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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的主要特征8篇

时间:2023-08-14 09: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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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的主要特征

篇1

1材料与方法

1.1研究区域概况

南京市地处长江中下游东部苏、皖两省的交界处,江苏省西南部,地理位置在31°14''''~32°37''''N,118°22''''~119°14''''E,是江苏省省会,长江三角洲的副主城市,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门户。南京市下辖11区2县,全市总面积6582.13km2,2008年末,全市户籍人口为624.46万人,地区生产总值为3814.62亿元。南京市农村地区是指南京市域范围内、城区以外的农村地区,2008年农村户籍总人口为315.86万,占全市总人口的50.58%;农村地区土地面积5811.56km2,占全市总面积的88.29%;农村地区生产总值对全市的贡献率为33.67%。

1.2研究方法

1.2.1评价单元

区域生态安全评价单元主要有点状的栅格评价单元和基于面状的矢量评价单元二类。面状评价单元包括行政单元、小流域和景观单元等类型。具体评价单元的确定,主要根据工作所需达到的目标来确定。为了便于获取评价统计数据以及农村环境管理,该研究以行政单元区为评价单元,选择2007年南京民政局最新行政区划方案,并结合城镇用地占镇域面积比例,确定研究范围涉及39个乡镇和10个涉农街道。

1.2.2分区方法

以农民人居环境改善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为根本目的,以乡镇(街道)为评价单元,基于两大类、三级农村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在GIS空间分析功能支撑下,对农村地区进行生态环境分区,并确定重点环境整治地区。技术路线为,首先,对单要素表征因子进行分级,并分析其空间差异;然后,对单要素表征指标进行标准化统计处理后,根据熵权法对各指标赋以相应的权重,并通过专家评分法对权重进行修正,加权求和,计算环境压力和状态综合值;最后,对每个乡镇(街道)单元采用矩阵聚类方法,结合评价单元的实际进行修正,把各乡镇(街道)分为综合环境优良区、较好区、一般区3级。

1.2.3指标选取

生态环境分区的实质是以科学的指标体系评价研究区域生态环境的差异[6,7]。市域尺度的生态环境分区,因区域空间差异较小,应选择对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最为胁迫、最便于度量、最具代表性的指标。该研究结合南京市农村环保实际,选取污染源分布与强度(含工业集中区面积、耕地面积)、城镇发展水平(含人口密度、建设用地比例、路网密度)作为压力指标,选取农村河道水质(水环境污染综合指数)、大气环境质量(含SO2浓度、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土壤污染综合指数作为状态指标。压力指标评价农村环境系统受到人类活动的负面影响,状态指标评价农村现状环境系统质量状况。

2结果与分析

2.1南京市农村生态环境评价

污染源分布与强度由工业开发区面积、耕地面积(反映农田面源污染)分指标组成。鉴于南京市乡镇工业发展产业趋同度较高,工业集中区面积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评价单元工业污染的强度,南京市农村地区工业开发区面积相对较大的地区为永阳镇、汤山街道、禄口街道、古柏镇等工业化程度较高的镇街;南京市受农田面源污染约束性最大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六合区北部以及高淳、溧水县的绝大部分地区。城镇化过程不可避免地引起土地利用与土地覆被变化(LUCC),将对局地气候、流域水文过程及环境污染带来影响[8]。城镇化发展水平分析表明,2007年,南京市农村地区人口密度为543.5人/km2,其中六合区农村人口密度最大,溧水县农村人口密度最小;建设用地比例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区域城镇化水平,位于江宁区的秣陵街道和江宁街道以及六合区的横梁镇建设用地比例较高;路网密度是指城市中所有的道路总长度与城市总面积之比,城市近郊区以及高速公路穿越的乡镇(街道)路网密度较高,位于江宁区的多数镇街以及104国道穿越的浦口区永宁镇和宁连高速穿越的六合区少数乡镇(街道)路网密度较高。图2南京农村生态环境分区方案农村生态环境的状态分析表明,南京农村区域地表水水质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差异,离主城区越近,水质污染越严重;重化工业较为聚集的六合区农村地区SO2浓度较高,而溧水县农村地区和路网密度和城镇化程度较高的江宁区农村地区的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较高;南京市农村地区土壤污染超标点位置主要在周岗、雄州、八卦洲、傅家边、长芦、东屏及玉带等地。南京市局部地区土壤已被检出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特别是矿区、工业区周边、高速公路两侧等地区污染检出频率较高,部分区域土壤已不适合农作物种植[9,10]。

2.2南京市农村生态环境分区

综合上述单项因子的分析,考虑各因子正负关系,在加权求和的基础上计算环境压力和状态综合数值,选择采用Q型样本(乡镇、街道单元)聚类并结合矩阵聚类方法,把各镇、街道分为综合环境优良区、较好区、一般区三级(图2)。

2.2.1农村环境优良区

这些地区主要特征:污染源及强度小,来自城镇发展的环境压力弱,同时现状环境质量良好。从空间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浦口区西南部和六合区的西北部,秦淮河上游的溧水县以及高淳县的固城湖附近地区。上述地区主要采取保护与防御兼备的环境战略:首先是在划定生态功能保护区基础上,严格按照保护区条例和管制措施维护生态环境质量和原生自然地理条件,根据不同生态功能空间类型,因地制宜实施分类保护措施;其次预防来自周边地区带来的环境压力,在地理交接地段设置与建设生态缓冲带,通过合理规划建设用地与交通网络既能满足周边地区发展的需要,又能实现这些地区环境保护的要求。

2.2.2农村环境较好区

这些地区主要特征:各项指标均较好,但相对环境优良区而言相对较差,即污染源及强度较小,来自城镇发展的环境压力较弱,现状环境质量较好。从空间分布来看,主要在环境优良区的,包括六合区的东北部、浦口区的西南部、溧水县和高淳县的大部分地区,但某些乡镇在部分指标上有所差异:六合区的新簧镇、横梁镇、东沟镇、龙袍镇及靖安街道以及溧水县的晶桥镇、高淳县的漆桥镇和古柏镇环境质量相对较差,其他指标较好;而其他地区在污染源和环境压力上又表现出相对较高的水平。这些地区主要采取保护与整治为主的环境战略:对这些地区的生态空间实施严格保护,大力发展生态产业体系;针对不同地区的不同特点实施分类整治措施,对污染压力较大地区进行合理规划产业结构和城镇发展布局,对环境质量较差地区加强环境整治投入,提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2.2.3农村环境一般区

这些地区主要特征:各项指标相对上述两类地区较为一般。从空间分布来看,主要在各县区的行政中心所在镇或街道,大体为城市地区的外延地段,但在某些指标上有所差异:六合区的程桥镇、马鞍镇、新集镇及江宁区的谷里街道、湖熟镇等地区的污染源与强度相对较弱,但来自城镇发展和交通的环境压力大,现状环境质量也差;其他地区污染源强度较高、城镇发展带来的环境压力较大且现状环境质量差。这些地区主要采取整治与生态建设为主的环境战略:对这些地区污染源分布较多的地区实施优化改造措施;现状污染较重的地区采取整治措施,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环境质量;加强绿地系统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对重要的生态空间实施保护和管制措施,限制大规模城镇与产业的发展,大力提倡生态产业建设。

