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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据有关部门抽查16所国内有代表性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2份审计报告,并对21份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有14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造成财务会计信息虚假71.43亿元,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这些事件多数都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有关。在美国,从“安然”到“世通”再到“施乐”;在中国,从“红光实业”到“银广夏”,从“亿安科技”到“麦科特”,从“黎明股份”到“东方电子”等一系列恶性事件的出现,严重地挫伤了投资者的信心。使不吃“国家皇粮”的被美称为“经济警察”的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遭受重创。人们不仅要问注册会计师的诚信操守如何?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如何?在证券市场中注册会计师到底扮演什么角色?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委托的关系来说明注册会计师令公众不满的行为。
一、委托问题:道德风险成因分析视角
产权经济学理论认为,现代企业制度下,企业的基本特征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因而形成了委托关系。委托关系是一种契约,一般可定义为委托人(如企业所有者)授权人(如企业经营者)为实现委托人的利益而从事某项活动的一种关系。在这种契约下,委托人授权人某项决策权,人通过行为获取一定的报酬。由于委托人和人之间行为目标函数不一致,并存在信息不对称,就产生了问题。委托人为了避免在无法获得完全信息的情况下利益受到损害,并促使人尽可能揭示真实完全的信息,就要给予人适当的激励,同时花费一定的监控成本来限制人偏离正道,进而选择对委托人有利的行为。根据委托理论的分析,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就是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客观独立的第三者身份对人的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经济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审计鉴定,以保护委托人的利益。注册会计师所提供的这种专业性的审计鉴定活动,可以弥补委托人的信息不对称性,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同时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活动可以增加市场经济活动所需信息的可信程度,从而促进了市场经济活动的圆满完成,维护了证券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委托人和人的关系之所以会成为一个问题,最关键的一点是因为人的目标函数并不总是和委托人的目标函数相一致。所以,委托-问题的核心在于委托人如何通过一套激励机制促使人采取适当的行动,最大限度地增进委托人的利益。从信息非对称性的角度,委托问题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逆向选择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契约的一方在订立契约时就已经掌握了契约其他方却不知道的信息,即在签订合约时只有他自己知道而对方不知道的某些信息。该方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在交易中总是做出有益于自己而不利于别人的选择。
另一类是道德风险问题,其基本含义是在经济活动中,立约的一方凭借所掌握的信息优势,为最大限度地增加自身利益而采取不利于他人的行动。产生道德风险的根源之一是信息的非对称性。然而,当信息对称时,委托人和人尽管有不同的效用目标函数,但道德风险问题基本上不会存在。产生道德风险的另一个根源是不确定性。在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的财务报告的过程中,如果公司的财务报告确定处于一个良好的状态中,委托人完全可以与注册会计师进行关于审计费用的博弈,不受任何其他因素的干扰。产生道德风险的第三个根源是契约不完全。我们知道,委托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关系。那么,委托人能不能通过签订一个完善的合同,来有效地约束人的行为,从而保证自身利益不受侵害呢?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在现实生活中,完美无缺、无所不包的契约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更何况在存在大量不确定性和信息不完全的证券市场中。因此,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是委托关系中一个非常重要、十分棘手的问题。
二、我国现有审计委托问题对注册会计师行为的影响
现代审计制度产生源于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所有者为了保全自身的利益,就需要有独立于双方的精通财务的中介机构对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鉴定。现代审计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是委托理论,根据委托理论,一个有效的审计委托模式必须明确委托方、被审计主体和受托方三个角色,这三者角色的相互独立、权责分明是维护企业所有者权益和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然而,我国上市公司的审计委托名义上是由股东大会实施注册会计师的选聘权,而实际是由董事会来具体执行的。董事会把注册会计师的任命、报酬等事务做完后,再报股东大会通过。在整个过程中,股东大会只起到了对董事会工作认可的作用。这时,在审计委托―关系中的所有者权力的淡化,委托方、被审计主体和受托方三方的角色地位发生了改变,即委托方与被审计主体重合。审计委托关系的主体由三个变为两个,其中的相互制衡作用也随之消失。经营者不再有向所有者如实披露会计信息和财务状况的压力。当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及资费问题等掌握在经营者的手里时,事务所为了生存和竞争的需要有时不得不屈从于公司管理人员的非合理要求。这样一来,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就发生了异常变化。当现有的审计委托关系缺乏三方相互制衡的条件下,注册会计师为了自我利益的需要及竞争对手的威胁就完全忽视职业道德的约束而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败坏的异常行为。
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作为资本市场中的一种特殊公共产品,具有与一般商品相同的市场特征。在市场监管不能完全公正、公平、公开和严格的情况下,就会产生逆向选择和败德行为。根据“劣币驱逐良币”的原理,由于出具不公正、不真实甚至虚假的审计报告,提供低质量审计服务,或注册会计师通过作假账来满足有些顾客的某种不正当的需求而吸引顾客,但由于证券市场监督机制存在缺陷而没有受到处罚,即注册会计师的不道德行为并没有付出多大的代价。即使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被发现,付出的代价远小于其从中得到的收益。注册会计师将两者进行权衡后,有时还会在利益的驱动下进行逆向选择进而做出败德行为。长此以往,高质量审计服务将被驱逐出市场。证券市场的逆向选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经济的一般弱点和消极作用外,还有其深层次原因。当某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市场价格较高,严重背离其价值时,控股股东为了获取高额股票增值收益,会通过“幕后契约”或“幕后交易”迫使注册会计师出具低质量甚至虚假的审计报告。如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管理当局为了通过上市公司窃取大量非法利益,则会不惜任何代价诱使注册会计师同谋作弊并出具虚假审计报告,而注册会计师在利益的驱动下就有可能接受控股股东和企业管理当局的这种“幕后交易”。俗话说,“拿别人的手软;吃别人的嘴软”。注册会计师在发表审计质量报告时不可能不考虑委托人的某种特殊要求。这正与我国整个市场的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非完全是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市场就是竞争的市场,很残酷,适者生存,没有不合理的存在,只有不合理的制度。
三、注册会计师异常行为防范
委托人和人之间非对称信息的存在,使两者在委托过程中各自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导致委托问题的出现,进而导致注册会计师的异常行为。本文试图通过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限制逆向选择,规避道德风险。
(一)委托关系下激励机制的选择。激励机制一般包括以激励合同为特征的内部激励和竞争性市场为特征的外部激励两个方面,内部激励是指通过内部的合约,以货币或非货币的绩效补偿的形式,协调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二者之间的利益趋向一致。外部激励是指通过市场竞争的压力来实现对人的激励和约束。
1、报酬激励机制。这种激励措施多用于内部委托,即委托人是会计师事务所,人是注册会计师或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因在外部委托中,委托方支付的报酬一定低于被审计单位的行贿金额,故不起作用。此处的报酬包括委托人支付给人的一些费用,主要包括工资、奖金。采取高薪养廉,即适当提高审计费用,如果执业人员舞弊则“得”不偿“失”时,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执业人员会慎重考虑、权衡利弊从而得以预防其道德风险。另外,在报酬中工资没有风险,故激励作用不大,若采用奖金与效益挂钩,则可以产生较强的激励作用,但可能会引起短期行为。
