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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林业单位,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人数核定
1.管辅服人数管辅服。以2014年调资时核定的各生产单位管辅服人数为准。
2.防火专业队人数。以每年森林防火预防工作方案所需人数为准。
3.木材生产人数。依据林业局下达给各生产单位的木材生产计划,按照木材采运定额标准测算出各生产单位木材生产需要人数。
4.营林生产人数。依据营林生产计划、中幼林抚育计划,按照营林劳动定额标准测算出营林生产人数。
二、用工管理
1.各单位使用生产用工时,应优先使用本单位职工从事各项生产。
2.对于本单位现有职工无法满足生产需要,需外聘人员时,须向县人社局提出用工请示,明确用工人数,经审批通过后,由用工单位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及时到县就业局作劳动合同鉴证和备案。
3.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分别由甲乙双方签字,加盖用人单位印章。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方未签字即视为无效劳动合同,不予劳动合同鉴证。
4.劳动合同鉴证办理。办理合同鉴证时,须上报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和职工名册(电子版)。
三、参保要求
1.各单位应为本单位生产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林业局负责承担计划内用工的应由企业缴纳的保险费用,计划外用工人员的保险费用由基层单位自行负担。
3.工作期限要求。木材生产人员连续工作一个生产周期(3个月以上)、营林生产人员累计工作满4个月、防火人员全年防火期在岗工作,林业局方予承担上述人员的企业部分社会保险。工作期限没有达到要求的,林业局不予承担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4.所有参险单位均须每月到县人社局履行工资审批手续,未经县人社局审批工资、未进行劳动合同鉴证的人员,林业局不予承担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
5.所有参险单位须每月向县人社局保险审核员提供职工工资支付单一份,作为参险审核的依据。
关键词: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
1引言
一个企业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实现管理工作的创新性十分重要。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是国有林场、林业采育场等一些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为创新工作的一部分,为了提升工作的整体水平,只有实现管理工作的创新性,才能为一个国家的进步提供强大动力。
2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问题
(1)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较为薄弱,责任心不强。在大多数的林业企业中,基于相关生产会议以及文件精神,需要实现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并促进岗位职责的充分落实。尽管很多企业都做好了安全工作,但是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人身安全不够重视,无法在真正意义上了解灾害事故以及突发事件等,也无法全方位的掌握安全措施。同时,生产工作中为其追求经济利益,忽视安全因素的产生,导致大量事故。(2)野外作业和自然灾害较多。一般情况下,林业生产都是在野外进行的,安全设备的作用无法发挥。同时,林区气候、地理环境都更为复杂,各个事故经常产生,从而给救援工作带来较大难度。(3)员工的复杂化,无法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因为林业行业的特殊化,导致生产单位员工来源都比较复杂,尤其是一些农民工、造林工人等,他们的技术标准和劳动范围差异大,无法保证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执行。(4)投入的安全经费较少,也未对一些违章作业加大处罚力度。近几年,对木材的采伐量逐渐减少,实现的集约化生产机械化使用少,尤其是林业生产单位投入的设备和保养费用等,无法对其更新,还在使用陈旧设备,从而给员工安全造成较大威胁。并且,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中,检查人员大多都存在隐瞒和包庇现象,未严格制止林业生产中的事故隐患和违章作业。
3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优化的重要性
林业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工作中的主要部分,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也是我国绿色生态和国家进步、健康发展的主要标志。所以,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优化,是我国生态建设和林业新时期发展的主要来源。同时,在整个社会中,林区还属于落后行业,构建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够,从而影响林业的安全生产。所以,对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优化,不仅能维护人们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繁荣进步,也能为林业生产单位提供核心因素,保证在多个方面维护林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发展[1]。
4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优化举措
4.1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做法分析
(1)对安全生产实施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在林业生产单位中,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宣传教育,能够在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的同时,对其监督,保证职业人员责任都能充分落实。同时,还要对资源进行宣传与优化,促进安全文化的积极建设。在实际工作中,林业生产单位需要按照一定计划,有组织的对人员进行培训,促进工作人员生产意识、操作程度的提高,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积极开展。对于一些转岗人员,林业生产单位要做好岗位培训工作,领导也要充分深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对其检查、监督等,并严格控制好各个运行环节,以实现人员责任的充分落实。(2)引进救援技能和救援设备。林业生产工作大多数是在野外进行,救援工作面对较大难度。所以,需要加大力度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在实际工作中,要为其配备专业、技术水平高的救援队伍。同时,还需要选择一些思想意识强、身体素质高的救护人员,还要为其开展野外训练。