2.2.4重点整治和保护地区

(1)重点整治地区。这些地区主要是环境较差区中各项指标得分最低的乡镇、街道,主要分布在主城(图3)。对重点环境整治区分布特征及主要环境问题,明确环境整治的主要方向与途径:对于主城周边农村地区,包括汤山、龙潭、秣陵等街道,处于都市发展区范围,是城市产业转移的主要承接区,城镇发展和交通压力大,工业污染源强度大,因此,需要对主城扩展及城镇布局进行生态引导以及对乡村发展实施生态调控,提出城乡统筹发展的途径与措施;对于县城地区,包括淳溪镇、雄州镇及江浦街道,城镇发展压力和工业污染强度大,是城镇化重点优化地区,因此,需要促进产业生态转型,合理调控城镇发展规模、方向和布局,在实现城市功能扩散的同时维护周边生态敏感空间的整体性和延续性,将自然引入城市,构建环境优美乡镇;对于其他乡镇街道,包括盘城、江宁等街道工业污染强度大,城镇发展压力也大,同时处于生态敏感地带,因此,需要从生态基础设施网架搭建的需要来重新衡量城镇布局,合并、集中过于分散的小村落,可以视其所处区域生态敏感性高低,确定由弱而强的生态引导模式,同时依据乡村的分区特征,确定各自的发展道路,重点解决农村饮用水源及抗旱灌溉用水的保障问题,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2)重点环境保护区。主要集中在老山地区和六合北部,以及秦淮河上游江宁段和石臼湖-固城湖流域地区。该类区域为主要水系源头和分水岭,有保护完好的核心区,生态系统中的自然组分比例高,是区域性自然生境和乡土物种保留地,对生态系统的稳定起到控制性和生态源的作用,具备区域生态流通的源功能。这些地区的主要整治措施:限制开山采石,积极开展采矿破坏地的生态修复,严格保护和积极营造山区水源涵养林,积极保护和改良丘陵、草地资源,防止水土流失,加强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有效保护沿江各个区域供水水源地;控制高密度房地产开发及乡镇工业园区建设,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保持原生态状况,着力提升自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以保护基本农田为主线,大力发展都市型生态农业及生态观光旅游产业。

3结论与讨论

(1)以乡镇(街道)为评价单元,选取压力和状态两大类、三级评价指标体系,利用GIS空间分析功能和矩阵聚类分析方法,将南京市农村地区分为环境质量优良区、环境质量较好区和环境质量一般区。分区结果显示,农村环境质量优劣与区域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程度有一定的相关关系。

篇2

【关键词】环境污染;保险机制;强制性;困境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保险作为现代社会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其主要特征为损失补偿和风险分散,通过保险机制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有利于及时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补偿,极大保护受害人的权益;帮助企业分散风险,降低经营成本,将不确定的损失赔偿变为确定的保费支出;通过保险公司积极的风险管理,有利于降低污染事故发生的频率及严重程度,提高社会整体环境保护的水平。20世纪70年代以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西方国家繁荣发展,我国虽90年代推出了环境污染责任险,但却呈现出明显的需求供给不足。本文将基于保险人的角度,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制实施所面临的困境进行探讨。

一、保险公司开发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动力不足

1.经营风险高

企业环境污染对第三者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以及为清除污染物所付出的费用一般都十分巨大,从西方各国和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来看,保险人承担的赔偿金额过大,而且承保范围比较窄,导致其经营风险远远高于其他商业保险,因此许多保险公司并不热衷开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另外,我国保险行业发展尚不成熟,自1980年恢复开办财险业务至今,也不过短短30年,缺乏相关的经营经验,再加上与环境污染损失相关的历史数据不足,为保险公司产品的风险评估与定价带来困难。

根据《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涉重金属企业以及石油天然气开采、石化、化工等企业是作为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试点企业范围,此类企业均具有较高的环境污染风险,且一旦发生事故,带来的损失也相对较大。目前为止,我国51家财险公司中仅有7家提供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及附加险(分别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大地财险、中华联合、平安、华泰、长安以及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可见我国保险公司对于开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的热情度一般。

2.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需求不足

导致国内保险公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供给不足的另一个原因就是需求不足。一方面,企业的保险意识普遍偏低,并没有把保险作为风险防范的工具,小企业资金不足,事故发生后往往转向政府,大企业认为自身财力雄厚,可以应对污染赔偿问题,还有部分企业对污染事故的发生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事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因此不愿投入资金购买防范环境风险的保险产品。另一方面,我国关于环境污染相关的法规还不够完善,尤其缺少污染赔偿方面的法律规定,使得大多数企业在造成环境污染后将相关的损失转嫁给政府和社会。

二、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

发达国家的保险市场历史悠久,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出现之前,综合赔偿责任保险就承保突发环境事故,积累了丰富的承保经验和损失数据,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实施提供了必要条件。其次,发达国家拥有大量的再保险机构,尤其是规模大、资金充裕、风险管理经验充足的跨国性再保险公司,使环境风险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充分的转移和分散。另外,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相对成熟、稳定,金融产品种类繁多,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宽泛,通过使用各类金融工具有利于保险公司将风险向资本市场转移,增强了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降低了保险机构所承担的风险。

反观我国,保险起步晚,缺乏历史数据,再保险市场不够完善,资本市场受政府管制,致使我国保险业缺乏有效的风险分散机制,保险公司为了保证稳健经营,费率厘定过高,形成了产品需求、供给的恶性循环。

三、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定价和损害赔偿缺乏指导

目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广还面临着许多技术性问题,如国家尚未制定环境风险评估方法、污染损害认定和赔偿标准等。由于缺乏环境风险评估方法,环境风险的识别和量化难度很大,而且行业和企业间的差异也比较大,保险公司很难判断企业的环境风险并根据企业的环境风险进行产品定价。而且,由于各家保险公司规模不同,经营管理水平不一样,如若没有统一的标准,规模较大的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规模效益,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让小规模保险公司退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市场,不利于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业务的开展与推广。此外,由于缺乏国家环境污染损害认定和赔偿标准,保险公司从保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制定赔偿条款,导致大多保险产品出现赔偿范围窄、免责条款过多等问题,削弱了它的公益性,盈利性的特征过于明显。因此,相关环保标准的缺失,已经影响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推广程度和政策目标。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为保证我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与推广,首先,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企业在环境污染事故中的赔偿责任,并强调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强制性。其次,政府应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比如税收减免等,不仅可以吸引更多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增加产品需求,也能激励保险公司积极进行相关产品开发,风险防控,并且有了政府的财政支持,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增加产品供给。最后,国家应尽快制定环境风险评估方法、污染损害认定和赔偿标准等,解决产品的定价及损害赔偿难题,促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实施与推广。

