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4 09:18:50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程序,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关键词:基础管理 养老保险 效果
社会保险是员工薪酬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养老保险又是社会保险的重中之重,养老保险工作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如何提高个人账户的准确率、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如何提升离退休和在职员工对养老保险工作的满意度,人力资源部社保组在实际工作中逐渐摸索出一条规范化管理,做实做强基础管理的新路子。
一、概况
我公司的养老保险是逐步发展起来的,养老保险1998年由原来的铁路系统行业统筹移交到地方管理,养老保险登记、变更、年审,养老保险费的申报、缴纳,养老金的结算、拨付,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建立、数据录入、打印《对账单》及日常管理,退休待遇审核,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具体业务,全部由公司社保对河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办理。当时养老保险业务的管理状况是:
1、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没有具体、明确的工作流程,随意补缴,私改账户等情况时有发生,管理混乱。
2、养老保险经办人员各有分工,但没有统一的工作标准,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没有明确的工作权限,易导致人为的随意性,难以形成规范的管理。使经办人员陷入复杂的事务圈和各种矛盾的漩涡中,终日忙得不可开交,但正常的业务却进行的很慢,并且很难有充足的时间和更充沛的精力研究工作改进和关注养老保险的发展。
针对这种现状,如果不采取积极的措施,没有一种规范、精细的管理手段,必然会造成工作的疏漏。在公司领导的重视和领导下,人力资源部认识到,只有狠抓规范化管理,做实做强基础管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社保面临的问题,开创养老保险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要措施
人力资源部综合考虑养老保险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各种影响因素,积极借鉴西方先进的管理经验,通过业务流程的反复重塑和再造,实现了养老保险管理规范化、精细化。
1、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人力资源部社保组依据岗位职责制定了《社保主要职责和工作目标》等管理制度,明确经办人员的具体责任,同时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积极参考经办人员的意见随时修改、完善,提高了经办人员对管理制度的认同度并促使其主动遵守。
2、设计详细的业务流程。对外以河北省市社保局社会保险规范化业务操作内容为依据和标准,对内与公司相关管理流程衔接,设计或重新梳理养老保险业务流程8项。流程中的每个步骤和操作程序都经过反复讨论,分析研究,并通过了一段时间的试运行。经过多次上下反复讨论修改,编制出了流程清晰,环环相扣,责任明确的业务流程程序,明确了养老保险的每项业务所涉及部门的职责,使经办人员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过程清晰。
3、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养老保险管理涉及到离退休员工管理、个人账户管理、遗属管理等,数据量大且复杂,为了便于与河北省社保局“保险之星”软件接口,社保部门建立起多个VF数据库管理相关信息,并组织人员编写与业务流程相对应的数据库管理程序,方便经办人员操作;同时,经办人员全部自学了VF的相关课程。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养老保险数据库规范、统一、真实、准确,维护和保障了公司员工合法权益。2008年,公司引进了SAP—HR系统,社保组积极配合,使SAP系统中社保数据准确全面,社保业务流程科学顺畅,实现了新老管理方式的顺利对接。
4、制定考核反馈办法。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实施后,还要抓好考核和反馈。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问题,对相关经办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修正相关业务流程,避免相同问题的再次发生。
三、几点体会
1、要经常研究养老保险业务变化动态。一方面,养老保险政策性强,要敏锐注意政策变化,并随时变化调整相关业务流程及工作标准,与政策始终保持一致;另一方面,随着公司的高速发展,公司内部管理也在变化,要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保持公司内部业务流程顺畅。
2、业务流程设计和重新梳理要逐步推进,注重细小环节。设计和梳理工作流程,对于繁琐复杂的工作,应一步步来。一是要认真修订和审查岗位职责,把岗位职责落实好。二是制定的业务流程和工作标准即要实又要严格,真正成为每个经办人员今后工作的统一航标。三是要注意结合实际,力求实效。要保证制定的工作流程没有纰漏,经办人员正常执行业务流程时不会出现偏差和错误。
3、真抓实干,不走形式。要注意调动经办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别是在推行的初期,要让每位经办人员参与到业务流程的设计中,每人都要重新修订岗位职责,根据岗位职责制定好岗位工作标准,最后将工作内容及标准程序化。通过修订和制定标准,让每名经办人员受到责任教育。
4、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公司社会保险管理的发展。完成养老保险后,社保部门又把这种方法推广到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管理中,由于养老保险的工作扎实,使得推行的过程很顺利,全面提高了公司社会保险工作的效率,完善了社保管理机制。
四、实行效果
通过几年的努力工作,养老保险管理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1、经办人员的素质得到了提高,完善的业务流程和考核机制,使每名员工都明确自己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减少了推诿扯皮现象,责任心大大增加并增强了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2、主管领导管理轻松。因为员工实现了高自觉地工作,这就使主管领导不用再钻到业务堆里处理日常事务,腾出了更多的时间考虑其它问题,从而为加强社会保险其他管理腾出了精力。
3、提高养老保险管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通过这一系列的管理措施,提高了个人账户的准确率,加快退休审批等业务的办理时间,保障了员工的权益。
参考文献:
1、建立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的财务核算制度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负债及实际结余反映不够全面准确,风险预警作用弱化建立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的会计核算,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作为确认收入和支出的条件,最大的欠缺是反映的支出不全面。主要表现在没有将已发生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支出项目列入支出,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谨慎原则。如由定点医疗机构垫支的参保人员发生的应由医疗统筹基金、个人账户基金支付的费用以及个人账户的应计利息等等;这部分支出被称为“隐性债务”。“隐性债务”在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和报表中得不到反映,只有在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实际结算和年终个人账户计息时才能体现支出,致使医疗保险基金的会计账务和报表不能全面准确记录和反映医疗保险基金的负债及实际结余情况,人为地增加了基金超支的风险。
2、基金财务信息可比性差,容易误导管理者收付实现制以资金实际收付作为经济事项会计确认、核算的前提条件,不考虑基金收支的均衡性特征,使不同时期的基金收支很容易受到延期缴纳、延期结算等人为因素的干扰。如:企业因破产等原因一次性预存的医疗保险费及部分企业按季度或年度预交的医疗保险费一次性计入基金收入;又如: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延期结算支付,也并不象会计核算中记录的那样没有发生支出等等。一方面是使会计核算记录的收入和支出严重失真;另一方面是使当期记录的收入与支出不匹配,从而使会计核算记录的收支数据在不同会计期间畸高畸低,致使会计核算无法为财务信息使用者提供准确的当期盈亏,更无法对不同会计期间的财务成果进行比较。
3、编制会计记账凭证工作难以完成会计制度规定:对于经办机构征收的确定归属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实际业务工作由于涉及到职工个人缴费监管及个人医疗账户的分月注入计算,特别是赖以监管职工个人缴费的工资管理系统还没有与医疗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形成有效的对接,将收缴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分配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难以按月及时准确的编制会计凭证。集团公司职工医疗保险实行“统账结合”模式,已经运行12年,参保职工从1998年医疗保险改革以来,参保职工近6万人,参保单位50多家。参保人员在统筹区内全部实现持卡就医、购药,医疗费用实行网络结算。定点医院18家。随着参保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的不断增加,基金征缴量和医疗费结算、报销量相应增加,财务核算工作量猛增,虽然实现了会计核算电算化,但每月财务人员需手工录入多笔业务记录,不能自动共享业务数据,效率低,准确性差。
4、财务账面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结余与业务明细难以核对会计制度规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支出”均应按收入种类、支出去向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每一位职工设置“个人账户”明细账。此项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面对近六万参保人员是难以实现的,一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只能依靠业务程序中个人账户收支流水明细代替财务明细账。而业务程序每日上传的个人账户支出随时发生变化,个人账户注入根据新增参保人员的情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在业务管理程序与财务核算程序没有一体化运行的情况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总账与明细账定期核对的工作整体滞后。
二、医保基金会计核算改革建议
1、医保基金核算向权责发生制转换
采用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可以避免收付实现制在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工作中的诸多不足,增强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核算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客观地反映运行状况;还能有效地将医疗保险基金的运行绩效与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经办机构的责任联系起来,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医疗保险基金现在和未来隐性债务的信息,增强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信息的完整性、可信性和透明度,正确反映医疗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为社会保险管理机构规避基金风险、实施稳健运作、制定长期的发展政策提供正确的指导。此外医疗保险基金改用权责发生制核算,对大宗的医疗保险费预收预支进行日常核算将更具合理性,可以有效地排除偶然因素对核算准确性的影响。
2、改革预收、延期支付项目的核算方法:
(1)对企业因破产等原因一次性预存的医疗保险费,实行递延确认收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暂收款;(2)按期分配时,按本期分配额借记:暂收款,贷记: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等各收入科目。(3)对已经发生但延期支付的支出项目,先确认支出,借记: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支出、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等支出科目,贷记:暂付款;(4)实际支付时,借记:暂付款,贷记:银行存款。
3、改革“待转保险费”科目核算方法
“待转保险费”科目根据能否确定归属建立明细账户,将经办机构征收的确定归属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待转保险费”——已确定归属科目,月末根据业务程序分配数统一转入各分配账户。
4、稳步推进医疗保险业务软件与医疗保险财务软件的一体化运行通过与医保业务软件供应商协调,按照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的口径生成数据,自动生成医疗保险业务相关单据,根据医疗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制度规定,设定会计分录生成规则。直接引用医疗保险业务相关单据生成会计凭证,实现医保业务软件与财务软件的一体化运行,提高业务与财务的协同效应,提高医疗保险财务核算的工作效率。
5、拓展医疗保险财务分析的深度
【关键词】社会保险 档案管理 规范标准
社会保险档案是社会保障管理的重要对象,可以全面反映参保人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社保待遇的真实情况。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化,保障范围的越来越广,如何做好社会保险档案工作,已成为社保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笔者结合自己的实践,就如何做好社保档案工作谈一些粗浅的见解。
一、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1)加强社会保险的档案管理,是深化社会保险改革的需要。随着社会保险改革的逐步深化,“单位人”势必要变成“社会人”。社会保险部门不但要履行社会保障的责任,同时还要承担起对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与管理职能,如此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若无完整准确的个人资料记载,即安全有序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社会保险部门的工作就会陷入困境,甚至会影响到社会保险改革的进程。
(2)加强社会保险的档案管理,是社会保险业务本身的必然要求。一个参保人从办理参保手续到离退休以及中间失业等享受社会保险的各项待遇,要经过诸多环节。在办理参保手续时,首先要填写保险卡及个人详细情况表等,作为最原始的资料存入个人档案,其后要不断缴纳社会保险费、划拨个人账户、计算利息,有时还要对缴费比例、缴费基数及养老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伴随人才的合理流动,还要办理保险关系转移和基金的转入转出手续等,这些详细的个人档案记载,就成了今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参保人的切身利益。