因为我国救援设备和技术都比较落后,现场救援工作无法得以充分发挥,所以,需要各个单位和部门加大力度进行研发,实现林业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并掌握相关知识和处置技术,在林业人员遇到一些事故的时候,也能对其合理应急。(3)保证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性,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更系统、更科学。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制度为相关标准以及相关规定,如果管理制度不够规范、无法获得统一性,将会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所以,需要基于制度和工作标准,为其建设一套完善管理制度。该制度的执行,不仅要确保领导机构,促进分工的明确型,也要保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以促使执行效力的发挥。还要基于引导、教育和考核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也要给予更多鼓励,保证能利用相关手段和措施对其进行处理,这样才能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一定规范有力执行[2]。(4)增加安全经费的投入,促进生产设备和材料追究制的建立。林业生产单位在工作中,需要基于安全、效益原则,为其增加更多安全经费。同时,还要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与保养,提高安全设备的安全系数,也能对已经陈旧的设备进行改善,以保证在整体上获得有效的安全生产环境。并且,在一些有危险、坡度较大地区,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要实现安全操作工作,减少人员错误操作,以免产生较多安全事故。林业生产单位在对生产设备、生产材料进行购置期间,还会产生产品质量问题,也会引发产品采购的问题等。
4.2加强安全生产依法管理的措施分析
(1)基于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促进主体责任的充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要充分落实,促进安全责任制的完善性。在实际工作中,单位人员要对其进行全面负责,并分管自己的业务。同时,生产经营单位还要明确各个岗位职责,保证在一定范围内能对生产情况和监督考核机制等详细分析。实际工作中,要重点对各个岗位安全、工作数量、安全风险等进行量化分析与考核,也要对职工进行考评,以维护各项工作的积极发展。(2)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促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执行。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中,可以基于相关内容,实现单位内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工作的结合性,并根据实际发展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学会安全生产操作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合理性。根据林业生产的工作人员,针对一些素质不高人员,可以利用各个操作形式,促进培训效果的形成[3]。(3)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需要加大力度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林业生产单位在工作中,要重点分析生产事故隐患,并对其进行事后处理和事前预防工作。当生产工作人员发现一些事故隐患的时候,也要为其提出有效措施。同时,对于一些无法整改的事故和隐患,管理人员和单位、相关部门要对其及时汇报,也要将相关情况落实。安全管理机构还需要分析一些事故隐患,并对其排查,记录各个项目的情况,建立电子档案,保证在日后工作中能对其查询、跟踪等,实现管理工作的动态化发展,以促进隐患的充分落实。(4)严格对从业人员进行管理。在近几年不断的进步和发展中,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人员需要根据相关法律,针对实际情况促进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的合理性。所以,林业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对从业人员进行统一管理,也要严格对其派遣。还需要对劳务人员实施岗前培训工作,基于安全工作中的相关规程,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能够使工作人员掌握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的合理性,也能充分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出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管理人员也要对现场进行安全监督与管理,实现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基于以人为本理念,经常关心人员的生产生活,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执行。(5)基于新安全生产法规,增强整体的安全队伍。在林业生产工作中,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林业生产知识。但是,目前由于对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的还不够充分,综合素质较低,所以,一定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要求,将各项工作与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结合,增强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的知识和能力。林业生产单位也要基于相关方式,在高校、安监机构进行学习,并邀请相关部门的人员参与到工作中,使其利用自身能力和掌握的知识科学地加以应对,这样才能在总体上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需求。
5结语
基于分析可以发现,林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现在多个方面。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为了解决发生的事故,林业管理人员需要基于“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促进工作作风的严谨性,保证在总体上能维护我国林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方向,也能为林业企业的安全进步和经济水平的提升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刘美利.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依法管理探析[J].林业劳动安全,2015,28(3):30~32.
[2]吴钢,谭立波,冯秀春,等.露水河林业局森林多目标经营规划设计[J].生态学报,2015,35(1):18~23.