参考文献:

[1]周道许.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构想[J].环境经济,2011(5):23-35

[2]王哲.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供需不足成因及解决策略[J].保险研究,2009(5):89-94

篇3

 

由于我国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内实行的是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因此,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日益显现。并且,随着工业化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已不再是传统的区域性污染,而是转向以“区域性+复合型”为特征的新型环境污染。近年来频发的灰霾污染即是其典型代表。这种复杂的环境污染比之由单一污染因子造成的传统环境污染,无论在损害程度上还是在损害范围上,都有更强的破坏力。然而,从我国目前已公开的研究文献来看,学界的关注点大多都放在了对“区域性环境污染防治”的研究以及对 “复合性环境污染防治”的研究上,尚未聚焦在“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这一新型且突出的环境污染上。①从当前的环境污染防治形势来看,加强对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对策的研究是我国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概念、成因及特征

 

“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是一个较新的环境法学及环境科学概念,也是我国由传统环境污染向新型环境污染过渡过程中的典型代表。欲研究其防治的法律对策则必须首先对这一概念的内涵进行明确界定,并剖析其有别于传统环境污染的主要特征及成因。这样,才能对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进行更加有针对性的研究。

 

(一)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概念

 

“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这一概念可以解析为三个语素:通过“区域性”和“复合”两个词汇对“环境污染”进行限定。从字面意义讲,区域性是指地区范围,[1]复合是指结合起来。[2]具体到环境污染领域,有关“区域性环境污染”的理解大致有两种:其一,涵盖了一定地域面积的环境污染,污染物通常覆盖了两个以上的行政区域;[3]其二,一个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污染物扩散到其他行政区域,从而造成了多个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4]比较上述两种理解可知,第一种理解侧重于对区域性环境污染的现象描述,比较浅显;第二种理解虽然指明了区域性环境污染的形成原因,但并未对行政区域做出一个明确的限定。而目前“复合环境污染”的概念多由环境科学研究者予以界定,从已有研究文献中对其内涵的阐释来看,大多围绕两个问题:多样的污染因子及污染因子间发生相互作用。[5]

 

综合上述分析并以环境污染的一般概念为基准,“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则可以定义为:由于两个以上平级行政区划内的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入了多种污染因子,这些污染因子之间在各行政区划间流动而发生相互作用,使得该区域范围内的环境质量降低,以至影响人类及其它生物正常生长和发展的现象。其典型样本已广泛存在于气、土、水三大类型污染中,如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及细颗粒物等污染因子形成的霾污染,重金属、多环芳烃等污染因子形成的土壤污染,病原体、耗氧污染物等污染因子形成的流域污染。

 

(二)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特征

 

剖析上述定义可知,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大致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具有区域性。这种区域性是指污染涉及两个以上的平级行政区域,按照我国当前行政区划的三级划分体制,其既可以是小范围的乡镇级行政区划之间,也可以是较大范围的县市行政区划之间或者是更大范围的省级行政区划之间。与这一特征相对应,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涉及的污染面积广、利益主体多,因而对各行政区划内的政府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次,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具有复合性。这种污染是由来自不同行政区划的多种污染因子叠加而成,即在不同行政区划内(通常是相邻行政区划内)的污染源所产生的不同污染物对环境污染均有“贡献”,因而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对污染监测、责任认定等事项提出了更大挑战。需要指出的是,在同一行政区划内多种污染因子间相互作用而生发的污染也是复合环境污染,然而其不具有区域性的特征,因而并非本文所要探讨的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再次,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作用方式具有复杂性。各种污染因子之间多样的作用机制对同一环境要素造成的后果难以估量。根据学界从不同角度对复合环境污染效应的归纳,其基本可分为三种模式:简单相似作用、独立联合作用和交互作用。(如图)[6]其中,简单相似作用、独立联合作用与传统的环境污染区别不大,各污染因子间并不产生相互作用,联合毒性等于浓度加和,而交互作用更为复杂、也更具普遍性,其联合毒性等于效应加和。[7]最后,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具有更强的危害性。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往往会造成跨行政区划的大范围环境污染,受到损害的主体也难以计数。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如此大规模的环境污染所造成的损害却难以确定特定的环境侵害责任人,因而受害者一般不能得到应有的补偿,所以难免会产生不满情绪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此外,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由多种污染因子叠加而成并且作用方式十分复杂,它不仅对公众健康、交通安全等构成了威胁,同时也加大了环境污染防治的难度,浪费了社会资源。例如:我们对灰霾污染中细颗粒物的粒径、组成和浓度的时空分布特性的长期系统监测等技术还未完全掌握,[8]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来予以研究。

 

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形成机制

 

需要说明的是,区域性和复合性虽然是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两大主要特征,然而二者是不能明确割裂开来的。复合环境污染的形成过程往往就是污染物在不同行政区域间相互流动输送的过程,是各种污染物质在时空上的相互叠加。也正因如此,区域性环境污染和复合环境污染是一个相伴相生的过程,并且复合性是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核心特征,是区别于传统区域性环境污染的关键所在。基于二者间的上述关系,在对区域性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对策予以构建的同时还必须紧紧围绕复合环境污染予以制度设计,并且复合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应当是区域性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对策的进一步细化。

 

(三)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成因

 

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逐渐形成并显现出来的,其成因来源于很多方面。首先,我国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实行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为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发生埋下了隐患。虽然我国在1995年制订“九五规划”时就提出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然而这种转变并不到位,甚至在2005年制订“十一五规划”时发现“十五规划”期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不但没有进步,反而倒退了。[9]这种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使得以燃煤为代表的能源消耗量剧增,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也随之增加。其次,部分环境要素自身具有流动性的特征。传统的点源污染已经不再局限于给较小地域范围带来污染,而是多种污染因子排放到生态环境后随着流动的环境要素进入相邻或更大区域并发生复杂作用,从而造成更大面积的污染。这种不遵循行政区划界限的污染突破了我国当前环境监管体制所能应对的监管范围。再次,我国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防治的相关立法及实践依旧存在诸多不足,不能适应新型环境污染所带来的各种挑战,从某种程度上为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形成敞开了大门。

 

总之,笔者认为,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是为了对传统环境污染进行再研究而在区域性环境污染概念的基础上提出的更为精细化的概念,其具有区域性、复合性以及作用方式的复杂性和更大的危害性四大特征,这种新型环境污染主要是由落后的经济发展模式、环境要素的流动性、相关立法不健全等多种原因造成的。与之相适应,无论从污染面积、社会影响还是对污染防治的要求来看,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危害都远胜于一般的环境污染,因而研究其防治的法律对策也颇具紧迫性。

 

二、我国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防治

 

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

 

