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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大学生创业;创业教育;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47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08-0194-02
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已成为我国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2012年全国大学生毕业人数再创新高,达到680 万人。2013 年,参加全国公务员考试的人数高达149余万人,实际考试大约117余万人,最后录取比例大约为53:1。许多欧美大学毕业生从大学校门直接走上了创业之路,大学生自主创业在发达国家中已相当普遍。据权威统计数据,我国大学毕业生参与自主创业的人数比例一直保持在0.3% ―0.4%的水平。为切实解决就业难、创业难的问题,在大学就读期间提供理性、实用、针对性强的创业教育,帮助他们打下基础,最终助推大学生成功创业,成为大学的现实任务。
一、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促进高校发展
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创业教育,不仅能够激发大学生创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减轻社会就业压力,而且能够推动高校科技与产业结合,提高产学研的社会化效益。
(二)提升大学生就业竞争力
多数高校人才培养与市场人力资源要求之间存在着明显脱节的问题。就业难与招人难并存现象,客观要求高校要转变教育思想,创新办学理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改变课程结构,加大实践力度,适应市场需求;要求大学生培养创新创业意识,锻炼创业心理品质和创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能力和生存能力,既为自己发展搭建平台,又为他人谋生提供机会。
二、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的现状分析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要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扩大就业规模,改善就业结构。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中央和地方政府也不断推出针对大学生创业的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总体上,大学生创业比例还是比较低。因此,如今的大学生创业,是在政策引导和就业压力下的理性选择。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但结果往往是成功率较低。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大学生加强创业教育。例如,截至2012年,黑龙江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共计16所,开展创业教育的为数不多。
三、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的问题分析
(一)创业教育体系不完善
从发达国家创业教育的发展来看,创业教育多已贯穿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体系,创业教育也不仅仅是大学的事情,更大的责任在于社会系统本身,因此,一个完善的创业教育支撑体系至关重要。
(二)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不灵活
国外创业教育的经验自20世纪90年代陆续被介绍到中国,一些具备条件的国内高校开始尝试开设创业类课程。然而,从现状来看,我国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普遍 存在机械式照搬国外课程,本土化程度不高的问题。首先,课程单一;其次,教学方式、方法也较单一,现行的教学模式都是课堂讲授加案例讨论,教学内容因学校、教师等因素差异很大,没有统一的基础性课程设置和培养教学目标,缺乏灵活性,效果也不好;再次,开展创业教育的专业人士也很少,很多学校的创业教育的师资大多数是学院派,停留在理论层面,缺乏创业的实践经验。
(三)创业文化氛围不浓
目前,大多数高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大学生创业教育,一些全国性的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对于增强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也产生了广泛影响。然而,在大学校园创业文化尚未成为一种稳定主导的文化元素,崇尚创业、合作创业、 宽容创业失败、鼓励自主创业的氛围和制度尚未形成。
三、提升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创业教育质量的对策分析
(一)广泛利用外部资源
在课程的设置上,广泛结合外部资源来提升实践课程的质量;经常聘请业界创业成功者到课堂中演讲或授课,以提升学生的创业热诚;或利用企业资源设立创业基地,增加学生创业实践的机会。
(二)完善创业课程设置
首先,创业教育课程改革要体现出创业教育的本质和特色,要紧紧围绕学生的创业和就业来完善课程设置,开设以创业知识为主的选修课时,要把有关创业的社会常识、创业指导、创业心理和技能、市场经济、经营管理、公关与交往、法律和税收等课程增加进去,从而促成学生对创业理论的全面了解。在教学模式上,创业教育内容和形式要具有开放性和灵活性,让师生共同参与探索知识。可以采用有特色的创业案例教学,引导学生积极思考;采用分组讨论等形式,使学生主动参与到案例分析和案例讨论中去,学习创业的经验和方法。另外。教师可根据学生的专业特点和个人实际,让学生当老师,设计创业方案,指导学生从选择何种企业、企业的选址、企业的名称、形象设计、融资、理财和员工的聘任等方面,全方位考虑如何运作自己的企业。教学中可通过讨论、答辩等形式进行师生交流,训练学生的专业能力。
再次,加强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要培养具有创新创业的学生,教师必须有过创业实践。创业是一种实践性很强的活动,教师的学识、经历和经验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课堂教学的效果,有创业经验背景的教师才能更有效地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因此,一方面,学校要设置专职教师,让他们参加专业的创业理论培训,同时鼓励他们到创业一线去兼职,甚至可以有计划地选派有潜力的专职青年教师开展创业实践。另一方面,高校应重视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很多做公益事业的企业家都是民营企业家,他们中很多人不但具有创业实战经验,还具有培训经验,可以聘请他们做长期的兼职培训教师,鼓励专职教师与兼职教师的交流。
(三)培育创业文化氛围,分层推进创业教育
一方面,积极开展以创业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营造创业发展氛围,倡导人人都是创业主体的观念,面向大一到毕业各阶段的学生普及大众化创业教育,并创设模拟公司、创业角色扮演、创业竞争等特殊教学活动,增强教育效果。同时,充分发挥校园网络、广播、论坛、微博、海报宣传栏等大众宣传媒介以及各种校园活动的作用,对创业成功的在校生或毕业生的创业典型进行宣传,激发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激情,加快高校创业文化的产生和发展。另一方面,在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开展普及型创业教育,然后在普及型创业教育的基础上对部分创业意愿强烈且具有创业潜质的大学生开展精英型创业教育,实现创业教育由大众化向精英化的分层发展。
除此之外,想创业的大学生至少要注意三个方面。首先,要提高自身的创业素质。一些大学生创业者对公司运作的认识过于简单,他们不清楚如何融资、 如何做商业上的事务活动筹谋、 如何塑造管理团队等,甚至连基本的财务、管理方面的常识都很短缺。其次,要多方面了解政策,对哪些优惠是可以申请的,都要做到胸中有数,这样才会在创业之初节约资金、更好发展。最后,要有坚韧不拔的精神。创业的道路没有一帆风顺的,遇到一点挫折和困难就轻言放弃,是不会取得终极成功的。
参考文献:
【关键词】因材施教 人才培养 教学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6)09-0240-02
