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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科研诚信建设8篇

时间:2023-08-16 09:19:47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篇1

论文关键词:实验室建设,现状,新课程,实施

 

实验室是学生学习科学课程、进行科学探究和研究性学习的主要场所,也是保证新课标、新教材的实施,培养学生最基本的科学实验技能和开展课外探索性活动的最好场所。实验室建设要适应教学方式、学习方式和实验方式的转变。因此,加大实验室建设力度、抓好实验室的合理布局和教学仪器的充足配置是实施新的课程标准的需要、也是教育改革的需要。现结合我校实际和本人工作经验就实验室建设如何适应新课程改革方面的问题与大家探讨。

1.实验室建设在新课程改革中的重要性

新课程改革将原来教学大纲改成了课程标准,其中理科课程的一大特点是加强了实验教学,从根本上强调实验教学的重要性,重视知识与技能、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教育,强调过程和方法教育,培养学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体现了理科教学以实验为本的思想。

新课程改革提出了许多新的教育理念,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为主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为目标,将科学探究作为课程改革的突破口,强调科学探究既是一种重要而有效的学习方式,又是课程学习的重要学习摘要求。

2.实验室建设的现状

新时期新课程给实验室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但其现状不容乐观,主要有:

(1)实验室建设不规范,不标准,达不到生均要求。

目前由于发展高中教育的需要,一些老校名校的平行班由6—8个班猛增到12—16,有的甚至达20—24个班,一般中学平行班也有10—12个班。由于教学进度相近,原先的实验室根本无法周转。课程改革执行新的课程标准和课时计划,新教材每节课几乎都有实验活动,新课标强调理、化、生要在实验室中上课现状,对仪器的配备标准也提高了。因此,不仅要求实验室达标,仪器室、药品储藏室、准备室等配套用房的间数和面积,也要大大增加。根据有关研究资料,演示室生均不低1.22m2,,实验室生均不低于1.80m2。现以平行班18个班(如我校),每班50人计算,实验室及配套用房间数和面积如下表一。

表一: 实验室及配套用房间数和面积

 

学科

实 验 室

(90m2/间)

多功能实室

(90m2/间)

仪器室

(40m2/间)

准备室

(40m2间)

药品储藏室

(40m2/间)

模型标本室

(40m2/间)

高中

初中

物理

9

6

2

2

2

化学

9

6

2

2

2

2

生物

6

9

2

2

篇2

>> 科学研究与科研诚信建设 科研诚信与科技档案 试论科研诚信以及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举措 学术不端行为与科研诚信建设 科研中的诚信问题及对策 关于科研诚信问题的思考 诚信视野下的科研管理优化 科研诚信教育的内涵、途径和意义 高校教师科研绩效压力与科研诚信影响机制 国内科研诚信法律问题研究综述 高职院校个人科研诚信档案建设研究 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诚信建构的思考 浅析医学科技论文的科研诚信 关于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思考 高校科研诚信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有关科研院所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与思考―以橡胶研究所为例 我们班与诚信有关的故事 会计诚信的有关问题研究 会计诚信有关问题的研究 有关诚信的《上梁大吉》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

[7] Offic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olicy(OSTP),Washin

gton,DC,USA. Federal policy on research misconduct [DB/OL]. 65(235):76260-76264. (2000-12-06)[2014-09-26]. http://gpo.gov/fdsys/pkg/FR-2000-12-06/pdf/00-30852.pdf.

[8] European Science Foundation. The European code of conduct for research integrity[M/OL]. [2014-09-26].http:///fileadmin/Public_documents/Pub

lications/Code_Conduct_ResearchIntegrity.pdf.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EB/OL]. (2011-12-02)[2014-09-26].http:///publicfi

les/business/htmlfiles/moe/s6342/201408/xxgk_172770.

html.

[10] Xinhua. New rules to prevent academic misconduct[EB/OL]. (2012-03-15) [2014-10-15].http://.cn/china/2012-03/15/content_148368

89.htm.

篇3

【关键词】青年科技人员 科学研究 诚信 建设

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诚信缺失现象分析

科学研究以追求真理、揭示客观规律作为崇高目标,科研诚信是其基本行为规范和核心价值。青年科技人员是科学研究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承载着推动国家科学技术创新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任务。青年科技人员不但作为项目主持人承担着大量的科学研究任务,同时也作为项目参加人开展大量的实质性的科学研究工作,因此他们的科学道德和学术素养是不容忽视的。

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变化,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青年科技人员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科研诚信缺失的现象越来越严重。青年科技人员作为科研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和操作者,因各种利欲的驱使出现了很多有失科研诚信的问题,故意捏造研究数据或结果,篡改实验纪录和图片,剽窃、盗用他人研究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①,导致作为科学研究根源的原始数据出现错误,科学研究得出的结果自然也是不正确的,既蒙骗了社会公众,又给国家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青年科技人员作为科研项目的参加人,在项目负责人的授意下进行的各种学术腐败行为,都应是科研诚信缺失的表现。

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诚信缺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社会大环境是影响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诚信缺失的外部因素,随着社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依赖,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驱动科学研究活动越来越趋于短期利益,从而滋生了科研人员急功近利、浮夸浮躁的学术风气。②考核评价体系是影响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诚信的导向因素,现在一些科研机构和高校仍然存在以论文数量的多少、所的影响大小、申请科研项目的数量及金额的多少作为对科技工作者的评价,学术指标化管理、量化管理过度。很多青年科技人员希望尽快出成果、获晋升,把跑项目、做鉴定、报奖励当成科研工作的重中之重,难以安心搞科研,无形中助长了青年科技人员心浮气躁、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学术带头人的学术品行是影响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诚信的重要因素,学术带头人是一个学术团队的灵魂,他的学术道德和学术品格会对团队中的青年人产生直接的影响。青年科技人员自身素养是影响其科研诚信的主体因素,诚信需要靠自身内心的力量坚守,如果自身的学术自律和治学态度稍有偏颇,科学研究中就有可能出现有失诚信的问题。