在保护环境的呼声日益高涨的现代社会,我国已建立了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体系:在国家立法层面,我国既有作为环境保护基本法的《环境保护法》,又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五部相关法律,还有《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在地方立法层面,各地也制定并出台了一些污染防治条例,如《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然而,在对我国当前污染防治立法及其实践予以重新审视后不难发现: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已经对我国传统污染防治法律对策提出了新的挑战。这种挑战主要源自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兼具区域性和复合性两大特征,我国已有的污染防治法律对策尚不能很好地应对区域性环境污染,更不能以此来应对更为复杂的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

 

(一)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不健全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均进行过有关灰霾污染的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的有益探索,《环境保护法》也对区域联防联控机制作出了规定,然而其制度构建依然不够完善。首先,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通常是跨行政区划的。以京津冀霾污染为例,其关涉到三个省级行政单位,而三者之间并不存在隶属关系。因此,构建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的关键是在各行政区划间建立起一种长期、有效的协调机制。然而,我国《环境保护法》只有在规划、监测等几个方面笼统地强调统一采取措施。具体到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复合性,各行政区划间对于可能产生交互作用的污染因子并没有列出一个明确的污染源清单,并不知道哪种污染因子之间会产生反应、需要防治,在尚未摸清防治对象的情况下谈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实际上等同于构建“空中楼阁”。而我国《环境保护法》中恰恰缺乏有关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法律责任的规定。[10]该法第六章并未对有悖于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的有关部门的责任进行明确规定,各行政区划之间本身就是平权型关系,其难免会出现协调不周的情况,这种情形下如果再没有法律责任的约束,无疑会使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的实际运作效果大打折扣。其次,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的相关配套机制缺失。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涉及到不同行政区划间多种污染因子的排放,为了防止这些污染因子跨区域发生作用,需要遏制某一区域内某种污染因子的排放,有关污染因子排放种类及排放数量的限制必然需要各行政区划间的相互协调,各方有所退让。①然而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地球表层存在着明显的地域差异,不同的地域,其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的内涵也不同。”[11]即区域发展存在异质性,因而各行政区划间的协调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然有一些地区要为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做出让步。若不能建立起一种合理的补偿机制,则一方面有违公平之法理,另一方面也难免使得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的实施面临重重阻力。

 

(二)区域性开发政策环评程序缺失

 

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本身就是跨行政区划的大面积复杂环境污染。以灰霾污染为例,由于大气本身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各行政区划内排放的污染物会跨区域运动并发生相互作用,因而也形成了“一霾俱霾、一损俱损”的连带关系,且难以寻觅污染源头。此外,区域内的工业布局、污染物排放种类以及排污总量等因素对多种环境污染因子能否发挥复合作用以及发挥怎样的复合作用都有影响。众所周知,战略通常表现为三种形式:政策、规划和计划。其中,政策无疑是层次最高、最具宏观性的战略。[12]区域性开发政策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事项非常繁杂,如果仅对项目和规划在较小范围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则会疏漏其与邻近区域内的排放物通过作用产生环境污染的情况。因此,与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相比,政策环评更符合新型环境污染区域性、复合性特征对法律制度的要求。然而,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将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限于规划和建设项目,而未将政策列入其中。2014年我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政策,应当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从字面上看,该法条似乎弥补了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将政策环评排除在外的遗漏,然而,其仅要求政府“考虑”政策对环境的影响,这样的表述不仅约束力不足,也很难与《环境影响评价法》准确衔接。从长远来看,区域性开发政策的环评程序缺失很有可能为某一地区的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埋下隐患。

 

三、我国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

 

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

 

区域性、复合性是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区别于传统污染的重要标志,也是法律防治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因此,防治新型环境污染的法律应格外注重其区域性、复合性的特点,唯有如此才能切实增强其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对国外有关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经验予以借鉴的同时,我们亦应该对我国已有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和适度创新,从而真正构建起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防治法网。

 

需要说明的是,笔者所谈及的复合环境污染本身就是一种区域性环境污染,有关复合环境污染的防治对策研究须建立在区域性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对策的基础之上,是区域性环境污染防治对策的具体化。因而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对策的构建应坚持兼顾环境整体性与污染因子多样性的原则和静态管理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原则。具体说来,一方面,通过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等宏观制度来适应环境的整体性;另一方面,通过建立污染物清单等微观制度来应对污染因子的多样性。既通过静态的环境质量标准等制度来衡量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状况,又通过动态的环境监测等制度来预防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发生。

 

(一)完善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监测制度

 

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是由多种污染因子混合而成的跨区域环境污染,污染源分布广泛、污染因子多样,并且各种污染因子之间的作用方式十分复杂。因而有必要建立更加完备、科学的环境监测制度和更加透明、及时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对于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来说,全面掌握前体污染物的排放状况是预防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重要条件。这里的“全面性”,一是指对区域内的所有污染源进行无死角的全面监测;二是指对所有的污染因子进行无遗漏的全面监测。在强制区域内,不仅重点排污单位要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而且应要求全部排污单位都要逐步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准确掌握企业的排污信息,这样,既可以为预测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发生提供详实、可靠的信息,也可以为分析其成因提供参考资料。此外,为监测复合环境污染中多种污染因子相互作用而转化成二次污染物,应该建立一种动态监测机制,突破传统的对单一污染源的静态监测,实时追踪、监测各种污染因子的时空变化。因而需要在运用传统监测方式的同时注重采用生物监测、遥感监测等多种监测手段,科学追踪各类污染因子发生相互作用的情况,为实时监测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提供工具上的支持。

 

(二)建立精细化的流量管控制度

 

处理具有复合性特征的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是解决这类新型环境污染问题的关键,因而在环境监测的基础上需要构建更加精细化的管理制度。根据生态基本规律中的负载有额定律,环境所能承纳的污染物总量是限于一定数额范围之内的,超越了这个数额生态环境系统就可能会被污染。[30]因而一定时期内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不得大于该时期内的环境容量,不能超过其自净能力,这也是总量控制制度最基本的内核。然而,总量控制制度往往以年度为单位,时效性不强。各地区、各企业在符合年度排污总量的前提下,对每日、每月的排污量可以自由安排。若某一时段内各地区、各企业都不约而同地大量排污,则难免造成环境污染。因而在总量控制制度的基础上必须引入更加精细化、时效性更强的流量管控制度,即对每一地理单元、每一时间点的排污速率进行管控,以此来保证环境质量。“如果用数学来阐述,流量是总量对时间变量的一阶导数,总量是流量的积分,流量又是总量的微分,就是具体地点一段时间内的容量”。[31]流量管控制度的适用对象不仅包括主要污染物,还应扩展至所有污染物,在动态监测的基础上使某一具体时间、地域内各种污染因子在达标排放的同时保持合理的数量及比例,防止其通过复合作用生成二次污染物。最终以精细化的管理制度协调好区域间的污染物排放,降低不同污染因子之间发生作用的几率。与之相适应的是以环境质量目标作为防治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所直接关注的对象,由传统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转向环境质量标准来评价企业排污行为及政府管控行为。

