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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8篇

时间:2023-08-14 09: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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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篇1

(班组)(以下简称乙方)

一、目标: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乙方无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施工项目责任期限内在项目部、集团公司、市(地)省、国家(部)级安全、

文明检查中必须确保合格率为100%,杜绝不良影响。

在责任期限内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避免一般火灾事故。减少施工噪音、施工扬尘、控制污染排放。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其它。

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要求,适时部署任务。对乙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及时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和服务。

2、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设施的投入。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比、评比活动时,要同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特别要做好乙方上岗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检查督促乙方配备和正确使用各类防护、劳保用品。

5、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6、杜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进场作业人员必须用工手续齐全。布置和实施项目“创优化”工作。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乙方责任:

认真学习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制度,不违章蛮干。要遵章守纪,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和不被他人伤害。认真开展班前“三上岗”、每周“一讲评”的活动,并做好书面记录。对新调入班组的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解决时,要及时向甲方报告。坚持文明施工,做好落手清工作。减少施工噪音、施工扬尘的产生,控制污染排放,争创绿色工地。协助项目建立义务消防组织,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工作,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确保安全。

9、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以上条款,并由乙方缴纳责任押金 元。无发生工伤事故,到工程结束后,返回全部押金。如在责任期内发生工伤事故和其他条款扣除罚款和应扣的经济费用外,余额部分退还给乙方。

三、奖罚办法

按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安全生产奖罚标准条款执行。

四、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篇2

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2

第二部分规定条款…………………………………………………………………4

1、管理目标……………………………………………………………………………………4

2、用工制度……………………………………………………………………………………4

3、安全生产要求……………………………………………………………………………5

4、消防保卫工作要求…………………………………………………………………………10

5、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10

第三部分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14

1、《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5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规处罚规定》…………………………………………………30

3、《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及违规处罚实施细则》……………………………………………34

4、《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处罚管理流程》…………………………………………………42

5、附件:《罚款通知单》……………………………………………………………………43

第一部分协议书

总承包方(全称):

分承包方(全称):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中译本)第167号公约》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分承包方”)与总承包方已经签订本分包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为“分包合同”),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双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事项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书。本协议书为工程总分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应。

一、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双方约定为:

二、组成本协议书的文件包括:

1、本协议书第一部分:协议书;

2、本协议书规定条款;

3、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4、协议书履行过程中,总承包方和分承包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三、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履行并严格遵守本协议书中所有条款及规定。

四、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承诺,在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所进行的一切处罚和处理分承包方均无异议。

五、分承包方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措施、风险评估报告以及有关证件等所有材料的审核批准并不代表分承包方无须承担责任。

六、履行本协议书的过程中,总承包方对分承包方已处罚款项均不予以退还。

七、协议书的份数:

按分包合同一并处理。

八、有效期

同总分包合同有效期

九、协议书的生效

协议书订立时间:年月日;

协议书订立地点:

本协议书同双方总分包合同一并生效。

总承包方(公章):分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第二部分规定条款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1.5‰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

6、确保总承包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总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未经总承包方批准不得随意更换,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受罚款500元/人、日次。

2、分承包方必须为现场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仪器等办理相应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分承包方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条例,任何因为分承包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

4、分承包方的所有外来工人必须具备常州市

公安局下属驻地派出所办理的《暂住证》,否则总承包方有权不予办理《出入证》。任何因为分承包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因此造成总承包方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承担;5、分承包方应遵守总承包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协力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总承包单位其它关于分承包方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6、分承包方应及时协调解决因本分包工程与附近居民或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分承包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5)《国家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7)《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__版)jgj130-20__;

(1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__;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

(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__;

(1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15)《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17)《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18)《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

(19)《江苏省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分承包方须自觉遵守、执行江苏省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承包方承担;

4、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承包方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批准后实施,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5、分承包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承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本协议书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6、分承包方申报的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类同方案必须考虑工程工序上的危险性,于方案中详细叙述施工期间的相关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7、分承包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制度:分承包方在本分包工程开工前必须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本分包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并将风险评估报告提交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

