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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发热病人健康教育,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疟疾防治
按照市卫生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疟疾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三位一体”疟疾防治工作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靠科技、综合防治”原则,加强对消除疟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专业队伍,完善监测网络,开展疟疾防治业务培训,提高疟疾病例诊断、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能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各项措施,不发生本地疟疾病例,有效控制输入性疟疾病例的发生和传播。
(一)提高监测能力,加强质量管理
1、加强疟疾镜检站建设各级医疗机构均要建立疟原虫镜检站,配备镜检设备及相关试剂,同时要配备稳定的并通过上级业务机构培训合格的镜检人员,切实做好发热病人的疟原虫镜检工作。市疾控中心要对全市各级医疗机构镜检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推广快速诊断试纸条(RDT)的应用。市疾控中心疟疾中心镜检站应对全市“三热”病人血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质量考核,开展疟疾血片复检和血片质量互审。
2、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和质量管理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要全年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镜检工作。全年血检不低于乡镇辖区人口数的0.1%,合理按排全年的血检任务,疟疾传播季节(5-10月份)血检人数不低于全年血检总数的80%。外出务工的归国人员要全部开展发热病人血检。每月(截止25号)制作的发热病人血片,染色镜检后,于月底前将血片和统计报表报送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疟疾中心镜检站复核各医疗单位已检阴性血片的10%以上和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同时将网报疟疾病例血片、滤纸血及抗凝血送市疾控中心复核。市疟疾中心镜检站要留存复查血片及原始记录表一年,以备上级抽查。
(二)规范治疗措施,储备抗疟药品
为提高疟疾病例治疗及时率,杜绝疟疾死亡病例发生,市疾控中心应按规范要求储备抗疟药品,加强对抗疟药品的保存和使用管理,及时向医疗机构提供所需药品。对所有疟疾病例按《省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的免费抗疟治疗,实行全程督导用药。对采用青蒿素类药物治疗的恶性疟疾病例,用药结束后(口服双氢青蒿素哌喹片治疗后第3天、青蒿琥酯或蒿甲醚注射治疗后第8天)需再次采制厚薄血片和滤纸血各2张,以观察抗疟治疗效果。
按规定,在疟疾传播休止期(5月份之前),对周庄镇周北村去年发生的1例三日疟病人,采用“伯氨喹八日疗法”进行休止期根治治疗。
(三)开展病例核实,做好疫点处置
按疟疾疫情处置规范要求,全面推行疟疾散发疫情“1-3-7”工作模式,做好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工作。
1、疟疾疫情报告与病例核实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疟疾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在抗疟治疗前采制厚薄血片3张、滤纸血2张(每张2个直径1.2cm的血斑)和抗凝全血5ml,及时将血片、滤纸血、抗凝血送市疾控中心进行病例核实。市疾控中心要及时对送检血片进行复核,确认疟疾病例和疟原虫虫种,指导医疗机构制定用药方案,完成规范治疗。并尽快将血片、滤纸血、抗凝血报送市疾控中心。
2、疫点调查和处置病例确诊3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判断是否为本地感染病例。同时,完成专报系统中“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的信息录入,并用显微摄影系统拍摄镜检复核所见疟原虫图片报送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输入性病例的判定严格按照《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11年版)》中输入性疟疾的定义和判定标准进行。市疾控中心应在疟疾病例确诊7天内,组织对病例所在自然村或居民点进行调查,确认疫点是否存在疟疾传播条件,按要求进行疫点处置,完成专报系统中“疫点调查与处置表”的信息录入和上报。
