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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旧的所得税会计处理规定相比,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简称“所得税准则”)发生了较大变化,明确只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那么,应如何正确理解所得税准则?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以往的损益表债务法又有哪些区别?实务中应如何具体操作,准确披露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本文以保险公司为例就上述问题作一探讨分析。
一、收益计量理论:资产负债观与收入费用观
在确认收益计量时有两种观点,一是资产负债观,二是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观认为企业的收益是当期净资产的净增长额(不包括业主投资造成的净资产变动),收益的确定不需要考虑实现问题,从时间逻辑上看先有资产负债表后有损益表。收入费用观则强调收入费用的计量,将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与相关费用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收益,通常是在产生收益后再计量资产的增加或是负债的减少,从时间逻辑上看先有损益表再有资产负债表。
新会计准则中对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深刻地体现了资产负债观。以保险公司常见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例: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则计入资本公积(权益)。比如,保险公司期初投资一项初始成本为100万元的金融资产,期末时其公允价值为120万元。按照资产负债观,会计上首先确认资产的价值为120万元,同时公允价值的变动体现为20万元的收益: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直接将2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则计入资本公积。而在以前的收入费用观下,只有已经处置此项投资之后才确认收益,因此在损益表上不反映这20万元的收益。
二、从资产负债观正确理解新所得税准则
所得税准则中引入了两个新概念,即“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和“暂时性差异”。这是所得税准则的核心要点,也是贯彻资产负债观的具体体现。“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来源于资产负债表,产生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差,更加符合资产和负债的涵义。而以往所得税处理规定中的递延所得税借项/贷项来源于损益表,仅是会计利润乘以税率与应交所得税倒轧出的一种纯粹递延调节项目,既非资产,也非负债。实际上,损益表债务法是基于时间性差异的调整分析进行会计处理,力图通过收入费用观的会计处理方法来体现资产负债观的原则,其结果既不符合收入费用观的配比原则,也不符合资产负债观严格的资产负债定义。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如税法允许5年内弥补的亏损。那么,暂时性差异与时间性差异的区别何在呢?时间性差异侧重从收入和费用角度分析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揭示的是某个期间内的差异,强调差异的形成以及差异的转回;暂时性差异侧重从资产和负债角度分析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揭示的是某个时点上的差异,更强调差异的内容和原因。
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与损益表债务法的区别
损益表债务法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都将所得税支出视为经营费用而非利润分配,均符合持续经营假设和配比原则,递延所得税都代表未来应付或应收的所得税。但两者之间也有很大区别。
1、核算对象不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的对象是暂时性差异,而损益表债务法则是时间性差异。
2、对“递延税款”含义的理解不同。损益表债务法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应是本期的影响额。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反映的是账面价值,是累计的差额。
3、所得税费用的计算程序不同。损益表债务法以损益表中的收入和费用为着眼点,逐一确认收入和费用项目在会计和税法上的时间性差异,并将这种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看作是对本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则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为着眼点,逐一确认资产和负债项目的账面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计算出累计的暂时性差异,再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期末余额,而所得税费用则依据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的期末、期初余额相比加以确定。
四、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的具体操作实务
在实务操作中,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的核算过程如下:(1)按照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应交所得税。(2)比较资产负债项目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确定暂时性差异金额。这比损益表债务法下仅针对损益表的收入、费用口径和时间性差异范围要广。(3)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所得税影响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暂时性差异金额×适用税率。(4)通过倒轧的方法来推算损益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即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额+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额(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就保险公司具体业务来看,暂时性差异主要来源于以下项目:
一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或减少资产账面价值。但计税基础仍然是其历史成本。因此应将交易性金融资产未实现盈亏部分的账面价值变动确认为一种暂时性差异,在当期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是保险责任准备金。由于保险公司经营的特殊性,责任准备金是其最重要的成本。会计基于公司稳健经营和偿付能力的要求倾向于多提准备金,而税法规定了准备金提取比例,其差额形成暂时性差异。比如税法计提的准备金小于会计计提数时,则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当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此类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不进入当期损益,而是直接反映为权益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相应增加资产账面价值,只有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实际处置时才将以前年度计入资本公积的部分转入处置年度的损益。但现行税法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仍然是历史成本。因此,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当期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一种暂时性差异。在浮盈情况下,借记“资本公积”,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实际处置金融资产时,暂时性差异转回。
所得税会计准则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的美国。1913年美国颁布《所得税法》,确立了以经营收益作为计税基础的原则,但税法上的“收益”与会计上的“收益”通常不一致,因此会计学界都在为如何协调两者的不一致而努力,其讨论的焦点都是如何协调和处理税法和会计准则对收入费用的确认计量口径与时间上的不一致所导致的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和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一致导致的暂时性差异。
一、应付税款法
(一)含义与特点。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均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一种方法。在此方法下,某一特定会计期间的所得税费用与应交所得税相等。其计算方法是: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此方法只反映时间性差异对当期纳税的影响,而不通过递延方式反映时间性差异对未来会计期间的影响,也无需在未来期间转回纳税影响。此方法简单易行,但是,其利润表所得税费用与收入不配比,资产负债表也未能客观反映企业资产与负债的真实情况。
