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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考核细则8篇

时间:2023-08-11 09:13:5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量化考核细则,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量化考核细则

篇1

一.迟到、早退、旷课等情况

1.迟到一人次扣0.1分,早退一人次扣1分,旷课一人次扣2分。

2.上体育课迟到、早退一人次扣1分,旷课扣2分。

3.上音乐课、微机课、实验课等课程,迟到扣1分,旷课扣2分,上课不守纪律扣1分,破坏公物扣1-5分。

4.每出现一人次被随意撵出教室现象扣1分。

5.体育课不穿运动服,而穿皮鞋、高跟鞋、凉鞋、佩带不必要的饰品等,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不给老师请假,随意出操场上厕所、去商店、上街道买东西、打电话、与外界联系等,每出现一人次扣1-2分;翻墙外跑1人次扣1-5分。

6.放学后不及时回家,六点以后还无故不离开学校,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

二.集会时的出勤及纪律等情况

1.全班不按时集合扣1分;

2.虽按时集合但吵吵嚷嚷迟迟静不下来扣0.5分;

3.集合后仍有讲话声,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出操场队伍不整齐,进楼、上楼有拥挤现象扣1-5分;

4.会上说话或打闹一人次扣0.1分;

5.不专心听报告,随便看书的一人次扣0.1分;

6.周一升旗时,每出现一人次讲话(初一、初二不佩带红领巾)、不穿校服(运动衣)、班主任不进队伍管理等等现象者扣1分。

三.服饰与公物保护等情况

1.男生留长发,女生烫发一人次扣0.1分;

2.有染发现象者,一人次扣1分;

3.有奇装异服现象者,一人次扣0.1分;

4.佩戴与中学生行为规范要求不符的如十字架、护身符之类的项链、手饰、服饰等等,每出现一人次扣0.1分。

5.在黑板、布告栏等处涂抹乱画一人次扣0.2分;

6.在课桌及室内外墙壁上涂抹乱画一人次扣0.5分;

7.踢门、砸门或踢墙一人次扣0.2分;

8.用劳动工具打闹一人次扣0.2分;

9.损坏学校一草一木一人次扣0.5分;

10.损坏教室实验仪器一人次扣0.5分;

11.电灯、风扇和水龙头常开不关扣0.2分;

12.教室门窗不按时关锁一人次扣0.2分;

13.浪费粮食一人次扣0.2分;

14.打坏一块玻璃一人次扣0.5分;

15.随便乱拧暖气阀一人次扣0.2分;

16.在教室或走廊内打球,且把球踢到墙壁上或门窗上一次扣0.5分;

17.随便卸掉日光灯上的启动器一人次或丢失一个启动电器扣0.2分;

18.丢失水桶簸箕一次扣0.5分。

四.早操与眼保操情况

1.进教室后不是认真看书、读书、写作业,而是说闲话、打闹、甚至抄袭他人作业者,出现一人次扣一分。

2.按规定早晨留人值日打扫卫生时,教室2人,清洁区3人,若无故超出一人次扣1分。

3.早操时楼前集合不快速、整齐,不数不够,不是排队整齐带进操场者扣1-5分;

4.早操前10分钟班主任不到位组织学生者,扣1分;

5.早操集体迟到者扣1-5分;

6.站位不准确、注意力不集中,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

7.做操不认真、动作无力、懒散者,每出现一人次扣1分;

8.班主任仅站在队伍后,不进队监督管理者扣1分;

9.队伍中出现讲话,戏闹现象,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

10.全班5人以上被留下受批评者扣1-10分。

11.做眼操时有一人次睁眼不做或不认真做扣0.1分;

12.眼操操无人管理,纪律较乱扣1-2分;

篇2

一、量化分值:80分/月

二、考核范围及量化评分

(一)学生防流控辍(20分)

1、每月每流失一名学生扣10分。

2、出现辍学学生,班主任应在一周内将三访问、两报告、一递交的相关材料报教务处,超期上报,每有一次扣5分。

(二)班主任上交各种教学资料(10分)