2、声誉或荣誉激励机制和职业协会。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这是一种精神方面的需求。作为执业人员,一般都非常重视自己长期职业生涯中的声誉,会计师事务所在目前充满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注重自己的声誉,如稍有不慎,轻则收入下降,惨淡经营,重则破产倒闭,如安达信等。社会荣誉感是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和信赖,所以这种措施能收到较好的效果,并可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短期行为。
(二)委托关系下约束机制选择
1、完善委托关系,加强三方之间的制衡机制。如前所述,由于目前的审计委托存在委托人和被审计人重合的现象,这样就导致了谁委托谁付款的不合理现象。因此,首先应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解决委托人和被审单位的关系,强调股东大会的实质作用,严格限制董事会越权行为。优化股权结构,防止一股独大,内部人控制等问题。另外,强制实行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制,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更换的监管;限制审计师为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限制审计师在被审单位任职;明确审计工作底稿保管责任;向监管部门报告公司和审计师间的会计分歧。
论文摘 要 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条件尚不理想,面临很大的审计风险。本文分析目前造成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较高的各方面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一、我国会计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审计存在的问题
1.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有可能导致舞弊审计中的风险评估出现目标定位偏差。风险导向审计模式虽然变革了审计方法及其传统的审计理念,但同 时也给部分执业审计师形成了审计观念的紊乱,使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全力规避风险进而唯利是图。这是因为,按照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判断逻辑,如果被审计单位经 营失败的风险较低,即使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存在错报的可能性,注册会计师卷入诉讼的机率也不会太高,审计失败的可能性比较小,在这种情况下,实施大规模费时费力、代价高昂的实质性测试显然是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这就必然形成会计师事务所将大量的精力用于研究客户的行业风险和经营风险,而对审计意见进行直接支持的实质性测试越来越少。世界各国的风险导向审计中都可能出现这种情况。比如,施乐公司按虚构的毛利率调节各子公司的销售成本,莱得艾德公司通过编造没有任何原始凭证支持的会计分录调节利润等等。这些会计舞弊手法手段并不十分高明,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所要求的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实施完 整的实质性测试,可能很多的财务舞弊案件都可以被及时发现或者得到有效制止。舞弊审计中的风险评估目标要定位于何处易存在舞弊,而不是仅仅节约成本和降低民事赔偿风险。
2.电算化审计的研究开发相时滞后。目前审计电算化的研究才刚刚起步,相对滞后于会计电算化。另外,由于审计工作本身的不规范,或者规范性的要求因未能得到重视而没有很好地执行,这也为开发研究计算机辅助审计软件和应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带来了难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对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经济业务的企业进行审计时缺少计算机辅助审计环节,将为他们的审计结论意见带来难以预测的风险。
3.现代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和审计内容的广泛性。现代市场经济的显著特征在于不稳定性增强,公司为了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谋生存求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所进行的交易也日趋复杂化,经济业务的种类和性质也在不断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会计核算业务已经远远超出传统的财务会计的内容,也为审计带来了更多的困难。现代审计不仅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计,也包括对一些投资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既包括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又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运作效果进行评价,这些都会增加注册会计师做出正确的审计结论的难度,审计风险也就随之增加。
4.注册会计师审计范围的扩大。审计范围是一个渐大过程。早期的审计重点一般都放在处理现金的职员的诚实性上,没有对资产负债表的质量进行任何分析(Staub,1942)。后来,公司资金的周转主要依靠银行货款,银行要求申请货款者提供可靠的财务数据,对资产负债表加以证明,成为注册会计师20世 纪早期业务的主要部分。资产负债表审计扩大了审计范围,也扩大了审计责任(查特菲尔德,1988)。再后来,由于美国市场的萧条和崩溃,促使了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产生,要求上市公司提交已审查过的年度财务报表,人们开始意识到审计责任的存在。此后,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通常成为审计的出发点,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的观念也扩展到企业及其经营活动的全部,以及管理政策的诸问题,社会公众对审计的业务和责任的意识也急速增强。社会公众要求审计人员揭示出所有重大的差错和舞弊,并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作出评价,对企业在财务方面是否健康作出报告。有关这方面的信息不确定性很大,信息的风险很高,审计人员作出正确的审计结论难度增加,风险在所难免。
二、完善我国会计中介机构注册会计师审计存在问题的对策
1.国家要完善注册会计师相关法律规范。财政部应当就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积极与有关司法部门进行协调,以保护注册会计行业的合法权益。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最为密切相关的 法律是《注册会计师法》,由于该法颁布较早,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如对民事责任的规定相对薄弱,缺少关键的过错和因果关系要件;对法律责任的界定模糊等,补充完善《注册会计师法》等有关法规,在相关法律中增加保护注册会计师权益的条款,在法律责任对象、责任范围和责任程度等方面给予明确规定。从而保证注册会计师免受无谓诉讼的干扰。
2.注册会计师要坚持独立性,始终保持谨慎的职业怀疑态度。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灵魂。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必须实实在在地毫无利害关系,其承担的是对整个社会公众的责任,这就决定了注册会计师必须与委托单位和外部组织之间保持超然的独立关系,同时始终保持谨慎的职业怀疑态度,严格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执业,并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那么其所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
3.分清被审单位的会计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在与客户签仃约定书时,须写明委托方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等内容,并对全部审计业务均要求管理当局提交一份声明书,以防止委托方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在委托方提供虚假证据,而由于其舞弊技术的高明并加以精心的掩饰,审计人员即便采取了标准的审计程序也没能查出的情况下,作为委托方应承担会计责任的依据。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此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关健在于怎样才能使其内容严密,不致于形同虚设。另一方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应从保护注册会计师利益出发,不断地完善有关权利义务的法规,不断地与法律界沟通,使法律界能够认同审计责任的界定标准,帮助注册会计师反击那些毫无根据地扩大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诉讼,进而影响公众时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理解和认同。
4.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处理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规章和程序,指出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后果,并据此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个人及时进行处理。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为每位员工建立职业道德档案,记录个人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及处理结果。
参考文献
[1]陈毓圭.风险导向审计的由来与发展.会计研究.2004(4).
