些甚至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和矛盾;银行法律部门的工作职责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地位和功能往往被定位于事后风险化解上,事前防范风险的作用被忽视;银行高层领导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比较淡薄,对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将造成的严重后果没有给予重视;业务人员的法律素质低下,为了稳住客户,有些业务人员往往明知道应该办理哪些法律手续,却为了行客户“方便”而使银行承担法律手续不健全的危险等等。
四、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对策
关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的防控,我们认为可以从其外部法制环境和银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两个方面予以解决: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改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外部法制环境
完善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填补其存在的法律空白是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控制的基本前提。一方面,对于个人理财业务法律关系的定位问题,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在注重对个人理财业务监管的基础上重视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关系的调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面对商业银行竞相开展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和积极拓宽投资渠道的现实发展趋势,我国应加紧立法,扫清“灰色区域”,进而构建出个人理财业务完整的外部法制框架。
(二)加强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内控机制建设
内控机制的完善与否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倘若商业银行不自我约束,那么再完善的法律都将失去应有之意,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更是无从谈起。
1制定和完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内部规章制度。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点制定详细的规章和制度,尤其是对容易出现风险的环节重点防范。并且,针对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实际还要不断完善业务规章、健全操作程序。当然,一个重要的前提是银行内部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首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结合国家法律的调整对已有的业务制度、管理规章等进行必要的修改。
2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首先从银行高层管理者就要树立把法律风险控制放在第一位的管理态度,将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放在第一位,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确保个人理财业务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对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定期法律培训,并且以一定的考核机制和惩戒机制来加以保障,使其树立起“法律至上”“依法操作”的工作理念。
3重视银行法律部门“事前防范”职能的发挥。应正视法律部门在银行经营中的重要性,将法律部门的工作重心由风险的“事后救济”向“事前防范”过渡,使法律部门的工作与业务部门的经营紧密结合,从而为管理者的经营决策提供依据,为个人理财业务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提供支持和保障。具体到法律部门应着力开展以下几方面的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首先,订立个人理财业务合同、文书范本。合同和文书范本可以使业务操作规范进行,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提高工作效率。商业银行要建立个人理财业务的合同文本管理制度,其法律部门应在遵守国家法律和本行规章的前提下,通过梳理和研究个人理财业务的常用合同,订立、完善并推广使用标准的合同文本,同时适应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来进行调整和修订。其次,加大审查力度。法律部门应严格根据已有的法律事务审查制度,认真完成行内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事务审查工作。法律部门在审查中如果发现风险点,应及时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为个人理财业务部门提供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法律指导意见。第三,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法律档案。建立个人理财业务法律风险防范档案库,积累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为今后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范例,同时也可以从中梳理出一些今后需要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加强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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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832.2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7)02-0168-03
引言