(3)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有利于社保部门提高业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实际上是对业务工作进行有序的梳理和有效的归纳。对已完成的业务工作进行回顾整理、总结,从中找出经验教训,将对正在进行或进一步开展的工作提供良好的借鉴和推动。可以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各项统计数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提高办事效率。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利用是我们做好社会保险工作的前提条件。
二、目前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现状
(1)对社会保险档案重视不够。由于社会保险档案数量巨大,工作环节繁琐,加之有关领导的不重视,对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缺少相应的软硬件投入,人员配备、经费不到位的情况,在全国普遍存在,有些部门没有专门的档案室,该归档的档案没有归档,档案随意保存、丢失的情况比较严重,部分业务人员也存在概念不清,认识不高的问题,认为当前的工作都忙不过来,哪有时间去整理档案资料,档案意识淡漠。
(2)社会保险档案多头管理。管理不统一。社会保险档案由于涉及的面比较广泛,在我国不一样的类别社会保险档案分别归属不一样的部门管理,形成了多头管理问题,造成不一样的档案分属不一样的部门,各部门之间资讯沟通困难,一个人的保险资料分别保存在不一样的机构, 不少社保经办机构不遵循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综合档案室只保管文书档案,其余业务材料都存放在业务科室。且管理办法各异,没有一个完整的档案资讯中心能够查询到一个人的全部社会保障档案资讯。
(3)缺乏专业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标准和规范。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缺乏国家标准,造成社会保险档案的各地管理办法不统一。在社会保障档案的不一样专业类别中,管理的规范和水平也不一致。哪些资料需要整理归档,如何进行整理归档;哪些资料不需要归档,如何销毁;哪些资料需要分类、分级管理;哪些资料需要集中统一管理,如何管理;客观上没有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和工作秩序。主观上也需要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
(4)手段落后,管理水平低,跟不上社会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快节奏。近两年随着社会保险业务量的逐步加大,有的社会保险机构实施了档案的微机化管理,但由于软、硬、人三者没有实现有机结合,有的缺乏相应软件,有的缺乏专业人才,因而未能发挥出应有的效能。大部分社会保险机构仍然延用过去手工操作的陈旧管理模式,效率十分低下,查找资料费时费力,搞数据统计更为艰难,直接影响了工作的进展。
(5)社保档案人员业务培训少,业务水平亟待提高。社保经办机构对档案人员的业务培训较少,开展经验交流的机会也不多;虽然一些社保机构有较多高学历的兼职档案工作者,但档案专业人才很少,未经档案专业培训的兼职档案工作者往往业务水平偏低,影响了档案管理工作。
三、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设想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社保工作人员学习档案知识,提高档案意识,树立依法管档的观念,增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2)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理顺社保档案工作管理机制。对各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移交、存档等要有一个明确的程序,做到既符合工作进程,又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平时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业务报表、台帐、图表、会计账簿等,要及时立卷归档,遵循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避免社会各保障职能部门间交叉重复而造成的浪费,实现社会保险档案的集中管理。
(3)尽快制定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办法,将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管理办法应就社会保险档案存储的内容及范围、档案室的配套设备、档案室的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档案管理软件的开发与应用等做出较为详实的规定,以彻底改变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上的无序状态,逐步形成上下管理一致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体系。
关键词:社会保险法 实施过程 问题 建议
中图分类号:DF3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1-092-03
一、《社会保险法》实施的效果
从宏观层面看,《社会保险法》的颁布实施使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发展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社会保险法》规范了社会保险关系,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强化了政府责任,明确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确定了社会保险相关各方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广覆盖、可转移、可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从法律上破除了阻碍各类人才自由流动、劳动者在地区之间和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制度,有利于形成和发展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社会保险法》进一步规范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
从微观层面看,《社会保险法》实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发展,加速推进城乡居民养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在很短的时间内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二是短时间内使全国的参保人数迅速增加,2012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2010年增加4700多万人,城镇医疗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增加了1亿人,其他“三险”参保人数也大幅增加。三是短时间内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都大幅度地增长,年增幅均超过了50%。四是通过多种渠道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将过去遗留下来的数以百万计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等各类企业职工纳入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统筹范围,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公平和稳定。五是广大企业和职工的社会保险法律意识明显提高,企业和职工依法参保意识明显增强。六是各地社保经办管理能力得到提高,据统计调查,有84.1%的人对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表示满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社会保险法》部分内容不够细化,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法》中的条款都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实施细则和配套制度需尽快出台。一是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致残参保人员的待遇及相关问题。《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而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致残的参保人员,本人死亡待遇政策不完善,病残津贴的标准不明确。二是养老保险费缓缴问题。由于没有缓缴养老保险费的具体实施细则,参保单位不清楚怎样缓缴养老保险费,因此,应尽快出台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的操作细则。三是退休人员享受医疗待遇问题。《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与现行“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职工(含退休人员)才能正常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相关政策有出入。四是医疗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与追偿问题。《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对医疗、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和追偿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难度很大。比如用人单位如已经破产、注销怎样追偿,向第三人追偿中“第三人如何确定”、“由谁追偿”(社保经办机构过于笼统)、“怎样追偿”(缺少支撑和手段)等问题。五是工伤认定范围的扩大增大了工伤认定的难度,客观上延长了工伤认定时间。《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对不认定工伤的范围作了规定,但此规定不够细化,是否可以理解为只要不在此范围内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情形都可以认定为工伤。这样,容易扩大工伤认定的范围,增加工伤认定的难度,也在客观上延长了认定时间。比如工作中的过失犯罪导致的伤亡如何认定,是否自残和自杀如何认定等问题。六是社保费征缴问题。《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对相关部门与社保经办机构的关系作了说明,但实际操作中不具有约束性。工商、民政、公安部门的告知义务及具体细节没有明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对社保费强制征缴作了规定,但社保经办机构与人民法院、银行机构如何协调问题没有解决,也存在执行难的问题。七是社保经办机构界定与定位问题。《社会保险法》第七条对社会保险工作的负责部门作了规定,但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内容与协作关系不明确,造成事实上的多头管理。比如当前,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医疗救助分属人社、卫生、民政部门,这些部门自成体系,相互分割,带来了覆盖对象交叉、财政重复补贴、软件网络重复建设、制度之间相互矛盾、管理服务标准不统一、人员身份不能转换、医保关系接续困难等一系列问题;此外,社保经办机构也存在如何定位问题。目前大多社保经办机构并无直接执法权,给工作顺利开展造成了困难。经办机构只负责对参保单位及参保职工待遇的保障,无法对参保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这样既无法有效地管理参保单位,又耗时耗力,还造成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随意性较强,从而给征缴、清欠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2.《社会保险法》中规定的有关保障劳动者和参保人权益条款需要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法》对有关劳动者和参保人权益条款作了相应的规定,但在具体实施中有些内容需进一步细化。一是按《社会保险法》要求,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号采用其个人身份证号,而我们现在程序中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号是由过去的一代身份证或自行编制的号码过渡而来,不符合《社会保险法》的要求。二是对于用人单位未尽参保缴费义务,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出现的劳动者社会保障权益问题没有得到妥协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代扣代缴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个人社会保险费未缴或欠缴,带来的社会保障权益损失,用人单位应怎样赔偿或支付,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三是参保对象城乡、身份差异没有打破,社会成员之间社会保障水平差距过大,衔接不畅。《社会保险法》基本延续了现行的社会保险政策,在打破参保对象城乡、身份差异、缩小社会成员社会保障水平差距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没有提出政策性导向。目前养老保险被划分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被划分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些都是以参保对象的城乡以及身份来划分的,由于社会保险政策和发展水平的差异,造成了社会成员之间缴费、待遇水平差距过大的问题,不利于实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普惠性。各类人员社会保险制度衔接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流动,配套的衔接办法,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三项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方面还实现不了统一,仅依靠折合缴费年限进行制度间的衔接,相关的衔接办法需要进一步完善。
3.有关农民工、劳务派遣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规定需制定配套的实施办法。《社会保险法》关于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部分作了明确的规定,体现了公平正义和以人为本的法律精神。但由于相关制度安排的不合理、不完善,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随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开展,在2011年度的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中,审计部门就提出,有些地方存在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现象,造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多发补贴。虽然造成重复参保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主要原因在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数据管理在市一级的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数据管理在省厅电子政务中心统一管理,两者之间没有有效联系。二是根据规定劳务派遣企业须按实际工资交纳社会保险,而个别劳务派遣企业内部设有职工医院,要求员工就医必须内部解决,劳务派遣企业不愿意为员工缴纳医疗保险问题。三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情况存在交费偏高,大部分人员不肯接受;在保人员死亡抚恤金没有标准;个体停保、续保加收滞纳金;男、女首次参保没有设年龄上限等问题。