第21章外币折算
本章内容较为简单,但可能出计算题,尤其可能和借款费用内容结合,考生应引起充分注意。
重要考点1: 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外币账户通常设置外币现金、外币债权和外币债务三类账户;将外币金额按照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按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登记有关账户,考生应特别注意,企业收到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无论是否有合同约定汇率,均不得采用合同约定汇率和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而是采用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投入资本与相应的货币性项目的记账本位币金额相等,不产生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期末时,考生要注意区分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对于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及结算日,应以当日即期汇率折算外币货币性项目,该项目因当日即期汇率不同于初始入账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在满足资本化条件下计入资产成本。对于非货币性项目,资产负债表日,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等,如果其可变现净值以外币确定,则在确定存货的期末价值时,应先将可变现净值或公允价值折算为记账本位币,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资产成本进行比较,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重要考点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考生要注意区分一般项目和特殊项目,资产负债表中除所有者权益项目需特殊注意外,其他的资产和负债项目,均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考生应特别注意按照上述规定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平均汇率折算,利润自然计算出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注意提取盈余公积时采用平均汇率折算,最终计算出未分配利润。
第22章租赁
本章内容在近年考试中所占分值较少,常以客观题目为主,但售后租回的业务处理也可能出计算题,考生应引起注意。
重要考点1: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租赁期开始日时,首先判别租赁是否属于融资租赁,而后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及其现值,根据孰低原则,租赁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为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加上初始直接费用确定租赁资产入账价值和长期应付款挤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间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将其计入财务费用。
重要考点2: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是一种融资行为,在商品出售时一般不能确认收入。商品售价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按以下规定处理。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被认定为融资租赁,无论是售价高于资产账面价值还是售价低于资产账面价值,均按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递延收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但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被认定为经营租赁,在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公允价值达成的情况下,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应确认为当期损益。如果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的,应将其递延,并按租赁付款比例分摊于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售后租回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摊销。售后租回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第23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本章属于重点章节,在考试中极易与其他章节结合出综合题,尤其是会计政策变更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在2007年考试中所占分值较低,2008年考试中出现大题可能性非常高,因此,考生应将本章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学习。
重要考点1: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法的会计处理
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与旧的会计政策比较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并考虑对所得税的影响,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以确定前期中每一期的税后差异,从而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其中考生应特别注意新会计政策与所得税规定的区别,确定对所得税的影响。在明确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的基础上,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考生要注意资产负债表账户用原来的账户直接调整,损益类账户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替代。追溯调整分录的基本思路:
1.调整税前的会计分录:当调增利润时,借“xx资产或xx负债”,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当调减利润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xx资产或xx负债”。
2.调整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当调增所得税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当调减所得税时,借“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调整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当调增盈余公积时,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盈余公积”。当调减盈余公积时,借“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重要考点2: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
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应当在其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调整前期比较数据,考生应特别注意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时期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譬如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时期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发现被审单位报告年度在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或有事项、租赁以及所得税等方面存在问题,企业应当在重要的前期差错发现当期的财务报表中,通过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1)追溯重述差错发生期间列报的前期比较金额;(2)如果前期差错发生在列报的最早前期之前,则追溯重述列报的最早前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追溯重述法与会计政策变更采用的追溯调整法思路一致,只是涉及到损益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核算,而后再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
第24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章属于重点章节,在考试中极易与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收入、或有事项、所得税以及会计政策变更等问题结合出综合题。虽然在2007年考试中所占分值较高,但2008年考试中仍可能出现大题,因此,考生应将本章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学习。
重要考点1: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
