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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审美的特征8篇

时间:2023-08-03 09:20:08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艺术审美的特征,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艺术审美的特征

篇1

关键词:

歌唱艺术

审美特征

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 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一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无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 —— 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一个问题,一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一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 。歌唱艺术正是这样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无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一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一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一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一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一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一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二、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学习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认识歌唱声音审美的重要性,应当从一开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确的声音审美感受。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一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一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无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打动听众的心弦。

笔者认为,对歌唱声音的审美,不能仅仅局限于听觉与情感方面,还要进一步从歌唱者的视觉、味觉、触觉等方面的美的感受上去把握。因为歌唱审美心理要通过想象和联想,它不仅要让耳朵听到美的声音,似乎还要让眼睛也能看到美的声音的色彩,让味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味道,让触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力度和分量。如通过视觉看到美丽的景色,感觉很好看,进而引发赏心悦目的美感感受和体验,然后再通过歌声把这种情感表现出来。又如当你听了某一位歌唱家的演唱后评价说:“他的歌唱声音很甜美”等等。这说明人的感知系统的味觉器官对声音产生了美的感受,如同你通过味觉尝到了蜜糖一样,感觉很甜蜜,进而引发了愉悦的情感体验。再如当你听到“她的声音很柔和、细腻、富有弹性”等等。这种评价是来自人的触觉器官对歌声的一种审美感受。无论那一种感官的审美感受,就其实质来说,都是对声音的审美评价。声音美感的构建和培养除了声乐教师的悉心指导之外,主要应通过歌唱者自己的心理感觉去细心体会和领悟,应充分发挥和调动人体各种感觉器官的作用,感受和体验声音的美感。虽然说人体各种感知觉器官是来自大脑的不同反应,但在歌唱艺术审美中,各种感官却可以打通,交互作用,即产生文学上所说的“通感”现象。所以说,歌唱者的声音审美应该是“通感”现象的产物。如当你看到白色和听到明朗的声音时,会感到一种淡雅、纯洁的情绪和情感;看到黄色和听到明亮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活跃、欢快的情绪和情感;抚摸柔软的物品和听到轻柔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柔和、细腻的感觉等等。

在歌唱声音的审美中,对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的运用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是歌唱的生命线,缺乏波音的歌唱声音是没有生命力的声音。大家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当你聆听了一个没有歌唱方法者的演唱以后,总会认为他的声音生硬、僵直、浅白,喊叫的成分较多,显得很刺耳、很难听,其原因是他的歌声里严重缺乏波音。“从歌唱声音的艺术角度来讲,没有波音的歌唱声音就不是乐音,其歌声也就不具有美感”。自然、良好的波音技巧是在正确的发声基础上形成的,掌握了科学的发声方法,就能获得美好奇妙的波音,使歌唱的声音增添异彩,魅力无穷。曾经有人认为“歌唱的波音是天生的,不可训练”,实践证明这种观点是不科学的,波音完全可以经过科学的发声训练来获得。歌唱的波音是通过母音振动表现出来的,波音的产生离不开母音频率的快速振动,这种振动能够超出歌唱者本身有意识控制的范围。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与歌唱声音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音高频率则高,(振动次数越高);否则相反。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振动次数过快就会产生尖细、刺耳的声音,振动次数过慢就会产生一种慢速的、大波浪曲线感的声音,犹如电压不稳,忽高忽低,也很难听。歌唱的波音振动频率只有适度,才能使歌唱出来的声音具有美感。

此外,对歌唱声音音色的审美也是歌唱声音审美中不可忽视的又一重要因素,应值得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索和潜心研究。因为,歌唱的音色是歌唱者心理上的思维反映,漂亮的音色能为歌唱的声音带来金子般的光辉,没有漂亮的歌唱音色,就不可能生动地表现声乐作品的情感内涵,那种失去光泽的歌唱声音是毫无价值的,绝对不会产生任何美感。

三、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特征。

在歌唱艺术的表演中,音乐感觉的美感是歌唱审美的重要方面。歌唱艺术的审美愉悦和审美情感是靠歌唱者的心理感觉而感受的。一个成功的歌唱家和演奏家在演唱、演奏时,都会有一种独特而奇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对音乐的审美感觉。它不仅能使歌唱者充分地表达声乐作品,而且更能打动听众的心灵,并同时唤起听众与歌唱者同样的审美感受。歌唱者的音乐美感除了良好的天资以外,主要应在长期的音乐学习和实践中逐步养成,不断提高。对于歌唱者而言,不但要注重音乐审美感觉的培养,而且要重视音乐的音准、节拍、节奏、速度、力度等基础训练,还要注意体验生活,观察日常生活中人们说话时的情绪、语调和心理状态,观察动人的景色和美丽的风光,体验大自然的美感,观看著名歌唱家、演奏家的艺术表演,倾听美的音乐,从中领略声音与语言的美感、韵味与风格的美感、情感与形象的美感等等。还可以通过阅读小说、朗诵诗歌、观看电影、电视等途径,加强自身的艺术修养,体验不同人物的性格和内在的情感活动,丰富音乐感觉的美感性。

四、歌唱情感的审美特征。

歌唱是最富有情感的艺术,而情感审美又是歌唱艺术的重要因素之一。歌唱情感的审美是一种心理反映,包括了声音技巧和情感表现两个方面。在歌唱中,声音的美感是重要的,但歌唱情感审美也不能轻视,二者联系紧密,相辅相成,互相补充,互相促进。歌唱时不但要追求声音的美感,而且要注意声音的情感表现,只有做到声情并茂,才能达到歌唱艺术的最高境界。情感是歌唱艺术的核心,歌唱又是情感的艺术表现形式,而艺术的魅力就在于表现情感。歌唱是情感的美化和升华,要想把审美情感正切地表达出来,就必须“进入角色”,全身心地投入到声乐作品所表现的情境之中,才能赋予歌唱以感人的魅力。声乐作品能否产生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让听众得到美的情感的感受,关键就在于歌唱者需要准确表达作品的内涵,从心灵深处爆发出一种把自己美的情感表达出来的强烈愿望。

笔者认为,歌唱的情感审美具有三个方面的表现特征。

一是情感审美表现与情感审美价值标准的制约。人不但有情感,而且是丰富多彩的,只是对情感的表现方式及程度不同,但不论是哪一种情感都要受到社会环境与历史条件的规范和制约,都要受到理智的支配。情感审美标准实际上就是对是非、利害的评价,如大家都喜欢美的情感,讨厌丑恶的情感。这说明歌唱艺术美作为生活美的反映,作为一种观念和形态的美,本身就存在着采取哪种审美态度,反映怎样的客观内容,表达什么思想感情的问题。成功的歌唱在体现社会意义、时代精神、听众的愿望和理想时,都表达着歌唱者美的心灵感受,倾注着歌唱者的爱憎情感,这是感染听众,引起共鸣的原因所在。例如抒情优美的《牧歌》,它是一首蒙族民歌,歌词两句一番,共四句,艺术形象纯朴、富有诗意,作品处处都流露出对草原和生活的热爱。音乐旋律悠扬、飘逸、婉转,充满着浓郁的情感,十分动人,充分展现出草原牧区美丽、壮阔的自然景象。词曲结合恰当、巧妙,互为一体,准确反映了词曲作家的艺术情思和情感审美态度。歌唱者在演唱此歌时,也同样要蕴涵着词曲作家的情感审美感受。听众在欣赏这首佳作的演唱时,也同样要契合心境,感思。