1、班主任应按时上交教务处布置的相关教学资料,包括学生花名册、学籍表(册)、期中(末)考试小结等。

2、凡未按时上交每次扣2分,缺交一次扣5分。

(三)班级日志(10分)

班主任要安排学生记录好班级日志,记录内容要详细、真实。班主任要亲自查看班级日志,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教务处根据班级日志记录情况酌情扣分。

(四)学生上课和早、晚自习纪律、出勤(10分)

1、班主任应对本班学生进行教育,明确上课纪律规范。有序组织室外课、集会、考试报名、照相、素质测评、体育考试、实验考试和学生到各类公共教室上课时,应遵守相应公共教室的规范要求,保持公共教室的卫生清洁,不喧哗、不迟到、不破坏公共财物,以上行为每有一人扣1分。

2、住校生夜自习请假制度,住校生夜自习请假人数低于本班住校生人数20%不扣分,超出20%的,每有一人扣2分。

(五)大课间检查情况(30分)

大课间活动要在广播的统一指挥下,及时快速到达指定场地,教务处将对各班大课间开展情况进行严格检查,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1、学生集队到位快、队伍静、人数足、队列齐。(10分)

篇3

    总则:学生公寓区操行量化考核基础分为100分。评分要求公开、公平、公正,由政教处、生活指导老师、各年级组负责实施,总务处负责监督。

    考核细则:

    1、学生寝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划一,地面无污迹、纸屑等,桌面、墙面、门、窗台无污迹、无乱张贴;环境清洁高雅,卫生间无异味,阳台整洁无杂物。被评为一星及以上的宿舍不扣分,且每增加一星加2分。

    2、与异性朋友交往自然大方、文雅得体。如有不文明行为,违反规定每人次扣2分。

    3、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晚归、未归。违反规定,晚归每人次扣1分、未归每人次扣2分(以宿管处和自律委员会通报的情况为准)。

    4、不结交校外人员在校逗留、住宿。违反规定每人次扣5分。

    5、不在宿舍起哄闹事、乱扔杂物、不携带危险刀具,铁木棍进入公寓,不参与打架斗殴。违反规定,每项每人次扣5分。学生宿舍被评为“最差寝室”的,每间每次扣2分,其中,属混合班级寝室的,按人数平均计算,分别给予扣分。

    6、不在校内喝酒、打牌等。违反规定每人次扣2分。

    7、不在公共场所(含寝室)吸烟。违反规定每人次扣5分。

    8、不得使用违章电器。违反规定每人次扣5分。

    9、不准偷盗他人或集体财物。违反规定每人次扣5分(其中公安机关处理的每人次扣10分)。

    10、不赌博、不在宿舍区进行商业活动。违反规定每人次扣5分。

    附则:

篇4

二、监察部门应加强对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同时对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考核工作实施监察。

三、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全面综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实行百分制。根据考核内容和日常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量化打分,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79分的为基本合格,80分至89分的为良好,90分以上的为优秀。

四、对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综合考核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考核通知。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于半年或年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对集中采购机构半年或年度考核通知,明确考核时间和要求。并在考核开始前15天以文件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二)自查自评。集中采购机构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照考核要求认真整理有关资料,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在7天内形成自查报告,报同级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三)检查考评。考核小组对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的自查报告和相关考核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对照考评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并在考评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四)出具考核报告。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考核小组的考核意见,综合采购人、供应商、专家评委的反馈意见以及日常现场监督的具体情况,作出正式考核报告,并填写《政务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考核小组在作出考核报告前,应当与集中采购机构交换意见。

(五)公示考核结果。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考核报告和《政务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表》报送同级政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抄送集中采购机构,并公布在市政务采购网上。

五、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基础工作考核(占总分15%)。

1、机构建设情况。标准分为2分。

集中采购机构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相关的法规,工作热忱,内部协调合理,记2分,否则,不记分。

2、岗位设置。标准分为4分。

(1)建立了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记2分;没有建立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的,不记分。

(2)工作岗位设置合理,操作环节权责明确,形成内部相互监督、相互制约机制的,记2分;岗位设置不合理,没有形成内部制约机制的,不记分.

