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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农村经济发展建议,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机械化水平低,生产效率低。农村经济发展多面临的最大的技术问题就是机械化水平低。一是农村的生产收入少,并且生产能力低,很难引进一些先进的机械用来生产,越不能够大型的机械化生产,农民的盈利更加少,农民更难以摆脱贫困的苦海。很多地区还收、受天然自然因素的限制,地形不适宜使用机械化生产或者是土壤的特征不适合大规模的集约化生产。较低的机械化生产,甚至部分地区只是单纯依靠人力生产,使生产的效率极低,难以满足于平日的生活所需。
一、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对策
1.搭建山海协作工程。该工程是我县为推动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实现区域协调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通过山海协作,我县欠发达乡镇166个新农村建设项目顺利得以实施,农业产业也得到较好发展,欠发达乡镇新农村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同时,该工程资助了我县欠发达乡镇的95名品学兼优贫困生和28个五保户、低保户、孤寡老人。此外,该工程投入20万元对欠发达乡镇的富裕劳动力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和转移,使我县欠发达乡镇的农民走上了脱贫致富的道路,促进了地区间的和谐发展。
2.加大资金投入。资金在整个农村经济发展中是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资金的充足才能够保证各项建设和技术引入的水利进行。对此,平阳县政府加大对资金的投入,协调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其次通过动员更多温商回乡创业,同时也大力支持投资于农村的特色产业建设的“筑巢引凤”形式,先后建成了平阳水头南湖荷花观光农业示范园、革命老区山门雁水生态农庄项目,在这个社会建设美丽农村的大背景下,实现绿色生态产业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
3.加大科技投入。农村科技的投入既可以减少农村的生产人员,还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农村生产的经济效率。平阳县根据新农村建设实际情况,投资540万元,在平阳县南麂镇新码头村和国圣岙村,建立了与宁波大学等单位合作的技术服务平台;研发、集成、推广了厚壳贻贝育苗、保苗及养成,以及大黄鱼围网养殖、新产品开发等关键技术,提升了南麂岛海水养殖整体产业水平;建立了农村科技信息服务网络;改造了村居生产环境,改善了村容村貌。
4.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及生态农业。环保型农业是当今社会追求的主流,环境保护也是时代的客观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对此需要以特色的农业为主,建立一个环保节约型的循环系统化经济。例如,在畜牧业、养鱼业、农业同时发展时,可以合理布局场地,循环利用本来要浪费的资源。首先把奶牛养殖放在高处,奶牛的粪便是鱼类生长的最佳饵料,然后最底处发展农业,养鱼所排除的粪便又是种植中最好的饲料,这样既避免了天然资源的浪费,也避免了动物粪便给环境带来的污染,同时也发展了绿色、生态、无污染的农业。
5.提高农民素质,自主经营绿色品牌。农民的素质提高是保障发展农村经济的重要环节,农民自身的素质提高,可以主动吸引外资,引进先进的技术投入到生产中,自觉发展绿色无污染农业。对此,平阳县依托品牌带动全县茶叶产业的发展,县农业局与茶叶开发场共同开展合作,开发出“平阳早香茶”及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历史名茶“平阳黄汤”等品牌,努力打造一批茶界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其次在加工环节,配备人才、技术、装备、管理作为后盾,在深加工方面形成自身优势,把握并拓展流通环节,不断扩大平阳茶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6.发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在发展农村经济的过程中需要大力提倡发展生态农业,发展特色文化旅游农业、低能耗低污染工业、“农家乐”及乡村休闲旅游业等等具有特色发展前景好,对环境污染小的生态农业。以旅游业带动整个农村的经济发展。以平阳县的真实版“开心农场”为例,该项目一期建设已经完成投资5000万,并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以自然生态环境资源和高科技生态农业为根本,在保证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建设成为面向我县及周边城市,集农业生产、高科技示范、休闲游赏娱乐为一体的生态农业科技园和旅游风景区。将更有力地推动平阳县旅游经济发展,为西部山区乡村旅游大开发提供优质平台。
二、结语
关键词:科技推广;合作经济;小城镇建设
一、构建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当构建主体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该体系的改革目标是:分类改革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通过创新体制和机制,建立起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离,公益性机构、涉农企业和中介组织协调,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结合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新形势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构建是适应市场化要求的由政府和市场共同参与的立体模式。主要组织形式有两种,一是政府主导的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二是市场力量主导的经营性推广系统。公益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主要由农业主管部门、科技主管系统、财政部门、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机构、农业高等院校、部分广播电视传媒等组成。经营性农业科技推广系统在服务主体上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另一类以龙头企业为代表的公司为主体,表现比较明显的是农业产业化中的各种组织形式。充分发挥公益性部门、中介组织、涉农企业3类主体在农技推广体系中的作用。政府及公共部门应将精力集中在公益性的职能上,将经营逐步剥离出来,让给中介组织与涉农企业来承担。并对其在银行贷款、担保等方面进行扶持;对涉农企业应在银行贷款、税收等方面提供政策性优惠。
二、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1、转变观念,正确引导。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是农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作事业仅仅是农民自己的。各级政府要提高对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积极引导广大干部从深化农村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应对入世挑战、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合作事业的发展,要充分认识到扶持合作组织就是扶持农民,就是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的具体体现,以高度的使命感和事业心,放手、放心、放胆地发展合作组织。