大连工业大学秉承“以人为本、强化内涵、彰显特色、开拓致新”的办学理念,一贯重视人才培养质量,致力于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实践与创新。学校以2012年培养方案全面修订为契机,将“因材施教”这一教育理念融入人才培养方案之中。在提升学生整体素质的基础上,根据学生个性特长与成长需求进行因材施教,探索出了一条符合时展与学生个性需求的人才培养之路。
一、大连工业大学“因材施教”的改革措施
大连工业大学在2012年培养方案全面修订过程中进行了全面的教学模式改革,将“因材施教”教学理念融入其中,搭建多平台、立体化的“因材施教”教学体系。通过探索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有利于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三个有利于,培养自主学习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四种能力,搭建精英式教育平台、工程教育平台、创新创业教育平台、复合型人才培养平台、国际化教育平台五个人才培养个性化平台,探索“因材施教”的多样化人才培养形式。通过机制建设、强化管理,形成良性循环。见图1。
图1 因材施教实施模型
(一)搭建个性化教育平台
1.研究型人才教育平台――设立因材施教班
精英式教育平台主要面向基础知识扎实、综合素质较高、有进一步进修计划的学生,探索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研究型人才教育模式。学校采取“2+2”模式培养(两年通识教育加两年专业培养),以“学深、学透、学活”为教学特点,在因材施教班实施单独的人才培养方案的同时,进行了学分制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和考核方式改革等一系列大胆、有益的改革创新。比如,通过免修、免听、免考等途径和措施给予学生更大的自主学习和发展空间,促进学生自学兴趣、能力的提升。比如,探索多种开放式、个性化考核方式,如案例分析、演讲、答辩、论文、设计方案及实物的形式,如学生学期初报学习目标及任务、期中加以修正、期末完成的自主式考试形式等。
2.工程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工程教育平台)―“卓越计划”试点班
自2011年加入教育部第二批“卓越计划”已来,学校以“华录班”、“百威班”、“合纤班”等卓越班的形式,探索卓越工程人才的培养。卓越班与企业完全对接,这些企业或为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或为全国知名企业,具有学校和企业配备“双导师型”教学团队。在真实的工程实践环境中,以开展各类竞赛活动、参与企业项目开发和企业经营管理引导学生工程创新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的提升。
3.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综合改革试点班、创新实验班、科创社
第一,组建综合改革试点班,探索工作室教学模式和多个专业理论及实践相融合的一体化教学模式。第二,成立“创新实验班”,在三个学院大一新生中率先推行,通过双选组成30人的小班,将专业课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全部围绕各类创新竞赛项目或科学研究项目展开,在实践中锻炼学生的能力素养,完善学生的知识体系。第三,组建“科创社”。以第二课堂的形式,强化不同专业学生共同完成创新创业训练及竞赛项目的沟通和合作的能力、相互学习和交流的能力。目前每年入社学生百余人,在辽宁省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大连市微电影大赛、大连市数学竞赛、微公益城市生存大挑战活动等获得多个奖项。第四,学校自2012年起,全面开展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为基础、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及“挑战杯”大赛为重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每年承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40余项,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300余项,参与学生万余人次,年均2000余学生斩获国家级、省级奖项。学校还成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对新生进行创新创业启蒙教育。
4.复合型人才培养平台――实施主辅修、双学位教育
实行双学位制、主副修制,培养一专多能型人才,既有利于促进学科相互渗透和边缘学科的发展,也是解决当前某些专业口径偏窄与社会宽口径要求的矛盾、提高毕业生适应性的可行措施。学校按不同专业的主干课程组成几类辅修及双学位专业课程的组合,在多个热门专业开展辅修、双学位教育。由于自主选择、复合性强,更能促进学生进行交叉性学习,适应学生和社会需求,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校在项目开展期间,年均参与学生300余人,百余人已获得相关专业双学位学士证书或辅修证书。
5.国际化教育平台――国际合作培养人才
为满足学生出国深造的需求,拓宽学校国际化办学道路,学校在已有的“2+2”和“4+0”几种国际化教育项目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国际化人才培养方案,目前已修订完善。项目开展期间,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六个专业以“2+2”模式开展校际交流项目,招收18个班级,年均20余名学生在大三大四学年赴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美国西俄勒冈大学、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等学校学习。视觉传达设计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以“4+0”模式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合作办学项目,已招收五届本科生,千余名学生参与该项目。
(二)推行个性化素质教育
学校通过推行个性化素质教育,对因材施教进一步延伸。学校的个性化素质教育基于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以文化素质教育为核心,培养“厚德、博识、自强、创新”的、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构建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相结合、核心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多模块、多层次通识教育课体系。
学校通过通识教育对不同学科的学生规定不同的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学分,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全面提升学生素质。学生可以进行通识选修课程的系列学习,使某方面素养得到深化。专业交叉性选修也为学生素质拓展、就业渠道拓宽提供了支持。
(三)强化管理,保证特色教学
1.加强学分制管理
学校五大因材施教平台大多施行遴选淘汰制度。比如,为使退出因材施教班的学生能够和普通班顺利交接,需要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在后两年专业学习段,既回归专业又游离于专业。为保证学生在弹性学分制下按照自己的学习计划选课,可以跳出班级、跳出年级甚至跳出专业进行选课。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与其相互配合。因此,学校出台了《学籍管理办法》、《选课管理办法》、《免听、免考、免修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办法作为“因材施教”理念推行的有力保障。
2.探索并完善“导师制”管理模式
学校以因材施教班、卓越班、综合改革试点班等实验班为重点,推行导师制管理模式,由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班导师对学生进行多方位指导。他们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专业辅导、职业规划引导、生活指导和心理疏导,将严谨务实的科研精神、踏实勤奋的实践精神及勇于开拓的创新精神融入学生的教学与生活。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可以按照个人的兴趣和特点,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接受良好的技能训练,培养科学素质,从而充分发挥自身的潜力,展示自己的个性。学校实验班在基础学习阶段由学校配备导师,在专业学习阶段由学院配备导师。在保证导师数量的基础上通过量化考核、培训提高等方式保证导师育人质量。