(二)起源与运用。1954年,美国颁布的收入法案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法,这主要是出于税法目的的考虑,可使企业的前期所提折旧大而减少前期所得税费用,从而实现折旧的抵税作用所带来的时间价值。出于会计目的计提的折旧一般采用简单易行的直线法。但这必然产生出于税法目的和出于会计目的所计提折旧之间的重大差异,从而导致应纳税所得额与税前会计利润出现差异,因此产生了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争论。争论的焦点是所得税的分摊问题,即每期应付所得税是否应作为所得税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所得税也应同其他费用一样在各期间进行分配。
1944年,美国会计师协会中的会计程序委员会(CAP)了第23号公告(ARB23),这是第一个建议对实际发生的应付所得税进行分摊的权威性会计公告,并首次明确了所得税的费用性质,提出了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的概念。1953年的会计研究公告第43号(ARBs43)和1958年的第44号(ARBs44)则正式将所得税分摊作为财务会计的一条重要原则。采用“当期计列法”(即应付税款法)作为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这种规定一直持续到1959年。
我国在1994年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暂行规定》、1995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征求意见稿、2000年12月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中也允许采用应付税款法。但由于它的局限性,已被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和我国新准则所淘汰。
二、递延法
(一)含义与特点。递延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影响额的一种方法。递延法本质上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强调收入与费用的配比。但是在此法下, 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对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不作调整。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是按照产生时间性差异时期所适用的税率计算确认,而不是用现行税率计算所得。因此,其所得税费用与收入在税率发生变化时仍不能配比,同时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递延税款余额也并不代表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
(二)起源与运用。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在其的第6号意见书(APB Opinions No.6)中明确表示,企业只能在“递延法”与“债务法”之间选择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1967年,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APB,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前身)了第11号意见书,取消了以往的“当期计列法”(即应付税款法),改用“全面分摊法(Comprehensive Allocation)”,要求采用递延所得税法来核算所得税,目的是将所得税费用和当年相关的收入相配比。在全面分摊法下,不论递延所得税是否由于相应环境发生变化能否转回,所有时间性差异对未来的纳税影响额都将被确认为递延项目计入资产负债表。
1979年7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了第12号公告《所得税会计》,要求纳税主体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处理所得税会计。我国在旧制度中也允许采用递延法。但由于递延法的局限性,现已被IASC、FASB和我国新准则所淘汰。
三、利润表债务法
(一)含义与特点。利润表债务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影响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并同时转回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本期所得税影响额的一种方法。它与递延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当所得税税率变更时,需要调整递延税款账面余额。这种进步能够保证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是按照现行税率计算的结果,从而使所得税费用与收入在税率发生变化时保持配比关系。
但此法与递延法一样,以收入与费用的配比为中心,以利润表为基础,侧重时间性差异,将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记入递延税款。在核算时,首先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适用所得税税率±税率变动对以前递延税款的调整数),然后根据当期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应纳税款之差,倒轧出本期的递延税款。可见,利润表债务法本质仍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但其注重利润表的当期所得税费用,而资产负债表的“递延税款”为倒轧数。因此,在利润表债务法下,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递延税款余额并不代表收款的权利或付款的义务。
(二)利润表债务法的运用。由于利润表债务法相比于应付税款法和递延法,具有注重所得税费用与收入配比、税率变化时按现行税率调整递延税款余额等优点,因此利润表债务法很快被广泛运用。1959年,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制定机构会计原则委员会(APB)在其的第6号意见书(APB Opinions No.6)中明确表示,企业只能在“递延法”与“债务法”之间选择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在1989年1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了《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ED33),建议采用利润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我国在旧制度中也允许采用利润表债务法。
但由于利润表债务法过于注重利润表的当期所得税费用与收入的配比,而资产负债表的“递延税款”只是倒轧数,仍旧无法使资产负债表上的递延税款余额代表收款权利或付款义务,不能真正意义上从资产和负债的定义出发,真实反映主体的资产和负债。因此,利润表债务法现已被IASC、FASB和我国新准则所淘汰。
不同的是,英国会计准则FRS19仍旧采用利润表债务法,这与其采用时间性差异不采用暂时性差异的认识有关。
四、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一)含义与特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基本原理与利润表债务法相似,在所得税税率变更时,也需要调整递延税款账面余额。但它们的理论基础与核算对象却大不相同。与利润表债务法以收入费用观为理论起点,以利润表为基础,注重收入费用配比,侧重时间性差异不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观为理论起点,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注重资产负债的真实反映,侧重暂时性差异。在此法下,按预计转回年度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其纳税影响数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使资产负债表的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能真实地反映其预计转回时的金额,符合资产负债的定义。在核算时,首先计算资产负债表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然后倒轧出利润表中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其计算公式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纳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可见,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资产负债观为基本理念,注重资产、负债的真实与客观。只有在这种方法下,资产负债表上反映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方代表其真实的收款权利或付款义务。
