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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政治哲学的逻辑出发点是性善论,他把这一理论作为其伦理政治的基础,以此衍生出仁义礼智的道德体系和王道仁政的政治理想。柏拉图则以理念论为基础,推理出正义的城邦。
历史上,是孟子第一次从理论的高度提出了人性善的命题,并阐述了性善和仁政之间的关系。孟子认为,人性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本质,也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属性。人生来就有“善”的本性。这种善心就是四种道德品质的发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和“是非之心”。由这四个发端又可以产生出四德,即“仁”“义”“礼”“智”。据《孟子·告子上》记载:“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辞让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因此四德是人与生俱来的。但是人应该保养善端并且进行扩充,否则就会丧失。善端如何扩充并发展为四德,这就取决于后天的环境影响,教化以及自身的努力。因此孟子强调应该加强自身的修养,要尽心、知性、存心、养性,能够做到这些,就可以成就为君子。
孟子的四德以人道为前提,将人伦次序划分成五类: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其中根本是仁义,礼智则是为仁义服务的。孟子将人性善体现在人们的社会关系中,为施行王道仁政提供了强大的心理基础和坚实的道德保障。首先,因为人性本善,统治者也有“不忍人之心”,并且通过后天的自身修养,才可能恩泽于广大百姓,亲民,爱民,重民,才有可能成就王道仁政。其次,正是因为人性善,所以作为仁政实施的对象——臣民们才有可能听从君主的教化。如果人性非善,统治者或许只能通过武力才能实行统治,因此就不可能施行仁政。再次,就是统治者施行仁政必须得民心,与人性善相合,这样臣民才会一心追随君主。
柏拉图师承苏格拉底,倡导“美德即知识”,这与其理念论的哲学观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柏拉图认为具体的可感的物质世界是不真实的,且可感世界之外存在着一个理念世界。万事万物都有其“理念”,理念是世界的本原,现实世界只是理念世界的摹本和影子。桌子之所以成为桌子是由于它分有了桌子的理念:美的事物之所以美是因为分有了美的理念。理念是绝对的,现实世界史相对的,理念世界是现实世界追求的目的。万事万物都有其理念,而理念世界史分等级的,最高理念是“善”。至善是一切事物,一切属性所共同追求的最高目标,它能使一切事物处于和谐完好的状态。柏拉图认为,真知只能是运用理性对理念世界的认识,对可干世界的认识是不真实的。
理想国是柏拉图理念论在城邦国家上的体现,善的理念在理想国中的体现就是正义。柏拉图所勾画的理想国是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这四种美德的完美体现。“哲学王成为我们这些国家的国王,或者我们目前称之为国王和统治者的那些人物,能严肃认真的追求智慧,使政治权利与聪明才智合二为一,否则的话对国家甚至我想对整个人类都将祸害无穷,永无宁日。”柏拉图认为,统治理想国的哲学王,除了善于学习,强于记忆,勇敢,大度,还必须经过特殊的教育训练,以理性为指导,通过良好的教育获得志高的知识德行,达到至善的境界,按照至善至美的原则来治理国家。他推崇哲学王的统治,把哲学与政治结合起来,重视统治者的智慧和理性,这是柏拉图理想国的特色。
二、孟子的仁义和柏拉图的正义
孟子政治思想中的价值核心是仁义,而柏拉图则是正义。仁义是处理伦理关系的情感方式;正义是以知识为前提的理性建构。由此看出,孟子重视的是情感主义,而柏拉图则注重理性主义。二者的政治哲学观是不同的。
孟子政治学说的伦理基础是仁义礼智的道德体系,其核心是仁。仁义发端于不忍人之心,是发自于人的内心深处对别人的痛苦感同身受和想要及时援助的一种质朴的感情。仁义不仅关系到个人的道德品行,而且还是规范伦理关系的原则,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孟子王道政治的理想。这种观念体现在君臣与君民关系中就是统治者应该讲仁义才能得民心、得贤臣从而得天下,也就是内圣方能外王。只有统治者自己讲仁义,成为道德圣人,臣民才能够忠诚效仿,顺从于君主的统治。在孟子的理想中,仁义既是调节家庭伦理关系又是调节国家内部政治关系的规范。君臣之义来源于父子之亲,这一点体现了孟子观念中情感之上的价值取向,同时也反映出当时家国一体的社会结构。
与孟子不同的是柏拉图的政治思想核心是正义,同时也是他所描述的正义城邦的主要特征。在柏拉图看来,正义的城邦就是实现至善理念的城邦,而至善理念的实现必须建立在理性探索的基础之上。所以柏拉图将理性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如何通过理性来探索出正义的原则,在他看来,正义就存在于他所构建的理想国的原型当中。他指出:“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的天性的职务。”“正义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别人的事。”这就为柏拉图所划分的三个等级提供了依据和支持。城邦的正义体现为代表理性,意志的统治者及军人阶层统治和保护城邦,代表欲望的生产者阶层则属于被统治者,只有这三个阶层各安其位,各守其责,城邦就兼具了智慧、勇敢、节制的美德,并且最终实现正义。由此可以看出,柏拉图的正义是一种不越界的正义,城邦中三个阶层互不干涉,各自发挥自己的作用。
三、王道政治与正义城邦
(一)不同点
孟子说:“人有恒言,皆日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孟子以人伦家庭关系来理解国家,把政治关系看作是伦理关系。柏拉图理想的城邦是道德城邦,即正义国家,他的理想国就是要完美的体现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这四种美德。1.二者政治观的建立基础不同,孟子的政治观建立在对家庭伦理关系的依赖上。他讲的人际关系是一种类似家庭式的长幼尊卑的关系。柏拉图的政治观则建立在个人伦理基础上,政治秩序依靠道德来维系,城邦中因分工不同,其地位也不同,而分工则是按照德行实施的。2.二者阶级划分不同,孟子按照身份划分等级。他所做的社会分工是劳心者和劳力者的划分,其依据是劳动的性质和阶级的地位。他认为,从圣人到民众,都是同类,一律平等,强调以民为本。柏拉图则是按照个人的道德等级划分为统治者、护国者和供养者,其依据是人的三种天性:理性、意志和。并且三种阶层互不干涉,不可逾越,正是其正义的体现。3.道德教育不同。孟子强调不分等级的道德教育,内容主要是四德一一仁义礼智的教育,尤其强调仁义德行的培养。虽然承认人的贤愚、君子和小人之分,但是通过教化和自我修养都可以明德至圣。柏拉图则强调教育按照等级划分,不同等级分别以智慧、勇敢和节制来教育,并且普遍重视智慧的教育。4.财产所有制不同。孟子强调“制民之产”,物质财富属于民众。柏拉图则主张废除私有财产,达到城邦高度的和谐统一。
(二)相同点
关键词:哲学王;柏拉图;理想国
中图分类号:B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2-0068-02
柏拉图所处的时代,雅典正逐渐被一种“天下失序”的氛围所笼罩,“理想国”正是他试图重构秩序,实现正义的一种努力。“哲学王”是理想国得以构建的核心,在柏拉图看来,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只有实现了哲学家的统治,才能真正地实现正义。那么,哲学家的统治是如何可能的呢,即柏拉图是怎样论证这一思想的,同时站在今天的角度我们又应如何审视这一思想呢?