3、人员技能。标准分为3分。

人员配备满足工作需要,且从业人员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数占在职人员总数60%以上的,记3分;达到50%的,记2分;达不到50%,记1分。

4、业务培训。标准分为2分。

每年开展培训两次以上的,记2分;未达两次的,不记分。

5、档案管理。标准分为4分。

(1)有政务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的,记2分;没有档案管理制度的,不记分。

(2)归档资料真实、完整、及时,且保管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记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项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二)操作程序考核(占总分35%)。

1、执行采购方式。标准分为5分。

按照经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执行采购活动,改变采购方式及时报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记5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一次的,扣1分,扣完5分为止。

2、编制采购文件。标准分为7分。

制定的采购文件科学、细致、严谨,没有因采购文件错漏导致质疑、投诉的记7分;每出现一次质疑扣0.5分,出现一次投诉扣1分,扣完7分为止。

3、采购信息。标准分为8分。

应当的采购信息(含招标公告、更改事宜等)全部在市政务采购网上的,记8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8分为止。

4、组织采购活动。标准分为4分。

采购活动组织周密、秩序井然,受到各方好评的,记4分;采购活动组织出现混乱,导致采购失败的,一次扣1分,扣完4分为止。

5、公示中标结果。标准分为4分。

应当公示的中标结果(含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全部在市政务采购网上的,记4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4分为止。

6、督促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标准分为3分。

在规定时间内督促或组织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记3分;延期一次扣0.5分,扣完3分为止。

7、采购资料备案。标准分为4分。

按规定将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按时、真实、完整报政务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记4分;漏项、缺项或者迟报的,每次扣0.5分,扣完4分为止。

(三)工作质量和业绩考核(占总分30%)。

1、遵纪守法情况。标准分为4分。

考核期内没有通报批评或违纪违法记录的,记4分。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4分为止。

2、工作效率。标准分为8分。

(1)工作效率高,没有相关投诉的,记6分;出现一次因效率低投诉记录的,扣1分,扣完6分为止。

(2)及时退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记2分。违规一次,扣0.5分,扣完2分为止。

3、工作效果。标准分为9分。

(1)按时完成采购项目委托,记5分。在服务承诺的工作日内,标书提交采购办备案的记5分,每拖延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考核期内所有采购项目的实际采购价格低于采购预算和市场同期平均价格的,记2分。采购价格超预算或者采购价格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的,每一例扣1分,扣完2分为止。

(3)投诉案件比往年有所下降的,记2分。投诉案件比往年增加一例的扣1分,扣完2分为止。

4、服务质量。标准分为9分。

采购人、供应商对集中采购机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和质疑答复等满意度达到90%以上的,单项记3分;达到80%的,单项记1.5分;达不到80%的,单项记零分。满意度以《集中采购机构年度考核征求意见表》为记分依据(见附件2)。

(四)廉洁自律考核(占总分12%)。

1、廉洁自律制度建设。标准分为2分。

建立廉洁自律制度的,记2分;没有廉洁自律制度的,不记分。

2、廉洁自律表现。标准分为10分。

从业人员廉洁自律表现良好,没有不良记录的,记10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人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1)接受采购人或供应商宴请、旅游、娱乐行为的;

(2)接受礼品、回扣、有价证券的;

(3)在采购人或供应商处报销因公或者因私费用的;

(4)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泄露应当保守的采购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五)报表统计考核。标准分为8分。

篇5

1.教室缺“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席次表、值日分工表”扣5分/张,宿舍缺作息时间表、值日分工表、宿舍管理细则扣5分/张。