疫点处置方法:规范全程治疗疟疾病人,对病家周边群众进行走访,向居民发放防治宣传材料,开展媒介种群调查;疑似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和输入性间日疟病例,需对其所在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围100米内的居民进行疟原虫血检或快速诊断试纸条(RDT)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对境外输入性疟疾病例,需及时对其同行人员进行疟原虫血检或快速诊断试纸条(RDT)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在疫点调查中新发现的实验室检测阳性患者,应给予抗疟药物规范治疗,按规定进行网报。5-10月份发现的疟疾病例,对疫点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围100米范围所有住家,采用菊酯类杀虫剂进行室内滞留喷洒。
3、疟疾疫情通报为及时掌握疟疾疫情动态,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规范诊治疟疾病人,各乡镇应每月按时上报疟疾疫情报表和疟原虫镜检报表。各医疗单位发现疑似疟疾病例时,应电话报告市疾控中心,进行疫情核实。市疾控中心要在疟疾流行季节开展疟疾病例侦查和防治工作督导,查找、改进防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通报疟疾疫情。
(四)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为切实做好我市疟疾防治工作,市疾控中心和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疟疾防治业务水平,增强疟疾防治意识,提升疟疾病例的诊断能力和输入性危重恶性疟疾病例的救治能力,尽最大努力避免因误诊误治导致输入性恶性疟病例的死亡。今年,各医疗单位要举办一期疟疾防治知识培训班,对临床医生和乡村医生进行疟疾防治知识培训,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省及市相关培训、进修活动。市疾控中心将开展疟疾诊治技术、疟原虫镜检技术培训,届时各医疗单位要按照要求派员参加。
(五)开展健教活动,提高疟防意识
认真开展4月26日“全国疟疾日”健康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消除疟疾政策和疟疾防治知识,促进生活方式的改变,提高广大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对出国务工人员主动提供咨询服务和预防药品。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结合健康教育课或主题班会活动,开展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等方式,向家庭渗透相关防治知识。市疾控中心要组织开展评估检查和工作督导,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和医务工作人员的疟防意识,提升防治工作水平,巩固消除疟疾成果。
(六)市消除疟疾达标考核工作
今年市将接受消除疟疾达标考核,要抽查辖区内1个县(市、区)进行复查。市疾控中心应按照《省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实施细则(2014年版)》要求,认真做好消除疟疾考核后资料的整理、完善工作,组织开展各级医疗单位疟原虫镜检人员及临床医生的业务培训,确保通过复核验收。
二、肠道线虫病监测
今年我市将在陶庄镇开展肠道线虫病感染情况监测调查,选择1-2个行政村中的若干个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完成1000人以上常住居民的监测任务。采用改良加滕氏法,进行感染率和感染度调查,对检出阳性患者,进行个案调查和驱虫治疗,同时开展相关社会因素和自然因素调查。
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务输出非洲、东南亚疟疾高发国家的人员逐年增加,输入性疟疾呈逐年上升态势。 2010年实验室诊断输入性疟疾27例,其中恶性疟21例,2011年1-8月份,诊断疟疾34例,其中恶性疟26例,宝应县从2007年发生首例输入性恶性疟起,就开始探索输入性疟疾的防治对策,逐步摸索出一套较为完整的防控措施,成功地救治了63例输入性恶性疟病例,笔者认为,输入性疟疾的防控工作应从下面几点抓起。
1 强化政府监管职能
疟疾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建康和生命安全的寄生虫病。其中恶性疟病情凶险,一旦误诊或治疗不及时,极易发展为重症疟疾导致死亡。自我县发生首例输入性恶性疟后,县政府十分重视疟防工作,及时召开县血地寄防领导小组会议,将输入性疟疾防治工作作为工作重点进行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输入性恶性疟防控工作的领导,履行政府监管职能。