 

(三)在立法中突出科技的作用

 

在预防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方面,无论是构建完善的环境监测制度抑或是建立更加精细化的流量管控制度,都需要先进的科学技术作支撑,特别是需要“大数据”的支持。在国家大力倡导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宏观背景下,应将以“互联网+”思维为主要标志的产业变革引入到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防治过程中。“互联网+”的本质是传统产业的在线化、数据化,以此为标本将环境监测、环境预警、流量管控等信息及时迁移到互联网上,从而实现其“在线化”,形成“活的”数据,保证能够随时被调用和挖掘。[32]这样,不仅有利于环境保护职能部门准确掌握区域内多种污染因子的实时信息,也能使复杂的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模型化、简单化。国家应对新兴环保产业在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以此来推动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走向市场化、科技化。在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同时,政府自身也应该加大对防治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基础科学研究的力度,建设更多的重点实验室,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技术支撑。这也与国际上在探讨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防治的国家保障责任时所持有的态度相一致。例如:美国政府通过的《清洁空气法》时就明确要求联邦政府积极开展各项大气污染防治的科学研究。[33]

 

(四)健全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防治的政府负责制

 

政府是环境保护领域多元共治中的重要力量,在环境执法方面拥有责令改正、罚款等多项职权,根据行政法学中的权责统一原则,政府也必将承担更多的责任。在构建起常设区域协调机构的前提下,在防治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时,地方政府不仅要对当地的环境质量负责,同时也要对其所辖区域内的污染源造成的其它地区的环境污染负责。特别是大气、流水等具有流动性特征的环境要素,其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生态环境整体,某一行政区划内排放的污染因子往往会与其他行政区域内排放的污染因子相互作用而产生复合环境污染,影响到周围其他地区的生态环境,因而应该在各个政府之间建立一种连带责任机制,以此来督促政府协同防治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在认定政府是否要对非所辖区域的环境污染负责时,应将是否超越了总量控制制度所应控制的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及是否达到了政府所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作为评价标准。此外,细化政府负责制的重要机制亦在于完善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明确并提高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在政府负责人的政绩考核中所占的比重,以此来促使政府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避免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的无价值化。为了防止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懈怠和短视,避免发生“政治公地悲剧”,[34]应该建立一种长期的追责机制,即离任后也要对其在任期间内所做的有关环境保护决策、规划等负责。此外,政府应主导构建网络治理模式,以此来适应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对公众参与的需求。逐渐确立各种信息强制披露机制、公众参与机制、政策评估机制,打造政府纵向政策反馈和横向合作交流的平台、政府与企业的治理技术交流平台、政府与公众或NGO的平等对话平台,使全社会产生良性互动。[35]

 

总之,防治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应以其区域性、复合性及作用方式的复杂性为突破点,综合采取各种法律对策。一方面,对我国已有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另一方面,应引入新的防治对策,特别是科学化、精细化防治是当前防治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的必经之路。因而我国相关立法应对此及时做出回应,在以科技手段完善环境监测制度的基础上构建起流量管控制度,并通过落实政府负责制及公众参与机制来推动各种制度的实施。

 

四、结语

 

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环境污染,其所具有的区域性、复合性及作用方式的复杂性特征对传统的环境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十报告中设单篇、用7个自然段、1361个字论述生态文明”。[36]可见,生态环境保护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而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已经成为我国当前建设生态文明的障碍。因此,在对我国现有法律制度进行细化的同时也要注意引入新的法律制度,以开放的视野学习国外在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防治方面的相关经验。唯有如此,才能构建起严密的法律制度体系,为依法防治区域性复合环境污染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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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资源依赖型地区通常是指该地经济是依赖于其相关资源的开发而发展起来的地区,这种地区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其主导产业是围绕着当地相关的资源而展开的,大部分的经济活动是靠开发和利用当地相关的经济资源。但是不合理的开发使得一些不可再生的资源正逐渐被消耗殆尽,影响了这些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甚至影响了这些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

关键词:资源依赖型地区;缺陷;经济转型;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资源依赖型地区的定义及主要特征

(一)所谓的资源依赖型地区经济,主要指依靠当地的资源特别是矿产资源的比较优势,开发当地的自然资源,进行初级加工,从而形成初级产品的一种经济增长模式。

(二)资源依赖型地区经济的主要特征是,其主导产业主要是依赖当地相关的资源而发展的。由于资源的开采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间接地造成了当地其他产业因投资不足而出现发展缓慢的问题。

二、资源依赖型地区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及缺陷

(一)地区经济结构不合理,产品初级化

围绕当地的资源优势进行的经济产业布局一般来说都是资源依赖型地区,这正是综合了当地的历史需要以及资源优势的作用,那么其产业结构的重心自然放在了对当地优势资源的开采、加工与利用当中,从而形成一种资源主导型的产业结构,导致了其主导产业的单一化、产品的初级化以及经济结构的不合理。

(二)地区的经济发展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较大

我们知道资源依赖型城市的产品附加值一般都比较低,这主要源于当地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以及外延扩张式的经济增长方式。结合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致使社会对于资源的需求量日益增大,然而这些地区对于资源深加工的动力是严重不足的,所以主要输出的还是初级产品。

(三)地区经济的发展濒临枯竭

一般来说,无论哪一种资源的开发都必须要经历一个完整的发展周期: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一方面由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由于各地方政府在利益的驱动下不能够做到有计划的进行开采,这两方面的原因致使我国的资源依赖型地区的经济面临着枯竭的危机。

(四)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差

资源型经济地区的主要经济活动是对资源的大规模开采、加工以及利用,长期采用的是一种粗放型的经营模式: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以及高污染,所以这些地区的环境污染相当严重。长期以来,资源依赖型地区的经济发展,是一种不环保和生态成本高的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五)源此引发的社会问题日趋严重

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是资源依赖型地区所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资源型企业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随着可供开采资源的日益减少和开采难度的日益增大而不断增加。正是由于资源依赖型地区产业发展的单一化,第三产业力量很薄弱,失业人员的分流渠道也非常有限,导致当地的社会就业形势相当严峻。

三、资源依赖型地区经济转型的必要性

(一)资源依赖型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首先,经济结构要保持动态的协调才能满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资源依赖型地区伴随资源的减少和枯竭将面临当地缺乏替代产业和资本积累的困难局面。其次,可持续发展要求以人为本。若该地区的经济是长期依赖开发自然资源和生产初级产品,那么必然会导致本地区的创新意识的钝化和经济发展观念的滞后。

(二)缩小资源依赖型地区与其他地区发展差距的有效途径

从全国范围来看,资源依赖型地区大部分都是那些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欠发达地区。资源依赖型地区主要是向经济较发达地区输出它的初级产品,自然返回利润较少;然而发达地区却利用低价对从经济欠发达地区购入的原材料进行深层次地加工,然后返销回资源依赖型地区,这样返回利润就更多。这其中的差额就自然构成了资源依赖型地区在区际贸易过程中的经济损失。