加强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诚信建设的紧迫性

科研诚信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制度要素,不仅是科学共同体良性发展的基石,也是创新效率和活力的决定性因素。③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以诚实守信为基础,没有诚信就破坏了科学研究的秩序。青年科技人员承担着科学研究的基础工作,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治学态度、学术品格等科学精神的塑造和培养,不仅直接关系到科学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因此,加强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诚信建设,是科学研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设创新型国家任重而道远的使命。

科研诚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诚信的环境支持,更需要诚实守信、严于自律的科技工作者的坚守。科学家是全社会知识层次最高的群体之一,享有崇高的社会声誉,对社会行为、社会风气能够产生很强的引导和示范作用。④青年科技人员作为推动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样有责任承载求真务实、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重任,不断促进社会文明的发展进步。

科研诚信是科技工作者在科技活动中弘扬以追求真理、实事求是、崇尚创新、开放协作为核心的科学精神。科技工作者的科学精神一直伴随着科学的发展引领着社会的进步,科研诚信的氛围孕育着科学发展的力量。青年科技人员承载着科学精神传承的重任,必须加强青年科技人员的科研诚信建设,牢记社会责任,坚守学术道德,塑造热爱科学、潜心研究、学术自律、爱国奉献的学术品格,提高科学精神的境界,为科学精神的弘扬和传承做出自己的贡献。

加强青年科技人员科研诚信建设的对策

加强科研诚信教育和宣传,营造科研诚信氛围。缺乏系统完整的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是产生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原因之一。一些青年科技人员在科学研究的过程中科研诚信意识比较淡薄,治学态度不端正,耐不住寂寞,唯利是图,各种学术腐败的问题越发严重。因此,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研诚信教育活动,高校、科研机构、科学组织等要将科研诚信内容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纳入到青年科技人员岗前培训的范畴中,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方法。同时,导师和科研项目负责人等,要充分发挥在科研诚信方面的言传身教作用,将科研诚信深化在青年科技人员的内心,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秉持科学精神,对待科学认真严肃、精益求精,对待研究工作持之以恒、踏踏实实,尊重他人劳动,成为科研诚信的表率,不断营造科研诚信的氛围。加大科研诚信的宣传力度,以科技领域中追求真理、求真务实、潜心研究、淡泊名利的科学家典范事迹来感染和激励青年科技人员,进一步提升他们在科学研究中的诚信观念。同时,以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的典型案例对青年科技人员进行警示教育,在头脑中时刻绷紧科研自律的诚信意识,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剽窃欺诈等学术不端行为,逐渐形成科研诚信人人有责的氛围。

充分发挥科研学术机构的作用,促进学术自律。科研学术机构在科研诚信建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学术团体应建立适合本领域特点的科研诚信规范,参与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科研机构要建立和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加强对科技人员的教育和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检查,引导科技人员严格自律。⑤以高校学术委员会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了“高等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教学、科学研究计划方案,评定教学、科学研究成果等有关学术事项。”学术委员会在高校科研诚信建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将学术委员会活动例会制,定期研讨学校发展、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构建等学校重大学术问题,邀请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委员和知名专家学者开展前沿学术讲座,大力宣传和倡导科研诚信,切实提高青年科技人员的学术自律意识,着力加强他们求真务实、严谨治学、潜心研究的学术风范。构建学校以教师为骄傲,教师以学校为荣耀,积极倡导教师之间相互尊重、相互欣赏、相互支持、相互借鉴、共同发展的学术文化氛围,让求真务实成为青年科技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在大项目的申报、大平台的搭建、大成果的评价方面,发挥学术委员会的职能,营造学术自律的科研氛围。

建立健全科研诚信管理体系,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逐步完善科研诚信的政策体系。科研管理机构应当为申请、执行、评估评审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建立科研诚信档案,作为审批其申请项目、承担评估评审工作的依据。建立和完善科研诚信承诺制度,要求科研人员申报科研项目或科研奖励、提交科研成果时,对材料的真实性予以承诺,秉承后果自负的原则;对诚信违规行为予以惩罚,可采取撤销科研计划、收回科研资助、否认科研成果等措施,并对相关涉及人员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科研活动予以限制。⑥加大公共监督力度,建立项目申报、奖励评审、科研考核的公示机制及平台,扩大公众对科技活动的知情权、监督权,增强科学研究的同行的监督,从而在政策监督机制的层面上进一步促进科研诚信的建设。建立严密有效的学术纠错机制及学术论文等比对系统,防微杜渐,在我国的教育、科研经费投入迅速增长的大背景下,更显得紧迫。同时,在科研人员职务聘任和职称评定中,科研机构和高校应当将科研信用状况作为对职业道德要求的重要内容。

完善科研成果评价机制,营造宽松的科研环境。要转变科研评价理念,借鉴国外科研评价的先进经验,结合科研机构及高校的实际情况,根据逐步完善科研评价机制,确立质量第一的评价导向,注重原创性,注重实际价值,克服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内容等问题,不仅看学术论文水平,还要看这项研究成果能否对社会相关领域产生影响,对未来技术发展是否有推动力。同时,针对不同学科特点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让评价指标多元化,为科技工作者营造宽松的科研环境。科研评价内容既要关注直接的、近期的和显性的价值,也要关注间接的、长远的、隐性的价值。总之,要通过完善评价机制形成正确导向,引导科研人员力戒浮躁,集中精力于科学本身,专心致志于创新活动,这样才能造就一流的科研成果和科技人才。⑦(作者为北京交通大学科技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博士)