二是情感审美表现要力求真实性。也就是说歌唱要有真情实感,所谓真情实感就是要极力抛弃虚情假意和矫揉造作的东西,使歌唱所表现出来的喜怒哀乐等情感的轻重、强弱、深浅及准确程度,都要与音乐作品中产生的各种情感刺激物相互对应。例如爱的感情,恋人之间的爱与夫妻的爱不同,朋友之间的爱与情爱不同,父子之间的爱与师生的爱不同等等。因此,歌唱者一定要注意挖掘作品的思想内涵,把握好歌唱的表现分寸,使歌唱充满真实的情感,保持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唤起广大听众的情感共鸣。歌唱中所强调的真情实感的表现,生活不是简单的真实再现,而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以现实生活为情感基础,进行艺术创造,刻画和塑造出感人的艺术形象。

三是情感审美是心灵的直接语言。歌唱艺术表演之所以能广为流传,并深受大家的喜爱,其关键就在于它富有感人的情感力量。每当人们听到优美的歌声和动人的旋律时,在心理上就会产生一种精神愉悦的感觉,得到歌唱的审美愉快。例如人们听到活泼、欢乐的歌声,就会情不自禁地快乐起来,听到悲哀、痛苦的歌声,就会产生悲伤的情绪等等。只有听众的精神活动拥有了审美愉快,才是他们所获得的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感受,只有当歌唱者对于听众的审美感受是有知的,他的歌唱才可能有效地作用于听众的思想。从艺术影响的有效性来讲,一个出色的歌唱者,不但有着极好的歌唱能力和审美感受能力,而且具有极高的歌唱审美与欣赏水平,他既是一个歌唱家,又是一个审美家。

五、歌唱艺术形象的审美特征。

歌唱者在塑造感人的艺术形象时,主要应以人为表现主体来塑造歌唱艺术形象。因此,必须对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充满强烈的审美感受。人既有理智,又富有感情,在塑造艺术形象的过程中,应以表现人的思想感情为核心,要注意把人的情感与理智紧密结合起来。因为,歌唱在表现以人为主体的艺术形象时,无论是反映什么主题和什么内容的声乐作品,实际上都是在表现人和人的思想感情。

笔者认为,在歌唱艺术形象审美方面应注意这样几个问题:一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个性特征。这是因为,歌唱者所表现的艺术形象个性特征越突出,其艺术魅力和艺术风格就越具有独特性,它所产生的艺术感染力就更加强烈,展现给听众的艺术形象就越动人。人都有喜怒哀乐之感情,但在对待生活中的任何事物中,其内心活动和感情的表现方式大不相同,而歌唱者的情感表现则更为深刻、更为丰富、更为生动,对待生活的爱憎情感更加分明、强烈。他们能在歌唱时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艺术形象中去,使表现的艺术形象有血有肉,鲜活逼真,生动感人,更具美感。可以说,在歌唱家的心中始终都燃烧着炽烈的感情火焰,一直都在注意着艺术形象的内心活动和内在性格,并运用一切技术手段刻画具有独特个性的艺术形象。因此,声乐作品的表现,一定要注意表现人物形象的鲜明个性,要特别注意在对比中突出地刻画不同形象和不同个性。

二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典型性。因为,具有独特、鲜明的个性形象并不等于是典型的歌唱艺术形象。只有当独特鲜明的个性充分地体现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时,它才具有典型性,才能成为典型的艺术形象。相比而言,典型的艺术形象比一般的艺术形象有着更高的概括性,因而,它反映社会生活会更集中、更全面、更深刻、更具有普遍性。

三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别林斯基认为:“在真正的艺术作品里,所有的形象都是新鲜的、独创的,每一个形象都凭自己的独有的生命活着。”歌唱艺术形象也如此。这就要求歌唱者不仅要深入生活、体验生活,而且要有内心的独特感受,感受越独特,情感的个性就越鲜明、生动。歌唱者对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和独特感受,与本人的音乐、文化素养及心理素质有着密切的联系。歌唱者必须借助对人和事物的感觉和知觉,去突破一般人的心理定势,在声乐作品情感的激发下,产生丰富的想象和联想,从而使自己的歌唱独放异彩。歌唱者在塑造美的歌唱艺术形象时,要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表演意识,善于表现歌唱艺术形象的独特个性,揭示歌唱艺术形象的内在活动特点,克服歌唱艺术形象表现的雷同化现象。

四是要突出艺术形象的美感性。歌唱者要用美的观念去塑造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按照歌唱艺术美的要求进行性格变化和情绪发展,依照美的法则进行歌唱表演,运用外形美的艺术表现,揭示形象的内在美,使塑造出来的声乐作品艺术形象符合美感的要求,让听众最终得到美的享受。

总之,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是多方面的,它包括歌唱的审美认识,审美观念,审美感受,以及对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声音的审美、情感的审美、艺术形象的审美。这些都是歌唱艺术审美的重要因素,都有其独特的审美特征和奇妙的审美感受,只要我们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寻,潜心研究,才能使我们的歌唱感觉更好,声音更漂亮,表现的情感更丰富,塑造的形象更典型、更完美、更动人。

参考文献:

叶朗主编:《现代美学体系》,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管建华著:《中国音乐审美的文化视野》,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5年10 月。

王次炤主编:《音乐美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6月。

田丁著:《论声乐表演的艺术再创造》,《中国音乐》编辑部,2002年7月。

赵梅博著:《歌唱的艺术》,上海音乐出版社,1997年,11月。

篇2

一.演奏艺术的审美特征实际上是被听觉赋予的审美

人们在欣赏演奏艺术的过程中通常都是“听”而得到的,主要是因为演奏艺术通过声响来传递主要的情感,乐音是演奏艺术的重要素材,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配合多种音乐要素以及不同的表现手法进行表达。显然,在整个过程中,“听”实际上是整个演奏活动传递的重要步骤,也是首要因素,因此,如果想要从根本上了解演奏艺术的特性,我们必须要将听觉带给人们基本的外显以及表征尽心理解和把握,从而进一步由浅到深去了解高级的审美体验。

1.听觉对于演奏艺术的重要性。艺术与科学等不同于人们的其他实践活动,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个人如果想要真正去得到艺术的享受以及审美的愉悦就要亲自参与到活动之中,只有人类自身的实践才能够从艺术中体验到美感。在演奏艺术中,人们参与其中的重要手段就是“听”,人们通过“听”这一活动去感受音乐旋律以及音符的跌宕起伏,人们通过“听”在大脑中产生反应,通过音调、音色等不同的要素进行对艺术的判断和再次组合,给人们带来音乐的体验和感受。因此,对于演奏艺术的审美体验,听觉是必要的,听觉能够帮助人们对音乐旋律进行判断体验,得到审美体验。

2.听觉引发的内心的感知。演奏艺术的审美特征对于人们而言,只有在进行审美活动的过程中才会接触到,实际上对于演奏艺术审美真正的开始是从感知演奏作品开始,当一个人的听觉开始为人们的大脑带来演奏的认知和感受之后,人们才能够从大脑的一系列想象开始进行审美的实践活动之中。而对于演奏的感知,是需要通过大脑进行记忆、分析的,在演奏艺术在人们的内心进行更为深刻的心理活动时,就变为一种对于演奏艺术更加积极主动的审美的心理活动。演奏艺术的审美体验是必须要通过人们进行“听”的活动,然后进行深度的心理感知的活动。