为做好输入性恶性疟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安全,2008~2011年县政府血地办、县卫生局、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强输入性恶性疟防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恶性疟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春节期间输入性恶性疟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治疗恶性疟病人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各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职责,规范了输入性疟疾防治措施。泾河镇是全县劳务输出重点镇,政府成立防治领导小组,召开卫生、劳务输出机构、村卫生服务站负责人会议, 专题部署落实输入性恶性疟防控工作,举办全镇劳务输出机构、村社区卫生服务站、预防保健所负责人及防治人员培训班。县卫生局加大对疟防工作考核力度,将疟防监测工作纳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与下拨经费挂钩。
2 完善监测管理体系
宝应县劳务输出机构众多,输出途径多样,人员结构复杂,给管理工作带来了难度,县卫生部门在原三级防治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三级疟疾疫情监测管理体系,明确了各级管理职能。县疾控中心行使监测核心职能。负责全县恶性疟防治工作督查和技术指导,以扬州市出入境检疫局的劳务输出人员信息资料为基础,以镇、村捕捉的劳务输出人员信息为补充,建立全县劳务输出机构和劳务输出国人员数据库,密切注意劳务输出人员返乡动态,落实输入性疟疾防控工作制度,并承担城区输入性疟疾的防控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监测主导职能。对辖区内劳务公司登记造册,建立劳务输出高疟地区(国)人员信息档案,及时搜集和上报辖区内劳务输出人员出国、返乡动态信息。社区卫生服务站发挥监测网底作用。村(社区)卫生服务站主动搜索上报辖区内劳务输出人员出国、返乡信息。全面开展疫情监测工作。由于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全县劳务输出人员疫情监测实现全覆盖,保证了劳务输出回归人员都在三级监测网络的“掌控”之中,有效避免了因漏诊、误诊而导致恶性疟死亡病例的发生。
3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建立定期联系、信息报告、发热病人流行病学询诊、疟原虫筛查等制度。县、镇防保机构每月下旬通过走访,电话、电子信箱与劳务输出机构联系,获取输出高疟地区(国)劳务人员信息,将当月劳务输出高疟地区(国)人员的基本信息载入数据库;村卫生服务站人员分片包干捕捉辖区内劳务输出人员出国、返乡人员信息,对输出高疟地区(国)人员信息进行旬报,对从高疟区(国)返乡人员信息核实登记,48小时内逐级上报;县疾控中心、镇防保所、村卫生服务站根据返乡人员提供的信息,采取主动上门或电话联系方式对同批返乡人员进行健康咨询服务和健康状况跟踪;县疾控中心向全县医疗机构印发了《告临床医生书》,人手一份,履行签字手续,各医疗机构门诊临床医生按照要求在接诊发热病人时先询问有无劳务输出史,劳务输出史的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筛查率100%,及时向防保所报告劳务输出史的发热病人血检结果,派专人将血片送疾控中心复检。全县203个社区(村)卫生服务站、85个体诊所、12所未设镜检站的民营医院作出不截留诊治出国返乡发热病人的承诺,动员有劳务输出史的发热病人到镇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并电话报告辖区内防疫部门备案。县卫生部门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对防控措施开展督查,对存在问题以书面督查报告形式限期纠正,使疟疾防治工作逐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徐州医学院门诊部,江苏徐州 221009
[摘要] 目的 为了解高校发热病例特点,以指导临床诊治,防控感染性疾病。方法 对2013 年1—12 月首诊于医学院门诊部的404 例发热学生病例资料进行回顾性统计分析。 结果 该组发热病例以中、低度发热为主,大一学生多于大二及大三,且以呼吸及消化系统感染性疾病高发。 结论 感染是高校发热病例的主要致病因素,应加强探索呼吸系统常见病的发热原因及诊治规律,注意筛查并隔离传染性疾病,防止疾病蔓延。
关键词 发热;高校;感染性疾病;呼吸系统疾病
[中图分类号] R44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742(2014)09(a)-0153-03
[作者简介] 李红(1968-),女,安徽明光人,本科,主治医师,主要从事内科诊疗与高校保健工作。
发热是医院门诊最常见的临床症状之一,其病种繁多,是内科临床诊治的重点及难点。目前由于流感、禽流感、SARA病例的出现,对学校、集体场所等人群聚集地方发热病例的筛查及诊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更好的预防并早期诊治发热性病例,及早发现具有流行病学特征的门诊发热病例,现对2013年1—12月间首诊于该高校门诊的404例发热学生病例进行临床资料回顾性分析,现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2013年度1—12月所有首诊于该高校门诊的发热学生病例。
1.2 诊断标准