注释

①②⑥黄宇,李战国:“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的探讨”,《科技管理研究》,2010年第10期。

篇4

(东北石油大学,黑龙江 大庆163318)

摘 要:文章从学术诚信的内涵与学术不端的表现出发,分析了当前高校学术诚信缺失的现状,阐述了国外高校学术诚信建设的经验,并提出了加强高校学术诚信建设的路径。

关键词:高校;学术诚信;路径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5)07-0036-02

收稿日期:2014-11-07

作者简介:林庆华(1976—),女,山东平度人,东北石油大学艺术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主要从事键盘乐器研究。

目前,我国正面临着各个行业的诚信危机,诚信问题已成为各行业及各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学术诚信是其中重要的一方面,高校作为学术研究及成果推出的重要阵地,更是急需提高学术诚信度,教育部首次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也是针对高校的。为此本文通过研究高校学术诚信现状,从现象看本质,探究其根源,研究其对策,以期使高校的学术诚信成为一种新常态,形成良性循环,这对建立我国及世界的科学研究健康发展的生态大环境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学术诚信内涵及表现

(一)学术诚信的内涵

学人对待科学要讲求“诚”,对待其他研究者及其劳动成果要讲求“信”,学人研究学问时要求“真”——追求真理,尊重客观事实,不媚俗,不空谈,不编造数据,不捏造事实,对其他研究者及其科研成果要讲求信用+信誉——研究者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学习、团结合作,不能搞学术垄断和学术霸权,要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引用了他人的观点和资料就要表明出处,这也是对读者的尊重和讲求信用及信誉。诚实守信是学人最基本的科学素养和最重要的学术行为准则。

(二)学术不端的表现

学术诚信缺失所表现的行为即为学术不端,2009年的《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中有对于学术不端的具体描述:1.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2.篡改他人学术成果;3.伪造或者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4.伪造注释;5.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6.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7.其他学术不端行为。

二、高校学术诚信缺失的现状

高校作为学术科研的重要单位,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以及学术及职称评价等各方面的影响,高校学术诚信现状不容乐观,究其原因分析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科技发展与人的惰性的矛盾

计算机的普及,网络的发展以及信息化的飞速进步,使整个社会都面临一次洗礼,空前的资源共享,给人们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方便与快捷。使学术界也经历了一次信息化的革命,使原来埋头于各种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档案室及田野调查等无数次采集学术信息与资料的学者们,轻易地点几下鼠标就能替代一切奔波、一切实验及查文献的工作。这种时代的进步无疑极大地促进了科学研究的进步,但带给人更大的惰性与侥幸心理也是毋庸置疑的,客观上确实为学术不诚信的投机提供了便利。

(二)评价标准与学术质量的矛盾

现在更多的高校在评聘职称时采取定量评价的方法,出现重数量轻质量或以数量代质量的现象。有的院校的评职条件中明确要求申报职称教师的论文及著作的数量及字数等。有的院校或部门将成果的被引用频次及转载频次,或是被评价者被引用的字数等来作为评价的标准。这些评价标准将会导致一些高校教师不得不以快出成果、多出成果为目标,并找相关行业的教师、学生多引用、多转载自己的“成果”,不断追求论文及著作的数量,而忽视了学术的质量。这样短平快出来的论文经不起推敲,算不得精品,久而久之,造成学者不能潜心学问,不思进取,粗制滥造,有的甚至为了多发论文而不惜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三)学术管理与监督机制的矛盾

目前我国对学术进行监督与管理有两种方式:行政方式与非行政方式。行政方式是由政府确定的学术评定委员会对各研究项目、活动及成果进行考核与评审,这种方式由于权力的过于集中使学术价值并不能得到很好的体现,极易产生官僚作风,而造成学术诚信的缺失。非行政方式是科技期刊的监督与审查,科技期刊没有制度与体制的保障,只能处在有心无力的状态下,局限在小范围内对学术失信者给予相应的警告与惩处,无法从根本上预防和杜绝学术失信行为。

三、国外学术诚信建设的经验

对于学术诚信,我们不妨对照一下国外的做法与各项机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借鉴。

(一)建立有效的社会诚信机制

在国外,学术信誉是每一位学者的生命,,违背学术诚信的人是没有立足之地的。美国首先从在整个社会的诚信机制下监督每个人的言行。其次,从各种证件的取得上就规定得非常严格。每个人的诚信出现污点在整个系统中都是有记载可以查证的,违背学术诚信的人在美国大学和社会较难容身。再次,美国联邦政府各主管部门以及各基金会在审批科研经费和项目基金时,除考察学术能力外,重点把关的是申请人的学术信誉。

(二)构建完整的学术诚信防治体系

目前许多国家已针对学术诚信问题出台了各自的规章制度,并设立了专门的防治学术不端行为的管理机构。

1.政策规定。例如韩国科技部出台了《关于国家研发事业中确保研究伦理及真实性的准则》;德国马普学会发表了《关于处理涉嫌学术不诚信行为的规定》;美国颁布了一项纲领性政策《关于科研不诚信行为的联邦政策》,对发现的不正当研究行为各相关机构及职责均给出了具体的定义和规定等。

2.监督机构。世界各国均以在大学中防治学术缺失行为作为工作的重点,可见国外对于高校学术诚信的重视程度。例如丹麦成立了官方的丹麦学术不端委员会,主要负责处理非常重要的学术不端事件,拥有一套严格的法律法规,其模式已成为其他北欧国家的学习范本。

