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2 08:24:1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公民素质教育的内容,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体制滞后性;内容碎片化;法规不健全;经费与宣传不足
公民生态素质是指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公民应具备的生态品德、生态知识、生态技能和生态情感等基本修养,它是以生态世界观和生态方法论为核心、以生态价值观和生态伦理观为观照、以生态思维方式和生态行为规范为主要内容的人的内化物。从理论层面上看,公民生态素质强调的是公民自身的内在生态修养;从现实层面上看,公民生态素质关系到公民个体外在行为的生态质量,公民生态素质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现代公民素质的必备要素,体现了公民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态度、情感、价值和行为。具备生态素质的致力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现代公民是建设生态文明的富有活力的生命体。公民生态素质是生态文明建设不竭的动力,是对公民素质的必然要求。历史与现实的多种因素影响和制约了公民生态素质的培育与养成。
一、生态素质培育的体制滞后性制约了公民生态价值观念的养成。
近年来,我国公民生态保护意识开始增加,对公民生态素质的教育也在不断增加。但是,生态素质教育是一个长期的系统教育工程,需要完善的教育机制给于保障。学校是对公民进行生态素质教育的主要阵地,一个公民至少有9年时间是在学校度过的,而且是人生主要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但是,目前国内义务教育阶段,生态素质的教育是不足的,更不要说在其他教育阶段。随着我国全民教育普及和教育水平的提高,生态素质教育已经是现阶段不可缺失的重要内容。我国大多数地区的公民基本实现了从幼儿园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学习,生态素质的教育内容、教育理念和教育认知在这些教育过程中没有形成有效的保障系统机制,致使生态素质教育在某一阶段出现断档或突击,不能形成自始至终、从小到大的内化的个人品德、修养,也不能转化为个人素质能力的一部分。目前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对公民生态素质提出迫切的要求,自然环境保护、空气污染治理、生态污染的防治、农业、工业、林业、渔业等各个产业和行业的生态化建设等都急需公民具备良好的生态素质从事这些工作;生态文明建设所倡导的生态文明社会需要公民用生态方式进行生活和消费,在人们的日常行为活动中处处都能从生态的角度考虑,事事都能做到生态化处理。这样的社会才是真实意义上的生态社会。但是,现阶段我国教育体制中没能形成从幼儿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的完备生态素质教育机制,不能为公民教育提供一个系统的有效制度保障,不能为公民价值观形成中注入规范标准的生态认知,导致公民对生态的感觉、直觉、思维、记忆等心理特质很难在身心中形成内化的生态品质和道德修养等生态价值观。因此,生态素质教育机制的不健全和滞后性阻碍了公民生态价值观与其观念的共生与发展,导致公民素质的不完整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健康发展。
二、生态素质培育的内容碎片化制约公民生态自主意识的养成。
新世纪以来,我国公民的生态素质问题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基于自身发展条件、主客观环境与发展阶段的影响,现阶段我国公民对生态文明的相关认知还不成熟与完善。我国目前的教育系统中还没有形成一个自下而上和由上至下的完整的生态素质教育体系。我国公民生态素质的教育处于一种分散的、零星的、间断的过程。我国公民可以通过宣传栏、报刊杂志、书籍图画、网络通讯、电视广播等方式认识和了解关于生态文明的知识,这些生态文明知识以各种方式呈现在大众面前,往往具有集中性、临时性、任务性和局部性,但却不能全面、系统、详细地呈现出来。这种生态素质教育环境影响到公民生态素质的整体形成,公民也就不能自主自觉地将对生态文明的理解上升到大众认同的境界,也不能将对生态文明的理解与感觉转化为自我的生态素质,更不能将对生态文明的感性认知转化为理性认知。目前,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程中,党和政府对公民生态素质培育的认识程度和重要性都已经大大提高,也开始意识到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育的重要性。这些只是刚刚起步,而其中大多是被动型和应对型的。国内对公民生态素质的培育还是流于形式、枯燥空洞,不能直接贴近公民生活,不能直接操作,不能直接运用在行为中,从而使得这种素质教育失去了现实意义。因为公民在生态素质的零散、空洞的培育中不能引起情感的共鸣,不能将其内化为自身的意识,更不能外显在日常行为中,所以公民不能养成自主的生态意识。众所周知,公民对生态的认知是一个经由心理特质转化为身心属性的过程,需要不间断的有意识的接纳和吸收,期间对于生态素质的情感、意志是一个动态系统过程。如果期间一旦出现生态内容的混乱、生态信息的中断或变化都将影响个体对生态认知的内化,不利于生态素质的养成。目前,国内关于生态素质教育的内容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科学、系统的知识链,还没有形成一套从理论到实践,从初级到高级的知识库。对于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水平的公民还没有形成合理的生态素质教育内容。这些都制约着公民生态素质的最终养成。
三、生态素质培育的法制不健全制约了公民生态法制意识的培育。