(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运用。1986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了《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建议采用资产负债法来对当年和以前年度由企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所得税的影响进行核算。1987年12月颁布的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96号《所得税的会计处理》(1992年被FAS 109取代)中率先提出了暂时性差异(Temporary Differences)的概念,用以取代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在第11号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书(APB Opinion No.11)中使用的时间性差异(Timing Differences)。1991年6月,委员会了《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保留了96号公告中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和报告所得税的规定。
1994年10月,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再次了《所得税会计征求意见稿》(ED49),该征求意见稿基本上采纳了美国109号公告所提出的处理方法,即资产负债表债务法。1996年10月国际会计委员会正式颁布了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其所采用的方法和原则与再次的ED49提出的要求基本一致,用暂时性差异这一概念取代了时间性差异的概念,确立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所得税会计中的重要地位。
我国2006年颁布的,2007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公司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CAS18)也规定只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目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已成为代表所得税会计处理国际惯例的主导方法。
五、结论
1.资产负债表日后相关项在了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这个概念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清楚以下几个问题:12月31日为我国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无论国外母公司或子公司怎样确认会计年度,其在国内提供的会计报表都应按照我国对会计年度的制度,提出对应期间的会计报表,而不可以国外母公司或子公司确认的年度会计当作凭据;财务会计报告准许报出日指的是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相同于机构准许财务会计报告报道的日子;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全部有利和不利的事项,即在会计核算中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有利或不利事项采用相同原则实行处理。
2.资产负债表日后相关项涵盖时间资产负债表日后相关项涵括的日期指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会计报告准许报出日之间。在这个期间内对上市公司而言涉及了几个时间,包含注册会计师完成拿出审计报告日、财务会计报告制造日、董事会准许财务会计报告能够对外具体公布日、公布日对外等。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整改相关项的会计处理
1.整改相关项
指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后出于得到全新或更一步的凭据,依据资产负债表日以阐明存有编制状况的会计报表不拥有实用性,对资产负债表日要依据新出现的情况所表现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甚至所有者权益实行整改。
2.税务处理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新准则全都执行会计所得税处理,对于原本核算所得税的方法,对资产负债表日后所得税整改相关项,此法采取会计处理时只需思虑两个层面。同时,资产负债表法可拿出更加实用、周到的会计所得税信息,对所得税费用其核算更是精准和简练。在进行资产负债表13后企业所得税整改时只需思虑两点因素:企业可否汇算已清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企业应按此规定执行;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是否纳税已整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采纳时,在年终依据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额,企业能够算出应交所得税、暂时性差异和所得税费用,在下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能够选择计算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和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作为日后整改相关项。因为只要思虑以上两个层面,资产负债表日后所得税整改降低了会计处理的难度。在会计处理中出于上述两个因素,可能出现下面三个状况。企业未执行年终所得税清缴汇算,未纳税整改。在此种情况下,如涉及计税基础的账面金额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变化等所得税清缴汇算日计算确定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和暂时性差异。企业年终已整改纳税,未执行所得税清缴汇算。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负债表日后体现的整改相关项如涉及要交所得税的,能够直接整改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科目,不过因年终已确定了暂时性差别,如资产负债表日后整改相关项涉及计税基础的账面金额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变动,应整改原有早已确立的所得税资产顺延或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顺延。企业年终已整改纳税,已执行所得税清缴汇算。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负债表日后表现的整改相关项如涉及所得税应交的,不可以直接整改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科目,而应通过所得税资产顺延或资产负债科目顺延体现,和第二种情况类似,因已确定了年终暂时性差别,如资产负债表日后整改相关项涉及计税基础的账面金额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变化,应整改原本已经确立的所得税资产顺延或所得税负债及其所得税费用顺延。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非整改相关项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资产负债表 报表项目 填列方法 建议
一、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各项目现行填列方法
(一)资产负债表的含义
资产负债表,也称财务状况表,是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资产负债表日)全部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的会计报表。它表明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所承担的现有义务和所有者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它是一张揭示企业在一定时点财务状况的静态报表。资产负债表编制所依据的原理是会计基本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表的格式有报告式和账户式,根据财务报表列报准则的规定,我国现行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的格式。
通过资产负债表可以反映企业的经济资源及其分布情况;评价和预测企业短期的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财务弹性、经营绩效等;通过多期资产负债表的对比分析,还可以观察、预测企业财务状况的发展趋势。因此合理正确地编制资产负债表,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各项目的现行填列方法归类
按照现行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年初余额”栏各项目根据上年末“期末余额”栏内所列数据填列。上年末报表项目和数字需要进行调整的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目前,有关财务会计教材包括注册会计师考试用《会计》教材总结的资产负债表中“期末余额”栏填列方式有:(1)根据总账账户的余额直接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等。(2)根据总账账户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存货”等。(3)根据有关明细账户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应收账款”、“应付账款”。(4)根据总账账户和明细账户的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长期借款”。(5)根据有关账户余额减去其备抵账户余额后的净额填列,如“应收账款”、“固定资产”等。