四、加强高校学术诚信建设的路径

经过对我国高校学术失信原因的分析,以及对国外学术诚信建设体系的借鉴,通过分析比较总结出一套适合我国目前国情的学术诚信保障体系建设的方案,并要从各个方面加以建设完善。

(一)搭建网上公开学术成果平台

网络信息时代的快捷与方便虽能导致人不劳而获的惰性,但也可以利用它制约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可以利用网络建立和完善学人的信用制度和完整的学术诚信档案。从论文到专著到项目,让每个人的研究成果公之于众,使这样一个在线数据库成为管理及审批机构的依据,成为各位学者的展示平台及自我约束平台,实现我国学术诚信体系管理系统和监督的标准化、信息化和数据化。有了这样的平台,每个人的行为都在社会的监督下,每个学人也将更加珍惜自己的学术声誉。

(二)明确各学科学术规范

要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就要不同学科分别建立学术规范,避免“一刀切”。当务之急就是要出台一个明确的学术论文写作规范。学术规范的制定应与《中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等的要求一致,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使制定的学科规范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解决中国学术评价的重点,要充分尊重人才成长和学术发展的规律,把行政权力与学术评价隔离,并把建立起分类评价和质量导向的考核机制作为重中之重。2014年,“科研评价改革”无疑是国内高校科研领域最火的词汇之一。从中央到地方相继研究或出台了加快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科研分类评价体系的相关政策,在地方层面,截至2014年10月,高校科技评价改革的三个试点地区(北京、上海、广东)均提出主要实现以科研质量为导向,分类考核体系和科研成果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将积极推进“同行评议”“第三方评价”和“国际评价”等评价方法。高校科研仅以论文数量论英雄的时代有望成为历史。

(四)加大对学术失信行为的管理力度

学术失信之所以会发生,原因之一就是学术失信所要付出的代价太小。当前,要务必加强对学术失信行为的管理力度。让失信者从声誉到利益都付出相应的代价;整个学术界应对学术不端行为保持零容忍,一经查实,绝不姑息。对那些已被证实的影响严重的学术失信行为要进行公开处理,通过正式和透明的制度化程序予以解决

(五)加强学术诚信思想教育

1.法律意识教育。加强学术诚信教育,某些研究者法律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认为官不举民不究即万事大吉,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加强对相关法律的学习是非常必要的,例如《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等。通过研究者法律意识的增强,起到了用法律的强制力和威慑力来制止学术失信现象发生的效果。

2.内在约束教育。学术诚信缺失其内在的原因,即研究者自身的道德素养不高,缺乏学术道德造成的。“立言先立德,立文先立人。”为此,研究者要树立对待学术的正确态度,从被动到主动地遵守学术诚信,珍视自己的学术声誉。

重建学术诚信的威严不仅仅是学界自身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的责任,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心,更应该以身作则,以自身言行为世人之规范,成为社会文化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唯有建设学术诚信,坚守学术道德,才能以学术诚信夯实中国梦的基础。让学术诚信成为一股强大的道德正能量,带动全社会的诚信建设,使我们的社会早日成为和谐、美好的家园。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EB/OL].[2013-07-08],http://gov.cn/gzdt/2009-03/21/content_1264527.htm.

[2]Aboutus[EB/OL].[2013-07-08].http://ukrio.org/about-us/.

[3]黄文华,吴一迁,张俊彦等.国外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对我国科技期刊出版诚信体系建设的启示[J].学报编辑论丛,2013,

[4]杨艳.美国高校学术诚信制度建设研究及启示[D].北京:首都师范大学,2011.

篇5

关键词:高职院校 科研 诚信 档案 建设

中图分类号:G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8-0071-01

一、国家层面对科研诚信的规范和完善

近年来,科研诚信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科研诚信对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和科技人才培养出现了负面影响,直接影响到整个科研学术环境,它主要表现在社会各界对科研道德,学术诚信问题的讨论,更是在新闻报道、报刊杂志等方面引起热议,这些反应说明科研诚信问题的严重。因为当精神价值和道德标准出现危急,社会舆论造成严重后果时,社会各界才会认识到它的严重性,才会反思,做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制度等。针对科研诚信,从多方面加强科研制度建设,治理学术浮躁、学术不端等不正之风,构建良好的学术风气,优化科研资源,建立科研诚信档案,对高校的科研诚信提出了制度化的指导意见。

二、高职院校科研诚信的现状

科研诚信是科学研究和发展创造的基础。目前,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热议科研失信现象的流传,部分高职院校的科研诚信和学术风气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为:科研人员在选题和课题研究过程中没有认真对待,有意识回避与理论假设和试验预期不一致的结果,缺乏应有的科学道德和行为规范,科研诚信和自律意识薄弱,拼凑论文成果屡见不鲜,甚至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个人利益、套取科研经费。

高职院校科研工作普遍起步较晚,加强科研诚信,是当前高职院校加强自身科研能力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在治理科研诚信建设过程中,要健全制度,形成科研诚信的长效机制,要从健全法制、加强管理创新、促进科学共同体内部的规范管理,以及科技人员自身的道德自律和文化建设等多个层面综合推动。加强科学研究的同时要完善科研诚信规范,强化科研监督管理,努力推动高职院校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科研诚信档案的重要作用

1.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意识的提高是营造高职院校良好学术氛围的基石

诚信是基本行为规范的价值核心,更是个人诚信档案的重要内容[1]。个人诚信意识提高了,不仅是营造高职院校良好学术氛围的基石,更是做好科技创新先锋、学术道德和社会诚信的表率。