关键词:安全生产;管理问题;林业单位
1 林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既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物质原材料,同时也是绿色生态的保护神。林业是国家富强、民族繁荣、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为此,党的十报告提出加强生态建设,这将会给林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也是林业发展的福音。然而,林业行业至今在社会上仍是比较落后艰苦的行业,基础设施极为薄弱,林业安全生产投入也受到影响。
2 林业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的现状
2.1 林业生产单位的特点
林业生产单位繁多,除森林生产单位外,还包括植树造林、采种育苗、森林采伐、木材运输、林产工业的工厂、林业生产单位开办的学校、医院和森林执法部门等。凡是在上述环境或部门工作的人都是林业工作者,都属林业行业。工作特点是工种不一,岗位不同,环境差异大,受自然灾害因素影响大,安全生产难以保障。
2.2 林业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现状
2.2.1 林业用工广,安全管理难以规范。林业生产单位由于行业特点,用工范围广,成分复杂,素质不一。有在山上造林、采伐的工人(农民工),巡逻的护林员、林业技术员,有运输木材的人员,有林产加工业的工人,还有扑火队员等。他们当中有长期用工的,也有临时用工的。林业占地面积大,劳动地点分散;劳动工种多,用工难以统一技术标准。所有这些现状,都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很大难度。
2.2.2 野外作业,安全难以保障。不少林业工种需要在野外施工,不安全的因素也在增多。毒蛇猛兽伤人,台风暴雨、山洪爆发、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均有可能发生。因在野外工作,救助难度相对较大。
2.2.3 林业经济相对落后,安全经费投入不足。林业行业虽说在国民经济中起到重要作用,但由于重视程度不够,有些应该享受的社会政策没有享受,导致林业生产单位经济困难,发展落后。如林业生产单位的饮水、道路硬化、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农林厂矿单位职工的棚户区改造,农林场职工的家属及子女的养老、医疗和教育等,都没有纳入地方政府的规划范围。安全经费缺乏,安全隐患增多。
2.2.4 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有待完善。由于许多林业生产单位属事业性质单位,在用人方面受编制的限制。加上林业生产单位经济困难,许多单位没有成立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责任意识淡薄,导致安全生产事故频频发生。
3 林业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策略
每个林业生产单位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但其原则和目标是一样的,那就是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传统的安全生产管理注重成本的高低,本着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的,忽略了安全进行生产。然而,在实际生产中不难发现,安全生产才是首要任务,做好安全生产管理,顺利生产,单位就相当于创造了经济效益。
3.1 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加大安全宣传力度
首先,从领导层而言,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常态化来抓,从高层管理者做起,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谁分管谁负责,层层落实。其次,针对职工和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宣传。宣传形式多种多样,对普通员工,可以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安全培训,安全日进行常规性的安全教育;对农民工和临时工,可以采取标语、标志牌、警示牌、短信、收音机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另外,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进行安全生产事故模拟演练,把包括农民工、临时工在内的人员尽可能多地投入到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的抢救行动中,让工人以自身实践经验,深刻意识到安全生产事故对林业生产单位和个人的危害,让工人增强安全意识。
3.2 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没有制度,单位就无法运转。对于林业生产单位其独特的行业特点而言,制定相应的安全规章制度尤为重要。应当分门别类,制定各种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技术规程,各种类型的应急救援预案。如营林、采伐、工厂等。除此之外,还要制订责任状,层层签订。
3.3 岗位安全培训
在工人上岗之前,要进行集中式的岗前安全培训,提高工人安全生产意识,使意外发生的频率降到最低,以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3.4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为生产工人配备劳保用品,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在保证安全有效前提下进行生产,减少意外伤害的发生。同时,有条件的单位应尽量帮助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好应急救援的用设备、食品、药品储备,并做好物质设备的台帐管理。
3.5 加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有专职安全员,对安全生产实行常态化管理。平时应加强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每季度召开1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进行1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纠正工作过程中安全生产做得不到的地方,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出现同类错误的再次发生,提高工作效率。
关键词:林业事业单位;新会计制度;财会工作;影响
一直以来,事业单位作为社会经济的组成部分,其经济业务的真实反映和监督是离不开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约束。而林业事业单位既是事业单位的一部分,又是社会经济的参与者,其财务工作必须遵守会计准则,并以会计制度为核算标准。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进程不断深入,事业单位旧体制、旧制度已经越来越跟不上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当代社会需求不相适应,市场出现制度与社会发展上的矛盾。因此,新会计制度的制定、颁布、实施正迎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变化,虽然在新制度中添加很多内容,丰富了会计准则,但对于林业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有了更合理、更科学的规划,即针对新会计制度所带来的影响,林业事业单位要加快步伐与之相适应、相融合。