二.演奏节律带来的的审美知觉

在演奏艺术中给人们带来审美知觉的重要因素就是演奏作品中的音乐的构成要素,实际上就是音调、音色、响度,人们通过对音高、节奏、节拍、速度、力度、音程、音阶等对演奏进行美的体验,局部的特征是不能完全把握其中的审美的,只有在对个体了解的基础上对演奏作品的整体进行把握,才能够真正体验完整的音乐印象和总体的知觉。

1.音响。演奏艺术不是简单的声响的组合,而是通过特定的规律和创作的手法进行组合排列的,音乐音响的构成具有特殊的组织规律,对演奏中所包含的各种元素有机地组合和安排会直接影响到音乐的表现,同时也会直接作用于我们对演奏艺术的感受。

2.变化的节奏。显而易见,节奏对于塑造演奏的主题形象来讲是重中之重,不断变化的节奏会直接影响演奏中的不同效果,相同的一首曲,在不同的演奏节奏中就会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演奏者可以通过对音乐进行适时地改变主题形象的性格,增长音乐情趣。例如,广东汉乐筝曲《昭君怨》,如果利用重复和缓慢的节奏就能够将昭君的怨以及哀伤的情绪同时表达出来,是人么能够从中体验到两种不同的感受,使得人们心情能够随着演奏的激动起伏,感受到作品中所流露出的思乡之情。也就是说,在演奏艺术中,节奏对于演奏的作用是其他要素不能够代替的,不同的节奏变化能够为人们带来不同的感受和体验。

三.情感带给演奏艺术的审美想象

演奏艺术具有较大的力量,能够激发人们的情感、,在演奏艺术的熏陶下,人们可以展开丰富的想象,不断去净化我们的心灵、陶冶我们的情操。但是这些活动只有在演奏艺术的情感传达中实现,通过情感的共鸣,人们才能够从中体会到独特的美,从而激发人们的情感,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

1.演奏艺术的抒情性。音乐的演奏实际上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抒情的过程,演奏艺术就是被人们用来表达和传递情感的。相对而言一个人利用文字、绘画等活动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都没有演奏音乐来表达的淋漓尽致,音乐在这个过程中变成了整个思想以及情感的载体,在思想和情感在和他人分享的过程中,听众对于音乐的体验和情感的体验都是通过音乐来传达的。换句话说,演奏艺术是一个情感表达的过程,在演奏中如果没有情感,是不能够成为高级艺术的。

2.旋律带来的联想。演奏艺术中的情感是需要受众去用心感知的,在对演奏艺术进行感受的过程中,人们实际上也在不断利用想象和联想进行感受演奏艺术的美。在演奏艺术中,促进人们进行联想和想象的过程中,演奏的旋律就是情感变化和表达的载体,通过旋律,我们才能够从音乐中体验到美的享受,才能够有一定的情感的载体。不同的旋律都有着演奏者不同的情感蕴含在中间,根据不同的心理体验,听众才能够有不一样的心理感受。

篇3

关键词 建筑艺术 工业设计 审美特征

建筑艺术是一门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的艺术。但建筑艺术只是为我们创造一个美的空间形象。它真正的“价值”来源于欣赏主体和建筑形象相互作用的体验与鉴赏活动。它是欣赏主体在审美过程中体验到的一种主观心里意绪。所以,人要是自己居住的环境空间更加艺术化,就必须能够发现、感受建筑艺术的美,能通过自己的鉴赏活动去充分领略它的魅力。而这里建筑艺术的审美特征就十分的重要了,它对人在欣赏建筑艺术的过程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建筑艺术是一种实用艺术,它是实用与审美的统一

它运用一定的物质材料和技术手段,根据物质材料的性能和规律,并按照一定的美学原则去造型,创造出一个既适宜居住和活动,又具有一定观赏性的空间环境的实用艺术。它一方面具有实用功能,是一种技术活动,在适合物质材料的性质和规律的情况下,改变物质材料的面貌,使它适合人类物质生活需要。另一方面。它又具有审美功能,是一种艺术创造活动,它在按照美的规律造型的过程中,积淀着人类的审美感受。物化着人类的精神体验。建筑艺术的实用性。一方面表现在建筑的内部空间适用于主体的活动需要。另一方面还表现在建筑的外部形式适应于材料的结构功能。建筑艺术直观的形式美,往往都是形式与功能、艺术与技术的统一。

其次,建筑艺术是一种空间创造艺术,它的审美特性常常直接表现在它自身所具有的造型美以及和周围环境的和谐关系

建筑艺术虽然始终是适用于审美、形式与功能的统一,但如果建筑造型缺乏形式美和表现力,建筑也就不可能成为一门艺术。所以,建筑艺术通过综合运用空间、形体、比例、尺度、质地、色彩、装饰等建筑语言,根据对比、同一、均衡、节奏韵律等造型规律,创造出可视的三维空间艺术形象。总之,建筑艺术的审美特征首先集中体现在建筑的造型上。而不同的建筑形式。又会给人不同的审美感受,或是形式美的愉悦,或是精神的震撼,或崇高、或优美、或独特、或怪诞。但建筑作为一种空间造型艺术,它的审美特征出了与它自身的空间形式有关外。还体现在它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关系中。建筑是一种艺术,更是一种固定的工程形态。它一旦建成,就不可避免地成为整个环境集体的一个部件,因而处理好建筑物与周围环境的关系,是构成它的审美属性的重要条件。如果建筑能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建筑与环境相得益彰,就会拓展建筑的意境,增强它的审美特性。

第三,建筑艺术还是“凝固的音乐”

建筑与音乐的确存在相类似和关联的地方,建筑物质材料合乎规律的组合,能给人以类似音乐的节奏和韵律的美感。同时,建筑艺术与音乐的关联还表现在二者都运用数比率。所以我们说,建筑具有音乐的某些审美特性。

第四,建筑是用石头写成的史书

由于建筑既是一种物质生产,又是一种艺术创作。它所选用的物质材料、结构方式、建筑造型和艺术风格,不仅直接体现着一定社会、时代的物质技术水平和政治、经济情况,而且也凝聚着一定的阶级、民族、时代的心理情绪、精神风貌和审美理想。积淀着社会历史文化的记忆。因此,人们把建筑称作用“石头写成的历史”。欣赏建筑艺术。就像是阅读用石头写成的史书。

第五,建筑艺术具有反映生活的抽象性和象征性的特点

建筑艺术与其它艺术形式一样,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是对一定政治、经济、文化状况的反映,但它不是一种直接的、具体的描摹、再现客观生活,它通过抽象的线、面、体的表现手法去隐喻、象征的表现精神观念和社会生活的某些本质真实。总的说来,抽象性、象征性是建筑艺术的重要特征,象征、隐喻的运用使建筑艺术具有更强的表现力和精神功能。但这种象征应该自然的从建筑本身中流露出来,而不是刻意的加以修饰的表达和摆弄,可以说,建筑的象征愈抽象,它的魅力就愈永恒。

总之,建筑艺术的审美特征在人们欣赏建筑是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只有人们充分地掌握建筑艺术的审美特征才能充分的感受建筑的魅力。另外,无论我们身处室外还是走在大街上,始终不能摆脱那些分割的建筑空间与巨大触目的建筑形象,这也要求我们必须学会对建筑艺术进行鉴赏和审美。

那么建筑艺术与工业设计相结合,工业设计的审美特征又是什么呢?