4.《社会保险法》中有关强制征缴、滞纳金征收等规定需根据社会形势需要灵活变通。目前,各参保单位对社会保险的认识逐步提高,特别是《社会保险法》的实施后,各参保单位对社会保险有了深刻的认识,缴费意识大幅度提高,恶意欠费的企业越来越少。但由于各地的差异性比较大,对于一些产业结构单一、历史包袱沉重的老工业城市,社保费的征缴存在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一些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也出现拖欠现象。目前,欠费企业绝大多数为困难企业,没有缴费能力,如果采取强制征缴,困难企业也没有能力缴费。建议出台相关政策,对困难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缓缴或免缴滞纳金。
5.“金保工程”软件老化,技术急需更新。目前正在使用的“金保工程”软件于2003年,距离现在已有10年,其中各项设计如:劳动、社保、就业、失业等各方面的指标和业务模块,与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当前的业务开展需要都有不小的差距。单就失业这一块。五险合一后,原来掌握的各类险种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的规范、纠错、除错与合并的技术支撑问题;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待遇期间隐性就业后,金保信息系统从技术层面的扫描、审计与查处的技术支撑问题等都亟需解决。
6.实际执行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给予重视和解决。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给予重视和解决。如部分法院认为征缴社会保障费用系社保管理部门的职责,基本养老保险费属社会保险费用,应由社保管理部门依法强制征缴,而社保管理部门与缴费义务主体之间的关系属行政法律关系,故因缴纳社会保险费收发产生的纠纷,不属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对社会保险类争议案件不予审理,致使一些职工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在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超过退休年龄参保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怎样补缴问题(是补缴以前的欠费,按现在的时间办理退休手续,还是缴费满15年,再办理退休手续,现在没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在办理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时一些问题也很难处理,集中反映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处于停产和等待破产状态的企业无法按照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申报基数。二是《社会保险登记证》应由哪个部门发放、审核没有明确的规定。三是新单位参保登记时,参保登记时间已超过经办规程规定时限要求,目前没有建立相应的补缴处罚机制。四是参保单位在单位变更或注销时,很少主动提出办理相关手续,造成参保单位信息不准确或已注销单位还在系统中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三、政策建议
1.对涉及《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需要统一进行清理和修订。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保险法》相配套的,互相衔接、统一调整的社会保险法规政策体系。
2.尽快出台与《社会保险法》相关的配套政策或出台过渡办法。如:在社会保险费强制征缴,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后追偿,参保人员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之间转换,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流动,缴费和待遇衔接等方面,急需出台相应的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
3.研究出台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建立缴费与待遇相对应的激励机制;根据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标准和物价变动因素,适时调整缴费标准。
4.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劳务派遣人员的参保缴费政策需要进一步调整。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建议出台具有针对性、灵活性,可操作性的相关政策,有效调动这类人员的参保积极性。
5.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执法检查与经办机构的稽核工作有机结合,联合执法。定期或不定期地联合开展工作,并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用制度确定下来。要将稽核变为稽查,用法律形式赋予经办机构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待条件成熟时,参照税务部门的管理经验,组建即有经办职能又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经办机构。
6.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对现有信息系统的架构作适时的修改和升级。
7.尽快出台困难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的操作细则。能够对困难企业欠费产生的利息给予减免或缓缴,从而促进养老保险费的征缴清欠。
8.通过协调公安部门,对参保人员的身份认定问题能够有一个统一的解决办法。确保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的准确性和唯一性。
9.理顺医疗保险管理体制。统一职工、居民和新农合经办管理;提高医保统筹层次或建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制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后,享受医疗待遇与原用人单位缴费脱钩的办法。
10.尽快出台医疗、失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代位追偿具体操作办法或实施细则。
11.进一步规范管理程序,完善基金运作机制。主要规范保险费核定、基金征缴、缴费记录、待遇审核、基金发放、财务管理这六个环节。
[本文为2012年度河南省软科学项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问题研究》(编号:122400430006)部分成果]
参考文献:
[1] 高贵军.浅谈《社会保险法》实施中劳动保障监察面临的挑战与对策.劳动保障世界,2011(11)
一、实施内容
1.统一政策制度。以《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镇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为基准,又配套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包括医疗机构管理、费率确定、业务规程、财务管理、药品目录管理、重症慢性病的种类及管理、医疗待遇报销的管理等方面,基本涵盖了医疗保险管理的全过程。政策制度的统一消除了群众看病就医存在城乡差别的矛盾,符合以人为本及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2.统一业务规程。全市实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和管理制度,统一医疗费用结算方式,统一就医管理办法。统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退出机制和考核管理办法,建立“两定”单位互认机制,实现标准化管理。制定了《焦作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管理规程》,实行“基础管理、征缴清欠、待遇支付、财务核算、定点管理”五位一体管理方式,包含单位新参保项目规程、单位注销项目规程、单位退保项目规程、社保关系转入转出管理规程、个人医疗保险停保项目规程、市外转诊管理规程、重症慢性病鉴定和管理程序等35项。尤其是在加强内控制度方面,制定了《焦作市医疗中心内控制度管理规范》,对财务及管理待遇结算等重要岗位建立了相应的复核机制,在保证不出错的同时,有效防止了违反操作规程和占用基金等违纪现象的发生。3.统一信息系统。整合原有的医保信息资源,依托“金保工程”的实施,使用全市统一的应用软件,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全市集中的数据库,实现数据集中管理、系统互通、资源共享。在市级统筹之前,焦作市有半数以上县市的办公还处于手工作业状态,并且人工非常少,一个人要做几项工作。例如:一些财务管理人员既当会计又当出纳,一些岗位既负责基础数据的录入又要经手待遇的结算,暴露出了许多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焦作市从2013年起就同东软公司合作,开发应用软件程序,使用了目前全国较为先进的“核二”程序升级版,确保了程序上强有力的支持。目前,为了更好地满足市级统筹工作需要,所辖六县四区统一软件上线工作已全面完成。届时,焦作市的市级医疗统筹工作质量会得到大幅度的提升,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参保职工看病就医都将能实现适时报销结算,为今后实现全省、全国一卡通奠定基础。4.统一基金管理。实行风险调剂金管理,市级风险调剂金从市本级及县(市)区基金中分别提取,提取比例暂定为当年实际征收保险费的10%。市级风险调剂金在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当期基金支付不足、使用累计结余后仍出现缺口时调剂使用。调剂最高额度原则上不超过市直及各县(市)区各自上缴调剂金累计结余的2倍,经调剂后仍不能弥补基金缺口的,由同级财政予以补贴。市级风险调剂金纳入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分别列账、单独核算。建立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要增强社会保险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市下达的年度扩面征缴任务,凡未完成扩面征缴任务且基金出现缺口的,市级风险调剂金不予调剂,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对征收超额完成目标总任务的,各级政府按超征收数额的5%给予经办机构经费补助,补助经费由经办机构按照用款项目列入每年部门预算安排。
二、实施成效
1.各地工作均衡发展。通过市级统筹的推动,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由市级建立健全,改变了原县、区政策分散、标准差异大的状况,缓解了县、区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例如,原县、区结余基金较少,不能及时有效地享受报销待遇,市级统筹后,这一矛盾得以解决,并且全市范围内的住院病人也不再以县、区之间政策、标准、基数差异而形成差距。2.窗口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统一的标牌标识,宽敞明亮、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给人以耳目一新的舒适感。看到这种变化,有的参保职工不禁说:“外在的统一美观展示了市、县两级内在的和谐一致。”全市经办系统贯彻“简明、规范、便捷、周到”的医保精神,更是给办事群众一种文明之师的感受,提高了医保在参保人员心目中的信任感。3.核心工作目标进展高效。定期召开数据分析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大大提高。在参保扩面和基金征收方面,2011年以来全市扩面任务和基金征缴双双超额完成。4.医疗保障程度和各方满意度得到提高。一是实行了统一的大病商业医疗保险额度上不封顶制度,使2.4万名参保病人受益。二是参保群众在统筹区内就医购药更加方便,医疗费用结算更加快捷,享受到的医疗服务更加高端和全面。焦作区域范围内的异地就医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极大地方便了参保职工。三是市级统筹后加强了基金的共济能力,间接提高了参保人员待遇和保障水平。四是方便群众就近办理补卡、换卡和挂失事务,减轻了他们的舟车劳顿。五是医疗机构应收账款回款加速,还减少了核对和追讨未达账项的时间和麻烦。
三、存在问题
1.地方权责意识减弱。一方面,由于基金上缴市与各县之间利益格局发生变化,地区基金结余优势丧失,基金缺口兜底责任上交,导致地方有从“主动作为”向“被动管理”转变的趋势,缺乏管理动力,甚至个别县出现放松管理、基金支出增大的现象。另一方面,实施“四统一”后,基层管理不规范,操作随意行为受到约束,一时难以适应,部分地方矛盾上交,上下共管的一盘棋思维有待进一步形成。2.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虽然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中规定,“未完成任务列成基金缺口由同级财政弥补”,事实上,各级的基金征收任务一般都能完成,而在完成任务之后,不再有继续扩面征收的动力,这与国家社保法规中尽快实现全员参保的规定相背离。
四、认识思考
一、社会保险基金概述
(一)社会保险基金的概念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的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旨在保障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的专项资金。即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举办社会保险事业而筹集的,用于支付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劳动机会时所享受的保险金和津贴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是按照保险的类型来确定资金的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一般而言,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几个方面。
(二)社会保险基金的功能
1.保障基本需求,维护社会稳定。社会保险从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除了满足社会成员的生存需求,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之外,还为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进行了良好的调节,这也就是社会保险最为根本的功能和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保险基金和商业保险不同,目前,社会保险并不能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所有需求。社会保险基金不仅仅依靠社会保险金,往往需要以财政资金为主的其他途径的弥补,国家财政往往要承担所有社会保险基金的赤字,而且越是发达的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越大。