一、三要素说与理念论:柏拉图对“哲学王”必要性的论证
“正义”是柏拉图构建其“理想国”的出发点和归宿,而在柏拉图时代的希腊,人们普遍持有的是一种有机体国家观,即把国家当作一个整体,国家中的成员作为它的组成部分,地位低于整体,“个人没有被视为独立的自我,而被视为秩序的一部分,不是要追求孤立自我的幸福,而是要履行秩序中的特定职责”[1]。柏拉图也是如此,他所追求的不仅仅是个人德性意义上的正义,更是整个城邦的正义。
以此为基础,柏拉图开始了他心目中理想城邦的构建。城邦诞生于分工原则的基础上:城邦中每个人仅从事一项最符合自己禀赋的工作。基于这一原则创立的城邦中的成员分为三个等级:统治者,其责任是让每个人都能够得到最适合他天性的工作,以保障每个人的幸福;护卫者,其责任是国家的防卫工作;生产者,负责经济。其中,统治者的美德是智慧,护卫者的美德是勇敢,而护卫者与生产者自愿服从统治者的领导,便是节制的美德。柏拉图认为,如果城邦中每个人依自己的美德行事,那么这就是正义的城邦。而与城邦相对应,每个人的灵魂也分为三个部分:理智、激情和欲望。理智追求真理,因而能够知道什么对整体与每一部分是好的,能被称为智慧;激情能够遵循理性的指导,知道什么是真正应该畏惧的,而不受娱乐、痛苦影响,就能够被称为是勇敢的;当一个人的欲望没有丝毫不情愿地接受理性的统领,那他就被称为是节制的。而当一个人能够运用理性,妥善管理灵魂中的其他部分,他就实现了个人的正义。柏拉图认为,只有哲学家具有理性和最高的智慧,能够实现个人的正义;而只有当哲学家成为整个城邦的统治者时,城邦的成员才能发挥各自的功能,实现城邦的正义。
除了“三要素说”,柏拉图还借助理念论来说明哲学家成为统治者的必要性。他将世界分为可见世界和可知世界,可见世界是以具体事物为认知对象的世界,而可知世界是以理念为认知对象的世界。柏拉图又进一步区分了知识与意见的差别:意见是对事物表象的认识,并不能指向事物的本质;而知识则是理念形成的认识,是对事物本质的正确认识,“知识天然地与有相关,知识就是知道有和有者的存在状况。”[2]220治理城邦同样是一门知识,所以哲学家成为统治者的必要性也在于:统治者必须具有关于统治的知识,而只有哲学家才能够把握知识,因此,只有在他们的统治下城邦才可能实现正义。
此外,柏拉图还认为统治者必须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而勇敢、无私、节制等美德正是作为一个哲学家所具有的。
二、造就哲学家与使哲学家成为统治者:柏拉图对“哲学王”可能性的论证
哲学家有必要进行统治并不意味着哲学家必然的统治,在柏拉图看来,其间至少还缺少两个步骤:第一,城邦中要存在哲学家;第二,哲学家要能够成为统治者。实现了这两部,“哲学王”的理想才有望实现。
(一)造就哲学家
要实现哲学家的统治,有哲学家存在是必然前提。柏拉图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分析了如何造就一个哲学家。
主观方面,成为一个哲学家首先需要一定的天赋,柏拉图说道:“一个人如果不是天赋具有良好的记忆,敏于理解,豁达大度,温文尔雅,爱好和亲近真理、正义、勇敢和节制,他是不能很好地从事哲学学习的。”[2]233只有天赋并不够,他还要进行一系列的学习,首先是数学、几何、天文,进而是辩证法。柏拉图相信这些极其精确的学科乃是唯一适合于被用作哲学研究入门或者导论性质的课程,借由这些课程的学习,哲学家能够对他的研究对象――理念――获得同样精确的认识。
同时,一个哲学家要健康成长,还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客观环境。柏拉图认为,“要不是碰巧生活在一个合适的国家里,一个哲学家是不可能有最大成就的,因为只有在一个合适的国家里,哲学家本人才能够得到合适的成长”[2]248,但他所了解的现有环境却并不能提供适宜哲学存在的土壤。具体来讲,首先是来自公众的舆论压力,年轻人很难顶住公众指责和赞美的洪流而坚持自己的看法。其次是利益的驱动,由于很早就显现出它的卓尔不群,具有哲学天赋的青年周围往往会围绕一群谄媚之徒,使他妄自尊大,骄奢自满;而即使他接受忠言,能够走向哲学之路,他周围的人也会由于认为哲学对他们无用而进行百般阻挠。最后,是伪哲学家败坏了哲学的名声,使具有哲学天赋的青年对哲学失去了兴趣。因而,哲学家成长的困难不仅在于对天赋和教育的高要求,还在于恶劣的环境使哲学家堕落变质。
尽管哲学家的造就是困难的,恶劣的环境又扼杀了他们中的一些,但是柏拉图认为仍然有微乎其微的少数人有可能成为哲学家,他们或是因为出众的天赋,蔑视其他技艺,或是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却因为流放而避免了腐蚀,或是身体羸弱远离政治,甚至可能是由于神迹的恩典。
(二)哲学家如何成为统治者
实现哲学家的第二个必要步骤是使哲学家成为统治者。但现实的情况是,在城邦中产生一个哲学家已经是如此的艰难,与之相比,哲学家要成为统治者更是难上加难。柏拉图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责任并不在于哲学家,而在于世人,这就如同“船长求水手们受他管制或者智者趋赴富人门庭一样,都是不自然的”[2]236,真正的统治者不应该要求被统治者接受自己的统治,而是应该有要求被管制的人去请求统治者的统治。
而之所以会变为现在这种情况,柏拉图一方面认为,这是由于人不了解真正的哲学和哲学家,进而对他们产生了误解,这往往使“配得上哲学的人离弃了哲学”,而伪哲学家们同时又进一步加强了人们的这种误解。
哲学家不受重视的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柏拉图以一个洞穴的比喻做了说明。如前所述,柏拉图认为只有哲学家才能把握理念,即事物的本质与真理。普通人只拥有意见,他们不能理解真理,甚至认为真理是荒谬的。因此,哲学家沦为了无用的所在;更进一步讲,由于哲学家掌握的真理对现状起到的是一种颠覆的作用,他们有可能被公众敌视而身处危险的境地。所以,哲学家往往最终选择了沉默,“看别人干尽不法,但求自己的能终生不沾上不正义和罪恶,最后怀着善良的愿望和美好的期待而逝世,也就心满意足了。”[2]248
此外,哲学家要成为统治者还面临着它自身的障碍。因为已经习惯了光明生活的灵魂是不想再被黑暗所迷误的,“那些已经达到这一高度的人不愿意做那些琐碎俗事,他们的心灵永远渴望逗留在高处的真实之境”[2]276。
虽然哲学家在城邦中的处境是艰难的,其自身也缺乏成为统治者的意愿,但柏拉图仍然认为他们是有可能成为统治者的。对于大众,可以凭借教育将人性朝着正确的方向型塑,说服大众,使他们接受哲学家的统治,甚至,如果有必要,谎言也是一种可行的手段。“如果公民受到了良好的教育,那么他们就很容易懂见他们所遭遇的各种困难,并且很容易应对突然出现的紧急情况”[3]。而对于哲学家自身来说,柏拉图也认为哲学家们虽然不愿,但仍然会再回到“洞穴中”。他无法坐视自己的同胞身处“洞穴”中而置之不理,因而“自由地选择了不自由”,利用自己的道德和智慧让他的人民过上幸福的生活。所以,哲学家从政不仅是一项道德义务,更是偿还人情的要求。
综上所述,柏拉图为我们阐释了实现“哲学王”理想的两个必要步骤。尽管实现他们困难重重,但柏拉图仍然认为是有希望的
三、短评:对柏拉图“哲学王”思想的理论审视
哲学王思想是柏拉图在当时“天下失序”的大背景下,重构统治秩序的一种尝试,虽然最终连柏拉图自己也承认这一设想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时至今日,他的思想对我们来说仍有许多积极的意义。
首先,“哲学王”思想为人类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多维的视角。桑德尔曾指出,理想国能否实现只是一个次要问题,如果柏拉图真的认为理想国能够实现,那只能说明他不仅仅是过于理想主义,甚至可以说是政治上的无知。显然事实并非如此,柏拉图的真正用意在于阐明一种国家的本质,指出一种应然的国家状态,为现实的政治发展提供崭新的视角和前进动力,而不是提出一个有待实现的乌托邦的设计方案。
其次,“哲学王”思想突出了由专家治理国家的重要性。哲学家进行统治是因为他能够掌握治理国家的技术,而寡头制、僭主制、民主制之所以是不正义的制度,正是由于这些国家并不由“专家”治理,而是依据统治者的欲望。同样,回顾整个人类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因为缺乏恰当的统治技术和能力而造成的政治动荡比比皆是,而现代工业社会的政治在复杂度、广泛性和专业性等方面更是大大超越了历史上的任何时期。正如韦伯指出的,对于政治家这种职业,只有那些对于政治事务有着浓厚兴趣,同时具有较高政治理性和政治能力的专家才能驾驭,这点对今天的中国尤其有警示意义。
最后,“哲学王”主张的道德统治,把人的精神生活纳入政治的视野之中,这给我们诸多启示。柏拉图继承了他老师苏格拉底“美德即知识”的命题。他认为哲学家是最有美德的人,也只有他能够挖掘潜在于每一个人灵魂中的美德,哲学家的统治实际上也是一种道德的统治。虽然这种统治在现实中不可能实现,但我们不能对其这样评价,正如上帝同样不存在于现实生活中我们却不能否定其意义一样。博尔曼认为,在西方社会的文化正面临着一种“精神崩溃的危险”,而造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就是道德信仰的缺失。同样在今天的中国,层出不穷的各种社会问题往往都与道德的缺失有关,“哲学王”思想虽然不能给我们提供直接的出路,但其中的闪光点,如始终将人的精神生活纳入政治的视野下,仍然可以给予我们多样的启发。
参考文献:
[1]巴克.希腊政治理论――柏拉图及其前人[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247.