考生应特别注意将资产负债表日后时期发生的销货退回、诉讼结案、资产减值以及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等涉及损益的内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进行处理。考生尤其要注意所得税处理,当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利润,增加所得税费用,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借方,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利润,减少所得税费用,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考生不仅应区分调增所得税和调减所得税,而且还应当注意区分该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发生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还是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所得税汇算清缴前会计与税法规定一致且调整事项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应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所得税;所得税汇算清缴后,不能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所得税。调整所有损益(包括所得税费用)完成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或借方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重要考点2: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应在表外披露
第25章企业合并
本章也属于重点章节,2007年与长期股权投资内容结合出了16分的综合题。由于本章与长期股权投资、合并财务报表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且都属于重要内容,因此考生仍应引起特别注意。
重要考点1:企业合并类型的划分
按照合并双方是否受同一方控制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1年)。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合并交易,即除判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情况以外其他的企业合并。
重要考点2:同一控制下企业控股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集团的角度看是内部业务的重组,会计处理中只能按账面价值,不能按公允价值入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应以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作为形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形成的借方差额应先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如果不足冲减的就冲减留存收益。在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中,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参与合并各方在合并以前期间实现的留存收益应体现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合并财务报表中,应以合并方的资本公积(或经调整后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部分)为限,在所有者权益内部进行调整,将被合并方在合并日以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重要考点3: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从集团的角度看是购买,会计处理中应按公允价值。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在购买日应当按照确定的企业合并成本(即投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的交易费用,不包括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形成的对被购买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以支付非货币性资产为对价的,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的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的利润表。其中,以固定资产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固定资产清理”,按照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营业外收支;以库存商品等作为合并对价的,应按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并同时结转相关的成本;以发行股票取得投资的,应该按照股票的市价借方确认长期股权投资,贷方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当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当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部分,应计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当期损益。
第26章合并财务报表
本章内容是历年考试的重点,考生应做好出现计算分析题、综合题的充分准备。
重要考点1: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的调整
1.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的调整。如果存在与母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情况,则需要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子公司,应当根据母公司为该子公司设置的备查簿的记录,以记录的该子公司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通过编制调整分录,对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使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3.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工作底稿中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这一步骤就要求考生不仅熟悉成本法、权益法的核算要求,而且还应找出两者的差异进行调整。
重要考点2:合并财务报表抵销分录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最重要的就是编制的合并抵销分录。考生不必按教材中不同财务报表项目思路学习抵销分录,可以按下列5个方面学习,其中不仅要考虑本期情况,而且还应考虑前期对本期影响问题,进行连续的处理。
1.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
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投资,母公司形成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接受投资,形成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这些都是内部交易产生的,母公司没有对集团公司以外进行投资,子公司没有接受集团公司以外的投资,所以,应做下列抵销分录:
借: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贷:长期股权投资
少数股东权益
但是,这个借贷方经常不相等,是由于合并成本与占被合并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可能不相等所导致的,那么就形成了商誉。
2.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净利润的抵销。其实质即为借记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少数投资者的投资收益即少数股东损益;贷记子公司的净利润。按我们熟悉的“期末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净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的公式,可以调整反映为“净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因此抵销分录可以反映为:
借:投资收益
少数股东损益
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未分配利润――年末
提取盈余公积
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债权与债务的抵销。简单的说就是借记“债务”;贷记“债权”,只不过债务、债权的表现形式不同而已。但是考生要注意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随着内部应收账款的抵销,与此相联系也应将内部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予以抵销,借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尤其是在连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的处理,由于是以前年度的资产减值损失,本年抵销时应贷记“利润分配”。
4.收入、成本与存货中未实现利润的抵销,考生要注意区分本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是否受以前期的影响,如果没有影响,只考虑本期抵销,就考虑下列3种情况即可(见表1)。
如果有以前期未售出对本期的影响时,应按下列3个方面分析抵销:
(1)假设上期未售出的存货本期全部售出,抵销原未实现的毛利部分:
借:未分配利润――年初
贷:营业成本
(2)假设本期从集团公司内部购入存货全部对外销售了,抵销毛利部分:
借:营业收入
贷:营业成本
(3)期末未售出部分的未实现毛利进行抵销:
借:营业成本
贷:存货
5.收入、成本与固定资产的抵销。本部分内容虽然也比较重要,但考生没有必要一一学习,将上述3、4的原理加以运用即可。
第27章每股收益
本章属于非重点章节,在2007年考试中未出现题目,但考生应能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在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
注册会计师审计要承担评估会计信息风险、降低审计风险等责任,现在被人们称为“经济警官”。注册会计师面对的审计风险有很多,因为风险是贯穿于整个审计活动中。审计风险的形成有很多因素,可以通过对实际的总结和把握,提高审计的质量,将审计的风险控制在一个可以处理的范围内。本文通过对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研究,提出建议和方法。
关键词:
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风险控制