公民生态素质的养成与培育不仅是公民自身的行为与要求,还需要国家完备的法律法规对公民素质培育的规制。公民在生态素质的培育过程中要经历心理认知和社会环境影响。尽管国家对生态保护和生态治理已经开始纳入法制轨道,但是还没有形成关于生态素质培育的完善的法律规章。从目前的情况看,鼓励和支持公民参与生态实践活动的相关法律制度较为缺失。在认知制度方面,公民在很多情况下对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污染、生态环境治理等的知情权仍得不到保证。在评价制度方面,国家有关生态环境的政策制定和项目实施前的听证会制度还不能发挥实质,多数政策评估机制和制度取向仍然摆脱不了短期的经济利益和对GDP崇拜,忽略甚至无视生态效益和生态平衡。现代法治社会,公民生态素质的培育单靠自身的养成是不可能完成的,需要国家建立系统健全的法律规章制度为公民生态素质的培育提供法律保障。目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是不健全的,公民在生态方面的法律责任与义务也是不全面、不明确和不具体的。这样难免造成公民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缺乏一个可以遵守的健全的法律规章,缺乏一个予以保障的有效力的法律规章,对公民的生态行为不能形成强有力的约束,从而导致生态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局部效果,不能改善整体的生态环境,从而导致“A治理B损坏,C付出D享有”的反差现象。当公民良好的生态行为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生态治理的成果得不到法律的有力保障,公民的正能量得不到应有弘扬时,公民的生态潜意识就会被抹杀,公民的生态良知就会被埋藏,公民的生态心理特质就不能内化为自身素质的构成部分,公民的生态素质也就不能养成。
四、生态素质培育的经费和宣传的不足制约了公民生态行为的养成
一、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概述
(一)公民意识的概述
公民意识可以从几个层次来进行概述:一是人民能够当家做主的理念;二是公民具有权利和义务的理念;三是公民都是平等的理念;四是法治的理念;五是人民的财产不会受到侵犯的理念。公民意识是实施公民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目标,其核心就是使公民能够正确积极地参与到国家政治和社会公共生活当中,从而能够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法律素质的概述
法律素质是指社会个体拥有的法律知识,并且能够正确使用法律知识的法律意识。大学生法律素质通常是指大学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从而能够养成良好的守法习惯,使得他们的法律意识得到有效的提高。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学生能够正确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且能够积极和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斗争,这种能力能够促进社会和谐,从而能够提高大学生的整体法律素质。法律素质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正常人格的塑造能够起到很好的保证作用。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养成与工作和生活存在密切的关系,并且还会影响大学生未来的健康成长和发展。然而,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形成不是短时间内就能够达到的,需要长期渗透和知识的积累。因此,加强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使得他们能够养成懂法用法的好习惯,这对于增强大学生的守法意识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二、开展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意义
(一)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下,需要加强对我国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因为,法律体系的形成是需要从立法层面来实现国家的法治目标,我国的法治社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促进我国法律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其中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发展,所有这些环节都需要依赖于具有良好的法律素质的公民积极参与。大学生作为具有良好公民意识的一个群体,他们接受了高等教育,承载着我国进行法治建设的重任。所以,在高校开展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过程中,教师需要意识到法律素质教育的重要性,积极加强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这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二)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