工业设计发展的历史形象地反映了人类文明的演进,综合的体现了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的特征。工业设计是在人类社会文明高度发展过程中,伴随着大工业生产的技术、艺术和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工业设计从威廉・莫里斯发起的“工艺美术运动”算起,经过包豪斯的设计革命到现在。已经有一百余年的历史了。世界各先进工业国家,由于普遍的重视工业设计,极大地推动了工业和经济的发展与生产水平的提高。尤其是近几十年来,工业设计已远远超过工业生产活动的范围。形成为一种文化形式。它不仅在市场竞争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对人类的生活的各方面产生着巨大的影响。工业设计还反映着人类社会现实与未来的问题,引导着人类健康的工作和生活。

篇4

关键词:原始艺术;傩面具;审美

中图分类号:J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2)12-0054-01

在生产力极为低下的原始时期,原始先民所做的一切开始都是以实用为目的,智力水平也决定了,原始人一切都以生存为目标。原始艺术所具有的艺术性与实用性特征与我们对原始艺术的理解相关,我们所说的原始艺术事实上是在两个层面上来谈的,一是原始人眼中的原始艺术,即由原始人创造并由之使用的原始艺术;一个是现代人眼中的原始艺术,即通过考古发现等途径发掘出,展现在我们现代人面前的原始艺术。虽然在物质和形态上是同一个东西,但对原始人和现代人的意义却不尽相同。我们把超功利性和审美性视为艺术品的最本质特征,但原始人的观念则没有这么先进,如他们创造的具有几何形态、光滑、对称等形式因素的工具首先是为了省力、好用和效率;原始洞穴壁画则很可能与巫术有关,是为了更好的狩猎;原始雕刻则与原始生殖崇拜有关,是为了自身和种族的繁衍。原始人采取实用的态度与其生产力水平、思维水平还不足以使他们采取审美的态度。实用先于审美,功能先于形式,这是世界上所有原始民族的艺术都遵循的发展规律。因此原始艺术总是与实用相联系的,从而体现出既与实用性相联系又与实用性相脱离的特征。

傩面具的存在意义,从起源来看也是实用功能先于其艺术性的,中国各地都普遍的保存着傩祭、傩舞等习俗,以傩戏的形式来祈福消灾、休闲娱乐。傩与中国原始巫术相关,是一种起源于原始宗教与远古图腾崇拜时期,以驱逐为主要祭祀方式,以原始为主要源流的巫文化现象佩戴面具是傩戏表演的典型特征之一,佩戴傩面具的人是神的象征和载体,是沟通人与神这两个世界之间的桥梁,是神鬼的灵魂寄居之所,在整个祭祀仪式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傩面具在今人的眼中是一种艺术,然而傩面具的产生,却是在审美感觉产生之前。在远古时期,生产力低下,人们对大自然的威胁没有抗御能力,一遇天灾人祸,只能用傩祭,这一种原始宗教祭祀的巫术活动来祈告神灵,驱邪逐魔,弭灾纳祥。是一种传承数千年的宗教艺术,原始人按自己的理想来塑造英雄和祖先的形象,以狰狞的美产生较强的艺术冲击力,以凶恶的神像来辟邪。

原始艺术综合自然形体的造型方法之一,是把来自现实的不同自然形体在特定意义上综合起来。这些自然形体在局部的表现形态上仍是实在的,但新的综合体已超越了各形体的自然属性,从而带有浓郁的虚幻性色彩的审美特征。从江西萍江的某些傩面具我们可以看到,它的神像有的是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龙重合的,用龙的形象来代替了神的形象,这些面具的形象是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存在的。而其他如地戏面具还可以看出来是对人的面部夸张变形,创造出来的神的形象。

综合自然形体的第二种造型方式是自然物的某个部分由于其特殊的功能,可能引起原始人的惊惧和注意,其能力被无限放大而具有了神秘虚幻的色彩。如:牛首、鸟翅、鱼鳍等。在长期的身心感受中,原始人逐渐把它从对象的整体中抽取出来,把它作为一个独立的具有特异能力的物象形态加以对待。这个具有生命意识的实体成为原始人补偿自己某种心理需要的最好东西。藏戏面具中就有动物面具,可以看出原始人类对那些大型动物的畏惧与崇拜。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神灵观念的改变,人神升格到主导地位,纯动物的形象很难在民众的心中产生神威的感觉,所以这样的人神一般处理为以人面为主,但人面无论如何变形也达不到震慑的效果,故不得不保留了一些动物的特征。例如各地的开山莽将(氏)、开路先锋(方相氏)、三王(山神)等,都是一些威严狰狞的神抵,其形象有明显的图腾痕迹:撩牙巨口、眼睛外突、头上长角,是人的形象和动物形象的结合。

以傩面具为代表的原始艺术形式,没有因为原始时期的结束和日新月异的科学发展而消失,而是生生不息的传承下来,普遍的活跃在民间艺术中。随人类实践理性的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巫术追求真实物质功效的手段性质在逐渐削弱,而它自身的、具有实际功效的积极方面—激感、调节心理平衡,则被逐渐提升为主要的目的追求。

参考书籍:

[1]吕品田著.中国民间美术观念.湖南美术出版社.

[2]张昕著.话鬼说傩.长江文艺出版社.

篇5

我国对现代纤维艺术的研究与创作始于结束。1981年春,美籍华裔女纤维艺术家,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教授茹斯•高(Ruth•kao)带领15个美国纤维艺术专业的学生来到中央工业美术学院留学,敲开了中国现代纤维艺术研究发展的大门。1984年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了首届中国壁挂艺术展。

在展览上,引起人们广泛注目的是江苏南通工艺美术研究所林晓冷冰川为代表的作品,其材料使用相当广泛。1986年,瑞士洛桑国际壁毯艺术双年展上,展出了中国艺术家谷文达,梁绍基,施慧和朱伟的作品,第一次在洛桑展现了中国纤维艺术的风格,向世人阐述了现代纤维艺术的中国气派。2000年的“从洛桑到北京——2000年国际纤维艺术展”及随后的2001年12月在西安举行的“西部•西部”艺术大展,纤维艺术展更是具有影响的向世界展示了博大的华夏文化气概和当代造型观念。

2现代纤维艺术造型观中的色彩表现

现代纤维艺术造型观中的色彩表现的创造应该以人为本,把营造整体空间色彩的审美心理为最终目的。纤维艺术造型观中的色彩表现是通过纤维艺术自身的色彩表现和纤维艺术的色彩与周围环境的色彩两方面关系的协调对比而共同完成的。色彩在纤维艺术中,是经过经纬色线的组合配置、在交织形成的点线面肌理的层次中体现的。纤维艺术的色彩不同于绘画对色光的追求,它强调的是空间混合的色彩交织效果。因此,在经纬交织中,色彩不但是形态的一部分,而且在形态结构中它又是最重要、最直观的部分。可以说色彩是一种重要的构成语言,它在材与质的交融汇合形与色的相得益彰中创造了纤维艺术的空间美。