2、明确地位,优惠政策。要通过立法的形式尽快确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和合法身份,使其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护。要根据其“以合作为基础,以服务为宗旨,兼顾公平与效益,促进社会稳定”的特点,加大扶持力度,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税费征收、金融支持、工商登记、市场准入、创业辅导等方面给予扶持。政府也要将合作组织纳入执行政府农村经济政策目标的组织体系中,在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组织农业科技推广、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等方面,优选合作组织作为重要实施载体,创造机会发展壮大合作组织。
3、坚持民办,加强监管。合作经济组织不能走政府包办,政企不分的老路,但也不能放任不管。要坚持合作制的性质,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坚持市场竞争的原则,把新阶段的农村合作经济真正办成农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的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和合作组织的要求,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坚持“政府引导,政企分开,民主管理,利益共享”的原则,强化对合作组织的有效监管,促进合作组织推行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真正做到民办、民营、民管、民享。
4、立足特色,兴办组织。一是兴办专业合作社,以特色农产品的专业化生产为依托,把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等专业生产的广大农户有效地组织起来,上连市场,下连农户,形成专业化生产实体。二是发展各类服务型合作经济组织,以服务手段为依托,为农户进入市场提供重要的载体,为农民参与生产、流通提供各种服务,开拓农产品的营销市场,扩大农产品的销售。三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龙头,以利益机制为纽带,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把广大农民组织到产业化经营上来。四是发挥“订单农业”的中介作用,协调和促进“订单农业”的履约和兑现,为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创造条件。
5、创新机制,发展壮大。实践中,要充分整合资源优势,大胆进行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和机制创新。一是在发展合作组织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农村各类生产大户、运销大户和中介人在生产、经营上的优势,利用龙头企业、工商企业在资本、信息、管理上的优势,利用供销社、农口站、科协等部门在人员、场地、技术上的优势,通过组织创新,建立各具特色,符合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的股份合作型、中介带动型和科技服务型合作组织。二是适应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不断扩大经营领域,由单一的种养业向二三产业扩展,由单向服务向综合服务发展,由地域向跨区服务发展,通过服务创新,引导和组织农民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合作与竞争。三是创新合作组织的经营管理机制,通过建立利益分配机制和风险补偿机制,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合作组织规范发展,自我壮大,发挥其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巨大作用。
农村劳动力转移保障体系包括:1、对失去土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失业最低保障制度,对于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应在其过去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期内为农民提供相当于每年土地获益水平的失业最低生活保障;2、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医疗保险制度;3、农村剩余劳动力子女教育保障制度。通过建立一系列有效的保障制度来保证农村劳动力既能转移出去又能站得住脚。
二、构建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当构建主体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该体系的改革目标是:分类改革基层农技推广机构,通过创新体制和机制,建立起公益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离,公益性机构、涉农企业和中介组织协调,无偿服务与有偿服务结合的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应充分发挥公益性部门、中介组织、涉农企业3类主体在农技推广体系中的作用。政府及公共部门应将精力集中在公益性的职能上,将经营逐步剥离出来,让给中介组织与涉农企业来承担。政府应对3类主体采用不同形式分类扶持:对公益性部门(如农技推广部门)应增加事业费,保证推广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配合农技推广项目经费来扶持;对中介组织(协会与合作经济组织)应通过政策措施促进其发育,明确其法律地位,并对其在银行贷款、担保等方面进行扶持;对涉农企业应在银行贷款、税收等方面提供政策性优惠。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与检疫体系可以根据国情建立两套农产品药物残留检测体系:一套是针对出口农产品的药物残留检测与检疫体系,其目的是打破发达国家对我国出口农产品的绿色壁垒。政府主管部门可以从国外进口最先进的药物残留检测与检疫设备,派技术人员出国学习最先进的检测技术,确保检验检疫部门在检测与检疫设施、方法和手段上赶上国际先进水平。另一套是针对国内销售农产品的药物残留检测体系,其指导思想是方便、快速与低成本,以便在各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药物残留检测点,对进入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进行强制性药物残留快速检测,通过市场准入制度来提高国内销售的农产品质量。
四、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日前我国各地已建立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蔬菜、水果、花卉、木材、水产品、畜禽产品批发市场,基本上都是现货交易市场,市场容量小,成交量少,市场发育程度低,交易手段落后。不少农产品市场处于“集贸市场”的水平,交易分散,透明度低,市场影响力小。因此我国还需要逐步建立一批上规模的农产品中转市场、拍卖市场以及期货交易市场。从供应链的角度构建农产品物流平台,通过标准化与信息化来提高农产品流通的效率。
相比之下,粮食市场流通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缺乏竞争与效率。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主要粮食经营部门政企不分,规范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仍未建立起来,粮食宏观调控体系不够完善。粮食市场流通体制的改革方向是:1、理顺关系,实现政企分离。国有粮食经营部门应定位于企业,而不是政府行政命令的执行者与执法者。通过政企分离将国有粮食系统分解成负责粮食市场宏观调控职能的粮食行政管理机关和独立经营的粮食经营企业2个系统。让国家粮食储备局与粮食经营企业完全脱钩。