“柏拉图非诗”是柏拉图诗学思想的中心。柏拉图目睹了雅典城邦的衰弱与灭亡,并将这一切归之于“德性的沦丧”,也即“理性的沦丧”。他发现正是诗的误导使希腊人沉迷于感性的迷乱和神秘的迷狂之中不能自拔。由于柏拉图将理性知识设立为衡量一切的标准,从而使“诗”这种包含非理性因素的“摹本之摹本”成为哲学家斥责的对象。诗人也就成为“理想国”中不受欢迎的人。即使对自己最心爱的荷马,也无法避免遭受被驱逐的厄运。虽然柏拉图对诗的批评言辞激烈,对诗人进行了驱逐,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已经完全摈弃了诗。他也热爱诗,也“赞美过品达,欣赏诗人厄庇卡尔莫斯的灼灼才华。对于诗和诗人,柏拉图并非只会挑剔和横加指责。”因此,柏拉图并没有完全否定诗,认为诗没有任何价值,而是在其“文艺为政治服务”思想指导下对当时的诗进行了有目的性、有针对性地批判,并在批判的基础上建立起自己的诗学思想。
柏拉图生活在公元前427年至公元前347年之间,此时的希腊文化已由文艺高峰转向了哲学高峰。在古希腊早期,希腊史诗是希腊民族的百科全书。荷马、赫西俄德作为希腊的伟大诗人,常被视为是具有非凡智慧的导师。然而,后起的哲学家们却不以为然,他们对“谁据有真理?”的回答当仁不让。“无论色诺芬对荷马的指责……还是普罗塔哥拉委婉地把荷马、俄尔普斯视为智者,以抬高自己的地位,都是哲学家与诗人发生冲突的表现。”但是柏拉图并没有采取简单指责诗歌的方式,而是希望通过建构其完整的哲学体系来进行理论说明。他并不想通过单纯的用哲学否定诗歌的方式来结束争论,而是希望在其哲学体系之内完成对诗歌的改造,从而体现出诗歌存在真正价值,这也是柏拉图诗学理论的核心。作为一位有影响的思想家,对诗的挚爱使他难以相信诗真会成为哲学的敌人,对特别是对荷马的崇敬使他即使在痛斥诗人们种种“过错”之际,仍然念念不忘他们的功绩。这种矛盾的思考使得他诸多论述都留有余地,充分体现出柏拉图进行理论探索的艰难与谨慎。
而在其文艺思想中,柏拉图这位早年曾创作过抒情诗与戏剧诗的文学挚爱者,也不时地从正面和反面表达着自己的诗学主张。首先,是他的“模仿说”。柏拉图曾以文艺是对理式世界“摹仿的摹仿”为由对文艺加以否定,他认为文艺不可能表现真实本体,因而与真理隔着三层。但是在《斐德若篇》中,柏拉图明确地指出,只要诗人们的著作是根据真理的知识写成的,那么就应被冠以“爱智慧者”或“哲人”的高贵名号。这从一个侧面表现出柏拉图是多么渴望诗与哲学的结合,希望通过哲学来拯救诗。其次,在他的“灵感说”中,柏拉图通过把文艺创作归于灵感,又把灵感归于诗,诗人也成了“神的代言人”。和哲学家一样,优秀的诗人也可以跟哲学家一样受人尊敬。然而,在柏拉图看来,非常的遗憾的是包括荷马在内的传统诗人不能把通神的灵感用于理性的思辨。因此,在柏拉图看来真正的诗文专家应该珍惜神赐的机会,把神的厚爱化作寻求新知的动力,用内容丰富,形式绚美的文字表现出人的智慧。诗歌需要知识的参与,必须包含丰富的知识内涵,使人增长知识,充分发挥诗的教育教化作用。只有这样,诗才能体现出其存在的价值,诗人才是可敬之人。
柏拉图的文艺思想是根源于其政治理想的,所以,柏拉图主张文艺必须为他的政治理想服务,诗歌也不例外。尽管柏拉图大力声讨诗人的各种罪状,要把诗驱逐出理想国,提倡建立诗歌检查制度,但换个角度想他这正是在为诗歌建立规范,希望诗歌能够按照他的设想充分发挥其优秀诗作的引导作用。柏拉图正是在这种看似相互矛盾的主张中赋予其诗论思想以潜在的张力,努力实现着诗与哲学在深层内涵上的融汇,这为后代诗学思想的发展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正是由于柏拉图对诗进行了近似苛责的批评,从而引起了后世“为诗一辩”的诗学思想探索。其弟子亚里斯多德就首当其冲,对柏拉图进行了批判。然而这两种看似背道而驰的诗论,从其思维模式与立论基础上来看,其实是一脉相承的,亚氏的《诗学》不过是一种修正过的柏拉图主义。亚氏以后的西方主流诗学基本上也是在他所确立的柏拉图的思维模式中展开的,即在感性与理性的冲突中,要么强调坚持理性中心,要么强调感性中心,或调和两者的矛盾。柏拉图正是以自己独特的哲学家的思维富于诗以更理性的思考,从而为诗学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
参考文献:
[1].陈中梅:《诗与哲学的结合――柏拉图的心愿》,《外国文学评论》,1995.4。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 柏拉图 哲学与政治之争
美国学者尼柯尔斯(Mary P.Nichols)曾在她一部专门讨论柏拉图《理想国》的著作中提到,在考察哲学与政治的冲突问题上有三部古希腊政治思想著作不容忽视:阿里斯托芬的《云》、柏拉图的《理想国》和亚里士多德(后文简称亚氏)的《政治学》卷二。在《云》中,阿里斯托芬批评苏格拉底的哲学有导致政治走向抽象化的危险,这种批评被尼柯尔斯视为是通向理解《理想国》的重要通道,因为在她看来,《理想国》中的许多对话都可以看作是柏拉图针对阿里斯托芬的指控而为苏格拉底进行的辩护。
但显然,亚氏并不认为柏拉图的这种辩护有多少道理,在《政治学》中他指责苏格拉底所构想的“言辞中的城邦”过分追逐稳定性和统一性,无视公民的禀赋差异对于城邦政治生活的价值,这种按照哲学来简化政治的方式,最终将导致城邦的消亡。亚氏认为,面对着《理想国》中所凸显出来的哲学与城邦的紧张冲突,哲学应该认真去思考二者之间的关系,这种思考在他的《政治学》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在此他以一种柏拉图所未曾有的方式将哲学与政治结合起来。
由于《政治学》卷二是亚里士多德对《理想国》批判最为集中之处,本文拟通过对该部分的考察,并结合卷一的思想,来一窥古希腊政治生活中的哲学与政治之争。文章第一、二部分总结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的批评,第三部分对亚里士多德的观点做出评析。
在《政治学》卷二的一开始部分,亚氏指出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所构想的那种趋向整体划一的城邦,最后肯定不会成其为城邦,反而会导致城邦的消亡。他的理由是:
首先,“城邦的本质就是许多分子的集合”,而且,“组织在它里面的许多人又该是不同的品类,完全类似的人们是组织不成一个城邦的。”他认为城邦不是同质性的,而是由多样性构成,政治共同体是一个异质性的整体。在《政治学》卷一中,亚里士多德指出,女人和奴隶,主人和奴隶、男人和女人天然有别。“凡是赋有理智而遇事能操持远见的,往往成为统治的主人;凡是具有体力而能担任由他人凭远见所安排的劳务的,也就自然地成为被统治者。”在家庭生活中人们彼此都存在着巨大差异,城邦又是由家庭发展而成,那么生活于城邦政治生活中的公民彼此之间必然存在着禀赋和才能之间的差异。对亚里士多德而言,由于人们禀赋和才能的差异性而带来的竞争,带给城邦政治生活的并非像苏格拉底所言只是不安定和危险,而是会使得城邦更富朝气和更具卓越。而如果柏拉图非要使城邦整齐一致,以维护城邦的稳定,那么他就是在把一种人为的一致强加给城邦,而无视城邦公民的自身禀赋和潜能,强迫人们趋向于同一。这种做法在亚氏看来,显然是违法城邦的自然本性的。