2.教室、宿舍地面有废纸扣5-20分,有痰迹扣5分/处,有口香糖疤扣20分/个。

3.卫生区有废纸、塑料袋扣5-10分,楼梯上有痰迹扣5分/处。

4.扫帚、畚箕、拖把等卫生工具摆放不规范扣5分,卫生区有坏拖把没有及时处理的扣5分/个。

5.课桌凳摆放不整齐扣10分,坏桌凳修理不及时扣10分/个。讲台、壁橱内有杂物扣5分,有垃圾扣10分。

6.教室、宿舍内外及走廊、墙壁、楼梯不干净扣5-20分。

7.教室、宿舍有坏玻璃、坏插座扣5分/个。

8.宿舍物品未按要求摆放或摆放不齐扣5分。

9.卫生区水泥地面上有大量积水、积雪打扫不及时扣10分。

10.班级自行车摆放不整齐扣10分,班级齐,但年级不齐的,扣相关值日班主任所在班级10分,未在规定处停放自行车扣10分/辆。

11.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打扫不及时、不到位扣10分,接到管理人员通知后仍未及时补救的,扣20-30分。

12.黑板报未按要求及时出好扣10分,板报内容与标题不符合要求扣10分

13.年级中有班级因环境卫生方面管理不到位而被通报扣分的,扣值日班主任所在班级10分以上。

二.文明礼貌和纪律安全方面

14.参加集队、集会、升旗等集体活动时,有学生大声喧哗、吵闹的班级扣20分,队列不齐扣10分。

15.集会时,有学生迟到、早退、看书报、吃东西,将脚搁到凳面上,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故意鼓倒掌或有意延长鼓掌时间影响会场秩序,以及其他不礼貌行为的(如穿拖鞋或穿背心进会场等)扣5分/人。

16.留中分头、留长发、剃光头、染发(染黑色除外)、穿奇装异服、佩带饰物的扣10分/人。

17.言语不文明扣10分/人,未经许可在校园内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扣10分/人,在校外骑车违反交通规则的扣10分/人。

18.教室白天未及时关灯或晚自修下15分钟后仍未关灯的扣10分。

19.课堂秩序混乱,扣20分;课前、课间追逐、吵闹,造成秩序混乱的扣20分/起。

20.停电时,教室吵闹或有学生吹口哨扣20分,上下楼梯携手而行,及搭肩、推搡、追逐的每人扣5-10分。

21.做广播操或眼保健操无故迟到、缺席或做操不认真的扣5分/人。

22. 校园内学生自行车不锁(或无锁)扣10分/辆。

23.有意损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采摘花果,在黑板、墙壁、布告栏等处乱涂乱画扣10分/人。

24.乱抛杂物,随地吐痰扣10分/人次,向楼下抛杂物、泼污水、吐痰扣20分/人次。

25.宿舍无人而门未及时锁好的扣10分,水龙头未关扣10分,未及时关灯扣5分。在宿舍使用违规电器的扣30分/起。

26.午休期间在宿舍大声喧哗扣10分,在校园内进行体育活动扣20分/起。

27.宿舍晚上熄灯后,30分钟内有学生讲话扣5分,30分钟后有学生讲话扣10分、有学生看书、听收录机等扣5分。

28.在教学区、宿舍区进行打牌、下棋、打球等体育活动的,扣20分。

29.中午有学生未在宿舍就寝扣10分/人,晚上有学生未在宿舍就寝扣20分/人、留宿他人扣20分/人。

30.无故跨越栏杆、花池、践踏草坪扣10分/人,故意踩脏墙壁扣20分/起。

31.翻越围墙进出教学区或宿舍区扣50分/人。

32.在宿舍区购买流动销售的盒饭等扣30分,购买校外地摊食品扣50分/人。

33.在教学区吃零食扣10分/人次,在校园内吃口香糖、泡泡糖,扣20分/人次。

34.对教职员工或值周学干的正确管教、批评无理顶撞、吵闹扣20分,有谩骂现象的扣30分(其它责任另究)。

35.学生抽烟、喝酒扣50分/人,进游戏厅、录相厅、看黄色书刊、租看黄色碟片、参与赌博扣50分/人,参与打架、斗殴扣50分/起,有偷窃行为扣50分/起(其它责任另究)。