前言: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发生了很多控告审计人员的案件。比如深圳的原野案件、浙江和宁夏等一系列的案件,都是与审计人员有关。审计风险是时刻存在的,所以怎么样去认识审计风险、预防审计风险是现在注册会计师的主要研究问题。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相关概念
1、审计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审计风险一般都是可算存在,不会因为个人的意志而发生改变。注册会计师会很认真的检查企业的账目,企业的一些业务和账目隐藏的比较隐秘,让注册会计师没办法发现企业运行中的违规行为,注册会计师得出的审计结果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不相符。注册会计师通过了解一个企业的内部控制工作,然后评估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不是值得信赖,才能确定该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不是有局限性,是否会产生审计风险。现代的审计工作大多数都是采用抽样调查法,但是抽样调查本身不具有代表性,还是会让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产生审计风险,所以,审计风险是一直存在的,人们职能通过一些方法将它放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1]。
2、审计风险的潜在性
审计风险贯穿于审计活动中的方方面面,也就是说每一个环节都会产生审计风险,这种偏差也是有很多方面引起的,所以注册会计师采用什么样的审计活动都会影响最后的审计结果。一般产生风险有很多潜在因素:审计人员选择的客户自带风险比较高,因为这个客户的单位环境比较复杂,产生的一些特殊因素,让审计风险变高;在制作审计计划的时候,审计人员思路不清楚做出错误的决策,就会让计划有疏漏产生审计风险;当产生遗漏重要数据、项目虚报参数、单位的财务状况很差这些情况的时候,是很容易产生审计风险的。其实每一种因素都不是直接的原因,一般都是很多作用因素的集合。审计风险会给审计人员带来一定的损失,但是确实潜在的问题,有的时候可能还会“化险为夷”。审计风险主要还是审计责任决定的,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必为自己的工作结果负责,那就不会成为审计风险,这就是一定的潜在性。
3、审计风险形成的全过程、多因素性
审计风险是由审计和风险这两种概念结合组成的。审计风险一般是企业的财务数据存在一些错报和漏报问题,但是注册会计师不能通过审计过程发现问题,并且给出了不是很恰当的审计意见带来的风险。审计风险具有多因素性,一般由三个要素: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审计过程中会有一些不能发现的风险,并且会提出相应错误的审计意见,有些客户会因为受到损失希望得到一些赔偿,就会找到注册会计师的所在单位,但是当人们受到损失通常行为就是希望得到补偿,根本不去查清楚问题的根源,所以审计风险一定要加入“固有风险”,因为这时注册会计师中最经常出现的问题。一个优秀的注册会计师一定懂得用一些方法及时规避风险,或者将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注册会计师一定要有规划的习惯,及时检查数据,规避风险的产生[2]。
4、审计风险的可控性
审计风险一般是可控的。可以通过一些手段和方法避免风险的产生,每一个行业都是有风险的,不能因为潜在的风险就拒绝接受客户。也正是因为审计风险的可控性,说明了审计风险可以通过努力让它变的最低,也让注册会计师深入研究审计的系列理论,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将审计风险规避在可以接受的水平,就可以对客户进行审计。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1、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
(1)风险管理制度形同虚设。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审计会计有一定认识,并且也会有自己的一套风险管理制度,但是在实际业务中,几乎是不执行的,让制度变得可有可无。并且在面对风险的时候几乎是无审计风险管理,有时候审计风险是不可控的。(2)风险管理没有条理。现在的注册会计师懂得如何去控制和规避审计风险,不会因为要扩充业务,盲目的接待大量的客户,审计风险管理根本没有形成一套体系,都是想到什么就怎么做,没有科学的依据和一个体系的控制形式。(3)对风险管理认识不足。审计风险具有潜在性和多因素性。风险管理不能仅仅依靠“拍脑门决策”,应该重视在管理中多多总结规律,而不是在屡屡出错,然后让审计工作效率很低,质量也很次。很多人因为受到了损失,就会想得到赔偿,也不会去调查到底错在哪里,这样也会造成注册会计师工作的风险,让审计工作受到影响[3]。(4)风险管理没有做到一视同仁。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工作时,面对不同的企业采用的重视程度是不同的。面对比较大的企业和上市公司非常上心,面对一些实力一般的小企业不够在意,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从现实角度来讲,任何企业都是会有风险存在的,不能根据企业的规模来区别对待审计工作,忽视审计风险管理工作。这样不仅影响注册会计师的声誉也会影响审计工作的实际效率。很多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不考虑审计风险、不在意管理计划、这样一定产生审计失败的案例。
2、注册会计师独立性不高
注册会计师的核心定位就是一定要有独立性。一个优秀的注册会计师是一定要可以将自己独立于客户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因为独立性没有就会影响到审计风险。一旦注册会计师的立场变得不坚定,不能以公正和客观的角度进行分析和处理问题,那么审计质量一定会大打折扣,也会让审计事务所的名声受到损害。
3、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不强
现在的注册会计师在工作中很熟悉审计业务流程,但是对于别的方面的知识懂得不是很多。因此当注册会计师面对一个自己不是很熟悉的行业进行审计的时候,就会产生一些问题,因为不够熟悉就会让一些本该被发现的问题遗留下来,让审计工作发生偏差。出现问题一般是从三个方面产生问题:其一、一般都是没有对审计单位进行调查和了解,就盲目的接下了客户的审计任务,受到巨大的物质诱惑进行审计工作,从而产生风险;其二、在工作上不细心,明知道这样可能会产生问题,但是却不想办法去解决;其三、不了解客户单位在行业中的地位和环境,在审计过程中不能将问题分析透彻和清楚,注册会计师个人资质不足,缺乏经验,做出错误结论导致审计风险的出现。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控制对策
1、形成合理的会计师事务所体制
现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体制一般都是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这种形式最早是起源于上世纪末,这种形式的特点就是加入了合伙制和现在会计师事务所的优点,比以往的形式要优秀很多。这种会计师事务所一般都是事务所承担了债务方面的责任,旗下的注册会计师承担个人业务责任,每个合伙人之间不会牵连责任,这样注册会计师承担风险的代价比较高,这就促使注册会计师主动去规避风险的产生,提高自己分析和处理风险的能力。合伙人也不必担心会受到别人问题的牵连,并且去付出一些经济损失,合作起来更加轻松,减少了很多后顾之忧,让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得更加平稳和顺畅。这样不仅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稳定发展,还能扩大自己的规模。这种形式虽然很好,但推广开还需要时间,一个新事物的产生总是需要一个慢慢接受的过程。我国现在的关于注册会计师的法规还不是很完善,虽然现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规定时不会承受连带的责任,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还是不能厘清中间的关系,有时候也还是没法划分的非常清楚。会计师事务所的改革意义十分重大,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中不断发展,这样有利于控制审计风险的发生。
2、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
现在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受到了威胁,就会让审计风险变大。注册会计师保持独立性,也会让审计风险控制在一个可以处理和接受的范围内。独立性不仅是精神上的独立,还是实质上的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应该让注册会计师有保持独立性的觉悟,在合作之前一定要看注册会计师是否拥有正直和公正的拼合,并且不会被蝇头小利所打动,在审计工作中受到影响[4]。
3、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意识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现在存在与审计的每一个进程中。首先在业务的选择时,一定要了解客户的环境和背景,签约也是有风险的。其二、注册会计师在最初的审计工作开始时,一定要按照规章办事,不能有疏忽,在该进行严格审计的地方不能敷衍了事。其三、做出审计报告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报告的类型。注册会计师提供一份没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风险比较大,但是出具一个其他类型的审计报告的风险相对较小。注册会计师应该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来出具相应的报告,不能因为受到物质诱惑或者是一些压力出具别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对风险有自己的认识,把审计风险评估作为一个和自身息息相关的事情对待,这样才能让风险有效地减少。
结束语:
综上所述,审计风险是现在审计工作中一个非常热门的话题,但是却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减退。很多原因造成了我国现在审计风险比较高这个现实情况,审计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会引起审计风险,所以在进行审计活动的时候一定要有自己的规划,不能盲目进行。社会还要对注册会计师提出要求,一定要提高他们的独立性,强化他们的风险意识,不能因为利益诱惑或者压力去做一些违反职业道德的事情。国家加强立法,细化规定,让审计工作每一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有规则可以遵循,保持一个职业的态度和立场。在工作中细心周到,提升自己解决问题和规避风险的能力。希望我国未来的审计工作可以加强规范和管理,审计界变得一片清明。
参考文献:
[1]赵海珍.试论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J].时代金融,2009,02:82-83.
[2]赵保卿,朱蝉飞.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控制的博弈分析[J].会计研究,2009,04:87-93+97.