全部病例判定发热以腋下测量体温升高为标准,测量前排除影响体温测试的各种因素,测量不少于10 min以达恒温。正常腋温在36~37℃,若腋温>37 ℃尤其超过37.2 ℃,可初步认为发热[1]。其中低热为37.2~38 ℃,中度热为38.1~39 ℃,高热为39.1~40 ℃,>40 ℃为超高热。
1.3 资料收集
所有患者均详细登记个人资料,测体温、问病史、进行体检,必要时选择血尿粪常规、X线摄片或至上级医院做其他相关辅助检查,做出初步诊断,及时治疗;不能诊断的发热待查病例转诊至上级医院,转诊后及时随访,补全后续资料。
1.4 统计方法
采用spss17.0版本统计软件对各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用率及构成比进行描述,并采用χ2检验。
2 结果
①404例发热学生病例中,女生226例,男生178例,年龄17~28岁,平均20.37岁,以低热及中度热为主,高热较少,超高热仅1例。男女生患病人数占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3.261,P>0.05)。男女患病人数占比及发热程度构成比,见表1。
②首诊于该高校门诊并能够确诊的363例发热病例中,发病原因以上呼吸道感染为最多,计295例,占总病例数达73.02%,其次依次为急性(胃)肠炎、胃肠型感冒、支气管炎、肺炎等,未发现有传染病暴况。因条件所限该校门诊不能确诊的41例病例以‘发热待查’转诊至上级医院。发热患者疾病构成,见表2。
③41例‘发热待查’病例转诊至上级医院后,20例因种种原因失访,另21例经追踪随访获得准确信息,其中仍以上呼吸道感染最多,计13例,2例肺结核位居第二。具体发热待查病例后续随访情况,见表3。
④404例发热学生病例按年级划分,以大一、大二、大三为多,患病率依次递减。因医学院校专业最后1年均在外实习,五年制专业大四在外见习较多,故大四发热病例明显减少及大五发热病例没有均为情理之中。该校研究生1年级基本在校上课,后期在临床一线较多,故发热病例也较少。发热患者年级分布见表4。
⑤404例发热病例按发病月份划分,以9、10月较多;3、4、5、6月及11、12月相差不多;1、2、7、8月份分别因在校时间长短(寒暑假原因)发热病例数表现出对应的因果关系,即在校时间越长的月份发热病例越多。具体发热患者月份分布,见表5。
3 讨论
该校2013年404例发热病例整体情况类似往年,未发现传染病暴况。从表4中可以看出,大一、大二、大三病例较多,其中尤以大一新生为多;而在表5中,以9、10月为多。综合表4表5可以看出,秋季为发热疾病比较集中的时期。大一学生对新环境不适应,缺乏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加之军训,且9月暑热尚存,最易患病,历年如此,已成规律。建议学校各相关部门应及时做好大学新生的健康教育和各项后勤保障,以提高学生防病治病能力。健康教育可有效提高公众的知识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2],而高校是宣教的最佳场所之一。
一、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教育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辖区登革热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爱卫部门要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经常性全县防蚊灭蚊,翻盆倒罐,填堵树洞,清理卫生死角,铲除室内外蚊孳生地,消除积水,杀灭幼虫和成蚊,降低蚊虫密谋,控制或消灭登革热传播媒介,切断登革热传播途径,降低发病风险。
宣传、卫生、爱卫、教育等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开展登革热防治知识宣传,使群众自觉行动起来,清除室内外白纹伊蚊孳生场所,预防控制登革热。
二、加强预警监测,严防疫情发生
继续在凤城、敖江、江南、东湖、县医院等建立监测哨点,按照《2014年县登革热监测工作计划》开展登革热蚊媒监测和人间疫情监测。各监测哨点6-10月份每月开展容器指数、房屋指数和布雷图指数的监测,在流动监测点内进行成蚊密度监测;5-11月份在人群中开展正常人群抗体水平调查和发热病人抗体调查。
三、提高医疗诊治水平,及时报告疫情
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疫情处理和监测人员登革热疫情诊疗、判断和处理等培训,重点是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各级医疗机构要不断提高登革热诊疗水平,减少登革热漏诊和误诊的发生,及时将病人送我县指定的县医院救治,做好危重病人抢救工作。收治登革热病人的县医院要做好防蚊灭蚊工作,防止院内感染。各级医疗机构发现登革热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网络直报。
四、规范病人管理和疫情处置
在疫情发生时,各地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登革热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等文件精神,加强传染病管理和蚊媒控制,及时规范处理疫情。对轻症病人就近隔离治疗,隔离期限从发病日起不少于5天,密切接触者进行15天医学观察。隔离区内应有防蚊措施,并进行灭蚊。及时采集病人血液标本进行血清学试验和病毒分离,以明确诊断。疫情证实后,应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采取综合措施,紧急杀灭成蚊,消除蚊虫孳生地,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