其次,倘若城邦以“单一”为趋向的话,那么,显然家庭要胜于城邦,而个人又要胜于家庭。但亚氏认为,虽然从发生程序上城邦后于个人和家庭,但是,城邦“在本性上则先于个人和家庭。就本性来说,全体必然先于部分。”即是说,城邦是个人和家庭自然演化的趋向而不是相反。因为在他看来,无论是从人的自我保存角度,还是从人具有理性和言语能力的角度看,“人类自然是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固然,城邦因为人的理性和言语能力而趋向善的生活,但是城邦的优良生活绝不是无差别的同一。在亚氏看来,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以身体最为明显,随着理性和言语能力的彰显和发展,人逐渐成熟起来,其性格差异也越发明显。对于人类彼此间存在的多样性,我们应该要予以确认并尊重,因为这是政治生活的本性所在,它可以制约阿里斯托芬在《云》中所批评的苏格拉底对抽象性追求的倾向。但显然,在《理想国》中,苏格拉底的政治建构无意去认真考虑人自身禀赋、性情之间的差异,认为这些都可以在哲学家所构想的政治建制之中得到克服,这种思想在他关于财产共有、妻儿共育的政治建制中得到了明确体现。
但在亚氏看来,柏拉图所提出的财产共有、妻儿共育的政治主张,固然是以促进城邦的统一为目标,但这并非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手段。他说,“苏格拉底给一个完整的城邦的划一性所拟定的标志是全体的人们,在同时,[对同一事物]说这是‘我的’或‘不是我的’;纵然政治团体以统一为至善,苏格拉底这样的公式也不适于用作城邦整体的统一标志。”
就财产公有而言,一方面,亚氏指出,人的罪恶与财产的公有或者私有制度无关,而与人的本性有关。他说:“实际上,所有这些罪恶都是源于人类的罪恶本性。即使实行公产制度也无法为之补救。”甚至财产公有可能导致的纠纷比财产私有更多。另一方面,他批评苏格拉底未充分思考世间发生的事情,所提出的政制并非基于史实,而仅是从正在形成的事情中推理出来的抽象的善。因为,如果财产公有制度是优秀创见的话,那应早就被先贤发现。另外,他还指出,财产公有制度是否也适用于城邦最底阶层(如占整个公民团体中大多数的农民)?如果适用,那么无从区分军人阶层与城邦最低阶层之间的区别。这样一来,也就无从解释为什么他们就应该甘愿受治于人呢?如果不适用,城邦将一分为二,变成为相互敌对的两个阶层,城邦将陷入紧张的对峙状态,这种状况下城邦何来幸福而言呢?
就妻儿共育而言,他指出,这种组织方式并不能促进政治共同体的融洽,反而会使得“友爱”的精神受到伤害,最终伤害城邦。一方面,这种主张忽视了人们对于公共事物往往最少关心,人们最为关心的是自己的所有。如果实行妻儿共育的话,由于每个公民将有一千个儿子,而这些儿子并不是个别公民自己的,它就会导致每个公民看似都是任何儿子的父亲,但是,结果却是任何父亲都不管任何儿子。另一方面,因为,像诸如伤害、杀人、吵架和诽谤等罪行,如果发生在非亲属人之间,那么人们看的比较轻,故往往容易发生;但如果是发生在父母和近亲之间的话,那么就成为伤天害理的罪恶而往往不容易发生;而按照苏格拉底的这种共产制度安排的话,人们之间互不知道亲属关系,那么这些罪恶往往就容易发生。如此以来,这必然会伤害人们彼此间的“友爱”精神,对于亚氏而言,友爱是城邦的主要美德,是把城邦联系起来的纽带,如果没有友爱,城邦也就不复存在了。
综上可见,在亚氏看来,柏拉图《理想国》中的整个政治建制都是不妥当的,他以为城邦的统一可以通过哲学家的整体划一的方式实现,这仅是哲学家对政治生活的一种抽象化理解,其实质乃是对城邦本质的取消。
我们知道,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并不认为自己所提出的“财产共有、妻儿共育”的政治主张,如亚氏所批评的那样是不可行的,也不会导致城邦的消亡,但它必须建立在这个前提上:“除非哲学家成为我们这些国家的国王,或者我们目前称之为国王和统治者的那些人物,能严肃认真地追求智慧,使政治权力与聪明才智合而为一。。。。否则,对国家甚至我想对全人类都将祸患无穷,永无宁日。我们前面描述的那种法律体制都只能是海客谈瀛、永远只能是空中阁楼而已。”柏拉图认为,城邦只有建立在哲学家智慧的基础上,才能达到统一和完善。对他而言,城邦的政治生活,就是哲人王以至善的理念为原型去规划政治蓝图,而城邦中的其他人只需在这种政治蓝图的规划之中去服从哲人王的领导;也就是说,在柏拉图的视域中,政治生活就是建立在哲人王统治基础上的领导与服从,城邦与哲学之间的紧张关系能够在哲学家与政治权力结合的基础上得到克服。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并非没有意识到人们的禀赋、性情之间的差异性,尤其是当他试图用一个高贵的谎言去将城邦划分为三个固定阶层的时候就更明显地说明了这点。但对此,他没有像亚氏那样认真地展开过分析和研究,而往往是从一个理想乐观的角度来看待问题。他认为人可以像材料一样按照理想的蓝图去被塑造,人虽然所具有欲望和激情但非不可被掌控。同时,他指出除非通过哲人王的引导,否则公民不可能自我提升,他否认了公民自身的理智潜能在现实基础上自我提升的可能性。在他看来,生活于城邦中的公民除了哲学家之外,其实都是生活在意见世界的“洞穴”之中,这是一个不真实的虚幻的世界,如果没有哲人王的引领和教化,他们根本不可能从这个洞穴走出来。如果公民要获得幸福,就必须听从哲人王对他们在城邦生活中的安排和布置,而公民的潜能和不完善性也就会在对哲人王的服从之中,在哲人王对其不断地规训和教育之中,得到有效提升和改善。
但是,在亚氏看来,柏拉图的理想城邦,为了自身的安定简化了对复杂事物的处理,最终会抑制个体与变化的存在,这就使得哲学有滑向抽象思考、远离乃至抑制现实政治行为的危险倾向。在《政治学》卷一中,亚氏特别指出,人是一种政治性动物,他具有理性和言语能力,这就使得人具有自我判断善恶是非的能力。人所具有的这种判断能力对于亚氏而言,构成了城邦政治生活的一个重要基础,他说,城邦的产生源于人类“生活”的发展,而其实际的存在却是为了“优良的生活”。但是,如果像柏拉图所构想的那样,人们必须生活在哲人王所预先安排和规划的城邦之中才能得到幸福的话,那么他们也许在得到这种幸福之前,就在长期的服从之中丧失了自身的思考和行动的能力,而沦为被任意加以塑造的质料和奴隶。正如尼科尔斯所指出的,“哲人王从不考虑个人的意见、欲望和选择,将普遍观念强加给共同体。事实上,统治者是将统治对象当作应该擦净的黑板来看待的。《王制》城邦中没有共和政体;统治者职权并不能由被统治者‘轮流’或‘部分地’执掌。不存在考虑存在例外情况的法律;所有的特殊状况都被强行纳入某一普遍类别。”在《政治学》中,针对柏拉图《理想国》中所蕴含的政治与哲学之间的冲突,亚氏提出,哲学家应将哲学思考与现实的政治生活相结合,在承认公民彼此间的差异性基础上,给予他们自由讨论的权利,让公民都参与政治管理,相互轮流执政,共同奉献自己的政治智慧。只有这样,城邦才会在平等公民间的不断自我完善之中真正地逐步趋向至善的目标。