一、新会计制度阐述
(一)新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资产类和负债类账户的核算方式
无论何时,资产核算都是会计报表中最重要的部分,应予以高度重视。在新会计制度中,使用“存货”、“在建工程”、“累计折旧、摊销”、“财政应返还额度”等会计科目代替原“材料”“产成品”会计科目。其中增加“存货”减少“材料”和“产成品”,是对于事业单位采购零星办公用品时进行支出不需要进行核算。因此,这项制度的实行,既可以简化事业单位对日常的核算工作;又可以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进行准确地成本核算;最后也可以对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按其使用年限进行明细核算,以此确保财务核算工作的准确度。在新制度的环境下,增设了“应付薪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应交国库款”科目,使事业单位所承担的债权债务关系更能清晰呈现出来。这些会计科目既能表现出事业单位应履行的债务关系,也能体现出该事业单位的财务情况,这样一来,也为相关利益者提供了投资决策的真实建议。
(二)新制度的实施改变了收入类和支出类账户的核算方式
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的资金都在“财政补助收入”和“拨入专款”会计科目中反映出来,但二者常常出现重复核算、重复记账,因此,新会计制度下,事业单位的一般资金来源不在“拨入专款”中体现,这样不仅减少了财务核算的工作量,也使其核算更加准确,提高了工作效率。对于专款专用的资金,即特定项目采购的资金,就直接进入“拨入专款”科目项下进行核算。通过上述制度,除了对事业单位收入类科目的集中管理之外,还加强了对采购资金的监管,限制因采购产生的腐败现象。新会计制度中支出科目与收入科目同步变化。由于事业单位是财政集中拨付款项,是授权支付的一种方式,不需要该单位在报表中反映转拨和支出,因此去掉“拨出经费”、“专款支出”以及“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一方面在财政集中拨付款项的方式下,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各个所属事业单位账户中,不再层层拨付,故上级不需要“拨出经费”会计科目,予以取消该科目。另一方面“专款支出”是“事业支出”科目下子科目,属于支出类,归属于“在建工程”科目中,主要用于核算上级单位(财政部门等)拨出的专项款,且时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拨款的使用情况。因此新会计制度去除了“专款支出”科目,既减少核算工作的重复率,又强化了财务核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新制度的实施改变了财务报告的核算方式
在新制度的环境下,对财务报表核算的内容重新进行界定,不仅改变了报表体系,还完善了会计科目的批注说明。在新制度中,首先,对报表的结构、项目、排列等方面进行规整,如:增加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说明书;其次,规范了财务报表组成部分,涵盖了资产负债表、收支(费用)表、财政补助收支表等;最后,明确财务核算制度,包括科目设置、确认、计量、经济业务及报告等。此外,这些财报上的变化不但改进了财务报表的核算制度,也增强了林业事业单位报表的通用性。
二、林业事业单位中新会计制度的影响
(一)新会计制度在林业事业单位中,改变了会计核算主体
在旧的会计准则中,仅仅是关注预算经营活动,忽视林业事业单位的会计主体,对于单位的监管制度和管理水平存在漏洞。但在新制度中,财务工作不仅仅是记账、算账,更要对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这种态势下,林业事业单位开始完善会计制度,重视预算编制,加强专项资金和固定资产设备等的核算方式,严格遵守新会计制度,实现收支节约,同时也对林业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新会计制度在林业事业单位中,改变了预算管理方式。
从新会计制度中可以看出,除了改变林业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的核算方式外,也改变了预算资金管理方式。主要是利用资金的获取时间和使用时间差,进行“核定收支、专项或定额补给、超额不补、结余结转”的预算管理方法,既迎合了林业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实际现状,又加强了其预算管理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三)新会计制度在林业事业单位中,改变了财务报表体系
在旧会计准则的规定下,林业事业单位没有规范的财务报表体系,一般情况下,财务报表只是呈现出资金收入、资金支出和转付,不能发挥财务报表的基本功能。然而,新制度规定了财务报表体系所涵盖的内容,如资产负债表、收支(费用)表、财政补助收支表等,对于林业事业单位来说,这样的财务报表体系不仅能够满足其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需要,还有助于使用者准确了解林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状况,在某种程度上说,统一报表、统一核算、统一格式和类型也能增加财务报表的可比性和通用性。
(四)新会计制度在林业事业单位中,改变了会计要素
在新制度中,林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要素有所调整,其中资产是指林业事业单位能使用的资源和其他资产;负债狭义是指林业事业单位借入上级部分或银行的款项,需要偿还;收入则是指林业事业单位从社会各层中获取的财务资源;支出是林业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所耗用的资金。在新制度中,林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要素发生很大的变化,不仅提高了林业事业单位财务业务核算水平,而且还加快了林业事业单位与国际上的财务制度接轨,因此,对于林业事业单位来说,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结语
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财政的改革制度已相继订立并颁布,新会计制度的推行,对林业事业单位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相比旧制度,新的会计制度有着明显的优越性,如会计核算主体、预算管理方式、财务报表体系以及会计要素,这就要求林业事业单位的财会人员要与时俱进,关注新会计制度的变化,做好培训和学习会计制度准则的要求,提高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以此确保新会计制度有效地落实实施,为我国林业事业单位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1]柴晓波.林业事业单位专项经费绩效评价研究[J].财会学习,2017(15):175-176.