加强法律素质教育能够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首先,需要将社会主义概念融入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整个过程当中。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就提到了以遵纪守法为荣,在这里,对于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高校中开展法律素质教育,有助于培养大学生诚信守法,也有利于大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其次,还需要坚持体现学生价值能力的培养,从而促进学生能够主动适应社会。在能力培养体系中,能力培养和法律素质教育紧密相关。因为,法律是调控社会关系的规范,法律素质教育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这样才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加强我国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基本对策
(一)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
在高校中需要积极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在大学生中普及法律知识,从而使学生的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在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改变一些落后的教育形式,还需要发现隐含在普法教育中的一些制约的因素,使越来越多学生能够对法律教育引起重视。对大学生开展法律教育,不是一个简单的移植,而是需要对法律知识进行详细的讲解,并且可以给出一些法律实例进行分析,从而有效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教师需要及时转变教育理念,积极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这不仅是社会普法的新需求,而且还是促进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顺利开展的前提。
(二)从具体教学内容培养大学生的规则意识
只要每个人能够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则进行操作,才会使社会变得更加文明和规范。基于规则来构建和谐社会,高校需要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从而有效开展教学活动。在进行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教学活动中,离不开基本法律知识的支撑,但也需要选择性进行知识教学,教学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让学生能够掌握专业知识本身,更多的是为了让学生能够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来领会法治的精神,从而能够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大学生规则意识的培养是一个系统的过程,需要日积月累。在开展法律素质教育的过程中,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使他们能够懂得任何事情都必须按照规则进行操作,这样就能够提高大学生的守法意识,由此,他们遵守行为准则的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也能够得到相应的提高。因为相对于特定的知识,规则意识的培养意义更加重要。
(三)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来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关键词:公民素质教育 公民意识 公民素质
公民作为当代社会生活中的个体基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力量。“公民素质”就是指公民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所具备的一切素质的总称。从狭义上讲,“公民素质”就是指公民作为民主社会生活中的一员,在与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的关系中理解自身的权利与义务,独立做出判断与选择并付诸行动的知识、意识和技能。“高校公民素质教育”是指:国家通过高等学校,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在校大学生所实施的,旨在培养大学生适应民主社会所必需的良好公民素质的教育活动。
一、高校实施公民素质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实施公民素质教育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都是以相应的公民素质为基础的,只有社会成员具备了现代公民素质,市场经济才能顺利发展,民主法制才能健康运行。加强公民素质教育的任务迫在眉睫,作为国民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进行改革创新,以适应公民素质教育的新形势。
2.实施公民素质教育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政治生活开始向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迈进,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由过去的臣民意识向主体的公民意识转化,从人治意识向法治意识转化。所以要构建和谐社会,增强社会凝聚力,就要推进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就必须加强公民素质教育,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