2、健全粮食风险调控机制。粮食风险调控机制包括粮食预警系统和储备粮干预系统。建立粮食预警系统的目的是及时掌握国内外粮食生产、供求、价格的变化信息,及时对市场情况作出分析和预测,这对政府宏观调控市场、防止过度波动、促进合理的价格形成具有重要的作用。在储备粮干预系统中,要具有足额的粮食风险基金和合理的储备粮规模。做到储备粮实实在在、吞吐及时、购得进销得出。还要善于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调节国内粮食供求。
3、规范市场管理,搞活粮食流通。完善粮食市场准入制度,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允许具有一定注册资金、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的各种经济主体从事粮食收购、批发、加工和零售业务。建立健全中介及服务组织,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仲裁机构、资信评级机构、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商标机构等。在推进销区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同时,也要逐步推行粮食主产区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关键词 农民合作组织;功能;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 F321.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05-0321-01
农民合作组织介于市场与农户之间、政府与农户之间,其将弱小农户组织起来合作经营,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生产成本、统一生产标准、统一销售渠道、抵御市场风险,对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个体的农民无法及时了解市场行情,调整生产活动,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而农民合作组织可以把分散经营的农户整合起来,有计划地组织生产和销售,通过规模经营、标准化生产降低市场风险,降低成本,增加收益。
1 农民合作组织的主要功能
1.1 组织功能
农民合作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将分散的农户与专业村联接到一起,通过农业生产合作扩大农业经营规模,规范农技标准,提升组织化水平,提高农民的市场主导地位。
1.2 载体功能
农民合作组织目前不仅是组织者和中介,其功能范围正逐渐向产前与产后扩展,建立多种经济实体,将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为兼具社区性与专业性的产业系统化组织。
1.3 服务功能
农民合作组织为农民提供农业生产不同阶段的有效服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当前我国农技推广体系尚不完善,而农民对于生产中各阶段的农技服务又有迫切需要。农民合作组织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系统中的关键单元正发挥其特有的社会服务功能[1-2]。
2 县级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合作组织规模小。90%的组织规模都较小,组织化程度低,带动力不强,服务功能弱,达不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的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数量。二是合作组织内部管理不规范、决策不民主。大部分合作组织有章程但不规范;缺乏具体的议事、监事等制度;缺乏财务管理和监事等机构;凝聚力不强,合作意识不强,只愿利益共享,不愿风险共担;缺乏利益分配机制和风险承担机制,保证不了合作社农民的二次返利分配权。三是缺少能人带动。领头人专业化水平不高,对市场需求把握不准,严重缺乏综合能力强的专业性人才。
3 农民合作组织发展建议
3.1 坚持《合作社法》的法定原则
一是坚持农民经营主体原则。巩固、完善土地承包制度,扩大农民的生产经营独立权,保障农民个体户的资产分配等相关权利。保证农民因承包耕地而获得的孽息权、承包权和合作二次返利权。二是坚持农民加入与退出组织自愿原则、农民合作组织农民自主管理的原则以及农民自主经营、自主生产、自主发展的原则。三是鼓励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组织[3-4]。
3.2 设置机构,明确职能,统一管理
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管理机构,《合作社法》规定由农业行政主管单位管理其运行,政府应将农民合作组织的管理作为一项新的职能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要设立相关机构专门负责农民合作组织的管理工作。
3.3 制定优惠政策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扶持农民合作组织的优惠政策,带动农民合作生产的主动性。二是对农民合作组织实施税收减免。对登记在册的农民合作组织通过向农民提供各项技术支持和劳务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销售自产农产品及简单加工的自产农产品,可免征增值税。三是加强对农民合作组织的资金支持。财政机构增加支农资金的分配份额,保障各级农民合作组织的正常运行。银行、信用社等金融部门积极给予信贷支持,提供各种低息贷款。四是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优先立项。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提出的项目,经专家论证,凡是市场前景好、积极效益显著的,应优先考虑。五是允许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与本专业有关的生产资料,包括种子、苗木、肥料、农药等,支持农村专业经济组织创建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合作社市场的产品。
3.4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把人才培养作为发展农村合作组织的硬件来抓,尽快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新型农民,引导他们牵头兴办农民合作组织。
3.5 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强化信息服务
各级财政列支专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信息网络建设。农业管理部门建立统一的网络信息平台,设立专门的农民合作组织联系网,实现各级各地区各类农民合作组织网络连通,保障信息互通,促进农民合作组织发展。
4 参考文献
[1] 卢昌军,周志斌,曾建民,等.湖北省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2005(11):2140-2141.
[2] 曾志娟.宜宾市农业产业组织发展研究[D].重庆:重庆师范大学,2007.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济发展 作用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650(2016)03―0023―01
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对于实现伟大中国梦,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国家更加专注于农业组织化建设,特别强调加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此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双阳区政府积极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充分的肯定,助推“三城一区、幸福双阳”建设进程,为双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做出了积极贡献。