1.1建立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与医疗救治组,明确一名业务副院长负责预防保健工作(组织机构以文件形式发至各科室,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相关人员及科室主要负责人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1.2规范设置预防保健科,专人负责,配有专用办公室,配齐电脑、办公桌椅、橱柜、空调等必须的办公条件。
1.3完善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肠道门诊工作制度、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及职责、院内感染控制制度、自查工作制度、学习培训工作制度、结核病转诊、报告工作制度及流程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报告制度等,部分制度按规定制作标牌上墙。
1.4统一规范使用卫计委监制的各种登记簿和各种统计报表。
二、健康教育
2.1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栏(二级以上医院至少2个,一级医院至少1个),及时开展传染病及其它疾病的预防控制宣传工作,至少每2月更换一次宣传内容(有每期图片资料和汇总登记表支撑)。
2.2在门诊大厅、输液室、病区设立音像播放设备(电视机或电子显示屏)定期播放疾病预防与健康保健知识,音像材料不少于6种,每周播放1次以上(有播放记录和播放现场图片)。
2.3开展健康咨询宣传与健康教育专题讲座,结合国家各重大宣传日每年开展咨询宣传不少于6次,健康教育讲座不少于10次(有计划或方案、图片资料等;讲座主要指对病人或家属、社会大众等人群。县城医院自行开展,乡镇医院可与当地卫生院联合开展,资料齐全)。
2.4医疗单位在诊疗过程中开展针对各种慢性病与康复的个性化教育。
三、传染病管理
3.1及时、规范开展传染病诊断、报告与救治。建立健全门诊、病房、放射、检验相关科室登记薄,登记齐全,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保健科每天到相关科室搜索疫情并做好记录,及时对各科室报告的传染病进行网络直报,每月对重点科室工作进行督查,且有督查记录。
3.2规范开展肠道门诊工作。切实做到有泻必登与及时采送样(按登记数10%采样送检),肠道门诊建设做到“六有”(登记簿、采样器材、消毒药品、纱门纱窗、污物桶、洗手设施)。保健科于4-10月每月对肠道门诊进行督查,且有督查记录,肠道门诊结束后有全年工作总结。
3.3临床医生对发热病人要开具疟原虫镜检单,血检病人应能够在门诊发热病人登记薄上找到,常年开展发热病人疟原虫镜检工作,其中5-10月份血检数占全年80%,镜检阳性病例采集滤纸血2张、5ml抗凝血2份。预防保健科对化验室疟原虫血检工作进行督导,每月1次。县直医院次月2日前将血检数报疾控中心,血片按月及时送疾控中心复检。
3.4做好结核病诊断、登记与报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正常开展痰涂片工作。预防保健科每天对院内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信息收集与网络上报,每月对放射、门诊、传染科等相关科室结核病登记、报告情况进行督查,有督查记录,转诊单及时递交县疾控中心。结核病转诊率100%,转诊到位率95%以上。配合做好疑似病人追踪、密切接触者体检工作。开展“3.24宣传”与结核病诊治培训。
3.5做好H7N9、伤寒、出血热、菌痢、麻疹、流脑、乙脑等病例标本采样送检工作,标本的采集送检做到规范、及时。
3.6二级医院做好伤寒、菌痢等疾病的菌株培养与报送工作,县医院4株、分金亭3株、中心医院2株、中医院1株。
3.7做好麻风病人的筛查与报告,二级医院每年至少上报3例疑似病人、一级医院每年至少上报1例疑似病人。
3.8麻风病宣传与培训:在医院门诊皮肤科、外科、神经科张贴《麻风病早知道》宣传画。每年至少组织培训一次,对象为皮肤科、外科、神经科医务人员,培训资料齐全(签到、讲稿、试卷、图片)。
四、艾滋病防治
4.1二级医院VCT门诊咨询检测任务数:县医院、分金亭各150人以上,中医院、中心医院各100人以上,数据按月上报专报系统;所有医院艾滋病实验室或检测点:手术病人、产妇、性病、透析、结核病病人等必查,全年检测率达总人口10%以上,同时完成卫计委下发的参考指标数。检测数据均按月上报专报系统,检测点查出的阳性病例将标本及时送县疾控中心(检测点实验室工作考核细则另发)。
4.2艾滋病病例报告数据一致性:报告病例传染病报告卡、艾滋病性病附卡的纸质信息与网络上报内容一致,全部信息填写无逻辑错误。
4.3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咨询,宣传栏要有相应的宣传内容。“12.1”世界艾滋病日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
五、慢性疾病管理与体检
5.1做好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冠心病、脑卒中等慢性病的诊治和登记,每月以电子登记表形式上报,没有病例也要进行0报告。