四、资源依赖型地区实现经济转型的途径

(一)转变固有的思想观念,摆脱产品初级化状态

资源依赖型地区对产业结构的调整应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我们应加强可持续发展的思想认识,切实转变我们的发展观念;其次,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所以,产业结构的调整应结合该资源依赖型地区的实际情况:首先是改变目前依赖当地资源的产品初级化的状态;其次是将单一的依赖转变为对该地区内资源的全面综合开发。

(二)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在经济转型中的引导和支持作用

资源依赖型地区要平滑过渡,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地方政府积极有力的引导和支持。在资源依赖型地区的经济转型中地方政府应当承担以下职能:制定具有地区特色的经济发展规划;限制和消除会引起资源浪费以及环境污染的企业;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培育地区的新兴产业以及潜力产业;逐步地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教育投资,实施科技人才战略。

(三)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一方面可以从源头上缓解地区的环境污染,实现当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两者之间的美妙协调,另一方面有利于地区的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地区经济增长方式的平滑转变。但是要认识到资源依赖型地区发展循环经济的过程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四)推进制度创新,营造特色体制环境

目前,体制性因素的制约是资源依赖型地区的经济实现转型所面临的困难之一,因此,要转变地方政府以及其领导层的一个政绩观,全面改革现有的相应的财政管理体制以及人事管理体制,积极地塑造一个有利于当地经济转型的特色体制环境。

(五)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大转型力度

资源依赖型地区的经济转型要取决于良好的社会环境,否则将不可避免地会加大经济转型的难度。首先,要创造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包括地区的资源开发以及环境污染防治等领域的生态道德观念以及社会舆论氛围;其次,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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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经济发展 环境保护 可持续发展

一、环境保护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意义

可持续发展战略指的是一个国家为了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和生态的协调发展,保持发展的永续性和适度而实施的人口、资源、社会、经济、环境等全方位的谋略。与我国的实践相结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包含几方面的内容:

1.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保障是以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和合理的政策、制度。在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的基础上,实践表明依靠政府行政力量实施自然生态和环保的协调是绝对不够的,应积极学习发达国家,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政策以及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来促进可持续发展。

2.可持续发展战略立足于经济发展基础之上。重点是经济发展为基础,不仅是说要使经济增长保持一定的速度,尤其重要的是经济增长的质量也要提高。对我国来讲,要对原来那种高消耗、高污染、高投入的经济增长方式进行改变,实现从粗放型转向集约型的经济增长方式。

3.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是以谋求社会的全面进步,科技进步是可持续发展的杠杆。

4.可持续发展战略依托于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经济发展和人类生存的基本保障是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二、环境与经济发展不协调的因素

环境与经济发展不协调的主要原因是我国急于对发展落后的状况进行摆脱,开发利用资源成为很多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来源。资源型和粗放型是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只对经济量的增长重视,而缺乏对提高质的认识;而环境的脆弱性特征也得以表现,由此导致一系列环境问题。

粗放型、资源型的经济发展模式直接影响生态环境,尤其是对不稳定的而敏感的生态环境脆弱区,会使生态环境的脆弱性加重,更加恶化生态环境。从经济发展历史来说,生态环境的恶化和资源开发利用活动有着必然的联系。农业社会发展的主要自然资源是耕地,在有限的土地生产力条件下,增加的人口促使人们对更多的耕地进行开垦,使生存需求得以满足,大规模的盲目开发带给生态环境一定的压力,促使生态环境进一步退化。

三、加强环境保护对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分析

1.科技进步使经济可持续发展得以推进

对经济发展来讲科学技术有巨大的推动作用。经济发展的动力是科技进步,科技进步也是处理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关键措施。凭借科技进步研究开发少废、无废、节能、节水的新工艺、新技术,可使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得以提高。如清洁生产技术的推行可使能耗和原材料最大限度的减少,兼顾了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发展环保产业,对先进的环保设备和技术进行开发推广,把科技成果向防治污染的技术转化,既可以促进经济发展又可以保护环境。所以,称环保产业为“朝阳产业”,其发展前景非常广阔。

2.协调经济与环境发展

有效的环境管理方法是通过市场信号和价格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第一,开展核算、计价资源,用有偿使用的措施,在成本里纳入生产过程的环境代价,这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第二,市场机制对技术进步极大激发,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有利于资源使用效率的提高,使一些不必要的浪费降低。“绿色产业”的发展依靠科技进步,通过环境标志认证,在国际市场上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并对“绿色贸易壁垒”予以打破,方便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第三,通过市场机制可以使环境问题中的“政府失灵”得以解决,环境问题的“政府失灵”指的是因政府行为致使环境管理和环境政策的失效,从而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加大。如CDP核算方法与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存在一个严重缺陷,就是没有包括自然资源与环境的代价,诱使人们单纯追求经济增民速度和经济系统,致使出现“高增长,高污染”和“有增长无发展”的现象。

3.调整产业结构,向新型工业化道路迈进

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以“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为主要特征,由于其盲目开发和粗放经营导致环境生态的失衡以及自然资源的浪费,对生产力的发展具有极大的限制,通过实践证明这种经济发展方式非常不可取,我们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努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新型工业化道路,指的是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环境污染少,资源消耗低,能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道路。要在新型工业化道路上,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和优化调整经济结构,使经济增长方式切实转变,进一步增加发展循环经济的效益和质量,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实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在调整工业经济结构中,立足于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对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落后设备、工艺和企业继续淘汰和关闭,用生态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污染重、能耗高的传统产业,积极开发降耗、节能、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

4.法规体系健全和完善,保障实施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建立、完善环境法规、法制建设是实施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的法律保障。环境法规作为自然与人关系调节的措施,通过规范行为主体可控制或预防环境破坏和污染的发生,另外,也是对以生态环境良好和资源持续利用为基础的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化和具体化。完善与实施环境保护法和提高公民与企业与环保意识,对我国经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要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和研发,推动产学研结合,引领资源科技和环境、能源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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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分析化学 绿色化 重要性 原理 方法

随着人类环保意识的增强,经济发展越来越追求绿色化,而分析化学的绿色化旨在化学分析过程及技术设计过程中进行绿色化学原理的应用,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分析化学对周围环境所带来的污染,因而是未来分析化学发展的一个主要方向,下文分别就分析化学绿色化的重要性、原理、特点及其方法进行了探讨。