1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1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推动农民快速致富
农业专业合组织是一种秉持农民自愿的原则,生产方式和经营分配管理采取合作制度的经济合作组织。此组织能够充分同现阶段的农村经济条件、以及特有的农产品相结合,将特色农产品作为合作基础,并且对农产品进行进一步深加工,进而将农业生产同当地市场合理结合起来,最终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下平稳运转。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带动本地区农产品的销售数量,同时能够实现城乡文化需求的互换,满足各层所需。在实际的农产品交易市场中,能够加强各项科学技术的交流,丰富农民知识掌握程度,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随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不断完善发展,市场会更加活跃,农民技能会更加牢固,农民收入会更加增多。
1.2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有助于强化社会化服务功能
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能够有利于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对现阶段的农村经济组织,进行重新的塑造和创新,在市场、农民、以及政府三者之间架起一座有效的沟通桥梁。首先,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能够发挥工作职能,实现对农民的指导和引导,将国家惠民政策和产业政策具体落实到每一环节,避免出现生产中的无序性和盲目性;其次,农民可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影响下,将自身需求及时有效的想政府反映,同时能够及时获取政府的有效答复,以及相关农业政府和科技方法等信息,进而有利于实现政府对农村经济的针对性、以及实施性调控。合作组织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性和合作性,有效将农民和市场连接起来,加强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使双方能够优势互补,进而将服务覆盖所有的生产、流通阶段。
1.3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农产品形成规模效应
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能够积极利用闲暇时间,对国家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和方针进行解读和学习。在学习阶段,农民可以相互交流探讨,以此提升自身农业科学知识,同时能够帮助农民及时了解市场动态,进而找寻处促进农产品销售、以及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拉近农民之间距离,帮助农民掌握市场营销信息、以及农业种植技术,以此扩展农民视野。
1.4建立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现阶段的农业生产,必须做到与时俱进,满足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加果农业发展无法同市场经济具有一致性,将会限制农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提高农民的实际经营手段,对促进农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但是由于农民力量有限,只有充分结合所有农民的力量,加强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才能提升农民抗风险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在于,在农民进行生产的基础之后,对农产品的经营活动全权负责,将所有农产品进行统一销售,以此帮助农民获取更多的经济价值,以此提升农业的整体经营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帮助按照市场行情进行农业生产,防止出现生产的盲目性,使农民处于经济发展的有利位置。
1.5建立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规模经济的需要
度,比较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趋势,有利于农业的向前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此种制度在一些方面具有局限性,不利于中国农业的发展。家庭联产承包制,以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能够提高农民的生产热情,但是由于产量有限,在经济收入方面不够理想。因此,可以采取规模化经营,农民的自有土地由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掌管,负责统一的经营和管理,有利于实现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专业化,有利于提升土地使用率,保证农民收入。
2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几项建议
2.1双阳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重视起来,将核心设定在《农村专业合作社法》上,严格规范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推动其发展。将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作为基础,将主导产业视为纽带.以“民办和民营以及民受益”作为中心原则,对“基地+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进行推广并实施,依据各地不同的有利条件,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中心放在特色农业的发展和优势资源的创办上,鼓励各地农民加入到专业合作社中去,并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共同建设专业合作社。
2.2重点关注培训方面,将培训基地的建设提到日程上来,对农民合作社社员的培训学习加紧完善。
2.3提高农民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尽量发挥各个社员职能的作用。依照各个专业合作社不同的特色,将对应的组织结构建立起来,并保证该结构具有合理的运行和决策机制。
2.4在政策方面,要将扶持力度加大,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的法律素养。此外,因现阶段,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处于发展阶段,所以要给予合作社宽松的环境。并且国家相应的法律应对农村专业合作社进行保护。因此,增加政府的扶持力度和提高社员的法律意识是十分重要的。
1基本情况
2015年我县新增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33162亩,总面积达到345192亩,总体来讲全县的土地流转表现以下特点:一是流转价格。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的价格为每亩每年800-1400元,平均价格为950元。我县以兖梁公路为界,兖梁公路以南土地流转价格要高兖梁公路以北每亩每年约200元的土地流转费用,汶上县城周边的土地流转价格要高于远离县城的乡镇,原因是兖梁公路以南的乡镇以及城中村、城郊村经济较发达、水利条件好、交通便利,便于生产和运输。二是流转用途。今年流转的土地中,用于种植经济作物的2793亩,用于种植粮食作物的2386亩,用于农业旅游项目的357亩,用于“非农”项目的834亩,占比分别为43.85%,37.45%、5.6%、18.7%。如义桥镇吸引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土地,大力发展高档苗木、精品苗木和乡土苗木,该乡镇流转新增土地,多数用于苗木种植,三是流转期限。1至10月份流转的土地中,流转期限在2年以内的为1564亩,占比为24.55%,去年同期流转的农地中期限在2年内的2486亩,占比为15.9%。如康驿镇今年同期流转土地面积为462亩,流转期限在2年以内的为117亩,占比为25.32%,去年同期流转土地面积为968亩,流转期限在2年以内的223亩,占比为23%。原因是:土地种植成本增加过快,部分土地转入方存有短期获取最大利益的想法,土地转出方则希望土地流转价格能够逐年提高,因此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的年限有所缩短,流转期限在2年以内的土地流转面积有所增加。