3.加强教学资源建设与管理
从高等教育管理层面来考虑因材施教,更要注意为大学生提供或创造条件,促进大学生自主学习。学校将积极提供条件,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根据学生个性化需求,为其提供个性化条件,使各类开放性实验室、创新性研究室、工作室、校内外实训基地等能够满足需要。
此外,学校还建立了有效的沟通与反馈机制。通过教师、学生、企业、社会的信息反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因材施教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改革深化,形成生态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大连工业大学“因材施教”改革的成效
首先,从因材施教的广度上看,学校自2012年大规模开展“因材施教”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来,受益学生达1.5万人以上。从因材施教的深度上看,从教学内容、形式、考核方式、自主性等方面每年均有大幅度提高。从效果来看,全校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均有不同程度提高,四六级一次通过率、英语数学竞赛获奖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科技竞赛的参与率及获奖率、学生数量、申请专利数量等指标连年上升。
其次,学校以因材施教班、创新实验班、卓越班等形式进行“因材施教”改革试点,自2012年开展以来,共进行了4届40个班型、针对1171名学生的“因材施教”改革深化和进一步探索,达到了非常理想的实验效果。其中,因材施教班的精英式教学培养的学生四级一次性通过率高达90%。创新实验班的学生参与大创项目与竞赛获科创小组历年参与度均为100%。2012年创新实验班大创项目获奖学生数为20%,2013年增至25%,2014年达30%,2015年达32%。2012年-2015年间,卓越班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专业就业率达到60%以上。
三、大连工业大学“因材施教”改革的方向
大连工业大学“因材施教”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虽然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但仍需进一步进行成果固化和内涵提升。
第一,个性化素质教育要进一步深化。结合工科院校特点进行工、理、文、艺多学科的复合与有重点的素质提升。首先,加强新生入学教育和引导,引导新生迅速进入新角色,适应新环境,完成中学到大学的顺利过度。理性思考专业、职业和人生,了解应如何开阔视野,拓展素质,树立人生目标;了解如何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未来发展方向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掌握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其次,打造通识课程各个模块中的精品课程、系列课程,让学生能够逐层深入地接受个性化通识教育,使其成为专业学习乃至人生学习的坚实基础。再次,进行基础课程改革,丰富素质教育的形式,从课堂学习、科学研究、课后实践、讲座讲坛、读书交流及竞赛等多角度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改革成果要进一步推广。推行“因材施教”实验班的目的在于应用和推广。所以,不能停留在实验班取得的成绩止步不前。要通过不断的数据收集、调研、访谈及座谈等形式,分析学生学习情况,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跟踪收集学生不同阶段学习状态变化及需求变化。通过大量的调研、分析,取长补短,在学校大范围内或强制、或自选式开展。比如,在新生入学时即开展导师制管理,迅速建立学校-教师-学生三者之间的沟通反馈机制,要比临做毕业设计或写毕业论文前再双选导师要发挥更多、更大的引导作用。因此,学校可以不断规范和完善导师制管理办法,短时间内大范围应用推广,为“因材施教”人才培养模式的进一步深化提供神经传导作用。
第三,“因材施教”要尽量保证公平。“因材施教”要做到的,应该是“有教无类”基础上的机会公平、“因材施教”为主旨的过程公平和“人尽其才”为追求的结果公平的有机统一。这还需要我们统一思想,从教学理念、教学体系、管理机制等多方面做出更多的改革和探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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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冯茁.因材施教原则之反思[J].教育研究与实验,1996(2)
[4]陶西平.现代化进程中的校长使命[N].中国教育报,2008-1-8
作者简介:
马亮亮,讲师,大连工业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师。
关键词:普通高等教育;政府投资;投入产出效率
一、引言
普通高等教育投资效率反映的是普通高等教育投入与产出之间的关系。投入是指普通高等教育投资的社会总成本,包括各种资源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产出则是指普通高等教育投资所带来的社会总福利增量,包括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等,所以普通高等教育投资效率包含了质的规定和量的规定两方面。
普通高等教育投资效率量的指标是指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主要有三类指标: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财力资源的使用效率和物力资源的使用效率;普通高等教育投资效率质的指标是多方面的,普通高等教育质量主要体现为五个方面,目的性、内适性、外适性、人文性、先进性,质量的五个特性是相辅相承的,共同发展能够使普通高等教育达到理想状态。在大众化教育之后,普通高等教育的目标主要是培养高素质的劳动力,因此,劳动力的外适性成为主要的质量指标。国外文献(Sebastien Dessus,1999)将普通高等教育体制的质量定义为:边际投入的GDP产出弹性,可见也是强调了教育投资的外适性。
我们一般认为普通高等教育产品包括两种,科学研究提供的知识产品和教学活动提供的人力资本。这两种产品从属性上来看,既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也具有私人产品的属性,决定了普通高等教育既具有事业性也具有产业性。其中事业性决定了政府应该拨款,而产业性则要求教育机构通过产业运作从市场获得资金,自我生存与发展。两者兼具的普通高等教育要求投资主体多元化。
但由于普通高等教育存在市场失灵问题,所以普通高等教育投资仍需要以政府投资为主导,以体现普通高等教育的事业性;普通高等教育的产业性则决定了教育机构可以借助市场的力量,解决教育机构的经费问题,同时借助市场机制使高等教育在投入产出上主动适应和推动经济的发展,提高普通高等教育的投入产出效率。普通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目的是使教育投资体制充分反映教育的内在特征,变革体制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使之既体现事业性,也体现产业性。重新确立市场与政府在普通高等教育领域中的地位,使市场成为普通高等教育领域中资源配置的基础力量;政府则在其中发挥宏观调控和投资导向职能,并针对可能出现的市场失灵采取积极措施,以弥补市场的不足。改革的最终目标是提高普通高等教育为经济和社会服务的能力,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普通高等教育体制,推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政府从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中可以获得多种利益:社会利益与经济利益,宏观利益与微观利益,所以绝大多数国家政府都非常重视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但普通高等教育的混合产品属性决定了普通高等教育存在“市场失灵”,导致投资不足,而纠正市场失灵是政府的职责,因此政府需要参与普通高等教育投资。另外,普通高等教育对来自不同阶层的人存在教育机会公平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是政府的一种基本职能,这也决定政府需要参与教育投资。