[2]冯斌.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引进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研究[J].林业经济,2014(6):121-124.
[3]童宇航.我国林业事业单位资金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
关键词:林业事业单位 国家专项资金 管理
林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林业的发展对我国生态环境的改善具有重要作用。林业事业单位是肩负着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责任的社会公益事业部门,对我国林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国家为了发展林业以及随着林业六大重点工程的全面启动,国家对林业的投入大幅度增加,林业建设资金严重不足的局面得到了改善。管好、用好这些资金,使资金的效益得到充分的提高,是我国每一个林业事业单位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林业单位资金来源主要是靠财政拨付,其中专项资金是其资金来源的主要组成部分。国家林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合理运用将促进我国林业的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当前我国各林业事业单位在专项资金的申请、项目管理、使用、分配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的制度。基于此,本文主要探讨林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林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的概况
1、林业事业单位资金管理概况
林业事业单位分为全额、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三种类型。长期以来,林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主要依靠财政投入,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与完善以及财政职能的改革和转变,林业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积极开拓市场,单位资金来源由原来依靠财政和林业基金转向社会的多渠道、多元化,即有由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拨入专款、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等。但林业事业单位的支出渠道也较复杂,既有正常的事业支出、专项经费支出,也有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支出、经营支出,还包括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林业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和支出的复杂性,决定了林业资金管理的复杂性。再加上林业事业单位工作地点地处边远山区(如保护区、检查站等),所处自然条件差,生活工作环境艰苦,信息闭塞,对资金管理就更加困难。在各项林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和支出中,专项资金是其主要资金来源和支出之一。
2、林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概况
林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是为完成特定工作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其合理有效的使用和监督是保证资金正确运用的有效手段。从预算管理的角度来说,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完成专项工作或工程,如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防火等,并需要单独报账结算的资金。也就是说,专项资金有三特点:一是来源于国家财政或上级主管以及单位自筹部分;二是用于特定事项;三是需要单独核算。
专项资金大多直接来自财政拨付,体现了“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思想。专项资金涵盖了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方面,其资金规模大,使用效果影响范围广。近年来,随着政府职能转换和公共财政体系的建设,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以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改革措施对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全过程监督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林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模式却呈现出一些值得我们关注的新问题。
3、林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环节
其一,专项资金的预算环节。包括将专项资金预算纳入年度预算,获得财政拨款;对未纳入预算的突发项目通过追加申请的方式争取财政专项。其二,专项资金的使用环节。包括资金授权审批、支付方式、支付金额等。其三,专项结束后的项目决算,包括结余资金的管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等。其四,资金使用效果的绩效评价。
二、林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专项资金财务管理意识较差,缺乏足够的重视
由于林业事业单位的专项资金来源渠道单一,管理方式、核算方法只注重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职能,即资金的收付和会计账务处理等核算功能,而在经费的预算、使用、分配以及资金的运作、经费的使用效益等方面的财务管理却得不到充分的体现,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
2、缺乏强有力的专项资金制度约束
目前,仍有许多林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并没有明确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即使是有了制度也落不到实处,专项资金使用不合理、超预算的支出行为经常发生,只要领导“一支笔”签了字便放行,相关办事人员监督不力,觉得出事也有领导负责。
3、专项资金预算工作不够规范、不够细化
预算工作是专项资金管理的基础工作。目前有些林业事业单位在进行专项资金预算时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制定时不够认真,内容也不够细化。
4、专项资金监督力度不够
专项资金分配时缺乏社会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缺乏跟踪机制;财政支出监督滞后,支出监督的方式方法落后;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处理缺乏应有力度,直接影响了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助长了财政支出过程中的浪费、违纪现象,使管理手段相对弱化,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5、项目申报,实施管理不规范
项目申报无重点,不分轻重缓急,好几个项目名称或今年以这个名称申报,明年换一个名称;项目申报缺乏前瞻性,有的年初没有纳入预算,到年终由于急需再申报,导致财政预算追加项目众多;有些单位不顾实际情况,未批准时即上项目,导致财政骑上马背任马跑。有些单位资金一到手,随意应付一下,就将项目任意下马或将项目实施时间拖得很长。
三、林业事业单位专项资金管理的对策