3.实施公民素质教育也是大学生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大学生群体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热情,具有较强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市场竞争意识,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的政治意识和法律意识,但在公民义务意识、公民行为意识方面相对较弱,公民认知与公民实践脱钩。之所以如此,一方面在于传统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欠缺,另一方面还在于目前高校尚缺乏明确而系统的公民素质教育,缺乏公民行为训练与实践体验。
二、高校开展公民素质教育的主要途径
1.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突出公民教育的内容。2005年,、教育部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并出台了高等院校政治理论课程新方案。《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被确定为大学生的第一门政治理论课。
2.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公民行为。校园文化对大学生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它所特有的价值导向功能,人格塑造功能,人文素养提升功能等,决定了它在培养学生的权利义务观念和对大学生价值观的影响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校园文化建设可以把社会的主流价值观、道德原则隐含其中,使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得到熏陶和启迪。公民素质教育是一种养成教育,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建设适应了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学生身心发展的需要,因而成为培养大学生公民意识和公民行为的一个有效途径。
3.通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公民素质教育的实效性。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最有效的途径莫过于社会实践。大学生只有将自己的主体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民主法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共精神在社会实践中予以检验,才能达到知行统一;也只有在实践中亲身体验和感悟,才能充分认识到公民意识对自身、对他人、对社会的重要意义。让大学生走出校园,走进社会,了解国情,参加社会各项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提高大学生对公民意识的认识程度,从而使他们自觉地按照公民的要求支配自己的行为,使公民意识的培养和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通过学生社团组织活动,培养公民行为,深化公民素质教育。学生社团作为大学课堂教育的补充和延伸,是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现实需要。由于社团组织活动的专业交叉性、活动实践性和组织社会性而使其具有实践和教育的功能,为大学生开拓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能力,陶冶情操,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提供广阔的舞台。通过组织学术性活动、服务性活动、科研创新活动以及社会实践活动锻炼了他们独立工作的能力,增强了他们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大学生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也得到提高,从而缩短学校教育和社会需要的差距,使大学生更好地了解认识社会,锻炼自己,为今后走向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公民教育丛书《大学生公民素质教育理论探讨与实证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6月1日第1版
2.、教育部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2005年3月2日
3.刘文强,刘蔚然编著.《公民素质教育读本》[M].四川大学出版社,2002年6月30日
一、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
没有考试的教育也是不全面的教育,显然也是不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谁也不会认为“交白卷”是素质高的表现。然而,素质教育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公民,而不是培养“考试得高分,其余不沾边”的高分低能的公民。事实上,随着考试内容及考试方式方法的不断改进,高分低能现象也在逐渐减少至最低程度。从这个意义讲,考试与素质教育的方向是一致的。
化学教师如何在突出素质教育的化学教学中驾驭考试呢?一方面,考试所涉及的化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自学、思维等能力正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对于观察能力(图片观察除外)、化学实验的动作技能及德行、体质等难以通过考试检测,但学校及教师是不是只要抓住了“对付考试”就抓住了一切呢?显然是行不通的,第一,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评价不再单纯看升学率,同样,学校评价教师也不再以升学率为唯一尺度。第二,经验表明:化学教师除了上好课外,也应与学生沟通情感,关心他们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等诸方面的进步。即素质教育抓好了,考试成绩也一定会上去的。相反,倘若对大纲所规定的“掌握、理解、了解、常识性介绍”等不同层次的要求视为多考与少考、重点考与非重点考、考与不考来组织教学是有害的,即那种教师为考试而教,学生为考试而学的做法应理智地予以摒弃。