5.2做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登记报告工作。
5.3积极配合卫生院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有关慢性病人每年一次体检工作,体检要做好登记与汇总统计。
5.4做好死因监测工作:有死亡登记册,死亡案例及时登记报告,死亡卡填写要完整,纸质报卡与网络报卡一致,年度的死亡卡原始存根要归档保存。医院每年开展临床医生的死亡证明书填写业务培训,每年开展一次院内死亡病例漏报调查。
六、重性精神病人管理
认真做好精神病人的诊断和治疗,落实登记、上报和卫生保健工作,配合做好重性精神病人访视、体检工作。
七、预防接种
7.1开展乙肝疫苗首针接种的单位:单独设置新生儿疫苗接种室并符合省卫计委11号文件有关规定要求,接种人员有《预防接种上岗证》,持证上岗。规范完整填写乙肝疫苗接种二(三)联单,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24小时内及时接种率达95%以上,规范使用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登记本,乙肝疫苗领、用有完整记录,疫苗存放符合要求。
7.2认真做好对医护人员预防接种副反应规范处置培训工作,积极配合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对疑似预防接种副反应的规范治疗与及时报告。
八、放射防护卫生
8.1放射工作场所(侯诊场所)应有《小心电离辐射》标志、《儿童慎做X线检查》标志、《孕妇禁止入内》标志。
8.2放射场所卫生防护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每年至少接受县疾控中心监测一次。
8.3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每2年体检1次,体检率100%,新上岗人员必须在上岗前进行1次岗前体检。个人剂量监测率100%,个人剂量元器件按要求及时送检。
九、消毒质量监测及中毒救治、报告
9.1开展消毒质量监测工作,二级医院每月至少自行开展一次全面监测,结果及时报县疾控中心,同时每年至少接受县疾控中心两次抽样检测;一级医院每年至少接受县疾控中心一次全面抽样检测,合格率100%。
9.2加强院内感染控制,治疗室、手术室、输液室、产房等按规范做好紫外线空气消毒工作,消毒记录完整。
9.3医院做好医院污水规范处理工作,每年至少接受县疾控对污水处理效果进行监测,二级医院两次,一级医院一次。
9.4每年进行消毒管理办法、院内感染控制培训一次,资料齐全(签到、讲稿、试卷、图片)
十、培训与督查.
我县根据2014年__省疟疾防治项目管理方案要求,将继续开展消除疟疾巩固工作,做好疟疾监测与防治工作,防止输入性疟疾疫情引起扩散与流行。
1、进一步完善消除疟疾资料整理工作。进一步收集、整理疟疾防治资料,完善有关疟疾防治的文件、数据、图片等相关资料归档工作,以便保存与查阅。
2、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工作。我县将加强基层人员和县综合医院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疟疾防控知识水平。
各医疗单位对临床初诊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发热,以及来往于疟疾流行区的发热病人,尤其是对到过国外(非洲、东南亚及南太平洋地区等国)及国内的海南、云南、安徽、河南、湖北等疟疾流行程度较高省份回归人员,及时开展血检疟原虫工作。
按照卫生部、卫生厅要求,我省为疟疾三类流行区,按行动计划的要求我县血检人数不少于总人口的5/万(传播季节5-10月血检人数不低于血检总数的80%),全县共需血检“三热”病人250人次,血片必须按《疟疾防治手册》要求制作,发热病人登记表应按要求录入计算机,血片和名单由县疾控中心保存备查。2015年各医疗单位血检任务分配如下。
表略
1、疟疾病例诊断后应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县疾控中心应做好每个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疫点处理工作,并在3天内及时将个案调查表传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科;发现本地传播病例应及时上报省疾控中心血液寄生虫病防治科和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防治科,并按照“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进行处理,及时扑灭疫情。
2、每个疟/!/疾病例均应进行实验室检测和分子生物学检查,对确诊的疟疾病人要及时按照疟疾防治方案给予系统规范化治疗(间日疟用氯伯八日疗法,恶性疟用蒿甲醚或氰蒿琥酯加伯氨喹),防止恶性疟死亡或继发病例的发生;高危人群应开展预防性服药,针对间日疟病人易复发的特点,在春季对上年的间日疟病人进行休止期治疗,减少传染源积累,防止疫情蔓延。
1、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大型流动人群聚居地进行摸底调查,重点针对流动人群,特别是往来境内外疟疾流行区以及原疟疾流行区的人群,定期搜索传染源,必要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疫情发生与流行;
一、工作目标