2.维持社会再生产,促进经济增长。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和使用能够保证和促进劳动力的再生产,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当社会保险体系较为完善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社会成员的消费而不是储蓄行为,从而推动经济增长。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时,社会保险能够维持其自己及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保证劳动力再生产进程不受阻碍。
3.提高资本形成效率,为国民经济发展积累资金。一直以来,资本积累被认为是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的推动力,同时也是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社会保险基金的积累性显然能够为提高资本形成效率创造条件。由于从社会保险费用的收缴到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利用之间会形成一个时间差,所以,在完全积累或者部分积累的情况下,就要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能够利用社会保险基金进行合理有效的投资组合管理,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进而提高资本利用效率,从而进一步实现社会保险制度与资本市场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财政对社保基金监管的意义与原则
(一)财政对社保基金监管的意义
1.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社会保险基金的规模和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完善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对于社会保险制度的稳定运行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对于社会保险政策的落实及其效果也会起着直接的影响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加强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才能有效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才能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财政对社保基金的监管的首要目标是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在这样的目标指导下,我们才可以促使社保基金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基金管理程序从事良好的经营运作,从而避免造成社保基金的损失,也可以有效规避因不正当操作和违法投资,给社保基金带来安全方面的隐患。
2.确保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历史上很多国家的诸多经验表明,即使在理性决策下进行的基金设计,随着社保基金规模的扩大,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保险待遇水平提高,相关费用负担迅速提升的现象,并最终导致社保基金的收支不平衡甚至是缺口。这样以来政府就不得不为这个缺口买单,国家财政将背负起越来越重的负担,这样就违背了社会保险基金服务社会、保障参保人员应得权益的初衷,甚至会适得其反,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因此,只有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才能为提高基金供给能力和保障水平提供客观条件。加强对社保基金的财政监管,就是要在确保基金的安全完整的基础上,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为不断满足日渐提高的社保需要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3.有利于促进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社保基金会对国民收入的消费储蓄结构、投资投向和规模、财政收支、资本市场等诸多方面带来重大影响,成为宏观调控的重要影响因素。改善财政对社保基金的监管,提升运营社保基金的能力,将会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完善起到有力推动作用。社保基金投资于国家鼓励的行业,即能为自身取得投资收益实现保值增值,也能为支持国家产业调整、重点行业项目的发展提供资金,并由此促进整个经济社会的平稳向前发展。例如,社保基金投资于公用设施领域,便可以有效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促进公用事业的发展,为公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
(二)财政对社保基金监管的原则
1.法制性原则。社保项目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在全社会强制推行的一项重大举措,社保基金的筹集、运营、给付都有专门的法律来予以保障实施。财政监管对社保基金意义重大,关系广泛,不仅会直接影响到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落实情况,还会对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起到明显的关联作用。因此,坚持法制原则,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和规范有关各方在构建和施行社保基金监管的权利和义务就显的尤为重要。
2.安全性原则。所谓安全性原则,是指在加强对社保基金的财政监管中,要十分关注基金投资的本金是否能够收回,要在这个前提下取得预期的投资回报。考虑到社保基金的固有属性,应该更加重视其安全性,要控制好投资风险,而不能一味的追求高收益。在一个较低的投资风险下,取得符合预期的投资回报,这是我们在对社保基金进行财政监管中始终要坚持的基本原则,因为,社保基金的投资安全不仅关系广大劳动者的切身乃至几代人的利益,也会关系到国家和政治的稳定。
3.公正性原则。所谓工作性原则,是指我们在加强对社保基金的财政监管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一视同仁对被监管对象开展监管工作,如果发现托管机构存在高风险的运营迹象或行为,要及时采取多种手段予以制止。为了有效坚持该原则,要求监管机构保持社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独立性,不参与经办机构、基金管理机构的管理活动,不从基金投资中获取任何利益。
三、完善财政对社保基金监管的对策
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的财政监管机制,对于我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建立起有效的财政监管机制才能保证社保基金的功能得以实现、初衷得以落实,广大劳动者才能在社保基金政策中得到更多实惠。
(一)制定社保基金预决算的监管制度,为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奠定基础目前,我国社保基金的主要来源是基金征收、财政拨款和社会捐增等,财政部门对社保基金的监管不应当仅仅局限在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收缴并转归专户存储,还应该注重对基金预决算的审核和监督上。研制社保基金预决算的监管机制,加强对社保基金预决算的监督力度,提高预决算在社保基金政策落实中的作用,是提高财政对社保基金监管水平的首要方面。
(二)加强对社保基金收支的财政监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目前,我们国家已经对社保基金采取了收支两条线财政专户管理的办法,提高和完善财政对社保基金的监管要着手于专户资金的进和出两个环节。对于收入的财政监管,主要是关注收入是否能够保证数量和及时性,是否能按时划归专用账户。对于支出的财政监管,主要是监督支出范围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的结构和数量及时间是否合理合法,这是一个具有难度和挑战的工作,对监管人员的保险业务素质提出较高的要求。对结余的财政监管主要是关注结余资金的安全完整性能否得到保障、保值增值性能否实现。
(三) 专员办应该成为加强对社保基金财政监管的重要力量专员办在对社保基金进行财政监管方面,起着与财政部门不一样的作用,它在财政部监督检查局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专员办在监管中央财政补助地方社保资金、中央财政补助中央直属单位社保资金和对所在地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实施监管等方面发挥职能作用,成为我国加强对社保基金的财政监管的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
A物质风险因素
B心理风险因素
C道德风险因素
D社会风险因素
2由于自然力的不规则作用,或者由于人们的错误或失当行为而招致的风险,称为(
A
)。
A静态风险
B动态风险
C自然风险
D社会风险
3风险的构成要素包括(
ABC
)。
A风险因素
B风险事故
C损失
D风险特征
4风险的三个构成因素之间的关系是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导致损失。(
√
)
5风险的代价分有形和无形损害,一般包括财产损失、人身损失、预防支出和忧虑价值。(
√
)
6风险的特征有很多,其中,奠定了保险费率厘定基础的是(
C
)。
A客观性
B偶然性
C可测性
D发展性
7按风险的性质分类,风险分为(
B
)。A
A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B静态风险和动态风险
C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
D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信用风险、财务风险
8国内外人士普遍认为风险是引致损失事件的可能性,是随机事件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的差异。(
√
)
9从(
D
)的角度看,保险是一种有效转移风险、保障社会稳定的手段。
A经济
B政治
C法律
D社会功能
10既有损失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称为(
B
)。
A纯粹风险
B投机风险
C社会风险
D经济风险
11从法律的角度讲,保险是一种契约,关于契约参与者的叙述,正确的有(
ABD
)。ACD
A愿意赔付损失的一方是保险人
B发生损失导致保险人赔付的一方是被保险人
C保险人收取的费用是佣金
D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的合同是保险单
12大数法则是指对随机事件的观察次数越多,那么实际结果越有可能接近预期结果的一种趋势和规律,保险机制是大数法则的一次运用。(
×
)(保险机制是大数法则的两次运用)
13从法律的角度讲,保险是一方补偿另一方损失的契约。(
×
)√
14保险是对不可预计的损失进行重新分配的融资活动,这是从(
A
)角度对保险的定义。
A经济
B政治
C法律
D社会功能
15保险是把潜在的损失转移到一个保险基金里,该基金集中了所有潜在损失,而后将预计损失的成本分摊到保险公司。(
×
)(而后将预计损失的成本分摊给所有参与者)
16保险所承保的风险是(
C
)。B
A社会风险
B纯粹风险
C投资风险
D以上都对
17下列关于可保风险的条件的叙述,正确的有(
BCD)。ABCDE
A风险是纯粹风险
B风险必须是偶然的
C风险必须是意外的
D大量独立的同质风险的存在
E风险必须有导致重大损失的可能
18保险是集合众多单位或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该风险事故所致经济损失的补偿行为。(
√
)(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众多单位或个人)✖
19从法律的角度讲,保险是一方补偿另一方损失的契约。(×
)✔
20按照保险的性质划分,保险的分类不包括(
B
)。
A商业保险
B强制保险
C社会保险
D政策性保险
21
保险的功能有三个,下列不属于保险功能的是(
C
)。
A经济补偿
B资金融通
C投机
D社会管理
22
保险与赌博的不同之处包括(ABC
)。ABCD
A目的不同
B机制不同
C风险性质不同
D参与条件不同
23
按保险的实施方式分类,保险分为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
×
)✔
24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社会保障功能、社会风险管理、社会关系管理和社会信用管理。(
×
)✔
25国家对一定的对象以法律、法令或条例规定其必须投保的一种保险,我们称为(
A
)。
A强制保险
B社会保险
C政策性保险
D巨灾保险
26下列关于保险和储蓄的不同点的表述,正确的有(
C
)。BC
A保险是自助行为,储蓄是他助行为
B保险和储蓄的受益期限不同
C付出与所得比例是否悬殊
D保险以个人和单位为主体,储蓄以一定群体为条件
27保险的资金融通功能主要是指保险人将保险基金赔付给的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
X
)
28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政策性保险的是(
D
)。
A
A养老保险
B农业保险
C巨灾保险
D出口信用保险
29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主要项目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公积金。(
X
)
30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互负义务,并受其承诺约束的合同,我们称为(
A
)。
A双务合同
B有偿合同
C射幸合同
D附合合同
31保险合同是一种双务合同,投保人最主要的义务是(
C
)。
A告知义务
B出险通知义务
C交付保费义务
D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32投保人是保险合同的要素之一,投保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ABCD
)。ABD
A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B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C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D承担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33保险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被保险人的对价是承担投保人转移的风险。(
X
)(保险人的对价是承担投保人转移的风险)
34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
)✖
35
下列关于被保险人的叙述,错误的是(
C
)。
A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可以是一个人
B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可以是不同人
C被保险人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D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36下列各项中,属于保险合同特征的有(
ACD
)。
A双务合同
B无偿合同
C射幸合同
D附合合同
37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保险合同个别条款进行商洽。(
X
)