1、提高对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事业单位财政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林业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逐渐增大,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工作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充分发挥财务管理职能,正确进行项目投入产出评价,对单位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林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完善本部门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同时要强化单位领导和会计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逐步加强财务管理职能,把财务管理工作从单纯核算会计转变为核算与管理并重,加强预算管理,做好事前控制,把财务管理贯穿到专项资金使用的全过程。
2、建立科学完善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预算法》,充分认识到专项资金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是提高发展能力的重要保障,确保管好、用好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作用在于指导专项资金的使用,各资金使用单位通过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从资金的
申请、下发、使用、报销结算的全过程进行制度规范,并完善相应的操作流程。此外针对个单位制度执行力普遍较弱的现象,各单位也可以通过建立考核和奖惩机制来鼓励大家遵照制度的要求执行。
3、细化预算,建立科学的预算编制体系
其一,应当建立预算编制制度并统一预算编制表格和编制程序。其二,细化预算,增强预算本身的透明度,就是耍细化预算,使预算支出落实到每一个项目和每项支出的每一款。其三,结合单位的发展规划确定来年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据此编制下年度预算。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其四,应明确专项资金申请条件,分清轻重缓急,优先考虑必须必要的项目,科学合理的在预算中列示项目。其五,要有效控制或尽量减少专项资金中人员经费的比重,使专项资金预算能够反映资金的最终用途及结构,以改变原有对专项资金预算实行“切块预算”的不良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于一些必须发生的人员经费,可采取通过每年调整基本支出中人员标准来加以解决。
4、坚持专款专用原则
专款专用原则是根据专项资金的使用用途来定的,专项资金本身就是为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讲究的是“专”。使用专项资金的林业事业单位,要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按规定应设立专户的还必须在银行开设专户;严格按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和杜绝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现象。
5、增强财政监督的力度
其一,扩大财政资金支出的监督,管理范围应包括预算内拨款、非税收入、财政承诺担保的负债。其二,延伸监督单位的范围。不仅要包括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还应包括有专项资金的、人财物不独立的各类投资公司,技协学会、培训中心等。其三,坚持部门业务管理权、财政资金管理权,人大审批监督权三权结合,协调、试行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加大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完善政府考核体制。其四,结合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把重心转到日常监督上来,实行全方位、多层次、多环节、多形式的监督。结合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在财政内部建立专门监督机构的检查与资金管理部门的日常跟踪问效相结合,与预算编制部门相互协调的财政监督机制,使对专项资金的监督贯穿于财政活动的全领域全过程。
一、当前林业经济活动单位增加值核算存在的问题
在我国对林业增加值核算的重视比较晚,对林业增加值核算概念的研究也比较晚,落后于国外研究水平。但是,随着林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林业产值核算的必要性,从而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目前,关于林业增加值核算,我国也已经初步形成了相应的指标和核算方法,为我国进一步加深林业增加值核算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对林业经济体制改革也在不断的深入,由于经营方向和运行机制的变化等,都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林业统计工作的难度,也对林业增加值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问题的存在都对林业经济活动单位增加值核算形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作用。
(一)缺乏科学的林业增加值核算体系作为保障
林业经济活动单位增加值核算中需要科学的体系的作为保障,但是,当前我国国内总值核算体系中缺乏科学的林业增加值核算体系,在林业增加值核算中过于重视理论性研究、原则性研究,忽视了对林业增加值的核算实际应用,使得林业增加值核算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难以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也不利于简化核算过程,对林业增加值核算增加了很大程度的难度,对林业管理过程中开展林业增加值核算工作形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作用。
(二)林业增加值核算缺乏科学、有效的方法
目前,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对林业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还未形成系统的认识,并没有对林业可以对社会生活生产的重要作用形成充分的认识,所以,在我国林业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判定中,并未形成一个准确的标准,无法准确的计算出林业可以产生的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这对我国林业发展管理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和改进策略会形成阻碍,缺乏科学、有效的核算方法,对我国林业经济活动单位增加值核算会形成极为不利的影响作用。
二、林业经济活动单位增加值核算案例分析及有效方法
(一)林业经济活动单位增加值核算案例分析
例如某林区卖出一定数量的成型木材,有关部门在核算木材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益的时候,首先,需要确定木材的栽种时产生的成本,然后再将卖掉的价格减去成本,即为利润,并将这部分利润计算入国内生产总值,林业有关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改进策略的时候,也会将其当做主要参考因素。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主要问题是利润计算结果不准确,即对林业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核算不准确,这个问题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国内生产总值的准确性,这对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和社会建设都形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作用。实际上,为了确保林业生产效益和经济效益核算的准确性。应该全面分析影响林业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益的所有因素。如对于这一批木材,在核算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益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因素有木材幼苗购进的成本、木材形成的时间所产生的时间价值、木材形成过程中所耗费的绿肥等维护管理成本,只有将所有的因素纳入到核算过程中,才能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从而为国内生产总值的核算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林业经济活动单位增加值核算的有效方法