[3]刘佃建.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及其防范[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9,05:231-232.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对策
一、前言
近年来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得到一定的提高,但是仍然存在很大质量问题。相关部门在对一些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中发现,有多家事务所出具了严重失实的的审计报告,涉及金额之大,给社会和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这些都说明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存在很多问题。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由于低质量的审计报告主导了市场,社会公众对高质量独立审计服务的需求不强烈,使得一些企业和事务所串通起来,进行财务造假,误导投资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已经查明的虚假的会计信息进行隐瞒不披露,和企业存在会计舞弊、造假而注册会计师没有查出来两方面。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现状分析
2012年,中注协继续组织开展对证券资格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此次检查以实施会计审计准则、巩固准则国际趋同成果为目标,加强对上市公司、金融保险机构、国有大型企业审计业务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等新业务领域审计业务的监督检查。中注协直接组织检查了14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及其38家分所,15个地方协会按照中注协的统一部署对33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分所进行了检查。检查中,中注协抽调检查人员110名,共检查了320份业务底稿,其中上市公司业务底稿72份,其他业务底稿248份;地方协会共检查了业务底稿184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中注协对2家会计师事务所(含1家分所)和14名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惩戒。这次检查结果表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质量令人担忧。检查中发现有多家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造成财务会计信息虚假,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经检查发现,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对已经查明的财务会计信息虚假问题隐瞒未披露,另一方面没有查出会计信息存在的虚假问题,存在重大疏漏。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低下将会造成严重危害:损害会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客观、公正、中立形象,损害投资者的切身利益,破坏信用机制,导致企业信誉下降,误导投资者。
三、改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对策
(一)加快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体制改革,改善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
完善执业环境,首先要进行注册会计师审计体制改革。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该发挥其作用,通过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管理和稽查力度,防范会计事务所之间不正当竞争行,创造公平的执业环境。注册会计师协会还需要制定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建立完善的行业监管体系。只有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够有效防范注册会计师审计违规行为。同时中注协应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制定评判标准来评价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情况。
(二)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市场准入的监管,规范市场竞争,规范审计收费
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市场准入的监管是指对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个人和机构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通过严格筛选,淘汰那些不符合给行业条件机构和个人,以确保其执业水平。由于目前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市场准入门槛较低,会计师事务所数量过多,容易形成恶性竞争;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对事务所的审查往往形式化,如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法人代表资格审查不严,导致整个行业水准层次不齐,审计质量根本得不到保证。通过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职业市场准入的监管,控制会计事务所的数量,可以提高整个行业执业水准,同时又可以规范市场竞争。
(三)控制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的控制可以从审计前、审计中着手。审计前,与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作用,明确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单位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文件,分清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谨慎选择客户是会计师事务所防范审计风险另一措施,选择管理较好的被审计单位,放弃陷入财务和法律困境的被审计单位以及内控制度不完善的被审计单位;审计前做好审计计划,是控制审计风险的基础,通过分析审计风险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审计计划。审计中,审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执行,遵守相关的审计准则、规章和法律,要严格履行应有的审计程序,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和怀疑态度;出具谨慎恰当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实施一系列审计程序后对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审计报告是审计工作的最终结果,应当真实地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出具的报告应当谨慎恰当。控制了审计风险,审计质量也得到保障。
(四)进一步完善会计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为实现其审计目标、保证审计质量,而设置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人事制度和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等。完善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是保证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规范化、高质量的基础。会计事务所建立一个健全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需要有完善的全面质量控制体系和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注册会计师在负责某个审计项目时,应当执行全面质量控制政策和审计过程中适用于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并考虑整个团队人员的的专业胜任能力等因素;建立完善的监控程序需要授权专门的小组或人员执行内部监控,并且相关人员要保持一定的流动性;制度化的监控方案需要将监控的目的、范围以及程序等基本问题形成文件,并保证有效实施;同时建立一套反馈系统,规定在检查报告中发现的问题与控制执行人一起修订,然后由具备决策权的人员对质量控制方针和程序的进行修改。通过建立和完善会计事务所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1]田光大.关于审计独立性的思考.财会通讯,2010(9):25
一、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因素分析
注册会计师的公信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出具审计意见时所展示的独立性,具体包括实质上的独立和形式上的独立。近年来,涉及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诉讼案件逐渐增多,而且愈演愈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独立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注册会计师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或欺诈行为,而判别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过失或欺诈行为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了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出于故意不作充分披露,出具不实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师事务所或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导致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因素较多,需要进行分类分析。
(一)公司治理失衡
现代公司实行两权分离,产生委托关系,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目标不一致,经营者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使其会计报表出现虚假信息或重大错报,但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未能查出被审计单位的这些错误、舞弊和违法行为,而给第三者或其他有关各方造成经济损失,就有可能遭受他人的控诉,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审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应该可以将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误、舞弊和违法行为查出来。但由于现代审计是以内部控制制度为基础的抽样审计,注册会计师不可能对被审计单位的每一项经济业务进行详尽审查,只能采用抽样审计的方式,这样就必定存在一定的风险。在此,必须分清其结果是由经营失败还是由审计失败引起,关键在于看未能查出错误的漏报的原因是否源于注册会计师自身。
(二)注册会计师专业素质与道德风险