2.建立个人诚信档案是科研诚信长效机制的基本保证

随着现代高科技信息业的快速发展,科研诚信的内涵建设也在不断丰富[1],建立个人科研诚信档案势在必行。高职院校建立个人科研诚信档案是科研诚信长效机制的基本保证,科研诚信能够促进管理的透明度,对各项环节做到公平、公正。成立学术委员会,完善学术委员会章程,逐步建立健全科研诚信档案的建设与管理,对参评的项目、课题负责人、科研人员、承担单位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成果产出中出现的不良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建立个人科研诚信档案是治理学术不端的有力抓手

科研诚信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是体制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⑴科研绩效评价机制不尽合理;⑵科研管理制度不健全;⑶科研分配体系不合理;⑷监督机制薄弱。

二是个人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⑴科研诚信意识薄弱;⑵科研诚信观念落后;⑶缺乏科研诚信自律原则;⑷经济利益的诱惑。

四、科研诚信档案建设的基本要求

1.科研诚信档案归档内容

个人基本信息,专业技术职务,承担科研项目、获奖成果、专利、论文、论著、教材,科研荣誉,学术不端审查及处理情况。

2.科研诚信档案的管理与考核

多部门合作,科研管理主管,负责档案管理、材料归档及科研成果方面的审核,于每年年底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汇总、统计,建立个人科研业绩诚信档案;人事管理部门、教务部门等协助,负责相关档案材料的审查与考核,并将相关材料移交管理部门进行归档;学术委员会负责归档材料的处理认定,对考核结果真实性、一致性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最终考核结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与专业技术人员年终考核、评先推优、职称评聘挂钩。

3.科研诚信档案的应用

科研诚信不仅是对个人道德水准的评价与考验,更是个人成果的真实记录与写照,它应用于职称晋升评价、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荣誉表彰相关条件的认定等。科研诚信管理与应用是实现创新与规范齐头并进,创新是要顺应科技创新,利于科学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流程,实现资源共享、一档多用。

五、科研诚信档案的管理与监督

科研诚信档案的建设在科技工作中的位置至关重要。正确引导和宣传,使科研人员,完善落实好各项措施,以实实在在的成果取信于公众,使优良传统和声誉发扬光大。

1.建立个人诚信档案

个人诚信档案不一定完全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2],但可以消除大部分,是杜绝和减少科研学术不端行为的一个重要措施。单位在每年年底的绩效考核中设立个人科研诚信档案不良记录考核指标,如果有人超出指标,根据规定按照等级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2.明确责任,加强监督

建立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明确个人职责与管理部门的监督,完善科研诚信记录的有效利用,达到遏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3.规范科研诚信建设

按照科研诚信的基本规范和要求,建立健全科研道德规范,完善学术评价和科研诚信的相关制度。同时,鼓励科研人员针对国家的需要和要求,潜心研究,为国家做出更多创新性研究成果。建立完善科研诚信绩效档案,并将其作为科研人员年终考核、职称晋升考评的重要依据。

总之,科研诚信建设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大问题,高职院校应更加重视,必须认识到科研诚信对科教、研人员的科研核心竞争力和高校品牌创建的重要作用,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落实各项法规、制度,提高科研活动的透明度。聘请专家对法规、制度进行宣讲,提高科研人员对科研诚信的认识与提高,使诚实守信成为科技工作者的自觉行动。

参考文献

[1]李立群,史呈伟;王菲;于丹丹;刘心平;孙瑞岐;科研诚信缺失的表现、成因与对策[J].中国卫生人才,2011(8):70-71

[2]刘延东,将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摆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在科研诚信与学风建设座谈会上的讲话 科协论坛 2010,5(274)

篇6

关键词:科研诚信 不端行为 特点 对策

维护科研诚信,防治科研不端行为,是一个备受人们关注的社会性议题[1]。深入揭示科研不端行为的本质,掌握福建省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特点和最新动态,对于福建省适时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完善科技评价机制、净化科研环境、遏制科研不端行为、推动科技事业更好地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科研不端行为的本质特征

综合国内外研究情况,本文认为:科研不端行为,就是在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违反科学精神、背离诚信准则,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直接、间接或潜在利益,扰乱正常科研活动的行为。其本质特征归结为三个方面:

1、不真实的创造行为。主要表现在当事者不付出或少付出科学创造劳动,不经过完整真实的科学创造过程,以虚假的事实、虚构的科研活动、不实的研究数据、抄袭的文章和伪造的项目申报材料应对政府部门或科研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机构的相关审查,骗取组织和团体的信任,从而获得荣誉、地位和各种经济利益。

2、不正当的获取行为。主要表现为当事者采取非正当手段从科学研究、学术创作角度获取荣誉、地位和经济利益;这些当事者的共同特点,有的并无心或者无精力从事科研活动,有的并不具备从事科研活动的能力和水平,甚至有的根本就不是真正搞科研的人。

3、不公正的评价行为。主要表现在评价组织者和参与者不认真系统地研究和分析科研活动的层次性、复杂性和多样性,不尊重科研工作者的创新创造劳动,草率或有偏袒地从事科研评价活动。一方面,作为评价组织者的政府部门和相关管理机构在制度的设计、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中。另一方面,作为评价直接参与者和执行者的评审专家受到人情的牵制和自身及团体利益的诱导,出于直接、间接或潜在的利益冲突而做出违背客观、准确、公正的评价。二者交互作用的结果,导致学术研究从课题审批、经费安排、资源配置到成果评价,都或多或少丧失了公正和规范。

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和发展,不正当的获取是目的、是根源,不真实的创造是手段、是表征,不公正的评价则为行为不端者凭借不真实创造实现不正当获取提供了“营养土”和“助推器”。