36.年级中有班级因纪律方面管理不到位而被通报扣分的,扣值日班主任所在班级10分以上。

三、学生证使用方面

37、检查时未带学生证进出校门,扣5分/人次。

38、检查人员检查时,故意隐藏身份不主动出示学生证,扣每人次5分以上。

39、涂改、伪造学生证,扣20分/人次。

40、学校举行的各类考试中,无学生证进场考试扣5分/人场次。(无学生证者可暂由班主任或年级部主任或其它有证明资格的人员当面作证明方准予考试)

41、使用他人学生证作证明使用,扣使用者每人次10分以上。

42、学生证照片与本人不符者,扣当事人10分/人次,并追究责任。

43、其它场合要求出示学生证而未出示者扣5分/人次。

44、住堂生办走读生学生证或走读生办住堂生学生证,扣10分/人次。

四.诚实守信和遵守公德方面

45.考试作弊,扣30分/人。

46.私自拆看他人信件和日记,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0分。

47.故意破坏灯具、开关、电视机、投影仪等公共设施,浪费水电,扣20分。故意破坏他人自行车、助力车等扣30分/辆。

48.学生乱抛废纸等杂物的扣10分,威胁恐吓举报者的扣30分(其它责任另究)。

49.学生在校园区抓住他人乱抛废纸等杂物,奖该生及所在班各10分。

50.学生举报其他同学在教学区或宿舍区进行打牌、下棋、打球等体育活动或举报其他同学破坏公物、严重破坏环境的,奖励该生及所在班级各20分。

51.学生抓住其他同学在校园内吃口香糖、泡泡糖,奖该生所在班级20分,举报其他同学在校园外地摊上购买食物的,奖该生及所在班级各30分。

52.学生举报其他同学进网吧、游戏室、录相厅,举报其他同学看黄色书刊、租看黄色碟片、抽烟、参与赌博或考试中作弊的,奖该生及所在班级各30分。

53.班级出现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好人好事的每件奖5-10分,班级有学生对违纪现象进行检举的,每起奖5-30分。

五.其他方面

54.每个 “文明宿舍”每月奖10分。

55.能采取积极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奖该班级100分。

56.集体主动承担公益活动并能圆满完成任务的,每次奖10分以上。

57.班级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一次性扣班级100分(其它责任另追究)。

58.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需奖励班级德育分的,以活动通知精神为准。

篇6

关于印发《太华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量化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村(社区):

现将《太华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量化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太华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量化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2019年2月13日

太华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量化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推动我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我市《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意见》和《华阴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考核办法》精神,特制定细则。

第一条:基本原则

量化考核工作坚持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日常检查与重点事项督查、督办相结合,注重实绩考核,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全办各项涉创工作中事事有人管、件件有回音,杜绝监督盲区和责任误区。

第二条:考核对象

城中村(社区)、结合部、专业市场和重点部位。

第三条:考核内容

1、办事处创卫办公室下达的年度创卫工作任务、阶段性创建工作任务。

2、办事处创国卫各专业项目创建工作任务。

3、群众举报问题、各类各级媒体曝光问题督办任务。

4、创国卫路段包联工作任务。

第四条:评分标准

1、量化考核工作实行基础分制,即承担创建重点工作任务的村(社区)和承担创建一般工作任务的村(社区)基础分为100分。扣分加分在此基础上进行。

2、落实年度工作计划或阶段性工作任务中,办事处创卫办结合工作任务情况,按照百分制的标准,逐项确定分值,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确定扣分和加分后,下发通知,督查整改,并将得分纳入对各村(社区)年终考核。

3、对项目组牵头单位及成员村(社区)存在问题,办事处创卫办将根据《太华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量化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按百分制换算后予以得分,纳入对各村(社区)年终考核之列。