从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的批评中,我们发现了两种不同的哲学旨趣和品位:就柏拉图而言,其言辞中的城邦实乃对理念世界自身的关照,而不意在现实政治生活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但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政治的创制必须考虑人的自然本性和现实的效果,理想的城邦应在现实世界中具有可行的追求,具备有效性,否则就会导致远离现实的抽象哲思与现实政治的冲突。显然,这是两种不同的哲学旨趣在政治观念上的体现,前者以理念世界为真实的存在,政治生活存在的依据不过在于其对理念世界的模仿,其真实与否的标准是对理念世界模仿的“相似性”;而后者则认为真实的存在就存在于现实的生活世界之中,从现实生活本身出发,政治创制才能获得真实性,它同时考虑到其政治创见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参考文献:
[1]尼柯尔斯,王双洪译.《苏格拉底与政治共同体――义疏:一场古老的争论》.华夏出版社,2007
[2]郭斌和,张竹明译,柏拉图:《理想国》.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3]吴寿彭译,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
[4]吴寿彭译,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
【关键词】理想国;教育理念;批判性思考
一、关于教育的目的
在《理想国》中,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哲学王。《理想国》第二卷,当苏格拉底和格劳孔在讨论一个城邦所需要的各种职业时,发现护卫者的工作是最重大的,不仅需要有比别人更多的空闲时间,还需要有最丰富的知识和最多的训练。(第二卷,59页)而他们随后所进行的漫长的讨论就是围绕如何2017年第33期教育护卫者而展开。所以,在《理想国》中,教育就是为了培养护卫者,即哲学王。柏拉图所要培养的哲学王具备了其哲学观点中人类最优秀的品质,即,“美和善的城邦护卫者天性里把爱好智慧和刚烈、敏捷、有力这些品质结合起来了。”(第二卷,62页),不可否认,哲学王所具有的品质确实是教育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因为从柏拉图开始,物质世界和理念世界分离的二元论观点就已经形成。就这两种世界体现在人类身上就是身体和思想相区别又相互影响。柏拉图对哲学王的描述,覆盖了身体素质和思想素质两方面,且哲学王在这两方面都几乎达到了一种我们能想象到的完美的状态。他认为现存的政治都是坏的,人类真正的出路便是哲学家掌握政治大权,这种信念构成了柏拉图政治哲学体系的核心。但是只有真正的哲学家才能拯救当时城邦所处的危机,而纯粹的哲学家和纯粹的政治家都无法胜任拯救当前政治状况的重任。一个真正的哲学家应该是一个既掌握哲学学术知识的哲学家还应是一个掌握丰富的政治学知识的政治家。这种理想追求,作为教育的终极目的,理所当然。如果每个人都能够被培养成哲学王一样的人物,那这个世界可以称得上完美。但事实并非如此。从柏拉图的目的性来讲:柏拉图将哲学和王结合了起来,其目的是使哲学王作为一个统治者,总的来说,这样做并不单纯。使哲学王得以可能,需要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是,这个人必须是身体素质和理念素质上接近完美的哲学家;其二是,这个哲学家愿意在找到太阳后重新回到洞穴,作为一个王,启蒙大众。由于柏拉图将启蒙的职责和王的职责并同,这样就有可能导致启蒙职责的不自由,受到王职责的限制。因为作为一个城邦的统治者,不仅要考虑如何提升公民的身体和理念素质,还要考虑如何维护城邦稳定。在如今社会,作为启蒙者的学者或教师和作为国家管理者是分开的。启蒙者更自由,更单纯。但在柏拉图那里,受王这一职责的限制,并不能做到完全的启蒙。而这种受限,具体体现在下文要讲的对哲学王的培养过程之中。
二、关于教育的过程
这一过程是选拔的过程,也就是竞争的过程。这一选拔、竞争过程从出生到成为哲学王,一直都在进行中。《理想国》中,将教育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出生到二十岁,进行文艺和体育教学;第二阶段从二十岁到三十岁,进行科学教学,科目包括数学、几何、天文、音乐;第三阶段从三十岁到三十五岁,进行辩证法教育。最后,只有掌握了辩证法拥有了善理念的哲学家才有能力以善理念为原型,塑造人间的理想国并护卫着它。(第七卷)经过这样的层层选拔之后,被选拔出的人用大部分时间来研究哲学,但在轮到他值班的时候,他们每个人都要不辞辛苦管理繁冗的政治事务,为了城邦而走上统治者的岗位。同样,经过这样的选拔,最后可以担当国家统治者的哲学王无疑是最优秀的。对于王这一责任而言,这样的选拔非常合理。同时,在柏拉图这里,不剥夺女性受教育的权利,值得赞赏。但对于对民众的教育或者启蒙而言,这样有失公平。1.残疾者和智力较低或不正常者被排除在外,不符合受培养的资格,很容易被淘汰。2.奴隶的儿女不符合受培养的资格,天生无法入选。3.荷马、赫西俄德等不利于国家统治的诗人以及音乐家的作品,不能成为教授内容。4.学习文艺的目的是为了培养节制的美德,节制在一定程度是即是顺从。5.学习数学、几何学、天文学的目的不是为了实用,而是为了帮助人较为容易的把握善的理念。而上述问题的出现只有利于思辩性的哲学发展,不利于现实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这些问题的根源就在于,柏拉图对理念世界的重视和对现实世界的怀疑。他认为现实世界的物质以及技艺都是不确定的,而只有数学知识和理性知识才属于真正的知识,而真正认识的本源就是统摄一切善。柏拉图对善的追求,体现在理念世界,就是对哲学思辩的追求;体现在现实世界,就是对强健身体的追求。所以,从柏拉图哲学二元论的观点出发理解哲学王的这一选拔过程是顺理成章的。但是,对处于当下社会以现实为主的我们而言,柏拉图的观点无异于只是一种寻求精致的理想。而且,这种精致排除了人性,理性主导一切。单纯依靠思辩理性的教育,并不会让人们得到完全的启蒙。以现在的观点来看,奴隶,身心残疾者不具备受教育的资格和容易被淘汰有失公平。现在不存在奴隶制,这个问题消失。但贫富差距导致的生活不自由依然需要解决。注重思辩,不注重技术的实用性影响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