二、福建省科研不端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原因分析

为深入分析福建省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科研诚信建设现状,课题组对福建省部分高校和科研单位科研诚信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参与的高校人员有99人,占34.9%;虽然由于经费和条件限制而致调查样本偏少,但一定程度上说明科研人员认为我省科研不诚信行为还比较普遍,已成为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课题组对问卷调查表进行定性、定量的科学分析,认为目前福建省高校和科研单位科研诚信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表现形式

1、学术挂名。部分人身兼多个行政领导和学术职务,忙于行政工作,并无时间和精力从事科研活动,但为了追逐职务、金钱、荣誉、地位,或为团体与他人谋取学术利益,挂名从事科学研究和学术创作活动。在问卷调查中,对“课题申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学术不端行为”,有19.4%的人认为“提供虚假个人信息”,43.3%的人认为“伪造工作基础、研究成果”,75.7%的人认为“虚夸研究成果”,68.7%的人认为“通过人情、关系、职务等手段优先获得申报信息”;对“目前科研课题评审、立项工作是否公正、公平、公开”这个问题,有17.4%的人回答“是”,26.9%的人回答“否”,回答“不知道”的占55.7%。调查数据说明,大多数人认为申报课题过程中利用职务、通过人情关系、虚夸研究成果等现象严重。

2、学术侵占。部分人利用权力和人脉获取学术资源,再将任务分配学生、助手或将其转包雇佣他人从事科研劳动;部分人利用企业和基层技术人员的短板,以指导、合作为名,将基层技术人员和“土专家”的原创成果总结加工后据为己有;大多数人认为自己没有抄袭别人的论文,但同时又认为许多人在拼凑论文,这说明了部分人相当矛盾复杂的心态。

3、学术虚夸。有的为了获取科研开发及产业化项目,不经过完整真实的科学创造劳动,以虚构的科研活动、虚编的研究工作基础、不实的技术和经济指标数据,甚至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包装,伪造项目申报材料,在政府相关部门的形式审查和专家评审中蒙混过关,骗取高分增加项目入围机会。调查显示,大多数人对科研成果评奖持怀疑态度或不了解,说明科研成果评奖还不够公开、透明。

4、学术评判失准。宏观层面上,不论是对研究项目的目标管理,还是对科技人员的考核评聘,有的制度设计简单划一、偏离实际,使得被考核者为达到数量指标而不计真假,争先恐后地去拉拢课题、发表文章。问卷调查中,对“高校、科研单位职称评定、奖金发放、人才选拔与主持或参与课题、发表文章相挂钩是否合理”,2.1%的人回答“很合理”,39.0%的人回答“合理”,52.5%的人回答“不合理”,6.4%的人回答“非常不合理”。调查中,有51.1%的人认为“评审过程就是走过场”,52.1%的人认为“领导或者关系硬的人的课题都顺利通过”。

(二)原因分析

1、评价制度不完善,导致弄虚作假现象屡禁不止。政府管理部门囿于人力、物力限制,评价规则推崇简洁明快和“一刀切”,使一些部门、研究机构和个人为了获得短期效益而急功近利,导致学术不诚信。学术评价制度改革的相对滞后,导致评价走样、决策失准、考核失真,使得学术研究从课题审批、经费安排到人才评价和资质认定,都不同程度地丧失科学评判的标尺、偏离公平公正的本义。

2、资源配置方式不合理,助长造假和浮夸学风。从调查问卷中看出,大多数人认为高校和科研单位科研立项存在利用职务、关系等现象,科研资源主要由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者分配,职务越高越容易获得课题等科研资源。行政权力机制的强势导致了学术权力(权威)的行政化,出现所谓的“学术官僚化”、“官学一体化”现象,行政部门领导利用自己的职权及与上级部门建立关系,轻而易举获得科研资源,并作为科研立项的评定专家影响着项目的立项,从而造成科技资源分配过程的不平等与不公正现象,伤害了普通研究人员的积极性。

3、学术自律能力下降,破坏科学发展正常秩序。目前社会上对科学认识程度还比较肤浅,虽然科学知识得到重视,但与科学道德一脉相承的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还远远没有得到公众理解,更谈不上普及。此外,由于“官本位”文化造成的对权力的崇拜与屈从,一些人不择手段地争取名利与地位,扰乱了科学发展的正常秩序。

4、监督体制缺失,致使趋利者铤而走险。目前福建省科技界对科研诚信问题还缺乏具体有力的监督机制、约束机制和惩戒机制,使得很多违反科学道德的行为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认定和制约,即使被发现也往往因为惩戒制度的缺位而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惩处。

5、宣传力度不大,助长造假者胆大妄为。《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已于2006年。当科研不端使你利益遭到损失时,你会如何选择?39.9%的人回答“维护诚信”,58.2%的人回答“无可奈何”,1.9%的人回答“采用其相同的行为施与在他人身上”。调查说明,高校、科研单位对《办法》宣传落实力度不够,大多数人对《办法》不熟悉,对科研不端行为处理不严厉。科研人员维权渠道不畅,维权信心不足。

三、福建省科研不端行为的治理对策

福建省治理科研不端行为,要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并重的原则,不断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政府部门加强统筹与管理,科技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承担教育、监督和惩戒的主要责任,科技社团发挥规范制定和行为约束方面的积极作用,科技人员和科研共同体严格自律、互励共勉,进一步完善科研诚信相关的科研管理制度体系。