讲到素质教育,有以下几个问题想提出来和同志们商榷。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智力因素培养与非智力因素培养的关系及在化学教学中如何着眼于素质教育等问题。
二、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的关系
没有考试的教育也是不全面的教育,显然也是不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谁也不会认为“交白卷”是素质高的表现。然而,素质教育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公民,而不是培养“考试得高分,其余不沾边”的高分低能的公民。事实上,随着考试内容及考试方式方法的不断改进,高分低能现象也在逐渐减少至最低程度。从这个意义讲,考试与素质教育的方向是一致的。
化学教师如何在突出素质教育的化学教学中驾驭考试呢?一方面,考试所涉及的化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自学、思维等能力正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对于观察能力(图片观察除外)、化学实验的动作技能及德行、体质等难以通过考试检测,但学校及教师是不是只要抓住了“对付考试”就抓住了一切呢?显然是行不通的,第一,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评价不再单纯看升学率,同样,学校评价教师也不再以升学率为唯一尺度。第二,经验表明:化学教师除了上好课外,也应与学生沟通情感,关心他们的思想品德,身体健康等诸方面的进步。即素质教育抓好了,考试成绩也一定会上去的。相反,倘若对大纲所规定的“掌握、理解、了解、常识性介绍”等不同层次的要求视为多考与少考、重点考与非重点考、考与不考来组织教学是有害的,即那种教师为考试而教,学生为考试而学的做法应理智地予以摒弃。
三、素质教育的方法和途径
1.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提高教师素质
教师要认真学习《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学习和研究教学大纲,真正认识到九年义务教育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实施素质教育,使初中化学教学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树立素质教育观点。素质教育是以全面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体心理和劳动技能素质,培养能力,发展个性为教育目的。教育改革和素质教育对教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积极参加教育改革,精心组织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
2.研究教学大纲,用好化学教材
九年义务教育初中化学教学大纲规定了初中化学教学目的、内容和注意事项,新教材体现“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精神,妥善处理传统知识同现代科学知识的关系,充实学生能够接受的现代科学知识,新教材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选择教学内容,适当降低了理论概念的难度,删去了繁杂的化学计算,加强了实验教学。在教学评价方面列出了“常识性介绍”,“了解”,“理解”和“掌握”四个层次的基本要求。只有认真学习新的教学大纲,研究新教材,明确和掌握教学内容的深广度,使之难易适度,减轻学生不必要的负担,真正用好教材,培养学生的能力,为提高民族素质奠定良好的基础。
3.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教育的出路在教改。在教学中教师要注意总结自己的教学经验,学习并借鉴一些先进、行之有效的国内外中学化学教学经验,积极参加教学改革,精心组织教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业务水平。真正、彻底改变“满堂灌”、“题海战”、“黑板上做实验”的落后教学方法。教师应由勤奋型向科研型发展,要走:学习—思考—实践—总结的道路,用启发式教学思想为指导,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发挥学生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作用,教给学生一定的学习方法,提高他们的自学能力,让学生将来能够终身不断继续学习,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观察能力、实验能力、思维能力和自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
这里说的素质教育限定在基础教育的范围。至于高等教育搞的素质教育,不在讨论之列。为了确定素质教育的目标,有必要先厘清几个基本事实。
一、七大基本事实
首先,基础教育,一般也称之为中小学教育,年龄从6-7周岁开始,至16岁左右结束。这一阶段,是个体身体发育的至关重要的阶段,发育的终点是青年期生理周期的开始。
第一,从心理发育来讲,也是从儿童心理向自立的成人心理转变的阶段。
第二,第三、从公民权利的角度来看,是儿童从潜在公民向现实公民实现的过程。从中学毕业,最多延长到高中是一个正式公民诞生的时期。
第四、从个体发展的轨迹来看,中学毕业,是人生转折的关键点。有的面临就业,有的面临升学;升学面临着升学的各种选择,就业的也面临着各种就业选择。但无论是就业还是升学,他们都将面临一个新的生存空间和生存方式,即市场经济。