近年来,我国各大银行以及地方商业银行正在向着规范化的道路前进,但是其过程是艰辛而又复杂的。现阶段,商业银行越来越多,部分商业银行为了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与各类银行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在竞争中使用的竞争手段较为低劣,形成了银行之间的不良竞争,阻碍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本文通过对相关文献、资料的查找,并且实际对商业银行进行考察,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现状进行分析,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推动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提高竞争力,获取更高的利润。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概述
我国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中个人理财业务占据很大比重,它最先起源于美国,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逐渐被全球银行所使用,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就不断发展与进步,至今已经初具模型,成为了商业银行必不可少的业务之一。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除了能够影响每个人的生活之外,还不断改变着整个金融的发展方向。我国商业银行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发展个人理财业务,从刚刚接触到不断完善,并且形成了激烈的竞争。根据相关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居民储蓄率位居全球第三名,由此可见,我国人民更愿意把资金的风险降到最低,把钱存到银行,但是由于这个原因,使得民间的资本得不到有效的利用,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因此,商业银行随着经济的发展获得了更多人的信任,其各种业务也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但是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还不够成熟,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要加大对个人理财业务的研发,更新更多的个人理财业务的品种,培养个人理财业务的专业人才,提升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并且正视在实际工作中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不断更新产品尽可能满足各类人群的需求,推动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更加成熟。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
目前,很多客户没有把闲置的资金进行有效的利用,在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就能够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可以帮助银行客户把资金进行有效的分配与利用,使客户也能收到稳定的回报。具体来说,每个商业银行都有能力了解客户的实际资金情况,并且通过与客户的交流了解其偏向的理财产品,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来为其量身定制一款理财产品,增加其投资收入。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通过对计算机的使用,可以更系统的为客户呈现出不同的理财产品以及不同的收益,能够让客户自主选择,增加客户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信心,从而进行科学合理的个人理财业务,实现个人收入的最大化。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较其他国家来说起步较晚,直到1997年我国中信银行才首次推出了个人理财这项业务。目前,我国人民的工资水平达到了一个质的飞跃,个人可支配资产逐年上升,并且实现了快速增长,居民对商业银行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对个人理财业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了。由于人们对个人理财产品有着不同的需求,许多商业银行不断创新自身的理财产品,使我国个人理财市场实现了高速增长。另外,我国已有近百家银行机构开展了个人理财业务,创造了更多的个人理财方案,并且展现出了巨大的潜力。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趋势
不断的发展与完善是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趋势,它不仅在个人理财产品的质量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而且在数量了也取得了惊人的突破。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从原始的单一品种已经发展到出现了各种“组合套餐”,并且随之出现了一些与个人理财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例如“个人理财中心”“个人理财工作室”以及“金融超市”等机构,帮助居民处理一些可支配收入,为其谋取更大的利益。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主要分为几个步骤:首先产品从简单到复杂的转变;从单一的银行业务向多样化的银行业务发展的转变;从单一的金融机构网点向网络APP以及信息化方向发展的转变;从大众化的服务向个性化的服务发展的转变。随着我国人民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各大商业银行为实现广大人民的利益,巩固自身的发展,正在不断发展与完善个人理财业务,为我国居民实现更大的收益而努力。
三、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对个人理财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制约