7.2、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承包方必须执行总承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承包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7.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和安全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总承包方通知召开的周六(或最终由总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时间)安全例会,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事先取得总承包方的同意,并委托有资格人员全权代表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参加会议和做出有关决定。分承包方不能参加例会又未委托代表参加时,例会所做出的决定分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同时分承包方连续三次不能参加例会,总承包方有权取消该分承包方的承包资格。

7.4、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入场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7.4.1、分承包方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经过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一切责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4.2、分承包方的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材料员、专职安全员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上岗。

7.4.3、分承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总承包方组织的入职培训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承包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后方可上岗。

7.4.4、分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江苏省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7.4.5、分承包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7.5、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7.5.1、分承包方必须按照总承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周六(或总承包方指定的其他时间)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并将制度和日程安排报总承包方审批后严格执行。

7.5.2、分承包方必须虚心接受总承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及其他一切损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5.3、分承包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且必须经过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组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7.5.4、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7.6、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7.6.1、分承包方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内或国外正规厂家的产品,且具有相关合格证书,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7.6.2、分承包方的卷扬机、机动翻斗车、砼搅拌机、切割机、电焊机、发电机等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承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6.3、分承包方的起重机、塔式

起重机、挖掘机、垂直升降机械等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接受专业验收;分承包方必须按规范要求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工程项目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7.7、分承包方须执行国家、江苏省及常州市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验收等安全台帐规定的验收程序和施工交接检验制度。

7.8、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7.9、分承包方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7.10、分承包方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7.11、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7.11.1、分承包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7.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应立即通知总承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及安全主任,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承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分承包方必须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7.11.3、分承包方要积极配合总承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承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承包方承担。

7.11.4、分承包方须承担因为分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7.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应积极配合总承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承包方人员的,分承包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承包方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承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承包方自负。

7.11.6、分承包方必须对每次因工伤亡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出事故源头并做出详细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对发生的伤亡事故,分承包方必须进行深刻检讨,修正错误,同时必须对分包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对所有职工进行安全再教育培训,否则总承包方有权勒令分承包方暂时停工直至整改完成并通过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验收。

7.12、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惩罚制度:分承包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7.13、分承包方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7.13.1、分承包方要对分承包方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7.13.2、分承包方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7.13.3、分承包方在现场所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7.13.4、施工现场内,分承包方必须按总承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7.13.5、总承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承包方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承包方的书面同意。

7.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7.13.7、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总承包方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需费用及增收15%的总承包方管理费从工程款中扣除。

7.13.8、分承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对不同岗位工种的职工还须配备该工种必须的其他个人人身防护设备,如:安全鞋、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

7.13.9、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产品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7.13.10、分承包方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承包方批准,在批准前分承包方不得进行施工。

7.13.11、分承包方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主管负责日常对总承包的工作联络及落实安全方案和措施的实施。

7.13.12、分承包方必须按所有入场员工总人数的4%配备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且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否则对分承包方罚款500元/人、日次。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1、分承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建委(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承包方应严格按总承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承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承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承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承包方应在总承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承包方的要求,总承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承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2、分承包方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

3、凡由于分承包方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承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以外)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承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承包方负责赔偿,总承包方可对其处罚。

五、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承包方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承包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总承包方形象管理的要求。分承包方全体员工的工作服由总承包方统一订购,且分承包方必须保证现场所有员工夏、冬季节的服装每人至少2套。总承包方将依据分承包方为入场员工办理的《出入证》花名册向分承包方供应服装,费用将从分承包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工人夏天工作服价格为¥65元/套,冬天工作服为¥75元/套)。

2、分承包方员工的工作服、安全帽以及分包工程现场的机械设备等物品(包括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标语、警示牌),不得出现

分承包方的任何标志、广告标语等。标志、标语等具体由总承包方决定。3、分承包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承包方自己负责。

4、分承包方应按照总承包方要求建立健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5、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严禁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6、分承包方入场前必须依据总承包方的有关规定为所有入场人员办理《出入证》、《上岗证》,否则不得入场。