目前,林业经济活动单位增加值核算方法普遍采用的是生产法、中间投入核算法以及增加指标核算方法。三种方法各有优劣,在林业经济活动单位增加值核算过程中采用这些方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由于生产法主要是利用总产值减去中间消耗,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对中间消耗可能把握不准,这种情况的存在也会影响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所以,可以适当的将这三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利用中间投入法计算出林业发展过程中投入的所有资金成本,然后对于部分模糊指标,可以增加与之相应的指标进行分析,最大限度为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供充分的保障。最后,将中间投入成本和增加相应指标都放到生产法相应公式中进行计算,利用总产值减去所有成本,将最后所得结果作为林业的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益,并纳入到国内生产总值计算和统计中,为国内生产总值计算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从而确保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符合实际发展程度,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社会建设中,为社会主义社会发展提供充分的物质保障,实现不断提升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目标。结束语综上所述,林业会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益,对林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准确的核算,可以为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促使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计算结果与实际发展程度相符,从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薄清文 单位:北京林业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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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责全面责任,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分管领导既要管好自已分管的业务工作,也要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考核机制。每年年初必须下达年度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岗位及个人,落实全员责任制。根据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责任大小、工作数量多少、安全风险系数,进行量化、细化考核。将安全考评结果与职工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晋职晋级等挂钩。
2依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做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增加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等相关内容。为此,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把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重中之重的任务抓实抓好。要从林业生产工作实际入手,组织学习本岗位应知应会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分析等。针对林业生产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不高的状况,在培训方式上,可采用现场提问解答、挂图讲解说明、操作示范引导等形式,以达到预期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进行现场测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未经培训上岗的从业人员,要重新组织岗前培训直到考核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对于不听劝阻、不参加培训的人员坚决予以清退。对油锯手、集材车驾驶员、营林机械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选送到专门机构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操作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安管人员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3依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突出重点抓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和事中管理。因此,要求生产作业人员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要要立即向本单位安管人员或负责人报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单位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处理,同时要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生产作业人员通报。安全管理机构要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和排查处理的现场图片、处理的结果,按次、处造表和造册,书面登记、记录,并尽可能建立电子档案以便今后查询、跟踪进行动态管理,真正把隐患查处落到实处。
4依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劳务派遣从业人员管理
近年来,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用工大部份实行劳务派遣管理。新安全生产法针对一些生产经营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劳务派遣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劳务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要严格把好派遣人员录用关,做好劳务派遣人员进场录用登记、办理工伤保险。做到进场从业人员底子清、情况明。特别是重点抓好劳务派遣人员岗前培训,开展必要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教育和培训,保证劳务派遣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让他们了解自身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安管人员要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坚持以人为本、人文关怀安全管理,关心劳务派遣人员的生产生活。将劳务派遣人员与本单位的从业人员同等对待,落实安全生产“六同时”管理,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5依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保障安全生产必需资金投入