38下列关于受益人的特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D
)。
A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
B享有保险金请求权
C受益人可以是投保人或第三人
D受益人可以是保险人或被保险人
39保险合同是民商合同的一种,因此,保险合同不仅适用于保险法,也适用于合同法和民法。(
X
)✔
40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不包括(
B
)。
A投保时由保险人和投保人约定
B投保时由保险人确定
C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D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重置价值
41以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为准,可以将保险分为3类,不包括(
D
)。C
A足额保险
B不足额保险
C重复保险
D超额保险
43下列各项中,属于保险合同的辅助人的是(
C
)。ACD
A保险人
B受益人
C保险公估人
D保险经纪人
44除外责任规定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责任的具体条件范围,是排除和限制其保险责任的合同条款。(
√
)
45《保险法》明确规定保险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
46接受保险人的委托,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开展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我们称为(
A
)。
A保险人
B保险经纪人
C保险公估人
D保险中介人
47下列各项中,属于书面形式的保险合同的是(
ABCE
)。ABCDE
A投保单
B保险单
C批单
D暂保单
E保险凭证
48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可保利益,而是保险标的本身。(
√
)✖
49保险合同得以适当全面履行的前提条件是(
ABCD
)。
A保险标的
B保险责任
C保险价值
D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场所
50保险价值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的最高限额。(
√
)
51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历的两个阶段是(
B
)。D
A承诺和保证
B声明和要约
C声明和保证
D承诺和要约
52
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称为(
A
)。A要约
B邀请
C声明
D保证
53下列各项中,属于投保人义务的有(
AB
)。
A如实告知义务
B危险增加通知义务
C条款说明义务
D保密义务
54在保险实务中,如果保险人对投保单的内容没有异议,同意承担保险责任,就构成了要约。(
√
)✖
55若保险标的灭失或损失,那么保险合同可以终止。(
√
)
56下列各项中,除哪项外,保险合同可以终止(
D
)。
A期限届满
B保险人履行全部义务
C合同解除
D合同变更
57下列关于要约的构成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有(
ABCD
)ABC
A明确表述订立合同的愿望
B要约人提出合同的基本条款
C要约通知到达受要约人
D要约人和受要约人订立合同
58在某些情况下,保险人也可以是要约人。(
√
)
59承诺的构成有三个重要条件,下列不属于这三个构成条件的是(
CD
)。D
A承诺由受要约人作出
B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C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
D承诺必须对要约内容提出实质性改变
60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要履行保险义务,其中,保密义务是保险人要履行的义务。(
√
)
61除下列哪项外,投保人对其余人员有保险利益(C)。
A本人
B配偶、子女、父母
C朋友、近亲属
D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人
62我国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确定原则是(
C
)D
A利害相对论
B承认论
C法律论
D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被保险人同意的方式
63下列各项中,属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的有(
ABC
)。
A基于血缘关系产生的保险利益
B基于婚姻关系产生的保险利益
C基于抚养关系产生的保险利益
D基于他人的生命、身体产生的保险利益
64投保时,现有利益和期待利益都可作为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但是在受损索赔时,期待利益必须已经成为现实利益才能索赔。(
√
)
65投保人只在保险合同成立之前履行告知义务。(
×
)
66下列关于保险利益的成立条件,不正确的是(
CD
)。B
A合法性
B社会性
C财产保险用货币衡量
D人身保险具有利害关系
67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责条款。(
√
)
68下列各项中,属于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来源的有(
ABD
)。ABCD
A所有权
B使用权和经营权
C担保权
D保管权、承运权、租赁权
69
经营者对其预期利润或收益是具有保险利益的。(
X
)
(合法的、合理的预期利润或收益)
70下列关于告知义务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C
A告知是合同前义务
B口头和书面告知都是履行告知义务
C告知分为有限告知和无限告知
D早期的海上保险采用的是无限告知的形式
71下列关于损失补偿原则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D
)。C
A补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的发生为前提
B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
C特殊情况下可以获得额外收益
D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
72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不包括(
D
)。
A比例责任制
B顺序责任制
C限额责任制
D近因责任制
73下列关于近因的判定与保险责任的判定的表述,正确的有(
ABC
)。
A若是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单一原因即为近因
B单一原因为近因且是保险事故,保险人负责赔偿
C若是同时发生的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多种原因均是被保风险,保险人负责赔偿
D多种原因中,既有未保险风险,又有保险风险,则认为不必赔偿
74认定近因的方法有两种,其中一种是从损失出发,沿系列自后往前推,追溯到最初事件,如没有中断,最初事件就是近因。(
√
)
75投保人要将重复保险的情况告诉保险人,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或宣布合同无效。(
×
)✔
76各保险公司按出单时间顺序赔偿,先出单的公司先在其保额限度内负责赔偿,后出单的公司只在损失额超出前一家公司的保额时,在自身保额限度内赔偿超出的部分,称为(
B
)。
A比例责任分摊方式
B顺序责任分摊方式
C限额责任分摊方式
D近因责任分摊方式
77保险人行使代位追偿权的所得可以大于其向被保险人的赔偿金额。(
X
)
78在保险人赔偿之后,如果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了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权,该行为无效。(
×
)✔
79列关于委付的产生条件,不正确的是(
B
)。
A必须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
B可以附有条件
C必须经保险人同意
D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请求,除非保险标的独立可分
80
损失补偿原则的限制条件包括(
ABCD
)。ABC
A以实际损失为限
B以保险金额为限
C以保险利益为限
D以最高限额为限
81下列关于终身寿险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B
)。
A提供终身保险保障
B以自然费率形式缴纳保费
C保单具有现金价值
D既提供保险保障,又包含储蓄成分
82不属于万能寿险的特点的是(
D
)。
A灵活性
B透明性
C最低保证费率
D最低结算利率
83按照缴费方式,年金保险可分为(
ABC
)。AB
A趸缴年金
B年缴年金
C定额给付
D变额给付
84终身寿险最大的优点是可以用极为低廉的保险费获得一定期限内较大的保险保障。(
X
)
85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
)
86利差益指的是(
A
)。
A实际回报率高于预定回报率
B实际死亡率低于预定死亡率
C实际费用率低于预定费用率
D实际死亡率高于预定死亡率
87两全保险的承保责任全面、费率较低,既有保障的因素,又有储蓄的因素。(
√
)✖
88关于意外伤害保险的给付方式,叙述不正确的是(
D
)。
A在保险期限内多次遭受意外伤害,则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1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合同终止
B一次意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体若干部位残疾,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C一次意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体若干部位残疾,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
D一次意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体若干部位残疾,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给付所有残疾保险金
89分红寿险的红利领取方式不包括(
B
)。C
A现金领取
B抵缴保费
C缴清减额保险
D累积生息
90分红寿险的红利来源包括(
ABC
)。ABD
A死差益
B利差益
C保险公司的盈余
D费差益
91共保条款是对超赔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部分采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分摊的比例给付方法。(
√
)
92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率确定主要取决于被保险人的年龄。(
×
)
93下列关于投资连结寿险的特点叙述正确的是(
ABCD
)。
A保障和投资双重功能
B通常设有多个不同特点的投资账户供投保人选择
C死亡保险金的大小与投资账户的投资表现直接相关
D投保人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
94意外伤害保险的条件不包括(
BD
)。D
A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
B被保险人必须因意外事故造成了死亡或残废的结果
C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伤亡有因果关系
D意外事故的发生是必然的、剧烈的
95健康保险的免赔额的作用之一是促使被保险人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自我控制,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
)
96再保险的特征不包括(
ACD
)。B
A固定性
B异质性
C独立性
D合伙性
97适用于单位损失金额不大、损失集中、累积责任沉重的业务的再保险是(
B
)A
A超额赔付率再保险
B超额赔款再保险
C成数再保险
D溢额再保险
98再保险和原保险的主要区别在于(
AD
)。ABCD
A合同当事人不同
B保险标的不同
C保险合同的性质不同
D保险费支付不同
99溢额分保与成数分保相比,溢额分保对分出公司更为有利。(
√
)
100凡有关保费收取、赔款结付避免诉讼等事项都由分出保险人在维护共同利益基础上做出决定,后果由双方共同承担。(
√
)
101再保险的安排方式不包括(
C
)。D
A合同分保
B预约分保
C临时分保
D固定分保
102分层再保险条款只应用于(
C
)。A
A超额赔款分保
B超额赔付率分保
C成数分保
D溢额分保
103再保险按责任限额计算为基础可分为(
A
)。AB
A比例再保险
B非比例再保险
C成数再保险
D溢额再保险
104比例再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中最常见的三种是共命运条款、过失或疏忽条款、仲裁条款。(
X
)✔
105溢额分保的比例是固定的,成数分保的比例不是固定的。(
X
)
106反映了某地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的指标是(
B
)。A
A保险深度
B保险密度
C保费收入
D相对规模
107保险市场的特征不包括(
ABC
)。D
A保险市场是直接的风险市场
B保险市场是非及时结清市场
C保险市场是特殊的期货交易市场
D保险市场是间接的风险市场
108下列各项中,属于保险市场的中介方的是(
C
)。ABC
A保险人
B保险经纪人
C保险公估人
D保险合作社
109保险公估人的作用是提供公正的损失评估结果,并实现保险经营的专业化分工。(
√
)
110保险人在保险人授权范围内作独立的意思表示,保险产生于保险人的委托授权,属于委托。(
√
)
111
根据性质,保险人可分为(
D
)。
A专属人、独立人
B总人、地方人、特约人
C主人、次人
D专业机构、兼业机构、个人人
112保险经纪人是基于(
A
)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按约定收取佣金的机构。
A投保人
B保险人
C被保险人
D受益人
113保险市场的特征包括(
D
)。ABC
A无形性
B易失性
C异质性
D一致性
114保险制度能够有效弥补保险企业营业网点少、销售人员不足的缺陷,同时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收集客户信息,提高保险企业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
√
)
115保险经纪人以保险人的名义进行活动。(
√
)✖
116承保管理程序中,保险人在接受业务后填制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等手续的过程属于(
B
)。
A事务验险
B缮制单证
C订立合同
D核保
117在保险承保中,保险公司对低于正常承保标准但又不构成拒保条件的,通过增加限制性条件或加收附加保费的方式予以承保的承保决策属于(
C
)。
A正常承保
B优惠承保
C有条件承保
D拒保
118保险公司承保环节的核心是核保。(
√
)
119对于财产保险合同,要在合同别约定并明确告知投保人,如不能按时交纳保险费,保险合同将不生效。(
√
)
120人寿保险核保时,以下属于影响死亡率要素的是(
D
)。
A险种
B缴费方式
C投保人财务状况
D身体健康状况
121任何保险单应按照承保权限规定由有(
B
)复核签发。D
A相关人员
B核保人员
C负责人
D查勘人员
122单证的缮制要及时,采用计算机统一打印,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不错不漏无涂改。(
√
)
123任何保险单应按照承保权限规定由核保人员复核签发。(
√
)✖
124如果投保人投保条件明显低于保险人的承保标准,保险人就会延期承保。(
×
)
125
承保是保险经营的一个重要环节,承保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人经营的(
A
B)稳定性和经营(
D
C)的高低。
A市场
B财务
C效益
D利润
126为了防止保险事故发生后的纠纷,在签订保险合同中要对保险费交纳的金额、交付时间以及未按时交费的责任予以明确。(
√
)。
127为了防止保险事故发生后的纠纷,在签订的保险合同中要对保险费缴交的相关事宜予以明确。对于非寿险合同,通常要在合同别约定并明确告知投保人不能按时交纳保险费,将导致保险合同(