7、分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应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承包方应赋予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8、总承包方在地面提供指定的公用垃圾堆存地点,分承包方必须按总承包方的编制安排负责把自己在所有工作地点的垃圾每天清理并运往上述指定堆存区,再由总承包方负责安排外运,上述垃圾不包括任何砂、石、水泥、砼或钢筋砼结构废件或任何有毒物件、易燃物品等;此类垃圾由责任分承包方自行清理外运,禁止堆存在工地内,分承包方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承担500元/次的罚款,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9、分承包方在施工时用水必须严格按总承包方“现场临水管井平面布置图”上的说明进行。分承包方现场临水的使用归总承包方统一调配,各分承包方在使用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10、分承包方有责任保护好现场的临水设施,如现场的给排水管道、阀门、消火栓、消防水龙带、水龙头、阀门井、污水井、沉淀池、雨水篦子等。严禁乱动消防设施,如消火栓、水龙带等。

11、分承包方必须注意节约用水,严防水资源浪费:

11.1、需要长期使用的用水点必须设节水龙头;

11.2、所有管道相接处要严密,严防漏水;

11.3、现场的洒水降尘或混凝土养护,应先使用沉淀池内的水;

11.4、用水时应有专人负责节水,不用时要及时把阀门关上,发现水管或阀门跑水要立即维修,如维修不了须及时通知总承包方进行解决。

12、、严禁向污水井、雨水篦子倾倒剩饭、垃圾等易堵物体,严防下水管道堵塞。

六、自然灾害、突法事件及其他

1、为预防台风、暴风雨等自然灾害,分承包方须在分承包工程(包括临时设施)开工前向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提交预防此类自然灾害、减少损失的措施,经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分承包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2、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范围内或工地附近遇突发性事件(如死亡、火灾等)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并及时的有针对性的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交安全意识。

3、分承包方在分包工程现场及工地附近不得进行任何爆破施工或其他爆破活动。如有爆破施工时,分承包方必须具有相应的爆破资质,并事先已取得国家、江苏省及常州等各级政府、公安部门的相关许可,否则分承包方须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4、分承包方入场工作人员在接受总承包方医疗室的服务时,须出示经总承包方核发的《出入证》或《上岗证》,并遵守总承包方医疗室的规章制度,医疗室仅为现场工作人员提供一般轻微伤害的免费服务,如有重伤等严重伤害时,分承包方须按《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计划实施救援。

5、分承包方在分承包工程开工前须向总承包方提交分承包工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将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报总承包方和监理单位备案检查。

第三部分其他管理规定补充条款

一、《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规处罚规定》

三、《建筑工程成品保护及违规处罚实施细则》

篇3

关键词:以人为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安全管理

关爱生命,以人为本保安全。一个文明的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是尊重生命的社会,是富于人性、人情、人道主义的社会,是“仁者爱人”的社会。当前重要的是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完善政策,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故本人认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工作应重点加强、完善、理顺和解决以下几项工作和问题:

一、以人为本,充分认识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和必然性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关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国泰民安,是维持建筑事业持续、健康和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和基础,也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生命和效益。故建设主管机构和建筑单位应统一思想――施工安全无小事,始终把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作为最主要工作来抓。当前,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意识,增强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施工安全生产职责,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提高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安全,关爱生命。

二、专款专用,按《建筑法》落实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单列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专项经费,专款专用,通过行政手段,独立于招投标之外,设立独立资金帐户,在报建时统一收取,并通过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视其各阶段施工安全评价的达标情况,分阶段拨付,确保专项费用的正常实施使用,避免违规挪用或不投入。并按《建筑法》落实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将项目参保安全保险作为施工安全受监和工程开工的必备条件,并视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达标度,给予灵活上下浮动投保,充分调动项目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根治建筑行业“高位瘫痪”的施工管理模式

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行逐级管理,避免越级管理,做到级级有责任,级级须负责,级级抓落实,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抓好施工安全生产;发挥更多的职能部门落实各自应负的职责,管好施工安全生产,从而能更好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各省市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文件,一级管紧一级,级级时刻专注严管,避免政令不通,上紧下松的被动局面。古人云:“有法不依,与无法同。”故依法行政落实到实处,是各级管理人员的首要职责。

强化对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做好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的动态管理,并对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评估,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保障机制,用保障机制保证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文明措施的认真落实,把好建筑市场安全资格准入关。