二、 现行资产负债表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报表项目设置不够完整
为了简化现行的资产负债表,新会计准则遵循了重要性要求,取消了“待摊费用”、“预提费用”账户和相应的报表项目,这样处理不能正确、完整地反映企业所发生的跨期摊提经济业务,值得商榷。原因在于:将企业所发生的待摊费用在发生时直接列为相关的成本费用,而未作为一项预付费用在各个受益会计期间进行分摊;一些企业在会计核算中也不再采取预提的方式,而是在费用发生时直接作为当期成本费用处理,减少了当期损益。另外,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上述做法没有真正反映权责发生制的思想,未真正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实质和准确核算各期损益,导致虚增或者虚减当期损益,使得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完整性受到影响。
(二)报表中个别项目归类不合理
对于一些账户期末余额、报表项目进行简单的归类填列,没有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和交易的实质,也没有完全体现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如企业的“预计负债”账户余额,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现行方法将其期末余额全部列入“预计负债”项目后归入非流动负债,而未予以区分预计负债的性质和时间的长短。这种方法在预计负债数额较大时难以真实地反映预计负债的性质。
(三)对“期末余额”栏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归类重复或遗漏
现行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中,“期末余额”栏各项目的填列方法归类存在重复、遗漏、交叉等问题,未达到不重不漏互斥的原则。如“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项目的填列,既可归为根据有关总账账户余额计算填列,也可归为根据有关账户余额减去其备抵账户余额后的净额的填列方法;而“应收账款”项目按有关明细账户的余额分析计算后减去其备抵账户余额后填列,在现行归类填列方法下无法对此进行处理;同样,“存货”项目也应根据有关总账账户余额计算后减去其备抵账户余额后的金额填列,而不能直接归为根据有关账户余额减去其备抵账户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四)报表中个别项目设置不合理
报表项目列报不合理导致虚增或虚减资产,没有真实地反映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例如,报表中的“固定资产清理”项目是根据“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期末余额直接填列的,该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报废、毁损、出售及无偿调出固定资产中产生的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损失,在编制报表时将产生的处置损失列作资产,导致虚增资产;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产生的净收入,在报表中以负数填列于资产中,导致虚减资产。即现行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清理”项目虚增或虚减了企业资产。
(五)报表附注披露列示缺乏充分性、完整性
在资产负债表的报表附注披露中,存在着会计信息缺乏规范性、披露不充分、信息失真等问题;大企业、中小企业之间信息披露缺乏差异性,没有突出重点;不同行业之间也没有突出行业会计信息的特殊性等问题。甚至一些企业只披露对企业有利的信息,而对企业融资、社会形象、营利等产生不利的一些未决诉讼、抵押、担保贷款,债务重组事项、关联方交易等重大事项不加以充分披露,损害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一些企业在报表附注中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解释性说明、发表的保留意见和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未进行披露,以提醒投资者注意,这也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质量。
三、解决资产负债表编制问题的建议
为使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更科学合理,提供的信息更真实完整,笔者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一)日常核算可增设相关账户但不增设报表项目
在现有报表项目的基础上,平时为了完整地反映企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满足核算的需要,根据权责发生制记账基础的要求,可以增设“待摊费用”、“预提费用”账户,但不增设相关的报表项目。在编制报表时将“待摊费用”账户余额列入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如果“预提费用”账户有明细账期末为借方余额,则表示为待摊性质,编制报表时也列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若其明细账为贷方余额,则为预提数,属于负债性质,在编制报表时将其列入“其他流动负债”项目。这样一来,在平时核算中就可以完整地按权责发生制思想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便于正确进行会计核算;而在编制报表时并未增加报表项目,以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二)调整“预计负债”的报表项目归类或增设资产负债表报表项目
1.调整“预计负债”账户期末余额的报表项目归类。对无法直接归类的报表项目,可以根据其经济业务的性质和时间的长短,进行分类,同一账户余额分别在不同的报表项目反映,而非全部列于非流动负债。对于“预计负债”账户的期末余额,将时间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部分,列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如时间在一年以内的预计产品保修费、预计环境污染整治费等;而对于一年以上的“预计负债”则列报于非流动负债类的“预计负债”报表项目中,如预计弃置费用等。
2.增设资产负债表报表项目。在企业平时核算中,若有预计负债经济业务或事项发生,可以将预计负债核算内容区分其长期和短期性质分别设置“预计流动负债”和“预计长期负债”进行核算,期末,相应地在资产负债表中设置同名项目予以列示,反映企业的预计负债情况。
(三)报表中“期末余额”栏各项目填列方法的重新归类
资产负债表中“期末余额”栏各项目填列方法的归类应做到不重不漏不交叉。为此,可将其归类为如下六种方法:(1)根据相应总账账户余额直接填列。按此方法填列的项目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递延所得税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2)根据相应明细账余额直接填列。按此方法填列的相应报表项目相对较少,如,“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年末数可根据“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账余额直接填列。(3)根据有关总账账户余额计算填列。按此方法填列的项目有:“货币资金”、“存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商誉”等。“未分配利润”项目1-11月末可按此方法填列,其年末数则按方法(2)填列。(4)根据有关明细账户余额计算填列。按此方法填列的项目有:“预付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待摊费用”、“预收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5)根据有关总账账户余额和明细账户余额分析计算填列。按此方法填列的项目有:“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流动负债”等。(6)根据报表中相关项目计算填列。按此方法填列的项目有:“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四)建议取消“固定资产清理”项目
依据资产负债表编制的依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以及扩展的会计等式“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企业任何交易或事项所产生的损失、收入将最终影响所有者权益。因此,对于“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导致的虚增或虚减资产,可以将“固定资产清理”账户期末余额作为所有者权益类的资本公积的加项或减项处理,调整所有者权益。当其期末为借方余额时减少资本公积,当为贷方余额时增加资本公积。这样可以不虚增或虚减企业资产,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也使待处理损失或收入暂由企业所有者承担。
(五)进一步规范报表附注的信息披露
为使企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重要会计信息,可以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统一规范下,对不同的行业制定符合行业特点的会计信息披露具体办法,规范报表附注中应披露的信息。同时,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标准,要求严格对企业的重大表外事项、抵押质押担保贷款事项、是否存在未决诉讼等事项进行审查,保证企业真实的披露。在报表附注中增加“特别提醒事项”,要求企业明确地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解释性说明,发表的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提醒投资者债权人予以关注,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