D
)
A不成立
B被解除
C中止
D不生效
128承保复核时要注意审查:(
A
B)、(
C
)、保险单以及其他各种单证是否齐全。
A投保单
B投保人信息
C验险报告
D投保产品
129核保人员不可以向销售人员直接了解情况。(
X
)
130投保单是核保的第一手资料,也是最(
D
)的保险记录。
A初始
B真实
C全面
D原始
131
复核时要注意审查:投保单、验险报告、保险单以及其他各种单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符合要求,字迹是否清楚,保险费计算是否正确等,力求准确无误。(
√
)
132保险承保人员对通过一定途径收集的核保信息资料加以整理,并对这些信息经过选择和控制之后,作出承保决策。(
√
)
133在财产保险的核保中,保险人通常对投保人所投保的房屋,要检验其所处的环境是工业区、商业区还是居民区。在财产保险的核保要素中,保险人考虑的这一核保要素属于(
B
)C
A保险财产的占用性质
B投保标的物的主要风险隐患
C投保标的物所处的环境
D投保人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134核保查勘可由保险人自己进行,也可以委托专门机构和人员以适当方式进行。(
√
)
135
承保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人经营的(
C
D)和经营效益的高低。
A业绩稳定
B市场占有率
C经营目标
D财务稳定性
136核保是保险公司承保环节的(
A
)。C
A重要一环
B重点步骤
C核心
D难点
137保险承保,是指保险人对愿意购买保险的单位或个人所提出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同意接受和如何接受的决定的过程。(
X
)✔
138在人寿保险中,核保要素一般可以分为(
A
)。
A影响死亡率的要素和非影响死亡率的要素
B影响意外伤害的要素和非影响意外伤害的要素
C事务要素和财务要素
D身体要素和财务要素
139在保险承保中,对于属于标准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按标准费率予以承保。(
√
)
140非正常承保是投保决策中的一种决策。(
✖
)
141任何保险单应按照承保权限规定由有关负责人复核签发。它是确保承保质量的关键环节(
√
)。
142财产保险合同中要特别约定和明确告知投保人,如不足额交纳保险费,保险人只承担部分保险责任。(
一、开拓创新,攻坚克难,20*年劳动保障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刚刚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劳动保障厅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劳动保障系统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团结奋斗、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培训教育工作取得新成绩。全年对下岗失业人员实施再就业培训20126人,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10.34万人,创业培训3185人,职高职专就业前训练4000人,职业技能鉴定20320人,技师社会化考评814人,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计划。工作中,一是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及时调整培训专业,使培训工作更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二是组织校企联合,组织市煤机厂等几十家单位开展用工定向或定单培训,受到企业的欢迎,增强了劳动者就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三是开展多层次培训。创业培训、基本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相结合,实施了“金蓝领培训计划”,对394名企业高级工补助并减收学费,到省机电工程技师学院实施晋升技师培训。四是组织实施了“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全市530名城乡困难家庭的子女,免费到国办技校学习两年,将有助于实现“就业一人,解困一户”的目标。五是组织高等院校学生和职技学校的毕业生参加技能鉴定统考和技能鉴定,310名高校学生参加全省技能鉴定考试,10000多名技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使学生毕业时既有学历证书,又有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有利于学生就业。
(二)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7980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9847人、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再就业14189人,分别完成任务的135.6%、213.2%和443.4%。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9%,控制在4.5%以内。职业介绍机构安置下岗失业人员4990人,完成任务的166%。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5.8万人,完成任务的145%。主要工作:一是切实落实就业优惠政策。全市共发放就业补助资金25316万元,有101283人次享受就业再就业补助政策。主要是,48703人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10626万元,36285人享受岗位补贴5823万元,13106人享受培训补贴641万元,1438人享受职业介绍补贴15万元,997人享受技能鉴定补贴13万元;754人享受劳务输出补贴8万元;特定政策补助7476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与小额贷款贴息支出614万元。对非4050灵活就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扶持他们非全日制就业或阶段性就业。二是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促就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创新、健全了工作的长效机制。当年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11笔、2252万元,其中为两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发放贷款490万元,共带动4500多人就业。全市已累计发放小额贷款2545笔、5462万元,共带动近1万人就业。三是充分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功能,帮扶就业困难对象实现就业。全市214个乡镇、30个街道办事处,214个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有31个社区被授予省级“充分就业社区”称号。全年组织招聘会124场,提供岗位13240个,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8756人。累计消除零就业家庭112户,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年终归零的目标。四是深入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四个专项活动,突出服务重点,推进城乡劳动力就业再就业。五是加大对农民工培训促就业,全年技能培训6290人,引导性培训2.24万人、创业培训166人,组织招聘洽谈会60场,介绍成功11928人。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被省授予“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5名农民工被授予“河北省优秀农民工”,3名被授予“全国优秀农民工”。
(三)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社会保险工作稳步运行。一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大幅增长,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支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52.06万人、43.4万人、37.82万人、36.91万人、7.45万人,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基金征缴收入分别达到155863万元、62065万元、11572万元、4853万元、389.2万元,同2007年相比分别增长35.6%、30.46%、12.6%、34.13%、9.34%;为全市15.56万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20174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4217万元,为21536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7419万元,为1415名伤残职工支出各项工伤保险金4694万元,为385名享受待遇人员支付生育保险金106万元。二是实施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挂钩机制。按市政府的要求,制定了实施办法,每月一调度、一通报,确保了该项工作的落实。三是与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一同制定了统一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扩大了参保干部的范围,并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四是启动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我市作为20*年全国启动居民医疗保险试点城市之一,市政府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出台了《*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制定了适应我市城镇居民参保和待遇支付政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后,我市理论上实现了全民医保。五是完善了职工生育保险。牵头制定了《*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降低了保费费率,并与职工医疗保险捆绑缴纳。实施后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参保人数7.45万人,比省下达任务多了1.95万人。六是落实了应届高校毕业生失业保险政策,共为1795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失业保险补助金57万元,取得了较为满意的社会效果。七是核销企业欠费推动了企业改制。积极争取省劳动保障厅和财政厅的支持,为62户国有破产企业核销了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以外部分6648万元,促进了我市企业改制工作顺利进行。八是加强了对各项社保基金和就业补助资金的稽核和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
(四)和谐的劳动关系逐步形成。重点组织开展了贯彻《劳动合同法》、整治非法用工、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禁止使用童工等专项执法监察活动,加强了日常巡查和举报专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日常检查用人单位6314户次,接待处理劳动者举报557起,受理举报案件办结率98%,为劳动者追缴工资3690.59万元。组织开展了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定,评出A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示范单位63个。狠抓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的落实,并两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力争取省支持,补发国有企业历史拖欠工资1.22亿元,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了企业改制。认真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切实抓好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巩固提高了劳动合同签订率。市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98.5%,其他企业为95.9%。以贯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契机,切实加强劳动仲裁和工作,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36件,按期结案率为100%。受理群众来信410件,涉及人数1403人;接待职工群众来访2684批次,涉及人数8156人,处理上级和领导批转件60件,按期办结率为96.6%。尤其是奥运安保期间,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忠于职守、克服一切困难,为实现“平安奥运”的目标做出了应有贡献。
(五)自身能力建设和基础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以“重民生、谋民利、解民忧”为主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和基础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投资320万元对市社保局的业务经办场所进行了改造,一楼为养老保险业务大厅,二楼为医疗保险业务大厅,三楼为财务综合大厅,并把银行也引了进来,实现了各项业务一站式服务,方便了群众。全系统各服务窗口按照效能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理顺和健全了“一条龙”服务和“一站式”办公,做到了分工细致、职责明确、管理规范。不断加强行风评议工作,市局在市第二范围24个参评部门中位列第3名。特别是深入开展了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使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形成了精心谋事、潜心干事、坦荡处事、谨慎行事的氛围。
刚刚过去的20*年,是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经济运行中不确定因素多、影响大,形势变化快、波动大,劳动保障工作取得的成绩实属来之不易。这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各有关单位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劳动保障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共同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劳动保障局向关心、支持劳动保障工作的各级领导、有关部门以及劳动保障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认清形势,抢抓机遇,进一步增强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劳动保障工作形势做了全面准确的分析判断。总的看,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市经济发展遇到困难最多的一年,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的一年,同时也是蕴含重大机遇的一年。