实现2009年疟疾发病总体较20*年下降30%以上。
二、工作内容与任务
(一)休止期服药
1、服药对象:全县20*年、20*年发生疟疾病例的自然村开展休止期服药,具体服药范围依据自然村内20*年~20*年所有实际疟疾病例和水体分布的特征确定。
2、服药方法:采取伯氨喹8日服药方法,即伯氨喹(每片7.5mg基质)成人每天3片,连服8天,饭后顿服(儿童用量详见下表);不宜服药对象为:1周岁以内婴儿、孕产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衰者、长期患有心血管疾病及肝肾功能不全者。
年龄组(周岁)1~34~67~910~1213~15
剂量(片)0.511.522.5
3、时间安排:(1)20*年12月上旬,举办全县疟疾休止期服药实施方案技术培训班;(2)20*年12月5日前,各乡镇填写2009年疟疾休止期服药自然村名单,上报至县疾控中心。登记开展休止期服药的自然村所有人员名单,现场划定服药范围,确定服药对象。(3)20*年12月中旬,各乡镇按分配的数量领取药品;(4)20*年12月30日前,各乡镇对开展休止期服药的行政村相关人员培训,并做好人群服药宣传发动工作;(5)2009年1月5日至1月15日,各乡镇进行人群服药;(6)2009年1月20日前,各乡镇完成服药工作,统计服药结果,上报至县疾控中心。
(二)传播期治疗
1、治疗对象:(1)对疟疾临床诊断病例给予氯、伯8日疗法及时、全程、规范治疗;(2)对发冷发热且无法明确诊断为其他疾病的患者进行假定性治疗,治疗有效者按疟疾病例给予规范治疗;(3)对疟疾实验室诊断病例给予氯、伯8日疗法及时、全程、规范治疗。
2、督导服药:各级医疗机构(包括村卫生室)对疟疾治疗对象开展督导服药。对实验室诊断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假定性治疗有效病例实行全程督导服药。
3、病例报告:(1)对于上述第1类和第3类病例作为疟疾病例报告;(2)对于第2类病例中,病程早期单独用氯喹、伯氨喹有效者作为疟疾病例报告,病程后期用氯喹、伯氨喹或联合用其他药而无法判断氯喹、伯氨喹疗效者不作为疟疾病例报告,但作为试治病例报告,为下年度休止期服药划定范围提供依据。
(三)高发村疫情处理
1、高发村,指以自然村为单位当年累计发病率达到1%(分子为当年累计疟疾病例报告数,分母为自然村常住人口数)者。
2、加强对疟疾疫情的监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对疟疾疫情的监控,一旦发现所辖自然村达到高发村的要求,即在24小时内赴所在自然村核实疫情,开展调查工作。
3、及时有效开展疫情处理。疫情核实后,48小时内对自然村根据发病的分布特征实行全民或部分全民村居民应急性服药,采取氯、伯4日疗法,以压低发病高峰。
(四)发热病人的血检
凡具备显微镜诊断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对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和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均应开展显微镜检查疟原虫,并确保完成血检工作的数量和质量任务。发热病人血检应达到以下指标:(1)发病率在10/万以上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镇总人口数的5%;(2)发病率在1/万~10/万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总人口数的2%;(3)发病率在1/万以下的乡镇:年发热病人血检人数不低于乡镇总人口数的1%;(4)近3年无当地感染病例的乡镇,应结合本地实际,重点对来自其他疟区的发热病人开展血检。发热病人的血检方法及要求按《全国疟疾防治技术方案(试行)》执行。
(五)数据上报工作
1、休止期服药:各乡镇要做好休止期服药摸底工作,统计汇总休止期服药村名单。在完成服药工作后,统计服药结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2、传播治疗和发热病人血检:各乡镇按月上报传播期治疗和发热病人血检相关数据表,于下月5日前上报至县疾控中心。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2009年疟疾防治工作,充分发挥疟疾防治领导小组的作用,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领导本乡镇疟疾防治工作;疟疾防治技术指导组负责相关技术指导,严格按照《疟疾防治技术方案》和《*抗疟药物不良反应处置预案》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宣传发动:为提高群众服药的依从性,各乡镇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开展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服药对象每人一张健康教育处方,并公布当地疟疾防治咨询电话。
(三)休止期服药范围的划定与督导服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抽调技术骨干,组成休止期服药范围划定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全县服药范围的划定工作。各乡镇要按步骤首先登记开展休止期的自然村所有人员名单,现场划定服药范围,确定服药对象,进行人群服药。负责组织对村防保人员和送药小分队各项技术措施的再培训工作,保证科学合理地划定各自然村休止期服药的范围和对象。