参考文献:
1.刘永泽,陈立军.中级财务会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2.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3.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4.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黑龙江 牡丹江 157011)
摘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在财务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对资产负债表的一个补充和说明,但是在运用过程中有着很多的注意事项,尤其是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处理,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新的所得税会计准则,本文结合实际情况,谈一下新准则下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认识。
关键词 :资产负债表日;调整事项;新会计准则
中图分类号:F23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772(2015)22-0147-01
一、资产负债表基本含义
1.资产负债表日后相关项在了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这个概念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清楚以下几个问题:12月31日为我国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无论国外母公司或子公司怎样确认会计年度,其在国内提供的会计报表都应按照我国对会计年度的制度,提出对应期间的会计报表,而不可以国外母公司或子公司确认的年度会计当作凭据;财务会计报告准许报出日指的是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相同于机构准许财务会计报告报道的日子;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包括全部有利和不利的事项,即在会计核算中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有利或不利事项采用相同原则实行处理。
2.资产负债表日后相关项涵盖时间资产负债表日后相关项涵括的日期指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会计报告准许报出日之间。在这个期间内对上市公司而言涉及了几个时间,包含注册会计师完成拿出审计报告日、财务会计报告制造日、董事会准许财务会计报告能够对外具体公布日、公布日对外等。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整改相关项的会计处理
1.整改相关项
指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后出于得到全新或更一步的凭据,依据资产负债表日以阐明存有编制状况的会计报表不拥有实用性,对资产负债表日要依据新出现的情况所表现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甚至所有者权益实行整改。
2.税务处理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新准则全都执行会计所得税处理,对于原本核算所得税的方法,对资产负债表日后所得税整改相关项,此法采取会计处理时只需思虑两个层面。同时,资产负债表法可拿出更加实用、周到的会计所得税信息,对所得税费用其核算更是精准和简练。在进行资产负债表13后企业所得税整改时只需思虑两点因素:企业可否汇算已清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企业应按此规定执行;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是否纳税已整改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采纳时,在年终依据资产或负债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额,企业能够算出应交所得税、暂时性差异和所得税费用,在下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能够选择计算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和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表作为日后整改相关项。因为只要思虑以上两个层面,资产负债表日后所得税整改降低了会计处理的难度。在会计处理中出于上述两个因素,可能出现下面三个状况。企业未执行年终所得税清缴汇算,未纳税整改。在此种情况下,如涉及计税基础的账面金额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变化等所得税清缴汇算日计算确定应交所得税、所得税费用和暂时性差异。企业年终已整改纳税,未执行所得税清缴汇算。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负债表日后体现的整改相关项如涉及要交所得税的,能够直接整改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科目,不过因年终已确定了暂时性差别,如资产负债表日后整改相关项涉及计税基础的账面金额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变动,应整改原有早已确立的所得税资产顺延或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顺延。企业年终已整改纳税,已执行所得税清缴汇算。在这种情况下,资产负债表日后表现的整改相关项如涉及所得税应交的,不可以直接整改应交税金一应交所得税科目,而应通过所得税资产顺延或资产负债科目顺延体现,和第二种情况类似,因已确定了年终暂时性差别,如资产负债表日后整改相关项涉及计税基础的账面金额与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变化,应整改原本已经确立的所得税资产顺延或所得税负债及其所得税费用顺延。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非整改相关项的会计处理
所谓非整改相关项,指的是在资产负债表日这情况根本不存在,然而过后才发生的相关项,资产负债表日后才产生的相关项,不涉及资产负债表日存在情况,但对外提供为了更有用的会计信息,需要以恰当的方法披露这些事项,作为这些事项非调整相关项。非调整相关项的特征是:资产负债表日并没产生或存有,根本是期后产生的相关项;对分析和理解财务会计报告有极大影响的相关项。出于非调整事项在会计处理上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所以,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发生的非整改相关项,资产负债表日不可以整改的财务报表,但出于事项重大,需要会计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资产负债表日后企业产生的非整改相关项,通常涵盖下面各项:资产负债表日后因自然灾害导致资产发生很大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承诺;资产负债表日后资产价格、税收政策、外汇汇率发生重大变化;资产负债表日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巨额亏损;资产负债表日后债券发行和股票乃至其余巨额债务;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处理子公司或企业合并。
参考文献: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原有准则和制度进行了多方面的创新,特别表现在为了促进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限制其短期行为,在确认、计量和财务报表结构方面,确立了资产负债表观的核心地位。这一创新使得所得税核算原理、方法和程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也使得《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成为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最难理解和掌握的准则之一。由于所得税业务的普遍性,如果此准则执行不到位,会使人们对新准则体系的效力直至对全部会计信息质量产生极大的质疑。
一、所得税核算的基本理念――资产负债观
“收入费用观”和“资产负债观”是所得税核算所遵循的两种不同的基本理念。
(一)“收入费用观”的含义
“收入费用观”对收益的计量只有在交易之后,才将取得的收入与发生的成本费用配比,两者的差额才是收益,因此称为“收入费用观”或称为“利润观”,我国现行的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都是这种基本理念的具体应用。表面上看,因为只是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收入实现和历史成本为基础,未实现的持有损益排除在外,似乎体现了谨慎性原则,但是当物价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经济交易事项更加复杂,会计计量模式不得不引进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时,就会出现很大的局限性。而且“收入费用观”是利用某一期间收入和费用的当期发生额来计量的企业经营成果,只能对在这一阶段发生的交易作出评价,会使管理当局出现短期行为。而利用资产和负债要素的余额计量收益,能够对企业“财富”变化作出连贯性的判断,这才是保证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的会计体现。正是基于这种情况,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对此进行了会计基本理念的改革,全面确立了“资产负债观”的核心地位,并据以定义会计要素,规定所得税的核算方法。