2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土地流转的环境不够宽松。一个表现是,部分乡村干部对农村土地流转的认识还是比较模糊,往往对土地流转缺乏必要的干预和引导,让其放任自流的去发展威者是在工作中定位不当,行政干预过了头,出现“缺位”、“错位”和“越位”:另一个表现则是由于我县的工业化和城镇化相对滞后,农村土地转出户的就业环境仍然不够宽松,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依然很有限。
二是农民的旧习惯仍然根深蒂固,土地转入方流转土地比较困难。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县每年都有近30万的农民外出务工和经商,在这些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中,仍有少数农民的恋土情节还很深,宁愿将土地交由自己的亲戚、朋友无偿代种,或者为了不撂荒土地以每亩每年200-300元的价格让邻居代种也舍不得将土地流转出去,这就使得一些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难以成片流转农民的土地,从而实现土地的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种植和经营。
三是监督管理措施力度不够、相关政策不具体。各级农业主管部门都要求要合理的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但是制定的相关政策比较原则,不够具体。而且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在农村土地流转的程序、手段、纠纷调处和档案管理等方面都缺乏统一的规定,都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来对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意见和建议
一是积极引导农民流转土地,加强政策宣传,解决农民的思想顾虑。我县受各种历史条件以及社会环境的制约,农民的依赖思想和恋土情节由来已久,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来说都不是说放下就能够放的下的,社会保障措施的不完善不健全,农民外出就业机会的减少和不稳定、以及农民的种种担心都是非常现实的。所以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工作,让农民能够充分地了解政策,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让农民能够了解我国的基本国情一人多地少,必须要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提高粮食的产量,保障全国13亿多人口的吃饭问题,认识到现实的社会条件下,必须要通过土地流转来进一步实现现代农业的科技化、生产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和机械化等。
(一)粮食生产保持平稳发展,主要农产品产量持续增长
“十一五”以来,山西省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在43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2006―2008年首次连续三年突破百亿公斤,其他农产品产量大幅度增加。2009年遭受多年不遇的严重春旱和初冬雪灾,全年粮食总产仍达94.2亿公斤,为中等年景水平。园林水果、蔬菜全年总产分别达到38.3亿公斤和89.3亿公斤,同比分别增长12.6%和4.7%。肉、蛋、奶全年总产分别达61.1万吨、75.3万吨和72.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1.7%、22.2%和6.3%。
(二)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
全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继续推进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中南部无公害果菜经济区、东西两山干果杂粮经济区建设,启动实施了大同、晋中、运城三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玉米丰产增粮、规模健康养殖、高效园艺建设、农产品加工增值“四大工程”,实施了2000万亩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规划建设了一批优势农产品产业区、产业带和示范基地县,初步形成了粮经牧加协调发展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启动实施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13”工程,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目前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已发展到4200家。通过重点抓300个示范合作社建设、分批开展合作社带头人培训等措施,着力提高合作社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山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连续两年保持了在全国领先的势头,注册总数达到20945家,比上年增加8173家,增长64%。通过加大投资力度,支持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了种养业良种繁育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方面的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力度,组织开展了科技进村入户万人行动,以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体培训为重点,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步伐。
(三)大力实施兴水战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
2007年实施兴水战略以来,通过全力推进应急水源、农村饮水、农田灌溉等六大工程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2009年,引黄北干线引水工程开工建设,应急水源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全省实灌面积2009年突破1610万亩,创历史最好水平。积极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首都水资源规划项目和淤地坝建设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06年以来,4年解决了872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2009年解决了272万人。