另外,应理顺和落实项目承包人与施工企业的隶属关系,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控制权和威望,增强施工企业对项目承包人的制约,从而避免中间出现断层和中层闭置。

四、更新观念,调整管理机制,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平衡发展

更新观念,充分认识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是动态的,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人命关天,责任重大,一点松懈、思想都要不得。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标本兼治,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保障的主体,治本需要从企业角度来下手,落实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

系,用制度和责任制来规范安全施工行为。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既艰巨,形势又严峻,必须考虑调整现行落后、不适应保稳定促发展的管理机制,理顺市级行政隶属关系,采用市级对县、区进行垂直管理,避免行政失控或感情行事,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平衡发展。

五、与时俱进抓安全

发展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和档案库。社会信息化,而施工安全信息资源却是施工安全的重要生产力,故对建设各方单位违规及不良行为,给予记载建档和公布,并在有关单位资质审查、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及其它相关资格人的资格审核等方面,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确保规范行为的良性循环、良性发展,和惩治厄制不良行为。

在建筑市场准入方面,应严格企业安全施工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条件,建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制度,把施工企业安全评价实绩与企业招投标准入管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企业资质年审、企业资质晋升管理和企业评优相结合。并建立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制度以及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而,加大安全监督和行政执法力度,实行严管严罚。

在施工安全工作中,应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发现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推进安全生产理论、监管体制和机制、监管方式和手段、安全科技、安全文化等方面的创新,不断增强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另外,要加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科技进步的投入,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大力推广安全适用、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及时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同时,以规章制度为基础、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提高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统一施工安全资料标准

在建筑行业中,全面开展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规范和省的有关施工安全生产文件,统一标准,强化用标准,时刻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各方安全意识,确保全面、透彻地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让每一个人都学安全、懂安全、守安全、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从而制止和消除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

针对建设施工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实际情况,区别情况、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兼顾普遍,采取多种方式按实加强培训。加强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强化法律知识和安全理论与实践的培训,真正达到任职要求。对建筑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特别是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要结合工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持证上岗,抓实抓好安全防护、救护等基本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施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统一施工安全资料标准,解决安全管理资料目前参差不齐、弄虚作假、混乱的状况。

七、加强对危险性大、事故多发点和易出现群死群伤的分部分项进行专项治理

应充分认识到施工安全工作任重道远,不是一时一刻,是一项长期的职责和使命,故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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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安全施工

中图分类号:F7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47-0192-01

引言

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下,水利工程为顺应这一体制推行了招标投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等一系列的管理体制,提高了水利建设的管理机制,促进水利工程建设更具规范性和法制性,从而为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工期、安全以及经济效益提高了有利保障。施工监理是水利工程质量保证的重要内容,它能有效避免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降低工程损失。监理工程师的主要工作就是在监理过程中做到安全控制、文明施工,再次基础上提高工程进度和质量,使水利工程建设以“高效、文明、安全、优质”建设为根本目的。

1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目标和原则

工程在施工前应按照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制度,明确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规范制定,以安全为主作为施工目标,保证工程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创建安全良好的施工环境。要达到这一目标应做到以下几点。

(1) 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准则,对工程施工和监理按照安全第一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政策,严格落实工程安全生产的政策和技术标准。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条例与内容,并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

(3) 按照合同内容明确落实好各工程参与方的权力和责任,对施工和生产的整个过程进行持续监管,并把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2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内容

(1) 监督、敦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生产上岗前的教育和培训,明确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到人,配备专职安全员。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进行审查时,必须对施工安全是否满足工程安全的要求。如在隧洞施工过程中,对开挖、支护、出碴、衬砌、施工用电等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能符合安全生产控制的要求。高边坡开挖方案的安全支护等应该采取专门的安全支护方式。

(2)在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检查过程中,应进行实时检查。主要的检查方法有以下几种。

1)定期检查。按照施工开展的情况,规定一个定期的时间点组织监理人员、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以及工程设计人员,对施工情况进行详细检查。

2)不定期检查。由工程的施工条件、环境情况或有具体任务,对施工的安全性采取不定期的检查,或者是突击检查,尤其是在恶劣天气即将来临的情况下,如暴雨、干旱或汛前,应组织建设单位、监理人员对施工进行突击检查,检查施工企业是否采取了有效方法应对可能出现的安全故事或预防措施,避免安全问题的出现。