(二)“资产负债观”的含义
“资产负债观”源于经济学“全面收益”的计量理论,认为收益是财富的增加即净资产价值的增加。这一收益概念认为不论交易是否发生,只要财富即净资产价值增加,就有收益,它包括企业交易行为产生的经营收益和公允价值提高产生的持有资产增值的收益。“资产负债观”是以真实的净资产增加作为收益,注重的是经济实质,“突破了传统的、单纯的利润考核概念,有助于促使企业改善资产负债管理,优化资产和资本结构,避免眼前利益和收益超前分配,提高决策水平,着眼于企业长期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国际上,经历了一系列影响巨大的会计造假案件之后,各国会计界大多已转向对“资产负债观”的推崇。这一基本理念的转变,导致所得税费用确认与计量的改变、导致所得税费用由原来以“利润表”为依据改为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进行核算。由于基本理念、基本依据都发生了改变,我国会计实务界普遍认为所得税准则是个“洗脑”的改革,所以难以理解和掌握。
二、所得税核算的方法――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由于我国税法与会计准则相分离的法律环境,导致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差异,必须采用专门的所得税核算的方法。
应付税款法和递延法的缺陷很清楚,不再赘述。对于所得税核算的“债务法”我们也不陌生,但是《企业会
计制度》采用的是“利润表债务法”,强调的是利润表上收入与费用的配比,倒挤出的“递延税款借项/贷项”,这是既不完全是资产也不完全是负债的两个项目,却列示到资产负债表上,因此造成逻辑上的混乱。新的所得税准则基于资产负债观的收益计量理论,要求只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的核算,其他方法如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一律废止。
按照资产负债观理论,对于某类交易或事项总是首先定义并规范相关资产和负债,然后再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确认收益。因此,所得税准则首先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确认与计量做出了明确规定,继而通过递延所得税和实际应缴的所得税来计算所得税费用。也就是说,先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再确定所得税费用。具体到“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就是侧重于资产负债表,首先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倒挤出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
(一)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和差异
1.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
会计上根据资产的定义确认、计量其账面价值。资产定义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侧重的是其未来的服务潜能或在未来为企业创造现金净流量的能力。因此,资产的账面价值,是指此项资产未来可以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流入应该缴所得税,但是企业所得税是以净所得为征税对象。计税基础,又称课税依据,简称税基,顾名思义就是按照所得税法应该归属于资产或负债的金额,是征税的客观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是为了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税法对资产的界定。具体资产的计税基础就是在计算应税收益时可以抵扣的部分,即不需纳税的金额;故:资产的计税基础=未来可税前抵扣的金额。当某项资产收回产生的经济利益是不需要纳税的,即全部可税前扣除,则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如某项投资国债的应收利息其账面价值等于其计税基础。
2.由资产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对会计与税法两者差异的认识应该是全新的。“收入费用观”的利润等于收入减去费用,其构成要素是收入和费用,所以原来会计与税法差异是指:确认、计量收入和费用的口径或时期不同产生的永久性或时间性差异;而“资产负债观”的收益等于净资产的增加值,净资产的构成是资产减去负债,所以新准则下的会计与税法的差异是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对应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而且,这种差异是由于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资产和负债,对未来应税金额的影响,体现资产负债表日与未来的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且随着时间推移将会消除的一种暂时性差异。这种差异是时点数据(余额的比较),是形成的累计差异。从客观上来说,虽然原来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依然存在,但是已经不再是“资产负债观”这种新会计理念及其指导下的所得税核算方法的考虑范围。
就资产来说:资产的账面价值-其计税基础≠0,说明未来收回的经济利益和允许抵扣的成本不相等,产生未来应该交纳/抵扣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资产是能够给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资源,当未来收回资产账面价值时,经济利益流入(账面价值)减去税法允许扣除的金额(计税基础)就是净所得,当其>0,即资产的账面价值>其计税基础时,是未来净现金流入构成未来应纳税的金额;反之,当其<0,资产的账面价值<其计税基础时,可以继续抵扣,未来净现金流出构成未来可抵扣的金额。
容易产生差异的、需要特殊注意的是有备抵项目的资产,因为账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账面实际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净额。如;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商誉、贷款、抵债资产、损余物资等等账户的账面价值是账面余额减去对应备抵账户余额的净额。这些账户会计处理方法往往与税法的规定不一致,所以容易造成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
(二)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和差异
1.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
负债的账面价值是会计根据定义对负债的确认和计量。负债的定义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与资产相反,未来清偿时不是经济利益流入,而是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为什么涉及到所得税,还会涉及到计税基础呢?负债的账面价值是会计上确认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按照“资产负债观”负债抵减资产形成企业的收益,所以会计确认和计量负债也是为了计算期间净收益。未来清偿负债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有可能抵减企业净所得,产生可抵扣费用,少缴所得税。因此,负债的计税基础与资产计税基础相反,是未来不可税前抵扣的金额。正如准则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即:负债的计税基础=负债的账面价值-未来可抵扣税前的金额
2.由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负债的账面价值-其计税基础=账面价值-(账面价值-未来可税前抵扣的金额)=未来可税前抵扣的金额≠0
说明未来清偿债务时存在未来可税前抵扣的金额。当未来可税前抵扣的金额>0,即负债的账面价值>其计税基础时,产生未来可税前抵扣所得的暂时性差异;反之,当其<0,即负债的账面价值<其计税基础时,产生未来应纳税所得的暂时性差异。其实,企业在日常涉及的一般性负债,比如说应付账款、银行借款和应缴税费等,那么这些负债的确认以及清偿不会影响到企业的损益,不会产生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可能产生差异的是由于发生费用而产生的负债,如预计下年度的产品保修费用,“预计负债”账面价值2万元,因为本年度并未支付,税法不允许抵扣,这2万元是未来可抵扣金额,故计税基础为0(2万元-2万元),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万元(2万元>0)。
(三)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由未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乘以现行所得税率得出未来应交纳所得税,即递延所得税负债;由未来可税前抵扣暂时性差异,乘以现行所得税率得出未来可抵扣的所得税,即递延所得税资产。用下表综述几个因素的关系:
(四)确认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将已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项目,即不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放入利润表。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计算公式为: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当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具体账务处理,编制两个会计分录:
1.借: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此分录反映按税法规定本期应交的所得税。其中,“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金额可以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取得。这次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所得税申报表,明确分为收入总额、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四个部分,只要填完报表,本期应交所得税能够得到,即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此时,应交所得税就是当期所得税费用,完全按照税法计算得出。
2.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增加)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期增加)
财务就像一部纪录片,企业每个期间的经营状况是片子的组成部分,整部片子系统的记录了企业的发展历程,它吐露企业的竞争力,也刻画企业的兴衰。财务是生存的必要条件,是生活的基石。现如今,学习财务知识已不仅是财务专业人员的任务,而是每一个社会经济参与者的必修课,是参与经济生活了解社会的必要知识储备。
传统会计学习方法是先学习会计领域的各个专业名词,然后学习会计等式等各个会计要素间的关系,最后学习财务报表等。该方法有利于学生系统掌握基础知识。但在学习初期,学生对整个会计学体系没有必要的了解,不知道自己现阶段所学习的知识是怎样应用到财务系统和企业经营管理中去的,所学到的知识是零散分布的,不利于对整个会计体系的理解与掌握。而且会打消初学者的积极性。
相反,如果从整体的财务报表入手,将其层层剖析,逐渐学习各个要素及其关系,这样会对会计知识在整体上有较好的把握,使学习者在接触会计知识之初就将其与企业经营状况相联系。不但能够更好的学习专业知识,还能增强分析与操作能力,提升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
财务报表时利用“呈现事实”及“解释变法”这两种方法,通过对会计数字的解读找出管理问题。因此,财务报表最重要的使命是实践课责性。任何企业活动都可以汇整成“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与“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四份财务报表。
下面将以“资产负债表”为例,论述从财务报表入手学习会计基础知识的可行性及其优点。沃尔玛的财务结构相对简单而且完整,因此以沃尔玛的资产负债表为研究案例。首先,将沃尔玛的资产负债表呈现在初学者面前,乍眼一看可能会感觉有些懵懂,但如果初学者忘记自己是零基础,试着从投资和经营的角度去观察和分析财务报表,就会发现其实并不难看懂。
二、从财务报表角度解读会计基本常识
首先,从整体入手。看过资产负债表的大体情况之后,便要初步分析,思考报表所反映的各种信息。这份报表的名称是“沃尔玛合并资产负债表”所以表达的是沃尔玛和它持股超过50%的子公司的财务情况。于是,学习者便理解了什么是“会计主体”印象深刻,便于记忆。
报表名称右边写有“单位:百万美元”而报表中的资产及负债等项目都是以百万美元为单位。总结得出:“财务报表以货币作为衡量与记录的单位。”于是学习者便理解了“货币计量”的内涵。报表第一行标有“1月31日”分析得出,1月31日表示本报表所表示的财务状况截止到1月31日。不同阶段的财务报表代表企业不同时期的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于是得出“会计分期”的概念。以上几种概念在报表上没有明确地指出,是以另外一种形式展现出来的,是通过对各种细节的分析得出来的,这种分析思维是逐渐培养的,必要的时候需要辅导老师指导分析方法。若学习者不是在校学生并且有相关工作经验,便可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层层分析得出。通过这种分析方法推导出的各种概念,不但便于记忆,学习者对其有着深刻的理解,在未来的工作当中,使用时也会更加便捷。
接下来分析资产部分。资产负债表的第一部分是资产部分,报表左侧一排是各个会计科目。这时便需要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各个会计科目的含义。资产部分首先是流动资产,查阅资料了解到“流动资产”通常指一年内能转换成现金的资产。利用同样的方法了解“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等会计科目的含义。通过对比得出结论;流动性越高的资产排在前面。然后是负债部分,首先是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商业本票”“应付账款”“预计负债”等。查阅资料了解到:“商业本票”主要指企业为筹措短期营运资金,经金融机构保证所发行的金融票据,又称为“融资性商业本票”。沃尔玛从供货商进货,主要采取赊购方式,它所积欠的尚未偿还的金额便称为应付账款。沃尔玛将“应付利息”“应付水电费”“应付职工薪酬等已经发生支付责任、但尚未以现金支付偿还的项目,加总起来,放在这个综合项目里。接下来是长期负债、长期融资租赁负债等皆用以上方法学习。最后一部分是“所有者权益”部分,分为“普通股股本”“溢价”以及“保留盈余”三部分。通过查阅了解到:普通股股本指已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股权的账面价值。当股权发时,所收取的投资款超过面值的部分就称为股本溢价。“保留余额”指企业历年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实现的净利润尚未以现金股利方式发还股东、仍保留在企业的部分。
通过对总资产额与总负债和股东权益额的对比不难发现两者数额相同。于是推论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会计等式即是资产负债表的架构。查阅资料了解“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各自的含义,“资产”指的是为公司所拥有,能创造未来现金流入或减少未来现金流出的经济资源。“负债”指的是公司对外在其他组织所承受的经济负担。“所有者权益”指的是资产扣除负债后,由公司所有者享的剩余利益,又称为“净资产”或“账面净值”。由分析得出:会计等式右边代表资金的来源,资金的来源可能是负债或是所有者权益。会计等式左边代表资金的用途,资金的来源与资金的用途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了反映资金来源与资金用途之间的恒等关系,了解每一项经济活动的来龙去脉,所以使用“复式记账法”来记录经济业务内容,进行会计核算。通过查阅了解到:复式记账指一个交易会同时影响一个或两个以上的会计科目,因此必须同时以相等的金额加以记录。这种记录商业交易的设计,除了能忠实表达资金来源及去处的恒等关系外,也创造了相互勾稽的可能性。倘若企业做假账,谎称回收一笔应收账款,为了保持会计等式的平衡,也必须同时作假,创造出一笔现金或其他资产。必须作假的范围因复式会的设计而扩大,因此增加了被检测出来的机会。
三、财务报表可以延伸会计基础知识
财务报表是公司经营状况的缩影。学习会计知识要能看懂财务报表,学会编制财务报表,更要培养分析解读财务报表的能力。财务报表主要是管理层用来问问题的工具,而不是得到答案的工具。分析财务报表不能只看死板的数字,还要能看到产生数字的管理活动,并分析这些活动所可能引导企业变动的方向。
沿用上述例子,分析沃尔玛的资产负债表。以单项会计科目来看,沃尔玛的流动资产中金额最大的是存货(约为322亿美元),流动负债中金额最大的是应付账款(约为254亿美元)。这种现象反映了零售业以赊账方式进货后销售,赚取价差的商业模式,也显示出沃尔玛如果无法有效的销售存货取得现金,庞大的流动负债将是个沉重的压力。其次庞大的存货数量也会造成相当大的存货跌价风险。如何管理这些风险,便成为管理阶层与投资人分析沃尔玛资产负债表的重点。事实上,沃尔玛资产负债表的任何一个会计数字背后都有一系列复杂的管理问题。通过财务报表也可以了解到企业整体的财务结构。可以观察负债比率来衡量财务结构。负债比率指总负债除以总资产的比率。同时财务结构也可用负债除以所有者权益的比率来表现。
衡量企业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支付短期负债,经常使用的指标是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比率显示企业利用流动资产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比例越高表示流动负债受偿的可能性越高,短期债权人越有保障。一般而言,流动比率不小于1,相当于要求营运资本为正数。据有关数据显示,长期以来沃尔玛的流动比率呈下降趋势。20世纪70年代,沃尔玛的流动比率曾经高达2.4,近年来一路下降,到2006年,居然只有0.9左右。这是否代表沃尔玛的流动资产不足以偿付流动负债,有周转失灵的危险,其实不然。
沃尔玛是全世界最大的通路商。当消费者刷信用卡购买商品2—3天后,信用卡公司就必须支付沃尔玛现金,但是对供货商沃尔玛维持一般商业最快30天付款的传统。利用“快快收钱,慢慢付款”的方法,创造手头的营运资金。因为现金来源充裕且管理得当,沃尔玛不必保留大量现金,并且能在快速增长下控制应收账款与存货的增长速度。由于沃尔玛流动资产的增长速度远较流动负债慢,才会造成流动比率恶化的现象。对其他厂商来说,流动比率小于1可能是警讯,对沃尔玛反而是竞争的象征。传统的财务报表分析强调企业的偿债能力,要求企业的流动比率至少在1.5以上。然而,从竞争力角度着眼,能以小于1的流动比率来经营。显示了沃尔玛强大的管理能力。至于突然攀高的流动比率反而是通路业财务危机的警讯。因此传统的分析方法对沃尔玛并不适用。所以在结合财务报表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时,要联系实际情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与传统会计学习方法相比,从财务报表入手学习会计知识,能够从整体上了解会计体系,更好的理解会计科目的含义及其之间的联系。从企业的财务报表入手,能够更深入的学习解读分析财务报表的能力,同时学习到更多的管理知识,提高就业能力,为日后用会计知识造福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刘顺仁.财报就像一本故事书[M].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