根据新安全生法规定,林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因此,要求各个林业生产经营单位在每年年初安排和制订年度经济计划时,按规定足额提取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工作条件,办理从业人员工伤保险、简易人身伤害保险等各类保险。保证职工教育培训、安全文化教育、安全隐患整改、安全防护用品、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等物防、人防、技防经费投入。如果是因为资金投入不足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负责人要对此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依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
关键词:林业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市场经济
一、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林业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呈现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发展趋势,为了有效地确保林业事业单位各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建立起内部控制就显得尤为必要,内部控制在林业事业单位管理中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也是林业事业单位实现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内在机制,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二、林业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作用和意义
1.实现对林业事业单位资产的保护需要
国家财政拨付占到了林业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的大头,加强林业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政府依法理财的前提条件,能够防范国有资产不合理使用,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杜绝浪费、贪污,规范林业事业单位财务收支行为,降低林业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的随意性。
2.实现对林业事业单位依法理财的管理需要
《会计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进一步约束了林业事业单位会计行为,使得林业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现对林业事业单位依法理财的管理需要。
3.实现对林业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透明管理需要
林业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基础前提就是建立一套完善、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科学划分会计职责,建立会计业务处理程序,能够避免出现错账假账现象,有效规避风险。
三、如何有效建立健全林业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1.树立新的财务管理观念
传统的财务管理仅仅只是站在林业事业单位自身角度出发来考虑,不重视长期的财务管理,而只是把关注的重点放在短期内的财务管理。这种财务管理观念已经不能较好地适应战略管理的需要,急需向战略财务管理进行转变。第一,应该着眼于外部环境,重视与项目建设商、客户、建材供应商之间的有效沟通和联系。第二,应该以林业事业单位全局为对象,树立全局意识,洞察全局,知彼知己,对各种因素的价值链进行综合分析。第三,林业事业单位不要过于追求短期效果,应该注重长远的成本节约,以便取得可持续性发展的能力。
2.建立完善的林业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方法
(1)执行授权审批制。必须有效地明确经办人的责任和职能,以及林业事业单位领导的授权职责范围。涉及到财务问题,不能单单只是领导签字盖章即可,而应该接受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考验,采取多层次审批制度。
(2)应用集体决策制。林业事业单位领导的财务决策权应该受到内控机制的横向监督(集体决策)。应该严格按照集体决策制来对事业单位重大财务事务进行抉择,避免出现重大错误。
3.加强林业事业单位财务支出绩效考评工作
(1)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林业事业单位支出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绩效考评具体协调管理工作。按照职能分工要求,密切协调配合,实行分管领导分片负责制及相关科室分工责任制。
(2)明确考评要求。制定相应的政策和规则制度来确定绩效考评的范围、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采取项目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考评和财务部门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
(3)细化工作措施。选取林业事业单位的几个项目部进行项目支出绩效考评试点,精心选取试点项目,力求项目具有代表性。建立业务指标、财务指标、效益指标三大考核体系,细化指标分数权数,实现三级目标管理。
(4)注重工作结合。将财务监督和财务投资评审工作贯穿林业事业单位支出绩效考评全过程,增强工作实效,实行项目前期设计概算管理、财务全程介入监督、事后针对考评情况开展延伸检查。应以定性的指标为辅,定量的指标为主,从而增强林业事业单位绩效考评结果的利用价值和绩效考评的实际可操作性。
(5)认真对待绩效评价结果,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将其作为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提升管理绩效的重要参考,不断推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4.强化能控,建立内部约束机制
一方面加强日常跟踪管理。通过日常的跟踪管理维护其严肃性,严格规范地执行财务经费预算,对于当期超支的可控费用要提前预警,并坚决杜绝在当期支出,做到按月及时检查、考核。另一方面建立内部约束机制。财务对下级部门的日常财务监督,重点是对资金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林业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要对财务收支程序、效能、过程、结果的惩防监督,实施多层次的监督,重点是财务收支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对违纪者的及时查处,防微杜渐。同时,坚决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规范使用。林业事业单位各项专项资金、公用经费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无滞留、挪用、挤占现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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