(四)积极推进“2+10”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是“2+10”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进展顺利。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自2008年启动以来,集中实施汾河中下游河道生态修复、水土保持调蓄淤地坝、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汾河源头移民、河流水质监测能力建设等“十大建设工程”,并扎实落实“四大整治重点”,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是林业生态建设取得新进展。积极争取国家投资,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全力推进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积极做好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已选择确定10个试点县上报国家。继续实施省级造林绿化十大工程,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09年完成营造林530万亩,造林绿化步伐进一步加快。
(五)全力实施“五个全覆盖”工程,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
2009年,村通水泥(油)路、中小学校舍安全改造、村卫生室、村通广播电视、农村安全饮水等农村“五个全覆盖工程”深入推进,至年底两年全覆盖实现程度达67.5%。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重点支持了新农村试点村和重点推进村建设,加大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农村沼气富民工程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至2009年底,2000个重点推进村中95%完成村庄规划和“四化四改”建设任务,有70%以上的村形成比较明显的主导产业,“一村一品”发展势头良好。推进县域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至2009年底,全省共编制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50个,小城镇总体规划564个,全省115个农业县全部完成了县域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进入了“示范带动、连片建设、整体推进”的新阶段。
(六)大力繁荣农村经济,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在深入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不断提高农业效益的同时,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在全省农村启动了“零转移就业培训计划”,积极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2006―2008年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20多万人,劳务收入占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以上,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以“两区开发”为重点,继续抓好整村推进、移民搬迁、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产业化扶贫工作,2006―2008年共解决了65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移民搬迁15万人。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完善和强化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措施,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2006―2008年累计对农民的直补资金达到37亿元。全方位的工作措施促进了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09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244元,比2005年的2891元增长46.8%。
二、当前山西省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生态环境制约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脆弱是山西省情的一个基本特点。同时,随着煤、焦、铁等资源型产业快速发展,耕地、水、植被等资源又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或污染,更加剧了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二是农业生产的资源约束更加突出。山西省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差,水资源紧缺,人均水资源298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土壤瘠薄,60%的土壤有机质含量在1%以下。水土流失严重,全省水土流失面积10.8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9%,是全国水土流失严重的省份之一。三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趋势尚未得到扭转,农民增收后劲不足。山西省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由2005年的6023元上升到2009年的9752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5年的3.08∶1上升到2009年的3.3∶1。同时,目前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依然偏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空间有限,而一些制约农民增收的体制还没有消除,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四是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尽管近几年政府新增财力向“三农”大力倾斜,但与新农村建设的投资需求相比仍严重不足,“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三、进一步促进山西省农村经济转型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全力支持三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513工程”建设,推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一是积极推进大同、晋中和运城三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抓紧制定出台切实可行、操作性较强的扶持政策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并抓好落实。按照批复的规划,认真对接项目,明确管理程序,做好省级专项扶持资金的落实。努力做好与国家正在着手启动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粮食增产项目、节水改造项目,及其他支持服务体系项目的对接工作,力争取得国家更多的支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尽可能将林业、水利及农业支撑服务体系项目向示范区倾斜,推进三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起好步,并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围绕“513”工程,加快农业产业化体系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意见》提出的各项有关扶持政策措施,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工作,特别是落实省级扶持资金,并引导、督促各市、县落实地方配套资金。