第五、由于社会已进入信息化社会,科学技术渗透到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知识本身更新频繁,因而学习不再是局部阶段的一次或事情。
第六、我国已开始向法制化社会发展,尽管还不能称之为法制社会。
第七、现代社会是一个以科学精神为主导的社会。
二、素质教育的总目标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是素质教育的总目标,确定的范围是清楚的,就是培养合乎当前社会存在和发展所需要的公民或国民,这是中小学教育的根本目标。显然,这个目标,要比仅仅为高等教育输送合格的生员这一事实比起来,要广泛而重要得多。如果我们总是习惯于以牺牲大部分学生的发展来实现少数会应考学生的发展,那么无论国家的现代化还是人的现代化,最终是建立不好的。
那么从哪几个方面来造就合乎当前社会存在和发展,又合乎个体的自我存在和发展所需要的公民或国民?笔者认为,以上七大方面是确定素质教育的目标的实现根据,也是素质教育应从这七大方面来培养造就合乎当前社会又合乎个体自我存在和发展所需要的公民或国民。
三、七大目标
首先,基础教育既然处于是学生个体发育的关键时期,那么任何有助于并促进身体发育顺利进行的教育,就是好的教育;相反,就是不好的教育。现在“应试教育“使中学生的学业过重,学时过长,已影响到学生的身体发育了。例如,近视增多,发育偏弱等已开始。这个时期身体搞坏,以后再补都晚了;况且身体不好,有再多的知识,再高的技能,又有什么用?人的发展也不仅仅局限于中小学阶段,现代社会一生都得学习,身体在这一阶段却出了毛病,对以后的生存发展有害影响就大了。因此,素质教育的第一目标,就是身体发育的健壮性。
第二、中小学阶段也是个体心理逐渐成熟的阶段。到中学毕业,从身体、年龄来讲,已是一个成人了,而所谓的成人就是一个能够独立于面对社会,介入周围世界的主体。但现在中小学教育在促进个体心理成熟上做的很不够。只注重考试科目和技能的训练,而偏离了很多学生心理成熟有关的训练,因而使学生起码的自我服务能力都没有,连上大学都得大人护送、操办,更谈不上去独立面对外部世界独立谋生了。这方面的任务交给大学阶段去完成,实际上耽误了大学阶段的更广阔、更深入的学习。在这方面中国的学生远远落后于西方社会的孩子。西方社会的孩子从小学开始接触和介入社会,如去直接询问洲长,有的开始服务工作,有的作小买卖。因此,素质教育的第二目标是促进心理成熟化。
第三、基础教育首先也是公民教育。这理由很简单,就是认为基础教育完成之日也是公民正式诞生之时。从此时,个体要开始作为一个具有相应权利和义务的独立的公民,进入社会了。不论这个个体实际状况是合格还是不合格,社会在法定年龄一到,都必须接受其为正式公民,他必须具有公民应有的一切权利和必须承担一切相应的义务。由于我们还不是一个完全的法制社会,因而所谓的“公民权利和相应的义务”,并没有规定的十分具体全面,这也不利于教育真正确定好这方面的目标。不过从理论上讲,既然基础教育是公民或国民教育,而中小学教育又要求“全面提高国民素质”,因此,基础教育就必须在其结束之日,起码能够使个体具有行使公民权利以及承担相应义务的能力、知识和技能,这是从学生个体本身保证其实现其公民性的内在保证。在这方面,我们的基础教育可反思的地方更多了;但这种反思不能局限于教育范围,而应从社会的历史进程去考察。这不是本文所能做到的,故而不论。但就提出国民素质要求看,基础教育有必要根据现行的公民权利和义务规定,确定自己的实现目标。满足社会需要也好,个体自我发展也好,在现代社会,都不过是在公民或国民框架中的满足和发展,不能超越这种限定而任意满足和发展。没有这种观点,平等的公民社会是建立不起来的。因此,素质教育的第三目标就是造就了平等的公民或国民。
第三,基础教育结束之时是个体人生发生转折之时。个体要面对独立的选
择。尽管现在家长帮助选择,但发展的趋势,必然要走向独立的选择,起码做出决定是靠自己。这个选择是个体第一次,也是真正重大的自主的选择。是选择就业,还是选择升学,必须根据自身的客观条件来确定。这种选择,既是基础教育结束后个体是否趋向成熟的标志,也是基础教育在这方面是否成功的证明。不过,不管选择什么,基础教育有必要提供其进入社会独立生存的初步本领。这种本领不只是某种具体的职业技能,如开车、打字之类,而是一种能随时调整自我与外部生存环境相适应的能力和品质,如技能、自信,自尊脚踏实地等品质,道德上的诚实守信等。因此,素质教育的第四目标是提供个体适宜的生存能力、基本品质的训练,使个体在基础教育结束之时,具有初步的进入市场经济而独立生存的本领和品质,尤其是适应多样环境生存所需的本领和品质。
第四,现代社会科学技术不仅渗透生活领域,也渗透进生活和娱乐领域。生
存的科技含量达到增加,因而任何人都面临着随时学习的境遇,不再能仅凭原有的知识和经验,就可顺利驾驭新的情况。因此终身学习趋势出现了。对我国而言,这还不是一个广泛的现实,但也是一个难免的趋势,因此这个趋势事实,也决定基础教育必须能形成学生个体自我学习的习惯和爱好,以及这种能力。无论个体将来做什么,无论在什么领域,这种自我学习的习惯、爱好和能力,都是其继续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基本素质。没有这种基本素质,个体随时都面临淘汰的可能,尤其是在市场为主导型的社会里更是这样。因此,素质教育的第五目标,就是培养学生自我学习的习惯、爱好和能力。
第五,我国已开始向法制社会迈进这一事实,要求我们的基础教育培养学
生,真正具有法制意识和观念。对大人而言,这种法制意识和观念,大多只能在实际生活和经历中去练习了,但对中小学教育中的学 生来说,则必须从小就开始,使真正的法制精神和观念,在小孩脑中就扎根,从而才能使守法用法成为一种自觉的习惯行为。这一目标从范围上讲,是从属于第三目标的,但由于法制从广义上讲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国民的权利和义务,但狭义讲则是社会生活的种种法则,所以仅仅从广义上讲是不够的,还必须使个体日常生活法制化,才能真正从细小处开始并养成习惯。因此,素质教育的第六大目标,就是培养学生依法规范自己行为的意识和习惯。
第六,现代社会从结构上讲是公民社会,从技术上讲是科技社会,而科技社