(一)构建科学的科技评价体系

科技评价指标是科技工作者的重要导向。目前我省科技评价制度尚不完善,在具体评价工作中还存在着重数量不重质量、重名望不重实绩、重论文不重工作水平、重短期成果不重长远积累、重设施改善不重人才队伍建设等问题。因此,必须遵循科技创新的内在规律,加快构建科学的科技评价体系,遏制学术不端行为。一要实行透明、公正的竞争机制。在学术方面,各级政府应当正确引导,宏观管理、监督学术资源的使用,使得有限的学术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严厉惩治学术不诚信行为。二要完善项目立项前评估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对项目技术的稳妥性、政策的妥当性、经济性和相关派生效果进行定量、定性分析后,由科技管理部门以科技需求为导向,在依托专家评估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基础研究活动的特殊规律,确保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和政策导向。三要建立项目后评估制度。对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计划内科技项目,以及得到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在科技项目在验收结题后应用一段时间(一般在两年之后),由评估单位通过对比分析,准确评价项目的综合成效,使有限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建立可行的科研诚信体系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关键是要使科技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而实现科技创新的首要前提是“科研诚信”,因此,福建加快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已刻不容缓。一要建立科研诚信评审机制。福建省科研诚信的管理机制建设应在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基础上,对信用评审机构进行认可和监管,主动将其纳入到科研诚信的建设范畴中。二要完善科研诚信保证体系。科研活动应当签署遵守有关科研诚信规范的承诺,加强对履行承诺的监督,将科研人员履行承诺的情况,记入科研诚信档案,作为基础信息纳入科技信用管理体系。三要健全科研诚信信息网络。目前诚信信息仍存在各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缺乏共享机制和各部门、各地方相互分割、封闭的信用信息系统等现象,严重阻碍科研诚信机制的建立。

(三)培养良好的学术探讨精神

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已在科技界形成高度共识,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科技工作的突出位置。各有关方面要按照职责分工,找准自身定位,下大力气落实好、完善好各项措施,培养良好的学术探讨精神。一要营造开放包容的学术氛围。在进行学术打假的同时,要严格区分学术不端与正常引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界限,提倡不同观点的争论,避免打假的滥用窒息学术自由、影响学术继承、阻碍学术创新,从而营造开放包容、鼓励创新、严谨求实的学术氛围。二要培养独立和科学的创新思维[2]。学术创新是学术的生命,学术研究必须标新立异、卓尔不群,别具慧眼、独树一帜,提出新思想和新观点。三要树立责任意识和独立人格。学术创新需要一定的外部条件,诸如自由而宽松的政治和文化氛围,必要的经济支持,健全的信息资料等。

(四)加强完善的诚信法制建设

要把科研诚信立法纳入科技法律体系建设,加强诚信规范与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充实和完善现行法律体系的有关条款,逐步建立起具有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科研诚信法律法规与制度体系,严惩科研不诚信行为。一要完善法律体系。要尽快建立惩治学术不诚信的法律法规,或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在研究制定《著作权法》、《专利法》、《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实施条例或实施细则中加入惩治学术不诚信的相关条款,确保惩治学术不诚信有法可依。二要建立惩戒机制。通过深化科研体制改革,在高校和科研院所成立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常设机构,拟定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制度细则,建立相关学术纪律仲裁的行业规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匿名审查,并公开调查结果,公开处罚决定,营造高校和科研院所更多的学术独立空间。三要加强舆论监督。加强学术活动的舆论监督,建立信用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对高校、研究机构等学术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讲究方法地进行披露,形成有效的失信约束力量,使失信者的具体失信行为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制,失信成本大大提高,让学术造假者得到相应的惩罚,保证科研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五)开展系统的科研诚信宣传

针对当前部分科研人员的诚信意识不强的现象,各部门要加强科研诚信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科研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认识到治理科研失信的重要性、紧迫性。一要广泛宣传。各部门要充分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加强科学道德规范和诚信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充分利用网站、简报等宣传载体,刊登开展科研诚信活动的意义和内容,并开设专栏,连续介绍科研诚信的案例及实用知识,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一次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新,进一步维护科研活动的健康氛围。二要强化教育。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辅导、交流、研讨等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和道德楷模教育,将科研诚信教育作为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教育的必修内容和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青年学生和科技人员的科学道德素养,弘扬尊重科学、求真务实的精神,增强科研人员诚信意识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三要加强交流。积极开展与国际组织、国家部委和先进省市在科研诚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科研行为规范和科研诚信规范的研究制定,共同遏制科技创新活动中的各种不端行为。

参考文献:

1.科学技术部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科研活动诚信指南[M]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9.11.

2.孙平.简析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与科研诚信的关系[J].科技管理研究.2009.9.

3.王志学.科研诚信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制度保障[J].中国软科学.2007.11.

项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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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今后,中国科技界所反映的学术浮躁、学术腐败等现象,以及在科研活动中出现的各种不端行为,均将受到官方最新出台重典的惩治。

中国科学技术部11月9日下午正式《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并在该部专门设立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受理社会对科研不端行为的举报,负责处理与国家科技计划相关的科研诚信问题。同时,科技部将与教育部、中科院等相关单位协商,从国内外聘请一批公信力高的权威专家,组建成立国家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委员会,协调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工程。

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明确界定以下5种情形为科研不端行为:一是在有关人员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二是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三是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四是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五是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

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包括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记过、禁止一定时期申请和执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降职、解聘、开除等。科研不端行为被调查者若藏匿、伪造、销毁证据;干扰、妨碍调查工作;打击、报复举报人;同时涉及多种科研不端行为,则将从重处罚。科研不端行为涉嫌违纪、违法的,将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另外,举报人捏造事实、故意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请。

记者了解到,一方面,“汉芯”等事件的出现对中国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提出了要求;另一方面,对学术诚信问题的判定,必须通过健全组织、规范程序,进行调查和处理。科技部有关负责人称,正是基于这些背景,该部制定和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办法》借鉴国外许多有益经验,旨在把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也充分表明中国政府进一步端正学风的基本态度。(综)