从其他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上来看,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与资本市场有着不可忽视的联系,由于国外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模式,促使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更加成熟,并且涉及社会各个领域。但是,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对个人理财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制约,由于我国金融业实行的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政策,使每个行业之间联系较少,有的甚至没有联系。银行业、保险业以及证券业统称为金融行业,但是在我国的金融市场中,这三个行业都有着独立的分市场,在进行客户处理时没有实现相互联系,相互沟通,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我国金融业的发展,而且制约了我国银行业的发展,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只能保险业与证券业的工作,而不能直接办理保险业与证券业的业务,这就使得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只能在一个较低的层次发展,商业银行无法利用保险业与证券业的市场,更无法达到资本升值与保值的目的。所以说,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现阶段还处在咨询、投资建议为主的初级阶段,无法为客户办理资本升值与保值的相关业务与理财服务,这就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个人理财业务。
(二)缺乏必要的市场调查,没有做出明确的市场自我定位
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同时缺乏必要的市场调查,并且没有做出明确的市场自我定位,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陷入窘境。商业银行在销售个人理财产品之前,应该做好对客户的了解与调查,根据客户的资金以及风险偏好做好明确的划分,为其提供合理的个人理财计划。商业银行在进行个人理财业务时没有做好必要的市场调查,没有根据每个客户的价值取向以及生活方式来对客户进行深化的细分,而且还没有注意发现潜在客户,缺乏具有针对性的、差异性强的理财计划。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仅仅是针对个人来进行一般的市场划分,缺乏明确的市场定位,而且没有拓展服务对象,导致个人理财业务的服务对象过于单一,大多数是以客户的存款金额为主要因素,并且个人理财业务的服务不够大众化。除此之外,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产品种类较少,一是业务,帮助客户代缴保险、代换债券等;二是为客户提供相关的金融信息,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信息服务;三是咨询服务,针对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客户解决问题,提供相关的理财建议等。这些服务还不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样化以及个性化的个人理财业务,降低了客户的体验与收益。
(三)银行之间竞争激烈,个人理财业务缺乏创新性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经济的稳定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数量越来越多,同一地区的商业银行数量不断增加,导致了激烈的市场竞争,而且我国商业银行之间存在个人理财产品类似的情况,没有属于自身特色理财产品,严重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前进。现如今,各大商业银行推出的个人理财产品大概有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并且每个银行也在不断的推陈出新,创建属于自己银行的新的个人理财产品。但是,新的理财产品推出,与其他银行对比之后就会发现,这些个人理财产品在一些方面还是存在相似之处,没有太大的特色,投资收益等都几乎相同,商业银行的之间竞争激烈,但是个人理财业务没有足够的创新意识,理财产品类似现象严重,没有明显的差异,使越来越多的人不屑于选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除此之外,银行的许多理财产品创新性大多数落后于市场需求,很难达到预期目标,久而久之,就会导致客户缺乏信心,损失客源。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受各方面因素制约比较严重,经营体制、市场环境以及相关技术等方面无不影响着商业银行的发展。长此以往,商业银行思想较为落后,缺乏产品的创新意识,并且创新能力不强,在个人理财业务上无论是思想还是功能上都落后于市场的发展,无法满足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阻碍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不断发展。
(四)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人员,产品营销模式不科学
我国商业银行的理财人员素质普遍不是很高,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人才,并且产品营销模式不够科学,很多理财产品无法满足普遍大众的需求,服务不够全面,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有着很强的综合性,这就要求工作人员不仅仅要掌握理财的知识,还要了解社会经济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还能够与客户进行良好的沟通,遇到突然事件有一定的应变能力,这样才能够使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稳定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以及相关的银行机构普遍缺乏高素质的理财人员,这成为了制约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重要因素。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涉及的方面较为广泛,不仅仅是各类的投资项目,还包括对客户的住房规划,风险管理等,帮助客户实现资金的充分利用,获取最大的利益。近些年来,虽然各大商业银行都实行了入职培训,但是个人理财业务的工作水准还远远达不到客户的要求。除此之外,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宣传力度不到位,缺乏科学合理的营销模式,很多产品没有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使得大众很难理解理财产品的用途与作用。商业银行在营销个人理财产品时没有以客户为中心,导致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停滞不前。