会不过是科学精神的外在表现而已。如果没有文艺复兴从神学至上转向世俗至尊的变革,现代社会是建立不起来;同时,没有把科学从神学从奴婢地位解放出来,使科学成为支配人们思维以至行为的基本方式之一,那么现代社会也是建立不起来的。现代技术在资本的推动下,蓬勃发展,而现代技术的根源则是科学,而科学的本质是对真理的追求,对事实的尊重,对既成内外权威的挑战,这就是科学的内核,即科学精神和态度。科学的胜利,实质上是人类理性、思想自由的胜利,而从外部条件讲,是保障这种理性自由思考的世俗社会制度的胜利。从这方面看,我们的教育包括基础教育,对科学的理解是狭义的,大多只是从知识技能,最多只是方法上来肯定科学的。因而,从基础教育开始无论是数学还是物理,大的工夫,都花在形式训练上和技能训练上,但真正的科学精神和态度,则根本未形成。科学精神和态度,是一种普遍性的思维范式,如果只能把它局限于特定领域,只能对某些东西发问,那么,这种人为割裂的方式怎么可能形成人的科学精神和态度?这是一种对科学的实用主义态度,表现于教育中,而根子则在我们的社会本身。从“五四”运动来,喊出“科学”的口号,但科学在我们的原有社会结构中,也只能是权力的婢女,因此,科学传入我国有一百多年历史,但科学精神则始终难以转化为国民的普遍素质。我国上上下下上百年来,做人做事,与不太讲究民主的方式方法的特征一样,也不太讲究科学方式方法。这种状况,教育也要付一大部分责任的,不能全推给社会。现在在教育界,尤其是高教界,一讲素质教育,就批判科技主义。这种似是而非的批判,只能误事。对我国而言,还不是什么科学过头的问题,而是科学不足的问题。我们不能赶时髦,把外国的问题,当成我们当前要解决的问题。这种赶时髦必然是一种屠龙术。可见,基础教育的第七大目标,就是要大大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态度。这是我们基础教育尤其要着重变革的一个方面。
四、素质教育的实质
以上七大目标,是实行素质教育的目标,也是标志。从这七大目标来看,素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是人们自己创造的。人民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在社会发展中起着决定的作用。而传统的“应试教育”是以把少数学生从多数学生中选送入高一级学校为教育的唯一目标。这样,新生的社会实践主体便分流成两部分:一部分升学继续受教育,一部分以失败的姿态步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行列。其实,由于办学方向,培养目标,教学内容和形式等方面存在严重的弊端,即使升学的少数派在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方面也不是均衡发展的,更何况失败的多数派呢。这样,情况就很明白了。社会实践的主体的大部分或多数派被学校教育塑造成一个不能适应社会需要的“次等”公民,同时,极少数的社会“废品”公民也应运而生了。这样的教育,成本高,效益差。我想,这也许是我们的民族落后于世界其他一些民族的一个原因吧。由此可见,培养合格公民是我们教育观念转变的根本。
“合格“作为 一个标准,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要求。我们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历史阶段,其“合格”的具体要求
第一,知识的全面性
一个合格公民必须具有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艺术科学和哲学学科的最一般的知识。每个即将走向社会的受教育者除了具备他行将从事的职业所必须具有的专业知识之外,还必须具备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和使用,林业管理,计划生育、城市建设、金融保险、卫生防疫与保健、识别伪劣产品、法律诉讼等等与我们生活密切的有关行业知识,看起来掌握这些知识与我们的职业无关,其实它不仅关乎自己的生活,也关乎他人的生活,甚至影响社会风尚的好坏和经济增长的快慢。比如,计划生育问题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如果我们培养的合格公民掌握了有关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知识,知道人口众多已经严重地制约了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他们就会自觉地履行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的法律义务。计划生育政策执行难也就迎刃而解了。一个合格公民必须具有全面性的知识,是因为人们生活在一个相互作用互相制约的社会系统中,人只有相互支撑,才能更好地生存。
第二.社会现有生产条件下必须具有的基本技能技巧技法。
掌握了某一学科的知识,不等于具备了某种实际操作的能力。比如,我们掌握了文学创作的有关知识,不等于马上能写出引人注目的诗歌、散文。理论如何在实践中得以应用、验证。还需要成千上万次的训练,从而形成某种技能技法。熟练的无线电工人之所以能自如焊接元件,组装电器,是因为他已经在岗位上经过长期有意识的训练形成了一种技能。大家知道,蘑菇栽培技术我们能轻松地掌握,但要在实际菌种培养过程中,栽培出又大又厚又鲜又嫩的蘑菇,那可不易。只有掌握栽培技法,才能培育出蘑菇。技法的形成恐怕也要经过长期的训练。“应试教育”缺陷就是只有理论,没有实践,只有设计图形,没有图形实物,仅仅是纸上谈兵罢了。比如,我们给学生讲授消息,通讯等方面知识,学生能倒背如流,但你要让他写篇消息或通讯,则一筹莫展。因此说,素质教育培养的合格公民必须具有社会现有生产条件下从事某种职业的基本技能技巧技法,才能适应社会需要,加快社会前进的步伐。
第三,良性的就业失业观。
有社会需要,就有服务,有服务就有岗位,有岗位就有就业,有就业就有失业,有失业也必然有就业。这就是“职业链”。在未来的社会中,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这一职业链中就业或失业状态。“应试教育”为少数升学有望的学生的就业提供一条龙服务,从入学到毕业分配到岗位统统由国家人事部门作统筹安排。一方面学生对就业不能作任何的选择,另一方面,学生也没有失业的心理准备。现在情况不同了,素质教育培养出来的合格公民必须具备良性的就业失业观:即要积极寻找机会,上岗就业,实现自我价值,又要有随时失业的心理准备,找出失业原因,再学习,再培训,不灰心丧气。通过课堂教学的主渠道汲取课本上有关失业就业的知识,树立良性的就业失业观。