三、总结
这一系列问题都是当下社会所要面对的,但对于柏拉图而言,最大的问题还是将启蒙和权力的结合而带来的双方的不自由。启蒙应当主导权力,权力应该作为启蒙的辅助。《理想国》中守护者的出现是为了在战争中保卫国家,但突破国家的限制,权利会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启蒙则更自由。因此,柏拉图的《理想国》,教育只是政治的手段,不是单纯的启蒙。
作者:耿庆娟 单位:浙江大学
参考文献:
关键词:马克思;阿伦特;哲学;政治;政治哲学;不同路径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3-0008-01
马克思和阿伦特的政治哲学思想给现代社会带来了非常大的影响,也引起了人们对他们哲学思想的极大关注。其中,哲学和政治的关系问题是核心和关键。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合理掌握与正确看待哲学和政治的关系问题是认识马克思与阿伦特政治哲学的关键所在。
一、西方传统政治哲学
早在古希腊开始,哲学就与政治纠缠不清。哲学真正从关注自然转到人与社会中来是在古希腊时期的智者学派。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深受这种学派的影响,他虽然对智者学派提出的一些政治评判标准持反对态度,但也积极发展了智者学派对现实问题的广泛关注。对苏格拉底来说,哲学就是依靠科学辩证法来关注人与社会中的一切事务,这也是为人类的幸福生活寻找到了坚实的根基。这之后,柏拉图继承了老师苏格拉底的哲学思想,希望通过哲学去建立一个理想的政治王国,以充分实现哲学的伟大政治抱负,以此来完成老师苏格拉底的让城市更贴近真理的政治夙愿。后来,亚里士多德虽然在一些政治问题上积极反对两位老师,但是在哲学关注人与社会的问题上,却发展与推动了老师柏拉图的思想观点。在哲学史上,亚里士多德第一个提出人向来属于政治动物的观念,并出版发行了其第一本政治哲学思想巨著《政治学》。
对阿伦特来说,真正意义上的哲学是诞生于苏格拉底之后。在苏格拉底死后,他的学生柏拉图对人和社会政治生活实现的可能性已经持绝望态度,他开始怀疑起苏格拉底政治学说的有效性 。正是因为柏拉图对苏格拉底学说的这一怀疑,才让苏格拉底对人和社会的关注由政治转到了哲学当中,并开辟了西方政治必须服从与哲学的传统。从这一形式来说,不管是柏拉图还是黑格尔,其政治思想都没有脱离以政治学观念来作指导的前进方向。可以说,柏拉图创设的西方传统政治学是把政治理念看作高于一切的思考生活之路,这实质上就是获得政治真理的途径是经过沉思而不是积极活动来取得。这一观念思想,在西方传统政治学中是非常有威慑力的,很少有人去突破它。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虽然是在西方传统政治哲学中起步并发展的,但他没有对其政治学思想进行简单的照抄照搬,而是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和超越。阿伦特认为,从柏拉图开始,经历了三次西方传统政治哲学大颠覆,分别是克尔恺郭尔的存在主义、尼采的行动主义和马克思的辨证主义。在这三个哲学思想中,马克思哲学思想最具有影响力,他的思想直接对政治的发展起到了一个决定作用。同时,阿伦特对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也十分重视,他认为马克思政治哲学思想就是一个反对西方传统政治哲学的理论思想。
二、哲学的政治实现
哲学的政治实现是哲学的主要思想。马克思在年轻时虽然受德国唯心主义思想的影响,但他没有被这种思想所左右,因此不是一个唯心主义者。他反对传统哲学中闭关自守的自我直观,积极强调哲学是时代的精华和文明的灵魂。在这一基础上,阿伦特注重强调马克思放弃哲学转变到研究历史和政治思想上来。早在1984年马克思在一封信中就明确阐述了自身的观点,认为费尔巴哈的政治思想过多关注自然而很少关注政治。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实质上是用资本主义的观点去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批判,政治经济学批判也是马克思的政治哲学。正是通过这种政治经济学的批判,马克思才能从传统的政治哲学中解放出来,步入到历史政治活动中 。
三、政治的哲学实现
政治的哲学实现是阿伦特主义哲学的主要思想。以前,阿伦特是一个对政治漠不关心的人。自从纳粹上台以后,尤其是一些哲学家与纳粹进行合作后,让阿伦特认为柏拉图的传统意义哲学是与纳粹主义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这就从哲学转到政治中来,重新来思考和看待西方传统政治哲学,重新审视哲学与政治的关系。阿伦特认为,哲学与政治之间产生隔阂是开始于苏格拉底,苏格拉底的死对柏拉图有着很大打击,也让其对苏格拉底的学说产生了质疑,这就让柏拉图重新开始了沉思生活,哲学也开始逐渐从人类事务中一步步撤离。正是因为哲学的这种撤离,让柏拉图认为哲学就要离开政治,以后的政治行动就要服从于哲学,这种情况下,柏拉图就用哲学消融了政治,这也给人类带来了很大的灾难。在这个基础上,阿伦特就开始为了政治而审判哲学,通过对哲学的重新反思来更好地实现政治。
在西方传统政治哲学基础上,阿伦特分析与总结了两层政治与哲学的关系含义,首先是哲学与政治的关系问题,这个关系问题也是对人类事务领域中的态度问题。态度问题本身也涉及到了哲学体验与人类现实体验之间的关系,他说明了自身的哲学体验与人群中公共经验的直接关系。其次是哲学与政治的紧张关系。事实上,政治哲学本来就处于一种张力之中,要么用哲学来统领政治,要么用政治审视哲学。因此可以说,阿伦特的政治哲学追求的是政治哲学的实现,在根本上也是一种反哲学的哲学思想。
四、结语
当前,伴随着政治制度与生活方式的政治哲学再一次火热兴起,政治哲学就变得异常重要起来。阿伦特力图诉诸某种道德上的复古主义来应付现代性的基本问题,相对比之下,马克思的理论很难说已经过时,不管马克思哲学的预言是否已经实现,但他的思想对现在社会政治状态起到了一个十分重要的批判与治疗作用。
参考文献:
[1]李晓勇.论阿伦特哲学的时代性[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01).