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通过提高人力资本的存量和科研成果的开发及应用,直接推动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这是政府投资普通高等教育的主要利益动机。普通高等教育投资推动经济增长通过两种机制:一种是人力资本投资机制,一种是物质消费拉动机制。Jim Saxton(2000)总结了教育通过人力资本投资机制对经济增长作用的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人力资本投资通过对新知识的创造而推动经济增长,即熊彼特式经济增长;第二种方式是人力资本通过技术的扩散和转移影响经济的增长。教育能够提高理解消化新知识的能力,并且教育是传授新知识的一条途径。普通高等教育投资对经济增长的第二种作用是需求拉动作用。普通高等教育的投入产出循环过程本身也形成一个巨大的市场,普通高等教育是一个高投入高产出的部门,普通高等教育作为一种产业,通过与其他部门或产业进行人流、物流、信息流的交换,增加社会总投资和消费,因而促进了经济增长,即实现普通高等教育投资对国民经济增长的短期拉动作用。所以,普通高等教育规模扩张,不仅增加人力资本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同时也是引导社会消费,刺激高层次的教育消费,扩大社会有效需求的重要方面。本文正是从这样的理论角度出发,实证研究我国政府对普通高等教育投资的投入产出效率问题。
二、实证分析
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本文采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财政性教育经费(其中包括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教育附加拨款、校办产业、勤工俭学、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和基建拨款四大项内容)表征我国政府对普通高等教育的投资,对于我国政府投资高等教育的投入产出效率即对我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本文则用国内生产总值(GDP)来表示。
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与《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统计出,我国1991―2004年的GDP与我国财政性普通高等教育经费投入(数据单位统一为亿元),分别记为RGDPt与REDUt,为了剔除物价因素的影响,对RGDPt和REDUt作如下变换:GDPt=RGDPt/Pt,EDUt=REDUt/Pt,其中Pt为同期全国商品零售价格指数(以1990年为基数100),得到1991―2004年表示政府投资普通高等教育投入产出效率的GDP与国家财政性普通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两者不变价的数据序列。因为序列取自然对数后可消除异方差的影响,且这种变换不会影响变量间长期稳定关系和短期调整效应,同时还可以检验多数经济变量时间序列服从或近似服从对数正态分布,而非正态分布。所以,为了消除原始数据序列的异方差,使数据更为平稳,本文采用对变量取自然对数形式。应用单位根检验(ADF)方法对lnGDPt和lnEDUt这两个时间序列进行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中的结果可以看出,lnGDPt和lnEDUt的原序列和一阶差分序列都是非平稳的,二阶差分序列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都是平稳的,即lnGDPt和lnEDUt是二阶单整序列I(2)。时间序列的单整阶数相同,可能存在协整关系,即变量之间长期稳定的比例关系。但还需进一步运用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方法对二者进行检验,滞后阶数取序列的单整阶数2,结果如表2所示:
从表2中可以看出,就本文所研究问题而言,我国政府对普通高等教育的投资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动因之一;反过来,国家经济的增长必定会带来普通高等教育事业的更大发展,从而使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普通高等教育事业的投资。
在上述检验结果下,笔者尝试建立误差修正模型来考察我国政府投资普通高等教育的效率具体如何。遵循动态计量经济模型从“一般到简单”的建模过程,利用普通最小二乘法(OLS)建立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的一般模型。
由表3可知,引入lnGDPt和lnEDUt二期滞后的模型整体拟合效果很好,调整后的R2达0.9959,F检验通过。故该模型可以作为“一般模型”,再根据“一般模型”中各解释变量的系数T检验结果,剔除不显著变量,便得到“简单模型”的估计结果。经过简化的自回归分布滞后模型整体拟合效果比“一般模型”更好,调整后的R2达到了0.9962。最后,由分布滞后模型的“一般模型”推导出误差修正模型,整理得ECM模型表达式为:
ΔlnGDPt=0.746838ΔlnGDPt-1+0.179845 ΔlnEDUt-0.459597 ΔlnEDUt-1-0.013529 ecmt-2+ut
其中误差修正项ecmt-2=lnGDPt-2-0.1329lnEDUt-2-12.289083,0.746838、 0.179845和-0.459597为两变量的短期关系参数,-0.1329为两变量的长期关系参数。误差修正系数为-0.013529,符合反向修正原理,且各回归系数均通过了显著性检验。
误差修正模型不但描述了lnGDPt和lnEDUt的长期均衡关系,还描述了两变量之间短期波动的相互影响。其中长期均衡关系失衡程度的调节机制为:当lnGDPt-2>0.1329lnEDUt-2+12.289083时,ecmt-2对ΔlnGDPt的净影响为负;当lnGDPt-2
三、结论
由以上的实证分析和所建立的模型,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我国政府投资普通高等教育的投入产出效率大约为0.1329,即政府财政性普通高等教育经费每增加一个单位投资,我国GDP相应增加0.1329个单位。这表明,从长期看来,我国政府投资普通高等教育对我国经济增长是有着促进作用的,这点也正符合我们文章前面的理论预期,即普通高等教育的发展通过提高人力资本的存量和科研成果的开发及应用将直接推动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2、我国政府投资普通高等教育的投入产出效率大约为0.1329,从另一个角度又说明了我国政府投资普通高等教育的投入产出效率是比较低水平的。这里面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其中体制的不健全和管理的不合理是最主要的原因,政府投资普通高等教育总量不足,普通高等教育规模相对偏小,普通高等教育资源利用效率低下,以及不完善的普通高等教育投资管理体制、高级人才的外流等因素,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政府投资普通高等教育的总体效率水平。我们应当对症下药,尤其要从制度性因素入手,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良策,例如:努力提高财政收入在GDP中的比重,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增加国家政府投资普通高等教育的投资资金;完善普通高等教育经费的筹措体制,实现普通高等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管理改革及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等等,从而不断地提高政府投资普通高等教育的投入产出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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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成人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差异性
中图分类号:G726 文献标识码:A
一、成人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和特征
(一)普通高等教育的内涵与特征