关键词:会计处理;资产负债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2-0-01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难点
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区分以下事项:
1.区分日后事项与非日后事项
依据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指自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有些事项的发生对报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并不构成影响或者影响很小,在报告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可不说明,也并不影响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决策,这样的事项就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即非日后事项。
2.区分调整事项与非调整事项
准则以列举的方式,说明了哪些属于调整事项,哪些属于非调整事项,但是并没有包括所有的日后事项。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会计人员作出判断。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作为日后事项都是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事项,并且对报告年度财务报告所反映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所谓调整事项,是指由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表明依据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已不能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应依据新发生的情况对资产负债表日所反映的收人、费用、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判断标准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获得新的或进一步的证据,有助于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的有关金额作出重新估计,应当作为调整事项。调整事项的特点是:①在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已经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才得以证实的事项;②对按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编制的会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所谓非调整事项,是指在资产负债表日该状况并不存在,而是日后才发生的事项,虽不涉及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状况,但为了对外提供更有用的会计信息,必须以适当的方式披露这类事项,这类事项作为非调整事项。非调整事项的特点是:①资产负债表日并未发生或存在,完全是日后发生的事项;②对理解和分析财务报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这两类事项的区别在于:调整事项是事项存在于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资产负债表日后提供了证据对以前已存在的事项作出进一步说明;而非调整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存在,但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才发生。这两类事项的共同点在于调整事项和非调整事项对报告年度的财务报告所反映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都将产生重大影响。
3.区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和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其结果必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两者既存在密切联系,又有明显区别。主要区别是含义不同,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同,性质和发生时点不同,会计处理不同。但在很多情况下两者相互涉及,相互渗透。所以在执行本准则时要重点区分,加以把握。
4.区分有利事项和不利事项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可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有利事项,或可能使企业蒙受经济损失的不利事项,在一般情况下,会计上凡遇有存在风险和不确定的情况时,对收益的处理和列报损失通常采取谨慎态度。所以,在区分有利事项和不利事项时,应遵循稳健性原则。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处理中存在的问题
1.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一些企业为完成当年的财务任务和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在会计数据上粉饰财务成果。
2.调整各项准备。某些企业为调节利润,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按规定比例故意多提少提各项准备;或者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调整而不调整,人为调整利润指标。
三、几点建议
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提高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制止人为调整利润等现象的发生,建议加强监督约束机制。因此必须正确处理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按《准则》的规定,对财务报告应进行必要的调整或提供附注说明。
(一)正确认识事项的性质
在企业内部不仅会计人员,而且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和外部的市场监督机构、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都应认识到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财务报告的组成内容。
(二)全面规范披露内容
为便于理解和操作《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对资产负债表事项在定义的基础上又作了举例说明,说明了日后事项中,哪些属于调整事项,哪些属于非调整事项,但并没有列举详尽。实务中,会计人员应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判断原则,确定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事项中哪些属于调整事项,哪些属于非调整事项。并对非调整事项进行全面披露。
(三)会计调整时应遵循的几个原则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是为了使资产负债表日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准确、有用,而需要调整或说明的事项。在实际工作中涉及到的调整事项很多,但是有几条原则是调整时必须遵循的。
1.调整事项必须是确实存在的事实,而不能凭会计人员的主观推测作出调整。2.调整时必须注意对应关系,不能只作单方面调整,而且调整过的会计报表仍然要保持平衡关系。3.调整报表只能作为正式报表补充的附件,不得破坏原有的会计核算体系和报表体系。
(四)建立多层次的内部会计监督体系
建立经办、复核、坐班主任、会计辅导等多层次的内部会计监督体系,使各项业务活动都置于严格的监管之下。
(五)强化内部审计
要选配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会计专业知识的人充实到审计队伍,对会计业务进行定期专项审计,对发现有异常的事项随时审计。建立以审计、税务和财政监督为主的外部监督体系,尤其是要积极推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对金融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实行经常的、独立的外部会计监督。通过建立起科学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为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和真实创造必要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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