进一步完善政府资金支持龙头企业的方式,增加对社会投资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以及对基地的带动作用。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支持雁门关生态畜牧经济区、中南部水果蔬菜和东西两山干果杂粮等三大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大力发展山西的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积极引导企业进行股权改革,完善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大力发展各种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行业协会,以农业组织化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完善农产品流通网络和农业信息服务平台。三是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推进农科教结合和农业科技创新,建立新型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四是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综合利用投资、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手段,支持种养业良种繁育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动物防疫体系、动植物保护体系和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公益职能,创新服务方式,支撑农业产业健康发展。
(二)大力推进“2+10”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继续做好“2+10”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牵头协调工作,确保全省重点工程顺利实施。一是尽快完成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部分实施项目的调整工作,并增加投资加快干流坝路林一体化项目建设,足额落实市、县配套资金,加快实施“十大建设工程”和“四项整治重点”,确保年底前完成近期工程治理目标任务。二是继续加大力度推进十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太原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力争2010年各项工程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继续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是结合粮食增产工程的启动实施和三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2010年山西省应继续加大100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和2000万亩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工程的投入,并做好与国家旱作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衔接工作,发挥整体效益。二是加快应急水源工程和引黄北干线工程建设进度,并积极配合国家投资,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夹马口、大禹度等10个大型灌区和部分中型灌区的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力度,新建一批节水灌溉园区和集雨灌溉工程,启动实施西山提黄灌溉工程,扎实推进以淤地坝为主的水保生态建设,加快研究制定山西省水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规划,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四)实施生态兴省战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一是继续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和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努力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建设和治理任务。二是加大黄土高原地区综合治理试点和国有林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2010年启动实施。三是继续抓好以“身边增绿”为主的省级造林绿化工程和管护工程,并合理安排省级投资,发挥好投资效益。四是配合林业部门,推进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改革工作,从机制上解决森林和林地的管护问题。
(五)全力支持“五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着力解决民生问题
一是继续全力以赴做好农村“五个全覆盖”工程的牵头、协调、服务工作,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加大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年内各项任务的完成,并建立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二是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与国家项目的对接工作,争取国家更多的资金支持,并做好争取下一轮国家项目支持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全面完成“五个全覆盖”的同时,围绕新农村试点村和重点推进村,继续加大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投资力度,加强农村沼气项目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抓好新农村建设,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夯实基础。
(六)以推进小城镇和民营经济发展为重点,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步伐
一是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继续加强小城镇建设,重点发展县城和部分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充分发挥辐射周边农村的功能,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培育小城镇主导产业,繁荣小城镇经济。
二是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围绕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和就业两大任务,突出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园区建设三个重点,加大力度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多途径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尽快培育和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服务业,加快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三是加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力度。特别是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和行业准入门槛政策限制对山西省资源型中小企业的影响,积极引导停产或转型的资源开采型企业投资建设现代农业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增强农业竞争优势,增加农民就业机会和农民收入。