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逐步显现,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将面临严峻的挑战。一是就业压力还很大。我市每年劳动力供给总量约30万人左右,但从劳动力需求情况看,每年劳动力需求总量约为15万人,仅占供给总量的50%左右,约有一半的新成长劳动力不能就业。同时,由于受经济增长速度趋缓、企业效益继续下滑以及停产半停产企业增多的影响,将导致对就业拉动能力的进一步减弱。二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保支出压力加大。经济形势的变化,将会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和支付带来不容忽视的影响,一些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参保积极性不高,一些停产、半停产企业已经出现中断缴费的现象,同时退休人员以每年一万多人的速度增加,各项保险扩面征缴保支出的压力非常之大。三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任务繁重。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及当前劳动用工形式的多样化,非公有制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关系不规范,个别企业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拖欠克扣职工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任务还很重。
同时,也应该看到,推进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重大机遇。一是市委、市政府对劳动保障工作空前重视。提出要把改善民生、稳定就业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扩大内需、应对当前困难的重要举措,并对进一步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出一系列非常明确的部署,政策措施力度之大、目标任务之具体,前所未有。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科学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步伐进一步加快,这几年我们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这是我们做好劳动保障工作的有利条件。三是劳动保障事业具备了快速发展的良好基础。近年来,国家及省市政府对劳动保障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涵盖特殊性、优惠性、普惠性等三个层次;比较完善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已经形成,就业再就业资金制度性安排得到较好落实;社会保障体系基本框架基本建立,基金支撑能力明显增强;劳动保障系统建立起了比较齐备的管理服务机构,有一支能吃苦、作风硬、业务熟的干部队伍,这是我们推动工作的重要保障。四是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具有非常好的社会环境。就业、社保、维权都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这是我们做好工作的直接动力。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认识,既要看到成绩,看到有利因素,又要清楚地看到面临的挑战,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理念,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劳动保障工作发展的规律,以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把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推向前进。
三、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创造性地做好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今年的经济形势和市委、市政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2009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民生为主线,强培训、稳就业、重保障、促和谐,加大保险扩面、基金征缴和争取资金力度,完善机制和能力建设,抓好十项工程,推进五项创新,实现五强化五突破,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业绩为全市社会稳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主要预期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4万人,其中困难对象再就业0.6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新增转移农业劳动力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10万人,再就业培训2万人,创业培训3000人。职业技能鉴定2万人。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2.8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2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6万人,参保率达到60%以上;失业保险新增参保0.8万人;工伤保险新增参保0.1万人;生育保险新增参保3万人。
结合我市劳动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预期目标,市局研究制定了《2009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讨论稿)》,会上已印发给大家,经讨论后将以正式文件下发。《工作要点》涵盖了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各个方面,任务目标已经很明确,希望各县区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这里我重点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教育培训,在提升劳动者技能上求突破
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产业园区建设的加快,各类生产性项目的增多,农民进城务工势头的增长,对拥有一技之长人员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对劳动者的技能等级层次要求越来越明显。为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就业竞争能力,为经济建设提供技术工人人才支撑,2009年要继续分类实施创业培训、基本技能培训、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性技能培训和高级技能人才培训,突出培训的多样性、实效性和适用性。一是继续加强基础性培训。对有创业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及失去工作返乡农民工开展创业培训、基本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加培训内容和调整技能专业,使其掌握一技之长,实现创业、转移就业。对困难企业在职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转业培训,帮助其实现稳定就业。对新成长的劳动力开展储备性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能力。二是加强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实施“金蓝领培训工程①”。将中级工培养成高级工,高级工培养成技师。积极落实考核评价、竞赛选拔、技术交流等中高级技能人才培养举措,促进高技能人才的成长。2009年计划培训400名左右。三是充分利用资源,形成资源共享,实施“技校间协作工程②”。组织全市各技校开展校际间的交流、协作,搭建*市技校系统协作交流、技工学校与企业合作、我市技校系统与外地技工教育学习交流三个平台。成立9个校际间技工教育专业教研组,由各技校的特长专业担任组长单位。加强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管理,对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考核,重新确定其担负政府组织培训任务的资格。使全市技工学校的各种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资源共享,提升我市技工教育的整体竞争能力。四是加强技工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实施“实训基地建设工程③”。组织市高级技工学校、市煤矿机械制造高级技工学校和国土资源部*高级技工学校,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分别建设汽车、机床加工和机电类实训基地,市高级技工学校实训大楼开工建设,形成我市区域内的技工学校实训资源互补、不同优势专业互补。争取市高级技校升格为技师学院。五是加大就业援助培训,实施“城乡技能就业扶助工程④”。选择一批城乡困难家庭,资助每户一名符合条件的子女免费就读技工院校,2009年计划扶助600人左右,毕业后推荐就业。六是多措并举,在职业技能鉴定上实现创新⑴。扩大鉴定工种和鉴定范围。在确保鉴定质量的基础上,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由现在的56个增加到94个,技师社会化考评工种扩大到50个。对在生产一线有突出贡献的骨干、参加省级技能竞赛获得名次者可以破格申报技师。将职业技能鉴定从大中专院校延伸到农村、社区,尤其是要与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阳光工程相结合,力争在农民工的职业技能鉴定上实现创新,培训一批、鉴定一批,真正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能力。
(二)强化政策落实,在促进社会充分就业上求突破
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2009年的特殊工作。下大力推进全民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再就业。一是加强创业培训和帮扶,实施“培训帮扶促创业、促就业工程⑤”。加强“*市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基础功能建设,成立创业服务专家组,加快筹建*市创业项目资源库。帮助创业者开展创业方案设计、风险评估、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跟踪帮扶等创业服务,形成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创业帮扶(小额贷款)的一条龙服务模式,提高创业成功率,使更多的城乡劳动者创业,进而带动就业。二是加大对创业促就业扶持力度,实施“小额贷款扶持创业工程⑥”。按照市委、市政府鼓励全民创业的精神,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作用。2009年,争取省级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1000万元,将贷款额度由2—3万元提高到3-5万元。将小额担保贷款的范围扩大到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及其他城乡失业人员。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贷款的支持。简化小额担保贷款程序,在全市建立社区——县区——市协调三级服务网络,为创业人员提供及时便捷的贷款服务。三是全力实现稳定就业,实施“失业保险促就业工程⑦”。在确保足额支付失业人员待遇的前提下,将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向鼓励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准备、企业开展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延伸。对改制以及主辅分离改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并安置就业的,给予一定的培训补贴。对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且承诺不裁员的企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加大新一轮就业政策的落实力度。结合*实际,把扶持政策的范围从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逐步扩展到城乡各类有就业愿望的人员,增强政策的普惠性和长效性。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与《再就业优惠证》在享受优惠政策上的衔接,确保把政策用足用好。在建立就业“三同时”制度上实现创新⑵,本着提前介入、工作前移的原则,探索从项目立项到竣工投产在用工上的“三同时”,即新建项目立项的同时把创造就业岗位纳入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设时进行用工培训、项目建成投产时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根据项目建设的需求,为企业提供从岗位开发、技能培训、职业鉴定、规范用工等方面的全方位优质服务。五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求职登记失业期间给予失业补助政策;建立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登记认定制度,落实好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安置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一定时间的岗位和社会保险补贴。六是做好就业困难对象援助工作。高度关注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健全登记认定制度,落实好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且接续社保关系的,给予一定时间的社会保险补贴。七是稳定现有就业岗位。这是今年的一项特殊工作,对在当前遇到困难的企业,引导其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和支持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减薪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对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根据我市实际,可给予一次性政策援助。特别要加强对有可能大规模裁员企业的监控,对确需要裁员的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八是做好农民工工作。发挥乡镇(街道)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摸清底数,建立农民工返乡回流基层台帐,及时掌握农民工返乡动态情况。加强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扶持,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素质和就业竞争能力。当前要立即开展一次进企业、进村庄、进社区、进家庭的就业情况摸底调查,把全市就业的真实情况摸清摸实。
(三)强化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在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上求突破