第四,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生命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最宝贵的。健康的体魄是我们能够从事任何事业并取得成功的前提和身体保证。因此,素质教育要把体育课程作为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生动活泼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以达到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同时,要树立体育教育终身性的观点。另外,要加强公平竞争和挫折教育,培育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以适应变化着的社会现实。
第五,终身教育观。
一、关于素质教育内容
素质教育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劳动技能素质四个方面。以这四个方面为红线,结合化学的学科特点,新大纲确定的初中化学的教学目标如下。
使学生学习一些化学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学习几种常见的元素和一些重要的化合物的基础知识,学习一些化学实验和化学计算的基本技能,初步认识化学在实际中的应用。激发学生学习化学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科学态度、科学的学习方法,以及关心自然、关心社会的情感。培养学生的能力和创新精神,使学生会初步运用化学知识解释一些简单的现象或解决一些简单的化学问题。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教育,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意识。
强调素质教育,并不是不考虑升学需要,更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新大纲指出:初中化学教学要“为学生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和进一步学习打好初步基础。”只有搞好全体公民的素质教育,使全体公民都有知识、有文化、受过良好训练,有一定的能力和创造性,德才兼备的尖子人才的出现才有牢固的社会基础,才能大量涌现。我国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四个现代化宏伟目标的实现,既需要全体公民素质的提高,也需要培养出众多的出类拔萃的优秀人才。
二、关于教学内容
现阶段和今后一段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我国的初中毕业生能够升入高一级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等)继续学习的是少数,在农村尤其如此。城市里的初中毕业生虽然有较多的升学机会,但是二分之一稍多一些的学生将要进入职业高中或中等专业学校学习。
我国今后中等教育发展的趋势将向职业教育进一步倾斜,进入职业高中或专业学校学习的学生,一般很少再有学习化学的机会。这意味着,我国未来的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大部分只是在初中阶段接受过一年(指“六三”学制,化学授课时数为96学时)或两年(“五四”学制,化学授课时数为132学时)的化学教育。在仅有一年或两年的化学教育中,如何使学生获得作为一个合格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的化学知识,同时又能为学生进一步学习化学打好初步基础,这是我们选择初中化学教学内容必须认真考虑和严格遵循的两个基本标准。
三、关于学法指导
一、加强思想教育,激励学生成才。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以解决做什么样人的问题。
2、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把弘扬和培养民族精神深入进行下去。这个问题主要是解决国家、民族意识和发扬民族精神的问题,是社会责任问题。
3、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培养知行统一的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这是如何做人的问题。《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明确提出了我国公民应当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即“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4、加强素质教育,实现大学生成才的全面发展。全面实施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教育、科学文化素质教育、健康素质教育,实现大学生的全面成才。
二、创新制度建设,实现科学管理。
1、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抓班风促学风。学风建设需要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当然,也不是所有事情都由学生自己去处理。
2、严格学习考勤和考场纪律,提高学习质量。人要进教室,心要进课堂,内容要进头脑。
3、关心特殊群体,激发学习热情,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对贫困生、差生、心理有障碍的学生、新生、毕业生,要有不同的管理办法,分类对待。
4、形成“全育人”的机制,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真正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