一、充分认识扶持农村经济协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农村经济协会是指县、乡、村三级区域内,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水利、粮食、经贸、科技、供销等领域的行业性社会团体,它是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是农户、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大市场连接的桥梁和纽带。党和政府对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工作高度重视,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经济协会的地位和作用,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这个中心环节,大力扶持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充分发挥农村经济协会的作用。要把扶持发展农村经济协会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出成效。
扶持发展农村经济协会工作,要以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科学规划布局,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协会快速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农村经济协会在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在2004年全面完成现有农村经济协会的复查登记和备案工作,到2005年基本建立地域和行业全面覆盖的农村经济协会组织体系。同时制定、完善、落实扶持发展措施,培育一批运作规范、活力充足、作用突出的示范农村经济协会,提升农村经济协会的整体水平,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搞好服务,优化农村经济协会发展环境
民政部门作为登记管理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强化服务意识,搞好农村经济协会登记管理和规划发展工作。适当放宽登记政策,认真做好复查登记工作,依法确立和维护农村经济协会的法人地位。适当放宽注册资金、会员数量、办公场所、业务主管单位、专职工作人员等标准要求,减少批准筹备环节、减少公告环节、减少登记费,降低门槛,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农村经济协会依法设立提供便利条件。统筹规划,调整结构,建立完善农村经济协会组织体系。本着有利于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原则制定农村经济协会发展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搞好培育发展工作,对已有的农村经济协会进行合理调整,逐步达到农村经济协会结构科学、布局合理、发展有序。
业务主管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农村经济协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农村经济协会的行业主导作用和组织协调作用,把农村经济协会作为实施涉农政策的渠道和组织发展农业生产的主要依托。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水利、科技、供销等业务主管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引导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建农村经济协会,充分发挥其开拓市场、协调生产的作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把适宜由农村经济协会行使的职能委托给农村经济协会,促进农村经济协会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强化扶持发展措施,推动农村经济协会快速发展
农村经济协会是农村经济改革中产生的新生事物,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农村经济协会的健康发展提供必要条件和切实保障。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培育发展农村经济协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注重发挥其在招商引资、经济协作等方面的优势;物价部门要在农村经济协会收费项目的核准、收费许可证的办理上给予指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经济协会举办经济实体,并在农村经济协会办理农产品商标注册等方面给予有力指导;各级税务部门应积极向农村经济协会及其兴办的经济实体提供纳税服务,并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贸易、供销、粮食等部门要引导农村经济协会发挥农产品流通和贸易方面的优势,支持农村经济协会发展优势产品和开拓国内外市场;科技部门要把农村经济协会纳入“科教兴农”战略,优先提供科技服务,引导或委托其开展科技社会化服务。在农村经济协会自身发展方面,允许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允许在异地设立办事(代表)机构、允许跨地域发展会员、允许办企业、允许依法广泛开展经济活动。
为了切实解决农村经济协会经费不足、活力不强的问题,各级财政、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对农村经济协会特别是致力发展优势和新兴农产品的农村经济协会给予资金支持。
四、农村经济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服务功能和协调作用
各级民政部门和农村经济协会业务主管单位要增强服务意识,指导农村经济协会开展规范化建设,使其逐步成为组织结构完备、自律机制健全、功能作用到位的独立社团法人组织,并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农村经济协会作为农村的重要社会中介组织,要以服务为宗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活动,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和协调,为农民、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提供服务,切实维护行业、农民、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在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农业生产资料的规模化购买、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方面发挥协调和服务作用,同时,要进一步发挥在政策咨询、信息交流、招商引资、扶贫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要注重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设身处地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为促进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繁荣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