四、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相关措施
(一)商业银行转变经营模式
根据国外的先进经验,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能够使商业银行更好的发展,所以我国商业银行要抓紧时间转变经营模式,帮助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更好更快的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的经营模式是适应金融国际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抗外资银行的必要准备。政府要颁布相关的政策支持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允许其实现跨行业操作,减少干预,鼓励创新。另外,商业银行要与保险业、证券业进行交流合作,达成信息互通,达到预期目标。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要想得到更好的发展环境,就必须为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创造条件,瓦解分业经营,取消分业经营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制约,帮助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不断发展与完善。
(二)进行市场调研,明确市场地位
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水平,需要进行必要的市场调研,明确市场定位。首先要进行市场细分,要根据客户的需求,预期收益以及风险偏好来进行市场细分,按照客户的要求为其提供高质量的个人理财产品,并且还要降低准入门槛,使所有有着理财意愿的人们都能够参与到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中来。另外,还要根据不同层次的客户制定出合适的理财产品类型,并且要注意理财产品之间的差异性。另外,商业银行要根据不同客户的不同特点,提供可行的个人理财方案,使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达到一定的水准。
(三)增强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意识,树立品牌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同质化问题严重,商业银行在推出个人理财产品时要增强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意识,树立品牌效应。我国居民的收入分为几个层次,要根据不同客户的实际情况来推出具有特色的个人理财产品,使每个人都能够从中受益,研究出真正适用于客户的理财产品,提供全方位的理财服务,使其能够获得更大的收益。另外,商业银行个人理财的工作者也要正确认识到理财产品的生命周期,以及在何时不适用于现阶段的经济环境等,加强个人理财产品的创新,不断推陈出新,不断发展与完善现有的理财产品,提高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质量与服务水平。
(四)培养高素质的理财人员,改变营销方式
现阶段,商业银行要想发展的越来越好就必须要培养高素质的理财人员。专业的理财规划师是商业银行提高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培养一些专业的理财规划师,理财规划师不仅仅要掌握理财方面知识,还要精通保险、证券以及基金等方面的技能,为客户设计出完善的理财计划。另外,商业银行还要改变营销方式,转变营销策略,加大宣传力度,进行信息化建设,为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做贡献。
五、总结
总而言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还不够成熟,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共同监督,商业银行应不断完善自己的理财业务,不断进行创新,针对问题正视自身的不足,努力改正,使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不断发展、进步。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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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发展;对策
个人理财业务是指个人资产通过银行专家的理财服务实现保值增值的过程。近年来,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个人理财业务已经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重要内容。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前景
在我国个人理财业务起步较晚,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出现。随着经济的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带动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必将拥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一)个人理财业务将随着市场环境逐渐成熟而发展
从改革开放至今的30年来,我国居民的生活水平已经有了大幅度提高。在日常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同时,人们有了更多的财富积累,使得人们对理财需求日益旺盛。但由于知识和经验的限制,人们仅靠个人是很难成功地进行理财的。所以,他们需要专业的理财建议,帮助他们实现理财计划。因此,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是很有必要的。
(二)投资市场环境的改善将扩大个人理财业务的市场空间
近年来,证监会积极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推进证券业务创新。同时,政府大力规范房地产市场、抑制楼市炒作。另外,人民币利率和汇率制度的改革进程在稳健发展。这些政策和措施将极大地促使我国资本和货币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使可加入的投资渠道、可选择的投资产品和可投资的规模相应扩张,将会极大地增强居民个人理财的愿望和参与程度。