普通高等教育是指普通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包括研究生教育、本科生教育、专科教育。主要培养的是学术型和理论性的基础性高级人才。我国普通高等教育已经获得长足发展,建立完整体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在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人们的心目中有较高的地位,赢得社会较好口碑,对其内涵和特征也基本形成了共识,无需赘言。
(二)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与特征
高等职业教育是具有较强职业性和应用性的一种特定的高等教育,主要培养具有技能型、操作型的高级技术人才。同普通高等教育相比,更注重职业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它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1.技术性
高等职业教育专指培养技术工人类人才的特定教育类型,主要以技能培训和技术应用为主,即培养那些不需太多理论知识而主要依靠动作技能和经验技艺在生产、服务第一线从事现场工作的直接操作者。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出来的学生是毕业后大多数能够无需岗前培训,可以直接上岗的技术性应用人才。
2.职业性
职业性决定了教育性的实践价值诉求,教育性决定了职业性的知识本位取向,高等职业教育的职业性决定了培养目标的定向性,应为人的职业生涯负责。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的高技能人才,为满足社会行业应用性人才需求,所以高等职业教育与个人职业生涯及社会行业有着更直接更密切的联系。
(三)成人高等教育的内涵与特征
成人高等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教育类型有:成人业余、网络教育、成人自考、电子大学和开放大学等。成人高等教育是传统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发展的一种新型的教育制度,是多渠道成才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一种特定的教育形式,成人高等教育有其鲜明的特征:
1.成人性
成人高等教育的本质属性是成人性。成人性主要指教育的对象是成人,即他们已达到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定年龄,从心理特征、生理特征、社会角色、社会经历及其各种需求与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在校生存在着显著差异,况且成人受教育者大多是在岗从业人员,不像普通高等教育那样仅仅进行知识培养,而是更注重应用性,即根据成人实际需求,培养以应用型、管理型、技术型的复合型人才。
2.广泛性
教育对象的广泛性,高中毕业生、在职人员、失业人员、家庭妇女、退休人员等都可入学,即凡满18周岁成人,只要有教育的需求者,都可以接受成人教育,培养目标以人为本,重在提高成人素质。
3.灵活性
办学形式具有较强灵活性,适应性,由国家、集体、个人办学,集资办学等多种形式。学习年限也比较灵活,如在学分制基础上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
4.开放性
成人高等教育打破传统教育的封闭模式,教育不受年龄身份限制,为愿意并有能力接受高等教育的成人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在教育与社会的关系上,具有较强的开放性。
5.多样性
教育内容和方式的多样性,即在教育方式上,不拘一格,有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有全日制、半脱产、业余以及自学和考试相结合的多种学习形式。成人高等教育类型多样,包括自学考试、业余成人、广播电视大学、网络教育、职工大学等。
6.市场性
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设置,要有前瞻性、专业性、科学性和市场性,只有密切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关注市场对人才的层次、质量、类型和数量的要求,根据现实情况持续不断地进行更新,才能立于不败之地,才能持续发展,具有竞争优势。
二、成人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差异
(一)教育本质属性的差异
成人高等教育除与其他两类高等教育一样都具有高等性这一属性外,还有其自身不同的本质属性,成人高等教育的本质属性是成人性。成人性主要指教育的对象是成人,即他们已达到法定年龄,在社会上扮演成人角色并承担成人的义务和责任,在生理上和心理上较为成熟,在人格和情绪上比较稳定理性,他们具有区别于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身心特c和生活方式,成人教育的本质属性揭示的是成人教育最一般、最根本的特性。
(二)教育价值取向的差异
教育的本质是育人,育人的核心在于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教育者的个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成人高等教育与其他两类高等教育一样都是在践行培养人和服务社会这一个宏观的教育价值取向。事实上,教育价值取向是多元的,各有所侧重,故确立价值取向时,应避免极端,也不能等量齐观,必须依据社会实际和教育自身的状况,突出或加强各自特色。普通高等教育本质属性是理论性和基础性,其教育价值取向更加侧重于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基本能力和素质培养。相比普通高等教育而言,高等职业教育价值取向较为单一,职业性和技术性是其价值取向。
成人高等教育的情况比较复杂,不能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成人学生具有比其他高等教育的学生更加明显和强烈的提高生活质量和实现自我价值的渴望,其价值取向在满足成人基本的社会职业需求的同时,更侧重于成人教育者的终生教育,提高生命质量、生活品质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教育目标的差异
在教育目标上“三类”不同高等教育,根据各自不同的要求,具有不同的教育目标。普通高等教育的教育目标是全面发展的精英型、学术型人才。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生产一线的专门技术人才。成人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比较宽泛,总体而言是:培养终生学习能力较强,应用性、综合性的高级复合型人才。
(四)教育对象的差异
普通高教的招生对象单一,即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多样,包括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专、技工、职高“三校”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的对象更为广泛,中专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在职人员、失业人员、家庭妇女、退休人员等有继续教育需求的人都可以报考成人高等教育。
(五)办学模式的差异
在办学模式、形式和层次上,普通高等教育采取全日制教学;高等职业教育也是全日制教学,其办学模式、办学形式和层次是灵活多样的;成人高等教育多采取业余学习,全日逐渐取消。由于学生社会身份的多样化,受教育年限不一,兴趣爱好各异,故而其办学形式多样。
(六)课程设置的差异
在专业设置上,普通高等教育的专业设置主要依据国家的统一标准执行。学科知识体系较为成熟,课程比较规范、稳定,具有学科本位的特征;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是针对社会职业岗位而设置的,因此具有职业本位的特征;由于成人教育对象特殊性和需求多样化,故课程设置呈现多样性,课程比较新颖、灵活,既要有利于成人能力培养,又要充分尊重成人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特殊性与现实性,为其自我发展提供便利。
总言而之,对成人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三种教育形式的差异性进行比较分析,给予成人高等教育科学合理发展定位,为加强改革力度,促进大力发展,成为高等教育作为改革先锋兵、火车头,可以给整个高等教育以借鉴和参考,促进高等教育快速发展,为提高全民素质,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杨金土等.论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特征[J].教育研究,1999(4).