各休止期服药自然村要组成以乡镇防保医生、村干部、村医等有关人员组成的服药小分队,根据划定的服药范围和不宜服药的人员确定服药对象,并做到送药到手,看服到口,不服不走,要求服药率达到95%以上,全程服药率达到90%以上;在确定服药对象时,应详细了解服药对象的身体情况,对不宜服药的对象一律不准服药,严格掌握服药禁忌症范围。
(四)做好不良反应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各乡镇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服药不良反应的应急处理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防止出现。疟疾防治技术指导组负责相关技术指导。
四、职责与分工
(一)各乡镇政府:全面领导、组织本区域的疟疾防治工作,积极筹措必要的防治经费,协调相关部门参与疟疾防治措施的落实。
(二)县卫生局:负责制定疟疾防治措施的实施方案与计划,组织实施疟疾防治工作,召开相关会议,并向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相关信息。
(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指导本地区疟疾防治工作,承担对乡镇防治人员技术措施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2、负责抗疟药品等物资的领取、发放和管理工作;3、负责汇总、分析、上报和反馈本地区疟疾防治工作结果。
(四)乡镇卫生院:1、负责实施所辖村级、街道各项疟疾防治工作;2、负责对村级人员的休止期服药和传播期治疗工作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3、负责辖区抗疟药品等物资发放和管理工作;4、负责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反馈本辖区疟疾防治工作结果。
(五)村卫生室:1、负责实施本行政村各项疟疾防治工作;2、负责本行政村疟疾休止期和传播期治疗对象的督导服药。
一、行政管理:
1、年初有工作计划,年中有自查报告和半年总结,年终有总结和考核自查报告。
2、每月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一次,各种制度上墙,按时完成各种材料上报工作。
3、使用统一的基本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工作登记表、卡、册、档案规范管理。
4、积极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及医疗服务工作,积极参加药品统一代购及乡村一体化管理。
5、按时参加例会及业务学习培训,并作好学习笔记。
二、疾病预防控制
1、认真作好疾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按时上报疫情,报告率100%,严防传染病的发生及爆发流行。
2、计划免疫工作:按时通知和督促接种对象进行疫苗接种,按计划完成各苗的接种任务。
3、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计划外各种疫苗活动。
4、按时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5、认真作好结核病人治疗的全程督导,督导率100%。
6、及时上报本村死亡人员、发热病人。
三、妇幼保健工作
1、及时准确上报本村的孕妇数及出生情况,认真填写及开展高危孕妇的筛查,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全面完成。
2、认真做好妇幼卫生知识及降消项目的宣传工作,村宣传覆盖面达100%,孕妇知晓率100%(外出除外)。
3、按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资料存根等进行归档保存。
4、做好孕产妇的转诊工作。
四、医疗工作
1、遵守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规范以及村卫生室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医务服务工作。
2、处方书写规范,用药、收费合理,配伍正确,并有病情和治疗记录。医疗垃圾及时正确处理并完善记录备查。
3、热情接待病人,不得推诿病人和拒绝出诊,做好病人的转诊工作。
4、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宣传动员工作,让农民得实惠。
5、认真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药物零差价销售。
五。健康教育
1、认真做好本村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工作,制定好全年的健康工作安排,做到工作有计划,做后有总结。
2、针对重点人群有针对的慢性病进行讲解,让老百姓了解一些慢性病和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情况。
3、对季节性的疾病做好预防工作,特别是一些具有传染性的疾病,让老百姓增强传染病的认识和懂得一些防治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