只有不断扩大和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才能切实做到让百姓享受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一是要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2009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我市将面临更大的压力。因此,要以扩面征缴为重点,继续落实养老保险五项挂钩机制。实施“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程⑧”,2009年,我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将达到近17万人,年需发放养老金23亿元以上。由于我市困难企业较多、收缴率偏低,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任务非常艰巨。必须把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在强化养老保险扩面、基金收缴和清欠的同时,全力争取省级养老保险基金支持。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①做好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标工作,确保调整后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②启动“完善医保体系工程⑨”,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后,理论上实现了全民医保,但尚有10个县需今年正式启动,另有3万多名困难企业、关闭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没有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今年尚未启动的县要确保在一季度正式启动,另需积极争取中央、省和市县财政对困难企业医疗保险的补助资金,在制度上实现医疗保险全覆盖。同时,完善现有医保管理程序和统筹办法。③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采取五大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的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三是强化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要把各项社会保险扩面作为工作的重点,以《劳动合同法》为法律依据,依法扩面,提高参保率。要进一步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实事求是核实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提高缴费率。特别要在工伤保险的扩面和征缴上下大力气。目前,我市工伤保险缴费人数仅占参保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工伤保险基金压力很大。今年凡是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事业单位、民营非赢利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要参加工伤保险,并与基本养老保险同时申报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特别是高风险行业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实施农民工参保“平安计划”(二期)。四是在社会保险关系的异地转接上实现创新⑶。社会保险异地的转接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参保人员的积极性。今年要从解决医疗保险异地转接入手,只要是同类的医疗保险险种,就可以在市、县之间转接,基金不转,但视同缴费,可以连续。逐步完善养老保险的异地转接政策。五是在进城务工人员参保上实现创新⑷。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已不容忽视。2009年要研究制定适合进城务工人员的参保政策,使其可自愿选择参加各类险种的各层次保险。六是在社会保险五个险种统一申报、征缴工作机制上实现创新⑸。目前,我市职工五项社会保险的申报、征缴工作是分别进行,既不方便企业和群众,也影响相关信息的共享,今年将探索建立五险统一申报、征缴工作机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快捷的服务。七是切实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和各类政策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要进一步深入扎实地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围绕基金收支、管理、运营的各个环节,检查社保基金监管制度是否执行到位,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违规操作甚至侵害基金等问题。要完善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系,健全决策、使用等制约机制,深化内控制度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基金风险。要加强对各类政策性资金特别是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对管理体制混乱、问题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今年将暂停拨付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各县区要立即对社保基金管理和就业补助资金的使用再进行一次自查,去年查出的问题要坚决整改到位,市里将组织联查或审计检查。
(四)强化劳动维权,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上求突破
随着《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的颁布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双方的劳动纠纷案件逐步攀升,2009年维权任务更加艰巨。一是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模式。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率,促进用人单位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在全市逐步建立“网格化”管理模式,即市、县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委会分别为一至四级网格,并在每个网格内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点,确保每个用人单位都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的管理覆盖之中。逐步实现“网络化”管理,建立全市所有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信息数据库,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可在网上直接投诉。二是扎实做好各项专项执法监察和检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最低工资执行情况检查,认真解决拖欠职工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对严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完善特殊工时制度,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的审批管理。开展推行劳动合同制度专项监察,加大对各类企业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要全面启动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设。开展社会保险依法参保和扩面征缴监察,重点监察名人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参保和缴费情况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和执法监察,推动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顺利进行。三是规范执法、科学执法、严格执法。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执法过程中,要将促进经济发展和劳动保障工作统盘考虑,坚持跟踪督查与延伸服务、刚性执法与柔情服务、宣传教育与执法处理相结合,一切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为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对一些重大违法问题,市里将采取联合执法、异地执法。切实做到“三个必须”,即需要查的必须查,对违法违规应依法处罚的必须处罚,需要法院执行的必须提请法院强制执行。四是要及时掌握生产困难企业的劳动关系情况,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完善应急工作预案,预防和化解。五是认真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和工作。劳动争议仲裁要加强实体化建设,研究建立劳动仲裁柔性调处机制,提高劳动仲裁争议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及时有效化解劳动纠纷。工作要严格执行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处置以及信息通报。
(五)强化基础功能建设,在服务能力和水平上求突破
劳动保障工作关系广大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随着服务对象不断扩大、服务内容不断延伸,业务数量不断增长,必须进一步加强基础工作,创新和改进管理服务方式,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一是加快和完善金保工程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养老保险查询和统计功能,增加参保单位的缴费和帐户信息,方便群众查询;要完成机关养老保险剩余数据的整理,实现全部数据纳入金保工程管理;要加快工伤保险向金保工程整合的进度;要完成失业保险信息软件的开发和使用。要组织县区做好各项社会保险数据整理,完成向市数据中心集中准备工作。实施“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工程⑩”。完成市、县(区)、街道(乡镇)、社区四级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建立统一的数据中心、业务应用系统。二是结合今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行经办业务能力整合。三是完善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监察执法机构、培训鉴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建设,切实提升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四是加强宣传和信息统计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和用人单位了解自身的权益,依法维护自身的利益。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政策,特别是宣传各项积极的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政策,使各项政策深入人心,让老百姓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要加强劳动保障工作成效的宣传,使我们的工作进展、工作效果得到全社会的认可。要加强信息、简报工作,及时准确逐级报送工作成果和重大工作进展情况。要做好各类典型和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树立自强不息、艰苦创业的典型,树立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典型,树立劳动保障部门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形成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氛围。今年市直和各县区要在对外对内宣传上有新的提升和突破,市局将采取措施,加大对此项工作督促考核力度。要加强劳动保障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开展监测预警和计划执行情况评估考核,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和实效性。五是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把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作为优化政务环境的重要任务,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打造高效、廉洁、阳光、亲和的政务环境。
四、奋发有为,求真务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的任务更加艰巨,我们一定要全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科学发展,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劳动保障工作的实际,认真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在思想认识、能力提升、难题破解和体制机制都有新的提升和举措,达到促进劳动保障工作新发展的目的。
(二)温馨和谐,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任务就是强培训、稳就业、重保障、促和谐。对此,国家和省已出台并将继续出台一系列稳定就业、惠及民生的政策,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使刚性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弹性化落实,取得最大的边际效益。在解决劳动保障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在处理新情况和解决新问题上创新突破。
(三)协调联动,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劳动保障工作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我们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及时、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征得领导的关注和支持。一定要自觉强化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劳动保障系统更要团结协作、步调一致,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四)求真务实,做好劳动保障工作。今年劳动保障工作中不确定因素很多,我们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和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对劳动保障工作的新要求,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加强对就业形势变化情况的跟踪,掌握劳动争议的新特点、新动向,研究提出对策措施。要认真抓好维稳工作,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要提高分析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本领,从纷繁复杂的事务中理出头绪,从复杂多变的情况中找到关键,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