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职业判断能力以及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影响到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在执业过程中没有遵循独立审计准则,或者由于违约、过失和欺诈等原因,致使客户或第三者遭受经济损失,注册会计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职业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必须对财务会计等专业知识有一个准确的把握。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注册会计师同样是一个理性经济人,在其工作过程中由于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而出现道德风险。许多观点认为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薄弱,事实上并非如此,注册会计师在实施相关业务时都考虑过了其收益和风险的因素。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中并未规定注册会计师必需强制执行的执业最低标准,在执业的过程中是否遵守职业道德全凭注册会计师个人的自觉行为,很难遵守职业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
(三)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
首先,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目标向多元化发展,既为经营管理责任服务,又为经营决策服务,从而增加了对会计信息解释的可争议性。市场经济中经管责任的关系人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也成为具有双向约束力的约定权责关系。这种平等权利,既给了受托方自主处理会计信息的机遇,也增强了委托方要求获得合理保证的会计信息的需求。这就给会计信息的理解冲突埋下了伏笔。解决这些审计风险的最有效方法,就是依靠法律手段来调节双方的理解冲突。其次,证券市场的发展使得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关系变得极不稳定,双方关系的建立与解除,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会计信息的反映内容。再次,市场经济即为法制经济,法律地位的平等表明了受托方与委托方具有相同的经济权利。当对会计信息的理解发生冲突时,双方不再依据行政权力与级别,而更多的是依据法律条文来处理有关的争议。由于权利的保障及法制的完善,使得各方都有了依法自卫的勇气与能力。因此,运用法律手段来词节会计信息处理与理解的冲突。由于外部环境的改变,使得现行各种法律中涉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条文存在不少矛盾,标准不一,导致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复杂化。
(四)相关制度不完善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是一种行业规范,不能将其作为注册会计师规避法律责任的依据,判断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不能依据审计准则。我国财政部只是对审计准则做了些和修订,并未明确将其作为一种法律加以实施。 从法律角度上讲,审计报告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为的一种结果,评价其真实性、探究其偏颇的原因,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问题,决不能简单草率地以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这样的标准来判别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正确区分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法院判决尤为重要,这些法律责任,从理论上似乎很容易分清,也十分明确。然而,在具体案件中错综复杂,相互交叉,不易划清。在诉讼主张和判决中,对注册会计师承担何种责任,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环境的不断改变,在对会计信息的不同认识而产生的法律冲突中,有关民事纠纷的问题最多。可是有关民事责任方面的规定恰恰最不完善。实际当中,注册会计师承担的法律责任类型大多都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很少有民事责任。同时我国相关的法律也只是规定了事务所应进行民事赔偿,而对注册会计师个人的处罚没有做出规定,这对注册会计师的约束力就大打折扣。西方等发达国家的会计师事务所都是合伙制的,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一旦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可能由于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倾家荡产。
二、完善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的措施
(一)调整补充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界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实施细则,使相关法律协调一致,明确界定范围,避免在法律诉讼中对法律依据的分歧与争执,使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件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减少由法律依据而引起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风险。独立审计准则是规范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手段和技术方法的质量标准,它应该成为法庭判定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但司法人员在审理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案件时,主要依据一般法律,对审计准则考虑甚少,因此要确立独立审计准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增加保护条款,免受无谓诉讼。可以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成立专家鉴定委员会,作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界定机构,其出具的鉴定报告应成为庭审的有力证据。
(二)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管理
注册会计师是否具有过失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循了专业标准的要求执业,必须建立、健全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明确委托范围是明确工作范围和责任,会计事务所不论承办何种业务,都要按照业务约定书准则的要求与委托人签订约定书,减少与客户之间的期望差距。在与客户签订业务约定书或委托合同时应当列明委托条款,阐明委托目的、提供的服务、所提供的数据的性质及来源、报告向谁提出等。美国同业复核制度在改善会计事务所质量控制系统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效果。我国也可以考虑引入同业复核制度,对于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质量和社会可信度具有很大的意义,进而促进整个行业的良性发展。
可以通过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防止或减少诉讼失败时会计事务所发生的财务损失。
一、我国审计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1、审计人员经验和能力不足
自审计产生以来,审计能力的提升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状态,一直为满足社会的需求而努力,但也一直无法达到完全满足社会需求的程度。审计人员应该拥有一定的审计经验。但是,审计经验是有限的,面对迅速变化的客观环境不能很快的作出适当的调整,并且由于实践的内容丰富多彩,审计经验不能够完全掌握,审计经验时常出现错误。我国审计人员往往是财会出身,缺乏足够的经营管理经验。对于企业运行及业务发展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认知,因此会增加审计的难度和成本。
2、审计的过程缺乏独立性
审计过程的独立性是审计报告有效性的必要前提,但是现有体制机制制约了审计过程的独立性。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赢利机构,其更本任务就是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在现有委托关系下,通常由公司的管理层决定审计报酬的多少和注册会计师的解聘与聘用。因此,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审计时常常处于失去客户与遵守审计准则的窘境之中。
3、注册会计师所采用的审计方法本身存在缺陷
因为现代审计普遍采用抽样技术,因此审计业务的结果可能有一定的误差。注册会计师所采用的审计模式和审计风险的大小密切相关。风险评估是现代审计模式的基础,通过分析风险评估来预测审计意见所存在的风险,从而作为发表最终审计意见的依据。因此审计风险的大小决定于审计模式的选择。此外,注册会计师通常会忽略一些对审计意见影响不大但费力耗时的程序,这种有选择的审计程序的判断会造成一些对审计意见正确性有影响的程序被舍弃,从而使审计意见存在错误的可能性。
4、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
缺乏必要的内部约束体制机制妨碍了审计风险控制能力的提升。在传统的挂靠制度基础上形成的旧方法、旧观念、旧模式依然有一定的影响力。会计师事务所与政府部门表面上脱钩,实质上藕断丝连,因此导致了地区性的业务垄断。不利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长期健康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缺乏严格的质量监控制度,岗位责任不明,审计工作底稿的三级复核制度流于形式。
二、防范审计风险产生的策略
1、提升审计人员的能力
要想提升审计人员的能力,我们必须以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作为出发点。进行必需的专业知识培训、道德素养的提升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审计的潜在风险。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注重培养审计人员的审计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能在面对繁杂的企业审计业务中灵活、恰当地控制各种风险的发生,很好的地应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干扰。会计师事务所有责任和义务对员工进行持续的后续教育,增强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使审计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而为我国的审计事业作出自己的贡献。
2、加强审计的独立性
增强审计的对立性,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规范审计行为。审计的独立性作为确保审计质量的前提和必要保障。审计过程是否符合独立审计准则是衡量审计质量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审计的收费制度和收费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审计的独立性。我国财政相关部门可以考虑借鉴国际经验,根据审计工作时间数作为基本依据来制定公司的审计收费规则。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考虑公司规模的大小、销售收入的多少、财务状况的好坏与所处行业的审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等多方面的因素,审计前先预测出工作量和审计人员的需要量,并根据不同审计人员的收费标准来决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3、正确选择适当的审计方法