互联网协会特征试定义“恶意软件”

本报讯 为保护网民的合法权益,提高我国网民防范网络安全的能力和意识,规范互联网共享软件的应用与服务,抵制恶意软件侵犯互联网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互联网协会以行业自律的方式组织30余家互联网从业机构共同研究起草了《恶意软件定义(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定义的起草遵循了三个原则,即便民原则、定性原则和自律原则。

中国互联网协会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初步明确了“恶意软件”的定义及特征等基本标准问题,于2006年11月8日至11月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邮箱为f21@isc.省略)。中国互联网协会将在听取广大互联网用户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定义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向社会公布最终版本。

《征求意见稿》内容如下:

恶意软件是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已被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机病毒除外。

具有下列特征之一的软件可以被认为是恶意软件:

1.强制安装: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软件的行为。

2.难以卸载:指未提供通用的卸载方式,或在不受其他软件影响、人为破坏的情况下,卸载后仍然有活动程序的行为。

3.浏览器劫持:指未经用户许可,修改用户浏览器或其他相关设置,迫使用户访问特定网站或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上网的行为。

4.广告弹出: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利用安装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的软件弹出广告的行为。

5.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恶意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

6.恶意卸载: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未经用户许可,误导、欺骗用户卸载非恶意软件的行为。

篇8

的选择我国有集中财力办大事的优势,如果我国集中财力,1年可以建成孟山都公司的大楼,2~3年或许可以配齐相关仪器设备、聘任同水平的工作人员,但是,能在几年之内成为孟山都那样的世界著名公司么?如同让兔子去游泳、乌龟去赛跑不能取得好成绩一样,让种子企业全部去搞繁种、加工、检验、营销甚至育种,肯定不能发挥其所长,并且会造成大量的资产闲置和育种研发低水平重复。同自然界一样,市场竞争适用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法则,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发展的实质就是企业生命活动机能的提高。企业类型的多样化有利于企业错位发展、拾遗补缺、优势互补。每个企业资源不同、优势不同,只有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才可能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美国国家玉米种植者协会和孟山都公司都表示:小型种子公司熟悉当地种植农户情况,提供的品种更有针对性,企业数量有增加的趋势。因此,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应该尊重种子企业对自身发展方向和市场定位的选择,在建设现代种业过程中既要重视、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的大企业发展,也要保护多样化的小企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优势选择育种、繁种、加工仓储、检验或营销,可以单项发展,也可以多项经营。种子企业做什么?怎样做?让企业去选择,让市场去选择。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时,减少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方面的限制,为种子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

2规范公益类农业科研机构的职责和利益

美国种子企业主要运用杂交育种和转基因理论研发市场容量大、经济效益高的技术与产品,所以在玉米、大豆和棉花作物上基本实现了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但小麦、水稻以及大部分蔬菜的常规种选育,仍然以大学等公立研究机构为主,接受美国联邦政府和基金的资助,科研成果属于公共产品。美国种业的现状和做法与我国推进种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基本一致。国务院既对种子企业提出了建立商业化育种新机制,也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提出了强化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任务,要求重点开展种质资源搜集、育种理论方法等技术研究和常规作物育种等公益性研究。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种质资源、科研人才集中在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不论是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转向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还是种质资源、科研人才等要素向种子企业流动,都是一个长期过程。借鉴美国在种业发展的经验和做法,建议国家调整政策,改变公益类农业科研机构既得到财政资金保障又转让品种获取利益的做法,规定公益类农业科研机构依靠财政资金取得的研究成果、培育的新品种归社会共享,从体制上改变其与种子企业商业化育种的不公平竞争。如此,既可以保护目前公益机构的育种工作,不致于因其退出商业化育种而延滞培育新品种,又可以加快以种子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建设步伐。

3加大种子企业对种子质量的责任

生产力提高引发社会分工和交换,大规模生产和交换催生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发展了与之相适应的契约、诚信和法制理念;经过时间累积,这种观念在发达国家成为社会共识。因此,企业对产品质量负责成为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情。在这一点上我国与美国存在明显差距,急需加强。种子是种子企业生产供应的,种子企业应对种子质量负责。不论品种是自育的还是授权的,不管种子是自繁的、代繁的还是外购的,只要种子企业向农户销售了种子,就不能以任何理由开脱其对种子质量的责任。明确的责任和义务必然要求种子企业规范自身营销行为,提高对种子风险的管控能力;由此可以遏制跨区销售、虚假标注、夸大宣传现象。随着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尤其是规模经营和农民素质提高,农户(家庭农场)对种子、对种子企业的选择越来越理性,保证用种安全的要求会逐步胜过贪便宜的心理,反过来也会推动和促进种子企业规范经营。

4将种子市场监管重点转移到企业诚信建设方面上来

种子企业是种子产业的主体,种子企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承担起种子产业发展的主要责任。政府应该转换角色,以政策引导种业发展方向,而不包办代替种子企业的种业发展责任。今后种子管理部门应该继续以种子质量抽查和种子案件处理为抓手,逐渐将种子市场监管重点转移到企业诚信建设方面。只有违法成本高于所得利益、违法行为得不偿失时,整个社会才能产生自觉守法意识。只要发现种子企业经营了假劣种子、发生了坑农害农事件,不仅对其依法查处,还要公开通报,使其企业和主要负责人无法在种业界立足。随着现代种业的发展和信息日益通畅,公开通报比处罚给违法企业带来的损失更大、作用更显著,诚信建设对企业长久发展来说更为根本。这也就为企业诚信建设提供了原动力。

5推动我国种业尽快进入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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