一、分析化学绿色化的重要性

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之一,环境保护一直都是分析化学研究人员环境科研的一个重要方向,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普遍增强,分析化学作为环境污染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本身也越来越受到关注。例如液液萃取过程中所使用的有机溶剂中,有许多诸如二氯甲烷、氯仿及四氯化碳等等都具有极强的毒性,不仅会对环境还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再如某些氯代烃甚至会对大气臭氧层造成破坏,这些明显都违背了环境保护的宗旨。有毒溶剂的使用不仅危害了分析化学研究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还大大增加了样品测试的成本,有些溶剂的废液处理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分析化学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已经成为环境科学的重要的中心学科之一,不少环境分析化学研究工作人员都在从事着同环境样品相关的分析化验工作内容,以便于为环境科研、管理及其治理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如今对于许多领域而言,环保活动及进步同分析化学的发展息息相关,只有通过分析化学相关技术手段才可以有效识别环境中污染物化及其代谢物的迁移过程或者所发生的形态变化,然后才能采取相应地措施对污染源进行有效地控制。由此可见,分析化学是大气及水资源环境保护的基础学科。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近些年来相关研究工作者都致力于研究和发展绿色分析化学技术,尽可能少用甚至不用有污染的溶剂或其他有机化学试剂。作为绿色化学的一个主要构成方面,绿色分析化学已经成为分析化学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

二、分析化学绿色化原理及其特点

近些年来,绿色分析化学的研究多数是围绕着催化剂、化学反应、原料、溶剂及其产品绿色化等方面而开展的。因而无论是从原理上还是从方法上都为传统的分析化学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改变。例如,可通过新型化工方法或新产品的过程中运用原子经济反应、无毒性原料、催化剂以及溶剂等实现化工的绿色生产过程,并通过所获得的新型绿色产品为人们的身体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带来有利影响。

绿色分析化学研究的主要核心问题如下:一是确保所选择的起始原料及其试剂的绿色化;二是确保所选择的溶剂、反应条件及其催化剂的绿色化;三是确保所设计产品、目标分子及其化学品的绿色化和安全化。如今,绿色分析化学已经兴起,其要求进行化学分析的整个过程中都必须始终将环境保护作为一个前提或目标,最大程度地减少甚至不产生环境污染物质,确保分析过程本身尽可能地减少或消除对环境的影响,这即为绿色分析化学的最主要特征。除此之外,绿色分析化学的另一个主要特征还表现在其过程分析中,通常来说,环境分析主要是出现了环境问题之后进行毒物的监测及其分类的过程,而分析化学则是将分析重点放在了化学过程当中,主要是通过传感器的使用实现对整个化学反应过程监测的实时性,这样可以了解环境污染物形成的全过程,进而即可实现对痕量有害环境污染物的有效控制,并从源头上实现对污染物阻止的目的。整个化学反应过程中,若因温度、压力、原料剂量、时间改变进而导致污染物的形成,传感器会及时地将整个过程的参数进行调整,这样就可通过整个过程中参数的改变而实现对污染物产生全过程的有效控制,同时还提高了产品的质量极其纯度。因此,绿色分析化学可以对污染物进行防治和即时控制。

三、分析化学绿色化的发展方法

通常而言,分析方法是通过精密度、灵敏度、准确度、分析的速度及其校准曲线线性范围等等的多项指标来进行评价。对于分析化学的绿色化而言,除去上述指标之外,还需将其对于环境的影响程度作为首要指标进行考虑。

为了实现整个分析过程中分析化学绿色化的实现,必须将重点放在如何最大程度地减少甚至取消环境污染物的使用及其产生,可考虑如下方面:1)整个分析系统的微型化,这样可以大幅度减少试剂及其载体的流耗量,实现污染的降低,还更加经济。2)对于不得不使用大量样品进行分析的系统而言,可借助于数理统计及化学计量学等理论,尽可能实现对采样点数目优化的目的,这样就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分析过程中测量的次数及其相关试剂的使用量,实现减少环境污染物使用的目的。3)通过试剂固定化等技术实现非消耗性及微消耗性等试剂的重复使用,这样即可大幅度减少有害试剂的使用量及其有害物产生。4)通过无毒无害试剂的使用,例如,超临界流体的开发,尤其可以将超临界二氧化碳流体作为溶剂,其不仅具有常规流体都具有的良好的溶解性,同时还拥有气体所具有的相当高的传质速度,因此,借助于这种无毒无害的试剂即可实现原有毒性有机化合物的替代。5)将某些无试剂新型分析化学技术,诸如超声、微波等技术等应用到分析化学的过程当中去,例如超声萃取法、微波萃取及其消解等方法;6)有些待分析样品组成相当复杂,因而测定过程中不可避免会有干扰的出现,此时可以借助于仪器掩蔽法来实现对原有化学掩蔽法的替代,例如,可通过借助于导数以及双波长分光光度法,结合零交技术及其等吸收点法,即可在完全无任何化学试剂条件下实现对干扰的消除;7)若很难完全取代有毒试剂时,应尽量采用微型化或者使用具有较小毒性的试剂对由原有的大毒性试剂进行替代,例如,将有机相的测定方法改变为水相测定方法,以最大程度减小分析过程中自身对于环境所带来的影响。事实证明,分析化学绿色化最基本的要求及其特征已经在如今的一些分析方法中体现了出来,例如固相萃取技术、高压流体萃取技术、固相微萃取技术、微型液-液萃取技术、免疫分析技术、x射线荧光金属分析技术、超临界流体萃取技术、自动索格利特萃取技术、微萃取技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真空蒸馏技术及其表面声波测定技术等等,此类方法都是在测量、监测及其识别过程中,对过程中所用试剂及其所产生的产物进行控制,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环境污染物的释放,因而没有造成不良的环境污染问题,所以应尽可能采用此类绿色分析化学方法进行分析。如今,分析化学正朝着综合性边缘学科方向发展,随着物理学、数学、电子学及激光技术、微波技术、分子束及计算机等的不断发展,为新型仪器分析方法奠定了基础,并为进一步实现绿色分析化学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及其方法支撑,如激光技术已经用于了光谱分析中,并形成了多达数十种方法,有些相当快,可实现瞬态分析。

四、结论

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方面,绿色分析化学是解决未来环境保护及其资源短缺问题其中的一个根本出路。因此,必须制定一系列鼓励政策以支持绿色分析化学的发展,在新分析方法及其技术设计手段中应用绿色分析化学原理。分析化学绿色化的发展逐渐朝着微型化和仪器化方向进行发展。但是,应当了解的是我国如今的分析化学仪器制造科研力量仍相对较弱,因此必须以战略眼光对待绿色分析化学的进一步发展及其教育,结合我国国情,注重分析化学绿色化的研究,积极探索绿色少污染甚至无污染的分析方法及其技术,并将其应用到实际的分析检测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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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以低碳经济为核心理念的现代循环农业十分强调优化集成与合理循环,其在生物再生产、经济再生产上具有多维立体结构和功能,在广度上讲究对资源的保护性开发;循环农业既把握物流、能流转换规律,适度延伸食物链,又按照经济增值规律,延伸产品加工、贮运、销售链条,达到多维经济增值。为此,要积极在实践基础上探索有益的发展模式。