3)经常性检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管理人员经常要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脚手架、施工程序的操作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有按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并在施工现场反复对施工人员强调安全问题。

(3)检查施工环境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规定的安全范围。

隧洞施工属于地下工程,我国有对隧洞工程施工中的空气质量有相应的标准,要求洞内空气质量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才可以进入施工,所以在检查现场隧洞的洞内的空气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时,监理应要求施工企业做出有效的处理措施,必须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才可以进行施工。同时对施工现场的道路的维修整理也要保证畅通的状态。

3 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提出建议和意见。

检查后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把情况上报于施工企业,并提出排除隐患的有效建议。水电站在施工期间有些建设单位为了赶进度而忽略了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这就造成工程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在监理过程中应加强安全控制,及时向施工企业提出加强安全施工的建议,避免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防洪度汛方案

由于水利工程受季节性影响比较大,跟下雨天有很大关系,所以对水利工程的防洪度汛方案在工程开工后需看具体的开工时间,应该及时要求施工单位制度有效的防洪度汛方法,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审核并按规定的级限要求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使工程施工在洪涝期能够很好的应对。

(2)详细调查安全事故,并将发生的事故进行分类进行上报

工程在施工期间如出现了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首先应该及时要求施工企业暂停施工,对施工事故现场进行控制和保护,防止事故加大化、严重化。然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根据调查的结果将事故情况向建设单位等有关部门报告。

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4.1 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体制

在工程建设之前,监理部门要首先与施工企业进行沟通,明确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理内容,通常由监理制定准则或专门规定的形式对施工企业进行交底,使施工企业可以把安全落实到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

4.2 建立监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控制体系

在工程施工环节,按照监理的规定要求,监理需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监理控制监督管理体系,并建立一支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的安全生产管理队伍,以及建设单位专门成立一个安全文明小组,施工企业则以项目经理为主要的安全负责人,这样就建立起三方同时进行安全控制的体系。

4.3 施工安全与施工质量、投资控制进行“捆绑”控制

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程师需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施工进行安全控制,控制质量、安全和投资属于同等重要的监理内容,在安全生产不满足规定要求的时候可以采用控制投资的方法来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安全完善措施,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尤其是监理工程师提出加强安全控制的意见,施工企业不予采纳和改正的情况下,监理部门在审核工程进度款时予以折扣,给施工企业一定的压力。尤其是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不作出整改或整改不力,建设单位可以控制对施工企业工程款项的支付,要求施工企业彻底排除安全隐患,严格按照规定安全生产和施工,再投入工程进度款。

4.4 审核施工安全程序

由施工单位向监理部门报送相关施工文件,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应予以撤回,施工单位应对文件进行补充,直达达到要求为止,审核通过后呈总监理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报建设单位进行备查,最后在施工中执行有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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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与控制措施

一、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项目部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组织机构。项目施工班子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指定小组办公室,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2)项目部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了安全岗位责任制,从管理层到工作层,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项目经理定期组织项目成员对岗位责任制进行学习、落实。制订安全轮流值班、检查制度,及时记录现场隐患,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

(3)项目部还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确定现场管理要达到的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安全伤亡目标、安全经费投入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创建国家及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目标等,使现场安全管理有一个明确的工作方向,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个人。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专门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临时用电、冬雨季施工、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施工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整体规划,确定办公室、娱乐室、宿舍等五小设施及用水、用电的总布局,绘制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4)坚持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严格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是从源头进行安全控制的有效保障。市政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及制订措施的内容是否符合各专业工种、各施工部位,尤其应检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检查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完善,从第一责任人到其他责任人再到各班组的安全责任制是否分解落实,有没有一个安全管理监督网络。检查市政施工的安全器材劳动保护是否完善齐备,对悬崖陡坡、深坑的可能塌方或滑坡进行检查,并经常性的开展防火安全、季节性的雨季防洪、冬施防冻、炎热防暑、防台等检查。