现代纤维艺术有着诸多的表现因素,然而色彩的因素与环境的关系最为密切,最为直观。艺术家必须首先考虑纤维艺术色彩与环境色彩两方面关系的统一,方能营造整体空间的色彩表现美。

可见,现代纤维艺术造型观中的色彩表现的辉映是来自纤维艺术色彩与环境空间色彩的相互对比与相互协调。

3现代纤维的艺术审美

3.1现代纤维艺术的形态美

阿恩海姆在《艺术与视知觉》中论述艺术“最优美的地方和最大的生命力,就在于它能够表现运动。”因此,具有倾向性的张力是构成纤维艺术形态美的灵魂。

现代纤维艺术常运用力的重叠获得深度,产生比物理距离还要强烈的空间形态美;运用力的渐变获得序列,创造具有节奏韵律的形态美;运用透视的抽象变形获得张力,形成具有动感的形态美;更由于新材料的介入,使其具有不定空间、不定动静、不定虚实的形态特征。时而粗犷浑厚、时而细腻逼真、时而飘逸朦胧,可以说纤维艺术的形态美构成了纤维艺术的空间美。

因此,在纤维艺术的创作中作者叶材料的选择与对结构形态的把握,是决定作品在空间造就视觉美的成败所在。

3.2现代纤维艺术的空间及人们的心理因素。

3.2.1现代纤维艺术产生的空间感

建筑对于人来说,具有使用价值的是空间本身,而不是围成空间的实体的壳。壁面形态纤维艺术能使建筑空间与环境产生不同的精神寓意。如一个大厅既可被墙上巨大空间的纤维艺术作品装饰得气派豪华,也可被渲染得轻柔优美。

在建筑空间中,纤维艺术具有空间导向。它能引导人们从一个空间到另一个空间,一方面保留着对一个空间的记忆,另一方面怀着对下一个空间的期待,使各空间层次与环境之间,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之间互相交流。如在大型建筑空间内,可通过楼梯处装饰高低错落有序的壁毯形式获取空间导向作用。产生这种空间感受的原因是“在建筑中,人是在建筑内行动的,可以这样说,是他本人在造成第四空间,是他本人赋予这种空间以完全的实在性。”[3]。另外,现代纤维艺术还可以利用随机性创造出巧妙和谐的意境,甚至利用纤维艺术品分割建筑空间,从而营造新的空间。

3.2.2现代纤维艺术的空间美

纤维艺术作品无论是二维的壁面形态还是三维的空间形态只要一经挂起,它的形态、色彩及肌理等因素就与周围空间的众多因素发生关系,艺术家必须从中去平衡协调,并使人们在越觉心理中产生审美联想,这样才最终完成整休的空间美。

纤维艺术的形态与环境空间美的构造始终是艺术家关注的问题,如何去创造具有生命力的空间更是艺术家为之这求的目的。空间与形态,形态与空间在相互制约中限定了纤维艺术“运动式样”的形态;同时又在互相辉映中营造升华了整体空间的美。由此可见,艺术家对不同环境空间的积极能动的把握是创造纤维艺术空间美的关键。

3.2.3现代纤维艺术审美的心理因素

篇6

新媒体艺术又称 New Media Art,起源于上个世纪 60年代录像艺术的发展。随着大众传媒技术,尤其是商业电视艺术进入到普通家庭,新媒体艺术发展态势迅猛。在这种背景下,艺术家开始反思大众电子传媒对我们感受世界方式及艺术可能带来的影响。精英艺术家极力反抗商业资本追求利润带来的对于大众声音的漠视。于是录像技术诞生后,便自然而然被这些艺术家利用起来作为反抗商业电视的武器,此时期他们将这种新技术即如录像技术和媒介命名为“新媒体”,并采用与传统不同的艺术观念来运用这种“新媒体”进行创作,藉此表达这种新的媒体以及新媒体艺术对于影响人类生活的可能性的多方面思考。 [1]

进入上世纪 80年代特别是 90年代之后,随着电子传媒技术不断发展,先后出现了电子计算机、电子光盘和互联网,新媒体艺术的发展也不断变化着创作的媒材和观众。从激浪艺术、前卫电影、视频艺术,到数码和网络艺术,新媒体艺术的发展无不彰示着它与高科技的亲密关系。 [2]人们开始把建立在 60年代以来的新媒体概念基础上的以电子计算机为硬件基础,以互联网技术基础上的信息传播的带有综合性的多媒介或超媒体称为“新媒体”。这个时期的新媒体由于是以数字多媒体及互联网技术为支撑,所以在艺术创作上全面出新,几乎彻底颠覆了传统艺术观念,也改变了原先的新媒体概念;进而在艺术审美的感觉、体验和思维等方面带来深刻变革。这种新型艺术形态我们可以称为“新媒体艺术”。它反映了数字时代艺术家试图将尖端科技与先锋艺术思考相结合,探索新的艺术空间和对世界感知新方式的不懈努力。 [3]

进入新世纪,数字技术和网络传播的迅猛发展,使新媒体艺术也迅速进入大众的审美接受视野,并使艺术家借助这种新型媒体来进一步实现其与大众读者的精神沟通与合作。新媒体艺术家们适应这种超媒体艺术的特征,通过显现作品的形成过程而使观众理解和支持新媒体艺术,也为了吸引观众的接受兴趣,他们便充分利用互联网的超媒介手段,促使观众积极参与作品的创作过程。新媒体的交互流,把美的生产者和消费者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其共同参与美感体验 ,甚至难分彼此。 [4]新媒体艺术对于连接性和互动性的艺术特质的强调、对于观者在艺术作品中是否参与了新影像、新经验和新思维的创造原则的确立,基本上已经成为当代艺术作品质量高低的评判标准。应该说,新媒体艺术的热潮在世界当代艺术的创作中已成燎原之势,并不断给人们的生活方式、视觉经验带来变革性力量。

新媒体艺术到底有哪些重要表现?有哪些新的艺术倾向和审美特征?下面就是我们对新媒体艺术现状与发展的一些理论思考。

新媒体艺术的源头包括:受杜尚影响甚巨的 60年代观念艺术,以及由早期未来主义宣言和达达式行为及稍后出现的偶发艺术( happening)脱胎转变而成的 70年代表演(行为)艺术,以及激浪艺术运动所倡导的综合行为、舞台、绘画、音乐、身体的互动媒体艺术等,为以技术为核心的新媒体艺术打下了坚实的艺术基础。同时,五六十年代的前卫艺术实验中,也出现结合工业时代机械技术的动力艺术( kinetic art)和最早的电子艺术作品。沟通与合作成为在这些范畴进行创作的艺术家关注的焦点,他们不断探索新的行为模式与新的媒介材料,企图发掘创造新思维、新的人类经验,甚至新世界的可能性。新媒体艺术最鲜明的特质为连结性与互动性,促使观众(使用者)和作品进行互动并介入参与作品转化与演变的网络与数字科技当中。对新媒体艺术影响最大的还是技术语言的观念意识,以数理计算为核心的技术化设计,以及创作和放置与环境的关系等。

上世纪 80年代出现的数字技术和录像艺术,开始在各种国际艺术大展上尽显风光。它挟现代数字技术之威,以其具有传统艺术媒介不可比拟的敏感性、综合性、强烈的现场感,成为当今国际艺术中与架上艺术、装置艺术并架齐驱的主要艺术媒介。而新媒体艺术另一个重要的特征是它的互动性,它体现为通过数字手段在观众与艺术家之间、观众与作品之间实现交流,并用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和崭新的观念来表达创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和对艺术的重新理解。