[2]刘荣才.高职教育与其他各类高等教育的沟通[J].职教通讯,2009(9).
[3]蔡柏良.普通高等教育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比较分析[J].盐城师范学院学报,2003(2).
关键词:高等教育发展 经济增长 灰色相对关联度
以往对两量关系进行实证分析时,常用的方法有方差分析、回归分析、主成分分析等。这些方法的计算需要大量的数据,且各指标数据间需呈线性关系,否则定量分析结果与定性分析结果极易出现偏差。考虑到掌握的内蒙古经济增长和高等教育发展各指标统计数据的质量,本文选用灰色关联分析理论中的灰色相对关联度方法。这种算法对样本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不高,不考虑数据分布情况,计算量也不大,更重要的是适合本文两量关系的实证分析。
灰色相对关联度方法是灰色关联分析方法之一,具体算法为:设序列X0, 长度相同,初值都不是零,序列X′0,X′i分别为X0,Xi的初值象,那么X′0与X′i的灰色绝对关联度即为X0与Xi的灰色相对关联度,记为roi。
本文从内蒙古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额、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及普通高校专任教师数三指标出发,利用灰色相对关联度算法对内蒙古经济增长及高等教育发展的相关进行实证分析。
数据来源:《中国教育经费统计年鉴》(2001~2010)、《内蒙古统计年鉴》(2001~2010)
根据灰色相对关联度的算法,本文用序列X0表示内蒙古国内生产总值(GDP),序列X1表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额,序列X2表示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序列X3表示普通高校专任教师数,序列X4表示内蒙古财政收入,如下:
X0=1539.12,1713.81,1940.94,2388.38,3041.07,3905.03,
4944.25,6423.18,8496.20,9740.25)
X1 =(65400,83466.7,117099.3,147800.8,200606.5,
220054.2,254088.6,351074.9,454772.0,573697.3)
X2=(303,418,507,661,824,954,1047,1170,1296,1432)
X3 =(8856,9340,9583,12153,14793,16189,19101,
19483,20946,22327)
X4 =(1106808,1173825,1329097,1627213,2382753,
3350925,5945874,8354915,11072700,13777018)
对各数列进行初值象处理即可得标准化数据数列,结果如下:
X′0=(1.0000,1.113499922,1.261071262,1.551782837,
1.975849836,2.537183585,3.212387598,4.173280836,5.520167368,6.328453922)
X′1=(1.0000,1.276249235,1.790509174,2.259951070,
3.067377676,3.364743119,3.885146789,5.368117737,6.953700306,8.772129969)
X′2=(1.0000,1.379537954,1.673267327,2.181518152,
2.719471947,3.148514851,3.455445545,3.861386139,4.277227723,4.726072607)
X′3=(1.0000,1.054652213,1.082091238,1.372289973,
1.670392954,1.828026197,2.156842818,2.199977416,2.365176152,2.521115628)
X′4=(1.0000,1.060549797,1.200837905,1.470185434,
2.152815122,3.027557625,5.372091636,7.548657942,10.004
174166,12.447522967)
根据灰色相对关联度计算方法,计算S′0,S′1,S′1-S′0,S′2,S′2-S′0,S′3,S′3-S′0,得:
可得代表经济增长情况的内蒙古国内生产总值(GDP)与代表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额、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以及普通高校专任教师数三指标的相对关联度r01,r02,r03分别为:
经测算,内蒙古国内生产总值(GDP)与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额的灰色相对关联度约为0.98,其与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的灰色相对关联度约为0.89,其与普通高校专任教师数的灰色相对关联度约为0.81,上述值均接近1,根据灰色关联度理论可知,内蒙古国内生产总值(GDP)与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额、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以及普通高校专任教师数三指标间存在很强的相关性。其中r01>r02>r03,这说明经济增长情况与高等教育投入的关联度更大。
从理论层面分析,教育要发展,经济是先导。内蒙古经济快速增长,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必然增加,其连锁反应是教育规模扩大,教育质量提高,学生数和教师数也随之增加。从更深层次来看,增加高等教育投入无疑会促进人力资本的形成,提高技术创新的速度,最终推动整体经济的增长。
代表经济增长情况的内蒙古财政收入与代表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额、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以及普通高校专任教师数三指标的相对关联度,分别为:
经过测算,内蒙古财政收入与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额的灰色相对关联度约为0.93,其与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的灰色相对关联度约为0.76,其与普通高校专任教师数的灰色相对关联度约为0.70,上述值均接近1,可以说内蒙古财政收入与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经费支出额、每十万人口在校大学生数以及普通高校专任教师数都存在很强的相关性。从理论层面来看,财政也是对高等教育的一种投入,财政收入水平的高低决定着高等教育投入水平的高低。
上述结果说明:一方面,在校大学生越多,未来投入社会生产的人力资本就可能越多,潜在的为社会创造财富的高质量人力资本就越多。公共经济学中教育投入的外溢性认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劳动者越多,教育的扩展性就越大,对经济的贡献也就越大。另一方面,内蒙古高等教育投入的增加,可以扩大学校规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生的知识和技能,最终提高潜在劳动者的素质。综上所述,内蒙古高等教育发展和经济增长间存在很强的相关性。
参考文献:
[1]刘思峰,郭天榜.灰色系统理论及其应用.河南大学出版社,1991
关于做好2013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
招生报名与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教考院成招[2013]02号
区内高职(专科)院校、有关本科院校:
根据《2012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宁教考院成招[2011]128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报名与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组织
(一)网上报名前准备工作
各高职(专科)院校须在2013年3月10日前,按照《2012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宁教考院成招[2011]128号)和各本科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的要求,对申请报考专升本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完成专业基础课选拔考试(专业基础课仍然依据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宁教考院成招[2011]140号文件执行),确定符合条件的推荐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推荐考生比例可按本校当年专科毕业生的30%划定推荐资格线。推荐考生报考资格要严格审查,防止跨专业报考、冒名顶替、重复报考和弄虚作假。其中,3月5日至10日,各高职(专科)院校登陆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管理系统的学校管理系统生成考生报名账号,下载打印《考生报名通知单》,按报考科类、专业分发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二)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
凡符合专升本报考条件并被审查、推荐的考生,凭《考生报名通知单》于3月11日8时至13日18时登陆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http;//nxks.nx.edu.cn)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网上提示和要求,准确填写报考信息(须二代身份证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考生本人电子照片,确认信息无误后上报。
(三)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信息
3月14日至15日,考生持身份证、学生证等到考生所在各高职(专科)院校专升本招生管理部门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签字,并交纳报名考试费(按照宁价费发〔2011〕59号规定,报名考试费每人145元 ),否则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考生报名信息时,各高职(专科)院校统一打印出
《宁夏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报名审查登记表》(简称:报名审查登记表),指派专人认真核对考生身份信息(二代身份证信息)、在学信息、专业课考试成绩、报考院校及科类、报考专业志愿等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经进一步审查,确认考生符合报考条件与规定的,在网上点击“确认通过”,考生在《报名审查登记表》签字确认。各高职(专科)院校由专人填写资格审查意见,签字盖章。《报名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各高职(专科)院校保留一份,另一份在录取结束后和原专科档案一起转入招生院校。
(四)院校报名缴费
现场报名确认结束后,3月20日前各高职(专科)院校向宁夏教育考试院上缴专升本考生报名考试费(每生145元);同时宁夏教育考试院向各高职(专科)院校返还专升本报名费每生20元。
二、考试实施
(一)统考科目
文史、外语、医学、艺术类: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理工类: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各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分卷考试形式。宁夏教育考试院将公布各科《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说明》(简称:考试说明),并按照《考试说明》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
(二)考试时间
2013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时间为4月中旬。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或见准考证中确定的时间与地点)
(三)考试组织
1.考生必须到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设置的考点参加考试。考点按照《2010年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试行)》的要求设置。宁夏教育考试院根据准考证号采用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标准考场按30人编排。