二、做好开工后的基础工作

1.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加强现场安全的巡逻,建立安全监督网,完善现场安全措施,保证现场安全生产。具体分为:(1)进场教育。工人进场后,项目经理组织了项目部有关人员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坚决杜绝“假、大、空”等条款内容。现场工人要随身佩戴上岗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的客观需要,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安全是人身基本的需要之一。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的人身伤亡,不仅使本人受到伤害、家庭蒙受不幸、企业带来损失,给社会也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可以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2)班前教育。严格按照班前活动制度坚持班前教育。结合工程的实际进度,按照施工的不同阶段(路槽开挖、路基回填、排水施工、基层、面层施工),结合当日施工内容;天气等情况进行。由当日安全值班人员根据轮流值班制度监督各班组长落实,认真填写班组活动记录,保证天天讲安全,时时刻刻有安全。(3)季节性教育。项目经理根据季节的变化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换季教育。针对雨天、暑期施工和冬季施工的特点分别进行教育,并将教育内容进行记录。

2.安全检查工作。安全检查首先是查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认识和贯彻程度,再查管理和制度,项目部安全管理的到位情况,制度的健全程度,主要是其落实情况。要查隐患和事故处理,要深入到施工现场,检查劳动环境和条件中的不安全因素,检查对发生的工伤事故是否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这就要求项目部的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检查尺度要严、要准。安排项目部的安全员定期进行相关标准、规范的学习,使检查人员熟悉掌握标准、规范,保证检查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检查完毕,在下达隐患通知单的同时,检查人员要对重要环节和提出的问题向整改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讲解,必要时给予项目部一定的建议措施。建议措施要有可行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使项目部在整改隐患、落实措施时做到有的放矢、不留死角,达到规范管理。

3.安全资料管理。安排安全员专门进行安全资料的管理,做了严格的规定:(1)及时性:安全员必须随着工程进度同步进行资料整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存档,及时收集,防止资料与施工脱节。(2)真实性:建立安全资料能够实现对现场潜在隐患的预测控制,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安全员必须确保资料的真实性,与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保持高度一致。(3)针对性:安全资料的基本作用是指导现场的安全管理。对于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的真正落实起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安全资料失去针对性,根据它形成的一切安全管理也就失去了意义。

4.安全考核工作。项目部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办法,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考核小组,定期(每月一次)对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讨论后决定。考核内容侧重于本阶段项目成员对安全岗位责任的完成和分解目标的落实情况。考核小组针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安全责任制进行现场提问和对照。考核等级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对于考核优秀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奖励,不合格的予以教育、培训、纠正;连续出现两次(含两次)以上不合格者,执行末位淘汰,直至下岗。

5.隐患整改工作。对于检查提出的问题,不管是哪一级,项目部都必须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项目经理按照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按照隐患的种类分配到相应的班组。班组按要求整改后,及时向项目经理提交隐患整改报告书。项目经理接到整改报告后,要及时组织安排领导小组进行整改效果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相应班组方可进入正常施工。否则,要按照隐患通知书的要求继续整改,直至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对于危及生命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权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改,并派专人监督,直至消除隐患后复工。

三、做好项目安全文化建设

建设项目安全文化,可以增强全体成员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凝聚力,最终实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万全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具体做法如下:(1)项目部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核心建立项目部的安全文化建设,以提高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的凝聚力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集思广益,不断改进施工工程的各项安全设施。(2)形成定期的安全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宣传其他项目部好的安全管理模式、方法,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探讨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问题及解决的办法,探讨对安全考核中落后分子的帮助与教育,取长补短,增强项目部的交流,最终起到团结一心搞好安全生产的作用。(3)充分利用施工现场“两栏一报”(读报栏、宣传栏;黑板报),建立“安全违章曝光台”。杜绝违章、确保职工健康与安全是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违章曝光台”是遏止违章现象的有效办法。对检查出的违章现象,随时在曝光台上予以公布,以反面教材加深现场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大家共同营造了施工现场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4)建立项目部的安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当日安全生产的具体负责人。值班人员负责监督和督促施工班组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的违章现象进行制止和纠正,在曝光台上予以通报;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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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市政工程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管理与控制措施