(三)混业经营趋势的不断强化将从体制上推进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2005年国务院正式批准直接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2005年银监会正式公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使得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趋势进一步明朗。另外,我国开放金融市场后,国际混业经营的模式将不可避免地从外部影响我国,使我国的金融业混业经营进程在实践中得到实质性的推进。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面临的问题
由于我国的个人理财业务起步相对较晚,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国家金融业政策的限制
目前我国金融业仍然是分业经营的状况,《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银行、保险、证券三个市场处于相对分离的状态。这从客观上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二)缺乏专门的理财服务系统的支持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与进步,建立和运用客户资料库分析系统是银行个人理财的基础,以客户为基础的客户资料在个人理财业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多数银行的信息系统仍以业务处理、数据保存为主,很少考虑对产品和客户信息的分析整合,因此无法进行准确的银行收益测算和客户价值评估,也就无法真正实现客户的差异性和针对性。服务系统的落后制约了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
(三)客户对理财认识存在误区
由于国内没有积极普及金融教育,客户对个人理财认识存在着误区,目前我国大众的理财意识虽然有所增强,但是大多数人对个人理财的概念缺乏正确认识,理财观念淡薄。不少人认为理财是富人的事,理财就是储蓄,更有甚者认为理财就是赚钱。
(四)外资银行加入竞争
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市场,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引起了剧烈的竞争。与外资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也存在基础建设薄弱、核心产品缺乏、经营观念落后、营销方式单一等问题。同时外资银行拥有丰富的个人理财业务的经验,可见外资银行加入竞争将会给国内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巨大的冲击。
(五)经营理念落后缺乏创新
一些银行虽然成立了理财中心或个人理财部门,但是由于认识不到位,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内部组织结构、人员配置、以及网点布局、硬件配备等方面没有认真研究,仔细实施,以至于到最后造成不必要的人力财力方面的浪费。目前,个人理财业务仅仅局限于理财产品方面,没有技术含量,大家一窝蜂挤上去,没有打出自己的品牌,做响自己的品牌,搞出独一无二的特色。我国很多商业银行做的还只是把自己做的产品展示出来向客户推销,而并非是为客户量体裁衣,提供个性化服务,进行专业的理财咨询服务和投资组合建议。
(六)缺乏高素质的专业理财人员
从国外情况来看,理财还涉及到税务、财务、会计、保险、证券甚至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实际操作,而理财业务大到人生目标的实现,小到日常的生活开支,方方面面无不囊括在内,因此对理财人员的要求非常高。而我国现有的商业银行的理财人员大多是从柜台业务人员中筛选出来的,即使参加了银行组织的培训,个人理财技能仍以银行类业务为主。但显然,国内的理财人员满足不了这一要求,很难确保服务质量。
三、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建议
(一)加强行业合作,积极准备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
随着金融业本身的发展及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的加深,金融业混业经营将是必然的趋势。因此,商业银行应该加强行业合作,积极准备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商业银行应该与证券、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加强跨行业合作,从现阶段相互间业务发展到更广泛的行业间合作。
(二)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服务系统
目前,我国银行业的科技发展相对落后,远不能满足快速发展的银行业的需求,想要适应以后银行业发展的步伐,就必须在现有的基础上,加大科技投入,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服务系统。培养信息技术人才,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形成专门的理财服务甚至经济网络服务系统。
(三)倡导正确的理财观念,加强理财知识的普及
商业银行应结合自己多网点的优势,利用媒体和中介机构加强宣传、正确引导消费者,加强理财知识的普及,积极培养和开发理财市场。同时,倡导正确的理财观念,寻找适合客户的产品组合。
(四)加强品牌建设
加强品牌建设,强化品牌的管理力度,加强对品牌推广的支持和指导,引领分行统一建设规划、培养标准、服务模式和推广活动,打造统一的财富管理品牌。商业银行在打造个人理财品牌时应体现差异化,提升品牌内涵,增强品牌吸引力和凝聚力,提高客户的品牌忠诚度。
(五)加强个人理财业务的创新,针对不同群体,提供个性化服务
现在金融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而且模仿能力强,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获得一时的利益,得不到长久的效益。因此,在上述对客户进行细分的情况下,应该针对不同的群体提供不同的服务,加强产品、服务的创新。没有两个客户的需求是完全相同的,如何做出最适合客户的产品是必须要研究的。当能够根据每一位客户的需求做出最适合他的产品,那么“个性化”服务就达到了极致。
(六)壮大理财专业人员的队伍