之又少,从早年的朱光潜到后来的汝信、阎国忠、蒋培坤和陈中梅均是其中代表。而王柯平先生在博采众长的基础上,凭借自己深厚的学养和孜孜不倦的探索,对柏拉图研究做出了自己的独到的贡献,诚如有评论所言“王柯平先生对柏拉图诗学的讨论集中在了《理想国》,且侧重于单卷研究,这种精耕细作的方法开启了柏拉图诗学研究的新路径。……因此,《〈理想国〉的诗学研究》可谓对国内柏拉图诗学思想的研究做出了转折性的贡献”。[1]
正是在这样一个雄厚的基础上,王柯平先生在完成《〈理想国〉的诗学研究》研究后,一鼓作气又完成了《〈法礼篇〉的道德诗学》研究并获“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基金出版,实现了对柏拉图中期诗学思想研究到晚期诗学思想的全面探索。
《〈法礼篇〉的道德诗学》侧重对柏拉图晚年的一部重要著作《法礼篇》中的“道德诗学”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在本书的开篇,王柯平先生就凭借他深厚的中西语文学功底,以及对《法礼篇》的文本内容和已有的译名翻译提出自己的独到见解,指出“柏拉图的最后这部对话作品,原名为Nomoi,英译名为Laws,德译名为Gesetze,法译名为Les Lois,意译名为Le Leggi,比较流行的汉译名为《法律篇》或《法篇》,近年来也有学者将其汉译为《法义》与《礼法》。……总体而言,柏拉图笔下的立法过程,也是教育过程。在此过程中,法律与习俗并重且并用。……有鉴于此,我尝试将此部对话的名称译为《法礼篇》,借以涵盖法规律令(法)与习俗惯例(礼)两大部分。在我个人看来,此译名一方面显得比较恰切和包容,另一方面也较少《法律篇》或《法篇》等译名所给人的那种单一刻板的印象。”(第1―3页)因此,《法礼篇》这一译名全面准确概括了柏拉图此书的主要内容和意蕴,为以后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而柏拉图《法礼篇》中的“道德诗学”的最终落脚点是人,特别是城邦中的自由人――公民,而最重要的是从公民的童年时期就开始“道德诗学”的教化,这是至关重要的起点,也是根本。因此,王柯平先生就《法礼篇》的主旨之一指出“后者属于晚期对话作品,代表其晚年的道德诗学思想,主要依据城邦立法的需要,探讨青少年教育的心理学基础,塑造有助于身心健康发展的精神特质、良好习性、审美趣味与实用技能。在我看来,若从‘公民德行’教育的可操作性角度审视,后者因其比较接近现实更值得关注和昭示。”(第5页)据此,王柯平先生在全书各章中,从各个理论角度和维度展开了深入细腻的论述,颇为启人心智。
《法礼篇》全书除“前言”外,一共有八章内容。第一章“绪论:《法礼篇》与方法论”重在“破题”,对柏拉图晚年的这部对话集的译名进行了考辨,最终提出自己的译名《法礼篇》,正可谓“名正而言顺”,接下来就《法礼篇》的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提出了自己的见解,特别是从《理想国》到《法礼篇》的变化而言,王柯平先生就自己的研究,提出了“五个变向”:第一是城邦政体变向;第二是治邦方略变向;第三是教育目标变向;第四是心灵说变向;第五是宇宙本体变向。“六点补充”:其一是对美论的补充;其二是对摹仿论的补充;其三是对乐教论的补充;其四是对快乐论的补充;其五是对适宜原则的补充;其六是对审查制度的补充。“两种新说”:实际上是柏拉图以“悲剧”和“游戏”这类诗性话语,构成自己特有的叙事方式,在戏剧性明显弱化的语境中,借以阐述他对新城邦制度、立法程序与公民教育的构想。
在第二章“‘至真悲剧’与‘次好城邦’”中,王柯平先生指出,相对于《理想国》所描述的“最好城邦”,《法礼篇》的主旨是建构“次好城邦”,确立法礼体系,培养公民德行,健全管理机制,因此,柏拉图将其喻为一部“至真的悲剧”,其意在于“摹仿最美好的生活”,用意深刻而幽微。所以,柏拉图在《法礼篇》中所言的“至真悲剧”,实属一种喻说,迥然有别于《理想国》第十卷里所说的“悲剧”。这部“悲剧”之所以“至真”,是因为它在政治体制上是“对最美好生活的摹仿”。
为了说明以上内容,王柯平先生在第三章“道德诗学与政治哲学”中指出,在城邦建构中,道德与政治密不可分,相应地,道德诗学与政治哲学也密不可分,当柏拉图基于道德理想主义和政治实用主义的立场,试图探讨这两方面的问题时,情况更是如此。其中,道德诗学的两翼即为心灵与身体,因此,可以把柏拉图强调道德修养的艺术教育思想称之为道德诗学,这种诗学主要基于道德理想主义和政治实用主义的原则,主要由心灵诗学和身体诗学两个有机联系的维度构成。总之,柏拉图的道德诗学主要关注的是以美启智和以美养善的艺术教育方式或实践理路。除此之外,王柯平先生还在本章中,对“诗学与哲学的变奏”“‘医生喻说’中的法理原则”“‘渡河喻说’引发的哲思”“‘玩偶喻说’与人性弱点”“‘克罗诺斯神话’的政治寓意”等富有理论深意的柏拉图命题进行了全面准确的论述。
如何实施“道德诗学”?这就是第四章“道德诗学的实践理路”的内容。王柯平先生认为,心灵诗学与身体诗学共同构成柏拉图“道德诗学”的两翼,就《法礼篇》的相关论述来看,心灵诗学在实践过程中,主要涉及正确性准则、审查制度与垂范作用等构想;身体
诗学在实践过程中,主要参照模仿理论、适度原则与实战实用等依据。具体而言,在儿童的理性成熟之前实施这种“特殊训练”,显然不宜采取抽象的道德说教,而只能进行“游戏式”教育或歌舞训练,而这种具有游戏特性的歌舞形式起源,柏拉图认为是源于诸神的馈赠,是诸神的创举。柏拉图对诗乐教育的重视,远胜过其他艺术形式,因为音乐是一种直接诉诸心灵的艺术,在陶冶人的心性和情操方面具有特殊的效用,可谓人格塑造和道德教化的关键所在。为了进一步充分论证此观点,王柯平先生就“美乐斯”的结构、诗乐融合的特征与功能、古希腊音乐、诗歌和舞蹈三位一体的表现形式、酒神歌队的妙用、节庆狂欢:战争之舞与和平之舞等做了语源学、史学和诗学的深入研究,同时还就“误区与正确性准则”“硬性与软性审查制度”“会饮习俗的德行教化”“模仿理论的多重向度”“尊重身心的适度原则”“美善兼备的完善公民”等理论命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论述,将这些理论命题推向了新的深度与广度,对我们今天的“道德诗学”建设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而在第五章“诗歌传统与剧场政体”中,王柯平先生指出,本章为了说明“剧场政体”的生成缘由及其相关问题,将先从古希腊诗歌的传统形式及其历史流变谈起,随后再从政治文化与公民德行的角度予以分析。为此,王柯平先生就“古希腊诗歌传统”“混融诗:史诗”“叙事型:抒情诗与酒神赞歌”“戏剧型:悲剧与喜剧”等展开论述,并进而引申到“雅典剧场文化的成因”“‘剧场政体’的乱象”,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剧场政体”问题本质上属于城邦政治问题。
由“剧场政体”引到“城邦政治”,因此,第六章就专论“从城邦净化说到悲剧净化说”。王柯平先生认为,本章通过城邦净化说,试图揭示其对悲剧净化说的相关影响,借以证实这两种学说的因果关系。在对柏拉图的“基于诗乐审查的城邦净化说”“意欲排除异己的城邦净化说”“旨在挑选公民的城邦净化说”等理论进行阐述后,进而将其联系到“疏泄怜悯与恐惧的悲剧净化说”“净化说的思想渊源与影响因素”以及悲剧净化说的理论进程与批评反思,王柯平先生借助自己深厚的学养,旁征博引、全面细致地将西方诗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悲剧净化说”的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而在第七章“心灵教育神话与诗性智慧”中,王柯平先生将《理想国》中的“厄尔神话”与《法礼篇》中的“劝诫神话”从目的论角度将它们都看作“心灵教育神话”(psychopaideiamythoi)。这类神话内涵神性、诗性与哲理性等三重维度,意在塑造人的心灵,启发人的理智,培养人的德行,落实“人之为人,在于像神”的道德理想,引致“人向神生成”的精神追求。而柏拉图采用这种手法,意在通过神话的隐喻功能,进而推动自己的哲学思考。这种思考具有显著的“诗性智慧”(poetic wisdom)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基于对神话或诗的哲学式复写,由此创构出玄秘的意象和戏剧性效果,用于表达和传布那些言不尽意的哲理。在最后一章――第八章“余论:走向现实的理想”中,王柯平先生就柏拉图《法礼篇》与现实的关系展开论述,对以上所论述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反思与批判。