2.考试前一周,各生源学校组织合格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3.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安排考试实施工作,考点学校负责做好监考及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 。
4.各生源学校要在考前组织考生熟悉考点、考场分布情况,做好交通安全及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考生按时参加考试。学校要加强考生考前培训和诚信考试教育,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了解和掌握《考生须知》,并告知考生若违反考试纪律,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成绩公布
4月下旬,宁夏教育考试院信息网将公布2013年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成绩,考生也可在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管理系统上查询成绩。
四.录取安排
5月上旬宁夏教育考试院通过网上录取的形式组织招生院
校进行录取。录取工作将按照《2012年宁夏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宁教考成招[2011]128号文件)执行。
各本科招生院校须按普通高等学校录取费标准向宁夏教育考试院缴纳专升本招生录取费。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有计划、按比例地协调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第三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办学条件的实际可能,编制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整普通高等教育的结构,妥善地处理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关系,合理地确定科类和层次。
第四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招生及分配面向地区以及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分布状况等,统筹规划普通高等学校的布局,并注意在高等教育事业需要加强的省、自治区有计划地设置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凡通过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扩大招生、增设专业、接受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及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等途径,能够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另行增设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设置标准
第六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高等教育工作的能力、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文化水平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同时,还应当配备专职思想政治工作和系科、专业的负责人。
第七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须按下列规定配备与学校的专业设置、学生人数相适应的合格教师。
(一)大学及学院在建校招生时,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讲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二人;各门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讲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一人。具有副教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应当不低于本校(院)专任教师总数的10%。
(二)高等专科学校及高等职业学校在建校招生时,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讲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二人;各门主要专业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讲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一人。具有副教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应当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5%。
(三)大学及学院的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院)专任教师人数的四分之一;高等专科学校的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高等职业学校的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少数地区或特殊科类的普通高等学校建校招生,具有副教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达不到(一)、(二)项要求的,需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须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和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保证教学、生活、体育锻炼及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普通高等学校的占地面积及校舍建筑面积,参照国家规定的一般高等学校校舍规划面积的定额核算。普通高等学校的校舍可分期建设,但其可供使用的校舍面积,应当保证各年度招生的需要。
第九条普通高等学校在建校招生时,大学及学院的适用图书,文科、政法、财经院校应当不少于八万册;理、工、农、医院校应当不少于六万册。高等专科学校及高等职业学校的适用图书,文科、政法、财经学校应当不少于五万册;理、工、农、医学校应当不少于四万册。并应当按照专业性质、学生人数分别配置必需的仪器、设备、标本、模型。理、工、农院校应当有必需的教学实习工厂或农(林)场和固定的生产实习基地;师范院校应当有附属的实验学校或固定的实习学校;医学院校至少应当有一所附属医院和适应需要的教学医院。
第十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须有稳定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第三章学校名称
第十一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学科门类、规模、领导体制、所在地等,确定名实相符的学校名称。
第十二条称为大学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要培养本科及本科以上专门人才;
(二)在文科(含文学、历史、哲学、艺术)、政法、财经、教育(含体育)、理科、工科、农林、医药等八个学科门类中,以三个以上不同学科为主要学科;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和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
(四)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在五千人以上。但边远地区或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第十三条称为学院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要培养本科及本科以上专门人才;
(二)以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学科门类中的一个学科为主要学科;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在三千人以上。但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科类或有特殊需要的学院,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第十四条称为高等专科学校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要培养高等专科层次的专门人才;
(二)以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学科门类中的一个学科为主要学科;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在一千人以上。但边远地区或有特殊需要的学校,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第十五条称为高等职业学校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要培养高等专科层次的专门人才;
(二)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在一千人以上。但边远地区或有特殊需要的学校,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第四章审批验收
第十六条国家教育委员会每年第三季度办理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批手续。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第三季度以前提出申请,逾期则延至下一年度审批时间办理。
第十七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批程序,一般分为审批筹建和审批正式建校招生两个阶段。完全具备建校招生条件的,也可以直接申请正式建校招生。
第十八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由学校的主管部门邀请教育、计划、人才需求预测、劳动人事、财政、基本建设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进行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拟建学校的名称、校址、学科门类、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规模、领导体制、招生及分配面向地区;
(二)人才需求预测、办学效益、高等教育的布局;
(三)拟建学校的师资来源、经费来源、基建计划。
第十九条凡经过论证,确需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出筹建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书,并附交论证报告。国务院有关部门申请筹建普通高等学校,还应当附交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书。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的筹建期限,从批准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年,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筹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凡符合本条例第二章规定的,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出正式建校招生申请书,并附交筹建情况报告。
第二十二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在接到筹建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书,或正式建校招生申请书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准予筹建或正式建校招生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为保证新建普通高等学校的办学质量,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或它委托的机构,对新建普通高等学校第一届毕业生进行考核验收。