理财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情况,因此,各商业银行要积极培养和选拔专业的理财客户经理,提高理财人员的素质,满足理财业务的发展需要。随着金融全球化及混业经营的发展,对我国今后的理财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除了具备全面的专业知识外,还应具备良好的语言沟通以及抗压能力,组建一支专业的、全能的个人理财专家队伍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理财产品创新
一、我国银行业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现况以及出现的问题
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之后,我们国家展开深入变革,各项制度和政策都发生了很大转变,人们的资金来源越来越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的品种与发行规模也随之不断发展壮大。总体来看,个人理财业务是我国发展的重要部分,通过这种方法,我们能够获得更多的利益。个人客户理财业务最早出现在1995年左右,商行的创造意识在不断在增强,个人管理财产的服务项目有了巨大的变动。在零四年,理财产品的种类只有一百多种。但是在一二年,仅仅商业银行中的个人理财产品就达到了三万多种,规模大的令人难以想象。在一三年,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管理财产的服务项目达到了五万多种,发行规模也增大到五十多亿。从中能够看出,我国的商业银行的服务能力提高速度极其之快,个人管理财产的服务项目的成长也很快。
当前,我们国家商行个人管理财产的服务项目短期化趋势不断增强。究其原因,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发展复杂,CPI指数较高,银行为增大揽储而大规模发行超短期的个人理财产品,基于某种程度而言对于市场秩序造成干扰。为了让银行关于理财的市场得以有序运行,我国相关部门颁布条例,该条例明确指出对短期化的产品进行适当的限制,从此我国的超短期的银行产品得到了一定条件的发展。根据相关数据,我们可以得出,短期化的产品更加受到居民们的青睐,短期化理财产品数量在不断增加,但是相对较长的理财产品却处于下滑的状
二、发达国家以及我国香港地区的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情况
(一)个人理财业务在美国商业银行发展情况
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发展较快的发达国家,该国的各项业务发展较成熟,该国在发展过程中用到的管理模式具有很大的价值,对其他国家而言具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最初美国是通过保险公司来掌管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然后针对消费者的各种类型的需要,给予对应的投资计划、资产评价估测咨询等。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世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动,世界格局也随之变化,由此期间美国开始发展,居民对个人理财的需求也日益增长,美国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服务不断发展壮大并成为其重要业务之一。在1970年左右,美国国家的商业银行在个人理财领域的发展迈入高速发展时期。美国逐步开放利率、汇率管制,美国的金融市场得到了良好的发展。直到1990年左右,美国为了更进一步加快自身的发展,开始采取科学的、有效的措施加快的金融市场发展的步伐,在这一时期,美国用于服务顾客的各种产品得到了很好的创新。创新的产品销售量很好,由这些创造性的产品进一步扩大个人业务产品市场。
(二)个人理财业务在日本商业银行发展状况
日本的个人管理财产的服务项目起源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那个时候,其经济得到了很好的发展,正式因为如此,人们个人的财产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日本对该国的金融进行了改革,在这种改革的作用下,日本的金融业真可谓名列前茅,金融产品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提升。在日本整体的发展状况下,日本的居民开始运用一些金融产品获得更多的利益,增加自己的财富。在二十世纪末期,日本的经济格局改变了,经济得到了发展,人们开始使用个人理财业务。
三、国外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对我国的经验借鉴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银行与时俱进,为理财业务为满足客户多元化的理财需求,进行产品突破与创新。例如全球范围内,商行个人客户理财业务专业化规模最大、个人理财业务范围最广泛的的花旗银行,其综合涉及了投资、存款、贷款、保险、子女教育、养老计划等各个方面,在该国际性理财业务市场上始终处于优势地位,自始至终高度强调和重视理财产品的革新。和其相反的是,我们国家商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缺少深入的创新能力,造成在市场销售的理财产品很多功能重叠交叉,基本都大同小异,我国商业银行应该要实时掌握投资者的需要,并且结合目前市场的实际情况,一直对于产品、业务、服务加以革新。
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策略
我们国家银行业当前发行的个人理财产品大部分是以人民币固定收益类型为主,由于各方面的因素,我国的个人理财产品不能够满足人们的正常需求,我们必须重建这些产品。要想更好的实现产品的重建,我们必须对个人理财产品进行创新,这就要求加强银行业的革新能力的力度。其第一任务就是确定将来服务项目的发展趋势,我们认为个人理财业务产品的发展方向主要是将产品和资产证换有效地结合在一起。这样,银行就不必依靠其他金融机构来发展自己的业务,该银行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特点,按照顾客的要求设计出更加有用的个人理财业务产品。资产证换具有一些特c表现在业务复杂、管理方便、风险较大等,正是这些特点使得资产证换能够适用于一些特殊的商业银行。根据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状况,我国的相关组织已经明确指出了资产证换的具体实施方案。与此同时,我国一些商行已经推出了“类证券化”产品。从此可以看出,在不久的将来,这些产品会步入正轨,向真正资产证换产品转变。如果将资产证换和我国的一些理财产品相结合,那么我国的商业银行就能充分地发挥自身的创造力,更进一步促进我国商业银行的进步与发展。
参考文献:
[1]赵宇.新形势下我国商业银行如何拓展个人理财业务[J].现代经济信息,2010.
[2]曾乐.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研究[D].天津财经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