以上的八章内容围绕着全书的主题展开,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将《法礼篇》中的“道德诗学”论述得淋漓尽致,特别是其中关于少儿的“道德诗学”教育的相关论述,极具现实价值。这正如王柯平先生在其《〈理想国〉的诗学研究》(修订版)中所言:“柏氏在《理想国》里所力倡的‘七科’教育中,诗乐与体操堪称‘蒙学’,前者照看心灵,后者锤炼身体,两者互动互补,造就了古希腊‘正常的儿童’(马克思语),或者说奠定了‘整全人格’或‘全面发展之人格’的根基。重估这种古典教育模式,可以了解既往、关照古今,对培养正常的中国儿童和提高素质教育的水平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第10页)
除了以上研究内容外,作为一部深具学术自觉的扎实厚重的学术专著,王柯平先生在其中阐扬的治学思路和方法也给治学者以深刻的启迪,如在《〈法礼篇〉的道德诗学》中,王柯平先生提出,在研究思路上,要采用文化历史的方法来研习古希腊经典(尤其是柏拉图的对话作品)时,至少应当考虑以下三个要素:其一,我们要正视研究时的“前见”,要坚信符合逻辑推演的想象活动是思想的现实与研究的过程。通常,我们不能断定,但我们可以假定,这假定既要建立在言之有据的论证基础上,也要经得起反驳与批评的严格考验。其二,对于文化历史的研究应当采用一种超学科的宏观视野,应当将文化历史视为人类精神活动的发展史与演变史。其三,我们在审视柏拉图对待人生与人类生存状况的态度时,也会将其视为我们现代人重思自己价值诉求时借以踩踏的垫脚石或支撑点。这样,我们就会自觉地反思其中蕴涵的道理与值得传承的价值,由此进入一种鲜活而动态的历史体验之中。有鉴于此,可将上述方法称作跨文化历史方法,以此来研究柏拉图的经典文本,这更需要我们从语言、文献、神话、艺术、文化、历史、学识、判断乃至思想与行动等方面,尽可能做好全方位的准备。而在研究方法上,王柯平先生提出,无论是读者还是研究者,其相关的解读方式与问题意识,首先发端于认真研读经典原作,其次佐证于现有的经典研究成果,唯有循此路径踏实前行,方能确定解读的合理性与问题的实然性,同时规避重复性劳动或误导性的解读,进而探寻推进研究与匡正谬见的有效方法和切入点。其实,王柯平先生以上的论述,不光适用于柏拉图的经典研究,同样也适用于中国古典经典研究,乃至于其他严肃而认真的学术研究,正可谓“且把金针度与人”。
总之,王柯平先生在此书中,不仅凭着自己厚重博大的学养充分地诠释了柏拉图在《法礼篇》中的“道德诗学”的思想,而且还以自己严谨端正的治学思路和方法给治学者以深深的启迪,同时,全书中所散发出的优雅、淡定、从容的学风和文风也让读之者如饮甘饴,不忍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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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一、政体思想之比较
柏拉图在寻找心目中理想政体的时候,依据执政者的人数及每种政体的内在精神和原则,首先考察了存在于现实政治生活中四种不当的政体形式,即荣誉政体、寡头政体、民主政体和僭主政体,四种政体内在原则分别是荣誉、财富、自由和专制,与柏拉图心目中的理想政体大相径庭,他认为最理想的政体形式应该是以法律辅之,推行“贤人政治”,即由“敏于学习、强于记忆、勇敢、大度”的哲学王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柏拉图充分肯定了哲学王的地位,“除非哲学家成为我们这些国家的国王,或者我们目前称为国王和统治者的那些人物,能严肃认真地追求智慧,使政治权力与聪明才智合而为一;那些得此失彼,不论兼有的庸庸碌碌之徒,必须排除出去,否则的话……对国家甚至我想对全人类都将祸害无穷,永无宁日。”这一政体思想体现了知识和权力的结合,但这里所指的知识是与“意见”相对的范畴,带有神秘色彩,柏拉图将国家权力的权杖赋予哲学王,其实质是维护奴隶主阶级尤其是极少数垄断知识的贵族的利益,反映了极少数奴隶主的要求。
亚里士多德首先给出了他对政体的定义:“一个城邦的职能组织,由以确定最高统治机构和政权的安排,也由以订立城邦及其全体各分子所企求的目的。”这一定义带有明显的功能主义取向,也渗透在其划分政体的标准中。依据政府的宗旨与目标即统治者照顾利益人数的多寡和掌握城邦最高治权的人数的多寡,亚里士多德细分出了六种政体,即君主政体,贵族整体,共和政体,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和平民政体。亚里士多德认为众人的智慧优于一人的智慧,“谁说应该让一个个人来统治,这就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的因素,虽最好的人们也未免有热忱,这就往往在执政的时候引起偏向。”这一点与柏拉图的贤人政体出现了分歧,显然在对人的价值预设中,他是人性恶者,认为人的天性是追求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最优秀的人执政,也不可能全然不带任何感彩和利益立场。由于共和政体旨在照顾城邦的公共利益以及在此政体的运行中,多数人掌握最高权力,因此亚里士多德认为在现实政治中最理想的政体是以中间阶级为主体的共和政体,“就一个城邦各种成分的自然配合说,唯有以中产阶级为基础,才能组成最好的政体。中产阶级比任何其它阶级都较为稳定。他们既然不像穷人那样希图他人的财物,他们的资产也不像富人那么多得足以引起穷人的觊觎。既不对别人抱有任何阴谋,也不会自相残害。”这一主张是其中道思想在政治哲学上的体现,中间阶级作为中庸的化身,由其主政有利于抗衡极富和极贫阶级两股阶级势力,有如公正的天秤,防止政体的砝码向僭主政体或平民政体的任何一端倾斜。
二、治国思想之比较
在治国思想上,柏拉图以社会分工论为基础,推崇由哲学王一人执政治理国家。在论证的逻辑中,柏拉图首先对哲学家的内涵和品质做出了特殊的界定,认为只有哲学家才具有“知识”,这种“知识”源于对理念的把握,“他不会停留在意见所能达到的多样的和个别事物上的,他会继续追问…直至他心灵中…生出了理性和真理…”哲学家由于掌握了“知识”,因而能认识事物的本质,区分实在、本质和现象,保持清醒的头脑。进而,哲学家能把握国家理念,知道如何治国理政,这一界定为哲学家治国提供了合理性。在具体执政过程中,国家在哲学家的治理下是朝着“划一”的整体框架被治理的。一方面建立森严的等级制度,提倡在哲学家和军人等级中废除私产,实行共产制、公餐制,废除家庭和婚姻制度,另一方面推行文化专制主义的教育制度,贬低法律的地位、主张由哲学家执政的人治。整个国家发展的轨迹朝着“整齐划一”的方向发展,呈现出柏拉图极端整体主义的思想。
基于共和政体的政体思想,亚里士多德在治国思想上放弃了柏拉图过于纯粹、过于理想化的治国理念,在城邦治理中强调法律的作用,反对柏拉图以人治取代法治的思想,“法律失去其权威的地方,政体也就不复存在了。”在城邦的制度设计和政体选择上,亚里士多德推崇民主政治,法律作为管理运作规则,为城邦的制度设计保驾护航。接着,亚里士多德对法治做出了明确的界定,“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经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即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法治不单单只是存在法律,关键是在法治中应包含价值的考量,即存在的法律是良法,是得到普遍遵守的,好的法治是实行好的法制。此外,亚里士多德也看到了柏拉图构建的理想社会分工制度的缺陷,“过度企求一致的结果…友谊犹如水那样淡泊”,认为“贤人政体”下追求的终极划一不但不能达到国家统一的预期,反而因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不分、利益范围不明,最终导致城邦走向消亡。因此他提倡加以限制的“私有公用”私有制,即承认财产私有,但前提是保障它用于公共的目的,在整体主义的大框架中加入了个人主义的色彩。
三、结语
总体上说,柏拉图的政体思想和治国原则倾向于理想化,对于社会阶级的划分,在等级森严的预设前提下,阶级间存在坚不可摧的流动壁垒,基本上排除了流动的可能性。极端的集体主义与人的本性相违背,最终导致的是个人个性的泯灭,在此分工基础上,贤人政体将权力束之高阁,集中在哲学家一人之手,哲学家被置于权力金字塔的顶端,其他各等级则完全被排斥在城邦权力体系之外,底层阶级的意志一级级往上集中,统一到哲学家的意志中,形成一种精英政治。
不同于老师对理想城邦的规划,亚里士多德将研究重心转向对现实城邦的经验和历史性的描述与分析,在社会阶级的划分上,他务实地看到经济结构和党派力量的实际因素,在承认各阶级存在界限的同时,提出阶级间存在流动性,将道德伦理注入到城邦政治中,认为城邦存在的本质是追求善,因此其政治观追求多元、自由、平等,亚氏还肯定了民主制和法治的作用,实行以中间阶级为主体的共和政体,展现了超越柏拉图思想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