新媒体艺术不仅仅是一种以展出为目的的艺术,它也是一种新的思维方法和创意手段,它更重视如何挖掘新媒体在运用时的新美学,或是协助传统的艺术家如何运用新技术,期望对原有作品产生变化。

每一艺术门类的特征有本质性特征和功能性特征之分,审美特征属于艺术的本质性特征。而其中造型机制的特征、活动方式的特征和交往机制的特征又是构成艺术审美特征的基本要素。新媒体艺术的这种审美本质特征就集中表现在这三个方面:

第一,近二十年来,新媒体艺术多媒体融合的造型机制实现了艺术表达语汇的变化和综合,形成了新媒体艺术审美趣味的特征。所谓多媒融合的造型机制就是将众多媒体的艺术元素有机整合,产生每一独立媒体单独所不具有的新的意义,类似依靠镜头整合产生新的意象的蒙太奇,我们不妨就将这种多媒融合的造型机制称为“媒体蒙太奇”。它包括共时的叠加和历时的链接,它是最基本的多媒体编辑和艺术语汇。新媒体艺术创作将多媒体进行链接,而后全身融入其中,与系统和他人产生互动,从而导致作品以及人的意识产生转化,最后出现全新的影像、关系、思维与经验,产生创作上新的艺术追求和欣赏中新的审美趣味。因此,我们可以把新媒体艺术看成:一百年前当电影出现的时候,尽管人们只是把它当作一种新“玩意儿 ”来看待,但实际上,它很快就成为当时既不同于传统的戏剧、绘画、舞蹈、音乐、建筑和雕塑,又融合了这六门艺术形式的新媒体艺术。多媒融合的造型机制就是艺术家创作时所用的材料和形式,就是后现代艺术中有别于传统艺术的装置艺术、行为艺术、数字艺术、影像艺术等具有新观念、运用新材料和新形式的纳入融视觉和声音等综合性的造型艺术。

第二, 20世纪 90年代末,随着 IT产业的发展,个人电脑以及编辑设备(包括软件和硬件)日趋廉价并得到普及。这种新技术手段带来的不仅是影像艺术日益繁荣,而且更多的艺术家着手探索互动多媒体和网络艺术形式(如超文本艺术形式),这也正在成为当代艺术中的重要潮流。新媒体艺术是以高科技数字化媒介为其创作手段的新的综合性艺术,这种新媒体艺术是随着国际互联网的普及和数字影像操作工具的出现而产生的新技术条件下的艺术形式。借助于新媒体数字技术,新媒体艺术可以实时交互的参与式艺术交往机制,如此就实现了艺术生产和传播活动方式的变化,形成了新媒体艺术美感激发的模式等特征。新媒体艺术将不同媒体及造型和传播机制的应用功能有机整合,产生更为强大的综合艺术功能。例如,将多媒体的虚拟现实功能与互联网的远程传播、实时互动功能有机整合,打造成优质艺术资源共享的远程审美平台—— BBS的网络文学“复调文本”的群体写作、远程现场演奏会、互动式展览会、全球化的网络舞蹈等等。这将引发艺术创作与欣赏活动方式一系列重要变化,其中之一就是随着创作门槛的降低和欣赏者参与性的提高,使得创作与欣赏的界线不再泾渭分明。在互联网世界中,现实可以被虚拟,虚拟的超文本似乎能够被指称为一种准现实或类现实,而且这种新艺术形式依靠观众的积极参与来实现其传播和价值。作品不仅需要观众的接受来完成,而且还需要观众来激活它,赋予它实在的内容,进而推动它不断生长和丰富。这也许就是新媒体艺术的魅力所在。

第三,新媒体艺术瞬时远程的传播机制不仅造就了新型的艺术交往方式,而且改变了艺术存在的环境模式,并将导致人们审美意识的深刻变革。新媒体艺术将成为不同文明、不同文化相互接触和交流的渠道和机制,它有可能带来文化间的相互融会与整合(整合并不意味着同化、同一甚至兼并,它应该而且完全可以合而不同);但是也有可能造成文化间的相互碰撞与冲突,从而对不同民族的文化结构以及世界的文化格局带来深刻的负面影响。这些作为环境因素必将波及人们的审美意识和艺术理想,从而改变人们的审美心理结构。

新媒体艺术的灵魂即在于它能够调动人们的心灵,在客观的物质的世界里创造更加深邃的精神世界,要利用多种多样的新技术作为艺术手段,探索新形式,表达新内容,使得我们的生活世界更加丰富多彩、多元包容。新媒体艺术创作既要关注科技的最新动态,又要不断充实自己的人文性观念的根基,要将为艺术而艺术和为人生而艺术在新媒体艺术形式中努力结合起来,从而祛除一百余年来关于这两者之间存在的尖锐矛盾和冲突。新媒体艺术在经历了从单媒到多媒以及从技术的跟踪到观念的升华的初创探索后,正在步入全面快速发展的新阶段,新媒体艺术已经实质性地改变了艺术的思维模式、设计模式、传播模式及欣赏模式:虚拟图像技术创造了魔幻般的世界,超链接的方法带来了完全非线性的作品体验形态,分布式多媒体技术及虚拟现实技术提供了多人交互参与的创作空间。 [5]新媒体艺术理论上的重大课题包括文化本质的探讨、载体与传播的研究、审美特征的阐释以及评价标准体系的建构,这些对于今后我国新媒体艺术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数字化技术和新媒体空间力量不仅重新型构了哲学美学上的时间与空间概念,对数字世界艺术创作和消费的观念与实践提出挑战,同时也为研究网络空间或虚拟世界的美感经验,及其与人类思维想象空间的联系创造了更为直接的条件。数字化时代存在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网络空间同样具有美感特质,建立针对数字化审美艺术的新媒体美学已是相当紧迫的问题,艺术家、美学家应面对挑战,担负起时代的责任。

*本文为三明学院科研基金项目成果(HX201006/Z)。

注释

[1]刘秋娜.新媒体艺术无界限[J].环球,2005,(14),(p70).

[2]段运东.新媒体艺术的语言品格探察[J].装饰,2004,(12),(p24).

[3] 王秋凡.西方当代新媒体艺术[M].沈阳:辽宁画报出版社,2002,(p105) .