一、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1)项目部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组织机构。项目施工班子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以现场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班组长为成员的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指定小组办公室,负责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2)项目部根据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订了安全岗位责任制,从管理层到工作层,层层签定安全责任状。项目经理定期组织项目成员对岗位责任制进行学习、落实。制订安全轮流值班、检查制度,及时记录现场隐患,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3)项目部还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目标,确定现场管理要达到的标准,主要内容包括安全伤亡目标、安全经费投入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创建国家及省市安全文明工地目标等,使现场安全管理有一个明确的工作方向,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个人。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专门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临时用电、冬雨季施工、大型起重机械设备,深基坑施工等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整体规划,确定办公室、娱乐室、宿舍等五小设施及用水、用电的总布局,绘制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4)坚持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条件审查,严格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是从源头进行安全控制的有效保障。市政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及制订措施的内容是否符合各专业工种、各施工部位,尤其应检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检查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完善,从第一责任人到其他责任人再到各班组的安全责任制是否分解落实,有没有一个安全管理监督网络。检查市政施工的安全器材劳动保护是否完善齐备,对悬崖陡坡、深坑的可能塌方或滑坡进行检查,并经常性的开展防火安全、季节性的雨季防洪、冬施防冻、炎热防暑、防台等检查。

二、做好开工后的基础工作

1.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加强现场安全的巡逻,建立安全监督网,完善现场安全措施,保证现场安全生产。具体分为:(1)进场教育。工人进场后,项目经理组织了项目部有关人员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坚决杜绝“假、大、空”等条款内容。现场工人要随身佩戴上岗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安全生产是人类进行生产活动的客观需要,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安全是人身基本的需要之一。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的人身伤亡,不仅使本人受到伤害、家庭蒙受不幸、企业带来损失,给社会也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可以使企业的安全生产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2)班前教育。严格按照班前活动制度坚持班前教育。结合工程的实际进度,按照施工的不同阶段(路槽开挖、路基回填、排水施工、基层、面层施工),结合当日施工内容;天气等情况进行。由当日安全值班人员根据轮流值班制度监督各班组长落实,认真填写班组活动记录,保证天天讲安全,时时刻刻有安全。(3)季节性教育。项目经理根据季节的变化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换季教育。针对雨天、暑期施工和冬季施工的特点分别进行教育,并将教育内容进行记录。

2.安全检查工作。安全检查首先是查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认识和贯彻程度,再查管理和制度,项目部安全管理的到位情况,制度的健全程度,主要是其落实情况。要查隐患和事故处理,要深入到施工现场,检查劳动环境和条件中的不安全因素,检查对发生的工伤事故是否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这就要求项目部的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检查尺度要严、要准。安排项目部的安全员定期进行相关标准、规范的学习,使检查人员熟悉掌握标准、规范,保证检查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进行。检查完毕,在下达隐患通知单的同时,检查人员要对重要环节和提出的问题向整改负责人进行必要的讲解,必要时给予项目部一定的建议措施。建议措施要有可行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使项目部在整改隐患、落实措施时做到有的放矢、不留死角,达到规范管理。

3.安全资料管理。安排安全员专门进行安全资料的管理,做了严格的规定:(1)及时性:安全员必须随着工程进度同步进行资料整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存档,及时收集,防止资料与施工脱节。(2)真实性:建立安全资料能够实现对现场潜在隐患的预测控制,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求安全员必须确保资料的真实性,与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保持高度一致。(3)针对性:安全资料的基本作用是指导现场的安全管理。对于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的真正落实起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安全资料失去针对性,根据它形成的一切安全管理也就失去了意义。

4.安全考核工作。项目部针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了具体的考核办法,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首的考核小组,定期(每月一次)对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由考核小组讨论后决定。考核内容侧重于本阶段项目成员对安全岗位责任的完成和分解目标的落实情况。考核小组针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安全责任制进行现场提问和对照。考核等级划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对于考核优秀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奖励,不合格的予以教育、培训、纠正;连续出现两次(含两次)以上不合格者,执行末位淘汰,直至下岗。

5.隐患整改工作。对于检查提出的问题,不管是哪一级,项目部都必须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项目经理按照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内容,按照隐患的种类分配到相应的班组。班组按要求整改后,及时向项目经理提交隐患整改报告书。项目经理接到整改报告后,要及时组织安排领导小组进行整改效果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相应班组方可进入正常施工。否则,要按照隐患通知书的要求继续整改,直至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对于危及生命的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权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改,并派专人监督,直至消除隐患后复工。