审计方法在不断更新变化之中,必然要求审计人员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从而选择恰当的审计方法进行审计。2008年1月联合国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提出的新报告《企业风险管理—总体框架》,引起了广大审计职业界人们的关注。随着新报告的颁布,国际审计职业界对审计技术作了一些变动和更新。新颁布的国际审计风险准则把审计业务流程和程序分为三大块。一是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目的是为评估财务报表总体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二是必要时控制测试,目的是为了测试内部控制在防止、发现和纠正认定层次重大错报方面的有效性。三是实质性测试,目的是为了检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4、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
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审计报告的质量和事务所的效益因而需要不断强化。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者和注册会计师队伍的管理者,其对独立审计业务监管力度的强弱,直接关系到独立审计质量的高低。因此,应该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出面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互相检查,对不遵守的审计准则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要进行相应的处罚。与此同时,应不断不完善相关审计法律法规,明确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风险所承担的各自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使会计师真正增强审计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从而不断降低审计的风险。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参考文献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形成原因;防范措施
一、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含义
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的经济也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注册会计师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失真,从而产生审计风险。各个国家对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定义不完全相同。首先从国际上来讲,对国际审计准则的第二十五条解读,可认为,当一个审计工作人员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就可能出现审计风险,如果工作人员不能辨认出虚假信息的时候或者无法提供与之相适应的意见,那么就会造成审计风险的产生。其次从美国的相关审计准则上分析,美国的四十七号审计准则中提到,审计风险是审计工作者在工作的时候没有发掘出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信息所造成的风险。最后从我国的角度进行分析,我国对这些准则进行了完善,其中最新的准则指出审计风险指的就是相关工作人员在陈述财务报表意见的时候,可能出现虚假陈述的现象,这样就导致审计报告的失真。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分类
(一)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这跟国家的相关政策密不可分,是由国家对其进行宏观调控的,并且随着管理体制的变化而发生改变。而事务所在日常的工作中不可避免,它主要表现为两个主要的方面,其一就是体制风险;其二就是规模风险。1、体制风险。不同的企业具有不同的财产所有制制度,审计正是随着这一状况的产生而出现的。但是各个国家的所有制形式又是各不相同的,这和各个国家的经济体制密切相关。对我国的相关制度进行分析,众所周知,我国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的,在当时,很多事务所都是国有企业,他们在工作的过程中几乎没有什么压力,因为在众多事务所中不存在相互的竞争力。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制度的转变,事务所的形式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陆续有合伙形式的事务所出现,这时候事务所的所有制性质就发生了变化,相互之间的竞争力也不断加强,那么审计风险也随着发生重大的改变,审计风险不断增加。2、规模风险。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中出现了很多事务所,这些事务所大小不一,服务种类和质量也是参差不齐。但是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就是数量非常多规模很小的事务所,这就导致在竞争中非常的激烈。(二)经营风险会计事务所在经营的过程中很难避免一些经营风险,这是由他们自身的内部管理体制所决定的。具体的经营风险如下:1、客户维护风险。公司为了要保持相对固定的客户群体,导致损失的可能性称为客户维修风险。每个企业都有一个相对固定的客户群,但不同类型的企业形成不同的客户群体。有些取得胜利是赢在了服务很好,赢得了客户的很深的信任;而另一些人则依靠客户的不合理要求,维护。2、市场开拓风险。一个公司充满活力和生机的前提就在于要不停的去开拓市场。目前在我国出现了很多知名的会计公司,他们的工作重心就是不断的创新,从而吸引更多的客户。
三、形成审计风险的主要因素分析
1、审计技术方法的局限在审计的过程中,涉及到多种不同形式的审计方法,而这些方法的局限就极有可能导致审计风险的产生。从相关资料可以看出我国的审计比较依赖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本身就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不能避免所有的错弊内容主要侧重于企业相关的制度。这种审计方法存在很大的缺陷,这已经不能适。随着科技的进步以及计算机技术的普及,目前广泛使用的是计算机抽样审计方法,但是在这种审计方法对样本的要求较高,一旦样本不能很好的代表整体,审计风险必然产生。2、经济活动的复杂审计的风险与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复杂程度也密切相关,如果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很大,经济活动非常复杂,那么将会给整个审计工作带来很多麻烦和不可控因素。导致审计人员得出结论的正确性难度增加,风险也难以避免。3、审计法规、制度不健全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活动日益复杂,为经济责任审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然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应审计制度还不是太健全,导致审计人员在审计的过程中,遇到新问题无法处理,有时,审计师不得不仅仅依靠经验进行审计,这不仅增加了审计的难度,也造成了不可避免的审计风险。4、注册会计师自身素质较低审计人员的自身素质在审计工作中至关重要,注册会计师的主观判断会影响整个审计的最后结果。我国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对注册会计师的约束较少,这就使得注册会计师在工作的时候有很大的任意性。一方面,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的知识结构、业务能力和经验未能达到应有的水平,加上继续教育的力度不够,使审计风险不可避免;另一方面,一些注册会计师缺乏必要的职业道德,在审计过程中尺度较大,使得审计风险增加。5、对客户交易所处的外部环境缺乏了解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一般都涉及很多方面,只有了解实际情况才会对审计工作更加有利。企业是个十分复杂的机构,特别是大企业,管理的时候也十分麻烦,企业的管理层为了自身的利益很有可能会在账本上做手脚,如果审计人员没有了解这些情况,很有可能做出错误的判断。除此之外,如果管理层之间出现矛盾,也很有可能会影响审计工作的最终结果。这些都是审计人员需要考虑的,只有将各种因素考虑在内,审计人员得出的结果才是最接近真实的。6、审计评价不准确审计评价是对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并发表审计意见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被审计单位的领导层工作的评价。然而,由于一系列的操作标准以及评价指标体系的不足,在审计过程中,审计评价会导致失真。例如,对审计事项的超范围评价,评价内容过空,评价表述太过分散,评价的依据不统一。
四、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防范
(一)审计风险的防范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审计研究,发展审计技术审计人员工作的过程就是搜集证据的过程,因为审计人员的审计结果要有充足的证据来证明,要不然就不能保证审计结果的正确性,只会增加审计风险。在收集审计数据的时候一定要使用相应的办法。提高技术水平与降低审计风险有着很大的关联,因此,加强对审计的研究,发展审计的相关技术是从审计理论上,对降低审计风险有效。2、加强审计规范和职业道德建设为了规范审计人员的工作,我们首先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严格要求审计工作人员的素质,这一点要从人事部门抓起,规定他们在招聘的时候要注意审计工作人员的素质问题,这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必须保证审计人员坚持职业道德。第二,制定审计工作人员的工作标准,我们要制定一个合理的操作说明书,并不需要特别仔细,只要有大致的提纲就可以,这样工作人员在工作的时候只需要按照说明书上的步骤进行操作就可以了,这样可以减少工作人员的人为出错率,降低了审计风险。3、制定同业互查制度同业互查制度顾名思义就是同行业的互相检查,这样更加有利于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同行业都是相互竞争的,消弱他人就是壮大自己,所以同行业之间互相检查就会非常严格,专挑别人的毛病,但是反过来,促使会计事务所工作更加规范、认真仔细,这样良性循环下去对整个审计环境是十分有利的。如果这个制度能够顺利执行,我国的审计工作就会更加规范。
(二)改善审计界的环境
提高审计环境。降低审计风险必须切断政府部门和会计公司的利益,确保人员,会计公司的财务,业务和实名与政府脱钩。如果出现政府官员勾结会计事务所的事情,一定要从严处理,因为如果这样的风气不加制止,会计行业的环境永远都不会改善。除此之外,会计事务所也要加强自我控制,严格要求自己,重视审计工作。审计人员在开展工作之前,一定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不能盲目的工作,这样就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除此之外,我们还应了解客户的组织机构,业务范围,经营管理现状,并对客户内控制度及行业管理,政府调控情况取得较为全面的认识。
(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自身的质量控制
社会审计组织的建立,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即一个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要拥有一定数量具有从业资格的人员和必要的财产、资金,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大提高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这也是减少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很大的因素。综上所述,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形成原因很多,但只要找到这些原因,并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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