篇7

摘要:从歌唱艺术心理学的角度出发,运用音乐美学的思想和方法,对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笔者认为:歌唱艺术审美就是歌唱者对声乐艺术美的1种心理感受。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1个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审美者,又是美的形象的表演者和美的音响的创造者。歌唱艺术是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及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它以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展示其审美功能与价值,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歌唱者只有从歌唱声音、音乐感觉、情感表现、艺术形象等方面去领悟和体会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把所有美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倾注在歌唱之中,把美的声音与情感融为1体去揭示作品的思想内涵和情绪,才能使歌唱艺术富有生命力,并产生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

关键词: 歌唱艺术 审美特征

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 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1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1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wu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 —— 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1个问题,1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1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 。歌唱艺术正是这样1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1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wu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1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1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1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1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1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1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1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2、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学习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认识歌唱声音审美的重要性,应当从1开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确的声音审美感受。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1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1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1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wu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打动听众的心弦。

笔者认为,对歌唱声音的审美,不能仅仅局限于听觉与情感方面,还要进1步从歌唱者的视觉、味觉、触觉等方面的美的感受上去把握。因为歌唱审美心理要通过想象和联想,它不仅要让耳朵听到美的声音,似乎还要让眼睛也能看到美的声音的色彩,让味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味道,让触觉感受到美的声音的力度和分量。如通过视觉看到美丽的景色,感觉很好看,进而引发赏心悦目的美感感受和体验,然后再通过歌声把这种情感表现出来。又如当你听了某1位歌唱家的演唱后评价说:“他的歌唱声音很甜美”等等。这说明人的感知系统的味觉器官对声音产生了美的感受,如同你通过味觉尝到了蜜糖1样,感觉很甜蜜,进而引发了愉悦的情感体验。再如当你听到“她的声音很柔和、细腻、富有弹性”等等。这种评价是来自人的触觉器官对歌声的1种审美感受。wu论那1种感官的审美感受,就其实质来说,都是对声音的审美评价。声音美感的构建和培养除了声乐教师的悉心指导之外,主要应通过歌唱者自己的心理感觉去细心体会和领悟,应充分发挥和调动人体各种感觉器官的作用,感受和体验声音的美感。虽然说人体各种感知觉器官是来自大脑的不同反应,但在歌唱艺术审美中,各种感官却可以打通,交互作用,即产生文学上所说的“通感”现象。所以说,歌唱者的声音审美应该是“通感”现象的产物。如当你看到白色和听到明朗的声音时,会感到1种淡雅、纯洁的情绪和情感;看到黄色和听到明亮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活跃、欢快的情绪和情感;抚摸柔软的物品和听到轻柔的声音时,使人产生柔和、细腻的感觉等等。

在歌唱声音的审美中,对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的运用也是1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歌唱声音的波音技巧是歌唱的生命线,缺乏波音的歌唱声音是没有生命力的声音。大家都有过这样的感受,当你聆听了1个没有歌唱方法者的演唱以后,总会认为他的声音生硬、僵直、浅白,喊叫的成分较多,显得很刺耳、很难听,其原因是他的歌声里严重缺乏波音。“从歌唱声音的艺术角度来讲,没有波音的歌唱声音就不是乐音,其歌声也就不具有美感”。自然、良好的波音技巧是在正确的发声基础上形成的,掌握了科学的发声方法,就能获得美好奇妙的波音,使歌唱的声音增添异彩,魅力wu穷。曾经有人认为“歌唱的波音是天生的,不可训练”,实践证明这种观点是不科学的,波音完全可以经过科学的发声训练来获得。歌唱的波音是通过母音振动表现出来的,波音的产生离不开母音频率的快速振动,这种振动能够超出歌唱者本身有意识控制的范围。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与歌唱声音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关系,音高频率则高,(振动次数越高);否则相反。歌唱声音的波音振动频率不能过快,也不能过慢,振动次数过快就会产生尖细、刺耳的声音,振动次数过慢就会产生1种慢速的、大波浪曲线感的声音,犹如电压不稳,忽高忽低,也很难听。歌唱的波音振动频率只有适度,才能使歌唱出来的声音具有美感。

此外,对歌唱声音音色的审美也是歌唱声音审美中不可忽视的又1重要因素,应值得每1个歌唱者积极探索和潜心研究。因为,歌唱的音色是歌唱者心理上的思维反映,漂亮的音色能为歌唱的声音带来金子般的光辉,没有漂亮的歌唱音色,就不可能生动地表现声乐作品的情感内涵,那种失去光泽的歌唱声音是毫wu价值的,绝对不会产生任何美感。

3、歌唱音乐感觉的审美特征。

在歌唱艺术的表演中,音乐感觉的美感是歌唱审美的重要方面。歌唱艺术的审美愉悦和审美情感是靠歌唱者的心理感觉而感受的。1个成功的歌唱家和演奏家在演唱、演奏时,都会有1种独特而奇妙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对音乐的审美感觉。它不仅能使歌唱者充分地表达声乐作品,而且更能打动听众的心灵,并同时唤起听众与歌唱者同样的审美感受。歌唱者的音乐美感除了良好的天资以外,主要应在长期的音乐学习和实践中逐步养成,不断提高。对于歌唱者而言,不但要注重音乐审美感觉的培养,而且要重视音乐的音准、节拍、节奏、速度、力度等基础训练,还要注意体验生活,观察日常生活中人们说话时的情绪、语调和心理状态,观察动人的景色和美丽的风光,体验大自然的美感,观看著名歌唱家、演奏家的艺术表演,倾听美的音乐,从中领略声音与语言的美感、韵味与风格的美感、情感与形象的美感等等。还可以通过阅读小说、朗诵诗歌、观看电影、电视等途径,加强自身的艺术修养,体验不同人物的性格和内在的情感活动,丰富音乐感觉的美感性。

4、歌唱情感的审美特征。笔者认为,歌唱的情感审美具有3个方面的表现特征。

1是情感审美表现与情感审美价值标准的制约。人不但有情感,而且是丰富多彩的,只是对情感的表现方式及程度不同,但不论是哪1种情感都要受到社会环境与历史条件的规范和制约,都要受到理智的支配。情感审美标准实际上就是对是非、利害的评价,如大家都喜欢美的情感,讨厌丑恶的情感。这说明歌唱艺术美作为生活美的反映,作为1种观念和形态的美,本身就存在着采取哪种审美态度,反映怎样的客观内容,表达什么思想感情的问题。成功的歌唱在体现社会意义、时代精神、听众的愿望和理想时,都表达着歌唱者美的心灵感受,倾注着歌唱者的爱憎情感,这是感染听众,引起共鸣的原因所在。例如抒情优美的《牧歌》,它是1首蒙族民歌,歌词两句1番,共4句,艺术形象纯朴、富有诗意,作品处处都流露出对草原和生活的热爱。音乐旋律悠扬、飘逸、婉转,充满着浓郁的情感,十分动人,充分展现出草原牧区美丽、壮阔的自然景象。词曲结合恰当、巧妙,互为1体,准确反映了词曲作家的艺术情思和情感审美态度。歌唱者在演唱此歌时,也同样要蕴涵着词曲作家的情感审美感受。听众在欣赏这首佳作的演唱时,也同样要契合心境,感思。

2是情感审美表现要力求真实性。也就是说歌唱要有真情实感,所谓真情实感就是要极力抛弃虚情假意和矫揉造作的东西,使歌唱所表现出来的喜怒哀乐等情感的轻重、强弱、深浅及准确程度,都要与音乐作品中产生的各种情感刺激物相互对应。例如爱的感情,恋人之间的爱与夫妻的爱不同,朋友之间的爱与情爱不同,父子之间的爱与师生的爱不同等等。因此,歌唱者1定要注意挖掘作品的思想内涵,把握好歌唱的表现分寸,使歌唱充满真实的情感,保持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唤起广大听众的情感共鸣。歌唱中所强调的真情实感的表现,生活不是简单的真实再现,而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以现实生活为情感基础,进行艺术创造,刻画和塑造出感人的艺术形象。