第五条:扣分标准

1、在落实创卫工作任务中,工作不到位,被办事处创卫办或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

2、在历次迎接上级检查、验收中,涉及整改工作任务,经现场检查,未能整改到位的,每次扣0.5分。

3、在创建工作中,受到群众举报和各类各级媒体曝光的,或创卫办会同其他单位检查中存在问题,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每次扣0.5分。受到《督查通知书》督办的,每次扣1分。

4、未按规定要求完成涉创卫工作资料收集、汇总及上报,缺一项扣0.5分,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创卫工作各类会议的,每次扣1分。

5、对没有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两次以上未完成督查、督办事项的、在中、省、渭南市明察和暗访中受到通报批评的,或同一问题被媒体服曝光的,在年终考核得分总分的基础上再扣2~5分。

第六条 加分标准

1、被办事处创卫办通报表扬的,一次加2~3分。

2、按时完成上级安排的阶段性工作任务的加1分。

3、在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中获得通报表扬的,一次加2~5分。

4、包联路段责任落实到位的加1~2分。

第七条 考核方式

1、日常考核。主要采取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办事处创卫办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在对每项工作检查结束后、对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得分,由办事处创卫办予以通报。

2、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创卫办公室根据《太华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量化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并结合创建单位所承担创建重点工作任务和承担一般创建工作任务情况确定的换算基数,及确定得分和排名,结果由办事处创卫办通报后,纳入当年村(社区)的目标责任考核总分值。

第八条 考核奖惩

篇7

为了进一步加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的力度,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克服教师职业“怠倦症”和骨干教师的“满足感”的产生,促进骨干教师“再生”发展,分层培养各级骨干教师,为县、市、省级骨干教师的选送提供依据,激励已被评为各级骨干教师的持续发展,根据学校教师培养的要求,以“让教师与学校一起发展,让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为培养目标,遵循骨干教师成长的规律,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骨干教师队伍,为学校教育教学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特制订本意见,试行实施。

二、培养目标

使其成为具有现代教育观念,具有合理的专业知识结构,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具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业务中具有指导、带头、示范作用。

三、措施机制

本办法是将各级各类骨干教师以及学校内的骨干教师统一纳入xx中学骨干教师的培养及管理,一个标准进行考核,在本办法中没有骨干教师级别之分,合格者既保留原级骨干教师称号,同时也是xx中学骨干教师,享受xx中学骨干教师津贴。本办法实行年度考核,滚动推行。

1、建立骨干教师成长记录袋

此档案长期跟踪记录专职教师成长的经历,按照《骨干教师考核细则》量化,分年度给予考核结论:优秀、合格、不合格。并由学校签章颁发年度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证书,确定为xx中学骨干教师资格。

优秀、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办法:按《细则》量化,95分以上者为优秀,80分以上者为合格,79以下者为不合格。

2、骨干教师选拔办法

各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在符合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初中实际教学时间6周年,三年为一个考核周期。

普通教师: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的考核方案:师德师风10%,近三年教学成绩30%,教学过程20%,教育科研20%,民主测评20%,按教师总数的5%取其前位名次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考核行列。

校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县级骨干教师。

县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市级骨干教师。

市级骨干:三年来量化的总成绩,按规定指标取其名次推荐为省级骨干教师。

3、实行“骨干教师津贴”制度

遵照《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年度量化考核合格者,由学校行政发给每月20元、全年240元的骨干教师津贴(寒暑假期间的津贴纳入年终考核)。

4、实行骨干教师任免制度

各级各类的骨干教师每个年度纳入学校进行资格考核,可进可出,滚动推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否定其学校骨干教师称号。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者,一票否决;

(2)师德师风败坏,给单位造成恶劣影响者,一票否决;

(3)教学成绩末尾者,一票否决;