一是立足于适量投入、立体种养、高效利用、固碳减排,构建资源节约型复合生态系统的生产模式。以福建省福清星源农牧公司的农牧有机结合高优农业模式为例,仅一个出栏1万头的养猪场,通过实施循环农业模式可节约牛粪成本约6万元,节约电费约17万元。

二是立足于优化环节、合理循环、减少废弃、防控污染,构建环境友好型循环利用系统的生产模式。以秸秆资源化循环利用模式为例,以草生菌优良菌株选育为重点,循环利用秸秆资源、充分利用废弃物,形成多途径开发模式,每667平方米栽培草生菌可增收100元,菌渣有机肥替代化肥量30%,减少稻草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

三是立足于农林复合、农牧配套、合理调控、促碳中和,构建固碳增汇型优化调控系统的生产模式。以林下经济模式为例,在郁蔽的林下养鹅,每667平方米可养500只,每年可养3茬,出栏1 500只,年纯收入在1.2万元以上;在林下栽培草菇,原料成本低(可以循环利用),种草菇后的培养基废料可作林地肥料,促进林木生长。

四是立足于发挥功能、优势互补、统筹集成、和谐发展,构建生态文明型统筹协调系统的生产模式。绿色家园建设,可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农业增效增收。例如建造一个8立方米的沼气池,每年可节柴2 000千克以上,相当于0.23公顷薪炭林或0.4公顷林地的年产林木蓄积量。

五是立足于技术密集、高效循环、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构建科技示范型高效循环农业的园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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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系统应急管理系统主要完成平台日常的管理工作,由风险源管理子系统、应急资源管理子系统、应急预案管理子系统、应急知识库管理子系统及平台管理子系统构成。风险源管理子系统主要完成企业环境风险源的日常管理工作。由风险源申报、管理、识别、分级等功能构成。各企业可登录平台企业端进行本企业的环境风险源基本情况申报,平台依据区域特征污染物识别区分方法、理化特性、扩散规律等对风险源进行识别与分级,并在政府端对区域内所有风险源进行统一管理和统计分析,并在GIS地图上进行标注。应急资源管理子系统提供应急救援专家信息、救援队伍信息、救援保障机构(包括医疗机构、公安机构、消防机构、运输保障机构、通信保障机构)、技术支持机构(包括气象部门信息,水文等监测部门信息等)、疏散目的地管理等信息。应急预案管理子系统实现各级政府及各企业预案的增加、删除、查询、编辑、预览、、组织评审等功能,还可查询敏感区域内的受体在典型污染物质泄漏时进行规避疏散的路线方案等。同时在这些预案库的基础上提供预案启动条件,以界定事件发生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应急知识库管理子系统可实现化学品特性及事故处置方法、安全防护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等标准规范信息的查询、修改等。系统还将各种危化品及环境污染事故组织成案例库,供应急时查询相似案例,或日常用来进行应急人员的培训。平台管理子系统可对用户实施严格的身份认证与权限管理,统一管理用户信息和权限,分级分层管理各类数据。

    应急接报管理系统还可查询历史报警事件,跟进每一个警情的处理进度等。风险动态模拟仿真及快速评价系统集成了危险品泄漏、火灾及爆炸模型,并针对煤化工产业区主要特征污染物,建立了大气环境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及快速评价系统,可进行基于GIS的大气环境风场及浓度场模拟。这些模拟结果可预测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时,受影响严重的区域,指导需要疏散及规避的受体,为政府进行应急决策提供重要的支持及评价。应急决策支持系统包括案例匹配子系统、智能方案生成子系统。在应急状态下,决策系统首先会查询系统案例库,看是否有与之相匹配的案例,查询结果会按照相似度排列,由决策人员根据相似度选择一个最为接近的案例,调用其应急方案,快速展开应急工作。若没有合适的案例,智能方案生成系统则根据动态模拟仿真的结果,匹配应急预案,生成应急救援方案,包括事件处置及资源调配等。决策者还可以利用GIS空间分析技术,确定最佳救援路线,确定需要疏散的人群范围及疏散目的地及路线,并且根据实时监测信息及模拟预警信息预测事件的发展,及时调整决策方案。应急评估与总结系统应急评估与总结系统主要工作于事件应急的阶段性工作之后,包括应急总结分析子系统、应急预案评价子系统、救援案例管理子系统。可在应急结束后,回放应急过程中的决策及处置救援过程,进行分析总结;并且对应急中使用的预案进行评价及修改,将本次应急事件作为案例加入系统案例库中以供后续应急参考。

    系统结构以B/S为主,兼顾C/S(复杂科学计算等),采用面向对象的JAVA语言,客户端采用JSP技术和支持远程异步调用的AJAX技术,服务器端采用Servlet+Hibernate。另外,系统以XML作为数据交换的中间介质,屏蔽了数据源格式差异,在不影响现有部门系统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实现了不同应急系统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并且不增加原有业务系统的复杂度[7]。系统采用WEBGIS技术作为应用支撑,建立了基于GIS的风险源识别监控、应急救援网络系统,有助于环保部门及时了解、掌握风险源状况,有效地对风险源实施监控及预警、对各敏感受体进行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整个系统由基础服务支撑平台、数据库系统平台、综合应用系统平台和公众信息服务平台4层框架结构组成,基础服务支撑平台系统的技术设计是否合理、先进,决定着整个业务系统的适应性、扩展性和可维护性,以及决定了系统随业务变化能否长期正常运行和使用。数据库系统平台实现数据的存储和管理。地理信息数据库用来存储系统所需的地理信息,包括属性数据及空间数据,如污染源的分布、城市行政区划、交通网等图层数据集。业务数据库存储大量的属性数据及文档数据、模型数据,如应急处理处置方法、环境污染案例、各级应急预案及大气污染扩散等模型等。综合应用系统平台不仅可以进行事发前的日常管理,如风险源、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资源及平台系统的管理;当突发事件发生时,进行在线监测预警,事故接报管理,启动应急预案,动态生成优化的事故处置方案和资源调配方案,给应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事故应急结束后还能提供事件的总结评估及预案和案例的评估管理。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包括申报登记、门户网站、信息等。在日常管理中企业可通过网站进行风险源申报登记,以方便政府进行统一的识别监管。当应急事件发生时政府可通过门户网站、短消息平台等进行应急预警消息的;应急结束后,应急结束等善后信息。该平台目前已试用于煤化工产业集聚区,运行效果良好,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平台结合应急资源管理、风险模拟预警、辅助决策分析、GIS空间分析等技术,以科学化、可视化、网络化的方法,为突发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和处理处置提供全流程、全方位的数据基础和决策支持,并服务于日常环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该平台易部署,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可维护性及可扩展性,可在整体上提高化工区域抵御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另外,平台还预留了与安监、公安、消防、医疗救护及专业救援队伍等多方面单位的接口,很容易整合现有的各级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健全统一的事故救援指挥体系,有助于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并引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从被动应付型向主动保障型战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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