三、做好项目安全文化建设

建设项目安全文化,可以增强全体成员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凝聚力,最终实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万全路道路及排水工程具体做法如下: (1)项目部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核心建立项目部的安全文化建设,以提高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的凝聚力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集思广益,不断改进施工工程的各项安全设施。(2)形成定期的安全活动。活动内容包括:宣传其他项目部好的安全管理模式、方法,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探讨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问题及解决的办法,探讨对安全考核中落后分子的帮助与教育,取长补短,增强项目部的交流,最终起到团结一心搞好安全生产的作用。(3)充分利用施工现场“两栏一报”(读报栏、宣传栏;黑板报),建立“安全违章曝光台”。杜绝违章、确保职工健康与安全是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违章曝光台”是遏止违章现象的有效办法。对检查出的违章现象,随时在曝光台上予以公布,以反面教材加深现场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大家共同营造了施工现场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4)建立项目部的安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当日安全生产的具体负责人。值班人员负责监督和督促施工班组做好班前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的违章现象进行制止和纠正,在曝光台上予以通报;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做好值班和交接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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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系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对于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治理“工地乱象”,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工作的领导,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测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具体监督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和划拨。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和收取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具体收取标准,按照《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川建造价发〔2008〕453号)和《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川建发〔2006〕107号文件)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计算和支取。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持填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一式四份)、中标通知书、投标报价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率和基本费率测定。

(三)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定的总费率,到经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专用存款帐户缴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凭存款凭证到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收据”,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交给施工单位,作为施工单位向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凭证。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缴费收据等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

(一)按照《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文件精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应按《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分阶段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评价,作出定量评价结论。评价结果作为施工单位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

(二)施工企业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专项使用,申请支付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时,先由施工单位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检,并填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

(三)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组织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组成的“施工现场安全评价小组”对施工工地现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采用定量预付、竣工结算的方式划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缴费凭据和造价部门核定基本费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向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经过现场评价符合开工条件的,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用的50%预付。

2.经现场施工准备、二层完工、主体完工(高层建筑每十层)、装饰装修等阶段安全评价,工程竣工后,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缴费凭据和和造价部门核定现场评价费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平均分数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100%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平均分数达到安全文明施工优良标准的,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和现场评价费。

3.工程竣工并按规定办理工程备案手续后,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全额退还给建设单位。

(四)凡经分阶段评价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指经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一律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由建设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四级(含四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和管理

篇8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系指工程施工期间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对于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治理“工地乱象”,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市和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工作的领导,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工作,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的测定,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具体监督管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和划拨。

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和收取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具体收取标准,按照《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和《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标准计算和支取。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持填制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一式四份)、中标通知书、投标报价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向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申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率和基本费率测定。

(三)建设单位按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定的总费率,到经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专用存款帐户缴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凭存款凭证到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开具“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收据”,并将缴费收据复印件交给施工单位,作为施工单位向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凭证。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缴费收据等有关安全施工措施资料。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付

(一)按照《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和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应按《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分阶段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评价,作出定量评价结论。评价结果作为施工单位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依据。

(二)施工企业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专项使用,申请支付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时,先由施工单位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自检,并填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

(三)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组织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组成的“施工现场安全评价小组”对施工工地现阶段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采用定量预付、竣工结算的方式划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缴费凭据和造价部门核定基本费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向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经过现场评价符合开工条件的,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用的50%预付。

2.经现场施工准备、二层完工、主体完工(高层建筑每十层)、装饰装修等阶段安全评价,工程竣工后,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申请表》、安全文明施工费缴费凭据和和造价部门核定现场评价费率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平均分数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100%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平均分数达到安全文明施工优良标准的,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和现场评价费。

3.工程竣工并按规定办理工程备案手续后,剩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全额退还给建设单位。

(四)凡经分阶段评价未达到安全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未经现场评价的工程,一律不得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基本费用,工程竣工结算时由建设方在工程款中扣除。

(五)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四级(含四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安全施工费。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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