3是情感审美是心灵的直接语言。歌唱艺术表演之所以能广为流传,并深受大家的喜爱,其关键就在于它富有感人的情感力量。每当人们听到优美的歌声和动人的旋律时,在心理上就会产生1种精神愉悦的感觉,得到歌唱的审美愉快。例如人们听到活泼、欢乐的歌声,就会情不自禁地快乐起来,听到悲哀、痛苦的歌声,就会产生悲伤的情绪等等。只有听众的精神活动拥有了审美愉快,才是他们所获得的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感受,只有当歌唱者对于听众的审美感受是有知的,他的歌唱才可能有效地作用于听众的思想。从艺术影响的有效性来讲,1个出色的歌唱者,不但有着极好的歌唱能力和审美感受能力,而且具有极高的歌唱审美与欣赏水平,他既是1个歌唱家,又是1个审美家。

5、歌唱艺术形象的审美特征。

歌唱者在塑造感人的艺术形象时,主要应以人为表现主体来塑造歌唱艺术形象。因此,必须对声乐作品的艺术形象充满强烈的审美感受。人既有理智,又富有感情,在塑造艺术形象的过程中,应以表现人的思想感情为核心,要注意把人的情感与理智紧密结合起来。因为,歌唱在表现以人为主体的艺术形象时,wu论是反映什么主题和什么内容的声乐作品,实际上都是在表现人和人的思想感情。

笔者认为,在歌唱艺术形象审美方面应注意这样几个问题:1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个性特征。这是因为,歌唱者所表现的艺术形象个性特征越突出,其艺术魅力和艺术风格就越具有独特性,它所产生的艺术感染力就更加强烈,展现给听众的艺术形象就越动人。人都有喜怒哀乐之感情,但在对待生活中的任何事物中,其内心活动和感情的表现方式大不相同,而歌唱者的情感表现则更为深刻、更为丰富、更为生动,对待生活的爱憎情感更加分明、强烈。他们能在歌唱时把自己的感情融入到艺术形象中去,使表现的艺术形象有血有肉,鲜活逼真,生动感人,更具美感。可以说,在歌唱家的心中始终都燃烧着炽烈的感情火焰,1直都在注意着艺术形象的内心活动和内在性格,并运用1切技术手段刻画具有独特个性的艺术形象。因此,声乐作品的表现,1定要注意表现人物形象的鲜明个性,要特别注意在对比中突出地刻画不同形象和不同个性。

2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典型性。因为,具有独特、鲜明的个性形象并不等于是典型的歌唱艺术形象。只有当独特鲜明的个性充分地体现了社会生活的本质和规律时,它才具有典型性,才能成为典型的艺术形象。相比而言,典型的艺术形象比1般的艺术形象有着更高的概括性,因而,它反映社会生活会更集中、更全面、更深刻、更具有普遍性。

3是要突出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别林斯基认为:“在真正的艺术作品里,所有的形象都是新鲜的、独创的,每1个形象都凭自己的独有的生命活着。”歌唱艺术形象也如此。这就要求歌唱者不仅要深入生活、体验生活,而且要有内心的独特感受,感受越独特,情感的个性就越鲜明、生动。歌唱者对歌唱艺术形象的独创性和独特感受,与本人的音乐、文化素养及心理素质有着密切的联系。歌唱者必须借助对人和事物的感觉和知觉,去突破1般人的心理定势,在声乐作品情感的激发下,产生丰富的想象和联想,从而使自己的歌唱独放异彩。歌唱者在塑造美的歌唱艺术形象时,要具有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和表演意识,善于表现歌唱艺术形象的独特个性,揭示歌唱艺术形象的内在活动特点,克服歌唱艺术形象表现的雷同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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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歌唱艺术    审美特征    

 

    探寻歌唱艺术的审美特征,展示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和美好感受,体现歌唱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需求,塑造感人的歌唱艺术形象,构筑理想的艺术境界,追求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对于歌唱艺术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对歌唱艺术审美的认识。

在音乐艺术中, 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一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还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从美学角度来看,无论西方美学强调音乐形式属性的“听觉艺术”、“情感艺术”,还是中国古典美学的“心声结合”与“心物结合”、“听觉——心觉”艺术,作为艺术审美对象,歌唱艺术其审美价值都存在于整个审美活动过程 —— 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中。也就是说,声乐艺术作品不是离开主体独立存在的,它的价值“正在于它以其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呼唤并在某种程度上引导了主体审美的自由创造”。“它在本质上是一个问题,一句向起反应的心弦所说的话,一种向情感所发出的呼吁” 。歌唱艺术正是这样一种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是以歌唱声音为物质材料的人类精神唤醒、生命升腾的展开形式,是一种“有生命力的形式”。歌唱艺术以它独有的魅力,从审美创造到精神愉悦,在广阔无垠的音响空间里,回荡着激情昂扬、细腻深情、如泣如诉、扣人心弦等美妙动听的声音。没有哪一种艺术能像歌唱艺术一样,拥有如此众多的热爱者、参与者和审美从众者。这就要求在声乐作品的演唱中,必须渗透着歌唱者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歌唱者只有在歌唱时把自己所有的情感都倾注在作品之中,把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审美感受和爱憎情感,通过歌唱形式全部呈现给听众,才能使听众从中得到美感和享受。

歌唱艺术作为人声音响的美,它是以文学作品的语言美、音乐作品的旋律美、歌唱的声腔美、表演动作的形态美和乐器的伴奏美为基本构成要素。在一般的音乐审美活动中,欣赏者是审美的主体,音乐是审美的客体,而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一个优秀的审美者,同时又是美的声音的创造者,歌唱者只有具备高超的审美能力和歌唱水平,才能创造出美的歌唱声音,为听众提供美的审美音响材料,使听众获得美的享受。可见,歌唱艺术的审美感受和体验是具有一定审美态度和超越意识的主体,在以某种感性存在的特有形式(客体)的呼唤下,经过生理愉悦到精神愉悦乃至精神升华的心理感应过程。它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两个方面的因素,是美感经验的基础和出发点。在生活中,我们都有这样的感受,比如当你听到某一位歌唱家的歌声以后,在未听清楚歌词与旋律时,就已经被他那明亮清脆、悦耳动听的声音深深地感动了,当你听到某种不同的声音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兴奋或轻松的感觉,有些声音会使人产生忧伤的感觉,有些声音仿佛使人感到微风拂面,十分美妙,并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激发我们对歌声美的感受。因此,研究和确立正确的歌唱审美观,形成正确的歌唱审美感受,对于一个歌唱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应当引起广大声乐教师和歌唱学习者的高度重视。

二、歌唱声音的审美特征。

根据多年的教学实践,笔者认为,学习歌唱的人,首先要充分认识歌唱声音审美的重要性,应当从一开始就要注意形成正确的声音审美感受。歌唱者对声音的审美感受,实际上是根据自己以往形成的听觉经验,依靠长期积累的声音形象,在内心构想出实际的艺术形象,并产生一种愉快的心理体验。实践证明,“如果单纯追求生理方面的感觉,歌唱的声音就会缺乏美感,似乎只是一些纯技巧性的肌肉声,是一种没有任何表现力的声音”。这样的声音是毫无价值的,是不会打动人的心灵的,更不会使听众得到美的感受和享受。因此,歌唱者必须建立良好的声音美感。歌唱者只有把声乐作品深刻的思想内涵和美好情感融入到自己的歌声之中,他的歌唱才能具有美感,才能产生更强的艺术感染力,才能引起听众的共鸣,打动听众的心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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