(4)遵照《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凡是连续三年量化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取消其任何级别的骨干教师称号,并由学校报请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5)在现有骨干教师中,根据《细则》的量化,按全校教师总数的5%,从低到高取其名次以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并进入新一轮的考核。即与申请xx中学骨干教师的普通教师,一并按照进入考核方案,即师德师风10%,近三年教学成绩30%,教学过程20%,教育科研20%,民主测评20%,再按教师总数的5%取其前位名次进入学校骨干教师行列,其余教师被否定。

5、实行骨干教师加分制度

根据《xx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连续三年量化考核优秀者,在评职、晋级、评优,选模以及教师福利(如分房等)考核中享受加分优待。

具体加分办法是:

周期内考核:三个“优秀”,一次性加0.5分。

周期内考核:两个“优秀”,一个“合格”,一次性加0.2分。

其他情形的考核结论,不享受加分优待。

四、管理考核

1、由学校行政、教导处、教科室、教研组联合组成骨干教师管理领导小组。由教科室具体负责对骨干教师进行年度量化考核。

2、骨干教师考评材料必须是由上级教育部门、学校或教研组组织的真实的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3、参加骨干教师考评由教师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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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武冈市中小学校学习实践活动以党员为重点,覆盖全体教职员工,制订出《武冈市中小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目标考核细则》,采用量化考评法,从校长队伍、师德师风、课堂教学、安全文明等方面分别制订了考评方案。学习实践活动总揽学校全部工作,以各项考评检验学习实践活动成效,达到落实科学发展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

一、教育以学校的发展为本,学校的发展以校长为关键,对学校校长进行量化考核

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校长行为,增强校长责任感,促进学校管理,切实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印发《武冈市中小学校长年度科学考核评估办法》,按年度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量化,着力解决校长在办学理念、学校定位、发展思路、发展规划等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问题。每年十月,市教育局组织对全市中心小学以上学校校长进行考核评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学校参照“考核细则及考核办法”对所辖完小、村小的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结果作为确定校长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校长本人的人事档案。如考核评估为“不合格”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决定或报批就地免职;“基本合格”的进行诫免谈话;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就地降职;“优秀”的,作为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并进行通报表扬,优先列为当年评优对象;连续三年为“优秀”的,授予市级“优秀校长”荣誉称号。

二、学校以教师的发展为本,教师的发展以师德为关键,对师德师风进行量化考核

学习实践活动坚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位,大力弘扬勤勉踏实的治学精神、诲人不倦的师道风范,为人师表的高尚品德。为此,印发《武冈市教师职业道德科学考评方案》,从政治思想、热爱学生、业务过硬、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六个方面按月量化考核到人。一月一公布,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存档,并上报教育局备查。年度考核根据月考核累计总分。同时采用加分制,对于见义勇为、评为先进工作者、教育科研成果获奖、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突出等情况进行加分。评定为“优秀”者,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凡为“不合格”者,影响其调资与聘任。并实行定性一票否决制,凡个人发生散布政治谣言,加入非法组织,猥亵、奸学生,**,体罚学生,打牌赌博,乱收费,有偿补课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当年职业道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不能评先、评优、晋级,同时按有关法规对其做出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着力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教师不安心、不乐教、进取心不强、教学水平低、以及“以教谋私”、“家教家养”、体罚、侮辱学生等有损师德形象等问题。

三、教师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学生的发展以课堂教学为关键,对课堂教学进行量化考核

着力从根本上克服教师单纯追求分数、片面追求升学率等错误倾向,把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作为推进教育科学发展的永恒主题,从课堂教学这一主阵地抓起,制订《武冈市中小学校教师课堂教学科学评价要点》,内容包括新课引入、教师表达能力、学生状态、教学手段、教学效果与反馈、作业设计六个方面,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量化评价。同时制定《关于武冈市中小学校教师科学设计作业、批改与讲评的若干规定》,规范作业与考试的设计、作业与试卷的批改和讲评,并量化考核。均按月考核打分,学期学年累计总分,划分等级,与老师绩效工资挂勾。

四、学生以身心的发展为本,身心的发展以教育环境为关键,对校园安全文明进行量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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