第二十四条经批准建立的普通高等学校,从批准正式建校招生之日起十年内,应当达到审定的计划规模及正常的教师配备标准和办学条件。国家教育委员会或它委托的机构负责对此进行审核验收。
第五章检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区别情况,责令其调整、整顿、停止招生或停办:
(一)虚报条件,筹建或建立普通高等学校的;
(二)擅自筹建或建校招生的;
(三)超过筹建期限,未具备招生条件的;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的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事业有计划、按比例地协调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指以通过国家规定的专门入学考试的高级中学毕业学生为主要培养对象的全日制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的设置,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
第三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人才需求的科学预测和办学条件的实际可能,编制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调整普通高等教育的结构,妥善地处理发展普通高等教育同发展成人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关系,合理地确定科类和层次。
第四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招生及分配面向地区以及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分布状况等,统筹规划普通高等学校的布局,并注意在高等教育事业需要加强的省、自治区有计划地设置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凡通过现有普通高等学校的扩大招生、增设专业、接受委托培养、联合办学及发展成人高等教育等途径,能够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不另行增设普通高等学校。
第二章设置标准
第六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高等教育工作的能力、达到大学本科毕业文化水平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同时,还应当配备专职思想政治工作和系科、专业的负责人。
第七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须按下列规定配备与学校的专业设置、学生人数相适应的合格教师。
(一)大学及学院在建校招生时,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讲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二人;各门专业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讲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一人。具有副教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应当不低于本校(院)专任教师总数的10%。
(二)高等专科学校及高等职业学校在建校招生时,各门公共必修课程和专业基础必修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讲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二人;各门主要专业课程至少应当分别配备具有讲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一人。具有副教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应当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5%。
(三)大学及学院的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院)专任教师人数的四分之一;高等专科学校的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高等职业学校的兼任教师人数,应当不超过本校专任教师的二分之一。少数地区或特殊科类的普通高等学校建校招生,具有副教授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达不到(一)、(二)项要求的,需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须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和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保证教学、生活、体育锻炼及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普通高等学校的占地面积及校舍建筑面积,参照国家规定的一般高等学校校舍规划面积的定额核算。普通高等学校的校舍可分期建设,但其可供使用的校舍面积,应当保证各年度招生的需要。
第九条普通高等学校在建校招生时,大学及学院的适用图书,文科、政法、财经院校应当不少于八万册;理、工、农、医院校应当不少于六万册。高等专科学校及高等职业学校的适用图书,文科、政法、财经学校应当不少于五万册;理、工、农、医学校应当不少于四万册。并应当按照专业性质、学生人数分别配置必需的仪器、设备、标本、模型。理、工、农院校应当有必需的教学实习工厂或农(林)场和固定的生产实习基地;师范院校应当有附属的实验学校或固定的实习学校;医学院校至少应当有一所附属医院和适应需要的教学医院。
第十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须有稳定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第三章学校名称
第十一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学科门类、规模、领导体制、所在地等,确定名实相符的学校名称。
第十二条称为大学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要培养本科及本科以上专门人才;
(二)在文科(含文学、历史、哲学、艺术)、政法、财经、教育(含体育)、理科、工科、农林、医药等八个学科门类中,以三个以上不同学科为主要学科;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科学研究力量和较高的教学、科学研究水平;
(四)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在五千人以上。但边远地区或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第十三条称为学院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要培养本科及本科以上专门人才;
(二)以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学科门类中的一个学科为主要学科;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在三千人以上。但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科类或有特殊需要的学院,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第十四条称为高等专科学校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要培养高等专科层次的专门人才;
(二)以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二)项所列学科门类中的一个学科为主要学科;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在一千人以上。但边远地区或有特殊需要的学校,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第十五条称为高等职业学校的,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主要培养高等专科层次的专门人才;
(二)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
(三)全日制在校学生计划规模在一千人以上。但边远地区或有特殊需要的学校,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可以不受此限。
第四章审批验收
第十六条国家教育委员会每年第三季度办理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批手续。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第三季度以前提出申请,逾期则延至下一年度审批时间办理。
第十七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批程序,一般分为审批筹建和审批正式建校招生两个阶段。完全具备建校招生条件的,也可以直接申请正式建校招生。
第十八条设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由学校的主管部门邀请教育、计划、人才需求预测、劳动人事、财政、基本建设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进行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拟建学校的名称、校址、学科门类、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规模、领导体制、招生及分配面向地区;
(二)人才需求预测、办学效益、高等教育的布局;
(三)拟建学校的师资来源、经费来源、基建计划。
第十九条凡经过论证,确需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出筹建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书,并附交论证报告。国务院有关部门申请筹建普通高等学校,还应当附交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意见书。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的筹建期限,从批准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年,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二十一条经批准筹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凡符合本条例第二章规定的,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出正式建校招生申请书,并附交筹建情况报告。
第二十二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在接到筹建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书,或正式建校招生申请书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准予筹建或正式建校招生的决定。
第二十三条为保证新建普通高等学校的办学质量,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或它委托的机构,对新建普通高等学校第一届毕业生进行考核验收。
第二十四条经批准建立的普通高等学校,从批准正式建校招生之日起十年内,应当达到审定的计划规模及正常的教师配备标准和办学条件。国家教育委员会或它委托的机构负责对此进行审核验收。
第五章检查处理
第二十五条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区别情况,责令其调整、整顿、停止招生或停办:
(一)虚报条件,筹建或建立普通高等学校的;
(二)擅自筹建或建校招生的;
(三)超过筹建期限,未具备招生条件的;
(四)第一届毕业生经考核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五)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审定的计划规模及正常的教师配备标准和办学条件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对本条例施行前设置或变更学校名称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参照本条例,进行整顿。整顿办法,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